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23 0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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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設計;設計測量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6-0295-01
我國現階段水利水電事業處在高速發展階段,對大型中型水電站的需求也越來越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問題成為了行業內外共同關注的一大課題。而在實際操作中,水利水電工程在規劃設計過程中因為測量作業出現了很多問題,影響了工程后期的整體建設,減緩了我國水電事業的發展。因此,在水利水電工程中認真學結水利水電設計階段測量技術,并不斷加大水利工程測量技術研究和創新,對水利水電事業的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工程控制測量
工程控制測量分為平面控制測量和高程控制測量,它是工程建設中各項測量工作的基礎。其目的是為測區提供統一的空間參考框架,為工程中各項測量工作提供位置基準,讓工程建設在不同階段對測繪在質量、進度和費用方面預測和計算提供位置參照。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建立地形測圖控制網,用來控制整個測區,保證滿足最大比例尺測圖的需要。平面控制測量的作用是精確測定控制點的平面位置,在實際操作中,根據測量工作需要,在測區范圍內選擇一系列的控制點,在各控制點上建立地面標志和測量標志,使各個控制點構成三角形、矩形、中點多邊形、折線形等,構成平面控制網。高程控制測量是為了精確控制點高程,根據需要在測區內每隔一定距離設立高程控制點(稱為水準點),兩相鄰水準點之間組成水準路線,由各水準路線構成的控制全測區網線稱為高程控制網;用水準儀觀察各水準點間高差的稱為水準網;用電磁波測距儀側邊和經緯儀測垂直角的稱為電磁波測距三角高程控制網。高程控制網的首級網應布設成閉合環線,加密網可布設成附合路線、節點網和閉合環。
2 GPS定位技術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測量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它為后續工程工序的展開奠定了基礎,同時它也是一項要求非常高、非常嚴格的工作內容,GPS定位技術給施工測量帶來了全新的改革。傳統的定位測距主要使用水準儀、經緯儀等等,人工操作很麻煩,精度不高,全局感不強,給水電工程施工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妨礙。GPS定位技術具有高效率、高精度等特點,它的定位范圍甚至可以擴大到全球范圍,且從靜態定位擴展到動態定位。隨著GPS定位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為工程測量提供了更加精確有效的技術方法,對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階段的測量工作帶來了很大的方便。
3 GIS技術與數據庫技術
在水利水電施工過程中,對于大量的測量數據如何更好的使用和管理呢?這就是GIs技術和數據庫技術在水利水電工程中的作用。管理測量數據目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利用數據庫或GIS技術建立信息系統,這樣能夠把大量的數據進行科學的分析和存儲,便于隨時查找和檢索,從而減少工作人員的勞動量。同時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通過運用這些技術,還可以用三維全景的形式來展現施工總布置情況,動態直觀的反映項目施工的全過程,真正實現水利水電工程中信息的數字化和可視化。
4 地物測繪
地形圖測繪是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階段的一個重要內容,地形測繪主要為水利工程規劃選址、建筑物布置等提供依據,水利水電專業測圖的地物測繪主要包括以下內容:①測量控制點,②居民點;③道路和管線;④輸電線路和通訊線路;⑤獨立地物;⑥地質勘探點和水文、氣象設施;⑦境界、地類界及垣柵等。測繪區域可分為工程區域內和工程區域外兩部分,在進行測量地物時,主要圍繞相關工程涉及的區域進行測量。比如,中小河流治理主要包括堤防加固、河道疏浚、護坡、護岸等等,在測量地物時重點要注意堤防附近房屋、跨河建筑物、堤防附近、跨河的電力、通訊設施與堤防和河道交叉的建筑物、溝渠、現有堤防與河道的護坡護岸及材質等等,對跨河的各種堵水設施(橋梁、涵閘、溢流壩)還要在地形圖上標注其建筑物的規模(寬×高)、底高程、橋面高程、堰頂高程等。房屋測量,工程區域內應詳測(一般不繪廊檐),區域外的即使大比例地形圖也可適當放寬測量,進行綜合、取合;村莊房屋應詳測,內部房屋可較大取合。這樣就為工程設計人員提供了必要的基礎信息。
5、地貌、土質和植被測繪
與其他工程尤其是城市測量相比,水利工程地貌、土質和植被測繪更具有其特點。水利工程對地貌要求比較高,不像其他行業測繪僅保留部分高程點,而沒有進行等高線的勾繪。有時為了顯示地貌碎部特征(如鞍部、小丘、臺階地以及盆地等),還加繪間曲線,地貌應用等高線配合地貌符號和高程注記點來表示。地貌元素如陡崖、土堆、坑穴、路堤、路塹以及梯田坎等在測繪圖中用特定的符號來表示,并適當保留高程注記點和比高。另外,凡是面積在圖上大于1cm且具有經濟價值的土質植被需用地類界繪出范圍。
6、水下地形測量
在水利工程測量中,水下地形測量極其重要,也是測量中的重點之一。與很多其他測量相比,水下地下測量不僅要繪制河道的河口線或水涯線,還需要測出水下地形,對于溝渠一般還要求圖上2~3cm注記底高程。其難度比其他測量都要大,要求的數據也要比較詳盡。
7、縱橫斷面測繪
在水利水電工程測量中,通常會涉及到土石方工程,包括有填高、挖深、削坡等,這些工程量概算都要涉及縱橫斷面測量。縱橫斷面測量精度直接影響到工程量,所以在縱橫斷面測量環節必須要得到重視。橫斷面位置的布設非常重要,橫斷面間距的正確與否又直接影響到工程量的計算,是影響工程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水電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橫斷面間距一般要求在50~200m之間,該階段不能斷面間距過密,所以斷面選位顯得非常重要。我們在布設橫斷面時在滿足斷面間距要求的同時,還應該注意把橫斷面布設在橫斷面形態(長度)顯著變化、河道急轉彎、支流入口、比降明顯變化等有關部位。橫斷面位置布設一般在地形圖測完以后根據地形特點在圖上初選,再到實地選定。橫斷面方向也是影響工程量的一個重要因素。尤其對于高差較大的地物或地形,如堤防加培、高切嶺段。斷面方向顯得尤為重要,斷面方向的確定正確與否對水利水電工程后續的工作影響極大。在實際操作中,為了使斷面方向能夠垂直堤防、河道,最好的辦法是在地形圖測完后先在圖上設計好斷面方向線,然后再到現場定測。縱斷面測量與橫斷面測量在操作方法上有很大的類似,也有很多的不同。縱斷面測量斷面的選取根據測繪服務對象的不同也有差別:例如河道疏浚一般選取河道中心線、擬建道路、堤防加固一般選取堤頂線、渠道一般選取規劃中心線等。所有這些縱斷面測量的目的就是要量取橫斷面間距、中心線上高程變化情況、沿線或兩岸相關地物(涵閘、護砌及橋梁)投影于中心線上所在位置。
8、結束語
綜上所述,水利水電工程設計階段的測量工作是影響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的重要因素,直接關系到水利水電工程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要想發展好水利水電事業,就必須重視工程前期的測量勘察工作,加大調研力度,積極地去掌握好、應用好水利水電工程測量技術,從本質上提高工程設計質量,促進水利水電工程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謝先明,水利水電工程測量技術的研究[J]科技風:2010(20)
[2]付春光,淺談水利工程測量中新技術的應用[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3(07)
在我國農業經濟的建設與發展中,農田水利工程的建設,是一項不僅直接促進農業的生產與發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工作,而且對于國家水資源的綜合治理與合理利用也有積極作用。尤其是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進步以及我國水資源供需矛盾現狀的日益突出,現階段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對于促進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與進步,以及滿足現階段的經濟制度發展要求等,都有積極的作用和深遠的意義。因此,做好現代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與設計工作,促進我國農田水利事業的跳躍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農田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現狀
1、農田水利工程規劃秩序維持不夠好
農田水利工程規劃設計的部門比較廣泛,涉及的管理部門也相對較多,要想做好農田水利工程,就必須嚴格要求各個部門相互協調、相互配合。但是,現在的規劃秩序還存在一定的問題,涉及到的各相關部門缺乏統一的規范管理,所以,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隨意性,導致工程的規劃秩序不能很好的維持,使得水利工程的功能不能夠完全顧及到,從而影響整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也會影響到相關部門的利益,各個部門都負責各自建設的一部分,最終會導致整個建設工程雜亂無章,缺乏系統管理,整個工程的規劃設計也不能夠順利的執行,這將會影響到水利工程的正常發展。
2、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與實際聯系不緊密
不管任何工程建設都需要嚴格與現實情況聯系起來,才能可持續性的發展,才能在社會經濟飛速的發展過程中立足。然而,現在有些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中,設計單位為了獲取更多的效益,創造更大的經濟利益,規劃設計人員幾乎在超負荷的情況下運行,沒有充足的時間去完成設計任務,沒有足夠的時間去實地考察,也沒有足夠的空間去想象更加完美的規劃設計方案,最后的規劃設計存在一些紙上談兵問題,與實用需要還有一定距離,這將會直接導致工程的規劃設計在實施過程中變更,施工聯系單增加,整個農田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工程投資等都得不到很好的控制。
3、相關部門對工程規劃設計的管理不到位
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質量直接關系著整個水利工程的收益以及長遠發展,所以,在規劃設計中相關部門一定要加強管理,確保農田水利工程的設計質量。然而,目前,有一些水利工程的工地相對比較分散,工程的監理費用也不高,最后導致許多工程管理部門都不愿意去監管,使得這些水利工程的監管部門參差不齊,監管職責也不能落到實處,一些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缺乏監管,很不完善,以至于不能保障農田水利工程的質量以及效益。少數地方對農田水利工程的前期規劃設計幾乎沒有任何監管措施,工程設計質量低劣,實施后效益不高。
三、現代農田水利工程規劃設計要點
為了有效解決現代農田水利工程規劃設計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并進一步提高工程規劃設計質量,必須掌握現代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要點,下面就此提出個人一些觀點以供探討。
1、農田水利規劃設計的標準
農田水利灌溉具有一定的季節性和不確定性,每年的用水和來水量都不同,所以,農田水利規劃設計要根據相應的標準而不能根據經驗來進行,這樣才能保證農田水利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一般情況下,要將農業發展要求、當地經濟條件、灌區水源來水狀況和現有水利設施狀況等作為依據,然后對這些因素進行綜合考慮,確定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標準直接影響到各種建筑物的結構尺寸和投資,影響到整個工程項目的投資與效益。
1.1農田水利灌溉設計保證率
農田水利灌溉設計保證率就是指在長期的使用中,個別水利灌溉工程的灌溉用水能夠充分滿足的年數的出現概率,這個比值就被稱為灌溉設計保證率,一般使用“P”來表示。例如,一個區域的灌溉設計保證率是80%,就可以表示為P=80%.因此,在設計農田水利工程時,設計單位應該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特別是當地的作物種類和水源情況來確定農田水利工程的灌溉設計保證率。隨著現代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農產品的轉型發展,灌溉設計保證率應當依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而不能不變地延用。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保證工作質量,提高投資效率,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央水利基建投資安排的各類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
第二章項目立項
第三條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立項實行《水利前期工作勘測設計(規劃)項目任務書》(以下簡稱《項目任務書》審批制度。項目立項參照《水利前期工作項目計劃管理辦法》(水規計[1994]544號)執行,凡未經批準《項目任務書》的前期工作項目,一律不列入水利基建前期工作年度投資計劃。
第四條《項目任務書》由項目主管單位依據水利建設發展規劃和任務要求負責組織編制,并按基本建設程序報部。項目主管單位是指前期工作項目申報立項單位。《項目任務書》編制的具體要求參照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關于編制水利前期工作勘測設計任務書有關問題的通知》(水規計字[1998]10號)的規定執行。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概算應嚴格按照國家和水利部頒發的收費標準和定額審報。
第五條按照基本建設項目分類及分級負責的原則,凡中央安排投資的水利基建項目,《項目任務書》由部委托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審查,部負責審核批復。對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負責編制的《項目任務書》,由部組織審批,重大項目的《項目任務書》上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批復。
第三章投資計劃管理
第六條水利基建前期工作必須由項目主管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單位、科研院所及大專院校(統稱項目責任單位)承擔。在《項目任務書》基礎上,項目主管單位應與項目責任單位簽訂合同,實行前期工作項目合同管理。項目主管單位要建立項目檔案,加強項目管理。
第七條水利基建前期工作實行項目責任人負責制。項目主管單位和項目責任單位均應明確項目責任人,對項目的資金使用和質量負總責。項目執行中要嚴格設計和校審簽字制度,保證前期工作每一個環節責任到人。
第八條項目主管單位應逐步實行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招投標制,通過競爭機制增加前期工作科技含量,提高工作水平,降低工作成本。中標的項目責任單位簽訂合同后,要嚴格履行合同,嚴禁轉包。
第九條對重大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項目主管單位要實行專家咨詢制度,并就項目執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征求專家意見,提高前期工作科技含量。
第十條項目主管單位和項目責任單位要加強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實行投資專款專用,不得滯留、挪用,不得隨意調整。對需調整投資計劃的項目,應由項目主管單位報部審批。
第十一條部有關單位和各流域機構要切實加強對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投資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并承擔監督責任。項目主管單位對前期工作資金使用、工作進度以及工作質量等情況要定期報部,年終應提出前期工作項目年度報告報部。
第四章成果審查審批
第十二條項目責任單位要按照《項目任務書》、合同和各類設計規程規范的規定,向項目主管單位提交完整的前期工作成果,包括項目的設計文件或研究報告及各類詳細附件等資料。
第十三條項目主管單位要按照《項目任務書》及合同的要求,對項目成果組織各方專家進行評審和驗收,并按基本建設程序有關規定報部。各流域機構主持完成的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其成果由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組織審查,各司局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主持完成的項目,其成果由部組織審查。
第十四條項目審查單位要對水利基建前期工作項目成果進行嚴格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對其審查成果負責,經審查后的前期工作成果按基本建設程序有關規定報批。對于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設計文件,要提出修改意見,由項目主管單位負責組織修改完善。
第五章附則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優化設計
中圖分類號: TV文獻標識碼:A
在水利水電建設的過程中,由于各個層面的設計部門資質不同并且所工作的人員的技術差距也較大,因此,在設計的工作中經常會遇到各樣的問題,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型的水利水電項目中更是顯得尤為突出。本文就一些中小型水利水電的項目建設,提出了問題研究,以及解決的對策,為中小型水利水電項目提供更全面的設計。
一、水利水電工程規劃設計包含的問題
水利水電工程規劃設計階段中,普遍存在的一類問題為,設計規劃人員沒有具備較強的責任心,進而在設計階段中存在偷工減料的行為。 水利水電工程的規劃設計為一項系統復雜的項目任務,需要運用較多學科的理論知識, 因此各個專業規劃設計員工需要有效的配合、良好的輔助,方能協同做好該項任務。 水利工程設計通常依據工程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建議報告、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規劃等環節進行。 而水電工程規劃則通常需要進行可行性分析、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分析處理的流程實施。 各環節設計工作中,應持續的健全相關基礎資料,做好設計方案的全面優化,該階段中涵蓋工程量的統計分析以及投資成本的科學評估計算等。 設計工作人員由于欠缺責任心,進而直接的抄襲或套用其他工程設計方案,沒有依據自身項目特征做好優化論證,進行方案設計的合理更新與持續完善。 一些設計員工則沒能清晰的做好圖紙審驗工作,導致圖紙設計呈現出較多完全可以避免的錯誤。還有一些設計工作人員沒能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全面整體做好系統性把關,因而無法全面滿足工程現實需求。
(一)、設計階段對設計數據的不重視
當前,較多行業規劃設計階段中,往往設計單位過于注重效率優先,因而呈現出注重速度卻忽視質量的弊端問題。 令設計效率與項目設計質量產生了不良矛盾。 通常會將時間的考量放在首要位置。 另外水利水電工程規劃設計階段中,還包含評估審核力度有限,管控流于形式,評審職能權責劃分不清晰,監督管理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水平有限,無法做好設計圖紙的全面校驗考核的不良問題。 對于設計的細節層面,通常欠缺明確的地質水分數據分析,設計參數的比選存在不合理性。 令應用材料總量的分析與計算較為粗糙,分析管理沒有全面嚴格,對水利水電工程設計圖紙的整體質量水平形成了不良影響。
(二)、設計階段配置的不合理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建設規模較大, 且需要高難度的施工技術,往往持續較長工期,為此更加要求做好安全性管理。因此,應持續的進行方案優化,科學設計,方能符合安全以及經濟性標準。 當前,水利水電工程進行設計階段中, 通常沒有對設計方案合理可行性進行全面分析,不注重進行充分的對比研究,而是令其符合一般標準便可,并沒有實現最優化、最科學的設計,進而令后續的工程優質建設與經濟性運行留下了較多隱患。
水利水電工程設計方同業主方更像是魚與水的相互關系, 業主方更為關注如何做好成本效益管控, 設計方則無法對業主的該項目標要求給予充分的理解。 一旦同業主方產生意見分歧之時,通常利用相關規范以及條款應付業主,令兩方關系日益復雜。 設計方同施工方的相互關系更為復雜,設計方應做好施工各個環節的統籌控制與監督核查。 當前設計方同施工單位恰恰欠缺良好的溝通以及精誠合作, 令施工階段中產生了本可預防卻由于設計錯誤、溝通不暢而導致問題的產生。
(三)、概算編制可操作性差
進行概算編制過程中,應對水利水電工程的總體建設規模、經費投入比例以及員工待遇標準、材料價格等進行詳細的說明。 當前某些水利水電工程則呈現出概算編制內容較為簡單,令工程審核與落實無法良好開展的問題。同時設計員工沒能對水利水電工程的總量以及單價進行科學的分析計算。 尤其在土石方總量、鋼筋以及模板用量的清單設計欠缺精準性, 無法對材料的價格實施貼近市場的良好調節,進而令施工方投標管理、項目結算以及竣工審核面臨著更多的麻煩。
(四)、設計人員的經驗缺乏、設計觀念不完善
中小型水利水電項目的設計基本上都是由幾個設計者或者多個不同專業的設計者共同研究完成的。由于工作人員的負責領域不同會造成溝通不及時從而難以協調的問題。水工建筑、金屬結構及安裝等各個專業都是單獨自行設計,由于相互溝通得不及時,會導致各個環節銜接的不穩妥,造成整個水利樞紐設計的配套不合理,從而導致多處需要返工的情形。
二、水利水電工程優化設計策略
(一)、全面把關,強化質量管控,提升人員綜合素質
為提升水利水電工程整體設計質量,應全面把關,重視質量、效益以及工作效率的良好平衡。 應創建完善健全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系統,防患于未然,創建安全可靠的建設環境,通過進度管控與信譽提升實現全面發展。 設計階段中應全面履行三級校審管理體制,各級工作人員應細致認真的履行自身權責范疇工作,提升設計方案水平,贏得業主的廣泛認可。
優質的設計策略,仰仗于設計人員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以及科學的工作態度。 為此應做好相關工作人員的終身教育培訓,提升工程設計整體水平。激發設計人員創新工作理念,按時做好考核管理。同時成果應同績效管理全面集成, 并可多方位的吸引高精專人才共同參與。對于高技術含量性工作、 結構體系相對復雜的工作任務應強加管控,進而推動整體工作隊伍設計質量的優化提升。
(二)、強化設計前期相關數據資料匯總管理,實施勘察設計有效招投標管理
為確保設計方案科學合理、貼近實際,應在前期階段,做好相關數據資料的匯總管理,設計方應主動引入現代化、先進性科學技術、優質性能的勘察探測設施、施工機械設備,并配置綜合素質全面的專業技術員工。 應由工程項目現實狀況入手,做好前期的設計規劃與分析研究。應全面的搜集整理豐富地質水文數據、自然資源資料,完善環保管理。同時應做好結構分析計算,通過科學的比選分析擇優制定,確保水工建筑工程、水利設施機械、電氣設備實現完善合理的配套,令各類工程由防洪等級、安全級別上、抗震強度上,以及完成建設的運行管控中,均能符合規范設計標準,發揮優質的工程效益。
為提升設計水平,應積極履行勘察設計的招投標管理,通過優選設計機構履行招投標管理制度。 目標在于通過競爭管理制度,有效的預防專業壟斷,并可借助招投標管理選擇資質最為優秀、信譽良好的設計方實施工程設計,預防設計機構獨大問題。再者,可令設計方形成危機意識,并激勵員工產生主動積極性,精心的做好方案的優化設計。一旦完成設計方案,則應利用專家會審做好評估與審核。 對沒有滿足要求,設計質量水平不高的設計方案應予以打回處理,進而提升質量管控綜合效益。
另外,應履行必要的績效管理考核,待完成相關設計任務后,可依據質量以及進度產值進行工作量的評估核算,并將其換算為整體工作績效。 進而在提升工作人員整體積極性的基礎上,形成良好的制度約束管理效果。
總之,針對水電水利工程通常建設規模龐大,且建設環境較為復雜的狀況,一般會遇到一些疑難問題,并對其工程質量造成不良影響。為有效預防避免,應給予充分的重視,秉承優化設計理念,做好全面分析研究,進而采取科學措施,創建出合理優質的工程設計方案,確保順利完工,創設顯著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參考文獻
[1] 劉速,胡昊,顧群.工程設計流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J].水運工程,2008.
關鍵詞:水利;水電;工程,水庫;加固;施工
近年來,水利水電工程數量的逐年增加使其成為我國區域現代化發展的重要標志,其實際的經濟價值直接關系到其所發揮的社會效益。在此過程中水庫的加固施工管理便凸顯的尤為重要,成為提高水利水電工程經濟效益及使用年限有效途徑。同時對于保證加固施工工作在水利水電工程中的有效性也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一、水庫加固中的常見問題
1.施工準備不充分
水庫加固施工中涉及到的施工要素比較多,無論是其工程的施工難度還是管理難度都相對較大。很多工程管理人員在水庫工程加固施工前期沒有做好充分的施工準備,導致水利水電中各個板塊的水庫加固工程施工進度不一致,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水利水電工程中的水庫加固難度。同時,也影響了整體的工程質量和施工效率。在水利水電工程水庫加固施工中要按照統一的標準對其施工過程進行管理。在水庫加固施工之前,需要由業主提供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也要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核。但是,很多施工單位不重視與業主的溝通,導致施工過程中各種問題的出現,直接影響整體的工程進程。
2.水庫加固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
水利水電工程水庫加固施工管理中涉及到的管理內容和管理要素都相對比較多。管理人員要注重對水庫加固的施工過程、施工人員和施工材料進行管理。施工材料是影響水利水電工程水庫加固的重要因素。在施工材料的購買過程中經常存在施工材料的價格太高或者施工材料的質量不符合具體的水庫加固標準,導致整體工程質量不達標。同時,在水庫的加固施工中經常出現殘次品,導致工程后期的各種安全隱患。水庫加固施工中涉及到技術含量相對比較高的工作,施工人員處理不當,直接增加了工程的施工難度。相關管理人員不重視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導致水庫加固工程的施工比較分散,施工人員沒有按照具體施工流程進行操作。
3.水庫加固工程規劃設計不合理
水庫加工工程規劃的目的在于提高水庫加固效果,使加固施工操作能夠切實的按照預期設計要求進行,從而保證水壺加固的有效性。而現階段的水庫加固工程規劃中,往往易受到多種外界環境因素干擾而導致水庫加固工程規劃設計漏洞百出。其中致使其出現規劃設計不合理的主要原因來源于三個方面。首先是工程規劃設計人員技術水平有限,部分地區的水庫加固工程規劃設計在人員及規劃企業的選擇方面不夠嚴謹,導致專業技術人員水平始終保持在相對較低的水平線以內,這便使其在規劃過程中易產生考慮不周及規劃設計不合理的相關問題。其次是對規劃設計檢測過于潦草。通常在工程規劃設計完成后,需由相關技術人員對其可行性及合理性進行分析,一旦存在設計缺陷問題,則需及時的反饋與處理。而部分地區的水庫加固工程規劃設計一味的追求經濟效益,導致其檢測項目重要性逐漸被忽視,以此便產生了工程規劃設計不合理的相關問題。最后是設計方案的修改問題,為提高實際的水庫加固工程規效果,通常設計方案需進行多次修改,在此過程中雖能夠有效的保證水利工程的科學合理,但卻進一步的降低了設計穩定性,使施工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困難重重,進而使其產生設計不合理等相關問題。
二、水庫加固工程中的施工管理探討
1.水庫加固前的工程準備
水庫加固前的工程準備工作至關重要,對于有效解決水庫加固質量問題有著重要作用,需要其能夠通過不同的角度從多個方面進行工程準備工作,以此保證水庫加固準備工作的全面性。相關管理人員要結合具體的工程情況,制定完善合理的水庫加固方案。并且要對施工現場的水文條件和地質條件具有明確的了解,準確把握施工場地的氣象資料。結合以往的施工經驗,針對水庫加固中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預估,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在施工前期要注重對施工圖紙進行審核和修改,并與監理單位進行溝通,確定施工圖紙無誤后,再進行水庫加固工程的施工。
2.水庫加固施工案例探討
水庫加固施工的連貫性比較強。管理人員要對施工前期到施工后期的各個環節進行管理。注重水庫加固工程施工中的每一個細節,從而提高水庫加固工程的整體質量。筆者以小型水庫為例,對水庫加固工程施工管理進行探討。整體水庫加固工程包括:防線、清淤、開挖和填筑四個方面。
首先,對整個施工工程進行定位,結合設計圖紙,對工程的軸線位置進行確定,并用松木和土石進行圍堰。施工人員要將準備好的土裝進特制的袋子里,然后進行堆放和夯填。接著用松木樁進行圍堰,并對整體圍堰進行維護和加固。其次,對原結構進行拆除,然后進行土石工程施工和砌石,進而添加水泥砂漿、混凝土、復合土膜和草皮。施工人員要按照正確的堤防工程施工工藝和標準進行工程施工。在進行原結構拆除的過程中,要避免對周圍建筑物造成影響,并對拆除后的廢渣進行清理。同時,土料中不能含有草根和沙石等雜物。
3.水庫加固工程后期防護管理
在水庫加固工程施工中,我們要注重對工程整體質量和施工環節的把控。工程負責人要對施工材料進行管理,對施工材料進行入庫和入場檢查,并且所有施工材料都要有質量合格證。也要注重對鋼材、水泥和沙石的質量檢查,從而保證水庫加固工程整體質量。同時,也要注重對施工人員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嚴格的施工標準和施工工藝進行水庫加固工程施工。并對施工人員進行監督,避免對后期養護中人為踐踏,導致的建筑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等。
三、結語
水利水電工程中水庫加固施工管理難度相對較小,但由于其流程較為繁瑣,如在管理過程中細節處理不到位,則易產生工程管理質量及水平不達標的相關問題,因而在實際的水利水電工程管理過程中,需對多個不同的施工環節加以控制,通過規范施工操作流程來確保每項施工項目均能夠符合水庫加固施工管理的基本要求,從而在最基礎上的環節上提高現有水利水電工程水庫加固的綜合質量水平。
參考文獻:
[1] 冷成興,蔣淑琴,周廣科.淺談如何提高水利水電工程設計質量[J].城市建筑,2013(18).
水充斥著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不僅可以滿足人的日常需求,用作養殖水禽,還能做成景觀供人觀賞。它的最主要特點就是依靠良好水質和浩渺水面,形成以水生動植物生態群體為主的天然景觀。既有較高的經濟效益,又有優美的觀賞效益。因此,水體的質量對整體環境質量至關重要,水域景觀在旅游景觀構成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具有開闊水面的區域將會變成深受旅游者和當地居民喜好的休閑地域,并構成了開放空間與水道緊密結合的優越環境。水利建設中必須對水體要格外珍視,一條有代表性的河流,其重要性完全勝過一般的道路。但目前不少水利工程并沒有意識到占用河道面積開發房地產所獲得的暫時利益,遠遠低于河道風景及其環境效益帶來的增益。因此,在水利建設過程中,要更加注重對水體的開發與保護。
2水利水電工程中景觀設計新理念的實踐探索
在社會發展過程中,房建、公路、廣場等施工面積日益增大,也要求河道泄洪能力適應性的增大。為了滿足這種需求,最好的辦法便是對河底及河坡進行混凝土澆固,但這又會影響河中生物的正常生活,破壞了生物鏈的循環。此外,硬化會影響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流通,毀壞了原有的水循環。只考慮河道的整治、疏挖、通暢;未考慮河道與湖泊、濕地、低地、綠地等連通起來,以增加其調蓄能力以及生物的生存能力和多樣性;使生態系統處于分割、孤立的狀態、為了獲得更好的水環境,必要時應打破“兩堤河”的傳統模式,讓雨洪從過去的直接入河,變為在土地上分散儲存。要尊重河道的自然形態,在規劃設計中要運用河彎、曲折、淺灘、瀑布、深潭、沼澤等手段、要重視非工程建設,例如視覺效果的考慮———如倒影、夜景、透視等,綜上所述,雖然景觀河流技術剛興起,但其在實際水利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我們必須對景觀河流技術不斷進行深入研究,創造最先進、最創新的水利建設技術。
3水利水電工程景觀設計的要點
旅游業作為我國現今的支柱性產業,也帶動了水利旅游的發展,水利旅游中山水結合的美、人造水利工程的浩大、煙波浩渺的水面美都成為水利旅游吸引眾多游客的優勢,成為旅游業中的新星。但我國現今的水利旅游都是建設在水利工程竣工后,進行再建設或多次修改,對附近的植被、建筑物、原始地貌等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對生態平衡和可持續發展產生了惡劣的影響,還要認識到我國旅游資源利用率低,產品單調、缺乏厚重人文景觀的現狀。
針對我國現今水利景觀建設迷茫的現狀,水利從業者必須不斷深入研究,積極制訂創新型的解決方案,更好的促進水利建設的發展。水利水電工程景觀設計包含了水利工程設計和景觀設計兩個方面,工程設計需要掌握水利工程專業知識,景觀設計需要掌握人類社會學、環境科學、景觀規劃、建筑學、藝術學、心理學、地理學、林學、生態學等多學科知識、此外景觀設計牽扯到環境、生態、經濟,是涉及多方利益和價值觀的工作,因此在其規劃設計時,需要和城建、水利、環保、園林等不同專業和部門協調溝通、根據許多國家建設水利風景區的經驗,結合我國水利業發展的現狀,我們更加明確了水利建設的范圍和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獨有的特點。在制訂景觀設計方案時,要注意到景觀設計的深層因素,合理展望景觀業發展的趨勢,對景觀設計的整體性原則、地方性原則、生態可持續原則、獨特性原則和單體優化原則以及水體景觀、水工建筑物景觀和綠化景觀的設計要有準確的把握。
4結束語
關鍵詞 水庫移民;移民安置區;土地補償;補償原理
中圖分類號 F061.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02-0027-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2.005
水庫移民是因興建水庫而產生,其生產安置重點在于解決移民的土地問題,最終要實現移民與安置區老居民的完全整合。已有的關于水庫移民土地補償,從研究角度上看,更多的是單純著眼于移民獲得土地得到安置及今后的發展,內容上側重于移民區土地補償研究,理論研究主要在移民經濟的理論方面。實際上,我國移民土地安置從建國初到現在,主要是通過土地重新劃撥和調整,但是,隨著農村土地制度的變化,土地重新劃撥和調整的余地愈來愈小,同時受環境容量的限制,移民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移民、安置區老居民、安置區集體之間的利益不均衡也日益顯現。因此,從移民和安置區老居民的同步發展的角度,深入分析土地權利在安置前后的變化以及應給予的補償,探討移民安置中土地權益協調問題既是實際中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也是非自愿性移民土地權利發生轉移過程中土地制度建設和政府調控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安置區安置土地補償現狀
1.1 安置土地來源與調整方式
現階段水庫移民安置土地來源,以所有權性質不同來看,一種是用國有土地安置移民,其安置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發生移轉安置移民。另一種則是用集體土地安置移民,可分為三種情形,第一,通過移轉集體的機動地,或開發荒山荒地,或改造中低產田等安置移民;第二,集體利用外遷移民留下的承包地安置后靠移民;第三,移民的土地全部被淹沒,需要外遷安置移民的,政府通過調出安置區集體已發包給居民的土地安置移民。
安置方式按照移民遷移的距離遠近可分為:就近后靠、近遷(縣內)和遠遷(出縣)等情形安置。從安置區土地調整變化來看,依據筆者的調查,土地調整的方式可歸納為:“村組土地局部調整流轉”、“土地全組調整流轉”以及“房地一起調整流轉”等3種模式。村組土地局部調整流轉的,則移民是分散安置。首先,在安置區選擇用于調整的承包地位置(移民自主選擇,或安置區集體為移民劃出承包地);其次,結合安置區環境容量,確定移民安置方案,明確安置區土地調整的范圍;第三,移民部門實施移民安置方案,政府撥付補償款到安置區村集體后,部分安置區居民為移民調出承包地并獲得補償;最后,移民與安置區村組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并獲得承包地。而土地全組調整流轉的,與上述土地局部調整不同的是安置區集體為移民調整承包地后,將安置區集體剩余的承包地按照安置區居民總數進行平均分配,移民安置涉及到全部的原集體成員。至于房地一起調整流轉的,安置區居民在土地流轉調整過程中需要將土地和房屋一同作價“出售”給移民,同前述一樣,在確定調出承包地的位置,移民安置方案,移民安置補償款撥付到位后,安置區村集體則依據移民的購買意向將房屋的購買款撥付給出售房屋的安置區居民,而后安置區居民將房屋及家庭承包地一并交付移民使用[1]。
1.2 安置土地補償方式和標準
課題小組通過長江水利委員會、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漢江集團等單位收集到的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龍灘水電站、瀑布溝水電站、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庫等12個水利水電工程的移民安置規劃報告,以及部分水庫的實地調查來看,現階段安置區安置土地補償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利用征地補償款在安置區開墾荒地和改造中低產田,新增耕地在移民和安置區居民間按比例分成,安置區居民通過分成彌補調整流轉土地損失。第二,通過計算出人均移民安置經費,安置區則按照接納的移民人數獲得補償。第三,參照庫區淹沒(占)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安置區土地流轉的損失。具體還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與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完全相同;二是安置區土地流轉補償標準和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分別采用年產值倍數法測算(詳見表1)。
2 存在問題
2.1 安置區土地補償缺乏具體法律依據
從我國現行的土地法來看,關于水庫用地的土地補償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對安置區集體和居民補償的條款,僅在國務院471號令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按不同的移民安置方式明確四種補償情形:①當農村移民在原集體經濟組織內通過新開發土地或者調劑土地集中安置的,將土地補償費、安置區補助費和集體財產補償費直接全額兌付給原移民集體經濟組織;②當農村移民分散安置到本縣內其他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由地方政府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交給安置區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③當農村移民在本省內其他縣安置的,項目法人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安置區縣級人民政府;④當農村移民跨省安置的,項目法人應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安置區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可見,有關行政法規將安置區土地補償與淹沒區征地補償緊密聯系在一起,體現以“以土地換土地”原則,忽視了征收土地、安置土地價值差異。
2.2 補償多少并非依據安置區土地實際狀況
從表1的補償情況來看,安置區土地補償都是在淹沒區征地補償的基礎上,采用不同方式進行補償,并非體現安置區土地本身價值。
第一種方式,將新增耕地在移民和安置區居民間分成,由于各庫區依情況而定標準,使得各庫區之間差別懸殊。如:三峽水庫移民與安置區居民的分成比例主要遵照《三峽庫區農村移民安置區處理新老居民關系的經濟措施》的規定進行,即利用移民投資開墾的荒地新老居民按7∶3分成,進行土地改造后的耕地新老居民按5∶5分成;隔河巖水庫和江口水電站土地改造后的耕園地則按新老居民4∶6分成,顯然后者的分成比例更有利于安置區居民。這種分成比例的確定與實施是在既定的生產安置標準下,與安置多少移民的生產安置緊密相關,而與安置區土地狀況、土地開墾改造需要的資金關系不緊密,其比例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由于農地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許多安置區居民不愿意把他們的土地拿出來進行改造后重新分配,因為他們擔心耕地面積減少所帶來的損失會超過土地改造所創造的效益[3]。而且,近年來我國為緩解建設發展占用耕地的矛盾,實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政府通過撥專項資金用于土地開發整理,以其改善農田基礎設施,增加耕地。這樣安置區集體和居民會更愿意將荒地和中低產田進行土地開發整理,以期獲得更多的利益,而非與移民分成。同時,用于安置區土地開發改造的投資受移民補償資金總量的限制,其新增耕地質量也難以保證。如,在長江三峽工程庫區重慶萬州區天城農村移民安置過程中,八年試點(從1985年起到1992年止)土地開墾面積有170.00 hm2,主要集中在海拔600 m,坡度25°以上,土地脊而薄,水利配套困難,經調查評價,難以利用。
第二種方式,按安置區接納移民的人數補償,雖然人均標準可統一,如:紫坪鋪水庫、瀑布溝水電站和皂市水利樞紐工程分別為1.2萬元/人、1.5萬元/人和0.9萬元/人,但由于移民安置規劃確定的補償標準是參照征地補償標準確定的,在保障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用于補償安置區土地的補償就受到影響,安置區土地的補償標準難以體現安置區土地狀況,轉出土地的
集體、農民其土地權益難以獲得補償。第三種補償方式,參照庫區淹沒(占)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安置區土地流轉的損失,則是以甲地補償標準替代乙地補償標準,顯然難以體現兩者之間的差異。
2.3 安置區土地補償未體現其土地權利變化及權益保護
水庫移民安置過程中,包括兩個重要階段,第一,土地征收階段。國家對于水利水電工程壩區、淹沒區及專項設施遷(復)建用地實行征收,并根據相關法律給予補償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秭歸縣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報告
耕地補償倍數7.77倍,灌溉水田113 934元/hm2,望天田90 198 元/hm2
計列了縣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投資10 276.10萬元
長江水利委員會
1996
隔河巖庫區移民安置規劃實施執行情況及修編概算報告
按1994年價,水田79 500元/hm2,旱地73 320元/hm2,補償倍數7倍
劣改優耕地面積261.68hm2,新老居民4∶6分成,老居民得158.21hm2;計列了遷外縣征地費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0
重慶市芙蓉江江口水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等同初步設計)水庫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報告
耕地補償倍數7倍,按淹沒區各鄉鎮年產值分別計算補償,其中草山補償倍數按5倍計,13 500元/hm2
改造現有耕園地新老居民4∶6分成;安置區荒地轉讓補償費13 500.00元/hm2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0
紅水河龍灘水電站圍堰區天峨縣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設計專題報告
庫區征地補償標準為水田126 090元/hm2,旱地71 340元/hm2,果園116 430元/hm2,荒山草地6 645元/hm2
天峨縣出鄉安置移民的土地來源通過土地轉讓獲得,土地轉讓費標準與征地補償標準相同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重慶萬州區天城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計劃報告
沒有計算淹沒區土地的補償投資,按照安置單個移民5 839元計算生產安置補償投資
開墾出來的土地新老居民7∶3分成;改造出來的土地5∶5分成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2
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外遷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
――
安置區轉出耕地的補償費用為185 280.00元/hm2,補償倍數8倍;實際執行按照安置區接納的移民人數獲得補償,每個移民12 000.00元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5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龍泉驛區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水田278 100.00元/hm2;旱地177 150.00元/hm2;實際執行時按安置區接納移民的人數補償,每個移民15 000.00元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郫縣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521 745.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成都雙流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521 745.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大邑縣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376 650.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8
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庫試點移民安置規劃
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均采取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倍數為16倍。其中,湖北淹沒區征地補償標準為:水田402 960元/hm2,青苗12 600元/hm2;旱地269 520元/hm2,青苗8 430元/hm2
水庫移民安置區土地流轉補償標準均采用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倍數為16倍。其中湖北省安置區補償標準為:水田376 800.00元/hm2,青苗11 775.00元/hm2;旱地281 280.00元/hm2,青苗8 790.00元/hm2
漢江集團
2008
黃河積石峽水電站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定本)
庫區水澆地補償倍數20倍,補償標準312 000元/hm2;旱地補償倍數20倍,補償標準204 000元/hm2,其他地類都有詳細的補償標準
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參照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其中,河北灘安置區水澆地補償標準312 000.00元/hm2;在本村內部流轉土地安置的,利用淹沒補償投資進行安置;異村流轉的土地的,參照征地補償標準支付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8
湖南渫水皂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修訂本)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
247 920元/hm2,旱地補償單價為167 040元/hm2
按照安置區接納的移民人數補償,每個移民9 000.00元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8
潘口水電站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專題報告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300 480元/hm2,旱地210 000元/hm2
完全按照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執行,水田補償單價300 480.00元/hm2,旱地210 000.00元/hm2
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
2009
金沙江魯地拉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定本)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553 200元/hm2,旱地補償單價為311 040元/hm2
經計算,為移民配置土地的補償標準為311 040.00元/hm2,與魯地拉水電站旱地征收標準完全一致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二,安置區土地調整階段。為保證移民有一份土地作為基
本生活來源,移民需要在政府劃定或自主選擇的安置區內
獲得部分土地。兩階段緊密聯系、不可分割。
農村土地制度的變化,安置區土地補償問題對于協調水庫移民安置中各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平衡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基于實地調查,首先分析了水庫移民安置區土地補償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其次,運用土地產權理論和福利經濟理論,從安置區土地補償的原因、范圍和補償原則等方面闡明了安置區土地補償的基本原理;最后,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協調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和利益平衡、體現農地價值等政策建議。結果表明:其一,安置區的土地補償,無論從現行法律、還是從實際獲得的補償來看,均未體現對安置區土地權益的保護;其二,安置區集體和居民理應獲得相應的權益補償,其補償范圍既包括轉出土地使用權的補償,也包括對共同擁有土地所有權帶來的權益分配變化的補償;其三,土地制度的建設和改進上,應依據安置區土地資源狀況和調出土地的狀況確定補償標準,淹沒區集體、移民和安置區集體、居民應獲得同等補償,并力求體現農地價值。
關鍵詞 水庫移民;移民安置區;土地補償;補償原理
中圖分類號 F061.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2)02-0027-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202.005
水庫移民是因興建水庫而產生,其生產安置重點在于解決移民的土地問題,最終要實現移民與安置區老居民的完全整合。已有的關于水庫移民土地補償,從研究角度上看,更多的是單純著眼于移民獲得土地得到安置及今后的發展,內容上側重于移民區土地補償研究,理論研究主要在移民經濟的理論方面。實際上,我國移民土地安置從建國初到現在,主要是通過土地重新劃撥和調整,但是,隨著農村土地制度的變化,土地重新劃撥和調整的余地愈來愈小,同時受環境容量的限制,移民安置的難度越來越大,移民、安置區老居民、安置區集體之間的利益不均衡也日益顯現。因此,從移民和安置區老居民的同步發展的角度,深入分析土地權利在安置前后的變化以及應給予的補償,探討移民安置中土地權益協調問題既是實際中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也是非自愿性移民土地權利發生轉移過程中土地制度建設和政府調控必須面對的問題。
1 安置區安置土地補償現狀
1.1 安置土地來源與調整方式
現階段水庫移民安置土地來源,以所有權性質不同來看,一種是用國有土地安置移民,其安置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所有,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發生移轉安置移民。另一種則是用集體土地安置移民,可分為三種情形,第一,通過移轉集體的機動地,或開發荒山荒地,或改造中低產田等安置移民;第二,集體利用外遷移民留下的承包地安置后靠移民;第三,移民的土地全部被淹沒,需要外遷安置移民的,政府通過調出安置區集體已發包給居民的土地安置移民。
安置方式按照移民遷移的距離遠近可分為:就近后靠、近遷(縣內)和遠遷(出縣)等情形安置。從安置區土地調整變化來看,依據筆者的調查,土地調整的方式可歸納為:“村組土地局部調整流轉”、“土地全組調整流轉”以及“房地一起調整流轉”等3種模式。村組土地局部調整流轉的,則移民是分散安置。首先,在安置區選擇用于調整的承包地位置(移民自主選擇,或安置區集體為移民劃出承包地);其次,結合安置區環境容量,確定移民安置方案,明確安置區土地調整的范圍;第三,移民部門實施移民安置方案,政府撥付補償款到安置區村集體后,部分安置區居民為移民調出承包地并獲得補償;最后,移民與安置區村組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并獲得承包地。而土地全組調整流轉的,與上述土地局部調整不同的是安置區集體為移民調整承包地后,將安置區集體剩余的承包地按照安置區居民總數進行平均分配,移民安置涉及到全部的原集體成員。至于房地一起調整流轉的,安置區居民在土地流轉調整過程中需要將土地和房屋一同作價“出售”給移民,同前述一樣,在確定調出承包地的位置,移民安置方案,移民安置補償款撥付到位后,安置區村集體則依據移民的購買意向將房屋的購買款撥付給出售房屋的安置區居民,而后安置區居民將房屋及家庭承包地一并交付移民使用[1]。
陳銀蓉等:水庫移民安置區土地補償現狀與補償原理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2年 第2期
1.2 安置土地補償方式和標準
課題小組通過長江水利委員會、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漢江集團等單位收集到的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龍灘水電站、瀑布溝水電站、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庫等12個水利水電工程的移民安置規劃報告,以及部分水庫的實地調查來看,現階段安置區安置土地補償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利用征地補償款在安置區開墾荒地和改造中低產田,新增耕地在移民和安置區居民間按比例分成,安置區居民通過分成彌補調整流轉土地損失。第二,通過計算出人均移民安置經費,安置區則按照接納的移民人數獲得補償。第三,參照庫區淹沒(占)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安置區土地流轉的損失。具體還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與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完全相同;二是安置區土地流轉補償標準和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分別采用年產值倍數法測算(詳見表1)。
2 存在問題
2.1 安置區土地補償缺乏具體法律依據
從我國現行的土地法來看,關于水庫用地的土地補償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規定對安置區集體和居民補償的條款,僅在國務院471號令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按不同的移民安置方式明確四種補償情形:①當農村移民在原集體經濟組織內通過新開發土地或者調劑土地集中安置的,將土地補償費、安置區補助費和集體財產補償費直接全額兌付給原移民集體經濟組織;②當農村移民分散安置到本縣內其他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由地方政府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交給安置區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③當農村移民在本省內其他縣安置的,項目法人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安置區縣級人民政府;④當農村移民跨省安置的,項目法人應將相應的征地補償款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安置區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可見,有關行政法規將安置區土地補償與淹沒區征地補償緊密聯系在一起,體現以“以土地換土地”原則,忽視了征收土地、安置土地價值差異。
2.2 補償多少并非依據安置區土地實際狀況
從表1的補償情況來看,安置區土地補償都是在淹沒區征地補償的基礎上,采用不同方式進行補償,并非體現安置區土地本身價值。
第一種方式,將新增耕地在移民和安置區居民間分成,由于各庫區依情況而定標準,使得各庫區之間差別懸殊。如:三峽水庫移民與安置區居民的分成比例主要遵照《三峽庫區農村移民安置區處理新老居民關系的經濟措施》的規定進行,即利用移民投資開墾的荒地新老居民按7∶3分成,進行土地改造后的耕地新老居民按5∶5分成;隔河巖水庫和江口水電站土地改造后的耕園地則按新老居民4∶6分成,顯然后者的分成比例更有利于安置區居民。這種分成比例的確定與實施是在既定的生產安置標準下,與安置多少移民的生產安置緊密相關,而與安置區土地狀況、土地開墾改造需要的資金關系不緊密,其比例的確定缺乏科學性。此外,由于農地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許多安置區居民不愿意把他們的土地拿出來進行改造后重新分配,因為他們擔心耕地面積減少所帶來的損失會超過土地改造所創造的效益[3]。而且,近年來我國為緩解建設發展占用耕地的矛盾,實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政府通過撥專項資金用于土地開發整理,以其改善農田基礎設施,增加耕地。這樣安置區集體和居民會更愿意將荒地和中低產田進行土地開發整理,以期獲得更多的利益,而非與移民分成。同時,用于安置區土地開發改造的投資受移民補償資金總量的限制,其新增耕地質量也難以保證。如,在長江三峽工程庫區重慶萬州區天城農村移民安置過程中,八年試點(從1985年起到1992年止)土地開墾面積有170.00 hm2,主要集中在海拔600 m,坡度25°以上,土地脊而薄,水利配套困難,經調查評價,難以利用。
第二種方式,按安置區接納移民的人數補償,雖然人均標準可統一,如:紫坪鋪水庫、瀑布溝水電站和皂市水利樞紐工程分別為1.2萬元/人、1.5萬元/人和0.9萬元/人,但由于移民安置規劃確定的補償標準是參照征地補償標準確定的,在保障移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用于補償安置區土地的補償就受到影響,安置區土地的補償標準難以體現安置區土地狀況,轉出土地的
集體、農民其土地權益難以獲得補償。第三種補償方式,參照庫區淹沒(占)土地的征地補償標準補償安置區土地流轉的損失,則是以甲地補償標準替代乙地補償標準,顯然難以體現兩者之間的差異。
2.3 安置區土地補償未體現其土地權利變化及權益保護
水庫移民安置過程中,包括兩個重要階段,第一,土地征收階段。國家對于水利水電工程壩區、淹沒區及專項設施遷(復)建用地實行征收,并根據相關法律給予補償;第
表1 水庫淹沒區征地補償標準與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對照表[2]
Tab.1 Comparison Table between Requisition Standard in Inundation Area and
Compensation Standard in Resettlement Area
報告年份
Reports year
報告名稱
Reports name
淹沒區征地補償標準
Requisition standard
in inundation area
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
Compensation standard
in resettlement area
報告提供單位
Reports provides unit
1994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秭歸縣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報告
耕地補償倍數7.77倍,灌溉水田113 934元/hm2,望天田90 198 元/hm2
計列了縣外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投資10 276.10萬元
長江水利委員會
1996
隔河巖庫區移民安置規劃實施執行情況及修編概算報告
按1994年價,水田79 500元/hm2,旱地73 320元/hm2,補償倍數7倍
劣改優耕地面積261.68hm2,新老居民4∶6分成,老居民得158.21hm2;計列了遷外縣征地費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0
重慶市芙蓉江江口水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等同初步設計)水庫淹沒處理及移民安置規劃報告
耕地補償倍數7倍,按淹沒區各鄉鎮年產值分別計算補償,其中草山補償倍數按5倍計,13 500元/hm2
改造現有耕園地新老居民4∶6分成;安置區荒地轉讓補償費13 500.00元/hm2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0
紅水河龍灘水電站圍堰區天峨縣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設計專題報告
庫區征地補償標準為水田126 090元/hm2,旱地71 340元/hm2,果園116 430元/hm2,荒山草地6 645元/hm2
天峨縣出鄉安置移民的土地來源通過土地轉讓獲得,土地轉讓費標準與征地補償標準相同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1
長江三峽工程庫區重慶萬州區天城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計劃報告
沒有計算淹沒區土地的補償投資,按照安置單個移民5 839元計算生產安置補償投資
開墾出來的土地新老居民7∶3分成;改造出來的土地5∶5分成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2
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庫區外遷農村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
――
安置區轉出耕地的補償費用為185 280.00元/hm2,補償倍數8倍;實際執行按照安置區接納的移民人數獲得補償,每個移民12 000.00元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5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龍泉驛區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水田278 100.00元/hm2;旱地177 150.00元/hm2;實際執行時按安置區接納移民的人數補償,每個移民15 000.00元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郫縣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521 745.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成都雙流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521 745.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四川大渡河瀑布溝水電站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大邑縣送審稿)
――
在安置區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費用,補償倍數16倍,398 160.00元/hm2,建設用地補償376 650.00元/hm2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8
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庫試點移民安置規劃
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均采取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倍數為16倍。其中,湖北淹沒區征地補償標準為:水田402 960元/hm2,青苗12 600元/hm2;旱地269 520元/hm2,青苗8 430元/hm2
水庫移民安置區土地流轉補償標準均采用年產值倍數法計算,倍數為16倍。其中湖北省安置區補償標準為:水田376 800.00元/hm2,青苗11 775.00元/hm2;旱地281 280.00元/hm2,青苗8 790.00元/hm2
漢江集團
2008
黃河積石峽水電站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定本)
庫區水澆地補償倍數20倍,補償標準312 000元/hm2;旱地補償倍數20倍,補償標準204 000元/hm2,其他地類都有詳細的補償標準
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參照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執行,其中,河北灘安置區水澆地補償標準312 000.00元/hm2;在本村內部流轉土地安置的,利用淹沒補償投資進行安置;異村流轉的土地的,參照征地補償標準支付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2008
湖南渫水皂市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報告(修訂本)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
247 920元/hm2,旱地補償單價為167 040元/hm2
按照安置區接納的移民人數補償,每個移民9 000.00元
長江水利委員會
2008
潘口水電站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規劃設計專題報告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300 480元/hm2,旱地210 000元/hm2
完全按照庫區征地補償標準執行,水田補償單價300 480.00元/hm2,旱地210 000.00元/hm2
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
2009
金沙江魯地拉水電站工程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劃報告(審定本)
庫區耕地補償倍數16倍,水田補償單價553 200元/hm2,旱地補償單價為311 040元/hm2
經計算,為移民配置土地的補償標準為311 040.00元/hm2,與魯地拉水電站旱地征收標準完全一致
西北勘測規劃設計院
二,安置區土地調整階段。為保證移民有一份土地作為基
本生活來源,移民需要在政府劃定或自主選擇的安置區內
獲得部分土地。兩階段緊密聯系、不可分割。
圖1 水庫移民安置土地補償支付與土地權益變化示意圖
Fig.1 Diagram of the land compensation payment in reservoir
resettlement
areas and land rights and interests changes
從安置前后土地權益的變化來看,對于遷出原集體經濟組織的移民,原來共同擁有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獨自享有的使用權消失,在安置區移民重新獲得承包土地,與安置區原居民共同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對于整體搬遷的集體則獲得相應的土地權利補償;而安置區集體土地所有權雖然仍然存在,但隨著集體成員發生變化,安置區集體土地所有權份額發生變化,原居民的土地使用權或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流轉。這樣,移民通過“以土地換土地”的安置模式,其土地權益獲得了保障。同時依據國務院471號令,國家實行開發性移民方針,采取前期補償、補助與后期扶持相結合的辦法,使移民生活達到或者超過原有水平。而安置區為移民異地重建家園提供了生產和生活用地及必要的其他各項資源,其重建成本從淹沒區征地補償中列支,安置區集體或居民由此獲得相應的補償,但安置區居民在集體土地所有權中,份額減少,能夠獲得的承包土地減少。同時,如上所述,由于采用的補償方式未與安置區土地的狀況、流轉土地的數量質量結合,安置區土地難以獲得對等補償,土地權益受損,其未來發展也缺乏相應法律政策予以支持。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水庫移民土地補償機理是以淹沒區土地的征收為基礎,以落實移民安置區域和獲得安置土地為目標。對于安置區土地的補償目前缺乏明確的法律支撐,從實行的補償情況來看(按新增耕地分成,或按接納移民的人數補償,或按庫區土地征收標準),安置區土地補償什么?補償誰?補償標準是什么?并不是從安置區土地權利變化,利益受損的角度出發,其土地補償大小受限于淹沒區土地補償的多少,并因不同時期、不同庫區而制定不同的補償辦法,安置區與淹沒區并非同等對待。
3 安置區土地補償原理
3.1 獲得補償的原因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移民被迫讓出被淹沒(占)的土地,依法應予以補償,并保證其安置。而安置區集體、居民同樣轉出自己一部分土地供移民使用,其土地權益也應獲得補償。在這過程中,一方面,征收的移民土地需要得到足額賠償,并保證移民生活生產得到長久安置,另一方面由于移民到來,安置區土地權益發生移轉的同時增加了安置區資源環境壓力,會對安置區原居民的生產生活以及未來發展產生影響,不僅安置區土地使用權流轉應予以足額的補償,其安置區資源環境的補償也應予以考慮。根據卡爾多-希克斯社會福利改進標準,需要對受影響的權利主體進行相應的補償,才能達到社會福利的改進。因此,在政府安置規劃確定或者移民自愿選擇的安置區,根據政府制定的生產生活用地安置標準,伴隨著安置區集體或者居民轉出相應區域內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土地給移民使用,安置區集體和居民理應獲得相應的權益補償。
3.2 補償范圍
依據我國憲法和土地法的有關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可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經營、管理,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對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由于這種集體土地所有權是其土地歸一定范圍內的成員集體所有,成員因其身份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4],因此農民集體組織成員共同享有了土地所有權,集體與農戶之間的土地產權關系具有共有關系的特點,只是究竟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難說清楚,與現行一般法律意義上的共有關系有所不同。因為,集體土地不因其成員不存在或退出集體組織可按份額分割出份額,同時農戶也不能就其份額設定相應的他項權利;而在土地承包時,農戶按農業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且各戶享有具有排他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且在生產過程中,以獨立的經濟主體存在,享有其權益。這樣,農戶在土地權利享有上不能按份享有,在義務承擔上也并非共同承擔,其土地所有權是一種特殊的共有關系。
在移民安置中,通過對安置區土地的重新調配,移民獲得可以利用的土地和集體成員身份,實際上安置區原居民和移民一同重新擁有了安置區集體的土地所有權。雖然安置區土地未發生變化,但已是一個由新成員加入的新集體共同擁有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關系相應發生了變化,移民也由此獲得了在集體土地中的各項權利。因此,安置區土地的補償范圍既包括對剩余承包期或者長期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轉出方的補償,也應包括對共同擁有土地所有權帶來的權益分配變化的補償。否則,安置前后,安置區原居民在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權益中享有的權益是隨著移民的到來而受到了損害。
3.3 補償原則
3.3.1 淹沒區移民和安置區集體、移民、居民獲得同等福利補償
根據帕累托狀態標準,如果對既定資源配置的狀態予以改變,而這種改變使得至少有一個人的境況變好,而其他人境況至少不因此而變壞,則這種變化就增加了社會福利,或稱為帕累托意義下的福利增進。美國經濟學家卡多爾、希克斯先后重新對福利標準進行考察,在帕累托標準的基礎上,提出了補償原理。如果受到損失的人可以被完全補償,而其他人的福利仍然比原來有所提高,那這樣整個社會福利是增加的,這種變革就是可行的[5],即在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損的情況下,如果受益群體在完全補償受損群體后仍有剩余,那么,這種變化也是一種潛在的社會福利改進。
興建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在安置區獲得土地使用權,在安置區資源稟賦一定的條件下,移民的遷入,使單位居民的資源擁有量減少,移民的遷入對安置區有形的資源(土地、水資源等)消耗的同時,也對安置區的生態環境等帶來了壓力,這都造成了原來安置區內的居民福利條件的降低,因此移民在安置區內獲得土地資源,要達到帕累托最優的標準要求,就要對安置區內的居民進行貨幣補償,并且使這部分貨幣補償給安置區居民帶來的效用等于因為移民的遷入而承受的損失,這樣才能使移民的遷入,在不影響安置區內居民福利的情況下,自身的福利條件得到改善。同樣,由于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移民失去了原有的農地、房屋等財產,福利受損,政府通過土地征收、安置等補償其損失。而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所在地,以及受益區則因為工程的建設,獲得電力、旅游、企業增收、城鎮發展等利好,福利條件得到改善。按照社會福利改進標準,則受益群體的福利增加應彌補利益受損方的損失。顯然,無論是淹沒區集體、移民還是安置區的集體、居民權益均有獲得補償的權利;從社會福利改進要求來看,補償以彌補受損人福利損失獲得完全補償為原則的。
3.3.2 依安置區土地資源和調出土地狀況確定補償標準
農地是農民生存發展的保障,每一塊農地的價值的高低與所處的位置和區域密切相關。由于各安置區的土地資源稟賦條件、人地關系、生產條件、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異,移民的到來對各安置區產生不同影響,同時調配出來用于安置移民的農地也存在差異,因此各安置區安置土地補償標準應以安置土地的狀況而定,存在差異是必然的。
如前文分析,隨著移民在安置區獲得土地,安置區土地補償應獲得來自于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權益損失的補償,類似于安置區原集體土地權益一并轉移至新的集體組織,土地補償的資金則來源于淹沒區土地征收款,因此,在目前情況下,可參照安置區土地征收補償標準和辦法補償安置區集體和居民,以保證“兩區”(安置區、淹沒區)土地權益移轉采取統一的補償原則。為體現公平,以及未來共同發展,將移民享受的電價、低息貸款等優惠,后期扶持政策等與安置區原居民,特別是土地調出戶同享,以使“兩區”的福利損失補償獲得同等的待遇。
當然,從農地價格的計算方法來看,現行農地價格有農地基準地價、征地統一年產值和征地區片地價、農地標定地價等。在實際的農地交易中,往往可根據上述方法參考安置區市場成熟程度、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區域位置、交易的個別因素等情況確定。
4 政策建議
4.1 完善相關法律,明確安置區土地在安置中的權利
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明確了淹沒(占)區土地權益,移民以土地安置應擁有與安置區居民基本相當的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但是安置移民的土地來源仍沿用土地調整或調劑(有償)等方式解決,安置區土地補償的性質、原則、補償范圍等缺乏法律規定,使得安置區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難以獲得合法保護。理應進一步區分集體土地所有權性質,明確集體、農戶在農村土地產權中的權益。明確安置區土地補償標準,使安置區居民因移民遷入而造成土地權益損失獲得的補償具有法律依據。
4.2 理清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明確補償對象和原則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下游地區是受益區,而淹沒區和安置區則由于工程建設其利益受損。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水利水電開發已由政府主導型向業主企業負責型轉變,興建水庫雖是國家或區域性的重大戰略,但業主則通過水資源的開發獲得了豐厚的利潤。工程業主作為投資主體,除負責解決工程成本投資外,追逐并獲得了超額的經濟回報,而淹沒區、安置區犧牲了土地等資源。根據公平理論和福利經濟理論,淹沒區、安置區的土地資源價值理應得到體現,其福利損失應獲得補償。因此水利水電開發的增值收益應該在業主、淹沒區和安置區居民之間分享,應制定有關政策和法律區分獲益主體與受損主體,平衡受益區和受損區的利益。
4.3 改進土地征收補償原則,真實體現安置區農地價值
依據現行法律和政策,水庫移民安置中征地補償費用是按征地補償標準的倍數計算的,采用的是不完全補償原則,而安置區土地補償也是以淹沒區土地征收補償款為基礎。因此,目前通過市場機制,調配土地安置移民缺乏法律和經濟基礎。事實上,這種定價方法既不能保證移民在土地被征收后仍能達到原有的生活水平,也無法確保安置區獲得合理的土地補償,當然也無法使移民和安置區居民獲得福利改進。因此,應通過逐步實現征地補償的完全補償,實現安置區土地補償的市場化,即征地補償標準實現按照市場交易價格來補償,有利于移民用獲得的征地補償款在安置區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與被征收前等質等量的承包地,這樣既實現了移民的農業安置,也確保了安置區土地獲得足額補償,并可通過價格杠杠吸引更多的安置區居民流轉承包地,保障移民的以土安置和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具體操作上,可參照我國土地分等定級、基準地價等,使農用地地價與城市地價一樣逐步走向規范化。在此基礎上土地補償標準不再以產值為標準,而是以地價為標準,綜合考慮供需、區位等相關因素而確定。
參考文獻(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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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nd Compensation Status Analysis and the Compensation Principle Studyfor Reservoir Immigrant Settlement Areas
CHEN Yinrong1 MEI Yun1 LIU Linghui2 LI Jinjun3
(1.College of Land Management, Huazhong Agriculture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0, China;
2.College of Politics and Public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Chengdu Sichuan 610054, China;3. Xinyi Land Collation Centre, Xinyi Jiangsu 221400, China)
土地開發整理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市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采取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改造、綜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的過程。土地開發整理的資金,是國家財政從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中安排的專項資金。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審查是控制投資額度,提高投資效益,用好專項資金的重要措施。作為審查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應掌握好審查的步驟和方法,做到準確、全面、合理的審定,無論增加或減少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投資,都應讓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規劃設計單位心服口服。
一審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的步驟
1•收集相關資料,做好準確工作收集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配套的規劃圖、單體工程設計圖以及規劃設計報告,熟悉并核對相關的圖紙和報告。根據預算編制說明,收集預算中用到的所有定額、配套的取費標準及相關的文件、規定等等。2•了解預算中作特殊說明的信息每一個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都有它的特殊性,只有了解它的特殊性,才能減少不必要的誤會,提高審查的準確性。例如,有些項目中的某些工程如修建水庫、防洪堤、干道、干渠等等,不屬于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投資的范圍,但設計單位為了保持項目規劃設計的完整性,又作了設計圖,如果審查人員不了解這一特殊性,就會誤以為是預算中漏項;又如,有些整理項目,規劃設計者本著節約資金的原則,規劃時盡可能利用一些原有的道路、溝渠,在預算中,屬于原有的路、渠就不再投資或者作部分投資等等,這些一般在預算編制說明中都會有詳細說明。3•對工程量進行重點審查(1)審查計算的工程量是否有依據。先熟悉項目的規劃設計,然后對照單體工程設計圖,逐項檢查預算表格中的各分項工程,是否出現多算、漏算或錯算的情況。如某些分項工程在單體工程設計圖中并未涉及,而在預算書中又作了預算;有些在單體工程設計圖上作了設計的內容,但在預算書中卻未列項;還有可能設計的內容與預算的內容有出入等等。只有在充分了解項目的整體規劃并熟悉項目的單體工程設計圖的基礎上,才能將錯誤一一查出。(2)審查工程量的計算是否符合計算規劃。工程量的計算規則較多,一般在定額的說明中都有詳細介紹,如果預算人員忽視了定額的說明,必然使得計算出來的工程量偏大或偏小,從而直接影響到工程的投資。例如磚墻墻體厚度,無論單體工程設計圖上所標定的數值為多少,工程量的計算都應按下列規則計算:如果設計一磚半厚的標準墻,預算過程中忽視表1中規定的需按365毫米計算厚度,而按墻身厚360毫米計算,就會使預算的工程量小于實際數量;若設計20墻的預制混凝土磚墻,按墻厚200毫米計算,就會使得工程量比實際增加,投資增多。又如計算實砌磚墻身時,應扣除過人洞、門窗框面積和每個面積在0•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所占體積,還應扣除嵌入墻身的鋼筋砼柱、梁(包括過梁、圈梁、挑梁)的體積。但不扣除0•3平方米以下孔洞,梁頭、梁墊、木磚、門窗走頭,磚墻內的加固鋼筋、鐵件的體積。如果計算工程量時,僅根據設計圖的幾何圖形來進行計算,勢必會造成工程量偏大或偏小。另外,還有回填土的體積也有它特定的計算規則,回填土體積=挖土體積-地坪以下埋設的砌筑量,其中地坪以下埋設的砌筑量包括砌筑物內涵空間體積(如涵工程中涵洞體積、直徑不小于500毫米的管道體積等),這也意味著當埋設管道的直徑小于500毫米時,其管道體積不必減去,回填土體積就等于挖土體積。4•對所套用的定額進行重點審查(1)定額子目已含的內容是否又另立項目重復計算。例如,現澆混凝土工程,在水利水電工程預算定額中,模板制作和現澆混凝土兩部分的人工費、材料費和機械費都是合為一個定額的,而建筑工程預算定額中,這兩部分大多是分開的。如果套用水利水電工程預算定額作“現澆混凝土”工程,同時又作了“模板制作”這一分項工程的預算,顯然是不合理的,“模板制作”屬于重復計算。(2)審查定額單價的選套是否對號入座,防止錯套和高套。如將現澆混凝土工程套用預制混凝土工程的定額,就屬于錯套定額;將開挖一、二類土方工程套用開挖三類甚至四類土方工程的定額,則為高套定額;將一般混凝土護底套用閘底板定額,則既錯套又高套了定額。(3)審查各分項工程的名稱、規格、計量單位與定額子目是否一致。如有單體工程設計圖中設計的漿砌磚墻身厚為250毫米,按照標準磚的規格可以推測,這是非標準磚墻,如果套用漿砌標準磚的定額,顯然是不正確的。(4)審查定額子目是否進行了不允許的換算或增減。凡定額不允許換算的,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換算。即使定額子目中的材料、機械與實際采用的有偏差,也不能隨意增減。如水利水電預算定額中閘底板、閘墩、閘擋土墻等中均有混凝土垂直運輸,而土地整理涉及的主要是一些小型的農田水利工程,實際施工不一定用卷揚機或挖掘機吊運混凝土,但也不能因此而將這一子項忽略不計。5•對材料的用量和價格進行重點審查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材料費一般占到工程造價的一半,甚至更多。當前建筑市場逐步開放,材料價格波動較大,不易控制。因此,準確計算材料的用量,使用符合實際的材料價格,是決定投資是否合理的一個重要因素。(1)審查材料用量的準確性。嚴格審查單體工程設計圖中各工程量統計表,保證工程量準確無誤,總的材料用量的準確性就有了保障,另外要對預算定額中的材料定額含量做認真核對,只有把握好這兩個環節,才能保證材料用量的準確。(2)審查材料價格是否符合當時市場行情。要求項目的預算編制單位提供項目區所在地定期的建筑工程材料的市場信息價,為了正確核定價格,還可以通過市場調查、與供貨單位進行聯系交流、上網查詢等多種方式來核實材料的價格。6•對工程取費進行審查土地開發整理行業目前還沒有其自身的定額標準和完整的費率標準,《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編制辦法》中規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算的編制參照國家或省(區)最新頒布實施的《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等預算標準。(1)審查費用定額與預算定額是否配套。正因為土地開發整理行業還沒有完整的取費標準和預算定額,就比較容易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如費用計取依據水利行業定額,預算定額采用建筑定額,或套用地方定額,計取費用卻使用全國定額等等。(2)審查所有取費(包括其它直接費、現場經費、間接費、稅金)是否套用同一費用定額。目前,有些省份實施的水利水電費用計算標準中沒有現場經費這一項內容,但是它所規定的間接費的費率往往很高,費率的計取高達8%~12%,而通常有現場經費這一項的水利電費用計算標準中,現場經費的費率一般為3%~6%,間接費的費率一般僅為3%~6•6%。如果因地方取費定額中沒有現場經費這項內容,就簡單套用全國水利定額的現場經費取費標準,而其余的取費均按地方標準計取,顯然是不準確的。(3)審查工程類別的確定是否符合項目的實際情況。工程類別的確定直接影響到取費費率的選用,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工程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如果套用大型水利樞紐工程的費用,顯然屬于高套取費標準。例如全國的水利水電費用計取標準中規定,凡執行1991年由水利部、能源部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機械臺班費定額》,將其第一類費用的小計乘以1•35~1•60調整系數,綜合利用的大Ⅰ型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取上限,其它工程可根據工程規模、施工難易程度等合理選取。如果將土地開發整理工程的調整系數取上限,顯然不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