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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22 17:36:1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建筑安全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建筑安全論文

第1篇

1.1安全意識薄弱

施工是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通過近幾年頻發的建筑安全事故,我們不難發現:人的安全意識薄弱是引發這些安全事故發生的最主要原因。安全意識的薄弱性體現在這幾方面:

1)領導的重視不足,片面的追求經濟效益;

2)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缺乏有效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建筑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措施薄弱;

4)基礎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2建筑安全技術方面,安全科學技術相對落后

傳統的手工操作,人為制約的因素很多,如操作人員的懈怠、疏忽等都會影響工程的質量,不僅要投入更多的勞動力資源,同時也增加了施工的成本,施工的效率和進度都會有所降低。而近年來,施工難度大、施工危險性大、科技技術含量高的工程增多,而我國建筑業安全科技相對落后,這些都對施工安全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1.3建筑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2004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加強我國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規范國內建筑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然而,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相關的建筑法律法規暴露了不少的問題和缺陷,相對于建筑業發達國家,我國的建筑法律法規可操作性差,法律法規體系不夠健全,部分的法律法規存在著交叉和重復的問題。此外,建筑企業在執行相關的規章制度中,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往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出現“真空”段,措施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礎的管理工作也相當不規范。

1.4安全監督部門監管不力建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監管工作的開展并未完全到位。主要體現在:

1)主體責任尚未落實,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不清,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

2)缺乏日產的監督管理制度及措施,對建筑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停留在突擊性的大檢查上;

3)監管體系不夠完善、監管力度不足,資金不落實,手段落后,未能有效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2建筑安全技術管理的改進措施

2.1強化安全意識首先,將安全教育培訓全面覆蓋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其次,利用多媒體、報告演講、案例分析及新興的企業微信等多種形式,提升安全教育培訓的效果;最后,是要營造安全的環境氛圍,個體的安全行為離不開現場的環境氛圍,如果現場施工條件差、腳手架私搭亂設、材料設備隨意堆放等,這些都會很容易降低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因此,整齊擺放現場材料,清晰明確的安全標識,會潛移默化地使得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降低安全隱患和違規操作的行為。

2.2積極引進先進設備和技術,充分利用先進科研成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在建筑施工中,先進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技術是建筑工程優良品質的重要保證。積極引進先進的機械設備,推廣使用自動化技術,合理運用先進的施工技術,不僅能極大降低人為因素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同時也提升了工程的效率和質量。此外施工企業要做好安全技術措施的交底工作,包括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特點、危險點、危險源及其具體預防措施,相應地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應注意的安全事故,以及發生事故后應采取的避難和緊急救援措施等交底內容。

2.3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技術管理體系除了國家部門積極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外,作為建筑企業,更多的是需要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體系。包括:

1)制定安全控制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控制目標、安全達標目標、文明施工實現目標;

2)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專業性強、危險性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審批制度,設備安裝、拆除驗收制度等;

3)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并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考核等。

2.4嚴格執行安全監督機制,保證監管到位,建立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可從這幾方面展開:

1)建立合理的建筑安全監管模式,建立合理的施工監管模式,如引進建筑安全生產評價中介組織機構,構建企業、社會中介組織、政府三級管理體制;

2)加強組織機構建設,規范安全監管工作,實行標準化的管理模式。充實安全監管人員,制定標準規范的組織機構,保證監督檢查的質量;

第2篇

一般開設建筑安全課程的專業均為工程類專業,如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專業,這些專業分屬不同院系,前期基礎課程也不盡相同,各有側重,對于建筑安全中尤為重要的力學基本理論、機械原理掌握程度不一。此外,高等數學和建筑材料等知識對于理解課程內容也必不可少,這對于基礎較差的學生也是個不小的難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就業形勢的日益嚴峻要求學生必須在學習期間能夠盡可能多地樹立知識框架,豐富知識儲備,培養解決實際工程問題的技能,這就對新形勢下的建筑安全課程教學帶來了多方面挑戰。建筑的安全性是貫穿建筑設計和建筑施工中的最基本要求,而在建筑安全的課堂上,一般教師僅僅是講解相關概念、規范要求和少許案例,學生往往把它當成是建筑規范的科普課,認為上課與自己看書了解相關規范并無太大差異,不足以引起學生對建筑安全的重視,如此開設建筑安全還有何意義可言?建筑安全通過這種授課方式并沒有得到其在建筑設計和建筑施工中應有的重視。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如果不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調動學生主動探究安全的內在機理,變被動填塞為主動思索,教學質量就難以提高。不了解安全設計的內在機理,安全就無從談起。達不到安全要求,又談何功能、造型、空間布局呢?安全是一切的前提與基礎!如何將建筑安全知識內容講深、講透,使學生不僅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并能夠活學活用是這門課的教學目標。傳統的教學模式:備課、講課、答疑,批改作業,不利于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教學理念與授課方式如果沒有充分考慮授課對象的實際情況,很難恰當地安排課程內容,也難以達到教學要求,重點、難點突出,使教學效果受到限制,不能體現因材施教的教學原則。

二、建筑安全課程教學改革探討

1.教學內容的合理優化。

不同專業對安全的要求廣度、深度不同,建筑安全課程應緊密結合專業特點進行內容統籌,教學內容上要有所側重。對于安全工程專業來說,尤其應該體現本質安全化的時代要求。在教學伊始,就要針對專業基礎及專業特點,確定需要詳細講解的知識點。既要保證知識覆蓋面廣,又要保證學生聽得懂、想得通、學得會、記得牢。將現有教學內容與之前學過的力學、材料學、機械學等原理結合,重點在于聯系工程實際,對各知識點進行梳理,使其更加合理和系統,實現重點突出、結構明晰、層次分明、原理透徹的目標。建筑安全涉及多學科知識,不僅要講清楚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還應針對專業特色結合典型案例把重點分析講解清楚,使學生在理論聯系實際中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從而提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于相關聯的章節應該進行重新組織,使其前后呼應,關聯學習。如可以在腳手架工程中介紹結構計算的相關知識,使學生在一開始就清楚的了解工程結構到力學模型的簡化過程,明確結構力學在腳手架安裝中的任務及其與工程結構設計、管理等方面的聯系。又比如在高處作業中聯系腳手架工程相關規定和搭建要求,明確腳手架項目施工安全中的保障措施與高處作業需求之間的聯系,如欄桿、擋腳板設置的必要性。由于安全工程專業定位于培養專業安全管理人員,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可適當精簡公式推導過程,簡化枯燥的數值運算,著重闡明公式中物理符號的意義及其應用,定量計算和定性判斷相結合,理論聯系實際,結合工程事故實例分析,判定事先預防部分,增加學生的感性認識,使其更容易理解和記憶相關規范的要求。

2.教學方式的發展創新。

傳統課堂授課是以教師為中心,教師講、學生聽,教師單一教學,學生被動接受,往往容易走神分心。與時俱進的課堂教學形式要以學生為中心,師生互動,鼓勵學生參與案例分析和課堂討論,激發學生的興趣和積極性。案例學習是一種非常有效且必要的學習方式,可使學生從感性上加深對安全危害的認識,同時也是一種增強安全重要性潛意識的有效手段。災難往往不是只由一個原因導致的,很多時候災難的發生是幾方面的缺陷共同導致的。如一名建筑工人從外腳手架第三層摔下來的事故,可結合腳手架工程的欄桿防護、高處作業安全帶的使用、安監人員的安全教育等方面進行引導,讓學生運用課堂所學知識去分析診斷生產過程中系統的安全性能,并從學生的角度嘗試提出預防和控制的方法。這樣一來,一方面進一步加深了學生對各章節知識的綜合把握,另一方面培養了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應用能力。在了解了建筑安全設計相關內容之后,可將學生分組討論同一事故案例并給出整改建議,由于關注點的不同及思維的局限性,可以再讓幾個小組之間進行互評,這樣可以引起學生對自身安全設計方面的反思,更直觀地指出對方小組整改方案的優缺點。這種與教學內容緊密結合的討論和互評活動,必然會提高學生的建筑安全意識,調動學生積極性,引導他們更自主、靈活的運用所學知識。教學手段應多樣化,特別是利用多媒體輔助教學實現傳統教學不容易講述清楚的內容。多媒體輔助教學改變了傳統教學中粉筆加黑板單一、呆板的表現形式,能將抽象、生澀、陌生的知識直觀化、形象化,起到活躍課堂氣氛,加深鞏固教學內容,使學生感受到學習的喜悅,寓教于樂。如對于垂直運輸機械中自升式塔吊的“長高”問題,以前教學中只是演示一組塔吊組裝的靜態圖片配合講解,學生看完后仍然不清楚究竟是如何升高的,抬升時支撐方式如何實現,在這些細節方面,很難用照片表述清楚。現在借助多媒體輔助教學,將塔吊組裝抬升方式用動畫的形式播放給學生看,邊播放邊講解,并對細節處放大突出,使學生對于塔吊長高的全過程有個清晰明了的認識,這樣我們借助多媒體這一新型教學手段,有圖形,有聲音,有錄像,書本上蒼白復雜的結構示意圖可通過制作動畫變得直觀形象,彌補了部分學生空間想象力不足的差距,增強了學生的視覺感受,從而更好地理解建筑安全中相關機械設備原理。

3.科技興安的時代要求。

隨著經濟的發展,科技的提高,人們日益增長的安全需要,安全發展到當代,對于安全的需求到了本質安全化的階段,在安全認識上取得了一大進步,要求對事故由被動接受到積極事先預防,以實現從源頭杜絕事故。引導學生樹立以科技手段增強建筑安全的理念,如加強新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新型材料和機械設備的研究,減少設備的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大建筑現場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采用先進的施工技術,促進建筑業由粗放型、勞動密集型向集約型、科技創新型的轉變,減少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造成的安全事故。充分利用遠程監控技術,為施工安全監管提高效率和提供方便。從學生教育入手,利用圖片、視頻、事故、案例作對比,將科技的重要作用牢牢烙印在學生心里,積極創造和爭取各種有利條件,不斷改善建筑安全施工條件和人員結構,提高行業人員綜合素質,促進形成一支高水平的安全科技專業隊伍。

三、結語

第3篇

材料是影響電氣工程質量的主要原因之一,為保證工程質量,第一,要在采購過程中嚴格控制材料設備的質量,比如:選購材料時,要對材料的質量進行嚴格的檢查,同時查看材料是否具有出廠證明等;第二,要重點檢查電氣設備上是否有安全認證標志,是否有質量認證合格證書;第三,由于各類消防指示燈與工程的安全有著至關重要的關系,所以還應當對消防指示燈的測試報告進行詳細的檢查,確保測試報告的真實性與準確性。

二、配電箱的安裝

配電箱接受電能和分配電能,是電力負荷在現場的控制器,其性能直接影響到工程動力、照明和弱電負荷能否正常工作。1.對配電箱的整個安裝過程,進行嚴格把關,確保配電箱的安裝能夠符合國家的要求,比如:安裝的位置必須要準確、安裝的各種零部件必須要齊全以及電纜線的安裝必須要井然有序等;2.按照工程要求,把配電系統的金屬外殼接地,同時利用銅線,對其進行規范化的標識;3.配電箱柜臺箱盤安裝垂直度允許偏差等應滿足規范要求,比如: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成列盤面的偏差應小于等于5毫米;4.配電箱安裝完成后,還應當對其進行嚴格的檢查,比如:查看電纜線是否出現線芯斷裂以及斷股等問題。在對燈具進行安裝的時候,必須要嚴格注意以下幾點:1.不可損壞建筑的墻面或者是門窗等構件;2.安裝完成后,不可進行第二次噴漿作業,以避免對各種器具造成污染;3.連接燈具的電纜線要及時進行防火保護措施;4.將導線的接頭部分放置在具有較高安全性的器具內;5.塑料材質的電纜線,要對其采取護套保護措施。

三、試析建筑電氣工程中的安全保護措施

(一)防雷接地。把“防雷接地”作為整個工程功能接地的主要依據,并結合工程的施工要求,建立一個完整的、符合規范化的防雷裝置,其具體表現在:1.選擇25*4(毫米)的鍍鋅扁鋼,讓其在建筑的頂部構成一個規格不大于10*10(米)的網格;2.然后把屋面的各種金屬構配件和該網格完整的連接起來;3.把建筑柱頭中的鋼筋作為電氣連接的主要部件,使之與防雷裝置進行緊密的連接;4.連接建筑外墻中的金屬構配件,讓其和防雷裝置共同構成一個類似于籠子形狀的防雷體系。(二)安全保護接地。所謂的“安全保護接地”,指的就是:利用金屬材料,把整個電氣系統中不帶電的金屬構配件和各接地系統進行規范化的連接,也就是:采用PE專線,對系統中的各種用電設備與金屬構配件進行連接。其中,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在連接的過程中,不能讓PE專線和N專線直接相連。(三)交流工作接地。選用內芯為銅芯的N專線,將變壓器接地。配電系統中的輔助電位連接線端子,箱柜中放置等電位線端子,注:線端子不可暴露在外界環境中,且其也不可和PE專線相連。(四)直流接地。一般來說,建筑工程中都含有比較多的自動化設備,且這些設備也是利用微電流來實現運轉的。其次,這些設備之間要想進行數據信息的交互與共享,還必須要借助互聯網才能得以實現。于是,為了讓這些設備能夠實現持續、正常、穩定的運行過程,還應當在電氣系統中安裝一個基準電位,并利用銅芯線,將其兩端一端和基準電位相連,另一端為設備的“直流接地”提供服務,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將該銅芯線和PE專線或者是N專線直接相連。(五)屏蔽接地與防靜電接地。為了避免受到電磁的干擾,可采用屏蔽接地與防靜電接地的方法,來達到抗電磁干擾的目的,具體表現在:可將設備外殼與PE線連接;讓屏蔽管路的兩端和PE專線相連。其次,防靜電接地需要在干燥的環境中進行,讓所有設備的外殼和PE專線相連。

四、未來智能建筑展望

第4篇

1.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物質文化層次。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物質文化層次是該體系中最表層的部分,它包括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選擇的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的施工作業環境和設施、設備、工具、原料、工藝、儀器、儀表、防護用品和用具等安全器物。

2.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文化層次。為了保證企業安全目標的實現,施工企業各層次管理人員進行的安全管理行為和管理方式稱之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文化。在此層次又包含了以下三種文化:(1)制度文化。安全管理活動需要有章可循,建立針對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生活管理等的規章制度,使監督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安全制度作為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保護機制,能夠有效地保障企業的安全價值觀及安全理念充分而直接地落實到具體的安全生產中去。(2)目標文化。深入人心、切合實際的目標總是能在企業內部形成一股強大的號召力和凝聚力,使員工同心同德為之奮斗。企業的安全目標的宣傳和放大無疑會在員工心中建立強大的安全意識和行為指導。而在企業外部,明確的企業目標也會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3)行為文化。施工企業員工把自己的安全意識和企業的安全理念轉化為施工過程中的實際的安全行為,這樣的行動方式就是企業安全文化體系的行為文化。

3.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精神文化層次。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精神文化是指被多數員工接受,并能對員工行為進行正確指導的安全思想意識、價值觀、理念等的集合,也稱作安全觀念文化。

(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文化的管理層次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文化建設需要企業中每一個人的分工努力共同完成,各層次管理者依據自己的工作職責,不同程度地參與到企業安全文化的傳播和執行中,使企業從上至下對安全文化內涵及意義能夠充分理解,融會貫通,并依此指導自身的生產行為。在此涉及到的管理層次分別是企業高層管理者層次、項目管理者層次以及施工人員層次。

1.企業高層領導者層次。企業高層領導者作為建筑施工企業的最高管理層,肩負著企業安全文化體系的締造者和領路人的角色,為了保證方向的正確性,應考慮到以下幾方面的問題:(1)安全環境、安全工具及護具以及宣傳安全理念的活動都需要資金的支持,所以決策層要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2)決策者一定要身體力行,做出表率,決策者的安全態度就代表整個企業的安全態度。

2.項目管理者層次。項目部是施工企業最直接的安全管理區域,項目管理者是施工場所安全管理的最高責任者,不斷向施工人員傳達安全規章和在施工過程中監督工人的施工安全就成為他們工作的主要內容,他們所傳達出來的安全態度以及在發現安全問題時采取的具體做法,恰恰就是整個企業安全文化的真實體現。

第5篇

世界各地的建筑業都非常依賴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應用,亦可能成為企業經濟體系的一個永久特色。它從傳統的建筑業延伸至其他行業。職業安全專業人士對分包制度如何影響工地安全甚表關注,而其他人士同樣關注環繞分包對品質控制的問題。雖然安全與產品品質有密切關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討工地分包制度對安全的影響,并描述客戶、承建商與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貢獻。要強調的一點是,在任何討論有關分包制度問題中,它是不能獨立考慮的。同樣地,分包商與總承建商的關系及互相配合對工地安全極為重要,承建商與客戶及其代表的關系亦然。因此,探討客戶與總承建商的角色,作為找出如何影響分包商對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貢獻。客戶、總承建商與分包商亦須在社會厘定的法律架構范圍內營運,以防工業意外發生。因此,有必要探討有關分包商的安全標準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況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建造業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兩種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專業技能的分包商,它們并非由總承建商提供特殊技術或非其資源所能承擔者,例如升降機安裝承建商、涉及機電設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慣例將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轉包。這可能曾發生在專業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與半技術或非技術性勞工的工作有關。最明確的一點是,分包制度是建造業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減少過度分包是可行及適宜的,但事實上采用分包對建造業的效率及競爭力能作出重大貢獻,任何想將分包制度廢除均不切實際。基于分包制度不會消失,安全專業人員應考慮如何對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關的安全問題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國家的法例都規定總承建商須建立有效監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況下,要履行此責任變得難上加難。相關的問題是安全培訓與安全意識方面。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關鍵因素。理想的做法是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訓最基本的標準水平,不論個別工人的雇主是誰。但如有多層分包制度,此實難以達致,而逃避培訓責任機會亦較大。香港許多承建商規定地盤所有工人參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訓課程。但這并非一個適用于全球的規定,1999年一個數據顯示(由香港大學史提芬遜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傷的工人完全沒有接受過培訓。有些工地規定平安訓練卡作為基本培訓的雇傭條件。有很大機會是此等受傷工人可能屬多層分包及趨向低層。

從過多分包導致的安全問題乃工程層層分包,每層都賺取利潤。最后承包者常沒有,甚至全無資源用作安全,即使他們有意識及興趣投資于安全方面。加上這種分包制度鼓勵推行每日支薪制度,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導致工人經常轉工,尤其在勞工短缺時。工地勞工轉工率高層構成對安全培訓、有效管制,以及承諾訂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問題。這均對希望改善安全水準的承建商及專業安全人士構成難以控制及解決的問題。

下面將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實踐成功的例子。

客戶扮演的角色

客戶委托承建商進行興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費用。作為給予承建商報酬,客戶在工地安全問題上是具有權力及影響力,但在許多情況下客戶對這問題漠不關心甚至不知道問題存在,有時候客戶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標準。這多發生在客戶的首要考慮是工程以最低價格及在最快的時間內完工。這直接導致削減安全基本要求,及對需要盡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壓力,這同時會危及承建商在考慮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況下,總承建商對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資源,均極大影響分包商的表現。

當客戶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準,成效可以很顯著。香港多個主要客戶對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獎勵,因而工地安全達致及維持在良好的水平。這些客戶的工地意外率在過去十年間,相比私營機構工地持續及顯著地低。他們是怎樣做到的?

過程的關鍵在于投標/承包階段。客戶在投標階段擬訂對有關承建商安全標準的要求。這包括承建商必須符合的目標意外率、提供安全資料及競投承建商的歷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現可獲獎勵,而持續表現欠佳的將面對重罰。在工地展開工程時,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現施行財政上的獎勵計劃,安全制度適當的制訂及有效運作者可以得到獎金。反之,將向其施以財務上的處罰,方式通常是在未來一段時間不能投標。這大力推動承建商確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運作,并驅使承建商對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動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現佳的客戶亦可推選一些承建商地盤安全標準的經常監管措施,從而建立長遠的承建商資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來的承包合約。

客戶亦可利用承包條件,以減少分包及多層分包至合理的水平。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權益,而是清楚確定多層分包不獲客戶接納。因此,客戶如欲對工地安全水準有一定影響,可透過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發揮最佳功用,減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導致的工地安全問題。此等權力乃屬客戶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將討論將客戶納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圍的論據,并研究有關國家在這方面累積的經驗。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確保分包商在工地達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許多承建商在投標/承包階段制定一個安全計劃。而積極進取的客戶要求有一個安全計劃,計劃涵蓋面需詳盡廣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關。承建商須確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對計劃均明了,并預備與計劃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須確保透過對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現的的監察,(通常透過安全主任)分包商實在地將承建商擬訂的安全標準付諸實踐。安全標準及安全意識的培訓及預防地盤意外極其重要的一環,且此亦為承建商的部分責任,以確保分包商工人均訓練有素。有多個承建商認為培訓問題的關鍵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員提供適當培訓。基本培訓可透過定期的工地座談去加強,且承建商須確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參與此重要的推動計劃。地盤安全委員會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員會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會議及聆聽意見。概言之,承建商須透過訂立良好標準監管實施,嚴格執行基本培訓及安全持續訓練,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參與所有相關活動。在香港法例規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須負責工地的安全事宜。這責任只能實際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從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確保所有分包商確認明了及接受其職責在于和總承建商所訂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評估法律規定,確立安全狀況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動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律的規定只是代表監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現行安全慣例的最佳標準。其目的在于確保工地有一個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對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懲罰。在大部分發達國家,安全法例的規定乃低于表現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準。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適用于開展的建筑工程,并與承建商的活動大有關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戶及負責建筑進程的設計師。大部分發達國家都采用此策略。歐盟成員國根據歐盟指令的條款立法,將建筑法例的范圍擴展涵蓋包括客戶及設計師。上文提出論據乃客戶對提高及達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響,而在香港,我們有有形及數量性證據支持此論據。但目前并無法律規定客戶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務。基于客戶參與所累積的正面及有效結果,有足夠的說服力去建議草擬實施此等法例。勞工處必定表明對概念有興趣,但一如大多數法例一樣,問題所涉及的在于時間性多于其是否適宜。

安全法例傳統上不愿意具體地針對分包問題,以及承建商與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環的法定關系。一般方法是識別須承擔主要責任的實體,即總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確的,主要或總承建商須對工地發生一切負整體責任。法例在界定廣義歸納范圍以外的分包商的職責方面可更具體化。此情況亦發生于歐洲聯盟指令適用于所有會員國,而在英國,指令改為1994年的《建筑(設計及管理)規例》。規例規定分包商須負有特定職責,這包括以下要求:1.與總承建商合作,以期雙方能遵從健康及安全職責。2.向總承建商迅速提供有關可能影響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資料,而此資料可能須對工地安全計劃作出修訂。例如,分包商攜帶到工地的特別設備,及/或屬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體。3.遵從總承建商在健康與安全問題方面的指示。4.遵守地盤安全計劃。5.向總承建商提供屬分包商雇員發生的意外、受傷或危險事件的詳情。

可能引起爭論的是,其中一些規定其實在現有法例中雖無明言,但已有暗示這有足夠理據去支持將分包商須承擔的法律責任詳細列出。此點可減少爭議,并有助于協助急于履行法律職責者。

以歐盟為根據的法例亦界定有關總承建商向分包商須付的職責。此等職責包括以下規定:1.總承辦商須采取合理步驟,以確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從安全法例。2.對進出工地的途徑作有效管制。3.可向分包商發出指引,以確保他們遵從安全標準。4.可以納入其安全計劃規則,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長期的伙伴關系

總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須知道一系列緊扣相連的規定,以確保健康及安全問題應視作在工地上每個人須負的責任,而非單一方面所須承擔。總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認識到對其相互職責與責任在法律上有較明確的定義將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隨這模式,將取決于政府。假如我們希望對與分包有關的安全問題有所進展,則此類法例會有所幫助,并對已自動采取此方法的客戶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談談客戶、承建商與分包商之間的關系。我們須通過發展三方長期的伙伴關系,而非僅憑單一份承包合約偶然特地靠攏一起,這在質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確認。承建商,尤其是與專業分包商之間的長期伙伴關系,促使雙方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養工地的相互職責。其意義在于各合約能否都如此,并加以發揮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約從頭開始。但這卻是世界建筑業的一個普遍特色。

第6篇

世界各地的建筑業都非常依賴分包程序。分包制度不但被普遍應用,亦可能成為企業經濟體系的一個永久特色。它從傳統的建筑業延伸至其他行業。職業安全專業人士對分包制度如何影響工地安全甚表關注,而其他人士同樣關注環繞分包對品質控制的問題。雖然安全與產品品質有密切關系,但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討工地分包制度對安全的影響,并描述客戶、承建商與法例在改善分包商的安全水平方面所作出的貢獻。要強調的一點是,在任何討論有關分包制度問題中,它是不能獨立考慮的。同樣地,分包商與總承建商的關系及互相配合對工地安全極為重要,承建商與客戶及其代表的關系亦然。因此,探討客戶與總承建商的角色,作為找出如何影響分包商對工地安全所作出的貢獻。客戶、總承建商與分包商亦須在社會厘定的法律架構范圍內營運,以防工業意外發生。因此,有必要探討有關分包商的安全標準的充裕程度或在其他情況下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建造業的分包制度

分包制度有兩種不同的模式,首先是提供專業技能的分包商,它們并非由總承建商提供特殊技術或非其資源所能承擔者,例如升降機安裝承建商、涉及機電設施或搭棚工人。其次,是有慣例將分包工作再分多重轉包。這可能曾發生在專業分包商身上,但最有可能與半技術或非技術性勞工的工作有關。最明確的一點是,分包制度是建造業不可缺少及永久性的特色。減少過度分包是可行及適宜的,但事實上采用分包對建造業的效率及競爭力能作出重大貢獻,任何想將分包制度廢除均不切實際。基于分包制度不會消失,安全專業人員應考慮如何對分包商作出更有效的控制,以期改善工地的安全水平。

分包制度有關的安全問題

首先,是如何可以有效安全管制工地安全。大部分國家的法例都規定總承建商須建立有效監管工地安全的制度及程序。在多重分包制度的情況下,要履行此責任變得難上加難。相關的問題是安全培訓與安全意識方面。這是工地安全策略方面的主要關鍵因素。理想的做法是為工地的所有工人提供安全培訓最基本的標準水平,不論個別工人的雇主是誰。但如有多層分包制度,此實難以達致,而逃避培訓責任機會亦較大。香港許多承建商規定地盤所有工人參加了基本工地安全培訓課程。但這并非一個適用于全球的規定,1999年一個數據顯示(由香港大學史提芬遜博士Dr.Stevenson提供),有14%工地受傷的工人完全沒有接受過培訓。有些工地規定平安訓練卡作為基本培訓的雇傭條件。有很大機會是此等受傷工人可能屬多層分包及趨向低層。

從過多分包導致的安全問題乃工程層層分包,每層都賺取利潤。最后承包者常沒有,甚至全無資源用作安全,即使他們有意識及興趣投資于安全方面。加上這種分包制度鼓勵推行每日支薪制度,這在香港是非常通行的,亦導致工人經常轉工,尤其在勞工短缺時。工地勞工轉工率高層構成對安全培訓、有效管制,以及承諾訂立安全制度及程序方面的問題。這均對希望改善安全水準的承建商及專業安全人士構成難以控制及解決的問題。

下面將提出可使用的方法,其中一些有實踐成功的例子。

客戶扮演的角色

客戶委托承建商進行興建工作并支付工程費用。作為給予承建商報酬,客戶在工地安全問題上是具有權力及影響力,但在許多情況下客戶對這問題漠不關心甚至不知道問題存在,有時候客戶的要求更不利于工地施工的安全標準。這多發生在客戶的首要考慮是工程以最低價格及在最快的時間內完工。這直接導致削減安全基本要求,及對需要盡快完成工程的承建商增加壓力,這同時會危及承建商在考慮安全的基本要求。在此等情況下,總承建商對工程速度的要求及缺乏提供基本安全的資源,均極大影響分包商的表現。

當客戶想改善工地安全的水準,成效可以很顯著。香港多個主要客戶對承建商及分包商采用一系列獎勵,因而工地安全達致及維持在良好的水平。這些客戶的工地意外率在過去十年間,相比私營機構工地持續及顯著地低。他們是怎樣做到的?

過程的關鍵在于投標/承包階段。客戶在投標階段擬訂對有關承建商安全標準的要求。這包括承建商必須符合的目標意外率、提供安全資料及競投承建商的歷史,以及明了良好安全表現可獲獎勵,而持續表現欠佳的將面對重罰。在工地展開工程時,承建商知悉在安全表現施行財政上的獎勵計劃,安全制度適當的制訂及有效運作者可以得到獎金。反之,將向其施以財務上的處罰,方式通常是在未來一段時間不能投標。這大力推動承建商確保所有分包商在安全制度下運作,并驅使承建商對工地上的分包商的活動施行更有效的管制。表現佳的客戶亦可推選一些承建商地盤安全標準的經常監管措施,從而建立長遠的承建商資料,有助于厘定批出未來的承包合約。

客戶亦可利用承包條件,以減少分包及多層分包至合理的水平。這并非否定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法定權益,而是清楚確定多層分包不獲客戶接納。因此,客戶如欲對工地安全水準有一定影響,可透過承建商,利用分包制度之利,發揮最佳功用,減低甚至消除因分包工程而導致的工地安全問題。此等權力乃屬客戶自愿行使者。在下文將討論將客戶納入工地安全法定范圍的論據,并研究有關國家在這方面累積的經驗。

承建商扮演角色之一:確保分包商在工地達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許多承建商在投標/承包階段制定一個安全計劃。而積極進取的客戶要求有一個安全計劃,計劃涵蓋面需詳盡廣泛及直接和承包工程有關。承建商須確保所有工地的分包商對計劃均明了,并預備與計劃所制定的制度及程序配合。承建商須確保透過對分包商在工地上的安全表現的的監察,(通常透過安全主任)分包商實在地將承建商擬訂的安全標準付諸實踐。安全標準及安全意識的培訓及預防地盤意外極其重要的一環,且此亦為承建商的部分責任,以確保分包商工人均訓練有素。有多個承建商認為培訓問題的關鍵在于向分包商的雇員提供適當培訓。基本培訓可透過定期的工地座談去加強,且承建商須確保分包商的工人均參與此重要的推動計劃。地盤安全委員會可以在改善安全方面扮演一角色,委員會的成功,需要有分包商的代表列席會議及聆聽意見。概言之,承建商須透過訂立良好標準監管實施,嚴格執行基本培訓及安全持續訓練,并呼吁所有分包商參與所有相關活動。在香港法例規定下,承建商基本上須負責工地的安全事宜。這責任只能實際地做到如果承建商能依從上述因素去做,即是確保所有分包商確認明了及接受其職責在于和總承建商所訂的制度及程序相配合。

角色之二:評估法律規定,確立安全狀況及管制分包商的活動

最重要的一點是法律的規定只是代表監管的最低要求,而多于現行安全慣例的最佳標準。其目的在于確保工地有一個基本安全的水平,并對未能符合基本水平者施以懲罰。在大部分發達國家,安全法例的規定乃低于表現最佳公司所施行的水準。在香港,工地安全法例適用于開展的建筑工程,并與承建商的活動大有關系。目前,法例本身并不涉及客戶及負責建筑進程的設計師。大部分發達國家都采用此策略。歐盟成員國根據歐盟指令的條款立法,將建筑法例的范圍擴展涵蓋包括客戶及設計師。上文提出論據乃客戶對提高及達致工地安全有重大影響,而在香港,我們有有形及數量性證據支持此論據。但目前并無法律規定客戶在任何方面需要涉及建筑工地的安全事務。基于客戶參與所累積的正面及有效結果,有足夠的說服力去建議草擬實施此等法例。勞工處必定表明對概念有興趣,但一如大多數法例一樣,問題所涉及的在于時間性多于其是否適宜。

安全法例傳統上不愿意具體地針對分包問題,以及承建商與分包商在工地安全一環的法定關系。一般方法是識別須承擔主要責任的實體,即總承建商。此方法是正確的,主要或總承建商須對工地發生一切負整體責任。法例在界定廣義歸納范圍以外的分包商的職責方面可更具體化。此情況亦發生于歐洲聯盟指令適用于所有會員國,而在英國,指令改為1994年的《建筑(設計及管理)規例》。規例規定分包商須負有特定職責,這包括以下要求:

1.與總承建商合作,以期雙方能遵從健康及安全職責。

2.向總承建商迅速提供有關可能影響工地工人的健康及安全的資料,而此資料可能須對工地安全計劃作出修訂。例如,分包商攜帶到工地的特別設備,及/或屬有毒或高度易燃性物體。

3.遵從總承建商在健康與安全問題方面的指示。

4.遵守地盤安全計劃。

5.向總承建商提供屬分包商雇員發生的意外、受傷或危險事件的詳情。

可能引起爭論的是,其中一些規定其實在現有法例中雖無明言,但已有暗示這有足夠理據去支持將分包商須承擔的法律責任詳細列出。此點可減少爭議,并有助于協助急于履行法律職責者。

以歐盟為根據的法例亦界定有關總承建商向分包商須付的職責。此等職責包括以下規定:

1.總承辦商須采取合理步驟,以確保所有分包商合作及遵從安全法例。

2.對進出工地的途徑作有效管制。

3.可向分包商發出指引,以確保他們遵從安全標準。

4.可以納入其安全計劃規則,以期有效管理工地。

三方長期的伙伴關系

總承建商及分包商必須知道一系列緊扣相連的規定,以確保健康及安全問題應視作在工地上每個人須負的責任,而非單一方面所須承擔。總承建商及分包商如能認識到對其相互職責與責任在法律上有較明確的定義將有所得益。香港是否希望跟隨這模式,將取決于政府。假如我們希望對與分包有關的安全問題有所進展,則此類法例會有所幫助,并對已自動采取此方法的客戶及承建商提供支援。

最后,再談談客戶、承建商與分包商之間的關系。我們須通過發展三方長期的伙伴關系,而非僅憑單一份承包合約偶然特地靠攏一起,這在質地、成本及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均已被確認。承建商,尤其是與專業分包商之間的長期伙伴關系,促使雙方為良好的安全水平努力,制定工作安全的有效方法,以及培養工地的相互職責。其意義在于各合約能否都如此,并加以發揮效用,而非每份新合約從頭開始。但這卻是世界建筑業的一個普遍特色。

第7篇

關鍵詞 : 建筑企業 ; 安全文化;對策建議;

一、明確建筑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原則

由于安全管理的內在規定性,人本原則自在其中,安全文化建設的主要目的,是通過科學和理性,將“安全第一”的概念滲透到從業者的潛意識中,成為生活和工作的習慣,使之逐漸融入從業者的思維和行動中。在塑造建設企業安全文化過程中,要在決策、計劃、實施、監督、評價等不斷循環的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即以保護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等權力為最優先考慮,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基本方針,體現人文關懷。

企業領導在企業安全文化塑造中起決定性作用,企業領導在企業中的地位,使他有可能熟悉和了解企業問題之所在,明白企業需要塑造怎樣的安全文化模式,他們可以運用所掌握的權力,集思廣益,把個人意見變成企業集體意志和群眾意識,倡導和推動企業安全文化的開展;還可以運用自己的威望和員工對他的信任,扮演企業安全文化宣傳員和鼓動家的角色。他通過對員工的宣傳、培養、灌輸,使員工的安全價值觀念、安全思維方式和安全行為方式與其所倡導的安全文化融為一體;企業領導的個人理想、信念、性格、氣質乃至言談舉止都會對企業員工產生模仿效應,當企業領導重視企業安全文化的建設,率先垂范,并表現出一抓到底的精神時,員工必然會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而努力。

由于各建筑企業形成和發展的歷史不同,所屬產業的任務不同,企業所處的地理環境和社會的心理氣氛不同,企業的規模、技術特點不同,企業人員構成和素質、地位及承擔的社會義務不同,各個企業所塑造的企業安全文化模式也不同。

雖然建筑企業安全文化對于不同建筑企業,既具有共性,又具有個性,但在塑造企業安全文化模式時,除了共性以外,還應堅持本企業的個性特征原則,即要抓住本企業的特點、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塑造具有本企業特色的企業安全文化模式。

二、突出工地安全文化創建的全過程性

工地文化是建設者在長期的工程實踐中所創造的物質與精神的總和,是人文環境的外在表現,是建筑行業特有的文化氣質與文化資源。常言道,建筑是“凝固的詩,立體的畫”,文明施工,就是對詩的寫意,對畫的描繪。如何將創建文明工地活動進一步深化,是一個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工地安全文化建設要體現繼往開來、揚棄舊義、探索新知、與時俱進的創新精神。工地安全文化建設應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著眼于對建筑職工的感召力,融知識、娛樂、藝術于一體,以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為己任,調整管理層與作業層的關系,增強職工的認同感、歸宿感,提高隊伍的整體戰斗力。

企業在進行工地安全文化建設工作時,一方面,可以在工地建起“職工之家”、文化活動站、體育健身場所,配備電視機、VCD機、報刊雜志、體育器材等設施設備,職工宿舍應實行單人單鋪,做到寬敞明亮,整潔衛生,提高工地文化活動場所的檔次和品位;另一方面,可以文化陣地為載體,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文化活動。各級部門、各企業應把工地文明陣地建成愛國主義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的基地,成為職工讀書學習、崗位練兵、專業技術培訓、安全生產培訓的課堂,并以文化陣地為載體開展豐富多彩的職工文體活動。

三、在項目管理中實現系統化安全文化建設

工程項目經理部是企業基層行政組織,是從事施工生產的基層單位,是職工參加安全管理的主要場所,也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落腳點。廣大職工分布在各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企業的機械、設備、材料都在工程項目掌握使用,要安全、優質、高效地完成施工生產任務,必須依靠工程項目經理部來組織實施。因此,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必須把重點放在工程項目。應建立強有力的項目經理部,落實項目經理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完善項目安全管理體系。項目開工前必須經過安全驗收,施工中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項目安全員的日常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并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四、以安全文化宣傳作為改善員工意識的重要手段

加大對安全文化建設的宣傳力度是建筑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手段。企業進行安全文化的宣傳時,首先要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運用一切方式和手段廣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使職工樹立正確的安全價值觀、安全道德和安全行為準則,養成安全習慣和崇尚安全行為,使“我要安全”成為職工的追求。第二,要確立企業安全文化的標識,包括圖案和文字,按照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的規律,設定反映出本企業的特色和個性、具有感召力和安全哲理的標識。第三,要制定發現和樹立最能體現企業安全文化特點的模范人物制度,以及激勵、宣傳模范典型的機制和辦法。第四,要對規章制度反復強化,規章制度是企業的行業規范,具有強制性和獎優罰劣的職能,這對形成安全文化有著重要的作用。

五、發展企業預防型安全管理模式

第8篇

一、企業安全文化

1.企業安全文化是由企業文化引申而來的一個概念

對企業文化,目前尚無統一的定義。根據國內外學者對企業文化的描述,可以認為:企業安全文化是企業在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中逐漸形成的,以物質為載體所體現出來的人本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的總和。

(1)企業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企業員工共同擁有的人本觀點和社會責任意識,即:是否具有以人為本,尊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的理念;是否具有社會責任心,努力維護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成果。

(2)企業安全文化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管理歷史的積淀,具有相對穩定性。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是一個長期的、艱苦的過程,體現了精神文化建設的特點。

(3)企業安全文化應以物質為載體體現出來,即:既要有思想意識,還要有行為和行為的結果。

2.企業安全文化的層次及內容

企業安全文化可以劃分為三個層次,內容如圖1、圖2所示。

(1)第一層次:思想意識層。該層次是企業安全文化的核心層次,居于支配和指導地位。

(2)第二層次:制度文化層。該層次是企業安全文化的中間層次,是第一層次文化的體現。企業長期形成的習慣習俗也屬于該層次。

(3)第三層次:物質文化層。該層次是企業第一、二層次文化的具體運作過程和結果。企業形象策劃結果與其互為映證。

二、建筑業安全生產特點

建筑業屬于事故高發行業。據統計,自1983年以來,全國建筑業每年因工死亡人數達1000人左右,在生產性行業中僅次于煤炭業,居第二位。建筑業安全生產具有以下特點:

(1)生產崗位不固定、流動作業多,作業環境不斷變化,作業人員隨時面臨著新的隱患的威脅。

(2)作業內容多變,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同工種,但在不同的作業時段、不同作業部位的作業內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種,但在不同施工現場的作業內容和作業環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種時常不固定。

(3)多工序同時或連續作業,工序間配合,材料設備調度,與建設各方的協調等過程多,管理過程復雜,綜合性強。

(4)立體交叉作業及電氣、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特種作業多。

(5)多為露天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大,如高低溫作業,雨、雪、風中作業等。

(6)手工作業多,勞動強度大。

(7)人員流動性大、作業技能參差不齊。

(8)分包作業多,總、分包之間以及各分包隊伍之間的企業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沖突。

三、建筑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的內容

1.思想意識建設

(1)目標:使全體員工共同具有以人為本的思想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努力維護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成果。

(2)措施:

①擇優選擇員工,形成良好的用人環境,并對員工進行道德品質、法律法規、文化知識、作業技能、事故案例等教育。

②領導率先垂范,并在各層次樹立標兵,弘揚優秀的企業安全文化。

③在發展的基礎上,努力解決員工在實際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

④發動員工積極參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建設屬于“自己的”企業安全文化。

⑤通過教育等,在員工中樹立“企業即家”、“社會即家”的觀點,正確認識安全與企業發展、社會安定祥和和進步之間的關系,增強主人翁意識。

⑥開展社會和群眾監督,進行公正嚴格的考核,批判任何不適行為。

2.制度文化建設

(1)目標:建立科學、系統、適合本企業的文件化的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和企業形象策劃系統,規范企業安全文化。

(2)措施:

①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筑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根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環境管理體系》(GB/T24000)及《質量管理體系》(GB/T19000)等標準,建立文件化的管理體系。

②進行企業策劃,引進企業識別系統(CIS),建立有顯著個性和適合企業發展的企業文化和企業安全文化支持系統。

③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C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等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規范,建立企業安全文化的技術支持系統。

3.企業制度文化建設應做到的內容

(1)員工充分參與。

(2)考慮分包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3)考慮員工的流動性和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物質文化建設

(1)目標:保證企業管理體系的正常運轉,實現持續改進。

(2)措施:

①組建企業安全管理領導機構和主職部門,建立監督管理網絡。

②企業標志、企業建筑、辦公及施工環境、技術裝配等,均按照管理體系要求進行落實。其中,施工環境包括:現場圍擋、大門、企業標志、五牌一圖、場地硬覆蓋、臨時辦公、職工住宿、食堂、衛生保健、工裝、個人防護用品、作業面、材料堆放、在建工程的立面效果、安全防護措施、施工許可、社區融洽等。

③按照標準、規范規程及安全技術交底施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④加強檢查、定期評審,及時糾正不符合項,實現持續改進。

四、建筑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步驟

1.決策和策劃

建筑業企業應積極地,并有目的的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以OHSMS(EMS、QMS)及企業形象策劃(CIS)為載體,溶入企業安全文化的精髓,建立有自身個性的優秀的企業安全文化是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

2.學習培訓

(1)對核心隊伍成員進行培訓,包括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體系知識、施工項目管理及企業文化知識等,為建立文件化體系準備人才基礎。

(2)對員工進行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安全管理知識、體系一般知識、市場形勢等的教育。體系文件編制完成后,可以以組織學習的形式動員員工參與修訂工作,使上下各層次形成互動。

3.收集整理資料

(1)對現有企業安全文化進行調查和分析研究,重點是企業制度文化和物質文化方面的“有形”內容。

(2)收集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

(3)收集成功企業有關資料。

4.確定企業精神

確定本企業的企業精神及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根據標準并結合企業形象策劃工程,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或建立健全經整合的企業管理體系,以制度捍衛文化、以形象襯托文化,陶冶情操。

6.加強宣傳教育

在強制要求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使企業員工的思想意識逐步并最終統一到企業精神和方針目標上來,形成“我要安全”、“我要健康”的良好氛圍。

7.定期評審

要定期進行管理評審,并實現持續改進。

五、建筑業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應重點注意的幾個問題

(1)最高決策層統一思想,并首先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建設優秀的企業安全文化的迫切愿望。

(2)建設過程中,首先注重外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特別是應首先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標準化水平,以外顯文化帶動內隱文化建設。

(3)堅持一貫性原則,即工程項目無論大小、所處地域、取費情況、發承包形式、管理及作業人員組成以及無論處在什么施工階段、施工工序等,都要堅持同一個標準,從嚴要求,真正使“安全”成為一種理念和追求。

(4)在充分評價的基礎上,應盡量保持分包協作隊伍的相對穩定,以利于形成統一的企業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