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0 16: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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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城市化發展戰略曾出現兩派:一派認為,要控制大城市的發展,大力發展小城鎮建設;另一派則認為,要積極發展大城市,尤其是要發展以大城市為核心的城市組團。實踐證明,星羅棋布的小城鎮建設使土地資源無法得到有效利用,城市的聚集效應無法得到充分體現,故兩弊相衡取其輕,發展大城市雖然難免帶來種種“都市病”,但卻更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帶動區域經濟的整體發展。前不久,浙江省政府就轉變思路,提出要重點建設杭州、寧波、溫州一批特大城市和區域中心城市,調整無序的小城鎮建設。
在目前的中國,我們不難察覺有三個城市群正浮出水面,逐漸形成未來中國城市框架的基本格局:一個是以上海為龍頭的長江三角洲城市帶,一個是所謂的以北京、天津為核心的大北京都市圈,另一個則是以香港、廣州為核心的華南城市帶。這三個城市群好比三個巨大的增長極,集聚效應十分明顯,據統計,其總人口只占全國人口的7.53%,土地占全國的1.24%,但GDP卻占全國總額的30%,利用外資額更高達73%。
其中,“大北京”包括由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等城市所統轄的京津唐和京津保兩個三角形地區,以及周邊的承德、秦皇島、張家口、滄州和石家莊等城市部分地區,中心區面積近7萬平方公里,人口約4000萬,其目標是要打造以北京、天津為雙核的世界級城市。上海目前的城市規劃也十分超前,其范圍已包括蘇錫杭地區,以一小時、兩小時可達地區為規劃概念,要求兩小時之內可到達相鄰的江蘇和浙江等關聯性極強的地域。上海與寧波之間的杭州灣跨海大橋已正式動工。同時,多年未有突破的粵港一體化進程開始緊鑼密鼓,高層頻頻互動,大規模的城際交通正在醞釀,廣州更是要建可與歐洲最大的航空港法蘭克福相媲美的花都國際機場,欲成為華南地區乃至全國最大的物流中心,其作為區域中心城市的聚集效應日趨明顯。
這三個城市體系的日益強化和發達說明了一個簡單的道理:未來城市的競爭不再是簡單的個體競爭,而是城市群之間的競爭,是區域與區域間的競爭。對同處于一個區域范圍內的相關城市,彼此間的競爭固然在所難免,但更重要的,是要解決好城市的分工與協作的問題。中小城市必須根據與區域中心城市的關系有機疏散,各歸其位,重新研究、調整自身的發展定位,尤其是產業定位,找到自己在城市群落中的恰當位置。
舉例來說,瑞士是一個僅有500萬人口的國家,“小國寡民”卻“富甲天下”,各城市之間的分工極其鮮明。日內瓦是國際會議中心;日內瓦以外30公里的洛桑是國際奧委會的所在地,是體育之城;蘇黎士是傳統的金融中心,數百家銀行構成了獨特的風景線,80%的居民生活都同銀行業有關;伯爾尼則是鐘表制造業中心;相鄰的盧賽恩卻以教育發達出名,許多中國人去那里學習酒店管理;達沃斯則以一年一度的世界經濟論壇而著名。這些城市百花齊放,分工明確,共同組成了一個在國際上非常有競爭力、多姿多彩的國家。
由此可見,今后城市的發展不能再搞小而全的“山寨經濟”了,那種躲進小樓成一統,追尋自我封閉的經濟循環的思維方式必將為時代所拋棄。以前我們的很多城市無論大小,關起門來做皇帝,凡是能想到的都要上,一個只有幾十萬人口的城市,也要建音樂廳、體育館、會展中心、大學、博物館,其結果不僅是極大地浪費了資源,而且是誰都吃不飽,誰都發展不好。
世界城市的發展規律表明,再小的城市也可以是世界性的,但一定要看清楚宏觀的城市格局的發展變化,然后在城市分工與協作的基礎上發展自身,最終既滿足了城市群的發展需要,也為自己的可持續發展找到了康莊大道。
火鍋理論與騰籠換鳥
為了更好地理解城市的本質,以及不同城市的功能,我們可以回顧一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歷史變遷,或許能悟出一些道理。
我們不妨拿兩個城市來做比較:重慶和上海。今天的重慶大約相當于10年前的上海,是多種極不協調元素的復合體,既在興建很多象征著城市財富和文明的現代化建筑,同時古老的農業文明和手工業文明的痕跡也隨處可見。即使在重慶最繁華的鬧市街頭,仍然可以看到很多幫人挑物的棒棒軍和擦鞋婦。這種有趣的現象也從一個側面說明:重慶的城市化正處于脫胎換骨的轉型之中。其實,中國的很多大中城市都可看到類似重慶的情況,這恰恰說明,這些城市所應有的產業聚集效應和現代化功能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城市的新陳代謝尚處于低級階段。這種現象背后反映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假如我們把過去的城市看作一口火鍋,那么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關鍵,就在于火鍋里的食物。如果火鍋里燙的都是價值不菲的海參、鮑魚,那么這個城市的聚集能力就越強,輻射半徑就越廣,經濟就越有活力,相反,如果燙的都是些豆芽、白菜,那么城市的經營就越慘淡,城市的含金量也就越低。但是,誰都想提升城市的內涵,誰都想多燙些海參、鮑魚,到底如何去做呢?這就需要大規模的“騰籠換鳥”,也就意味著城市的產業布局必須完成根本性的轉型。
上海大概用了10年的時間才走完了城市產業興替的過程,產業結構從原來的二、三、一變成了今天的三、二、一,即以第三產業為龍頭,讓那些更反映時代特征、更具備聚集功能和拉動力、更符合城市發展戰略的產業占據城市最寶貴的空間,而那些常規的產業則逐步分散開來,轉移到價值相對較低的地方。當時上海80多萬紡織工人中有50多萬下崗,轉為從事新興的城市服務業。北京也同樣,近幾年,大量的工業企業遷出四環以外,城市中心區建設成為第三產業的密集區,大力發展各類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和金融保險、商品流通、郵政電信、文化體育等第三產業。目前,優先發展附加值高、輻射能力強的現代服務業,已成為很多大城市改造城市產業布局的不二選擇,遍布各個大城市的所謂中央商務區就是這些城市開始“騰籠換鳥”的必然產物。
由此一來,中國的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正面臨著價值的回歸與再造。城市作為各種產業的超級聚合點,其空間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空間里創造出盡可能大的裂變效應,必然涉及到城市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的調整。這也說明了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對于大城市來說,首先是一個經濟形態,其次才是一個空間形態,必須有別于其它城市,必須成為區域經濟的增長極,充分發揮城市所應有的輻射和聚合功能。在城市圈中,這些大城市作為區域的中心城市如同心臟,心臟越發達,周邊的城市作為四肢就越有活力,正如沒有上海脫胎換骨的變遷,也就不會有今天華東經濟圈的繁榮。
對于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極有增長空間的城市來說,必須遵循城市發展的內在規律,即作為城市必須發展為都市,作為都市必須發展為中心都市,作為中心都市必須發展為國際性都市,當然,如果有可能也要爭取發展成為世界級城市。這類城市肯定是以現代第三產業的高度集聚為特征,是信息流、科技流、人才流、資金流的聚寶盆。相比而言,這些城市所輻射到的周邊城市就應該自覺調整自身的位置,要像傳動的齒輪一樣緊緊咬合住中心城市這個大齒輪,為中心城市做相應的產業配套,這樣大齒輪轉一圈,小齒輪跟著轉10圈,同樣也可以自得其所,把城市經營得很好。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蘇州和東莞。正是因為上海的產業轉型,蘇州市領導才提出“大樹底下好種碧螺春”的發展思路,把上海轉移出來的優質產業照單全收,并充分利用依托上海的優勢招商引資,以至于臺灣的小資本在上海無法立足,紛紛來到蘇州的昆山,據說有30萬人之多,大大增強了蘇州的城市競爭力。廣東的東莞則正好處于香港、深圳、廣州的連線上,目前已成為世界電腦業的加工中心,以至于業界都說,如果東莞鬧地震,全世界的電腦廠商都要受影響。
城市定位是基本前提
經營城市是一個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首先要解決城市定位的問題。沒有準確的定位,就談不上城市的發展戰略。所謂城市定位,簡單地說,就是充分挖掘城市的各種資源,按照唯一性、排他性和權威性的原則,找到城市的個性、靈魂與理念,比如西子湖畔的杭州把自己的定位概括為:“人間天堂,快樂杭州”。可以說,沒有個性的城市就沒有差異化競爭的優勢,沒有靈魂的城市就沒有內涵,沒有理念的城市就很難做到可持續發展。城市的個性越突出,影響的區域就越廣,升值的潛力也就越大。
在歐洲,由于歷史文化的傳承,幾乎每一個城市都有一個不可替代的說法,與城市的大小并沒有直接的關系。譬如,巴黎是法蘭西風情的集中體現,是真正的世界浪漫之都,維也納是眾口皆碑的音樂之都,佛羅倫薩是歐洲文藝復興的發源地,羅馬是當之無愧的歷史之城、永恒之城,甚至連奧地利的小鎮、莫扎特的故鄉—薩爾茨堡的空氣中都彌漫著獨特的風情。這些城市的每一個細節都充分顯示出特有的個性。再比如法國的戛納,這個濱海小城不僅具備地中海極富旅游、休閑特色的各種資源,而且巧妙地把時尚主題引入其中,從而打造出了舉世聞名的電影節,建立了自己所特有的城市性格。
在實際工作中,人們對城市定位的理解見仁見智,看起來好像很容易,其實不然。當一個規劃師來到一個有山有水的城市時,會情不自禁地稱之為“山水城市”,當一個經濟地理研究者來到某地的時候,會驚嘆其為“某某門戶”,當一個政府官員視察某地的時候,也會揮毫寫下“北方香港”的字樣。這些說法都是城市定位,但又都不是,都對,又都不對,只有運用科學的思維方式和全面、立體的眼光,才能找到準確的城市定位。
舉例而言,不久前,我們應有關方面的委托,重新對地處京津之間的廊坊的城市定位作了一番研究,并給廊坊一個全新的定位—休閑商務城市。當我們以動態的眼光考察廊坊就會看到,隨著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籌備和中國加入WTO,北京作為中國門戶的地位將無可動搖,北京的城市化將會高速發展,當北京的經濟總量實現2006年人均GDP達到6000美元的時候,不管人們是否承認,北京的肥水已經流到了廊坊的腳下;當我們以發散的眼光來看,隨著北京的城市建設所帶來的負作用日益明顯,今天被北京人視為鄉下的廊坊由于天生麗質,且僅有30分鐘的車程優勢,將成為都市人向往的休閑勝地;當我們再以復合的思維方式考察廊坊,我們會知道,經濟的發展不僅是招商引資、工廠多寡,環境是生產力,體驗也是生產力。因此,廊坊就以其獨特的區位優勢和自然環境成了鄉村CBD,只要大力發展休閑商務環境和設施,順應人們“在工作中休閑,在休閑中工作”的渴望,大北京地區的精英階層就會蜂擁而來,廊坊的經濟形態亦將隨之發生根本的變化。由此可見,城市定位既不能脫離城市周邊大的經濟環境,也不能光看到自己的顯性資源,而忽視了那些寶貴的隱性資源。當我們換個角度觀察問題時,今天的劣勢常常會變成明天的優勢。只有先搞清楚自己在大的城市格局中處于什么樣的位置,然后再統一盤存、梳理各種資源,揚長避短,才能找到準確的城市定位,并借此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城市發展戰略來。
市長要從船老大變為船長
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城市經營與企業經營有著天然的相似性。既然城市是一筆資產,那么同樣也要追求增值,也要走差異化生存的道路,也要有自己的發展戰略、經營思路、整合平臺和操作手段。同樣的城市空間和環境,由于發展理念、產業布局和規劃功能的不同,其內涵和作用也大不相同。那么,如何重塑城市競爭力,如何重新搭建城市的發展平臺,從長遠考慮發展城市的先導產業,如何用市場化的眼光找到城市運營的突破口,就是各級政府不得不研究的課題。
因此,當城市運營到了長江入海口這一階段的時候,由于環境的變化,我們的市長必須轉變觀念,具備現代經營意識,不再是憑眼睛和經驗辨認航道,而要學會用羅盤,學會看航海圖,要掌握潮起潮落的規律,一句話,要從原來的船老大自覺地變為船長。
首先,成功的市場經驗表明,城市經營的主體不再是單一的政府,市長必須學會與市場跳雙人舞,借助企業的力量和市場化的運營方式來達到城市增值的宏觀目標。目前在中國的很多城市,一些頗有實力的企業作為城市運營商已慢慢浮出水面,在每一個浩大的工程背后,幾乎都有他們的身影。市長與市場的關系就像公和婆,誰也離不開誰,可以斷言,凡是城市經營搞得好的城市,一定是最充分地實踐了市場經濟規律,是按照企業化、市場化的方法去操作的先行者。
其次,城市經營必須處理好長計劃與短安排的關系。在新的形勢下,市長們開始了一次驚險的旅行,理想與現實,進步與妥協,生存與發展的反復博弈無時無刻不在考驗著城市的決策者。沒有人可以發明一勞永逸的程序應對所有的變化,所以,我們的市長必須處理好戰略與戰術的關系,長計劃,短安排,就像滑雪和溜冰一樣,要善于在運動中前進,在動態中把握平衡。
其三,城市運營要處理好城市規劃與城市策劃的關系。前者側重于務實,后者側重于務虛,在城市規劃之前,必須先務虛,也就是要充分研究城市的定位和發展戰略,只有在大的方向確定之后,城市規劃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持之有據。在現實中,很多城市片面地強調城市規劃,市長儼然城市的總工程師,其實,指望一步到位的城市規劃是不現實的,相反,城市經營的務虛做得越好,城市規劃的空間和層次也就越高。
其四,城市形象必須有相應的內涵去支撐,必須培育相應的產業鏈。現在的很多市長熱衷于城市美化、亮化、綠化、凈化,這種舉措本身無可厚非,比起過去是一種進步,但終歸都不是解決城市運營的根本之道。我們應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城市的造血機能,即產業鏈的培育和建設上。否則,一旦我們把寶貴的資金都用在了城市表面的建設上,而忽視了城市內涵的充實,城市經營就像無本之木,無源之水,還是運轉不起來。
其五,城市經營一定要吃祖宗飯,但不能造子孫孽。在此要強調,城市的文化內涵也是城市產業鏈的有機組成部分,城市越有歷史的品位,就越有吸引力,個性越強,就越有包容性。一個沒有傳統文化積淀的城市是缺乏魅力的,歐洲的很多城市都十分尊重自己的歷史和文化,巴黎現在的格局就是當年的路易十四國王所奠定的。前些年,我們的很多城市大搞舊城改造,否定傳統建筑,結果得不償失,最后才痛定思痛,終于明白舊城改造要“修舊如舊”,而不是所謂的拆舊破舊。
(一)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在國家層面,先后制定了一些與城市古建筑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文物保護等①*,建立了一系列相關的保護制度。在地方層面,各城市根據本地的特點先后出臺了一些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促進全國性法律法規在本地的實施,如北京出臺了文物管理辦法②*等。此外,各個城市還通過制訂各種規劃,來達到對城市古建筑保護的具體保護,如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③*。通過全國性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以及城市發展規劃等的相互配合,初步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城市古建筑保護法律體系,使得城市古建筑保護領域有法可依。
(二)建立了文物保護單位制度“文物保護單位”制度始于1956年,《國務院關于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明確提出實行“文物保護單位”管理制度。此后,國務院《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和文化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文物保護單位制度基本成立。對不可移動文物實施“文物保護單位”式管理,同樣對舊城古建筑的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包括文物保護單位的認定制度、“四有”制度以及對文物保護單位的經營、修繕和管理等方面。文物保護單位的認定一般經由文物普查登記、篩選定級、核定公布幾個階段④*。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是指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做好保護工作的四項措施:有保護組織,有保護范圍,有保護標志,有科學記錄檔案①*。文物經營管理基本的原則是: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負責保護建筑物及其附屬文物的安全,不得損毀、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動文物②*。根據利用方式的不同,法律法規也分別采取鼓勵支持、申請審批和絕對禁止的態度。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建設控制地帶進行管理,將文物保護單位周圍的建設控制地帶分為五類:非建設地帶,可保留平房地帶,允許建筑高度9米以下地帶,允許建筑高度18米以下地帶,特殊控制地帶③*。
(三)完善了文物保護單位之外古建筑保護制度對于尚未確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確有價值的文物古跡,規定“由各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商定名單,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本辦法暫時予以保護,不得破壞,并按照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辦理保護審核手續”④*。此外,還對文物保護單位之外的古建筑保護作出具體的規定,“保護價值待定的文物古跡,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公布為文物暫保單位,視同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予以保護。文物暫保單位公布后兩年內,必須完成對它的鑒定工作。根據鑒定結果,公布為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或者公布撤銷。逾期不公布,暫保單位自然撤銷”⑤*。
(四)加強了歷史古建筑的保養、維修、利用和管理針對城市歷史古建筑保護中常見的問題,通過立法對古建筑的保養和維修、防火與報警、管理與監督等方面做出明確的規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使用性質及使用權的變更,必須經文物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使用文物建筑的單位,應當負責文物建筑的保養和維修;應當嚴格按照古建筑消防管理的規定,加強一切火源、電源的管理,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在重點要害部位,根據實際需要,安裝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使用文物建筑的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文物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接受文物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有損文物建筑安全或者有礙開放的,由文物行政管理機關責令整治或者搬遷;整治、搬遷所需費用由使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承擔”⑥*。
(五)設立歷史文化保護區2002年,北京市公布了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方案,首次提出對歷史文化保護區“進行院落劃分、用地調整、人口密度分類、改善市政基礎設施條件等做法”⑦*。2004年,又公布了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此次規劃共15片,其中有5片位于舊城區內,對歷史文化保護區進行了風貌保護和高度的控制。2013年,又新增了3片保護規劃,至此北京舊城區將擁有33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對舊城的保護更加立體而完整。
(六)形成舊城整體保護制度2005年3月25日,北京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通過《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內容包括:舊城的整體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的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層次更加明確,呈現出“點—線—面”分層保護的狀況。此外,還注意《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法規與《北京市城市總體規劃》內容相銜接。除北京之外,浙江省、河南省、寧波市、沈陽市、南京市、哈爾濱市等都制訂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加強了舊城的整體保護。至此,我國的古建筑保護制度基本形成,既有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又建立了古建筑保護的具體制度,構建了“點—線—面”相結合的保護體系。城市古建筑的保護理念也有了質的提升和飛躍,從以往的對先人遺留下來的財產的一種保護與利用,發展成為對城市發展歷史的保留,對城市發展進程中的文化底蘊的尊重,對城市發展歷史傳承的延續。但我們同進應當意識到,我國城市古建筑的護路程不是一帆風順的,也遇到了許多的困難和挫折,也面臨著保護與發展的十字路口,也走了一些彎路。比如說建國初的城市規劃制定是以原有城區為中心,還是在舊城區的邊緣另起爐灶,對此有了激烈的爭論,其中,以梁思成等提出的“梁陳方案”①*,主張在舊城區邊緣再建新城,對舊城的古建筑進行整體保護,但這一設想并未能得到認可和實施,一些古建筑因此被損毀。
二、城市古建筑保護制度存在問題
城市古建筑見證了城市的生命歷程,保障了城市的文化延續,促進了城市的健康發展,因而對城市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城市化進程中的古建筑保護狀況卻不容樂觀。
(一)重單體文物保護古建筑的保護,缺乏對舊城區的整體保護當前有些歷史性城市,為了更好的保護傳統歷史建筑,某些歷史文化名城在舊城內設立保護區,對舊城內的歷史文化保護區進行整體保護。但有些城市為了既保護歷史城區的古建筑,又實現城市的發展與更新,一方面對標志性的古建筑進行重點保護,另一方面卻大力拆毀這些標志古建筑的周圍環境和歷史街區和傳統建筑,建設性或保護性開發對城市古建筑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如“會址周圍的歷史建筑一拆而光;安陽穿城修路嚴重破壞歷史街區;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實亡;南京老城已經拆遷改造完畢;濟南投入22億‘巨資’拆遷了44萬平方米、43個片區,大量特色街道消失在推土車輪下;開封覆蓋著現代化的草坪;鄭州以‘一路、一區、一城’為標志,古城全部翻新……在‘舊城改造’的名義下,歷史文化名城遭遇著前所未有的創傷。”②*盡管北京在城市建設中制定了大量的制度措施來保護城市古建筑,但其遺留下來的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僅占老城面積17%,而歐美國家舊城保護面積基本可達到古城的80%~100%③*。正如有學者所說:“沒有歷史街區提供的建筑背景和文化氛圍,歷史紀念物只不過是現代城市的一個小小點綴而已。”
(二)大量城市古建筑因缺少維護面臨毀損城市古建筑除包含文物保護單位以外,還有大量的其他城市古建筑。這些城市古建筑大部分被公私主體所占有、使用,其中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因缺少維修,面臨著損毀危險。有些被市民占用的古建筑,因占用的主體缺乏足夠的經濟能力,未能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修繕;有些占用者因未取得對古建筑的明確法律權利地位,沒有進行古建筑維護等的積極性。政府部門和企業事業占用的古建筑情況也不容樂觀,古建筑的產權歸屬問題以及占用主體的保護能力和意識等都影響著古建筑的保護。有些古建筑的使用單位與產權單位權利義務分配不清晰,占有使用單位只使用不維護,而所有單位因未使用、受益而對古建筑不聞不問,古建筑實質處于無人負責的狀況。另外,有些被占用的古建筑被用作辦公場所,一般不對外開放,剝奪了民眾接近和消費古建筑等歷史文化遺產的權利。
(三)過度商業開發破壞古建筑原有的歷史文化內涵在國家文化保護經費有限的大前提下,城市古建筑的保護必然要依靠自己的經營開發來創收,以此解決一部分維護的經費。有些古建筑被管理機構作為商業場所來經營,有些則出租或承包給第三方的商業主體。以文物養文物,以古建筑養古建筑,這是我國及世界各國所提倡的文物保護方式。為了保護這些古建筑,可以在維持古建筑原有風貌的前提下,針對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商業開發與保護模式。但有些古建筑的過度商業開發對城市古建筑的保護造成了持久的負面影響,如麗江古城本是一片風景秀麗的寧靜之處,后因酒吧等的入駐,侵擾了這一世外古鎮原有的安寧。同樣的情形還發生在鳳凰古城、西塘、周莊等地,雖然古建筑的外殼被保存了下來,但是文物古跡的那種精神文化氛圍,早已不見了蹤影。超負荷的旅游開發破壞歷史文化空間,不合理定位改變了歷史地段環境。
(四)舊城改造致大量城市古建筑被拆除城市古建筑是一座城市的重要標志。單霽翔曾就舊城改造對古建筑的破壞指出:“一些城市在開發建設中,無所顧忌地大拆大建,……致使一批批文物古跡被摧毀的同時,一些歷史街區也被摧毀”[7]。現在有些城市把“拆”成為城市建設的第一步,將見證城市發展的傳統建筑及歷史街區拆除,使得歷史街區、歷史城區和歷史性城市的整體風貌被破壞。有媒體甚至將北京舊城區的胡同和四合院逐漸消失的情形,稱之為文化自殺,“正把自己偉大的文化變成平庸”[9]。還有一些歷史性城市打著尊重歷史的幌子,將真文物拆毀,制造一些假的文物和古董,以發展旅游的名義拆舊建新。全國各地陸續出現拆除古建筑,新建仿古街的運動,一些獨具特色的傳統街道被改造成為失去真實歷史價值與信息的假古董。還有些城市以保護利用為名,將歷史街區內的傳統民居拆除,保護性破壞屢見不鮮。吳良鏞的胡同有機更新模式盡管在學術上取得極高的成就,實踐上卻沒有得到社會和政府部門的認可和推廣。舊城改造中的大規模拆遷,將一個城市最有特色的古建筑一掃而光,就像一把理發剪刀推過,只剩下光突突的頭皮。
三、城市古建筑保護不力的主要原因
面對被損毀的城市古建筑,要做的不僅是哀嘆與惋惜,更要痛定思痛,找出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從而為未來的城市發展提供決策依據,能夠更好的對癥下藥。現階段我國城市古建筑保護不力的原因主要有:
(一)保護意識薄弱、管理意識不強文化遺產的保護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僅僅依靠文物保護行政機關的力量,來完成整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是幾乎不可能的,需要其他機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更需要民眾的參與和支持。從世界的角度上來看,凡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進行較好的國家和地區,其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是相對較高的。而國內的文化遺產事業的難點和關節點,也在于社會各界文物保護意識的覺醒。不可否認,中國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有所提高,保護成效也初步顯示出來,但近來因文物保護意識不足而引起的文物破壞案件卻時有發生。近年來有不少的文物保護單位遭受破損的事件,究其原因,一部分是因建設施工單位的文物保護意識不強,未進行報批就擅自動工建設,而造成文物保護單位受損,如臨汾古城墻被毀事件;云南大理為修路拆毀唐代古城墻,致龍首關遺址被毀等。一部分是因文物保護單位的使用者管理者保護意識不足而造成文物保護單位的損毀,如拈花寺偏殿著火,與產權所有單位與使用單位管理不當,未能將建筑物按照文物保護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有著很大的關系。
(二)古建筑的保護管理機制不健全,多頭管理及管理缺失現象并存根據中國文物信息咨詢中心金瑞國、劉赪娜、張寄所做的調研報告《文物保護單位管理體制調研與分析》,除文物部門以外,還有不少于20個部門在使用和管理著文物保護單位,以宗教部門最多。在由文物部門管理的文物保護單位中,設有專門機構和沒有專門機構管理的比例約為7比3。各省(區、市)非文物部門管理的文物保護單位的比重不盡相同,其中(64.81%)和北京(57.99%)達到半數以上。由文物行政部門在每處文物保護單位設立現場保護的機構,自然是最理想的狀態,但由于文物保護經費有限,且文物保護單位數量的不斷增長,操作起來顯然不太現實。另外由于歷史原因,許多不可移動文物在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前,就由其他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占用,有專門的管理和使用單位,這使得在每一文物保護單位設立文物行政部門的管理機構在實踐中也是行不通的。對于產權或使用權不屬于國家文物行政部門這類文物保護單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方式是與文物行政門簽訂“文物保護協議”。然而在實際管理工作中,文物行政部門的職權使其不能落實協議內容的履行。文物保護單位往往成為所有和使用者的部門利益,從而不能對文物進行法律法規所要求的保護造,破壞時而有之。
(三)具體保護制度可操作性不強在文化遺產問題上,政府的首要職能是制定和貫徹管理法規與標準。《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全國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內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設區的市、自治州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內劃定保護范圍。由于申報時保護范圍未能完全確定,一年的時間給相關的利益者留下了可乘之機,給現實操作帶來許多的麻煩,并造成保護范圍內的其他歷史建筑受到破壞。此外,有些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確定之后,也不能按照法定的保護范圍的標準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管理,使保護范圍成為一紙空文。如保護范圍內不法違章建筑物未能及時清理,城市規則及其他重大工程項目未考慮已經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的保護范圍等。
(四)舊城內歷史建筑產權不明確由于歷史原因,舊城內的居住人口往往嚴重超過適宜數量,建筑大都顯得擁擠破敗,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便是如此。為了保護好這些傳統的歷史文化建筑,政府部門一方面有責任引導和幫助古建筑占有與使用主體對它們進行保護、更新和維護,在保存原有風貌的基礎上改善舊城內的市政公共設施和居住條件,使得其適合居住;另一方面又要適度控制古建筑內的居住人口數量,針對部分居民缺乏維護保養的能力與動力的情況,將舊城內的居民遷出或者進行置換,將想居住進胡同及四合院且有維護能力的主體引進來,而將欠缺維護能力且想遷出去居民遷出去。所有這些目標的實現,依賴于舊城內古建筑產權的明晰化和長期化,并且允許古建筑在公開公平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現在舊城內古建筑產權具有碎片化和不確定性的特點,有些古建筑被十幾甚至幾十個家庭所占有,無法正常的居住與生活,這樣的條件根本無法進行適當的維修與保護。另外,舊城內的古建筑因面臨改造與更新,隨時可能被拆遷,產權的不穩定使得現有的主體缺乏維護的動力,外來的主體也沒有購買意愿,古建筑的交易流轉不順暢。
(五)過分注重商業價值,開發利用不規范國內經濟發展的成就,在某種程度上喚醒了民眾的文化遺產消費的需求,使得文化遺產的商業價值突顯出來。然而,商業價值是一柄雙刃劍,一方面有利于古建筑等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的開展,但這另一方面又使得文化遺產保護的領域,頻繁出現一些怪異的現象,如重利用輕保護,重經濟價值輕文化價值等。近年來社會上出現的一些熱點文化遺產事件,都與古建筑的保護利用有著密切的聯系,如西湖旁邊建會所,公園內古建筑中的高檔餐廳等。造成這些現象的根本原因是古建筑等文化遺產所能帶來的經濟利益,帶動區域旅游業的發展,從而產生經濟效益。有學者說文物保護“尤其是要慎談利用,國外談得較多的是保護,不談或者很少談利用;而在中國的經驗里,是不僅要保護,還要利用;所謂“充分保護適度利用”,但真的要做到這一點太難了。”
(六)文物保護法及城鄉規劃法規定不完善程序性規定欠缺。我國文物保護法將城市古建筑分文物保護單位、歷史街區、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三個層級進行保護,但是卻沒有將三個層次的保護責任主體及保護程序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定。文物法將歷史街區及歷史名城保護的具體規定授權國務院制定條例進行規范①*,而按照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審批由城市建設部門主管,僅在審批和實施監督階段征求文物保護部門的意見,沒有充分發揮文物保護部門在文物保護中的專業優勢。國外與此相關的審批和監督職能是由專業性委員會來負責,這樣的制度設計一方面限制了某些行政首長個人決斷權,防止個人意志對城市古建筑的破壞;另一方面專業委員會由文物保護相關專家及在文物保護事業中有影響力的市民代表組成,能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優勢與市民代表的積極性,通過市民代表反映其所代表的群體的意見,充分維護不同主體的利益。其次,我國文物法第24條規定國家所有文物保護單位不能作為企業資產進行經營②*,因規定不夠具體、明確,給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活動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如何解釋這一條文,專家學者有不同的意見。有些學者認為,“文物保護單位的性質是文化遺產,是國家的文化資源,而不是經濟資源,它對社會要起的作用,是為社會提供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而不是創造物質財富,它是文物資源不是經濟資源,把盈利作為目的,把它變成經濟資源了,以賺錢為目的了,是不對的。”因此,不能作為經營性資產應當指禁止將文物的經營權進行轉讓等經營活動;而另一些學者則認為,這里所說的不能作為資產經營,應當是指不能作為企業等經營性主體的經營性資本,不能作為將來發生債務時的擔保財產。因法律規定的模糊,在實際的遺產保護與經營管理活動中,有些單位將古建筑等文化遺產作為旅游資產的一部分,“由旅游公司來兼并文物保護單位,以所謂‘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名義將文物資源作為普通資產納入企業進行市場化理和經營”;有些單位將古建筑等文化遺產作價入股,進行所謂的“強強聯合、捆綁上市”通過文化遺產的經營取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在我們為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遺產能否作為經營性資產爭論不休時,如果將眼界放寬,通過對世界各國文化遺產保護的方式進行考察分析,就能得到比較滿意的答案。例如,法國政府將國內著名的一百多個著名的文化遺產(其中大部分為古建筑遺產)交由法國古跡信托來經營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我國的城市規劃法中與城市古建筑保護的規定不完善。1990年的城市規劃法雖規定城市規劃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城市傳統風貌①*,但在涉及舊城市規劃時,卻提出了舊區改建的城市建設、發展方式②*,在舊城區古建筑保護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城鄉規劃法也指出規劃的制定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和傳統風貌③*,且把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但仍然有舊城區改建的提法,城市規劃在保護古建筑的同時允許舊城范圍內的拆遷和危房改造④*,這一制度上的缺口,時時被開發商和城市管理者所利用,造成古建筑被保護性破壞。除了保護意識不科學外,與國外的規劃法相比,我國規劃法缺乏具體的程序性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對古建筑的保護作用有限。(七)行政執法力度不足執法不嚴,一直以來是倍受學者和大眾詬病的中國司法現實疑癥,也是造成中國法律執行不到位的重要原因。具體到古建筑保護的執法力度來說,一是相關立法不夠具體,執行性不強;二是執法隊伍建設不完善;三是各級政府不夠重視,四是文物執法經費緊缺等。地方政府對文物保護的重視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至關重要,當地政府是否重視、支持文物保護工作,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該地區文物保護狀況的好與壞。少數領導干部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當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尤其是與旅游開發發生矛盾時,往往是文物保護的重要性被忽視。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一旦遭受破壞就是不可挽回的損失,如何加強文物行政執法工作,健全執法機構,加大執法督察力度是當務之急。
四、國外城市古建筑保護制度的借鑒
當我們置身于西歐古城之中時,往往被他們那富有深厚文化氣息的,保存完好的城市古建筑所折服,不得不對這些城市管理者與市民的城市古建筑保護理念與制度表示由衷的欽佩。盡管英法兩國與我國的歷史發展軌跡并不相同,但其同樣具有悠久的歷史文化傳統,同樣遺留下了大量的城市古建筑文化遺產,在面對的城市化進程中的城市歷史古建筑保護的問題時,他們的一些做法和經驗尤其值得我們去借鑒。
(一)保護程序清晰、主體職責明確,相關制度可操作性強英國的《1990年登錄建筑及保護區規劃法》,在制度上不僅涵蓋了事前認定,事中維修與保護以及事后補救等整個登錄建筑的保護過程,而且明確規定了各個部門的職責和辦事程序⑤*,具有非常強的可操作性,能夠更好的保護登錄建筑與保護區內的古建筑。如對登錄建筑的保護對象的確定規定了清晰的程序,且指定了明確的責任主體。如規定了提供名單者、審批者及其權限、技術咨詢機構及其程序、保護對象的內涵、保護對象的管理責任部門、保護對象的記錄文件形式、保護對象管理責任部門的具體責任以及特殊情況的處理等,皆有較明了的規定。
(二)特別重視技術咨詢機構的作用除了在登錄建筑的認定與保護上的嚴格程序性外,英國1990年法在各個環節上都規定了類似技術咨詢機構的作用,體現了實施措施的科學合理性。如在第一條第四款明確規定,在匯編、審批和修改之前,國務大臣應向有關方面進行咨詢,如英格蘭歷史建筑與古跡委員會或其他專業知識的公眾及團體。⑥*英格蘭歷史建筑與古跡委員會由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是一個有關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專業咨詢機構,它通過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技術問題作出科學的建議和方案,來為登錄建筑的保護提供基礎技術服務。法國的古建筑的專業咨詢機構有歷史古跡國家委員會、遺產和景觀大區委員會、歷史古跡總建筑師、法國建筑師等,這些專業咨詢機構對于古建筑的保護具有決定權,許可和決定下達之前必須要征詢他們的意見,并以他們的意見作為決策的依據。
(三)注重多種手段的相互配合英法兩國均注重綜合使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來達到立法目標,尤其是經濟手段的運用。英國1990年法包含了多種經濟的激勵手段,如通過提供撥款或貸款,解決部分或全部的歷史古建筑保護費用①*;為維修和保養提供財政補貼或貸款等經費支持②*;設立土地收益補償制度③*;實行有條件撥款制度④*等。法國鼓勵非政府組織出資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這些捐贈者可以享受相當比例的稅收優惠,個人捐贈數額的66%可以從應納稅收中扣除,企業可以享受捐款額60%的營業稅優惠。此外,政府十分注重在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財政投入。2013年法國政府文化遺產保護預算7.76億歐元,其中歷史性建筑保護3.22億歐元。
(四)發揮非政府組織的作用在法國約有352個服務于文化領域的基金會,其中31%與建筑遺產保護相關。1996年由14家法國知名企業發起成立的“文化遺產基金會”規模最大,其主要有三種運作方式:對維修工程進行直接資助;幫助遺產所有人向社會募集資金;頒發可享受一定的稅務優惠政策“遺產基金會標簽”(財政部唯一授權的非政府組織)。2008年,該基金會對一千八百多個項目提供了幫助,總金額達1.3億歐元,收到捐款一千多萬歐元,頒發“遺產基金會標簽”1029個,為法國文化遺產保護體系起了重要作用。法國現有6000多個與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的協會,其中規模和影響最大的是“國家建筑和遺址保護協會聯合會”,通過提供法律咨詢、普及文化遺產保護知識、文化遺產保護信息和出版有關文化遺產的著作等,服務全法國3500個文化遺產保護協會。同時其還協同“法國老房子協會”、“古宅邸協會”等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協會舉行全國大會,大會由文化部長主持,為非政府組組織性質的協會與國家行政管理機關之間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提供對話的機會。協會在地方上的作用非常顯著,在城市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平衡上起到了監督作用。
(五)注重城市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英法兩國均注重發揮“規劃法”對于城市文化遺產保護的作用。法國城市規劃法與文化遺產保護法是城市古建筑保護領域重要的兩部法律,對于城區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保護起了重要的作用。城市規劃法主要是為了調整城市發展過程中,如何解決歷史建筑保護與人們生活需要滿足之間的矛盾的一部法律,一方面強調對歷史街區進行長期規劃和整體保護,另一方面規劃制定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甚至于對單個建筑的保護都進行具體和詳細的規定,對不遵守規劃而破壞原有建筑物和整體景觀者進行嚴懲。
五、結語
受城市發展規律的制約,城市化過程必然涉及對原有城市建筑與設施進行更新與利用。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均國土資源面積十分有限,決定了我國的城市化更加注重對舊城區的規劃和利用。城市古建筑通常位于城市的舊城區,如何對待老舊破敗的舊城區與城市古建筑的保護密不可分。城市舊城區的更新一般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一是重新調整城市功能結構和城市布局,形成最有利于發揮城市各要素組合狀態的功能分區;二是改造老城區中居住條件較差的住宅區,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三是整頓與改善城市道路系統,改造市政設施和公用設施;四是增加城市綠地與公共空間,提高生態環境質量;五是通過拆遷改造,改變原有舊城區土地的低效使用狀態,實施城市土地的立體綜合開發。”在這幾種方式中,有的通過完全拆除古建筑的方法來達到舊城更新,而有的采取小規模局部翻新、對危舊房的改造以及道路市政等基礎設施的完善等方式來達到目標。但不管采用哪一種方式,對原有古建筑進行維護也好,拆除也好,最終目標是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條件、保持老城區的活力,這樣的舊城區才能發揮應有的經濟與文化功能,不至于過分的衰退。這就需要城市發展決策者具有大局觀念與正確的文物保護意識,處理好發展與保護之間的矛盾,認識到舊城區和古建筑等在長遠歷史發展中的作用,為當代人及子孫后代保留下珍貴的歷史遺產,不用“大拆大建”等一刀切的方式來解決舊城問題。只有真正認識到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遺產,在發展中的資源效益和文化價值,才能切實保護好城市古建筑等文化遺產,西方城市建設與保護歷史也證明城市古建筑的保護,最終受益者是整個歷史名城與城市市民本身。
一、城市化建設與耕地保護之間存在矛盾的對立統一
1.城市化建設是發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為至今的近半個世紀中我國城市發展的最快時期。據統計,1998年我國城市人口約3.8億,城市化程度大約為30.4%。但與世界相比,發展還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經達到45.5%,而日本在1990年就達到77.4%。據專家預測,我國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將提高到70%,在未來50多年中,將有約5億剩余勞動力及其家屬進城,變為城市人口。這樣不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現有的許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擴大其規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設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個城鎮人口占地100平方米,增加5億城市人口,約需要土地5萬平方公里,即7500萬畝。
國家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并轉變為城鎮人口,推動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原有城鎮需要調整產業結構,進行化建設和舊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擴大是我國整個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實現現代化的客觀表現,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
2.我國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耕地保護形勢嚴峻
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業普查辦公室聯合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最新公報顯示,全國耕地面積19.51億畝,人均耕地面積0.106公頃(1.59畝),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區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東北、西北和西南地區,這里條件較差,糧食產量較低;人均耕地較少的省(區、市),主要分布在東南沿海和京津滬三市,這里自然條件較好,糧食產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減少的地區。全國還有607萬公頃(0.91億畝)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積中,無灌溉設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設施的耕地,全國還有30萬公頃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這些都說明,我國耕地的總體質量也是不高的。
新《土地管理法》著重強調了加強耕地保護問題,其目標是確保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新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但是我國耕地資源的主要特征卻是耕地面積占土地資源比例小,耕地后備資源不足,質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減少。在自然條件和生產力所允許的條件下,絕大部分能開墾的土地已被開墾。此外,我國人口還在以每年一千多萬人的速度增加,經濟建設正處于快速增長時期,“吃飯”和“建設”給耕地帶來的壓力,有增無減,并沒有緩解。近年來,耕地面積連年銳減,尤其是一些優質耕地的減少,很難靠開發來彌補。目前這種趨勢還在發展。僅僅1997年、1998年兩年,全國耕地就凈減少近600萬畝。地方開墾條件差或土地后備資源的匱乏,致使其既實現確保耕地不減少的目標而又同時不經濟的發展相當困難。據有關方面預測,到2010年,我國還要增加一億多人口,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災害毀地三項,可能還要減少耕地近一億畝。
3.緩解城市化建設與耕地保護之間矛盾的途徑
在客觀上,城市化建設與保護耕地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發展和擴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發展。所以,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處理發展城市與保護耕地之間的關系。一方面,我們必須較快地發展城市,以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們需要切實地保護耕地,使兩方面得到協調和統一,在發展城市中盡可能地減少耕地的占用。
因此,必須找出一條既能減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時為城鄉各項建設提供必需的建設用地,保持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的新路子,以緩解城市化建設與保護耕地之間的矛盾。而解決這一矛盾的唯一途徑是走土地集約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約化利用包括四個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約利用;(2)農村非農用地的集約利用;(3)農村農用地的集約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圍的高投入高產出);(4)全國整體的集約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條是被大家所共識,而最后一條則未引起高度重視,而此條正是解決用地緊張的主要途徑。土地的集約化利用不但要從局部如某個城市或農村、某個地區或某塊土地的角度來考慮,而且要從系統整體(整個國家)的角度來考慮。加快城市化進程能更好地集約用地和節約用地,能夠提高全國整體的集約用地水平,促進經濟的發展,實現確保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的目標,起到保護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進程對減少耕地占用的壓力談幾點看法。
二、發展城市化建設與土地集約化利用關系
1.城市化建設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從而減小眾多人口對耕地的壓力
城市和鄉村代表了不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區域單元,由于城鄉經濟水平、婦女職業類別和文化程度的差異,而使兩者的婦女生育水平有較大的差異,城鎮始終低于鄉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鎮大大高于鄉村,高達90%以上,鄉村二孩率超過城鎮的1倍多。1998年我國城鎮人口出生率為13.67‰,自然增長率8.36‰,而縣出生率為17.05‰,自然增長率為10.04‰。以上海市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僅為5.20‰,自然增長率為-1.80‰。我國歷年市鎮與縣人口生長率與自然增長率對比見表1。
表1我國歷年市鎮與縣人口出生率與自然增長率單位:‰
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市鎮出生率16.1415.4915.4715.3715.1314.7614.4714.5213.67
自然增長率10.439.999.709.389.609.238.828.948.36
縣出生率22.8021.1719.0919.0618.8418.0818.0217.4317.05
自然增長率15.7914.0412.1812.1712.0411.0911.0810.5310.04
影響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經濟水平越高,總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則總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無論是生育率、多孩率,還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兩者呈相反關系。造成城鄉生育水平差異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婦女文化程度的差異。鄉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農、林、牧、漁業婦女文盲、半文盲多,這“三多”已成為鄉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鎮的又一個重要因素。第三,職業與勞動性質。勞動性質與文化程度有一定關聯。腦力勞動者一般具有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體力勞動者,尤其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勞動者,文化程度較低,這一因素與經濟和其它社會因素共同的影響,使他們的生育率較高。職業的差別在很大程度上也影響了生育率的高低,農、林、牧、漁業婦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職業婦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設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質,減少農業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計劃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導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會經濟較發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計劃生育政策的推行較容易,能夠嚴格控制人口數量的增長速度,人口的減少又可減少對耕地的占用。
2.城市化建設有利于集約化利用土地,從而擴大耕地面積
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設與保護耕地兩不誤,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主要是轉變用地方式,走集約利用土地、節地挖潛的路子。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潛力。而大力發展城市化建設,有利于實現粗放用地變為集約用地,并推動建設用地內涵挖潛和集約利用,是既積極而又有效地保護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納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農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約度高。我國歷年城市與農村人均居住面積對比見表2。表2顯示,我國歷年城市與農村人均居住面積有逐年增長的趨勢,但農村始終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為37942萬,人均居住面積達9.3平方米,而農村人口為86868萬,占總人口69.6%,人均居住面積達23.7平方米。以山西省為例,1996年5個地級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農村人均占地則達192.93平方米。此外,城市規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強,人均用地也越少。與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產出率和主要經濟指標的人均水平也較高。我國不同規模城市各項指標見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國城市增至666個,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萬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66.2平方米,100-200萬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86.2平方米,50=100萬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萬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105.3平方米,20萬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131.6平方米。而且大城市與小城市相比,產業密度(人均GDP)高,第三產業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設能促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有利于耕地內部挖潛。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可以空閑出許多宅基地和非農用地,使這些宅基地和非農用地變為耕地,增加耕地數量。如前所述,5億農村人口進城,若農村按人均160平方米計算,可減少占地8萬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設用地5萬平方公里,則全國可節約3萬平方公里,即4500萬畝;農村勞動力的減少可以使農民統一經營,連片耕作,減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農業生產集約經營和規模經營,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和糧食產量,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
表二我國歷年城市與農村人均居住面積對比單位:平方米/人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1998
城市人均居住面積6.76.97.17.57.88.18.58.89.3
農村人均居住面積17.818.518.920.720.22121.722.423.7
表三我國不同規模城市各項指標表
全國666個城市平均超大城市200萬人以上特大城市100-200萬人大城市50-100萬人中等城市50-100萬人小城市20萬人以下
城市個數(個)666112344195393
人口密度(萬人/平方公里)1.011.511.161.010.950.76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9966.286.299105.3131.6
人均GDP913815812144551306084006281
第三產業比重(%)37.249.343.838.834.129.2
3.城市化建設有利于水平和人口素質的提高,從而提高土地的集約化利用程度
科技進步的發展推動了經濟的發展,經濟的發展又提高了城市和農村的集約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產力和勞動生產率。人口素質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從而減少對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約用地,從國外的經驗來看,越是經濟發達國家,城市化程度越高,農業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較低的國家則往往是發展家,具有經濟落后,農業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長速度快等特點。
城市化的發展使科技與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推動了農業科技水平的提高和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假如我國城市化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夠的資金和技術,去開墾后備的土地資源和復墾荒蕪的土地,從而增加耕地數量;農業科技的發展使農業先進的技術在農業生產中得到,改變傳統的耕作方式,對農田精耕細作,從而可以提高耕地質量,達到增加糧食產量的目的;反過來農業的發展又保證和促進了城市化發展。
三、我國城市化建設中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在現實的經濟發展中,特別是城市化建設中,并沒有很好地處理好城市化建設與保護耕地這兩方面的關系,存在著在加速城市化建設的同時,忽視保護耕地的傾向。在如何處理耕地保護和城市發展的關系中還存在著較為嚴重的問題。
1.城市土地閑置與撂荒
隨著國民的持續快速和基本建設規模的大幅度增長,一些地方出現了城市土地閑置,甚至撂荒。從廣義上講,城市土地閑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及時對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達到規定要求,致使土地處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狀態;(2)各種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閑置狀態;未經批準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閑置等。1995年,全國開展了非農建設閑置土地清理工作。據國家土地管理局統計,全國共清查出非農建設閑置土地600平方公里,為1994年全國各項建設用地總量的27.3%,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過清理,已復耕240平方公里,占閑置耕地的88.9%;限期開發建設9000公頃;調整使用2000公頃;收回土地使用權4000公頃。另外,根據國家土地管理局統計,我國因各種人為因素造成的廢棄地累計約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從事開采礦產資源、燒制磚瓦、燃煤發電等生產和建設活動廢棄土地約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為耕地;全國因興修水利、修筑鐵路、公路等建設活動廢棄的土地及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廢棄土地約為100000平方公里,這之中耕地也占到50-70%。
2.城市違法用地現象嚴重
1995年,全國有18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結合貫徹國家土管理局《關于全面清理非農建設閑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對1992-1994年貫徹執行土地、法規的情況開展了土地執法檢查。據《土地報》報道,陜、粵、贛、豫、皖、魯、吉、川、湘、浙等10個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類土地違法案件32萬宗,違法用地面積達500平方公里,浙、粵、桂3省區違法占用耕地達753300公頃。晉、遼、浙、津、鄂、閩等省,清查出各類土地違法案件41627宗,違法用地面積7687公頃。在土地資源短缺的江蘇省,1993-1994年便查出違法用地8010宗,違法用地面積達3445公頃。這種大規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違法濫用土地,不僅遠遠超出了經濟建設的正常需求和實際可能的開發能力,而且是外延發展、粗放經營、以犧牲大量土地資源為代價的。
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根據1995年城市建設統計年報,全國640個城市建成區19264.2平方公里,空閑土地按10-15%計劃,這些城市用地潛力達1926-2890平方公里,如按建設部頒布的城市規劃用地指標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萬,此潛力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閑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國現有城市建設用地有很大的內部挖潛改造能力。此外,我國城市建成區平均整體容積率太低,1990年全國455個設市城市建成區平均整體容積率只有0.31。城市用地結構亦不合理,在結構上存在用地比例過大,商業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過小的。用地結構不合理造成地不能盡其用,土地產出效益差,土地價值不能體現。1991年全國城市土地平均工業產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稅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規模而差別大,20-50萬人口城市地均工業產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稅525元/平方米,20-50萬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業產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稅265元/平方米。
4.鄉鎮布局分散,用地規模過大
1996年全國共有鄉鎮企業單位數2336.33×104個,職工1.35×108人,全國鄉鎮企業集聚在縣鎮的僅占1%,在建制鎮的占7%,其余98%的鄉鎮企業少數在集鎮,絕大多數在村及村以下。由于過度分散,使用地規模至少增加1/3,出現了不注意節約用地,大量圈占農田,削弱農業生產的問題。
5.城市用地增長速度超過人口增長
隨著我國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人口增長需要相應的土地供應,從而占用部分耕地,這是符合經濟發展的。但是,在符合客觀規律的前提下,盲目擴大占地規模,把城市的合理發展不適當地變成亂占耕地,應予以糾正。1986-1995年,我國城市數量由321個增加到640個,增長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農業人口分別增長65.1%和51.6%,城市用地面積和建成區面積分別增長42.5%和90.2%,建成區平均每年擴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設用地越多,小城市(20萬以下)分別為特大城市(100萬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萬人)的1.91倍和1.62倍。
四、發展城市化建設,保護耕地應采取的措施
針對目前我國已面臨耕地不斷減少的嚴重威脅,保護耕地是我國一個基本國策,必須制定相應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進程,又切實保護耕地。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約化利用指標體系
通過供地機制的變革與創新,從根本上解決亂占濫用耕地的問題,進而推動建設用地內涵挖潛和集約利用。通過調查,盡快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土地集約化利用指標體系,在指標體系中體現城市人均用地標準、城市容積率、城市土地產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標體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設,又有利于集約利用土地,既達到發展建設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節約用地的作用,緩解建設用地和保護耕地的矛盾,變矛盾為協調和統一。
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規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國家調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過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潛力,地預測未來土地需求,調整各類用地結構和數量,從而綜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勢,達到宏觀調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規劃是根據城市經濟、發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對城市空間布局和城市形態的總體設計,并通過城市土地利用規劃來落實。必須將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起來,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一要吃飯、二要建設”的基本方針,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
3.控制鄉鎮企業的發展,避免鄉鎮企業占用過多的耕地
由于城市化的發展,人、財、物等資源必然流向城市,通過城市基礎設施、資金、技術以及服務等便利條件引導分散的鄉鎮企業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鄉鎮企業遍地開花,占用過多的耕地,達到節省建設用地,減少環境污染的目的。
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潛力
城市的發展建設要立足我國的基本國情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更多地通過實施舊城改造,確定以內涵為主的城市發展方針,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潛力,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容積率、產出率,增加城區容量;搞好城市規劃工作,堅持城市建設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則,利用市場機制不斷調整區域城市結構、城市用地結構和用地布局,考慮城市、集鎮相互協作、取消重復設置,減少城市化過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費。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轉變為集約化經營土地。為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目標服務。
5.根據具體情況,改革現有有關不利城市化發展和土地集約利用的制度和政策
制定出一系列發展城市化建設的政策,改革現有有關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術、資源和人才的流動。如改革城市戶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棄農業生產,脫離農村,在城市做工、經商、經營企業,并成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來源;長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長期租住房屋的農村居民,應該改變戶籍關系,變農村戶口為城市戶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對于已經獲城市戶口的原農村居民,不再作為農村居民,也不再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并收回分配的責任田或口糧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樣,脫離同土地,特別同耕地的直接聯系等。
6.依靠法律、法規制止城市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對耕地保護不利的方面
對于城市化發展中對耕地保護不利的方面,必須依靠,法律、法規,嚴格審批手續,采取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證城市化的健康發展,對重復、潛力挖掘不夠等亂占耕地的項目則嚴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發展理由使耕地資源大量流失。
總之,城市化建設對減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約化利用十分有效,我們應進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設(規模、速度)、耕地、經濟承載力、人口等之間的關系。一方面從節約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規劃和發展城市化建設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發展途徑,不斷挖掘城市土地的潛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設的土地管理體制。
城市化道路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城市化發展同社會生產力存在著必然的、本質的聯系,這種聯系在任何社會制度下都客觀存在著。世界城市化道路的發展過程就證明了這一點。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經濟結構的化,也衡量了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經濟實力。當然城市化建設盡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遠遠低于限制城市化的發展所帶來的人口增長及農村人口非農業占用耕的數量。因此,為了實現確保耕地總量動態平衡,必須發展城市化建設。但在發展城市化進程中,要處理好保護耕地的問題。
1.中國統計年鑒,1999
2.中國城市統計年鑒,1997
3.國際統計年鑒,1997
4.劉岳等編:國人口分析與區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
目前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城市,以2%的國土面積創造了97%以上的社會財富。中國現有的600多個城市以0.43%的面積創造了68.6%的國內生產總值。
據匡算,我國一個中等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將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10萬人左右,僅帶動基礎設施投入就達20億元。從我國十五發展計劃看,城市化將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源,全國范圍內將掀起新一輪城市化,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
這里介紹了我國城市化進程中,在規劃建設上較有代表性的兩個城市的經驗。江蘇省徐州市實施“東進、南擴、北造、西延”,大規模轉移農村勞動力,大力吸納外來人口,并改革調整不適應形勢要求的制度和政策,深化戶籍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城市建設投資體制和市政公用行業四項改革,走出一條城市化的新路。而山東省濟寧市則采取構筑城市群的做法擴大城市的發展空間。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我國城市化進入快速發展時期,東部沿海地區借助對外開放的先機和經濟發展的優勢,迅速崛起了一批現代化大中城市,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區等五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帶動全國城市化水平從1980年的19%上升到1999年的30.4%。
從“十五”發展計劃來看,城市化將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源,全國將掀起新一輪城市化,這是一個不可逆轉的大趨勢。根據國際經驗,徐州市已開始向工業化中期邁進,工業化水平達到46.4%,但城市化水平卻只有31.9%,城市化水平低成為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去年,江蘇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城市化進程的重大決策,全省將進一步突出四個特大城市(蘇州、無錫、南京、徐州)和構筑三大城市圈――――蘇錫常、南京和徐州。
江蘇省的三大城市圈,現在的發展并不平衡,有個從南向北的梯度,蘇錫常最發達,南京次之,而徐州則排老末。最發達的蘇錫常建設特大城市已經有了最引人矚目的行動――――曾經的華夏第一縣已不復存在,這個早先的無錫縣,后來的錫山市并入了無錫市成為錫山區,具有巨大經濟總量的錫山區,使無錫市在迅速長大……看來江南特大城市會迅速崛起。
經濟欠發達的徐州準備怎樣成長為特大城市和構筑起城市圈呢?
徐州五省通衢,自古以來就是兵家必爭之地,歷史上和近現代戰爭在此地留下重重痕跡。歷史上的兵家必爭之地,往往經濟都不甚發達,徐州只有將自己變作商家必爭之地,才能真正完成江蘇省賦予它的“建成特大城市”的歷史重任。
如何為城市化進程提速,徐州選擇了深化改革,建立操作性強的運行機制。
城市化進程提速,涉及產業結構調整、人口職業變遷、農業土地使用率、人口居住地集中度、居民生活方式現代化等一系列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徐州主動適應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發展需要,摒棄傳統思維方式的束縛,大力改革調整不適應形勢要求的制度和政策,目前主要工作放在深化戶籍制度、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城市建設投資體制和市政公用行業四項改革上。
為了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城鎮戶口管理制度,徐州準備在搞好試點的基礎上,實行以合法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準遷制度,按居住地劃分城鄉人口,職業確定身份的戶籍制度,并逐步用身份證制度代替戶籍制度。要清除各種人為的障礙,如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費或類似費用,淡化行政對戶口的干預,盡可能地打開城門,降低門檻,逐步放開對農民進城落戶的限制,促進農村人口有序地向城鎮集聚。對進城農民子女入學與城鎮居民一視同仁。還要研究制定積極的外來人口政策,大力引進并留住外來優秀管理人才、技術人才和熟練技術工人,積極鼓勵投資移民,特別是符合徐州市發展方向的項目的投資移民。同時,要以市場化、社會化為方向,加快建立以養老、失業、醫療為主體,覆蓋城鄉的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積極調整就業政策,建立城鄉統一勞動力市場,取消不合理招工前置條件,為農村勞動力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就業機會。進城農民可以參照個體、私營企業養老保險管理辦法,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障制度,充分發揮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放手放膽發展民營經濟,廣泛調動民間投資的積極性,依靠民力,廣聚民資,引導個體私營業戶和先富起來的農民進入城鎮投資興業,促進生產要素向城鎮聚集。
要把土地的增值效應注入城市建設,就要深化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要通過市場化運作,使城市土地的升值注入城市的建設之中,轉化為城建資金的主要來源。徐州確定,今后要盡快建立土地市場,依法規范供地方式,促進土地有序流轉。還要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對城鎮閑置和因城市改造、退二進三或企業破產、搬遷等需要調整利用的土地,由市政府統一收回或收購,統一實施出讓供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實行承包經營和有償使用的,其使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實行國家作價折資、入股或租賃、出讓使用。
對全市土地要實行總控制,優先保證特大城市的年度建設用地指標。在農村,將積極鼓勵離農進城的農民將原承包的土地使用權,通過出讓、出租、轉包、入股、抵押等方式進行有償轉讓,解除農民進城后的后顧之憂,逐步使轉移人口“離鄉”又“離地”,為農民進城定居創業提供啟動資金,同時推進農業規模經營。
城市建設需要大量資金,目前必須改變財政投入的單一體制。實行多元化投資,徐州市的各級政府要在加強規劃引導的基礎上,積極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吸引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建設,根據“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包括企業在內的社會法人和個人,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種形式,參與城鎮住宅開發、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經營,這樣就變一方投入為多方聚資,變政府包建為全民共建。
要變兵家必爭之地為商家必爭之地,徐州還要進一步學習運用市場機制來經營城市,把城市當做最大的國有資產,把城市建設當作一項產業,按照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來運作、經營,提高城市建設的市場化程度,走“以城養城,以城建城”的新路。徐州人意識到“借力發展”的重要,正在積極探索建立城城市做大,城市公用行業也必然長大,徐州正在深化市政公用行業改革,走市場化經營的新路。城市交通、園林、公用設施、可利用空間等城市資產,都是價值可觀的資源。但長期以來,許多城市都是將其當作公益設施,致使政府包袱越背越重,城市更難以長大。徐州人已經有“城市設施是特殊商品”的意識,正在把這些資源推向市場,進行市場化配置,對城市道路、廣場、橋梁、公園、建筑等設施的“冠名權”,對公園、交通、園林綠化的“經營權”,城市可利用空間的“使用權”,都可以進行公開公平競爭,或租賃或拍賣。閑置資產變成了“搖錢樹”,無效狀態下的公用行業變為有效資產,可以打破多年政府投資建設,補貼虧損的管理方式。加快城市公用事業產業化的步伐,才能實現在城市長大的同時,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同步進入良性發展。
江蘇的“西部地區”?
在江蘇省確定的三大城市圈中,徐州是經濟欠發達的,它是經濟發達的江蘇省的“西部地區”,在全國地級市中名排35位,“九五”期間GDP年均增長12.2%,2000年GDP達到658.2億元。人均7420元。三個產業的結構由24.5/45.3/3.2調整為目前的18.1/16.1/35.8。從這個調整結果看,徐州經濟在“九五”期間自定位為工業化的中期階段。
徐州結構性矛盾突出的是綜合實力不強。在計劃經濟時代,它是江蘇的能源基地,采煤對徐州的資源破壞比較嚴重。所以在江蘇全局的棋盤上,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產品都沒有在徐州布點,造成全市工業體系明顯不合理。十年前興起的鄉鎮工業大部分沒有跳出五小工業的范疇,經濟調整時,“刀”就自然落在這些企業頭上,結果是徐州的工業產業對全市的支撐作用不強。從另一面看,徐州又是江蘇人口第一大市――――人口達到708萬,占全省11%,而GDP只占全省7.8%,人均GDP,人均財政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分別低35.8%和47%。第一產業的比重比全省高了5.9%,第二、三產業的比重比全省低了4.5%和1.4%。三個產業該高的沒有高,該低的沒有低。經濟發展內在動力是比較強勁的。
蘇南經濟板塊中,蘇州無錫主要是靠縣域經濟支撐,徐州則主要是靠市區。徐州弱就弱在六個縣市,縣域經濟與城市經濟發展不平衡。徐州國有經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國有經濟改革比較滯后,人才聚集能力也比較低。
看來,徐州與蘇州、無錫(這二位是全國地級市的老大和老二)南京相比,經濟總體實力、發展水平都不在同一層次上,要實現江蘇省的戰略目標,要建設特大城市圈,徐州比蘇南地區和南京有更長和更難的路要走。
設立目標鎖定目標
徐州市為自己建設特大城市的定位是: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全國交通樞紐之一;隴蘭經濟帶東部商貿都會;淮海經濟區中心城市;新興旅游城市和現代化生態園林城市。徐州為自己建設特大城市的規模設立目標是:到2005年全市城市化水平達到45%左右,城市基礎設施與經濟社會發展基本相適應,市區人均GDP達到3萬元;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達到50%,市區人均GDP達到5萬元。建成面積162平方公里,徐州市基本實現現代化,全市城鎮發展整體水平躍入全國先進地區行列。徐州市未來的總體布局是建設“一城兩翼”的特大城市,構筑“一主五副”緊密城市圈,形成“兩軸一帶”城鎮體系主骨架。“一城”,即把徐州城區做大做強。“兩翼”,即建設賈汪和雙溝兩衛星城,使之成為兩個增長極,開成以主城區為中心,向兩翼擴大發展的特大城市構架,做到主城強,兩翼豐;“一主”是以徐州特大城市為主中心,“五副”是把新沂、邳州、沛縣、豐縣、睢寧五個城區建成中等城市,成為徐州的副中心,形成徐州緊密城市圈;“兩軸”一是徐連(連云港)、徐豐城鎮聚合軸,二是徐淮、徐沛城鎮聚合軸,形成特大城市為輻射源,中等城市和重點中心鎮布局合理的城鎮體系主骨架,“一帶”即徐連經濟帶,要抓住徐連高速公路和新亞歐大陸橋貫通的機遇,充分利用連云港橋頭堡優勢,加快徐連經濟帶建設,使之成為南接滬寧,北連膠濟的,帶動全市和周邊地區快速發展的經濟新高地,也從而帶動全市城市化進程。超級秘書網
為此,徐州正在加快拓展城市空間,實施“東進、南擴、北造、西延”。“東進”:城區向東跳過三環路形成新的城市組團;“南擴”:在南部和東南部形成兩個城市組團,并逐漸與主城區對接;“北造”:在城北塌陷區造地建城,形成新的城市組團;“西延”:綜合開發,完善功能,增強對外輻射力。
魯南濟寧將組群式成長
在江蘇省的城市化進程大力提速之時,山東省也不示弱。山東省的“十五”計劃中,確定了重點建設四個區域性中心城市,濟寧即為其中之一。
橫覽縱觀,各國把城市做大有幾種模式:其一是全國人口高度集中,有的甚至集全國1/4人口于一城;其二是攤大餅,逐漸外延城區空間;其三是老市區不動,在鄰近區域建設數個衛星城;其四是依老建新;其五是采用組群結構,大約以50公里為半徑,建設城市群,城與城之間不超過半天車程。
山東濟寧市被省里定為四大區域性中心城市之后,聘請北京大學9位城市規劃專家,經過充分的專題論證,選擇了做大城市的第五種模式―――建設組群結構大城市,并很快編制了“濟(寧)兗(州)鄒(城)曲(阜)復合中心城市發展規劃”,確定了對濟兗鄒曲復合中心實行組織管理、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經濟活動一體化的總體建設思路,以求打破現有行政隸屬關系的限制和各自獨立發展的格局,實現揚長避短、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的城市建設。
濟寧市組群結構大城市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濟兗鄒曲四個城市的一體化。這種一體化包括四個方面―――
組織管理一體化。建立一體化的管理機制是建設組群結構大城市的關鍵。
基礎設施一體化。這是聯系4個城市的紐帶,是都市區經濟一體化的基礎和保證。濟寧市的目標是在四城市之間形成22萬伏大雙環電力網絡;實現4個城市同城票據交換和電子聯行異地轉賬“當日通”;建立都市區動態數據網絡平臺,四城市間網話
變市話;重組四城市廣播電視系統;統一規劃交通體系……
生態環境一體化。濟兗鄒曲是一個典型的城鄉復合生態系統,四城將統一規劃治污和綠化。
【關鍵詞】綠地系統;生態城市;城市建設;城市原有環境
近些年來,普蘭店市在建設大連工業衛星城的過程中,提出了創建“生態城市”和“綠色普蘭店”的城市建設思路,其主要目的是利用環境生態學原理,規劃、建設和管理城市,進一步完善城市綠地系統,有效防治和減少城市大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聲污染和各種廢棄物,實施清潔生產、綠色交通、綠色建筑,促進城市中人與自然的和諧,使環境更加清潔、安全、優美、舒適。
1生態城市與城市綠地系統的關系
1.1生態城市
“生態城市”是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個概念,本意是指生態城市化,就是要實現城市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的整體協調,從而達到一種穩定有序狀態的演進過程。生態城市是城市生態化發展的結果,是社會和諧、經濟高效、生態良好循環的人類居住形式,是人類住區發展的高級階段。
1.2城市綠地和綠地系統
所謂“綠地”《,辭海》釋義為“配合環境創造自然條件,畢業論文適合種植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圍的綠化地面或區域”;或指“凡是生長植物的土地,不論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農林牧生產用地及園林用地,均可稱為綠地”。由此可見“,綠地”包括三層含義:一是由樹木花草等植物生長所形成的綠色地塊,如森林、花園、草地等;二是植物生長占大部的地塊,如城市公園、自然風景保護區等;三是農業生產用地。而城市綠地則可理解為位于城市范圍(包括城區和郊區)的綠地。
所謂城市綠地系統,是由一定質與量的各類綠地相互聯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綠色有機整體,也就是城市中不同類型、不同性質和規模的各種綠地(包括城市規劃用地平衡表中直接反映和不直接反映的),共同組合構建而成的一個穩定持久的城市綠色環境體系。
城市綠地系統多指園林綠地系統,一般由城市公園、花園、道路交通附屬綠地、各類企事業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環境綠地、園林苗圃地、經濟林、防護林等各種林地以及城市郊區風景名勝區游覽綠地等各種城市園林綠地所組成。作為一個系統,城市綠地的組成應該是全面和完整的,包括城市范圍內對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城市生活具有直接影響的所有綠地。
1.3城市綠地系統對創建生態城市的作用
創建生態城市必須具備一個良好的城市生態系統。但城市生態系統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醫學論文是一個不完善的人工生態系統,其物質交換、能量循環和信息傳遞還要借助外界干擾才能得以完成。城市綠地系統能部分地充當城市生態系統的綠色生產者和分解者,并為外界因子對城市生態系統的補充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和舒適清潔的環境。此外,城市綠地系統還可以調節城市小氣候、改善城市環境質量、降低城市噪音、殺菌防病、美化城市景觀以及提高城市吸引力。因此,城市綠地系統對創建生態城市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應重視其規劃和實施,以期達到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效果。
2普蘭店市圍繞生態城市建設規劃城市綠地系統的實踐
2.1普蘭店市生態城市創建標準
普蘭店市創建生態城市的標準是圍繞社會、經濟、自然三方面來確定的。具體有以下十個方面的標準。
一是廣泛應用生態學原理規劃建設城市,城市結構合理,功能協調,所在區域對其有持久支持能力,與區域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相適應。二是保護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資源與能源,產業結構合理,實現清潔生產。三是采用可持續的消費發展模式,實施文明消費,物質、能量利用率及循環利用率高。四是有完善的社會設施和基礎設施,生活質量高。五是人工環境與自然環境相融合,環境質量高,符合生態平衡的要求。六是生態建筑得到廣泛應用,有宜人的建筑空間環境。七是保護和繼承文化遺產,并尊重居民的各種文化和生活習性。八是居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滿意度高,有一個平等、自由、公正的社會環境。九是居民有自覺的生態保護意識(包括資源意識、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和良好的環境道德觀念,積極倡導生態價值觀,生態哲學和生態倫理。十是建立完善的、動態的生態調控管理和決策系統,自我組織、自我調節能力強。
2.2普蘭店市生態城市綠地系統建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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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多管齊下,增加城市綠量
近兩年來,普蘭店市加大財政投入,通過規劃擴綠、見縫插綠、租地造綠等途徑,保持城市各項園林綠化指標的逐年增長。截止目前,全市人均公共綠地9m2,綠地率達到42%,綠化覆蓋率達到39%以上。城市街道綠化按道路長度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干道綠地率不低于25%,居住區和單位庭院綠化綠地率在30%以上,舊城改建項目綠地率不低于25%。
2.2.2講求特色,提升綠化品位
充分利用普蘭店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特有條件,堅持“求精、求美、求特、求雅”的原則,打造城市綠化的個性品牌。認真執行《公園設計規范》,突出以植物造景為主、以綠為主、喬灌草結合的綠化理念,使綠化植物群錯落有致,公園的綠化面積占陸地面積的70%以上。在綠化建設過程中,將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為重要內容,與本地的歷史文化相融合,賦予綠地建設人性化的內容,豐富、提高城市綠化的韻味和品味。
2.2.3全民參與,拓展綠色空間
以每年3·12的“植樹節”為依托,廣泛發動、全民參與,深入開展義務植樹活動,全方位拓展城市綠色空間。義務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建成一批“共青林”、“新婚林”、“巾幗林”、“紅領巾林”。廣泛開展群眾性綠化活動,進一步搞好庭院綠化工作,積極開展綠地認養活動,大力推廣城市垂直綠化、屋頂綠化、陽臺和室內擺花養草,構建立體型、復合型的綠色空間。繼續開展園林式居住區、花園式單位、園林示范村、綠色小城鎮的創建活動。截止目前,園林式居住區達到60%以上,園林式單位達到70%以上。積極參與農業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大力發展綠化苗圃和綠化基地,提高生產綠地面積和綠化苗木自給率。全市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建成區面積的11%以上,城市各項綠化美化工程所用花木自給率80%以上。
2.2.4依托優勢,改善生態環境
充分利用山、水、海及綠心等自然資源優勢,堅持“生態優先、分片拓展、綠脈相連、結構整合”的原則,搞好城市大環境綠化,營造山環水繞、綠樹成蔭、空氣清新、四季有花、風光優美的生態城市。以城區總面積6km2的綠心保護性開發為核心,實施城市綠楔工程,建設城市生態綠廊,緩解城市熱島效應。加強城市山體植被保護,開展林相改造,提高闊葉林比例。加大對大沙河、鞍子河、久壽河、和尚河以及西大壩防洪溝的綜合整治,運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等手段,使河水開始變清、河岸開始變綠、環境開始變美。在抓好環境建設的同時,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加大大氣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大氣污染的指數鞏固在二級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二類以上。
3普蘭店城市綠地系統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普蘭店市城市綠地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由于社會、經濟、人為諸因素,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還沒有編制科學的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對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創建生態城市有著戰略決策性作用,應盡快組織專家編制規劃。二是沒有理清經濟發展與環境建設之間的關系。經濟發展和環境建設是相互促進的。一方面,經濟建設為環境綠化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環境綠化搞好了又為經濟建設創造一個舒適怡人的環境,增加城市凝聚力,吸引外資的投入。對此,我們還認識不夠,隨意侵占甚至破壞公共綠地用來搞建設的現象依然存在。三是城市綠地系統布局不合理。結構決定功能,綠地系統布局的不合理,必然限制其功能的發揮。城市綠地系統要點、線、面相結合,構成網絡,只有這樣系統內部才能構成有機聯系,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四是城市綠地系統三大指標不高。與全國先進縣區相比,普蘭店城市綠化覆蓋率、城市綠地率及人均公共綠地的水平還不高,發展空間還很大。五是城市綠地系統中草坪過多。目前普蘭店市城市綠化系統中,草皮鋪植現象較為普遍。大片草地看上去比較空曠,有異國情調,但過多的草坪必然導致城市生物多樣性銳減,城市綠量不夠,不能很好地發揮城市綠地系統的生態效益。因此,應提倡以植物造景為主,注重喬、灌、草的主體搭配。
4綠地系統規劃的幾點建議
第一,城市綠地系統要“點、線、面”相結合,采用環網式的布局結構。留學生論文對于城市綠地系統來講,環網式的布局結構可以說是最合理的系統模式。之所以稱其合理,原因有四:一是環網結構能夠使城市生態系統達到相對的穩定,使系統之間的能流、物流、信息流更安全快捷地流動;二是環網結構能夠使景觀具有相對的連續性和可達性,使人們隨時都能感受到綠色的存在;三是環網結構可以在城市出現災害的情況下形成避災與救災的通道;四是環網結構具有很強的延展性,這恰恰適應了城市發展的動態性,使新建綠地與原有綠地能很好地銜接起來。第二,保護城市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注重植物造景。多樣性產生穩定性,園林設計要以植物造景為主,合理進行植物搭配。設計者應注重根據植物的生物學特性和生態位原理進行植物配置。園林景觀設計中的植物配置,不但要從功能和藝術效果上考慮色相、季相、形體、姿態、聲覺等多方面的要求,還要從生態學出發,選擇合理的樹種,注重常綠樹與落葉樹的比例與搭配。按照多種植物不同的生長發育規律及其相互作用與影響,注重速生樹種與慢生樹種的搭配,注重各種植物之間的平面距離,立體結構(喬木、灌木、草本與地被)及其輪廓線變化等等。第三,繼承城市歷史文脈,保護城市原有生境。在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中,應繼承和發揮城市歷史文脈,創造積極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圍,用以滿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在地形改造、植物配置、園林小品布置時應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盡量不要破壞原來較好的生境。要妥善處理好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系,一方面要在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不受破壞的前提下進行適度開發,給居民創造一個優美怡人的休閑娛樂空間;另一方面,用開發帶動保護,為保護提供必要的資金準備。第四,增強生態意識,完善法規制度。普蘭店市當前的城市綠地建設和保護還沒受到足夠的重視。在城市園林綠化和經濟建設發生沖突時,往往以犧牲綠地為結局,侵占、破壞城市綠地現象屢見不鮮。這些現象與公眾缺乏生態意識和法制還不夠健全密切相關。今后,應通過各種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城市建設和生態保護意識,使公眾明白保護生態環境的重要性,從根源上抑制侵占綠地現象的發生。另外,要盡快完善、保護、建設城市綠地系統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堅決貫徹綠線規定。
5結語:走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城市之路
生態城市是隨著人類生態意識的不斷加強而逐漸提出來的。它強調的是社會、經濟、自然之間的協調發展。讓我們高舉這面旗幟,走可持續發展的生態城市之路,為我們及子孫后代創造一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生態空間。
【參考文獻】
[1]劉駿.城市綠地系統規劃與設計[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4年7月.
[2]徐波.談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基本定位[J].城市規劃,2002年第11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
1、題目:應簡潔、明確、有概括性,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語言精練、明確,中文摘要約100200字;3、關鍵詞:從論文標題或正文中挑選3~5個最能表達主要內容的詞作為關鍵詞。
4、目錄:寫出目錄,標明頁碼。
5、正文:專科畢業論文正文字數一般應在3000字以上。
畢業論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論、結論三個部分。
前言(引言)是論文的開頭部分,主要說明論文寫作的目的、現實意義、對所研究問題的認識,并提出論文的中心論點等。前言要寫得簡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長。
本論是畢業論文的主體,包括研究內容與方法、實驗材料、實驗結果與分析(討論)等。在本部分要運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實驗結果,分析問題,論證觀點,盡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學術水平。
結論是畢業論文的收尾部分,是圍繞本論所作的結束語。其基本的要點就是總結全文,加深題意。
6、謝辭:簡述自己通過做畢業論文的體會,并應對指導教師和協助完成論文的有關人員表示謝意。
7、參考文獻:在畢業論文末尾要列出在論文中參考過的專著、論文及其他資料,所列參考文獻應按文中參考或引證的先后順序排列。
8、注釋:在論文寫作過程中,有些問題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闡述和說明。
9、附錄:對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參考價值的內容,可編入附錄中。
環境工程專業卓越工程計劃的教學改革
摘要:“卓越工程師計劃”是基于傳統教學模式基礎上的工程實踐教學改革,更注重大學生工程素質和能力的培養。以學校環境工程專業為改革對象,全面分析與探討實施環境工程專業卓越工程師計劃的必然性、基礎與措施。通過改革與完善現有的課程教學體系與校內外多維實踐教學基地的建立,實現了學校培養工程應用型人才的目的,滿足了國家培養人才的需求。研究結果對于卓越工程計劃及在其它專業方面的教學改革,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卓越計劃;環境工程;教學改革
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是教育部提出的提高教育質量的重大改革項目和重要舉措,旨在為國家的經濟發展輸送大量創新型的工程類人才,進而實行強國富民的目的,這將對國家全面人才培養質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①②本文以安徽建筑大學環境工程專業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的實踐教學改革為例,探討在本校開展卓越工程師的人才培養模式,對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在全校乃至全國的全面開展將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本文將從環境工程專業培養模式改革的必然性、改革的基礎、改革的具體實踐等幾個方面展開敘述。
1環境工程專業培養模式改革是國家和地方發展的必然性
1.1國家人才的需求傳統經濟不顧環境健康的飛速發展,導致了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由此導致的環境危害事件頻繁發生。因此,環境問題已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引起了全世界各國政府的高度關注。目前,我國環境污染形勢尤為嚴峻,面對嚴重的環境污染現狀,國家正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實施生態文明建設戰略,社會對環境工程學科專業研究及應用型相關人才的需求將急劇增加。③作為高校的環境工程專業,面對日益嚴重且更為復雜的環境污染現狀,需要通過不斷改革才能適應國家發展的需求,培養出的人才才能更好地為國家服務。
1.2支撐地方經濟社會和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需要隨著安徽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生態環境問題將日益突出,我省所頒布了《安徽省生態強省建設實施綱要》,④實施重點目標為將我省基本建成生態環境優美、生態經濟發達、生態家園舒適、生態文化繁榮的宜居宜業生態強省。因此,不僅要培養環境工程專業方面的人才,更需要培養創新型、高端的環境工程工程類人才以從事生態環境保護和環境治理工作,才能使人才培養真正地更好地服務于地方經濟。
2本校環境工程專業實踐教學改革基礎
安徽建筑大學環境工程專業2001年正式開始招生,2009年,水污染控制與廢水資源化實驗教學中心批準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012年,水污染控制與廢水資源化實驗室被批準為“安徽省重點實驗室”,2013年通過國家審核;2012年環境工程學科被批準為“安徽省重點學科”。從2005年至今,環境工程專業已有10屆畢業生,為社會輸送大量專業人才,有的直接進入環境方面的工作崗位,其中相當一部分畢業生已成為工作單位的技術骨干或管理骨干,有的繼續進行深造讀研或讀博以便將來從更高層面服務于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
環境工程專業是一個“朝陽專業”,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學校領導和老師非常重視學科的創新型,通過不斷輸送教師外出調研、學習和參加會議交流的形式,進行專業人才培養計劃的修訂和培養模式的改革;與企業進行產學研合作;同時組織多人次成功申報國家教育部、建設部、安徽省教育廳等各級各類教研教改項目幾十項,其中十余項獲省級和校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經過多年的探索與改革,在培養方案的設計、課程與教材體系構建、師資隊伍的建設、課堂教學手段的轉變、校內外實習實踐基地的建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本專業卓越工程師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卓越計劃人才培養過程的研究與實踐
3.1制定以工程項目為導向的培養方案培養計劃的制定是實現環境工程卓越計劃人才培養的方向和指針。工程項目是以工程建設為載體的項目,以建筑物或構筑物為目標產出物,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按照一定的程序、在一定的時間內完成,并應符合質量要求。按照CDIO標準⑤來制定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計劃需要培養出適于社會發展的工程型人才,那么就需要考慮在制定環境工程培養計劃時以工程項目為導向。
3.2根據工程項目需求,建立模塊化課程體系工程項目需求建立模塊化課程體系是實施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人才培養的必備條件。工程項目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具體實踐。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培養出來的工程型人才,必須全面系統地了解工程項目的相關知識。因此,環境工程專業需要建立以“通識課程、工程基礎課程、專業核心課程、特色課程”有機結合的模塊化課程體系,并通過課程設計和畢業設計,學生可將課本知識與社會條件等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全面提升自己,以便于學生后期從事工程實踐的時候真正做到理論結合實際。
3.3根據卓越工程培養計劃的需求,進行教學內容及教學方式的改革卓越工程培養計劃需要改變傳統的說教方式,提倡自主和引導式學習,樹立以學生為本的思想,并通過實行導師制,讓學生跟隨老師進入實驗室、進入工廠企業進行大學生科技創新方面的活動。通過實地學習,完成一系列項目的方案的構思、項目設計、項目的實施和項目運行結果的考核等,使學生真正地從課本走向實際。
3.4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升教師業務水平教師隊伍的建設是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實施完成的前提。在堅持高學歷高水平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科研學術梯隊和專業課程團隊建設的需求,培養和引進1~2名具有相關工程背景高水平學術帶頭人和骨干2~3名,聘請一些有企業生產和管理經驗、職稱較高的技術人員作兼職導師,同時擴大對外交流力度,設立專項資金,繼續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學術交流與合作,建立教師交流互訪、項目合作等合作制度,不定期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專家開設講座與進行學術交流。
3.5加強實踐教學內容建設和改革,實現理論與實踐教學的有機結合實踐環節是實現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的關鍵。環境工程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近幾年改革較大的是實驗教學,對所有開設的實驗進一步整合、優化,按照“必做、選做、綜合設計”開設,使學生不僅掌握實驗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知識應用能力、實驗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畢業設計(論文)環節將緊貼未來工作崗位、緊貼實際工程項目展開。既可在學校進行,也可在企業進行,主要根據學生的個人志向、就業前景而定。
3.6強化教學與科研基地建設強化教學與科研基地的建設是實施環境工程專業卓越工程師計劃的保障。在鞏固和完善“國幀環保集團”、“皖維集團”、“安徽豐源生化有限公司”等相對穩定的實習基地的基礎上,聘請企業業務水平較高、責任性強的工程師作為實習指導老師,選派青年教師參與企業或設計院項目,加強與“合肥水泥設計研究院”、“安徽省電力設計研究院”、“江淮汽車”等單位的廣泛聯系與合作,擴大實習基地。與“中冶華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煤炭工業合肥設計研究院”、“安徽省化工設計院”等單位共同建設2~3科學研究和新產品開發基地,實現產學研有機結合,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同時加大現有教學、科研平臺的建設力度,打造本專業省內一流的教學和科研平臺。
3.7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人才質量跟蹤體系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人才質量跟蹤體系是實施環境工程專業卓越工程師計劃的另一保障。設立院專業教學工作委員會,加強對專業教學過程的指導和督查,完善專業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和人才質量跟蹤調查機制。
4結束語
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是工程類院校專業培養的必然趨勢和要求。本校環境工程專業通過建立教師隊伍、課程體系改革、教學手段的變革、建立校內外實踐建設平臺,有力地推動學校環境工程專業的卓越計劃的改革實踐,這對探索出一種適合安徽省地方土建類大學的實踐教育新模式提供了案例。
注釋
①李愛玲,申少華,胡忠于等.“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教學管理模式的改革與創新研究[J].廣東化工,2014.41(10).
②楊子江,姚大飛,郭波.基于“卓越工程師計劃”的地方高校土木工程專業實踐教學研究[J].湖北工程學院學報,2014.34(3).
③王健勝,劉沛松,楊風嶺,文禎中.中國生態修復技術研究進展.安徽農業科學,2012.40(20).
園林綠化工程有大型工程,也有小型工程,小型的園林綠化工程總體規劃,一張平面規劃圖就可以涵蓋地形規劃、綠地內道路系統、綠地規劃、管線等,有時為了更加直觀的表達綠地設計的意圖,可以增加一個鳥瞰圖。但是對于大型園林綠化工程來說,總體規劃就要相對復雜,規劃圖紙包括的內容不僅要有總規劃的平面圖、整體鳥瞰圖等和小型綠化工程一樣的規劃內容,同時電氣規劃圖以及文字方面要編寫的工程預算書也要標明。
2局部設計
對于大型的園林綠化的規劃,總體規劃圖是不可少的,為了全面的體現設計意圖,在總體規劃圖中,要對規劃綠地不同的分區劃分為幾個局部,每一個局部的劃分設計要盡可能詳細,同時,局部的設計也要有平面圖或是縱橫切面圖,以及局部園林種植設計圖、園林建筑布局圖等綜合內容。例如南方某公園,圖紙共包含二十五張,總平面圖、道路設計、地形設計、排水設計、種植植物設計、跌水水景設計、花架大樣設計、池壁臺階設計等。上述是進行園林綠化設計的四個步驟,在進行實際設計中,還是要依據工程的具體情況來定,具體園林綠化工程的大小以及難易程度不同,設計的劃分步驟也會也會稍有不同,但是設計總體是要體現園林綠化工程的美觀性、實用性、經濟性。
3城市園林綠化設計的發展趨勢展望
園林綠化工程在新時期的發展趨勢,必然是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體現可持續發展思想,未來的園林綠化設計要朝著生態化的方向發展,利用現代化的發展技術和研究方向,更加體現出人與自然的和諧。1)城市園林綠化設計更加科技化。當前社會是信息化社會,科學技術影響著各行業的發展,為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更高水平的發展。那么,園林綠化設計也會應用現代化的技術手段,這也是園林綠化設計必然的發展方向。城市化進程加快,科學技術的進步,城市化的發展方向更加多元化,加之人們審美的需求不斷提升,對于設計的個性化以及多樣化更加重視。應用高科技手段進行園林綠化設計,使得園林綠化設計將個性化與精細化有機的結合,高端技術可以實現設計的優化完善,城市綠化景觀可以利用計算機進行模擬構建,將錯綜復雜的城市結構以及地形地貌進行電子圖的直觀創建,不過,在應用高端技術進行園林綠化設計中,也會遇到一些難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結構越來越復雜,園林綠化如何開拓思路進行創新設計,這是未來在進行園林設計中設計者要思考的問題。2)城市園林綠化設計更加生態化。城市園林綠化設計的另外一個發展趨勢就是朝著更加生態化的方向發展,這是將生態價值與審美價值的雙重形式進行集中,從使用功能上面統一體現,在未來園林設計中,設計者要將生態效益作為設計的首要目標,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中心,尊重園林地域性,并且結合地域實際的自然靈感與自然元素進行設計。同時還要尊重當地場地的特征,尊重它的歷史和文化,在設計中保留、利用這些文化元素,增加景觀園林的功能性和審美性。城市園林綠化設計更加生態化,要重視結合自然的設計,倡導全新的設計理念,形成生態設計理念;必須按照生態原則對城市進行規劃和設計,更多的運用本土材料將整個被設計體形成一個有機體,最大化的減少人工成本,增加自然的做工,實現可持續的發展。
4結語
關鍵詞:城市園林;綠化;問題;對策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園林綠化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由于城市經濟總量和決策者重視程度的不同,各地城市園林綠化的發展極不平衡,特別是多數中小城市經濟相對欠發達和環境意識不強,城市園林綠化投入不足,致使城市園林綠化中出現不少問題。筆者通過觀察分析,總結出普遍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發展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1)城市園林綠化與城市建設規模發展不同步,無長遠規劃,侵占綠地、濫伐林木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些城市的規劃綠地被挪作他用。近年來大規模的城市改造工程,使得成年樹木被大量砍伐,砍了栽、栽了砍,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
(2)綠地結構單純,生物多樣性體現不充分。一些城市綠化樹種雖然較多,但植物景觀單調,在色彩、季相上無多大變化,缺乏生機活力,難以體現其園林藝術風貌。如常綠喬木和常綠灌木,僅占全樹種的15%,不能實現季季有花、四季常綠的目標。另外,綠地結構層次不豐富,綠量不足,人工植物群落景觀單調,如樹種單一,喬木、灌木、草坪的比例搭配不恰當等。樹木多以單種成片的形式出現,缺乏運用多種植物來造景,如大片的牡丹、桃林、國槐林、楊樹林等,色彩單一,給人枯寂無味的感覺,綠化美化效果不盡人意。園林樹種配置形式上,所采用的植物模式以叢植、片植、孤植為主,而列植、垂直綠化等其他植物應用模式少。
(3)存在一些不科學的傾向性。不考慮當地的實際、當地地理環境特點和樹木生物學特性,盲目引進外地樹種和重名貴品種輕鄉土品種,重人工造景輕自然景觀,重草輕樹,造成引種失敗和病蟲害大發生。
(4)管理水平低。忽視了“三分建,七分管”的園林綠化建設原則,無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措施,粗放養護管理,技術含量低。該修剪而長期無人修剪、該除草而長期無人除草,致使花園、綠地雜亂無章,病蟲害無人防治,并且許多該間苗的苗木因沒有及時間苗,導致種植密度過大,樹木嚴重生長不良。單位、居民法制觀念淡薄,城市公用綠地被侵占、花草樹木被攀折、草坪被踩壓、景觀遭毀壞的現象時有發生。此外,還存在著如城市園林執法隊伍不健全,管理技術力量薄弱,缺乏景觀造景技術,管理手段滯后,賞罰不明等問題,這些都是造成我國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目前落后于城市發展、落后于世界先進國家水平的主要原因。
(5)綠化格局的調整改變了原有有害生物的結構。不同國家、不同地區園林風格不斷傳入我國,植物配置和種植方式更加多變,如疏林草地、規則綠化等,打破了我國傳統園林格局。園林植物種類、數量經過引種,外來物種綠化面積大幅度增加,改變了城市中原有有害生物的種類、結構和危害程度。如今,蛀干害蟲、食葉害蟲(如蚜、螨、蚧、粉虱、薊馬)和生態性植干病害已成為城市園林植物的主要病蟲害。另外,綠化植物的不合理配置為病蟲害的發生提供了先決條件,害蟲與寄主、天敵在長期進化中,有一定的比例關系,不合理的種植結構打破了這一比例關系,破壞了生態平衡,外來生物無天敵,致使病蟲害嚴重發生和蔓延。
(6)城市環境污染、生態惡化、氣候異常等促進了病蟲害的發生。城市環境是由人工建造起來的特殊生態系統,而地上部分城市空氣和生活污水污染嚴重、光照條件不足以及人為破壞嚴重;地下部分往往是填埋的建筑垃圾,土壤堅實、透氣性差、土質低劣、缺肥少水、生長空間狹窄,這些直接導致樹木生長勢減弱、抗逆性降低,為有害生物的大發生提供了有利條件。而且養護管理又長期跟不上,園林植物病蟲害容易暴發成災。此外,氣候異常導致的凍害、抽條、旱災、澇災、煙塵、酸雨等自然災害,會使林木生長勢減弱,導致病蟲害暴發成災。據國家林業局報道,1999年柳樹爛皮病大發生,2003長春大面積樹木死亡以及2008年發生在云南省、貴州省等地的凍害,都是由災變性氣候引起的。
(7)園林植物檢疫環節薄弱,外來病蟲害猖獗。隨著國際、國內植物的頻繁交流,由于進貨方式不同,園林植物檢疫不能照顧到方方面面,致使侵入型病蟲害不斷傳入我國的不同地區。這些侵入型害蟲比我國本地害蟲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如近年從國外傳入的毀滅性食葉害蟲美洲斑潛蠅,嚴重危害我國100余種花卉植物,并在短短幾年時間就遍及我國22個省區。黃斑星天牛原先發生在華中地區,短短的十幾年時間,蔓延到我國十幾個省份,對我國楊樹類植物造成嚴重危害。這些都是由植物檢疫環節薄弱和引種不當引起的。
二、發展對策
(1)城市園林是一個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生態系統,不同城市因氣候、立地條件不同,生長植物種類也不同。因此,依據城市類型,對各城市植物群落進行詳細調查研究,探索樹木、花草、野生動物、微生物與環境的關系、適應性、生存、生長發育規律,提出科學決策,選用合適樹種。
(2)規劃設計應做到“因地制宜,突出特點,風格多樣,量力而行”,尊重當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體和生態群落,盡量采用和保留原有的動植物和微生物,引入植物要與當地特定的生態條件和景觀環境相適應。
(3)在城市建設設計上采用多種類型,不僅可以植樹、種草、種花、種果、種藥,還可利用江、河、湖、海等水面養魚、養鴨,在林中養鳥,并引進天敵,使人、動物、植物、鳥類、魚類、微生物和諧相處,形成良性循環的能量、物質的轉換。園林規劃設計不僅限于觀賞為主,不能只顧眼前的效果,還要有長遠發展目標,要從城市長期發展考慮,留出基礎設施用地,避免栽了砍、砍了栽而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浪費,實現城市生態系統穩定。因此,園林綠化規劃設計要有所轉變,要以建筑為主轉變為以防護功能和觀賞并重、植物造景為主的新的觀念上來。
(4)我國植物資源十分豐富,可供選擇的耐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植物種類,包括有花植物近30000種、樹木近8000種,可擴充造景材料。樹種配置時要采取以喬木為主,喬灌藤、花草相結合的復層混合配置綠化模式。還要通過垂直綠化實現陽臺、屋頂、院墻、圍欄的全面綠化,并鼓勵巿民養花、植樹。為增加“綠量”,應多種葉大濃蔭的大喬木,增加喬木比例,喬木下面種草皮,并適當點綴灌木,搞復層立體綠化。此外,要以“林蔭型”綠化為主導,加大道路、小區、游園及廣場的遮蔭效果,增加綠化地的色彩,為市民提供距離合適、景觀優美、綠化充分、環境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環境。
(5)加強宣傳教育和園林綠化法制建設,提高全民綠化意識和創建意識。創建園林城市需要領導重視,加強領導是園林工作的保證,特別在目前市場機制尚不完善的情況下,要開展廣泛的領導任期綠化目標責任制,實行單位評比和考核一票否決制,加大投入,加快建設。同時,建立健全園林綠化的執法隊伍,依據《城市園林管理條例》,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懲侵占綠地、亂砍濫伐等破壞綠地的行為,依法維護和鞏固城市綠化成果。此外,還需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綠化意識和創建意識,爭取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培養全社會愛護共同生存環境的自覺意識,樹立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可持續發展觀念,形成全社會自覺愛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6)抓好園林隊伍建設,提高園林隊伍素質,推動全民養護管理水平。為把綠化工作抓到實處,真正實現綠化目標要求,一是配備高素質綠化專業隊伍。按城市園林綠化三級管理辦法規定,市、區、街道等三級都應配備、完善綠化設計、管理人員。對現有的人員,要與高等院校和職業技校聯系,抓緊對城市園林綠化專業人才培訓,特別是既懂園林設計又懂建筑設計的復合型人才培養。二是各街道組建護綠小組,督促行人愛護綠草、樹木。三是加強養護工培訓。要與高等院校和職業技校聯系,抓緊對城市園林護綠人才培訓,特別是既能修剪又能造景的復合型人才培養,以適應養護的需要。四是推動全民養護管理。實行包干分區,把綠地管護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實行獎罰制度,每年拿出一定資金獎勵在養護管理工作中做得好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而對在養護管理工作中不問不管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