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8 09:19:4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銷售法律培訓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1)獸藥經營企業對實施獸藥GSP認識不到位。不少獸藥經營企業認為獸藥GSP是一道關口,以為拿到GSP證書就“過關了”,GSP一旦認證通過,管理立刻放松,管理目標也隨即降低。各項制度如同虛設,獸藥不按照驗收時分類、分區域擺放,陳列場所及倉庫內獸藥亂堆亂放。未按照要求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大多數GSP獸藥店沒有制定培訓員工的計劃。購進、銷售檔案等記錄不填寫,出現斷檔或空缺。
(2)缺乏相關的知識和能力。一是獸藥GSP人員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缺乏,對獸藥GSP的相關知識掌握不夠系統、全面,缺乏辨析假劣獸藥的能力。個別GSP獸藥店雇傭的銷售人員,分不清獸用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采購人員、質量管理人員不能根據包裝和標簽內容識別真假獸藥。自我保護意識差,大部分GSP獸藥店購進獸藥時,不向廠家索要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等材料,一旦遇到假劣獸藥,即會給養殖戶造成損失而引起糾紛,找廠家賠償卻沒有法律依據。
(3)質量管理人員缺位。部分獸藥(GSP)企業依然是“夫妻店”、“父子店”,當時為了達到驗證要求,臨時聘請管理人員應付過關,平時有些管理人員在職不在崗,不能認真履行質量管理職能。
(4)超出經營范圍。個別獸藥(GSP)企業違規經營各種獸藥生物制品,其中包括各種疫苗和特許獸藥,甚至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私自購進未經國家批準生產的生物制品,并將這些制品推銷給養殖戶。
2幾點建議
(1)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執法人員要熟悉并掌握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要努力鉆石業務,提高識別假劣獸藥的能力。
(2)加強《獸藥管理條例》《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GSP獸藥店人員的法律意識。加強GSP獸藥店人員的培訓。定期對轄區GSP獸藥店銷售和質量管理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質量意識、專業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進貨查驗和臺帳記錄制度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規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的要求;
2、明確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具體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
3、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供貨方索取、查驗證明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明,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檢驗證明等,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按照相關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查驗。長期定點采購的,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4、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
5、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
6、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
7、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制度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4、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2、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
3、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制度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3、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對所銷售的食品進行檢驗,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4、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有條件的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或委托食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制度
1、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
3、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
4、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2、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3、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4、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5、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制度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節,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書面合同作為確定交易各方權利義務的主要載體,已經越來越廣泛地運用于商事交易過程中。由于商事合同種類繁多、涉及金額巨大,簽訂合同時應嚴加防范,注重從多方面降低甚至杜絕法律風險。本所律師曾經為多家企事業單位解決過法律糾紛,深感“未雨綢繆”的重要性。因此,我們認為,貴公司領導對于簽訂、履行采購合同過程中法律風險防范的重視和關注意識,在眾多民營企業中是極具有前瞻性的。
根據貴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培訓需求,今天主要針對各位工作中常用的買賣合同進行講解。本次培訓主要有四部分內容:一、買賣合同的要素;二、買賣合同風險規避技巧;三、《采購合同》樣本實例分析;四、出現合同糾紛后的應對技巧。
為了便于理解,我從本所律師承辦的案件中精選出部分極具代表性的案例進行解說,力求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出于對案件當事人隱私的保護,案例中出現的各方當事人均以“甲、乙、丙、丁”、“a、b、c、d”來替代。
下面開始今天的培訓課程。
第一部分 買賣合同的要素
我們通常所稱的采購合同、供應合同、購銷合同在《合同法》中統稱買賣合同,從法理上來講,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簡單地說就是賣方交貨、買方付款、等價有償。其必備的合同要素有:合同各方當事人、合同標的物、質量、價格、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爭議處理方式。
第一、合同各方當事人
合同中應寫明各方當事人的詳細信息,自然人要寫姓名、住址、聯系方式,企業同樣要寫名稱、住所地、聯系方式。
第二、合同標的物
合同中應寫明采購或銷售的商品或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
第三、質量
合同中應寫明采購或銷售的商品或產品所執行的質量標準,或者要求供方提供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第四、價格
合同中應寫明采購或銷售的商品或產品的單價及總價。
第五、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
合同中應寫明付款及交貨的期限、付款及交貨的方式。
第六、違約責任
合同中應列明哪些屬于違約情形,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第七、解除合同的條件
合同中應寫明一方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八、爭議處理方式
合同中可以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如約定采用仲裁,要有明確的仲裁委員會名稱;如約定采用訴訟方式,應明確約定有管轄權的某個法院。
第二部分 買賣合同風險規避技巧
齊連
身份證號碼
性 別
男
年 齡
28歲
政治面貌
婚姻狀況
已婚
視 力 狀 況
良好
身高(厘米)
178cm
體重(公斤)
78kg
民 族
漢族
戶口所在地
撫州市(含區市縣)
技術職稱
最 高 學 歷
本科
現居住地
撫州市(含區市縣)
畢業時間
2003
求 職 狀 態
目前正在找工作
電話、手機
1351791179*
個人主頁
地 址
南昌市三經路91號
郵編
330066
受教
育及
培訓
狀況
1995年1 月 至 1999年1月
江西財經大學
本科
專業描述:
工
作
經
驗
摘
要
任職公司名稱: 廣東省凱宏集團(公司總人數500-1000人) 。
綜合管理部,分公司駐地總經理
工作職責和業績:
熟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培訓和語言表達能力;有教強的人生經驗與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 對內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調能力,能領導和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完成制訂目標。 對外具有良好的人際關系協調能力,能有效的溝通各處與客戶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社會經驗,并具有同時處理多項事務的能力
任職公司名稱: 江西某報社下屬生產型企業(全廠人數200-900人) 。
辦公室主任,綜合經營部主任
工作職責和業績:
熟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培訓和語言表達能力;有教強的人生經驗與經營管理及銷售經驗; 對內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協調能力,能領導和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完成制訂目標。 對外具有良好的人際關系協調能力,能有效的溝通各處與客戶 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社會經驗,并具有同時處理多項事務的能力
任職公司名稱: 邦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維護與商務人員
工作職責和業績:
駐地工程人員,商務人員,開拓業務,維護客戶,組織施工,協調客戶和物業與運營商之間的關系。
求職意向
現從事行業:
商業服務/中介行業
現從事職業:
銷售/顧問類
現職位級別:
高級職位(管理類)
期望月薪:
面議
目前月薪:
面議
可到崗時間:
一周以內
期望工作性質:
全職
欲工作地區:
撫州市(含區市縣)、南昌市(含區市縣)
欲從事行業:
商業服務/中介行業
欲從事職業:
經營管理類、人事/行政管理類
技能特長
工作認真而又靈活,財經大學畢業,有豐富的工作,生活和社會經驗。長期從事經營、管理工作,有駕證,懂財務,會銷售,可以綜合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發展。
外語水平
第一外語:英語 一般
第二外語:其它外語 一般
興趣愛好
熱愛自然,喜歡旅游
自我簡評
1高毒農藥安全管理體系對比分析
1.1國外
從當前美國、歐盟、瑞典以及日本等國高毒農藥安全管理體系的現狀看,都以完善的法律法規為基礎,建立了相對較為完善的管理體制。從相關立法看,美國以健全的法律體系來實現對農藥的管理,且逐漸將管理的重點放在了安全性問題上;歐盟國家在農藥管理法律體制上顯現出了統分結合的特點,即通過農藥登記來實現安全管理;瑞典在不斷強化對農藥安全管理的基礎上,通過經濟手段來強化對農藥環境問題的治理;日本則是通過法律法規來明確安全管理的職責,進而為有效落實安全管理內容奠定了基礎。從這一現狀看,國外在不斷提高對這一問題重視程度的基礎上,針對高毒農藥安全管理問題建立了完善的法律體系,并以完善管理體制的構建來明確職責分工,進而通過管理合力的形成為落實高毒農藥安全管理工作內容提供了保障。
1.2國內
當前,國內在高毒農藥管理上已經步入到法制化管理階段,針對農藥安全管理問題制定了相應法律法規,但問題突顯:第一,法律法規不完善,如技術規范等方面還存在漏洞與不足;第二,尚未將管理的重點放在農藥安全上,主要是以質量管理為主,管理內容有待完善;第三,管理體制不完善,多頭管理問題突出,職責無法明確,致使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落實高毒農藥管理工作的過程中,要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制定系統且健全的管理制度體系,以明確管理職責,為實現對農藥的安全管理奠定基礎。
2高毒農藥禁限用上的對比分析
當前,國內外實施農藥禁限的原因各不相同,主要可以總結為:農藥的高毒性、長時間殘留以及具有著致癌、致畸性以及致突變的藥理作用,同時,對于大氣、土地以及地下水具有著高污染性,而最為主要的原因在于農藥的高毒性。基于此,國際組織以《鹿特丹公約》等進行農藥禁限,而我國被禁限的農藥種類為高毒以及高殘留。對于我國在農藥禁限上,應避免盲目跟從發達國家,要結合我國農業實際發展現狀,針對農藥生產、使用以及進出口的現狀,進行有效管理措施的落實,具體來講,一是以農藥安全管理為出發點,實現對老品種的徹底清理;二是以控扶結合,根據國際上針對農藥禁限政策實際變化發展情況,實現我國農藥產品結構的調整與優化;三是農機推廣部門要進一步發揮出自身的職能,強化農藥用藥的安全指導。
3高毒農藥經營與使用安全上的對比分析
當前,美國、德國以及日本等在農藥銷售與使用上都進行了較為嚴格的管理,管理的主要目標都放在了農藥的風險控制上,在落實銷售環節管理工作時,都以嚴格的銷售許可證制度來規范這一行為,并針對相應的銷售人員以嚴格的從業資格認證來進行約束與管理,同時,針對農藥的使用,都以較為系統且規范的培訓制度來進行規范。而從當前我國高毒農藥經營與使用的現狀看,在經營銷售上所存在的主要問題為:經營渠道較為混亂,現有農藥經營銷售人員自身的素質普遍偏低;在農藥標簽上尚未實現規范管理。在使用上所呈現出的主要問題為:使用者安全意識淡薄,尚未實現對農藥的安全且規范使用;對于農藥殘留這一問題沒有深刻且全面的認識;農藥施藥上所采用的器具落后且相應技術有待提升;農藥整體利用效率偏低。針對如上問題,應采取的策略如下:首先,在農藥經營銷售上要做到:第一,要以完善的銷售管理制度為基礎,明確落實相應的管理職責,確保各管理部門能夠承擔起相應的職責;第二,要實現對農藥標簽的完善管理,并要以完善的銷售許可證制度來實現對農藥銷售渠道的規范;第三,要求農藥經營銷售部門要建立檔案制度,并要制定銷售人員許可制度。其次,針對農藥使用上要做到:第一,要建立完善的農藥安全使用培訓體系,從根本上提升使用者的安全意識,實現對農藥使用風險的規避;第二,要進一步提高農藥使用技術,并要創新農藥施藥工具器械,從根本上提升農藥的使用效率。
4結語
[關鍵詞]保險營銷員;制度缺陷;法律定位;激勵約束機制;外部監管
近年來,安徽省保險營銷員規??焖贁U張,實現保費收人持續增加,保險營銷成為保險業最重要的銷售渠道之一。但由于保險營銷員制度缺陷及聲譽機制弱化,其行為短期化、人員流動頻繁、誠信缺失及銷售誤導等問題對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影響較大。因此,實現行業利益、保險公司利益、社會利益和營銷員自身利益共贏,保險營銷員體制需在法律定位、激勵約束機制、外部監管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
1.保險營銷員隊伍不斷壯大,營銷員體制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是保險營銷員隊伍規模快速擴張,其對保險業發展貢獻顯著。二是保險營銷員管理漸趨規范。三是制是安徽省保險營銷員管理的唯一模式。
2.保險營銷員體制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2.1 法律地位模糊,保險營銷員歸屬關系難以理順,社會地位較低?!侗kU法》、《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保險營銷員的資格身份尚未明確界定,其與保險公司應為關系,卻不具備法定保險人資格條件,無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沒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人和保險公司簽訂合同,與勞動合同存在性質區別,不能享受正式員工福利待遇,激勵機制缺失;實際關系又包括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從業關系中的角色沖突,致使保險人收入缺乏保障且受保險公司管理,保險營銷員社會地位較低。
2.2 保險營銷員脫落率較高、產能效率偏低及展業行為短期化等問題突出,保險業持續發展壓力增加。
2.2.1 收入、社會保障和稅收制度不健全,保險營銷員脫落率較高。(1)個人制保險營銷員不屬于保險公司員工,收入主要來源于銷售保單傭金和獎勵,沒有或極少有工資底薪;對于長期型險種,保險公司通常將營銷員傭金集中在保單生效后最初3-5年內付清,不再續付傭金。(2)制保險營銷員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多數保險公司沒為營銷員繳納“三險一金”。(3)保險營銷員所需承擔稅種主要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個人所得稅,稅負壓力較大。
在銷售欠佳或不能完成銷售任務時,多數營銷人員選擇退出。營銷員脫落率較高,對保險公司負面影響明顯:續期收費無法保證;易形成孤兒保單;營銷員極力促成新單,易導致不規范銷售或劣質保單。
2.2.2 保險營銷“1+l”增員模式下,保險營銷員產能效率偏低。保險公司多采取以增員獎勵和血緣保護為激勵手段的多層級組織發展模式。依賴廉價資源進行低成本經營,通過感情展業方式挖掘營銷員的家庭和社會關系獲得保源。保險營銷隊伍長期低素質膨脹,在全行業形成一種惰性,行業可持續發展受到威脅。
2.2.3 保險從業資格管理制度不健全、持續教育制度缺失,保險營銷員素質難有根本性提高,保險業持續發展壓力增加。
《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對參加保險營銷員從業資格考試的學歷要求僅為初中以上,對年齡、專業均無明確規定,準入條件過低。
保險機構營銷培訓主要針對新增營銷員,對其他層次營銷人員的培訓缺乏計劃性和系統性,后續教育培訓多以晨會形式介紹短期性業務拓展技巧;對元工作經驗的新進從業人員,保險公司均選擇集中培訓、按時到崗、定期重簽信用協議書等形式進行職業道德約束和繼續教育。目前很少有保險公司為專職保險營銷員設計國際上標準認可時段的職業生涯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僅限于險種介紹和銷售技巧,無法滿足消費者的風險防范、投資理財等方面的需求;部分保險公司對新老人、不同文化水平的人采用統一培訓模式,不注重企業文化與職業道德培訓,可能引致營銷員平均素質的被動下降。
2.3 聲譽機制弱化、違約成本較低,保險營銷員道德風險累積。多數營銷員與保險公司間進行的是有限博弈,缺乏長期利益預期,關注短期交易結果,易發生誤導客戶等違約行為,而保險公司很少主動采取措施及時回訪客戶,通常是接到客戶投訴才有所了解,信息不對稱問題突出;競爭激烈、增員困難及人員留存率較低等因素累積影響,保險公司對營銷員違約的懲罰通常僅限于追繳傭金等經濟措施,營銷員違規成本較低。
3.推動保險營銷員體制建設的意見
3.1 在《保險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內,對保險營銷員進行多元轉化,明確其法律定位與權責。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對營銷員隊伍進行精簡、分流、重組,弱化多層級的營銷管理模式,明確保險營銷員的法律定位與權責。路徑選擇包括:①轉化為保險公司的銷售員工,通過勞動合同確定靈活的用工關系和合理的薪酬標準及獎勵制度。②保險中介機構逐步分流銷售職能,營銷員是中介機構的員工,走專業化和集約化發展道路。③將營銷員轉化為以保險公司為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公司員工,三方通過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明確保險營銷員為保險公司銷售保單和提供保險服務。④引導精英營銷員注冊為個人保險人,模式可參照律師、會計師等職業形態,保監會則參照專業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3.2 完善市場準入標準、增員考核和薪酬體系,減輕營銷員稅負,建立有助于營銷員展業的激勵機制。
3.2.1 完善《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制定保險營銷員從業資格準入新標準。增加保險營銷從業人員學歷、信用狀況等約束條件,提高從業資格考試的專業水平;督促保險公司實現全員持證上崗。完善保險營銷員教育、學習、考試及專業晉升體制。
3.2.2 完善保險營銷員考核機制和薪酬體系,可采用平衡計分卡方法評價保險人的長期發展潛力,要求取得短期指標與長期指標(學習與創新)、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客戶滿意、流程、學習與創新)、內部指標與外部指標(客戶滿意)、過去指標與未來指標(學習與創新)、落后指標與領先指標(客戶滿意、流程、學習與創新)的平衡。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確定薪酬結構。
3.2.3 鑒于當前保險營銷員崗前培訓和見習期間的人員流動性較強、收入不穩定狀況,可采取免征保險營銷員營業稅或提高其營業稅起征點;提高保險營銷員個人所得稅稅前費用扣除比例,適當降低其勞務報酬所得稅稅率,減輕保險營銷員的稅負,提高保險營銷員社會經濟地位。
3.3 建立職業責任保險機制和保險投訴賠償制度,完善保險售后服務體系建設,增強消費者投保安全感,提升保險產品信任度。保險營銷員須參加職業責任保險,保險費支出由保險公司負擔,彌補保險營銷員失誤造成的投保人損失;在保險產品銷售過程中,如發生虛假宣傳、誤導銷售并給投保人帶來直接損失,投保人可以投訴申請賠償。建立客戶反饋信息系統、保險售后服務體系及保單脫落處理機制等,增強消費者投保安全感,提升公眾對保險行業的信任度。
3.4 加強外部監管,規范保險公司市場行為和營銷員的從業行為。監管部門應加大依法查處保險欺詐等侵害投保人利益的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規范保險公司競爭行為和營銷員的績效考核方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保險營銷員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完善保險中介信息監管系統,加快建設營銷員展業信息子系統,將營銷員從業經歷、展業現狀、信用水平、學歷、技能等級等信息納入;拓寬公眾查詢渠道和范圍,接受公眾監督。
3.5 健全保險行業協會工作機制,完善制度公約建設,倡導健康的保險營銷文化。行業協會建立營銷員職業評級制度,將營銷員可從事的業務范圍與其從業年限、工作績效、學習能力相聯系,重點考核實務技術和職業操守,根據考核結果評定等級;復雜的保險產品須由具備較高等級資格的營銷員營銷。制定營銷員職業操守和自律公約,制定營銷員有序流動的管理辦法;建立行業自律信息公布制度,提高保險行業信息透明度。在監管部門指導下,行業協會應加強營銷員合法權益保護,倡導健康的保險營銷文化,鼓勵保險公司打造特色營銷品牌。
參考文獻
[1]楊濟時.個人保險營銷體制的變革與思考.中國保險.2007.11
[2]張楨國.對現行保險營銷制度改革的思考與建議,國研網.2009.3
關鍵詞:宣傳培訓;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用
中圖分類號:F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2)-07-0019-1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國計民生,它不僅在現代農業發展中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蘇丹紅、三聚氰胺、瘦肉精以及高度農藥,這些名詞被大家所熟知,并一再的敲打著人們的神經。因此,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任重而道遠,而在整個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中,宣傳培訓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提高全民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發動全社會參與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來,為我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不斷上升提供保障。
1 有利于農業標準化的推廣和實施
農業標準化生產就是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實施產前、產中、產后全過程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也就是說要制定詳細的生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標準組織生產。標準化是指在一定范圍內獲得最佳秩序,對實際潛在的問題制訂共同的和重復的規則活動。我國現階段已經制(修)定了相當數量的農業標準化生產操作技術規程,以咸陽為例,圍繞“糧、果、畜、菜”四大主導產業,組織專人廣泛收集、整理國內外農產品生產標準60項,累計達810項,初步建立了“無公害、綠色、有機”三大標準化體系,累計修訂葡萄、蘋果、油桃、黃瓜、番茄、梨、生豬、雞蛋等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達73項,如此全面的標準體系,還需要進一步的推廣和實施,而廣大農產品生產者的認知程度決定農業標準化推廣和實施的程度和速度,這就需要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部門加大對農產品生產者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引導力度,只有宣傳培訓做到位,農產品生產者的標準化意識和對農業標準化的認知度才會提高,農業標準化才能被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推廣和實施的阻力才會急劇減小。
2 有利于凈化農業投入品市場
我國的農業投入品分為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國家限制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和國家允許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三種,政府部門正在采取有力措施引導教育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按照農業標準化進行生產操作;規范國家限制使用農業投入品的生產、銷售渠道和使用途徑;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禁用農業投入品的違法違規行為。而政府的監管需要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配合,只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意識提高了,才能更好的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要提高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意識,相關部門對其不斷的進行普法宣傳、技術培訓是關鍵。宣傳培訓是否到位,決定著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者是否對國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和允許使用的農業投入品有深刻的認識,是否對農業投入品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有所認識,是否深刻了解自身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鏈條中職責和義務。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者的認識越深刻,越有利于政府部門的監管,越有利于凈化農業投入品市場。
3 有利于規范農產品市場
目前我國農產品市場的現狀是農產品銷售者質量安全責任意識不強,對所進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把關不嚴,甚至在運輸途中亂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化學物質,嚴重阻礙了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另外,消費者的質量安全防患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導致在購買農產品時不在意農產品的銷售者是否具備相關資質、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證件是否齊全等,甚至貪圖便宜,這就給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帶來了多條銷售渠道和廣闊的銷售市場,進一步縱容了銷售者和生產者不按相關標準生產、經營,貪圖效益的行為。而宣傳培訓工作是教育引導農產品銷售者了解自身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鏈條中職責和義務及不履行職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只有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到一定程度,就能自覺履行職責,對所進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嚴格把關,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監管,加快我國農產品市場走向正規化的步伐。
4 有利于發動廣大消費者參與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中來
對消費者的宣傳培訓可以提高消費者的質量安全防患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進而可以通過引導消費者自覺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又能通過消費者的要求,帶動農產品經營者,進而促進生產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相關標準進行生產經營,以此來彌補農產品質量安全政府監管方面的不足。因此,各級農業部門和媒體在著重對農產品生產者進行宣傳培訓的同時,應加大對消費者的宣傳培訓力度,使消費者明確在購買農產品時需要查看和保留哪些票據和證件,進而促使銷售者向生產者索取相應的票據和證件,最終促使生產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和銷售,這樣消費者就會成為整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監督員,自覺的參與到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中來,也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創建了一條從餐桌到產地的反向管理途徑。
一、藥品市場存在的問題
(一)藥品購進驗收制度不健全,藥品購進渠道不規范,質量隱患大。我縣自2004年以來,在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中全面推行了憑證式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工作,有效的規范了藥品購進渠道,把住了藥品源頭關。從調查情況看,藥品經營企業和大型醫療機構執行情況較好,但個別鄉鎮衛生院和不少村衛生室未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有的雖然建立了購進驗收制度,也是為了應付檢查,。。記錄不真實、不完整,缺項漏項多,這就為不法藥販留下了可乘之機,給假藥的侵入打開了方便之門,往往使案件的查處線索中斷,無法查到假藥源頭,不能從根本上堵住假藥進入農村市場。
(二)農村藥品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淡薄,農民用藥安全意識較差。由于當前農村藥品從業人員的整體學歷水平和業務水平都不高,法律知識匱乏,造成超范圍經營藥品和藥品購進驗收制度不落實的情況十分突出。同時,違法分子將目標瞄準農村,主要是群眾藥品法律意識和用藥安全意識淡薄。近年來,我縣采取新聞媒體報道、街頭法律咨詢和“送法下鄉”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藥品法律法規宣傳,但群眾對藥品法律知識和用藥安全知識仍掌握不多,識別假劣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仍然薄弱。還有不少群眾對無證經營藥品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致使從非正規渠道采購藥品現象屢禁不止。日常檢查中,經常發現一些生產廠家銷售員直接上門推銷藥品,由于廠家和銷售公司只管推銷產品,對銷售員管理較松,導致銷售隊伍魚龍混雜,一些不法分子借著廠家授權的合法身份,將假冒生產加工的偽劣藥品以串貨、換貨等方式銷售謀取暴利,干擾了正常的藥品流通市場秩序,同時也給藥監執法者造成一定的監管難度。
(三)藥品質量管理不規范,藥品貯藏設施不齊備,儲存、養護條件簡陋。藥品貯存條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藥品的質量,當前,我縣的藥品經營企業都通過了GSP認證,但農村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仍然隱患不少。我縣農村醫療機構(特別是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由于經濟困難等原因,絕大部分藥品貯存條件簡陋,達不到藥品貯藏要求。再加上農村醫療機構在管理上普遍存在重醫輕藥的傾向,藥品管理在醫療機構管理中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設施條件不能保證藥品在貯存期間的質量。特別是許多村衛生室基本上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大多設在鄉村醫生家里,生活區和藥品陳列儲存區不分離,場地狹小,藥品擺放零亂,存儲環境差,連最基本的防潮、防蟲、防鼠設施也沒有,部分藥品就地堆放,明顯標有濕潤度冷藏存放的抗生素類藥品隨意擺放在柜臺內,藥品養護無從談起。
(四)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宣傳違規現象比較嚴重。由于目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體制中監管主體多,方式和渠道較多,導致監管效能弱化。加上一些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往往只求經濟效益而忽視廣告的合法性審查,助長了違法廣告蔓延,有的雖經批準但未按核定內容刊播。更有甚者,一些保健食品推銷員往往選擇一些年齡較大,身患風濕、高血壓、高血脂等慢性病的群體,先贈送后購買,故意虛假夸大保健食品的治療功效,誤導消費者上當受騙。
二、對策與建議
(一)強化政府責任,充分發揮縣鄉兩級政府在農村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組織領導作用。農村藥品安全問題實質是個“三農”問題,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證群眾基本用藥”、“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因此,各級要牢固樹立“食品藥品安全無小事”的觀念,提高對假劣藥品危害性的認識,把加強農村藥品監管作為份內事來抓。一是建立和完善縣、鄉兩級食品藥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協調轄區內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二是鄉(鎮)政府除分管領導外要有專人從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人員,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真正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三是地方政府應在財力上支持,以保證食品藥品監督工作順利開展;四是各級要建立配套的藥品安全“兩網”考評激勵機制,在經費上給予適度傾斜,齊抓共管,共同做好農村藥品的日常監管工作。在部門協作上,藥監、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要相互協作,及時反饋情況,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用藥安全有效。
(二)加快“兩網”建設,確保藥品安全。抓好農村藥品“兩網”建設,是解決農村藥品安全問題的關鍵。一是要建立藥品配送網絡。藥品采取兩種形式進行配送:1、取得GSP認證的藥品批發企業配送;2、取得GSP認證的零售連鎖企業直接配送。要求配送到鄉、村和集鎮覆蓋率達100%,同時鄉、村要從藥品合法渠道采購藥品藥械達100%,編牢供應網,保證農村藥品供應渠道暢通,保障農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規范藥品市場秩序。二是要建立藥品監督網絡。要從根本上解決藥品安全問題,必須充分發揮社會各屆、各級各部門、各個方面的積極作用,聘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鄉、村干部為藥品質量監督員、協管員和信息員,使他們成為藥監部門的“千里眼”、“順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