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06 16:00:5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院感防控培訓工作計劃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我們堅持以長安投資區管委會為核心,各企業各司其職、上下成線、左右聯片的安全管理網絡與群策群力的工作格局。成立長安投資區管委會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同時要求各企業也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機構,努力做到“為官一任,確保一方平安”,形成主要領導是安全領導小組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分管領導是直接負責人,要具體抓的工作原則。我們根據汛期和臺風季節,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力求萬無一失,確保“不死人,少損失”,實現一方平安。
二、目標管理,責任到人。
新年伊始,我們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目標和責任要求,結合長安投資區的實際情況,提出年安全工作的總體目標,任務和工作計劃。我們通過責任書的形式,把安全目標,事故控制指數,工作任務具體下達,同時下發了47份安全目標責任書到企業,并簽訂了消防工作目標責任狀(47份),同時與三個科室和18個人簽訂了安全責任書,做到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三、宣傳教育,提高素質。
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企業職工安全素質,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是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我們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及時將省、市、區安全生產文件精神傳達到企業,從而促進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增強安全意識。據統計今年共召開安全會議5次,參加人數220人次,同時,還組織了2次大規模的安全宣傳培訓活動。主要有:
1、3月16日,長安投資區管委會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要求各企業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大宣傳大培訓工作,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努力實現每個人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會消除火災隱患,從而提高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2、5月25日,長安投資區管委會在消防三中隊三樓會議室,部署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7號)以及省、市、區相關文件精神,對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當場下達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督促企業及時整改。
3、6月12日,在曙光超市旁舉行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日活動。長安管委會領導、長安園區各企業職工等300多人參加了活動,同時發放了通俗易懂的安全生產宣傳品300多份,深受職工的歡迎,“安全生產月”宣傳咨詢活動氣氛熱烈。
4、6月28日,我們組織園區企業法人代表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近60人,在省大地管樁有限公司集中授課,邀請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國榮主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職業病防治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課程,從而進一步增強職工的安全法律觀念和職業病防治常識,保障人民生命和生產安全。
5、出安全簡報7期。
6、認真貫徹落實“一崗位雙責”和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活動,對區政府下達到長安投資區開展活動的企業數62家,完成企業自評和初審分類工作,已完成復核確認的企業62家。
四、強化管理,加強監督。
加強現場監督,提高防范能力,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檢查促整改,整改保平安,這是一條必須常抓不懈的舉措。
據統計,半年來共組織檢查14次數/117人數,檢查企業數50家,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32份,限期整改意見133條,已全部整改完畢,整改率為100%。主要有:
1、年元旦前,長安投資區管委會領導組織有關人員對園區各企業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的重點主要有“三合一”現象,違法建設問題,消防水源、消防設施等,這次檢查下達責令改正指令書7份,限期整改意見20條,已全部整改完畢。
2、“五.一”節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共簽發責令改正指令書4份,限期整改意見15條,已整改完畢。
3、6月份,對轄區內的石油、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特種設備等進行重點檢查,這次檢查共發出責令改正指令書3份,限期整改意見13條,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1、認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嚴防強降雨可能發生的洪澇災害。
2、認真做好防暑降溫和防臺工作。
3、從對事粉塵、噪聲、苯和酯類等作業人員進行體檢,從而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
一、團結帶領干部職工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按照市、區的工作思路,我辦班子團結進取,開拓創新,真抓實干,努力克服各種困難,狠抓各項關鍵性工作的落實,在干部職工和市、區各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各項工作取得了較好的進展。
1、拆遷工作。按照市區二級政府對舊村改造任務安排,先后完成后村、村的村、廠、中普制衣、路等舊村住宅和非住宅的拆遷工作,建筑面積約24萬平方米,村民住宅360戶,完成拆遷簽約96.26%。
2、安置房建設。安置房在建工程約30萬平方米,其中吳家13.6萬平方米安置房建設工程已完成全部,在今年一月份已完成村民安置抽簽定位工作;勝豐(西)約10萬平方米安置房已完成主體工程、附屬及大部分配套工程以及單體驗收,完成總投資約95%,當前正在進行配套工程的施工、安裝等工作,預計在今年5月份可交付使用;勝豐(東)6.49萬平方米安置房已完成總投資75%,預計在今年年底交付使用。雙楊臨時過渡房擴建工程總面積8400平方米,總投資1600萬元,去年7月初開工建設,目前正在竣工驗收。
雙楊、聯豐、西成(后)、望春橋一期安置房建設前期工作正在進行中,已完成規劃選址、項目立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通過招投標確定了代建單位。其中,雙楊安置房已完成方案總平面設計和基本套型設計,將在今年陸續開工建設。到2012年底,市區二級在舊村改造項目中已投入資金25.3億元,其中我區已投入約14.8億元。
3、相關項目配合工作。擴建工程涉及的、甬豐村等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前期準備工作正在按計劃進行,集體土地“農轉用”報批已經國務院以及省、市政府的批準,拆遷工作將在今年陸續啟動。
全年配合做好雙楊、聯豐、后、望春橋等村達不成拆遷補償協議的被拆遷戶行政裁決、法院強制執行、行政和民事訴訟案件25件。
4、來信來訪調處和維穩防控工作。我辦在開展拆遷前會同街道、區國土局、社區等部門,堅持做好風險評估排摸等工作,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排摸,做了周密部署,落實了領導和部門責任,不斷建立和完善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機制,對各類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把問題消滅在萌芽,解決在基層。
我辦重視拆遷安置初信初訪工作,努力做到及時、熱情、準確、妥善答復和解決來信來訪問題。一年來,共受理來信2件,來訪83件,來電150余次;完成上級交(轉)辦42件,辦結率為100%。
二、強化管理加強學習,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按照區反腐倡廉建設組織領導與責任分工,結合我辦反腐倡廉建設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設工作計劃。
1、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涵蓋舊村改造的拆遷補償、安置房工程建設、村民安置房交付、行風、作風及廉政制度建設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強了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管理和約束,確保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為全力推進全區的舊村改造工作保駕護航。
2、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我辦利用主任辦公會議、辦公室全體會議和工作會議等,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各級紀委全會會議和文件精神,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別是在2012年,我辦還邀請了安置房代建、監理、施工等單位的相關人員,參加了由區檢察院組織的反腐倡廉案例巡回展。
3、強化管理,明確工作職責。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腐敗行為的發生,針對查擺出的問題和管理中的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制定和完善了反腐倡廉等方面的責任分工。在拆遷安置管理方面,開展拆遷政策學習和培訓工作,建立了《區舊村改造辦公政府投資項目保廉措施》,在拆遷和安置工程建設上,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工程立項、招投標等重要環節建章立制,用制度來規范舊村改造全過程;在機構建設上,建立內部廉政責任制,辦公室與各部門分管領導訂立部門廉政責任書,對政治行為、廉政行為、業務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
三、強化監督重在自律,有效促進廉政建設制度執行。
我辦圍繞區委、區政府以及區紀委制訂的有關公務用車、公務用卡、公務接待改革、“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機關效能建設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制度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對工作人員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檢查。辦公室班子成員不定期自查自糾,根據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所賦予的職責,加強對相關人員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把有效的監督融入舊村改造管理之中,注意發現和解決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各項規定的過程中,特別是當前工程招投標、資金運作、拆遷補償等活動中的突出問題,防范于未然,保證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
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為進一步深化杏壇鎮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落實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遇制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提高轄區抗御火災的能力,保障社會經濟穩定發展,由企業、單位、“三小”場所(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向順德區杏壇鎮人民政府
村(社區)簽訂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消防安全承諾書。
承諾內容
(一)組織貫徹執行《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自覺執行和督促本單位落實“三不準”,即不準企業、“三小”場所經營范圍內違規住人;不準違規用火用電用氣;企業、“三小”場所確保下班、休息時間關斷電源,不留火種;不準鎖閉、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二)凡違規搭建閣樓住人的,一律拆除住人閣樓;凡合用場所達不到國家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的,一律清除違規住宿人員;凡未有安裝防火型漏電開關、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器和消防應急照明裝置的,一律強制安裝;
(三)制定本單位消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到“一暢兩會”即暢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從業人員會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五)自覺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對生產儲存經營場所違規住人突出問題進行自查自改;
(六)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和足夠配置,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暢通。
承諾人(指模)
企業(場所、商鋪)
(名稱公章)
日期:
“三小”場所消防標準
1.場所內不得違規住人;
2.按要求設置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樓梯間形式要符合防火要求,嚴禁堵塞、占用、鎖閉疏敝通道、安全出口;
3.符合防火分隔要求設置住宿場所的,應按《小檔口、小作坊、小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技術要求》設置簡易噴淋和消防卷盤、輕便消防水龍,其外窗、陽臺上的防盜網要設置緊急逃生口、二層(含二層)以上緊急逃生口要設置逃生緩降器、消防逃生梯或輔助爬梯等輔助硫散生設施;
4.場所內各區域應配置消防應急照明,并按要求規范安裝;
5.“三小”場所應按要求設置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毎區域設置不少于一個;
6.按每75m配備不少于2具4
kg
ABC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放置于無遮擋、明顯易取位置(面積不足75的按75配備);
7.場所內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維護,確保足夠、有效;
8.不得違規存放、使用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物品及火災危險性為丙類的液體;
9.餐飲經營性場所存儲液化石油氣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苑》標準要求并設置獨立儲瓶間,其他一般性經營場所內不得明火煮食,不得存放裝載量超過相當于2個15kg的液化石油氣瓶;
10.電氣線路不得私拉亂接,電氣設備要符合防火規范,營業結束要做好關閉電源、火源、氣源等防范措施;
11.要簽訂消防安全承諾書;
12.員工熟悉報火警基本內容和要求、懂得使用場所內滅火器材、掌握逃生自救、疏散技能。
XX區出租屋消防標準
一、出租屋不得與經營、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
二、出租屋與其他功能空間(如商鋪、辦公等)處于同一建筑物內的,居住部分與非居住部分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應獨立設置。
三、出租屋的內部隔墻應當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樓板底部。
四、不得在出租屋樓層內設置住人的夾層閣樓和三層(含三層)以上的床位。
五、出租屋的外窗或陽臺不應設置金屬柵欄,當必須設置時,應設有能從內部易于開啟的緊急逃生出口。
六、出租屋除廚房外,其他場所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罐等燃料。當出租屋內設置使用明火的廚房時,廚房應當采取分隔措施和居室分開。出租屋的每個居室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3平方米(廚房、廁所、樓梯等面積不計入人均使用面積內)。
七、出租屋應當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中。當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得設置在6
層及6
層以上。當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得設置在3
層及3
層以上。
八、出租屋每個樓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
個,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置一部疏散樓梯:(一)每層建筑面積不超過650
平方米的單元式、塔式居住建筑;
(二)通廊式居住建筑任一住戶的戶門至安全出口的距離不超過15
米,且符合以下條件的:
1.耐火等級為一、二級,設置在3
層及3
層以下,每層建筑面積小于500
平方米,第二、三層居住人數之和不超過100
人的;
2.耐火等級為三級,設置在3
層及3
層以下,每層建筑面積小于200
平方米,第二、三層居住人數之和不超過50
人的;
3.耐火等級為四級,設置在2
層及2
層以下,每層建筑面積小于200
平方米,第二層居住人數不超過30
人的;
九、通廊式居住建筑層數超過2
層時,應設封閉樓梯間;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當建筑層數超過6
層或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500
平方米時,應設置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并向疏散方向開啟。當戶門或通向疏散走道、樓梯間的門、窗為乙級防火門、窗時,可不設置封閉樓梯間。
十、出租屋內的公共疏散走道和疏散樓梯凈寬度不宜小于1.1
米,樓梯間宜直通天面,并在首層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且樓梯間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與停車、商鋪等場所進行分隔;
十一、除四級耐火等級建筑外,出租屋的疏散樓梯不應采用可燃材料設置,3
層及3
層以上的,室內疏散樓梯不應采用未經防火保護的金屬梯;室外樓梯符合以下要求時可作為疏散樓梯:欄桿扶手的高度不小于1.1m,樓梯的凈寬度不小于0.9m;傾斜角度不大于45°;樓梯段和平臺均應采取不燃材料制作;除疏散門外,樓梯周圍2.0m
內的墻面上不應設置門窗洞口,且疏散門不應正對樓梯段。
十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處堆放物品影響疏散。
十三、通廊式出租屋應在公共疏散走道、樓梯間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標志。
十四、出租屋應配置滅火器材,建筑面積超過100
平方米的按每50
平方米1
具的標準配備滅火器,滅火器應當選用2
公斤以上的ABC
型干粉滅火器,宜放置在公共部位。滅火器應成組設置,每組滅火器不少于2
具且不多于5
具并應設置在1.5
米墻身或地面上。
十五、只設一把疏散樓梯且設置在3
層及3
層以上的出租屋宜設置輔助疏散的外窗或陽臺,并配置逃生繩或緩降器、逃生軟梯等逃生避難設施,外窗的窗口高度不宜小于1.0
米,寬度不宜小于0.8
米,窗臺下沿距室內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2
米。
十六、出租屋內的電氣設置應由相應資質單位設計和施工,出租屋內電氣線路的規格應當滿足用電設備負荷要求,電氣線路敷設應當采用金屬套管或PVC
阻燃套管保護,且每一電表后應當安裝空氣開關、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不得使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十七、出租屋集中地區應完善消防給水系統,設置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超過120
米。
十八、超過五層或體積大于10000
立方米的出租屋應設置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
十九、出租人、承租人應當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二十、本指南與上級規定不相符的,按上級規定執行。
出租屋消防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檔案記錄與現場照相工作。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安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和維護社區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居住人員和管理員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一些違規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職消防管理防員,擔任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消防隊開展火災原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出租屋居住人員消防工作職責
為加強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維護房屋租賃雙方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出租屋內的居住人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維護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注意用電防火安全,不亂拉亂接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電器線路要安裝帶有漏電保護裝置,要做到人走燈滅。
三、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傾倒液化石油氣殘液,每次使用后要切斷氣源。
四、房間內不存放汽油、酒精、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六、室內裝修要執行消防規定,嚴禁使用易燃材料裝修,有條件的租戶宜配置手提滅火器。
七、未有獨立設置的居住房間內嚴禁設置廚房,廚房部位與居住部位必須采用實體墻完全分隔。
八、禁止在出租屋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房間內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電動車必須停放到有實體墻完全分隔的獨立車庫內。
九、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組織疏散逃生及火災撲救,并及時向出租方報告,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出租屋防火公約
一、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服從社區消防組織的管理。
二、愛護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挪用、圈占、埋壓和損壞。
三、嚴禁在樓道內堆放可燃雜物,嚴禁占用、堵塞樓院
消防通道、出口,不在消防車通道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四、出租屋內不得存放汽油、油漆、酒精、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嚴禁亂倒液化氣殘液。
五、出租屋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能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
六、教育兒童不玩火,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期燃放煙花爆竹,不在陽臺上燃放煙花爆竹。
七、居民外出或睡前要檢查電源開關、燃氣灶灶前閥等是否關閉
八、室內裝修時,要安全鋪設電氣線路,安全使用稀料、油漆等裝修材料,防止火災發生。
九、家庭發生火災時,不要因為貪戀財物而貽誤疏散逃生時機。
十、掌握“119”火警電話或社區義務消防值班室電話,發生火災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或社區義務消防隊報警。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指揮機構
火場總指揮:
滅火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
安全防護救護組:
通訊聯絡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火警電話:119
1、嚴禁亂發警報或報警信號,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報警信號無論真假,均以真火警處理。
3、確認是誤報的信號時,應立即解除警報并報相關部門與人員。
報警:
1、任何同事發現火災都必須立即報警。
2、火災發現者應根據火勢判斷采取適當的報警方式,如未發現濃煙應立即撥打公司內部報警電話,如火勢已經較大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同時通知公司值班人員。
3、報警時應沉著冷靜,向接警人詳細提供火災的準確位置、什么物質著火、有無人員受困、目前火情火勢情況等相關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門報警還應報告起火單位的準確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門的指示通知人員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導消防車進入。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地附近工作人員在保證個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義務對受火勢威脅并有可能導致火勢進一步擴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檔案、受困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2、著火區域疏散小組人員應根據火場情況,迅速作出立即進行應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領導的疏散命令的決定。
3、單位負責人在得知火場的情況以后,必須立即作出是否進行應急疏散和進行部分區域或全部區域疏散的命令,并盡快傳達給疏散區域疏散小組人員。
4、向疏散區域人員發出應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順序:著火房間、著火層、著火上層、著火逐上層、著火層下層(如火災有向下蔓延趨勢再考慮疏散著火層下層,逐下層,并指導疏散區域人員疏散路線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并讓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順序的區域人員保持鎮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區域疏散小組成員應立即攜帶安全出口備用鑰匙、手電筒或應急照明燈,打開每個房間的門,引導、幫組區域人員撤離到疏散集結地集中,而后對每個房間認真檢查,確認無人后,鎖上房門,并做好記號。
6、各區域疏散小組成員沉著冷靜,按照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導區域人員有序的從安全出口疏散,對受傷和情緒不穩定的人提供幫助,到達安全地點時要注意清點人數。
7、疏散區域外部疏散小組成員應打開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礙物,指引疏散方向。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發生地附近工作人員在保證個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義務就近使用消防設施、器材展開初起火災的撲救工作,盡力控制火災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聯系,等待相關人員的到來。
2、滅火行動組接到值班室的聯絡電話后應立即攜帶所配備的滅火設施趕赴火場,了解事故詳細情況,在事故發生區域同事的協助下有計劃的展開滅火自救工作。
3、滅火行動組應有供應水及其它所需滅火劑的專門人員,火災發生后按照平時訓練迅速啟動消防水泵、鋪好消防水帶、準備其它裝備,并組織現場群眾供水、滅火,確保滅火所需。
4、當接到撤離的命令后,滅火行動小組應協助疏散小組進行人員的疏散,并一起撤離出火災現場。
5、消防部隊趕到火場后,滅火行動組應配合消防隊進行供水、滅火。
五、通訊聯絡、安全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通訊聯絡人員要做好接警的處理,同時與報警人保持聯系。
2、通訊聯絡人員在證實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在他的授權下報火警,同時通知各行動小組進入火場。
3、通訊聯絡人員應通過廣播傳達疏散或撤離命令,與各區域保持聯系,指引各個區域進行緊急疏散。
4、詳細了解火場發展形勢,傳達作戰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護人員應盡力對受傷人員進行一定的治療。
6、協助領導維持現場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
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時,所有同事必須保持鎮定,聽從指揮,依照公司緊急處理程序處理。
2、火災發生時電話僅供應急使用,無關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須本著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切勿作個人冒險。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脅時,應堅守各自的崗位,盡力控制火災的蔓延直到相關部門人員地道,并詳細匯報最新的進展情況。
5、進行緊急疏散時,存放現金的辦公室應隨手關門,收銀臺應隨手關閉錢箱。
6、火災伴隨濃煙時應采取低姿勢行走或匍匐穿過濃煙區,或以濕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時身上著火時,切記不可奔跑,應立即脫掉著火衣物或就地翻滾,或由身邊的同事以濕衣物包住或撲打或潑水澆滅。
單位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主要有: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2、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3、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4、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5、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6、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7、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8、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9、
義務(專職)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0、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1、
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3、
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14、
其他制度
注: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選擇制定。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自的特點進行針對性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
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
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三、
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
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
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
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
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
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不得上鎖。
四、
車間、倉庫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
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
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
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后上崗。
三、
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
四、
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五、
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
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
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
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
三、
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記錄存檔。
四、
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
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
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
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保障確保安全生產。
三、
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后,應趕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當在規定的限期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門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要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外包施工通過發包單位代辦申請。
2、作業前應該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科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藥之費用,如若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照價賠償并承擔責任。
3、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照規定將辦理申請簽到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單位需派人現場監督、保衛科需要不定時派人前往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請“動火作業申請單”時,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5、節假日現場加班出勤時的動火作業會簽和核準,依第4點執行。現場公休期間的動火作業應事先申請,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如果是收承包商動火作業,則收發包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6、未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公司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嚴重的予以開除;外包施工則處以外包商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庫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入庫前應經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一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六、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核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學習和滅火演練,并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知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小于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程序和措施。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促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以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
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是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
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
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
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鍋爐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
鍋爐房重地閑人勿進,禁止吸煙,并設明顯標志門牌。
二、
鍋爐工必須制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逐項落實。
三、
鍋爐工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非鍋爐工操作。
四、
各種鍋爐體安全閥、水位表、氣壓表必須靈敏有效,定期外送檢修。鍋爐房內不得設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
鍋爐的爐體、燈具、各種管道、閥門、安全閥、水位表等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有裂縫,空隙或隔熱不良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檢修。
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帶油設備不得滿油,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并設明顯標志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于62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
,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定無問題后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
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二、
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三、
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地,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
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五、
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六、
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七、
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八、
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止暗燃發生。
九、
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
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
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
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
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
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
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
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
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
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撤離職守。
十、
不準赤膀赤腳進入車間,不準帶小孩進入車間。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示意圖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滅火行動組
疏散引導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