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2 17:36:3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邏輯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信用問題--電子商務的瓶頸尚未得到解決
我們知道,在傳統的商業交易中,商業信用問題始終是個大問題。由于歷史原因,我國一直不是一個法制完善的國家。商業信譽低下,企業三角債問題嚴重,主要原因是企業之間法制觀念不強,不能嚴格履行合同,導致企業之間相互欠債,這種嚴重的三角債問題,使原來信用等級不高的商業信用更加低下,甚至影響到了銀行信用。而電子商務是將傳統的交易方式改為在網絡平臺上進行交易,通過電子計算機、網絡來進行這些經濟活動,電子商務雖然在多方面對傳統商業交易有所改進,但在商業信用問題上仍然沒有徹底的得到改觀。如果說傳統的交易方式里商業信用低下會產生三角債的話,那么在電子商務中,快捷的交易方式就會有更多的三角債問題產生。所以說商業信用問題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也是電子商務發展中始終應該被注意到的核心問題。
為什么我國在發展電子商務方面會有這么嚴重的信用問題呢?究其原因有兩方面。其一是對此問題的忽視;因為電子商務最初起源并發展于美國,因為傳統的美國商業交易方式中并不太多地存在三角債,很自然,當其企業通過網絡發展電子商務時也不會遇到令人感到頭疼的商業信用問題。所以當我國的網絡和電子商務的先驅者們從美國引進電子商務時,自然而然地并沒有把信用問題當做一個大問題,而只是著重在先進的電子商務交易方式上的引進方面,他們忽視了我國的實際國情。先進的科學交易方式固然在技術方面、銀行結算方面、信息傳送方面有其優點,但一定要有與其匹配的社會環境,法律環境和相應道德水準。所以,電子商務在我國一開始發展,商業信用問題就突出表現出來,而直到今天無論各方面都未積極地拿出相應的措施來。其二是我國的歷史原因,企業法制觀念淡薄,企業之間在信守合同方面極不認真,而目前廣大法院對生效判決執行力度不夠又進一步加劇了商業信用本來就低下的窘況。目前我國四大銀行面臨的幾千億的不良信貸資產就更能說明問題。由于上述兩方面的問題,就導致了電子商務在我國發展中所面臨的特點,即突出的商業信用問題。目前電子商務在我國僅僅是剛剛出現,大量的網絡公司和網站所從事的業務僅是提供信息服務,或充其量是從事有限的網上零售業務。截止目前為止,尚未有真正的企業與企業(即BtoB)之間的網絡公司真正問世,如果當大量的BtoB電子商務問世,那么電子商務所遇到的信用問題肯定會多起來。
二、電子商務中的商業零售業為什么不易發展起來?
我們知道目前已有數個網站開展商業零售業務,有的甚至提供送貨上門服務。但是遺憾的是,大多數網絡公司的經營業績不甚理想。人們不禁會問,在網上能購買一切商品嗎,電子商務能取代原有的一切傳統的商業銷售式嗎?如果買家根據網上的介紹和說明買到了自己認定的商品而又不滿意怎么辦,她/他能夠退貨嗎?損失該由誰來承擔?
仔細分析起來,我們會得知,雖然在網上購物極為方便,但并不是購買所有的商品都方便。比如說購買衣服等許多不規則的商品,就很難從網上獲得滿意的商品,而在網上較容易采購的主要屬于那些標準化商品,即規格、容積、體積等極為規范的商品,而在商業零售中大多數是非標準化的商品,而這些非標準化的商品則非常容易引起麻煩。
關于電子商務零售業務方面目前并沒有相應的法規,一旦出現糾紛則極不容易解決。同時,在零售時商品的質量也不能夠得到保障,因為在零售中,假冒偽劣商品較容易魚龍混雜,買家便不容易鑒別。而網上零售使中間環節更為復雜,所以電子商務零售商品領域始終沒有真正發展起來,是確實有其根本原因的。所以有人說電子商務零售商品領域始終不可能取代傳統的商業零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些專家估計,電子商務真正發展起來主要會在BtoB商務交易領域里,我們認為這種說法一定會在未來的發展中得到應驗。
三、網絡故障及產生的法律后果
在網絡運營過程中會經常遇到一些障礙,這些障礙或來自于技術操作方面或來自互聯網上的病毒,或其他不可預測又一時無法排除的原因,導致電子商務中的交易中止,從而給買賣雙方帶來損失。由于網絡通訊的暫時中斷或由于黑客的侵入使網絡陷于癱瘓,會使買賣雙方的履行出現問題,而由于上述原因導致的損失究竟要由誰來負責,是由網絡服務商,還是由買賣哪一方?至今沒有明確的法律與規定。
雖然有一些互聯網技術服務商提供保障網絡安全使用的服務,但絕不可能完全杜絕電子
商務中的網絡故障及人為的黑客破壞,如果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一旦在電子商務交易中出現網絡故障影響交易會引發出諸的法律訴訟,而由于沒有相關的具體法規,便會給法院對這些訴訟的審理帶來極大的困難
四、網上的版權侵權
對于版權侵權行為大家早已熟悉而且容易辨別,例如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盜印著作權人的作品或盜用影視作品。但對于在網上刊登或轉載別人的作品,法律就沒有明晰的規定。突出的例子就是有些網站出于各自的經營目的,未經作者同意,將作者的作品刊登上網,而其他網民通過訪問該網站的這些作品,已經給該網站創經濟效益。對于該網站來說實際上已經獲利,但對作品的作者來說,其著作卻遭到侵犯。
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網站捕風捉影,隨意自撰文章將涉及有關人士的文章登刊上網,供廣大網民閱讀,這在某種程度上侵犯了這些人士的名譽權。還有些人隨意未經網站允許從網上下載某些作者的作品用于其營利活動,這種行為實際上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只不過上述這些侵權行為和傳統的侵權行為表現的方式不同罷了,實際上本質卻是一樣的。
由于法律在這個領域是相對空白的,所以致使今天在網絡上的法律侵權行為十分嚴重,這種現象使我們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受到一定影響。
五、亟待采取的措施
關鍵詞:公安法律文書;邏輯思維;訓練方法
中圖分類號:D631.1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379-(2017)29-0040-02
作者簡介:章錦(1962-),女,湖北通山人,湖北警官學院,副教授,從事文書寫作、邏輯學研究。
一、邏輯思維訓練的作用
多年來,筆者在公安法律文書教學中始終關注教學效果,為了提高學生的文書寫作能力,不斷對教學模式,訓練方法進行改革,但教學效果仍不盡如人意。有的學生雖然較好地掌握了公安法律文書寫作的基本知識、規范和技巧,在寫作中仍難免出現用詞不準、語義不明、條理不清、表達不暢,說理不充分等問題。筆者經進一步研究認為,提高邏輯思維能力是提升學生寫作水平的關鍵。
邏輯思維是人們在認識過程中通過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來反映客觀事物,科學認識客觀事物的性質特征、事物之間的關系及事物存在發展規律的思維。邏輯思維能力就是指人們能夠運用科學的方法收集材料,識別信息,處理信息,并據此和已掌握的知識進行分析、推理和論證的能力;包括識別、分類、比較、分析、綜合、判斷、歸納、支持、反駁、評價等能力。公安法律文書是在公安實踐中辦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時所使用的文書。公安工作中辦理案件的過程,就是收集證據材料,分析證據材料,綜合歸納,根據案件事實和有關法律得出處理意見的過程,公安法律文書是對這一過程的科學再現。公安法律文書寫作始終以概念、判斷、推理作為主要的思維形式,以分析、綜合、歸納、演繹為主要方法。學生只有具備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掌握邏輯思維的方式、方法和規律,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正確,論證嚴密,才能在公安法律文書寫作中做到事實清楚、重點突出、條理分明、表達通暢、說理充分,寫出高質量的法律文書。因此,在公安法律文書寫作教學中,要著力培養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從而有效提高學生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
二、邏輯思維能力的訓練
邏輯思維存在于公安法律文書寫作的整個過程中,在公安法律文書的主旨提煉,材料選擇,結構安排和語言運用各個方面,都是邏輯思維起著主要的作用。因此,在教學中,可以結合寫作過程的不同環節,訓練學生的邏輯技能。
(一)訓練概括主旨的邏輯技能
公安法律文書的主旨是指文書表達出來的看法、主張、結論、請求事項、呈請事項等等。例如:刑事法律文書中訴訟類文書的主旨是犯罪嫌疑人有罪無罪、罪輕罪重、是否應該追究刑事責任等;呈請類文書的主旨是有無犯罪事實,是否立案、立為什么性質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應該采取什么強制措施等等。公安法律文書主旨的要求是正確、鮮明。寫作過程中,學生經常出現的錯誤是定性不準,主旨不明。因此,在教學中要引導學生對案件材料進行分析、綜合、歸納、概括,真正把握案件事實的本質。對于呈請類文書,如立案階段的文書,因為初步獲得的材料往往是魚目混珠、零散雜亂、真假相間的,需要識別哪些是虛假的,哪些是真實的;分清有無犯罪事實,有什么犯罪事實,進而預判案件性質,在此基礎上呈請批準立案;對于訴訟類文書,如提請批準逮捕書、起訴意見書等,則要分清有罪無罪,此罪彼罪,做到定性準確。要訓練學生對獲得的各種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然后通過縝密推理和多種邏輯方法給案件定性。在準確定性的基礎上,結合有關法律法規,提出案件的處理意見,形成明確的主旨。
(二)訓練選擇材料的邏輯技能
材料是文書的基本要素之一,公安法律文書的材料包括案件事實材料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等。公安法律文書寫作過程也就是用事實、證據證明犯罪(或無罪)的過程。所以,公安法律文書寫作中在選擇材料時要遵循邏輯論證的規律規則,要保持論題的同一、保證論據的真實性,充足性。要訓練學生學會選擇真實、準確的材料,圍繞主旨選擇材料。怎樣保證選擇材料的真實準確?同樣需要遵守邏輯規律規則,要選擇經過調查核實的、有證據證明的、相互印證的材料。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將偵查假設當做事實材料,必須經過調查核實,取得相應的證據進行驗證;材料與材料之間不能有矛盾,材料與證據之間不能有矛盾。圍繞主旨選擇材料,首先是材料與主旨相切合、相一致,不能矛盾;同時,選擇典型的、反映案件本質的、有證據證明的材料。這就要學生學會對材料進行分類、分析,鑒別,找出最具證明作用的材料,剔除與證明犯罪(無罪)無關的材料,從而有力的表達文書主旨。
(三)訓練安排層次結構的邏輯技能
文書結構解決的是言之有序的問題,公安法律文書總體結構是固定的,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比較容易掌握。主要問題一是筆錄類文書,如現場勘驗、檢查、復驗復查、偵查實驗、搜查、辨認、提取等筆錄,過程記錄層次混亂,結果記錄不明。二是敘述性文書在案件事實材料和證據材料的寫作上,容易出現層次混亂,條理不清,因果關系不明,證據列舉主次不分等問題。這都是文書寫作的“序”的問題。要解決寫作上的“序”的問題,關鍵還在于構思上要有“序”,思維要有“序”。歸根結底是要正確認識事物本身的“序”,即客觀事物的內在聯系及發展規律。客觀事物總是相互聯系的,時間上有先后,空間上有內外,數量上有多少,性質上有輕重,意義上有大小,程度上有低高,距離上有近遠,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訓練學生學會正確認識客觀事物的聯系和規律,并且按照從先到后,從外到內,從少到多,從小到大,從低到高,從近到遠,由主到次,由重到輕,或由因及果,由果溯因……的“序”來安排文書的層次結構,就能做到結構合理,層次清楚,條理分明、重點突出,詳略得當。
如:筆錄類文書在寫作時可按時間的先后,空間方位的變換、采取的方法、以及取得的結果的“序”進行記錄。敘述性文書對于案件事實的敘述,都要反映案件本身的情況,案件的發生發展過程,有時間的推移、空間的變換、罪責有輕重、責任有主次、事件有因果。首先分清時間的先后、空間的變換、罪責的輕重、前因后果,然后據此采取橫式結構、縱式結構或者縱橫交錯式結構,科學安排文書的結構。在證據的列舉方面,則要訓練學生根據證據的不同分類,分清主次,合理排序,進行列舉。
(四)訓練語言運用的邏輯技巧
作為實用性文體,公安法律文書的語言必須準確、規范、精煉。學生寫作中出現的用詞不準,語義不明,表達不暢的問題,本質上還是邏輯思維能力低下的問題。語言表達思維,語言形式與邏輯思維形式相互聯系;語詞表達概念,語詞表達判斷,句群或語段表達推理。語言表達上的問題,一方面是概念不明確、判斷不恰當、推理不正確造成的;另一方面是沒有準確把握語言形式與邏輯思維形式之間的關系。所以,在教學中,既要訓練學生掌握明確概念、恰當判斷、正確推理的能力,又要訓練其把握語言形式與邏輯形式之間的區別,選擇恰當的語言形式來進行表達。要明確概念,就是要明確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明確概念的確定含義,進而選擇恰當的語詞來進行表達,這樣就能做到用詞準確;判斷要恰當,就是準確反映各種不同的事物情況,然后選擇恰當的語句進行表達,做到語義明確;推理要正確,就是推理準確反映事物之間的推導關系,從而做到因果明確,表達順暢,論證嚴密。
三、邏輯思維訓練的其他途徑及保證
(一)多渠道多方式拓展,加強課外學習和訓練
在課堂教學中進行邏輯思維訓練,時間有限,效果也有限。因此,要引導學生在課外多讀、多說、多寫,多方式、全方位進行訓練。
1.多讀。首先,讀邏輯書。要提高邏輯思維能力,最根本、最有效的方法是系統掌握邏輯思維的基本知識、方式方法和規律,要引導、鼓勵學生閱讀邏輯學著作,仔細體會邏輯知識在法律文書寫作中的作用。其次,品讀名家演講詞,辯護詞。這些著作大多富有很強的邏輯力量,能在閱讀中領悟論證的方法和技巧。第三,閱讀主流媒體的評論性文章,這類文章語言規范,論證嚴謹,觀點正確鮮明,貼近生活,不但能使學生在閱讀中形成嚴謹的思維模式,而且在思想素質上得到提高。第四、讀法律文書典范文本,通過閱讀分析,找出寫作邏輯思維的規律和技巧。
2.多說。要“會說話”,就必須首先會思考。開展各種形式的演講活動,目的是讓學生多開口說話。一是課前五分鐘演講活動是行之有效的訓練方式,按學號順序,每節課由2到3名學生進行演講,一學期下來每個學生都有幾次演講的機會,可以最大范圍的保證學生的參與度,使訓練效果最大化。課前五分鐘演講活動讓學生在最短的時間就某個話題表達自己的觀點,并且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言之有理,這就促使學生在語言形式和材料選擇上下功夫,既做到語言精練,又做到材料典型,論證嚴密。二是演講比賽。可以是班級、年級、校級的比賽,先在班級“海選”,逐級選拔,做到人人參與,互相學習,共同提高。
此外,還可以組織各種形式的辯論活動。邏輯本是隨辯論而生并在辯論中發展,辯論活動是培養邏輯思維能力的重要方式。
3.多寫。寫作訓練是通用的教學訓練方式,讓學生多寫,就是要以寫促“思”,在構思和寫作的過程中鍛煉邏輯思維能力。
(二)提高教師邏輯思維能力,強化教師的邏輯訓練意識
首先,授課教師要提高自身的邏輯思維能力,具備一定的邏輯知識,掌握邏輯思維的方法,并且自覺運用于教學過程中;在教學中做到概念明確,判斷恰當,推理正確,表達嚴謹。這樣既能保證邏輯思維訓練的有效實施,還能對學生的邏輯思維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其次,要強化教師的邏輯訓練意識。只有教師有意識、有計劃、有步驟的對學生進行訓練,才能保證訓練目標的實現。
[ 參 考 文 獻 ]
[1]張靖.法律文書制作精解[M].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
一、 問題的提出
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主要采取撰寫畢業論文的方式。本科生畢業論文經歷選題、開題到撰寫完成交由指導教師審查、通過答辯等各個環節,據此認定被考核的學生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的畢業要求。由于畢業論文能夠訓練學生收集資料、調查研究、案例分析、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同時能夠在檢驗大學生專業素質、學習能力、學科知識和實踐能力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所以畢業論文一直是大學教育教學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考察法學專業學生對法學理論掌握情況、能否運用法學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重要方式。
但是,當前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考核以論文為主要方式,而且多為理論性研究論文,學生的論文存在無問題意識、無創新觀點等問題,教材表述式和資料堆砌式的論文較多;畢業論文拼湊、應對甚至抄襲的情況嚴重。這些問題已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學專業本科生的評價標準,也影響著法學專業畢業生的質量及其社會評價,甚至有人提出取消法學本科教育。
二、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的多樣化
法學是一個應用性較強的學科,對學生理論與實際相聯系的要求相對較高。筆者認為,改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過于單一的辦法就是設定更為多元的考核方式,給予學生足夠的選擇空間,使其能夠按照興趣和意愿選擇適合自己的考核方式。結合我國法學教育的現實,可以從以下幾種方式進行探索。
以個人考核與團體考核為標準,可以將畢業考核分為“獨立完成型”和“團體協作型”。
第一,“獨立完成型”可采取調研報告、專題研究、案例分析、法律文書寫作等方式。
調研報告方式較適用于具有交叉學科背景,如法社會學、法經濟學類的選題。同時也適用于法理學中人權保護情況、憲法實施問題等須要進行社會調查、聯系實際情況說理的選題。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調研報告重在對數據進行統計、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更注重考察學生是否掌握了調查的方法、手段,以及通過一手資料對實際情況的進行總結和分析。表面上看,理論難度比不上論文,但是它能較好地考察學生的動手能力、溝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專題研究方式較適用于對特定法學領域中的具體問題的研究。如消費者反悔權問題、證券交易合適性原則等等。專題研究要求對具體問題的產生、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域外借鑒等作詳細研究,由一點向縱深挖掘。與畢業論文方式相比,更具有針對性、務實性,更能突出學生對問題細節的考量。
案例分析方式即以現實生活中影響較大、較為典型案例作為分析樣本,通過對此案例的分析說明法理、論證制度、提出建議,進行法律分析,較適用于刑法、經濟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專業的選題。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案例分析不應局限于法條的解釋和適用,而是應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既有案例對法律適用的疑問和挑戰,從而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
法律文書寫作是法學專業本科畢業生可以選擇的一種較具特色、也較符合“職業教育”目標的考核方式。法學專業的技能教育“既是一種職業操作技藝培養,也是引導學生像法官、律師等法律職業者那樣思考的邏輯訓練”。法律文書寫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法律文書包括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各種法律文書,所以留給學生選擇空間也較大。學校也可以根據不同法律文書的難易程度和考察重點,對作為畢業考核方式的法律文書寫作進行一定質與量的限制,如限定在公訴書、判決書、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中選擇。
第二,“團體協作型” 可采取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專項項目等方式。
近年來,模擬法庭已作為法學專業必備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在各法學院校普及開來。“模擬法庭的建設與運行使其充當實訓基地建設的主力軍應為理所當然”,時也可為考核方式多元化提供必要支持。以模擬法庭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考核方式,可由教師指導學生挑選典型案例,由即將畢業學生自愿結成小組,準備相關材料、分飾法庭或仲裁庭的各方主體。在“考試”過程中可通過考察學生們的起訴書、判決書、辯護意見以及模擬法庭程序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說理是否準確、法條運用是否得當,證據與使用是否正確等判斷參加學生是否符合合格標準。這種考核方式不僅能夠考察學生掌握基礎知識的情況,也是對學生通過專業訓練習得法律實務能力的一種檢閱。
法律援助專項方式可以看成是高校法律診所教育成果的考察和延伸。目前,我國法律診所案件來源主要有兩部分,一是指導教師自己承辦的案件,一是與當地司法援助組織合作獲得的法律援助案件,而且隨著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后者的數量呈現急劇增長的趨勢。法律援助指國家通過一定的專門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對確需法律幫助的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扶并減免費用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近幾年來,法律診所教育與法律援助活動互相促進、共同發展,逐漸形成了相輔相成的關系。學校通過診所教育向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既使學校獲得了法律教學的實踐渠道和案源,使學生充分參加了案件處理過程,提高了其法律實務技能,又為需要幫助的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實現提供了有效途徑、節約了司法資源。在這樣的背景和條件下,可以通過法律援助的完成情況,來考察學生法學理論知識與實務技能的水平。當然,是否要通過這樣方式進行考核首先應當由學生自愿選擇,由于法律診所課程一般從大學二年級下半學期開設,大四上半學期結束,所以學生可以申請以自己處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作為畢業考核方式,學院批準后,可以指派考核教師對該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跟蹤考核和指導,綜合學生在案件處理過程中的具體表現來判斷其是否符合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的標準。
關鍵詞:導學模式;畢業設計;法學教育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2-0225-03
中國高等教育改革已進行多年,高等教育應為社會發展需要服務已毋庸置疑。當前中國的法治建設進程與司法制度改革不斷加快,法律專業化程度迅度提高,社會需要大批與法制現代化相適應的法律職業隊伍。這一社會需要直接觸動并引發了法學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確立法學本科教育培養目標、如何改革法學課堂教學模式以及對西方法學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僅有眾多學者的詳盡研究與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著手試點,將改革成果實際應用于法學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養“法律人”的新型法學高等教育模式。 畢業設計雖有別于課堂教學,包括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但其仍為本科教育教學之環節之一。對于法學本科畢業設計如何改革。如何通過畢業設計過程,提高學生法律思維能力、應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問題以及如何將畢業設計改革與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還少有學者論及。筆者認為,在法學本科教育中,應建立新型畢業設計理念,以導學模式規范畢業設計環節,才能克服畢業設計現狀中存在的不足,從而提升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一、法學專業畢業設計現狀與弊端
長期以來,由于受傳統教育模式和體制的影響,中國法學專業本科畢業設計形式一直是單一的論文形式。從畢業論文的完成過程式來看,首先在選題方面,學生自選或教師指定的選題多數不能與司法實踐相關聯或非為法學理論研究的前沿問題,論文研究領域也多為眾多專家學者作過充分的論述;其次在論文的完成過程方面,學生自擬論文草稿后,教師在格式、文字表達、邏輯、觀點指導修改,最后定稿上交。論文成績僅根據論文寫作水平,參考論文答辯情況得出。對學生通過畢業設計在法律思維及應用能力等方面得到多少提高沒有評價,對教師指導的過程與效果沒有評價。
上述畢業論文的完成現狀帶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主動性、積極性差,多數是為了畢業而完成。畢業論文完成要么閉門造車,要么抄襲他人作品,要么論文制作粗糙,質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實踐指導意義,又不具有理論創新,畢業設計這一重要的教育環節嚴重貶值。究其原因,筆者認為,現行法學畢業設計理念滯后是根本原因。那種認為畢業設計只是對四年高等教育的總結。是決定學生能否達到畢業水平的因素的觀念,與現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與教育改革手段相脫節,導致畢業設計一直不能擺脫走過場、形同虛設的尷尬境地。缺乏完善的畢業設計質量保障模式是造成畢業設計質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現有的保障畢業設計質量的措施,僅為制定畢業論文寫作基本要求及向學生講授畢業論文的寫作方法及注意事項,在畢業設計選題確定、指導教師選任及責任、畢業設計完成過程監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畢業設計現狀造成法學教育與社會需求脫節、學校教育與社會對法學人才培養和需求之間的差距加大;學生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實踐能力較弱,遠不能適應社會發展對創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為衡量學生各種能力的客觀尺度。為此,旨在提高畢業設計的有效性的改革勢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進行多年,但畢業設計改革卻猶抱琵琶。司法實踐需要能夠正確適用法律處理糾紛,能夠運用法律知識防患未然,能夠通過創造性的司法解釋解決司法實踐中出現但法無明文規定的法律問題的法律人。而畢業設計不但是實踐教育、創新教育模式中的關鍵環節,也是檢驗實踐教育、創新教育成果的具體評價指標。因此,改革畢業設計現狀、建立新型畢業設計理念、完善畢業設計質量保障模式、不斷拓展畢業設計形式具有重要意義,對法學專業如何實現實踐教育、創新教育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推進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價值。
二、導學理論對提升法學本科畢業設計有效性的啟示
在分析畢業設計特點,尋找能夠克服以往畢業設計不足,提高畢業設計有效性的方法過程中,現代導學理論為法學畢業設計改革提供了許多啟示。畢業設計是由學生完全獨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學過程中,需要學生獨立性、積極性、主動性學習最強的一個環節。而以往畢業設計,在選題方面,教師指定的論文題目或者不屬于學生興趣范圍,或不屬于學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圍;在寫作過程中,指導教師也因不十分了解學生的學習基礎與研究能力,往往不能進行針對性強的指導,導致大多數學生對完成畢業設計沒有熱情,在完成過程中積極性、主動性差,最終導致畢業設計質量得不到保障。而現代導學理論對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鑒之處。
縱觀古今中外教學模式與理論,可觀導學理論之精髓。戰國時期的著名教學論著《學記》中提出的啟發誘導的思想:“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強而弗抑,開而弗達”,也就是說,優秀的教師總是善于用誘導的方法,引導學生而不是牽著他們走,嚴格要求他們而不是施加壓力,開個端倪而不把道理和盤托出。教師的導應做到“及時而導”、“有序而導”、“循序施導”。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蘇格拉底所倡導的“產婆術”教學法,運用了詰問、定義、助產這樣的策略,教師先從學生已有的知識或學生所熟知的具體事物和現象,逐步引向預定的結論,最終依靠學生自己找到最正確的答案。產婆術教學法十分重視培養學生主動學習的精神。通過這種問答式的產婆術,可以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現代教育理論如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羅杰斯的人本主義學習論、布盧姆掌握學習教學理論中,都蘊涵著導學思想。如建構主義認為,學習是建構內在心理表征的過程,學習者并不是把知識從外界搬到記憶中,而是以已有的經驗為基礎,通過與外界的相互作用來獲取建構新知識的過程。學生要主動建構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表征,但這種建構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應,而是通過已有的認知結構包括原有知識經驗和認知策略)對新信息進行主動加工而建構的。無獨有偶。在羅杰斯看來,促進學習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讓學生直接體驗到面臨實際問題、社會問題、倫理問題和哲學問題、個人問題和研究問題等。他認為,當學生自己選擇學習方向,參與發現自己的學習資源,闡述自己的問題。決定自己的行動路線,自己承擔選擇的后果時,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從事意義學習。而布魯姆的掌握學習理論,其所展示的學習過程為,掌握什么一嘗試掌握一幫助掌握一督促掌握,也與導學式教學從明確目標、出示問題,到自學嘗試解決問題、講解提升這一教學
過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種教育教學模式下,學生都是完成畢業設計的當然主體,這是畢業設計與其他教學過程的最大區別。在畢業設計中,學生處于完全的主動地位,以畢業論文形式的畢業設計為例,從選題、收集資料、分析論證到完成寫作。從格式到內容,都由學生自主完成、獨立完成,指導教師在整個過程中只起幫助、輔助作用。由于畢業設計這一特點與導學理論相契合,因此,筆者認為應將導學模式從課堂教學向畢業設計延伸。在畢業設計過程中,指導教師應自覺、充分、合理地運用導學模式,才能提升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三、導學模式在畢業設計環節的應用
教學方法改革應以教育目標改革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學教育模式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法學教育應以促進法律職業為目標取向,改革目標應為“從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人手,在加強學生法律理論知識教育的同時,側重訓練學生運用法律的方法和邏輯來分析各種法律問題,把法學的博雅教育與職業教育結合起來,提升學生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倫理水平,使學生成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法治文明需要的職業人才,從而形成我國特色的法律職業隊伍。”畢業設計的完成過程不僅是學生綜合素質的展現過程,更是訓練和提高學生運用法律的方法和邏輯創造性地分析、解決各種法律問題的能力,提升學生職業道德和職業倫理水平的重要過程。以往畢業論文的完成過程,雖從表面上看似學生主動學習、教師側面指導,與導學模式相似,但究其實質,與導學模式的作用與效果完全不同。
畢業設計成果如同企業的最終產品,企業保證產品質量的手段即是對生產產品的過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質量監控體系與制度,從而保證最終產品的質量。可見,提高畢業設計成果的質量主要在于畢業設計完成過程質量的提高。導學模式是以導學理論為基礎,體現為對具體教學過程的規范要求。在畢業設計環節適用導學模式,就是將畢業設計劃分諸多精細環節,如研究方向、涉及領域的確定、開題、分析研究過程中具體問題的確定、解決問題或研究角度的確定、論文的撰寫與修改過程等,對各環節中的導與學雙方應當完成的工作進行體系規范,確定評價指標,從而使畢業設計過程與結果的質量實現可控制。
1 法學專業畢業論文的導學模式。在畢業設計的各個環節,畢業論文的導學模式由導、學、研、修四個結構組成。在確定畢業論文研究方向環節,導師應進行三種分析,第一種是分析學生,通過分析導師解決如下問題:(1)有哪些類型和層次的學生;(2)學生的學習程度如何;(3)學生的需要和起點能力如何。第二種是分析環境,通過分析導師了解學生生活、學習環境及社會發展環境,從而明確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現實環境與最佳環境;第三種是分析資源,通過分析導師應明確學生完成畢業論文可利用的總體資源。而學生應在分析的基礎上,向導師說明自身學習情況、興趣、擬確定的研究方向或領域、研究環境與資源。然后是師生共同分析。反復修正,共同確定適合學生從事的研究方向和領域,在研究方向的確定上,可以考慮與學生今后生活、工作相關,這樣有利于保持學生的持續學習動力,這也與全社會提倡的終身學習相適應,使教育真正成為一種需要。在開題環節,學生自行撰寫選題的目的、意義、國內外研究現狀后,導師在與學生共同進行研究后,進行必要的補充與修正。在進入正式研究階段,學生依選題分期向導師匯報階段性研究成果,導師依據學生情況分期給予由淺及深的恰當指導,并在這一過程中師生應共同研究、分析、論證,反復修證理解與觀點,直至最后達成共識。在論文的撰寫與修改階段,學生自學論文寫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寫論文草稿,導師從格式、內容方面指出存在的問題,與學生共同研究修改辦法。在前述各個環節上,導、學過程都應制定具體評價指標,將導、學過程的原始記錄與評價指標進行對照,由導師、學生自評,結合畢業答辯小組對論文與答辯的評價,最終給出畢業論文成績。導學模式應用于法學畢業設計,與法學教育模式改革目標與教學模式相一致、相配套,進而實現提升法學畢業設計的有效性。
2 導學模式對導與學提出的新要求。導學模式要求從管理者到導師到學生,都必須實現角色的轉變,即一切以實現引導學生自主學習為中心而展開,教師成為“導師”或助理導師,而管理者則應轉變為“導學”創造條件、提供服務與支持,學生應自覺、自愿成為學習的主體,完成學習任務。導學模式的實行。主要對教師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應得到提高,教育資源應更加充分。教師的“導”J必須強調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恰當推介應用學習資源,向學生傳授使用方法,變“授之以魚”為“授之以漁”Ⅲ。同時導師必須加強與學生互動交流。交流形式可采用BBS、E-mail、電話或QQ群。這種互動,可以促進師生、生生之間的多向交流,為學生提供了對同一問題的多種不同觀點進行觀察、比較和分析的機會,有利于提高學生的認知能力、表現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但對于如此多種的交流形式,如何建立適合的監控系統來達到評價、反饋、矯正、引導學生的自主學習來說,還是個難點。學生在導學過程中,應當具有積極、主動完成的態度。如果學生的態度不端正,提升畢業設計的有效性就是一句空話。
[關鍵詞] 系統工程;畢業論文寫作;霍爾三維模型
[中圖分類號] G6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893X(2012)03?0042?04
一、畢業論文與系統工程
大學生撰寫畢業論文是鍛煉大學生發現問題、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以及綜合運用知識、技能的過程,也是把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踐相結合的過程。畢業論文的撰寫,使學生能夠以社會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來匯集知識以解決問題,把所學的理論和技能與社會實踐結合。畢業論文寫作是我國高校培養大學生綜合能力的重要實踐教學環節,對于社會應用型人才、科技型人才的創新意識和技能培養具有重要作用。畢業論文也是對大學生所掌握理論知識和技能的綜合運用,其解決問題的水平直接反映著一所高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水平[1]。教育部高度重視高校畢業論文寫作這一教學實踐環節,強調確保畢業論文質量的重要性,在本科教學評估中,畢業論文寫作是集中反映高校的教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考評環節。從國外的情況看,國外大學生畢業論文成果常常是對一個學生全部大學生涯的一次終結性體現,對于學業成績的等級劃分、學位的授予,以至勞動就業市場上雇主的決定和研究生導師的選擇均是至關重要的顯性成果[2]。目前,我國高校本科畢業論文質量的整體下滑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探尋本科畢業論文寫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革和完善現有畢業論文教學模式乃至學生培養模式,提高本科教育質量,為國家培養高素質人才,成了我們教育工作者當前急需研究和加以解決的課題。
在大學教學研究中,如何提高本科畢業論文寫作的質量和水平受到廣大教育工作者的關注。從CNKI中國知網搜索“本科畢業論文”,2000年以來有700條文獻在討論和研究有關畢業論文的問題,并且呈現研究數量逐年增加、研究質量逐年提高的現象。對于目前大學教育作為一種“國民教育”,畢業論文是一種大學生從學生走向社會的學習階段檢驗,對于教學主導型大學來說尤為重要。
作為特定實踐范疇的系統工程,是一個綜合集成的實踐體系或行動體系。它運用系統科學的思想、方法與技術,將解決特定領域問題的工作,視為一個有機整體即“系統”,進而針對系統的目標,高效地綜合集成各學科、各領域的成果及資源(如法律、制度、標準、人才、技術、設備、信息、文化、藝術、資金等等),認識目標系統的規律,并努力使特定的目標系統變得最好、最佳或最優。美國的阿波羅登月計劃、中國的神舟載人航天計劃等,都是具體的大規模系統工程。畢業論文是針對某一領域問題而探尋規律及解決辦法,也是一個系統工程。
二、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原因
1. 缺乏研究問題的辨識與界定能力
選題是確定實踐問題的內容選擇,是畢業論文寫作的第一步,也是寫作成敗的關鍵。如果不能夠確定一個研究的科學問題,那么后面環節的意義就無從談起。在大學生畢業論文寫作選題環節,目前通常由專業教師依據制定的培養目標,根據現實社會存在的客觀問題來擬訂,或者由大學生與指導教師根據學生的特長和興趣共同商定,很少有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由選擇題目的。學生不直接參與選題,不是自己去發現現實社會中的科學問題,導致大學生缺乏科學問題的辨識能力。表現在選題時常常是選擇的問題只看到表面現象而不明實質,找到一些偽問題來研究,根本談不上會有什么好的成果和創新觀點。如《某產業市場營銷戰略分析》,學生往往集中于市場競爭戰術的分析,對營銷手段、廣告方式等的分析耗費了大量篇幅,到了“戰略”研究,卻一筆帶過,忽略了企業市場競爭的市場細分、市場定位,以及產品創新等競爭戰略問題,從而缺乏對問題的辨識和研究范圍的界定。
目前,在我國中學和大學教育過程中,普遍存在注重理論學習,以學習的知識為中心去找問題,而我們的社會實踐活動是以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問題為中心,形成為解決問題的理論知識集合,這也是我們常討論的系統工程,是把社會系統由一種狀態轉換到另一種狀態的理論知識和社會實踐活動的集合。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是我們高等教育培養大學生實踐能力的重要環節,要求我們運用所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而我們大學生目前恰恰缺乏對實際問題的辨識和以問題為中心來形成理論和知識的集合來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3]。
2. 缺乏論文的謀篇布局能力
論文結構和問題功能分析是解決實踐問題的重要研究手段,缺乏研究問題結構和功能的分析,不知道“為什么?”談到論文,很多學生對論文整體模糊不清。缺乏畢業論文問題的實際認識與分析能力。選題意義是什么?問題的結構是什么?研究的思路和框架如何定?對這些問題沒有“成竹在胸”,所以就不知解決問題從哪里開始。找不到專業知識和理論對問題的解釋,更難形成自己應對所研究問題的理論知識體系。同時,系統分析問題和科學表達問題能力下降,突出表現在論文謀篇布局上,不知道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不清楚問題的邏輯結構,無能力進行問題的系統分析,寫出來的論文令人無法判斷其問題的系統結構,論點與論據偏離,歸納演繹等混亂,立論、本論和結論無法統一等。
3. 缺乏對所研究問題的系統思考
大學教育在理論學習階段忽視了對學生創新和實踐能力的培養。應試教育造成大學生以考試為中心,以知識點為中心,課堂教學以教師講授理論為主,不了解學生的知識需求,不斷強化學生的思維定勢,使學生缺乏針對實際問題來綜合集成知識的能力。這種教學模式導致學生不是以問題為中心,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不會發現問題,更不會以問題為中心來綜合知識。這種教學模式往往表現在雖然學生已經獲取了大量的理論知識,但常常無法發現現實問題,缺乏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不能夠以問題為中心集成理論知識去解決問題。課堂教學側重于傳授知識而忽視了對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學生學習沒有主觀能動性。
4. 缺乏研究問題的建模能力
建模是指通過對實際問題進行抽象、簡化,確定變量和參數,建立起變量、參數之間確定的關系,求解該數學問題,解釋、驗證所得到的解,從而確定能否用于解決實際問題的多次循環、不斷深化的過程。建模是理論知識和應用能力共同提高的最佳結合點,是啟迪創新意識、鍛煉創新能力的一條重要途徑,以對學生知識、能力、素質的綜合培養,成為大學生應用能力水平的重要體現,是理論課和實踐課之間的橋梁。目前,大學生對建模的興趣和熱情較高,但由于缺乏建模相關系統理論的指導,集成知識和理論的能力欠缺,在畢業論文的寫作過程中,他們沒有能力構建所研究問題的模型[4]。
5. 缺乏搜集資料的方法與手段,不會搞調查研究
對于選題的資料收集是畢業論文寫作的重要環節。由于大學生對很多問題的認識僅僅是通過查閱期刊、借閱圖書或查詢網絡資源等手段獲得第二手資料,不注重實地調查,沒有第一手材料的支撐,無法形成對選題準確定位,導致論文不符合實際,也無法形成切實的論證,畢業論文既沒有理論意義也無實踐意義。直接觀察法是指對所發生的事或人的行為的直接觀察和記錄,是取得第一手原始資料的前置步驟。例如,在進行商場調查時,調研人員并不訪問任何人,只是觀察現場的基本情況,然后記錄備案,一般調研的內容有某段時間的客流量、顧客在各柜臺的停留時間、各組的銷售狀況、顧客的基本特征、售貨員的服務態度等方面的研究。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深入的調查研究是論文寫作的基石,對大量第一手資料的占有和文獻資料收集是寫好畢業論文的重要一環[5]。
三、用系統工程理論指導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
1. 系統方法論是思考和研究問題的方法論基礎
系統論是研究現實系統或者可能系統的一般規律和性質的理論。系統概念已普遍運用于現代科學的各個領域中,不僅應用于技術方面,而且也被應用于研究社會系統上。系統論的整體性、系統與環境、結構與功能,以及系統分析、系統建模、系統決策等對于培養大學生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突破思維瓶頸,提高科研素質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 系統工程概念與畢業論文選題的辨識能力
顧名思義,“系統工程”=“系統”+“工程”,就是科學地認識和運用特定事物或問題(即“原型系統”)的規律,使特定事物(即“原型系統”)達到滿意狀態或特定問題(即“原型系統”)得到滿意解決的工程實踐,當然也包括這個工程實踐全過程所涉及到的所有因素。在畢業論文寫作中,學生往往善于抓住問題的部分進行深入研究,把局部研究的結論等同于總體問題的結論。其實不然,因為局部因素的特征和規律無法替代和代表整體。
在質量管理中,常常用魚刺圖來分析解決問題,產品質量是由人、機器、材料、方法、環境、測量六大因素組成。當分析機器對產品質量所產生影響時,我們會把研究中心專注于機器去解決問題,而忽視了產品質量整體因素,機器與人、材料、方法、環境、測量都是相關聯的變量,它們的整體才是產品質量的整體。毋庸質疑,整體性的思考才是思考的科學方法,系統概念的整體性和系統工程概念的運用將是我們識別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論和理論基礎。
3. 系統邏輯思維能力與畢業論文研究問題邏輯
邏輯關系是任何系統中的基本關系之一,邏輯結構也是任何系統中的基本結構之一。思維的邏輯性,是思維的品質之一,指的是善于在思考問題時遵循邏輯規律,如因果邏輯、并列邏輯、時間邏輯等。在人的各項素質中,邏輯思維素質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系統工程的這一法則要求研究和解決任何問題,都要把握各要素間的邏輯關系以及邏輯結構。培養系統的邏輯構造能力或邏輯思維能力,可以使寫作論文時的思維更加縝密、更加流暢。邏輯思維能力的提高,可以使表達者思維清晰,語言精練,結構緊湊,具有邏輯性。強化系統的邏輯構造能力或邏輯思維能力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畢業論文將是一個培養系統邏輯思維能力的重要環節。
系統分析的目的,就是構建系統各組成部分之間以及系統與環境之間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模型。根據系統的關聯性,系統內部與外部間在不斷地進行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任何單個關聯要素的變化可能引起系統其他要素的變化,最終在整體上影響系統的特性與功能。發現關聯性,是透過現象抓本質的重要手段。數據挖掘、預測科學、系統動力學等方法與技術的關鍵,就是探尋系統內外各要素(包括數據要素)之間的關聯性。因此,對任何事物、問題或系統進行分析、研究時,必須顯化并理清其關聯性。
4. 系統結構與層次的分析和畢業論文研究問題結構與層次
馬克思提到:“系統的結構表示的各要素之間組成的形式。結構是系統的構成形式,是系統內部各要素的結合方式,每個系統都有自己的結構。”畢業論文作為一個研究問題的對象系統,它有不同的結構,畢業論文問題界定的系統結構的變化直接影響著系統本質的變化,在研究中如果想要系統功能優化,必須注重系統的結構分析。
任何系統組成都有著自己的不同層次性。任何一個系統都可以成為包括該系統在內的更龐大系統的要素,同樣,作為系統的要素也具有內部結構,相對于下一層次它又是一個系統。企業的公司系統包含了人力資源系統、財務系統、生產系統等。人力資源系統包含了招聘系統、考核系統、培訓系統等。畢業論文的問題層次也是一樣的,我們要善于劃分問題的層次,并能夠根據問題的層次性來構造和研究問題[6]。
5. 系統工程定量方法的應用
任何事物或任何系統,既具有質的規定性,也具有量的規定性。17世紀,數學研究出現了巨大的轉折——人類創造出了變量(變數)概念,得以研究事物變化中的量與量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和圖形間的相互變換,從而使數學成為描述運動規律和辯證規律的工具。數學理論和方法往往具有非常抽象的表現形式,但正是這種非常抽象的表現形式,極其深刻地反映了現實世界中的各種數量關系和空間形式,因此可以廣泛應用于人類科學技術、社會科學和人類活動的所有其他領域,通過構造和運用各種數學模型,成為人類認識和改造世界的先進手段。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地把握事物或系統,自然比單純定量地把握系統,更進了一步。正如馬克思所言:“一門科學只有在成功地運用數學時,才算達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
定量化是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引入數學方法后出現的新術語,是指將原先只用定性方式描述的問題,也用數學的定量方式來描述。定量化的成果使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問題的表述更加科學、更加完整,也是人類科學(尤其是仍以定性描述為主的自然科學學科和社會科學學科)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常用的數量化方法有指數法、累積分數法、統計分析法、綜合判斷法等。定量化革命是在原先定性描述、定性研究基礎上質的飛躍。它能夠揭示事物發展程度,提煉一些普適性的規律。研究問題只進行定性分析不能準確描述一個系統,只有運用定量化分析方法后,人類對事物或系統的認識才能由模糊變得清晰,由抽象變得具體。
6. 霍爾三維模型與本科畢業論文寫作
霍爾的三維結構模式(Hall three dimensions structure),又稱硬系統方法論(Hard System Methodology,HSM),是美國系統工程專家霍爾(A?D?Hall)于1969年提出的一種系統工程方法論。它的出現,為解決大型復雜系統的規劃、組織、管理問題提供了一種統一的思想方法,因而在世界各國得到了廣泛應用。霍爾三維結構是將系統工程整個活動過程分為由時間維、邏輯維和知識維所組成的三維空間結構,這為我們系統思考畢業論文的寫作問題提供了方法論基礎。在時間維度上,我們系統思考學科培養計劃和培養過程,分析存在的課程設置、課程教學問題。邏輯維是指時間維的每一個階段內所要進行的培養內容和應該遵循的思維程序,包括明確問題、確定目標、系統綜合、系統分析、優化、決策、實施7個邏輯步驟,也是我們論文研究選題的邏輯。知識維表明我們研究問題所需要的經濟、管理、商業、法律、社會科學、藝術、等各種知識和技能,以問題為對象,形成理論和知識的集合,來解決實際問題[7]。三維結構體系形象地描述了系統工程研究的框架,對其中任一階段和每一個步驟,又可進一步展開,形成了分層次的樹狀體系,這給我們思考各層次的論文寫作問題提供了一個思考范式。
四、結語
從以上分析可見,系統工程理論應該是畢業論文寫作的理論基礎。因此,大學本科課程學習階段應加強《系統工程》理論的學習和系統工程方法的訓練,這對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問題為中心集成理論和知識的能力將是一個提升,能為畢業論文質量的提高打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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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論文;評價理論;態度;情態
中圖分類號:G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596(2013)08-0201-02
隨著中國成功入世,對外法律文化交流日益頻繁,法律論文成為重要的交流形式之一。法律論文要求語言嚴肅、準確和規范,通過嚴密的邏輯推理,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進而影響讀者。本文主要從評價理論的態度系統入手,對40篇中西法律論文摘要的態度評價資源進行分析,探討他們各自態度表達的特點及優劣,使法律文化交流更加順暢。本文隨機選取的40篇分析樣本,20篇來自CNKI搜索到的五個法律核心期刊,另外20篇取自DOAJ搜索到的美國五所法學院學報。
一、理論方法
1.評價理論
系統功能語言學家提出了自然語言的三種元功能理論。他們認為語言作為社會人的有意義的活動,是做事的手段,在交際中除傳遞有關主觀世界中的經驗之類的信息之外,還反映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這就是語言的人際元功能。人際元功能主要通過語氣系統和情態系統來體現。20世紀90年代,悉尼學派的Martin等人在此基礎上對人際功能進行了橫向和縱向的延伸,開展對語言中有關個人的態度和評價意義的研究,提出了評價理論。它主要研究個人如何運用語言對事物作出評價,關注作者如何就某個問題或命題作出判斷,表明態度,采取立場,并與讀者協商。Hunston認為,評價涉及能夠體現作者對語篇中實體價值的觀點,即作者對某事物贊同或反對的態度[1]。評價理論把評價資源按語義分為三個方面:態度、介入和分級,其中態度系統是評價理論的核心。
2.態度子系統
態度系統指人們參照情感反應或文化制約下的價值體系對參與者和過程進行主體間性評價的意義資源,即Martin所說的“說話者/作者對人、人類行為、事物和人類情感的價值資源”[2]。態度是評論者從情感感受、倫理道德和社會規范領域、美學和社會價值方面表達對被評價物的感受和評價。簡而言之,態度就是人們感情的自然流露或對事物或某人的喜惡的傾向。態度又進一步化為三個子系統:一是情感(affect),即作者對人、物、事或者某狀態作出的帶有感彩的評價;二是判定(judgement),即一系列有制度規定的規范對人類行為的肯定和否定評價;三是鑒賞(appreciation),即人們對事物或現象所持有的不同態度[3]。態度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等級意義,所以其典型表達手段是形容詞性質的詞語,如happy,silly,beautiful等[4]。Martin和White指出,有些表達概念意義的詞匯和小句也可以表達態度意義。這種態度的間接表達能夠“激發”某種態度,促使讀者做出某種反應,從而實現作者隱含的態度意義。
二、實際應用分析
1.態度詞匯分析
上文對評價系統及其態度子系統理論做了簡要地概述,下面將運用上述理論對本文選取的語料進行分析。態度從本質上講是一種等級意義,所以其典型表達手段是形容詞性質的詞語,這也是態度意義的最直接表達方法。首先通過對中西40篇法律論文摘要的態度詞匯分析,我們得出以下結論(見表1)。
從表1可以看出,在中西法律論文的摘要中,“情感”子系統完全缺失。該現象可以根據“情感”的概念予以解釋。“情感”是關于感情積極和消極的描述,通常出現在描述情感的文章中。而法律論文往往重于客觀地陳述事實,注重嚴密的邏輯推理,所以情感特征沒有出現。與此相反,表達“判定”和“鑒賞”的詞匯頻頻出現。從比例上看,“判定”的表達明顯少于“鑒賞”,“鑒賞”的表達占有優勢,這是中西法律論文摘要中態度表達的共同點。不同點在于中方學者運用的態度表達詞匯比例(55.5%)高于西方學者(44.5%)。具體分析還發現,中方學者使用的體現“鑒賞”的詞匯相當豐富,基本涉及了“鑒賞”的所有子系統;而西方學者使用的體現“鑒賞”的詞匯相對集中且具有典型性,如strongly, brief, important,significant等詞使用得比較頻繁。
2.態度小句分析
評價理論是一個關于人際意義的系統。它通過對語言的分析來評價說話人對事或人物的立場、觀點和態度。因此實現人際意義的主要手段情態,同樣具有評價功能。情態是指發話者對自己所談命題的成功性或有效性做出判斷,或在命令中要求對方承擔義務,或在提議中表達個人意愿。而情態動詞可以用來表達作者對事物所持的態度和看法,也是表達態度評價的主要方式和語氣資源。通過對選取的語篇分析,在中方學者的摘要中,共有199個小句,出現了35個情態表達,所占百分率為17.6%;在西方學者的摘要中,共有244個小句,其中只有23個情態表達,所占百分率為9.4%。比較來看,西方學者的法律論文摘要所使用的情態表達明顯低于中方學者。由此可見,中方學者更容易通過情態來表達自己的主觀態度和意愿,主觀意圖流于表面,從而給讀者直接而深刻的印象。
3.其他態度資源分析
從以上對態度資源的分析來看,中方學者法律論文摘要中無論是態度評價詞匯還是小句,都明顯多于西方學者的。在評價手段上,有些詞語和小句表達顯而易見是評價性的,或者說它們的功能和意義就是評價。但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評價理論在討論評判時使用了“評判的標記”這一概念,即純粹的概念意義也可以在語境中具有評價的功能[5]。
研究發現,西方學者法律論文摘要中態度的表達就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是中方論文摘要中鮮見的。一是列出具體數字和年代,如摘要8:Nearly all felony convictions―about 95 percent―follow guilty pleas, suggesting that plea offers are very attractive to defendants compared to trials.摘要19:According to the authors calculations the social cost caused by crime was about 2.17 billion USA dollar: ($) (1.6 billion euro EUR) in 2009.二是舉例,如摘要1:This paper aims at showing how lexical/terminological resources and conceptual structures, such as ontologies, can be constructed by means of the innovative tools provided by ICT, like the Semantic Web languages, the computational linguistic and the ontology engineering techniques. 摘要7:As a common-law-style device that mirrors the functioning of other areas of private law, such as tort law, substantial similarity remains an unappreciated source of flexibility and pluralism in copyright law.第三是運用比較,如摘要3:As an attributable liability, corporat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requires more precise and detailed principles of attribution in the national criminal law. 摘要8:Others contend that plea bargains only benefit innocent defendants, providing an alternative to the risk of a harsher sentence at trial.
以上例句中的數字,舉例和比較等表達概念意義的詞匯,在讀者看來,都帶有一些評價的成分,也就是說,它們的概念意義中部分地含有人際意義。西方學者通過列數字,舉實例和相比較的方式,將自己的主觀意圖和態度隱藏其中,讀者在接受這些客觀事實的同時也接受了作者的主觀評價,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同時體現了法律語言的準確性和嚴肅性,給人以可靠之感。這些特點在中方學者法律論文的摘要中是欠缺的。
三、結論
本文運用評價系統下的態度子系統理論,對40篇中西法律論文摘要進行了分析,發現中方學者更善于運用態度詞匯和小句等顯性態度資源來表明自己的立場觀點,而缺少西方學者擅長運用的舉數字、舉例、比較等隱性的態度資源。通過比較研究,不但能使英語學習者更好地理解西方法律論文摘要里隱含的作者態度,而且為中方學者構思法律論文摘要提供一定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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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一點需著重指出的是,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畢竟與法學本科生有著較大差別。他們往往在四年本科學習中僅上過寥寥幾門和本專業相關的法律實務課程(如新聞學專業開設的《新聞傳媒法》等),個別興趣濃厚的學生充其量也不過課余翻閱了部分法學書籍,負責指導他們畢業論文撰寫的教師很多也僅為本專業而非法學課程教師。雖然在選題視野開拓度層面他們或許會寬于法學本科生,但在理論研究深度上,便著實難同法學本科生相提并論。③如此一來,我們就必須根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具體癥結,一一對癥下藥,從而保證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準的本科畢業論文。
一、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暴露的主要問題
1.論文選題不深入,主題不突出所謂好的選題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屬“跳出法學看法學”,在研究視野開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寬于法學本科生。根據筆者在湖南長沙、衡陽、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樣調查,同樣打算寫作合同法方面畢業論文,一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可能會結合自己專業特點選擇B2B或B2C等網絡無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問題來寫作,而法學本科生則因受電子信息技術知識匱乏束縛,往往更多傾向于探討傳統合同法問題。不過,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雖然在視野開拓度上較之法學本科生具備一定優勢,但他們法學理論功底則有所不及,從而導致選題不深入,時常出現選了一個較新穎方面問題開始寫作,最終結果竟是簡單就事論事甚至虎頭蛇尾草草收場的情況。譬如某些電子商務專業本科生選擇了虛擬貨幣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但往往淺嘗輒止,要么便簡單就事論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語和法律思維像一份記者的新聞報道,要么就從最宏觀政府話語層面大而化之地發些空洞無用的議論。
此外,與選題不深入接踵而來的便是主題不突出的問題。
正如湯維建先生所言,論文選題決定了論文主題,它給論文主題劃定了范圍,[1]既然我們許多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存在著選題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題自然也會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選擇了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問題進行寫作,由于選題不夠深入,在主題上也變得模模糊糊,洋洋灑灑通篇論述了很多非政府組織的起源、類型和特點,但究竟要探討的是什么具體法律問題,到結尾都沒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質缺乏,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眾所周知,法學論文應當是學術性的論文。[2]既然強調其學術性,那么作者就必須具備較高法律素質來綜合運用各種有關法學理論。但遺憾的是,從目前許多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的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來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質的缺乏。誠然,正常情況下非法學專業本科生的法律素質跟著眼于培養法律人才的法學專業有天壤之別,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質,撰寫法學論文又從何談起?如某些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生選擇與跨國公司相關的法律問題作為自己畢業論文,可文中竟連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基本規定都僅一知半解,這樣他們又焉能交出令人滿意的畢業論文?
法律素質缺乏的一個必然結果便是畢業論文喪失實用性。從邏輯上說,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要寫出優秀的法學畢業論文應當結合自己專業特點從實用性出發。因為其法學理論功底大多不如法學本科生,若不結合自身專業實用特點而一味追求理論之深奧,那斷難同后者相提并論。可吊詭的是,非法學專業本科生這類畢業論文大多卻偏偏喪失了實用性。歸根結底,便在于他們法律素質缺乏,導致許多基本法律常識均無從理清并加以靈活運用。為防止文章內出現嚴重錯誤,寫作過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論道泛泛空談。這么一來,對自身原有專業實際問題進行法律分析、綜合、歸納和演繹、推理等活動都難以開展,其實用性便喪失殆盡。
3.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強任何學術論文的研究,“從論題的提出、資料的整理、觀點的確立以及結論的得出,其實都離不開我們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從事論文寫作前均必須廣泛查閱前人大量文獻資料。但可惜的是,現今許多研究人員尤其是大學本科畢業生這些學術論文寫作初學者,往往忽略了此問題。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又屬一類跨學科交叉研究,他們對法學文獻了解甚少,愈發暴露出參考文獻陳舊、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來。
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學理論功底欠缺,很難把握住國內外最新法學思潮及司法動態,那么在引用借鑒前人資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導致了畢業論文中參考文獻的陳舊。許多學生甚至根本無法分辨自己所參考的文獻究竟乃緊貼時代具備學術爭鳴性的前沿探討,還是屬已被學界普遍接受的通說理論,或者為早被淘汰之陳詞濫調。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幾本或若干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陳舊過時的法學書籍和文章應付完事也就見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還存在引證說服力不高的毛病。應該說,參考文獻陳舊必然會帶來引證說服力的低下,畢竟過時跟不上現代脈絡的引證很難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歸咎于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法學理論功底不高。引證是“理解他人的過程,是與他人對話的過程”,[4]若無相當的法學理論底蘊做鋪墊,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對話?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為自己論據和論點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主要問題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雖為一種可喜現象,但同時亦暴露出不少問題。顯然,這些問題倘若不能盡快獲得解決,對其長遠發展必定非常不利。筆者認為,通過對主要問題一一對癥下藥,加以時日,我們還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們的。總的來說,我們不妨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入手。
1.宏觀層面:推行非法學本科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非法學專業的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問題,筆者認為,歸根到底還在于現階段我們非法學本科專業的法學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學專業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學理論功底,具備相當法律素質,那這些問題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們知道,非法學本科專業受自身人才培養體系限制,是絕無可能像法學本科專業那般設置一整套嚴密完備的法學理論課程體系的。如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生一般四年學習過程中只開設《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憲法學》、《行政法學》和《行政訴訟法學》四門與法學有關的必修課,不少高校電子商務本科專業更僅是開設了《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和《經濟法與電子商務法》兩門同法學相關的必修課程。[5]
盲目擴充法學課程所占份額只會既沖淡了非法學本科專業自身培養目標,又加重了學生負擔,如此一來,唯一現實可行的路徑便是在現有法學課程教學框架之內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因為非法學專業的法學教育乃一類傳授法學基礎理論,提高學生法律素質,為培養合格的本專業人才服務的教育活動。[6]
而法律文化學教育就是為學生法學理論功底增強、法律素質的形成提供更加豐富多彩、深刻廣泛的知識養分,幫助他們進行法律基礎理論知識的積累,以致在外部影響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書本上的法律基礎理論知識向法律素養再到法律素質的內化。我們要在滿足本專業培養目標前提下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他們法律素質,就必須借助現有非法學本科專業法學課程教學滲透法律文化學教育,以教與學互動的雙向認知過程,令學生法律思維方式得到擴展,法律價值觀念加以重構,法律人格結構獲得重組,塑造起系統地對周邊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體而言,要推行這種法律文化學教育,以便強化學生法學理論,提高法律素質主要可通過運用法律文化比較的教學方法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跨文化的法律應用能力來實現。如課堂教學中把抽象的法規、法條或法學理論放到社會文化的背景下進行講授,讓學生能從不同的視角聚焦思考同一種法律現象,或者從同一視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現象。雖然此等粗線條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獲得類似法學本科生那樣系統詳盡的法學知識,但起碼大體輪廓上的運用他們還是知曉了。那么畢業論文選題自然就會變得深入起來,主題也開始鮮明了。同樣,文中便不再會缺乏法律素質,喪失實用性,在引證上亦會了解哪些參考文獻是最新穎前沿的,最有說服力的。
2.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除了宏觀層面推行法律文化學教育外,筆者認為,在微觀層面建立一套較完備的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畢竟對他們論文的具體規劃和指導,還需依靠一系列現實管理機制來完成。況且,學生撰寫跨學科的本科畢業論文正逐漸演變為各專業普遍存在現象,我們進行此類法學畢業論文寫作管理機制的設置試點,很明顯對其他專業及學科同類情況亦是頗有裨益的。具體來說,設置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之管理機制可主要包容如下兩方面:
第一,我們應當設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
非法學專業本科生撰寫相關法學畢業論文屬于跨學科交叉研究,即一種“邊緣處思考”。(梁治平語)但此類“邊緣處思考”在現行畢業論文管理機制下難免會造成諸多不便。因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畢業論文寫作照慣例都是由本專業進行管理,無論具體撰寫時間分配、指導教師安排或者最終答辯均莫不如是。而跨學科交叉研究所耗費時間往往要高于純粹本專業研究,僅單獨使用非法學專業教師指導這些學生或參與他們的答辯也較難保證其畢業論文質量。所以為盡量減少在撰寫過程中的不便之處,我們不妨于每年畢業論文寫作時間段內設置一個臨時性跨院系的橫向統一組織機構。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蓋法學院系(或負責法學教學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來橫向統一具體規劃整個畢業論文撰寫過程(如統一設置妥當的論文撰寫時間、合理確定指導教師供師生進行雙向選擇等)。那么不便就會大為減少,畢業論文質量也隨之會得以提高。
第二,我們應對此類畢業論文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本專業教師雖然精通自己專業理論知識,但在這種跨學科的法學畢業論文寫作上,由于牽涉更多法學理論,他們未必能給予學生最滿意的指導。譬如哲學專業本科生打算撰寫法哲學方面的畢業論文,一位僅精通中國或西方哲學的教師很可能無法對其所有法律問題做出圓滿回答。而學生自己法學理論功底、法律素質又難令人稱許,畢業論文暴露出的問題自一發不可收拾。“選擇的指導教師須熟悉本專業的研究領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較容易為學生研究的選題找到突破口,才能為他們提供更多的研究資料,才能為他們解決更多的難題。”[7]
所以,我們在這些畢業論文撰寫上需采用本專業和法學專業教師共同指導、共同參與答辯的管理模式,甚至其中法學專業教師還應起主導作用(畢竟它們仍是法學論文)。⑤如此一來,學生畢業論文中的選題問題、法律素質缺乏、參考文獻陳舊等都能一一及時獲得糾正,缺陷就自然少了許多。
贊成市場化還是反對市場化的論辯,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論辯的是什么問題:是反對經濟學的抽象理論,例如哈耶克與弗里德曼的某些理論見解,不承認某些經驗事實,還是反對在具體情況下的某些法律和政策?這是兩種不同的問題,前一個問題,市場經濟在資源配置上的優點,計劃經濟在邏輯上和事實上的不可能性,通過新古典微觀經濟學和奧地利派經濟學的闡發,在中國經濟學者當中,除了少數的左派經濟學家外幾乎是達成了共識。但是在今天,對當下中國社會的具體情勢,一些主流經濟學家的判斷顯然是和大多數民眾的感受是大不一樣的,甚至是相反的。這些人被輿論痛斥,被認為為少數既得利益者的不正當行為進行了辯護。中國經濟學家們在幾年之內,就由改革的先鋒變得很不合時宜,甚至被認為是特權階級的代言人。
我們有必要區分經濟學理論與經濟政策,經濟學理論的正確與否,是邏輯或事實問題,是理論科學的領域;經濟政策,必須進行價值判斷,針對的具體的情況,這是實踐科學的領域,實踐科學的美德是審慎。休謨早就指出,事實不能推論出價值來,經濟政策的制訂,需要運用經濟學理論的成果,但是從經濟學理論不能推導出政策結論來。中國國內的經濟學家,很少有人像楊小凱,在經濟學理論上有令人尊敬的成就,但卻熱中于提供各種各樣的經濟政策,在這么做的時候,且似乎忘記了本學科的限度,失去了在實踐領域應有的審慎,他們的有些政策推理,不要說政治法律人士,就是一般常識健全的公眾,也感覺荒謬。
以科斯定理的運用為例。科斯定理說的是,在一個經濟體系中,可以把對產權(是權利束的含義,包括所有權,也可以是使用權、通行權、排污權之類)爭執的雙方或多方視為一個局部系統,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的情況下,產權的配置不影響資源的使用,此一局部系統各方的收入總和不發生變化;如果存在交易成本的情況下,產權的初始配置影響資源的利用,不同的產權安排下,此局部系統各方的收入總和是不同的。科斯定理是微觀經濟理論的特例,也能夠獲得某些經驗事實的支持,因為提出問題角度的巧妙,科斯定理對人們理解產權問題有很大的啟發。如果我們由科斯定理獲得結論:既然初始權利配置不影響收入總和,所以可以任意配置;或者政策有義務進行使得局部收入總和最大化的配置,那么就太荒唐了,科斯的理論和這些政策結論之間沒有必然的邏輯關系。似乎科斯本人也不這么認為,他反而說,在本文中,正如經濟學家通常所做的那樣來分析限于比較由市場衡量的生產價值。但在解決經濟問題的不同社會安排間進行選擇,當然應在比此更廣泛的范圍內進行,并應考慮這些安排在各方面的總效應。正如弗蘭克H奈特常常強調的,福利經濟學的問題最終必然歸結為美學和倫理學問題。
曾經有這樣的案例,河流一邊的土地被河水突然撕走而加予河流彼岸,為了確定這塊土地的所有權,法律家們盡最大的努力來思考,但他們不會這么考慮問題:土地自行產出一些野果,主人自己食用不進行交易,所以土地所有權歸誰完全是無謂的問題;土地是種麥子的,要分配給種田能手這樣可以產量更高[2].對法律家來說,種田能手的事實,經常和法律是沒有關系的。
在科斯的例子中,如果無償沒收農民的土地交由鐵路公司,那么兩家的總產值不變,甚至會更高,因為這樣節省了雙方擁有權利情況下的交易成本,但我們不會認為這是可行的權利安排。我們可以舉出很多這樣的例子,來蘇格拉底式地反駁上面的總產值極大化標準。例如,德沃金在《法律帝國》一書中一個的例子。假定一個貧窮的病人需要藥品,因此愿意賣掉他所喜愛的一本書換取5美圓的藥費,他的富裕鄰居愿意付11美圓獲得這本書,使這位窮人既失去了書又得不到藥品,那么社會就更富。這么做甚至超過窮人和富人之間做成交易而得到的收益,因為強制性的轉讓節省了那種協商所需的交易代價。[3]這些例子中的規范判斷,因為事實的設定,本身就有巨大的論證力量,是無法進一步論證的,因為任何論證都不可能比它們本身更有力量。就好象,我手中拿了一支香煙,除了出示這個香煙,并且說這是一支香煙外,試圖用別的理論論證這是一支香煙外都更沒有力量,也顯得荒謬。
可是,我們的一些經濟學家卻在進行這樣一些類似上述的荒謬政策推理,好像說,三個人共同經營一個企業利潤是300,但一個人經營600,那么讓一個人獨占經營,其余滾蛋;甚至說,依靠經濟學發展了一個關于投票的阿羅不可能性定理,證明民主投票的結果在某些條件下甚至不能達到理性的最低要求,是個鼓吹民主的政治家,他被人謀殺了,因此在案中的判決中,謀殺者要因此得到寬恕。如此等等。
經濟學理論與法律推理的問題也見于美國1905年的洛克納訴紐約州案 [4].在工人斗爭的壓力下,紐約州議會于1897年制定法律禁止雇主雇用面包房工人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和每周超過60小時,為此引發訴訟。在該案中,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票,廢除了該紐約州法。佩卡姆(Rufus .W. Peckham)大法官,在代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時指出,該州法嚴重干預了美國憲法修正案第14條正當程序條款所維護的契約自由。對此,霍姆斯和哈倫大法官提出了針鋒相對的異議。哈倫認為,有充分的證據表明,立法機構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在面包房里長時間地工作可能危害工人的健康。霍姆斯大法官批評多數意見是將赫伯特斯賓塞先生的社會靜力學輸入第十四修正案中,憲法并沒有制定赫伯特??斯賓塞的《社會靜力學》。他認為,正如立法機構所表明的那樣, 除非可以說,一個有理性和公正的人必然承認,所提出的法規會違背我國人民和我國法律傳統所理解的基本原則這些多數意見才能站得住腳。很可能,赫伯特?? 斯賓塞發現了一些重要的理論和事實,如競爭的后果,如進化論等,但是從 人競天擇理論推論出具體環境下的法律判斷,一樣是很武斷的。霍姆斯在上案中表達的司法哲學更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