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2-28 15:50:3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職業倫理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1.1物流業總體水平較低
隨著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在物流管理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國的物流管理起步較晚以及我國的科學技術水平仍然比較落后,從而使得我國的物流管理仍然處于發展的一個初級階段。例如,到目前為止,我國大部分物流管理企業的設施比較落后,他們不能及時地引進各種先進的物流基礎設施,從而嚴重地阻礙了物流行業的發展步伐。另外,還有一部分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忽略了對環境的保護,他們所使用的基礎設施對環境產生較大的危害。近幾年來,我國的信息技術得到了迅猛發展,但是,許多的物流管理企業由于受經濟以及其他方面的約束而不能將這些先進的信息技術應用到物流管理中,從而導致物流管理的機械化、自動化水平以及信息技術水平較低,從而大大的降低了運輸效率。
1.2制造企業和物流企業缺乏溝通和銜接
制造企業和物流企業缺乏溝通和銜接是我國目前物流業和制造業聯動發展不能取得巨大成就的主要原因之一。盡管近幾年來,我國在物流業以及制造業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且大量大型的物流企業和制造企業不斷的涌出,但是,物流企業的規模與制造企業相比較仍然比較小,這就使得許多制造企業對物流企業的服務能力充滿了質疑,他們認為物流企業的服務能力不足。另外,制造企業還擔心如果將企業物流外包會使得自身企業對物流企業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從而失去了企業自身的主動性,甚至會影響到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等。最后,許多制造企業對第三方物流企業沒有足夠的認識,他們不相信物流企業的供應服務能力,因此,許多制造企業都在企業內部建立了專門的物流管理機構,這就使得物流企業不能對制造企業有進一步的了解,從而也不能根據制造企業的需求來不斷的改革和完善自身的供應服務能力。
1.3物流業發展滯后制約了制造業的發展
眾所周知的是,一個合理有效的物流管理對于制造企業未來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它直接決定了制造企業的發展進程。隨著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漸漸的涌出了大量的大型企業。另外,盡管我國在物流業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與制造業的發展相比較,物流業的發展就顯得較緩慢了。例如,許多物流企業的生產設備比較落后、管理體系不夠先進和完善、供應服務能力不強、企業的規模也比較小,這些都是制約我國物流業發展的因素。物流業發展滯后不僅不能促進制造業的發展,而且還成為了阻礙制造業發展的因素之一。
2基于與制造業聯動發展的綠色物流管理實施
2.1積極推動制造企業脫離物流服務環節
積極推動制造企業率先脫離物流服務環節是促進物流業和制造業進行聯動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隨著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的迅猛發展,我國漸漸的涌出了大量的大型制造企業,但是,這些企業卻始終不能脫離物流服務環節。因此,我國相關政府必須要盡快采取相對應的解決措施。例如,我國相關政府應該鼓勵大型制造企業帶頭脫離物流服務環節,然后在企業內部建立專門的物流服務機構,并且應該及時制定一個合理有效的管理體系。另外,企業還應該聘請一些專業的物流管理人員,并且讓他們定期對物流管理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從而不斷的提高他們的物流服務能力,最終提高物流管理機構的整體服務水平。
2.2推動物流企業加強一體化服務能力
盡管近幾年來,我國在物流業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且各個企業都形成了自身的一體化服務體系,但是,由于我國物流業整體發展比較落后,從而使得他們的一體化服務能力仍然比較落后,從而嚴重地阻礙了我國物流業和制造業的聯動發展。為了盡快改變這一現狀,我國相關政府必須要積極采取相對應的解決對策,鼓勵各個物流企業不斷的改革和完善企業自身的一體化服務體系,進而漸漸的提高他們的一體化服務能力。
2.3加強物流業和制造業技術和裝備的融合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和進步,我國在物流業以及制造業的裝備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由于到目前為止兩大行業仍然不能很好的合作,使得它們的技術以及裝備始終不能得到融合,從而極大的影響了兩大企業聯動發展的進程。為了盡快改變這一現狀,我國相關政府必須要鼓勵科研部門不斷的開發新的設備,豐富設備的功能。另外,物流企業也必須要積極了解制造企業所使用的生產設備,然后根據它們所使用的設備來完善自身的物流管理設備,從而很好的促進兩大行業技術以及設備的融合。最后,我們還應該鼓勵物流業和制造業及時關注我國科技的發展進程,不斷的更新企業的設備,盡量使用現代化的生產設備。
2.4加強聯動推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
首先,我國相關政府必須要及時制定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利用這些政策來強行約束物流企業和制造企業的行為。然后,當地的物流管理中心和制造企業管理中心必須要定期組織一些聯動活動,加強物流企業和制造企業聯動的組織領導,不斷的提高各個企業的聯動意識。同時,我們還應該及時發現物流業和制造業在聯動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然后根據不同問題盡快采取相對應的解決對策,從而不斷地優化兩大行業聯動的環境。最后,各級、各部門應該積極履行自身的職業,對物流業和制造業的聯動發展定期進行監督和督促,提高兩大行業的合作概率,最終使得物流企業和制造企業的聯動發展能夠邁向一個新的階梯。
3小結
根據《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關于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②《若干意見》中明確了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即經過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學先進、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教育理念,形成開放多樣、符合中國國情的法律人才培養體制,培養造就一批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法律人才。同時該《若干意見》也將卓越法律人才實行分類培養,即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三種培養模式。每一種培養模式下所確立的培養目標是不一樣的,其中,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培養模式應適應多樣化法律職業要求,堅持厚基礎、寬口徑,強化學生法律職業倫理教育、強化學生法律實務技能培養,提高學生運用法學與其他學科知識方法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深度銜接。因而此種人才的培養是實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點。涉外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下,所培養的是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法律事務和維護國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而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是作為培養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的著力點。為適應西部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的需要,結合政法人才培養體制改革,面向西部基層政法機關,該種培養模式下所培養的一批具有奉獻精神、較強實踐能力,能夠“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層法律人才。③此《若干意見》的出臺無疑終結了法學界(法律教育界)長期關于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到底是學術型還是應用型之爭。④對于那些辦學實力雄厚、生源優質和教育資源豐富的法學院系可以采用前兩種或全部類型的培養模式來培養法學碩士。⑤考慮到辦學時間短、教育資源短缺、生源質量不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不高等問題,絕大部分地方高校尤其是西部地方高校在法學碩士培養模式上應選擇西部基層應用型模式,以及在該模式指導下明確自己的培養目標。
二、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標準的變革
考慮到我國法律人才培養缺乏統一的標準,根據我國現行體制和西部地區的社會經濟現實需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以構建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生的培養標準:
(一)具有堅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與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相適應,是馬克思列寧主義關于國家與法的理論與中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實踐經驗的總結,是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重大思想和理論成就。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必須是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定的信仰者、傳播者和實踐者。
(二)具備扎實的法學理論知識法學理論知識是進行法律實踐的基礎和前提。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首先必須掌握系統的法學理論知識。具體包括:掌握法學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熟悉基本法律制度和訴訟程序;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意識、法律精神和法律價值,以及與之相聯系的政治、經濟、科技、歷史、文化、社會、道德、倫理等背景知識。
(三)具有較強的職業技術能力職業技術能力是應用型法律職業人才的核心能力。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能夠獲得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證,能適應西部基層各類法務實踐活動,在工作中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能夠靈活運用法律和相關的理論知識解決實踐問題,有較強的調查研究與決策、組織與管理、交流溝通和團隊協作的能力;具有獨立獲取知識、信息處理、終生學習的基本能力;具備較好的談判、協調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邏輯和法律思維;掌握基本的法律方法;具備較好的諸如法律詮釋、推理、論證等能力;具有規范使用法律語言的能力,能熟練掌握法律談判和法律辯論的基本技巧和方法。
(四)具有相應的社會管理創新能力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創新性思維要求人們能夠突破常規,跳出既定的思維模式來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當前,我國法律實踐中的問題層出不窮、千變萬化,社會管理模式也急需創新,這種創新離不開在法律框架下的大膽探索和改革。因此,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的培養必須讓學生針對法律實踐和社會管理實踐中的各種問題,找到創造性地解決問題的方法。
(五)具有高尚的法律職業倫理道德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應堅持社會主義法制,實現社會正義;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忠于事實和法律;嚴明紀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恪盡職守,勤勉盡責;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為人表率,注重修養;具有高度的奉獻精神、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精神狀態,以適應急劇變化的西部落后地區各類工作環境、人際環境、思想環境;自愿扎根西部,促進西部法治事業的發展。
三、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措施的改革
在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指導下,西部地方高校法學碩士培養的措施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革:
(一)準入與退出機制方面的變革生源質量是法學碩士培養的重要前提,因此西部高校在招錄法學碩士時應著重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如學生的專業知識、計算機能力、外語、有志于從事西部基層法律職業工作等。為保證學生的質量,學校應嚴格培養管理制度、學位授予制度,對于不符合授予學位條件的學生暫緩或延期授予,直至不授予學位。在學位論文方面,應建立起嚴格的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和中期檢查制度。完善學位論文評閱和答辯制度,論文至少應有一名校外專家進行“雙盲審”評審,實行一票否決制,答辯委員會的組成必須要有校外專家。
(二)培養學制方面的變革法學碩士可實行3-4年的彈性學制。根據其培養目標,3年制法學碩士按照“1.5+0.5+0.5+0.5”模式實施。第1、2個學期為人文素養課和學科基礎課的實施階段,第3個學期為專業課以及學位論文開題實施階段,第4個學期為在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進行職業技能課程和社會管理創新課程,同時準備畢業論文的選題與開題工作,第5、6個學期為畢業論文設計階段。
(三)深化“學校+實務部門”的聯合培養機制西部基層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應將高校、實務部門教育資源有效系統融合,實現資源優勢互補,條件許可的高??膳c實務部門進行訂單式或定向人才培養。這就要求西部高校與實務部門共同制定培養目標,共同設計課程體系,共同開發優質教材,共同組織教學團隊,共同建設實踐創新基地,①建立起常態化、規范化的“高校+實務部門”的聯合培養機制和運行模式。在此基礎上,深度拓展“學院與司法部門共建”、“學院與企業共建”、“學院與政府部門共建”等的社會合作教學模式。
(四)優化課程體系根據培養標準,要培養出“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層卓越法律人才,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應設置科學合理的課程體系。筆者認為,西部高校法學碩士的課程體系可從人文素質課程、學科基礎課、專業課程、職業技能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等四個方面構建課程模塊。人文素質課程模塊可開設《法律職業倫理道德》、《當代中國社會》、《自然科學史》、《人類學概論》等課程。學科基礎課模塊應以法學方法論、法哲學、法學經典著作研讀等課程。專業課程模塊應重點突出專業課前沿問題的教學,同時還應考慮到西部地區的特殊性,可增設《民族法學》、《民族法律政策與公共治理》、《區域法治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等選修課。職業技能課程模塊可開設《社會調查方法》、《法律診所》、《法律實務》、《非訴訟糾紛解決》等實踐實訓課程。社會管理創新課程模塊可開設《法律實務與社會管理創新》、《公共政策》、《危機管理》等課程。
(五)革新教學方法改變傳統的“填鴨式”教學方式,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選擇研究式教學方法,以拓展學生的思路,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特別是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激發學生發現問題、主動學習的興趣,以提高學生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
論文關鍵詞:教師;專業倫理;職業道德規范
所謂“專業倫理”,英文用“professionalethics”一詞表示,中文翻譯為“專業倫理”或“職業倫理”均可。一般認為專業倫理是“職業群體為更好地履行職業責任,滿足社會需要,維護職業聲譽而制定的自我約束的行為規范——一套一致認可的倫理標準?!薄敲?,“教師專業倫理”即是指教師為維護職業聲譽,在從事教育教學這一專業活動時所必須遵守的一套基本的制度化倫理規范和行為準則,是教師職業社會性功能及其專業倫理性的集中表現。教師專業倫理是應教師全面專業化的要求提出來的,傳統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必然要過渡為“教師專業倫理”。
專業倫理水平的情況已經成為衡量一種職業能否稱得上專業的重要指標之一。1948年,美國教育協會頒布的專業八條標準中提出,專業是“置服務于個人利益之上”的;1956年,利伯曼(M.Liebeman)提出的專業八項特征,明確了專業是“非營利,以服務為動機”;1984年,曾榮光在對“專業”的核心特質進行規定時,突出強調專業人員要“具有不可或缺的社會功能”,要“具備客觀的服務態度”,并且這種服務必須“公正不偏”。因此,教師若要成為專業人員,已不再是僅僅為了生計的單獨個體,而是按照一定的專業倫理標準進行活動進而解決人生和社會問題的社會不可分割的一分子。如是,在教師的專業化進程中,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教師專業倫理,對教師的專業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西方早期,對“倫理”與“道德”的界定沒有明顯的區分。我國古代,“倫”是指輩分、等次、順序、秩序等,如人倫、倫常、綱常;“理”則有條理、理則、道理、整理、調理、料理之意,義、天理、仁義等都是它的近義詞。因此,倫理包含著雙重涵義:一是指人與人、人與相關事物的客觀關系;二是指關系之理。“道”一般指規定、法則、原理,如天法、大道、法理等;“德”便是將這些規律、法則等變成對自己的內在要求而形成的個人德性、德行、心性、品德等。那么,“道德”即指規律、法則、關系之理給人提出的心性、品行方面的要求,以及這種規范要求內化于心、得道于己而形成的個人品性、品德??梢姡瑐惱砼c道德存在著密切的關系。但由于道德只關涉作為行為主體的個人,而倫理則關涉形成共同體的內部所有成員及他們依據社會規范進行的互動,倫理比道德的范圍更寬,外延更廣。因此,必須改變我國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在內涵和外延上相對狹隘的不足,要注意到教師專業倫理不僅涉及一種人倫關系,更關系到人與人關系中互動方式、方法及其過程中的人倫陛。
我國教師專業倫理主要表現為教師的職業道德規范。傳統師德的維護主要依靠的是教師的個體自覺,師德規范的要求也大多停留在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上,顯得比較粗糙、抽象和一般。“由于我國傳統師德的生成方式存在著‘身份倫理’和個體經驗來源等特點,使得傳統師德存在著職業特點不明顯和代表性不強等弱點?!庇袑W者從宏觀的方法論層面和微觀的具體倫理規范層面對我國傳統的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了研究,指出傳統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存在諸多問題:1.從宏觀的方法論層面看,一方面,規范強調身份倫理,未充分考慮到教育教學工作的特殊性,因而不能夠彰顯行業的特色,形成有別于其他專業或職業的特殊倫理規范;另一方面,規范注重經驗模式,未形成相應的理論,在“可為”與“不可為”、“必須為”與“不得為”之間難以區分。2.從微觀的具體倫理規范層面看,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未從廣大教師道德修養的實際水平出發,充分尊重教師的道德權利,而是制定形而上的條條框框,難以付諸實施,難以以此為依據對教師進行道德評價。另有論者在詳細研究了我國有關教師職業道德的具體條文后指出,我國傳統師德存在三方面的不足:一是對教師職業道德的制定缺乏深入的研究,條文表述較為原則;二是職業特征把握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三是沒有處理好教師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法國著名社會學家涂爾干,針對19世紀歐洲步人工業社會后由于劇烈的社會變遷所引發的激烈的社會沖突,開出了自己獨特的藥方——“一般社會成員共同信仰和情感的總和”即“集體意識”是社會得以整合的基礎。在現代社會“勞動分工越來越多地替代了共同意識所曾經扮演過的角色”的情況下,僅僅依靠社會分工本身的力量并不能完全實現社會整合。面對這一困境,涂爾干把目光投向了“職業倫理”,認為職業倫理“不僅更貼近具體的生活,也更貼近事實”。借鑒涂爾干職業倫理的相關理論,我國現有的教師專業倫理必須實現——身份性向專業性的轉換、經驗方式向理論方式的提升。
首先,實現倫理的“身份性”向“專業性”轉換?!奥殬I”是個人在社會中所從事的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工作?!笆聵I”是人所從事的具有一定目標、規模和系統而對社會發展有影響的經常活動。作為專業的職業,必須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為促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澳大利亞政府自20世紀90年代就提出將教師是否具備事業心作為衡量教師專業的一項標準。教師若能把教學工作當成一項事業來追求,就必然能做到敬業、樂業。如今,隨著教師神圣面紗的揭開,教師的“權威”身份逐漸“祛魅”。教師專業倫理的建設必須轉而以發展專業特色為重心,思考職業的長遠發展。與此相適應,在教師專業化的進程中,教師必須逐漸厘清自身的社會角色,提高自身的職業道德要求,從而依據專業的特色與要求發揮一定的社會職能。
對新聞職業道德的關注最早始于80年代初,基本是和我國改革開放的進程同步的。從那時到現在,相關研究成果十分豐富,不僅產生數量龐大的論文和各類文章,而且已出版相關教材和專著10余部。
就專著與教材來看,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周鴻書《新聞倫理學論綱》、中華全國新聞工作協會編《新聞職業道德》、陳桂蘭主編《新聞職業道德教程》、王軍《新聞工作者與法律》、黃瑚《新聞倫理學》、王天定《新聞道德與規范》、黃瑚編《新聞法規與職業道德教程》、陳汝東《傳播倫理學》等。這些撰著已經涉及新聞職業道德的歷史、基本理論、原則規范、內涵等各方面內容,較系統地介紹了新聞職業道德的方方面面。
就研究論文來看,僅以CNKI收錄文章為考察對象,就可獲得專門研究“新聞職業道德”的論文617篇和涉及新聞職業道德問題的文章近千篇,這還不包括CNKI未收錄期刊上的文章及國內出版的論文集中的文章等??梢钥闯?,研究論文數量巨大。
就研究開始的具體時間來看,1979年12月,復旦大學新聞系編印的《外國新聞事業資料》(1979年第4期)上發表的《新聞道德的準則》首次將新聞職業道德引入我國新聞學研究中。但當時新聞職業道德研究并未引起更多人關注,直到1982年,由于黨的“十二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在各行各業加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的教育”,從而大大促進了新聞領域對新聞職業道德的研究,新聞職業道德概念隨之開始在新聞界流行和普及,并為各界所認同。
總括1979年至今的新聞職業道德研究,可以看出這樣幾個階段:
1、1979年—1991年:這一時期,新聞界經過撥亂反正,在理論上弄清了新聞事業的性質、社會定位等帶有根本性意義的大問題,意識到了新聞事業既是黨的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還是現代社會中一門具有獨特的社會職能的職業。既然是職業,就必然有其職業道德要求。同時,這個時期新聞失實這種新聞實踐領域的老問題依舊存在,而追求不正當物質利益的行業不正之風這類新問題又接踵而來。所有這些因素共同決定了這個時期新聞職業道德研究的逐漸興起。當然,總體來看,這一時期的相關研究內容還較為單一,主要集中在反對新聞失實、虛假新聞,提倡新聞工作者追求新聞真實性等方面;也出現了少量研究美國新聞職業道德、反對有償新聞、新聞倫理學等的論文,但數量很少。
2、1992年-1997年:這個時期,對新聞職業道德問題的研究無論從論文數量還是從研究強度來看都明顯加強,論文數量每年都在增加,到1997年達到第一個研究高峰。之所以出現這樣一個研究,一方面與這個時期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出臺與不斷修訂有關系——1991年1月《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出臺,1994年4月、1997年1月兩次修訂,《準則》的出臺明顯推動對新聞職業道德的研究;另一方面,也與這個時期新聞界在市場化中片面追逐利潤、淡化新聞報道的社會責任有關,另外,這個時期“有償新聞”的泛濫也促使了人們對新聞職業道德研究的熱潮。與此相應,這個時期,新聞職業道德研究內容明顯豐富了;而且,與有償新聞有關的研究明顯成為一個重點。
3、1998年-2004年:這一階段,有償新聞研究在繼續,但與前一階段相比,對有償新聞的研究大都與突發事件結合起來論述。突發事件成為促進這個階段新聞職業道德研究不斷延續的重要因素?!稏|周刊》事件、2003年山西繁峙礦難事件引出的受賄事件等,都促使了新聞學術界對職業道德研究的重視,新聞職業道德研究走入又一個高峰,僅2004年一年的研究論文就達百余篇。同時,從新聞專業主義角度審視新聞職業道德成為新的研究熱點。其次,新聞倫理學研究也在繼續:除了對國內新聞倫理問題進行研究外,對韓國、日本、美國等國家的新聞倫理研究的介紹和論述增多。另外,對新聞職業道德觀的相關研究也受到了重視。除此以外,研究者開始從新聞娛樂化、炒新聞、新聞策劃等角度研究新聞職業道德。還有,網絡道德的相關研究也開始出現。
4、2005年至今:這個時期,從有償新聞、虛假新聞、炒新聞、新聞專業主義等切入對新聞職業道德的研究在繼續。同時,新聞職業道德與我國的相關政策相聯系(如新聞職業道德與和諧社會的構建,三個代表與新聞職業道德等)的研究,也占不小比重。隨著2006年網絡傳播研究成為熱點,對網絡環境下的新聞職業道德的關注度明顯增大。另外,研究者對新聞自律的研究越來越重視了。
二、研究的主要視角和內容
總括20多年來有關新聞職業道德的研究,可以發現以下研究視點和內容:
1.新聞失實與新聞職業道德關系研究
新聞失實是新聞職業道德研究的一個最常見的切入點,也是從80年代初新聞學界一開始研究新聞職業道德問題至今一直持續關注的一個點。當然,隨著不同時期新聞失實形式的不斷變化,研究的認識和結論也在不斷地更新。就內容來看,對新聞失實的研究主要圍繞失實的表現、失實的原因以及如何防止失實等層面來展開;從目前來看,不同層面的研究論文數量都很龐大,所獲得的認識和具體內容也較為系統、深入。從研究成果的形態和類型來看,也相當豐富和多樣,有新聞理論著作中較全面、系統的梳理和闡述,有研究論文中就某一認識視點所做的深度分析與論述,也有大量來自業界的對某些失實個案的解剖和反思。
2.“有償新聞”與新聞職業道德關系研究
“有償新聞”在新聞職業道德研究中也占有很大比重。與“有償新聞”相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有償新聞”的成因、后果及如何防治等方面。
關于“有償新聞”的成因,研究者的觀點較為統一,普遍認為,“有償新聞”的成因主要分為主觀與客觀兩方面的因素。從主觀看,新聞工作者社會良知的喪失,對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追逐是重要原因。①從客觀因素看,市場化背景下形成的新聞產品市場交易的不規范,為“有償新聞”的出現提供了機制和土壤;企業或其他組織在市場競爭中的宣傳需求,則為“有償新聞”提供了買方市場。
關于如何防治“有償新聞”,研究者主要圍繞“自律”、“領導”、“監督”、“改革”等幾個方面提出了各自的對策。從近年的研究來看,加強媒體和新聞工作者自律,似乎受到更多人的強調。如有學者認為,無論是監督、評議還是懲罰,起到的無非是一種修枝剪葉的功效,只有新聞職業道德教育,才是從根做起,才能夯實新聞職業道德理念的根基。②當然,也有學者提出通過提高新聞工作者的待遇的方法來杜絕“有償新聞”。③
3.新聞炒作、新聞媚俗與新聞職業道德關系研究
90年代以來,新聞炒作與媚俗之風盛行。一些媒體迎合人們的低級趣味,一味媚俗,大肆炒作,引起許多社會公眾的反感。新聞實踐中存在的這些問題,引發了學界和業界對新聞炒作與新聞媚俗問題的關注。
新聞炒作與媚俗和新聞職業道德的聯系在于:首先,新聞職業道德的缺失是新聞炒作與新聞媚俗的原因之一;其次,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是減少和避免新聞炒作與新聞媚俗的重要條件。一些對新聞炒作與媚俗問題的研究者正是由此出發對新聞新聞炒作與媚俗問題進行強調和關注的。
4.典型案例與新聞職業道德研究
新聞職業道德研究常以新聞界發生的某些違反職業道德的典型案例作為研究的切入點和突破口,通過某些案例,呈現新聞職業道德的現狀與問題,并進一步提出對策。這類研究的路徑一般是:案例介紹引出新聞道德缺失話題,然后就新聞道德問題的相關內容、對策進行論述。
如,著名的山西繁峙礦難中11名記者受賄事件,就曾成為新聞職業道德研究的一個典型案例,引發了許多研究文章。另外,“茶水發炎”事件、“楊麗娟事件”等也都曾引起眾多學者由此出發對新聞職業道德問題的研究和討論。有學者指出,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和職業良知的記者,必須做到:絕不有意編造虛假新聞,這是新聞工作者的一條最基本的道德底線。④
5.新聞專業主義與新聞職業道德關系研究
從新聞專業主義切入來研究新聞職業道德問題,是近年新聞職業道德研究出現的一個重要特點。圍繞二者間的關聯,有學者指出:新聞專業主義從本質上說,至少包含三方面的理念:新聞媒介的社會功能、新聞從業者的使命和社會責任、新聞從業者的行業準則。⑤還有學者認為,新聞專業主義中的媒體社會功能、新聞從業者使命和社會責任應該對應著新聞職業道德中的職業職責和職業權利;同樣,新聞專業主義中的行為準則和新聞職業道德中的職業利益也密切相關,新聞從業者只有在滿足一定的行業準則前提下,才能夠獲得其應有的職業利益,獲得別人的賞識和尊重。因此,新聞職業道德是新聞專業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使新聞成為一項專業的必要條件。同時,新聞職業道德也對新聞專業主義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⑥另外一些學者把新聞專業主義視為解決新聞職業道德缺失問題的治本之策。如陳力丹認為,通過長期的新聞專業主義教育,內化新聞工作者的職業角色,是解決新聞職業道德問題的長遠之計。⑦
6.新聞職業道德與新聞法制關系研究
新聞職業道德與新聞法規,一個涉及新聞自律,一個涉及新聞他律,兩者密不可分,故研究新聞職業道德必然要涉及新聞法制問題。在這方面,一個基本的認識是,新聞職業道德與新聞法制之間是相互作用的:新聞職業道德為新聞法規提供存在的價值基礎,對新聞法規具有多方面補充;反過來,新聞法規又可以保障新聞道德規則的實施。⑧從現有研究看,學界往往是將自律和他律同時作為新聞職業道德建設的途徑來看待的。如有研究者就強調:新聞傳媒職業道德建設一要靠他律,二要靠自律。⑨
7.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措施研究
研究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措施者也不少,取得的認識也較為多樣。如有研究者強調,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應從三方面入手:一是完善自律監督機制;二是建立健全重視職業道德修養的機制;三是完善和加強有關職業道德修養的學習制度等。⑩另有研究者則提出,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應當促使新聞職業道德內化;促使宏觀管理和調控體制良性整合;優化新聞職業道德的外部監督體系;提升社會公共道德水準和道德判斷力,鏟除違背職業道德的社會土壤等。11
8.外國新聞職業道德狀況研究
對外國新聞職業道德的介紹和研究主要集中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相關研究視角和內容主要分為這樣幾類:
(1)美國新聞職業道德狀況研究。這方面研究相當多,有些研究也較深入。如關巖德的《美國新聞道德建設簡況》一文,對美國新聞道德建設的情況作了較全面、深入的介紹,具體涉及到美國新聞職業道德建設的理論基礎與發展,美國新聞法規與新聞職業道德規范,美國新聞行業的內部監督機制(如新聞評議會、媒介內部專職督察員或道德顧問的設置、新聞評價活動)等;另外還介紹了美國新聞院校加強職業道德教育的情況。12
(2)各國新聞職業道德準則比較研究。這方面較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陳中原的《形象與信譽的基石——81個國家(地區)、7個國際組織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初步比較分析》。該文從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出現時間、價值標準、新聞生命、采寫原則、版面安排等五個方面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進行全面比較,分析了各國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共性和個性。13
(3)中外新聞職業道德狀況比較研究。此類研究的路徑一般是先介紹西方新聞自律情況,再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做說明。以肖志峰《西方新聞自律的歷史演進對我國新聞道德建設的鏡鑒》一文為例,文章首先介紹了西方新聞職業道德發展的歷程,然后轉向西方新聞自律發展對我國新聞道德建設的啟示的探討。14
9.網絡媒體職業道德研究
網絡媒體職業道德研究內容主要集中在網絡給新聞職業道德帶來的影響和網絡環境中的職業道德要求等方面。就第一方面的研究來看,很多人的認識已經比較明確,如認識到網絡媒體在真實性、抄襲、把關人缺失、新聞保密、隱私權等方面都更有可能出現諸多問題。15就對網絡新聞職業道德要求的研究看,研究者多從強化職業責任和自我約束能力、依靠自律原則規范從業者的行為、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等方面進行強調。16可以看出,目前這方面研究的層次還比較淺,主要停留在傳統職業道德理論與網絡傳播特點的機械對照與分析層面。
三、小結
綜觀近年來有關新聞職業道德問題的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和認識:
1、新聞職業道德問題涉及新聞傳媒的公信力和新聞工作者的社會形象,因此對其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理論研究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
2、從現有研究成果看,研究成績總體來看是不錯的。對一些問題的研究已經比較深入,也獲得了不少研究成果。而且,研究視野比較開闊,涉及面比較廣,研究內容也比較深入。在新的研究視角的開拓方面,研究者也較為注意。如近年來,新聞倫理學、網絡環境下的新聞職業道德、新聞自律等新的研究視角被不斷開掘出來。
3、從現有研究來看,問題也是明顯的。主要表現為有關新聞職業道德問題出現原因和對策的研究中前后邏輯與可行性分析的缺失。具體來說:在成因分析方面,大多著重于原因的說明,而缺乏原因與結果之間的必然聯系的論證和分析;在涉及新聞職業道德缺失的后果時,偏重于情緒性的宣泄和簡單層次的描述,且理論視野較為狹窄;在對策研究方面,學界提出的種種對策往往沒有足夠的理論支持,也缺乏可操作性,多為自說自話和拍腦袋的產物。當然,這些問題已經獲得了一些學者的重視。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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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曄,潘中黨:《成名的想象:社會轉型過程中新聞從業者的專業主義話語建構》,《新聞學研究》(臺),2002年第4期。
景剛:《新聞職業道德與新聞專業主義》,《當代傳播》,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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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宗杰:《簡論加強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修養的途徑和方法》,《職業時空》2007年第2期。
陳敏:《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關鍵性因素分析》,《新聞界》2006年第1期。
關巖德:《美國新聞道德建設簡況》,《國際新聞界》,1998年第1期。
陳中原:《形象與信譽的基石——81個國家(地區)、7個國際組織的新聞職業道德準則的初步比較分析》,《新聞記者》2001年第11期。
肖志峰:《西方新聞自律的歷史演進對我國新聞道德建設的鏡鑒》,《湖南大眾傳媒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
鄭瑜:《互聯網對新聞職業道德的影響》,《南京政治學院學報》,2000年第2期。
方玲玲:《試論網絡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修養》,《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2期。
【摘要】本文以轉型期的體育領域倫理道德景象為研究對象,運用邏輯法,結合本人所見所聞,重新認知道德、社會倫理道德、我國轉型期社會倫理道德景象、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我國轉型期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景象及其成因,并進行了相關的探討。
【關鍵詞】體育;倫理;道德;轉型期;中國
0.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各種不和諧的現象充斥著我國的各個領域,這些“不和諧”有一部分涉及法律問題,我們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更多的是一種倫理道德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對倫理道德有一個全面、客觀、正確的認知,對社會轉型期的各種倫理道德問題有正確的態度。作為一名體育教師,對體育領域的社會倫理道德問題需要始終保持一種敏感的嗅覺,這些體育領域的“不和諧”究其根源,到底是什么?
如何才能處理好這些因素之間的關系。以下將談談本文的愚見。
1.關于轉型期、社會倫理道德的認知及其景象。
1.1何謂轉型期。
我國一直以來受儒家思想、道家思想、佛教思想的綜合影響。隨著改革開放,各種倫理道德理論也隨著開放的經濟一同到來,并影響著我國的公眾。如現代的公民倫理、普斯倫理近幾年都有著一定的傳播。
我國真正的轉型是從改革開放開始的,我們轉計劃經濟為市場經濟,政治文明水平、經濟發展、文化的保護和發掘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當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在這一時期也表現出很多不和諧的景象,各個領域均表現出不同程度的浮躁心態。
1.2對道德的認知。
關于“道德”,對“德”字的拆解———很多人在十字路口,眼睛斜過來,看見一樣東西,拿不拿?問問心。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道”并非指的是一條具體的道路,而是一個抽象出來的概念。由此可見,“道德”,就是類似于約定的秩序,引申為人在社會上為人處世的規則。人們常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社會生活中的每一個人,既有自我的要求,又受政治、法律、倫理的支配和約束。為了使人真正成為人,社會成為真正的理性社會,就必須有道德的自覺規范。
1.3對社會倫理道德的認知。
倫理道德本身是一種習慣。倫理與道德在內涵上是有一些共通之處的。倫:次序之謂也,“倫理”似乎便是指長幼尊卑的道理,比如中國有“天地君親師”的古訓。倫理與道德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調節社會成員之間相互關系的規則的作用?!皞惱怼焙汀暗赖隆背3M瑫r出現,但卻是兩個不同的兩個概念。倫理,從本質而言,是關于人性、人倫關系及結構等問題的基本原則的概括。而道德作為社會意識形態是指調節人與人、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因此倫理范疇側重于反映人倫關系以及維持人倫關系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倫理是客觀法,是他律的,是雙向的。道德范疇則側重于反映道德活動或道德活動主體自身行為的應當,道德是主觀法,是自律的,可以是單向的。人性的本質是趨利避害,而倫理道德使人性的本質得到合理的引導。
1.4轉型期社會倫理道德景象。
我國選擇了一條走向現代化的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我國又是一個受傳統的儒家倫理幾千年影響的國家,這就要求我們要積極的轉型?!拔覀儾荒軐ξ覀兩畹纳鐣r代麻木不仁,我們必須要跟上社會的節奏?!庇腥苏f:“全虧了改革開放的與國際接軌,讓我們迎來了普斯倫理”,改革開放確實讓我們與世界零距離接觸,讓我們對普斯倫理、公民意識等各種倫理道德理論有了全新的認識。然而,隨著改革開放度的加大,發展的加速,國人的社會倫理道德也產生著微妙的變化,部分人產生了一種浮躁的心理,世界觀、價值觀也隨之改變,太過注重經濟效益,追求不切實際的社會認可,而忽略了個人真正的價值。
2.對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的認知及其轉型期的景象。
2.1對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的認知。
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就是在體育領域調節成員與成員之間的相關關系的規則,它包括很多內容,主要有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領隊、出資方、盈利方、社會成員等多個構成部分,這些部分自身或者部分與部分之間產生的關系,必須要有相關的倫理道德來引導和約束,這就是體育倫理道德。
隨著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商品經濟在國民經濟中所占經濟地位也越來越重要。經濟領域的這一變化,使人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著微妙的變化。體育的產業化、職業化、功利化和商業化無疑在推動體育運動發展方面作出了貢獻,但它同時又“對彌足珍貴的體育精神具有巨大地消解作用,它一點一點地侵蝕著、吞噬著體育的靈魂,使體育正一天天地逐漸淪為名利、功利、勢力的奴隸!”
2.2轉型期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景象。
北京2008奧運會,讓世界再次承認中國是一個體育大國,但也讓我們認識到中國還遠遠不是一個體育強國。我國的競技體育就存在太多的倫理道德問題。
2.2.1我國競技體育人才的培養機制是舉國體制,是一個金字塔形態。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就有眾多體育專家、學者提出,2008奧運會后,我國需要改變現今的競技體育培養模式,呼吁取消舉國體制,應該把體育工作的重心由競技體育向社會體育、學校體育移動,但同時也出現了部分反對的聲音,認為不可以取消。眾所周知,近年來,我國青少年的體質連續20年呈下降趨勢,現狀不容樂觀;同時許多疾病也呈現著年輕化的趨勢,提高國民體質,已經是當務之急。本人認為體育工作的重心理應由競技體育向社會體育、學校體育轉移。當然競技體育人才的培養問題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倫理道德只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2.2.2競技體育的人才選拔。我愿意相信絕大多數競技體育人才的選拔是公正、公平的,但也必須承認,在部分運動項目的人才選拔中,并不僅僅看運動員的實力和未來可以挖掘的潛力,運動員的家庭背景也作為考察項目之一。近期網上公布的幾段視頻就說明了這個問題,其中一名小男孩的日記還一度引發體育界的轟動,內容主要是教練明目張膽的索取煙酒、紅包,若不按時送,就不給指導甚至不給練,更有甚者,對其隊員會進行體罰。這時候,我們就要反思了,有的同志是打著“為國爭光”的幌子,做著滿足個人利益的事。
2.2.3始終處在風口浪尖的中國職業足球。我國泱泱13億人的大國,竟然選不出11個能在世界足球中踢出一席之位的運動員,有人說,這是我們的體質、體能問題,事實果真如此嗎?日本、韓國同樣是亞洲種,為何他們就可以呢?由此想到,近來沸沸揚揚的足球運動員群毆、打裁判等等負面事件,足球運動員拿著高額的薪酬,有沒有實現相應的價值?有沒有付出相應的努力?前幾天,本人在看體育新聞,看到了中國棒球隊沒有太多的經費,沒有外教,甚至連本年度的比賽服、裝備都是去年的舊服裝、裝備,但他們仍在堅持,仍然兢兢業業地訓練,沒有觀眾,仍認認真真地比賽。朝鮮國足,拿著12元的月薪依然闖進了世界杯。群毆、假球、黑哨,試問中國職業足球到底怎么了!
2.3轉型期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景象的成因。
談談我國體育領域這些“不和諧”的成因是什么?第一,無疑是體制問題,沒有規范、可行的體制去規范,讓體育領域各組成部分有一把自我約束的尺來衡量自己的道德行為。第二,缺乏相應的倫理道德教育。體育領域作為大眾娛樂、觀賞的項目有著一定風向標的作用,這就要求運動員等體育領域的組成部分接受較多的思想教育,包括愛國精神、民族主義、團結精神、拼搏精神等等。運動員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表現出積極向上的形象。給我印象比較深的是中國男籃,他們常常會組織隊員去軍隊、學校等接受思想教育,參加各種公益活動。所以在奧運會中,我們看到的是他們的團結和拼搏。第三,國家集團與集團、各集團與個人、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利益問題。之所以會出現這么多“不和諧”很大程度上是每個人都想把利益最大化,這與現階段轉型期,社會的競爭及飛速發展不無關系。
3.結論。
本文對道德、社會倫理道德、我國轉型期社會倫理道德景象、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我國轉型期體育領域的倫理道德景象及其成因進行了討論??梢?,我國體育領域的某些方面,并沒有體現出應有的倫理道德,其成因是多方面的,有國家的體制問題,有我國現階段所處的社會歷史階段的問題,當然也與我們公民的素質和基本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目標等有關。轉型期是一個特殊的歷史時期,在轉型期完成公民倫理道德的洗禮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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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釣魚武執法的出現,揭示了我國現階段道德建設中的一些弊端。本文在介紹了釣魚式執法的含義以及根源后,指出了釣魚式執法對社會公德、職業倫理以及個體道德的危害。通過對釣魚式執法事件的倫理反思,我們認識到制度倫理對制度主體、制度本身和個人倫理的規范和制約作用還很不完善,呼吁社會要全面加強倫理道德的建設。
一、“釣魚式執法”的表現及內涵
最近新華網、人民網、新浪網等知名門戶網站,都相繼報道了“釣魚式執法”事件。通過這些權威網站的關于“釣魚式執法”事件的報道,使我們全面地解了近一段時間被炒得沸沸揚揚的“釣魚式執法”的來龍去脈。2009年9月8日,上海一位白領張暉因好心捎了一位自稱胃痛的路人,結果遭遇到運管部門的“釣魚式執法”,閡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認定其為載客黑車。10月14日,孫中界遭遇了同樣的“釣魚式執法”,年僅18歲的孫中界自斷手指以示清白。10月20日,上海有關部門第一次調查公布說不存在“釣魚執法”的現象,這次調查結果引起了公眾的強烈質疑010月26日,上海市閡行區政府宣布,閡行區張暉事件執法取證不正當,區政府將依法撤銷原處罰決定;另外,浦東新區將終結孫中界“釣魚式執法”案并向公眾公開道歉。
所謂“釣魚式執法”,英美叫執法圈套(entrapment ),是英美法系的專門概念,它和正當防衛等一樣,都是當事人無罪免責的理由。它指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行政執法中的“釣魚執法”,與刑事偵查中的“誘惑取證”類似。但“誘捕”有著嚴格的控制要求,所設之套本身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證據。
我們知道“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人是不可能超越利益而存在的,人的所有活動都是為了追求利益。執法經濟是“釣魚式執法”產生的根本原因。但是對利益的追求必須有一定的法律或道德的制約,如果沒有相應的規則對人們的利益追求活動進行制約,社會就會出現無序的狀態?!搬烎~式執法”的出現就是利益追求無序化的表現。政府工作人員按罰款數額獎勵或者提成的方式直接造成了“釣魚式執法”的泛濫。地方政府、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之間結成了一個公權力與私利錯位糾纏的利益共同體,他們的目標是各自利益的最大化。由于利益的驅動,他們使用“釣魚式執法”這種不正常的執法方式,并且放任“釣魚式執法”成為一種常態甚至一種制度,最終導致了對法律和道德裹讀。
二、“釣魚式執法”的危害性
“釣魚式執法”事件的惡劣影響對社會道德(包括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等)和個體道德建設有很大的腐蝕作用。社會的健康發展要求“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并進,“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兼用?!搬烎~式執法”使我們清醒的看到,我國的道德建設還存在弊端。
1.“釣魚式執法”事件的惡劣影響對社會公德有巨大的傷害力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指出:“社會公德是全體公民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要大力倡導以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德,鼓勵人們在社會上做一個好公民?!?/p>
孔子的倫理思想的核心是“仁”,也可以說是“愛人”,他主張把“愛人”作為社會道德的核心,最主要的是“在人與人的關系中,要把其他人當作自己的同類,當作于自己同類的人來看待”。岡而“釣魚式執法”打擊黑車的同時也打擊了一些做好事幫助別人的人,使私家車不敢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提供援助,導致“愛人”的喪失?!皥谭ㄊ结烎~”利用人性的善良來誣陷他人,撕裂了社會成員間樸素的情感,破壞了社會成員間的信任與互助,敗壞了社會公德。
2.要加強政府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
《綱要》指出:“職業道德是所有從業人員在職業生活中應該遵循的行為準則,涵蓋了從業人員與服務對象、職業與職工、職業與職業之間的關系。要大力倡導以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的職業道德,鼓勵人們在工作中做一個好建設者?!?/p>
眾所周知,“釣魚式執法”的取證手段是違法的,政府工作人員非法取證,知法犯法。“釣魚式執法”的相關部門為了既得利益非法取證,嚴重有悖于他們的職業道德。職業道德提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決杜絕“一切向錢看”,“在調節利益關系上具有利他性”r}。由于閡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工作人員職業道德的缺失,導致他們法律意識淡薄、知法犯法、利欲熏心,一手導演了“釣魚式執法”事件。
3.“釣魚式執法”事件使個體道德遭遇了道德滑坡
個體道德和社會道德是相對而言的,所謂個體道德是指“一定社會成員為實現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目的,并適應一定社會的客觀要求而形成的道德意識、道德品質、修養境界、價值觀念和指導自身行為選擇的內心準則以及個體道德行為實踐的總和?!?/p>
“釣魚式執法”事件對個體道德的健康發展帶來危害。非法營運雖有危害,但其危害的惡劣程度遠低于引誘、教唆那些沒有非法營運想法的人去違法。今后那些真的生病、臨產的路人可能再也得不到幫助。“釣魚式執法”直接導致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使個人在面對需要幫助的搭車人時,不加思索的拒絕,幾乎毫無道德可言。比如,在全國各地紛紛出現了最牛車貼:“本車拒絕一切搭載求助,臨盆產婦、車禍、中風、觸電、溺水都不關我事,尤其是胃疼的!”
三、“釣魚式執法”的倫理反思
“釣魚式執法”事件使我們看到,制度倫理在實際中的應用還需要完善。制度倫理是指“對以社會性正式組織為主體的規范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內在聯系的倫理思考和要求。它既包括對制度主體的倫理要求,也包括對規范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倫理安排;既包括對制度本身的道德要求,也包括對制度運行中一系列環節的道德評判和價值判斷?!?/p>
1.制度倫理對制度主體的規范和限制還不到位
制度倫理對制度的主體也就是社會性組織具有規范和制約的作用,體現在對制度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的要求方面。制度的主體作為社會性組織一般都有相應的權力,制度倫理規定制度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使制度的主體不僅享有一定的權利,同時履行相應的義務。而且在符合道德要求的權利和義務之外,制度的主體沒有超越于規定范圍的權力。這就使制度主體權利和義務的享有和履行公開化、透明化,才能保證制度的公平、公正,不會出現權力的濫用?!搬烎~式執法”事件中,閡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作為一個制度主體,代表著閡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的利益,制度倫理并沒能對閡行區城市交通執法大隊這一制度主體加以必要且充分的規范和制約。正是由于制度倫理并沒有在實際中對制度主體產生充分的規范和制約,才出現了制度主體對權力的濫用。可見,制度倫理對制度主體的規范和制約作用在實際中并未得到十分到位的貫徹和執行。
2.制度倫理對制度本身的制約也存在不足
制度倫理對制度本身具有規范作用,制度的產生并不是先天的,而是在實踐中對制度進行具體的改進和建設,使其與時俱進,適應社會的發展。當代正義理論的代表人物羅爾斯看到,只有制度首先是正義的或公正的,個人才會負有支持正義制度的責任。網由于人類活動具有“利益性”的目的,我們必須對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等進行倫理規范,而不能聽任其自由發展。在制度倫理的制約作用下,不僅能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而且能使整個社會的制度體現公正、公平和正義,實現制度的最優化。然而遺憾的是,我們在“釣魚執法”事件中,并沒有看到制度倫理對制度本身的規范作用。采取“釣魚”的方式誘騙私車司機去非法營運很明顯是有悖于制度本身的公正和正義的。
3.制度倫理并沒有為良好的個人倫理的建構提供充分的條件
一個好的合理的制度倫理的確立,會為個體倫理的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如果制度倫理是公正的、彰顯正義的,那么它必然會使得個人在社會中能夠得到公平的待遇、具有平等的地位并且生活在一個和諧的人際關系之中。制度倫理對個體倫理不僅有外部約束力,而且對個體倫理還具有導向和指導作用。一個好的制度倫理,必然能為個人倫理的健康發展提供導向作用。在“釣魚式執法”事件中,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不健康的制度倫理在運行,久而久之,人們的個人覺悟和個人倫理必然朝著不健康的方向發展。
摘要:本文在借鑒理論界已有研究的基礎上,簡單梳理中外醫療過錯認定標準的理論及實踐,以及結合我國當前認定醫療過錯標準的理論,探討在我國到底應該如何來認定醫療過錯,以期對醫療過錯實踐中的認定有所裨益。
關鍵詞:醫療過錯;認定標準;探究
當前我國醫療糾紛多發,而解決醫療糾紛的關鍵在于如何認定醫療過錯。但是在實踐中我們發現關于醫療過錯認定的標準卻是長期以來大家有爭論卻一直沒有定論的問題,本文在借鑒理論界對該問題研究的基礎之上,通過比較目前中外各國關于醫療過錯認定標準的理論與實踐,來探討我國到底應該如何在實踐中認定醫療過錯,希望能對此問題的解決有所裨益。
一、醫療過錯的概念界定
2009年公布的《侵權責任法》確定了醫療損害責任的歸則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由此確定了醫療過錯作為醫療侵權責任構成主要要件的地位。因此,醫療過錯的認定是確定醫療損害責任的最為重要的因素,即認定醫療責任的關鍵就在于對醫療過錯的認定。
所以,目前理論界通說認為,醫療過錯指的是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違反業務上必要的注意義務,從而引起患者生命、身體傷害的情形。
二、各國醫療過錯認定的標準理論
(一)英美法系認定醫療過錯的標準——“一般理智之人標準”(the reasonable person)
英美法系在侵權法領域采用“一般理智之人的標準”對行為人是否違反了注意義務進行判斷。所謂一般理智之人,又稱通情達理之人,實際上是一個假想出來的人,即是理性的和謹慎的人。而在醫療認定領域,“一般理智之人”被一般理智醫師(the reasonable physician)所代替,這里即是引進了專家證人制度。
該項判斷標準是通過一系列的判例而確立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 醫生的注意義務標準是該醫生所在的技術領域中一名普通醫生所具有的一般的技術、知識和一般的注意水準, 而不是該領域中最有經驗、最有技術、或最有資格的醫生所具有的技術水準, 也不是該領域中最沒有經驗的醫生所具有的技術水準 。②判斷某一醫生的行為是否有過錯,并不要求該醫生的行為得到全部醫療同行的承認,而是只要他的行為被一種醫療實踐或者醫療觀點承認即可以作為其沒有過失的強有力的證據。因為在醫療領域中, 往往存在著多種醫生同行所普遍接受的醫療實踐或觀點。相反, 如果某醫生的行為不符合其中任何一種醫療實踐或醫療觀點, 那么, 他就很可能被證明為具有過失。如果有一部分職業者認為 某醫生的行為是錯誤的, 但是另外有一部分醫生卻認可該醫生的行為的話, 就不能證明該醫生存在過失。③法庭對醫療過錯的審查具有最終決定性,也就是說即便醫生的行為得到了一種被同行廣泛接受的醫療實踐或者醫療觀點的承認,但如果法庭審理認為這種被同行廣泛接受的醫療實踐或醫療觀點本身是有過錯的話,該醫生的行為也會被認定有過錯。即不能因為被告的行為與同行中被普遍遵循的做法一致, 就可以決定被告沒有過錯。這里我們可以看到,實際上法庭可以審查這種醫療實踐或醫療觀點,并且可以確定其本身就具有過失的。這時法官就會介入,并譴責這種醫療實踐或醫療觀點, 符合這種醫療實踐或醫療觀點的被告的行為就會被判定為具有過錯。
(二)日本的醫療過錯認定標準——“醫療水準理論”
該理論最先由學者松倉豐治提出,認為判斷醫生注意義務違反的標準應該是“醫療水準”而非“醫學水準”,即認為“診療當時臨床實踐的醫療水平是醫師注意義務的內容”。而醫學水準主要是指醫學理論發展所達到的水平,是一種理論上的標準,而非實踐中的標準。從醫學水準到醫療水準的轉變是在日本判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松倉豐治的這種見解被“最高裁判所1982年高山紅十字會醫院案判決”所采納,也得到了醫學界和法律界的一致贊同。目前“醫療水準”已成為日本學說及審判實務上對醫療過錯認定標準的共同見解,并在不斷發展完善自身內涵。
“醫療水準”是指一種應該盡到醫學專業人員應盡的鉆研義務、轉診義務、勸說義務、說明義務的水平,“是醫師在進行醫療行為時,其學識、注意程度、技術以及態度均應符合具有一般醫療專業水準的醫師于同一情況下所應遵循的標準 。可見,在日本,醫生因為其所負有的高度注意義務,而應本著專家的“醫療水準”,履行其“最善的注意義務”。如果醫師未盡該醫療水準所應盡的注意義務即構成醫療過錯,則就應該承擔醫療民事責任。
三、我國認定醫療過錯標準的理論
我國學者對于醫療過錯認定的標準主要依循日本的醫療水準說,主要圍繞著“醫療注意義務”和“醫療水準”展開討論。
(一)王利明教授——“中等偏上”的標準:即認定醫療過錯應結合醫療行業和職業特點所確定的“中等偏上”標準是作為一個合理的和謹慎的醫師應有的注意,這種注意是行為人能夠盡到并且應該盡到的注意,未盡到此種注意義務即為過錯。
(二)學者龔賽紅——“抽象標準”和“具體標準”相結合
學者龔賽紅在《醫療損害賠償立法研究》中指出在司法實踐中認定醫療過失,應該結合具體標準和抽象標準,這樣才能得出適當的結論。抽象標準具體就是指醫療水準,而具體標準則是結合醫生的注意義務來判斷是否存在醫療過失。即在以“醫療水準”作為認定過失的一般標準的基礎上,認為還應考慮醫療的專門性因素、地域性因素和緊急性因素對醫療過失判斷產生的影響。這種認定醫療過錯標準的方法目前在我國醫療過錯的認定中得到了廣泛的應用。鑒定機構在對醫療過錯進行鑒定時參考的就是該種做法。
四、我國《侵權責任法上》關于醫療過錯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楊立新教授認為醫療損害分為醫療技術過失損害、醫療倫理過失損害和醫療產品損害,而對于不同的損害實行不同的過錯判斷標準。具體如下:
首先,醫療技術過失標準——借鑒日本“當時的醫療水準”規則。《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备鶕摋l規定,可以知道我國目前在認定醫療技術過失時采用的是“當時的醫療水平”標準,而不是醫學水平。即確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盡到與醫療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技術注意義務,即“合理的專家標準”或者“合理醫師”標準。 凡是醫療機構或者醫護人員在病情的檢驗診斷、治療方法的選擇、治療措施的執行以及病情發展過程的追蹤或術后照護等醫療行為中,不符合當時的臨床醫療專業知識或技術水準的懈怠或疏忽,就是醫療技術過失。楊教授認為這種醫療技術過失的認定標準,借鑒的是日本的“當時的醫療水準”規則,是完全正確的。如果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行為,則可以推定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其次,醫療倫理過失標準——根據醫療注意義務判定。確定醫療倫理過失的基本標準是按照醫療良知和職業倫理確定的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注意義務。 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違反這些注意義務,法官就可認定存在醫療倫理過失?!肚謾嘭熑畏ā返?5條第2款規定:“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根據第61條、第62條、第63條和第66條等規定,醫務人員未盡告知義務,違反對危急患者的救助義務,不依法提供醫療文書和其他醫療資料,違反保守患者的醫療秘密義務,以及對患者采取不必要檢查等行為,都構成醫療倫理過失。
再次,對于醫療產品損害責任雖然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但是在對醫療機構承擔醫療產品損害的最終責任的時候,也必須認定醫療機構對醫療產品缺陷的發生具有過錯。盡管《侵權責任法》第7章對此沒有規定,但對此應當適用第42條關于“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其過錯的認定,應當是對醫療產品存在缺陷的過失。
五、我國實踐中關于認定醫療過錯標準的具體運用
在我國實踐中醫療過錯的認定主要由鑒定機構或者醫學會來認定,法官判決的做出,主要依照鑒定結論。而鑒定機構鑒定報告的作出,主要是在醫療過失的抽象認定標準的前提上,針對不同醫療行為的具體醫療注意義務而分別加以認定。
(一) 違反一般醫療注意義務的過錯:
1.診斷行為的過失。診斷行為的過錯在醫療實踐中主要表現為誤診。
2.治療行為的過失,治療行為過錯,表現在一般治療、手術、麻醉、注射、用藥等各種治療行為的過錯。
(1)一般治療:在治療過程中,要求醫師按照當時的醫療水準,對患者進行對癥治療,如選擇適當治療方法、適合的治療時期,并向患者作充分說明并經患者及其家屬同意,盡到謹慎小心的治療注意義務,實踐中治療過失行為主要表現為延誤治療、錯誤治療。
(2)手術行為過錯一般包括手術前判斷過失、手術進行中的過失和手術后管理過失。
(3)麻醉行為過失:麻醉過失行為一般因麻醉準備工作不充分、麻醉操作不當以及手術后麻醉處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
(4)注射行為過失:注射過程中一般要求醫師嚴格遵循注射操作規程、詳細詢問患者既往過敏史及有關情況,并注意及時檢查、謹慎觀察。實踐中注射過程中的醫療過失行為要包括注射部位選擇錯誤、注射藥品使用錯誤、注射器消毒不嚴錯誤、注射引休克的過失等。
(5)放射治療行為過失:醫師在運用放射線為患者進行治療時,更要謹慎小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如須依照疾病的狀況及其他有關因素正確判斷是否使用,使用過程中應對放射線射量、放射部位、放射方法等作出正確選擇?!?/p>
(6)用藥行為過失:實踐中常見的用藥行為過失主要有違反用藥原則的過失、用藥劑量不當的過失、錯用藥物的過失、用藥方法錯誤的過失、忽視藥物過敏的過失、使用過期藥物的過失等。
3.采血輸血行為過失:采血輸血過程中醫師的注意義務一般包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輸血技術規范要求,針對患者病情謹慎判斷是否應采血或輸血、認真檢查核對血型和血液,嚴格檢驗和化驗血液等等。若醫師違反上述應盡的注意義務,即可認為存在過失。
(二)違反特殊注意義務的醫療過失
1.說明過失。說明過失指的是醫生違反了其在診療、手術等醫療行為的過程中沒有或者沒有充分履行其對患者或者其家屬的說明告知義務?!肚謾嘈袨榉ā返?5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p>
2.轉診過失。轉診過失主要指醫務人員對符合轉診條件的患者未盡到轉診義務而被認為有過錯。
3.保密過失?!肚謾嘭熑畏ā返?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泄露患者隱私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谠\療活動的特點,醫務人員在診療過程中極易掌握患者的隱私,醫療機構及其義務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4.拒診過失。一般情況下醫療者依據其診療能力、醫療設備、醫療技術水平等,可以拒絕對患者進行治療,但對于危急患者的就診,醫院必須采取緊急救治措施,不得拒絕急救處置,若有違反即應承擔損害后果。
(三)其他醫療注意義務違反的過失
1.違反記載和保管病歷資料義務的過失。實踐中,醫務人員違反記載和保管病歷資料的行為很普遍。如病歷記錄不完整、涂改病歷以及拒絕向患者依法提供病歷等。我國《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病歷權利規定》、《病歷書寫規范》、《侵權責任法》都對此作了專門規定。
2.醫療機構的組織義務
醫療機構應進行規范化管理,組織良好的醫療服務體系,應在包括科室設置、醫療設備、藥物提供、醫務人員的技術素質和道德素質培養、就醫環境等多方面提供規范化醫療服務,履行應盡的高度注意義務。如某醫院疏忽管理,造成急診患者從推車上跌落的過失行為,雖為給患者造成損害,但違反了普通醫師應盡的管理義務,應認定為醫院存在管理上的過失。
綜上,國內外理論界在探討醫療過錯的認定標準時基本上都采用的是“醫療水準”,即醫學實踐的水準,而非醫學理論發展的水準,只是在司法實踐中關于如何操作并認定醫療過錯標準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本文從理論的角度出發,并立足于實踐,在借鑒國內外理論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醫學實踐,梳理了我國目前醫療過錯認定當中的普遍做法,以期對進一步研究并運用該理論做出有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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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治國家;和諧社會;司法倫理;司法公正;社會正義。
和諧社會是公平正義、以人為本的社會,而實現司法公正、維護社會正義是司法行為的最終追求,也是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最后目標。然而,據社會調查,人們對國家司法人員的信任程度“非常信任”的占5.98%,基本信任的占31.6%,表示不信任的占16.6%,不很信任的占20.95%,還有表示因人而論的占30.76%。[1]人們對國家司法人員的這種低信任度表明,我國的司法倫理道德建設還存在很大的問題,而這恰是能否實現公正司法,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因素。因而,針對我國司法人員倫理道德的現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司法倫理道德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強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重要現實意義在于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公正的平臺。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然要求司法公正,這是當代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司法公正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基本保障,也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然而,任何公正性都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無道德就無公正。從這個角度說,司法公正的倫理價值就在于其公正性,公正是談論司法合理性的一個必需的道德維度。按照法理學的要求,司法如果失去了公正,也就失去了靈魂,失去了它存在的價值意義。
最高人民法院肖揚院長說,公正司法,對每一個法官而言,就像陽光對于每一個人那樣,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但目前確實存在一些司法不公正的現象(如湖北省的“佘祥林案件”),原因之一就是司法人員的道德素質和職業操守不能與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事實上,由于司法的性質所決定的,司法人員應當比其他職業的從業人員具有更高的職業道德要求,例如司法人員自由裁量行為就直接影響司法公正的實現,而司法人員自由裁量行為合理性的主要依據是司法人員的價值觀以及倫理道德水平,因而司法人員的倫理道德是實現司法公正的必然內容。
盡管司法人員的德行對于司法活動保持公正性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國司法倫理道德現狀還存在種種問題,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首先,司法過程中存在各種社會力量對司法行為產生干擾,影響到司法人員進行獨立的司法判斷,一些立場不夠堅定的司法人員就容易受其左右;另外由于司法機關在行政上對政府的依附,造成各級行政機關的權力干預;再有,司法腐敗現象時有發生,一些司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索要或收受財物,進行權錢交易,嚴重地影響了司法人員執法的公正性。因此,懲治司法腐敗,實現司法清廉、司法公正,需要建立一套很好的司法倫理準則和執行這套倫理準則的機制。
司法權是一種中立性和終極性的權力,它對爭執的判斷和處理是最后的和最具權威的,這在客觀上必然要求它代表社會公正。如果司法腐敗,則人們最終說理的正常渠道被堵塞,社會公平和正義則必然喪失。正如弗蘭西斯·培根曾說過的:“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公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盵2]所以一旦司法不公,對社會將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打擊的將是和諧社會的法治基礎。因此,建設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以公平公正為主要特征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司法倫理道德建設。
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視野下加強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基本原則。
司法倫理道德是由社會階級結構決定的社會意識形態,隨著社會的變遷而時有不同。“每一個階級,甚至每一個行業,都各有各的道德?!盵3]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就是營造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樹立公平正義、誠信和諧的社會風氣。因此,司法倫理道德建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正原則。
柏拉圖說過,“正義,總是從自己本階級、本集團的利益出發賦予公正以不同的意義和模式,這就使得本質就是最好與最壞的折衷”[4],馬克思曾經指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公正觀認為奴隸制是公正的,1789年資產階級的公正觀則要求廢除被宣布為不公正的封建制度??所以關于永恒公正的觀念不僅因時因地而變,甚至因人而異。”[5]這就說明,公正作為一種調節社會利益分配的原則,乃是屬于價值和價值評價的范疇,因而處于不同社會和不同利益關系中的人們對公正原則的具體規定往往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對立,于是便產生了不同的公正觀,產生了不同的關于公正的理論。
事實上,公正作為一個規范的概念,本來就是人們在社會交往中與自身所擁有的利益相符合的正當關系或行為。司法公正既是司法活動的價值目標,也是司法活動的本質要求。從人際倫理的視角來看,司法公正首先就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標準。同時,司法公正與法律權威是相互相成的,從一定意義上講,法律的權威要靠司法的權威來體現,司法的權威要靠司法信譽來實現,而司法信譽的樹立,靠的就是司法機關忠實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通過公正司法來贏得。所以司法人員應該從追求正義的目標出發,按照法的精神及其原則公平合理地處理事務,在一定范圍內修補立法的漏洞,矯正立法的缺陷,實現法的正義。
(二)人性原則。
以人性角度來看,司法活動必須堅持人權標準,司法道德倫理建設必須堅持人性原則,做到以人為本。聯合國各會員國一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
一開始就申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司法的終極目的是指向人權,保護人權,尊重人的尊嚴。司法制度的人權保護目的要求司法公正應符合人權的標準。每一個司法人員都應該具有這樣的基本人權意識:即在道德領域中,存在著好人和壞人之分,但在人權理論中不存在好人和壞人享有不同的基本人權。對于任何人,人權理論和實踐都不應該存在雙重標準,否則,法律和政府就會成為一部分人壓迫和摧殘另一部分人的工具。
司法倫理道德的人性原則也正體現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這一最基本的倫理信條。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人性原則就是要求司法人員按照法律的規定,在尊重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前提下,對犯罪嫌疑人、被除告人以及服刑人員給予最大限度的人文關懷,尊重公民和當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權力,維護其尊嚴,以公民和當事人為其主體,不能將其置于被處置甚至被,任由宰割的地位,要讓當事人始終感到有一個公正、透明的“法的空間”存在,依據正當的法律程序而進行非歧視性、人道性、理性化的執法行為。
(三)平等原則。
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平等原則是與憲法的平等權原則相契合的,即公民在法律面前要一視同仁地受到平等對待,不分性別、種族、職務、職業、社會出身、、財產狀況,都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不允許有任何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殊公民,不允許有任何凌駕法律之上的特權,這體現了司法活動作為公權運用的特殊活動的一種特有的維護平等價值的倫理精神。如在“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中,由于行政機關處于管理者的位置,老百姓處于被管理者位置,兩者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位受到的挑戰最大。新晨
另一方面,司法公正的平等標準作為一種倫理價值標準,還蘊涵著濃厚的道義內涵,其中所蘊涵的扶危濟困的倫理精神也成為司法公正的重要內容。如對弱勢群體實行司法救助,減、免、緩交訴訟費用,使孤老殘幼平等行使訴權成為可能等等,就是踐履司法公正的平等標準的現實表現,也是司法公正的應有之義。
(四)理性原則。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的理性,司法倫理道德建設的理性原則要求司法人員在司法活動中,能夠依靠其所有的智慧和道德力量準確度量各個案間的差異,并依據法律的精神和原則作出理性的適當的判決。司法的公正一是導源于司法程序的公正,即司法活動要運用司法理性來運作司法過程;同時表現為司法實體的公正,即司法活動必須堅持事實認定的客觀性、司法判決的合理性、刑罰適用的節制性,保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公正、合理地司法,也就是運用司法理性作出正確的判斷。
當然,加強司法倫理道德建設,除了應遵循上述原則外,還應加強制度倫理的建設,給司法人員遵守司法倫理規范以外部約束;建立有效的責任與獎勵機制,培養司法人員遵守司法倫理規范的自律性;還要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在社會主義倫理觀這一大的社會背景下培養司法人員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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