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3 15: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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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流物流責任保險立法完善
物流業是一個新興的產業,我國政府在“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中把物流列入要大力發展的現代服務業之一。但是在這樣一個美麗的前景下,我們還必須注意到,物流業同時還是一個高風險的產業,在物流的每一個環節:運輸、倉儲、包裝、配送、裝卸、流通加工、信息提供等無一不充滿了給客戶或他人帶來財產毀損和人身傷害的風險,而由此造成的損失往往使物流企業承受著巨大的經濟壓力。由此可見,物流業的發展離不開保險業的支持。不過,我國目前物流保險尤其是物流責任保險的現狀不容樂觀,物流責任保險發展比較緩慢,這對我國物流業的發展是相當不利的。
一、物流責任風險與保險保障
由于物流涉及到非常多的環節,而每個環節又都充滿了意外和風險,因此物流服務中的責任風險也非常復雜。一般說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1從損害的性質上來看,物流責任保險是物流保險中的一種類型,是對物流責任風險的保險保障
物流企業在提供物流服務過程中往往會產生以下幾方面的損失,一是自己的財產損失,例如自己的貨倉、車輛、集裝箱等倉儲、運輸工具的毀損丟失;二是由于自己的過錯給客戶或他人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即責任風險;再就是商業風險,例如因為政策原因、行市匯率變化或者由于客戶破產、清算等帶來的商業上的損失等。通常情況下,第一種屬于物流財產保險的承保范圍;第二種則由物流責任保險予以承保;而對于物流企業的商業風險,一般無法通過保險的方式得到補償。由此可見,物流責任保險是對物流責任風險的保險保障,是物流保險中最重要的類型之一。
1.2從物流服務的階段來看,物流公司的責任風險主要來自以下幾個過程
(1)運輸過程。物流公司由于自身工作的失誤造成貨物的毀損丟失或者錯發錯運、錯誤交貨等是運輸中最主要的責任風險。如果物流公司交由其他的承運人進行運輸,那么由于其他承運人的過失造成貨物的毀損丟失或者錯發錯運、錯誤交貨,物流公司同樣要承擔責任。此外,如果物流公司在自行運輸過程中造成他人的財產損害或人身傷亡的,還要承擔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
(2)裝卸搬運過程。裝卸搬運活動往往是造成客戶貨物毀損丟失的重要原因。此外,在裝卸搬運過程中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物流公司也要承擔責任。
(3)倉儲過程。由于倉庫損壞、進水、通風不良、沒有定期整理和維護等過失,都可能使物流公司對客戶承擔責任。
(4)流通加工、包裝配送過程。此過程中發生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物流公司要承擔責任。
(5)信息服務過程。由于信息錯誤或者延誤,造成貨物發貨、配送、運輸等出現差錯的,物流公司便可能會承擔責任。
(6)從責任的對象來看,物流責任保險既包括對客戶(即物流合同相對方)的法律責任,也包括對第三方的法律責任。例如,物流公司由于失誤造成貨物的毀損丟失或者錯發錯運、錯誤交貨的,屬于對客戶的法律責任;而物流公司在運輸過程中造成他人的財產損害或人身傷亡的,則屬于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狹義上的物流責任險僅指對第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保險。
二、物流責任保險的現狀及其存在問題
2.1我國目前物流責任保險的現狀
與物流業的快速發展相比,我國的物流保險尤其是物流責任保險要滯后得多。由于缺乏統一的保險險種,物流企業和客戶只能在各個物流環節里面分別投保責任險,致使有的環節重復投保,而有的環節則得不到保險的保障。這一境況在2004年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2004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正式推出了“物流責任保險”條款。“物流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經營物流業務過程中,對由于列明原因造成的物流貨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除物流責任基本險外,還有“附加盜竊責任保險”、“附加提貨不著責任保險”、“附加冷藏貨物責任保險”、“附加錯發錯運費用損失保險”、“附加流通加工、包裝責任保險”以及“附加危險貨物第三者責任保險”等附加險供物流企業選擇投保。
上述物流責任基本險及附加險的出現,為廣大物流企業通過保險方式分散、轉嫁責任風險創造了條件。上述條款具有以下積極意義:首先,它填補了我國物流企業綜合責任保險的空白;其次,它覆蓋了物流服務的各個環節,初步滿足了我國物流企業的基本責任保險需求;第三,它簡化了物流企業投保責任保險的手續,節約了保險費用,減少了索賠理賠的環節和成本;最后,它豐富了保險產品品種,有利于我國物流保險市場的開拓和發展。
2.2我國目前物流責任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物流責任保險條款的推出為我國物流責任保險的發展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但是物流責任保險市場并沒有因此突飛猛進。造成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整個市場環境的影響,物流企業認識不足等,但是“物流責任保險”條款存在著許多顯而易見的缺陷卻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首先,相對于物流企業的責任風險而言,物流責任保險條款的范圍顯得過小,不能充分滿足市場需求。根據該保險條款,物流責任保險只承保物流企業提供運輸、儲存、裝卸、搬運、配送服務過程中造成物流貨物損失的五種情形,提供包裝、流通加工、信息處理服務過程中造成的貨物損失只有在投保相應附加險種的情況下才予以承保;除了可以附加投保“危險貨物第三者責任險”外,物流服務過程中給第三者造成的人身傷亡或其他財產損失也不屬于保險的范圍。此外,該條款還對發生在我國境外的財產或費用損失不負責賠償,這更無法滿足物流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需要。
其次,保費的計算不夠科學合理。物流責任保險條款并沒有依照責任保險的傳統做法,按照保險風險的類型與范圍、保險人的累計賠償限額和單次事故賠償限額等來確定保險費用,而是按照被保險人的營業收入來計收保費。一方面,這種方法不符合責任保險的通常做法,因為物流企業的收入與其責任風險之間并沒有必然的聯系;另一方面,這種方式也會阻礙物流企業的投保,因為越是大的、經營得好的物流企業,其保費就越高,而不管其風險控制的好壞。這種不合理的收費方式使得保險費用過于高昂,增加了物流企業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該險種的推廣。
三、物流責任保險發展與完善的幾點建議
3.1物流企業方面
物流企業必須端正思想、認清形勢,認識到物流責任保險的重要性。物流責任保險不僅能夠轉移、分散物流企業的責任風險,減少虧損、增加盈利,還能夠通過保險公司的介入,增強企業風險分散、控制的理念和能力,從而從源頭上減少自己的責任風險和支出,從而形成良好的經營和運行模式。
此外,各級物流主管部門、物流企業自治組織等也要加強對物流企業的指導協調工作,通過傳授知識、交流經驗、業務培訓等手段,指導物流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投保適合的保險險種,在遭受保險事故時,指導物流企業正確索賠,以減少損失,同時獲得應有的賠償。
3.2保險公司方面
首先,保險公司應當加大對物流責任保險的推廣宣傳工作。許多物流企業對物流責任保險知之甚少,甚至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有物流責任保險這一回事。因此,擴大對物流企業的宣傳與交流是物流責任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前提條件。
其次,保險公司應適當擴大物流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以滿足市場需求。目前的物流責任保險覆蓋面較小,難以滿足物流企業風險防范的需求。所以保險公司應審時度勢,認真研究現代物流業務的流程,適當擴大物流責任保險的承保范圍。
最后,保險公司應合理確定物流責任保險的費率。物流責任保險費率的制訂,應根據保險業務的風險大小及損失率的高低來確定。這應當包括:①發生意外損害賠償責任可能性的大小,這是制訂物流責任保險費率的基礎;②現行法律制度對損害賠償范圍及數額的規定,法律規定的范圍越寬、數額越高,表明風險愈大,費率也應愈高,反之亦然;③保險公司賠償責任限額的高低,賠償責任限額與免賠額的高低對物流責任保險的費率有客觀影響;④第三方物流企業的信用和風險等級,針對物流企業的不同信用等級,其發生風險和賠付的幾率等可以設定不同的保險費率。
3.3法制完善方面
物流責任保險的發展離不開法律的支持,當前我國調整物流責任保險方面的立法主要有:
(1)《保險法》:物流責任保險合同作為保險合同的一種,首先應該受到《保險法》的調整和規范,《保險法》第50~51條對責任保險作了專門規定,這正是物流責任保險以及其他責任保險得以承認和發展的堅實基礎;
(2)《海商法》及其他運輸法規:《海商法》是調整海上保險關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海上運輸責任保險應該首先適用《海商法》的規定,《海商法》沒有規定的則適用《保險法》的規定。除《海商法》外,《鐵路法》、《民用航空法》等也是開展物流責任保險的重要依據。此外,《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也是海事法院審理海上運輸責任保險案件的重要程序法。
(3)《民法通則》與《合同法》:《民法通則》是調整平等主體間民事關系的重要法律,物流責任保險關系作為民事關系的一種,應該受到該法的規范;此外,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是一種物流服務合同關系,物流企業與保險公司之間是一種保險合同關系,《合同法》的規定同樣適用于物流服務合同和物流責任保險合同。
綜上可見,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物流責任保險的法制環境,但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的、統一的物流法或物流保險法。而且現行物流責任保險立法還存在許多問題,例如現行法律的規定過于籠統,不能滿足物流保險活動的需要;物流保險法律法規的發展參差不齊,阻礙了物流保險活動的開展等。所以,目前的物流責任保險法律制度已不能適應現代物流發展的需要,需要進一步完善。
關于我國物流責任保險的立法完善,在理論上有以下幾種可能性:首先,制定一部單獨的物流責任保險法規;其次,制定一部單獨的物流保險法規,在其中規定物流責任保險的內容;最后,制定一部單獨的物流法,并在物流法中明確規定物流保險以及物流責任保險的有關問題。筆者贊同最后一種觀點,其理由如下:首先,我國已有一部《保險法》,物流保險及物流責任保險雖然有其特殊性,但在基本原則和具體制度規則方面與其他保險沒有實質區別,所以沒有必要制定單獨的物流保險法規;其次,物流責任保險是以物流為基礎的,在物流法中規定物流保險以及物流責任保險的相關法律問題,更有利于兩者的協調。所以我國應在制定物流法的同時,解決物流責任保險法的完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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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綠色物流,經濟,可持續發展
“物流熱”成為當前我國經濟領域的一個重要現象,對于泉州經濟領域也不例外。泉州“十二五”現代物流業發展專項規劃中提出:泉州計劃構建三級物流網絡,將打造海西物流樞紐。泉州很多企業也希望通過改善物流來降低企業運行成本、獲得新的競爭優勢。但是,目前對物流的研究主要是圍繞“物流是第三利潤源”來進行的,注重物流能否帶來經濟效益。伴隨泉州經濟快速增長,資源、環境與經濟增長的矛盾將進一步凸顯,壓力日益增大。
綠色物流是指在物流過程中抑制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的同時,實現對物流環境的凈化,使物流資源得到最充分利用。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經濟發展必須同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相聯系,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以保證社會實現良性循環發展。根據泉州資源、環境、工業等特點,可持續發展對于泉州的發展來說具有重大的意義,綠色物流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它與綠色制造、綠色消費共同構成了一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綠色經濟循環系統。人們在關注物流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要重點關注物流的社會效益,實現物流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本文以泉州為例,闡述泉州發展綠色物流的可行性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為推進我國綠色物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參考。
一、泉州發展綠色物流的可行性
泉州現代物流市場起步較晚,還處于初級階段。但是隨著近年來泉州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泉州已、已經具備了發展綠色物流的優勢和現實需求。
1、良好的區位優勢
泉州發展綠色物流方面具有良好的區位優勢。從地理位置來看,泉州地處海峽西岸經濟區,與臺灣隔海相望,與福州、廈門臨近,地理優勢明顯。從經濟區位來看,泉州北有長三角經濟區,南有珠三角經濟區,西有大京九經濟腹地,東有臺灣省經濟區,地處中國經濟最活躍地帶之中。
2、交通運輸設施較完善
近幾年泉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迅速發展,尤其是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目前,以公路、港口為主,鐵路、航空為輔的立體交通運輸網絡基本形成,綜合運輸能力不斷增強。更為突出的是泉州港擁有優良的港口資源,泉州海岸線長541公里,灣多水深,港闊浪小,可開發建港的岸線長112公里,可建設萬噸級以上深水泊位150個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以泉州灣為中心港區,大中小碼頭泊位優勢互補,配套設施較完善,功能較齊全的碼頭群體。
3、貨源充足,物流的市場需求旺盛
改革開放以來,泉州經濟迅速發展,經濟總量日益壯大,經濟實力不斷增強。2010年地區生產總值達3564.76億元,經濟總量繼續保持全省第一。在規模以上工業中,紡織鞋服、建筑建材、工藝制品、食品飲料、機械制造業等五大傳統產業共完成數以千億計的工業產值,為泉州現代物流發展帶來了巨大需求市場。據測算到2010年,在泉州生成的貨物運輸量將達15 000萬噸以上。
4、政府高度重視
國務院的《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建設福州、廈門、泉州等物流節電和一批現代物流中心”。按照泉州市政府的《泉州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泉州將發揮產業集聚比較優勢、經濟外向度較高等有利條件,爭取用5到15年時間,把泉州建設成為福建省三大物流中心之一。近日的《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意見》,決定大力扶持現代物流業發展。
二、泉州發展綠色物流的限制因素
泉州雖然是海峽西岸經濟區中部樞紐城市,發展綠色物流具有很好的區位優勢。但是綠色物流至今仍停留在思想上,離具體實施還有很大的距離,主要受到以下因素的限制:
1、缺乏綠色物流的理念
政府和企業都能認識到物流能夠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關于物流的社會效益關注不夠,還沒有確立綠色物流的思想。部分企業生產者和經營者的物流綠色經營消費理念非常淡薄。甚至認為經濟學論文,綠色物流只是一種環保理念,并不能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效益,還會增加物流成本;也有企業認為,綠色物流是政府的事情,與企業無關論文格式。
2、缺乏完善的綠色物流體制政策
發展綠色物流不僅是企業的事情,還涉及政府和消費者。目前,我國在綠色物流產業政策方面還缺乏相應的扶持政策,各種法律法規對于綠色物流發展涉及內容較少。體制政策不完善導致綠色物流的發展嚴重滯后。
3、物流基礎設施不夠完善
近幾年泉州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迅速發展,但低水平重復建設較多,尚未形成完整的綜合物流配送中心體系。運輸系統缺乏周密、科學的設計,倉儲設施落后,物流的經濟效益不高,造成資源大量浪,違背了綠色物流節能的原則。
4、物流技術落后
泉州現有的物流企業規模都比較小,實力不強,物流企業應用信息技術的水平不高,物流裝備水平較低,而且缺乏有效的物流信息平臺和健全的經營網絡。
5、缺乏綠色物流人才
綠色物流產業需要專業人才。但是泉州從事物流研究的高端人才和機構較少,企業的短期培訓仍然是目前物流培訓的主要方式。而且福州、廈門等地都出臺相應優惠政策吸引優秀物流人才,這使泉州在發展綠色物流業時,面臨綠色物流人才稀缺嚴重問題。
三、泉州發展綠色物流的對策
1、政府方面
要發展綠色物流產業,需要政府部門進行有效的宏觀監管和相應的政策扶持。政府可以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
(1)宣傳綠色物流理念
政府應不斷加強宣傳環保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喚醒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危機意識,為綠色物流的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2)制定綠色物流產業發展措施
綠色物流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體制化管理,因此,政府必須制定相關措施來有效地規范、監督和激勵物流企業的行為。通過排污收費制度、建立綠色物流標準來約束、干預物流活動的外部不經濟性;通過制定綠色補貼政策、稅收扶持政策、貸款優惠政策等激勵和引導物流主體的行為,促進綠色物流健康發展。
(3)加快綠色物流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物流信息系統發展
重視現有物流基礎設施的利用和改造。通過對其規模、布局、功能進行科學的整合,提高現有設施的使用效率,發揮現有設施的綜合效能。從整體戰略的高度協調物流相關規劃,理順各種規劃的關系,使物流規劃、不同運輸方式的場站建設規劃、工業及商貿流通行業的倉儲設施規劃能夠有機銜接和配合,防止重復建設,避免資源的浪費。同時政府應建立一個專業網絡的信息平臺,對物流業進行統一規劃,全面提高企業信息管理水平和高效創造能力,引導企業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
(4)重視物流人才培養科研工作
政府應大力支持和引導綠色物流科研工作,一方面要積極支持綠色物流基礎理論和技術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加強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之間的合作,形成產學研相結合的良性循環,加強應用性物流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2、企業方面
綠色物流的實施歸根到底要靠企業營運的綠色化實現。綠色物流對企業來說是機遇也是挑戰,積極發展綠色物流,必將有利于企業競爭力的提升。企業必須將其經營戰略與環境保護有機聯系起來,可以從以下方面著手:
(1)樹立綠色物流理念
要打破“環保不經濟、綠色等于消費”的傳統觀念,著眼于企業和社會的長遠利益,既重視物流的經濟效益,同時也要關注物流的社會效益。
(2)實施綠色物流管理
企業要從保護環境的角度制定其綠色經營管理策略,推動綠色物流發展。選擇綠色運輸;提倡綠色包裝;開展綠色流通加工;搜集和管理綠色信息;實行綠色營銷策略;積極申請IS014000環境體系標準認證。
3、消費者方面
當前消費者綠色意識淡薄,對于綠色消費不重視,給開展綠色物流增加了難度。為了促進綠色物流的發展,要積極倡導綠色需求和綠色消費,通過綠色消費行為方式迫使企業實施綠色物流管理,通過綠色消費輿論促進政府強化綠色物流管理。因此,要加強綠色物流的宣傳,動員消費者參與進來,樹立全社會的綠色環保意識。
結語:泉州經濟已進入新的快速增長階段,而粗放式的增長方式使得資源、環境與經濟增長的矛盾進一步凸顯,壓力日益增大。可持續發展對于泉州來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綠色物流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對于改善發展環境、優化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經濟綜合實力和企業競爭力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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