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19 16: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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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校 設備 招標
招標采購,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快速推進,高校的發展十分迅速,規模逐年擴大,在校學生數逐年增多,高校近幾年儀器設備的投入也大大加強,高校設備購置的技術指標要求高、專業性強、種類雜、批次多、時效性高,這就對高校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許多高校由于操作不夠規范、管理體制不夠明確以及經驗不足等原因,在設備的招投標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如何使高校的招投標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如何在實際工作中規范操作,切實維護學校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是我們思考和探索的問題。
一、高校設備招標采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教學專業設備的強專業性導致傾向性或排斥性意向
由于高校快速發展,需要購置大量各種類的貴重儀器和專業設備,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在選擇設備的方式上存在傾向性采購意向。客觀上高校物資采購品種繁多、專業性強,同一種名稱的儀器設備規格、技術指標等存在著一些差異,根據科研及專業教學的實際要求,以合理的理由作掩護,很容易使選擇的結果變得無競爭性,即使招標也會出現虛假招標,甚至發生“暗箱操作”確定中標者。特別是設備使用部門的需求人既是設備經費使用人,又是學術或專業負責人,一旦存在傾向性采購意向,在公開招標時,會對標書內容的公開程度及評標結果產生影響,有可能造成投標人串標或圍標,并且打擊一些潛在投標人的積極性,給學校造成一些不良的影響。
2.低價競標
低價競標是把價格定在邊際成本以下的定價行為,是生產能力過剩和過度競爭引起的。有的供應商為了能得到項目、打開局面,不惜以低成本的價格競標,如果這樣的供應商中標,很有可能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如下問題:項目中途無法執行下去,不得不變更合同,追加預算;即使勉強完成,質量可能也有問題。
3.評標方法較為單一
一般采用的最低價評標法,從理論上講,是一種完善的評標方法,能最大限度地節約采購資金,使招標人達到最佳的投資效益。但是最低價評標法造成中標人的利潤小,有些項目甚至虧本,有些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才發現漏洞、缺項等錯誤,給中標人按要求簽約、履行合同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如有的延誤時間,有的甚至造成流標,這都會給學校工作帶來負面的影響。
二、高校設備招標采購的具體措施
1.建章立制,明確職責
我校制訂了《河北師范大學關于物資設備采購工作管理辦法》,根據采購計劃中物資設備的類別、性質、價格和需求情況,確定了幾種采購方式:公開招標采購、邀請招標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訂貨會采購、詢價采購。其中對招標采購的立項、開標、評標、定標、招標文件、評標方法、合同簽定等做了具體的規定,明確了各部門和人員在采購工作中的職責,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使招標采購的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成立了河北師范大學設備招標小組,負責在校園網上招標信息,全程監督每次招標活動是否符合程序和規定,同時對工作中出現不符合程序的做法及時予以制止,讓制度保證招投標工作置于“陽光”下,從根本上杜絕腐敗現象的發生。
2.認真審核立項,科學論證
設備使用部門要對待購設備作充分的調查和論證,作出詳細的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論證項目的科學性,充分考慮學校的實際情況,并做到資源的合理利用,考慮是否符合預算條件和經費要求,項目技術指標和參數是否帶有傾向性和排斥性意向,以保證項目的可行性和招投標的公平和可操作性。
3.量化評標體系
盡量將評標內容或評標因素進行量化,以定量比較取代定性比較,避免因人為的主觀因素造成評標尺度的偏差。在評標小組成員評標時要注意評標小組成員不能相互商量打分,要彼此獨立評標,杜絕人為造成的評標不公平現象發生,切實做到優價中標,使定標價格既符合市場行情,又符合學校的效益目標。
4.規范招標檔案管理
招標檔案管理工作,是招投標過程的見證。招標檔案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是一項繁雜、細致的工作,檔案記錄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的真實情況,反映著招標工作的管理水平。招標檔案應包括:設備使用部門的申請及領導的審批字,招標文件,補充材料,開標記錄,合同變更的有關材料,驗收報告單等材料。
5.提高招標管理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管理人員首先應認真學習研究政府采購的有關法規及財政部門有關物資招投標的實施細則,掌握政策法規,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其次要認真學習招投標的有關理論知識,懂得市場經濟理論、價格理論和管理理論;還要加強事業心和責任心,把做好設備招投標工作和合理設定標底作為崗位的重要職責對待,做到盡心盡力;特別要加強廉潔自律、嚴格按章辦事,力戒和腐敗現象的發生。
設備的招標采購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專業程度高的工作,需要學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全體教職員工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學校實行收支兩條線的財政管理制度后,除了部分項目實行政府采購之外,仍有部分項目需要實行校內招投標,而且政府招投標也需要學校代表參加。這就意味著招投標的范圍不斷擴大,對采購招投標的監管將越來越嚴格,對招投標管理的要求也不斷提高。設備招標采購對于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教學和科研的發展、保證采購質量、遏制采購活動中的不良之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們在實踐中還要不斷總結經驗,提高招標采購的管理水平,保證招投標工作順利進行,并發揮出實際效益。
參考文獻:
[1]張又衡:淺談高校物資采購中招標投標工作.經濟管理論壇,2005(14):119
【關鍵詞】高等院校;基建;內部控制;途徑
一、高校基本建設內部控制現狀
(一)基本建設規模過大,對投資項目缺乏可行性論證,教育投入與資金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財務風險較大
近年來,高校基建項目日漸增多,投資越來越大,貸款額度越來越大,財務風險越來越高,內部控制難度越來越大。報紙、雜志、互聯網等媒體對高校基建投入過大引起的巨額貸款等基建內部控制缺失報道層出不窮,如《中國新聞周刊》2007年12期何忠洲等發表的《吉林大學負債30億》等。基建超常規的巨大投入,僅僅依靠政府投入和收取學費所得資金根本是不可能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施貸款融資。目前,政府對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不合理,財政投入遠遠跟不上高等教育事業發展的步伐。近10年來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上升,從1995年的10.86%到2006年的20%左右,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的口號喊了14年還是實現不了,而一些高校對基建的規模和貸款風險認識不足,基建和貸款論證不充分,貸款結構不合理,基建規模和貸款額度遠遠超出高校的經濟承受能力。教育投入與資金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些高校甚至瀕臨破產邊緣。
(二)基建立項及招投標不規范
個別高校無立項報批手續,擅自動工修建,一些高校甚至采取先施工后招投標的“先斬后奏”方式,形成既成的立項事實;一些高校盲目攀比,復制或拷貝一些“豪華校園”模式,本來對原有建筑進行改造、擴建方式就可以滿足學校發展之需,但偏愛搞“花架子”工程,非重建不可,從而出現重復建設;一些高校為了規避政策風險,采取“化整為零”的變通方式,將項目細分為若干小項目,在工程招標過程中,甚至出現同一施工單位的相關人員分別代表幾家施工企業招標的現象。
(三)基建投資計劃性較弱,甚至無預算
一些高校建設項目缺乏可行性論證,盲目擴大項目規模;一些高校因委托資質較差的設計單位,致使項目實施和竣工后嚴重超出預算;一些高校將自行采購的重要設備、材料通過“詢價”而未依法通過招標采購,增大了工程采購成本;一些高校在辦理工程結算審核中,對采購的設備與材料再加價,把施工單位在造價中已計取的學校代墊付水電費在支付工程款時重復付費,從而增加了工程預算。
(四)缺乏基建內部控制制度
一些高校在基建項目建設過程中,沒有相應的招投標制度;在項目資金預算撥付前,沒有建立健全項目資金預算編制制度和項目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報告制度;在資金撥付中,對于財政預算、工程進度、專款專用、工程預決算審核和經常性監督與專項檢查監督等方面,缺乏嚴密的監控制度。
(五)工程預決算監督薄弱
政府財政職能部門對超出部門預算運作的高校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監控和糾正;政府審計職能部門對于高校基建內部控制缺失等等問題較少進行行政干預和督導;高校內審機構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內審監督名存實亡。
二、高校基本建設內部控制的對策
(一)實施國家宏觀調控和高校微觀管理相結合的政策,合理控制基建規模
國家對高等教育宏觀調控,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加大對高等教育投入的力度,使財政性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達到4%,以緩解高等教育因擴招所帶來的資金緊張難題;同時,改革大學治理體系,強化項目審批制度,防范高校舉債追求規模擴張所出現的風險,促進高校健康穩定發展。
高校微觀管理方面,必須正確處理企業化經營和非企業化管理的關系,樹立科學發展觀,加強內部管理,合理控制基建規模,強化風險意識,走持續、健康發展之路。
(二)對工程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論證
高校對基建項目必須進行可行性論證,要把高校的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學科建設規劃、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有機地結合起來,根據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和高校的經濟實力與實際償還能力,從高校總體角度確定基建的規模、貸款項目和貸款額度。
(三)規范工程招投標程序
建立健全嚴格的、規范的工程招投標程序。基建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要實行招投標制度,項目工程儀器設備、材料實行公開招(議)標和政府采購制度,使高校基建的每一個環節都成為陽光工程。
(四)樹立成本意識,強化基建預算管理
從工程開工到工程完工,都要樹立成本意識,嚴格控制成本開支,加強中長期規劃和中長期預算,構建合理的風險管理和預算體系,確保項目不超支和基建預算的剛性,實現以預算促降耗防風險的目的。
(五)建立健全基建內部控制制度
建立權責明確、管理科學、核算規范、激勵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提高對風險的預警能力。規范工程項目決策程序、責任制度和工程預付款審批制度,對項目招投標、承發包、工程預決算等關鍵環節嚴格控制;建立健全工程、財務、內審、管理相互制約、密切配合的運行機制和嚴格的績效考評與獎懲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管事,按章辦事,減少人為因素的影響,努力降低各種風險。
(六)加大基建內部控制的審計監督力度,突出自我評估與外部審核的監督機制
高校基建內部控制需要依賴政府的正確引導和適當的政策干預等外力構建高校貸款的政府監督管理體系,加強對高校預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和檢查;加大高校內審的監督力度,積極化解各種風險,對工程項目進行全程監控,使工程建設的每個環節都置于審計部門的監督之下;加強內部審計對基建內部控制的檢查和評價,充分發揮內審的職能作用。
三、某高校基本建設內部控制的經驗
某高校通過實施有效的基建內部控制,節約工程資金2000多萬元,節約率超過10%,得到了當地有關部門的肯定和推廣應用。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基建項目前期的施工設計管理和施工圖預審工作,控制項目投資額
組織專家會同財務、審計、基建、技術、投資、規劃等人員認真論證建設項目的可行性以及項目的規模、建筑標準、設備選擇、配套系統、資金籌措等等;對擬建項目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和經濟效果預測,全面規劃建設項目,客觀、科學、合理地作出論證和評價,合理選擇設計方案,以此達到嚴格控制工程投資額的目的。
(二)加大基建資金支付監管力度,提高資金使用率和投資效益
針對基建內控存在的突出問題,財務部門提出了《關于加強二期擴建工程基建投資管理的建議》,并出臺了相應的《基建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和《工程建設資金撥款申請表》。
1.關于加強二期擴建工程基建投資管理的建議
建立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工程監理部、工程指揮部、總工室、投資審計部和財務部。各部門的人員配備和主要職責如下:
(1)工程監理部:配備3人,主要負責監理工程項目的質量和進度。
(2)工程指揮部:配備5人,需具備施工員資質。主要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審核工程項目的質量與進度,做出工程開工和竣工計劃,審核工程量增減及施工方案的變更并報批,負責工程質量檢查、監督、管理工作及完工工程質量驗收。
(3)投資審計部:配備3人,部門負責人需具備工程師資格,其他人員包括審計人員。主要負責審核工程項目合同價有無增減及增減原因和工程項目的質量與進度;負責工程項目的計劃編制,編制工程項目預算并送審,審核工程項目進度,代表學校對工程量增減的簽證確認及施工方案變更的審批,初步審核工程項目結算,編制工程項目招標文件,負責工程項目招標過程的一切工作。
(4)總工室:配備3人,具備工程師資質,負責學校基本建設總體規劃、布置、設計并送審。主要審核工程合同價、工程質量與進度是否客觀真實,負責組織對重大設計方案變動及設計變更的審批工作,對招標文件、工作計劃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等。
(5)財務部:配備3人,主要負責工程款的審核及支付,并參與擬定和審核合同、協議、預算決算,負責資金運作的安全和工程建設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
2.基建資金支付管理辦法
(1)基建資金范圍,包括向銀行貸款、基建撥款和學校自籌資金。
(2)基建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和要求:一是項目前期報建工作必須遵循基本建設程序,并是已列入政府批準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取得開工手續的項目。二是依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三是編制的招標文件,工程投資50萬元以上的,必須經過市政府相應職能部門參加召開的專題會議確認;50萬元以下的,由學校招投標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確認。四是學校必須采取封閉編標,50萬元以上的列入政府批準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工程項目的編標;50萬元以下的附加工程項目編制標底則由學校招投標領導小組對其負責保密工作。五是項目評標過程中必須有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參加,50萬元以下的附加工程項目必須由學校招投標領導小組80%的人員參加。項目中標后,必須將中標通知書、標底預算及已簽訂施工合同復印報送市財政局和學校財務部門,作為支付工程款和項目結算審核的依據。
(3)基建資金支付實行基建資金分配調度小組審批制度。資金分配調度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和工程指揮部、投資審計部門、財務部門等部門負責人參加,也可邀請市財政局領導參加,各系部處室負責人可列席參加。資金分配調度會一般在每月15日由工程指揮部組織召開一次,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主持,討論下月的基建資金支付問題,并形成會議紀要,經校長審核簽字后報財務部門,據此支付工程款和其他費用。
(4)加強基建資金監管。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基建資金分配調度小組審批制度的規定對學校負責,向校長報告資金運作情況。財務部門必須把施工單位與工程指揮部相互審核一致的工程結算單據再次審核無誤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5)基建資金支付程序:一是施工單位當月完成的工程投資,經監理部門簽證后,在當月20日前報工程指揮部。二是工程指揮部按支付工程款的審批程序嚴格審核各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質量與進度,并匯總填制資金分配情況表,提出應向施工單位支付的工程款金額,并于24日前送財務部門。三是資金分配調度會對匯總填制的資金分配情況表進行討論,審定后按規定支付工程款。
(6)原則性與特事特辦規定。在市財政局或審計中介機構未確認工程結算造價之前,支付給施工單位的工程款項,原則上按實際完成投資額的80%以下支付工程進度款;同時,依照工程項目進度和雙方單位的實際情況,可遵循特事特辦的原則,即提前或延付工程款。
(7)工程量增(減)的審核。因設計變更需增減項目工程量的,工程指揮部必須及時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方案報學校招投標領導小組和市財政局備案。工程量增加在5萬元以下的(不含5萬元),由工程指揮部根據設計單位變更通知、監理確認、學校領導審核確認、中介機構編制預算確定;工程量增加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不含10萬元),由工程指揮部報學校黨委討論確定;工程量增加在10萬元以上的,原則上通過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
(8)工程項目結算審核和竣工項目財務決算審查。一是工程項目完工并通過質量驗收合格后,工程指揮部必須在3個月內把工程結算資料通過財務部門送市財政局進行結算審核,并由市財政局確認工程結算造價。二是工程項目竣工后,6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編制工作,報市財政局審批。三是對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報市財政局審批。
3.某高校工程建設資金撥款申請表見表1。
【參考文獻】
關鍵詞:招標;高校;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自2000年1月1日實施以來,對于促進公平競爭,保證采購質量,節約采購資金,預防和懲治腐敗,加強廉政建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招標投標工作量增加過快,管理基礎薄弱,招投標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招投標中存在一些問題,集中表現在:招投標漏洞多制度不健、投標報名的隨意性大,資質審查不夠嚴謹,承包企業“掛靠”現象嚴重、對招投標在控制成本、保證工期、質量的重要性重視程度不夠[1]。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監察部在認真總結《招標投標法》實施經驗基礎上,于2012年聯合頒布了《條例》,為解決當前招標投標突出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只有堅持依法監督,監督才能有權威性和法律效力。
高校招標采購工作除政府采購外,還有一些采購金額達不到《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數額,但金額比較高的項目,高校大多采用委托招標機構組織的招標,除以上兩種招標形式外,還有一部分金額小、規模小的項目,高校均采用自行組織招標(如:小額的維修、裝潢工程,物業、保安等小額服務類等)。這些小額的自行招標項目涉及金額小,沒有引起相關部門重視,使得操作不規范,缺少監督,容易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一、高校招標監督現狀
(一)招標監督工作缺乏制度的有力保障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監督檢查的對象是指《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當事人,即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主要包括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或采購機構、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以及供應商[2]。而高校等事業單位沒有可依據的法律法規。《招標投標法》和《實施條例》只是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作了原則上的規定,并沒有具體的可執行的監督實施細則,因此具體到各高校,只是在某些相關規定上點到即止,或者只是規定對招投標過程的某個環節的監督,并沒有對整個招投標過程進行一系列的環環相扣的監督, 影響對招投標的有效監督[3]。有的單位制定了本單位的關于招標監督方面的規章制度,但是此規定是事業單位內部規定,僅限于對招標人的監督,對投標人、招標機構、評標專家等沒有約束力。
(二)監督人員業務素質欠缺,監督工作流于形式。
高標招標工作涉及領域廣,專業性強,可能涉及法律法規、建筑工程、通信電子、家具采購、專業儀器、專業耗材等。在高校招標工作常由紀檢監察一個部門擔任,紀檢監察中普遍存在人員配備不足、對招標業務不熟悉的情況。常常出現監督人員不懂招投標文件,制定招標文件、評標等過程中雖然有現場監督,但監督人員只能依賴專家及招標人。出現在招標文件中有明顯的排他性內容、甚至在評標時招標單位派出的專家在監督人員的眼皮子底下“綁架”專家組的行為等。監督工作容易流于形式,名存實亡。
(三)目前招標監督不規范
按照招投標活動“招標信息編制招標文件投標企業資格審查抽取專家投標、開標、評標、決標簽訂工程合同”的基本程序,監督從“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三個方面展開。一是事前監督,即招標階段的監督。包括招標文件的審核備案和招標公告的。對招標條件、招標方式、招標程序及招標文件的確定等。二是事中監督,即開標過程的監督。包括主體的管理和行為的監督。主體的管理表現在評標專家的抽取。行為的監督主要是評標過程的監督及中標信息的。三是事后監督,即中標人確定后的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督。包括合同簽訂前的考察監督、合同書的備案以及驗收監督[3]。
但是很多高校監督人員并沒有參與所有程序的監督,當招標程序運行到某一階段時才邀請監督人員參與或只邀請監督人員參與某一階段的監督。最常見的是監督人員只參與開標及評標等事中監督。事前、事后很難介入監督。使得招標監督處于尷尬局面。
二、中國醫學科學院 北京協和醫學院(以下簡稱院校)在招標工作中嚴把“四關”即:一是信息公開關。項目立項批復后,相關部門必須將項目概況、招標條件等在一定范圍內公開。二是程序公開關。從項目登記備案開始,確定招標方式、起草招標文件,現場勘查答疑,明確各項招標規定和時限要求。三是結果公開關。由評標專家,對所有標書進行評審,評標結果由專家簽字留存,中標結果在當天進行公示。四是監督關。由紀檢監察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全程監督,確保招標投標工作的公平、公正[4]。院校還特別注重以下幾點細節工作。
(一)健全招標權力運行制度規定。院校結合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優化招標權力運行流程,編制“招標權力運行流程圖”。使各部門責權明確、程序規范,明確并公開招標權力運行的基本程序,承辦部門或崗位、相對人權限等,使招標工作運行步驟更加清晰流暢、程序更加簡約明確、監督更加方便有效,形成結構合理、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招標權力運行流程。“招標權力運行流程圖”,經院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報衛生部批準后,以文件形式印發,成為院校必須遵守的一項重要規章制度[5]。
(二)成立專門的組織機構。采用決策、執行、監督適當分開的原則,項目負責人組建成立工作組與監督組,工作組和監督組受項目負責人領導。項目負責人主要由院校領導或業務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不直接參加與招標工作具體工作,主要負責內部溝通及重大問題的決策。工作組只執行領導的決策,不參與決策,受監督組監督。監督組既不參與決策也不參與具體工作,發現問題直接向項目負責人反饋。
(三)監督組人員組成。監督組由紀檢監察、審計、政策法規等部門派人員參加。紀檢監察負責程序監督,及時糾正招投標活動中所產生的違法、違規現象,依法定程序開展招投標活動;審計本身具有經濟監督職能,通過對招標活動的全過程實施有效的審計監督,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確保招投標活動在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前提下有序競爭。政策法規聯合統一監督打破了以往只有紀檢監察部門人員參加監督,結構配備不合理、業務素質欠缺使得監督成為表面上的工作。由于招投標過程貫穿的法律性、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監督人員在這方面的業務知識欠缺,多部門的監督小組很大程度上彌補人員知識層面的不足。聯合統一監督節約了監督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注重事前監督。自采購項目確定,經院校主管領導審批,采購項目招標工作即開始,項目負責人向監督組介紹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類型、采購原因、預算、經費來源、時間表以及預期效果等等。此時監督組的介入避免了以往監督工作信息滯后,信息反饋不及時,監督工作盲目性等缺陷。同時監督工作的提前介入,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后續工作因某一人為原因隨意變更。
(五)實施合同會簽制度。院校制定《經濟合同會簽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各個部門各自的職責,紀檢監察室對合同訂立的程序進行監督;政策法規室負責審查合同條款的合理性、準確性、合法合規性及合同要件的完備性;條件財務處審查項目經費預算來源及合同資金收付條款等;審計處負責合同金額是否與項目前期招標等程序確定的結果一致,并負責不定期對合同管理情況開展專項審計等。多部門的聯合會簽制度是簽定合同前的一次較為全面、系統的監督審核。
總之,應加強對高校招標投標工作過程的管理,按照“公開、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確立大監督思想,構建全方位監督網絡,實施全程同步監督,形成完備的監督體制和機制,使招標投標工作有一個良性循環的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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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切實加強監管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健康有序進行[J].中國監察2005.(24)
(一)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我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切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一是年開通了《新聞網》,作為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平臺,主要欄目有“領導之窗”、“政務公開”、“網站公告”、“招商引資”、“快訊”、“基層動態”、“最新文章”、“專題欄目”、“講政策思路、講道德法規、講信息技術”等。目前,已通過《新聞網》公開各類信息816條。二是通過電視臺及時公開全區重要會議、決策部署、重要事項的決定、公告、通告、人事任免等。三是各鄉鎮、區政府各部門普遍建立了政務公開欄,及時公開政策法規、重要文件、辦事程序、收費標準、各類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示、公告等。四是加強區政府部門網站建設,進一步深化細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如區教育局主辦的“教育網”,目前已開辦了政務公開、政策法規、文件通知、招生考試、教學科研、隊伍建設等16個專題欄目,發揮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五是切實加強公共信息查閱點建設,在區檔案館設立政府信息查閱點,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努力滿足群眾獲取和利用政府公共信息資源的需求。六是及時召開政情通報會,向社會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群眾代表、離退休老同志等通報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區委、區政府的重要決策部署以及“十二五”規劃編制、政府工作報告等,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七是及時公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信息。年區直項目主管部門通過《招標網》、《日報》及時公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信息。八是通過廣泛張貼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通告、公告、決定、通知等形式向社會公開政府決定的重大事項。
(二)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推進。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我區在教育、衛生、供水、供電等與民生關系密切的公共企事業單位探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重點公開了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承諾、辦事項目、辦事依據、辦事程序、辦事結果、收費標準、監督渠道等信息。我區各類學校主動公開招生入學考試、教育收費、學生學籍管理等信息;各醫院推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制度等;供水、供電等單位及時公開辦事和便民服務指南。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結合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區在總結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規范,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與保密的關系;進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協調工作規范,確保政府信息的準確、完整;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工作規范,完善工作考核、社會評議、監督檢查及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監督保障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定義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年,我區通過各種渠道和途徑,累計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690余條。
1、區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公開了《市河道采沙管理辦法》、《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實施細則》、《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管理使用實施辦法》、《市城鎮居民住房災后重建土地使用權處置辦法》、《市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突發事件臨時生活救助管理辦法》《市城鄉居民臨時救助(試行)辦法》、《市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片開發建設土地運作及資金管理辦法》、《市區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市城區機動車輛停車泊位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13件。
2、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公開了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公開了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各行業專項規劃。
3、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公布了我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136個,月度統計指標162個,涉及公眾較為關注的人口和勞動力、價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會事業和經濟行業的基本情況。
4、財政性資金和公共性資金使用和監管情況。區財政局向社會全文公開財政預、決算報告;區審計局公開了本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情況。
5、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區行政服務中心及時公開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內容涉及農業、林業、水利、教育、衛生、戶籍管理、市場、交通、市政建設、環保、廣電等領域收費項目的依據、標準、收費單位。
6、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區財政局采購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政府采購公告,主要公開采購項目名稱、概況、招投標程序、采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供應商、中介機構等方面的信息。
7、行政許可審批相關信息。區政府各部門在本單位公開欄公開了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提供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事指南、監督投訴、便民咨詢等多項服務。
8、城市建設和管理等方面。公開了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等信息。公開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遷等,包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建設項目用地審批結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拆遷公告等。
9、教育、醫療、扶貧、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有關部門及時公開了招生考試、教育收費、高校畢業生就業、幫困助學、課程改革等與公眾關系密切的教育信息。衛生部門及時公開了醫療收費標準、醫政管理、衛生監督、疾病預防、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等醫療衛生方面的信息。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公開了社會保障、勞動就業扶持政策、退伍軍人安置、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標準調整等方面的信息。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公開了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等信息,包括重要天氣變化預警信息,安全生產、公共衛生、道路交通、消防、事故災難、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等應急預案12個。
11、行政機關機構職能等情況。政府各部門公開了各部門領導分工、科室職能以及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人事任免等信息。公開了招考和錄用工作人員以及公開選任干部的條件、程序、結果等方面的信息等。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關鍵詞:高校 政府采購 對策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10-042-02
我國用來規范、調整政府采購領域的法律只有《政府采購法》,這部法律是2002年6月29日通過,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至今已10年。我國的政府采購規模在這10年里不斷擴大。1998年,我國政府采購金額僅為37億元,但到2008年,政府采購金額已經增至5900億元,是1998年金額的約160倍,其中高校的政府采購占有很大的比例。隨著國家對教育的重視,這種比例將會進一步擴大。
在這10年里,我國高校的政府采購在法律、法規的約束、指導下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建立了專門的或者較為獨立的采購部門
10年前,各高校的采購較為分散,一般任由使用部門采買,采買的形式也較為單一。在近幾年,高校根據國家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高校的各自特點、實際情況,建立了專門的采購中心或者具有采購功能的部門。部門的職責主要負責各部門提出的采購申請、編制招標文件、招標公告和文件、對投標人進行資質預審、組織召開評標會議等事宜。
二、采購方式的多樣化
原先無固定采購部門,采購方式一般為放任式的,有需要就到市場或者找供貨商訂購、采買,此種行為屬于無計劃、無組織性的。但隨著部門的建立,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采購方式開始有計劃,并根據實際情況向著多樣性發展。現在金額大于80萬元的,貨物具有普遍性的一般采用集中采購公開招標;如果貨物具有特殊、技術含量高的情況下,采用單一來源的方式;金額在50萬元左右的,可以根據供貨商的報名情況采用競爭性談判;小額的采購還可以采用詢價采購、網上協議采購等等。
三、采購人員隊伍素質有了一定的提高
隨著高校人員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現在一般采購人員的學歷都在本科以上,且具有采購相關的專業,如法律、財務等。而且現在財政廳、教育廳都要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指導。
我國高校的政府采購取得了一定的發展,但顯然跟整個政府采購市場一樣仍然存在很多的問題。
1.政府采購的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首先,我國的《政府采購法》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迫切需要下催生出來的,具有先天的不足,它只是從整體上構建了政府采購的基本框架,過于原則化、簡單化。2007年底,中國政府已經針對WTO的四個諸邊協議之一的《政府采購協定》提交清單。這表明《政府采購法》與其相關配套法規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甚至相互沖突,使得政府采購缺乏統一的管理辦法和程序,特別是針對高校方面的制度迫切需要制定、修改和補充。
2.政府采購的周期較長,對高校的設備采購需求難以完全滿足,而這也是一些高校對政府采購積極性不高的首要原因。在高校中,教學、科研等方面較大程度會具有應急性,而且現在高校的綜合性強,規模大,學科和專業門類多。特別是在高校這個特殊的領域,教育和科研要同時兼顧,所需的設備自然有別于另一些企業、組織等。
3.高校的采購計劃性較差,所以造成預算管理與政府采購的相對計劃、集中不相適應。政府采購預算是實施政府采購的依據和前提,是政府采購計劃執行中的重要環節。高校要推行、落實政府采購制度,就必須提前半年甚至一年制定一個準確而詳盡的年度財務預算,并根據年度財務預算編制完整、詳細、可行的年度采購計劃。但準確而詳盡的年度財務預算對高校這個特殊單位來說就有一定的難度了,因為高校規模龐大、組織結構的層次多、資金來源渠道多,會計核算體系復雜。
4.政府采購的周期較長,對高校的設備采購需求難以完全滿足,而這也是一些高校對政府采購積極性不高的首要原因。在高校中,教學、科研等方面較大程度會具有應急性,而且現在高校的綜合性強,規模大,學科和專業門類多。特別是在高校這個特殊的領域,教育和科研要同時兼顧,所需的設備自然有別于另一些企業、組織等。
5.高校是否應該實行以及在多大范圍內實行政府采購存在認識上的分歧。站在高校角度來看,高等學校規模大,專業和學科門類多,專用儀器設備多,非定型、非標準儀器設備多,采購資金來源多,采購的計劃性差,將設備采購全部納入政府采購并不符合實際,實行“學校采購,政府監督”的辦法更為現實和有效; 而在外界人士看來,高校沒有將所有設備采購納入政府采購,缺乏外部監管,這成為造成高校腐敗的溫床。
四、今后應采取的有效措施
1.完善中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要理順《政府采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的關系。《政府采購法》在國家公共采購領域里,它就好比“憲法”,應該認定為這個領域的根本法地位。《招標投標法》則是對招標、投標過程中,采購參與人在實際操作上應該遵循的原則和程序,它是個程序法。程序法的重要性不必多說,它是保證實體法公平、公正的關鍵,相當于《政府采購法》這部“憲法”的心臟。當兩者發生沖突時,要明確《政府采購法》是《招標投標法》的上位法,《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發生沖突時,應該以《政府采購法》為準。對缺失部分,也要積極制定、完善。例如,《政府采購法》對政府采購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做了相關的規定,但這些規定比較原則,在一些方面還缺乏相應規定。同時,在政府采購領域,我們要切實強制推行招投標制度的建立。
2.規范采購程序,提高采購效率。目前,各個高校一般都根據《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參照國際慣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我們在規范運作的前提下,要根據采購項目的輕重緩急、難易程度等不同情況,高校采購主管部門應及時匯總具體的儀器設備采購種類和規格型號等技術參數,合理安排年度采購時間,盡可能地滿足采購人對時效的要求。
3.做好政府采購的年度采購預算編制和計劃采購工作。財政部門規定了預算單位必須制訂采購預算,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預算單位對預算編制的質量仍然需要進一步提高,制定的預算往往還需要進一步細化。高校需要通過政府采購的儀器設備時效性較高,由于上報的預算細化程度不夠,往往每年有很多突擊項目,因此在確定年度采購預算前應該再次進行核查,層層落實,一般在一個財政預算年度內要進行4次左右的核查。根據預算編制完整、詳細的年度采購計劃,嚴格按照計劃來實施年度政府采購,盡量避免“即采即購”方式的出現。
4.加強對招標檔案的管理工作,設置專人負責制。招標檔案的管理工作是招投標過程的見證,能真實反映招標工作的管理水平,因此必須加以規范。招標檔案管理工作有其特殊性和復雜性,是一項繁雜、細致的工作。在招標管理中,檔案管理人必須實時對招標檔案進行確認、管理。招標檔案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立項的審批資料、招標公告及文件、開標會議紀要、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人通知書、合同書、合同變更的有關材料、驗收報告單等材料。這不僅有利于采購人員的工作,還對將來審計、監查部門的監督工作起到了輔助作用。
參考文獻:
1.王斌.高校政府采購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產業與科技論壇,2011(5)
關鍵詞:日本 國立大學 內部控制
為了保證內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日本國立大學根據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大學監察會的《大學內部控制基準》,建立起了內部控制制度體系。
日本國立大學的內部控制運行體系有著分級管理及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顯著特點,通過這些手段明晰了權責,保證了內部控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在預算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及科研經費管理方面有著顯著效果。
一、內部控制的分級管理,確保決策、執行和監督有效分離
2004年,通過法人化改革后的日本國立大學新建了一套管理和運營機制,內部管理組織也進行了重建。新設立了理事會、經營協議會和教育研究評議會(相當于我國的學術委員會)等組織。
日本國立大學內部控制主要分三個層面:
一個是決策層面,即大學經營者,包括校長以及校長所授權的各學部(學院)長,其中校長承擔內部控制的最終責任;
第二個是執行層面,即大學普通教職工,他們在各自的業務活動中發揮一定的內部控制的作用;
第三個是監督層面,即大學監事,他們以第三者的立場,對大學內部控制開展情況進行監察。以上分級制度有效地保證了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三者之間的分離。
二、建立預算內控措施,確保預算有效執行
(一)制定預算編制流程
首先由校長提出預算編制方針,其次各預算單位提出各自預算需求,接下來財務部門調整確定預算分配方案,然后由大學經營協議會及役員會(類似國內部分高校所設立的黨政聯席會)進行審議,最終報校長決定后公布。這種預算編制辦法突出了校長在預算制定過程中的最終決策作用,但同時也導致大學經營協議會、役員會等法人化改革后新成立的審議機構無法對預算方案進行實質性的干預,只能對報來的預算方案進行形式審查或認可。
(二)明確預算責任
校長對本校的預算負總責,下設的各學部(院)作為一級預算單位,學部(院)長對本單位預算負責。
(三)設定預算分配原則
國立大學法人在各預算部門之間設定分配原則,權衡利弊,最后形成總預算。大學在向各預算部門下撥預算額度時,會明確對大部分預算的用途,但也有少數學校采取完全不明確用途或者全部指定用途的做法。
(四)預算調整程序
國立大學各學部(院)可以自行在本單位預算額度范圍內進行預算調整;如出現超出預算總額度的情況,各學部(院)長需上報校長,討論決定是否可以在大學預算總額度范圍內進行調整;如出現預算經費剩余的情況,大部分學校允許該學部(院)結余經費轉到次年使用。
(五)嚴格預算執行和監督
國立大學建立預算管理信息系統,用以實時查詢經費使用和預算執行情況。各學部(院)均設立專人,負責經費使用和預算執行。在監督方面,除財務部內部檢查以外,國立大學設立監察室。此外,文部省任命外部會計檢查人(公認會計士,即國內的注冊會計師),對大學經費使用和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三、統一性和靈活性兼顧的資產控制措施
日本國立大學不僅對資產購置、出租出借及資產處置等方面采用統一管理的方式保證了資產的合理合法利用。同時,又采用靈活的手段來保證資產增值和有效使用。
(一)資產統一購置
由教師和工作人員提出物資采購申請,學部統一安排專人負責采購。超過一定采購金額,須由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統一進行招投標采購。
(二)多樣的資產出租出借方式
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如國立大學與其他大學或者科研單位之間需進行場地、設施設備的租借,由各學部(院/所)自行決定,且一般情況下不收費。
(三)著眼于可持續發展的資產處置程序
國立大學如對重要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置,必須獲得文部科學大臣(相當于教育部部長)的同意。國立大學對土地等國有資產進行轉讓所得收入的50%需上繳給國立大學財務經營中心,用來為日本全國86所國立大學的設備運營提供可持續性經費保障。
(四)靈活的手段確保資產有效使用
文部科學省規定新建校園建筑規劃面積的20%應作為公共活動區域。同時國立大學內部通過打破學部(院/所)界限,提高教室及設施設備的公共使用頻率。
(五)合理投資帶來資產的增值
根據日本法律,國立大學的流動資金可用于購買本國國債、地方債、外國國債等由政府提供擔保的債券以及具有相關資質金融機構所開展的信托業務,但不得從事高風險的投資。但由于國立大學是非營利型法人機構,因此在資產增值方面并不積極。
(六)公開資產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國立大學法人每年度應向社會公示包括資產情況在內的財務報表,接受公眾監督。
四、嚴謹、嚴格、嚴密的建設項目內部控制
作為大學發展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日本國立大學在建設項目的內部控制方面,以相關法律為基礎,對立項、招投標、建設標準及預算編制等方面,采用學校主導,上級部門監管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保證建設項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一)嚴謹的建設項目立項工作
國立大學建設項目經費主要來源是政府撥款。大學建設項目的立項有嚴格的論證和決策體系,每個工程均由企劃室負責確定建筑工程方案;設施運營部負責整合校內資源,制作具體方案。在實施方案確定后,由企劃室報校長批準同意。
(二)嚴格的招投標管理
國立大學的建設項目根據項目金額選擇不同的招投標形式進行招標,且均采取電子招投標方式防止暗箱操作。由專門委員會進行評標,任何個人無權單獨決定。如投標企業出現違規行為,將會面臨嚴重的處罰,包括取消文部科學省確定的應標資格、停止其營業資格等。
(三)嚴密的預算編制與建設標準
國立大學遵照法律相關要求,設置建設項目標準,由招投標單位提供具體設計方案及工程實施方案。國立大學依據設計方案及單位價格,再由文部省批準的預算額度內,進行項目預算細化。
(四)多方位的建設項目監管
按照日本法律規定,不僅有專門監理師負責對建設項目進行監理,同時該建筑所屬地區的行政部門會派專人對建筑工程進展情況進行中期檢查,確保建設項目的質量符合要求。
五、責權明晰和自律相結合的科研經費管理模式
科研經費管理是內部控制的重點部分,日本國立大學科研經費分兩類,一類是競爭性經費;一類是常規性經費。目前,競爭性經費已成為科研經費的主要來源。同時,日本國立大學通過明晰權責、加強自律意識以及相關的管理辦法,來保證科研經費的正確使用
(一)明確內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
科研經費管理責任體系的最高責任者是校長。理事或者副校長協助校長具體統管科研經費的使用。各學部(院/所)長為本部(院/所)責任人,下屬各研究室設置守法(紀律)教育推進副負責人,明確科研經費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
(二)守法教育
國立大學對全體職工進行科研經費使用的守法(紀律)教育(ComplianceEducation),防止出現資金的不當或非法使用。分析科研經費不當使用情況發生的主要原因,制定預防方案,提高科研人員的自律意識。
(三)科研經費管理辦法
明確相關工作原則和辦理手續,并予以公示;設置咨詢窗口,為科研人員解釋政策和解答疑惑,防止非主觀性的經費不當使用行為。科研經費由主管機構撥付至校方專用賬戶,均由各學部(院/所)相關部門人員負責簽署合同、物資點檢、貨款撥付等后續手續。
(四)建立有效監督和懲罰機制
對于經營者之間過于緊密的關系等容易導致科研經費不當使用的問題,建立第三方進行有效監察的管理系統,要求經營者簽署同意協助調查科研經費不當使用問題的誓約書。制定舉報受理、調查和懲罰辦法,設定內外舉報受理點。一旦發現科研經費的不當使用,將對相關科研人員采取嚴格懲處措施。
(五)信息公開
國立大學內部科研責任體系、科研經費使用行為規范、科研經費使用辦法、處罰措施等規定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六、內部和外部相結合的內部控制監管體系
(一)設立專門部門進行監管
關于日本國立大學的日常監管體系,以東京大學為例,該校設有監察室,專門負責對大學業務和財務會計方面的內部監察工作。
(二)外部監事和會計檢查人同時發揮作用
按照《國立大學法人法》規定,各國立大學法人必須設立兩名監事,監事負責監督和檢查國立大學法人的業務情況。監事由文部科學大臣任命,監督和檢查結果作為財務報表和決算報告書的意見記載下來,并公開發表。國立大學還設有由文部科學省任命的外部會計檢查人,對監督管理起到強化作用。
(三)不同內容的檢查并行
日本國立大學監察包括業務檢查和財務檢查。業務監察主要指對包括大學法人所開展的各項業務、相關制度的合理性,組織結構及業務管理的有效性,以及事務處理方面的正確性等進行質詢;財務監察主要指對大學法人的預算執行狀況、交易收據憑證的真實性及賬本是否合法合規等進行質詢。
綜上,日本國立大學在法律框架下治理學校,內部同樣建立各項具體管理規則。所有經濟活動均在規則下公開透明運行,加上外部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和懲罰機制,確保了日本國立大學實現了有效的內部控制,最終服務于日本國立大學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一、創新社會管理,拓展物業管理進社區工作的廣度和深度
為理順管理體制,完善管理機制,平頂山市政府及時調整物業管理進社區領導機構,積極組織縣(市、區)、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分管同志參加各種形式的物業管理進社區政策法規培訓和業務座談會,加大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報道宣傳力度,將物業管理進社區工作的主戰場由市區逐步擴大到全市范圍內。同時,市房管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大膽創新社會管理,整合社區各方資源,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城市社區居民小組和業主委員會建設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圍內逐步推行物業管理區域業委會與社區居民小組合署辦公模式,業委會主任兼任居民小組長,業委會既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行使業主大會授予的經濟管理職責,又可在居民小組范圍內依法行使居委會賦予的社會管理職責。業委會和居民小組實行“一套班子、二塊牌子、三種職能”的新型社區基層管理模式,減少社區管理層級,整合社區管理隊伍,提升社區公共服務、物業管理、文明教育水平,形成社區管理與服務的合力,使社區真正成為和諧社會的載體,更好地為社區居民提供多元化、個性化、便捷化的社區服務。
二、規范管理服務,大力整頓物業管理市場秩序
強化監督管理措施,構建市、區(縣、市)、街道(鄉鎮)、社區、物業管理區域五級監管體系,成立物業管理行政執法中隊,設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督查熱線,配備物業管理督察110專用車輛,開展物業管理市場聯合執法活動,嚴格物業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物業服務行為。強化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全面推行企業資質會審公示報批制度、企業資質年度動態考核制度、限期整改企業負責人約談制度、業主重大投訴查證一票否決制度、企業分類指導管理制度。同時,市房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平頂山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不再以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作為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劃分標準,而是將物業服務市場價格競爭機制完善程度作為劃分標準。在劃分標準上更加科學、合理,并為物業管理市場招標投標制度的推行預留了空間。住宅小區內的公共收費、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通過招投標方式選定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項目(前期物業管理項目除外)和各類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及特約服務、代收代辦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促進物業服務收費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形成。此外,平頂山市還制定出臺了《平頂山市物業管理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平頂山市物業承接查驗管理辦法》,推行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制度,健全物業承接查驗交接保修制度,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優勝劣汰、進出自由的物業管理市場新格局。
三、完善制度體系,引導扶持業主委員會規范自治
制定出臺了《平頂山市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備案暫行規定》,首次明確了平頂山市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程序和備案程序;在全省率先印制頒發了《業主委員會備案證明》,全面推行業主委員會行政確認制度;實行了業主委員會委員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配套出臺了《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約》和《臨時管理規約》等物業管理示范文本,進一步明確了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權限和義務,規范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活動,完善了業主自我管理模式。此外,制定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進一步加強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管理,為全市17000多套住宅建立了“養老金”。
四、制定政策措施,積極培育物業服務產業
廣泛征求意見,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市房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共同制定并了《平頂山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2011年本),從基本要求、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運行及維修養護、消防安全防范、綠化養護、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維護和裝飾裝修管理等7個部分對物業服務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推進物業服務的精細化、標準化、專業化,著力構建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體系,提升物業管理服務的水平和檔次。同時,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物業管理區域文化活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推出兼顧業主公共性和個性化需求的“管家”式服務,實現由傳統“保姆”式服務的躍升,擴展物業管理服務的范圍和領域。此外,積極開展物業管理示范項目創建活動,組織物業服務企業積極爭創市級、省級、全國物業管理示范住宅小區(大廈),對原有示范項目嚴格開展復查復驗工作,增強示范項目的輻射帶動作用,引導企業提升物業管理服務的水平和檔次。
五、組建專家團隊,打造物業管理人才隊伍
關鍵詞:高校 經濟責任審計 準備
浙江省審計廳于2012年1月印發了《浙江省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操作規程)。以文件的形式規范了高校黨政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經濟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筆者認為與高校財務管理直接相關的是:第十條第三款審查資源配置市場化情況,審查評價學校資產管理、基建項目管理、下屬單位管理、執行政府采購過程中資源配置市場化原則執行情況等;第十條第四款:審查學校操作行為規范化情況,檢查的是學校內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執行、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規范性、內審監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點關注了科研經費、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審查評價資金管理政策、收費政策、助學政策等執行情況。
為了充分反映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獲得審計人員對高校工作的認可和肯定,高校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積極應對。
一、 夯實會計基礎工作
經濟責任審計體現到財務管理上,就是對財務基礎工作的檢閱和審視。現階段,幾乎所有高校都采用財務軟件來進行會計核算,會計人員對財務軟件產生了高度的依賴。會計信息處理后,缺乏專人對相關數據的跟蹤管理和善后,忽視了財務基礎工作的建設。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會字19號)對事業單位財務基礎規范化建設作了詳細的說明和規定,但許多高校都沒有真正的去做,或者有許多方面沒有認真的執行。比如,不同的會計人員對同一會計業務有不同的理解和處理結果,報銷業務松緊尺度不一致;同一類型收入業務開具不同的收入票據,會計摘要表述的意思和會計業務反映的內容不一致,同一類型經濟業務在不同的會計科目中核算,同一會計科目核算了多種不同內涵的經濟業務,經濟業務超出會計科目核算的范圍,記帳憑證錯誤更正方法不統一,頻繁調整賬戶,影響帳戶發生額的統計,所附原始憑證不能完整反映記賬憑證的內容;會計報表之間有對應關系的數字,出現不一致的情況;不相容崗位沒有分離等情況。
良好的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信息真實、完整的重要保障,會計基礎工作的好壞直接能影響一個學校的財務管理水平。以往會計處理比較多的是按部就班沿襲舊法進行,前人怎么做,后人依樣畫葫蘆,既脫離了實際,墨守成規,又不能與時俱進,從業務的實質內容出發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因此,要抓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必須打破延襲過去的做法。高校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根據工作規范來夯實會計基礎工作。財務管理是建立在扎實的會計基礎之上的,沒有扎實的會計基礎工作,就談不上科學的財務管理,更經不起經濟責任審計。
二、了解經濟責任審計中財務管理方面的重點審計內容
了解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問題和審計內容,有利于高校日常財務管理的規范,也有利于在應對經濟責任審計時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根據《操作規程》,在高校財務管理方面,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關注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度建設
經濟責任審計十分重視審查各種制度建設情況和制度體系的形成。因此高校要致力于建立科學、完整、系統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體系,除了國家的相關法規以外,高校要有:《單位部門預、決算編制和管理辦法》、《財務核算管理制度》、《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資產管理辦法》、《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收費及票據管理辦法》、《學生勤工儉學及助學金管理辦法》、《基本建設管理辦法》、《招投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制度》、《經濟合同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涵蓋財務核算和管理的規章制度。有了嚴密、科學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尋,工作開展規范有效。
(二)資產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財務資產帳和實物資產帳是否相符;完工基建項目(房產)是否已入賬或估價入賬;出借、出租資產是如何管理的;科研經費及其他資金購置的資產有沒有納入學校資產進行管理;報廢、報損資產有沒有按規定報批;有沒有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有沒有定期進行資產清查。
(三)基建項目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基建項目立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資金是否已經到位;是否變相存在轉移、侵占、挪用基建資金的問題;有元人為拆標行為;建設單位管理費支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高校內審有沒有全程跟蹤監督;是否及時進行工程竣工決算;以前年度基建管理是否發生過違規問題。
(四)下屬單位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高校和下屬單位是否有經濟合同規范兩者的關系;股權資產是否清晰;是否對下屬單位的財務作指導和監督,有沒有存在對下屬單位放任不作為的現象。是否存在長期虧損的下屬單位。
(五)政府采購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看學校有沒有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和操作審批流程,需要納入政府采購的設備、維修工程、服務、物業管理等是否已納入政府采購范圍,零星采購有沒有補報、調整政府采購預算。
(六)預、決算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1、預算編制環節:預算編制對象范圍的完整性,內容的真實性和科學性,預算調整的合規性。2、收入預算執行環節:各項收入的入賬及時性、完整性、合法合規性。3、支出預算執行環節:支出的及時性、真實性、效益性。4、決算編制環節:決算編制報表的完整性、報表和賬冊的一致性、內容的真實性。高校的預算編制一般是通過“二上二下”的預算模式,并通過同級財政部門審核通過的。完整性、真實性一般都沒有問題,要注意的是預算調整的合規性,許多高校會因預算調整審批比較麻煩而不去審批。隨意調整預算。收入預算執行的及時性、完整性和合規性,最要注意的是收入是否統一核算、統一管理,收入有沒有全部入賬、有沒有掛往來款。支出執行要注意的是否有無預算、超預算支出,是否有調劑使用項目經費的行為。項目經費是否專款專用,有沒有虛列支出等。決算報表的編制一定要源自單位的賬冊,和賬冊反映的信息一致,內容一定要真實。
(七)科研經費管理
科研經費管理各高校普遍存在較多的問題,也是經濟責任審計重點審查項目,審計重點關注:以科研合同、協議為依據審計項目經費到賬情況;學校配套情況、支出及結余情況。在支出情況審計中重點關注:無預算或超預算列支招待費、勞務費、咨詢費;以科研協作的形式轉移科研資金;編造虛假名單套取科研勞務費;跨年度或列支和科研項目無關的費用,設備采購沒有通過政府采購等。
(八)專項經費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有否存在擠占、挪用、或虛列支出、轉移資金的行為。專項資金結余的管理是否到位,以及專項資金績效情況如何。
(九)收費及資金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收費項目是否按規定經審批部門審批,審批的收費標準和實際執行標準是否一致,涉及學生的培訓收費等有否在物價部門備案,學生代管費是否及時結算、清退。聯合辦學的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票據使用是否規范,收入上繳是否足額及時。資金管理方面主要關注的是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內控制度是否健全。
(十)助學政策管理
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關注的是:是否有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機制和管理機構。困難學生信息庫是否完整,助困資金是否足額計提,助困崗位是否按規定設足,助困資金是否被擠占、挪用、虛列支出。上級主管部門是否對此高度重視。
三、按經濟責任審計標準進行自律、自查、自糾
高校在配合經濟責任審計時,除了要做好會計基礎工作、了解重點審計內容以外,還要做到自律、自查和自糾。自律,就是要管好自己,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不做不該做的事,不能從學校自身利益出發,放棄或違背了政策制度的約束。沒有自律,即便會計基礎工作做得很好,也會在錯誤的方向上越走越遠。自查:學校要加強內部審計機構建設,并利用內部審計機構開展自查工作,可以根據《操作規程》的具體要求,結合審計重點關注的問題,檢查學校財務管理完成的程度、質量。并對學校的財務管理水平給予評價和建議。指出不足,監督改進。如自查力量不足,可以請社會力量(審計事務所)對高校的財務管理按國家審計的標準進行模擬審計,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之處無有效的解決和更正的方法,可和國家審計部門聯系咨詢,獲得指導、幫助使之符加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和不足,一定要進行糾正,只有認真糾正,不再重犯,自查才有意義,才能更和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保持一致。
四、加強和經濟責任審計組的溝通,獲得理解和肯定
高校所做的配合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部準備工作,只有得到經濟責任審計人員的認可,才是有效的。高校領導在任職期間經濟活動和財務管理信息是經濟責任審計組關注的重點。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因為出發點不同(高校財務人員是處理經濟業務,審計組成員是對高校財務人員所處理的經濟業務進行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評價),對事實的認定也會有差異。高校財務人員一定不要藏著掖著,和審計組成員捉迷藏,打太極拳。要把處理這個會計業務的依據、背景、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和來龍去脈一一同審計組成員詳細解說、積極溝通,獲得審計人員的理解,溝通才是處理分歧的最有效方法。
五、利用經濟責任審計契機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
經濟責任審計,是依法審計,是嚴謹負責的審計,是為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指出不足的審計,提出的審計建議和結論,都有法規制度作依據。高校要充分把握經濟責任審計這一契機,一方面用審計的鋒芒為高校挑破存在的問題,去除病灶,積極進行整改;另一方面也可以用審計的外部監督解決高校財務人員平時積累的難點和疑問,提高財務管理和服務水平。
參考文獻:
[1]浙江省審計廳《浙江省高校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