發布時間:2023-05-31 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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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分析發現,汽貿行業稅收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銷售滯后申報。部分企業通過滯后開具機動車銷售發票、開具機動車銷售發票滯后入賬等手段,少繳或不繳應納稅款。二是人為調節實現稅款。一些二級直銷公司,只負責銷售汽車,進貨時不需支付現款,憑進項發票即可扣除稅款,一旦月末有應納稅額實現,就要求公司總部增發汽車,從而增加庫存汽車、加大進項稅額,導致增值稅長期留抵、商業環節增值額與實現稅金相背離、實際稅負與理論稅負相脫節。此外還有企業費用支出不規范,應計銷售商品未做銷售等問題。
為加強汽貿行業的管理,提出如下建議。
1.加強汽貿行業分類管理。可將汽貿行業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廠家設立的直銷公司(即一般只經營一種品牌,財務由總部統一核算),第二類是當地人自己成立的經銷公司(即可以經營多種品牌車輛,資金財務與供應商無關),第三類是機動車生產企業。在目前的稅收政策條件下,直銷公司稅款實現不正常,容易產生異常申報現象。直銷公司可以調節自身稅款實現的時間與數額。因此,在目前抵扣政策不調整的前提下,對直銷公司稅收管理的重點應是對庫存商品的監管,特別要加強變更、注銷過程監管。經銷公司一般經營和實現稅款較為正常,應重點監控其使用的發票和日常相關費用。對機動車生產企業要注意把握開票征稅環節,以免稅款應申報未申報、征收不到位現象發生。
關鍵詞: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完善措施
在政府稅收的體系中,政府非稅收是其重要的構成。政府非稅收具有自身的形式,是國民收入初分配和在再次分配都有政府參與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符合法律規律程序的從而來得到除納稅以外的任何收入,政府非稅收入它屬于財政資金范疇.創建良好的非稅收入程序,加大對非稅收入的標準化管理,同時更要去與市場經濟的要去相適應,是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建立公共財產標準的有很大意義的內容之一,同時也可以說是規范財經秩序和整頓,從制度上、根本上預防腐敗的必要舉動。
一、隨著我國公共財政的建設逐漸完善,政府非收入管理也隨之發展。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的建設逐漸完善,政府非收入管理也在此基礎上隨之發展起來政府非收入管理同樣是在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根本上進行生產和變化發展而出現的。和預算外資金兩個方面進行辨別,兩者雖然有不同但是卻也有關聯。非稅收入,是人民政府將收入依照收入的結構和收入的本質來歸類;預算外資金,是依照資金管理的方法對政府收入進行分別歸類。在我國,除了預算管理,在其他的地方部門可以自己實行收取和對資金的使用去處的安排,用來對一些地方部門需要的滿足,這就被成為預算外資金,屬于財政性資金一類。隨著發展,我國對預算外資金的意義和對問題的處理一直都在使用。但是,在地方部門因可以自己實行收取和對資金使用去處的安排,在支出方面上,它的自主性是比較大的,經過在傳統的財政體制下,留下的這部分資金曾在一段時期和預算內資金是不分高下的,為我國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此期間,預算外資也在不斷的進行改變,逐漸的完善,使得預算外資金已經完成了在概念上和性質上的過渡,過渡到“非稅收入”,要隨著改革的發展,我們要緊跟著發展的腳步,要將好的吸收并消化,建立起新的非稅收理論觀念。
二、規范和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需要明確管理體系和職責
非稅收管理體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還包括了非稅收入管理主體和非收入執收單位兩個內容。在對職能進行做事的過程中,非稅收入應當獲得財政性的資金,一個道理,非稅收入同樣是在政府財政收入扮演重要的角色,非稅收入征管就應當把財政部門作為中心,應當給予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范圍,應當建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職的人才,整頓力量在內部,負責對全部的非稅收入的管理。
例如罰沒收入政策、國有資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政策及收繳及收入征繳、收費、基金政策管理、征繳、財政票據管理等等方面,代表本級政府負責所轄區域內非稅收入“管、征、查”,實行一致征收,一致管理,一致執法。
在非稅收收入征管的中心,作為職能部門的非稅收入管理部門在政府實施非稅收入管理的只要職責是:要對收稅收入管理要認真貫徹法律法規,要認真對其認真履行,并對其制定出管理的辦法;在特定的程序和權限下,要對非稅收入的標準以及其范圍進行徹底的認知和確認,對收稅收入年度要有核算和編者這兩項的預算;要對非稅收入票據要統一安排并發放,要對本級單位以及下級單位要進行嚴格的督查其在收入、匯繳和使用等多方面的狀況,要按照法律法規對在非稅收入管理有違規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非稅收入執收執罰的單位是有關部門(單位),它的主要使命是:依照上級規定向非稅收入項目、社會公示部門及單位進行執收依據,對管理機構和財政廳及時的來編輯并報道本單位及其部門非稅收入的年度計劃;應在確認非稅收入在其職責范圍內,嚴格監督足額繳納非稅收入款項和繳款義務人,者依法收取有關非稅收入。
三、對非稅收入征收要進行完善和加強,對其收繳制度要進行改革
在是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整體中,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體制改革是很重要的一項內容,也是來確定“收支兩條線”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這項改革主要推行的模式是“銀行代收、單位開票、財政統管”的收繳分離管理模式,要從必要的審核為進一步的充實非稅收入就地繳庫體系,做到政府擁有非稅收入和財政管理。
1.在管理賬戶方面,取消所有賬戶有關于有關部門在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在銀行內,取消種類繁多的收入過渡戶。對分布廣、級次多、情況復雜的執收單位,應由財政部門專門為其開設一個關于財政匯繳專戶來進行零余額管理,以用來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管理。
2.在收繳程序上,用新的賬戶體系為根本,以規定的標準來進行收繳程序,實行集中匯繳和直接繳庫兩種方法。
3.是要用嚴謹的政府非稅收入退付辦法和嚴格非稅收入收繳管理辦法,讓非稅收入收繳管理達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六是加大力度沒收物品管理。要對執法者直接的沒收違法者的物品、財產以及違法者沒有現金支付能力而抵替罰的相關物品,應由執法機關關于造具罰沒物品清冊報稅收入管理機構統一處置,要是屬于必須毀掉的相關物品,應當有公證機關公證后統一進行銷毀;要是屬于可變賣的種類應由非稅收入管理機構委托拍賣公司公開拍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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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 房地產 建安企業 稅收征管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飛速發展我為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由于建筑安裝企業存在施工時間長、投資大的特點,在具體操作中,存在著較大的稅收籌劃空間。然而近年來,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日趨完善,雖然稅收利率的差別依然存在,但是納稅籌劃的空間逐漸降低。在全面稅收約束下的市場經濟的競爭環境中,如何通過稅務籌劃,達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稅收成本以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成為擺在企業面前的一道難題。部分企業使用違法違規的手段進行稅務籌劃,因此,必須要加強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
一、我國建安企業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受到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的稅收征管的矛盾日益突出。近些年來強勢發展的房地產業和建筑安裝業的企業所得稅征收卻十分困難,在各行業稅收管理中,基本處于末項的位置。如何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引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依法進行納稅,是亟待解決的重大難題。我國房地產與建安企業在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一)隱瞞預售收入
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將預售購房的金額掛名在其他金額往來上,或者記錄在短期借貸項目中,在賬面上沒有真是的反應。不僅如此,部分企業私下制作憑證,預售房屋,將金額存入其他賬戶中,故意隱瞞預售收入,企圖逃脫所得稅。
(二)隱瞞銷售收入
由于 目前的國內經濟形勢處于低迷狀態,各地的房地產銷售量大幅下降,銷售價格也降低,導致銷售收入的減少。在經濟勢頭較差的情況下,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故意隱瞞銷售收入,偷逃所得稅。
(三)混淆應稅收入
部分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將視同銷售收入的部分金額故意隱瞞,不作為應稅收入,不主動向稅務部門申報。如果被稅務部門發現,再確認聯系。
(四)屬地納稅意識低
建安企業的流動性較強,由于部分注冊的企業實際施工地址與注冊地址并不一致,多數企業的屬地納稅意識薄弱,拖欠稅款或者直接在注冊地納稅的事件屢見不鮮。
二、強化房地產及建安企業實施稅收征管的意義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行業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與此同時,房地產的行業稅收也隨之增加。目前,稅收在房地產行業的宏觀調控作用日益顯現,房地產的稅收已經成為我國的財政稅收的一個重要的來源部分。
自從新的《營業稅條例》、《增值稅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以來,關于預收款項、甲供材等政策的變化較大,確定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中關于預收款項以及自產貨物的納稅義務,以及其稅款的計算成為了重點和難點所在,在相關業務處理中,應該保持高度的重視。在此基礎上,深入研究探析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提出進一步強化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的政策與措施,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一)深入探析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有利于分析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
房地產業和建安企業歷來是稅收管理的重點,同時也是十分棘手的難點。由于影響稅收的主要因素是經濟因素、政治因素以及稅收征管因素。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收問題的研究,可以為稅收征管因素雖與稅收的影響提供有力的參考,用實例分析稅收征管因素的影響力。
(二)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完善稅收政策
隨著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顯著的提高。房地產行業在國家產業結構中的突出位置日益顯現。通過對于房地產行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深入研究,尤其歸納整理是針對開發環節、銷售環節等稅款征收管理方面的建議,對于完善我國的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政策有著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開展同業稅負分析
稅收負擔作為納稅人繳納的稅款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在同同一行業中,數值相差不大。稅務機關通過開展同行業的稅負分析研究,根據各個地區的不同情況,確定出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根據稅負企業進行納稅評估,開展監督活動,有利于提高稅收的征管水平。
(四)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考核稅收征管力度
通過對于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分析,在考核評價稅收征管力度、測算地區的房地產行業的平均稅負之后,可以從稅務機關的另一個角度去分析研究各類稅種的稅收負擔情況,考核稅收征管力度,不斷改進稅收征管的措施方法,進一步提高稅收征管的水平。
(五)加強稅收征管問題的研究探析,有利于建立稅收預警機制
由于近年來國家實行住房制度和用地制度的改革,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日益體現出來。根據房地產行業的各項經濟指標,加強研究探討房地產行業稅收征管的問題,對房地產及建安企業與稅收有關的數據統計分析,有利于稅收機關掌握房地產相關行業的稅收收入的變化情況,對于加強房地產行業的稅收監控、避免稅收漏洞、建立稅收預警機制、促進稅收征管水平有著積極的意義。
強化房地產以及建安企業的稅收征管,有利于分析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完善稅收政策,開展同行業稅負分析,考核評價稅收征管力度,建立相應的稅收預警機制,對于促進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征管效率;影響因素;評價體系
一、稅收征管效率理論基礎
(一)稅收征管效率的內涵與分類
稅收效率是指稅務機關征稅應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機制的有效運行,以提高稅務機關的征管效率。在納稅遵從度一定的前提下,稅收成本占稅收收入比率越低,說明稅收征管效率越高,提高稅收征管的效率,應當從稅收制度、征管模式、技術手段以及納稅遵從等諸方面尋求提高稅收征管的有效性。
稅收征管效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稅收征管效率主要有稅收行政效率、稅收經濟效率和稅收社會效率。狹義的稅收征管效率指的是稅收的行政效率,也就是國家征稅而取得的稅收收入與組織稅收部門所投入的總體費用之間的比率。
(二)稅收征管效率理論依據
1.管理學的效率理論
西方學者在效益分析模式中將效益函數描述為E曲線。在研究稅收征管方面,該理論的也具有普遍現實的意義。任何一種理論體系或模型盡管表現各不相同,但是其研究的最終希望的結果都是以提高效率為主要目標。具體到稅收征管工作中任然是要減少投入增加產出。
2.稅收遵從理論
稅收遵從簡單地講就是依法納稅,具體來說就是每一個納稅義務人都在既定的框架內按照經濟活動的具體內容,依法納稅、誠信納稅。盡管在稅收遵從理論上涉及的具體內容各有不同,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降低稅收成本,稅務機關主要是通過采取各種稅收征管措施,有效地使用有限的管理資源,實現稅收遵從最大化這一工作目標。
3.稅收博弈理論
在稅收博弈理論中,政府、征稅人、納稅人代表不完全相同的利益參與方,各自具有不同的經濟動機和利益取向,圍繞著稅款的征納三者之間存在著多種稅收博弈的關系。這種博弈也是征納雙方在政策的制定、規則的運用、行為的選擇、技術手段的運用等很多方面進行抉擇,最終找到其平衡點,達到基本均衡。
二、稅收征管效率影響因素
1.經濟稅源因素。經濟稅源的的狀況決定了稅源的總量和結構,也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的基礎。其主要表現在:一是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也指一個地區經濟稅源的總量。二是經濟結構的復雜程度,經濟結構越復雜,對稅收征管提出的要求越高,要求稅收征管模式和手段具有區別性和針對性。
2.稅收法制因素。依法治稅是當代稅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本,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律賦予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稅制過于復雜,易導致稅制管理費用過高、管理效率偏低等問題。只有在結合本國實際的情況下,設計制定出合理適度的稅收法律規范標準,才能達到既滿足實現國家職能的要求和又能促進經濟良性健康發展雙贏局面。
3.稅收征管因素。稅收征管因素具體到稅收政策執行的方面內容,如稅收征管的模式、稅收征管信息化的運用等都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一是征管模式選擇。體現在具體稅收工作中就是要求征、管、查各部門之間分工明確、配合默契。二是征管信息化建設。能最大限度的節約征納雙方的人力,物力資源,降低征納成本投入,又能拓寬稅收管理的廣度并加大了管理的深度。
4.人員素質因素。稅收征管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道德修養直接影響了稅收征管效率的高低。稅務人員是稅務管理的主體,其素質越高,就可以在實際工作中做到嚴格執法,依法行政,進而直接影響到納稅人的納稅遵從意識的提高。同時納稅人素質的高低也對稅收成本和效率產生影響。
5.納稅服務因素。稅收服務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稅法宣傳、政策咨詢、信息服務、辦理涉稅事宜服務、稅收教育服務等。因此稅務機關需要切實轉變管理觀念,由管理型模式向納稅服務型模式轉變,既要保障國家稅收任務的序時進度,更要打造管理和服務兩者并行新型納稅征管服務體系。
三、淮安地稅征管效率分析
(一)淮安地稅稅收征管效率評價
1.經濟稅源不斷壯大。淮安地區的經濟稅源不斷壯大,為地稅部門組織稅收收入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隨著全國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化改造工程不斷增加,帶來了巨大的經濟稅源。根據相關統計數據分析,在淮安地稅收入增長的各項因素中,經濟增長因素約占70%。
2.稅制結構日趨完善。我國稅收體制的發展標志是1958年的工商稅制改革,之后逐漸形成了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發展的稅收制度體系。1994年,我國實施了建國以來規模最大、范圍最廣泛、內容最深刻的一次稅制改革,我國的稅制結構日趨完善。
3.征管信息化水平不斷提高。目前,淮安地稅的信息化管理已經覆蓋了稅收征管、發票稽核、以及稅源監控等稅收工作的各個方面,促進了稅收機構效率、稅收制度執行效率及稅收收入大幅度的提高。
(二)制約淮安地稅收征管效率因素分析
1.征管資源配置存在失衡。1994年,我國實施了建國以來規模最大、范圍最廣泛、內容最深刻的一次分稅制改革。稅源按照稅種的不同劃分,分別由不同的國地稅兩套稅務機構來具體負責征管。作為江蘇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淮安,其地方稅收面臨形勢是稅基不夠廣泛,稅源較為缺乏,稅種較多且分布較廣、漏征漏管現象較嚴重。
2.征管理念轉變較為滯后。稅務機關往往在行政管理及稅收征管活動中就會產生一系列的問題,直接或間接加大了稅收成本,降低了行政效率。一是信息化應用程度較低,還難以滿足現代化稅收征管的需要。二是在當前的財政體制下,企業和稅務機關只注重增加稅收收入這一指標,易造成企業會計核算質量整體下降。三是還習慣于傳統的工作思維和工作模式,對稅收征管的創新缺乏認識,還未真正建立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新型稅收征管體系。
3.征管考核機制尚不完善。當前在淮安地稅的征管實際工作中存在著重視征收與稽查工作,輕視日常管理和監控,導致了對納稅人管理的缺位,稅收流失現象較為嚴重。其集中表現在:(1)考核指標體系不健全。其相應的考核指標也沒有反映稅源專業化改革的特點,指標體系尚待進一步優化。(2)考核指標設置不盡科學。用它來衡量一個稅務機關的管理水平顯得較為牽強。(3)征管考核機制不完善。在實際工作中存在重考核、輕反饋和重復考核的問題,征管質量考核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中反映得較少和較粗,沒有建立長效的責任追究機制和獎勵機制。
4.征管業務流程有待進一步優化。在日常稅收工作中仍然存在對專業化流程管理的認識仍不到位,其主要表現為:(1)專業化管理運行機制建設不夠完善,易出現流程脫節的現象。(2)面臨管戶和管理事項越來越多,而稅務部門的人力資源相對不足。(3)在納稅評估工作中存在著由稅收管理員直接面向納稅人實施評估,造成部分管理員難以勝任納稅評估工作要求。
四、提升淮安地稅稅收征管效率的建議
1.貫徹成本節約理念,健全監督考核機制。稅收成本直接影響著稅收征管效率的提高,在稅收征管考核中,只有對稅收收入的考核,卻沒有對征稅成本的考核。地方政府為確保財政收入的及時到位,注重的是稅收收入的最終結果,對稅務部門征收過程并不關心。成本節約理念應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中。
2.優化稅務機構設置,完善績效考評制度。一是要統一機構設置,優化職能配置。按照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構建專業化的組織架構,提高征管資源的利用效率。二是要不斷完善和改進績效考評體系。三是要注重考評結果在實際工作中的運用。按照“德、能、勤、績”的標準,將稅收征管工作的考評結果作為稅務人員評定能級的重要參考標準,強化其責任意識。
3.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完善稅收征管體制。結合淮安地稅的征管實際,適應稅源專業化改革的需要,要做到以下幾點:(1)大力推行現代化的征管方式,進一步充實和完善省級大集中信息系統。逐步搭建一個由信息交換平臺、數據查詢系統、預警分析系統構成的信息管理平臺。健全征管狀況監控分析機制,完善監控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逐步建立全面、適用的征管質量考評體系。(2)進行科學的職能分工,建立專業化的管理模式。強化稅源分類管理,設置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一是分規模管理,將稅源按其規模確定為大、中、小三類,合理確定各類稅源管理重點。二是分行業管理,將納稅人按照行業、特點和風險類別等方面考慮,掌握各行業企業的征管特點和規律,實施針對性管理。(3)加強數據采集和應用。建立外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拓寬第三方信息的采集渠道。努力有序的實現與政府相關部門的信息聯網,深化數據分析應用,充分利用涉稅數據和分析結果,建立稅收分析應用、稅源風險監控、稅收決策支持及績效管理評價體系。
4.提高稅務人員素質,提升執法公信力。提高稅收管理員綜合素質,首先要稅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提高稅收管理水平,同時還要文明、嚴格執法,樹立地稅形象,維護地方稅收和諧的氛圍。其次要實施全員分級分類教育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活動,提高稅收專業知識技能。最后要完善績效評價激勵機制,推行全員崗位職責目標管理,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
5.加強稅法宣傳教育,增強居民的納稅意識。淮安地稅應強化服務意識和手段,加大稅收執法力度,通過征稅為納稅人提供優質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創造公平競爭的法制環境,提高納稅人對稅法遵從度,從而建立起權利與義務對等、價值實現趨同的新型征納關系。改變稅收在人們心目中原有的形象,樹立按章納稅的觀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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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分局遵照市局提出的征管工作意見,緊緊圍繞以組織收入為中心,以提高征管質量為核心。進一步完善征管制度和措施,優化辦稅服務,規范稅收執法,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項征管工作任務。
一、繼續深入學習貫徹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
1、分局制定了進一步學習貫徹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具體實施意見和方案;
2、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分局全體稅干進行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學習及業務考核;
3、將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繼續作為分局xx年稅法宣傳月宣傳重點內容;
4、分行業邀請企業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進行座談,在宣傳的同時,征求意見并及時向上級反映。
二、涉外地方稅收征管基礎工作扎實開展。
1、認真做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
xx年,分局匯同聯合年檢七部門對全市涉外企業開了聯合年檢工作,對未辦證的補辦,對證件過期的換證,對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變更稅務登記證,對改變經營性質的提請工商部門注銷。
2、建立稅源檔案、強化稅源監控。
年初,分局認真開展稅源調查、營業稅資料普查、水利基金、社保費基數申報、稽核等工作,全面掌握了稅、費、基金動態,建立了稅源檔案;另外,我們還加強了稅、費、基金收入進度分析工作,按旬編制收入預測分析,按月編制收入分析檔案。從而為完成全年稅、費、基金收入任務奠定了基礎。
3、繼續完善涉外地方稅收工作報告制度。
按照省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分局將審核評稅、審計規程、反避稅、稅收協定執行、涉外地方稅收入統計分析等工作進一步規范統一。
三、強化依法治稅、努力提高涉外地方稅收征管質量。
1、繼續加強與工商部門的聯系,按月獲取涉外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及時辦理地稅登記;
2、充分發揮征管軟件的功能,及時查詢涉外企業申報納稅情況,通過納稅提醒服務,督促企業按期申報、按期入庫;
3、大力清繳欠稅,xx年度陳欠稅全部清繳完畢;
4、認真學習貫徹《行政許可法》,按規定實施稅務行政許可,嚴格執行稅收法制員工作制度。
四、努力做好涉外地方稅收專業管理工作。
1、開展了引進項目涉稅檢查工作,共查出應補地方各稅**萬元;
2、與國稅部門聯合開展了涉外稅收審計工作,達到了省局要求的審計面達5%的要求;
3、積極探索反避稅工作并取得實效;
4、進一步完善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工作;
5、主動開展有稅收情報交換工作,首次使用電子方式與美、日、韓進行稅收情報交換;
6、認真開展外籍人員個人所得稅專項清欠工作;
7、認真貫徹執行《涉外稅收約談工作暫行辦法》,積極開展涉外稅收征管約談工作。
五、認真完成其他征管工作。
1、精心組織實施普通發票專項治理。分局制定了整治實施方案,精心組織落實,認真開展重點稽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積極做好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探索對不同納稅人采取分類、分級、分片管理的辦法,以增強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3、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根據涉外地方稅收特點,xx年,分局相繼開展了涉外地方稅專題調研、涉外地方稅管理體制調研、外籍個人納稅征管情況調研等;為做好新形勢下的涉外地方稅工作,特別是專業管理工作而進一步理清了思路。
4、涉外地方稅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是通過舉辦培訓、召開座談會、編印政策匯編等,向外商及社會各界宣傳地方稅收各項政策和優惠規定;二是規范政策性減免稅管理,依照法定程序認真落實優惠政策,杜絕濫用稅收優惠政策隨意減免稅現象;三是深入推行以公開辦稅為主要內容的政務公開。通過開展“納稅服務年”、“政風建設月”各項活動,認真推行辦稅規范化服務標準,改進服務態度,規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優化服務環境,努力營造誠信納稅的氛圍,從而提供了更具國際競爭力的稅收環境。
回顧xx年,我們做了大量細致而艱苦的工作,征管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但稅收征管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有待進一步加強,依法治稅、依法行政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xx年我們將以“征管質量年”為契機,采取各項有效措施,從而使稅收征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這次個體稅收秩序專項整治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回顧總結全區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形勢,分析研究個體稅收征管現狀,動員部署個體稅收秩序專項整治活動,推進依法治稅,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會上印發了區政府、市國稅局聯合制定的《關于開展全區個體稅收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的意見》及《實施方案》,希望各地、各部門按照意見要求,認真抓好落實。下面,我就開展本次專項整治活動強調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
個體經濟作為促進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力量,其健康發展不僅有利于增加就業,維護社會穩定,而且有利于繁榮城鄉市場,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同時,也有利于增加稅收收入,增強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加強個體稅收征管不僅有其現實意義,更有其長遠的歷史意義。
個體經濟的不斷壯大,客觀要求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近年來,隨著全民創業熱潮的興起和改革改制步伐的加快,市區個體私營經濟蓬勃發展,對財政收入的貢獻份額也在不斷加大。2003年,市區范圍內實際交稅的個體工商戶達到****(匯總納稅的按*戶計算,下同)戶、私營企業****個,分別比上年增長**.*%、**.*%。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實際入庫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資源網稅收*****萬元,比上年增長**.*%。2004年全區私營個體經濟登記戶數*****戶,注冊資本**.**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和**.**%。由于個體私營企業面廣量大、經營方式靈活、經營地點多變、產權轉讓及變更登記頻繁,各類零星分散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房屋出租等納稅人素質和納稅意識都較企業納稅人有所差別,且具有規模小、流動性、隱蔽性強等特點,征收難且偷漏稅嚴重,使得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顯得日益重要。與此同時,為了鼓勵和支持個體經濟的穩步發展,國家相繼實施的包括調高增值稅起征點在內的各項個體稅收優惠政策,相應增加了一批因從事個體經營而免繳增值稅及相關稅種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因不達起征點而無需繳納增值稅的個體工商戶,從而對進一步做好個體稅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
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是完成和超額完成財政收入任務的現實舉措。稅收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財政盤子的大小,關系到機關人員工資發放和工作正常運轉所需的資金。*——4月份,我區完成財政總收入*****萬元,雖保持了較高的增幅,但與序時進度比不僅相差*.*個百分點(其中:國稅收入相差*.*個百分點),更低于全市平均進度*個百分點。從五月份的收入形勢看,進度不能令人滿意,完成雙過半的壓力仍然較大。收入不能按序時均衡入庫,不能做到應收盡收,固然有我區稅源不豐,骨干稅源支撐力不強等原因外,很重要的一個因素便是個體稅收征管措施沒有到位,成效難以完全顯現。作為主城區的亭湖區,發展個體經濟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個體稅收增收潛力巨大。因而,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可以使稅源監控進一步加強,有力地堵塞征管漏洞,減少稅款的跑冒滴漏,從而最大限度地實現應收盡收,確保完成和超額完成財政收入任務。
加強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是推進依法治稅、優化稅收征管環境的重要途徑。當前,在經濟增收和政策增收都十分有限的情況下,征管矛盾顯得益發突出,偷稅、騙稅甚至抗稅的現象時有發生,這些行為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稅收秩序,損害了稅法的尊嚴。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的開展,很大程度上為稅務機關規范個體稅收征管奠定基礎,加大了打擊偷、騙、抗稅違法犯罪行為的力度。另一方面,個體稅收專項整治過程中,稅務人員的執法秩序如何,是否公開、公正、公平,也受到全社會的監督,可以有效地減少了人情稅、關系稅的發生,有利于造就一支廉潔高效的稅收隊伍。也有利于公平稅負,促進公平競爭。
二、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加強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關鍵措施
稅收工作涉及社會方方面面,做好稅收工作需要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需要社會各界共同維護稅法的尊嚴。針對這種情況,區政府牽頭開展組織嚴密、職責明確、協調聯動、運轉有力的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為稅收工作順利開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治稅環境就顯得特別重要。為確保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必須緊緊抓住以下幾個關鍵措施:
1、健全組織,落實人員。這是確保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取得實效的根本保證。會上,區成立了個體稅收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市國稅局負責同志應邀擔任副組長,同時組織城郊、街道、財政、工商、公安等部門的工作人員,配合國稅部門組成整治活動小組,具體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這次出臺的《關于在全區開展個體稅收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的意見》及《實施方案》,從指導思想、整治目標、整治內容、實施步驟、職責要求等方面內容比較明確。各級個體稅收專項整治組織要根據工作的需要,健全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制度,進一步細化相關管理細則,明確職責,規范工作程序,為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鞏固提高打下良好基礎。
2、深入宣傳,廣造聲勢。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堅持依法納稅,是全黨的大事,全民的大事,全社會的大事。全區要以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為契機,廣泛宣傳發動,將稅收政策帶進千家萬戶。要利用流動宣傳車、宣傳版報、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資源網印發宣傳提綱、開展稅法知識咨詢等形式大造聲勢,努力營造依法治稅、強化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活動的濃烈氛圍。同時,采取多種形式激勵消費者索取發票,舉報偷、逃,騙稅行為,對一些偷騙稅反面典型進行亮相曝光。
3、科學定額,陽光辦稅。整治活動小組要在綜合分析影響個體工商戶經營額因素的基礎上,以個體工商戶自報經營情況為基數,結合實際情況深入基層進行認真調查摸底,科學選取核定稅收定額的參數,合理確定定額調整的系數,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定額調整的意見,力求稅收定額與個體戶實際經營狀況最大程度地接近,確保同等路段,同行業,同樣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其稅收負擔基本相同。這樣既有利于稅務的公開透明,又有利于公平稅負,易于被廣大個體工商戶接受,建立公平競爭的納稅環境。密切加強與工商、社會保障、市場主辦方等單位的配合,防止納稅戶采取“一戶多證”等手段人為降低經營額,打擊假冒下崗失業人員享受稅收優惠的行為,堵塞稅收征管漏洞。
4、協同作戰,齊抓共管。個體稅收征管是一項社會工作,稅務部門作為其中的一環,必須建立與各行政部門的協調聯動制度,及時對個體戶的信息進行交流。比如,稅務與工商配合方面,為了防止漏征漏管戶,工商部門將登記信息定期傳遞給稅務部門就顯得尤為重要,同時也節省了一定的人力、財力,有效地堵塞了漏管戶,形成有力的源頭控管態勢。與銀行及公、檢、法等部門進一步密切關系,對遇到抗稅不繳或長期拖欠稅的納稅戶,可借助司法部門的力量實施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以保證國家稅款的及時入庫,改善征稅環境。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難度很大,這里我強調一下,凡是阻撓抗拒的,司法機關應依法介入,嚴厲打擊,為稅務部門調查核定稅款、采取強制措施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5、健全臺帳,長效管理。《征管法》第十五條之及其《實施細則》釋義規定,經過工商管理機關批準開業的城鄉個體工商業戶都必須辦理稅務登記。稅務登記屬稅收基礎管理,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基礎管理不力,會導致底數不清,戶數不明,資料不全。摸清稅源的家底,并建立規范的臺帳,是開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的基礎和依據,也直接關系到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專項整治小組要配合稅務部門對所屬區域零散稅源進行普查,建立健全稅源登記資料。調查工作要細、要實,不留死角,并實行動態管理。在全面貫徹落實促進再就業和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的同時,及時完善對不達起征點和免稅的個體工商戶的管理措施,切不可因其不達起征點或享受免稅優惠而放松或放棄正常管理。
三、協調配合,切實加強個體稅收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
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就是要在依法治稅的原則下,規范稅收征管,促進公平競爭,維護正常的稅收秩序和經濟秩序,從而保證各類所有制經濟在公平的稅收環境下共同發展。個體稅收專項整治是一項綜合性工作,各地、各部門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個體稅收專項整治為依法征收服務。專項整治活動成員單位要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思想,正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資源網確處理加強征管與執行優惠政策的關系、加強征管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以及加強征管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系,深入分析個體稅收征管面臨的新形勢和新問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征收管理,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得力、管理規范,努力將個體稅收征管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一、當前我國稅收征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確保國家稅收,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國家在稅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稅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管理監督不到位。取消稅務專管員后,由于把實行專管員管戶向管事制度轉變簡單的理解為取消專管員,形成了管理環節的空位和斷層,使稅務機關失去了對納稅人的管理和監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優化服務,片面強調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細、查不全、征不足、處罰難、效率低的狀況;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個系列以及各職能部門間協調不好,各自為政,多頭指揮,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諉,導致稅收征管全過程運轉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應用不到位。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運用計算機管理,但其監控作用不明顯,主要表現為:征管軟件本身還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還不能滿足征管要求,信息傳遞不通暢,影響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數微機操作人員責任心不強,不能按規定及時、完整、準確地錄入有關信息,因而計算機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征納情況;部分工作人員不熟悉征管業務規程,無法對征管信息進行微機處理。
第三,管理職責明確不到位。由于對新的征管模式認識不足,征管實踐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數不清,稅源不明,監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質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少數單位在認識上沒有弄清分類管理的含義,片面理解為對一般納稅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單位沒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分類管理操作辦法和措施,因而職責不明確,管理程序、方法不規范,管理效果不好;三是大多數單位職責雖分解到人、落實到戶,但沒有建立相應的制約機制,沒有配套的考核辦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實處;四是普遍把分類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軟件運用、征管檔案管理工作割裂開來,沒有利用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理順工作思路,使該四項工作不能環環相扣順利開展,而這些原因造成征管質量不高,主要體現在:一是登記率不完全真實。二是申報率不準,這有計算機軟件本身的問題,也有管理人員管理不到位的問題,還有沒有按征管規程對非常戶進行處理的問題。三是申報準確率難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實到位,管理人員無法掌握納稅人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不能對其納稅的準確性作出大致判斷,偷逃稅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雙定戶的定額核定上,由于管理的問題使核定的定額與實際銷售相差甚遠,造成稅款流失。在對大中型企業和一般納稅人的征管中,同樣存在監控不力,稅款流失現象。四是在緩交稅款審核上存在調查核實不嚴的情況,客觀上讓一些企業感到貸款不還不行,費不繳不行,而稅款可緩,能緩就緩。五是依法治稅難,在征管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執法難的問題,一些稅務機關正常的稅收保全措施難以實行,或是相關部門不配合,或是存在來自各方的干預。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終影響稅源,不能保證國家財政收入。
二、當前加強我國稅收征管的建議
第一,抓好分類管理的落實。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建立,納稅人的經濟類型、經營方式、組織方式日趨復雜,能否有效地對納稅戶和稅源變化情況進行監控是稅收征管的基礎,只有打牢這個基礎,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分類管理就是針對納稅人方方面面的復雜性和納稅申報方式多樣化的實際設立的一種能使稅收征管建立在及時掌握納稅人經營情況、經營方式、核算方式和稅源變化基礎的一種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類管理是從管好源頭開始,所以應從各個方面加強管理,包括將所有納稅戶納入稅務登記的范圍內,對納稅戶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發票領用存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案頭審計,并有針對性的開展各種日常檢查和稅源調查工作,切實掌握納稅戶的稅務登記增減變化情況、發票使用情況、產經營情況、納稅情況、減免緩退情況、違章處罰等全部納稅事宜的全過程,并能通過管理及時而準確地收集整理、傳遞各種涉稅信息、資料,建立健全納稅戶檔案,真正做到底數清,稅源明,所以應該把抓好分類管理的落實作為加強征管的突破口。落實分類管理應做到:(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領導和廣大稅務干部要把推行分類管理看作是加強征管的基礎和關鍵,是創收的保證。要正確認識分類管理的含義及其內容。(2)結合實際,因地制宜進行分類管理,以簽訂責任書的形式,把職責明確到人,落實到戶。(3)把分類管理、征管質量(十率)考核,征管軟件的運用、征管檔案的管理四項工作有機結合進行,分類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項工作的大部分,分類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項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關鍵詞〕稅收征管改革;稅收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征管體系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096(2013)03-0010-05
我國稅收征管改革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而發生變化的。這個變化過程由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循環系統中發揮其職能和作用。共和國成立之初和以后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國在稅收征管方面實行過多種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勢下,為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應對之進行較為深刻的變革和創新,才能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指導稅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國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的確立與嬗變
一般來說,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或行動準則”。[1]稅收征管制度包含著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征納雙方應共同遵循的稅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規、法令、政策等涉稅規程和行動準則。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為范本、模本、變本的式樣。……是研究自然現象或社會現象的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1]稅收征管模式是把解決征管問題的方法總結歸納到理論圖式和解釋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國稅收征管改革,除離不開其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管理體制、稅收制度、征管對象的選擇等外,更與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圍和規模較大的稅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間接滲透著稅收征管制度的調整與完善、稅收征管模式嬗變與梳理的過程。
1建國初期的稅收征管制度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一直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為了恢復國民經濟、穩定金融物價、平衡財政收支,國家采取統一稅政,對稅收實行統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體制。1950年公布了《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明確規定全國統一征收的14種稅,其管理權都集中在中央。這種高度集中的稅收管理權限是當時特殊歷史條件下所必須的,對建國初期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響,處于“放權”與“集權”的游離不定之中。當時,為了適應統一財政體制和稅收管理體制,在稅收征收模式上,對納稅人特別是國有企業推行“專管員進廠,各項稅收專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稅收管理的主要目標是適應當時的國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對私有經濟和公有經濟就采取“寬嚴不同,繁簡不同”的措施,減少公有制企業的繳稅程序,對私有企業也按照其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態度,采取了不同的稅收管理辦法。由于當時的稅收制度與稅收政策雖有所調整,但一般來說仍比較單一,稅收的主要課征客體是占公有制絕大部分的國營企業,由于國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中央政府調控,采取統收統支,企業少繳稅的情況也比較少。由此可見,稅收制度單一,征收對象范圍較窄,而且偷、逃、抗、騙稅現象較少,稅收管理的任務側重于“征”和“管”,相比較來稅,稅務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較少,“專管員進廠,各稅歸口管理,信息不對稱、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專管員“一言九鼎”、權力較大的弊端[1]。
上述稅收征管制度雖然在推行時,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但是,20世紀50年代的稅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稅收征管模式變化缺乏“頂層設計”,使征納雙方對新的征管形勢很難適應;科學化、規范化程度及征管質量也難以提升;稅收管理機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輕稽查”的傳統方式;稅收專管員直接開票的稅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納稅人自覺納稅的意識和合法的稅收權益的保護,使稅收征管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處于“不合理”狀態,同時也弱化了稅務干部人員配置,淡化了稅務稽查工作職能,使稅務機關主要業務部門之間出現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現象[2]。
2改革開放后的稅收征管制度與模式
改革開放后,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行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對當時的稅收征管模式進行反思并推動其改革。20世紀80年代初,先后實行了二步“利改稅”,實行新的工商稅制,稅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財政收入中的比重穩定增長,納稅人與政府的稅收分配關系也逐步規范。但是,納稅人偷、逃、抗、騙稅現象卻增長較快,如果采取以前“專管員進廠”的模式明顯不能符合新形勢下的稅源變化,創新稅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勢所趨。在一些地方試點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檢查三分離”或“征管、檢查兩分離”的管理方式[3],逐漸形成了既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的稅收征管新體制,解決了傳統征管體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經濟發展和中央財政收入增長的問題,為隨之而來的稅收管理變革奠定了基礎。20世紀90年代初期,我國又確立了“申報、、稽查”三位一體的征管模式。旨在放棄稅管員戶管制度,把納稅人申報納稅、中介機構的稅務和稅務機關的稽查管理有機結合,形成一個相互補充、相互制約的整體[4]。
20世紀90年代中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與發展,我國稅收征管改革實行了“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為適應當時征管改革的需要,針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責任”問題,突出了“強化管理”的內涵,實施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這就是現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評介
從現行征管模式實施的實際情況看,與以往的稅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內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稅的法定義務。在傳統的稅收征管改革實施過程中,一般由稅務干部上門征收稅款,對一些單位尤其是重點納稅大戶,都有專管員負責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專管員戶管制度,規定納稅人按照稅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申報納稅。其初衷是要劃清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逐步提高納稅人按期申報的納稅觀念。與此相適應,全國各地逐漸形成了稅務組織體系,稅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發展迅速[6]。
(2)確立了為納稅人服務的現代治稅理念。在稅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務型政府或機關是與時俱進的理念。作為稅務部門除了國家公布的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外,還要及時稅收行政規章和稅收其他規范性文件,要持續地宣傳、輔導和答疑納稅人提出的有關涉稅審批、辦稅流程和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稅信息和問題,按照集中、實用、方便納稅的原則為納稅人提供高效的辦稅服務場所,充分發揮實體辦稅服務廳和網絡辦稅服務廳各自的作用,使登記、申報、繳納稅款、咨詢、發票管理和復議訴訟等涉稅事項可以集中辦結,不斷地為納稅人提供有效的、有針對性的服務。
(3)運用稅收信息技術,逐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適應征管改革的要求,總局組織設計開發金稅一期、二期工程,現正在試點運行和開發金稅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以建立一個全國范圍內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稽核系統,達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目的,杜絕增值稅的流失,有效保障現行增值稅制度。同時,各級稅務機關都自行開發、使用一些稅收征管軟件,進一步防止稅收流失,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4)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資源,持續加強稅務稽查力度。原有的稅收征管工作存在著重征收、輕稽查的做法,在稅務機關組織內部形成了強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現行征管模式強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稅務機關利用人機結合的稅務稽查力量,為稅務稽查工作配備了素質更高的人員和優良的辦公環境以及辦案設備。在稅務稽查部門內部,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環節設置職能,按崗位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有機整體,逐步實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責任制、雙查制和稽查錯案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稅務稽查工作力度不斷增強。
(5)突出從源頭治稅,強化管理職能。為對原“30字”征管模式進行糾偏,凸顯從源頭緊抓稅源,提出強化管理的工作內容。“強化管理”的初衷是為彌補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來的。因為原模式只強調“征收”與“稽查”,缺少“管理”的相關內容。新模式的提出,不僅僅是補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發展和完善了新形勢下稅收管理的基本內涵。既是對稅收管理方面的總要求,貫穿于稅收管理工作的各個環節,也是從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礎上闡述的。稅收征管要實現科學化、精細化的戰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對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實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們對稅收征管模式是一個由淺入深、逐步認識和理解消化的過程。如實行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發揮稅務的作用、重視稅務稽查工作等。但是,這個模式實施狀況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對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效率產生影響,最終表現出來的效果遠遠沒有實現所希望達到的目標。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確體現納稅人自主申報的主體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單方面強調“自行”,而不是“自主”,沒有完全體現稅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納稅人在納稅申報上的“當家作主”地位。在稅務機關任務緊、工作量大、管戶多且納稅人不及時申報的情況下,由于存在著對稅務干部準期申報率的內部考核,往往有替納稅人申報之嫌疑;未能明確促進稅法遵從的根本目標,過于強調完成稅收收入任務目標;未能整體體現信息化對征管的支撐作用,各自開發自己的外掛征管軟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納雙方的稅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確強調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辦公場所(主要指辦稅廳)的集中,是特指場所和管理事項的集中。隨著信息化發展,電子申報和繳稅的普及,場所集中的概念已經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納稅人自行繳納還是稅務機關上門征收?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還是小概念等,存在著模糊認識。我們認為,就其實質來說,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體概念,不是稅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國際上,具體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經評估和稽查后的強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確定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征管模式后,在具體的征管過程中,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的稅款占整個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絕大多數份額。在新型的征納關系和信息化條件下,以稅務機關為主體的征收概念發生實質性的轉移。現征管模式中將納稅人自主繳納的行為定義為征收,本身與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說該提法仍保留了以稅務機關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跡。
3“重點稽查”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問題
“重點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稅務機關主要任務是實施稅務稽查,并規定稽查人員要達到一線人員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經過十幾年的征管實踐,這一要求不僅未能實現,而且暴露出一些諸如國地稅重復稽查、大征管中的評估與稽查如何銜接與定位等問題。總之,稅務稽查的威懾力還未充分發揮。
4體現“強化管理”的兩項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稅收管理員“一人管多戶、各稅統管”的屬地化管戶制度已不能適應納稅群體日益增長、經營方式日漸復雜的需要,尤其是難以對跨國、跨地區經營的大企業集團管理到位。稅收管理員過多地承擔了大量事務性工作,真正用于評估等稅源管理方面的時間、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員長期固定管戶,也不利于從機制上消除“吃拿卡要報”的現象。二是對納稅評估定位不夠準確、程序不夠規范,至今也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納稅評估工作規程之內容的評估規范性要求,仍然是難以突破“摸著石頭過河”的傳統思維和做法,未能有效發揮引導和促進稅法遵從的作用。
三、積極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
針對多年來圍繞稅收征管模式爭論不休的實際情況,有必要進行反思。如果新的稅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襲著傳統的思維定式而沒有實行“頂層設計”;如果沒有把稅收征管系統看成是一個有機整體,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稅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認為,體系是指若干有關事物互相聯系互相制約而而構成的一個整體[1]。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稅收征管體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勢下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和基本內容,把稅收征管視為一個系統工程不斷完善。
1新形勢下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來,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稅務系統“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信息化管理,開展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和信息管稅工程建設。各級稅務機關“自下而上”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實施了一系列加強管理的新方法、新舉措,稅收工作面臨新的形勢,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成為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
(1)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新的階段性特征,對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進科學發展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稅收征管體系建設,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的要求,形成納稅人自主申報納稅的主體地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稅收方面的體現就是構建新型的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使稅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強社會管理和創新之中。面對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須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促進稅收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服務。
(2)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適應稅源狀況深刻變化的迫切需要。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稅源狀況產生了重大影響。稅源狀況的深刻變化集中反映是納稅人的數量急劇增長。據統計,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國稅務登記的納稅人3 353萬戶,全國稅收管理員277萬人,人均管戶數量在100戶以上,沿海發達地區甚至達到人均1 000戶以上[8],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相繼涌現。納稅人的經營方式、經營業務不斷調整、日益復雜,納稅人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不斷增強,涉稅訴求多樣化、服務需求個性化的趨勢日漸明顯。這些都給稅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資源配置等帶來深刻影響。
(3)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順應現代信息革命發展潮流的必然選擇。當前,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為我國依托現代技術手段加強稅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機遇,也對稅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嚴峻的挑戰。企業經營和管理的電子化、智能化趨勢日益明顯,規模龐大、交易復雜的電子商務飛速發展,使稅收征管的復雜性越來越強。雖然近些年來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但信息管稅水平不高,現有信息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來源渠道還不通暢,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狀況日益加劇。
(4)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推進我國稅收管理國際化的必由之路。稅收征管是稅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與世界經濟已經成為密不可分的有機整體,“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稅源國際化趨勢日益明顯,跨境稅源管理成為新課題。
2確立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
確立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的目標是全面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具體來說就是要提高稅法遵從度和納稅人滿意度,降低稅收流失率和征納成本 2012年7月,全國稅務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會議在安徽合肥召開,會議提交并討論了《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稅法遵從度。提高稅法遵從度是稅務機關與納稅人共同的責任和義務。稅務機關率先遵從稅法,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稅收管理權力,促使稅法得到公正執行;納稅人依法誠信納稅,提高自主申報納稅的質量。通過提高稅法遵從度,既要減少納稅人的稅法遵從風險,也要減少稅務機關的執法風險和廉政風險。
(2)提高納稅人滿意度。稅務機關通過優質服務、規范管理,切實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樹立稅務部門良好的社會形象,增進納稅人對稅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滿意,提高納稅人對稅務機關服務與管理行為的認可程度。
(3)降低稅收流失率。縮小稅收實征數和法定應征數之間的差距,提高稅收征收率,確保稅收收入隨著經濟發展實現平穩較快增長,體現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遵從稅法的程度,同時也反映稅務機關服務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納成本。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和稅務機關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實“兩個減負”,即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和基層人員額外的工作負擔,并提高稅務行政效率。
3規范稅收征管體系的基本內容
在稅收征管目標確立后,針對現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結合征管實際情況,應加強稅收征管體系基本內容建設。
(1)進一步明晰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市場經濟發展中“經濟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確定相應的法律責任,確立稅收征納雙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從稅法既是對納稅人義務履行的要求,也是對稅務機關義務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礎上進行征管制度設計,開展征管活動。真正把納稅人看做為市場經濟的主體,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負有依法履行自主申報納稅的義務,享有稅務部門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利。稅務部門的主要職責是依法征稅,不能從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應通過建立稅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
(2)強化稅收風險管理。把風險管理貫穿于稅收征管的全過程,不是獨立強調“集中征收”或是“重點稽查”,而是實行稅收風險分析監控,依托信息技術平臺,通過對涉稅信息進行分析比對,識別可能存在稅收流失風險的納稅人,進行風險等級排序后推送到相關部門進行應對,并對應對結果進行管理和評價。對稅收風險不同的納稅人可采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審計)和稅務稽查等應對手段,識別和消除納稅人的稅收風險,有效防范和避免稅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稅收專業化管理。對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對稅務機關和稅務干部的管理權限、職責進行合理分工,對管理資源進行優化配置,提高稅收管理的集約化水平。“34字”征管模式強調的“強化管理”更多關注的是“源頭”管理和屬地管理,而對征管流程中易出現的稅收“跑、冒、滴、漏”沒有從專業化管理的視角加以足夠重視,因而應加強分類分級管理。分類管理是在按納稅人規模、行業,反避稅、出口退稅等特定業務的基礎上,對不同風險等級的納稅人按照納稅服務、稅收分析、評估與稽查等涉稅事項實行管理;分級管理是將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部門和崗位間進行科學分解、合理調配,并相應設置專業化的機構,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
(4)進一步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稅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術的先進生產力改進稅收工作,實現稅收管理的現代化[9]。在稅收征管改革的過程中,應統一規劃,克服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的“信息孤島”,發揮信息技術的整體優勢,即準確把握信息革命發展趨勢,充分應用信息技術科學發展成果,大力推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為稅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促進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不斷提升稅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發揮信息化的業務引領作用,堅持征管業務與技術的協調發展,推動稅收征管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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