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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資產證券化模式

資產證券化模式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8-14 17:07:5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資產證券化模式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資產證券化模式

第1篇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 歷程 模式發展

一、資產證券化的原理分析

作為一項金融創新,資產證券化之所以能被廣泛接受并取得迅猛發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給證券化的參與各方帶來收益。下面從各相關參與者,即發起人、投資人、投資銀行、監管部門的角度來對資產證券化的收益進行分析。

1.發起人的收益。資產證券化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增加資產流動性,提高資本充足率和資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負債結構,并提供多樣化的資金來源和更好的資產負債管理,使得發起人能夠更充分地利用現有條件,實現規模經濟。其具體收益包括以下方面:通過“真實出售”,把資產移至表外,改善資產負債狀況,滿足監管機構的要求。發起人可以利用該市場獲得流動性,從而增強自身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通過“破產隔離”,把資產信用與發起人的整體信用隔離開,降低融資成本的同時達到融資渠道多樣化的目的。發起人在出售資產后往往充當服務人角色,因此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將有穩定的服務費現金流流入。

2.投資人的收益。資產證券化產品類型多樣,具有不同的風險和收益搭配,能夠滿足投資人的多樣化需求,便于投資人分散風險,提高投資收益。資產證券化為投資者提供了多樣化的投資品種。現代證券化交易中的證券一般不是單一品種,而是通過對現金流的分割和組合而設計出的具有不同檔級的證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種類的證券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證券,以更好地滿足不同投資者對期限、風險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資銀行的收益。投資銀行不但可以擔任證券承銷機構的角色,也可以參與甚至主導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的設計和執行、產品的設計和二級市場的交易等活動,這些業務為投資銀行帶來可觀收益。資產證券化為投資銀行開辟了新的業務,為其帶來了巨大的商機。作為證券化的過程中的融資顧問和承銷商,投資銀行參與了產品的設計、評價、承銷以及二級市場交易等活動,持續穩定的資產證券化為其帶來了可觀而穩定的服務費收入。

4.金融監管機構的收益。資產證券化能夠促使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它提高了金融機構資產的流動性,降低金融機構流動性危機風險。資產證券化產品豐富了金融產品種類,促進了資本市場的深化和整個金融體系的完善。它可以提高金融、法律、財會和信用評估制度的完善程度,提高相關機構和人才的專業化水平,有利于市場監督的形成等等。

二、資產證券化模式

1.應收賬款證券化

目前我國企業均有一定的應收賬款。《物權法》擴大了動產擔保物的范圍,允許應收賬款質押,明確了應收賬款的登記機構為人民銀行信貸征信系統,在動產擔保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有利于動產擔保價值發揮,促進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財務特點和財務安排的具體要求,對應收賬款證券化融資,借助證券化提供一種償付期與其資產的償還期相匹配的資產融資方式,增加資產流動性。

2.不良資產證券化

資產證券化是針對流動性差的資產證券化的,不是所有的不良資產都可以證券化。通過資產證券化只可以盤活流動性差的資產,而不是盤活劣質的資產。這就要求資產管理公司認真篩選,按資產的不同特征對其進行分類,把能夠進行資產證券化的資產挑選出來,對不同風險檔次的不良資產應區別處置。從投融資雙方來看,資產證券化過程實質卜是對被證券化資產的特性進行重新分割和組合的過程,也是金融工具由初級向高級進行深加上的過程。

3.消費信貸的證券化

我國的消費信貸市場目前正處于高速發展的成長期。個人征信系統的商業性開通,提供了個人信用信息的通道,使得基于個人信用能力的信用卡、短期消費信貸、汽車抵押貸款有了信貸發放的依據,同樣具有證券化資產應具有的可預測的、穩定的現金流,比較良好的信用記錄,高質量標準化的合同。這些都為個人消費信貸業務證券化的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

4.保險風險的證券化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種類多、發生頻率高、損失嚴重的國家之一。實行保險風險證券化,通過資本市場轉移保險風險,增加有效的風險轉移方式,通過保險風險證券化進一步增強承保能力,促進巨災風險防范體系的建立,使保險公司的經營變得相對穩定,推動保險業的發展。

三、資產證券化在我國的發展前景

資產證券化對中國的發展具有諸多現實意義。從宏觀方面看,銀行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促進經濟發展,還具有促進擴大消費、發展住宅產業的功效。從微觀方面看,開展住房按揭等貸款的證券化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也便于簡化不動產轉讓手續,擴大不動產交易市場。從長遠看,中國資產證券化的未來有著廣闊的發展空間。

經過快速穩定健康的發展,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已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加快了我國銀行、證券、信托等金融市場的融合,增強了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也增加了金融市場的產品種類,促進了國內金融市場的創新。隨著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的進一步發展,資產證券化市場將成為投資者的又一個有利的投資渠道,對于減少金融市場的壓力,降低整個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穩定我國的金融市場,促進中國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中國的資產證券化市場正處于增長的前夜,無論是可證券化基礎資產的供給還是對資產支持證券的市場需求都具備了大發展的條件,隨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逐步完善,會計制度與國際標準的逐步接軌,以及信用評級等相關中介機構的逐步成熟,可以預見,資產證券化將在我國將迎來一個快速增長的時期。

參考文獻:

[1]何小鋒.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2]吳霏雨.談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意義及運作程序[J].金融經濟,2006.18.

第2篇

【關鍵詞】小微企業 資產證券化 模式選擇

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是指商業銀行將那些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持續可預期收入的小微企業信貸資產通過在資本市場以發行證券的方式予以出售進而獲取融資的過程。

銀監會2013年9月的《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充分發揮信貸資產流轉、證券化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作用,將盤活的資金主要用于小微企業貸款。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開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還只是在小范圍內進行試點,而對于小微企業的信貸資產進行證券化,依然處于呼吁階段,并沒有付諸實踐。就國外的情況來看,由于企業劃分的差別,雖未有絕對意義上相同的概念,但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方面卻有很多成功案例。國外經驗顯示,小微企業信貸資產的證券化有助于實現銀企的雙贏。

一、現金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以西班牙為例

西班牙擁有眾多的中小企業,并為該國經濟經濟發展做出了極大貢獻。但中小企業的貸款需求依然面臨巨大缺口。為了緩解該狀況,2004年,在西班牙財政部的組織下,Banco Pouplar(西班牙人民銀行)發起創立了名為FTPYME的證券化系統。發起人和服務商皆由Banco Pouplar擔任,Kingdom of Spain(西班牙國家政府)負責為資產提供擔保以及信用增級服務。Kingdom of Spain為引導該資產證券化模式的成功實施,成立了INTERMONEY信托機構,其職能是管理運營的同時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此外INTERMONEY還負責設立發行機構等相關工作。在西班牙的現金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中,采用的是信托方式來實現真實出售的目的,這與我國當前證券化試點模式十分相似。

該現金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特點是基礎資產的收集。西班牙政府設立的信托機構可以從多個發起人處收集基礎資產,進而組建資產池并設立特殊目的機構進行證券化產品的發行。

二、合成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以德國為例

德國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擁有一定歷史。其德國中小企業銀行于2000年聯合國內各類銀行啟動了名為Promise的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平臺。德國的中小企業擁有專門的銀行即德國復興開發銀行(KFW),它是一家政策性銀行,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小企業提供固定資產貸款是其主要職能。

在該模式中,德國復興開發銀行只負責搭建渠道、管理項目,并對基礎資產進行信用增級,處于輔助地位。具體過程是:發起人和KFW簽訂信用風險掉期交易合同并支付風險溢價費用;信用風險將會被KFW分割成不同的等級,發行人將會持有的首筆損失部分,大概約為3%,此外80%―90%的優先級部分會由經濟發展組織銀行持有,而作為中間層次的權益部分則是通過特別設立機構向投資者發行不同等級的信用聯系票據。一旦發生違約,信用風險將會通過信用掉期交易和信用聯系票據轉移給市場,最后由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支付風險成本,從而實現中小企業信用風險的市場化定價。

該合成模式,非常適合資金十分充足的發起人。中小企業的信用風險可以通過該平臺得到有效的管理;此外,由于信貸資產仍保留在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中,諸如流動資金、存貸期限不匹配等問題就不能得到行之有效的解決。之前我國對于對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仍未付諸實踐,而這種合成型的模式是專門為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設計的,筆者認為可以考慮借鑒該模式嘗試推進我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產證券化。

三、適合我國國情的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探討

對比當前國外最具代表性的兩種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模式的經驗,結合我國小微企業貸款的特殊性,筆者認為在具體進行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操作時,要注意各參與主體的整合和分解,促進各類金融機構比較優勢的充分發揮,以此實現相互制約和功能分離,并最終實現成本的降低,從而提高整個模式的操作效率。

究竟現金型模式和合成型模式哪一種更適合中國小微企業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對比兩種資產證券化模式,筆者發現首先由于現金型模式中存在真實出售的過程,會將除了自持的次級證券資產外的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剝離出去,從而使得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狀況得到有效改善,將比合成型模式節約了更多法定資本金;其次,現金型模式下發起人出售證券所獲得的資金可以進行再投資,這將提高銀行的資本回報率,相比這下合成型模式并不具備這種投資途徑;然后,對于發起人中基礎資產較小的對象,由于現金型模式發行的證券金額幾乎等于資產價值,這顯著高于合成型模式,將更有利于證券的發行符合中國的上市交易規定,進行上市交易。最后根據經驗,合成型模式的實現是現金模式不斷成熟和發展的結果,它的實施需要成熟的金融服務經驗和完善的證券化市場,而當前我國證券化起步晚且尚在探索階段,不具備相應條件。因此,筆者認為在技術、市場和外部環境成熟之前,現金型模式的小微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參考文獻

第3篇

【關鍵詞】 融資租賃 租賃資產證券化 模式 發展趨勢 創新

一、背景

說起租賃資產證券化就不能不說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末的美國住宅抵押貸款市場,目前已成為歐美資本市場最為重要的融資工具之一。相比而言,我國的資產證券化起步晚且現在仍處于初始階段,但是其降低融資成本、分散投資風險等優點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已漸漸深入人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有效推動與促進了我國金融市場資本化發展的進程。資產證券化是在資本市場上進行直接融資的一種方式與手段,其產品的還款來源并不依賴于融資主體或融資租賃公司的信用指數與償還能力,而取決于用于融資的相關資產在未來能夠實現的現金流,也就是把用于融資的相關資產作為根基,對資產證券化產品起到還賬支撐作用。不難的出結論,資產證券化的實質是出售未來可實現的現金流入以實現融資。

二、租賃資產證券化概念與原理精析

(一)租賃資產證券化概念理解

租賃資產證券化是資產證券化的細分產物,它是融資租賃公司對一連串承租期、功能或者使用途徑類似并可以形成具有較強穩定性與規模效應的現金流的租賃資產,多數情況下是指通過出租債權、對相關資產進行一定的結構化安排,實現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權益要素進行分離、重組,再轉換成為在現行市場上可以出售并流通的證券,以實現融資或變現的過程。

融資租賃公司通過向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出售流動性差的租賃性債權以獲取資金流入。隨后,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抵押租賃債權,將租賃債權發行于市場中,然后中介機構將租賃債權銷售給投資者,從投資者手中獲取租賃證券化資金。就其本質而言,租賃資產證券化就是融資租賃公司在預期可實現的現金流的幫助下發行證券實現融資的過程,其核心內容是隔離風險、組合資產、配置資源和分散現金流。

(二)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操作原理

1、風險隔離原理

在資產證券化市場中,風險隔離是至關重要的。融資租賃資產的風險隔離是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第一個環節,也是基礎環節。

風險隔離原理中的風險主要是指破產風險。租賃資產證券化主要保護相關資產的證券投資者,要求全部的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只能用來償還投資者,或者優先用來償還投資者。這就要求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必須獲得該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的所有權,使這些資產從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移出,然后將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設計成為一個隔離破產的實體。不但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自身必須進行破產隔離,而且要防止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因為與租賃公司有某種關聯而被當作是租賃公司的分支機構,從而因為租賃公司破產導致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也被宣告破產。為了隔離破產風險,資產證券化需要避免法律對資產支持證券化的限制,這可以通過兩步來實現:首先,租賃公司將資產轉移給實體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使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獲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種租賃資產的轉移必需滿足一定的條件,使它不會被認為是一種擔保性資金籌集。這個條件就是租賃資產轉讓需要符合“真實銷售”,換句話說,就是實現了真實銷售的租賃資產所有權轉讓,才是租賃資產證券化上的租賃資產轉讓。而債權資產的轉讓必須符合真實出售的法律規定。這樣做的好處在于,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移出了租賃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旦租賃公司破產,該租賃資產不會被認為是租賃公司的資產而成為破產財產。其次,為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選擇一種適當的組合形式,一方面,使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不會被認為是租賃公司的分支機構,防止因為租賃公司的破產而導致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的破產,另一方面,使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把資產證券化活動作為唯一的經營活動,從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其他債務存在的可能性,并使資產支撐證券的投資者對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優先擁有清償權。

實現風險隔離原理需要注意兩個核心部分:第一,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轉移如何合理操作,才能真正在租賃公司與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間實現風險隔離。第二,如何按照法律要求及市場的實際情況籌建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以實現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承擔風險隔離載體的作用,進一步保證租賃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與租賃公司風險之間及與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自身風險之間的風險的有效隔離。

2、組合資產原理

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主要依靠組合資產原理。該原理集合了相同性質的租賃資產形成資產鏈,豐富了租賃資產的類型,同時有效地降低了單個租賃資產造成的風險系數,實現了整體效益。該原理不僅在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過程中的分離與重新組合債權、債務起著重大作用,而且也對債權、債務中的存在的風險進行了有效隔離。

3、資源配置原理

資源配置原理通俗而言就是對各類資源進行優化與合理組合,使其在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過程中形成有效的推動力。該原理將資源進行有效配置,為資產的使用提供合理途徑,實現資金利用效率與資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提高。租賃公司可以合理利用該原理對租賃資產實現真實出售、大力提高資產流動性、有效改善自身資產構成、實現對資產與負債更加合理的內部控制與管理。

三、我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現有模式分析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有資格成為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我國現行市場對資產證券化并未設立準入障礙。《融資租賃管理辦法》規定,融資租賃公司應當是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以經營性融資租賃為主營業務的非銀行金融融資機構。然而根據相關規定,資產證券化業務只能由融資機構推行,因此融資租賃公司是具有發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資格的。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主要當事人有發起人、發行人、投資者、承租人、信用增級機構、資產管理人等。而在我國的現行制度下,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是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行人,它只能由政府授權的商業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批準設立。

對于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來說,增級機構的存在有著重要意義。然而我國沒有專業的信用增級機構,通常情況下依靠保險公司或者對外提供信用增級擔保。但是由于我國信用保險業起步較晚、發展遲緩,這些信用擔保常常會被限制,同樣,金融機構的對外擔保也會受限。因此,我國租賃資產證券化通常對內部實施增級或者是對現金流進行信用擔保增級。

四、對我國租賃公司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創新的建議

綜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對我國租賃公司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創新的建議:1.租賃公司內部經營理念轉換以強化經營管理水平;2.政法應對會計準則與法律法規予以完善;3.建立相關中介機構。

(一)租賃公司內部經營理念轉換以強化經營管理水平

租賃公司需要改變固有經營理念,轉變思想,對公司內部管理制度實行現代化變革。公司管理層應當學習國內外先進企業的管理機制和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將其先進的管理、經營等機制與自身有利模式相結合,推陳出新,努力構建現代化企業制度,使債權、債務關系清晰明確,使管理部門與行政部門職責分離,有效加強內部控制與管理。同時,租賃公司應充分認識到自己作為責任主體應當行使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努力提升自身作為責任主體的相關能力,積累學習經驗、強化學習能力以不斷提升管理能力。租賃公司也應積極完善與突出財務管理戰略,財務部門行使更多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優化財務組織,規范財務制度,獲得較大的現金流,提高市場占有率。租賃公司還應從長遠的發展角度看待問題,積極引進先進人才,注重加強會計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職業道德素養以及業務能力,督促會計人員進行繼續教育,提高財務工作的質量與透明度,滿足社會、政法和投資者對會計信息的了解與使用要求。

(二)政法應對會計準則與法律法規予以完善

首先,政府應當明確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的權利與責任,賦予其發行債券的能力,但同時也要限制其可經營業務的范圍,并使其具有相對獨立性,并隔離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的破產風險。其次,放寬債權的轉讓規定,允許債權人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在不通知債務人的情況下將債權進行轉讓;允許債權在現有市場中自由流通;合理收取債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然后,對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給予政策與經濟方面的大力支持,特別是在債權流轉過程中所應繳納的稅費給予減免,比如降低其營業稅、租賃債權證券化公司實體層所得稅印花稅以及增值稅的稅率,防止部分稅費重復征收,使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成本降低,吸引更多的投資者購買,提高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市場份額與盈利空間,促進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政府還應當完善相關法律,促使我國信用增級機構的完善發展,并對隔離破產風險的相關法規予以修訂,有效解決在現有市場中日益發展的租賃資產證券化與發展緩慢的信用增級機構之間產生的矛盾。政府也應結合我國國情制定符合資產真實銷售的標準,并規定相應的會計分錄編寫原則;并對現有會計準則進行修訂,使其與實際情況相結合,更好地適應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需求。

(三)相關中介機構的建立

1、完善融資租賃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

為了有效解決我國目前信用增級的發展情況難以滿足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的需求,相關機構應當告知投資者資產證券化產品可能帶來的收益與風險,提高其信用等級,使各方投入資本得以充分的利用。為了促使信用得以增級,我國應當加速租賃公司信用擔保體系的發展,為實現這一目標,不僅需要政府加大投資力度,還需要相關機構積極呼吁、吸引民間投資者對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投資,借以加快擔保體系商業化發展的腳步。其次,我國政府應當強化對租賃企業等機構的信用擔保力度,政府應當與社會相關自律組織通力合作以提升行業自律能力。國家及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指派具體擔保業務的承擔方。

2、完善對記賬行業的要求,以提升行業形象

租賃公司資產證券化的一系列工作中的會計事務處理應當嚴禁個人記賬行為的發生,同時政府也應大力監督記賬機構的建設與業務情況,制定與完善記賬機構的執業規范、對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操守提出具體要求,以使相關市場規范、合法、健康、持續地發展。以此同時,記賬機構也應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記賬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維護行業形象,愛崗敬業、強化服務能力,提高行業形象。

五、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未來發展建議

筆者從法律政策制度和融資租賃行業自律兩方面對中國融資租賃行業體制建設及業務發展提出幾點建議:推進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審批市場化。建議證監會對此類產品簡化審批程序,并逐步改進為備案制。在實現備案制之前,建議證監會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增加審批數量,這有利于租賃資產證券化市場的增長和活躍;促進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投資者多元化。建議設立更加靈活的交易機制,增強流動性,吸引更多合格投資者參與。建議保監會允許保險公司投資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及其他形式的融資租賃資產;加強資產證券化的信息披露。建議制定更加完善的披露標準、建立標準化的披露模板、增加信息披露的可獲取性;尤其是要加強基礎資產的信息披露;加快建立資產證券化的法規體系。建議隨著資產證券化的發展,相關部門加強溝通交流,總結經驗,逐步建立較為系統的法規,促進資產證券市場規范有序地發展。

【參考文獻】

[1] 王慧.小型企業記賬問題研究[J].財經論壇,2013.

第4篇

關鍵詞:金融租賃;資產證化;業務模式;研究分析

前言:金融租賃資產證化最早出現于國外,且隨后得到了快速的發展。根據2000年世界租賃年報所提供的相關數據顯示,1998年全美租賃資產證化達到了351億美元左右,且在1999年1月至8月期間達到了308億美元左右。由此可見,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發展在國外已處相對成熟的水平,而我國可以通過借鑒國外租賃公司的運作模式與豐富經驗,促進我國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發展。

1.金融租賃的相關介紹

1.1金融租賃的基本內容

所謂“金融租賃”指的是由承租人選擇所需的相關設備,而設備的購置的則是由租賃公司即出租人負責,再由租賃公司交付給承租人進行使用與操作,且承租人需要按照租約定期交納一定的租金。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均不能中途毀約金融租賃合同的相關規定。承租人在租賃期滿后可以選擇續租或者退租租賃設備,抑或是將產權轉移給其他的承租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租賃方式多用于成套、大型設備的出租與使用。就目前來說,各國對金融租賃的性質與定義有著不同的規定與提法,在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制定的標準中,金融租賃指的是出租人將資產所有權的報酬與風險轉移給承租人;在我國的相關規定中,金融租賃指的是出租人通過購買承租人所選的設備,將其出租給承租人,并在一定的期限內收取相關的費用,具有融資與融物的雙重功能。總而言之,金融租賃具有以融物替代融資,且融資與融物密切聯系的特點,其直接目的是融通資金,其租賃對象是技術設備等動產,是以企業(經濟法人)作為承租人,其金融色彩非常濃厚。

1.2金融租賃的基本特征

(1)金融租賃因涉及三方當事人,即除了涉及到出租方與承租方間的租賃關系,也涉及到出租房與供貨方間的供應關系,使得簽訂的經濟合同必須確保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且在特殊的情況下需另外簽訂其他的合同。

(2)供貨商與租賃物的選擇權與責任歸承租人所有,即金融租賃的供貨商、生產廠以及設備的選定均由承租方負責,而出租方僅需依據承租方的相關要求進行出資。由此,租賃設備在技術、數量、規格以及質量上的驗收與檢定為承租人管理。

(3)切記分離租賃設備的使用權與所有權,即確保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的合同期內屬出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想要使用租賃設備,就需要在合同期內交付相應的租金。

(4)金融租賃是融物與融資相結合的交易,在融通資金中起主要作用。

(5)因金融租賃作為一種信用方式,需要承租人按照合同上的約定,將租金進行分期的支付,以償付本息,確保出租人能夠在租賃期屆滿的時候收回其購買租賃設備所用的價款與租期內應得的利潤與利息。

(6)需要注意的是,在一般情況下,金融租賃合同不可隨意撤銷。

(7)承租人需要負責租賃期內的設備過時風險、保險、維修以及保養等。

(8)在租賃期滿后,租賃設備的處理方法主要包括退租、留購、續租等。

1.3金融租賃的業務品種

(1)出售回租

出售回租指的是承租人可向出租人出售自有物件,與出租人簽訂相應的租賃合同并明確各項規定,然后將出售的物件再從出租人處租回。該業務可以做成經營租賃回租與融資租賃回租這兩種,且分別具有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特點與功能,適用于擁有大量固定資產,卻急需現金的承租人。

(2)轉租賃

轉租賃是指轉租人需要依據最終承租人對租賃設備的選取,從原始出租人處租入設備,并轉租給最終承租人進行使用。轉租賃可以有效控制資產負債率,降低承租企業的債務風險。

(3)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是指租賃設備由承租人選取,再由出租人進行出資購買設備,然后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在租賃期內歸出租人所有,使用權則歸承租人所有。另外,承租人在租賃期內需要按期支付租金,且折舊是由承租人計提;在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可以選擇留購設備。融資租賃可以有效解決承租人固定資產投資的問題,且可以與其他的金融工作進行綜合運作。

2.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現狀

2.1發展空間

我國移動通訊業、城市出租汽車業、民航等采用的融資租賃方式都是在引進國外設備、汽車、飛機后發展起來的。與國外相比,我國租賃行業的發展水平相對較低。舉例來說,美國租賃市場的滲透率可維持在30%,而我國截止到2009年末的租賃市場滲透率為5.02%左右。因此,我國金融租賃行業的發展空間較大。

2.2政策法律

就目前來說,我國的信用體系仍不夠健全,使得租賃行業與其他涉足行業的法規法律并不完善,且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租賃業務的正常開展。另外,國家的相關部門也未充分重視租賃行業,使得租賃行業的支持力度相對較少,并由此對其業務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3.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交易結構

資產證化指的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可預測未來現金流的資產組建成資產池,例如企業應收款、信用卡貸款、住房按揭貸款等,并將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當作償付基礎,利用信用升級、現金流重組與風險隔離等,在資本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的結構性融資行為。資產支持證的投資者可以獲得資產池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產生的現金流,且資產池最初的權益人也可以通過資產支持證來出售資產,獲得現金。在通常情況下,證券購買者是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個人投資者等。

4.金融租賃資產證化的業務模式

4.1租賃資產證化運作的機理

(1)配置資源機理

資源機理的配置在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中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是將各種資源優化重組,從而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具體來說,投資者在非證化情況下缺乏資金需求者的有效信息,且對其財務狀況與經營能力的了解并不透徹,因而只能將投資對象局限于小范圍內,造成資金閑置的問題;再者,一些金融租賃公司的現金流量雖然相對穩定,但無法解決短期資金的產期占用問題。配置資源機理則可以為資金供求雙方提供聯結的途徑,使資金的利用效率與配置得到一定的提高,使多方的參與者獲得幫助與收益。就投資者來說,能夠獲得新的選擇機會,其收益較高且更為穩定;就證化特設機構SPV來說,可以借助收購租賃資產,來發行LBS,并從中獲利;就金融租賃公司來說,可以通過租賃資產證化,使資產的流動性得到一定的提高,并對自有的資本結構作相應的改善,從而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的管理。此外,一些擔保、評級、承銷等市場中介機構如愿參與到運作中去,也可使業務領域得到進一步的擴大,從而創造出新的利潤增長點。

(2)組合資產機理

資產機理的組合需要依據大數定律進行,即通過選取具備共同特征的一些租賃資產,并將其匯集成一個大的資產池,但并不消除每筆資產的特征或者個性等。因此,資產池中資產具有多樣化的特點,能夠有效抑制單筆資產存在的風險性,且可以對總體的收益作有效的整合。作為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基礎,組合資產機理能夠以有價證形式出售給市場投資者。另外,租賃資產證化具有流動性強、標準化等優勢,可以使設備租賃流動性較差等問題得到一定的改善。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本質是把固定的債權與債務關系轉換成可轉讓債務、債權關系,而組合資產機理應用在租賃資產證化的運作過程中,可以實現重新組合、分割債務與債權關系,并對債務、債權關系中的風險與收益作一定的重組與分離,從而使其配置與定價更為有效,也使各參與方的受益得到保障。

(3)隔離風險機理

從本質上來說,租賃資產證化是指金融租賃公司通過可預期現金流發行證,實現融資的目的。在這一過程中,租賃資產證化的操作核心是信用增級、風險隔離與現金流剝離。因資產證化是靠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作支持,使得可預期現金流成為證化進行的先決條件。為實現資產收益的重組與重新分割,需要重新組合資產,即在金融租賃公司全部的資產中,將與租賃資產證化現金流要求相符的資產進行剝離,從而形成租賃資產證化的基礎資產。總而言之,隔離風險機制作為金融資產證化交易不必可少的技術之一,可以有效隔離證化交易與資產證化發起人或金融租賃公司的破產風險、資產風險等。

4.2假設案例進行分析研究

假設某金融租賃公司A為了一批生產設備與某承租企業B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并由承租企業B的母公司C來提供租賃合同項下的連帶責任擔保。租金總額假設為8.05億人民幣,租賃期假設為3年,而租金的回收方式則是每半年支付一次,等額支付,且租賃利率為7%。此外,租賃公司A聘請了某證公司D作計劃管理人。

(1)分析各參與機構的主要職責

當D設立了專項計劃后,可向合格機構的投資者發售受益憑證的募集資金,即向原始權益人A購買基礎資產。而A因將租賃物件出租給B,具有對B所有權益的請求權,例如違約賠償金、擔保款項、租金、違約時的剩余租賃物請求權以及相關附屬的權益等。另外,B需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按期將租賃款劃入A的賬戶。在B不能履約的時候,C需要把擔保款項劃入外貿的租賃收款賬戶。

(2)設計發售方案

發行6檔不同利率、期限的一檔次級受益憑證與優先級受益憑證,其中次級受益憑證為3年期,其規模為3200萬元,是由原始的權益人作全額認購,且于專項計劃存續期內不得轉讓他人;專項計劃存續期間的次級受益憑證持有人不受償,且在存續期滿支付完畢優先級受益憑證的預期支付額后,余下的金額需全部支付給次級受益憑證的持有人。

優先級受益憑證的總規模是80,500萬元,且分為6個品種,分別是14,100萬元、13,800萬元、13,500萬元、13,300萬元、13,000萬元以及12,800萬元;各品種的期限分別為3年、25年、2年、15年、1年與05年;各品種的發行利率分別為430%、410%、390%、370%、350%、330%(該利率僅作參考,在實際發行時需依據屆時的市場實際情況而定);各品種的支付方式均為每半年付息1次,且到期1次還本。

5.結語

所謂租賃資產證化指的是金融租賃的主體公司通過集合一系列租期、性能、用途相近或相同,且可以產生相對穩定、大規模現金流的租賃資產,進行結構性重組,使其轉換成能夠在金融市場上流動和出售的證的過程。租賃資產證化在國外的發展已經相對成熟,所以我國可以通過借鑒國外的基本模式與豐富經驗,充分結合我國的實際國情,研究出一個相對合適的業務模式,為我國的經濟建設提供一定的服務與幫助。(作者單位:華融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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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娟.我國租賃公司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模式[J].浙江金融,2004,(1):58-60.

[3]吳云,何建敏.租賃資產證券化及其定價研究[J].生產力研究,2006,(8):61-63.

第5篇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融資租賃 資產證券化 風險

一、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概念及在我國的發展現狀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是指金融租賃公司尋找制作一攬子可以產生大規模穩定的現金流的租賃資產(租賃債權),由專業人員重新設計,使其可以在資本市場和債券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的過程。在該過程中,金融租賃公司所起的作用是,將其擁有的各種類型的租賃債權賣給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SPV),從而取得資金。然后,由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以這些債權為抵押,發行租賃債券,二級市場的中介機構把租賃債券銷售給投資者,從最終投資者那里取得銷售租賃證券的資金。這種租賃債券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公開發行或通過私募形式推銷給投資者。資產證券化是融資租賃公司采用創新型的融資方式獲取資金的融資手段。

在直接融資的發展速度和融資規模受到制約的情況下,資產證券化可以作為金融市場由間接融資向直接融資的過渡,承擔承上啟下的作用。運用資產證券化,在充分考慮風險問題和運作方式的前提下,可以縮短資金周轉周期,擴大經營規模,提高融資租賃公司的擴展和獲利能力。

通過認識國外租賃資產證券化過程,可以認為該融資方式是不同于傳統的、可以有效的增強融資租賃公司資本流動性的方法。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資金來源有主要兩種:一種是權益資本,通常情況下由股東的自己出資;另一種是債務資本,如各種貸款。擁有穩定的營運資金,是融資租賃公司能否持續經營的基礎。在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融資租賃企業獲取資金的途徑比較多樣,如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和企業債券、進行資產證券化等,而且相對簡單。我國情況則大不相同,主要以銀行信貸為主,導致的間接融資比例過大,直接影響了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所以目前我國融資租賃業經營規模就不易壯大,并且專業化程度不高,缺乏優秀人才。只有銀行系金融租賃公司和少數幾家實力大的融資租賃公司才有實力直接開展,證券發行的在體量和影響力上都不大。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需要融資租賃公司提高經營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同時還需要相應的法律和制度環境以及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應該說這些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二、我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機遇與挑戰

2015年11月19日證監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及配套《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盡職調查工作指引》這一套文件,可以看作是監管機構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鼓勵政策。

從表面看來,租賃公司可以利用資產證券化的形式來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但事實上并不盡如人意。

第一,資產證券化的應當有資產的保護機制和破產保障的措施。此外,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以及保證其真實性必不可少。但是在現有中國上層建筑的體系下,融資租賃公司在法律上法是否能夠設立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在破產法范疇下是否可以實現破產隔離保護,以及對真實出售債權資產的界定都處于一個并不清楚明朗的階段。資產轉讓后的登記和公示程序,嚴重缺乏相關制度以及制度執行機構,這對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和投資者權益的保障上存在非常大的危險。

第二,稅收問題。由于政策變動,營改增之后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業務被納入增值稅繳納范疇,利息差部分稅率為17%。但是在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并不擁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即租賃債權證券化的機構沒有開票的資格,假如租賃公司繼續代為開票,又將引發法律層面上權利與義務的錯位。同時,根據對京津、江浙滬等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最為迅速的地區的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的反饋,可以看出,若以融資租賃公司將來租金收益權做租賃資產,以租賃為原始權益人的情況下,融資租賃公司無法作為增值稅的進項抵扣依據,所以融資租賃公司需要承擔多達17%繳稅成本!這一點目前還沒辦法解決,要么就學工銀租賃那一單證券化,基礎資產主要是不動產或構筑物這些開營業稅發票的資產。

最后,市場認可度的問題。在我國融資租賃行業基本上是作為一個跟在銀行信貸后面做補充的角色,因此租賃公司(包括金融租賃)的承租人質量普遍不如銀行信貸當中的借款人,這也就造成構成基礎資產質量參差不齊,從而非常影響證券化產品的評級。如果增加評級那么只能通過增強內部、外部增信措施的方法來進行。資產證券化過程牽涉到許多方面:投資人、發行人、律師事務所、承租者、會計師事務所、評級機構、交易所等等,目前還需要增強擔保來提高評判等級,從而到達順利發行交易的目的,這繁雜的過程和嚴重的溝通成本大大提高了運營成本和時間成本,從而銀行信貸更占據優勢。

個人認為租賃資產是非常適合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現金流穩定,基礎資產顆粒度比較大,風險可以做到大面積的分散。但是由于我國該方面的上層建筑遠低于經濟基礎的發展速度,因此目前開展此部分業務發展起來的阻力較強。不過,對于這部分業務的發展趨勢,我相信會越來越好。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對于融資的企業來說,優勢是非常明顯。個人認為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取決于債券投資市場的發展和市場中投資者的需求。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作為一種創新型融資方式,不同于傳統融資方式,融資項目和產品可以是飛機,光伏電池,船舶,管道等。而現有的公司企業債,地方政府債(信托公司鐘愛的產品),抵押資產多集中房地產,資源采礦業,以及基礎設施領域。所以,終端抵押產品的不同,決定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和其他的債券產品的風險特征不同。在房地產和基礎設施行業投資過剩的形勢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可能有更小的風險性,并且提供可觀的收益。隨著中國理財產品的豐富,以及投資機構對不同種類的信用風險的尋求,此領域必有長足發展。

三、互聯網金融平臺下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以綠能寶為例

2015年8月26日國務院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要求加快融資租賃和金融租賃行業發展的步伐,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以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近幾年來我國實體經濟發展步伐變緩,由于需求成本等問題,制造業甚至暫時陷入低潮。轉型升級,成為當務之急。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正可以需要發揮其盤活經濟的作用,更好的服務于中國經濟的發展。

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與互聯網理財平臺的結合運作從理論來講一共有三種方式,依次是收益權轉讓、委托租賃和杠桿租賃模式。運作過程中,收益權的轉讓與債權的轉讓在交易方式和結構選擇上區別不大,并且,已經成為可以運用的模式,但杠桿租賃模式目前只并未能夠真正實施。其中融資租賃公司在直接租賃過程中處于核心地位。在融資租賃這資產證券化過程來的風險主要是承租人逾期或者違約。因此,融資租賃公司就回購收益權,掌握好風險管控,對于基于互聯網理財平臺來融資租賃公司來說,信譽成為重中之重。

“綠能寶”是在中國大陸專注于綠色能源領域、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基礎的公司。“綠能寶”運營模式可以歸納為:互聯網金融+委托融資租賃+分布式光伏電站的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產品。綠能寶的運營模式簡單來說就是投資者通過購買綠能寶產品,再將產品委托綠能寶產品租賃給電站項目,電站再將獲得的電費收益和補貼通過綠能寶返還給投資者。綠能寶以其可靠穩定的收益、靈活的投資方式、較高的收益和背后的公益性獲得了廣大投資者及融資融物企業的認可。

互聯網金融和融資租賃資產證券化未來會出現哪些對接方式,我們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需求的明確,創新也會隨之出現,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參考文獻:

[1]張超英.關于資產證券化動因的理論探析[J].財貿經濟,2003(06).

[2]齊殿偉,董曉平,李華.日韓資產證券化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東北亞論壇,2002(02).

[3]孫曄.對中國實行資產證券化的思考[J].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

第6篇

【關鍵詞】信貸資產證券化 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 ABN

一、三種資產證券化的規模

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展的最早,規模也最大,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發行79只信貸資產支持債券,規模達896億元;資產支持票據20只,規模達77億元;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債券56只,規模達313.5億元。根據上清所數據,當前信貸資產支持債券托管存量為206.74億元。商業銀行是最大的投資者,持有67%的信貸資產支持債券,廣義基金持有25%左右。而券商專項資產支持債券和ABN的投資者結構并無公開披露數據。

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

信貸資產證券化是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再將這部分離散的貸款轉化為系列化的證券形式出售給投資者。其基本過程包括資產池的組建、交易結構的安排、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以及發行后管理等環節。在這種模式下,貸款的信用風險不再由銀行承擔,而是由投資者承擔,銀行只負責貸款的評審和貸后管理,這樣就能將銀行的信貸管理能力和市場的風險承擔能力充分結合起來,提高融資的效率。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將貸款打包組合,能有效分散單個貸款的特定風險。將貸款包拆細為標準化的證券,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對信貸資產支持債券進行結構劃分,能滿足不同的投資需求。

我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始于2005年,此后,國開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等發行了多款信貸支持類證券。但隨著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信用衍生產品給金融系統帶來的高風險性使得國內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陷入了停滯階段。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共發行56只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發行面額667.83億元。直至2012年9月7日,國開行集中配售發行101.66億元的2012年第一期開元信貸資產支持債券,意味著停滯逾3年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正式重啟。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市場上共發行了23只信貸資產支持債券,發行面額總計228.54億元。據上清所數據,當前信貸資產支持債券托管存量為206.74億元,規模遠大于資產支持票據,但整體發展速度仍不快。

三、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

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是企業資產證券化在當前試點期間的表現形式,具體指證券公司面向境內機構投資者推廣資產支持收益憑證,設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用所募集的資金按照約定購買原始權益人能夠產生可預期穩定現金流的特定資產(即基礎資產),并將該資產的收益分配給收益憑證持有人。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業務的基本流程為: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基礎資產出售給特殊目的機構(SPV),或者由SPV主動向原始權益人購買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然后將這些資產匯集成資產池,再以該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為支持,向投資者發行有價證券融資,最后用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來清償所發行的有價證券。

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業務始于2005年,首例是中金公司推出的“聯通收益計劃”。2007~2010年證監會沒有新批任何專項券商資產管理計劃。停滯四年后,遠東2期專項資金管理計劃于2011年8月發行,標志著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業務重啟。盡管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推出較早,但整體發行額度不高。此后,基礎資產得到了不斷地創新和豐富。例如2012年華僑城發行了以歡樂谷門票收益權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到目前為止,市場共發行了56只專項計劃,發行面額總計313.54億元。

2013年2月26日和3月15日,證監會分別了《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的征求意見稿和正式稿,通過列舉的方式列明基礎資產的具體形態,可以是企業應收款、信貸資產、信托受益權、基礎設施收益權等財產權利,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另外還指出基礎資產的規模、存續期限應當與資產支持證券的規模、存續期限相匹配,且專項計劃可以通過內部或者外部信用增級方式提升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

四、資產支持票據(ABN)

嚴格意義上講,資產支持票據不等于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應該具備風險隔離的基本特征,在此前提下,發行人可以突破融資規模限制,甚至可能以高于主體的評級獲得更低的融資成本。而《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對于ABN的交易結構中是否要進行嚴格的風險隔離安排并沒有做出非常具體的要求。ABN在交易商協會注冊,注冊周期在中期票據2~3個月左右基礎上進一步縮短;發行規模不受企業凈資產規模40%的限制;發行期限為3~5年;發行利率由主承銷商、發行人和投資者商定;發行方式可選擇公開發行或非公開發行;是否進行信用評級由發行人和投資者協商確定,若公開發行則須進行雙評級。其增信措施一般主要采用內部信用增級方式,不強制要求外部擔保。

2012年8月3日,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公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指引》。2012年8月7日,注冊通過第一批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持票據(ABN),標志著我國非金融企業資產證券化正式開閘。截止2013年4月,市場上共發行了20只資產支持票據(ABN),發行面額總計77億元。當前資產支持票據規模相對較小,尚處于萌芽階段。

除了上述的ABN以外,銀行交易商協會正在考慮推出信托型ABN,以公募和私募兩種方式發行,在交易商協會注冊即可發行,不需要審批。此項創新目前已得到銀監會和交易商協會的支持與認可。信托型ABN與上述ABN最大區別在于信托型ABN引入信托做特殊目的的載體,以信托方式實現基礎資產的隔離,投資者對基礎資產享有信托受益權,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

五、三種資產證券化模式比較

首先,三種形式資產證券化的監管有所不同:一是信貸資產證券化,其發展時間最久,監管文件、法律基礎、財稅安排、會計處理均已非常成熟,產品設計從第一單出現以來變化不大,其發行需要銀監會和人行審批,一般發行時間較長;二是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由證監會主管,走的是試點到推廣的道路,雖然其法律基礎、財稅安排、會計處理等方面不如信貸資產證券化完備,但是好處是為非金融企業提供了一條直接融資渠道。其發行需要證監會審批,一般審批時間較短;三是資產支持票據,起步最晚,12年才正式推出。ABN由銀行間市場協會主管,發行僅需注冊。

其次,三種形式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會有所不同,其中券商專項資產證券化的范圍最廣:一是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是銀行的各種貸款;二是券商專項資產證券的基礎資產包括債券類:BT回購款、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租賃款等應收款,信貸資產;收益權類:通行費、水務、電力銷售、票務等收入的收益權以及信托受益權等;不動產類:商業地產的租金收入和運營收益。三是資產支持票據的基礎資產包括公用事業未來收益權、政府回購應收款、企業其他的應收款等。

第7篇

論文摘要:在浙江省,各中小企業雖然發展狀況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各家商業銀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業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強烈。與此同時,很多市縣級地方政府在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過程中,遇到了國家的嚴厲控制,且不能發行市政債,而在一定時期內,各市縣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基本穩定,這樣一來,各市縣級地方政府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強烈。筆者認為,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應該選在中小企業和市縣級地方政府這兩個領域。

一、國內外資產證券化的現狀

資產證券化是將一組缺乏流動性但其未來現金流可以預測的資產組成資產池,以資產池所產生的現金流作為償付基礎,通過風險隔離、現金流重組和信用增級等手段,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從而將組合資產預期現金流的收益權轉換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信用等級較高的債券或受益憑證的結構性融資技術和過程。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美國,1968年美國政府國民抵押協會發行了世界上第一只資產支持證券——抵押貸款債券,開創了資產證券化的先河。資產證券化因為其自身的獨特優勢,自產生以來獲得了迅猛地發展。目前在美國,資產支持證券的規模已經超過了國債和企業債,成為美國債券市場中規模最大的一個品種。資產證券化在美國的債券市場乃至資本市場中發揮著特殊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國內的資產證券化開始于2005年,并且一開始就遵循著兩條截然不同的路徑分別發展。一條路徑是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主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其主要依據為《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運作模式采用了信托結構,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的存量貸款,我國目前已經完成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有4個(具體情況參見表1);另一條路徑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其主要依據為《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運作模式采用了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各類企業的收益權或債權,我國目前已經完成的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有9個(具體情況參見表2)。近來,在中國人民銀行的主導下,正在探索資產證券化的第三條路徑——非信貸資產證券化,運作模式也采用了信托結構,證券化資產主要來源于各類企業利益、應收賬款、道路收費和公共設施的使用費等等,我國目前正在進行的非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有1個,即重慶市政資產支持證券。該項目的發起人是重慶市軌道交通總公司和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計劃募集資金50億元。

二、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現實條件

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現實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浙江省直接融資的比例偏低,資產證券化的發展潛力巨大

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規模高達2.90萬億元,貸款規模高達2.49萬億元。雖然浙江省的企業上市工作卓有成效,但是相對于如此巨大的間接融資規模,浙江省的直接融資規模仍然顯得十分弱小,僅占各種融資總規模的5%左右。此外,浙江省游離在監管范圍之外的民間資金規模估計在1萬億元左右。而資產證券化可以為浙江省的各類企業提供一種新的直接融資工具,同時為浙江省的城鄉居民提供一種新的投資渠道。因此,可以預見資產證券化在浙江省的發展潛力巨大。

(二)國外已經有相當成熟的資產證券化經驗可以借鑒

在國際資本市場中,固定收益產品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如美國的固定收益產品余額已經超過了股票市場余額。而在固定收益產品中,資產證券化產品已經成為存量最大的產品類別,如美國截至2005年末資產證券化產品余額已經超過國債余額,也超過了企業債余額。德國自2000年推出證券化貸款計劃以來,已經給超過5萬個中小企業提供了170多億歐元的貸款。國外在資產證券化領域已經積累了相當成熟的經驗,可以為浙江省的資產證券化提供借鑒。

(三)國內資產證券化的實踐和探索正在穩步推進

2005年以來,我國的資產證券化在實踐上獲得了突破,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資產證券化兩種模式齊頭并進、并駕齊驅,先后完成了2個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和9個企業資產證券化項目,積累了很好的經驗,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有利于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大力推進。

(四)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框架為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國涉及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主要有: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的《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關于證券公司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家財政部的《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等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陸續出臺,為浙江省開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三、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選擇

目前,我國已經試點的資產證券化的模式有兩種:一種是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主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具體采用的是信托模式。另一種是中國證監會主導的企業資產證券化,具體采用的是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在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框架下,浙江省可以選擇的資產證券化模式有且只有以上這兩種。

在浙江省,各家商業銀行的資產狀況和盈利狀況都很好,其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各大型企業的資產狀況和經營狀況良好,貸款需求可以得到較好地滿足,其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不是很強烈。而各中小企業雖然發展狀況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各家商業銀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貸款,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業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強烈。與此同時,很多市縣級地方政府在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過程中,遇到了國家的嚴厲控制,且不能發行市政債,而在一定時期內,各市縣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基本穩定,這樣一來,各市縣級地方政府對資產證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強烈。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浙江省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應該選在中小企業和市縣級地方政府這兩個領域。就具體模式而言,中小企業可以采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信托模式),也可以采用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但短期內采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可行性更強一些。市縣級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證券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模式)。

具體來說,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可以借鑒國外已經相當成熟的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和我國已經進行過的2個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因此其可行性很高。但在我國仍然很有推廣的意義,其特色在于其他已經進行過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都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某些特定信貸資產的證券化,而其他商業銀行尚未在中小企業信貸資產領域進行過證券化,因此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有希望獲得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的認可和支持。而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的試點雖然可以發揮浙江省產業集聚的特色和優勢,但是國內外沒有相關的資產證券化項目可以借鑒,同時因為中小企業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難以較好地滿足中國證監會提出的“基礎資產應當能夠產生相對穩定的現金流”的要求,因此中小企業集合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難在短期內獲得中國證監會的認可和支持,但可以在我國的資產證券化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繼續探索和推進。至于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可以借鑒國內外比較成熟的市政資產證券化項目,因此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很有希望獲得中國證監會的認可和支持。

簡而言之,筆者認為,浙江省的資產證券化應該堅持“兩個突破口”(中小企業和市縣級地方政府)和“兩種模式”(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和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同時推進。

在以上分析的基礎上,筆者提出的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如圖1:

筆者提出的市縣級地方政府資產證券化試點如圖2:

如圖1所示,在該試點中,浙江省內商業銀行作為發起機構,將中小企業信貸資產信托給受托機構,由受托機構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受益證券,以該財產所產生的現金支付資產支持證券的收益。其中,資產支持證券采用劃分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的內部信用增級與商業銀行或擔保公司等擔保機構擔保方式的外部信用增級,并且由浙江省中小企業風險補償基金認購次級資產支持證券。評級機構聘請具有評級資質的權威資信評級機構,承銷機構負責資產支持證券的承銷任務。中小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由中國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中小企業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在全國銀行間債權市場發行和交易,由中國人民銀行審批和監管。

第8篇

關鍵詞:資產證券化;物流行業;產融結合

1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概述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原始權益人合法擁有的基礎資產進行打包集合,以基礎資產自身產生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支持有價證券發售的一種交易安排。其本質特點包括:資產為支撐、現金流重組、信用分離、資產出表。資產證券化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隨著利率市場化不斷推進,金融機構為解決資產負債錯配問題,將未到期的長期貸款打包出售,創造出資產證券化產品,但發行規模較小。隨后,金融機構將成功經驗先后復制到其他領域,陸續推出了信用卡貸款證券化、不良債券證券化、汽車貸款證券化等創新品種。資產證券化大范圍廣泛應用,市場規模快速增長。企業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的類型涵蓋了應收賬款、票款收益權、租賃租金、委托貸款、小額貸款、基礎設施收費權、信托受益權等,范圍十分廣泛,并且還有新的基礎資產類型不斷出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法律法規,權屬明確,可以產生獨立、可預測的現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財產權利或者財產”都可以作為基礎資產。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種類多,分布領域廣泛且部分個性化特征明顯。無論在理論方面還是實踐方面,資產證券化的作用都得到了公認。但現有資產證券化的理論和實踐多是針對金融類企業而言,少有專門針對物流行業的文獻和操作模式。

2資產證券化對物流行業創新的重要意義

物流行業是生產業,需要提供干線運輸、倉儲分撥、加工揀選等基礎服務,為需求方提供高效率、低成本、高價值的供應鏈解決方案。物流行業同時也屬于投資強度大的行業,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是體現物流行業水平的基本條件,只有建立高標準的物流交通運輸基礎體系,才能從根本上改變目前物流行業的運營狀況。物流企業的自有資金難以支持這類金額大、投資回報期長的投資,導致行業的基礎設施建設水平不高。缺少有效的融資方式成為制約物流行業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之一,物流企業產生強勁的融資需求,傳統的通過銀行信貸、上市或自身資本積累等融資方式都難以滿足其飛速發展的需要。大力發展直接融資是解決物流行業融資難問題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國外實踐表明,資產證券化可有效解決物流企業的資本供應問題,降低融資成本和風險。物流行業的行業特征,決定了物流企業具備可證券化的資產,因此,資產證券化在物流行業中的實踐應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2.1鞏固和維護客戶關系

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型的金融工具在市場上的認可度越來越高,物流企業應該高度重視、提前布局該領域,通過管理模式創新,改善客戶服務體驗,充分發揮客戶資源優勢來增強客戶黏性。通過資產證券化,物流行業的投資者由原來單一關注企業整體信用,轉向關注項目合同預期收入信用,規避了物流企業因規模因素、信用等級因素、缺少有效質物和抵押擔保而造成的融資困難。

2.2改善資本結構,提高資本使用效率

通過資產證券化,物流企業可實現預期收入變現,提高了資金周轉效率,使資金能更有效地進入價值創造的良性循環。資產證券化可以改善企業財務狀況,傳統融資方法在增加資產和負債的同時,也會增加財務風險。資產證券化只是資產類賬戶的增減,不影響企業財務杠桿的使用,可以有效改善企業財務狀況。

2.3實現“融錢”到“融資”的有效轉變

物流行業的大部分創新業務是圍繞業務運營管理體系中的資金流轉開展的,資本運作已成為物流行業中的重要發展趨勢。但隨著國際化、網絡化、信息化帶來經營模式的不斷轉變,在客觀上要求物流企業轉變傳統經營理念,改善現有業務結構,從“融錢”向“融資”改變。在資產證券化業務創新模式中,物流企業一方面充當運營主體輸出專業化服務,另一方面還要參與資產證券化產品的推廣及應用,同時滿足客戶資金層面和管理層面的需求。

2.4有效拓展中介類服務增值

服務中介類業務是物流行業服務增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物流行業結構轉型有著深遠的作用。中介類業務具有流程簡單、技術小、專業要求低的特點,運作過程中不占用企業較多資源。物流行業資產證券化產品體系可以有效納入這些中介類服務,物流企業在資產證券化的過程中可以讓中介類的應收應付資產進入資金池,直接起到豐富產品品類、拓寬業務空間的作用。

3我國物流行業資產證券化業務創新發展

在經濟環境不斷變化的背景下,物流行業加強在資產證券化領域方面的探索,積極探索出新的模式。

3.1物流流動資金保理資產證券化模式

保理,是指保理商與債權方通過協議,債權方將應收賬款轉讓,由保理商提供財務處理、賬款管理、項目融資和信用擔保等綜合性金融增值服務。隨著物流企業應收賬款不斷增多,對流動資金的需求愈加迫切。保理正是解決物流企業短期應收賬款占用過多資金的重要金融工具,積累到一定量級的業務數據資源后可以通過資產證券化實現流動性,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實現應收賬款的保值增值。物流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能夠減少資金的不合理占用,并可以在資本市場分享紅利,增加了企業的獲利能力。物流企業應收賬款創新的重點是實現信息系統對接和資源共享,通過這樣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掌握和控制真實的運營情況,嚴格驗收交送的貨物,及時掌握運送貨物的貨權狀態,防范應收賬款是“瑕疵賬款”或者“壞賬”的風險,體現了物流行業積極拓展業務領域的意圖以及整合客戶和機構資源的專業能力,從而保持可持續經營。

3.2物流園區聯合資產證券化模式

目前,我國的物流企業整體規模偏小,大部分是小微企業,而企業的業務融資金額需求較大,因此這類企業的未來預期收入不穩定,經營風險較大,基礎資產達不到證券化的標準,違約風險非常高。物流園區類企業與小微物流企業有密切的合作關系,形成了較為穩固的供應協作關系,特別是這些企業的資金流運作具有相似性,也便于中小物流企業進行資產的聯合,相關企業在預期收入賬期、信用條件、信用政策方面具有相似性,具備進行資產聯合的現實基礎。此外,由于同處一個行業,信用信息更加透明、低成本化,可降低融資總體成本。聯合資產證券化還可以增強物流企業的二次融資能力,由于證券化是一種表外的融資方法,其將預期收入“脫離”資產負債表,置換成優質的現金,可以有效改善企業財務結構,大大提高企業資產流動性。但聯合證券化也有不足之處,即系統風險控制較難,行業整體經營環境一旦變化,會導致整個行業的多數企業經營業績下滑,從而引發系統性風險。

3.3物流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模式

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是物流公司以可預期的設備設施租賃的收入現金流為支持而發行證券進行融資的過程。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具有流動性強、標準化、專業化等優點,其本質是將固定的租賃收益換為可轉讓交易的關系。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在運作過程中,不僅表現為對租賃收入的重新組合,而且對租賃收入關系中的收益與風險要素進行重組與分離,使其價值重估和重新配置,從而使供應鏈各參與方均受益。由于資產證券化是以裝備設施租賃所帶來的現金流為支持,穩定預期的現金流是進行資產證券化的重要保證。通過裝備設施等資產的有效經營,實現資產收益的重新估值,將符合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現金流要求的資產從物流公司的固定資產中“剝離”出來,形成裝備設施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實施基礎。

4我國物流行業資產證券化的建議和對策

資產證券化的目標簡言之就是為了實現資本的流動性和保值增值,物流企業發展速度快、業務擴展迅速的特點決定了其資本運作的迫切性。當前我國物流企業面臨來自國際物流巨頭的競爭壓力和挑戰,合理使用資本市場提升物流企業的競爭力,成為物流企業發展壯大的必要措施。

4.1大力推動物流企業和資本市場的互通互聯

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物流企業對資本市場的關注度不高,從市場參與程度、業務類型到企業的運行機制都與資本方面的要求有著顯著的差距,對于物流行業業務拓展的效果和效率都將產生不利影響。長遠來看,從優化外部經營環境的角度出發,物流行業有必要以資產證券化業務為切入點,推動物流行業與資本市場的互通互聯。

4.2逐步建立產融結合的業務管理體系

傳統信貸業務中,物流企業作為貸款人的角色單一,管理上強調資金安全和風險控制。而在資產證券化業務中,物流企業需要參與資本項目的整體協同運作,業務管理要求與傳統業務存在顯著差異。一方面通過多種資產證券化產品賺取相關業務收入,另一方面應保證現有的傳統業務和資本融合發展,通過業務流程重構設計,在依托現有組織架構的條件下將證券化業務納入現有管理體系,這是物流行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重要基礎。

4.3強化人才培養和專業團隊建設

傳統物流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業務來進行行業創新,在項目管理、業務開發、人員素質、團隊文化等多方面與傳統物流公司有較大差異,尤其是復合型專業人才的使用。由于參與資產證券化是物流行業進行“跨界”經營的一種大膽嘗試,對復合型專業人才的配置選撥使用變得尤為重要。物流企業必須加強復合型人才培養和團隊管理,建立體系化的人才梯隊和管理機制來滿足物流行業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需要。

5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