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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合同管理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6-08 15:54:4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企業的合同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企業的合同管理

第1篇

企業之間的經濟聯系需要合同審核和合同管理等工作來實現,所以,合同管理工作成為企業發展中一項非常重要的任務。企業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需要先經過合同審核程序,通過審核程序來發現問題,以此來確保企業的經濟利益。

二、對企業中合同審核與合同管理的概念的分析

1.合同審核的概念:合同審核是指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對合同形式的相關內容進行檢查的過程。其目的是確保合同格式以及內容的正確性,檢查合同內容存在的漏洞,從而有效避免因某些內容而侵犯到一方的利益。審核的內容通常包括:合同格式是否規范,合同中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合同的終止方法等。在審核的過程中,要考慮后果,這是因為合同一經簽訂就生效,一旦出現問題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合同管理的概念:合同管理是針對當事方的合同進行的更改、使用、保存、終止等合同行為的總稱。其管理過程是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管理工作對合同作用的發揮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作用,同時它還具有動態的特征。

三、企業中合同審核和合同管理的應用研究

1.企業中合同審核的應用分析

(1)合同審核內容的分析

通常情況下,企業的相關人員在簽訂合同之前,應先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了解,仔細檢查合同的具體內容是否合法,這是合同當事人擁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權利。檢查合同的格式是否規范,形式是否合法,還需要檢查最基本書面形式之外的電子形式是否合法。只有保證合同內容合法,才能夠使合同發揮出它本該具有的作用,才可以體現出合同簽訂的意義與價值。合同審核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企業的經濟活動不受到外界干擾,利益不會受到損害,使企業勞動力得到保障。可是在合同中如果有損害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合同內容有掩蓋犯罪嫌疑等情況,這樣的合同一定不能簽訂,即使簽訂了,這份合同也是不合法的,不能產生法律效力。選擇合同相對方的時候,要盡量避免由自然人單獨簽訂合同的情況,確保合同相對方合規。為了實現合同的合法、合規性,相關合同管理人員在簽訂合同的環節,有必要查看合同制作的具體流程,也就是檢查該合同有沒有經過審查部門審批,有無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檢查當事人的名稱與實際蓋章的名稱是否一致。同時還需要檢查合同違約的責任條款是否合理,合同審批的程序是否達到了相關要求,合同內容的文字部分的敘述是否得當,付款條款是否具有合理性等內容。

(2)在合同審核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①起草人員要加強對合同審核人員提出的補充意見的重視,確保合同審核工作的有效性。②制定合同審核制度,并要求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做嚴格審查。③合同審核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的法律知識,對于合同審核人員要定期進行專業培訓,以此提高企業工作人員的技能水平。④合同審核人員要仔細審查合同形式、合同具體內容、審批程序、違約責任條款、爭議解決方式條款等內容,確保合同合法、合規。⑤明確相關工作人員的職責:審核人員負責對企業管理、合法合規專業方面的內容做出審核,財務人員負責對合同賬面常見問題和票據方面的內容作出審核,合同主辦部門對合同相對方的履約能力及資質等方面進行把關。

2.企業中合同管理的應用分析

合同管理在企業中的應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能否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還要取決于企業內部有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與合同的制定、審批、登記、保管等工作息息相關。因此企業應該在簽訂合同前,及時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并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進行,使合同簽訂過程更具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從而有效減少合同漏洞問題,也能更好地保障企業的經濟利益。

(2)確定內部法律顧問部門:由于企業簽訂的合同具有民事責任,并且合同一旦簽訂是不允許任何一方單方做出更改的,從一定程度上說,它脫離了企業內部的界限,所以對于合同的具體內容需要管理人員及時組建企業內部法律顧問部門,并制定相應的法律顧問管理制度,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從而使合同更具法律效力。

(3)提升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與專業水平:合同管理工作之所以能夠得到有序進行,這與管理人員日常工作中知識經驗的積累是分不開的。針對目前在企業中存在合同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較低的情況,企業應該采用聘請專業合同管理員并經常組織人員進行培訓等方式有效提高合同管理員的綜合素質與專業水平,促進企業的更好發展。

第2篇

關鍵詞:合同;合同管理;問題的探討與研究;可行性方案

合同就是以一種文件的形式規定建設單位即業主與施工企業以工程施工為目的,注明并就此明確彼此權利和義務的文字協議,它不僅是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委托和施工企業承接工程任務的法律依據,也是參與項目工程的各大參與者之間的經濟調節杠桿,有了它才能保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良好進行。因此,認真落實對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的工作,成為了施工單位完善自身的項目管理內容,增強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并提升自我利潤空間升值的主要砝碼。

一、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探討與研究

雖然合同管理在整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占有如此舉足輕重的地位,然而,過多的施工單位普遍地將其視為影響企業發展的次要因素,只是一味地以常規的被動的心態去對待合同管理工作,致使合同管理這一重要環節存在著諸多的紕漏。問題主要包括合同簽訂前的準備籌劃階段、合同簽訂階段、合同履約階段。

(一)合同簽訂前的準備籌劃階段常見的問題

承包人沒有對動態的市場情況作詳細的調查,沒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供選擇的招標工程中,缺乏對對象過程的特點、性質、規模、建設單位的資信情況、競爭狀況、市場現狀的可行性分析,經常一味地遵循著傳統的觀念“利益居上”,見標就投,見利不拒。

估測風險失誤。任何一項工程都不是零風險的,由于這種風險的必然性這就需要以一種全面而認真的視角切入建設單位的實際情況中,全面了解發包人進行實際招標工程的難度及其他可變因素,力求將合同實際操作過程中可能帶來的風險降到最低。

審查工作不到位。多數企業對招標文件未能有效地審查,分析,以至于由此環節引起的法律糾紛不但使企業毫無利益可尋,甚至由于法律糾紛等相關因素破壞掉企業的整體形象,造成利益的虧損。

(二)招標后的合同簽訂階段常見的問題

合同簽訂缺乏縝密的分析。由于一個企業可能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無法接到滿意的工程或者是為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而盲目地拉搶客戶,就會草率地簽訂合同,這樣導致的結果一方面可能導致工程實際施工超過了自己的預期能力,或是由于怕錯失承包資格而不得不接受相對苛刻的合同條款,這兩個方面都是我們不愿意看到而有時候又不得不面對的。

合同主體地位無法明確。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重要條件之一。特別是分包的主體,一定要認真地區分分包人是否已經具有分包人所應具備的良好資質。合同的相關文字內容表達缺乏嚴密性。合同是雙方訂立協議的法律依據,合同文字內容出現的歧義或者是誤解都會為將來的事故解決埋下隱患。因此,我們必須保證合同內容條款的準確清晰,準確無誤地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愿,依法簽立合同,依法履行合同,保證合同發生效力的一切施工行為均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合同完整性程度不夠。這主要是指合同條款在某些合同內容有缺陷、不全面、不完整。有些合同規定的附件沒有附上,合同中相關的合同單價內容概念模糊,違約責任遺漏或者是不完善,質保時間遺漏等。盡管合同的絕對公平可能難以實現,但一份理想的合同,與其是絕對地理想化方案設置規劃不如是一份將一切可變因素納入考慮范圍之內及對應的戰略企劃書。總之,只要能有效地解決可能出現的風險問題或者是法律糾紛,就是一份相對理想的合同。

合同的合法性。我國《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所以這樣的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情況十多方面的,可能是合同簽訂的程序不符合相關的規定,也可能是某些條款在實施的過程中與法律相抵觸,這種現象嚴重時會導致整個合同的無效。其中對整個企業帶來的損失結果是不言而喻的。

(三)合同履行階段出現的問題

沒有滿足變更條件的合同。有時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由于收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者是合同主體的更換。這就需要合同的某些相關內容作相應的調整、修改,這樣才能保障合同更好的履行。這就要求合同的一方及時地發現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及時地向另一方提出可行性的修改意見或是相關條款的變更要求,約定合適的時間簽訂補充協議,實現雙邊利益的最大化。

信息傳遞環節尚不完善。在合同實際的操作過程中信息傳遞需要得到有力的保障。由于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常常會涉及相關的書函或是會議等插入性可變因素,這既要求企業加強自身的動態管理手段,也是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徑之一。為此,我們必須保證信息的正確傳遞,沒有失誤,沒有延遲,切實加強這一環節的有效控制。

簽證確認方面存在諸多不足。實際合同履約過程中簽證是一種常見的行為。然而目前的現實情況是現場管理工作人員對此并沒有高度的重視,一旦產生法律糾紛常常由于取證出現困難而導致敗訴。

追究的事項超過了上訴時間。一個合同想要做到盡善盡美是絕對不可能的,據估計。11%的合同會引起糾紛,如建筑施工過程出現的拖欠工程款的問題。這就需要合同的簽訂者密切關注合同中容易引起糾紛的細節,關注相應的政策法規,具備過硬的法律支撐團隊及后衛力量。很多企業經常本來占據著權利人的優勢地位,可是由于超過了訴訟時期而訴之無門。

權利沒有完全行使。盡管《合同法》中賦予的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并不算陌生,可這一保障自己利益的條款經常被眾多的當事人拋之于腦后,被賦予的權利并沒有完全的行使。如發包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資金,承包人本是有權利要求停工的。但多數情況下,承包人卻習慣于主觀一方地墊資施工,欠款的漏洞越來越大,問題也就變得愈發難以解決。

溝通環節沒有做好。合同的雙方只是由合同聯系起來的簡單的利益關系,顯得過于僵硬。這種僵硬的聯系使得合同的雙方平時缺乏良好的溝通,對合同一旦簽訂后便不再與對方認真地分析探討。這種做法使得本可以及時發現的風險得不到及時地規避,使企業蒙受不應有的利益損失。

二、合同管理的可行性建議

重視人才的培養,提高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提高他們的管理意識。由于合同的簽訂都具有人性化的特點,所以在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一定要重視合同指導性的重要地位。

重視對合同相關條款的文本分析。這就要求以一個縝密的角度去審視合同的每一個細節,努力改進,力求將潛在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在這一方面,可以在整個管理機構推行正確規范的合同文本模式,增強合同的規范性。

相應的合同管理體系。正確地區分專職職能機構與兼職機構的不同,做到權責分明,有獎有罰,責任落實到個人,義務也需落實到各個層次,增強整個機構的連貫性與協調性。使得各個部分,各個層次,既各司其職又能發揮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加強對合同操作過程的監督、調控,并作出可行性的動態調整完善規劃。堅持“重合同,守信用”的行事原則。

這一原則最早是由工商部門提出來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合同的履行率,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經濟秩序。這一原則的立足點是通過外部措施的加強來推進內部項目的管理工作。

這一原則的重要內容之一便是排除一切不可預見因素,力求將合同的履約率達到100%,通力合作,多方面配合,這既是我們對自身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一個重大的挑戰!

第3篇

對于傳統的企業的房地產財務管理目標主要是將利潤最大化,這就需要考慮投入產出、風險因素和時間因素的相互比較,然后根據市場上股票的股價來進行財務分析和管理。由于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波動性比較大,很難有一個公正、統一衡量的標準,使得財務管理工作中一些隱患。相比于傳統的財務管理,房地產財務管理的目的主要是將房地產效益和合同責任都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內容,合理的對企業財務進行管理,選用最優的財務措施,對風險與報酬和資金的時間價值兩者之間的關系充分考慮,在確保企業的經濟增長的同時,加強投入資本和合同管理,將社會責任風險報酬、經濟風險報酬和環境風險報酬的企業價值發揮到最大化,有效的保證合同的執行,促進房地產企業可持續化發展戰略實施。

二、企業合同管理中房地產財務所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管理意識淡薄

在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對房地產財務狀況不夠重視,沒有有效的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在合同的執行中管理意識還比較淡薄,房地產財務工作受到阻礙,相關的財務報表不夠詳細,信息不夠準確,企業自身的管理上存在著片面追求利潤增長的理念,一些企業領導有著先施工,再簽合同的思想,對于企業合同管理意識不強,財務管理人員缺少相關的監督,從而制約了房地產財務管理有效的實施。

(二)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

在房地產財務管理工作中,對于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房地產財務管理是其中重要的環節。目前,在我國房地產企業對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該有的重視,對財務管理上沒有一個合理的設計方法,導致在制定的過程中只是簡單的制作,沒有參照其它的數據,使得房地產報告缺失相應的科學依據和事后評估報告。相關的合同簽訂和經濟效益統計工作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對整個房地產財務管理運行造成一定的阻礙。

(三)合同管理不夠規范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合同管理工作在我國許多企業中都開展起來。當時在合同管理方面還不夠科學和系統,隨意性問題比較嚴重,對一些相關事務的安排沒有統一的規劃。對于合同沒有統一的格式,合同中的一些條款不夠全面,相關條款制定不夠嚴謹。一些房地產企業在經濟活動中,沒有按照相關的標準來制定合同,并且對一些注意事項、處理措施和責任分配都沒有納入合同中。轉讓合同、銷售合同、采購合同,沒有進行分類,對簽訂的合同沒有合理、科學的編號,沒有全面的合同檔案體系,合同濫用現象比較明顯。對合同的保管不夠重視,使得財務部門不能及時的對合同所產生的交易信息進行記錄,會計處理出現滯后現象,從而使得納稅不夠及時。還有一些房地產企業信息化水平比較低,財務人員對合同的變更、登記等相關的操作全部依賴與手工,信息技術應用不強,造成財務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中錯誤問題不斷提升。在資金方面出現數據偏差或者合同管理不足情況,對財務管理的工作造成一定的阻礙。

(四)監督評估機制還不夠健全

在企業合同管理工作中,不僅要對計劃的制定和執行落實,還要注重房地產財務活動的評估和監督。當前一些房地產企業在財務管理中沒有相應的財務報表評估環節,對于財務的處理只是停留收支的環節上,沒有對非貨幣信息過多的關注,這就使得企業合同管理的開展上不能有效的體現出合同的嚴謹性和規范性,使得房地產財務報告的準確性和關聯性不能得到有效的體現。在房地產財務管理的執行和落實過程中,由于涉及的環節比較多,這就使得監督體制不能很好的開展,房地產財務管理受到一定的制約。

(五)管理人員水平還有待提高

在企業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簽訂和合同格式相對比較繁瑣、結構比較復雜。由于缺少相關的專業人員,使得不能夠在房地產財務中對企業合同管理有效運用。在房地產合同管理和制訂過程中,工作人員專業知識比較缺乏,專業水平相對較低,這就使得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不能發現問題的所在,制約了房地產財務工作進行。一些企業管理人員對房地產財務進行日常的審核時,由于專業水平的問題,很難發現其中的隱患,部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責任意識不高,這些都使得在房地產財務工作難以開展和落實。

三、加強企業合同管理中房地產財務的應用對策

(一)提升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房地產企業中,根據目前財務人員綜合性人才缺乏的情況,應該要加強對各種層次、各種類型的綜合性人才隊伍培養,以此來滿足財務人員在合同管理中的需要[1]。推動財務工作模式的完善,更應該對現有的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強化培訓,提升自我的職業道德素養,并且能夠讓他們能夠充分認識到合同管理在財務活動中的重要性[2]。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該樹立工作責任意識,提升工作的積極性。通過互聯網技術和相關的信息技術,對相關的人員進行指導,更好的培養實踐性人才,保障房地產財務工作在合同管理中有效進行,同時滿足合同管理中對財務人才的需求,確保房地產經濟活動有效進行。

(二)建立有效的合同控制體系

當前一些企業所采用的財務管理制度,對于財務管理體系主體上還不太明確,沒有特定的控制主體,造成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沒有有效的落實到實處,企業合同管理不夠規范。對企業合同控制體系的完善和建立,對企業合同涉及到的數據應該要注意及時的進行記錄。對于企業發展的投資項目應該做好審核工作,成立董事會,構建完善的合同控制體系,并且建立多元會的監事會結構。確定控制體系主體,采用分級負責的方式,明確各個企業部門之間的職責,將責任落實到個人。加強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共同配合,保障房地產財務能夠有效的落實和實行。成立職工持股會,使員工的人力資本能夠權益化,進而從內部進行監督和治理,減少財務工作的不規范性出現。提升員工的積極性,加強房地產財務管理。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是企業經營、發展的基本要求,根據當前企業合同管理執行不規范的狀況,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是很有必要的。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開始應該做好合同中的編制工作,對合同的格式和內容進行要科學、合理的制定,合同管理中注重改革的重點,對于合同形式確定之后,不要隨意的對其進行更改,尤其針對相關責任人對合同隨意更改的問題,制定企業管理者共同審定批準制度,保障企業合同管理工作按規定程序批準并且能夠嚴格執行。根據合同簽訂的形式,做好合同糾紛的應急預案和應對措施,減少合同問題所帶來的經濟損失。對于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的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的支出項目,做好監督和管理工作。然后對合同管理制度執行要加強檢查工作,企業的管理部門對合同制度執行加強檢查力度,對每個月、季度進行簽訂的合同數據狀況進行審查,并且及時掌握和了解相關的合同制度執行情況和合同財務資金數據,同時房地產財務部門對相關的專項經費進行專項審計,從而避免漏記、多記的現象出現,確保企業合同管理有效進行,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更好的發展。

(四)健全完善考核評估制度

在房地產企業的運作過程中,評估和核算是企業用來調整財務活動的方式,能夠有效的保障財務管理工作的標準化。在房地產企業的財務管理中,應該定期及時的對合同財務收支狀況和具體的資金流動狀況進行評估和總結,以便于能夠在最早的時間內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改正和調整。加強對合同項目考核和評估,進而提升財務管理的價值。注重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的改進和創新,結合房地產企業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的制定有效的考核評估制度,這樣才能保證財務管理在運行過程中對合同涉及到的收支情況真實性,確保企業經濟活動正常運行。

(五)轉變合同管理觀念

目前,房地產企業主要是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標,對企業合同觀念還比較落后。隨著經濟不斷的發展,對于財務管理越來越重視。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對好的房地產樓盤更加的青睞,為保障房地產企業財務運行水平提升,轉變合同管理觀念是很有必要的。通過多元化、科學化的合同管理觀念加入到財務管理中去,不僅能夠解決房地產企業運營中所出現的問題,還能夠改變當前環境下房地產企業外在性的情況,而且還可以協調好財務關系,組織好資金運動,有利于搶占市場份額,推動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與財務管理效益統一和諧,使房地產企業價值達到最大。

四、結語

第4篇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成本控制;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09-0154-02

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依法進行相關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過程行為的總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合作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以簽訂合同的形式來實現的。房產項目開發是一個復雜而龐大的系統工程,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面臨著許多合同管理風險,涉及到眾多的法律法規,如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招標投標法、建筑法等。為了更好地控制企業經營風險和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的目標,房地產企業就必須對項目開發過程中所涉及的合同進行有效管理。

1 合同管理在房地產企業中的作用

1.1 是確保企業經營目標實現的基礎

合同是一種契約,是當事人之間依法確定、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房地產項目任務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據,在實施過程中是合同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合同中規定了雙方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義務,對合同雙方起著重要的制約、督促和保障的作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十分龐雜且各具特點,因此合同管理便成為了保障房地產企業正常運行的基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活動都必須按照合同辦事,這樣才能保證項目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1.2 是規范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

市場經濟是高度競爭的經濟體制,為保障各個經濟主體能夠公平有序競爭,就要依靠法律法規來規范。房地產項目的合同簽訂涉及到多個領域,而且還涉及到企業內部與合作單位之間的多個部門和人員。從房地產企業各部門相關專業人員到各級分管領導,再到合作單位的相關部門人員,所涉及的領域及人員相當多。在這個過程中因各方溝通不暢、相互推諉以及等不良現象時有發生,而合同能夠約束各方,維護公平競爭的秩序。因此簽訂具有法律約束作用的合同,才能夠更加規范房地產企業的管理,維持好企業的良好社會形象。

1.3 是防范經營風險的有效途徑

合同管理是房地產企業防范經營性風險的重要手段,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成敗至關重要。房地產開發經營通常具有投資額大、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國家政策干預等特點,項目自立項、實施至竣工備案驗收為止,處處面臨著各種風險因素。比如在項目招投標階段,因雙方供求信息不對稱,對供應商的選擇要考慮各方面風險因素,開發企業往往無法做出最合理的選擇。而加強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判斷、規避這些風險,能更好地確保對開發項目的進度、質量、安全、成本風險進行有效控制。

2 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常見問題分析

2.1 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很多房地產企業沒有制定合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沒有嚴格的管理流程,造成合同在執行過程,風險事件時有發生,致使企業發生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開發項目合同涉及內容較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工程、造價及法律專業知識。目前很多開發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合同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制定不夠完善,防范合同風險管理意識不強,把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致使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經常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損失。

2.2 合同管理的重視度不夠

企業往往對合同談判和簽訂過程都比較重視,但合同簽訂后,在執行和管控方面則經常容易出現疏忽。有一些合同管理人員,僅僅是將合同文件交給項目相關的負責人員,而沒有對合同主要條款內容進行相關的交底,這樣就導致了合同在簽訂與執行過程中的嚴重脫節,致使相關執行人員對合同條款的規定內容了解不夠全面,工作責任劃分不明確,在項目的實施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對整個項目進行有效全面的成本控制管理。

2.3 合同內容表達不嚴謹

合同是保障各方主體利益的根本。目前房地產企業的合同簽訂量較大,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反映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但實際在合同簽訂時往往內容不夠嚴謹,在執行過程中增加了不少合同隱患和風險。其一,有的合同條款不完善,合同中常常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條款內容表述不明確,對違約責任規定得過于簡單,意思表達不清晰。在執行中一旦出現違約,容易引起雙方合同糾紛。其二,有的合同內容表述不準確,由于沒有采用規范的格式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表達不夠完整,對合同理解容易發生岐義和誤解,扭曲了雙方的真實意愿,使企業自身承擔了不必要的風險。

2.4 合同執行過程監管力度不夠

在合同的執行中,必要的監管制度,能夠有助于合同的順利執行,充分降低合同風險。但是在實際中,很多企業對合同的監管力度不夠,沒有對合同執行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督管控,合同管理不科學、不規范,或者管理者監管不夠嚴謹,致使合同管理制度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合同管理不僅僅只是一個部門或者一個崗位的責任,而是需要多個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的,這樣才能保證合同能夠得到全面有效執行,保證開發項目能夠按照開發經營目標正常運行。

3 加強項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對策

3.1 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是保障合同管理過程及房地產企業正常運行的行為規范。合同工作流程是否健全是保證建設項目是否成功的關鍵所在。合同從簽訂到履行完畢,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涉及到房地產企業的許多專業管理部門,若哪一環節發生失誤,都有可能造成經濟損失。因此房地產企業必須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保障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全面高效。其一,制定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責崗位權限制度,明確合同主管的責任;其二,制定一整套合同洽談、編制、審核、審批、監督制度;其三,制定相關配套管理工作流程,如: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歸口管理制度、合同跟蹤制度、合同臺帳及歸檔制度、合同考核制度等。同時,還要將這些合同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與整個工程項目的全過程成本管理有機結合起來。

3.2 加強實施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實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是貫徹執行《合同法》加強合同監督管理,提高合同履約率,維護行業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措施。一方面有助于當事人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使工程合同的簽訂符合法律規范的要求,避免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條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機關加強監督檢查,提高合同的履約率,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各類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對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作了全面、準確的規定和約定,可操作性強,有利于防止當事人主觀上的疏漏,有利于合同的正常履行,也能有效地防止合同糾紛的發生。因此,在訂立合同時,首先考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質量。對于自行草擬的合同文本,也應參照合同示范文本,避免和有效控制合同風險。

3.3 設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房地產企業應根據本身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在公司內部設立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承擔制訂本企業的相關合同管理制度,檢查監督本企業各類工程合同的訂立、審查、履行跟蹤等監督管理工作任務。這些機構在合同訂立、履行以及協調過程中都發揮著重要作用,負責宣傳貫徹有關合同法律、法規,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審查合同,防止他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參與解決合同糾紛;總結推廣合同管理經驗等。因此,設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合同管理的紐帶作用,從而使工程項目在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終止等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為公司領導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4 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其一,認真選好合同管理人員。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需要熟悉工程項目的實施全過程,具備合同管理知識,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能夠熟練運用合同管理技能管理各項活動。其二,抓好合同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隨著房地產行業的不斷發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不斷完善,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教育培訓,認真學習合同管理法律知識,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以便保證開發企業合法地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其三,積極吸收和采納國外成熟的合同管理經驗。比如可以學習借鑒FIDIC合同條款,不斷嚴密和完善合同內容,減少合同履約過程中的爭議,提高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其四,對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工程合同管理是專業性強、責任大、極為復雜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較強的責任心,才能在更好地在合同管理中發揮作用。

4 結語

合同管理工作,是房地產項目全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防范和控制經營風險的重要手段,對房地產企業全過程成本控制的意義十分重大。在現如今房地產市場經濟激烈競爭的環境下,企業只有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經營風險,最大限度地提高開發項目投資效益。

參考文獻

[1] 楊洪.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M].北京:中國計劃

出版社,2013.

第5篇

關鍵詞:建筑企業;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管理手段

0 引言

目前,大多數企業的經濟往來,都是由合同方式進行的,建筑企業也不例外。施工合同可以控制其工程成本,以此來提高建筑企業工程的經濟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當前建筑企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目前,隨著我國的建設規模日漸擴大,其在資金、技術及管理上形成了很大的壓力,如果我國的建筑企業要想蒸蒸日上,就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不過,目前我國的建筑企業施工合同管理還存在著諸多不足,例如施工合同管理不夠完善,合同管理存在著一定的風險等問題,這樣很容易造成工程成本的提高,使得建筑企業的經濟效益受到不可避免的影響。所以,建筑企業必須提高企業綜合素質及專業技術能力,對施工合同嚴格管理,從而使建筑企業的工程效益有所提高。

1.當前,建筑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施工合同文本簽訂不標準,內容表述不嚴密周到

建筑企業施工合同文本簽訂不標準,其所表達的內容也不準確。首先,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的合同當事人,往往比較容易忽視施工合同的重要性,簽訂相關合同文件條目時不夠健全、所表達的內容也含糊不清,從而造成了在執行工程項目經濟管理、工程造價控制過程中的測量、工程前期的預付款和工程完工結算時都缺少依據,這樣一來,施工方和合同當事人之間就產生了爭議。其次,工程承包商為了能接到工程項目,在與業主簽訂協議過程中都過于遷就業主,業主提供的一系列要求都完全的對其滿足,使承包商處于被動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承包商對合同的內容不夠嚴格。所以,造成了工程完工結算時很容易出現經濟糾紛的情況。

1.2施工合同內容違背了招標文件、投標單位的條件與要求

所謂招標文件,指的就是招標單位評標的重要依據;而投標書指的是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書的條件與要求,向招標單位提交的報價和標單的文書。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招標文件與投標書具有重要作用,有的建筑企業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往往實行承包責任制的形式,根本沒有考慮到在承包過程中出現的風險問題。建筑企業對施工合同發展規律的政策性文件的變化及使用材料價格的改變,完全的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條款辦事,從而造成了施工合同內容違背了招標文件和投標單位的條件及要求,使其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出現了不平等。

1.3正在執行的合同數較低,難以得到賠償要求

在執行建筑工程合同中,通常會出現違反合同的現象發生,具體發生在建設單位不按合同里的規定在工程開工前期支付工程預付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也沒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建筑單位并沒有及時的對工程按規定付款,總是拖拖拉拉,建設單位也沒有真正的按照合同里的規定來辦事,致使合同的信用度以及合同內容的周密度對建筑市場的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合同索賠是施工合同管理內容中最為常見的,它可以為規范合同的約束力起到保障性作用。索賠主要指的是合同雙方存在違約行為,應由違約的一方承擔的責任與風險對造成的損失進行索賠。對于工程的承包商來說,索賠是保護自己并獲得正當利益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競爭激烈、合同內容不明確等問題,一定程度上給索賠工作帶來了難度,嚴重的造成了承包商利益受損。

1.4對合同管理認識不強,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員

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都對工程成本以及技術比較重視,無視施工合同。大部分的建筑企業在工程合同管理上沒有設立相關機構,從而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實際操作中缺乏有效性。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因此,建筑企業在選擇合同管理人員上應要求其是懂經濟與法律以及管理的綜合素質人才。當前時期,施工合同管理人員都不是專業人才,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都很差,導致合同管理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2.施工合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1不適應運行體制的轉變

隨著我國由計劃經濟型社會轉向市場經濟型社會,對大多數企業單位的經營管理都帶來了影響,不例外,對建筑業的管理也帶來了影響。建筑工程相關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管理手段還是停留在計劃經濟社會時期,那時的建筑施工任務都是由上級命令,根本不需要合同之類的文件,所以合同管理單位也就不存在。可是,現在是市場經濟型社會,建筑市場競爭很激烈,承辦業務需通過招投標來擇優選擇中標的施工單位,再由中標的施工方和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逐漸的產生了合同與合同管理。

2.2施工合同管理法規落后

長期以來,我國沒有設立合同法,導致了合同在法律方面是非常落后的,由于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家也在積極的制定了有關合同的法律規定,以此提高建筑工作人員對合同法律法規的認識。

3.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

具有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對企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筑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單位應加強培訓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與義務能力,使其在合同管理中精通各種工程技術以及法律法規、熟悉合同的執行工序等工作,保證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有效的運行。

另外,相關單位還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構,設立專業的部門體系以及專業的工作人員來進行合同管理,這樣可以使合同管理具有專業化及規范化。

3.2創新完善施工合同的管理方法

目前我國的建筑業范圍越來越大,以往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已不能滿足于當前,因此,應在原有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上不斷的創新,為建筑企業打造一個全新的合同管理模式。

3.3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機構

當前時期,隨著我國體制的逐漸開放,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內容也越來越復雜,此時國家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機構就顯得尤為的重要。因為信息化的施工管理機構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員能夠全面的了解其知識,從而讓工程建設進度順利的進行,同時也提高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實際工作中的效率。

4.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當前,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施工方要想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就必須重視施工合同對工程成本的控制作用;由于目前我國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國家應加強建設具有專業化及規范化的合同管理機構,不斷的突破創新,以此提高建筑企業的效益。

參考文獻

[1]方遠明.當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與對策思考[J].鐵道工程學報,2003,(2):132.

[2]程森,錢秀紅.淺談當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及對策[J].建設與管理,2003,(1):27.

[3]孔祥軍,吳國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及其對策[J].管理論述,2004,(3):20.

[4]董成海,張建生.淺析施工合同管理的問題及對策[J].建筑管理現代化,2001,(1):26~27.

第6篇

關鍵詞: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勞動關系;營造

在我國,很多城鎮企業與勞動者之間都只是口頭協議,并沒有書面的正規合同,導致在后續的工作過程中,發生勞動糾紛的情況時,不能合理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因此,企業和勞動者應該加強法律意識,簽訂合理的勞動關系,為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對此,筆者將從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入手,展開如下分析。

一、我國企業勞動合同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一)簽訂率低

在我國的很多城鎮中,普遍存在從業人員沒有與雇傭企業簽訂勞務合同的現象。眾多的雇傭企業除了國有、外商以及集體企業之外,很多個體工商戶或者是私營企業都是以口頭表述的形式規定工作內容、時間以及工資的。因此,這些企業中的從業人員并不享受社保等待遇,并且在很多國有、外資以及集體企業當中,也存在很多的臨時工,這些臨時工也是沒有社保待遇的。經統計,目前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中,僅有1.5%屬于個體工商戶或者是私營企業。

(二)企業不合理的設定試用期時間以及報酬

企業對于試用期的不合理設定主要可以體現在試用期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時間過長、試用期期間報酬過低、試用期期間沒有社保待遇等,導致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1、試用期期間,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目前,我國市場上出現嚴重的勞動力過剩的現象,企業正是利用這一現象,不斷的對勞動者進行壓榨,剝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就導致在試用期期間產生很多勞動糾紛,而勞動者由于還沒有轉正,并且法律意識單薄,面對這些糾紛的時候選擇隱忍,所以經常會落入企業進行設計的試用期“陷阱”。2、試用期時間過長。在很多城鎮企業當中,試用期時間過長的現象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業利用從業人員法律意識薄弱以及勞動力過剩等情況,將勞動者的試用期時間設定過長,以降低自身的投入成本。根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企業在對勞動者進行試用的過程中,期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只有在勞動合同期限超過兩年的情況下,才可以設定為六個月。3、試用期期間報酬過低。勞動人員在試用期期間應享受的薪資待遇必須高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但是實際工作中,很多勞動人員的試用期工資達不到這一標準。4、試用期期間不享受社保待遇。《工傷保險條例》中對于企業員工試用期期間的社保問題有明確規定,企業在使用期間是由責任以及義務為勞動者繳納保險的,這是屬于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三)企業不依法履行勞務合同

在我國城鎮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隨意調動勞動者工作職責、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等情況時有發生。勞動者苦于實際情況的限制,對于這種情況選擇聽之任之的處理方式,導致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二、加強企業勞動合同管理營造和諧勞動關系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的宣傳

《勞動合同法》的制定就是為了確保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合法權益,避免勞資問題的發生,進而促進企業與勞動者之間形成良好的勞動關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中小企業以及勞動者,對于《勞動合同法》并不了解,所以導致很多不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事情發生。因此,相關的政府部門應該在企業和群眾之間大力宣傳《勞動合同法》,加強人們的法律意識,保障人們的合法權益。

(二)加強企業管理層對勞動關系的認知

作為企業的管理層,應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的認知,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所賦予的權利,同時,對于《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義務也應該嚴格履行,從自身出發,更新管理認知,完善管理條例。

(三)政府部門應該加大對勞動合同簽訂與履行的監督力度

相關的政府部門可以利用其監察的職能,對各個企業中勞動合同的簽訂以及履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合理以及勞動合同在續簽或者是解除途徑是否正規等問題進行嚴格的檢查,對于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的企業做出嚴肅處理,以確保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結束語: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對于企業和勞動者而言,是自身權益有所保障的體現,所以,企業和勞動者應該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在建立正常的雇傭關系時,及時簽訂有效的勞務合同,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共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參考文獻

[1]段景田,王厚本,劉煥貴,等.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J].農場經濟管理,2016(s1):22-24.

第7篇

一、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__x處始終十分重視企業法律風險的規避,聘請了專業的法律顧問進行管理,強調合同管理工作應當以預防為主,加強工作的預見性和超前性,探索如何運用現代企業管理的理論和方法實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意識,法律維權意識在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有了新的進展。但是仍然存在著諸多薄弱環節和問題:

1、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由于施工合同的雙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以至于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2、合同一方的承諾不能兌現,造成工程無法順利實施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某一方應提供的資源沒有及時提供,或者根本無法提供,造成工程項目無法開工或實施被動,特別是一些中小型項目,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工作開展比較困難,進展緩慢,造成工程項目被動拖期。在施工過程中人員資格和數量,設備的數量及型號,工程工期等與合同內容不相符,甚差異很大。特別是投標項目,實際施工過程中與標書內容不一致,標書中的承諾不能完全兌現,對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造成負面影響。另外一些應急度汛的水利工程,工期短,時效性強,如工程不能按期竣工,可能造成防汛搶險的被動,并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合同條文不夠完善,對合同雙方不能很好的進行約束

主要表現在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有的招投標過于簡單,邀約及承諾不能構成合同簽定的依據。建設雙方有的不使用合同范本,而是由雙方商定形成一個合同,有時由于經驗不足或缺乏對工程的細致分析,造成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合同涉及不到的問題,合同的預見性較差,雙方需要重新進行協商,給工程建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合同條款不夠嚴密,有歧義,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 有的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違法轉包或分包現象,給合同管理帶來麻煩

根據合同法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一)公司承辦人員,合同管理意識淡薄。“重技術,輕合同”“重關系,輕法律”沒有很好地執行合同管理制度,認為簽訂合同只是簡單的形式,遇到合同問題以法律知識欠缺為借口推托。

(二)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不完善。合同管理是高智力性、專業性、技術性、全局性強的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企業一切應以圍繞合同管理中心開展工作。公司的合同管理沒有能夠獨立出來,只是僅僅作為其他職能部門的附屬品來附帶管理,常此以往,合同管理將可能被淡忘和漠視,導致公司對部門的合同管理指導缺失。

(三)合同管理制度及配套規則不到位,沒有形成一套系統的管理。雖然公司制定了相關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制度形同虛設,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或部門之間職責不清、權限不明,相互推委、扯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沒有形成一套系統而健全的合同管理體系和有效機制。

(四)合同承辦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欠缺。公司的合同承辦人由于客觀原因不能固定,前期的培訓人員走之后,新到的合同承辦人員又沒有及時的進行法律知識培訓,造成簽訂的合同不嚴謹、不準確,條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

(五)合同管理僅停留在表層上,沒能深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部門之間未能及時的反饋合同的履行進展情況信息。合同管理只是簡單的把合同存放、歸檔、錄入臺賬,而沒有對合同的整個履行情況進行全面的了解。比如是否對方完全履行,履行是否出現違約情況,合同變更是否進行了簽訂。

(六)簽約前期工作不到位。承辦員在和相對方進行簽約前,沒能夠主動的進行資質審查。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明文件沒有要求對方提交。再加上合同管理員沒有進行相配套的整理歸檔,致使在發生糾紛時難以主張權利。

(七)合同的流轉程序流于形式。一些合同承辦人員以合同簽訂緊急為借口,先形成事實后履行后簽約或者簽訂完合同之后才找法律人員進行審查,以至于未能有效的規避法律風險,合同流轉合同單變成一種形式,未能發揮它應有的功能。

一、要重視合同文件的管理

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據。因此,承包商必須詳細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國際上 有fidic條款,我國的有關部委也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合同文件文本,我們水利電力行業制定 并頒發了《水利水電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在施工合同中要盡可能地使用標準合同條款的合同文件,其具有明顯的優點,一方面能 合理平衡合同有關各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面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間分配風險和責任。合同當事人遵守明確規定的義務,就會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履約不佳、成本增加、以及由 于施工合同各方彼此之間缺乏所需的信任而引發的爭端。

工程承包是一項充滿風險的活動。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自然、社會條件復雜多變,影 響因素眾多,承包商將面臨很多投標時難以或不可能完全確定的風險。風險一旦發生,就會導致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誤。因此承包商需要認真研究合同文件,進行有效的風險分析。除了 要了解合同文件中已明確規定所應承擔的風險外,還要了解那些隱含在合同文件之中的風險。分清有些風險是由于出現不可抗拒的社會困素或自然因素帶來的 ;有些是由于條款有缺陷引起的;有些是編寫合同者有意設置的。承包商進行風險分析的目的,一是能準確地理解合 同,區分風險責任,更好地圍繞合同目標進行工作;二是通過風險分析,對一些可預測的風險事件作好合理的防范措施,盡可能地避免、轉移或減少損失;三是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 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作修改或限定,防止單獨承擔風險。

二、要重視合同的變更管理

公路建設項目投資大,質量要求高,建設環境復雜,受意外風險的影響大 ,變更因素多,因此合同變更可能是最普遍的合同管理工作之一,每一項土建工程,或多或少地不免會出現一些工程變更問題。如設計變更,由于施工現場條件變化而使施工的工作項 目超出了合同指標的工程范圍,實際工程量同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所列工程的增減等。為了使合同能更好地、順利地執行,對合同的變更是完全必要的,但合同的變更,實質是上對 合同的修改,是合同雙方新的要約和承諾,對合同實施影響很大。如合同變更有時會引起現場施工的停滯、打亂施工安排、造成返工等損失。為了減少和避免日后發生爭議和扯皮,承 包商應及時收集好相關變更資料,以確定變更引起的工期和價格的調整,維護自身的權利或獲取應得的利益。

第8篇

關鍵詞:現代企業;合同管理;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實現經濟利益而達成的協議,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為實現一定的經濟其他當事人而簽訂合同,現代企業的經濟往來,是企業經營活動中不可避免的行為。企業合同管理的問題并不是說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就沒有問題,多數是由于急于簽訂合同而過于草率,前期階段所出現的問題,不能夠將涉及到的問題考慮全面。合同產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階段,在這一階段企業往往比較重視,一些企業往往就把合同拋之腦后了,甚至忘記了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權利義務的過程,合同管理制度體系設計對于企業合同管理的科學性,而僅僅把它看成是生產過程的一部分。一個設計科學、程序嚴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并且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風險。合同管理是防范企業法律風險的基礎性工作。合同管理過程貫穿于企業整個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不但能大幅提高企業合同履行的效率,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組成內容。

1 現代企業合同管理風險

合同法制觀念淡薄,風險意識差。企業簽訂合同時缺少對對方資信的調查了解,沒有審查對方的法人營業執照或自然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質材料。更有一些企業沒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致使合同原件丟失或僅保存一些復印件,由于司法實務中對證據認定規則以及民事責任歸屬確認都有較明確規定,另外對銷售人員的相關授權不明也是容易引發糾紛的原因之一。對這些未經授權人員所訂立的合同所致的結果,往往做出對企業不利的處理。有的企業沒有明確的銷售人員授權制度,有的單位超過應有的權利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合同主體不當。有的一般員工未經授權也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現實中一些企業的供應站、銷售科等職能科室或分支機構經常代表法人對外簽訂合同。同時作為法人職能科室是無權對外簽訂合同的,法人的分支機構需由法人的授權委托書才可以享有對外簽訂合同的資格,更有一些企業的銷售人員直接代表法人對外簽訂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責任很難明確。一些企業簽訂合同的條款過于簡單,或僅約定幾條意見,既無法人授權委托書,又無身份證明,對合同主體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條款不作約定。或合同條款約定的意思不明確、不具體等都容易產生法律風險。

2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風險原因分析

2.1 管理制度缺失

企業中合同管理者負有企業合同管理政策的研究。不但能夠處理具體事務,對企業生產經營運作模式把握不恰當,還必須具備對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宏觀掌握。這對合同管理者的綜合素質提出了較高要求,對關鍵環節識別不到位,企業的合同管理者往往達不到要求,但在合同管理實際情況中,不但對企業內部生產經營運行模式了如指掌。由于對合同運行環節掌握不充分,這一職責要求合同管理者對合同管理的每一環節完全掌握其運行規律,使合同管理者在制訂合同管理相關制度時存在顧此失彼,不符合公司管理實際和國家有關法規。

2.2 制度缺失或瑕疵

有些企業實際已經意識到管理制度體系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就在于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和瑕疵,并且在管理實踐中也尊重程序的權威性,但卻仍然不能避免合同管理出現問題。因此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實際上并沒有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沒有起到應有的約束和規范作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訂者沒有完全掌握企業合同運行的相關情況,導致這些條文僅僅掛在墻上,無法因地制宜地制訂出適合本企業實際的情況的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的制定者不愿花費精力和時間潛心研究企業合同原作的實際情況。合同法的設置許多規則,而企業在制訂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時,可以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由約定。大量地存在著照搬條文的現象,這種管理制度用大量的篇幅說明那些是禁止性的行為,但并沒有對違反這規定相應地采取何種懲罰措施予以說明。

2.3 合同管理程序運行不到位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仍然采取簡化合同管理程序,對員工的業績考核往往注重收益金額的大小。有些企業管理層處理事務的效率等結果性指標,很多企業都存在為了趕工期、提高效率,在已有制度明文規定的情況下,而對過程性指標重視相對弱化。甚至超越合同管理程序的做法,以達到預期目的。

3 對策

3.1 合同應由企業的專門機構來執行

既然企業通過合同所確立的民事關系,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是一種受法律保護的民事法律關系,訂立合同的行為就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由企業法律部門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風險,決定了合同不同于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更好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3.2 采取適合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模式

企業的經營規模和企業的組織機構不同,企業和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對合同的管理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一些大中型以上的企業,因為其各部門分工不同,其選擇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不盡相同。其合同管理的模式應采取企業法律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部門隨時檢查和監督。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有效避免合同風險的發生。企業法律部門作為企業合同的統一管理部門,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

3.3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要使合同管理,從完善制度入手,合同審批流程可以使合同的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審批工作有章可循,同時通過層層審核把關,將合同風險降到最低。企業通過建立一整套規范、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有效地實施和落實各項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程序規范具體、職責權限明確,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于有效的控制狀態。

結論

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首先應當遵循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管理是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該制度體系賴以存在的前提,企業合同管理制度體系只能是空中樓閣,充分運用現有的法律規則來管理合同,無法對企業的合同運行進行監控,構筑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體系,是合同規范管理的基礎和出發點。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的管理,合同履行后進行妥善的補救才能做好合同管理,避免產生損失,真正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在企業更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將為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產生巨大的推動力。

參考文獻

[1]唐雪蓮.企業經濟合同風險管理控制探討[J].企業技術開發.201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