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25 18:12:4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環保項目招投標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摘 要 本文以生活污水處理BOT項目為研究對象,分別從BOT項目投資決策、項目取得、融資投資、建設施工、生產運營的各環節,所存在的主要風險入手,對上述風險的發生,以及應采取的應對措施展開了分析與闡述,旨在于通過合理應對風險的方式,達到提高污水處理BOT項目綜合質量與水平的重要目的。
關鍵詞 BOT 污水處理 風險 對策 政府信用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高度發展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基礎設施投資的資金壓力日益增大。根據《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及各部委、各地方政府的實施細則,民間資本有望成為污水處理項目的主要投資者,BOT等投資模式仍是新增污水處理項目的主要投資方式。如何提高污水處理BOT項目的綜合質量,確保投資方的盈利和項目運行的可持續性,成為各方關注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集中在如何有效的控制污水處理BOT項目的全過程風險。本文將按項目投資的過程,分五個階段對面臨的風險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
一、污水處理BOT項目的風險特點
污水處理BOT項目具有以下特點:第一,運營周期長,利潤率較低;第二,收入基本是固定的,污水處理費是唯一收入,收益受合同制約;第三,污水處理項目投資很大,專業性強、通用性差、變現難。除此之外,污水處理BOT項目還要面臨環保政策變化多、技術更新快、城鎮規劃、土地征用、管網建設、污水處理費用征收支付、環保技術標準等諸多因素影響。
對于污水處理BOT項目的風險管理,需要采取全過程風險管理。在污水處理BOT項目中面臨的眾多風險項目中,可以將污水處理BOT項目風險按項目的五個階段(投資決策、項目取得、融資投資、建設施工、生產運營),選取對經營管理影響較大的主要風險,劃分為五大類十八項風險,具體分析如下。
生產運營 內部風險(運行操作、管理、運營成本);外部風險(污水處理費收費政策、環境標準提高、進水水質超標或大幅波動、稅收優惠政策變化、污泥處理條件變化、電價調價)
二、污水處理BOT項目投資決策風險及應對策略
污水處理BOT項目在決策時,有三個利益相關方,分別是投資運營商、政府和居民,主要由前兩者對項目投資進行決策。這個階段涉及的風險有:市場風險,包括當地對污水處理的需求風險、投資的價格及收益風險、來自其他投資商的競爭風險;地方政府信用風險,即地方政府作為污水處理的公共服務購買者所具備的財務支付能力,以及提供項目建設用地的供地能力;政策風險,主要體現在環保政策、居民污水處理費用征收政策、財政支付政策、稅收優惠政策在BOT項目特許期內可能發生的變化;商業條件風險,包括進水量及進水水質、項目環保要求、場地地質條件等。對于投資運營商來說,在進行BOT項目決策時,要充分考慮以上風險,并進行規避或轉移。
對于市場風險及商業條件風險,投資運營商在進行立項可研時,需要特別重視對項目產品所面向市場具體情況的調查研究與預測工作,對污水處理的近期及中遠期需求情況、污水來源及水質情況進行摸查,為投資測算及BOT報價提供依據。
對于地方政府信用風險,投資運營商要對污水處理廠所在地區的經濟狀況、居民消費能力、污水處理費用征收情況和財政收入情況進行摸查和分析,并在BOT合同別對政府支付投資款或污水處理費規定特別條款,要求地方政府將污水處理費支付納入財政預算。在實際操作中,還可以通過資產置換、土地無償使用等方式抵補企業的污水處理費。
對于政策風險,投資運營商一方面要做好環保技術儲備,以應對不斷提高的環保標準要求,為將來對污水處理廠項目進行技術升級改造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可以將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以條款形式寫入BOT項目合同中,約定政府所應承擔的風險或責任。
三、污水處理BOT項目取得風險及應對策略
污水處理BOT項目取得階段,主要是投資運營商的投資立項,以及參與政府的招投標。這一階段面臨的風險包括投資商業條件風險、資質能力風險、招投標風險和特許協議風險。
投資商業條件風險,包括對項目的商業運行環境、施工技術選擇、投資額、投資收益和預計運營成本的預計風險。投資商業條件的確立,直接影響了BOT項目的后續施工建設和生產運營,也是控制成本費用的第一個環節。在確定水價上,需特別重視定價工作,充分考量通貨膨脹因素、利率因素、政策因素對水價的確定及調整的影響,保障企業合理投資回報。
資質能力風險,包括運營資質能力、技術能力、研發能力和人員素質。在政府招投標中,一般會要求必須具有生活污水處理運營資質,這是投資運營商參與項目的基本條件。投資運營商還必須具備較為先進的污水處理技術、項目設計技術、信息系統管理技術等。政府在評標時,鑒于對項目長期性以及環保標準升級要求,也會重視投資運營商的技術能力、研發能力。
招投標的風險,包括招投標文件內容、招投標辦法,以及其他招標主體的競爭風險。污水處理BOT項目不同于簡單的工程招標,直接涉及到出廠水質關系到整個社會利益。BOT項目招投標文件,內容更加復雜,更加綜合,需要在組織招投標時對應標內容和主題有較為明確的約束,并避免后續協議談判、工程施工及運營中遇到分歧或糾紛無文件可依據,帶來長期的潛在風險。
投資運營商針對招投標的程序及評標辦法進行相應的風險控制,以提高中標率。在資格初審時,需要確保企業本身及投標文件符合招投標的要求。在制定標書及報價上,要考慮評標辦法的影響。早期國內的污水處理BOT項目多數采用最低價中標法,可能產生報價過低,影響企業的盈利水平或偷排污水等問題。投資運營商應在確保收益率的前提下制定最低目標報價,避免盲目競標。如果項目評標采取綜合評審法,則可以在確定目標收益率的情況下合理報價,同時突出企業在建設、融資、技術等方面的優勢。
四、污水處理BOT項目融資風險及應對策略
在BOT項目中,地方政府不直接參與項目的融資工作。投資運營商則須一方面作為項目的承包單位,一方面作為項目融資的借款人,為使項目融資得以順利實施,必須對可能產生的融資風險進行分析并提出充分的保障措施,要在融資渠道、融資規模、融資結構和融資成本上實施風險控制。
第一,融資渠道風險。目前污水處理項目融資多數采用商業銀行的間接融資,利率高、周期短,難以適應污水處理項目周期長、收益低的要求。發行債券和上市融資的門檻較高,對于多數污水處理企業來說并不現實。投資運營商可以考慮利用政府政策性資金、優惠貸款(例如世行的綠色貸款)、股本融資、項目融資和境外融資等渠道,降低投資運營商本身的資金壓力,并適當轉移風險。
第二,融資規模上,投資運營商要衡量自身的資金實力以及承擔債務的能力,不是資本金投入越多越好,也不是信貸越多越好。采取信貸融資(包括各種貸款及項目融資)方式,要考慮融資的利率因素、匯率因素和污水處理費的現金流入,在企業可承擔的財務成本和現金流范圍內確定融資規模,一般可以在投資額的50%~70%的范圍內。采取股本融資,要考慮項目的投資回報和風險轉讓,即在轉讓項目股本的同時,投資運營商不應失去對項目的控制權,不減少投資回報率,同時要求入股方承擔相應比例的風險。
第三,融資結構上,根據融資渠道分為自有資金、股本融入資金和借貸資金。前兩者不必承擔資金成本,借貸資金具有財務杠桿作用,但要求有償付能力。
第四,融資成本。除了融資手續費外,融資產生的利息費用,按照行業經驗應控制在總成本費用的20%左右。如果超出這個水平,則融資成本將對項目的盈利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直接降低項目的盈利能力。在融資時,投資運營商需要關注匯率變動風險、利率變動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等比較常見的金融風險;同時,還可借助貨幣互換、利率互換、債務結構混合性措施、商品遠期銷售合同或者期貨合同等金融工具,鎖定融資成本,避免出現融資成本因金融風險導致大幅波動。
五、污水處理BOT項目建設風險及應對策略
筆者認為項目建設風險應重點關注項目設計缺陷風險、項目施工風險、工程質量風險和投資超額風險。在BOT項目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四個措施降低風險。
第一,針對由于項目勘察不詳細、工程設計不合理,或在工程施工中改變設計方案、工程承包商技術能力不足等原因,導致項目達不到預期設計標準,投資運營商做好項目的技術儲備和設計論證、審核工作,完善技術交底工作,以避免運行后增加運營費用和改造費用。
第二,針對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技術不過關、施工進度延緩、項目管理混亂等風險,可以從完善項目施工管理,采取EPC模式施工,利用EPC承建商的資金和專業,降低施工管理、安全事故和工程延期等方面的風險。
第三,針對工程質量風險,可以通過加強工程監理管理督促項目承包商加強施工質量措施,減少項目出現質量問題;同時,還可以借助保險公司,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達到轉移降低因工程質量風險產生的損失。
第四,鑒于遲延完工、通貨膨脹、匯率波動、利率變化以及環境和技術方面產生的問題都是造成投資超額的主要原因,投資運營商可借助于“項目建設承包合同”的方式,固定工程價格和工程工期,將成本超支風險轉移給承包商。但要防止承包商承擔風險過大,提高要價。
六、污水處理BOT項目運營風險及應對策略
項目運營階段,投資運營商面臨著內外兩大類風險。內部風險主要是運行操作風險、管理風險和運營成本風險;外部風險主要有污水處理費收費政策變化、環境標準提高、進水水質超標或大幅波動、稅收優惠政策變化、污泥處理條件變化、電價調價等風險。
內部風險的化解措施,一是規范生產運行操作,定崗定人定量操作,并實施監控;二是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和預案演練;三是優化組織架構和崗位配置,提高人員素質;四是做好各環節的運營成本控制,特別是用電、藥劑投放和污泥處理費用。
外部風險的化解,首先,需要投資運營商不斷提高技術研發水平,掌握領先于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的相關技術能力,以應對環境標準提高所帶來的技術改造升級要求,并降低生產運行成本。其次,需要地方政府部門做好污水處理費收費工作,確保有一定的“儲水”以保證正常支付污水處理項目的水費。再次,需要環保部門做好對社會單位偷排的檢查和處罰力度,確保進水水質能符合合同約定條款。
對于因進水水質長期變化、稅收優惠政策調整、污泥處理方式變化等,投資運營商還需要求地方政府提供相應的費用補償。
七、結束語
有效控制污水處理BOT項目的風險,既有利于保障投資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環境保護事業。本文按項目階段所選取的主要風險因素,對于提高BOT項目綜合質量而言有著重要意義,希望能夠引起各方工作人員的特別關注與重視。
參考文獻:
[1]戴大雙,宋金波.BOT項目特許決策管理.電子工業出版社.2010:85-93.
為任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范建筑市場主體行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中的不正當競爭和腐敗行為,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秩序,促進我市建設項目質量水平的提高和建筑業的健康發展。市人民政府決定進一步加強對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及中介組織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二、凡在**市行政區域內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市政工程、公路、水利、環保、園林等項目),都必須進入**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對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進行招投標。其中屬于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以及政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控股投資的建設項目,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者是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特殊情況,不宜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經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導小組批準或備案后,可以不進行招標。
三、進入“中心”的各項招投標活動都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
和程序進行。
凡進入“中心”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心”的管理規定。
四、凡進入“中心”招投標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除應簽訂建設項目合同外,還必須簽訂“廉政合同”。
五、**市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領導小組負責對“中心”的工作進行監督,市建筑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中心”的工作實施具體管理,確保“中心”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六、凡未進入“中心”進行交易、自行組織招標或開工的建設項目,視為非法交易。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發放、工程竣工驗收、房屋產權證發放等有關手續。
招標結果確認:水務領域“新面孔”中國國電集團以7億元人民幣報價擊敗中國水務巨頭北控水務集團10.43億元的報價,搶得沈陽振興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權的轉讓資格。
“這個水務市場的游戲沒法玩了。”一時間,憤懣、惶惑彌漫了水務行業。
國電“奪標”沈陽
2009年11月30日,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其官方網站了“沈陽振興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轉讓公開征集意向公告”,公開征集意向投資人。
這是中國第一個大型區域性污水處理公司公開招標項目,規模和影響都超過之前的單個污水處理廠招標或多個污水處理廠捆綁招標。因此,北控水務集團、國電集團、首創股份、新加坡聯合環境、新加坡盛科、翰陽投資、大連東達等聞風而動。
12月25日(周五)報名截止日當天,民企出局,剩下的北控水務集團、國電集團、首創股份、新加坡聯合環境四家公司被確認符合意向受讓資格,隨后并領到了一紙《意向受讓受理通知書》。
依照《意向受讓受理通知書》要求,上述四家公司需最遲于2009年12月28日(周一)上午,向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提供的指定賬戶匯入5.05億元摘牌保證金。
據了解,因時間過于緊迫,新加坡聯合環境因換匯等問題,未能在規定時間足額繳款而出局。首創股份則也見機急流勇退。最后,只有國電集團和北控水務集團兩家入局。
2010年1月13日,國電集團和北控水務集團兩家企業提交了標書。13日上午10時,在項目結果要最終公布的時刻,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當場宣布只接受密封的出讓文件而未對報價進行公開的唱標。對此,交易所的解釋是,以前做的一千多個產權交易都是如此慣例。北控水務集團隨即進行交涉,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二部郭濤副部長最后表態:要么提交文件,由交易二部送給專家;要么撤回文件,退出本次競標標。北控水務集團妥協。
2010年1月14日上午,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告知北控水務集團未能取得受讓方資格。同時還告知北控水務集團,獲得受讓資格的國電集團報價為7億元人民幣。該報價低于未獲得受讓資格的北控水務集團10.46億元的報價30%以上。
打破行業范式
在一連串符合法律程序的招投標過程之后,沈陽這塊污水處理“大蛋糕”最終落定。對于這個結果,自然是有人歡喜有人愁。
首創股份總經理潘文堂對《鳳凰周刊》記者表示,三天之內繳齊保證金,很少有這么急的。此外,5.05億元的保證金相當于掛牌標的物評估底價100%,嚴重背離投標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投標總價2%的行業比例,創下水業領域記錄。
濟邦公司研發部研究員張越群表示,這樣的規定對產權轉讓來說沒有實際意義。
或許看出端倪,首創股份最后沒有如期交繳保證金。潘文堂對記者解釋,“首創股份是中國水務行業的領軍企業,從公司的年報上可以看出首創的財務不存在問題”。
最擊破行業心理底線的是,在報價50分中,北控水務集團高出國電集團15分。按行業共識,在其他50分中,國電集團不論處理規模、能力與經驗均無法與很多水業企業相比,但結果卻是北控水務集團失分達15分以上。對個中原因,記者撥打國電集團的東北電力公司項目負責人陳先生手機試圖了解,但一直無人接聽或忙碌。
此外,在報價如此懸殊且污水處理服務費明文鎖定為0.8元/噸的情況下,沈陽最終選擇價低者,這似乎并不符合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處置原則。
對此,沈陽市國資委郭副主任對《鳳凰周刊》記者表示:這個問題不作回答,因為具體情況都是聯交所在操作。
而負責具體操作的沈陽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二部周部長則對本刊記者表示,任何接受采訪的行為都需要經過沈陽市國資委的同意和安排。
據知情人士透露,國電集團入主沈陽振興環保,是意料之中的事。
2005年,國電集團東北分公司就因電廠用“回用水”事宜與沈陽環保系統開始溝通。到2009年一季度末,國電集團進一步與沈陽商談入股振興環保事宜,但沒能談成。當11月30目沈陽決定公開招投標后,國電再次與沈陽進行商談,之后,沈陽有關方面開會,一度想將公開招投標轉成私下協議,給國電集團。對這些傳言,記者未能從沈陽方面獲得證實。
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國電集團2009年2月之前就知道項目必得。一份公開時間為2009年2月26日的《集團一屆一次職代會暨2009年工作會議大會經驗交流發言摘登》,發言主體為“國電集團東北電力有限公司”,發言開篇提及,截至2008年底,重組沈陽振興環保集團等工作積極推進;并在后文中詳細表述為“大力推進相關產業的開發,開展了重組沈陽市振興環保集團基礎工作,將取得30年的水務特許經營權,年處理和銷售城市中水量3.8億噸”。
“如果早內定了,那么沈陽方面提前告訴或提前勸退,我們都還可以接受。”北控水務集團有關人士滿腹牢騷。
水務“新主力”
隨著國電集團進軍沈陽水務,中國水務市場自外資狂熱后開始出現新的格局。
2000年開始,大陸各城市陸續進入公用事業改革。苦于沒錢投入的地方政府,見外資水務公司奮勇高溢價競標而大喜過望。
外資在中國水務項目投標會上報價,往往高出競爭對手1倍以上,讓地方國企覺得“怎么算,怎么不賺錢”,進而退出競爭。短短幾年時間,外資一舉橫掃了一線城市的水務項目。北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青島、合肥、蘭州等城市,南方地區包括上海、深圳、珠海、三亞等城市。
到2007年,“洋水務運動”達到。
但外資高價并購內地項目的同時,往往與地方政府簽署一個保證收益的協議,這個協議包括該地區未來幾年水價上調的內容。
其中,長春市政府違規與香港匯津公司簽訂污水專營的固定回報合同,將自身陷入義務過大的處境。
隨著外資高溢價進入,水務成本進而轉嫁至居民水費,到2009年,全國各地水價普漲,這使得地方政府在民生政治下不斷反悔當初的商業合同。長春市政府單邊停止合同后,香港匯津公司一怒將之訴至法院。
濟邦公司總經理張燎介紹,從2008年開始,地方政府對水務行業引入外資變得異常敏感和慎重,外資在大陸水務市場的步伐逐漸停止。
而央企隨著國家資金的不斷蒞臨,開始插足水務這個收益非常穩定的行業。國電集團“拿下”沈陽,成為央資取代外資攻略水務行業的鮮明信號。
國電集團只是新近踏入環保行業的眾多央企代表之一。中冶集團在2009年初的工作會議上,確定把以前沒有作為投資重點的水務行業,列入集團的業務板塊。并于12月23日與石家莊合作,正式掛牌中冶石家莊水務有限公司,管理運營石家莊橋西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投建運營橋西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
知情人士介紹,長春正計劃整體轉讓自來水和污水項目,另一只“電老虎”正在圍繞這塊“肥肉”轉悠。
一、適用范圍
鎮人民政府所屬企事業單位、行政村等以財政資金、集體資金投資10萬元以上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大修、裝飾工程以及道路、橋梁、環保、園林綠化、河道整治疏浚、水利等基礎設施工程。
1、200萬元(含)以上項目招投標
鎮招投標辦公室協助建設單位將項目資料上報至區招投標管理部門,由其辦理招投標事宜。
2、10~200萬元項目招投標
由鎮招投標辦公室辦理招投標手續,其中總投資30萬元或300平方米以上(有報建手續)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到區招投標管理部門進行發包備案。
二、手續申報
建設項目的前期手續由建設單位辦理,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將各類資料上報至鎮招投標辦公室。建設項目招投標需滿足下列條件:
1、工程項目已報建或經職能部門流轉領導批復且列入招標項目。
2、初步設計(方案)已批準。
3、有相應的資金或資金來源已落實。
4、有施工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5、招投標申請報告。
6、與招投標相關的其他資料。
建設項目如需到區招標辦備案,建設單位應辦理好立項、報建、方案批復、規劃許可等各項手續。
三、招標文件的編制和投標單位的組成
1、編制招標文件
建設項目進入招標平臺,建設單位除提供圖紙、工程量清單等各類資料外,還需編制招標文件(或委托招投標單位編寫)。招標文件由工程概況、招標范圍、工期要求、質量安全要求、投標注意事項、招投標日程安排、評標辦法等內容組成。招標文件經招標辦審定后,建設單位蓋公章,招標辦加蓋備案章。
2、投標單位的組成
為了更加充分體現招投標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性,加強本鎮招投標的競爭性,鼓勵各施工單位參與,凡具有三級及以上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均可參加投標。
⑴投標項目的分類
①工程造價在40萬元(含)以下且無完善招投標資料的項目,采取建設單位推薦1家和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3~4家投標單位。
②工程造價在40萬元以上且有較完善的招投標資料的項目,在本鎮范圍內實行公開招投標。
⑵引進鎮外施工單位投標
引進鎮外的施工企業,擴充土建類的施工企業庫。招標時,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符合公開招投標的,可邀請鎮外企業參加投標。如鎮外施工單位中標,需掛靠本鎮指定企業,以確保稅收落地。
⑶特殊項目
對于一些特殊類型(如:廣告牌、不銹鋼、電子監控系統等)的項目,本鎮企業資源較少、可選擇性較小時,根據實際情況由招標辦與建設單位協商后指定不少于3家投標單位。
四、回標與評標
1、評標委員會的組成
開標的前一天,由招標辦組織、紀委監督、建設單位參與,從本鎮或區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名(根據項目規模確定)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參與工程的評標。
⑴建設單位1名
⑵政府職能部門1名
⑶評審專家庫3~5名
2、回標
投標單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日期和時間將投標書密封送達規定地點,逾期送達的,視作棄權。
3、開標
招標單位于規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開標會議。開標會議在紀委監督下,由招投標辦公室組織當眾開標。
投標單位因棄權或投標書無效造成有效投標單位少于兩家時,作流標處理,招標單位重新組織招投標。
4、評標
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在紀委監督下,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評標,并寫出完整的綜合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和建設單位簽字認可。由招標辦和建設單位簽發中標通知書,并通知未中標單位。
5、評標方式
⑴有標底評標:根據工程特點和建設單位需求設置標底的,在標底合理范圍內,根據各投標單位的商務標和技術標進行評分。
⑵無標底招標,有標底評標:
①投標單位少于5家:取投標單位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標底(基準價),在其合理范圍內,根據各投標單位的商務標和技術標進行評分。
②投標單位不少于5家:按照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的評標方式進行評標,合理低價中標。
⑶簡易程序:對于個別建設項目因特殊情況而不能正常招標的,需填寫簡易程序審批表,經鎮長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可走簡易招標程序。
6、監督管理
由鎮紀委派員監督項目回標、評標和抽取專家的全過程。
五、資料歸檔
對于所有經過招標平臺項目的相關資料,招標辦都需予以歸檔。歸檔資料包括政府部門批復、招標文件、施工企業和評審專家名單、評分表、綜合評標報告、各類資料簽收表和簽到表、中標通知書,以及建設單位同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復印件等。
六、其他事項
1、投標單位原則上為本鎮施工單位及稅收落地本鎮的鎮內施工單位,部分特殊類型項目(不銹鋼、廣告牌等)除外。
2、在本鎮范圍內公開招標的項目,如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放棄參與投標,取消下一輪參與資格,以此激勵各單位積極參與本鎮的招投標工作。
3、建設單位不得將項目拆分后申報。
【關鍵詞】建筑工程造價;預算管理;科學分析
建筑工程造價管理是貫穿于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的全過程造價管理,建筑工程建設項目生命周期按國際建筑工程管理界習慣的定義分為三階段:項目前期管理階段:項目的決策期;建造期或建設期管理階段:項目的工程設計期與施工期;項目后期管理階段:項目竣工后的保修期。不同階段對建筑工程造價的影響不同。本文主要針對建筑工程建設期造價預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粗淺的科學分析與科學控制探討。
一、建筑工程造價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建筑工程無法在設計階段進行有效的工程造價預算事前管理
建筑工程在設計階段,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往往都還沒有明確,所以在設計階段無法發揮各相關單位之間的優勢互補進行有效的工程造價預算管理事前管理,一般都是由設計單位單獨完成的,而很多設計人員是沒有現場施工經驗的,在工作中也很少下工地,設計都是根據“天書”來設計的,設計出來的施工大樣往往不能順利完成施工,現在標準化設計圖冊雖然可以解決一些常用的施工大樣,但是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個性的設計越來越多,很多設計大樣到了真正要放線施工時才發現問題,變更索賠就自然無法避免。
2、建筑工程招標管理價不能如實反映項目所在地的實際工程造價預算
在招投標管理中招標管理價及合理低價中標是比較普遍的做法,招標管理價應是項目工程造價預算的實際反映,我國很多采用招標管理價進行招投標的工程在竣工結算時往往偏離都很大,除去因設計問題引起造價預算變更之外,在編制招標管理價編制本身也存在許多問題。人、章分離是這個行業的普遍現象,這使的許多剛參加工作的人員在未取得造價預算員執業資格的情況下也能進行獨立的招標管理價編制。對于剛參加工作的造價預算專業的員工來說,很多人連圖紙都不能完全讀懂,很容易出現缺項、漏項的情況;閉門造車也這個行業的特點之一,很多造價預算人員在讀完書后就直接進入造價預算行業,他們的造價預算知識都是只是來自書本,根本不懂施工工序,所以在招標管理價里我們還可以經常見到清單的設置很不合理的情況,很多清單的單價與市場也嚴重不符,造價預算人員基本上都是通過一系列的書本去完成定價工作,主材價格基本上來自由政府編制的材料指導價,很多主材的價格與市場價相差甚遠,對于指導價里沒有的品牌材料通常也會通過中介詢價機構獲得。
3、建筑工程施工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預算管理現狀
在施工階段參與建設的相關單位都已明確,施工過程中的造價預算管理主要是由甲方聘請的監理公司及造價預算咨詢公司來完成,在政府投資的項目中,監理公司及造價預算咨詢公司的服務并不是完全的市場行為,建筑工程結算造價預算是監理公司及造價預算咨詢公司收費的計算基礎,建筑工程變更多工程造價預算自然就會增加,而服務費自然也是水漲船高,所以監理公司及造價預算咨詢公司對此類建筑工程造價預算管理的積極性不高,并且此類建筑工程項目的變更也是非監理和造價預算咨詢單位可以管理的,甲方變更是領導的意志,乙方變更也要看甲方的態度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預算事前管理一般是在工程中標后的施工準備階段進行,認真做好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優化可以節約建筑工程造價頂算,目前施工單位掛靠現象仍然很多,施工單位一般不會主動優化或者是根本沒有能力去優化即使參與建設的相關單位能提供優化方案,但是他們也很難分享優化后取得的增值價值,反而只是增加了自身的工作量。
二、規范建筑工程造價預算管理的要點分析與科學控制
1、加強建筑工程招投標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
建筑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執法隊伍的管理,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完善監督機制。很多政府投資為主體的業主單位都有自己的服務單位庫,沒有進入該單位的企業庫就無法承接該單位的項目,形成小圈子,小氣候,甚至可以規避招投標,采取企業庫內部邀請招標方式。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大對這些規避招投標行為的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促進建筑市場的進一步向社會開放。嚴厲查處非法掛靠行為,維護公共安全。建筑工程招標投標包括設備、材料采購招投標和施工招投標兩個方面,通過招投標建設單位選擇施工單位或材料供應商,這對項目投資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2、加強建筑工程造價預算從業人員的管理
在我國的各個行業里都會存在有職業資格證的人不會做,會做的人沒有職業資格證,建筑工程造價預算行業里這種現象也很普遍,考證只是為了領取注冊掛靠費,建筑工程造價預算成果文件隨便找個人簽上執業章里的名字再加蓋執業章就形成有效文件,至于簽名的真假沒有人會考究,很多建筑企業還會強行扣留執業人員的執業章,不用本人同意就會被簽名被蓋章。要加強人、章合一的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或協會在加強檢查建筑工程造價預算成果文件的同時也對簽名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對采用虛假簽名的建筑企業處以一定的懲罰措施。
3、學習、引進國外先進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本意見適用以下類型的建設項目:
(一)列入“五大戰役”重點項目目錄的項目;
(二)列入省、市、縣年度重點項目目錄的項目;
(三)大型舊城改造、大型城市綜合體、重大城市交通、城市園林等基礎設施類的項目;
(四)重大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等社會公益類的項目;
(五)在我縣設立獨立法人機構的國內外著名大企業、大集團在我縣投資建設的項目;
(六)經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項目。
二、適用條件
屬于上述適用范圍以內并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在按規定程序辦理項目審批時,納入重點項目審批服務綠色通道:
(一)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標準、水土保持、節約能源、技術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地區布局合理,主要產品未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合理開發并有效利用資源,生態環境和自然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
(三)未影響我國經濟安全,未對公眾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眾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三、工作措施
凡符合本規定適用范圍和適用條件的項目,各審批部門要在遵循依法審批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壓縮辦理時限,下放審批權限,全力做好服務。
(一)簡化審批環節,優化流程。各審批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給予容缺預審制度。
1、縣發改局:
(1)先行辦理前期立項手續。對橋梁、隧道、醫院、學校、市政道路、內河整治等財政性投資項目以及舊城改造項目、大型城市綜合體開發等項目在規劃、土地等前置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因項目環評或區域環評未完成,可由環保部門對項目出具環保初審意見(注明同意先行辦理前期立項),縣發改局給予先行辦理項目前期立項,用于辦理相關前期手續,待項目環評審批手續完成后,再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2)合并部分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環節。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階段合并審批,只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
(3)實行可行性研究報告分類編制、分類審查。對總投資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建設單位可直接報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投資咨詢機構編寫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除另有規定的,原則上不再組織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對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可由建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自行組織編寫,并由行業主管部門出具審查意見;對政府紀要確定建設的設備購置、一般景觀改造、城市道路改善提升等簡單且不會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項目,可實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簡易文本審批,由建設單位根據建設內容自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簡易文本,并由主管部門出具審查轉報意見。
(4)簡化部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對經縣政府審定并列入年度重點建設計劃的一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除大橋、快速路、隧道、地下空間工程和重要景觀改造項目及規定必須進行初步設計項目外),建安投資費用不超過5000萬元,試行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工程設計方案審查并完善設計方案,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審查階段。
2、縣建設局:
(1)并聯部分審批環節。鼓勵建設單位規劃總平面審查、建筑方案、施工圖同時報審,同時受理,具備條件的同時辦理直接發證;建筑景觀審查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同時并聯進行,改變以往通過建筑景觀審查后才核發許可證的做法;對具備條件的項目,允許建設項目總平、建筑方案(含立面景觀)一次性審批。
(2)簡化部分審批環節。建筑工程項目報件在核發許可證時形成,不要求建設單位另外提供資料;招標備案、工程合同價備案不再做為施工許可核發的前置條件,改為后置監管。根據招標單位和建設單位簽發的中標通知書即可辦理施工許可。
(3)合并部分審批環節。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備案環節與安全監督登記環節合并辦理,且對安全施工措施只做程序性審核,不做內容審查,符合規定的當場辦結。
3、縣國土局:
(1)對直接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與需核準的建設項目,在預審階段,暫時不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壓覆礦證明材料,先予通過預審,在項目用地報批階段再補充材料。
(2)簡化土地供應審批手續,對涉及集體土地的危舊房(舊城改造、小城鎮建設)改造項目,在集體土地報批工作完成后,即組織“毛地”掛牌,以加快推進該項目工作。
4、縣環保局:
(1)提前出具環保初審意見。憑項目規劃紅線圖、項目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意見書,縣環保局限時內先行出具環保初審意見(限縣級審批項目),同意建設項目開展前期工作。同時要求項目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必須完成環評文件審批手續,避免發生未批先建違規行為。
(2)簡化項目環評形式。對已經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所包含的具體建設項目(對生態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工業流域整治、礦山開采、污水處理、橋梁、大型交通設施、殯儀館等建設項目除外),項目建設符合開發區總體規劃和清潔生產要求不危及百姓,不會造成社會影響的前提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形式予以簡化,即編制報告書的簡化為報告表,編制報告表簡化為填報登記表。
(3)未列入“名錄”的項目不需環保審批。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對未列入的建設項目不必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如:校安加固、軟件開發、景觀裝修、幕墻裝飾、門面改造等工作不需環保審批。
5、縣消防大隊:
(1)實行備案抽查制度。除對公安部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進行消防審批外,其余建設項目一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不再納入消防審批;將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與消防驗收或驗收備案一并辦理。
(2)簡化部分項目受理條件。對一些尚未具備完整行政許可手續的重點項目、特殊項目,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無需出具圖審中心意見即可申報消防設計審核。
6、招標活動環節:
(1)對急需建設的重點項目,允許在符合有關規定前提下,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前先行核準項目招投標,以加快項目的前期工作進度。
(2)取消部分項目招投標的前置條件。取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審核意見書、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作為招投標前置條件的規定,改為在辦理施工許可時把關。
(3)總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土石方工程投資少于100萬元的,可以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100萬元以下使用財政性資金建設工程采用簡易招投標暫行辦法的通知》(樟政辦[2009]164號)文件精神,采用簡易招標辦法執行。
(4)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自行承擔其投資建設項目的相應工作。企業投資的項目中其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項目業主自身、其控股股東或絕對控股(出資額或持股占注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具有與項目相適應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等級的,或具備自行生產符合項目要求的貨物的能力的,可承擔項目相應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貨物采購等工作。
(5)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500萬元以下且沒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房建、市政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其施工招標方法按《關于印發〈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試行)〉》(建筑[2007]35號)的規定執行,以有效地保證質量和時間要求;水利類重點項目,比照《省水利廳、省發改委關于印發〈省水利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試行)〉的通知》的做法,對農林水利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以下的,采取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辦法。
(二)縣級審批權限項目壓縮時限,提高效率。縣級審批項目部門主要有縣發改局、建設局、國土局、環保局、林業局、水利局、交通局、工商局、經貿局、消防大隊、人防辦、氣象局等。各個部門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要提前主動介入,及時協調相關項目文件編制進度,協調并指導解決影響審批的有關問題。進一步完善預約服務、全天候服務、跟蹤陪同服務等優質服務措施,不斷拓展服務深度,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快項目推進進度,開辟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壓縮時限。簡化后的前置審批事項及其辦理時限如下:
1、企業名稱預核準(縣工商局),辦理時限:即辦。
2、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規劃紅線圖(縣建設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3、用地預審意見書(縣國土局),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征占用林地核準文件(僅限于涉及林地的項目,縣林業局),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4、環評初審意見(縣環保局),辦理時限:報告表1個工作日,報告書2個工作日。
5、項目前期立項(縣發改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6、總平批復、用地規劃許可證(縣建設局)。其中:總平批復,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房地產項目為總平按規定公示后2個工作日);總平會審、涉及須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項目,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電力、廣電、水利、交通、通訊、人防、氣象、消防等部門應予以即時審核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7、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縣發改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8、土地農轉用征收報批(縣國土局),辦理時限:視省里審批進度,由縣國土局派專人跟蹤(要件齊全的急件5個工作日上報市國土局)。
9、項目用地供地審批(縣政府辦),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10、建設用地批準書(縣國土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11、工程規劃許可證(縣建設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12、工程招投標:時間需23天—35天。
13、工程質量監督及施工安全申報備案(縣建設局)。其中:工程質量監督,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施工安全申報備案,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14、工程建設消防設計審核(縣消防大隊),辦理時限:對人員密集和特殊建設工程審核10個工作日。
15、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縣氣象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環保設施建審(縣環保局),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16、人防建審意見(縣人防辦),辦理時限:即辦。
17、施工許可證(縣建設局),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房地產項目除外)。
18、除以上審批環節之外,涉及有關部門審批的時限,不能超過2個工作日。
(三)涉及市以上部門審批項目依法依規,全程跟蹤辦理。縣審批部門在接到項目申請當天,對涉及需市以上部門審批的項目前置手續,各審批部門應積極與上級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專人負責上報對應的審批部門,并會同項目單位共同負責全程跟蹤聯系,直至完成辦理。對其中涉及到需市以上發改部門審批的事項,應即以書面形式向縣政府辦報備,由縣政府辦牽頭,適時召開項目手續報批協調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職能部門按各自有關規定主動為企業辦理并加強相應的后續管理服務工作。
(二)縣效能辦、重點辦負責跟蹤督查項目建設,及時協調相關鄉鎮和部門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三)各審批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程序、簡化手續,梳理編印《辦理審批事項須知》,加強業務人員管理、教育和培訓,切實完善服務承諾、限時辦結、政務公開、AB崗等各項工作制度,確保項目審批手續在各個環節均以最快速度辦結。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學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和組織實施程序,提高政府投資的質量和效益,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項目審批程序
(一)政府投資項目的界定。本意見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使用下列資金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1.財政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包括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專項資金;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及其經營權所得的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政府性融資、利用國債資金、上級撥款和補助資金;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政府性資金。
(二)立項審批。項目單位應首先向縣政府申請,待縣政府批復后,再向縣發改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分別向縣住建、國土、環保、海漁、財政、科技等部門申請辦理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資金審查意見、地震安全性評價或地震設防審核意見。
(三)可研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按照項目投資額大小實行分類管理,統一由縣發改部門負責審批。總投資200萬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200萬元以下、建設內容相對簡單,資金來源基本落實的政府投資項目,只審批項目簡介。項目單位依據項目論證情況向發改等項目審批部門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簡介時,需附縣政府批復文件、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評審批、資金審查、節能審查、招標方案、地震安全性評價或地震設防審核意見等相關文件。發改部門負責組織論證(重大項目需邀請中介機構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后提出意見報縣政府,經縣政府審定同意后由發改部門按相關程序批復。審批權限屬上級機關的,由發改部門負責向上級機關上報。
(四)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審批。經縣發改部門批復可研的政府投資項目,由項目業主或主管部門通過設計方案招標方式確定設計單位。設計單位應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的估算投資、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編制初步設計和項目概算。初步設計審查由縣住建部門牽頭,發改、財政等部門參加;概算由縣財政部門牽頭,會同建設、審計等部門聯合組織審查后批準。概算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投資10%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當重新報請原審批機關批準。
(五)下達年度投資計劃。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批復后,項目單位向縣發改部門申請下達年度投資計劃。依據年度投資計劃分別向縣住建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向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正式用地手續,向住建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手續。
(六)縣發改、財政、國土、住建、環保、海漁等部門要嚴格按照上述程序和規定,加強銜接與配合,確保各個工作環節按規定程序進行。對未取得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的項目,發改部門不得予以審批。對于未取得審批手續的項目,住建、國土、環保、海漁等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
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環境影響等方面發生重大變更的,項目單位應到原批復機關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需上報國家、省、市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辦理。
二、加強項目招投標管理
(七)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等應依法實行公開招投標。項目業主單位在報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一并編制項目招標方案,報縣發改部門核準。凡未經發改部門核準招投標方式、范圍及組織形式的項目,不得開展招投標活動,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不得組織設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批準施工許可。
(八)項目公開招標由項目業主單位或主管部門選擇招標機構組織實施,招投標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工程招標必須由縣財政部門委托中介機構做出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招標文件及招標合同必須由縣監察、財政等部門審核把關。縣監察、發改、財政等部門對招投標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九)對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重要設備和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萬元以上,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采購。上述標的額以下的項目,由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在縣監察、財政、發改、審計、建設等部門參與監督下,按照《省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進行采購,特殊情況經縣政府同意沒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進行的零星施工項目,結算造價原則要按定額造價降5%的系數。
三、完善項目預決算和資金管理
(十)加強項目預算管理。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預算審批制度。項目預算應包括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費用,財政部門依據政府投資項目計劃和經審查批準的工程概、預算下達支出預算。項目預算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由項目業主單位上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后,報送縣財政局審核備案。
(十一)加強項目決算管理。項目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提供建設項目決算書,將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決算資料送交縣財政部門進行造價評審。項目實施的隱蔽工程必須由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人員簽字確認。工程變更必須經項目建設批準部門、設計部門和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確認后方可施工。對未按規定辦理財務決算編制、審批手續和未通過竣工驗收的,財政部門不得撥付預留的余額資金,不能辦理竣工項目新增資產移交手續。
(十二)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凡屬政府投資的所有項目資金,包括本級預算安排的資金、融資資金、部門及單位配套資金,全部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縣財政部門應建立相應的財務審核制度,對項目資金進行全過程的跟蹤監督管理。
(十三)嚴格項目資金的支付程序。項目建設資金付款時,項目業主單位需向縣政府提報撥款申請,縣政府批復后,縣財政部門按照工程進度及施工合同付款。原則上土建工程首付款按工程預算的30%撥付,工程完工審結后付至工程審定造價的60%,剩余工程款分兩年付清。若采用其他付款方式的,項目業主單位須提報縣政府批準同意。縣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重點項目資金支付程序付款,未履行建設項目管理程序的項目不予撥付資金。
(十四)嚴格執行審計制度。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監督,實施全過程審計,包括項目跟蹤審計、預算或概算執行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做出的審計決定,應作為建設項目竣工后財務決算的依據。
四、強化項目建設管理
(十五)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政府投資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依法組建項目法人。對不具備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條件的政府投資非經營性建設項目,由縣政府指定項目主管部門作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負責項目前期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并承擔項目法人職責。
(十六)完善項目合同管理制。政府投資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設備供應都應依法訂立合同。合同簽訂前,負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的單位,應當依照招標文件規定向項目建設管理單位提供履約保證金,或由銀行出具一定金額的履約擔保函。合同必須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由項目業主單位法人代表簽字確認。合同標的不得超過確定的預算基數。
(十七)完善項目監理制。政府投資項目按規定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后,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之間,與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聯系活動應當通過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單位應當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維護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十八)依法依規進行驗收。政府投資項目涉及消防、人防、防雷、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專項驗收的,應由項目法人單位或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驗收。各專項驗收應盡量聯合辦理。驗收完畢后,按有關規定建檔歸檔。未依法組織進行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竣工結算手續。
五、健全項目監管機制
(十九)建立政府投資項目聯席會議制度。由縣政府分管領導牽頭,縣監察、發改、財政、建設、國土、環保、海漁、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分析研究項目規劃、審批、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究提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對策建議,協調部署政府投資項目的聯合執法檢查等工作。
(二十)強化項目稽查制度。縣監察、發改、審計、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職能,采用抽查、重點稽查、行業稽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稽查。其內容包括:審批程序稽查、項目法人稽查、勘測設計稽查、招投標稽查、開工條件稽查、施工和工程進度稽查、資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稽查、投資稽查、竣工驗收稽查等。對稽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二十一)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大中型政府投資項目交付試用期滿后,縣發改部門應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有關部門有選擇地進行項目后評價,全面評價項目實施后綜合經濟和社會效益、建設投資項目的資金績效、經驗與教訓等,提出對已實施項目和在建項目進行完善、對投資決策和管理進行改進的對策措施。
六、附則
根據黨的十7大精神,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特作如下規定。
一、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保障
(1)環保產業是以環保設備制造、自然保護開發經營、環保設施及系統建設、環保服務為主體的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環保產業,對于治理環境污染,提高環境質量,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改革開放以來,我省環保產業發展較快,一批技術、設備、產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但從總體上看,環保產業規模小,力量散,技術推廣慢,服務不配套,產品結構不合理,市場競爭能力弱的問題仍很突出,與日益擴大的環保市場的需求很不適應。
(3)在國民經濟的戰略性調整中,國家把環保產業作為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予以政策傾斜和資金支持。我省科技實力雄厚,但產業化開發比較薄弱;現有企業資產存量達到3000多億元,但設備閑置、能力放空的問題相當普遍。因此,圍繞發展環保產業,對生產要素進行優化組合、重新配置,形成集約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是符合省情實際的戰略選擇。
(4)環保產業極具發展潛力,隨著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公眾對環境要求的不斷提高,各項環保措施的落實到位,環保產業的市場前景將會越來越廣闊。各地、各部門一定要乘勢而上,不失時機地推進環保產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二、環保產業發展的基本方向和近期目標
(5)加快發展環保產業,要堅持防治污染和保護生態并重,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與環保設備制造并重,盤活資產存量與優化增量投入并重。著力推進兩個根本性轉變,立足現有基礎,依靠科技進步,走低成本、集約型、內涵式的發展路子。
(6)要以國內外環保市場為導向,以富有競爭力的環保產品為龍頭,打破地區、行業、所有制界限,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存量資本轉向,高起點地培育和壯大資本有機構成較高的環保產業群。積極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開發環保技術,轉產環保產品。積極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單位和個人投資環保產業,創辦具有專業化優勢的環保企業,從事環保服務。
(7)本世紀末和下世紀初,我省環保產業發展的目標是:“九五”期間,環保產業年增長率保持在25-30%;環保產業總產值2000年達到70億元,2010年達到300億元。基本形成以大中型環保企業為骨干、結構合理的環保產業產銷體系,以環保企業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為主體的產學研一體化的環保產業技術開發體系,統一開放、平等競爭、規范有序的環保產業市場體系,使環保產業成為國民經濟重要的支柱產業。
三、從省情實際出發,突出環保產業發展重點
(8)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我省技術經濟優勢,環保產業要面向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重點發展:環境污染治理技術和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清潔生產工藝和節能技術,荒漠化防治技術及經濟型樹種的示范、推廣,污染治理工程和生態保護工程的建設及企業化經營管理,“三廢”資源的循環再生和綜合利用,環保科技的集成與轉化,環保咨詢及信息服務。研制、開發、生產的重點產品有:高效除塵設備,燃煤脫硫成套設備,機動車污染凈化裝置,城市污水處理成套設備,各類產業廢水處理設備,垃圾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成套設備,廢水、廢氣總量控制和濃度控制相結合的監控計量儀器系列產品,先進的環境檢測與測試儀器和設備,綠色無污染的環保型產品、污染環境物質的替代產品等。
(9)以發展環保重點產品和關鍵技術為著力點,培植環保骨干企業。今后3-5年,省上重點支持10個年產值上億元的環保企業,形成若干大的環保企業集團。重點扶持30個依托大廠、大校、大所的中小企業,使其走上技術先進、產品專一、規模經濟的路子。
(10)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地開發具有區域特色的環保產品。關中高新技術產業帶,要發揮科研和機加工優勢,重點進行環保技術開發和各類污染防治設備儀器的生產。陜北、陜南等資源開發區,重點開發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治理技術和產品。在廣大農村,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生產無公害綠色產品。
四、依靠科技進步,加快環保技術開發應用
(11)加強環境科學研究,加快環保科技成果和關鍵技術的推廣應用。要選擇對環保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污染防治、生物多樣性和生態保護等環境科研項目,組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大中型企業進行技術攻關、技術創新。鼓勵企業和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圍繞環保關鍵技術和產品的開發、中試、推廣,建立生產試驗基地、工程技術中心,創辦科研、開發、經營、服務一體化的技工貿型企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環保技術市場,保護知識產權。鼓勵持有環保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的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形式有償轉讓知識產權。
(12)大力推廣資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設備和清潔生產技術。積極采用經濟合理的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處理技術,發展先進、實用、經濟、節能、清潔的環保產品和裝備。積極推行國際環保產業標準,加強環保產品質量技術監督,實行環保技術成果交易認證制度,定期公布環保產品抽查和鑒定結果。加快淘汰消耗高、效率低、危害環境、破壞自然生態、損害人體健康的落后技術、產品和裝備。
五、更好地利用外資,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發展開放型環保產業
(13)加大環保領域以資源換技術,以產權換資金,以市場換項目,以存量換增量的力度,大膽引進國外、省外先進環保設備、產品和技術,鼓勵外商或東部企業、單位和個人直接投資環保科技和產業,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優惠貸款,加快小流域治理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外商購買、承包、承租荒山、荒溝、荒灘、荒沙、荒水資源,參與生態農業建設。出讓或出租“五荒”資源使用權期限可達50年甚至更長,在此期限內允許繼承、轉讓、抵押、參股,從有收入起3年內免征農業特產稅。
(14)積極吸引國外、省外資金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轉產環保產品。鼓勵各地拿出環保優勢企業和產品與外商合作。支持國有環保企業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廠房、場地作股本或出讓部分產權和經營權,同外商或東部企業進行部分或全廠合資、合作、實現嫁接改造,擴大生產規模。在進一步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向國內外拍賣、出售一批國有中小型環保企業的股權和經營權,鼓勵外商或東部企業通過參股、控股、租賃、兼并、收購等形式參與其資產重組,并享受省內非公有制企業并購國有中小企業的優惠政策。
(15)鼓勵發展同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和企業之間的環保科技交流和技術合作,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與國外學術界建立各種形式的合作關系。支持環保企業出口環保技術和產品,承建境外環保工程。
六、強化對環保產業的政策支持,創新環保產業的投入機制
(16)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嚴格執行建設項目防治污染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按照排污費高于治理成本的原則,依法足額征收超標準排污費,促使排污單位積極治理污染,限期達標。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必須堅決關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拆除或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今明兩年內,在西安城區普遍推廣燃氣技術,以燃氣鍋爐取代燃煤鍋爐,機動車輛使用無鉛汽油,公交車輛試用燃氣動力。寶雞、咸陽、銅川、延安、渭南等城市也要創造條件,逐步做到。2000年全省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均要實現達標排放。
(17)要把環保產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對環保產業的固定資產投入要與其在國民經濟中所占份額相適應并予適度傾斜。環保新技術開發和新產品研制要優先列入科技發展計劃和推廣計劃。金融部門可在信貸政策上試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對經濟效益好的環保企業、產品和項目,優先安排信貸資金。
(18)建立以排污者和開發者為主體的多渠道、多形式的環保投入機制。設立省環保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納入資本金管理。逐步增加各級財政對環保產業的投入。各地征收的排污費必須按有關規定集中用于污染治理項目。省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專項資金、優勢產業發展和企業技術改造資金、財政環境治理資金,都要安排不少于10%的比例支持環保產業發展。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國內外企事業單位參與環境污染治理的企業化投資經營活動,并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積極爭取海內外社會團體、個人和國際組織的捐贈,所集資金主要用于社會公益性環保投入和貧困地區生態保護項目。
(19)運用稅收杠桿扶持發展“三廢”綜合利用、環保新產品新技術開發、污染治理及生態保護工程建設。對環保投資項目,經審核,執行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零稅率;企業利用“三廢”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企事業單位進行環保技術轉讓,以及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服務、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領域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設備和儀器,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環保生產型企業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出口的產品,實行“免、抵、退”的稅收管理辦法。經省環保主管部門認定的環保高新技術企業及產品,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環保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同時享受省上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七、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對環保產業的領導
(20)實行環保產品認定、污染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招投標資質、設施運行管理資質、環保咨詢服務資質的制度。凡在本省境內生產、經營、銷售環保產品的必須持有國家或省環保主管部門頒發的《環保產品生產許可證》。嚴禁生產、經營、銷售、使用無證、偽劣、淘汰的環保產品。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環境工程設計或施工的單位,須取得國家或省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環境工程專項設計證書》或《施工企業資質證書》。任何單位在委托治污工程設計和施工時,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方式,選擇具備資質的持證單位進行。對各種咨詢、評價、預測、培訓、監測等技術活動和自然保護經營活動實行規范化管理,提高技術服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