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6 15: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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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滿族文化;發展;軌跡
中圖分類號:G1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27-0280-02
滿族是一個偉大的民族,它所建立的清朝,是中國最后一個封建王朝,統治中國近三百年之久。滿族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創造的民族文化,對中國歷史發展的進程產生了重要作用,影響之深遠在今天仍依稀可辨。
一、早期滿族文化的表現形態
1635年,清太宗皇太極莊嚴宣布:“夫珠申之號,乃席比超墨爾根之裔。實與中國無涉。中國建號滿洲,統緒綿遠,相傳奕世。自今以后,一切人等,止稱中國滿洲原名,不得仍前妄稱。”(《清太宗實錄》第29卷)自此,滿洲正式作為民族名稱載入中華民族史冊。
雖然滿洲族(簡稱滿族)的歷史只有四百多年。然而,滿族先世的歷史卻源遠流長,至今已有四千年的歷史。他們祖居黑龍江、松花江流域及長白山地區,歷史上先后稱肅慎人、挹婁、勿吉、靺鞨、女真,唐朝以后成為女真。努爾哈赤于1585年起兵,統一了女真各部落,1616年建立了后金政權。女真統一的過程,就是滿族共同體形成的過程。
早期的滿族文化主要繼承了女真文化的精髓。騎射是女真人的文化特征,他們以騎射為基本的生存手段,同時也以騎射而立國。滿族在形成時期乃至以后較長的時間里,騎射一直被強調,成為滿族最突出的特征。
滿族的服飾與女真人服飾大體相同,并且其服飾文化與騎射、氣候有著直接的聯系。滿族服飾中最具特色當屬長袍。長袍形制為左右開叉,其目的在于上下馬方便;同時長袍的袖頭為箭袖,平時挽上去當做裝飾,而騎馬打獵或是戰爭時放下的箭袖,既能御寒又能護手。對服飾的要求在后金天聰年間就有定制,這種服飾在整個清代被保存下來。
同時,滿族早期的喪葬習俗、婚俗、居住習俗和飲食習俗等也都是承接女真人而來。
二、滿族文化的確立
1621年,努爾哈赤將都城由赫圖阿拉老城遷至東京遼陽,1625年復遷至盛京沈陽。滿族進入了以農耕文化為主的遼沈地區,其生產方式由原來的漁獵轉為農耕。這標志著滿族文化最終從女真文化母體中脫胎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既不同于純粹的漁獵、采集文化,也有別于漢族的農耕文化,使其以一個獨立的文化類型走上自我發展的軌道。后金政權的鞏固與發展,使得滿族不斷遷徙壯大,為滿族文化的生成奠定了基礎。如果說,在其進入遼沈地區之前的滿族共同體,還是一個憑借武力征服而聚集在一起的“居民”共同體,那么,在進入遼沈地區之后的滿族則開始發展為一個文化的民族。滿族文化產生的最重要的基礎是要具有統一的民族自我意識。而八旗制度的建立和滿文的創制與改建則完成了對自我民族意識的統一與增強。
1.八旗制度的創建
八旗制度由努爾哈赤所創,是一種兼具行政、軍事、生產三種職能于一體的制度。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初設牛錄——八旗組織,萬歷四十三年(1615)增設為八旗。八旗制度創立之初就是為了“統滿洲、蒙古、漢軍之眾”,實際上是“以旗統人”、“以旗統族”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凡加入八旗的官兵,無論滿漢,雖各有旗屬,亦有旗主,但均為努爾哈赤管轄之下的臣民。這種制度對滿族社會的各個方面都產生了重要影響,尤其在統一民族意識方面功不可沒。
八旗制度的建立、尤其是八旗滿洲單獨設立,以及給予滿洲更為優厚的待遇,使滿洲人的民族意識自然得到加強。后金以及大清的建立,其與明軍的頻繁戰爭,使滿洲與明朝處于鮮明的敵對狀態之中,政治矛盾的激化,也勢必使滿族的自我意識得到增強。
此外,八旗制度對于屬于文化范疇的滿族風俗之變化,也起到了影響作用。在日常生活習俗上,八旗組織對此前各部落雜亂無章、各有特色的風俗進行了統一與規范。比如,在服飾上最早為“上下同服”,沒有等級差別,后受漢臣的建議“正衣冠,以辨等威”,皇太極于天聰六年(1632)首先制定了八旗首領的服制。后來又多次頒布諭令,對上至王公大臣,下到一般臣子以及滿族貴族婦女的衣帽頂戴、發式都一一厘定,逐步完善了滿族的服飾制度。雖然這些規定都是針對八旗官員的,但對于以往沒有定制的八旗兵丁及家人而言必然產生連帶效果。八旗組織這種集兵民為一體的結構,實際上是日常生活領域與非日常生活領域交織在一起的狀態,因此,日常習俗的養成與八旗組織的行政干預有著密切的關系。正是在八旗組織的整合下,才形成了旗人的特殊的日常生活方式,比如在平時見面禮儀上,旗人的規矩就比漢人要多,在服飾、飲食、禮尚往來、婚葬禮儀等方面也有著與平民庶人不同的行為規范。這也是后來滿族人“規矩大”習俗的一個重要原因。
2.滿文的創制與改進
語言對民族共同體的凝聚作用不同于外在的行政干預,而是如同血緣關系一樣自然地發揮著制約與整合作用。女真人在金代創制了女真字,金王元興,女真文字逐漸消失。明代中葉后,女真人所操語言為女真話,而往來書信則借用蒙古文。于是努爾哈赤下令創制滿文,而后經二度改進,使滿文逐漸完善。
滿文的出現、滿族文字與語言的統一,使滿族自我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滿文在滿族社會生活中的推行使用,加強了內部的聯系,與此同時也嚴格了與其他民族如漢、蒙古之間的界限。自滿文創制后,許多官方史書都以滿文記錄,即便民間傳說等也多有采用滿文者,這種種現象都是滿文在滿族文化和民族自我意識方面所產生的效果。此外,滿文也是強化民族自我意識的一種工具。1634年,皇太極曾下令不許八旗官名和城邑之名采用漢文。這一制度使八旗人等生活在濃郁的滿洲氛圍之中。滿文出現以后,便與騎射列于同等重要地位,直至清末,“國語騎射”一直都是滿族文化大廈的兩塊基石。
關鍵詞:城市文化;創意產業;規劃;措施
中國開始從“十一五”期間提出建設“創新型國家”,它的目標是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戰略經濟發展的基礎,文化的重點和創意產業是其鮮明的產業特色,在全國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視。
1 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劃狀態
(1)在中國各大城市,以增加文化創意產業規劃政策的傾斜。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資金和政策支持是分不開的。相對于發達國家,中國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文化創意企業規模普遍偏小。由于文化創意項目投資回收期長,是難以估量的價值投資風險,融資已經成為制約中國文化創意產業的快速發展,跨越困難。為此,國內各大城市紛紛加大了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偏好和財政支持。2012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發了“關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出版活動的實施細則”,文化部也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文化領域的實施意見”民營資本進入文化創意產業得到政策支持。除了國家部委的政策出臺,當地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并介紹了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創新工作23意見設立的企業集團的文化條件已經放寬,并擴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資金來源。的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和法規,政府出臺了多項密集支持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涵蓋多個維度。
(2)文化創意產業在主要城市的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利潤的快速增長的絕對值。國內主要城市,新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和員工數量逐年增多,整個創意文化產業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北京2012年產業規模,去年達到198.99億美元,近兩百億元,占北京整個國內生產總值的已經達到了12.2%,北京的文化創意產業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產業。縣規模以上文化創意產業總收入810.8億元,2012年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前三季度已經完成了197億,同比增長36.1%。 2012年,深圳文化創意產業一直保持著較快的發展,全市每年文化創意產業為115十億億元,同比增長25%,占GDP9%。在深圳,文化創意產業,動漫游戲,文化軟件,新媒體及文化信息服務等為核心的數字內容產業,繼續保持快速增長,平均增長率近30%。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2 存在問題
在規劃上缺乏一個全面的整體協調和布局。目前,部分城市往往是支離破碎,各縣市區政府單獨對很多事情負責,單位更唱獨角戲。雖然城市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建設必須注重文化創意產業突破,重點加強和擴大城市范圍和改變的發展模式,這是一個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的戰略,實施這一戰略是不是一個縣或區的事情,不是一個行業的事情,但不是唯一政府或私營部門,這需要各方攜手合作,共同規劃和建設。政府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在創意產業的一支重要力量,應成立專門機構,負責跟蹤國際最新潮流的創意產業的發展,創意產業發展規劃,加強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究和規劃工作,促進發展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行動計劃。
3 加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的措施和建議
(1)大力發展文化經紀和管理人才,促進創意成果轉化為經營資源。在文化創意產業,文化產業的形成,不僅需要設計師,工藝美術師,創意策劃人,你還需要創造性的工作要善于“產業化”和“市場化”文化產業經營管理人才和文化市場營銷人才,所謂的“新媒體人”類(如藝術經紀人,傳媒中介人,制作,出版,文化公司經理等),他們是熟悉的藝術,但也是一個強大的商業運作能力,而不是只有直接的藝術市場,還能促進創意滲透到傳統產業等方面,因而藝術家的創作成就,為創業企業資源,提升產業附加值和競爭力。像美國的米老鼠,有日用品,服裝,玩具,文具及其他行業滲透,形成超過一億美元的產業。同樣,英國辣妹,流氓兔韓國,日本的凱蒂貓,也正在開發一個龐大的產業。我們的創意成就的大多數未能形成規模化產業。原因是:一個失敗的聚集創意力量不斷發展的“故事”,這種特定的“文化資本的積累。”二是缺乏經營管理人才,創造性的成就和接觸文化和行業文化經紀人。因此,加快培養和引進各類文化創意產業的專門人才,特別是高級人才是必不可少的。
(2)加大集群規模。有些城市的創意產業剛剛起步,它的穿透力和輻射是不是很大。大多數從業者是藝術家,知識分子,設計師,工藝師,并有多種才華的自由職業者。他們有創意的獨立,自由活動,工作的靈活性和廣度領域。但也因為文化藝術創作和商業活動的一般都是獨立的個體活動,有時不得不滿足之前和之后的過程或一組協作,不像一般的生產和科學技術工作的規范有序,具有休閑和松散的特點。許多文化創意產業的初創企業,他們往往與探索,實驗,目標是不明確的情況,很多從業者沒有雄厚的資本。因此,需要加強園區建設,將吸引有創意的人去公園在過去,這樣的生活和工作相結合,促進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消費結合起來,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多樣化的,不僅具有獨特的地方特色,但具有國際化的特點。
(3)建立各自品牌,重點發展創意產業本地化。現有產業的創意產業基地格式分析可以發現,來自國外的資本,特別是跨國公司投資中占有重要地位。開發一個歷史悠久的文化產業,完善機制,從創意策劃,可行性研究到生產成品,生產,然后廣告,市場營銷等,已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的市場運作程序,因此,比較好地把握市場動態,制作精良的文化產品,以滿足市場的需求。另外,來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文化合作,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由于發達國家依靠資金,技術和市場經驗的優勢,往往能夠控制方向和合作的過程中,這樣的合作,實際上仍然是增加或擴大其市場份額,消費文化產品的全球行動。相反,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條件下,文化產品的相對缺乏,加上缺乏文化經驗在工業生產和其他客觀和主觀因素,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普遍不高,這是很難有效地吸引生產商。在文化及創意產業的發展,在這個過程中,注重打造自己的品牌,注重文化創意產業的本地化保護,以避免從國外的大公司,領導和控制的情況。
(4)促進主流文化,亞洲文化的發展。為了促進文化創意產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政府部門應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導向倡導主流文化,促進兩個文明建設。在亞洲文化精神的文化創意產業基地,有寬容的態度,并促進其發展。所謂的亞洲文化是在尊重文化的主導,是發展和變化的過程中,文化現象。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藝術家往往追求藝術的前衛風格,而文化創意產業通常與亞洲的文化,這是LOFT生活方式密切相關的城市的最有靈性的地方。在這方面,我們應該允許它的存在,引導其發展,以創造一個多元文化的氣氛,激發創造力。
(5)一些工業遺產保護和發展創意產業基地,特別是那些與舊廠房和倉庫的基礎上的老地方。大多數城市的改造舊的國家,幾乎無一例外的,新的渠道,非選擇性的目標塊實施的業務性質,在市場的整體發展,經濟和數字,以顯著提升缺乏的表現文化追求。商業,市場開發容易實現,與人文,傳統仍然很難找到,但它被收購。此外,人們普遍認為,只有那些大的歷史建筑或房屋應該去保護,建筑等行業,是不值得保留。因此,建立在創意產業的老工業基地,是有可能成為市區重建和商業剝削的受害者。
雖然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外商投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先進制造技術的擴散具有積極的意義,但居民身份的文化創意產業價值鏈提升和帶動作用產業結構,一旦跨國公司形成的文化創意產業占主導地位的情況下,中國勞動力的國際分工地位,將形成一個非常不利的局面。因此,保護文化和創意產業的本地化是必不可少的。
參考文獻:
[1] 俊杰.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思考(一).2007.
[2] 王偉年,張平宇.創意產業與城市再生 城市規劃學刊,2006(2).
[3] 金元浦.當代世界創意產業的概念及其特征[J].電影藝術,2006.
隨著社會的發展,環境與發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可持續發展作為“解決環境與發展問題的唯一出路”已成為世界各國之共識。水是人類生存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之一。然而,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日益增長,在世界許多地區產生了水資源污染、水資源短缺等嚴重問題。如何使有限的水資源滿足不斷增加的需水要求,同時又不導致水質惡化呢?這就給研究水資源的學術界提出了一個十分嚴峻又富有挑戰性的課題。1996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水文計劃工作組將“可持續水資源管理”定義為“支撐從現在到未來社會及其福利而不破壞它們賴以生存的水文循環及生態系統完整性的水的管理與使用”。這是針對現行水資源管理提出的新的思路,即在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但是,如何去量化研究它?以及如何在定量上來尋找以可持續發展為指導的水資源規劃與管理決策?還是一個難題。
本文從量化的角度,提出一套定量研究方法,主要內容包括: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利規劃與管理的量化研究方法以及水資源優化配置模型;并給出在可持續發展思路指導下的水利規劃研究方法步驟;最后給出一個具體應用實例。
1水利規劃應該以可持續發展為基本指導思想
1.1可持續發展的概念與內涵
關于“可持續發展”這一術語的定義,目前有許多種。最常被引用的定義仍是1987年Brundtland夫人等在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上提出的定義,即可持續發展是指“人類在社會經濟發展和能源開發中,以確保它滿足目前的需要而不破壞未來發展需求的能力”[7]。
綜觀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和論述,可以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思想概括為:⑴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但可持續發展所鼓勵的經濟增長決不是以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為代價,而是力求減少消耗、避免浪費、減小對環境的壓力。⑵促進社會進步是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但短期的經濟增長不是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的,提高生活質量、促進社會進步才是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⑶可持續發展以資源、環境為基礎,社會進步、經濟增長必須同資源環境可承載能力相協調。⑷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以適宜的政策和法律體系為條件,必須有全社會公眾的廣泛參與。
1.2可持續發展——水資源~生態環境狀況與社會~經濟發展的綜合
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利規劃目標,是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提供源源不斷的水資源。實現水資源在當代人之間、當代人與后代人之間、以及人類社會與生態環境之間公平合理的分配。因此,水利規劃研究的對象系統應該界定在社會經濟—水資源—生態環境復合系統上。在這個復合系統中,社會經濟、水資源、生態環境三大子系統相互作用與影響,構成了有機的整體。
(1)生態環境系統和水資源系統是社會經濟系統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它們為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持續不斷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資源。
(2)社會經濟系統在發展的同時,一方面通過消耗資源和排放廢物對生態環境和水資源進行污染破壞,降低它們的承載能力;另一方面又通過環境治理和水利投資對生態環境和水資源進行恢復補償,以提高它們的承載能力。
(3)水資源系統在社會經濟系統和生態環境系統之間起到一條紐帶作用。它置身于生態環境系統之中,是組成和影響生態環境的重要因子。同時它又是自然和人工的復合系統,一方面靠流域水文循環過程產生其物質性;另一方面靠水利工程設施實現其資源性。
1.3現行水利規劃面臨的挑戰
就現行的水利規劃而言,主要考慮的是:經濟效益(economicbenefit)、技術效率(technicalefficiency)和實施的可靠性(performancereliability)。盡管它們仍然被應用,但已經不能滿足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從《21世紀議程》要求的社會、經濟、資源、環境相協調的高度,已迫切需要逐步轉變到新的行為準則。需要站在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研究和制定水利規劃。具體地說,現行水利規劃面臨以下挑戰:(1)不僅需要考慮經濟效益,而且迫切需要考慮社會效益、環境效益;(2)需要站在可持續發展的高度,考慮社會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之間的協調、考慮當代人與后代人之間的協調;(3)不僅需要研究水資源、水利工程建設等問題,而且要研究社會經濟系統發展變化以及與水資源-生態環境間的協調問題。(4)不僅僅要考慮水資源的供需平衡,而且要考慮不同區域、不同時代人(現代與后代)用水間的平衡。以謀求社會經濟持續協調發展。
2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利規劃方法量化研究
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使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在文[1]中,作者曾對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進行了度量,引進了發展綜合指標測度DD。它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綜合指標EG與生態環境質量綜合指標LI的集成,計算式如下:
它是一個涉及社會經濟、生態環境兩大方面、且在社會經濟系統與生態環境系統的耦合系統中運行、滿足一定約束條件、要求總體效益最大的優化模型。該模型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多階段非線性優化模型,其求解比較困難。對此,作者在文[3]介紹了采用計算機模擬技術的方法,求得模型的近似最優解。這樣可以大大減少計算工作量。
3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利規劃研究思路與技術路線
基本的研究思路和過程介紹如下:
(1)根據研究區的具體實際,制定水利規劃的依據、具體任務、目標和指導思想。重點要體現可持續發展的思想;
(2)了解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建立社會經濟主要指標的發展預測模型,對未來不同規劃水平年的發展狀況進行科學預測;
(3)分析研究區水資源量和可供水資源量,并建立水量模型,以作為研究的基礎模型;
(4)綜合社會經濟系統和水資源與環境系統之間的聯系,建立“水資源與社會經濟生態環境耦合模型”。作為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優化配置模型的基礎模型;
(5)研究可持續發展的量化方法,并建立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水資源優化配置模型;
(6)通過優化模型的求解和優化方案的尋找,來制定水利規劃的具體內容。
詳細的研究過程及技術路線如圖1所示。
4應用實例——新疆博斯騰湖流域水利規劃與水資源管理研究
博斯騰湖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內,是目前我國最大的內陸淡水湖泊。它既是開都河的尾閭,又是孔雀河的源頭,兼有開都河來水的水資源調控、孔雀河流域農田灌溉、工業及城鄉生活用水、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向塔里木河中下游緊急調水等多種功能。在水資源十分珍貴的新疆南部地區,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
流入博斯騰湖的常年性河流只有開都河。開都河發源于西部積雪的高山(天山中部),由冰雪融水補給,也是天山南坡水量豐富的河流之一。在寶浪蘇木處,該河流又分為東、西兩支,東支注入博斯騰湖大湖,西支注入博斯騰湖小湖。以開都河為界(寶浪蘇木分水樞紐以下,以東支為界),把開都河流域分成左、右兩個灌區。灌區從開都河引水進行農田灌溉,并不斷向大、小湖排水(鹽)。經過博斯騰湖的調節,從大湖出口——西泵站、小湖出口——達吾提閘匯入到孔雀河,肩負著孔雀河流域農田灌溉、工業及城鄉生活用水等重擔。
如何協調該區工業、農業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如何協調上游灌區(即開都河灌區)發展規模與下游灌區(即孔雀河灌區)發展規模的關系?目前該區發展態勢如何?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才能保證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等等。這些都是急待回答的問題。
由于在博斯騰湖流域,影響社會經濟發展的最主要因素是水資源,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保證該區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本文作者與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水利局合作,開展了《博斯騰湖流域可持續水資源管理應用研究》。
首先,進行水文學、生態學基礎研究、社會經濟系統動態變化系統研究,得到全流域水量水質生態耦合系統模型和社會經濟發展預測模型;
一、文檔一體化與文件中心的理論依據及其必要性
所謂文檔一體化就是將目前檔案工作現實中各機關相對分散獨立的文件管理和檔案管理統一成一個有機整體進行管理而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產生形成機關和檔案館之間的一種過渡性文件保管機構國內學者一致認為它們的理論依據是文件生命周期理論。
文件生命周期理論告訴我們文件從其產生形成到最終銷毀或作為檔案永久保存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過程這一過程可分為若干階段由于各階段有其不同的價值、作用和特點各階段文件存在著與之相對應的保管地點和存放方式。國內外學者對周期理論階段劃分不一各執一詞。筆者認為比較適合我國國情和比較合理的是國內學者陳兆??的四階段劃分法將文件的生命運動過程劃分為制作階段、現實使用階段、暫時保存階段和永久保存階段。
文件生命周期理論強調文件從始至終都是一個完整的、動態的、連續的生命運動過程。而我國檔案工作通過歸檔口的設置將文件的第一、二階段作為文件將第三、四階段作為檔案并采取非統一的標準和方法進行管理使文件運動的不同階段相對獨立因此造成文檔分離的不正常現象。要解決這一實際工作的難題必須實現文檔一體化將文件和檔案即將原來分離的二、三階段揉合起來這種揉合是符合文件運動的特點的這兩個階段的文件都處于現行和半現行階段都具有不穩定性、中間性和過渡性的特點都主要是為產生文件的機關、為發揮其原始價值服務的。從本質上四個階段都是文件只是其價值、特點、存放地址不同因此文檔一體化在現實中主要是對二、三階段文件的一體化管理。
依據文件生命周期理論文件運動的不同階段需要不同的管理方式、保管場所其中暫時保存階段文件尤為特殊這一階段的文件要經受時間的考驗有的可能沒有價值可以銷毀有的一段時間內有價值然后再銷毀有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將來還需要進館保存因此需要一個過渡性的中間機構來專門對其進行整理、保管和利用。于是文件中心這一機構便應運而生了。國內外學者對文件中心的實踐范圍各說不一但其管理的對象、內容是一致的。
文檔一體化和建立文件中心具有理論依據在理論上是成立的在實踐中是否切實可行是否確有必要呢?回答是肯定的。
文檔分離帶來大量的弊端造成大量失控的具有重要價值的賬外文件檔案部門由此館藏質量降低進而導致不能很好的發揮參考服務作用導致檔案部門信息服務功能降低也導致了檔案部門地位的降低。
隨著我國高新技術的發展文件檔案的計算機管理提上了議事日程。文件檔案的計算機管理克服了以往工作環節、工作程序的重復雷同將文件和檔案作為統一的系統工程加強文件管理的超前控制保證了檔案的質量從而充分發揮了檔案的作用。檔案工作者提前介入文件的生命周期從信息源頭做起的思想在世界范圍內受到一致歡迎這種思想主要來源于為解決文檔分離使電子時代檔案工作從根本上動搖而提出的也是解決現實文檔分離的根本辦法。
最早產生于美國并在國外許多國家廣泛流行的文件中心是否適合我國國情、能否在我國建立和推廣至今在學術界仍未取得完全一致的認識。我國檔案工作在集中統一管理原則指導下在全國范圍建立了各級各類檔案室、檔案館和檔案事業管理機構構成一個嚴密完整的組織體系文件也經歷著從現行文件階段到機關檔案室階段再到檔案館檔案階段的生命運動過程也存在著類似文件中心的管理中間性過渡性半現行文件的機關檔案室。然而筆者認為這并不排斥文件中心在我國建立推廣只要注意文件中心的適用范圍后文將詳述它可以成為我國檔案管理機構的有益補充。從目前試點的模式來看文件中心在我國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文件中心能改變中小機關檔案工作薄弱的現狀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是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的重要中間環節,在搞好硬件建設的同時,做好文書處理工作則是實現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重要基礎工作。日益豐富的工作實踐表明,雖然文書處理工作與檔案工作各有不同的工作任務,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但由于文書是檔案的來源,檔案是文書的歸宿,所以,兩者又是文檔工作流程中緊密相關的工作環節。因此,我們要強化系統思維意識,樹立文書處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與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同行的工作指導思想,在實際工作中,把住文書處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入口關,做好實現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基礎工作。
一、公文制發是推進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基礎性前提
公文是檔案的前身,檔案由公文轉化而來。可以說公文制發的怎樣,不僅僅決定公文本身的質量,同時,也影響日后檔案的質量,決定了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質量的問題。因此,我們在公文制發中必須要注意解決好規范化、標準化問題,以提高檔案實體質量,為檔案工作實施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打下牢固的工作基礎。首先公文用紙質量要好,幅面尺寸規格要統一、規范、標準,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排版形式為橫寫橫排,左側裝訂。二要注意檢查制發公文是否履行了簽發手續,是否符合審批權限,公文標題是否準確,主送單位和抄送單位準不準,落款是否與公文一致,有無日期等。三是公文字跡要牢固清晰。不論是草擬公文,繕印公文,還是做出的各種記錄、報表、簽字、批注等,都不應使用容易褪色的筆種、墨水和紙張,以保證字跡鮮明、清晰,有利于日后長久保管利用。四是使用文種要合理,擬制格式要規范,行文不要濫用簡稱和使用不規范的字,以利于日后標準化、現代化檢索手段的實施應用。
二、實施“以我為主”的立卷歸檔原則是推進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關鍵環節
相近公文的重復與立卷組合的無序是阻礙檔案工作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的最大問題。實現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的根本目標就是要實現檔案保管利用價值的最大化和案卷完整化、檢索利用便捷化。而“以我為主”的立卷歸檔工作則是解決問題、實現目標的關鍵性工作。“以我為主”的立卷歸檔原則,即歸檔的文件要以本單位形成的文件為主的原則,不僅是在我國文書立卷歸檔工作實踐中形成并堅持下來的一條原則,而且還是推進檔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乃至現代化的一個重要原則。它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在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不歸檔文件銷毀辦法》的基礎上,要注意解決好三個問題:一是要準確把握文件立卷歸檔的時效性,完成現行文件階段任務的,才能予以立卷或歸檔,而沒有完成的,則不能立卷或歸檔,否則,將會給檔案管理造成無序和混亂。二是明確立卷歸檔的重點和進行合理的立卷分工。要在“以我為主”原則指導下確立立卷歸檔的重點,在實際工作中要注意區分文件與資料,特別是要注意區分在內容、形式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很多相似之處的文件資料之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減少檔案管理中的重復度和信息冗余度,提高檔案利用的效率和效果。三是在堅持貫徹“以我為主”歸檔原則的前提下,要注意有效地維護全宗的完整性。在歸檔工作中既要掌握重點,分清主次,把住全宗的入口關,使不該歸檔文件不致混入,同時,又要注意防止應歸檔文件的散失。特別是在立卷中,要把同類并具有內在聯系的文件材料組在一個卷內,保持同一問題的完整性,反映同一問題的全部處理過程及來龍去脈,從而在提高檔案利用價值的同時,使立卷歸檔后所形成的檔案既完整,又不龐雜,為檔案的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1.1我國農村畜牧養殖業的現狀和問題
畜牧養殖業產品能夠反映農村畜牧養殖業現狀,例如雞蛋,超市里雞蛋的價位都很多種,主要是因為雞的品種不同,同品種雞喂養的飼料不同,所以下的蛋的種類、質量、營養價值等不同。雞蛋的品質明顯沒有以前優質了,這也反映雞的種類、喂養飼料、飼養方式等與以往相比出現了一些問題。不只是農村的雞養殖存在問題,一個雞蛋足以看出整個農村的畜牧養殖的現狀和其中存在的問題。雞的飼料怎么了,為什么雞的種類少了?為什么蛋里面會有致癌物質?為什么禽流感一次次襲來?農村的牛羊怎么了,為什么有假冒牛羊肉?為什么端上桌的羊肉是病態肉......面對這么多問題,農村畜牧養殖業該何去何從?
1.2農村畜牧養殖規范化的重要性
禽流感怎么得的?生物會生病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致死就不是簡單的問題了,問題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只有規范化養殖。現代農村畜牧養殖業規模較大,大面積散養會為農村生態造成不可想象的破壞。例如:以往農戶家里養殖幾只羊只需要定時帶羊去有草的地方吃草,順便排放糞便,現代農戶帶著數十只羊不方便流放,羊到處吃草會破壞農村綠化地,到處排便會污染柏油馬路,且現代農村田間小路變成了寬闊的柏油馬路,流放羊群不便于管理的情況下極易造成交通事故。一群羊只要有一只羊得病,不易被發現且會很快的傳染給其他的羊,而規范化養殖便于規范化喂養和規范化管理,因此現代農村畜牧養殖需要規范化。
1.3農村畜牧養殖科學發展的重要性
現代農村畜牧養殖業正在努力迎合我國科學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目標,可是表面迎合的不能真正的改變農村畜牧養殖業現狀以使其適應現代社會需求,科學的養殖需要養殖技能,需要養殖經驗、需要養殖必備知識等,不科學的養殖在面對生產過程中一點挫折時很容易走向迷途走向消亡,這樣的養殖業是不科學的,這樣的農村畜牧養殖業是不可持續發展的。例如:現代人們生活水平提高了,人們飯桌上需要更多的蛋奶產品,奶制品為了大規模生產而規范化,但是為了簡易生產過程,從而縮短了檢測流程,這樣不科學的生產一旦產生了質量問題嚴重的產品,帶來的不僅僅是行業危機和社會誠信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健康危機,這些是不可逆的也是無法彌補的,因此農村畜牧養殖業要貫徹科學發展觀。
2、畜牧養殖業規范化和科學發展的途徑
2.1完善畜牧養殖業制度
國家不能放縱農村畜牧養殖業任意發展,被金錢和利益迷惑的農戶良心被蒙蔽的時候,道德輿論的力量顯得過于薄弱,只有法律才能夠敲醒他們,只有強硬的法才能規范農戶伸向罪惡的手,才能減少不正當養殖和不正當銷售,阻止不合格農產品流向市場,因此國家要完善農村畜牧業相關法律制度。可是只有打擊和懲罰的教育不是好教育,只有打擊和懲罰的制度不是好制度,所以除了設法約束還要設法鼓勵農民積極加入畜牧養殖業生產,認真努力學習養殖知識和技能,國家可以設立一些寬松的稅收政策,只有用之于民才能取之于民,國家本著“以人為本”的政策可以設立一些養殖戶補貼政策,如可以實行飼料補貼和畜類醫藥補貼政策。最后國家要完善法律制度來保護養殖戶們的合法權益,因為只有鼓勵和懲罰沒有保護的法會讓養殖戶們掙錢不安心不放心,又怎么會去掙錢呢?
2.2加大畜牧養殖業投入
[關鍵詞]學校管理;發展規劃;學校文化
隨著當前學校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重塑學校文化、用文化再造學校已成為學校管理者的共識。然而觀念的革新并不等于行動的有效改進,文化學路向只是為學校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視角和思維方式。學校教育的特殊性以及學校文化的復雜與多相決定了將學校教育過程和文化創造相結合是一項艱巨的變革。欲以學校文化統攝學校整體發展進而實現學校教育的創造性轉換,需要學校管理者尤其是決策者在處理涉及學校發展根本利益、長遠目標等戰略性問題方面,具有更高的戰略性謀劃能力和水平。
一、學校發展規劃的若干現狀
“戰略”一詞來源于希臘語strategos,其含義為“將軍指揮軍隊的藝術”。在教育領域,美、英等國家繼20世紀80年代中期推行“校本管理”后,又于20世紀90年代進一步倡導實施“戰略管理”,強調學校要把自身條件與環境相適應,來謀求學校的生存和發展。同樣,我國教育研究者在及時借鑒其他領域關于戰略管理實踐研究最新成果的基礎上,運用多學科理論對學校戰略管理進行了積極探索。但是,在學校戰略管理實踐尤其是學校文化發展戰略的謀劃方面,無論是理論應用還是實踐探究均顯得相對滯后。
在此,綜合江蘇省普通高中星級評估專家對江蘇省部分三星、四星級高中(相當于原省重點高中、國家級示范高中)發展規劃的剖析,我們可以將當前學校發展規劃中存在的共性不足概括為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在發展的目標和內涵上,一些學校雖已有幾十年的辦學歷史,但由于學校管理者缺乏科學而深刻的戰略性思考,學校始終未能形成有個性特征的辦學思想和實踐方式,學校發展目標不明確、學校發展定位特別是目標定位不準確,未能更好地制訂出遠期、中期和近期規劃來引領學校的發展。同時,由于未能真正發揮教育評估應有的導向功能,部分四星級高中未能充分關注示范性、實驗性的內涵建設,未能把課程建設、隊伍建設作為學校發展的兩大戰略支柱,使學校從外延式發展轉入內涵式發展。
第二,在發展的方向和路徑上,一些學校管理者雖然具有較為強烈的打造品牌意識,但在發展的方向和路徑上卻是致力于做大與快速擴張,特別是某些經濟欠發達地區熱衷于超大規模學校的易地新建,舉債“圈地”動輒數百畝,招生規模膨脹了三四十倍。創品牌固然要有規模,但更要有質量,學校應處理好做大與做強的關系,要“做精做強”。
第三,在規劃的內容和結構上,一些學校的發展規劃在內容上“缺少針對性、示范性”,提法上“不準確,操作上不切合實際”,既無清晰的目標體系和計劃體系,又無有力的保障體系和監控體系。同時,一些學校在內容闡述上也較為普遍地存在不具有個性,未富含先進理念目未能獨特表述等問題。
第四,在特色的定位和提煉上,一些學校對辦學特色的理解存在偏差,或是以為特色就是高考質量,或是將培養少數音體美特長生渲染為特色。部分學校雖然有一些辦學亮點或者說在特色建設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然未能總結、提煉出“人無我有、人有我精”的個性化辦學經驗,未能將學校特有的傳統優勢與辦學特色相融合,未能進一步梳理出能夠支撐學校整體發展的辦學特色。
二、學校發展規劃的問題歸因
造成學校發展規劃存在諸多欠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學校外部因素而言,由于學校發展規劃在整個教育規劃體系中屬于微觀層面,是區域教育規劃下的子規劃。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區域教育發展水平的差異是制約學校發展規劃“應然”功能實現的客觀因素,而各級政府的教育決策力、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統籌規劃的科學化水平,是決定學校教育在滿足學生和社會需要、達成個人和社會目標方面能取得何等效率與效益的重要潛在因素。從學校內部角度看,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對規劃的必要性認識不夠
有的學校管理者認為,學校發展規劃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與其花費那么多精力搞規劃,不如把力氣用在“實際”工作中。這種所謂的“苦干、實干”,極易使學校步入盲目實踐的境地,也不可能使學校實現可持續發展。這種觀念所表征的正是學校管理者對規劃的功能缺乏科學、完整的認識以及自身教育理論素養的不足。
(二)在規劃制訂過程中的自主、創造意識不強
學校發展規劃應是學校管理者集全員之智慧,積極尋找學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科學預測學校發展前景,主動提出實現目標優化所需的計劃、方法和途徑的一個自主且富有創造性的過程。但是囿于傳統的思維方式或工作惰性,有的學校管理者在發展規劃的制訂上習慣于被動接受而不是主動設計,或是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區域性、綱要性規劃變通照抄,或是把其他學校的發展規劃變相換臉,使發展規劃形同虛設,缺乏實際意義。有的學校管理者雖然在發展規劃上也經過一番斟酌,但由于既未經過全校師生的共同參與和研究,也未經過各方專家的多重論證,因此無法形成實施合力。(三)對學校發展定位的適切性把握不準
科學的規劃必須建立在科學診斷、預測的基礎之上。有些學校之所以對自身發展定位不準確,一是對自身的發展現狀認識不清、分析不透,既沒有明確的量化分析,又未進行足夠的質的研究;二是對發展規劃問題本身的復雜性、學校組織系統內部結構的多樣性以及學校內外環境影響的交互性等認識不足,在決策上偏好于支持性信息,且不同程度地存在急功近利的傾向;三是對區域間的教育基礎、經濟水平、人口、地理等方面的差異性認識不夠,或是把研究的視域僅僅局限于本校,或是脫離學校實際的資源條件、辦學的基本規律,一味地強調規模而無視其他因素。
(四)對規劃回溯性再評估的關注度不足
大部分學校管理者雖已意識到發展規劃需要通過領導班子建設、教師隊伍建設、資金的落實和正常周轉等予以保障,但常常忽視對發展規劃進行必要的全程監控和再評估。學校發展規劃不僅要注重靜態的規劃結果,更要關注動態的規劃及其實施過程。學校應借助回溯性再評估來檢測目標的達成度,實現信息的循環反饋,以便及時有效地修正、調整工作目標。然而,在學校發展規劃的實施過程中缺乏完善的內部評價機制加以監督已是大多數學校發展規劃的軟肋。
三、學校文化發展戰略是學校發展規劃的基點
重大的改革不是在實施單項的革新,而是在變革學校的文化和結構。因此,針對教育發展的趨勢,根據學校所處區域的社會、經濟、文化背景以及學校自身的歷史、文化傳統,謀劃符合國情、區域特點和學校特色的學校文化發展戰略是學校發展規劃構建的基點。
鑒于學校戰略管理的要求以及學校發展規劃中存在的現實缺失,學校管理者在建構學校文化發展戰略時必須重點關注這樣三類問題:第一,學校文化的地位和內外環境如何,如何對變化中的環境作出反應并積極促成學校文化的革新;第二,建設怎樣的學校文化,戰略目標是什么;第三,怎樣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應如何配置各項文化資源、實施怎樣的戰略對策。在具體實踐中,我們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展開。
(一)對學校文化內外環境的發展戰略分析
戰略管理不同于目標管理、質量管理等常規管理的特點之一在于它不只是關注學校本身,而是更為重視學校與環境的關系,因為任何一所學校的生存和發展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它所處環境的影響和制約。雖然學校與其所處環境的影響是相互的,但就影響力而言,環境的影響力遠大于一個學校組織對環境的影響力,所以環境是制訂學校發展戰略的重要依據。學校管理者必須對特定戰略時期內學校文化發展內、外環境進行綜合調查、評價和預測,充分認識學校所在環境的特點,預見并適應其可能性的變化,努力實現學校與環境的高協調性。
對學校文化發展內外環境的分析,管理者除了可參照通常采用的SWOT分析法(態勢分析法)、系統分析法等之外,對學校文化進行自我診斷也是一種可行的嘗試。學校管理者可從日常的教育工作行為現象人手,針對學校工作當前關注的重點,對學校組織的一致性程度和自主駕馭程度等進行診斷。例如,每一所學校都有日作息時間表,對于這校校均有、人人司空見慣之物,很少有人會去深入思考它與學校文化之間的關聯。事實上,日作息時間表既制約著師生日常活動的時間和空間,作為學校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它又是限定學校本身的首要象征,具有強大的文化特征,在學校生活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幫助學校營造組織氣氛方面,它“不僅僅對教師和學生的行為施加權力,而且形成了他們‘學校是什么、應該是什么’的概念,限定了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指令什么是正確的、什么是不正確的”。
(二)學校文化發展戰略選擇
發展戰略選擇是管理者在對學校文化發展內外環境分析后形成戰略方案、評價戰略方案進而對戰略方案加以選擇、優化的過程。通過發展戰略分析,學校在兼顧一般戰略、備戰戰略或可替代戰略等發展戰略的基礎上,形成多種可供選擇的戰略方案;在堅持適宜性、可行性、可接受性等評價標準的基礎上,對戰略方案進行分析比較;圍繞學校文化發展的目標和任務,結合學校文化發展環境的現實狀況以及自身的教育特色、發展重點,最終將經過評價的優化選項予以確定。
當然,現實中的學校文化是復雜多樣的。對于實際運行中的學校而言,發展所面臨的環境條件不可能只是優勢、劣勢、機遇與威脅等之中的某一方面而極可能是多方面的綜合。因此,對發展戰略的分析和選擇,學校管理者不能局限于某些常用或通用的分析方法和一般的發展戰略,而需要審時度勢、敏銳鑒別、靈活選擇并加以創造性地運用。例如,學校管理者可從學校實際出發,選擇特色文化發展戰略、一體化發展戰略和學習型組織發展戰略等。但另一方面,學校管理者也不能一味地以學校個性來拒斥科學的分析方法和極具問題解決適切性的發展戰略,如系統分析法所強調的戰略定位和系統分析兩大環節就頗值得借鑒,因為學校管理者必須始終對戰略定位這一最為基礎的戰略思考給予高度的重視。
(三)學校文化發展戰略實施
發展戰略實施即是管理者將選擇、優化的發展戰略轉化為具體行動并達到預期戰略目標的過程。學校文化的延續性使學校文化改革的過程具有一定的滯后性,而原有根深蒂固的觀念較易遮蔽學校管理者的視野,特定的文化因曾經有效而被固守。這既表明發展戰略實施的復雜與艱巨,也意味著相比于發展戰略的分析與選擇,發展戰略的實施顯得更為關鍵。所以在實施戰略轉化的行動過程中,學校管理者必須把握好戰略的操作化、制度化和控制化這三個重要環節。
第一,針對學校文化發展的狀況和學校自身特點,構建起學校文化發展總目標之下的近期、中遠期目標乃至各個學期、每個學年的具體目標,形成一個支持總體目標的網絡,保證學校文化發展目標的清晰、持續與穩定。
第二,通過學校文化要素的系統整合和組織運行機制的改善,進一步發揮學校文化的導向、凝聚、激勵功能,借助學校制度文化的健全與完善將選擇、優化的發展戰略落實到學校文化主體和客體、學校文化場的建設之中。
第三,建立學校文化的自我診斷與評價、保障與監控機制,使學校文化主體在積極參與戰略實施的同時能自覺地進行自我反思和研究,借助具有適用性的學校文化發展保障體系和自我監控機制,實現學校文化的持續改進和提高。
1.編制方法概述
當前廣州市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編制總體分為調研分析、點位確認、方案設計三個階段。調研分析階段是對規劃地段的空間、業態和廣告設置現狀進行調研、分析和總結;點位確認階段是在現狀分析基礎上,結合現行《管理辦法》和《設置規范》確定規劃的戶外廣告點位;方案設計階段是針對規劃點位進行初步方案設計,明確戶外廣告位置、形式、規格、色彩、材料、照明等規定性和指導性要素,并通過規劃管理圖則的形式用于規劃實施和管理。現行規劃編制方法能與《管理辦法》和《設置規范》緊密結合,但在如何使設置規劃更具實操性、創新性等方面還有不小的提升空間。
2.主要問題
(1)上層次規劃滯后《專項規劃》編制于2010年,規劃期限也到2015年即將截止。《專項規劃》實施的這幾年廣州城市發展迅猛,規劃中確定允許和禁止設置的區域和路段在主導功能、建筑屬性等方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專項規劃》在一定程度上滯后于城市發展,限制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編制。
(2)規范過于剛性《設置規范》對戶外廣告的牌面大小、高度、在建筑上的允許設置等作出了詳細的技術要求。《設置規范》對規范戶外廣告設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略顯彈性不足。例如“戶外廣告允許在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的多層建筑和高層建筑裙樓設置”、“不允許在建筑物屋頂和臨街建筑物玻璃設置戶外廣告”等。過于剛性的《設置規范》不僅使戶外廣告不能完全適應建筑的實際使用功能和整體設計,還忽視了新材料、新技術應用對戶外廣告形式相關問題的解決。
(3)缺乏整體城市設計統籌城市戶外廣告設置主要以建筑為載體,《管理辦法》和《設置規范》明確了允許設置戶外廣告的建筑類型、位置等。嚴格的規定往往使設計人員在編制過程中陷入到“努力在建筑上挖掘廣告位”的窘境,缺乏運用城市設計思維從地段整體空間和景觀角度思考戶外廣告的設置。注重建筑個體的戶外廣告設置不僅失去了對地段整體景觀效果的統籌把握,還使得各個建筑上的廣告位缺乏聯動效應。
(4)重要點位規劃深度不夠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各個點位在經濟性、景觀性、社會性等方面各具特點,在城市景觀營造中承擔的作用也不同。但目前對各個規劃點位在編制深度上是一視同仁,對重要點位既缺乏價值挖掘和針對性設計,又無法為規劃實施給予保障措施,這必然會對未來規劃地段的廣告公開出讓和景觀塑造造成一定影響。
二、設置規劃編制方法探討
1.點位規劃從整體景觀營造的角度出發
戶外廣告作為構成城市空間與景觀的要素之一,必須首先滿足城市空間與景觀的總體控制要求。規劃應對地段業態特征、空間現狀、建筑形態、視覺語境以及未來發展計劃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運用城市設計的方法,確定地段景觀結構、景觀核心和景觀節點,進而確定構成景觀核心和節點的戶外廣告點位。筆者在《第一批規劃》天河新中軸線戶外廣告設置運用整合統籌的控制方法,將區域戶外廣告歸納為“一橫、一縱、一區、三環、多點”的視覺秩序構架,以面、線、點結合的手法,宏觀統籌密度、中觀控制點位、微觀引導形態,從地段整體景觀營造的角度實現戶外廣告的聯動設計。
2.廣告位規劃遵循減量、整合和提檔原則
針對廣州市戶外廣告普遍存在多、小、雜、亂等現狀問題,規劃設計方法應遵循減量、整合、提檔的原則。一是減少戶外廣告的總量;二是將多、小、雜、亂的廣告畫面整合為井然有序的大型畫面,并與建筑載體融合統一,突出廣告效果;三是提升戶外廣告的設置水平與質量標準,運用先進技術,例如筆者在《第一批規劃》珠江沿線戶外廣告設置采取LED幕墻、隱形屏、伸縮屏等新形式,實現晝夜轉換、動靜交替,展現珠江兩岸豐富的生態、歷史及人文景觀。在三大原則的指引下,整合統籌多元視覺語言,采取塑造個性、嵌入統一、對景整合、全景聯動的設計手法,從而提升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設計水準。
3.重要點位規劃設計加強深度設置
規劃應突出重要點位的規劃設計,要實現從單體向整體、從設計意向向詳細設計的轉變,加強設計深度。同時為了便于管理部門對重要點位的管理和實施,建議將原來規劃管理圖則中的指導性要素提升為規定性要素,包括位置、形式、規格、色彩、材料、照明等。例如在《第一批規劃》上下九的戶外廣告設置,將商圈最重要的節點上下九廣場進行了重點設計,通過對圍合廣場的名匯大廈、荔灣廣場、東方匯和東急新天地購物廣場統籌聯動設計,提出建筑改造指引,使戶外廣告設置適應建筑特色與空間特點,從而形成整個商圈的。
4.加強公眾參與公眾參與應貫穿于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全過程
首先是在前期點位確認階段,參與方不僅是業主、戶外廣告協會等利益相關方,還應該面向更為廣大的受眾。其次要充分發揮戶外廣告協會的作用,設計單位要在市場響應、廣告新技術和新材料應用等方面吸取專業意見,提高戶外廣告設置規劃的創新性。最后規劃公示應將規劃點位的位置、大小、形態、形式、數量、期限、內容等全部技術參數均在新聞媒體和管理部門網站上公布,讓社會公眾和媒體參與監督執行。
三、結語
摘要:隨著行政規范納入司法審查,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劃分也將失去原有的意義。行政規范納入司法審查,我國行政訴訟制度必然要進行重新建構。本文就行政訴訟的和管轄制度、裁判和執行制度提出了比較具體的建構方案。
我國行政訴訟制度近二十年的司法實踐,對促進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和保護行政相對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已遠遠不能滿足我國建設的需要,其中行政規范文件不被司法審查就是問題之一。行政規范文件被司法審查是法治國家的普遍做法,我國學者已對其在我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了大量而有成效的探索和論證,但對制度的具體建構還缺乏比較細膩和深人的研究。
一、行政規范文件的概念確立
(一)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理論反思
我國行政法學一般從整體上將行政行為分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其中,抽象行政行為從動態看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則的行為;從靜態看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人和事制作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并且在應用中往往不加區分,將靜態意義的抽象行政行為等同于動態意義的抽象行政行為。
然而,這種劃分卻在理論上和司法實踐產生了尷尬,隨著這兩種行政行為逐步納人司法審查,他們的劃分也將沒有任何實踐意義。第一,二者的劃分在法理邏輯上難以自圓其說,且給司法實踐帶來了諸多負面效應。第二,一旦行政規范文件納人行政訴訟范圍接受司法審查,二者劃分的實踐意義便會不復存在。第三,從一定意義說,制定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所謂的抽象行政行為也是具體的行政活動,他有具體的制定機關、具體的制定程序、具體的成文文件和具體明確的約束力。如果行政主體應進行行政立法等活動而不為,就構成行政不作為,也會侵害到行政相對人合法權。因此,制定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的行政行為,從應然角度講也具有可訴性,應當納人司法審查范圍。
(二)行政規范的確立
首先,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有的學者將行政立法以外的行政規則稱為行政規范文件,認為行政規范文件是指各級各類國家行政機關為實施法律、執行政策,在法定權限內制定的除行政法規和規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命令及行政執行措施等。有的學者認為抽象行政行為是一個學理概念,是指行政機關針對非特定主體制定對后發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復適用效力的規范性文件的行為。其次,關于“行政規范”。有的學者認為行政規范是指行政機關制定的所有規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和行政規定。行政規定是指行政機關的行政法規、規章以外的所有規范性文件,包括各種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決議、規定、規則、命令、公告、通告等。有的學者認為所謂行政規范是指各級各類國家行政機關為實施法律和執行政策,在法定權限內制定的除行政法規和規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約束力和規范體式的決定、命令等總稱。
可見,有的將行政規性范文件范圍界定為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有的將行政規范性文件界定為除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規范性文件。至于行政規范,雖然不統一,但筆者贊同“行政規范是指行政機關制定的所有規范性文件”的觀點。筆者認為,用“行政規范”替代“抽象行政行為”更合適,將“行政規范”作為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規定三者的共同上位概念。理由:一是可避免因“規范性”而帶來的混亂局面;二是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規定都是一種規范,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是效力位階不同而已;三是“行政規范”的概念簡單明了,也完全能夠包括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和行政規定之內容,也不會引起概念歧義;四是從法治行政應然要求來看,有必要對包括行政法規在內的所有行政規范加以司法監督,但從法制現狀及行政法規在執法過程中所起的作用看,全部納人行政訴訟范圍不太現實,但從發展來看,用“行政規范”概念可為將來全部納人行政訴訟范圍留下理論空間。
二、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重新建構
關于受案范圍,肯定概括加否定列舉的立法模式是目前很多國家普遍采取的一種模式,而我國受案范圍的確定標準卻十分混亂。為此,采取肯定概括和否定列舉方式規定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已成必然趨勢。
首先,以肯定概括方式規定受案范圍。將《行訴法》第2條改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和行政規范侵犯其合法權益而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理由:一是,確立了“受理為原則,不受理為例外”的原則,符合國際普遍做法。二是,從“公民有權提訟”到“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的變化,既體現了對公民訴權的保障,又凸顯了人民法院保障公民訴權的法定義務。三是,將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范的行政行為、傳統的具體行政行為以及行政規范均明確納人了受案范圍,實現了司法權對行政權比較全面的司法審查。四是,較大范圍地拓寬了對公民訴權的保護范圍,強化了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力度。
其次,以否定列舉方式規定排除的受案范圍。從應然角度講,行政規范均應納人行政訴訟受案范接受司法審查。按照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制定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規定等行政規范都不能與法律相抵觸,否則是無效的。但是,考慮到政治體制改革須穩步推進的要求,所有行政規范現在全部納人司法審查不合適宜,應暫時將國務院的行政規范排除在受案范圍之外,關于行政規范的排除可做這樣的規定:“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規、措施、決定、命令等行政規范。”
三、行政訴訟和管轄制度的改造
行政與管轄制度關系到行政規范文件之訴進人訴訟程序的由誰啟動、何種條件啟動、何種方式啟動以及由哪個法院一審管轄等問題,是整個行政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以保障公民訴權實現和維護法律優先為原則建構制度
按照不告不理司法原則,法院不能主動受理案件,是訴訟活動的起點,因行政規范而的訴訟活動也不能例外。但由于違法行政規范的影響廣泛性、侵害當事人權利的間接性,糾正行政規范違法的公益性等特征,需要對行政規范的做出合理的制度設計。首先,原告范圍應擴大到人民檢察院。按照《憲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有權以訴訟方式對違法的行政規范進行法律監督,以履行自己的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職責。人民檢察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為違反法律的行政規范也就是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侵犯,人民檢察院有權依法代表國家、代表社會提訟。其次,單獨就行政規范的,誰誰被告;附帶某一具體案件的,以行政規范機關為共同被告。單就某一具體案件,雖然可能涉及到行政規范,但當事人并未對行政規范的機關的,則該機關不為被告,但應當列為第三人。雖然涉行政規范訴訟有其特殊性,仍要遵循被告確定的“誰行為誰被告、誰主體誰被告”一般規則,但要尊重原告的選擇權,未被的不做被告。第三,關于行政規范訴訟的直接或附帶方式應允許原告行使選擇權,并且直接的應免繳訴訟費用,附帶的應減少訴訟費用,以鼓勵社會共同維護法律權威和行使社會監督權。第四,關于條件的設置應堅持既能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訴權,又要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的原則。涉行政規范訴訟,除滿足一般條件外,還要提出行政規范所違反的或抵觸的法律、行政法規文本,但是否實質違反可不予要求,即對該條件只能做程序審查,不能做實質審查。
(二)以保障司法獨立和實現公正審判為原則建構管轄制度
行政規范具有不同于一般行政行為的特點。一是影響大。行政規范往往是針對普遍對象作出,適用效力具有反復性,適用范圍具有廣泛性,一旦違法,將會給眾多人造成損失,因而其產生的社會、政治等影響要遠遠大于其他行政行為。二是涉及利益復雜。行政規范大多涉及到重大行政管理事項,事關某一地區或全國范圍內的公共利益,甚至常常產生部門利益、地方利益傾向,地方利益保護、部門利益保護等問題,其涉及的利益要遠比其他行政行為復雜。三是涉及的依據更復雜。一個行政規范的出臺往往涉及到法律問題、政策問題及其上位有關行政規范等情況,問題復雜,處理起來難度往往非常大。將如此復雜的行政規范訴訟交給本已十分脆弱的人民法院行政庭進行處理,很難保障行政訴權和公正審判的實現。所以,改革現行法院體制和管轄制度,顯得十分必要。
行政規范訴訟應是行政訴訟類型的主要組成部分,就行政規范訴訟所引發的改革應放在整體行政訴訟體制中考慮和建構,而且須符合憲法要求、中國國情和能解決中國問題。有些專家學者就我國行政訴訟管轄制度的改革設計了三個方案。,一是在現有體制基礎上,提高行政案件審級,擴大地域管轄中的選擇范圍。二是取消基層法院對行政案件的管轄權,中級法院管轄第一審行政案件,中級、高級和最高人民法院設巡回法庭審查行政案件。三是取消各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設相對獨立的行政專門法院管轄行政案件。行政法院系統由高等行政法院、上訴行政法院和行政法院組成,與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相對分離。各級行政法院財政支出單列,由國家統一撥付。
根據《憲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和《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筆者認為,第三種方案是可行的,但需注意三點:一是要以專門法院的方式設置我國行政法院系統,并受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審判工作;二是最低級別的行政法院應設置在現行中級法院所在地;三是行政規范之訴不能由巡回行政法庭進行審理,只能由有關行政法院直接審理。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地方干預的慣性影響。需要強調的是,體制到位情況下,人的因素就顯得至關重要,因此,法官的素質和依法獨立審判意識的培養也必須跟進;同時,還應科學完善和強化法官責任追究制,防止法官枉法裁判和濫用行政審判權。
四、裁判與執行制度的完善
現行行政訴訟的裁判與執行制度是建立在傳統具體行政行為之訴基礎之上的,當行政規范被納人司法審查之后,必然要對現行裁判與執行制度進行研究和完善。
(一)裁判制度的完善
行政訴訟裁判是指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所涉及的實體問題及程序問題所作的處理,包括行政判決,行政裁定和決定。人民法院的《若干解釋》規定,現行政訴訟制度共有十種裁判形式:撤銷判決、維持判決、履行判決、變更判決、賠償判決、確認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判決以及駁回裁定、不予受理裁定和準予撤訴裁定。這些裁判類型的理論基礎是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或違法。當行政規范文件被接受司法審查后,一般會有全部違法、部分違法、已被廢止或已過有效期限三種情況。顯然,現行十種裁判不能適應或涵蓋這些情況。因此,筆者建議針對行政規范被司法審查后可能出現的三種情況作出宣告判決。宣告判決,即經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行政規范部分或全部違法,已被廢止或已過有效期限,從而宣告該行政規范全部違法、某部分違法、已被廢止或已過有效期限,并責令相應機關按判決要求進行處理的判決形式。增加宣告判決而不能適用撤消判決和變更判決的理由有:一是從《憲法》和《立法法》規定來看,人民法院無權對行政規范行使撤銷權和變更權,如果法院行使撤銷權和變更權,明顯與憲法相抵觸;二是從《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和《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九條來看人民法院有權對行政規范獨立行使審判權,并且行政法院(專門法院)的宣告權可由全國人民常委會在對《人民法院組織法》修改時做出專門規定或在修改《行政訴訟法》時做出規定。宣告判決已經生效,則相應的行政規范將喪失法律拘束力,并由相關行政機關向社會公告。需強調的是,宣告判決可視具體情況與賠償判決、確認判決、撤銷判決等裁判形式一并做出。
(二)訴訟執行制度的完善
按照現行行政訴訟執行制度,對行政機關的執行措施有強制劃撥、罰款、司法建議和追究有關人員刑事責任。
這些措施看似完備卻缺乏應有的強制性,司法權對強大的可為所欲為的行政權的無奈,倒充滿行政訴訟執行制度的字里行間。如行政機關應當歸還罰款或應當給付賠償金而就是不歸還,就是不賠付,法院只能無奈地通知銀行劃撥;對于在規定期限內就是不履行行政職權,最終的對行政機關罰款也只能落實到無奈的劃撥手段;司法建議更是無關痛癢,因為中國的“官官相護”現象十分嚴重;到最嚴厲的刑事措施時,卻設置種種苛苛而又模糊不清的條件,如“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等等。固然,“執行難”有種種原因,但制度設計的不科學、不嚴謹、不詳備、不到位,則使得“難”之有理,其危害性更大。
國外行政訴訟強制執行力度較大的有法國、英國、德國等。法國保障行政法院判決執行最有力的措施規定在1980年7月16日《對于行政機關遲延罰款和判決執行法》中:第一,行政機關被判賠償時,如果賠償金額已經確定,行政機關必須在4個月內簽發支付命令。4個月經過以后,會計員有義務根據判決書的正本付款,不用支付命令。第二,行政機關如果對法院的賠償判決或撤銷判決不采取必要措施,當事人可以在b個月向最高行政法院申訴。如果情況緊急可以不受時間限制,立即向最高行政法院申訴。最高行政法院可以對行政機關宣布遲延罰款,即行政機關不執行判決時,每天罰款若干。遲延罰款是臨時性強制措施,可暫不執行。但行政機關仍不執行判決時,遲延罰款成為確定措施。當事人由于行政機關不執行判決而受損害時可請求損害賠償。遲延罰款不能代替損害賠償。第三,對于引起遲延罰款的負責人,行政法院可以判處罰款,金額高達該公務員的全年薪棒。英國法院的司法救濟和司法判決的保障措施也有很強的力度。英國司法強制令的適用范圍很大,不僅可以發揮三大特權令狀的功能(其他特權令狀有阻止令<PLO-hibition)、訓令(Mandamus)),甚至可以承擔起對公職人員的去留甚至行政機關存廢的決定權。從某種種意義上,英國也有類似我們的司法建議書(Judicialproposals),甚至還有司法抗議(Judicialprotests)。例如,在法院經審查決定取消某一決定并將案件發回決定者讓其重新決定時,法院的決定中附有適當的指示。這種指示類似我們的司法建議,但要明確得多且具有強制力,拒不執行的行政機關將會面臨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法律后果,如蔑視法庭等。事實上英國法院判決權威性的唯一保障就是蔑視法庭罪,1993年上議院也確實因內政大層拒絕遵循高等法院的命令而認定其蔑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