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2-02 15:02:1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宏觀調控的基本特點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宏觀調控的經驗總結
“一管就死,一放就亂”,曾經是我國宏觀經濟管理的怪圈,也是宏觀調控在活力與秩序面前常常面臨的兩難選擇。但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我國宏觀調控突出了調控和綜合性、間接性、靈活性和適應性,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藝術性大大提高,調控能力明顯增強,微觀主體放活了,宏觀經濟有序了,有效地解決了調控中的兩難選擇,這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13年宏觀調控實踐基礎上取得的成功經驗。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我國的宏觀調控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一是治理整頓時期的反通貨膨脹。執行宏觀調控緊縮政策后,物價上漲得到遏制,通貨膨脹得以緩解,社會總需求膨脹的局面初步得到控制。二是“八五”時期的“軟著陸”。啟動間接宏觀調控,在“抓住機遇、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的基本方針指導下,經濟實現了“軟著陸”,既降低了通貨膨脹率,又保持了經濟持續、快速、穩定增長。三是“九五”時期及“十五”初期的擴大內需。這一時期,國家采取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既成功地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和自然災害的不利沖擊,又有效地克服了世界經濟衰退帶來的困難,國民經濟保持了持續穩定快速增長。13年來的實踐使我國積累了豐富的宏觀調控經驗。
1、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工具,提高宏觀調控的綜合性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的宏觀調控,注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和貿易政策等各種政策工具的綜合運用,實現了“四個堅持”。一是堅持“擴大內需”與發展對外經濟緊密結合;二是堅持擴大需求與調整結構、改善供給并舉;三是堅持投資和消費的雙向啟動;四是堅持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合理搭配和協調運用。通過壓縮基建規模、控制支出的財政政策,通過控制信貸規模、減少貨幣供應量的貨幣政策,順利完成了治理整頓的各項任務,實現了反通貨膨脹的預定目標。通過在調控總量的同時,加大對經濟結構的調整力度,在堅持擴大內需為主的同時,積極促進出口的增長,有效地抵御了亞洲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防止了通貨緊縮趨的加劇,通過發行長期建設國債,降低銀行貸款利率,擴大融資渠道,放寬投資領域,促進了國有和民間投資的較快增長。通過實施出口市場多元化戰略,提高出口退稅率,擴大出口退稅范圍,擴大企業出口經營權,改善通關環境,促進了出口的較快增長。通過推進農村稅費改革,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通過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高城鎮中低收入階層收入,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努力擴大消費信貸,確保了消費的穩定增長。
2、減少直接宏觀調控的同時,重點加強運用財政貨幣政策調控為主的間接調控,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財政資金逐步減少直接投入競爭性領域,金融調控手段也從貸款規模限額管理轉變為利用其他貨幣政策工具控制貨幣供應量,中央銀行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貸款限額的控制,在推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的基礎上,實行“計劃指導,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間接調控”的新型管理體制,主要運用存款準備金率、中央銀行再貸款、利率、公開市場操作、外匯操作、再貼現等金融政策工具調節貨幣供應量。
3、宏觀調控政策適時適勢靈活調整
“九五”前期,我國針對當時較為嚴重的通貨膨脹情況,采取了“適度從緊”的宏觀調控政策;隨著通貨膨脹水平不斷下降,1997年在繼續實行“適度從緊”政策的同時,實施了“穩中求進”的政策,兩次下調利率,使經濟實現了“高增長、低通脹”的良好局面。1998年以后,根據亞洲金融危機影響逐步擴大,商品供給短缺狀況基本結束和需求不足問題成為主要矛盾的形勢變化,又由“適度從緊”、“穩中求進”轉向了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消費政策從限制消費轉變為鼓勵消費,政策目標從控制通貨膨脹轉變為抑制通貨緊縮,并運用靈活的經濟杠桿努力“擴大內需”,這一系列調控政策措施的實施收到了預期效果。
4、宏觀調控政策的適應性明顯提高
改革開放以來,開拓國際市場、擴大外需是我國宏觀調控的戰略重點,但為了抵御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環境的變化,1998年及時靈活地提出宏觀經濟政策要立足于國內市場,宏觀調控的指導思想從注重追求增長速度轉變為既注重增長速度又注重提高增長質量和結構優化升級,調控的戰略重點從出口導向、發展外向型經濟,轉變為立足國內市場,積極“擴大內需”。立足于國內需求不僅作為1999年度的短期宏觀調控取向,而且確立為以后的中長期戰略方針,從而使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了可靠的保障,也標志著我國宏觀調控水平上升到了一個更高層次。
5、牢牢抓住經濟發展這個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不放松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宏觀調控緊緊圍繞經濟發展這一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來進行,把促進發展作為調控的作用點。無論是遇到亞洲金融危機,還是百年不遇的特洪澇災害,都牢牢抓住經濟發展不放松,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實施有力的宏觀調控政策。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的變化,及時變革和調整宏觀調控的內容、方式和手段,一方面在發展中提高宏觀調控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是通過實施宏觀調控來促進經濟改革與發展。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宏觀調控的實踐,我國的宏觀調控逐漸走向成熟,實施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取得了明顯成效。到2000年,城鄉居民生活總體上達到小康水平。
但是,我國的宏觀調控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也將會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如,經濟增長問題、提高消費率問題、增加農民收入問題、加快戰略性產業發展問題等,宏觀調控本身也存在一個改革和完善的要求,如何通過自身的法治建設和制度創新,促使宏觀調控突破體制性、政策,建立起有效地解決各種問題的政策體系、運行機制和咨詢服務機構,使國民經濟能夠在復雜多變的環境中保持快速健康發展,是今后面臨的一項新課題。
二、宏觀調控的新階段特征
1、宏觀調控的目標發生了變化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宏觀經濟調控目標也必須具有市場經濟發展的特征,適應新世紀新階段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要求。十六大報告進一步確定宏觀調的主要目標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把這四大目標作為我國宏觀調控的目標選擇,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也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實踐。目標的調整意味著我國的宏觀調控更具戰略性、宏觀性,調控行為更為市場化、法治化,適應和滿足了與時俱進的發展要求,也更有益于新世紀新階段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2、宏觀調控環境發生了變化
從外部環境來看,整個世界經濟將進入重大調整階段,動蕩不安將構成其基本特點,國際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更強,國際金融市場隨時存在著金融危機復發的危險,但我國目前抵御金融風暴沖擊的實力明顯不足。從內部環境來看,經濟運行機制將發生一系列重大變化。我國將進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軌后期”,市場化改革將深入到資本、勞動力、技術等要素市場,經濟也將在確保增長速度和追求增長質量的博弈中謀求發展。在市場化程度逐步提高,對外開放度日益增大,各種風險不斷加大且相互轉化的情形下,宏觀調控的任務更加艱巨,而直接依靠金融行政手段進行調控的做法將被逐步弱化,代之以主要依靠公開的政策法規,更多地依靠財稅政策等手段,這需要更大的透明度,調控的難度越來越大。
3、宏觀調控特征發生了變化
一是結構性調控。從發展的角度看,我們的主要矛盾正由總量轉向結構,要想在增長速度和提高質量上獲得雙贏,就必須著眼于經濟的長遠發展,將主要精力放在推進結構調整上,實施有效的結構性調控政策,在調控的手段運用方面也要更多地注意解決好對結構的調整問題。因為結構本身是一個動態性問題,始終會隨著需求和技術條件的變化而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我們追求的不是一勞永逸式的調控,更不能著眼于一次性調控,否則調控出來的結構總會落后于客觀發展的變化,而應必須實施一種動態的連續性結構調控。二是開放性調控。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加速和加入WTO,我國參與世界競爭和國內市場開放的步伐在加快、領域在擴大,外需和內需一起共同構成了經濟增長的重要驅動力,經濟發展更多地受到世界經濟走向的限制,受到諸多不確定因素的負面影響。我國要在走向全面開放和WTO框架下按照國際經貿規則進行調控,必須既保持宏觀經濟的內部平衡,也重視對外平衡。三是融合性調控。這里有兩層含義,一是宏觀與微觀的融合,二是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的融合。調控是有層次性的,它既是一個宏觀上的調控問題,也是一個微觀調整問題。宏觀調控政策只有融合、落實到微觀層次上,才能收到應有的效果,也就是說只有建立在微觀層次自主調整基礎上的宏觀層次的調控才有可能實現預期效果。同時如何在融人國際市場中做好國內資源配置,站在全球范圍來考慮國家資源優化配置,這也是宏觀調控面對的新問題。四是動態性調控。商品從生產到價值最終實現,是商品價值由潛在的價值到實現價值的動態轉化過程。同樣,從社會再生產過程來分析,整個社會經濟也是一個動態的開放性系統,是由若干動態環節組合而成的鏈條。同時,現代經濟又是一個有秩序的動態體系,一旦這個體系中的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整個體系都要受影響,因此,現代市場經濟需要的是動態監控。五是宏觀性調控。在社會產品能夠滿足市場需求并出現過剩的時候,生產要素的需求和使用將更加注重資源的配置效率,產品結構調整、資本結構調整、投資成本和風險控制作為供給形成的硬性約束條件已經形成,市場供給主體的微觀行為更加自主化、市場化,也更具有效率性,無需直接的宏觀調控就可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在這樣的情形下,需要實施的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基礎作用的宏觀性調控,宏觀調控的直接對象已不再是微觀主體,而是促進有效率的競爭環境的完善和市場機制的形成,實現市場機制的統一性、穩定性和公平性。
4、宏觀調控理論有發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最重要的特點,就是實現了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與政府的宏觀調控有機結合,是有宏觀調控的市場經濟。從計劃經濟到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再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國家的宏觀調控一直發揮著重要作用,這是多年來經濟建設總結的經驗。十六大報告在總結以往經驗的基礎上,對宏觀經濟調控理論作了新的闡述。一是對政府職能作了進一步準確界定,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這一論述為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對宏觀調控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對宏觀調控
目標作了明確調整,把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目標。三是對宏觀調控的政策工具作了新概述,把國家計劃放在宏觀調控政策中較為重要的位置,同時注重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使用和各政策工具間的相互配合,重點發揮經濟杠桿的作用,從而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宏觀調控理論體系。
三、宏觀調控的改革和完善
1、宏觀調控要有利于體制轉型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我國體制轉軌和經濟轉型的大趨勢不會改變,實施宏觀調控必須有利于體制轉型。一是要處理好政策效應與體制效應的關系。在拉動經濟增長,實施反周期對策中,政策作用和體制作用都是不可忽視的。二者比較,政策的效應來得快,但它是外生變量,不能持久;體制的效應來得慢,但它是內生變量,作用持久。在轉型時期,拉動經濟增長的體制因素尚不完全具備,體制作用還會受到很大限制,但我們也不能因此把經濟增長的希望全寄托在財政貨幣政策上而忽視從體制改革和創新中尋找出路。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必須有利于體制轉型,把體制效應擺在首位,不能給體制轉型設置障礙。二是要處理好拉動經濟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關系,積極培育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制度基礎和機制因素,不能以加深潛伏的財政金融危機為代價來保持暫時的經濟增長速度。擴張性財政貨幣政策是一把雙刃劍,實行時必須把握好“度”,在不犧牲財政金融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謀求GDP近期的快速增長。
2、宏觀調控應在法治原則下運行
目前,不少基于宏觀調控而實施的政策措施卻背離了宏觀調控的初衷,變成了地方保護主義與部門保護主義。之所以發生這種偏差,關鍵問題就在于忽視了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要遵循法治原則和法律規范要求,調控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從經濟意義上看,宏觀調控意味著政府退出市場競爭,成為真正的市場規則制定者與管理者;從政治學意義上講,宏觀調控意味著政府職能從管理性為主轉換為服務性為主;從法律意義上講,宏觀調控則意味著政府在管理經濟時,不再依賴領導者的臆斷,而是遵循體現公民意愿的法律規則來進行。因此,無論從何種意義上去認識和實行宏觀調控,都脫離不了法治原則和法制建設的要求。我們認為,宏觀調控立法應當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內容:一是立法應對宏觀調控的權限范圍作出明確規范;二是宏觀調控主體應當對宏觀調控行為的后果承擔責任;三是宏觀調控的實施應當遵循規范程序和公正原則。 3、宏觀調控要把握好目標平衡
成功的宏觀調控既是各種調控手段和方法單獨發揮作用的結果,更是各種手段和方法綜合實施的成就。只有把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和藝術性,調控的綜合性、間接性、靈活性和適應性運用得當,才能在經濟增長率、通貨膨脹率、就業率和國際收支四者之間尋求到宏觀調控的最佳平衡點。經濟增長率、通脹率、就業率和國際收支是宏觀經濟最重要的四個變量,彼此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而且往往難以同時達到人們期望的理想狀態,因而被西方經濟學稱之為“神秘的四角”。但這四大目標是在開放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保持宏觀經濟總量平衡的內在要求,也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和新階段的發展需要,必須通過實施宏觀調控處理好它們之間的關系,在四者之間建立起一定的平衡。在尋求四大變量的最佳平衡點時,要根據國內外形勢的發展,按照既定的戰略部署,適時靈活地調整調控方式。
4、宏觀調控要加快制度創新
要確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頃利實現,宏觀調控的實施也要與時俱進,進行制度創新,盡快突破行政性資源配置體系。目前,盡管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在宏觀資源配置體系中,傳統的行政性配置資源方式尚未發生根本變革。主要表現在,發展中的最稀缺的資本投入仍然采取行政性配置方式,一些競爭性行業的行政管制依然普遍存在,基礎設施、金融保險等壟斷行業以及土地、資本、人力資源等的市場化明顯偏低,這些都十分不利于宏觀調控的制度創新,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因此,必須要打破傳統的行政性資源配置方式,按市場經濟規律,借鑒國際經驗,實行間接的、價值化的和引導性的調控,突出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的調控作用,取消財政資金直接介入競爭性領域的分配渠道,按照“法治、監管、自律、規范”的要求,健全金融監管和運行體系,提高金融防范風險的能力。
【關鍵詞】貨幣政策 宏觀調控 金融
央行出于對銀行系統流動性過剩引發通貨膨脹的擔憂,自2010年以來,適時出臺了諸多宏觀調控措施,并以公開市場操作方式定向發行了央行票據,以此收緊市場上過剩的流動性資金。央行實施的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科學性的金融宏觀調控措施,操作適時適度,在宏觀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欠發達地區金融機構實施的效應看, 其調控政策效應不明顯。
一、欠發達地區金融宏觀調控政策效應不明顯的原因
(一)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個別非理,影響了金融宏觀調控政策的傳導效果
主要表現為地方企業的產權制度仍然不明晰,市場中的政府行為過重,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與國家整體宏觀經濟運行周期和宏觀調控政策存在偏差。
(二)金融宏觀調控效力被削弱
金融宏觀調控效力被削弱和基層央行貫徹金融宏觀調控政策手段有限有直接關系,而基層央行能夠有效運用的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和調控措施不多,尤其是在利率和公開市場操作上又僅限于總行。引導信貸投向的作用減弱,和再貼現限額閑置有關。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一般來說是因為有著再貼現功能發揮權的商業銀行覺得沒有什么利益可圖。再貼現辦理的條件太嚴格和央行提高再貼現率,讓此局面必然出現。在具體操作中,商業銀行對現有的貨幣信貸政策的貫徹和執行并不是很理想,不得不說,如果只是單純依靠窗口指導或道義上勸告的辦法,沒有必要的輔助手段加以保證,這樣的結局是避免不了的。
(三)商業銀行高度集權式信貸管理體制,增加了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傳導的時滯性
具體表現在現行高度集權的信貸管理體制下,基層商業金融機構出現的營審脫節以及上級行實行嚴格的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無疑拉長了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傳導的時滯性,造成基層商業銀行對央行實施的穩健金融宏觀調控政策反映不積極,配合不緊密。
(四)金融生態環境欠佳,風險保障機制不完善,制約了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拓展
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的社會工程。盡管近幾年各地通過開展信用社區創建活動,金融生態環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縣域金融生態環境欠佳、風險保障機制不健全、不完善等問題。具體表現在二個方面:一是政府行為不規范,在制定政策時為達到特定目標,對政策的負面影響未有充分估計,也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此外,對于不遵守誠信規范的企業、個人,拖欠賴賬等失信行為,在執法上不夠嚴厲,使金融部門不敢加大對縣域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從而導致整個縣域經濟陷入惡性循環。所有這些金融生態環境問題成為制約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障礙。
二、建議
(一)央行要高度重視宏觀調控政策在農村實施效果的差異性問題
針對當前流動性過剩,央行采取強化宏觀調控措施是十分必要的。但由于宏觀調控對全國各地的政策是基本同向和同步的,而在實際經濟運行中,城市與農村、地區與地區之間是有差異的。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總量的高低,對金融宏觀調控措施的效應是不同的。因此,建議央行在制定和實施宏觀調控政策措施時,應考慮城市與農村、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欠發達的差異性,對縣域銀行及涉農金融機構應實施因地因時靈活的調控措施,最終促成貨幣政策目標不僅在面上而且在點上均衡實現。
(二)積極運用非對稱加(減)息與差別存款準備金等政策工具,提高其靈活性、針對性
欠發達地區與發達地區相比,社會經濟基礎差別很大,欠發達地區需要更加優越的政策支持,因此,首先應依據各地經濟金融地區差別及發展不平衡的現實,按照區域經濟的特點實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政策;其次在區域內根據不同的金融機構及信貸主體,實行差異化的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使其能向重點行業、重點地區略有傾斜。
(三)加強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把握,提高其預見性
國家實施宏觀調控政策之前,要認真考慮到政策傳導的特殊情況,準確判斷宏觀經濟發展方向,正確把握政策的實施時機和取向,才能充分發揮宏觀調控政策績效。
(四)加強宏觀調控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政策的配合力度
以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為例,兩者在作用機制、政策時效、政策功能方面存在明顯的差異。
(五)培育和發展金融主體,構筑比較順暢的宏觀調控政策傳導渠道
一是繼續深化商業銀行改革,真正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金融主體;二是不斷完善商業銀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三是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保護中小金融機構,進一步發展農村金融;四是深化產權改革,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真正成為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的市場經濟主體。
(六)密切銀行、企業與當地政府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適應宏觀調控政策的良好外部環境
一是逐步強化企業和地方政府的社會信用意識,廣泛宣傳和普及社會信用知識,使其深刻理解、切實領會金融運行的基本規律,充分認識到大量貸款損失對經濟發展所產生的危害程度;二是充分認識地方政府在貨幣政策傳導中的重要性,發揮地方政府在信用制度建設和維護金融債權中的能動作用;三是建立政府、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信息平臺,做到反應靈敏、有效溝通、協調一致,使貨幣政策傳導更加及時到位、權威有效;四是盡快成立由政府出資、多方入股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五是健全完善個人信用制度,充實企業征信系統,登記范圍要能涵蓋企業與銀行以外單位的信用狀況。
參考文獻
一、2005年工業經濟發展環境分析
2005年是不尋常的一年。既是“十五”的最后一年,又是制定“十一五”計劃的重要一年。宏觀調控處在關鍵時刻,國際經濟步入持續復蘇階段,我國基本結束加入世貿組織的過渡期。內蒙古工業經濟發展的需求基礎、支撐條件、增長動力和增長方式都將發生新的變化,既有較多的發展機會,又有較大的發展壓力和不確定因素。
(一)宏觀調控政策動向
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是經濟運行最大的國內背景;積極應對宏觀調控的新形勢,是經濟發展的最大挑戰。這次宏觀調控,肇始于2003年,強化于2004年,今年進入關鍵性的第三年。中央明確指出,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宏觀調控的艱巨性和復雜性,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雖有緩解但基礎還不穩固,影響經濟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等深層次矛盾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如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現反彈,甚至前功盡棄。堅持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決心不動搖,工作不放松,確保實現宏觀調控的預期目標。
目前宏觀調控處于政策措施的進一步落實和完善期。2004年上半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密集出臺、力度較大;下半年,注重于穩定政策、冷靜觀察、鞏固成果、防止反復,宏觀調控的政策效應逐步釋放。2005年,宏觀調控的政策選擇,可望從較多的行政干預轉向更多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實施以市場為基礎的更高效的政策組合。隨著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到位并進一步推出,其后續效應還將增大。
(二)世界經濟發展趨勢
2004年下半年以來,世界經濟強勁復蘇,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進入新的增長階段。2005年世界經濟好于預期,是多年來增長最快的一年。各大國際組織和機構預測,2005年世界經濟將維持適度增長的水平。由于主要國家的經濟可能降溫,將導致世界經濟增長減速,但前景仍可樂觀。
2005年我國將基本結束加入世貿組織的過渡期。一方面,我國將深度履行主要承諾。工業品算術平均關稅稅率降到9.1%,取消所有配額、許可證和特定招標等非關稅措施;取消流通領域對外資企業的地域、股權和數量等限制。另一方面,世界紡織品貿易將實現一體化,現行紡織品被動配額全部取消。如此,紡織品貿易格局將發生重大變化,我國紡織品出口潛力在一定時期內快速釋放是可以預見的。但不可過于樂觀,配額取消并非意味著外國完全放棄保護,況且世界市場增長空間有限。
(三)企業新增能力支撐作用凸顯
2005年還將有一批新建投產工業企業投入生產,加上去年的一批建成投產企業的支撐和老企業生產能力的擴大,增強了我區今年工業經濟發展的后勁。新的經濟增長點主要集中在優勢地區,如呼市、包頭市和鄂爾多斯市;優勢產業,如冶金(鋼鐵、硅鐵、電解鋁)、能源(電力、煤炭)、機械化工(汽車、PVC、電石)。與過去相比現在我區引進的項目都是以引進“高、新、大”項目為目標,以跨國公司、上市公司、民營企業和科研院所為招商重點,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冶金、機械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生物制藥等優勢特色產業為主的工業格局。這些都為今年我區工業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2005年工業經濟發展趨勢預測
綜合以上國內外的情況,今年我區工業經濟發展仍有一個良好的宏觀經濟環境,具備較快增長的需求基礎和發展條件。宏觀調控削減了經濟運行中的不穩定不健康因素,經濟生活中的薄弱環節得到改善,有利于經濟長期發展。過快增長的固定資產投資開始降溫,但是依然保持相當大的在建規模和較高的增幅。由于這次宏觀調控實行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方針,目前不少行業(如電子、機械、輕工和貿易等產業)和企業對宏觀調控的感覺,還不像以前幾次那樣強烈。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我區能源、化工、冶金、機械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等產業已經形成了支柱產業,工業經濟的自主增長能力增強,特別是我區廣大的非國有企業長期在市場經濟的風浪中摸爬滾打,抗經濟波動和市場風險的能力不斷增強,較易發揮好中求快、緊中見活的特點。
同時也必須看到,在宏觀調控的作用下,經濟景氣狀況已經發生趨勢性的變化。2005年我區工業經濟發展面臨較多的制約因素:一是與國內消費需求和國際市場需求保持穩定增長不同,投資需求進一步減弱,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將比去年更加明顯。二是電煤運等要素制約依然凸現,資金緊張矛盾趨大。今年全區電力供應能力有所增加,但供用電形勢依然吃緊,電量缺口仍有300-500萬千瓦時。三是工業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尚未根本緩解,又出現一些值得關注的新情況新矛盾。特別是企業成本壓力增大,部分行業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的不良后果開始顯現。四是從長期看,國際經濟波動對國內經濟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近期石油價格高漲的負面影響尚難估量,國際貿易摩擦有加大動向。五是經濟發展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對企業預期和行為帶來一定陰影。
預計2005年,內蒙古工業經濟仍將穩定較快增長。不會出現大的波動,逐步從快速擴張進入適度增長階段;在宏觀調控的強力作用下,投資增幅將適度上升;在投資需求減弱、要素制約嚴重、企業成本上升等多重壓力下,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難度加大。預計2005年全區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可達1000億元,增長速度在35%左右。
二、切實把握好工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機遇期
2005年是“十五”時期的結束年和“十一五”時期的謀劃年。必須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積極適應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新形勢,堅持清醒、務實、有作為,將解決當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與謀劃經濟長遠發展結合起來,進一步把好“三個重要關口”,即把好戰略機遇期的重要關口、把好宏觀調控的重要關口、把好轉變增長方式的重要關口。努力保持全區工業經濟平穩協調較快發展,著力提高增長質量和效益,把各方面加快發展的積極性保護好、引導好、發揮好。
(一)把戰略性的結構調整作為工業經濟發展的主線
結合“十一五”發展思路的研究和規劃的編制,按照改造提升傳統優勢產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發展重化工業、努力培育裝備制造業的戰略方向,推進結構調整。突出發展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業,推動主要產業從低加工度向高加工度提升。重點打造能源、化工、冶金、機械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生物制藥等優勢特色產業規模、創新能力、出口規模,多個重要的產業基地,進一步形成產業集群發展的優勢。
大力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尤其是集中力量抓好一批能突破傳統產業發展瓶頸的重大共性技術和關鍵技術項目。將自治區的有關財政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到這些項目上去,形成合力推進先進制造業建設、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的新格局。
努力將加強宏觀調控的過程轉化為調整結構、重組優勢的機遇。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輔之必要的行政措施,積極引導企業投資。在繼續遏制部分行業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的同時,注重解決工業投資增長回落過多的新問題。針對部分行業生產能力明顯過剩的現狀,加大企業整合力度,提高行業集中度,促進發展大型企業集團。切實做好清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善后工作。
(二)緊密聯系實際,落實好宏觀調控政策措施
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上來,及時穩妥地解決宏觀調控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矛盾,努力將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確保發展目標實現。
一是盡力緩解能源和交通制約。著力克服電力不足,強化電力運行和需求管理,抓好有序用電,運用價格杠桿調節供需矛盾,確保在嚴重缺電情況下全區供用電局面基本穩定。統籌安排好重點物資運輸,尤其是千方百計保證電煤及時運輸;把治理公路超限超載與規范公路收費結合起來,降低企業運輸成本,提高運輸通達效率。
二是加強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溝通和協調,重視解決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暢的新問題。堅持有保有壓,對有市場、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業的企業,及時提供必要的流動資金貸款,尤其是幫助成長型中小企業解決貸款難的矛盾;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有利于調整結構的項目,積極給予支持。
三是認真落實好國家宏觀調控政策,進一步完善工業園區的投資規劃。目前,形成投資擴張沖動的機制還在。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仍然較大,新開工項目增加較多,投資的攤子已經鋪開,運行的慣性很大。控制投資過快增長的任務還很艱巨,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現反彈。工業項目要引入競爭機制,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浪費土地資源的項目不予供地。
(三)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保持工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走低投入、高產出、低消耗、高效率、可循環、少排放的循環經濟發展新路,著力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生態環保型的現展模式,緩解日益加大的資源約束和生態環境壓力。
一是大力促進清潔生產。重視按照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來謀劃經濟發展和結構優化,抑制高消耗、高污染、低產出的產業和企業發展。廣泛推行清潔生產標準和措施,強化清潔生產的監督管理,抓好清潔生產示范試點和綠色企業創建工作,促進區域性、行業性清潔生產的實施。堅決執行環保法規和標準,強化企業環保管理,加快實現環保戰略從末端治理為主向生產經營全過程預防為主的根本轉變。
關鍵詞:宏觀調控法;社會政策;區分又兼容;社會維度
一、問題的提出:我國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政策的關系
研究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政策的關系,首先得從法律與政策的關系入手。政策和法律是既聯系又有區別的兩個范疇。政策與法律都是國家意志的反映,但是二者的區別也是明顯的。法律具有嚴肅性、穩定性,法律中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有權利則必有救濟;法律中的義務必須得到履行,有義務必須有責任;法律頒布必須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而政策則具有靈活性、不穩定性;出臺政策也具有隨意性,不必經過嚴格的程序。政策與法律分別適用于不同的社會事務,不能互相代替,但可搭配使用。正確使用政策與法律,使二者各得其所,就能加快實現社會管理目標。理論上有關政策和法律的關系非常清楚,但是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是在我國執行政策與法律的過程中,往往出現政策大于法律、地方政策優先于國家政策、下級政策優先于上級政策的非正常現象。
二、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政策的關系厘定:區分與兼容
(一)區分:兩者的資源配置機制和作用領域不同
我國宏觀調控實踐中出現的宏觀調控與社會政策之間的混同,使兩者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受到嚴峻的挑戰,必須對其進行區分。
宏觀調控是市場機制內的一種制度安排,它是在尊重市場作為資源配置根本手段的前提下,圍繞著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對市場失靈進行的校正。沒有市場機制就沒有宏觀調控,或者說宏觀調控只有在完全競爭市場中才起作用。社會政策是“政府用于福利和社會保護的政策,特別是有關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住房的政策。圍繞著國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展開,以公平公正為核心理念,強調權利的一致性和利益的公平性。
宏觀調控與社會政策有著不同的資源配置機制,也有著各自發揮作用的領域,相互配合但不可替代。住房蘊含著開發商的成本,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屬于一種商品,可以交易;同時,住房又是一國國民不可替代的必需的生活資料,是一種保障性質的商品,在人權的層面上是不可交易的。住房的商品性和保障性、交易性和不可交易性的雙重屬性,決定了單純通過市場調節不能保證國民的居住權,因為市場調節只承認購買力,不承認居住權。這也決定了房地產市場的混合性。單純以市場競爭為資源配置機制的宏觀調控措施不能解決住房商品性和保障性之間的矛盾,必須要有類似于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等社會政策與之匹配。在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資源配置中,配置原則首要不是按照價格,而是按照需求條件。而我國的住房改革過分強調了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產業發展功能,將其幾乎完全交給了市場,完全忽視了其保障性的社會功能。
(二)兼容:對兩者獨立性的保障
從某種意義上說,宏觀調控與社會政策都是責任主體運用資源區化解或防范風險的措施。兩者相互獨立但往往交織在市場經濟的各個領域,必然涉及一個配合的問題。正如前文論述,缺乏社會政策配合的宏觀調控是失靈的。但改革開放30年來,宏觀調控與社會政策的混同尤其是社會政策被宏觀調控消解的情形非常普遍。在房地產調控中,當2007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因開始注重住房保障政策而被譽為政府宏觀調控思路轉變的標志性事件時,值得思索的是:早在1998年,政府就已經意識到住房保障這個問題,國發[1998]23號文明確規定,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確立了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多層次的城鎮住房供給體系。為什么沒有實施的社會政策也就談不上獨立性,如何才能保障社會政策的獨立性,協調其與宏觀調控的關系?
任何的認識或理念,最終都要通過具體的法律操作規則來實現。在人們對經濟發展只有片面認識的情況下,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是保障宏觀調控和社會政策雙重獨立性的有力武器。而我國卻沒有做到這一點。宏觀調控和社會政策分屬兩個獨立的系統,應該有兩個獨立的法律系統對兩者的獨立性加以保障。但是,宏觀調控缺乏基本法,至今在程序、責任以及救濟制度上都遠遠沒有實現法治化;社會法剛剛起步,一部《勞動合同法》在實施中出現許多問題。同時,宏觀調控與社會政策的兼容關系要求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法之間應有所兼容,宏觀調控法從理念和制度上都應該兼顧社會政策對它的影響。因此,從宏觀調控法完善的角度講,必須將兩者兼容的理念貫穿于宏觀調控立法始終,從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角度對宏觀調控法進行新的解讀。
三、賦予宏觀調控以社會的維度
任何法律問題首先是社會問題。宏觀調控和社會政策之間區分與兼容的關系要求宏觀調控的法律制度設計要考慮社會政策的影響,建立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政策之間的兼容機制,因此應賦予宏觀調控法以社會的維度,對宏觀調控法進行新的解讀和更新。
例如,德國學者認為,在資源日益稀缺和環境壓力日益增大的情況下,應增加經濟穩定法的第五大目標——“生態標準”或“綠色標準”;美國的《充分就業與平衡增長法》第11條規定“適度考慮國家的優先利益”的內容應包括國家的資源與環境利益。而我國也有學者提出:“在宏觀調控目標上,既注重經濟發展,又注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與社會和諧,既注重內部均衡,又注重對外均衡。”這隱含著宏觀調控法對社會因素的吸納。 “十一五”規劃提出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求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的發展模式是對現實的迫切回應,資源環境問題的解決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近年來,環保部門地位的提升為其參與宏觀調控提供了政治保障。“綠色金融”、“綠色財稅”的成功實踐也為法律制度的設計提供了可操作路徑。將環境資源目標納入宏觀調控法目標之中,是發展的趨勢和可行的選擇。
四、小結
宏觀調控法與社會政策之間既區分又兼容的關系,給我們分析宏觀調控有效性不足提供了一種分析路徑,同時也啟示我們從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角度對宏觀調控法進行解讀,值得我們反思和考量。(作者單位:蘭州大學法學院)
參考文獻:
關鍵詞:市場經濟 宏觀調控 宏觀政策
引言
為了應對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波動問題,維持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通過合理的宏觀調控政策是一個有效的手段。而宏觀調控的作用又受到政策因素的影響,因此,分析影響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政策性因素,并提出對應的策略,對于提高我國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具有積極意義。
一、影響宏觀調控政策作用的政策性因素
(一)政策透明度
政策透明度是影響宏觀調控政策作用有效性的一個重要因素。與經濟相關的正常信息資料一旦不透明,將導致公眾獲取相關資料的難度增加,使得公眾估計經濟發展趨勢的難度加大,反應延遲。同時,宏觀調控主體通過公開其所采用的經濟調控模型來向公眾傳遞所采取的調控機制,使得公眾對經濟發展趨勢有一個大致的了解,加快了公眾對經濟政策的反應速度。再者,通過提高國家政策的透明度,及時的公布宏觀經濟調控、運行判斷的相關政策與策略等,使得公眾能夠更好的預知調控主體的相關政策行動,降低了市場劇烈波動的可能性。一旦調控政策與工作的認識存在較大差別時,通過強化兩者之間的交流可以有效的緩解這種認識方面的差距,而不斷的增加政策的透明度顯然是不能完全的消除公眾認識與調控主體之間的不一致,但是卻有效的降低了兩者之間發生激烈沖突的可能。從這個方面來看,提高政策的透明度能夠更好的發揮政策方面的作用,便于向公眾傳遞相關的政策信息,使得經濟調控的宏觀政策得到更加廣泛的認可,引導公眾形成一個合理的經濟政策預期。
(二)政策時滯
一個國家宏觀經濟狀況及運行的整體態勢發生變化及至整個調控主體完成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同時直到所實施的宏觀經濟政策對相應的控制目標產生對應的效應時,一般存在著對應的時間間隔,這就是所謂的時滯,也稱作宏觀調控過程中的時間滯后。而這個時滯對宏觀經濟政策的調控效果以及調控目標的實現程度具有直接的影響。當調控時滯越長時,所產生的調控效應將會越慢,效果也會越差,達到的最終調控目標也將越低;反之,當調控時滯越短時,所達到的整體調控效果將會更好,最終實現的調控目標的實現程度也就更高。正是由于存在著這種調控時滯,導致任何的調控行為以及調控理論政策都將可以與所獲得的最終調控效應合并起來實現最終的調控目標。但是,在實際的經濟運行過程中,這種調控時滯經常會導致一些調控政策出現失效的問題,有時甚至會加大宏觀經濟運行過程中的矛盾。
(三)多項政策之間的相互協調與配合
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是政府對市場經濟進行干預的一個主要方式,尤其是對流通與資源分配領域方面起到了主要作用,是兩種常用的宏觀調控政策手段,也是現代政府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核心。兩者之間在作用方面雖然有效的克服了流通與分配范疇當中的各種矛盾,在保持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過程中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兩者所作用的社會生產環節與領域是不同的,導致單獨的利用某一項政策手段對宏觀經濟進行調控的過程中都會出現相關的缺陷,存在著對應的局限性。
基于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兩個方面的特點與政策存在的差異,因此在會死機的宏觀經濟調控過程中所采取的調控與操作策略往往只是針對某一個環節的具體情況以及政府具體的宏觀調控目標來進行的。而兩者之間的合理搭配與相互協調是保證我國宏觀經濟體制與結構完整的一個有效方式,通過兩者的協調來保證供求關系與產業結構的整體升級,使得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完善。
二、提高市場經濟宏觀調控政策的對策
(一)盡量縮短宏觀調控的時滯
這首先要求建立一個完善的宏觀主體調控信息系統,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基本情況以及宏觀經濟政策所產生的作用進行實時監測,提高宏觀經濟政策實施主體對經濟整體運行態勢的判斷和預測能力;對當前的宏觀調控決策體系加以完善、增加調控中主體的決策能力以及調控主體決策的效率,確保調控主體的調控決策果斷高效,盡量在最短的時間內進行正確的宏觀經濟決策;同時,應該盡量的減少由于宏觀調控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冗余程序,提高宏觀經濟政策執行機構的整體工作效率。
(二)有效增加政策透明度
合理通過說明手段來提高溝通的整體有效性。對于調控主體,應該對調控政策出臺的背景以及預期達到的目標進行說明。尤其是在公布相關的預測調控指標過程中,政府應該對產生的可能結果、所應用的理論依據與模型等制定一個詳細的公布細則內容。對與實際執行效果與目標之間的差異進行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原因和可能產生的影響。應該對經濟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矛盾現象,調控主體應該分析產生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并調控好這些目標之間的偏向。
(三)強化對預期目標的引導
在進行宏觀調控的過程中,市場主體必然存在著一個對宏觀調控政策以及經濟變量適度變化的預期,完全消除這種客觀存在的預期行為是不科學的。而需要通過一個合理的途徑來對這種預期進行有效引導,使得市場主體所產生的預期與調控主體最終實現的目標盡量相一致。因此,在制定宏觀調控政策的過程中,就應該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主。雖然任意的調控政策實施對市場主體所產生的影響,諸如利益得失等問題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只要以社會絕大部分的利益為利益取向進行調控,所實施的宏觀調控政策必然會得到廣泛的支持。這也就使得宏觀調控政策所發揮的作用更加有效。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政策;宏觀經濟;指標體系Abstract: The concept of this paper is from the land policy to regulate and control the function of the land policy in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is defined, then discusses the four basic theories of the land policy in the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and finally puts forward several key in effective demand, China's current land policy to participate in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should be emphasized in the land to strengthen the basic role of the land reserve system in the regulation of government control and to correctly define the role.
Keywords: Land policy; macro economy; index system
中圖分類號:F301.0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一、國家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概念理解
土地政策作為調控的一種工具,構成了宏觀經濟調控系統的一個要素,所謂調控是指兩方面的含義,一方面土地政策具有的調節功能。這是因為單純依靠市場配置,會導致市場失敗,市場失敗的原因包括壟斷、外部性、公共產品和信息不對稱等[1]。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利用土地政策進行調節使之與市場配置相機協調,實現土地總供給與總需求之間的總量平衡以及各類用地結構之間的平衡。另一方面,土地政策具有的控制功能。土地資源是稀缺的,即土地供不應求,在此種情形下土地所有者就會形成壟斷[2],因此,國家必須對土地進行調控管理,以便合理配置各個部門的土地資源。
目前,明確提出土地政策作為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一個工具是首次,首先,土地作為國家重要的、不可再生的資源,土地的供應與需求對經濟的發展有顯著影響,成為能夠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基礎,另外,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這在客觀上使國家具備了調控的能力。
二、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理論分析
土地政策作為政府進行宏觀經濟調控措施,是建立在一個理論框架或分析框架之內的:
生產要素理論
根據生產要素理論,對土地要素加以調節與控制,不僅會調節土地資源在各部門的分配與利用,并且會對生產或擴大再生產以及促進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產生重要影響作用[3],而通過土地政策就可以實現對土地市場這一基本生產要素的供給與需求的調控,進而影響經濟發展中的各個方面,從而實現對宏觀經濟調控的參與。
地租理論
土地政策是土地收益分配的調節器,實質上通過地租理論來實現的,因為地租理論的核心是對土地與其他要素的收益分配及土地收益在不同主體之間的重新配置[3],可以說,地租的作用,就在于保證平均利潤率規律對經濟的調節[4],地租的合理分配也是有效調節資本在不同級差土地以及部門和產業之間的合理流動。但是由于市場機制的作用,常常會出現土地所有者拿的多了,用地者得不到平均利潤,影響土地使用者的競爭力和積極性;或者是土地所有者拿少了,用地者有超額利潤,就可能盲目投資、盲目擴張,這兩種情況都是市場機制沒有完全按照平均利潤率規律調節的。所以,必須通過土地政策的宏觀調控來協調土地收益在國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間合理分配。
3.公共利益理論
在一定意義上說,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是國家政府向社會提供的一種特殊公共產品,盡管市場競爭機制可使成本最小化與效益最大化,但市場機制存在的缺陷導致市場失靈[1],土地市場的失靈主要表現在:一是土地的稀缺性,土地產權擁有者很容易壟斷;二是土地利用造成的外部性;三是土地關系到糧食安全以及住房保障等公共產品。為了克服和糾正市場失敗,需要政府進行調控,而土地政策作為一種宏觀調控手段,能夠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增加社會福利。
丁伯根法則與蒙代爾法則
根據丁伯根法則,在政策手段選擇時,應做到政策工具變量數必須不少于政策目標的變量數。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那么土地政策就是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中的組成部分,要實現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目標,就需要有相應的土地政策工具。同時蒙代爾也指出,在政策工具對政策目標的影響實現中,只要了解政策工具對政策目標的相對效應就可以[3],這樣把每一種政策工具都用于其影響力最大的政策目標,同樣可以用N個政策工具實現N個政策目標。這就是所謂的蒙代爾法則。所以,不論是丁伯根法則還是蒙代爾法則,都說明要實現相應數量的政策目標都需要有足夠的政策工具。
三、做好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幾個重點
1.改變以需求為導向的供地方式為供給引導需求,同時要重視土地的有效需求。
控制固定資產投資的過快增長已經成為當前宏觀調控的重點。我國土地資源配置一直以被動式供地,雖然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但是在管理中也造成了土地利用的粗放,土地市場秩序紊亂、土地利用效益的低下等等,政府應該更加注重從市場供應方式和市場結構調整入手,加強對土地供應的宏觀管理,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調節土地供應總量、安排不同的土地用途來抑制或鼓勵市場需求[5],有效地引導投資、消費的方向和強度,實現經濟運行調控的目標。另一方面,通過適當地控制土地供應總量、盤活閑置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等手段調控市場經濟的發展,調節房地產開發的結構和房價。
2.加強土地儲備制度在調控中的基礎性作用
政府通過土地儲備機構儲備的實物土地,可以及時對市場做出反應,這樣土地儲備制度在調控中發揮著基礎性的作用。目前,由于國有土地缺乏明確的產權代表,造成增量土地出讓主體的混亂。同時,存量劃撥土地使用者可以通過補辦出讓手續進入市場流轉以及土地隱形交易市場的存在,使得眾多劃撥土地使用者或其主管部門,也成為土地的供應者,等等這些造成了土地供給總量失控。所以,以儲備的手段,實現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是土地儲備的出發點和歸宿。但是,筆者認為目前我國土地儲備制度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亟待研究和解決:
①缺乏法律支撐。雖然我國各地已開展土地收購儲備工作,但全國尚未制定和頒布專門的法律法規。因此,必須盡快制定和頒布全國性的土地收購儲備專門法律,明確城市土地儲備機構的功能定位問題,將土地收購儲備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保證政府依法行政。
②融資問題。土地收購儲備過程實質是資金循環的過程,如果沒有巨額資金的支持,土地收購儲備就難以有效運作。目前,我國解決資金制約的辦法主要是通過土地抵押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這不僅不能滿足需要,還有可能帶來銀行貸款的風險,所以開辟新的融資渠道是必然選擇。
③土地儲備中心的性質應盡快明確。性質不同,決策方式肯定不同。如果屬于盈利性質,就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收儲哪些土地、儲備多長時間、開發成何種用途以及開發程度、上市方式(是招標還是拍賣)等就全由預期帶來的利益決定;如果屬于非盈利性質、注重社會性,就要視政府的目標而行。
④土地收儲的費用支付問題。現在都將其稱為收購價格,事實上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所有用地行為都屬于租賃,用地者使用土地即使有所付出也屬于租金性質,因此收回用地者使用的土地肯定就不屬于購買,自然不存在購買價格;收購價格在農地征用環節倒是存在的,但也存在農地農用價格和農地非農用價格的問題。同時,價格與權屬之間的關系十分密切,用地者擁有的權力大小決定著收儲土地所付出的資金的多少。
⑤各級政府的收益分享及其實現形式。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已無爭議,而且也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誰能代表國家擁有是存在爭議的,相應地,土地收益歸誰享有也不明確,但像目前各地操作的那樣完全歸城市享有肯定不行。到底如何分享,采取何種形式,是稅、是費還是租,應盡快明確并加以統一。3.正確界定政府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中的角色。
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主體一般來說是政府,但是政府究竟擔當什么樣的角色,就要看政府采取什么樣的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目前,參與宏觀調控的政策主要有土地供應政策、地價政策和土地稅收政策。在土地供應政策中,政府是一級土地市場的供應者,政府要做好的是,以中央政府為主的國家各級政府通過對全國或本轄區內的土地資源的供應總量和結構的干預,對一定范圍內宏觀經濟的總體運行進行引導和調節。在這里政府代表的是國家來供應土地,是作為管理者的身份對經濟的運行進行引導和調節。
其次是地價政策,政府通過對土地市場的價格水平進行管制和引導,影響土地的需求,達到實現宏觀調控的目的。在該政策中政府依然充當是管理者的身份代表國家行使管理,政府根據土地市場中的價格信號適時地做出調控判斷,或者對土地政策的執行與落實進行監督。當前的低地價政策不但表現在政府主導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就是市場配置較為充分的經營性用地價格也由于政府的干預而大多偏低。
另一個就是土地稅收政策。這是為了進一步發揮土地政策的宏觀調控效果,而在土地制度方面進一步完善的措施之一。在土地稅收政策中,政府是政策制定者,也是政策執行的監督者。在以上調控經濟的土地政策中,政府擔當的角色不一樣,對經濟的影響作用將是不一樣的,所以要正確界定政府角色,遏制地方上隨意的管理,增強政府的服務和監督功能,同時政府的角色應彌補市場的缺陷,達到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配置。
4.對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建立評價指標體系。
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經濟調控的效果究竟如何,要建立一套科學的指標體系,使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的效果實現從定性到定量的評價。選取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應包括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宏觀層面包括國民經濟的總量、結構比例、增長速度等大的指標。微觀層面包括如土地年度供應總量、結構比例,主要是建設用地和耕地的比例。在選取以上兩個層面的指標后,針對不同的經濟區域,分別進行分析研究,建立數學模型定量化分析不同條件下,經濟增長速度與土地供應及投資強度之間的關系曲線,在此基礎上,結合不同區域的特點,運用數學方法計算出未來時間段內科學的土地投放指標,另外必須強調的一點是,運用數學方法進行分析時,不能完全建立在土地供應的絕對平衡的條件之下,這里必須考慮我國不同地區的特點、土地的基本國情、土地自然供給的剛性、土地用途管制以及土地利用由粗放到集約的轉變趨勢等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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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價格監測工作
不但要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體系和相關制度,重視對影響重要商品供求的一些重要指標的監測,將監測重點前移,而且要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監測信息制度。
價格總水平是國民經濟運行狀況的綜合反映,也是各國宏觀調控的主要指標之一。為此,各國政府、各類研究機構都非常重視對物價變化的監測和預測預警。從宏觀經濟運行和宏觀調控的角度看,在物價特別是CPI總體處于0%—3%的溫和上漲區間時,是一個較為適當的區間:在CPI漲幅處于3%—5%的區間時,對物價變化的關注度會明顯增強;而在物價漲幅超過5%或出現負增長(即通縮)時,則一般會將控通脹或防通縮作為重要的宏觀調控目標,并據此會對宏觀調控政策進行相應調整。從這個意義上說,對物價的監測預警,關鍵是要對物價可能出現的異常波動做出前瞻性的判斷,這就需要全面、及時、充分的市場監測信息,特別是要重視對一些物價先行指標的監測。建議借鑒國際經驗,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價格監測工作。
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體系,擴大監測范圍
價格監測是一項圍繞政府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目標,以監視、判斷市場價格變化及走勢為主,專門服務于宏觀調控和價格決策的工作。這就要求價格監測覆蓋的范圍要相對廣泛,并具有代表性,同時價格監測要及時并具有連續性。目前,包括國家統計局在內的許多政府部門和一些協會、民間機構等都對各類商品的價格進行監測,價格監測的范圍在不斷擴大,價格監測的及時性和連續性也不斷增強。但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價格監測的覆蓋范圍、價格監測的及時性和連續性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為了更準確地判斷物價形勢,建議借鑒美國等國家的經驗,進一步完善價格監測體系和相關制度,建立相對固定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確定監測地區、監測點、監測品種,進行連續的、不間斷的價格監測,以利于正確比較不同時期價格漲落情況,準確判斷價格變動趨勢,為宏觀調控和相關決策提供全面、準確、連續的數據支持。
進一步加強對重要商品的價格監測,將監測重點前移
從我國CPI和PPI的變動歷史看,物價出現異常波動,通常與一些重要商品價格出現大的波動密切相關,如生豬價格的大幅波動對CPI的波動具有重要影響,石油、鋼材等大宗商品價格的變化對PPI具有重要影響。因此,要對物價的異常波動做出監測預警,客觀要求能夠對一些重要商品的異常波動做出監測預警。從這些重要商品價格變化的影響因素看,不同商品價格波動的影響因素存在較大差異。如生豬等農畜產品的價格波動受供給變動的影響更為明顯,而石油的價格波動受國際因素的影響更為顯著。還要認識到,在宏觀經濟的各項指標中,價格是一個相對滯后的指標,在任何時點上,任何商品的價格實際上是前期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即,如果要對重要商品的價格進行監測預警,需要將監測重點前移,找到影響商品價格變動的最主要因素,并在這些主要因素中尋找相關指標,通過對相關指標的監測,來對后續的價格變動趨勢進行預警預測。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對一些重要商品的監測體系,如對生豬等農畜產品的價格、存欄量、出欄量等數據進行定期監測:對煤炭、鋼材、成品油等大宗商品的價格、生產量、庫存量等指標進行監測。建議進一步完善對重要商品的價格監測體系,特別是要在價格監測的基礎上,更加重視對影響重要商品供求的一些重要指標的監測,將監測重點前移,以便能真正對價格的異常波動提前做出預警。
進一步規范監測信息制度
目前我國價格監測信息不僅存在覆蓋范圍不夠廣泛、監測信息的及時性和連續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的問題,在價格監測數據的信息方面差距和不足更加明顯。由于各部門、各機構的監測信息普遍存在不能及時、全面、可持續的問題,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價格分析和預測預警的準確性。建議進一步規范和強化監測信息制度,特別是要明確政府部門監測信息的制度,并對信息的及時性和可持續性做出規定。
關鍵詞:房地產 宏觀調控 救市政策 框架性分析 目標 影響
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目標
(一)解決住房市場失靈與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
市場只是資源分配的一種方式,在住房市場領域也存在著市場失效現象。這是因為住房具有居住、庇護、家庭生活、社會交往等諸多使用價值,且具有一定福利性,而這些使用價值無法在市場上通過價格的形式實現,因此導致了市場在住房分配領域的失靈現象。
住房領域的市場失靈主要表現在低收入者居住用房的供給上,主要表現為:低收入者較難獲得商業銀行的信貸;出于商業利益考慮,住宅開發商不會主動提供面向低收入者的住宅。基于此,世界各國都介入房地產市場,通過興建公共住宅、稅費的調節、介入住房金融市場等手段,對其進行干預和調控以實現分配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住房政策的主要作用是如何對住宅市場進行合理引導和適度監管,使“居者有其屋”獲得負擔得起的住房;對于低收入者而言,住房政策主要作用是通過合理的設計,發揮市場配置與福利支撐的雙重效用,保障其正常的住房消費需求。
目前構成我國住房政策的基本框架是:面向高收入和較高收入居民的普通商品房建設和配套政策;面向低收入居民的經濟適用房政策;面向最低收入居民的廉租住房政策;以及與住房相關配套的其他領域,如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稅收政策等。
2008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將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措施與其它諸多解決民生相關問題的措施一起提出來,保障低收入群眾和特殊群體基本生活的政策取向明顯,由此可見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著眼點仍然是保證和改善民生,國家將重點關注需求不足的問題,這一系列措施的出臺既是為了支持居民購房,保證民生,也是通過刺激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來解決需求不足的問題。
(二)防范金融風險與房地產宏觀調控
房地產實體經濟及其衍生的房地產金融等虛擬經濟對金融體系有巨大的影響。房地產貸款是銀行貸款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大多數發達國家,該比例可達三分之一,有的國家甚至高達50%。在房地產貸款普遍采用抵押形式的情況下,增加了信用風險的復雜性。在住宅市場中,抵押貸款雖取得優先償還權,然而,銀行采用低的抵借比并不一定能覆蓋損失。當房價猛烈下跌時,即使該比例最初被認為非常保守,最終可能變得并不足夠,尤其是當高的抵借比與評估日的期望交易價格相聯系時。
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工業化和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金融自由化和放松管制,新的金融機構不斷出現,并提供低利率的貸款來與現有貸款機構競爭。隨著貸款人競爭加劇和房地產業可融資量增大,房地產業潛在投資者數量增大,房價攀升至合理價位以上。當市場存在過度擔保和無效監管等風險時,這種扭曲效應更為明顯。在發達國家,如美國,住房金融體系發達,且一直視住房貸款為優質業務,忽視了其風險,并受到覆蓋貸款損失擔保的激勵,貸款人加大住房貸款業務比例,并不斷投資高回報、高風險的項目,承擔了過度風險和接受價值高估的抵押房產,一旦資產價格波動過大,必將引發金融危機。此次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
房價下跌對銀行等金融系統形成壓力,不僅因為增加了房地產貸款不良率,導致銀行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和盈利能力降低;而且因為以房地產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借債人資產負債惡化,貸款能力減弱,并面臨資金收緊,又限制了新的投資規模以及降低公司的盈利能力,反過來又導致其他類型貸款的信用風險也會增加,加劇銀行系統的脆弱性。最終,地產商無法及時償還銀行的貸款,導致銀行的資金無法回流,因而產生大量的壞賬,資金的供應緊張,市場出現流動性不足,引起經濟中通貨緊縮和信用創造能力不足,從而引發經濟危機或者經濟衰退。
正因為房價劇烈波動對銀行等金融體系的沖擊及風險性,有必要在房價虛高的時候進行調控,使高起的房價“軟著陸”,以避免其劇烈下跌對金融體系的沖擊,防范金融風險。
(三)促進經濟發展與房地產宏觀調控
與虛擬的股票市場不同,房地產市場是實體經濟,房地產業與50多個行業相關,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舉足輕重。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房地產業發展很快,速度超過同期GDP增長速度,房地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不斷提高,目前早已經超過5%,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房地產對GDP具有極大的帶動作用,歷史數據表明房地產對GDP的影響在10%左右。即如果房地產投資降低30%-40%,將導致GDP下降3%-4% 。政府可以接受GDP增長放緩,但不能接受GDP增速大幅下滑,GDP增速的大幅度下滑將會帶來一系列的經濟問題,例如就業率下降、物價不穩定等。因此,保持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對于穩定經濟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的持續低迷已經對相關行業的影響開始凸顯——鋼鐵廠大規模裁員,建筑工人下崗,相關行業領域的失業率不斷上升。在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因素中,出口因全球金融危機遭受嚴重影響,消費和投資又是相互關聯的,因此投資成了經濟增長的“強心劑”,作為主要固定資產投資方式的房地產投資市場出現了持續蕭條,我國經濟增長必然會因此受到拖累。
從市場的角度看,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使得全球經濟面臨巨大的壓力,我國經濟也因此受到很嚴重的影響,出口下滑;股市暴跌;外貿企業資金量縮減。這些不利因素,對市場構成了很大的壓力。所以這次政府推出“救市”政策,預計對市場影響不會很大,樓市成交額提升的幅度可能不會很大,但會起到提升信心和穩定市場的作用,避免由于非理性恐慌而造成房地產市場的大蕭條。
另外,和房地產相關的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大約占到了國家地方財政收入一半以上的比例,房地產行業的蕭條導致財政收入驟減,以至于很多地方政府預算安排的項目無法實施,也導致了經濟發展速度的下滑。
鑒于房地產業對經濟發展的支柱作用和重要關聯影響作用,對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與措施頻出,由此也可以看出房地產調控政策與措施是整個國民經濟調控以促進經濟發展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非是單獨針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也不是為“救市”而“救市”,對政策的效果評價也需從此角度展開。
近期房地產調控政策目標及其影響
(一)第一輪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目標基本達到
第一輪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目標是緩解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熱態勢,擠壓房地產市場泡沫,以保證房地產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經過一輪市場調整,目前主要一線城市的投機者已基本離場,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現象逐漸減少,現在的市場交易主體主要是首套住房購買者或者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購買者,調控目標基本達到。
據中國指數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主要城市2008年9月房地產平均交易量下降64%,2008年前9月交易量同比下降46%。銷售價格方面,2008年9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3.5%,漲幅比8月份低了1.8個百分點,環比下降0.1%,全國一線城市房價繼續保持下調的發展態勢。因此,第二輪宏觀調控的經濟目標為“保增長”,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也以穩定房地產市場發展為目標。
(二)第二輪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國務院工作會議在部署2008年第四季度經濟工作的時候提出,要降低房地產交易的稅和費,來支持百姓購房。2008年10月,調控政策出臺。內容如下: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以下住房的,契稅稅率暫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購房首付款調至20%,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調0.27個百分點。
在國家出臺的相關調控政策中的“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這條政策表明國家開始允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自行制定符合地方特點的調控政策。事實上,早至2008年6月開始,全國十多個城市的政府就已經開始相繼出臺調控政策。這些政策主要目的是對整個房地產行業負責,維持市場的穩定和健康。
(三)近期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分析
政府第一輪的宏觀調控在打壓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行為、擠壓房地產市場泡沫等方面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穩定了住房需求市場的信心。政府第二輪的宏觀調控目標是穩定房地產市場發展,房價大幅度下跌必然會引起經濟增長速度急劇放緩,這是政府不能接受的,所以政府近期出臺的“救市”政策的主要著手點仍然是刺激有效住房需求,無論是降低稅率還是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都是在鼓勵住房需求者購買住房,通過刺激需求來刺激蕭條的房地產交易市場,而不是通過打壓房價來刺激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近來一些城市房價有不同程度的下滑不是由于政府政策的打壓,而是因為此前政府緩解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熱的宏觀調控政策造成了大量住房需求者對樓市持觀望態度,認為樓市的價格會進一步下跌,這就造成了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有效需求不足,進而造成房價不同程度的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