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2 17:38:0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納稅成本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中小企業會計核算問題及避稅
一、概要
合理避稅,也稱為節稅或稅務籌劃,指納稅人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結構和交易活動的安排,對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以減輕納稅負擔,取得正當的稅收利益。通俗的講,合理避稅可以認為是納稅人利用某種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處來安排自己的事務,以減少他本應承擔的納稅數額。由于它的前提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展開的,因此在稅務上不應反對,只能予以保護。同時它也指在尊重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納稅人采取適當的手段對納稅義務的規避,減少稅務上的支出。合理避稅并不是逃稅漏稅,它是一種正常合法的活動;合理避稅也不僅僅是財務部門的事,還需要市場、商務等各個部門的合作,從合同簽訂、款項收付等各個方面入手。避稅是企業在遵守稅法、依法納稅的前提下,以對法律和稅收的詳盡研究為基礎,對現有稅法規定的不同稅率、不同納稅方式的靈活利用,使企業創造的利潤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歸企業。
二、提綱
1序論
(1) 中心論題
① 中小企業會計會計核算存在的問題
② 企業怎樣合理避稅
(2) 寫作意圖
通過對最新財稅政策的分析解讀,對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合理避稅有新的理解和認識。并總結出合理避稅的好方法。
2本論
(1)提出問題
中小會計核算存在的
(一)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 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中小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遠不如大企業那么明顯,特別中小企業中的民營企業,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狀況,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困難。
(二)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1、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規范 在機構設置上,有的獨資小企業干脆不設置會計機構,有的企業即使設置會計機構,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
在會計人員任用上,小企業最常見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老鳥"作兼職會計,這些人員有在稅務部門工作的,有國有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在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等,一般定期來做帳。有些企業管理者也愿意聘請能力強的會計人員,但是中小企業由于其發展前景及社會上得到人們認程度較低以及較差的工作保障,使得其對優秀會計人員的吸引力遠不如大企業。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規范考核的也很多,會計無證上崗現象嚴重,會計主管不具備專業技術資格的現象不勝枚舉。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培養工作差不多沒有進行。
2、建賬不規范或不依法建賬,會計核算常有違規操作。
中小企業有些根本不設賬,以票代帳,或者設賬,但賬目混亂。還有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設兩套賬或多套賬。據有關人士在一次問卷調查研究中得出,中小企業存在兩套帳的比率高達78.36%,這表明我國中小信息嚴重失真。在會計核算方面,待攤花銷預提花銷不按規定攤提,人為操縱利潤,采用倒軋賬的方式記賬等等,有些會計人員知識結構的老化與專業知識較低,使得許多理論上完善的會計辦法與復雜的會計技術無法實施,或在實施時大打折扣。
3、內部會計監督職能沒有發揮出來
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就是實行會計監督,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保證會計行為合規。內部會計監督要想要會計人員對本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去進行會計監督,但是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常干預會計工作,會計人員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驅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圖行事。使用監督職能差不多無法進行。
(三)用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原始憑證付出成本大,或者難以獲得
原始憑證的獲取要付出成本,是因為企業在購進購商品物資時要不要發票存在著不同的報價,若要發票,要加價,報價較高;不要發票報價較低,兩者的差價是稅款。中小企業往往希望以較低的報價成交,但是又無法取得記賬所需的合法憑證。還有的企業發生花銷后無法取得發票,只能取得不合規的收據。多發生在上級主管部門攤派的花銷支出。企業只好不作此賬,或相互之間調劑票據。
(四)制度缺失 中小企業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總的來說殘缺不全;或者雖有其中幾項制度,實際工作中從未認真執行過。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也認識到這些問題,但是依靠現有的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無法建立健全這些制度,特別是內控制度的不健全給企業帶了很多負面影響,這種狀況既損害了企業自身的根本利益,如造成企業資產流失、浪費嚴重、經營管理混亂,也導致外部監督困難重重。
【論文關鍵詞】稅收籌劃實務解析問題與發展方向
【論文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和完善,稅收籌劃也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并付諸行動。由于中國對企業稅收籌劃實務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稅收籌劃的研究在中國尚屬一個新課題,有待于我們進一步加強理論和實踐的探索。筆者就此進行探討。
稅收籌劃(TaxPlanning)也稱納稅籌劃,它是納稅人在遵守稅法、擁護稅法、不違反稅法的前提下,針對納稅人自身的特點,規劃納稅人的納稅活動,既要依法納稅,又要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以達到減輕稅負、解除稅負或推遲納稅,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經濟活動。一般來說來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策劃,充分利用稅法中關于某些臨界點的規定,轉讓定價法,優劣比較法,利用電子商務進行稅收籌劃,適時節稅法。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稅收籌劃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而要進行稅收籌劃,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夠的,它還需要借助一定的條件,運用相應的方法才能得以實現。
1稅收籌劃的理論假設
假設是在總結業務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合乎邏輯的推理得出的判斷,是對研究對象所處環境約束因素的總結。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研究所包括的實務理論假設主要有以下2個方面。
1.1“經濟人”假設
首先,利益主體從事經濟活動的動機是自利的,即追求自身利益是驅逐利益主體經濟行為的根本動機;其次,“經濟人”能夠根據具體的環境和自身經驗判斷自身利益,使自己追求的利益盡可能最大化;最后,在有效的制度制約下,“經濟人”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可能會無意識或有意識地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發展。在這一假設下,“經濟人”特有及特定的行為方式是:在給定條件的約束下,盡最大可能實現最有效的預期目標。
1.2納稅理性假設
假定納稅人是理性的,即自利的、清醒的、精明的,其行為選擇是主動的,對自身行為的經濟后果和利害關系是清楚的、明確的,其行為目標是以較低的風險取得盡可能大的效用。納稅理性是一種支撐納稅人行為與心理的自主意識,是驅動納稅人應稅組合的一種動力源。納稅理性為納稅人所指向的途徑是:在特定稅收環境(包括立法環境、政策環境、管理環境等)的約束下,最大限度地實現投入(納稅、其他納稅支出)的最少和產出(即稅后可自由支配效益)最大的均衡。
2稅收籌劃的實務解析
稅收籌劃貫穿于納稅人自設立到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在不同的階段,進行稅收籌劃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2.1企業設立的稅收籌劃
企業設立環節的籌劃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第一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其籌劃點主要有企業投資方向、注冊地點、組織形式的選擇等幾個方面。
2.1.1企業投資方向的稅收籌劃
國家為了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經常會利用稅率的差別和減免稅政策來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來促進國家的產業發展,地區發展,科技發展,保護國內工業。對于納稅人來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的重點在于如何合理運用稅收政策法規的規定,適用較低或較優惠的稅率,妥善規劃生產經營活動,使其實際稅負最低,以達到節稅效益。
2.1.2企業注冊地區的稅收籌劃
國家為了促進某些地區的發展,在制訂稅收政策時對該地區進行了適當傾斜。正是由于稅收待遇的地域性差異,使企業設立時注冊地點的籌劃成為可能。因此,企業應充分利用現行區域性優惠政策,選擇稅負較輕的地區作為注冊地址,以減輕稅收負擔、謀求最大稅收利益。
2.1.3企業組織形式的稅收籌劃
企業在組織形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別,有公司制企業、合伙制、獨資企業。企業內部也往往有多種形式可供選擇,選擇適當與否會直接影響投資者的利益。如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為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后利潤中才能按照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內的許多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但分公司與總公司是一個納稅主體,其收入,成本、損失和所得可以并入總公司納稅,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虧損最終與總公司的損益合并計算,總公司因此可免交部分所得稅。一般來說,企業創立初期,受外界因素的影響較大,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以使分公司的虧損轉嫁到總公司,減輕總公司的所得稅負擔;當企業建立了正常的經營秩序,設立子公司可享受政府提供的稅收優惠。
2.2企業籌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經營所需的資金,無論從何種渠道取得,都存在著一定的資金成本?;I資決策的目標不僅要求籌集到足夠數額的資金,而且要使資金成本達到最低,由于不同籌資方案的稅負輕重程度往往存在差異,這便為企業進行籌資決策中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
2.2.1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的選擇
按照稅法規定,負債籌資的利息作為稅前扣除項目,享有所得稅利益,從而降低負債籌資的資金成本和企業所得稅稅負;而股息、紅利支付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企業稅后利潤中分配。這樣,企業在確定資本結構時必須考慮對債務籌資的利用,即考慮負債的財務杠桿作用。一般而言,如果企業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負債比重的增加可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水平。然而,負債利息必須固定支付的特點又導致了債務籌資可能產生的負效應,如果負債的成本率超過了息稅前的投資收益率,權益資本收益會隨著負債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從而增加企業的財務風險。因此,即使在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于負債成本率時,負債經營也應適度。2.2.2融資租賃的利用
融資租賃是現代企業籌資的一種重要方式。通過融資租賃,可以迅速獲得所需的資產,保存企業的舉債能力,更重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資產可以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減少了企業的納稅基數,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進一步減少了納稅基數。因此,融資租賃的稅收抵免作用非常顯著。
2.3企業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
2.3.1加強企業采購的稅收籌劃
企業采購的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以及應納稅額總體的分析和把握上。所以企業要求把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轉變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降低采購成本。例如:某鋼鐵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下設原料部,除負責采購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的原材料外。還負責向社會收購廢鋼,購進廢鋼經過加工、挑選整理后可以直接使用,挑選、整理、加工工程中的費用計入廢鋼成本。向社會收購的廢鋼一部分是從廢舊物資公司購進,可取得廢舊物資發票,抵扣10%的稅金,降低了成本。一部分是從個體散戶中購進,無發票,增加了成本。若企業設立控股的廢舊物資公司,將廢鋼收購及挑選整理業務交由廢舊物資公司承擔,廢舊物資公司按照廢鋼收購價加上挑選整理費的價格將整理好的廢鋼買給該企業,并開具廢舊物資發票,則企業購入的所有廢鋼進項稅額均可以抵扣??梢?通過設立廢舊物資公司將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化為可抵扣的進項稅,降低了廢鋼的成本。
2.3.2加強會計核算的稅收籌劃,降低稅收負擔
企業應納稅額是以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政策為依據計算繳納。實踐中,有些經濟事項可以有多種會計處理方法,即存在不只一種認可的可供選擇的會計政策,但由此造成的稅收負擔卻截然不同。因此企業可以采取不同的會計賬務處理手段,將成本費用向有利于節稅的方面轉化,以降低稅收負擔。
2.3.3加強稅收籌劃,降低企業應納稅額
影響應納稅額的因素有兩個,即計稅基數和稅率,計稅基數越小,稅率越低,應納稅額也越小。進行稅務籌劃可從這兩個因素入手,找到合法的辦法來降低應納稅額。例如,某企業2005年12月30日測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2萬元,則企業應納所得稅33066元(100200×33%)。如果該企業進行了稅收籌劃,支付稅務咨詢費200元,則該企業應納稅所得額100000元(100200-200),應納所得稅27000元(100000×27%),通過比較可以發現,進行稅收籌劃支付費用僅為200元,卻節稅6066元(33066-27000)。
2.3.4加強稅收籌劃,權衡整體稅負的輕重
增值稅是我國的主體稅種,對企業來說,增值稅納稅人的身份特點具有很大的稅收籌劃空間。人們通常認為,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重于一般納稅人。但實際并不完全如此。例如,很多籌劃方案中都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選擇的籌劃。因此,企業在選擇稅務籌劃方案時,不能僅把目光盯在某一時期納稅較少的方案上,而要考慮企業的發展目標,選擇有利于增加企業整體收益的方案。
參考文獻:
[1][美]邁倫•斯科爾斯.稅收與企業戰略[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內容提要:結合本企業的經營情況,科學合理地利用稅收優惠政策,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是企業實施稅務籌劃最為常見的方法。但是,由于稅收優惠政策條款繁多,條件和要求都很高,同時企業的生產經營也受諸多客觀條件的限制。
比如說,近年在開發西部經濟的宏觀政策影響下,有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如A企業的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市場都在華東一帶,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為了獲取稅收優惠政策而貿然遷徙企業,就會造成稅務籌劃成本大于所獲利益,得不償失;如B企業的原材料供應在西部某省,產品銷售市場在華東,這就需要B企業結合該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勞動力資源、能源供應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籌劃,選擇最佳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方式;如C企業的原材料供應在西部某省,而產品也主要在西部市場銷售,勞動力素質也能達到C企業的生產要求,則C企業投資西部地區,獲取西部稅收優惠政策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
因此,在以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時,必須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分析篩選不同的優惠政策所能帶來的預期效益,綜合考慮稅務籌劃成本因素,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一、在多項稅收優惠政策中進行分析比較,擇優采納
在實際經濟生活中,有些企業在某一時期可能同時適用多項稅收優惠政策,這就需要通過嚴謹的比較分析,綜合平衡,擇優采納,以取得稅后利益最大化。因為,稅收優惠政策是針對特定的稅種、產品或區域而制訂的,同時企業通常都會需要繳納多種稅款,而這些稅種之間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長的關系。比如,節約了流轉稅的支出會增加企業所得稅的計稅所得額。因此,評價某項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經濟利益,必須通過實施該項稅務籌劃后所產生的稅后總收益或優惠期內產生的稅后總收益的現值等經濟指標來進行考察。
二、充分考慮稅務籌劃成本因素和潛在風險
任何經濟行為都會產生成本,稅務籌劃也不例外。在籌劃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活動中,稅務籌劃的成本有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二種。
直接成本是指為滿足某一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對企業目前的經營狀況進行改變而發生的經濟資源的消耗和稅務籌劃活動中的費用。如為了獲得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把工廠搬遷到西部某省,其間所發生的直接支出和停產損失等可用貨幣量化的費用。
間接成本主要是指在滿足某一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后出現的不可貨幣量化的費用。如為了獲得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按照稅收政策的要求吸收一定比例的下崗工人,假設這些工人不具備本企業的勞動技能而需要逐步適應,期間出現的勞動生產率下降,產品質量不穩定等情況即形成了實施籌劃過程中的間接成本。
潛在風險主要是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確定因素而造成的風險。例如,因為社會經濟因素的變化使正在執行的稅收優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給企業帶來損失的風險;或者在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因意外因素而使企業不再符合或不再完全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的條件,被迫取消享受優惠政策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風險。
因此,企業在進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籌劃時一定要充分考慮稅務籌劃成本因素和潛在風險。只有當稅務籌劃所得利益大于籌劃成本時,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籌劃才具可行性。同時,為了有效防止稅務籌劃的潛在風險,成本投入的回收期因素也是十分重要的。
三、實實在在地享受國外的稅收優惠
新世紀以來,我國企業的海外投資成上升趨勢,其中有相當部分的企業是看好國外的稅收優惠前去投資的。這就產生一個問題:如何實實在在的享受國外的稅收優惠?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款,準予在匯總納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那么,在國外享受的稅收優惠怎么辦呢?
這就要看我國與該企業收益來源國政府是否簽訂稅收饒讓協議了。
[論文關鍵詞]國有商業銀行稅務籌劃稅收政策稅種
[論文摘要]國有商業銀行在與外資銀行的爭奪戰中,稅務籌劃是不可忽視的關鍵點。本文通過對現行稅法相關的規定進行梳理,分析國有商業銀行在稅務籌劃中可利用的稅收政策及籌劃技巧,從而為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策略提出相應稅種的建議。
稅務籌劃,是以稅收政策為依據,在對企業發展戰略和經營情況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通過對投資、財務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安排,達到合法降低稅收成本的經濟行為。而商業銀行的稅務籌劃,也是商業銀行整個財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稅務籌劃的必要性
國有商業銀行的上市,一來可以壯大其資本實力,增強其國際競爭力;二來,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將面臨著如何采用先進的技術改變傳統經營管理模式以降低服務成本等考驗,而構成銀行成本中很大的比例就是稅收成本。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要提高與外資銀行競爭的實力,稅收籌劃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二、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比較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使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率統一,但二者實際稅負還是存在很大差異。
(一)營業稅
我國對一般性貸款按利息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外匯轉貸按利差征收營業稅。內資銀行的業務主要以人民幣貸款為主,轉貸款比例很低;而外資銀行則通常以外匯轉貸業務來規避營業稅,這實際上是采用內部定價規避稅收的手段,使外資銀行稅負遠低于內資銀行。
(二)企業所得稅
雖然新企業所得稅法將內外企業的所得稅統一為25%,但國有商業銀行呆壞賬核銷、固定資產折舊等稅前扣除標準過嚴,審核程序繁瑣,使得國有商業銀行的實際稅負遠高于名義稅率。而外資銀行按照國際稅收慣例,與經營有關的支出和費用都允許在稅前如實扣除。
(三)個人所得稅
國有商業銀行的職工多為中國公民,外資銀行的高管人員則有相當部分來自外國,且人員數量相對較少。我國個稅規定在華外籍人員的工資薪金所得可附加減除費用,對非居民納稅人僅就其境內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這使外資銀行的職工實際稅負比我國商業銀行職工輕了很多。而員工個人所得稅相當于企業工資支出的組成部分,個人所得稅的最終負擔者還是企業。由此可見,在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制度下,國有商業銀行比外資銀行要承擔更多的個人所得稅負。
(四)其他稅種
外資銀行不需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各地為吸引外資在城市房地產稅等征收過程中,也對外資銀行實行了很多減免優惠,這更造成國有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的稅負不均。
總之,國有商業銀行承擔的實際稅負遠重于外資銀行。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只有做好稅務籌劃,降低稅收成本,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我國現行稅收政策也為國有銀行實施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行性。如貸款和轉貸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所應繳納的營業稅不同,貼現利息收入和金融往來利息收入免交營業稅,不同的資產負債結構即可導致不同的的稅負水平。
三、可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免稅項目
1.金融機構往來業務不征營業稅;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3.國有商業銀行按財政部核定的數額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產,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4.國債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準予抵扣項目
1.銀行(除中國銀行)從事外匯轉貸業務,下級行收取的利息收入可減去借款利息支出額計算營業額;2.銀行買賣金融商品,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匯總計算并繳納營業稅;3.金融企業已繳納營業稅的應收未收利息,若超過核算期限(90天)尚未收回,可從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4.金融企業壞賬、呆賬準備金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以上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國有商業銀行在制定投資決策、發展戰略時應有針對性地進行統籌謀劃,進一步調整資產負債結構,從而實現節稅目的。
四、國有商業銀行稅務籌劃建議
(一)營業稅的籌劃
1.增加金融企業往來業務比例
商業銀行可拓展票據轉貼現業務和同業拆借業務,在這些同業往來上多投放資金以獲得免營業稅的利息收入,同時減輕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2.經辦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國有商業銀行可在保證學生還貸信用的前提下,增加助學貸款的業務,起到減輕稅負的效果。
3.增加外匯轉貸業務
由于轉貸業務的優惠政策,一筆外貸項目委托貸款所納營業稅,就比同額的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或按揭貸款少。
(二)所得稅的籌劃
1.對利息收入的籌劃
由于國債利息收入既免征企業所得稅,又免繳營業稅等稅金,國有商業銀行應充分利用此優惠政策,加大國債投資力度。
另外,各地政府為吸引轄區外納稅大戶,會制定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如納稅額達到規定數額可享受獎金或其他形式的獎勵。因此,國有商業銀行若把幾個分支機構的貸款集中于某一分支機構,就所有貸款利息收入集中向該機構所在地區稅務機關納稅,則可享受當地政府頒發的數目可觀的獎金,相當于降低了稅負。
2.及時確認利息費用
商業銀行對定期存款的利息支出費用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若按季結息,季末計提利息按各存期檔次定期存款的平均余額,乘以結息日各相應存期檔次的定期存款利率,計入利息支出。如果結息日的掛牌利率低于存入日的利率,則少計了實際利息費用,使賬面利潤虛增,平添了稅收負擔。因此,國有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各戶存款的存入日約定利率計算利息支出,及時正確地確認成本費用,于稅前列支。
3.固定資產折舊
盡量投資稅法允許加速折舊的固定資產,對未明確規定折舊年限的固定資產,盡量選擇較短的年限。前者可推遲稅款,而后者則加速了固定資金的周轉期。
(三)其他稅種的籌劃
除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國有商業銀行還需繳納城建稅等其他稅,如能對這些稅種進行籌劃,也可能減少稅收支出。例如,在使用賬簿上能減少貼花件數,就可少用印花稅票。
(四)其他建議
除了針對稅種的籌劃,國有商業銀行在具體交易時也可在保證業務安全的前提下,選擇稅負最輕的途徑進行稅務籌劃。
另外,加強與中介機構的合作,由專業人員進行策劃,也有助于稅收籌劃的合法性,避免稅務風險,從而帶動國有商業銀行內部稅收籌劃水平的提高,繼而實現降低企業成本,提高綜合競爭力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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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恒,邱向前:我國金融業營業稅稅負效應分析,上海金融,2007年第7期
摘要:我國稅收政策處于不斷變化和完善中,特別是2008年以來,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等主體稅種的重大變化,對各行各業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稅務風險管理變得日益重要。下面僅就當前環境下建安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進行分析,并希望做出一番有益的探討。
關鍵詞:稅收政策;建安企業;風險
1稅務風險管理定義及必要性
稅務風險管理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事中控制、事后審閱和安排,免于或降低稅務處罰,盡可能地規避納稅風險,并在不違反國家稅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獲取“節稅”的收益,降低公司的稅收負擔。由此可見,稅務風險管理是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的一部分,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它不僅是企業成本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現金流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處理不好稅務風險,輕則可能使企業遭受法律制裁、資金損失、和不必要的聲譽損害,重則可能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而良好有效的稅務風險管理則有利于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促使其健康發展。
2建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缺陷分析
2.1行業特點給管理帶來難度。建安企業具有經營分布點多、線長的特點,納稅環境復雜多變,給稅務風險管理增加了難度。多數大型建安企業都跨?。ㄊ校┙洜I,在實行總分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以來,許多單位紛紛注冊成立了二級分支機構,加上招投標時為了滿足當地建設部門要求而設立的經營機構,使企業面對較多的稅務機關,而各地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和執行差異很大,這增加了企業稅務風險系數。
2.2稅務風險管理意識有待提高。由于稅務風險廣泛存在于企業的各項活動中,有些企業從投標決策階段就沒有或者很少思考稅務因素,日常項目管理時稅務風險意識淡漠,認為稅務管理就是想方設法少納稅、晚納稅,殊不知這樣可能進一步加大了企業的稅務風險。建安業是完全市場競爭下的微利企業,如果因一時的小利益而被卷入日益嚴厲的稅務稽查風暴,很可能會血本無歸,還對企業聲譽造成惡劣影響。
2.3忽視納稅風險控制。2006年國資委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五部委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重點關注的都是企業經營目標和財務報告方面的指標,稅務風險控制方面的內容較為單薄,直到國稅發【2009】90號文《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實行)》才在此方面作出補充。在這樣的經營目標和經營環境下,許多建安企業忽視納稅風險控制,更缺少合理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方法。
2.4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有些建安企業沒有專門的稅務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往往采取兼任的方式。大型企業的財務人員日常管理和核算已經應接不暇,面對我國稅法及其相關法規的不斷變化更是力不從心,更說不上稅法的精準把握了。如對于設備價款是否繳納營業稅的問題上,修訂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從事建筑、修繕、裝飾工程作業,無論與對方如何結算,其營業額均應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的價款在內?!保凹{稅人從事安裝工程作業,凡所安裝的設備的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其營業額應包括設備的價款在內?!保欢抻喓蟮摹吨腥A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由此可見修訂后的規定更加明確,如果不注重鉆研這些細節的變化,就很可能會增加稅收負擔。
3加強稅務風險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企業內部控制是企業風險管理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許多建安企業往往忽視納稅風險控制,內控體系并沒有在此方面更好的發揮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加強稅務風險管理。企業應針對重大稅務風險所涉及的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制定覆蓋整個環節的控制措施,使稅務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在考慮風險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原則下,結合自身經營特點設立稅務管理機構或崗位,明確職責權限,能夠對稅法的變化做出快速反應,使管理環節前移,變事后管理為事前管理和事中監督,提前發現和預防稅務風險。如建安企業廣泛設立的二級及其以下分支機構,需要規范的稅務登記管理和日常納稅申報和繳納工作,將其納入稅務內控體制,有利于控制整體的稅務風險。3.2提高稅務素質,加強稅收政策傳遞。企業應根據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采取培訓等方面的措施,對稅務管理及其相關財務人員進行知識的更新,以不斷增強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并運用到具體的工作中去。如對于個人所得稅,許多?。ㄊ校┑亩悇諜C關往往對外來施工的建安企業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按照營業額的一定比例(0.2%~1%不等)征收,該部分稅金既不是企業所得稅法下承認的成本,又不能向職工扣回,但實質上構成了企業的負擔。面對這樣的情況,財務人員應在規范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充分運用稅收政策,積極申請查賬征收,并確定在工程所在地或者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而不是完全聽由稅務機關征收。
3.3合理的稅務規劃。稅務規劃應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稅務管理活動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價值的體現,不止是單純的少納稅、延遲納稅,而是著眼于總體的管理決策,以風險控制為前提,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稅務管理方案,并保證得到有效的實施。如果對增值稅部分進行盲目節稅,以降低整體稅負,則很可能會帶來企業的高稅務風險。因為從設計原理上思考,增值稅和營業稅這兩個流轉稅的稅負水平是相當的,只需經過簡單的納稅評估,就會發現是否存在問題,所以一定要制定合理的稅務規劃,有效控制稅務風險。
春雨輕拂面,早枝綠大地。在全黨上下深入貫徹落實“十一五規劃”和“科學發展觀”的新形式下,我們共同迎來了全國第十五個稅法宣傳月。其宣傳主題仍然是:“依法誠信納稅,共建小康社會”,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是納稅人的心聲。誠信,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契約關系的基礎,誠信作為市場經濟的法則,已經被社會各界和納稅人廣泛接受和認同。在稅收征納活動中,不能片面認為誠信納稅只是納稅人的事,同時也是稅務機關的事,無論是納稅和征稅,都要講究誠信,稅務機關必須誠信征稅、依法征稅,才能取信于民;企業必須誠信納稅、講信用、樹形象,道路才能越走越寬,這樣,才有利于在征納雙方之間形成良性互動的和諧關系。當前,稅企征納活動的現狀表明,納稅人同樣呼喚稅收誠信。
一、稅收執法的不公平,動搖了稅企共建誠信的基礎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發展,尤其是我國實施“十一五規劃”的第一年,稅收將日益滲透到社會經濟的各個領域,對國民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確保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對維護經濟秩序發揮著越來越越重要的作用,我國的稅制得到了不斷完善和發展。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某些方面顯然與稅收立法的指導原則相悖,加上某些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的隨意性,客觀上造成對納稅人的稅收歧視,動搖了稅企共建誠信的基礎。舉例如下:
(1)在增殖稅抵扣方面,一般納稅人取得的應稅普通發票不予抵扣進項稅,而開具的普通發票必須計提銷項稅。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后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給納稅人造成復議成本大,復議門檻也相應的提高了。
(3)執法隨意性太大。對稅法沒有明確的一些邊沿性問題,稅務人員進行一些稅務行政處罰時,由于自由裁量權的存在,造成在處罰過程中出現忽高忽低的現象,對個別納稅人寬容,對其他納稅人從嚴的處罰,甚至出現剛開始處罰時說是5000元,到最后成了500元,讓納稅人陷入迷茫,也對稅務機關的形象、稅務人員的執法嚴肅性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再者,稅務稽查對企業或早或晚,納稅人無權干預,而納稅人要承擔的滯納金是一天不少、實實在在的。
(4)對一些行業采取“高征低扣”政策,直接導致稅負增加。如電力行業,原料煤購進稅率為13%(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稅率為4%),而主產品供電銷項稅稅率為17%,直接增加稅負4%.
(5)運費抵扣進項稅問題。也是近年來稅收稽查的重頭戲。由于運費發票由地稅部門印制管理,向開票單位征收營業稅,依照有關規定,承擔運費單位可以按7%抵扣進項稅金,但增值稅征收部門對此限定諸多條條框框,使納稅人不但抵扣不掉稅款,還要承擔相當數量的滯納金。
(6)在一些稅收疑難問題上,地稅、國稅部門各自為政,納稅人左右為難,無所適從。每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國、地稅部門總要一些相關稅收政策,但由于歸屬不同,在政策上不能交匯共享。
(7)納稅人的權利如霧里看花、不著邊際,而納稅人應承擔的義務清楚明了、實實在在。如納稅人有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由于種種限制,分級管理,實際并不可行。例如,甲乙兩個單位某月各實現稅款200萬元,都未在征期內入庫,甲企業在一個月內辦完了緩繳手續,延緩一個月,手續辦完了,緩期也到了。乙企業在半個月內籌齊了稅款,雖然繳了少量滯納金,自愿放棄了延期繳納的權利,但覺得值得。
(8)企業納稅成本過大。一些稅收部門為了出“亮點”,不考慮納稅人多種多樣的經營狀況,閉門造車,擅自開發一些生搬硬套、漏洞百出的軟件、程序,把簡單的問題復雜化,未經專業部門審核批準,就向企業推廣。各類報表鋪天蓋地,各種新招層出不窮,信息不能共享,程序不能兼容,辦稅人員經常去稅務局報到如家常便飯,各種重復、繁瑣、不見成效的工作實在讓人疲于應付,這種狀況目前正愈演愈烈。而對納稅人急需的稅收政策、業務咨詢,稅收信息服務,缺乏正常的引導和幫助。
二、對稅企共建誠信納稅環境的建議
市場經濟的發展,依法誠信納稅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不少單位不僅能夠及時足額繳納稅款,還通過定期自查自糾,聘請稅務等多種多樣的形式,目的就是不能少繳一分稅款,講究納稅誠信。按說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但當前納稅過程中的種種不合理現象,極大挫傷了廣大納稅人的納稅積極性,使稅收誠信變成了納稅人單方面的事,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缺乏應有的保障。
1、稅務部門應傾聽納稅人呼聲,多宣傳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做好稅收籌劃,引導企業促產增收、挖潛增效、涵養稅源。不應動不動就拿納稅人的錢說事。根據行業特點,合理調整稅負,簡化納稅程序,從制度上和征納過程中,糾正和消除各種不公平、不透明、不合理現象。
2、改革現行稅務稽查制度。稅務稽查應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司偷、逃、騙、抗稅案件和納稅人舉報的案件查處,不應自行安排一些日常檢查,應根據其他稅務機關納稅評估提供和舉報的線索,進行檢查。要加強對納稅人的分類管理,要進行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對納稅信譽好、無偷逃稅記錄被評定為A級信用等級的納稅人要嚴格按照《信用評定辦法》的相關要求執行,不能在選案環節有隨意的現象出現。稅務稽查應做到應收盡收,不應帶著任務下企業,不要未檢查前就對納稅人有偏見,應引進“無罪推定”原則,不應偏離正?;榈能壍?,失去稅務稽查根本的意義。
3、應積極開展“誠信征管、誠信服務”活動。一是實行“稅企零距離”服務,在征稅期納稅人比較集中的時段指定專人具體負責,營造一種誠實守信的良好環境。二是實行首問責任制、一站服務制、責任追究制,大力推行“文明辦稅八公開”。同時積極推行限時服務制度,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用;會計;稅務處理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3-000-01
引言
房地產企業在拆遷房屋的時候,會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采取一定形式的補償,以彌補房屋所有人的損失。補償方式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各地的拆遷補償政策執行的。對于存在拆遷補償情況的開發項目來說,拆遷補償費用的會計核算和稅務處理是房地產開發項目整體開發成本核算和稅務管理的關鍵。
一、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用的會計處理
(一)對房地產企業產權置換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式
所謂的“房地產企業產權置換”,就是開發商在開發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含有需拆遷房屋的項目時,用自己建造的新房與被拆遷人的被拆遷房屋進行置換,或是直接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安置房建設的位置、面積、戶型等建設指標再按一定的標準與拆遷戶的被拆遷房屋進行置換。有些項目還存在按照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的期房市場價格)或優惠價進行結算調換差價的行為。
房地產開發成本有六大項,分別是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費、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安置房的建設支出以及可能存在的差價,由于是屬于拆遷補償的范疇,是為了獲取土地而發生的,這個款項就需要計入到土地開發成本中??稍凇巴恋卣饔眉安疬w補償費”科目下設安置及動遷支出,核算安置房建設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由于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項目均伴隨商品房開發,等到項目整體(含商品房)建設完畢,該部分支出由商品房承擔,隨著商品房成本的結轉而轉入“開發產品”。
(二)作價補償業務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式
對于補償方式,拆遷戶可以選擇,貨幣的補償是被多數的拆遷戶所接受的,即拆遷戶從房地產公司那獲得補償金之后,就自己處理住房的問題。房地產公司將這部分費用作為開發成本計入到“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中。即借記科目為“開發成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所涵蓋的內容包括所征用的土地費以及拆遷補償費;貸記科目為“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等等。
(三)在會計處理中將產權置換結合作價補償來完成
房地產企業對拆遷戶的補償,是以一定面積的房屋作為補償條件,多余的面積就兌換為貨幣支付以作為補償費用。對于房地產公司而言,拆遷戶獲得安置房,房地產公司獲得可開發的土地,安置房屋建設發生的各類支出計入到土地成本中,科目設置和會計核算同“房地產企業產權置換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式”。拆遷戶另外獲得的補償費用,也是土地成本中的一部分,科目設置和會計核算同“作價補償業務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式”。再具體核算中應將兩者結合起來。
二、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用的稅務處理
(一)“營改增”前對營業稅的處理方式
房地產企業在對拆遷補償費用的稅務處理上,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住房征收營業稅問題執行,所涉及的內容包括個人銷售拆遷補償和住宅小區建O補償。如果所補償的房屋面積與拆遷建筑的面積是相等的,就要按照同類住宅房屋的成本價格對營業稅進行核定。在房屋轉讓的時候沒有做出結算的房屋以及包括托兒所、車棚等等公共用房,如果房屋已經轉讓且營業稅已經征收了,就不需要征收營業稅了[3]。對于拆遷房屋中超出的部分,就要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中的相關內容確認營業額,一方面可以按照納稅人當期的應稅行為核定價格,另一方面可以按照其他納稅人的當期的應稅行為核定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營業額=[營業成本(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稅率)
(二)“營改增”后對增值稅的處理方式
“營改增”以后,對于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用的稅務處理,國家稅務總局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營改增以后,安置房可按照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中的“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這一項。同時,由于安置房沒有可參照的平均銷售價格,其視同銷售額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三)對土地增值稅的處理方式
土地增值稅的處理方式是按照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的,房地產公司對于開發的房地產產品作為抵償債務項,用于換取非貨幣性資產。當有所有權轉移的事項發生的時候,就要看作是房地產銷售行為,所獲得的收入就可以按照同類房地產的價格進行確認,也可以按照房地產市場中的同類房地產價格對評估該產品的價值,以此為依據對拆遷補償費確認。房地產公司向回遷戶支付補差價款,將這筆費用計入到拆遷補償費中。此外,對于按照政府有關規定支付的拆遷補償費以及房地產開發商與拆遷戶以協議形式確認的拆遷補償金額,可以計入到土地增值稅中。
(四)對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方式
企業所得稅的處理方式按照企業開發經營業務的所得稅處理方式以及相關的稅法執行。當出現開發的房地產存在所有權轉移的問題時,或者使用權轉移的時候,或者在獲得利益權利的時候都要對所獲得的收入進行確認。確認的順序為:按照房地產公司近期所開發的產品的銷售價格為準,確認產品的市場公允價值[4],或者按照視同銷售的銷售額確認收入。對于產品可能獲得的利潤,就需要按照產品開發過程中所消耗的成本加以確認,要求產品開發中要有一定的成本利潤率。
三、結語
綜上所述,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并不是等同劃一的,而是根據拆遷戶條件的不同、拆遷項目的規劃要求不同而靈活選用產權調換的拆遷補償形式、作價補償的拆遷補償形式、產權調換的拆遷補償形式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拆遷補償形式。不同的拆遷補償形式都有各自的特點,在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上要進行區別化處理。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政策性搬遷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DB/OL].2013年第11號,2013-3-12.
[2]李慧.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的會計核算與稅務處理――基于拆遷房屋補償常見涉稅問題的思考[J].中國集體經濟,2013(01):90-93.
[摘要]電子商務是建立在網絡這個虛擬的平臺之上,傳統稅收管轄權的理論已經無法適用于這一嶄新的交易方式。特別是我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電子商務有著巨大的發展前景,在跨國的電子商務中有很大的稅收利益,因此對跨國電子商務稅收管轄權的研究具有十分迫切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管轄權常設機構
一、跨國電子商務活動和傳統稅收管轄權的沖突
國家稅收管轄權是一國政府所主張的對一定范圍內的人或對象進行課稅的權力,是國家在稅收方面的體現。國家稅收管轄權是國際稅法的核心問題,劃分清楚國家稅收管轄權是國際稅法發揮作用的基礎和基本功能之一。
電子商務的出現,以其降低成本、縮短生產周期、連續運營的優點大大提高了商業活動的經濟效益,但其打破了傳統的地域之隔,大大加劇了跨地區、跨國界的交易行為,商業貿易已不再存在地理界限,但是稅收還必須由特定的國家主體來征收,這就使得國家稅收管轄權變得難于確定。
稅收管轄權主要有居民管轄權和收入管轄權。居民稅收管轄權是征稅國基于納稅人與征稅國存在著居民身份關系的法律事實而主張行使的征稅權。
1.同居民管轄權的沖突
稅人居民身份的認定,是一國行使征稅權的前提。自然人居民身份認定,從各國立法看主要有住所標準,居所標準,居住時間標準。在傳統貿易形式下,由于貿易活動離不開具體的人在具體的時間、地點的行為,所以可以依靠這些在貿易活動中必不可少的、能夠直觀衡量的因素作為確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標準和依據。但是在電子商務條件下,虛擬的網絡空間中不存在住所或居所的概念,居住時間也沒有衡量依據??萍嫉募夹g性使居民稅收管轄權原則下的居民認定不能獲得令人滿意的結果,所以在電子商務中,自然人居民身份以何種標準確定卻是很難確定的。
在各國稅法實踐中,對于法人居民身份的確認標準主要有法人注冊地標準、總機構所在地標準、實際管理和控制中心標準等,但這些標準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也受到了挑戰。
這些標準都以法人有形存在為前提。只有存在有形機構,才能確定該機構所在的位置,進而確定法人的居民身份。但在電子商務下,有形機構存在不再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在過去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股東大會的場所及決策會議中心是認定法人實際管理控制中心的重要標志。而借助互聯網和現代信息通訊技術,法人的成員,如董事、股東、經理雖然相隔萬里,仍可隨時進行溝通。
2.同收入管轄權的沖突
在電子商務中,更多涉及的是在線買賣,銷售商通常在自己擁有的服務器上建立并保持自己的網址,而無須在某一個國家注冊登記,從事網上交易。有時候電子商務網站同時需要幾臺服務器共同操作,這樣,在確定國家的稅收收入管轄權上也出現了麻煩。
二、我國在跨國電子商務中應當遵循的稅收原則
中國電子商務最近幾年以平均年增長率40%的速度迅速發展,淘寶、易趣等電子商務網站成為網友購物的重要場所,支付寶、貝寶等網絡中間支付工具的產生也極大地促進了了電子商務的發展。中國電子商務正由起步邁入繁榮階段。
但是我國電子商務起步較晚而對電子商務發展的新問題,特別是面對電子商務現行國際稅收安排等所提出的挑戰,我們必需通過加強研究來弄清情況,掌握國際電子商務的最新動態和發展趨勢,遵守以下規則不斷推進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進程。
1.維護國家稅收和國家利益的原則
稅收是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類似國家的獨立性和排他性,它是通過國家對稅收管轄權的確定來體現的。在制定我國的跨國電子商務稅收法律時,就一定要從維護我國稅收和稅收利益的立場出發,不受任何外來干涉地研究和制定適合中國社會發展的規則體系。促進跨國電子商務公平合理的稅收權益分配秩序的形成,在新技術發展中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
2.堅持稅收中性的原則
稅收是一種分配方式,也是一種資源配置方式。國家征稅是將社會資源從納稅人轉向政府部門,在這個轉移過程中,除了會給納稅人造成相當于納稅稅款的負擔以外,還可能對納稅人和社會帶來超額負擔。這種負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納稅后產生的社會效益小于給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二是由于納稅改變了商品的價格,如增值稅的實質就是把稅金轉嫁到了消費者的頭上,從而給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和資源配置效率帶來負面影響。所謂稅收中性的含義就是要避免以上現象的產生。落實到電子商務稅收上來就是稅收的實施不應對電子商務的發展有阻礙作用。
3.稅收公平和效率原則
稅收公平原則要求條件相同者繳納相同的稅,條件不同者繳納不同的稅。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的貿易方式,只是一種數字化的產品和服務,雖然交易的方式和平臺發生了變化,但是交易的本質并未改變,所以對傳統的交易和電子商務應保持相同的稅負。
與此同時,在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律的過程中,要在保持現有法律規則的基礎上進行修改,減少法律制定的成本,提高稅收的行政效率。
4.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注意國際協調
跨國電子商務具有全球性、高流動性、高隱匿性的特點??鐕{稅人可在多個國家設立服務器,因此將出現雙重或多重征稅問題。所以世界各國應該加強彼此的合作和協調,國際組織也要加快制定有關跨國電子商務方面的稅收政策。
三、我國對跨國電子商務行使稅收管轄權的對策及建議
1.短期上采取免稅政策
在短期內采取免稅的政策,這主要基于以下兩個原因,一是根據德國經濟學家李斯特的理論,對于有發展潛力的,但仍屬于起步發展的產業,政府應該采取保護的政策。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還是新興的產業,孕育著巨大的商業前景,但目前仍很脆弱,市場需要培育,任何稅收都可能會延緩電子商務的發展,使整體經濟的發展付出更高的成本。二是目前我國政府的征管手段和技術手段還不足以對電子商務進行有效的管理。
但是免稅不代表坐視不理,針對現狀政府更應該密切關注電子商務的發展,在時機成熟時立即出臺符合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相關政策。人員儲備方面,對稅務人員應進行大規模的電子商務及相關知識的普及培訓,還應吸納一些這方面的人才充實到稅務機關來,建立一支能適應網上貿易與服務要求的專門隊伍。技術儲備方面,研發高水平的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軟件以及相應的硬件,提高稅務機構的征管水平,建立適應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體系。
2.長期上必須制定有效的稅收政策
相對于發達國家而言,由于我國的信息產業和技術基礎長期一直處于落后和薄弱階段,在目前和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仍將實際處于電子商務凈進口國的地位。因此,從長期來看,在跨國電子商務所得的國際稅收分配問題上,應一直堅持強調電子商務凈進口國的收入來源地稅收管轄權,這是我們制定稅收政策的基本的出發點。具體來說,我們應該突破傳統的以非居民在境內具有某種固定的或有形的物理存在,作為行使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前提的觀念,尋求在電子商務條件下反映經濟交易聯系和營業實質的來源地課稅連結因素。
現行國際稅收制度中采用的常設機構是適應傳統的商業交易形式下確定來源國對非居民的跨國所得行使課稅權的需要和合理性而形成發展起來的。在跨國電子商業交易方式下,由于這類固定的、有形的物理標志已失去存在的價值,非居民與來源國的經常性和實質性的經濟聯系應該從其在來源國境內開設的網址所具有的功能作用,以及非居民通過這種網址實際從事的活動性質、交易的數量規模以及時間等因素綜合來判斷。因此,為適應今后跨國電子商務交易不斷增長的國際經濟形勢下維護我國對非居民來源于境內所得的征稅權益需要,應該可以引進類似“虛擬常設機構”的概念以適應跨國電子商務。虛擬常設機構是指不以有形的固定營業場所作為行使來源地征稅權的充要條件,而是只要跨國納稅人利用互聯網、數字技術和電子工具在來源國境內進行意義重大的持續性生產經營活動,與來源國產生緊密有效的經濟聯系,則可以認定其設有虛擬常設機構,所取得的營業利潤應該受來源地征稅權管轄。
3.積極應對,參與國際稅收規則的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