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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政治建警督察報告

政治建警督察報告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2-09-17 09:17:0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政治建警督察報告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政治建警督察報告

第1篇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mayfive”為你整理了這篇關于環保督察反饋黃標車淘汰推進不力問題整改完成工作總結報告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宣威市黃標車治理淘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省級環保督察反饋黃標車淘汰推進不力問題整改完成工作總結報告

曲靖市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現將宣威市關于2017年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關于對關于黃標車淘汰推進不力的問題”整改完成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反饋問題及整改措施描述

問題描述:全市黃標車淘汰推進不力,辦法不多。根據《曲靖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曲政發〔2014〕74號)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區域內的黃標車。而根據云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提供資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間,曲靖市雖已完成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15564輛,但仍剩余黃標車20643輛。

整改措施:落實《宣威市淘汰黃標車資金補貼辦法》,加強宣傳,引導車主注銷“黃標車”。將黃標車納入環保檢驗監管系統,嚴禁黃標車上線檢測。將黃標車納入機動車檢驗監管系統進行自動核查比對,嚴禁對黃標車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嚴格黃標車登記管理,嚴禁黃標車辦理區域內轉出、轉入、轉移登記。加大路面執法和非現場執法力度,設置黃標車限行、禁行區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冊運行的黃標車。

二、整改情況

宣威市轄區符合淘汰標準的黃標車有3066輛,治理淘汰任務重,時間緊。為把握有利時機,確保按時、按質完成黃標車淘汰治理任務,宣威市人民政府結合省、市兩級黃標車治理工作方案,及時下發和出臺了《宣威市加快推進黃標車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辦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長周云峰任組長,楊枝梁副市長任副組長,由公安、環保、財政、交通、質量技術監督、住建、工業信息化委員會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黃標車治理淘汰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統籌開展全市黃標車淘汰治理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治理責任,宣威市人民政府與各鄉鎮(街道)與各治理責任單位工作負責人,層層簽訂治理工作責任狀,把黃標淘汰治理工作作為生態環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務來抓,確保有序推進黃標車淘汰治理工作,工作開展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黃標車淘汰治理工作數據

宣威市共有“黃標車”3066輛。截止至2019年2月,報廢注銷2119輛(報廢補貼車輛2032輛、87輛未補貼包括政府車輛及機動車所有人沒有在規定時間提交相關手續)車主申請滅失注銷、詢問筆錄注銷834輛,移出黃標車113輛(其中達到強制報廢標準2輛,被盜搶/查封數21輛,無法認定進口車27輛,非載貨專項作業車12輛,復核為非黃標車51輛)。

宣威市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資金發放工作有序進行,全市已有1594輛“黃標車”所有人,領取到提前報廢補貼資金,累計核發補貼資金:一仟柒仟陸佰零玖元(小寫: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資金以補貼到位。

(二)宣威黃標車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強組織,健全制度,強化配合協調。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市委領導高度重視黃標車治理淘汰工作,多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研究、部署治理工作,親自督促、催辦黃標車治理進度;二是市黃標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積極加強治理工作組織部署,群策群力研究治理措施,不同治理責任部門間密切協同配合,并建立了一套聯系、協調和治理工作機制;三是公安、環保、工信等職能部門以及報廢回收企業聯合辦公,設立專門的治理淘汰工作場所,設立專門的業務受理、咨詢窗口,各成員單位加強合作,相互協調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緊密配合落實治理責任。四是時時監控工作動態,監督問效落實治理責任。每天分析匯總全市治理工作數據,每周研判分析各鄉鎮、治理責任主體的工作成效,定期工作動態,通報工作進度,及時分享工作信息、經驗。

2、積極動員、廣泛宣傳。一是各鄉(鎮),都組織召開了“黃標車”淘汰治理動員工作會議,統籌部署淘汰治理工作,鄉鎮領導與村、社干部逐級簽訂治理責任書,層層壓實治理責任。二是各鄉鎮(街道)積極發動機關、各站(所)和村委會力量聯合開展“黃標車”治理工作,同時鄉(鎮)公安交警中隊積極發動農村兼職協管員、交通安全信息聯絡員、勸導員、治保員等力量深度配合開展“黃標車”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統一協調,齊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各鄉(鎮)和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通過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持續加強 “黃標車”治理淘汰政策,補貼辦法標準,限行公告等內容宣傳,積極提高治理工作的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四是堅持針對“黃標車”車主、駕駛人、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關系人,開展精準定向的宣傳和引導,書面向當事人告知淘汰政策、補貼標準,鼓勵、引導當事人主動報廢淘汰車輛;五是對積極自愿報廢“黃標車”的單位或個人,結合個人環保義務、社會污染治理、社會環境效益、補貼利益效應、淘汰車輛監管和運行使用環境等方面進行重點宣傳,放大社會影響、增強示范作用。

3、深度梳理,精準排查。一是公安交警對全市3066 輛黃標車開展深度梳理,治理任務數據按鄉(鎮)、村委會、社區、村組進行逐級分類、細化,并按治理責任下發、抄送到各治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二是精準排查,全面摸排查清治理淘汰車輛現實狀況、車輛狀態、運行使用情況、車輛權屬、所有權人聯系方式、報廢意愿等基礎性工作數據;三是分類施策,按照“先易后難、先公車后私車、先攻堅重點車輛后治理一般車輛”的工作思路,堅持“一車一對策”的方法,加強宣傳、引導,應用多種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進度。

4、加強配合、提升服務。一是“上門”開展治理服務。以“黃標車”車主、所有人為直接宣傳、引導對向,主動上門告知當事人報廢途徑、聯系方式、注銷流程、法定憑證,并積極介紹補貼辦法、標準,主動告知補貼申請流程,資金發放等政策和事項;二是充分發揮公安交警治理淘汰工作主力軍的作用,幫助各治理成員單位提升治理、服務能力。公安交警以治理任務為導向開展治理能力教育、培訓,要求全體民警、職工、輔警對“黃標車”治理工作做到“一懂、一會、三清”(懂政策、會業務、清楚轄區治理任務基數、清楚治理車輛狀態、清楚轄區每日治理工作進度),同時要求各部門、各基層交中隊幫助其他治理單位成員、責任人學習提高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知識,增強治理、服務能力;三是公安交警主動擔當作為,對黃標車治理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具體責任到每一個人,全警動員參與黃標車治理。宣威交警以黨小組,黨員先鋒隊的形式包保治理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黃標車,以組隊攻堅形式包保治理2005年前注冊的營運黃標車,以任務分解,定向治理的形式,強化落實治理責任。四是服務窗口前移,黃標車治理淘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黃標車”注銷登記窗口前移到各鄉鎮交警中隊,實施補貼申請資料預審核和申請資料內部傳遞制度,盡量簡化辦理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五是強化與報廢企業的聯系和協調,積極鼓勵報廢回收企業上門與“黃標車”所有人進行面商,提高自主報廢、協商回收車輛的治理比例,鼓勵、督促報廢回收企業加大人力、設備、運力投入,提高回收、銷毀率,同時加強監銷、注銷環節的警、企配合,消除監銷環節車輛容易造成業務積壓的制約因素。

5、嚴格監管,強化執法。一是加強源頭監管,治理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嚴把“黃標車”登記、檢驗關,自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全面禁止受理“黃標車”轉入、轉出、轉移等業務;二是嚴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加強對“黃標車”禁行區域查緝,嚴格依法對違法“黃標車”進行處罰;三是強化布控監管,依托公安緝查布控系統,對全市未報廢的 “黃標車”進行布控監管,時時掌握轄區“黃標車”運行狀況;四是加強路面管控,公安、交通、運政等部門加強聯合檢查和執法,采取綜合性監管措施,“黃標車”形成嚴密的監管態勢,壓縮其生存和運行空間。五是公安交警專門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黃標車追查治理工作組,該工作組先后深入省內、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輛黃標車,成為治理“骨頭黃標車”的尖刀力量。

6、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業,交警大隊民警、輔警中隊長分別掛10輛、3輛、輔警掛2輛的目標任務。一是對逾期未完成黃標車工作任務的民警、職工,報請宣威市公安局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召回管理。二是對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黃標車工作任務的輔警給予全局通報批評和問責處理,對不開展工作的人員給予辭退。

七、存在問題,在黃標車清理過程中,由于資金補貼,車輛查找過程中,困難較多,前期推進緩慢,工作不夠到位,但全體人員客克服一切困難,圓滿完成黃標車清理工作。

三、驗收情況及結論

經核實,符合驗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嚴格把關扎實推進尾氣不達標的國三柴油貨車淘汰工作。

第2篇

去年,市委政法委在全市輔警隊伍中組織開展了“愛崗敬業,規范服務”集中教育,通過前期準備、動員學習、整改提高、總結鞏固等四個階段,廣大輔警隊員的宗旨觀念和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業務水平和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隊伍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集中教育達到了預期目標。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肯定成績,鞏固和發展輔警隊伍建設的良好局面。

集中教育開展以來,在各鎮鄉(街道)、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下,廣大輔警隊員的積極參與下,取得較好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好前期準備,精心組織實施。

為了使“愛崗敬業,規范服務”集中教育更有針對性,切實解決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市委政法委、公安局有關人員組成調研組,通過召開座談會,到外地參觀,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區群眾意見,深入了解輔警隊伍現狀和存在問題,認真聽取輔警隊員對存在問題的認識和改進工作建議。調研組在摸清現狀基礎上,撰寫調研報告。市委政法委全委會專題研究輔警隊伍集中教育,在統一思想認識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全市輔警隊伍“愛崗敬業,規范服務”集中教育實施意見。為加強對集中教育的領導,成立了集中教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等工作。市集中教育辦公室還指定輔警隊員在集中教育期間必須學習的篇目。

2、開展學習活動,提高輔警素質。

4月27日,市委政法委召開全市輔警隊伍“愛崗敬業,規范服務”集中教育動員大會,對開展集中教育進行全面動員。會后,各鎮鄉(街道)、公安局都建立輔警教育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意見,層層召開會議進行宣傳發動,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任務,作出工作安排。市委政法委舉辦有59名輔警骨干參加的培訓班,進行《輔警隊員職業道德和紀律》等四個專題輔導。各地采取集中學習、觀看警示電教片等形式,組織輔警認真進行學習。據統計,集中教育期間,各地共組織專題輔導和講座42次,參加2180人次,組織輔警討論交流數57次。結合學習,全體輔警寫出心得體會共1506篇。市集中教育辦公室7月下旬組織了統一理論、業務考試,1340名輔警參加了考試。

3、廣泛聽取意見,深入對照檢查。

各地通過發放征求意見表、召開座談會,設立意見箱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共發放征求意見表2513份,召開座談會458個,參加人數2156人,走訪單位429個,共收集到建議意見110條。在聽取意見基礎上,各鎮鄉(街道)集中教育領導小組組織輔警隊員,按照市委政法委提出的要求和標準,深刻剖析,認真查找在愛崗敬業、規范服務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針對存在問題,有關單位馬上進行整改。市集中教育辦公室對輔警執勤和工作情況進行兩次暗訪。據統計,教育期間全市共督查1029人次,共查找問題36條。

4、抓好整改落實,完善管理辦法。

各地對照查擺出來的問題,從宗旨意識、業務工作、責任落實等方面整改了存在的問題:一是建立定期學習制度。各單位都采取多種有效形式,改進和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輔警隊員的宗旨意識、法制意識、服務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二是嚴格輔警“進出口”管理。各地在向社會公開招聘隊員時,堅持寧缺勿濫和保證質量的同時,對輔警隊員進行全面梳理,對作風散漫、表現較差的隊員,進行解聘或辭退。集中教育期間,全市共辭退19名不稱職隊員。三是進一步修訂完善民警連帶責任制。明確輔警不是執法主體,是協助民警執法,一旦發生執法主體錯位等問題,帶班民警負連帶責任,并對所在單位進行督查記分。四是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實行輔警隊員工作目標量化,獎勤罰懶,優勝劣汰。據統計,教育期間全體保安隊員協助派出所抓獲各類犯罪嫌疑人、協破刑事案件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85%和150%。

這次集中教育,取得了比較好成效,得益于各地在集中教育中做到“四個堅持”:

一是立足于教育和提高,堅持把學習放在首位。集中教育開展以來,各地始終立足于教育和提高,把學習貫穿于集中教育的各個階段和環節。每個階段都安排時間集中學習,廣泛開展討論,為各個階段順利進行奠定了思想基礎。學習內容緊貼階段性工作重點,使其更有針對性,促使思想認識不斷深化,不斷提高,各地及時組織全體輔警學習,深刻領會其內涵和精神實質,促進了整個集中教育工作。學習方法上,注意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緊密聯系工作中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做到學用結合,有的放矢。通過學習,進一步提高輔警隊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了業務水平,增強了法制意識,也為集中教育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

二是立足于端正態度振奮精神,堅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各地針對輔警隊員的特點,始終把著力點放在激發輔警自我改進、 自我提高的內有動力上,通過廣泛深入的思想發動,輿論宣傳,引導輔警對照先進典型找差距,消除了輔警中存在的各種顧慮,增強了輔警的自覺性,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同時,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進村入戶調查等形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在接受群眾幫助和監督中找準問題的癥結所在,獲得解決問題的強大動力。一些輔警深有感觸地說,這次集中教育活動,是參加工作以來靜心學得最多、收獲最大的一次教育。在教育期間,涌現出許多感人事跡。

三是立足于加強和改進輔警建設,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加強輔警建設,各地切實加強領導,建立責任機制。各地認識到,輔警隊伍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這支隊伍是必不可少的。集中教育期間,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輔警隊伍管理規定,各鎮鄉(街道)黨委專題研究輔警工作達24次,研究解決輔警建設中重大問題。預計今年全市保安隊員人均收入達13000元左右。為提升輔警形象,市集中教育領導小組協調新聞媒體多次報道全市輔警風采,電視臺、電臺制作輔警教育專題片。各地在宣傳公安民警同時,也加大了對輔警隊伍宣傳力度。實踐證明,加強和改進輔警建設,必須抓住責任機制、保障機制、宣傳機制建設等重點,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推動了輔警隊伍建設的全面加強。

四是立足于教育出成果,堅持“兩不誤、兩促進”。這次教育活動,各地始終注意正確處理好集中教育與做好當前工作的關系,通盤考慮,合理安排,以集中教育推動當前工作,用做好各項工作的實際行動體現教育成果,真正做到了集中教育和當前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當前打造“平安__”是政法戰線首要政治任務,這次集中教育活動,各地堅持穩定壓倒一切,發動輔警設卡、守候、巡邏檢查,充分發揮輔警隊伍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集中教育期間,全市輔警隊員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508名,其中刑事處罰243名,提供重要破案線索147條,協助破獲案件464起,協助調解各類糾紛1920起,開展安全檢查11687人次,組織設卡、守候18019人次,挽回經濟損失275萬余元。集中教育使輔警隊員的爭先意識得到增強,工作干勁高漲,各項輔警業務工作得到加強,有力地維護了__社會治安穩定。

總之,通過集中教育,全市輔警隊員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已經和正在得到糾正,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的先進事跡得到弘揚;各項規章制度、監管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這次教育,提高了隊員思想素質,改善了輔警形象,促進了隊伍建設,推動了業務工作。事實證明,市委政法委員會在全市輔警隊伍中開展“愛崗敬業,規范服務”集中教育的決策是正確的,是必要的,已得到上級黨委、政法部門的充分肯定。

二、認清形勢,增強抓好輔警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社會治安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我市社會治安形勢總體平穩,但影響社會安定和治安穩定的因素不少,某些方面不容樂觀。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給維護社會穩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政法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給我們的輔警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總體看,我市輔警隊伍是一支整體素質好、工作作風實、工作紀律嚴明、有戰斗力的專職群防群治隊伍,在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我們還必須清醒地看到隊伍建設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隊員的使用和管理不夠規范。某些用工單位存在“重使用、輕管理”現象,個別單位的管理考核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輔警素質有待提高。個別輔警的服務態度還需進一步改進,精神狀態還需進一步振作。三是隊伍不夠穩定。因種種原因,導致部分輔警不安心本職工作。在集中教育期間,雖然各地不同程度提高了隊員工資待遇,但全市辭職隊員仍達35名。

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這是我們黨的政治優勢所在,也是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的成功經驗。打造“平安__”,必須牢固樹立“警力有限,民力無窮”的觀念,在充分發揮專門機關職能作用的同時,更加重視發揮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在目前情況下,發展和加強輔警隊伍建設是堅持和發揮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一種好形式。因此,希望各地繼續努力,扎實工作,鞏固教育成果,推進我市輔警建設再上新臺階。

三、狠抓落實,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輔警隊伍建設。

回顧這次集中教育,總體來說效果良好,但對照高標準、嚴要求,也要實事求是作恰當評價,不能估計太高。因為思想認識還有深淺,整改措施和方案還有待于落實,有的還要看效果。同時,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加強輔警建設將是一項長期任務,不可能通過一兩次集中教育就能全部解決工作和作風上存在的所有問題,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下一步,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要深入學習市委決定,把廣大輔警隊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深化打造“平安__”決策上來。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對和諧穩定的生產生活環境要求越來越高。去年,市委、市政府作出打造“平安__”的決策部署后,通過一年多來的共同努力,打造“平安__”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這是市委作出的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又一重大決策。深化打造“平安__”,內容更加廣泛,涵蓋了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各個方面,蘊涵了統籌兼顧和協調發展的思想精髓,是從根本上解決改革和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的具體實踐,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社會長治久安的重大舉措,貫穿了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也是實施四大戰略的題中應有之義,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重要保證。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站在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化打造“平安__”的重要意義,按照“發展決定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為民高于一切”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投入到深化打造“平安__”工作中去。當前要把學習《決定》作為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充分認識深化打造“平安__”的重要意義,運用多種形式,組織廣大輔警認真學習并深刻領會《決定》精神,進一步明確打造“平安__”目標、步驟、措施,引導他們努力在打造“平安__”活動中建功立業。

2、要切實抓好整改措施落實,確保教育活動收到實效。

搞好整改,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是搞好教育活動的必然要求。廣大群眾對這次學習教育活動是否滿意,最終要看整改的實際行動和成效。因此,各地、各用工單位對制定的各項整改措施盡快付諸實施,要分解細化,明確責任,逐條落實。特別是對那些馬上能做、又可以做到的事,要盡快落實,讓輔警和群眾看到實際效果。對一些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問題,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提出解決的辦法。要強化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真正把各項整改措施體現在工作中,落實在行動上。對涉及違法違紀的人和事要認真查處,絕不姑息遷就。對集中教育情況要進行一次“回頭看”,認真查看自查自糾的整改情況;傾向性的問題有沒有得到認真解決;明令禁止的行為,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要把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及時向群眾 通報,接受群眾監督。凡是向群眾承諾整改的問題,都要堅決兌現,不能失信于民。對已經解決的問題,要采取鞏固措施,防止反彈,確保整改措施收到實效。

3、要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要求,全面加強輔警隊伍規范化建設。

要提高輔警隊伍的地位,就要在工作上有所作為。而要有所作為,就必須嚴格管理,規范管理,提高隊伍的素質,增強戰斗力。一是要加強思想建設。通過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和愛崗敬業教育,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輔警頭腦,幫助隊員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政治立場,明確政治方向,增強服務意識,加強自我修養。堅持不懈地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弘揚愛民、為民、無私奉獻的精神,提高工作主動性和責任性。二是要加強業務建設。各地要把輔警業務技能的培訓、教育工作放到議事日程上來,多管齊下,認真組織,使我們的隊員不斷掌握業務工作中的新知識、新技能。要根據從事工作性質的特點和需要,組織開展以法律知識、業務技能為主要內容的業務培訓,增強輔警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三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各項規章制度是抓好隊伍建設的根本措施,要通過加強內部管理,逐步形成科學完備的管理制度體系,使隊伍建設走向法制化、正規化。要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督察力度,定期開展紀律作風整頓,努力解決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要進一步深化考核激勵機制,做到獎懲分明,優勝劣汰,創造一個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環境,建立起一套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要進一步完善監督制度,廣泛接受社會各界、人民群眾以及新聞輿論的監督。

4、要從政治上、生活上多方面給予關心和愛護,提高輔警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第3篇

一年來我段的路政工作在段支部和行政領導下,以及局路政支隊的關心和指導下,以“三個服務”作為路政工作的出發點,樹立“交通引領經濟”的觀念,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貴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與公路路政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一年來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執法隊伍建設,通過加強教育,強化訓練,提高全員素質

我段的治超人員全部是從道班一線工人中抽調,其自身的綜合能力與執法要求一定的差距,為此我們堅持每月兩次的政治、業務學習,特別是在業務學習上狠下功夫,每次學習都結合工作實際編輯學習資料下發到隊員手中,對路政管理中的常規知識點進行舉一反三。并于5月份對路政超限人員進行了業務考試,檢驗路政超限人員的學習效果,通過專業學習、培訓,段路政隊伍整體素質得到了有效提高。

二、加強路政巡查力度,編織路產維護網絡,有效索賠受損路產

針對我段管養的s208線交通流量較大,交通事故頻發的現狀,第一是將路政案件報案義務納入日常養護標段承養人的職責進行考核;第二是在事故易發路段,發展政治素質好、覺悟高的群眾成為愛路護路積極分子,發生路損案件后第一時間向路政隊報告,路政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有效處理;第三是加大對轄區內汽車保養場、修車店管理力度,爭取主動,使其積極配合我們索賠受損路產;第四是加強與轄區內的交警部門協作,做到有路產損壞的案件,沒有賠償路產的發票不予結案。通過這一系列措施,一年來查處賠補償案件件,收賠償費元,占用費元。

三,規范路政許可,嚴格審批程序,提升單位的知名度

我們路政管理行政許可的申請人,相當一部分是企業、公司、社團組織,由于這些申請人的法律意識較強,素質相對較高,所以這就要求我們在辦理中自身一定要規范,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和路政管理許可程序審批,我段從辦理電信公司、自來水公司等一系列許可案件,單位的知名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升。

四、注重前置管理,及時制止控制區內建房

為有效地維護公路產權,著重加強上路巡查,將侵占路產路權和公路控制區的違章建筑壓縮在萌芽過程,注重前置管理和事中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通過理性宣傳和感性教育的形式,使相對人認識到其違法行為的嚴重性和破壞性,從而在案發地段有效地引導群眾提高愛路護路意識。

五、加強施工管理,確保施工改造路段暢通

今年是五年一次的“國檢”年,我段為迎接“國檢”對管養的s208線多處路段進行大、中修改造,為確保施工安全,交通暢通,協助施工單位組織相關人員做好前期工作;施工中,監督指導施工單位在施工路段兩端設置明顯的施工標志和安全標志,施工現場增設施工通告安全牌、警示墩及限速、禁超等標志。

六、繼續整治不規范平交道口,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整臟治亂工作

對于不規范平交道口的整治,要想一次性的治理規范,其難度很大,特別是該道口的形成有一定歷史時間的,還容易激化矛盾。所以我們首先從審批新道口著手,加強宣傳,加強引導,從而說服道口形成時間不是太長的相對人進行整改,對于形成時間長,又屬于公益性的道口,單位在該路段實施大中修時一并規范。一年來共整治規范平交道口處,共米。

七、維護路產路權,全面加強超限運輸治理工作

按照管理局的部署,我段加大對超限工作的治理,首先是對內完善相關制度,制定了《超限稽查隊管理辦法》、《票據管理辦法》、《應急預案》、《貴州省公路管理段路政管理督察辦法》等工作制度;其次是對外加大執法力度,一年來查處超限車余輛,收超限補償費元,檢測費元。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段路政工作在全體路政人員的共同努力下,辛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在實際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我們清醒地認識到路政管理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我們將認真總結經驗,虛心學習,使我段的路政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明年的工作目標和打算

一是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群眾愛路護路意識。

二是繼續抓好隊伍建設,加強學習,提高全隊路政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是鞏固整臟治亂工作所取得的實效,加強上路巡查,做好違章當場制止和前置管理。

四是加強公路路政管理許可工作,特別是加強審批后的督查工作,絕不允許未批先建等現象發生。

第4篇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年度監督計劃,今年3月以來,全省人大上下聯動,深化對法院、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情況的監督。省人大常委會對此十分重視,召開視頻會議進行專題部署,常委會各位副主任分別帶隊到各市進行專項檢查,推動了司法監督的深入開展。內務司法委員會認真擬定工作方案,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地公檢法司機關和相關部門的情況介紹,征求人大代表、律師和基層群眾的意見,了解社區矯正、刑滿釋放人員的反映,實地察看執法辦案場所,及時將調研情況以口頭和書面形式逐個向公檢法司機關作了反饋。各市、縣(市、區)人大根據統一部署,扎實開展了各具特點的深化司法監督工作。全省公檢法司機關周密部署,落實措施,自查自糾,務實推進,積極配合人大監督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今年深化司法監督工作的主要特點

(一)把握了指導思想的一貫性。本屆以來,省人大對公檢法司機關陸續開展了修改后的刑訴法執行情況的監督、規范執法公正司法情況的監督。今年,根據省委、省人大主要領導的要求,對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情況深化監督。在連續三年的專項監督中,每年確定一個主題,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全面促進我省的司(執)法工作更加規范公正,把握了司法監督指導思想的一貫性,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公檢法司機關的要求和期待。

(二)把握了工作推動的協同性。全省人大系統和公檢法司機關對深化司法監督工作協調聯動,配合默契。省人大內司委深入多地開展調研,先后召開三次全省人大內司工作座談會進行專題研究,并通過實地檢查、工作簡報等形式,指導各地把握節奏,協同推進。省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廳、司法廳分別運用案件評查、專項督察、執法考評等方式,指導各地開展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與此同時,各市、縣(市、區)制定方案,深入推進,在貫徹省人大部署要求的同時,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多措并舉。杭州市將深化司法監督與反貪反瀆、經濟犯罪偵查等專項監督工作相結合;寧波、舟山市與法官、檢察官履職評議工作相結合;溫州市突出立案和執行兩個重點問題、金華市突出主要業務部門和基層庭隊所兩個重點對象開展監督;湖州市專門組織了關注公正司法、代表一線視察活動;嘉興、衢州市深入市縣司(執)法基層單位逐個聽取意見;紹興、麗水市列出問題清單進行“健康體檢”;臺州市早謀劃早部署,嚴格督促自查自糾工作。各市人大工作各具特色,效果逐步顯現。

(三)把握了深化監督的創新性。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各級人大以發現問題、梳理問題、指出問題、督促整改問題為重點,深入推進司法監督工作。情況反饋后,公檢法司機關普遍認為,指出的問題實事求是,客觀實在,對推進公檢法司機關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表示認真整改。二是改進調研方式。既有面對面聽取公檢法司機關的匯報,又有背靠背征求紀委、政法委、等部門的意見;既直接聽取律師、基層干部群眾、企業家代表的意見建議,又深入實地了解監獄服刑人員、社區矯正人員、看守所羈押人員的反映,獲取了大量第一手資料,增加了調研的實效性。三是把握關鍵環節。在調研的基礎上,內司委分別上門召開座談會,向公檢法司機關主要領導當面反饋調研情況,對成績充分肯定,對問題直接指出,意見建議實實在在。公檢法司機關向常委會的專項報告,不講常規工作,而是就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常委會作報告,隨后進行滿意度測評,目的在于進一步促進整改。

(四)把握了代表參與的廣泛性。全省人大在深化司法監督工作中,注重發揮省、市、縣三級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廣泛征求代表意見建議,積極邀請代表參與調研活動。省人大內司委在代表履職平臺上向省人大代表發函征求意見,并對征集到的意見進行認真梳理和吸收。每次調研活動,都邀請當地三級人大代表參加座談會,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廣大代表對深化司法監督工作也給予了大力支持,有的省人大代表全程參與了省人大內司委在當地組織的調研活動。

(五)把握了問題整改的實效性。省人大內司委向省公檢法司機關反饋意見后,省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即認真研究,有的當場作出分工,有的專門召開黨委會和全省電視電話會,研究整改舉措,分解落實任務。反饋至今不到2個月,整改工作初見成效,對一些能夠整改的問題立即進行了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也落實了責任,列出了計劃。深化司法監督工作開展以來,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出臺了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七條規定;省法院開展了千名律師民主測評活動,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依法保障律師執業的措施意見》;省檢察院圍繞涉案款物清理、律師會見制度落實等重點問題,對11個市檢察院和20個縣級檢察院進行了專項督察;省公安廳修訂完善了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實施辦法;省司法廳會同公檢法出臺了《關于社區服刑人員收監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等。

二、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的基本情況

(一)主要成效

調研中,各方對近年來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取得的成績給予了充分肯定。

1.隊伍素質有提升。公檢法司機關重視加強對司(執)法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和教育引導,不斷提高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通過“三嚴三實”等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司(執)法工作人員強化紀律意識,積極踐行司(執)法為民宗旨。加強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司(執)法工作人員嚴守鐵規禁令,切實改進作風,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2.制度建設有深化。公檢法司機關重視制度建設,努力把司(執)法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規范司(執)法行為。結合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法院系統探索建立科學量化的案件質量監管機制,針對辦案涉及的各個環節,自動生成辦案數據 “體檢表”,運用大數據分析辦案中可能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積極推廣客觀性證據審查模式,轉變司法工作人員辦案方式,規范辦案行為。公安機關圍繞“又好又多”執法辦案體系,以執法規范化工作為抓手,規范執法行為。司法行政機關及時出善有關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和罪犯獎懲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指導執法實踐。

3.司(執)法公開有推進。省法院高度重視“陽光司法”,連續幾年請第三方機構對全省各級法院司法公開工作進行評估,并公布結果。在中國社科院2015年中國司法透明指數評估中,浙江省高院、寧波市中院、寧波海事法院均列全國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和海事法院榜首。檢察機關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察”機制,推進互聯網上案件流程信息公開、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等機制,邀請人大代表和社會公眾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推動檢務公開。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推行警務公開、獄務公開,開發執法辦案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群眾及時了解執法辦案信息。

4.司(執)法保障有加強。公檢法司機關通過加強硬件設施和信息化基礎設施的建設,強化司(執)法保障,規范司(執)法行為。法院系統扎實推進“浙江法院互聯網+審判”改革項目,“點對點”網上查控財產執行機制、網上司法拍賣機制、數字化法庭改革等多項措施,已經運行。檢察機關加強辦案工作區建設,完善同步錄音錄像設施,用技術手段規范自偵工作。公安機關大力推進辦案功能區建設,不斷規范辦案區的設置、管理、使用。司法行政機關全面深化智能化現代文明監獄建設,對監管區域、執法崗位的視頻監控實現了全覆蓋,同時積極推進縣級社區矯正指揮中心和執法大隊建設,不斷完善監管教育幫扶體系。

(二)主要問題

調研中,各方也反映了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省人大內司委針對公檢法司的具體情況,分別作了梳理,經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已當面作了反饋。歸納來看,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司(執)法理念有待進一步端正。一些基層司(執)法工作人員仍然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重辦案輕規范、重口供輕其他證據的問題,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司(執)法理念還需要進一步轉變。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為民服務意識還不夠強,工作不夠細致,作風不夠深入,律己不夠嚴格,影響群眾對司法公正的認識與認同。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執法不夠嚴格,程序不夠規范,簡單就案辦案,辦案社會效果不佳。

2.嚴格、規范司(執)法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有的公安辦案人員調查取證不夠細致,證據收集保存不夠全面規范,有的基層公安機關辦案工作區使用不夠規范,有的對律師執業權利的保障還不夠到位。公安協輔警人員數量眾多,素質參差不齊,問題反映較多,影響了公安整體形象。看守所對入所羈押人員以健康為由拒絕收押的情況依然存在,有關方面對此反映強烈。二是有的基層檢察人員在辦理自偵案件時,沒有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正常的休息時間,同步錄音錄像規定的執行還不夠嚴格,職務犯罪案件律師會見難的問題反映也較多。三是有的法院立案登記標準的執行不夠統一,立案難現象依舊存在。民事執行工作意見反映比較集中,法院的案件執結率與群眾的實際感受相差較大。四是有的基層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理念還有待進一步轉變,社區矯正工作措施手段還較為單一。此外,基層對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考核工作反映也比較多,有的為了完成考核任務,忽視執法過程的規范,影響執法質量。

3.廉潔司(執)法的標準有待進一步提高。公檢法司機關經過多年努力,采取多種措施強化管理,加強廉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調研中大家也提出,公檢法司機關隊伍龐大,管理難度大,面對日益復雜的社會環境,廉政風險也不容忽視,少數司(執)法工作人員身份意識欠缺,與當事人交往過密,辦理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情況依然存在,有一定數量的司(執)法工作人員因違法違紀受到刑事和行政處分。據省檢察院提供的數據,2013年至2015年6月,全省檢察機關共查處公檢法司機關工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163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62人,瀆職侵權犯罪101人。公檢法司機關內部也各自立案查處了一定數量的違法違紀案件,涉及、失職瀆職、違反工作紀律、違公德等幾個方面。

三、進一步推進依法履職公正司(執)法的意見建議

(一)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規范和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永恒追求。要切實加強隊伍教育管理,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法治的隊伍。一是提升思想理念。要繼續深入學習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繼續深化“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力提升隊伍的政治思想素質、法治理念和宗旨意識。二是提升司(執)法能力。要繼續加強法律和業務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轉變執法理念,提高辦案能力,要切實加強對下指導,認真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和新類型案件,提高解決疑難復雜問題的能力,加強人才梯次配備,促進隊伍良性發展。三是提升職業道德。要加強教育引導,樹立法律信仰,增強職業榮譽感。要從嚴管理隊伍,牢固樹立底線和紅線思維,嚴格防止與當事人、律師的非正常接觸,嚴格約束業外活動,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要認真剖析違法違紀案例,舉一反三,用身邊人身邊事教育隊伍。

(二)進一步強化制度落實。通過多年的努力,公檢法司機關各項工作的制度日趨完善,關鍵還是要狠抓落實。一是加強制度學習,要通過學習讓每個人對各項制度了然于胸、內化于心。二是規范制度落實,要切實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同一事項要盡量統一做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執行異化。三是強化落實責任,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實責任制,執行不力的要嚴肅追究,以切實強化制度執行力。四是強化監督推動,要通過內外部監督機制,切實推進制度落實。

(三)進一步深化監督管理。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司法體制改革工作,推動體制機制完善,提高工作實效。嚴格落實司(執)法責任制和內外部人員干預執法辦案登記報告等制度,加強監督制約,高標準嚴要求,切實規范司(執)法權力的配置和運行。一是要完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上對下的監督管理,落實后置環節對前置環節的監督制約,實現司(執)法的全過程留痕。要認真研究考核評估工作,科學設定考核內容,消除消極因素,發揮積極作用。二是要完善公檢法司機關之間相互監督制約機制,按照刑訴法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相互間科學的配合和制約機制。三是要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敢于監督更要善于監督。四是要健全制度、暢通渠道,自覺接受外部監督。

(四)進一步完善工作保障。要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執業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設,向科技要人力要效率,切實提高執法辦案質量和水平。積極穩妥推行員額制改革,切實防止骨干人才流失,穩定隊伍,有效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進一步關心關愛隊伍,提高待遇,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切實增強隊伍凝聚力,做到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進一步加大對公檢法司機關工作的正面宣傳,讓公眾了解、理解、支持公檢法司機關工作。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法治社會建設,為公檢法司機關的工作營造良好的外部司(執)法環境。

第5篇

市法院召開全院干警大會,部署以“抵制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確保司法公正”為主題的隊伍建設專項教育活動,十分及時,也很有必要。說起“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由來已久。作為一個社會人,周邊諸如親屬關系、鄰里關系、同事關系、朋友關系等等的存在,在所難免。良好的人際關系,既融洽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也為人的自我良性發展和社會和諧的構建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然而,它也有負效應的一面,具體反映到我們司法審判實踐中,它往往又是法官裁判不公、執行不力的致因,從而降低了人民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并引發不良的口碑;嚴重敗壞了法院、法官的形象,動搖了公眾對法律的信任。近年來,市法院一直將反腐倡廉工作作為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按照“一手抓審判工作、一手抓隊伍建設”的工作思路,不斷強化隊伍教育、管理和監督,黨風廉政建設保持了健康的發展態勢。但是,我們還應當清醒地看到,法官隊伍建設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剛才,*院長的報告中也提到了*其他法院法官違法犯罪的情況。因此,市法院適時召開今天這個會議,給各位干警敲敲警鐘,將起到未雨綢繆、防微杜漸的積極作用。

下面,我代表市紀委強調三點意見。

一、認清形勢,以專項教育活動推進法院黨風廉政建設

我市近年來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市場經濟活躍,經濟環境復雜,社會利益多元,使消極腐敗現象的滋生有了更多相對適宜的土壤,不正之風和不廉行為也呈現出易發多發早發的特點。在這種大背景下,司法工作面臨的責任和壓力也越來越大,法官的職業風險也越來越高。人民法院作為司法審判機關,掌握著裁判人身和財產利益的權力,甚至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正因為如此,法院系統歷來也是預防司法腐敗的重點。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可以說無孔不入,無所不用其極,想方設法接近、拉攏、腐蝕法官,把“等價交換”等一些市場經濟規則滲透到了司法領域,對司法廉潔形成了嚴峻考驗。

近年來,盡管各級法院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采取了許多措施,法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是,從總體上看,法院系統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很嚴峻,當前法院系統的違法違紀案件依然呈易發多發的態勢,利用審判權、執行權貪污受賄、枉法裁判以及違管理秩序和社會道德的現象時有發生。有關資料表明,去年全省法院違紀違法案件總數在連續幾年下降的情況下又出現回潮,案件數和違紀違法干警人數均呈較大幅度上升。而我們*的形勢更不容樂觀。*是個熟人社會,人情關系復雜,老百姓打官司千方百計找關系,找不到關系心里不踏實。這種情況客觀上助長了人情風、關系風和金錢風,使得我們的法院隊伍面臨著更多的誘惑和考驗。這次溫州法院系統幾名法官違法違紀的事件,就是一個慘痛的、深刻的教訓。我們必須以此為鑒,切實引起重視。要深刻到認識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居安思危,進一步增強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要結合黨風廉政建設搞好專項教育活動,以專項教育活動為抓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以深化黨風廉政建設為目標,將專項教育活動各項舉措落到實處。要通過這次隊伍建設專項教育整頓,不斷強化廣大干警的廉潔自律意識,進一步從思想上找根源,從作風上查不足,從制度上堵漏洞,切實加強法院內部的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對審判權、執行權的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完善法院懲治和預防腐敗懲防體系,確保法院干部隊伍廉潔。

二、抓住關鍵,正確處理好四個方面的關系

審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中心。審判權和執行權濫用

是法院隊伍腐敗現象中最集中、最典型、最嚴重的表現形式,也是社會最關注、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熱點問題。緊緊圍繞審判權和執行權的行使來開展各項反腐倡廉工作,確保司法公正,這就抓住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與關鍵,找準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點和落腳點。實踐證明,如果在抓審判工作的同時,忽視了黨風廉政建設,審判權和執行權將失去有效監督,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的發生亦難以避免。對此,我們千萬不要掉以輕心,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正確處理好以下四方面的關系,狠下功夫抓好隊伍的黨風廉政建設建設。

首先,是正確處理堅決懲治腐敗與有效預防腐敗的關系。要進一步加大查處違紀違法行為的力度,對出現的違紀違法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一人,處理一人,堅決徹底地清除法院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紀檢監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大膽管理,嚴格要求,經常對干警思想上的偏差進行教育糾正,對行為上的失范進行批評懲治,同時著重幫助干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教育他們執法如山、清廉如水、司法為民,始終保持權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審慎態度,從思想上筑牢防止腐敗的銅墻鐵壁,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確保法院隊伍不出問題,繼續保持法院零違法違紀的良好局面。

其次,是正確處理加強監督與接受監督的關系。加強廉政建設的監督制約,是做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關鍵和保證。要強化監督這個保證,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緊緊圍繞易于滋生腐敗和濫用權力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對審判權、執行權和司法行政管理權的行使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尤其是要加強對法院敏感部門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監督,堅決杜絕監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等監督方面的薄弱環節,努力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努力形成人人受監督的工作格局。法院的每一個部門、每一位干警都要滿腔熱情地自覺接受監督,包括自覺接受法院的內部監督,同時要自覺接受來自黨委、人大、檢察機關、社會團體、新聞輿論和人民群眾等方面的外部監督。沒有內部監督,外部監督難有預防警戒的作用;忽略外部監督,內部監督容易走過場。要將加強監督與接受監督、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有效遏止干警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第三,是正確處理從嚴治院與從優待警的關系。在不斷加大預防和懲治腐敗力度,積極實施從嚴治院的同時,要注重以人為本,認真落實從優待警的各項政策,努力探索懲戒與激勵并舉、紀律約束與經濟獎懲掛鉤的機制,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激勵干警公正廉潔地行使權力。按照《公務員法》和市有關工資分配制度的規定,我們現在還做不到高薪養廉,但近年來市法院黨組積極主動地向市委、市人大和請示、匯報,努力爭取地方財政對法院經費的支持和保障,進一步解決法院干警的福利待遇問題,進一步完善法官的職業保障、經濟保障和人身保障機制,盡可能為全體干警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解除干警的后顧之擾。對這方面的工作,法院今后仍須繼續努力。

第四,正確處理法院紀檢監察部門與法院其他部門的關系。法院系統的反腐敗不僅是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責,而且是法院各級領導、政工部門、審判業務部門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門的共同任務。紀檢監察部門要與政工部門密切配合,協調工作。政工部門要通過人事任免、法官管理、宣傳教育等手段弘揚正氣,樹好典型;要從法官選任、考察的源頭開始,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堅決把好進人關,決不能把已有或可能有違紀違法情況的人招入法院,防止“帶病上崗”;對于已經被任命為法

官的,要加強平常的考核和考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反對考察上的形式主義,防止“帶病提拔”;要把對執行黨紀政紀的檢查監督與法官考評考核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防止形成“兩張皮”。審判業務部門和其他后勤保障部門的領導,與干警朝夕相處,最了解本部門的同志,要與紀檢監察部門經常保持溝通,對有違紀違法苗頭和傾向的同志及時進行提醒、警示、告誡,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大問題變成嚴重問題,個別人的問題變成群體性的問題。

三、把握機遇,不斷開創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局面

當前,我們*正處在科學發展的攻堅時期、展翅騰飛的黃金時期,機遇千載難逢,挑戰前所未有。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肩負著匡扶正義,懲惡揚善,為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健康發展保駕護航的神圣使命,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擔負著重要的職責。新的形勢和任務,需要我們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既要充分肯定反腐倡廉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又要冷靜分析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把情況了解得全面一些,把問題分析得透徹一些,把困難估計得充分一些,牢牢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動權,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為平安*、和諧*建設營造良好的政治環境。

一是要按照司法為民的要求抓好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司法為民”是最高法院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落實到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中所提出的明確要求,深刻地揭示了人民法院工作根本職責之所在。人民法院工作只有堅持做到愛民、利民、便民、護民,以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為宗旨,才能得到最廣泛的認同和支持,法院事業的發展才有堅實的基礎。廣大法院干警要進一步打牢司法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優質、高效地審理好每一個案件,嚴把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做到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形象公正,體現法律的威嚴和法官的凜然正氣;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如“告狀難”、“申訴難”、“執行難”以及“亂收費”、“亂罰款”、“亂拘留”等,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要進一步完善、司法救助等制度,把各項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實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要進一步發揮人民法庭接近群眾、了解情況、工作機制靈活的優勢,搞好簡易程序的適用,多做調解說服工作,為人民群眾排憂解紛,保障其安居樂業。

二是要嚴格執行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從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督察、嚴格考核、責任追究等環節上建立起上下貫通、環環相扣的工作機制,使法院的每個領導干部都肩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相應責任。堅持獎罰分明,對工作扎實取得成效的,必須要作為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予以肯定;對那些不抓不管、敷衍塞責、疏于管理、領導不力、失職瀆職,導致出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甚至造成社會惡劣影響的,必須要分清責任,綜合運用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手段,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成為一種強激勵和硬約束的機制。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法院系統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新辦法,推動法院反腐倡廉工作與時俱進

二是要切實加強對法官隊伍的教育和管理。要緊緊抓住教育、管理、培養、監督等環節,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在提高隊伍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加強廉潔自律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加強對法官隊伍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隨著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法官及法院的領導干部,權力大,但責任也重,面臨的考驗和誘惑也多,加強自身的黨性修養、提高自身的拒腐防變能力十分重要。法

官隊伍的形象直接影響著司法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影響著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念。要在廣大法官中開展經常性的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作風紀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正反面典型教育,引導法官樹立正確的地位觀、權力觀、價值觀,筑牢反腐倡廉防線,自覺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侵蝕。把時間和精力化在辦案辦事上,管好自己的“八小時外”。

第6篇

【論文摘要】對警察權的制約和監督,我國在制度上設立的監督方式雖然比較完備,但具有實效的監督方式少,尤其是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憲法設計尚有一定的缺陷。本文以憲法的視角從三個方面探討了對警察權的憲法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構建及其完善:從限權方面應明確界定警察權的法定權限,確立檢察官在偵查中的主導地位;從制衡方面應建立司法審查制度,以司法權控制警察權;從監督方面應設立人民偵查員制度,加強人民群眾的監督。

當今社會,警察是國家維持統治秩序和社會安全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任何一個社會及其人民都需要一個強有力的、能夠保障社會安寧的警察隊伍。但是,如果誓察所行使的權力一旦被濫用,反過來又會侵害社會及人民的合法權益。因為誓察權是國家公權力體系中最為重要的權力之一,它包括警察在行使的法定的行政職能和刑事職能中的一切權力,它的行使直接影響到公民的私權利。因此替察權在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中實際運行的狀況在某種程度上標志著這個國家法治文明的發展水平,一旦權力被濫用將造成對公民權利的極大侵犯。尤其是在當今中國,我們已經明確地將“依法治國”和“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誓察權行使必須以尊重和保障人權為第一要旨。而依據憲法理論,公權力的行使和私權利的享有是一種此漲彼消的反比例關系,警察權的擴大意味著公民權利的縮小,警察權的濫用往往使公民的權利化為烏有f}l。而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調整國家公權力和公民私權利之間的關系,以規范國家公權力的運行,防止國家的公權力對公民的私權利造成的侵害,實現對人權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障。

對誓察權的制約和監督,應該說我國在制度上設立的監督方式還是比較完備的。既有國家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人民政府的監督以及國家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的監督),也有社會監督(包括黨的機構的監督、人民團體的監督以及社會輿論的監督);既有來自這些外部力量的監督,也有來自公安機關內部的監察部門和督察力量的有力監督;既有事前監督,也有事后監督等等。這些監督方式都從某一個方面和角度保證了公安機關能夠嚴格地依法行使職權,自覺地為人民服務。但是,從監督的實效來看,確實還存在著許多問題,最突出的問題是監督形式雖然比較豐富,但具有實效的監督方式少。尤其是對于警察權濫用的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憲法設計尚有一定的缺陷。對此,筆者擬以憲法的視角從限權、制衡、監督三個方面對警察權的憲法制約和監督機制的構建及其完善等問題進行粗略探討。

一、限權—明確,察權的法定權限,確立檢察官在偵查中的主導地位

依據的理論,任何權力都必須得以制衡,不受制約的權力會自發地向外和向內尋求擴張,導致越權和濫權、擅權。權力必須要有制約,而惟有權力才能制衡權力。且愈重要的權力,愈需要與之相匹配的權力來進行制衡。而警察權作為國家公權力體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和其他公權力一樣具有易擴張性。正如孟德斯鴻在其《論法的精神》中寫道,“在警政的實施上,懲罰者與其說是法律,毋寧說是官吏。在犯罪的審判上,懲罰者與其說是官吏,毋寧說是法律。誓察的事務是時時刻刻發生的事情,幾乎不需要什么手續、形式。”這段話一方面說明誓察權力廣泛,另一方面說明誓察在行使權力過程中受約束的程序少,也就是誓察的“自由裁量權”大。因此由于警察權先天的易擴張性,往往最容易被濫用。而它一旦被濫用,對人民的傷害,對社會的損害就會極為普遍極為深重。因此,從角度來構建限制警察權的機制尤為必要。

我國替察權最顯著一個特點就是警察權界限缺乏憲法的明確定位。由于誓察權界限的不確定性,有時政府會出于某種考慮,要求公安部門承擔某些政治、經濟或社會性任務,而這些任務超出了警察理應承擔的正常范圍,從而導致了誓察權力的擴張,并為那些貪婪的警察制造出了尋租的機會。譬如有的地方政府提出,公安部門要為經濟建設、要為某項政治任務保駕護航。這實際上是逼迫誓察去承擔他所不應承擔的行政職能,而警察權也就借此延伸到社會生活的各領域中。或者由于公安部門與政府的重要任務聯系在一起,由此在決策層上獲得了與其職能不相稱的權力。這樣,從制度上警察的強制性權力延伸到了非警察事務中,這必然會誘惑誓察腐敗。因此,只有憲法將警察權力限定在于明確的法定范圍之內時,其權力才有可能被有效地約束、監督。

就警察的刑事職能而言,我國《憲法》第135條對公檢法三機關之間的關系一直作出的設計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這一設計從憲法上確立了中國的公檢法三機關之間既是一種互相配合、制衡的關系,又是一種“流水作業式”的刑事訴訟構造。依照理論,權力只有相互制衡,公民的私權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這一訴訟結構在強調偵查、公訴、審判三個權力之間相互制衡的同時,又強調密切配合,這本身在形式邏輯上就出現了矛盾。強調配合固然能起到增強打擊犯罪的合力,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靠什么機制來保障呢?而且對于審判前程序而言,由公安機關直接面對被追訴者,自行決定實施旨在限制或者剝奪公民基本權益的強制性措施,諸如逮捕、拘留、搜查、扣押、勘驗、檢查等,而這些措施卻又無法獲得中立司法機構的授權和審查,遭受不公正對待的公民也不能獲得有效的司法救濟。這必然使訴訟活動成為公安機關針對公民自行實施的單方面治罪活動。這種司法制約機制的缺乏,直接導致被追訴者地位的嚴重惡化和警察權力的無限膨脹甚至濫用的局面岡。

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構建偵訴一體化的刑事司法模式,在刑事訴訟的審前程序中加強對警察權的限制和制約。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筆者贊成龍宗智先生主張的“偵訴一體化”的觀點[3],不贊成有些學者主張的“檢警一體化”的觀點[4]。檢警一體化,強調的是檢察官對警察的指揮,容易弱化警察的責任感,不利于偵查的專業分工,反而不利于偵破[4]。加強偵訴合作的具體設想是:警察偵查案件,得隨時向檢察官報告偵查的過程,自覺地接受檢察官指導和限制,以防止警察權力的無限膨脹甚至濫用。檢察官認為必要,可以親自偵查案件,可以介人任何案件的偵查。檢察官認為需要警察幫助時,警察必須予以協助。檢察官的命令,警察應當接受,否則構成讀職。偵訴一體化的核心是確立檢察官在偵查階段的主導地位,偵查機關的所有訴訟行為,特別是調查、取證行為,必須服從檢察機關的領導、約束和監督,從而在提高訴訟效率的同時,又為公民合法權利的保障設了一道屏障,也有利于防止被追訴者地位的嚴重惡化和警察權的無限膨脹甚至濫用。

二、制衡—建立司法審查制度,以司法權控制贊察權

警察權應當受到司法權的控制是的必然要求,也是當今社會發展的時代潮流和趨勢。最常見的司法權對警察權的控制方式就是行政訴訟,當事人可以在警察的執法行為作出之后向司法機關提出請求,由司法機關對警察的執法行為的合法性等予以審查并作出處理。除了這種事后監督模式的行政訴訟之外,另一種較常見的司法權控制警察權的方式是警察在作出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權益的行為之前,必須首先向司法機關申請,經過司法機關審查同意并取得相應的許可證狀之后,才能實施相應的行政行為。司法權對警察權的這種控制模式一般主要適用于那些涉及到公民基本權利的行為領域。譬如,當需要對公民臨時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需要進行搜查、扣押、羈押、監聽等情形時,警察無權直接決定和實施,而是必須事先向法院、治安法官等提出申請,由法官決定是否批準同意[5]。以司法權控制警察權,正是基于對警察權的天然的易擴張性的考慮,因此有著堅實的理論基礎。

首先,以司法權控制警察權符合理論中“權力須得分工和制約”原理的需要。我國的警察主要承擔著治安行政管理和代表國家偵查犯罪、追訴犯罪的職能。在這一職責的驅動下,警察在履行職能過程中捕捉、搜集當事人違法犯罪證據的主觀積極性非常強烈。更重要的是,警察擁有強大的國家權力,掌握著豐富的權力資源,警察權本身又具有單向性和強制性的特點,而行政相對人、犯罪嫌疑人等則處于被管理和被追訴的地位,他們的權利最容易受到具有強制特性的警察權的侵害。根據“任何人都不得在自己為當事人的案件中擔任裁判者”這一法律格言,對于為維護治安和追訴犯罪而采取的涉及公民基本權利的行為,如果允許警察自己作出決定并對當事人的不滿和異議作出最終認定,則無疑違反了這一理念。馬克思也曾經說過:“在刑事訴訟中,法官、原告和辯護人都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這種集中是和心理學的全部規律相矛盾的。”因此對于警察權的行使,司法權作為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社會糾紛和爭議享有最終的裁決權,由司法權予以控制是合乎權力分工和制約理論的。

其次,以司法權控制警察權也符合我國憲法保障公民人權的理念。當今中國,保障人權和正當程序觀念已經深人人心,為國家權力行使過程中必須予以考慮的重要內容。而警察作為國家維持統治秩序和社會安全的重要工具,在行使職權時,也必然是傾向于維護國家、社會的利益。對于被管理者來說,在面對代表強大國家、擁有國家強制力的警察面前,特別是在被警察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之后,其必然處于弱者地位,權利更容易遭受警察權的侵害。從一定意義上說,警察扮演的是控告、追訴者的角色,不能由警察自身對限制、剝奪公民權利的行為是否合法作最終的裁決,因為“被控人面對具備法官絕對權力的追訴人,束手無助”、“控告人如果成為法宮,就需要上帝作為律師’’I61。而司法權從其本質上說應當是超然、中立的,控、審分離、司法最終裁判等原則也為現代法治國家所公認。因此,以司法權來控制偵查權的行使,符合上述理念和原則,也有利于保障公民權利、維護人權。

因此,為體現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權的統一,有必要在我國刑事偵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審查制度以制約膨脹的警察權。具體設想是:(1)建議在全國各基層法院設立司法審查庭或治安法庭,專門負責對在偵控機關提請適用的強制性措施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簽發司法令狀。(2)確立司法審查的例外。即在特定情況下賦予偵控機關可無證采取強制性措施的權力。(3)建立人身保護令制度。賦予當事人及其人、辯護人在訴訟的各階段都有權向檢察機關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如遭拒絕,應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由法院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后迅速作出裁決。如仍遭拒絕,可向上級法院上訴。這樣將警察擁有的事關公民的人身權和重大的財產權的決定權被改變為申請權,警察對任何公民的人身權和重大財產權的決定,都只能依申請,而由法院做出最終決定。

三、監督—設立人民偵查員制度,加強人民群眾的監督

警察權在行使的過程中往往直接與人民群眾發生關系,警察能不能嚴格依法行使權力,最有發言權的還是人民群眾,特別是有關事件的當事人。因此,為了增強警民溝通、建立和諧社會,筆者認為可以參照人民法院系統的‘,人民陪審員”制度以及人民檢察院系統最近推行的“人民監督員”制度,在警察體系內部也引人“人民監督員”(或稱之為“人民偵查員”)制度,即在訴前的偵查階段吸納社會公眾參與,尤其涉及對公民基本權利采取限制和剝奪的強制措施時,由社會公眾進行監督制約的民主制度。其憲法基礎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人民偵查員制度具有明確的憲法和法律依據。《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享有廣泛的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權利,警察權的行使也必須接受人民的監督。《憲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人民警察法》第3條規定:“人民警察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系,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維護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第46條規定:“公民或者組織對人民替察的違法、違紀行為,有權向人民警察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檢舉、控告。受理檢舉、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直處,并將查處結果告知檢舉人、控告人”。這些都是實行人民偵查員制度的憲法和法律的依據。列寧曾指出:“憲法就是一張記載著人民權利的紙”。人民的權利真正得以實現,最重要的是通過一定的途徑和載體,從“紙上”落到實處。否則,人民的權利只能是一句空談。實行人民偵查員制度,就是為了落實憲法和法律的上述規定,為人民群眾行使對公安工作的監督搭建一座實實在在的橋梁,通過這種制度化的剛性程序,將警察權的行使直接置于人民的監督之下,保障人民監督權利的行使,促進人民民主的經常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人民偵查員制度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建立人民偵查員這種由社會公眾監督制約司法活動的民主制度,其基本的憲證理論基礎就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對國家權力實行監督制約和司法的民主性的理論。具體地說,著重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權力的監督制約理論。權力需要監督和制約,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這是一條公律。替察權作為一項重要國家權力,其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直接影響到公民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必須受到有效的監督制約。這種監督制約既要有法律程序上的制約,又要有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民主監督,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權力濫用和腐敗,保持警察權的人民性。

二是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理論。黨的十六大提出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要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強調不斷提高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推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實行人民偵查員制度,通過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的途徑,貫徹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理論,在法律監督中體現人民意志,是實現“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一個重要措施。

第7篇

召開全市消防工作會議,今天。主要任務是總結回顧過去一年的工作,表彰先進,部署安排新一年的消防任務。上午,市消防支隊姚政委就去年的工作和今年的任務作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報告;剛才,市公安局江東副局長結合我市實際,對今年的消防工作提出了幾點具體意見;省消防總隊劉副總隊長站在更高層次,對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請大家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會上還下發了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軍中無戲言,責任千斤重,請大家按要求抓好工作落實。會上還表彰了一批全市消防部隊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希望全市消防官兵要以先進為榜樣,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素質,認真履職盡責,不斷取得消防工作的新成績。

全市消防部隊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過去的一年。省總隊的悉心指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大、屆六中全會精神,牢記使命,忠于職守,圓滿完成了以防火滅火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任務,確保了火災形勢的持續平穩。年,全市共發生火災946起,死4人,傷2人,直接財產損失649.6萬元,未發生特大火災及群死群傷惡性火災。與年相比,火災死亡和受傷人數分別下降了50%和33.3%火災起數下降5.2%火災損失下降了5.1%總體保持了較為平穩的態勢,為全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別是火災撲救中,消防大隊三位官兵奮不顧身,為了撲救火災和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英勇地獻出了自己寶貴的生命,這種精神永遠值得我大家學習和發揚。此,謹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榮獲年度消防工作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全市消防官兵和從事消防工作的同志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表示親切的慰問!向省總隊對消防工作的一貫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下面,就加強全市消防工作再重申幾點意見,供大家在工作中參考。

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一、認清形勢。

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消防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責任重于泰山。今年以來,全市共發生火災279起,損失161.7萬元,受傷1人。與去年同期相比,雖然傷亡人數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是火災起數、經濟損失分別上升了45.4%和41.8%可以說當前消防形勢仍然嚴峻,消防工作不容樂觀。因此,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職能,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精神,將市人民政府下達的年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格局。工作中要求做到一是要切實加強政府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并敦促相關部門制定加強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的規劃和方案,明確和細化其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職責和任務,將目標責任和任務落實到崗、人。二是要抓緊制定消防工作發展規劃。今年,市政府將制發《市消防工作發展“十一五”規劃》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同步制定本轄區消防工作發展的十一五”規劃,以此推動我市消防工作更好更快的發展,為構建“和諧平安”提供強有力的消防保障。三是要全面建立消防工作考核評議制度。各地要根據年度工作任務,對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量化考評,凡因工作不落實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或造成重大影響的火災事故的評先評優實行一票否決。

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二、增加投入。

全市各地積極采取多種措施,近年來。加大投入力度,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全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建設還比較落后,城鎮抵御火災的整體能力仍然較弱,特別是撲救重特大惡性火災和搶險救援的裝備還無法適應經濟建設快速發展的需要。目前為止,市離《省城市社區和小城鎮消防建設(三年規劃》目標還有不小差距。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規劃先行、布局安全、設施配套、管理嚴格”要求,加快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抓緊完成城市及建制鎮消防規劃編制。今年內所有縣(市、區)重點中心鎮以及已制定整體發展規劃的一般建制鄉鎮,消防專業規劃編制審批工作完成率要達到100%并必須按規劃要求認真抓好貫徹實施。各縣(市、區)和市經濟開發區、明月山管委會要切實加大消防投入,

大力推進城市和城關鎮消防栓建設。部分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欠帳”較多的縣,加快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步伐。年內必須完成達標任務。今年,市政府將投入1000萬元左右用于特勤中隊建設,新購特勤消防車2輛,完成營房主體工程建設。開發區、明月山管委會要將消防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單列,并確定一個合理的基數,其他各縣(市、區)消防業務經費預算不低于《責任書》目標。

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

三、認真排查。

尤其是一些重大火災隱患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根治,隱患險于明火。將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直接威脅,并嚴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災隱患立案、銷案、專家論證、公示曝光、政府掛牌督辦等長效機制。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火災隱患群眾舉報機制,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投訴并經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并抄報有關主管部門,及時提請當地政府掛牌督促整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要求,繼續加大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的力度,特別是對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力度。工商、公安、消防、街道等單位要密切配合,加大執法力度,確保排查整治的順利進行。要以工業園區、多合一”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城中村”等為重點,以建筑工程消防審核驗收、自動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通道、室內裝飾裝修等為主要內容,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各地防火安全委員會要組成檢查組,分赴相關單位進行拉網式排查。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責任,認真開展自查,督促隱患整改。對督促后仍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我市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強化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四、多管齊下。

緩解消防工作任務與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各級政府要指導、督促城市社區、中心城鎮、大型企事業單位、農村大自然村等積極發展專職、志愿和義務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各地要積極探索充實消防力量的辦法、措施。組織開展防火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火災撲救等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力爭年內全市100%城市社區建成人員、辦公場所相對固定,有部分裝備、部分宣傳設施的義務或志愿消防隊;100%重點鎮組建配備消防車的民辦或志愿消防隊伍;100%建制鎮建成配備消防車或消防摩托車的義務消防隊;100%鄉建立配備機動泵的義務消防隊。此外,各級公安部門要廣泛推廣年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豐城現場會經驗,將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列入派出所年終考核的內容。各地公安派出所要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領導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嚴格消防責任目標管理,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加強對列管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轄區的六小場所”居民居住區、大的自然村和外來務工人員“三合一”建筑的監督檢查,擴大消防監督覆蓋面,切實把火災預防工作落到實處。要以派出所消防建設達標考核為牽引,實現年內城區和城關鎮派出所達標率達到70%其他派出所達標率達到60%

切實抓好農村消防工作

五、突出重點。

農村消防安全基礎薄弱,市是一個農業大市。農村火災占了全市火災總數的70%以上。因此,加強農村防火工作是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務必引起各地高度重視。各地要依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文明村鎮創建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等,積極推進村莊消防規劃和以消防水源、道路、裝備為重點的農村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努力提升農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要推動鄉(鎮、街辦)防火安全委員會在安監站設立辦公室,發揮基層安監網絡健全、隊伍專職的優勢,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教育,消除各類火災隱患,積極探索建立依托鄉(鎮、街辦)安監站開展消防安全監督工作機制,全面推進農村消防工作,力爭年內50%鄉鎮和村莊全面開展農村消防工作,其中20%左右能夠進入良好行列。此外,各級政府要定期組織專門力量,根據農村發生火災的規律特點,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提高群眾防火自救能力

六、加強宣傳。

切實提高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宣傳教育。預防火災的治本之策。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大力開展消防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的五進”活動,不斷豐富宣傳內容,創新宣傳形式,增強宣傳效果。要加強新聞媒體的消防宣傳工作,大力宣傳防火、滅火、逃生知識,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消防部門要加強以消防站為載體的消防宣傳教育

定期向公眾開放;教育部門要將消防知識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基地建設。納入中小學校教學計劃;各地要依托農民工培訓、下崗再就業培訓、黨政領導干部培訓、民兵培訓等,開展消防知識教育,使消防宣傳教育更具直觀性,更加貼近群眾。要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全年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訓人數不低于145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不得低于80人,電氣焊操作人員不得低于15人,其他各類人員不低于2560人。

發揮消防部隊主力軍作用

七、提高素質。

責任重大,公安消防部隊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專職和主力部隊。任務艱巨,使命光榮。各地政府和公安機關應進一步關心和支持公安消防部隊的建設和發展,加大消防投入,加大特勤和消防監督裝備器材的建設力度,積極支持消防部隊搞好營房裝備和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優化消防執法環境,切實把這支隊伍建好建強并充分發揮其作用。各級公安消防部隊要按照“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總體要求,加強部隊自身建設,加強執勤備戰和日常管理,加強部隊正規化建設。要繼續深入開展“執法為民、立警為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使廣大消防執法人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公安消防執法隊伍。同時,采取科學管理手段,大力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進一步完善滅火作戰和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滅火演練,增強部隊的實戰能力和適應能力,確保各種緊急情況下做到隨時拉得出、沖得上、打得贏。

切實抓好當前安全生產

第8篇

一個月內兩次啟動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在北京這座城市的治霾進程中,2015年12月注定要留下濃重的一筆。

12月7日18時,北京市應急辦消息,于12月8日7時至12月10日12時啟動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措施。這是北京首次啟動紅色預警,即級別最高的空氣重污染預警。

根據2015年3月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空氣重污染預警由輕到重分為藍(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1天)、黃(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2天)、橙(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紅(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以上)4個級別,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污染。

前述規定明確,啟動紅色預警后,北京全市機動車單雙號行駛、公車整體停駛80%、地鐵加開班次、建議中小學停課、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業……

作為一項公共政策,紅色預警考驗著信息傳遞的及時性、政策落實的執行力,以及多部門及周邊省市聯動的有效性等應急管理能力。北京又是如何應對這道綜合考題的?

由橙警到紅警

近年來,北京屢遭霧霾肆虐,僅2014年,共啟動18次空氣重污染應急預警,共30天,其中藍色預警11次11天、黃色預警5次10天、橙色預警兩次9天,但一直未啟動最高級別紅色預警。

當時間進入2015年,霧霾依舊困擾著在這座城市生活著的每一個人。

11月末,北方多地出現大范圍霧霾,北京遭遇霧霾圍城。11月27日晚間,環保部空氣質量預報,稱未來四天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將現重度霧霾,建議空氣重污染期間,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同時,建議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小汽車上路行駛。

11月30日,《新京報》報道稱,當日18時,京西南區域點PM2.5小時濃度達到945微克/立方米,17時該站小時濃度更是達到976微克/立方米。另外,京南區域點18時也達到了897微克/立方米。而據北京市環保局公開數據,截至當日下午4點,北京城區內多地AQI(空氣質量指數)爆表,西直門、奧體中心、東四環、南三環等地AQI達500。

在此期間,北京了2015年首個霾橙色預警。

那幾天的北京,對很多生活其間的人而言,心情和天氣一樣壓抑――北京城籠罩在霧霾中,天空泛黑,能見度低。行走在外,空氣中有嗆鼻氣味,人們大多戴著口罩匆匆而行。

12月1日入夜后受冷空氣影響,空氣質量明顯好轉,當日24時橙色預警解除。由“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到污染結束持續106個小時。據多家媒報道,環保部門表示,此輪污染是今年以來“最嚴重空氣污染”。

但這才是剛剛開始,幾天之后,北京再次遭遇霧霾。

12月5日起,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出現新一輪空氣重污染。12月4日晚,北京市政府召開會議專題部署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在會上表示,大氣環境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各部門要檢查反思以往工作中的不足,切實采取有效有力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自覺接受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打贏未來的空氣重污染應對遭遇戰。

為應對此次霧霾,北京市應急辦于12月5日17時提前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指令,規定12月7日(周一)0時至12月9日(周三)24時全市實施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措施。

兩天之后,即12月7日,霧霾預警從橙色升為紅色。

為何從橙警升為紅警?

據悉,12月5日17時,北京市提前橙色預警后,北京市環保監測部門會同北京市氣象部門、國家環境監測總站以及河北、天津環境監測部門等,密切跟蹤污染進程演變,每日加密會商研判,滾動分析預測。7日,根據對未來三天空氣質量形勢分析研判,預測本次重污染過程將持續到10日中午,10日午后空氣質量將逐步改善。這種情況下,原來預測9日晚間可轉好的污染天氣,又延至10日午后方可轉好。從7日0時起至10日中午,污染一共84個小時,已超過72小時(3天),符合紅色預警啟動條件。

有民眾表示,本次紅色預警從到啟動只有13個小時,為什么沒有提前24小時?

北京市環保局回應稱,按照2015年3月北京最新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紅色預警由北京市應急辦提前24小時組織。而本次紅色預警不是直接從無預警狀態啟動,而是在橙色預警基礎上升級,此前的橙色預警已經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前24小時組織,12月5日17時橙色預警時,比啟動時間提前了31個小時,符合預案規定。

另外,亦有民眾心存疑問,11月末那次讓一些地方空氣污染“爆表”的“最為嚴重霧霾”,北京為何只啟動橙色預警,而12月7日,卻啟動了更為嚴格的紅色預警?

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主任張大偉此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北京市2015年3月修訂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對預警等級啟動的條件做了改動,在上一版的基礎上去除了污染程度,只考慮持續時間。按照預案,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72小時)以上才“紅色預警”,而上次重污染過程還沒達到紅色預警條件。

北京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官方網站上的說明亦表示,上次重污染由11月27日開始,27日和28日兩天是重污染狀態,但29日至30日因為弱冷空氣影響,有一段明顯的改善過程。后來事實也證明,29日下午至30日凌晨,全市PM2.5濃度有一個明顯的回落。雖然后期重污染持續至12月1日,但出現了中斷,所以達不到持續72小時以上重污染的情況,不滿足啟動紅色預警的條件。

但張大偉在接受《中國青年報》采訪時也表示,目前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確有仍需完善之處。比如預測明天可能空氣質量相對好轉,但是今天的空氣污染非常嚴重,是否能夠啟動更高級別的預警?他認為,預案確實缺少這方面的考量和劃分。今后會對這些問題進行考慮及時調整。

不難看出,紅色預警的啟動,需嚴格的監測、分析與研判,牽一發而動全身。

周邊聯動,全民應戰

霧霾紅色預警,包括強制性應急與建議性應急兩大類措施。

某種程度而言,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情況,直接決定紅色預警成效。在12月4日晚,北京市政府召開的那次專題部署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會議上,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安順就表示,各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各項措施,切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組成市級聯合督查組,明察暗訪,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曝光。

面對此次紅色預警,北京市各部門具體分工如下:交通委負責及時組織公共交通運輸保障,負責落實部分重型車輛停駛等措施;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按照《應急預案》做好停駛公務車輛及機動車單雙號行駛和本市公務用車停駛的監管執法工作,加大對部分重型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力度,并通過北京交通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及時向公眾告知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加強施工工地揚塵控制,全市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業;市經濟信息化委要按照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實施停產限產措施;市環保局要加大對固定和移動污染物排放源的執法檢查;市城管執法局要加大對道路遺撒、露天燒烤、露天焚燒等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有媒體表示,北京是以最嚴格執法,應對重污染。

事實亦如此。各部門協作之下,2100家企業停限產,3500多個建設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業,8184輛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基本停駛。

在諸多紅色預警應急措施中,與大多數普通民眾聯系最為緊密的,莫過于機動車單雙號行駛一項。如何在限行情況下,保證市民順利出行?為此,北京市交通委啟動了一級應急運輸保障預案――地面公交增加2.1萬至2.5萬運營車次,安排備班運力不少于150輛;軌道交通方面,增加臨客客車應對客流增加,加開臨列不少于備班運力的10%,同時在地鐵外部加強引導,視客流情況及時采取相應疏導、限流等措施。

除北京各政府部門的分工協作外,為應對霧霾,12月6日至9日,京津冀三地環保部門啟動了環境執法聯動機制,這是京津冀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建立以來首次正式啟動三地環境執法聯動工作,區域內電力、鋼鐵、冶金、焦化、水泥等行業高架源為主要檢查對象。

早在2012年,時任北京市副市長洪峰曾表示,北京空氣中“有24.5%不是北京產生的污染,主要是天津和河北來的,天津現在燒煤近7000萬噸,河北燒煤2億噸。”彼時洪峰就指出,應該建立國家層面的京津冀協調機構。次年10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下稱“京津冀協作小組”)正式成立,涵蓋了北京等六省(市)和環保部等七部委,確定了重污染應急、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

除此次區域聯合執法,如何建立重污染應急長效機制,也是“京津冀協作小組”一直考慮的問題。

2015年11月16日召開的“京津冀協作小組”第五次會議上,《京津冀核心區域空氣重污染預報會商及應急聯動工作方案(試行)》第二次征求意見稿。意見稿提出,京津冀核心區域的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滄州6市或將率先試點開展空氣重污染預報會商和應急聯動,當預測上述6市中至少有4個城市,空氣質量未來連續4天及以上持續達到5級(含)以上重污染水平時,6市將共同提前啟動實施各自的最高一級應急減排措施,以遏制區域空氣中污染物的累積速度。

對霧霾而言,區域性聯防聯控雖是長期且復雜工程,但無論此次區域聯動執法,還是建立重污染應急長效機制,無疑都表明,抗擊霧霾不再是一城、一省各自為戰,而成為跨區域的聯合戰役。

“紅警”成績單

隨著持續三天的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正式解除,人們關心的是,前期橙色和隨后的紅色預警減排措施,最終成績如何。

12月9日,環保部組織中國科學院、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南開大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等十幾家單位相關專家召開會議,探討此次紅色預警的成效及后續措施等問題。

北京工業大學環境與能源工程學院教授程水源表示,從數據上看,在北京市采取預警措施之后,污染物平均減排比例是30%左右,若沒有采取這些措施,PM2.5濃度將會比現在升高10%左右。另外,他提出,對PM2.5的監測也表明,與機動車排放相關的硝酸鹽含量的增長態勢亦得到有效遏制。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則表示,通過用動態源解析技術對此次重污染過程各個階段的污染來源進行評估發現,12月7日夜間至8日上午,燃煤源及二次源貢獻較前日明顯增大,揚塵源及工業源貢獻上升。紅色預警后,受12月7日夜間機動車用量減少及12月8日上午應急措施的影響,機動車貢獻較12月6日有大幅下降,由32%下降至7%左右,說明應急減排措施對于降低機動車源貢獻作用明顯。

12月10日,北京市環保局此次空氣重污染預警措施初步效果評估。據其介紹,6日下午,污染濃度開始上升,7日至9日維持重污染程度,10日8時開始污染物濃度出現明顯下降,至10日中午空氣質量基本全面達到優良水平。8日至9日濃度整體波動在200至300微克/立方米之間,積累速度減緩,沒出現明顯快速爬升,污染過程的峰值濃度比預計的偏低。根據初步測算結果,減排措施將日平均污染水平由嚴重污染壓低至重度污染水平。

環保局同時表示,啟動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的措施,極大減少了高峰時段的怠速排放,而機動車直接排放水平的降低,減少了向PM2.5的二次轉化,對抑制污染程度進一步加重起到積極作用。據西直門北大街交通站的車流量觀測結果,8日學院路地區車流量比前日下降7%至13%,全天平均車速提升近8%,尤其在早高峰時段,車速提升近1倍,減少了高峰時段的怠速排放,對空氣污染“削峰”作用明顯。

對普通公眾而言,或許并不切實清楚這些具體數字。他們只是在霧霾散去時,望著由灰黃變成湛藍的天空,深吸一口氣,朝天空舉起手機,按下拍照鍵。

這一次不全靠風,生活在這座城市中的每一個人,幾乎都參與到紅色預警拉響后的反霾之戰。因為沒有全體市民的參與配合,特別是相關涉事人員的積極響應,紅色預警就不可能達到預期目標。因而,北京市委、市政府在12月10日紅色預警解除后,發出了《致全市人民的感謝信》,感謝紅色預警期間全體市民積極參與應急減排,為有效遏制空氣重污染惡化作出重大貢獻。

當然,紅色預警亦如一次大考,對個人、企業、政府均如此。據統計,紅警首日共查處違反單雙號限行3690起,另查處黃標車違法4起,貨車違法1943起。另外,仍有企業頂風排污,新華社就評論表示,防治霧霾還要更加注重日常督察執法。

在政府層面而言,面對這道考題,每一項應急措施,都考驗著協調機制是否完備。比如,盡管移動等電信運營商第一時間發出短信,向用戶提示紅色預警相關措施,但仍有不少民眾表示不知情。另外,關于中小學停課,很多家長呼吁,能否讓中小學放假和單位放假結合實行,才不至于出現“孩子無人看管”等問題。

何時徹底告別霧霾?

然而,紅色預警解除后,北京的藍天并沒有長久停駐。

12月18日清晨,北京再度拉響重污染紅色預警――12月19日7時至12月22日24時啟動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應急措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此時,距史上首個紅色預警僅11天。

北京市環保局應急管理處處長王斌在接受中新社采訪時表示,啟動紅色預警,并不代表空氣質量逐步變差,而是因為紅色預警啟動門檻比往年大幅降低。

前述新修訂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規定空氣五級重度污染持續3天以上時,就可啟動紅色預警,而舊版應急預案中關于紅色預警的規定為,未來持續3天出現六級嚴重污染。這表示,如今紅色預警的門檻,相當于舊版預案的橙色或黃色標準。

王斌同時表示,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重污染天為45天,截至12月18日,2015年重污染天為35天;今年前10個月,北京PM2.5累計濃度為6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8%,空氣質量達標天數增加31天。重污染天數實為比去年同期減少。

即便數據如此,半個月連發兩次重污染紅色預警,很多公眾仍會疑慮,北京空氣究竟有多差?

不可否認,大氣污染給政府帶來巨大挑戰。它是經濟問題、政治問題、民生問題,亦是外交問題。國務院常務會議在2013年6月中旬通過并公布了10條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的措施,簡稱“大氣十條”。而北京市政府繼投資額超過萬億元的《2013-2017年空氣清潔行動計劃》后,又于2013年10月宣布了最新的《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其中包括部分工業企業停工停產,以及機動車停駛等應急措施。

這些舉措無疑表明政府大氣治理的決心。但最終結果如何?

11月9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北京市環保局曾聯合《北京空氣污染治理歷程1998-2013》(以下簡稱《治理歷程》)報告,對1998-2013年這15年北京的治霾歷程進行了評估。

《治理歷程》指出,1998年以來,北京連續實施多個階段強有力的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北京市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年均濃度已經能夠穩定達到現行中國國家標準規定的濃度限值4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NO2和PM10的年均濃度也已接近中國國家標準規定的濃度限值40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但是,PM10和PM2.5要達到中國國家標準限值和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導值、獲得更大的健康效益,還需付出更多的努力。評估結果表明,燃煤和機動車污染治理措施對北京市空氣質量改善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環境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陳健鵬看來,對政府治污減排工作需進行理性分析。陳健鵬具體解釋,我國當前大面積霧霾的出現,是超大規模人口數量、較高人口密度、快速工業化進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高強度使用化肥、爆炸式增長的機動車、特殊地理和氣候條件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細顆粒物(PM2.5)被認為是霧霾天氣的重要原因,其主要來源既有煙塵、粉塵、揚塵等一次顆粒物,也有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生成的二次污染物。

陳健鵬表示,考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粉塵、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大氣重金屬等六類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趨勢,可以發現隨著過去30多年高速經濟發展,總體上這些污染物排放總量呈增長的態勢。比如,燃煤支撐了我國鋼鐵、電力工業高速發展,也產生了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粉塵污染。另外,大氣中氨的主要來源是化肥使用和畜禽養殖。長期以來,為了保障糧食總產出,我國化肥的使用量并不受管制,其使用量不斷提高,從1980年的1269萬噸提高到2012年的5839萬噸。

“實際上,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開始積極防治包括大氣污染在內的環境污染,城市空氣質量常規監測項目指標向好。” 陳健鵬表示,如1997至2012年之間,113個重點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的年平均濃度從145下降到83微克/立方米, 下降了約40%。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從20世紀90年代的100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012年37微克/立方米。

然而,為何在常規污染物減排取得積極進展的時期,霧霾天氣反而頻發?陳健鵬表示,此前其所在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曾做出一項課題研究報告,指出盡管煙塵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規污染物先后于20世紀80年代、2006年、2012年以來處于下降態勢,但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仍處于上升態勢,疊加起來,大氣污染物排放正處于歷史高位。而根據分析測算,未來5到10年,即“十三五”時期,中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疊加總量會達到峰值,而中國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拐點”也將全面到來,即污染物排放量總體上將由上升轉為下降。

“主要污染物排放拐點到來,并不簡單意味著污染惡化的終點。”陳健鵬說,那很可能是環境質量狀態進入下降通道、最為復雜的時期。“我們需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使污染物排放盡快跨越環境拐點。而拐點之后,污染物總量實現大幅消減,進而使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顯著改善則仍是一個長期過程。根據我們初步測算,目前污染物排放總量水平消減50%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才能顯著改善。” 陳健鵬表示,借用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高世楫所長的話,當前大氣污染正處于黎明前的黑暗。“如果從積極一面來看,也可以大致判斷當前至2020年這一階段是中國環境質量實現穩中向好的關鍵時期。在污染物排放見頂、實現大幅度削減之后,環境質量才能得到顯著或是根本性改變。”

陳健鵬同時表示,當前至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實現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將是治污減排工作的主線。要推進這一過程,一是要完善環境監管體制,進而提高環境監管有效性;二是完善污染物減排的政策體系;三是推動環境司法專門化制度的發展,使環境污染事件可以進入司法程序,使環境監管與司法制度可以做到有效銜接。

關于何時可以徹底告別霧霾,在12月12日召開的“首屆創藍國際清潔空氣技術大會”上,中國工程院院士、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郝吉明表示,到2020年,只有珠三角地區有希望達到現在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尤其是PM2.5達到要求,長三角地區希望能達到目前珠三角的水平;而全國污染最嚴重的京津冀地區有望達到目前長三角地區的水平。到2030年,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才有望達標,全國大多數地級以上的城市實現空氣質量達標。

在郝吉明看來,到2030年京津冀地區空氣質量達標,意味著各種大氣污染物都要大幅削減。初步估算,要實現達標,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減59%,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2年消減71%,PM2.5的一次排放比2012年消減70%,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比2012年大概消減45%。

郝吉明同樣強調,當前污染物減排已進入深水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經過前一段的消減,容易消減的已經做了,要進一步消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可能是一個攻堅期。”

對于如何真正告別空氣污染,各方專家亦有自己看法。

在“清潔空氣大會”上,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表示,地方政府應科學編制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報環保部備案,并向全社會公開。根據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王金南將全國城市分為空氣質量已經達標的領跑城市、空氣質量實現達標的達標城市、空氣質量尚未達標的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惡化的惡化城市。在王金南看來,對于已達標城市,地方政府應該確保環境空氣質量不惡化,并進一步改善;對于臨近達標城市,地方政府應承諾在“十三五”末實現基本達標;對于污染較重的城市,地方政府必須盡快編制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確定最終達標期限。另外,限期達標時間表確定出之后,必須經當地人大備案批準,向公眾公布,以此把環境質量負責制真正落實。

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馬駿看來,霧霾問題是中國以重化工為主導的產業結構、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和公路交通為主的運輸結構造成的。實現PM2.5減排必須使用經濟手段,以改變投資者、企業和消費者的激勵機制,促進結構調整。

2015年12月22日晚,北京市宣布解除紅色預警。但是相鄰的天津市在一天后宣布啟動啟動重污染天氣1級(紅色)應急響應,在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管理措施。根據環保部22日會商研判的結果,23日至25日,重污染過程將自北向南逐步減輕。在北京空氣質量逐漸好轉時,京津冀中南部、河南北部、山東西部仍以重度及以上污染為主,污染最嚴重地區將出現在石家莊、邢臺、邯鄲、安陽、鶴壁、新鄉、鄭州一線,首要污染物PM2.5達到或超過300微克/立方米。

因此,這不是北京一座城市在戰斗,京津冀在同一片天空下,面臨著同樣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