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02 15: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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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等級;模糊綜合評判方法
建筑工程是一種特殊的產品,區別于普通產品,不僅應具有合理的結構、優雅的環境、齊全的功能,而且建筑物結構還應滿足特定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的質量要求。直接轉換法是較為常用的質量檢驗方法,此法通過特定的檢驗方法和檢驗手段來檢驗各個分支工程的質量特性,結合待檢驗項目給定的標準分數或者優良率來判定該項目的質量等級名次。但是質量差異并不是只以非此即彼這兩種形態出現,存在著過渡階段,從而出現了質量現象的模糊性。因此,對于建筑工程質量等級的模糊綜合評判法的探討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建筑工程管理現狀
現階段建筑工程質量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問題:
1.一部分工程、企業不遵守、不重視建筑工程標準和規范;
2.劣質建筑材料仍然被大范圍應用在工程建筑中;
3.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力度不夠,法制建設不完善;
4.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質量管理目標不明確,尚未采取完整的管理措施;
這一系列的工程質量問題說明,我國的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仍然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制定完整的質量管理標準并將標準嚴格落實到工程施工中的各項工作中,這是工程質量的重要保證。
二、建筑工程質量等級綜合評定的影響因素
(一)工程項目實體質量
工程項目的實體質量主要表現了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直觀反映出施工階段和施工過程中各個環節的質量控制效果;
(二)質量保證資料
旨在通過對質量保證資料的審查來強化建筑結構、建筑設備和使用功能這三方面的技術性審核工作;
(三)設計質量
工程產品形成的全過程影響著工程項目的最終質量,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據相關質量問題調查表明,在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中,由于某一環節而產生的質量事故中設計責任達到40%,其次是施工原因和材料原因。
(四)外觀質量
外觀質量的評定一般在工程竣工后進行,它是主要評定工作之一,具體是指綜合評價建筑工程的外觀、使用性能,同時也核查各個分項工程和局部工程核驗評定的正確性。
(五)對環境影響的綜合評價
現階段我們面臨著環境污染嚴重、人口數量較多和糧食短缺等多種問題,而這些問題的實質是環境問題,人們逐漸關注土地沙漠化、臭氧層破壞等問題,環境問題也已慢慢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這直接影響著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在建筑工程質量的綜合評定中對環境影響的分析,能夠加強人們的環境保護意識。
三、建筑工程質量等級模糊綜合評判方法
綜合評判是指對具有多個影響因素的事物或者現象所進行的綜合的評價。若在綜合評價的過程中涉及模糊因素,即被稱為模糊綜合評判。在社會生產、生活和科研工作中,人們會出自本能的評價各種事物好壞程度。例如:評價物品的優劣程度、人品好壞等。
(一)構建數學模型
模糊綜合評判是將權重模糊向量和單因素評判矩陣按照模糊矩陣合成運算來進行,工程人員為滿足工程多樣性的要求,提出了多種模糊綜合評判模型,各種模糊綜合評判模型均是以權重向量和單因素評判矩陣之間不同的合成形式表現,一般記為M(*,+),其中M 代表示模型種類,括號中的符號代表運算合成形式;*代表廣義模型與運算,+代表廣義模糊或運算,結合工程具體特點,采用模型M(,+)。
(二)確定影響因素層次
參照建筑工程質量等級綜合評定的影響因素并結合建筑工程的具體特點,逐層分析,確定建筑工程質量等級模糊綜合評判法的影響因素層次。
(三)確定判斷矩陣
通過專家小組評分,確定判斷矩陣。建立一個由N人組成的評判組,確定出由評判組確定的因素對于此事物相對于其余各個因素的重要程度,這個重要程度一般在0-1范圍內。
(四)確定權重
利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級模糊綜合評判的權重。層次分析法是一種具有一定實用性的多個準則決策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四步。
1.建立敘述系統功能或者表現系統規律的內部獨立的遞階層次結構;
2.相互比較遞階層次結構要素,并構造出全部的判斷矩陣;
3.解析判斷矩陣,求解出該矩陣的特征根和特征向量,并判斷各個矩陣是否具有一致性;
4.如果與一致性條件不符,則應該對判斷矩陣進行相應的調整,直至符合為止。
(五)一級模糊綜合評判、二級模糊綜合評判
其中一級模糊綜合評判是指通過對特定種類中的某個因素的評判,確定一級模糊綜合評判單因素評判矩陣,然后計算出該因素的模糊綜合評判集;二級模糊綜合評判的單因素評判,既是相對應的模糊綜合判斷。
(六)評定建筑工程質量等級
設定邏輯數為Q,當矩陣Ri3大于 時,Q為零,反之Q為1。Q的意義是指,在影響建筑工程質量等級綜合評定的這五個評價因素中,如果其中任何一個指標屬于不合格等級范疇且不合格等級的隸屬程度大于 ,也可以理解為如果專家小組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認為該指標不合格,則該指標最終的評定結果就是不合格。為計算方便,在工程質量評分環節實行5分制,分成優良、合格、不合格這三個等級,分數分別設定為5分,3分,1分,進而得到向量,最后將邏輯數、模糊綜合評判集和向量這三項內容相乘,得到最終工程評價得分,將該得分和該項工程的及格分數比較,從而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結語
運用模糊綜合評判方法對建筑工程質量等級的定量分析,具體是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針對影響整個建筑工程質量的分支工程設立相應的權重,綜合考慮在不同權重下的所有分支工程的影響,突顯出對單位工程質量影響最大的部分,通過這種方法得到的最終評定結果能夠準確、真實、客觀地反映建筑工程的質量等級。
參考文獻:
[1]楊玲,姜帆,逄麗凡.建筑工程質量多層次模糊綜合評價方法的原理與應用[J]. 水利與建筑工程學報.2009(01)
一、我國高等教育管理的現狀
有關教育人員認為,加強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學管理的重要途徑是通過對成人教育質量的標準的確立,來加強教學過程中的管理控制,從而構建統一的、高效的成人高等教育信息監控系統。但是,就我國當前的高等教育質量來看,教育質量的監控體系尚不健全,不能有效促進其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當然就不能保證成人高等教育向社會輸送較高質量的應用型人才,同時高校的社會認可度,就不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
在對高等教育的學分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在年限上的僵化、選擇性和自主性不強、不能夠充分符合成人發展特點等方面的不足。當前,我國的高等教育還面臨著教學成本過高、教學評估質量不高、學員管理、教學組織的管理難度大等相應問題。
二、利用網絡對我國高等教育的管理進行促進
與傳統的教育相比較,我國的成人教育具有以下特點:學生的分布較為分散,不宜進行集中管理,學生的學習時間不統一,學生的知識背景差異較大等問題性特點;易形成學習和工作相結合的學習方式,具有不同的學習和工作經歷等優點性質的特點。由于我國高等教育具有這些特點,使得在我國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建立什么樣的學習環境以及采取什么樣的管理機制,都成為了成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問題。要實現對上述高等教育中相關特點中的優點的發揚和擴展,對其缺點進行摒棄,需要借助新型科學技術來輔助當代高等教育的教學工作。
互聯網作為現代科技發展的優秀成果,其應用也可以在當代的教育工作中得到相應的發揮,這是一種新型的教學手段,為現代化的教學提供了新的方法。
利用互聯網進行教務的管理。成人教育的學生群體大多是由社會工作人員構成的,工作背景差異大,住宿地點分散,管理工作復雜困難,學校的相關教學信息和管理信息往往難以順利傳達到這些學生中,使學校很難顧及到每個學生。而采用互聯網進行管理,就解決了學生的溝通問題和學習問題,將學生按照年級、專業、班級編成多個集體,利用網絡的優勢建立起相應的群體網站,并對這些學生進行合理的分組管理,在入學前、學習中等過程中通過網絡與學生進行溝通交流,對學生的各個方面進行及時的了解,學校將相應的課程課件放到網絡上,學生注冊后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學習,解決了成人學生無法長時間集中授課的弊端,對“現實”教學起著良好的補充作用,保證了學校相關工作的高效完成。對于學校的一些重要通知,學校還可以通過網絡為學生及時發送,保持學校與學生的隨時溝通,無論學生在那里都能及時了解學校的重要通知和其他重要情況,對各種學校活動、教學安排以及國家對高等教育的相關政策規定新要求等內容都得到第一時間的獲取,而且還可以和同學之間保持隨時的聯系,討論學習、共同組織活動等,增進同學之間情誼等。
另外,通過對互聯網的利用,還可以加強學生的集體意識。通過上述的在網站上注冊班級,讓更多同學能夠有一個班級集體意識,而不是對學習意識淺薄,對同學們的印象如同一盤散沙。剛剛開學,同學們互相不了解,同時由于成人高等教育的分散性特點,許多同學都很難見到面,不能和同學以及老師認識,更不用說熟知和有集體團結意識。而通過互聯網的幫助,同學們可以在網上互動、交流,并及時了解有關的學習內容和學習計劃,及時與同學相互交流學習內容和學校的有關通知,并可以就難以解決的問題進行探討和咨詢老師,及時向老師反饋自己近期所取得的學習成果和學習狀況。網上班級雖然不像現實班級一樣可以隨時見到人,但是仍然可以幫助人們進行隨時的溝通交流,也可以使學生達到學習的目的,并增進其同學的情感和集體意識。
【關鍵詞】市政工程;質量;技術資料
建設部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應按有關規定及時搜集、整理、歸檔,管理工作要標準化、規范化。但目前很多市政工程沒有貫徹執建設部有關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的規定,技術資料管理工作離要求相差甚遠,存在很多問題,概括起來,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技術資料不完整,其深度和廣度達不到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1、工序質量評定表的填寫不規范
單位工程是由工序、部位組成的,故在施工過程中應對工序質量和部位質量進行控制、檢驗和評定。如橋梁的基礎部位,應對其包含的土質、鋼筋、混凝土等工序質量進行檢驗評定,確定其質量等級,然后再按標準規定,評定橋梁基礎部位的質量等級。因此,一個單位工程的工序質量評定表和部位質量評定表是一個實體在形成過程中,其若干個體質量的見證。
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及市政排水管區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中均列有工序質量評定表的格式,表中的檢查項目及質量情況、實測項目及允許偏差、檢查方法及質量等級的評定均留有空格,供市政施工企業使用。可是,市政施工企業在工序質量檢查評定表中,未將檢查項目的相應標準條文和實測項目及允許偏差如實填寫在工序質量評定表的空格內,未按規定的檢查方法進行工序質量檢驗及評定。工序質量評定表的填寫五花八門,不規范。
2、混淆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資料和質量核定資料
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及市政排水管渠工程的質量檢驗及評定按工序、部位、單位工程三級進行。單位工程的質量等級,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應合格,則該單位工程應評為合格;優良:在評定合格的基礎上,全部部位(工序)檢驗項目合格率的平均值達到85%,則該單位工程應評為優良。這是施工企業自評單位工程質量等級標準。有的建設單位、質量監督機構核查市政施工企業自評的工序、部位、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后,就核定其質量等級。市政工程竣工驗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組成驗收組,應按規范要求的外觀檢查評分表、實測實量評分表和質量保證資料,按規定的評定方法,對單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定。可是,在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過程中,或混淆上述質量評定資料和核定資料,或僅使用評定資料。
3、不重視市政排水管渠工程技術資料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無三級評定,有的沒有施工技術資料。有的有施工技術資料,但不完整。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污水管道、雨污水合流管道、倒虹吸管必須作閉水試驗;污水渠道、雨污水合流渠道應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是檢驗排水管渠使用功能的關鍵方法。但是市政施工企業沒有做閉水試驗,無閉水試驗記錄。城建檔案沒有市政排水管渠施工技術資料檔案,這就給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留下很多隱患。
4、無混凝土強度和砂漿強度評定資料
市政工程施工過程中,市政施工單位一般能按規定隨機抽取混凝土試塊和砂漿試塊作抗壓強度,有檢測單位出具的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和砂漿抗壓強度報告。規范規定,混凝土強度和砂漿強度均應按其不同的強度等級劃分驗收批,對其強度進行評定,如達不到評定標準,則應對結構構件進行處理。很多市政施工企業則沒有按規范的要求對混凝土強度和砂漿強度進行評定,無評定資料。
5、施工測量資料不齊全
市政工程施工中,施工測量是保證順利施工和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不論是市政道路工程、市政橋梁工程、市政排水管渠工程,市政測量均應有施工初測、復核、竣工測量記錄。施工測量應包括中心線位置、標高、縱橫樁位、橫斷面圖式、附屬結構和地下管線的實際位置和標高等,但納入技術資料檔案的施工測量記錄不規范、不全面、達不到標準、規范要求。
2 技術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
技術資料不真實,弄虛作假主要表現在工序質量等級評定。工序質量檢驗應在施工班組自檢的基礎上,由項目部的施工員組織、質檢員參加工序交接檢驗,按工序質量評定表包含的檢查項目和允許偏差項目,根據檢查質量情況和實測數據如實填寫在相應的項目欄中,再按標準規定的方法,評定工序質量等級。這是市政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進行工程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環節,工序質量評定表就是工序質量的體現。可是,大多數市政施工單位未把握這一關鍵環節,工序質量評定表未按工程質量實況及時填好,而是由項目資料員坐在辦公室閉門造車,工序表中的質量情況及實測數據都是虛假的。
有的重視市政橋梁工程技術資料檔案,不重視市政道路工程技術資料檔案,更不重視市政排水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市政工程技術資料檔案多數不齊全、不準確。技術資料的整理、歸類、排列順序,不規范,也不能及時歸檔,有的先竣工驗收而后整理竣工檔案,違背由建檔案館及質監站對技術資料審核合格后再竣工驗收的規定。
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歸納起來有兩個方面。
(1)市政施工企業的原因
1、市政施工人員對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他們認為市政橋梁工程技術資料不齊全、不準確,會影響市政橋梁工程質量。至于市政道路和市政排水管渠技術資料不齊全、不準確,對工程質量影響不大。
2、一些個人或非專業以市政工程企業名義承攬市政工程,這些人不懂市政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及市政工程竣工驗收的技術法規,造成技術資料檔案不準確、不齊全、不規范。
(2)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原因
1、一些中小城市沒有專業的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則重視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市政工程的監督僅是附帶的職責。而且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人員配置不合理,無市政工程專業監督人員,因此。對市政工程的質量監督檢查,技術資料檔案的核查,達不到應有的廣度和深度。
2、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則很少組織市政工程的質量檢查,也很少舉辦市政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和技術資料搜集、整理、歸檔學習班。因此,市政工程的技術資料的檔案標準化、規范程度遠不及建筑工程的技術資料檔案。
整改措施:
(1)市政施工企業應學習有關市政工程的技術法規
1、學習和施行施工及驗收規范及規程。如《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
2、學習和實施質量驗評標準。如《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市政橋梁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標準,這些標準是施工單位自檢自評工程質量的依據。
3、市政施工單位應加強對施工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及時搞好技術資料的搜集、整理、歸檔工作。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的方面
1、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改變重視建筑工程而不重視市政工程的傾向,定期組織市政工程質量檢查,發檢查通報,獎優罰劣。
2、充分發揮城建檔案部門的作用,市政工程驗收時,須有城建檔案部門對工程的檔案資料進行驗收,建設單位才可與市政施工企業組織工程驗收。
參考文獻
[1]《市政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規定》
[2]《市政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
[3]《市政道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
第六條 國家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
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九條 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齊全。
第十條 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 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并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一)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三)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四)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五)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第十四條 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十五條 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第三章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十八條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第十九條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并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第二十條 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須真實、準確。
第二十一條 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條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二十三條 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
第二十四條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建設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第四章 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管理負責人。
建設工程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的一項或者多項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其承包的建設工程或者采購的設備的質量負責。
第二十七條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其分包工程的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作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第三十一條 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章 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禁止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工程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禁止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第三十五條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
第三十六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第三十八條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理。
第六章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四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稽察特派員,對國家出資的重大建設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國務院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國家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可以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從事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實施質量監督。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第五十條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支持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礙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五十二條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對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事故類別和等級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特別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程序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
第八章 罰則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并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的;
(二)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而未實行工程監理的;
(六)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
(八)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的。
第五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第五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勘察、設計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未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予以取締,依照前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吊銷資質證書,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以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零點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
(二)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
(三)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
(四)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未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或者未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取樣檢測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二)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第六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涉及建筑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裝修過程中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前款所列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條 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期限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供水、供電、供氣、公安消防等部門或者單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責令改正。
第七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注冊建筑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七十四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本條例規定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和吊銷資質證書的行政處罰,由頒發資質證書的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依照本條例規定被吊銷資質證書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七十六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七條 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后,被發現在該單位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仍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八條 本條例所稱肢解發包,是指建設單位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設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承包單位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一)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的;
(二)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中未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的;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
(四)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再分包的。
本條例所稱轉包,是指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的行為。
第七十九條 本條例規定的罰款和沒收的違法所得,必須全部上繳國庫。
第八十條 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設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第八十一條 軍事建設工程的管理,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十二條 本條例自之日起施行。
附: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質量原則原則1: 以顧客為關注焦點
原則2: 領導作用
原則3: 全員參與
原則4: 過程方法
原則5: 管理的系統方法
原則6: 持續改進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施工階段;生產要素
0 前言
水利工程質量控制是質量管理的組成部分,雖然水利工程和一般工業產品具有相同的質量內涵,但由于水利工程具有多樣性和單件性的建設特點,在建立目的、服務范圍、控制目標、作用時效和評價方式上,水利工程與企業的質量控制存在著不同。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的形成過程,貫穿于整個建設項目的決策階段和實施階段,其中施工階段是水利工程項目實體和工程使用價值最終形成的重要階段,因此,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是整個質量形成過程控制的核心,也是質量形成全過程的重點。
1、影響施工階段工程質量的生產要素
1)勞動主體的控制。在質量形成過程中,每個勞動者都會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著工程質量,所以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加強勞動意識和專業技能培訓,從思想意識、文化修養、技術水平、管理能力、身體條件上整體提高勞動者的綜合素質。
2)勞動對象的控制。勞動對象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其控制重點是加強材料使用前的檢驗和試驗,檢查材料設備性能是否與設計文件一致。對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設備,應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所給定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性能進行采購,并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設備。
3)施工設備的控制。主要從設備選型、主要性能參數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對于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設備,應履行安裝方案的審理手續,啟動前還應經相關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施工工藝的控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是制定和采用先進、合理、可靠的施工技術方案,全面正確分析工程特征,明確質量目標和驗收標準,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合理布置施工總平面圖,對于關鍵部位、薄弱環節還應編制技術和質量管理方案,作為質量控制點進行重點控制。
5)施工環境的控制。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因此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嚴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現場,應營造文明施工和文明生產的環境,搞好地方干群關系,尊重當地民族習慣和有關政策。
2、水利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1)施工階段的事前預控。事前預控主要是對開工前施工單位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進行嚴密的審核,對工程質量總目標進行分解,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開工前對每道工序班組進行技術、工藝和操作規程進行交底,對工程質量控制對象進行周密分析,提前找出薄弱環節,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處理對策。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和運到工地的機械等應采取核準制度,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不得進入工地現場,不得投入工程實體。
2)施工階段的過程控制。事中控制的基本途徑是對施工中的作業工序進行控制。工序控制實行“二級報驗制”。第一級是對已完工序或單元工程,采取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施工單位質檢機構終檢的質檢制度。第二級是在第一級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報驗申請單”,報監理工程師進行檢驗,并由監理工程師核簽評定意見和評定等級,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同時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實行“三不放過”原則,運用因果分析圖和排列圖等質量統計工具,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查明原因,及時提出有效措施和處理意見,并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3)施工階段的事后控制。事后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按照有關規范的統一標準,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試運行的工程進行時時觀測,收集運行中的基礎數據,并對已完工程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施工質量檢驗
施工質量檢驗數據作為質量評定的重要依據,是工程質量評定結論客觀、準確與否的關鍵,對檢測數量、檢測方法的選擇和對檢驗不合格產品的處理原則,也應作為質量控制的重點。
1)質量檢驗的要求。工程質量檢驗的項目、數量、方法應符合SDJ249-88,SL38-92《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試行)的規定,遇到評定標準中未涉及的檢驗項目,其質量評定標準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按照水利部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并報質量監督機構批準后執行。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機構中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見證取樣,并送檢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見證取樣資料應由施工單位進行制備,參與見證取樣的有關人員應在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2) 質量檢驗的職責設定。施工單位應按照SDJ249-88,SL38-92 等評定標準要求,并結合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和合同約定,確定的檢驗項目及檢測數量進行自檢,檢驗結果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辦建管[2002]182 號)的要求進行填寫。
監理單位應采取跟蹤檢測、平行檢測的方法對施工單位的檢驗結果進行復核,平行的檢測數量應按照混凝土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3%,土方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5%;跟蹤監測的檢測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7%,土方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10%的檢測點數進行取樣。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項目法人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單位,按照質量監督機構確定的檢測數量對工程項目進行竣工抽樣檢測,做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3)產品檢驗不合格的處理方式。原材料、中間產品一次抽樣檢驗不合格時,應及時對同批次另取兩倍數量進行取樣檢驗,如仍不合格,應立即撤離工程現場,不得使用。單元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按合同要求進行處理或返工重修,直至再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工程完工的質量抽檢不合格,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或驗收。
4、施工質量評定
工程質量評定是對施工質量形成過程的綜合評價,是工程質量管理的工作核心,水利工程項目應根據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的規定,進行質量評定工作。
1)施工質量評定的組織方式。
單元工程質量應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報監理機構進行復核,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最終對質量等級進行認可;分部工程質量同樣是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由監理機構復核,項目法人認定,并將工程驗收質量結論報質量監督機構核備,對于大型樞紐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質量結論應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單位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由監理機構審核,建設單位認定,其工程驗收質量結論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工程項目質量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后,由監理機構統計工程質量等級,經建設單位認定后,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
2)施工質量評定。
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將質量分為兩個等級。合格等級與舊規范(SL176-1996)基本相同,優良等級不同點主要表現在,所評定工程包含的子項目優良率由原來的50%提高到70%,對于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優良率由原來的100%變為90%以上,單位工程質量事故由原來的重大調整到較大質量事故,并增加了對試運行期觀測資料分析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這里要強調在水利工程中,單元工程是由多個工序完成的最小綜合體,也是日常質量評定的基礎,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中,應加強對單元工程的質量控制,客觀考核質量等級,科學分析質量缺陷,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將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針對當前建筑市場存在的各種問題,加強招標投標工作的管理,是確保工程質量的有效方式。
一、招標投標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要環節
建筑市場需要整治和規范,工程質量需要穩步提高。如何通過加強對招標投標的管理來提高工程質量,進一步遏制和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
1.認真貫徹落實(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增強全民、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招投標觀念。提高招標投標工作對保證工程質量重要性的認識,充分認識到招投標管理工作水平的高低對工程質量優劣有著直接的關系。大力推行招標投標制,保證所有應當招標發包的工程100%招標發包,保證所有應當公開招標發包的工程100%公開招標。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加大對《工程建設若干違法違紀行為處罰辦法》的貫徹力度,把招標投標工作納人法制軌道上來;使工程招投標工作更科學、更規范,從而促進工程質量的穩步提高。
2.建立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是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循的原則。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要做好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發包方應當根據公開、公正的招標原則,為承包方創造一個平等競爭的機會。另一方面投標方在投標過程中都處于平等的地位,不允許任何一方享有在投標中的任何特權。規范有序的競爭機制,是促使建筑施工企業優勝劣汰、優化資源配置的有力杠桿。通過平等競爭,使建筑企業自覺地加強管理、提高技術水平,提高人員素質,提高效率,降低工程成本,保證工程質量。同時,加強對工程招標的跟蹤管理,防止分包、轉包工程,使招標約定得到全面履行,全面落實競爭機制的作用。
3.加強建筑市場交易中心的建設。建筑市場交易中心作為招標投標的管理部門和交易場所,是通過多年實踐探索出來的一種比較有效的管理形式。加強交易中心的建設,使之運作良好,進一步增強工程承包發包交易行為的透明度,保證招投標交易行為過程的公開、公正和平等競爭。據統計資料,目前全國已建立地級市以上建筑市場交易中心280多個,工程的招標率有了明顯提高。
二、嚴格招標文件的制定和審核,對影響質量的因素進行預控
招標文件是整個工程招標的指揮棒,其內容本是施工合同內容的一種要約,涉及工程造價、工期、質量、供應材料范圍等,與工程質量有著直接的關系。
1. 招標文件的制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 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來進行,使各項條款合法合理,保證招標投標的公平、公正、合法。
2. 嚴格對招標文件審核,是加強對影響質量的因素進行預控的有效手段。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 資金到位情況,明確撥款方式和比例。建設資金是保證工程進度、工程質量的關鍵。應按照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嚴格禁止在工程建設中帶資承包的通知》的規定,在項目招標申請時要嚴格查驗計劃部門的立項和決策批文及金融機構出具的資金到位情況證明,對年度建設資金到位達不到工程總投資so%的項目一律不準批準招標。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工程款的撥付方式和比例,讓企業有足夠的資金來保證建設工期進度和提高施工質量。
(2) 堅持優質優價,按照企業實際取費等級結算,預防壓級壓價。在招標中建設單位一味地要求優良工程,投標企業為達到招標單位的要求也均投報優良,而現在的工程總體優良品率僅能達到so%。許多建設單位在發包時實行優質不優價、壓級壓價,要求企業降低取費等級結算。因此,凡是要求優良的工程要在招標文件內容中明確必須實行優質優價,按照獎罰對等的原則,增加工程造價一定比例的優良獎。為避免建設單位輕諾寡信,可在招標時將優良獎同時計人標底和投標報價中去, 并寫人合同價款中。投標企業在投標時可以統一到一個取費等級計取標價,但中標后在簽發中標通知書和簽定合同價款時要依據《施工企業取費許可證》核準的等級來按實調整,否則,企業的取費等級就會成為烏有,壓級壓價,其實質就相當于降低了工程質量。
(3) 嚴格限制甲方供材的范圍。應在招標文件的審核時將甲方供應材料的品種、型號、數量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沒有注明或不在合同中進一步明確的不得強行供應或指定生產廠、生產商。對所供應材料影響工程質量或創優指標,由材料供應方承擔所造成的損失。
(4) 合法分包,禁止轉包。為防止違法分包和層層轉包,招標文件中要求施工企業必須在投標書中對擬分包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分包的方式,擬分包單位的名稱、資質等情況進行注明,或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報請建設單位同意。沒有注明和明確或擬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不符合規定的,則視為違法分包,建設單位有權解除合同并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5) 堅持合理施工工期。不按照科學的客觀規律辦事,盲目地壓縮提前施工工期,搞“三邊工程”、 “ 獻禮工程”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一大因素。優良的工程是通過合理的施工時間干出來的,制定工期網絡一定要遵循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可盲目求快。
(6) 要明確投標企業投根治理質量通病的措施。建筑工程的質量通病一直是群眾投訴的熱點和治理的難點。投標企業在制定投標書時要結合本企業的施工經驗和工程實際情況,單獨編制治理質量通病的措施單行本,沒有治理措施或不健全可行則在開標評標時從其質量基本分中酌情扣分。作為促進企業提高工程質量的措施要一并寫人施工合同中去。
致:XX有限公司:
若我單位在新建車間1.5厚環氧地坪等項目招標中,有幸成交,在該項目實施過程中,我方對工程質量做如下承諾: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工程施工質量負責,按照甲方圖紙劃分的區域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減料,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一流的施工,創一流的質量,確保本次施工質量達到優良工程標準
3、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要求和合同約定,對進入現場的原材料、用具、機械設備等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質量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及記錄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工作未經教育培訓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嚴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義務,(質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以上是我單位對該工程的質量承諾,若工程驗收我方達不到承諾的優良標準,我方愿接受工程造價的 5%作為懲罰。嚴重時,甘愿受法律法規處罰,并自動撤出現場。
承諾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質量承諾書范文
為確保_________工程施工質量我公司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范圍內的質量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2、建立質量責任制,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要求項目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記錄,將責任劃分到人對各分部分項工程負責。其項目負責人承擔連帶責任。
3、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4、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和記錄。
6、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資料,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見證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質量檢測。
7、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充的人員,不上崗作業。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題的控制。勞動對象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等,其控制重點是加強材料使用時的檢驗利試驗,檢查材料設備性能是否與設計文件一致。對于工程中所用的主要設備。應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所給定的規格、型號和技術性能進行采購,并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和設備。
1 3施工設備的控制。主要從設備選型、主要性能參數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而加以控制,對于從事危險作業的施工設備,應履行安裝方案的審理手續,啟動前還應經相關單位聯合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 4施工工藝的控制。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是制定和采用先進、合理、可靠的施工技術方案,全面正確分析特征,明確質量目標和驗收標準,制定合理可行的施上技術方案和施上組織設計,合理布置施工總平面圖,對關鍵部位、薄弱環節還應編制技術和質量管琿方案,作為質量控制點進行重點控制。
1 5施工環境的控制。環境因素對工程質量的影響。具有復雜多變的特點。因此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對影響質量的環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嚴加控制。尤其是施工現場,應營造文明施工和文明生產的環境,搞好地方干群關系,尊重當地民族習慣和有關政策。
2.水利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2 1旋工階段的事前 預控。事前預控主要對開工前施工單位提交的技術方案、技術措施、質量保證體系以及管理制度等進釘嚴密的審核,對工程質量總目標進行分解。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開工前對每道工序班組進行技術、工藝和操作規程進行交底,對工程質量控制對象進行周密分析,提前找出薄弱環節,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處理對策。對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等應采取核準制度,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不得進入工地現場,不得投入工程實體。
2 2施工階段的過程控制。事中控制的基本途徑是對施工的作業工序進行控制。工序控制實行“二級報驗制”。第一級是對已完工序或單元工程,采取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施丁單位質槍機構終檢的質檢制度。第二級是在第一級檢查合格的基礎上,填報“報驗申請單”,報臨理上程師進行檢驗,并由臨理工程師核簽評定意見和評定等級,確保不合格產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同時對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實行“三不放過”原則。運用因果分析圖和排列圖等質量統計工具,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查明原因,及時提出有效措施和處理意見。并向自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2 3施工階段的事后控制。事后控制是對已完成的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按照有關規范的統一標準。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試運行的工程進行時時觀測,收集運行中的基礎數據,并對已完工程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施工質量檢驗
施工質量檢驗數據作為質量評定的重要依據,是工程質量計定結論客觀、準確與否的關鍵,對檢測數量、檢測方法的選擇和對檢驗不合格產品的處理原則,也應作為質量控制的重點。
3 1質量檢驗構要求。工程質量檢驗的項目、數量、方法應符合SDJ249-88,
SL38-92《水利水電基木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試行)的規定,遇到評定標準中未涉及的檢驗項目,其質量評定標準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按照水利部有笑規定進行編制,并報質量臨督機構批準后執行。對涉及工程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應由建設單位或監理機構中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見證取樣,并送檢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進行檢驗,見證取樣資料應由施工單位進行制備,參與見證取樣的有關人員在工相關文件上簽字蓋章。
3 2質量檢驗的職責設定。施工單位應按照SDJ249-88,SL38 -92等評定標準要求,并結合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和合同約定,確定的檢驗項目及檢測數量進行自檢,檢驗結果應按照《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辦建管[20021182號)的要求進行填寫。
監理單位應采取跟蹤檢測、平行檢測的力法對施工單位的檢驗結果進行復核,平行的檢測數量應按照混凝土試樣小應少于施工中值檢測數最的3%,土方試樣不慮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5%;跟蹤 監測的檢涮數量,混凝土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7%,土方試樣不應少于施工單位檢測數量的10%的檢測點數進行取樣。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前,項目法人還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檢測單位,按照質量監督機構確定的檢測數量對工程項目進行竣工抽樣檢測,做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3 3產品檢驗不合格的處理方
式。原材料、中間產品一次抽樣檢驗不合格時,應及時對同批次另取兩倍數量進行取樣檢驗,如仍不合格,應立即撤離工程現場,不得使用。
單元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按合同要求進行處理或返工重修,直至再次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工。
工程完工的質量抽檢不合格,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工程施或驗收
4.施工質量評定
工程質量評定是對施工質量形成過程的綜合評價,是工程質量管理的工作核心,水利工璀項目應根據SL176-2007《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的規定,進行質量評定工作。
4 工施工質量評定的組織方式。
單元工程質量應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r,報監理機構進行復核,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最終對質量等級進行認可;分部工程質量同樣是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由監理機構復核,項目法人認定,并將工程驗收質量結淪撮質量監督機構核各,對于大型樞紐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質量結論應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單位工程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評的基礎上,由監理機構審核,建設單位認定,其工程驗收質量結論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工程項目質量在單位工程質量評定合格后,由監理機構統計工程質量等級,經建沒單位認定后,報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核定。
4 2施工質量評定。
SL176--2007《水利水電上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計定規程》將質量分為兩個等級。合格等級與舊規范(SL176- 1996)基本相同,優良等級不同點主要表現在,所評定工程包含的了項目優良率南原來的50%提高到70%,對于重要隱蔽單元工程和關鍵部位單元工程的優良率由原來的100%變為90%以上,單位工程質量事故由原來的重大調整到較大質量事故,并增加了對試運行期觀測資料分析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這里要強調在水利工程中,單元工程是由多個工序完成的最小綜合體,也是日常質量評定的基礎,因此,在日常的管理中,應加強對單元工程的質量控制,客觀考核質量等級,科學分析質量缺陷,利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將質量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