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亚洲精品久久久久久久网站_自拍偷拍欧美日韩_成人久久18免费网址_最近中文字幕在线视频1

首頁 優秀范文 稅收征管管理法

稅收征管管理法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08 17:06:2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稅收征管管理法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1.為適應信息時代的需要,要求加強稅務系統的信息化建設。新《實施細則》中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制定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總體規劃、技術標準、技術方案與實施辦法,做好本地區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的具體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支持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并組織有關部門實現相關信息共享。同時規定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對同一納稅人的稅務登記應當采用同一代碼,實現信息共享。在納稅申報中,新《實施細則》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采取稅務機關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和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辦理納稅申報。

2.為加強稅源監控,強化了與工商管理機關、財政機關和審計機關等部門的聯系;強化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督職責;積極鼓勵群眾依法監督稅收征管工作。新《實施細則》規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向同級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定期通報辦理開業、變更、注銷登記以及吊銷營業執照的情況。同時規定審計機關、財政機關依法進行審計、檢查時,對稅務機關的稅收違法行為作出的決定,稅務機關應當執行;發現被審計、檢查單位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向被審計、檢查單位下達決定、意見書,責成被審計、檢查單位向稅務機關繳納應當繳納的稅款、滯納金。

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機關的決定、意見書,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將應收的稅款、滯納金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范圍和稅款入庫預算級次繳入國庫。

有關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督職責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未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為鼓勵群眾對稅收征管工作的監督,規定稅務機關根據檢舉人的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的獎勵,獎勵所需資金列入稅務部門年度預算,單項核定。

3.為嚴格稅務登記制度,新《實施細則》不僅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還規定了納稅人在辦理“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領購發票;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辦理停業、歇業以及其他有關稅務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辦理。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納稅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4.為防止關聯企業發生非法避稅行為,新《實施細則》不僅詳細闡明了關聯企業的定義為“有下列關系之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即《稅收征管法》所稱的關聯企業:一是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二是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三是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其他關系”,還規定“納稅人有義務就其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價格、費用標準等資料”。對關聯企業之間發生的以非法避稅為目的的非正常的業務往來和資金往來,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調整其計稅收入額或者所得額。

新《實施細則》還規定,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調整其應納稅額:一是購銷業務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作價;二是融通資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于沒有關聯關系的企業之間所能同意的數額,或者利率超過或者低于同類業務的正常利率;三是提供勞務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勞務費用;四是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或者收取、支付費用;五是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業務往來作價的其他情形。對于調整關聯企業應納稅額的具體措施,新《實施細則》提供了四種計算方法:即按照獨立企業之間進行的相同或者類似業務活動的價格計算;按照再銷售給無關聯關系的第三者的價格所應取得的收入和利潤水平計算;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計算;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計算。對納稅人與其關聯企業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支付價款、費用的,稅務機關自該業務往來發生的納稅年度起3年內進行調整;有特殊情況的,可以自該業務往來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調整。

5.為保護納稅人權益,改變過去單純強調納稅人義務,強調為納稅人服務,強調誠信原則,大力提倡誠信納稅。新《實施細則》規定稅務機關要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保密。稅務機關對單價5千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

第2篇

一、農業稅的個體納稅戶,包括個體農戶和居民戶。個體農戶一般是指耕種的農田較多,以農業為家庭主業收入,應該參加而沒有入社的農戶。居民戶一般是指耕種的農田較少,不以農業為主要收入的戶。

二、個體納稅戶的耕地,凡是同生產隊的大田比鄰或者穿插的,不論土地多少,都應當按照所在地生產隊的大田稅負征收農業稅,并且根據農田的多少和農業收入的高低等不同情況,另外加征稅額的一成至五成。對于個別生活困難的納稅戶,經過或者鎮人民委員會批準,可以不予加成。

三、居民戶耕種的少量十邊地暫不征稅,但是,對于耕種十邊地較多。超過當地社員自留地一般標準的,應當征收農業稅。

四、農田座落在征收房地產稅地區的,可以按照征收房地產稅的規定征收房地產稅,不征收農業稅。但是,對于農田面積較大,周圍群眾意見較多的納稅戶,也可以改征農業稅。

五、個體納稅戶種植的糧田和棉田,農業稅應當征收實物,其他耕地可以征收代金。個別納稅戶交納實物有困難的,經過或者鎮人民委員會批準,也可以改征代金。

六、個體納稅戶交納的農業稅(包括加成稅額和附加),不論交納實物或者現金,都應當按照規定計算剔除或者扣回購貨券。但是,對于農產品以自食為主的居民戶,可以不予計算剔除或者扣回購貨券。

七、個體納稅戶應當在國家規定的納庫期限內交納農業稅,逾期交稅的應當加收滯納金,滯納金以每逾期一天按照應當征稅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八、農業稅征收代金的部分,可以實行季度預征,全年結算的辦法,在每年第三季度末以前全部征收納庫。農業稅征收實物的部分,可以在糧、棉收獲的時候征收納庫。

第3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是指凡涉及土地、房產領域開發和交易應向國家繳納的各項稅收及各種非稅收入,由縣政府組織縣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和相關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集中征收的一種管理方式。

第二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工作由縣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的日常工作,下設縣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收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一體化中心),實行集中辦公,一體化服務,切實降低單位征收成本、推進透明行政、方便群眾辦事。由縣財政、國土資源、建設、規劃、人防、國稅、地稅、房產、城管、科技、氣象、發改、經濟、銀行等部門進入縣一體化中心集中辦公。

第三條按照“以票管稅管費、先稅費后辦證”的原則,對土地審批、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建筑安裝、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辦證等各環節應繳納的稅費,實施“一站式”征收。

第四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工作實行“七個統一”:

(一)統一稅費項目,明確征收標準;

(二)統一配合,實現數據信息共享;

(三)統一項目資料庫,實現計劃控制和源頭控管;

(四)統一審批程序,實現“聯審聯批”和即時發證;

(五)統一網絡,實現管理電算化;

(六)統一辦事流程,實現“一站式”服務;

(七)統一稽查機制,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稅費流失。

第二章征管范圍和稅費種類

第五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范圍主要包括土地審批、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企事業單位因改制撤并或拆舊建新而發生的資產產權變更或交易、商品房(增量房,下同)開發和交易、個人合資合作建房、個人拆舊建新、單位非住房和政府非住房建設工程、存量房(二手房、包括房改房、經濟適用房,下同)交易、土地使用登記辦證和房屋產權證辦證、改變土地用途和建筑容積率等規劃設計條件的行為、房地產出租和自營業務、處罰土地違法違規占用和交易、處罰違法違章建筑、偷漏稅費的稽查處罰等業務。

第六條凡涉及土地、建筑及其交易、辦證等各環節的所有稅費(包括服務性收費,下同)統一納入縣一體化中心征管。

(一)財政部門:土地價款、土地收益金、滯納金及罰款。

(二)國稅部門:企業所得稅、建筑耗材未按規定取得購進發票應補交的增值稅、滯納金及罰款。

(三)地稅部門: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房產稅、資源稅、印花稅、稅款滯納金及罰款。

(四)規劃部門:建筑物定點放線費,工程測量費,規劃道路定線費,地、縣、鄉圖編繪費、工程竣工測量費,工程線路測量費。

(五)建設部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建筑行業勞保統籌基金、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建設施工安全服務費。

(六)人防部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七)經濟部門: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

(八)城管部門:城市道路占用費、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建筑材料垃圾運輸清掃保潔費、建筑垃圾處置費。

(九)科技部門: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抗震設防要求確認費。

(十)國土資源部門:工程測量費、用地管理費、土地證書工本費、地籍調查費、抵押登記費、土地交易服務費、利用測繪成果成圖資料費。

(十一)房產部門: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白蟻預防費、住房及非住房轉讓手續費、房屋分戶圖測量費、測量成果利用費、房產測繪費、換證服務費、檔案利用服務費、維修基金、房產抵押手續費。

(十二)氣象部門:防雷技術服務費。

(十三)防洪保安資金、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建筑業、房屋交易的價格調節基金、環衛費及以上款項的滯納金及罰款由縣一體化中心代收。

第三章稅費標準和計算價格

第七條土地審批、土地使用權出(轉)讓、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辦證等各環節應繳的稅收和非稅收入,包括按土地面積和建筑面積計征的定額標準以及按建筑造價和銷售價格計征的比例標準,由縣一體化中心根據中央、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并執行(另行文)。

第八條房地產開發建設和交易時的計稅價格和計費價格以實際價格為準,當實際價格低于市場價時,以政府的基準地價修正的標定地價和財稅部門公布的最低計稅價格或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評估價格為依據。

第四章崗位設置及業務流程

第九條縣一體化中心整合各職能部門對土地、房產開發建設和交易、辦證等各個環節業務的審批、征稅、收費、開票、辦證、稽查等行政管理職能,設立縣國土資源局、規劃局、建設局、人防辦、經濟局、城管局、房產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銀行等11個職能部門的辦事窗口,具體負責行政許可業務受理、稅費計算征繳和證件制作工作。

設立綜合管理窗口,負責縣一體化中心日常工作和發改部門審批備案、應繳稅費的最后確認、相關部門證件辦理的審核和發放工作,各部門辦理沒有納入“一體化”循環征收的收費及罰款業務。

第十條縣一體化中心辦事審批實行“一廳管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統一出證”的“一站式”服務,實行土地審批、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規劃許可、建筑許可、竣工驗收、土地使用權證登記頒證、房屋產權辦證、國有房地產自營和出租等9個環節的內部循環。利用內部循環表進行聯審聯批,稅費由各執收單位計算,綜合管理窗口審批。受理業務的前置條件和行政審批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發證由綜合管理窗口把關。

第五章信息化管理

第十一條縣一體化中心專門設置專業局域網,實行電腦開票和電腦打印證件。

第十二條房地產稅費征管軟件統一各職能部門的原有軟件,縣一體化中心擁有對縣規劃、建設、國土資源、房產等四個部門辦理各自證件的授意權,即對納稅繳費辦證人沒有辦理稅費繳納業務的,縣一體化中心就不能為其辦理相應證件。

第十三條建立“一戶式”存儲基礎數據庫,綜合國土資源部門的土地信息、工商部門的注冊信息、發改部門的項目信息、建設部門的建設信息、規劃部門的規劃信息、房產部門的房產信息等相關部門信息。信息數據資料庫建成后,信息資料數據在縣一體化中心所有窗口傳遞共享,用于稅費預測、數據分析、全程監控和稅費征繳、檢查清收等方面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第六章配套措施

第十四條實行“七證一表兩票”和資料備案管理。“七證一表兩票”納入縣一體化中心管理,實行集中辦理,切實做到“以票控稅控費,先稅費后發證”。

“七證一表”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契證、房屋產權證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兩票”即稅務發票、非稅收入票據(包括服務性收費票據)。

第十五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運行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只接受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單個自然人競拍,不接受多個自然人聯合體報名參與競拍。

第十六條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運行后,縣非稅收入管理局將對進入縣一體化中心的各執收單位停止發放非稅收入收費票據,由縣一體化中心統一辦理各部門的收費業務。對必須進行現場執行的,經縣一體化中心審核批準,由縣一體化中心統一向各執收單位發放和結算非稅收入收費票據,并在發放的票據上注明專用收費項目。

第十七條縣一體化中心實現的非稅收入實行縣財政與各職能部門分成的辦法(不含土地出讓收入和建筑行業勞保基金)。收入分成須遵循以下原則:確保單位既得利益的原則;收入分成共享的原則;確保單位正常運轉的原則。以年—2009年三年的平均數為基數,完成或超過基數的分成標準將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實際情況待“一體化”征收運行半年后制定具體分成細則報縣政府審批后實施。返還單位的非稅收入納入部門預算,其余上交縣財政。

第十八條部門自行查補的收入,由縣財政按現行預算管理體制進行分配;由縣一體化中心查補出的收入,全額上繳縣財政。

第十九條按照縣一體化中心實際入庫稅費總額的3%提取工作經費,設立專賬,年初納入財政預算,用于縣一體化中心日常運轉開支。

第二十條建立房地產稅費一體化征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縣一體化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各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集中研究解決一體化征管工作中的難點熱點問題。

第二十一條成立“縣房地產行業聯合執法大隊”,從監察、法制、財政、公安、規劃、國土資源、建設、人防、房產、國稅、地稅、經濟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對全縣房地產領域的違法違規占地、違法違規建筑、偷漏拖欠稅費的行為開展常年稽查。

第七章監督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規定的工作流程辦事,實行項目資料公開傳遞、陽光操作、信息數據共享,實現房地產各項稅費業務均在縣一體化中心內部進行聯審聯批,稅費在縣一體化中心繳納。

第二十三條嚴格按規定標準足額征收各項稅費。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稅費征收項目。嚴禁收“人情稅、人情費”,堅決杜絕收入流失。

第二十四條嚴禁縣一體化中心外發證、稅前發證、費前發證、私自發證和在縣一體化中心外給單位提供“兩票”等行為。一經查出,立即停止其單位的非稅收入返還,并從財政下撥經費中扣繳其造成流失的稅費。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單位派出人員由縣一體化中心管理,入駐工作人員工作表現由縣一體化中心向派出單位反饋情況,年終考核、評先評優、提拔重用由縣一體化中心和派出單位共同考評。對工作中涉及違規審批、越權審批及失職、瀆職或不作為等行為,將嚴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不能按基本要求履行縣一體化中心工作職責或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的工作人員,縣一體化中心要及時按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并退回原單位,原派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另行委派人員。

第二十六條土地及房屋中介評估機構必須以規程結合市場價格為準則開展評估。對有意出具不符合規程要求的評估報告,縣一體化中心要將情況及時向評估機構通報;對屢次有意出具不符合規程評估報告的評估機構,停止其參與本行政區評估業務;情節嚴重的,上報其主管行政部門,由其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縣監察部門對各職能部門一體化征管工作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監督檢查。

第八章附則

第4篇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以收費、基金、罰款、攤派、捐助等方式籌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是除稅收以外的其他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增強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及財政部門越來越重視政府非稅收入,加大了管理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問題仍然較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顯得尤為迫切。

一、我區非稅收入的構成、規模及特點

從我區的區級財政收入構成來看,主要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組成。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費、水資源費、教育費附加、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國庫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從規模上看,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較大,且收入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__年我區非稅收入額為33,090萬元,占當年全部財政收入的18.3%;20__年收入額為37,861萬元,占15%;20__年收入額為37,940萬元,占11.8%,20__年收入額為45,633萬元,占10.9%。在非稅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稅收入的存在,為緩解政府部門經費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政府財政收入中,預算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游離于財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集資、攤派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由于其沒有納入預算內和財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混亂局面,其負面效應也在相當程度上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非稅收入并非真正的財政收入。受傳統觀念以及較長時間以來財政管理較為粗放的影響,部分執收部門認為非稅收入是單位執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作為成本補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收入,無須納入預算管理。二是認為非稅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下,除部分非稅收入分別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外,確有相當部分非稅收入仍在實行專戶管理,且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認為非稅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三是認為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一般認為稅收收入應作為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規模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發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過大,則表明這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統籌調劑乏力。日前對非稅收入的管理,無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收入實質上仍歸部門單位所有,反映為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這種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關系使得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都有一種本能的多收費沖動。加之實行部門預算改革后,財政部門在編制綜合預算時采取先預算外后預算內,部門、單位往往人為地將年初收入預算編制過低,支出預算編制過大,造成本應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中帶有相當的人為因素,使非稅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統籌調劑乏力。

3、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中,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發揮整體效應。一方面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過快膨脹難以有效控制,給企業、單位造成額外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納稅的積極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也嚴重侵蝕了稅基,出現了“費擠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區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能力,影響了稅收作為“內在穩定器”功能的發揮,造成分配無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敗壞了社會風氣,滋生了消極腐敗行為。此外,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名義上為財政性資金,實則為部門單位使用,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財力,無形中虛增了一塊財政收入,影響了地方財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4、法制不健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目前,我區在非稅收入管理上依據的大多為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沒有制定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審批收費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設立收費項目的條款非常少。到實際工作中一般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收費申請,審批機關依據單位財政經費不足實質上就成了審批收費的基本依據。法制建設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難以實現,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乏力,非稅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違規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思路和建議

非稅收入日前已經成為從中央到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其規范的最終目標應是財權上收,將全部的非稅收入收歸國庫,納入預算,充分發揮非稅收入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要從根本上改變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體制缺陷,就必須在認識上有所轉變,體制上有所創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對非稅收入應予以正確認識。首先要從思想上根本轉變對非稅收入的片面模糊認識,從根本上講,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都是政府財政收入,如同主糧雜糧都是糧食一樣。非稅收入是國家制定政策授權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取得的,所有權屬國家,管理權歸國家。隨著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大,非稅收入也將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與國家稅收一起都將由政府統籌安排,與稅收收入一起成為政府可用財力。即使暫時沒有納入財政統籌安排的非稅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執收單位的經費不足。從我區情況來看,如果沒有非稅收入,財政收支矛盾會更加突出,各項事業發展也必將受到影響。既然非稅收入也屬于政府采用財力,就不能說非稅收入規模過大或比例過高導致影響財政收入質量。規模過大或過高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縱向情況分析,從中央到市至區縣,越到基層非稅收入相對而言規模就越大。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結構不大一樣,發達地區因稅源充足會取消一些非稅收入項目或減少納入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落后地區有可能在非稅收入上“做文章”,非稅收入規模過高或過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是依

法依規取得的非稅收入,就不能說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2、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管理機制。政府非稅收入資金額度大,涉及面廣,征收工作難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頭控收,以票管收,依法盡收”的管理模式,建立運轉協調、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機制。首先要改進非稅收入的征管方式,豐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應收盡收。其次是加快非稅收入收繳改革步伐,以有關部門、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制衡為基礎,以收繳分離為目標,建立“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收繳行為。第三要加強賬戶管理,取消執收單位以各種形式設立的非稅收入過渡戶,將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行直接繳庫或集中匯繳,規范收入收繳程序,減少資金收繳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四是推進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按照“金財工程”的要求,搭建網絡技術平臺,建立健全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率。

第5篇

關鍵詞: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稅收政策

[中圖分類號]F810.4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7287(2011)04-0037-04

最近幾十年,人類社會生產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能源消耗也急劇增加。一方面,能源消耗的迅速增長使得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的變化越來越大;另一方面,能源成本已經占到高耗能企業成本中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開源節流已成為能源行業積極探索的重大問題之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的世界能源危機時期。石油能源危機使發達國家能源費用大幅度提高,各個國家都轉向依靠本國能源、節約能源的能源戰略。于是,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先進的能源管理模式和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機制在西方國家迅速發展起來,尤其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節能服務公司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我國近年來也在節能領域積極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鑒于此,本文擬探討如何從稅收政策角度推動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發展。

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與狀況

1.合同能源管理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將節能服務項目減少的能耗費用來支付全部項目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是市場化的節能機制。合同能源管理通過節能服務專業化,實現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改造企業和社會三方共贏的一種市場化節能新機制。針對不同的主體,這些效益主要表現在:第一,對節能服務公司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使得一批有節能改造想法卻無資金和技術實力的中小型企業紛紛加入到節能改造的團隊中來,無形中拓寬了改造市場,為節能服務公司帶來了更多的潛在客戶;第二,對節能改造企業而言,企業不需要投入資金,也不需要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就可以完成節能技術改造,同時分享項目的部分節能效益,而且合同期滿后節能設備和全部節能效益全部歸節能改造企業所有;第三,對社會而言,合同能源管理機制能更好地推動節能改造項目的進行,緩解能源緊張的趨勢,也使得生態環境效益大大增加。

2.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狀況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引入我國十幾年來,大大促進了國內節能企業的發展,但其發展進程仍比較緩慢。

①政策缺位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發展遲緩。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發展起來的新生事物,與之相關的政策還不盡完善。首先,現行公共財政管理體制下,公共機構支付的節能服務費用通常還沒有相應的支出科目;其次,目前財政資金支持的節能項目資金主要針對大型節能改造企業,扶持節能服務公司發展的政策還沒有足夠的吸引力;最后,國家缺乏強制性的規定以及經濟激勵手段,促使廣大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并且對能源利用效率較低的企業或行為沒有明顯的懲罰措施。

②融資困難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萎縮。根據國外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經驗,節能服務公司一般都需要為節能改造企業提供建設改造資金、采購相應的設備并實施節能服務改造工程。但是,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的節能服務公司都是中小型企業,規模較小,經濟實力不足,一旦承接的項目過多或過大,資金壓力就可能壓垮這些公司。節能服務公司一旦沒有充足的資金保障,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就將陷入十分被動的局面,銀行等金融機構往往也會把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視作高風險項目,因此,資金籌集渠道及規模等困難是造成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萎縮的主要因素。

③技術欠缺導致合同能源管理發展落后。節能服務公司為節能需求企業提供節能新產品和新技術是實施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核心。一般來說,需要節能改造的大型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都是比較認同的,因為其自身也需要通過節約成本提高其在自身領域的競爭力,所以都十分歡迎節能服務公司,特別是有相當實力的公司為企業提供資金、技術、設備和相應的節能診斷、節能改造和后繼的不斷提高能效的增值服務。但是,如何客觀公正的評價節能的效果并得到參與各方認可,包括是否需要第三方認證機構參與;雙方如何分享持續的節能效益,是否存在扯皮;節能改造企業和節能服務公司即使初期達成一致,后期是否又會出現新的情況?這些都是問題。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我國很多節能服務公司成立時間太短,大多是民營企業,另一方面,節能服務往往涉及專業非常多,綜合度強,目前的節能服務公司和實力相對薄弱,技術能力較單一,企業公眾難免會對節能改造工作的效果有所擔心,從而影響其實施的積極性。

二、發達國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稅收政策經驗

合同能源管理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一個充滿活力與希望的新興產業,節能服務公司的業務正在全球很多國家如火如荼地展開。

1.日本

長期以來,日本由于其地理條件的局限性,以及發達的經濟對能源有很大的需求,因此它對節能降耗一直相當重視,其利用稅收政策引導合同能源管理及其節能產業的發展很有成效,并由此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善的稅收體制。

首先,完善的燃油稅收政策補貼節能新技術研發和應用。日本政府對創新一直比較重視,對節能服務的創新模式也同樣如此。由于日本是一個工業大國,并且也是汽車生產與消費大國,其燃油的消耗量巨大,再結合其他方面的考慮與經濟發展的需要,日本針對能源產品實施了高額的稅收政策,即運用高額的燃油稅收政策所得的資金,積極推進科研機構、企業開發節能新技術,發展并促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進一步完善。

其次,全面的稅收優惠措施推進節能產品的廣泛應用。日本政府根據政策制定節能產品目錄,對目錄中的節能產品與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和稅收減免,并根據不同產品的能效水平,制定不同等級的稅率,起到一定的激勵作用。此外,為鼓勵節能設備推廣運用,政府鼓勵銀行給節能項目提供低息貸款,促進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廣泛實施。

2.德國

德國礦產資源十分豐富,但其工業區污染較嚴重,促使其在稅收政策制定方面對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提供特別支持。由于德國技術力量雄厚,能源供給單位分散且廣泛,所以政策方面也根據實際實施節能減排的各方利益做了充分的考慮。

首先,開征燃油稅,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新機制。德國在1999年就開始了環境生態方面的稅收改革實踐。開征燃油稅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內容,減少了企業和個人對燃油的依賴程度,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達到節能環保的目的。與此同時,用取得燃油稅的部分收入再投入到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探索研究中去,走出一條低消費、高效率的能源利用的道路。

其次,個別產業稅收優惠與高額征收稅費并舉。政府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的重視在很多

地方都有體現。例如,消費者如果購買節能環保汽車或者其他節能產品,政府會根據購買的實際情況給予稅收優惠,甚至有相應的消費補貼;相反,如果消費者購買大排量高耗能的汽車或者其他高耗能產品,政府就會對其征收高額稅費,從而限制能源的過度消費。

3.值得借鑒的經驗

由于能源的日益緊張,世界各國都積極發展合同能源管理與節能服務產業,經過長期研究和實踐,發達國家關于推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相關稅收政策比較完善。總體上可歸納為三個方面:第一,采取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激勵企業節能減排;第二,采取開征新稅種、提高稅率的方法或是擴大征稅范圍等措施,提高納稅人的納稅負擔,使其認識到節能減排的重要性;第三,針對能耗高的企業征收相對高的稅款,取得的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等技術開發、設備采購,激勵低耗能企業進一步挖掘潛力,從而向節能環保方向發展,改變資源利用方式。

三、推動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稅收政策建議

借鑒發達國家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經驗,我國政府應該制定合理的稅收優惠以及懲罰性的稅收政策以激勵和規范我國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1.強化稅收優惠,降低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與資本壓力

加快培育和發展節能服務企業,加強宣傳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從國家角度不斷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改造要求,國家相關部委最新《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了稅收優惠政策:從2011年1月1日起,獲得資質的節能服務公司都可以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從而享有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等多項稅收優惠,獲得政府有力支持,大大提高其積極性。筆者認為國家出臺的關于具體稅種的優惠政策確實能夠促進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若在其他方面同時采取稅收優惠激勵政策,其效果會更加明顯。

第一,政府對合同能源管理承擔相關的技術開發風險,提高企業研發新技術的熱情,促使新技術不斷的開發出來并應用于實踐,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強大的技術保障。此外,要加強科研院校、研發機構等激勵工作,鼓勵相關的宣傳機構、咨詢機構做好宣傳工作,提高合同能源管理理念、促進節能減排政策的傳播和普及,為合同能源管理的未來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

第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成本。一般節能服務公司規模較小,大部分都是民營企業,資金都比較欠缺,如果稅務部門對節能服務公司通過合法渠道取得資金的利息能夠進行稅前扣除,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利息負擔。同時,鑒于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意義和風險,最重要的是對那些給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金融服務的單位或個體都進行一定的稅收減免”J,從而增加參與各方的利潤率,提高他們的積極性。

總之,合同能源管理需要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努力建設,只有這樣,才能快速提高中小型節能服務公司的發展規模以及質量。

第6篇

關鍵詞: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創新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7-0-01

一、地方非稅收入管理創新的意義

目前,伴隨著地方政府職能的持續擴大,以及財政支出壓力的增加,在現有財政體制管理標準背景下,地方政府獲得的財政收入非常有限,因此,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會采取非稅收入的方式加強地方經濟建設,支持政府部門運作,非稅收入已經成為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非稅收入在地方政府財政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而且,對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的深入研究已經是當前重點問題,也出現了很多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方面的理論研究成果。本文在查閱了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對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一系列非稅收入管理的創新策略。

二、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界限不清

目前,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存在非稅收入性質界限不清的問題,例如房產交易手續費、公證處公證費和公安護衛收入費等,這些都屬于非稅收入,并且與社會群眾利益關系密切,能夠以為社會群眾提供服務獲取盈利,同時又以行業壟斷、政府權力等手段強行向社會群眾征收費用,給社會造成了收入與分配的不公平,甚至引發社會負面影響。由于部分非稅收入還沒有納入到國家監管范圍,更容易造成收入費用的流失,例如國有資本企業有償轉讓獲得的非稅收入,其最終目的是將國有資本企業的資金變賣,雖然相關政策規定應該將其納入到財政預算管理中,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部門受到各種利益因素的影響,因此仍然有不按規定范圍進行管理的情況。

(二)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水平較低

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比稅收管理要復雜很多,由于非稅收入的征收對象多、征收范圍廣、征收環節復雜、管理水平低下,其法律制約也遠遠不如稅收管理嚴格,所以存在違規轉移、費用減免等現象,這些現象不易被察覺和監督。目前,大部分地方政府采用的仍然是傳統的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由于對當地非稅收入底數不熟悉,非稅收入征管不到位,即使采取了“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式,也無法真正實現“收入與支出脫鉤”,非稅收入制度貫徹仍然處于應付的局面,將“以票控費”與實際情況結合難以真正落實。

(三)地方政府非稅管理監督機制不健全

目前,非稅收入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基本都屬于政策性文件,從實際情況來看,非稅收入的項目立項、票據管理、資金使用和情況反饋等流程至今仍然沒有完整規范的法律法規進行管理。由此可見,地方政府非稅收入征管和資金使用的隨意性較大,項目是否合規合理也容易遭到質疑,而且普遍存在“多征多用”的不良現象,大量非稅收入在地方政府體制外循環使用。地方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管理也處于被動狀態,尤其是對于非稅收入管理中的違規行為,也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納入國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包括罰沒收入、部分行政費用、專項收入、捐贈收入等,但是,無法實現對非稅收入收支的動態監控。

三、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創新的路徑選擇

(一)規范一般預算收入項目

地方政府應該將預算外管理的項目統一納入到財政一般預算管理中,包括部分計劃(物價)部門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用于鄉鎮政府開支的鄉自籌等,將國有資產經營收入劃歸到預算項目之外,將除了政府基金收入和國有資產經營收入以外的全部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納入到財政一般預算管理。并且將調入資金項目取消,避免地方政府對財政具有靈活的控制權力。通常情況下,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包括兩個類別:一是稅收收入;二是非稅收入收入。在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中,雖然存在部分非稅收入使用比較固定的情況,在支出上也應該按照其不同功能列入對應科目。目前,地方財政一般預算中的財政專項收入的支出途徑固定,這種財政支出無法真實反映某一項具體項目的發展情況,因此,應該取消有固定支出內容的財政收入項目單獨列支的方式。

(二)重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

地方政府非稅收入創新管理需要將非稅收入的改革實施納入到財政經濟發展中全盤衡量,明確中央與地方、地方政府與企業、地方政府與市場的整體和局部關系,摒棄傳統的地方性保護主義、個人主義和本位主義,使非稅收入的改革能夠納入到市場經濟發展中,將其與稅收收入置于同樣重要的位置,這是因為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在國家宏觀調控中分別扮演著不同角色,尤其是對地方政府來說,非稅收入在財政資金中的所占比例較大,是地方政府及其相關機構日常運轉和履行職能的財政收入來源,因此,地方政府更要樹立科學合理的全局性觀念,重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

(三)強化非稅收入管理監督

1.非稅收入收費政策公示。地方政府對于非稅收入的管理應該實施收費政策公示制度,清理和整頓目前的收費,對于不合理、不合規的收費項目予以徹底清除,將保留下來的非稅收入項目及時向社會公布其內容和執行標準,以增加地方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的透明度。同時,將非稅收入相關的各類票證、收費性質、收費標準通過媒體渠道向社會公眾公開,明確非稅收入費用的征繳流程,實行公開辦事機制。

2.建立舉報和投訴制度。對地方政府相關執法單位實行工作問責機制,發現征收非稅收入費用不出示票據的情況,當事人可以要求地方政府財政部門退款并做出賠償,對于亂收費、亂處罰、減免罰款等現象通過媒體渠道向社會公開曝光,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本文針對目前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非稅收入管理創新策略,對促進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具有一定的理論參考價值。

參考文獻:

[1]李友蘭,張黎,劉明剛,項東文,單培.進一步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J].中國財政,2013,5:44-45.

[2]黃向慶.強化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建設[J].中國金融,2012,24:73-74.

[3]蔡峰君.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治理建議[J].經濟研究導刊,2013,4:19-20.

第7篇

關鍵詞:國土資源;非稅征收;高標準基本農田

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定的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由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執收單位)依法通過征收、收取、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或者募集、受贈等方式取得的資金。2011年9月,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規范(試行)》,計劃投入6000億元,到2015年我國將建成4億畝高標準基本農田。根據上述建設計劃,預計溫嶺市共需要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23.8萬畝(溫嶺市已于2006年建成了29.5萬畝的標準農田),全部按提升類的建設標準計算,溫嶺市需投入2.38億元,可謂任務重、資金壓力大。國土資源非稅資金是進行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推動國土事業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如何規范其征收工作,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便尤為重要。

一、國土資源部門涉及非稅收入的基本情況

我國為加強耕地、礦產資源的開發保護,在國有土地使用、礦產采礦權報批、出讓過程中,設置了各項非稅征收來加強保護。當前國土資源系統涉及的政府非稅收入包括:

一是行政事業性收費類收入,具體有:征(土)地管理費、

土地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閑置費、土地復墾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2013、2014年免征)、采礦登記費(2013、2014年免征)、礦產資源補償費。

二是政府性基金類收入,主要是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三是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具體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收入、

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收入、采礦權出讓所得、探礦權出讓收入。

四是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號)等文件精神,按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國有土地收益基金、農業土地開發資金。

在上述各類國土資源非稅收入中,主要用于國土事業建設的有征(土)地管理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農業土地開資金等。以溫嶺市為例,2012年共收取征(土)地管理費867.5萬元、耕地開墾費2291.8萬元(其中20%要統籌上交省財政),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4000.3萬元(該項收入,根據浙江省的相關結算分配辦法,只有49%左右的資金能直接返還給縣市)、農業土地開資金843.9萬元。

二、國土資源非稅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當前國土資源部門在配合財政部門開展政府非稅收入征收入庫時,嚴格執行 “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規定。但在具體征收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

1.非稅收入征收不及時

當前各地在征收征地管理費時,沒有一個統一的征收時間,造成征地管理費征收不及時。比如各縣市向省國土資源廳報批土地時,要先按規定標準上繳征地管理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后,省國土資源廳才下達農轉用批文。但各縣市因每年報批土地次數多,為及時拿到批文,往往采取預繳征地管理費、耕地開墾費的方式進行。同時,各縣市在征收征地管理費過程中,也存在征收時間不一的問題。有些縣市是在向上級遞交農轉用報件前,要求項目單位先上繳征地管理費,有些縣市是在年終一次性根據項目單位審批土地的多少,進行一次性繳納。有些縣市是在該宗土地出讓后,按出讓面積,在辦理具體供地手續過程中收取征地管理費。征收時間的不一,相對滯后,在上級部門降低收費標準,縮減征收對象時,造成有些非稅少收。尤其是建設用地報批過程分為土地征用、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批、省國土資源廳審批、占用基本農田的還要到國務院審批,在收費過程中,應根據那一個審批時間進行征收,有關文件沒有明確規定,造成國土資源非稅新、舊征收標準的執行時間也難以確定。

2.具體征收主體不清

征(土)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閑置費、土地復墾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物價部門核定,收費主體應該為各縣市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但在實際征收中,存在征收主體不清,票據使用不規范的問題。以耕地開墾費為例,作為物價部門核定給國土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應采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并由國土資源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委托墾造耕地成本款不是物價部門核定給國土資源部門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應使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但作為各縣市政府以市場化形式加強耕地資源保護的手段,由各國土資源部門中負責土地整理、土地指標交易的下屬單位通過往來款票據進行(一般為各縣市的土地整理中心)收取。如近年來,溫嶺市由該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開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將耕地開墾費和委托墾造耕地成本款合并為一個收費項目進行征收;而黃巖區采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將委托墾造耕地成本款和耕地開墾費分開進行征收。

3.非稅征收標準不穩定

近年來,各級政府一方面通過出臺取消收費項目或降低收費標準等惠農減負政策,來減輕企業、農民負擔。如在2009年,從8月1日開始將征地管理費征收標準下降30%;同年按照浙委〔2009〕 56 號文件的要求,在實施農村住房改造建設中,除房屋和土地登記中的證書工本費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2010年1月15日,浙江省為配合國務院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取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建設項目的耕地開墾費、征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和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另一方面為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證墾造耕地的質量,提高了部分非稅征收的標準。如從2008年6月11日起,將耕地開墾費的收取標準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一倍。在2012年,根據浙委辦〔2012〕55號文件精神,對占用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的,耕地開墾費按現在標準的兩倍進行收取。征收標準的不穩定,加上文件傳達的延時,增加了征收人員的工作難度,容易造成多收、誤收。如溫嶺市相關部門在進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事業性收費檢查時發現,征收了當地康庭南區等6個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征地管理費29.6萬元,委托墾造耕地成本款613.7萬元(國土、財政兩部門已及時進行了退還)。

4.非稅征收標準執行不到位

當前各地國土資源部門還存在著應該減免的非稅減免不及時,征收時不能全部按標準征收的現象。比如根據《浙江省征地管理費暫行規定》,實行全包方式的,按征地費總額標準的不同比例收取征地管理費: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50 畝以上(含 50 畝),其他土地 100 畝以上的(含 100 畝),按3%收取;征用耕地 50 畝以下,其他土地 100 畝以下的,按 4%收取。同時規定了征地管理費的減免范圍,其中:黨政機關、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福利院、婦幼保健、防疫站、殘疾人企業征用土地,實行非統一征地免收征地管理費,實行統一征地的減半收費征地管理。但在實際征收過程中,有些縣市不管面積多少,都按4%收取,對黨政機關、中小學校等符合征地管理費減免征收條件的用地單位,也沒有主動進行減免,造成非稅多征多收。

國土資源系統非稅收入不僅在征收上存在問題,在資金使用上也存在著問題上。由于各地財政資金寬裕程度不度,財政資金管理方式不一,國土資源系統的政府性非稅收入還存在著資金使用不到位,資金使用不規范,資金使用效率低等問題。

國土資源系統在政府性征收非稅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和我國長期以來對非稅收入管理比較薄弱,沒有形成一套規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有關。各地在推行收支脫鉤政策過程中、對征收成本核定不科學、不公平,造成部門間苦樂不均。尤其是財政部門在核定年度預算時,不能充分考慮有關部門對政府非稅征收的成本,甚至根本不予以安排資金,使各具體執收單位缺乏征收積極性。二是國土資源系統對征收政府性非稅征收工作認識不到位有關,在財政部門強化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后,國土資源部門進一步重視了預算資金的,而對國土資源非稅征收工作關注度有所降低,再加上國土資源非稅征收隊伍不穩定,非稅資金使用政策掌握不到位,造成國土資源非稅征收工作邊緣化。三是和政府部門間資金使用的方向不一致有關。國土資源非稅收入都有指定用途,而且主管部門往往還要加上其他條件。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國土資源部特別規定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墾造耕地的,不得用于占補平衡。但財政部門出于各種原因,希望將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等資金優先使用到墾造耕地項目中,造成這些資金不能及時使用。

三、加強非稅征收,夯實工作基礎,為國土資源事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1.轉變國土工作觀念,提高對非稅征收工作的認識

國土資源部門涉及的政府非稅收入種類多,資金量大,尤其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當前地方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溫嶺市2012年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5.49億元,2013年一季度實現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30.86億元),使國土部門在安排日常工作資金時,具有一定的優勢。但當前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是圍繞當地政府的經濟發展要求而開展工作,工作重心通常放在建設用地的報批、出讓方面,而對于當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礎設施薄弱,軟硬件設施建設落后的情況相對不夠重視,沒有充分認識到非稅征收工作,對國土資源工作的推動作用。加強政府性非稅征收,一方面可為國土資源工作軟硬件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如國土系統正在進行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一張圖”建設、農村土地整治工作、地籍管理工作、地質災害防治和礦山資源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資金進行支撐。另一方面,加強政府性非稅征收管理,有利于閑置土地的清理、供地率的提高,從而推動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當前大部分縣市的國土資源非稅資金都是在土地出讓后進行征收,前期報批土地過程中,需上交給中央、省及市里的報批稅費都由縣市級財政承擔。將國土資源非稅征收時間從土地出讓后征收,提前到土地報批后立即征收,這些稅費就應由報批的項目單位負責,項目單位為減輕資金負擔,只有加快土地出讓或者是少報批土地。可降低以鎮街道為主體的政府報批土地的積極性,有利于提高國土資源部門的供地率,并加快閑置土地清理。以溫嶺市為例,2008年-2012年,共農轉用報批土地74254.89畝,截止到2013年5月底,還有批而未供出去的土地10105畝,2010-2012年供地率分別為68.26%、46.78、31.96%。經初步測算應收未收征地管理費2632.85萬元,市財政墊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8599萬元。

2.嚴格執行征收政策,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國土部門要加強非稅征收管理,完善各項征收制度,統一征收時間,明確征收主體,狠抓國土資源非稅收入的入庫,為國土資源事業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服務和保障。在征收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政策,做到不多收、不少收,應減盡減。要堅持“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原則,收費過程要做到透明公開,做到“票款分離”,開票人不直接收取現金,繳款人直接將資金繳入銀行專戶,開票人僅憑銀行入帳通知單開票(在實際操作中,為方便群眾辦事,對收費地點離銀行較遠,且收取金額在100元以下的土地登記費,可由開票人員收取現金,但要做到專款專存,不得公款私存,挪作他用)。要實行收費責任制。

3.嚴管非稅資金使用,發揮資金最大效用

國土資源系統涉及的非稅收入大都有特定的用途指向,并且有專門的資金使用管理規定。比如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等非稅收入,各地都出臺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比如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

4.加強業務技能培訓,提高財務隊伍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