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6-12 16: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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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項目;總承包項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設水平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項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斷發展與創新,有關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中所占據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總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對于提高工程項目建設水平而言有重要意義與價值。
1總承包合同管理的意義
在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總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業以書面方式對自身為當事人所展開的一系列工程建設與施工行為進行管理的約束與控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等多個方面。工程管理人員應當以總承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依據,對工程建設中相關責任人的具體行為進行全面監督與審查,把握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具體細節,促進工程建設整體穩定性的提升[1]。總承包合同管理應當具有全過程性、系統性以及動態性的特點,重視合同自簽訂至失效期間各個階段的管理,深入現場調查工程建設相關責任人在合同執行期間的實際情況,把握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階段性發展動態,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調查時間,避免在履行總承包合同過程中導致工程建設出現一系列質量事故或安全隱患。
2總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在當前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實踐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響了總承包合同管理目標的實現。首先,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變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隨著工程招標設計以及施工圖紙設計等工作的深入開展,工程建設設計方案更為細化與具體,在此過程中可能會產生下一系列的變更事項。但變更管理若不及時跟上,可能會導致工程建設設計方案的更改缺乏監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設計的整體質量,甚至存在誘發投資風險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學性。在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相關條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錯漏可能在后期誘發工程糾紛或其他風險事件,對合同約束與管理工作的開展產生不良影響。除此以外,總承包合同的職責效用也難以得到履行,合同雙方可能產生大量的糾紛與矛盾。最后,工程建設總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錯漏。在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分包過程中,各方責任人多關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視對總承包合同的管理。在這一背景下,施工方執行項目建設任務過程中常因業主方原因導致總承包工程工期延誤或費用增加,導致工程建設存在巨大的資金風險。
3總承包合同管理的關鍵策略
3.1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
總承包合同實施過程中必須通過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證體系確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開展,進而使工程項目建設中相關合同事件有所約束與控制,促進總承包合同建設目標的實現。在完善合同實施保證體系的過程中,應著重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項目部工作人員應當負責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的具體執行工作項目部包括項目經理、中層管理人員及班組成員等均應當對總承包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認真學習,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內容與目標。項目經理應負責向工程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釋合同主要內容并說明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此基礎之上,各部門負責人應面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標管理機制,確保管理人員熟悉總承包合同相關內容、管理程序,了解總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應履行的合同責任、法律責任及工程范圍。項目部上下應嚴格按照總承包合同展開施工作業,最大限度地減少合同執行中存在的誤差。2)規范總承包合同管理程序總承包合同在實施過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務,必須對各方關系進行認真協調,提高合同實施的程序化及規范化水平,并引入質量保證工作體系促進合同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這樣一則可以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踐中引入協調會制度,二則可針對合同執行中的經常性事務制定規范化工作程序,為合同管理人員的各項操作提供可靠依據[2]。3)建立報告行文工作制度在總承包合同管理實施過程中,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總承包商、業主方、與分包商及監理方)的溝通交流均應當有書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實際需求。在報告行文中,應納入包括工程量定期報告、工程環境變化、工程地質條件及其他特殊情況等內容,并由業主方以及監理方負責人簽字復核。各方在工程合同執行中的所有協商與意見均應有書面文件作為工作依據。
3.2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在總承包合同執行過程中,必須通過對工程目標的嚴格管理以及合同實施期間的動態監督跟蹤,促進承包合同中相關條款的有效落實。1)加強對工程實施的跟蹤與監督在總承包合同實施期間,相關條款的執行會受到大量因素的影響,合同實施情況與預期目標間容易產生偏差。為避免該問題影響合同管理質量,應加強對總承包合同執行期間的全過程監督控制,及時發現偏差原因,并對合同實施進行適當調整,以采購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為重點。對合同相關內容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及時完善反饋信息,以保證合同實施達到理想效果[3]。2)加強對工程目標的管理總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該目標經層層分解后落實至各個分包商,并構成一個完整的目標體系。總體目標經分解后的實現情況將直接關系到總承包合同執行目標的實現。因此,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關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變得尤為重要。
3.3強化合同變更管理
總承包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受大量因素影響頻繁發生變更,這正是工程建設合同的最主要特點之一。合同變更是工程建設中現場索賠的重要依據之一,各方責任人必須針對合同變更進行全面及時的處理,變更內容應當立即在工程實施中體現出來。從總承包商的角度來說,一方面需要參考工程建設合同條件的變化,及時向業主方提出索賠要求,以彌補工程建設中的損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據分包合同中的條款約定,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訴求進行分析,針對分包商自身因素導致工期延誤或質量缺陷的事件,應當積極展開反索賠。
4結語
總承包合同管理作為工程項目建設期間非常重要的工作內容之一,在工程建設施工期間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總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能夠確保項目建設任務的動態實施,同時使工程總承包合同雙方在合同職責履行過程中具備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設期間總承包合同雙方出現糾紛或矛盾,促進工程建設目標的圓滿實現。
參考文獻:
[1]鮑玉婷,劉賢才.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EPC總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電技術,201647(8):85-88.
[2]張克忠.淺談水利水電工程EPC總承包模式下的總承包合同管理[J].甘肅農業,2016,(18):50-51.
【關鍵詞】合同類型;總體策劃;合同分析;合同控制
1、合同類型與承包方式選擇
工程項目合同有多種分類方式,按照不同的劃分標準進行分類,就有不同的類型。目前,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最常用的分類方式就是按計價方式進行劃分,可以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總價合同就是以圖紙和工程說明作為依據,將工程造價一次固定死的合同。單價合同就是根據工程單價通過招投標而簽訂的合同,通常是先確定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再根據工程設計中標單位提出的施工圖需要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規定的單位工程量的單價計算工程的總造價。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又有四種做法: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加浮動酬金、目標成本加獎罰。
根據計價方式不同劃分的三種合同類型對應三種施工承包類型。施工招標中采用哪種承包方式,應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選定。一般發包方的管理人員比較少或者缺乏管理經驗的,監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監理隊伍較落后的,工程地質資料及設計圖紙準確的,技術不負責、規模較小能夠進行精確估價的或者對工期要求比較緊急的工程宜選用總價合同。而對于發包人的管理人員多、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圖紙尚不明確、設計和施工需要同時進行招標的,工程變更較多的或者監理隊伍水平高、制度完善的工程一般采用單價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適用于工程設計招標后設計單位還沒有提出施工圖設計的情況,或者遭受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后需要立即修復的工程,一般發包人都不會選擇使用此類型合同。
可見,科學合理的選擇承包方式是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搞好合同管理的前提。
2、合同的總體策劃
合同的總體策劃是在項目的實施戰略確定后對與工程相關的合同進行合理規劃,以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合同總體策劃主要要確定以下問題:怎樣將整個項目劃分為一些相對獨立的合同,并確定每個合同的工程承包范圍;適當的選擇合同種類以及合同條件;合同采用哪種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確定重要的合同條款,如付款方式、風險分擔等問題;與項目相關的各個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技術和價格上的協調等;合同的簽訂與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等。
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各個參與方所處的角度不同、目的不同、工作任務和工作重點不同,因此各方合同策劃的內容也不同。承包人常常必須執行業主的合同策劃,但承包人也有自己的合同策劃問題,主要考慮以下方面:①投標方向的選擇即承包商通過市場調查獲得許多工程招標信息,必須就投標方向做出戰略決策;②合同風險的總評價即承包商在合同策劃時必須對本工程的合同風險有一個總體的評價;③合作方式的選擇即分包或聯營承包。
合同是實施項目的手段。無論對于業主或承包商來說,正確的合同總體策劃能夠保證圓滿地履行各個合同,促使各個合同達到完善的協調,減少矛盾和爭執,并順利地實現工程項目的整體目標。
3、合同的分析與交底
合同分析通常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投標前合同分析、項目執行期合同分析和項目合同管理后評價。投標前的合同分析對于正確的投標策略制定,把握項目的特點,保證合同計劃的執行和各項管理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這個階段的內容合同計價方式的分析,合同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全面分析,合同風險分析,重點合同條款分析和合同漏洞和疏遠分析。施工階段合同分析的主要內容是熟悉和了解投標階段項目分析的成果,執行合同管理計劃,同時還應抓住合同機會,甚至創造機會,采用合理的合同手段,謀取好的經營成果。項目合同管理后評價主要是對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各管理過程中方法、手段的運用及其效果進行評價,總結失敗的教訓和成功的經驗,不斷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合同交底具體說,就是將合同的內容貫徹下去,讓相關的人清楚相關的合同條款,并按照合同條款執行,防止因對合同不熟、不理解、撐握不透徹而出現違反合同的行為,為自己帶來損失。所以必須將合同分析的依據、重點、難點和執行的注意事項向執行者交底,解答執行者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保證執行階段的工作得以繼續,才可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果。
4、合同控制
合同控制即通過比較合同計劃與合同執行之間存在的差異,通過控制器采取措施,從旁糾偏的合同管理行為。合同控制主要分為前饋控制與反饋控制和動態控制。其中前饋控制與反饋控制的區別為有無信息反饋。而動態控制又分為被動控制和主動控制。被動控制就是在發現目標產生偏離后,再分析原因,進行決策,采取補救措施;主動控制則是預先分析、估計工程項目可能發生的偏離,預先采取預防措施進行控制。
合同控制的目標與總的項目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及確保工程質量、進度、費用三大目標最合理的實現。項目質量控制是對合同執行期質量計劃與執行的管理和控制,其中質量管理與控制的重點就是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標準、質量控制秩序、質量體系以及質量因素的控制與管理,工程質量控制的內容主要有施工材料、工藝、施工技術、質量檢評和質量標準。項目進度控制中,承包人應編制符合客觀實際、合同條件等的施工進度計劃,并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實施的檢查進度計劃,發現偏差應及時做相應調整。項目費用控制主要工作是做好清單支付,嚴格按照清單項目和計量支付項目進行準確計量并支付,并且做好暫定金、計日工、預付款以及保留金等相關的管理工作,費用控制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工程變更與索賠和價格調整工作,這樣才可能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盈利。
如何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做好合同管理?
一、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是為了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有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受控狀態,以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在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具體的執行者是項目部人員。項目部從項目經理、項目班子成員、項目中層到項目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該認真學習合同各條款,對合同進行分析、分解。項目經理、主管經理要向項目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對合同的主要內容及存在的風險作出解釋和說明,項目各部門負責人要向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較詳細的“合同交底”,實行目標管理。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各種規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了解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責任、工程范圍以及法律責任。在傳統的工程項目管理中,人們往往十分注重“圖紙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合同交底更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執行合同時不出或少出偏差。
第二,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很多。要協調好個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一方面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協調會制度,另一方面,對于一些經常性的工作應訂立工作程序,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使管理人員有章可循,也就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第三,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這些工作非常繁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工程的原始資料都是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產生的,是由業主、分包商及項目的管理人員提供的。建立這些文檔與對這些文檔進行管理對日后工程的索賠與反索賠有著重要的意義。
第四,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監理工程師、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經濟法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這些內容包括:定期的工程實施報告,如每月的工作量報表;在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及其處理的書面文件,如工程環境的突然變化、不可預測的地質條件以及其他情況等等,這些都必須有監理工程師及總承包方的簽署和認可。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加強合同實施過程控制
合同實施控制是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實行控制的重要環節。
第一,對工程目標進行強有力的控制。總承包合同定義整個工程建設的總目標,這個目標經分解后落實到各個分包商等,這樣就形成了目標體系。分解后的目標是圍繞總目標進行的,分解后的目標實現與否及其落實的質量,直接關系到總目標的實現與否及其質量,這就是它們的辯證關系。控制這些目標就是為了保證工程實施按預定的計劃進行,順利地實現預定的目標。工程實施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進度控制和成本費用控制。
合同控制有著它的特殊性,其最大的特點是動態性,一方面在合同的實施過程經常會受到外界的干擾,是呈波動狀向合同目標靠攏,這就需要及時發現,并加以調整。另一方面,合同本身也在不斷變化,絕對不變的合同是不存在的,尤其像電源建設工程這種龐大而復雜的工程。作為總承包商的合同控制,不僅是針對與業主之間的總承包合同,而且包括與總承包合同相關的其他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等等,也包括這些合同間的協調控制。尤其在目前的總承包模式不盡完善的情況下,溝通和協調這之間關系變得尤為重要。
第二,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和監督。在工程進行的過程中,由于實際情況千變萬化,導致合同實施與預定目標發生偏離,這就需要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要不斷找出偏差,調整合同實施。
作為總承包商對分包合同以及采購合同的實施要進行有效的控制,要對其進行跟蹤和監督,以保證總承包合同的實施。此外,作為總承包商有責任對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進行統籌協調,以保證總目標的實現。
第三,對合同實施過程加強信息管理。隨著現代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難度與質量要求不斷提高,而利潤含量卻不斷降低,工程管理的復雜程度和難度也越來越大。因此信息量也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度與速度也在增加,相應地工程管理對信息管理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信息化管理是給工程項目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目前在工程管理中對信息的處理還基于紙介質進行,信息的流速并不快。對總承包商來說,一方面這是由于項目自身的管理水準的高低,另一方面也受到分包企業自身的管理水平的影響。
因此,要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必須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明確信息流通的路徑;二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做到資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項目管理費用;三是加強對業主、監理、分包商等的信息管理,對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有對方的簽字,對對方信息的流入更要及時處理。 三、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內容的頻繁變更是工程合同的特點之一。一般是總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變更。分包合同的變更比總承包合同變更更頻繁。這是因為總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總價合同,而分包合同采用的形式多樣,有單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等等。如電源工程建設中,總承包商收到分包商的合同聯系單是數百上千。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變更都可以作為合同變更的。如我項目部承建的某電廠合同中明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國家規定的動態造價指數上漲……則對項目的投資總額進行調整”:“對于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影響,甲方和乙方將協商確定對工程價款和合同工期的調整”;對合同范圍的變更,更是有專門的章節描述,對范圍變更的定義、范圍變更程序、價格的支付等等問題都有明確的條款。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四、合同實施的索賠與反索賠管理
對總承包商來說,合同索賠同樣有兩個方面,一是與業主關系,一是與分包商的關系。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而合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施工索賠。施工索賠亦同時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層面。總承包商一方面要根據合同條件的變化,向業主提出索賠的要求,減少工程損失;另一方面利用分包合同中的有關條款,對分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合理合法的分析,可能地減少分包商提出的索賠。對由于分包商自身原因拖延工期、和不可彌補的質量缺陷及安全責任事故要按合同罰則進行反索賠。同時要按合同原則公平對待各方利益,堅持誰之過,誰賠償。在索賠與反索賠過程中要注重客觀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關鍵詞: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合同管理
工程建設的招投標合同管理工作至關重要,是工程建設有序進行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的資金投入,提高工程的效率,保障工程的質量。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勢在必行,可以完善建設市場機制,對市場資源合理配置使用具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只有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科學合理的措施,才能夠使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有序展開,完善建設市場的秩序。
1 建設工程招投標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原則
建設工程在進行招投標工作時應具備透明公開性的原則,工作中的每個部分都必須公開,要求招投標工作必須依托法律程序進行,工程項目建設根據法律程序以及簽訂的合同條款記錄在公共平臺上,使招投標工作具有標準性以及規范性,對項目的建設開展做好數據統計,有利于大眾監督。招投標工作應具有競爭公開的原則,避免不公正的競爭,其也是保證建設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保證競爭的公正能夠提供提高工程建設企業的積極性,能夠使他們認識到自身的不足,不斷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機制以及技術要素等。招投標管理的參與者都應該明確平等公正的意識,使招投標工作能夠有序的開展。
(二)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關系
建設工程的招投標階段是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在簽訂之前的前提條件,也是合同管理的基礎。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重的是一盒具有競爭性的合同,招標單位應以節約成本實現最大化經濟效益為目標,規范建設工程,要求禁止低價競標。然而投標人追求用最低成本來完成符合招投標文件與合同的項目任務來完成工程建設,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標實質上就是滿足招投標雙方之間的利益需求,但需要法律制度上的制約,但在實際上的招投標過程中雙方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只能采取投標保證資金來對投標方進行約束,確定中標者后保證資金需要如實退給全部投標方。因此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合同管理的基礎,需掌握招投標工作與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
2 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合同管理要點
(一)合同管理與招投標配合
合同管理與招投標之間相互作用、相互聯系,因此需要將合同管理人員與招投標人員緊密協調起來,合同管理人員應積極參與到招投標工作中,全面了解招投標文件,另外招投標人員也應積極協助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協助合同管理人員更好的了解項目流程,彌補專業上的不足。合同管理人員參與到招投標中,為合同的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條件,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招投標人員應定期對合同條款進行監督,使合同條款符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使建設項目能夠嚴格按照合同進行,為招投標工作提供參考性依據。
(二)完善招投標管理機制
將法律法規體系落實好,為招投標工作提供法律依據,便于招投標工作能夠有效的進行管理,成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秉承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管理,提高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確保招投標管理機制可以更加規范性以及科學性。加強監督管理,具備監督管理的理念,對投招標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進行監督,做好監督管理工作的數據信息統計,確保工程的正常展開;成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審查機制,確保招標者的資質,制定規范的合同文件,規范招投標的程序;加強招投標管理部門的投資建設,明確部門的崗位職責以及職能,對工程的內部也應加強管理,規范內部招投標工作的環境,避免出現虛假招投標。合同管理部門需要積極配合招投標項目的工作,要求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內容,按照項目合同、招標文件等資料,對合同進行定期檢查,強化雙方之間的合同意識。還應監督合同的履約程度,提高合同的履約率,來實現招投標工作的目標,對合同進行履約檢查,在每次的檢查過程中做好統計記錄,生成評價文本,為后續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三)規范合同條款的簽訂
合同條款是保證雙方權益的重要關鍵因素,必須具備合同規范的意識,按照標準來簽訂合同,確保合同的科學性以及真實性,成立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條款加強管理,認真核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對不合理的合同條款的及時進行修改,在合同簽訂結束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做好跟蹤工作,確保工作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以某個建設工程為例,合同中應具備中標價格的內容,工程造價應選擇固定價款的制定,在結算的過程中不可一味的按照圖紙結算,確保工程的有序開展。
(四)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推行示范文本
建設工程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責,提高工作人員的職責意識,建設工程中在簽訂合同時應規范流程,依據相應的標準進行簽訂,不得采用口頭的形式,應采用規范的書面形式,雙方各持一份,在施工前就要確保合同的制定,不得在施工階段或者施工結束后簽訂,必須規范合同管理制度的簽訂,防止出現虛假招投標及違法的行為。參考優秀的合同示范文本,借鑒其他工程優秀的合同文本,積極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對工程建設帶來促進作用。做好合同檔案管理工作,對合同條款的相關負責人、工程的具體內容以及合同流程等都應建立起檔案;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監督部門,加強監督力度,對于合同簽訂過程中的具體環節都要進行監督管理,合同管理意識不斷加強,才能夠保證建設工程穩定運行。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建設工程應認識到培養人才的重要性,加大人才的投入力度,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學習,培訓合同管理人員的專業知識以及實踐能力,應確保人員掌握理論知識的基礎上來提高人員的實踐能力,并且確保培訓保持長期性,在對人員培訓后,需對人員進行考核,根據人員的考核結果為人員發放相應的合格證書,保證人員持證上崗,在工作人員上崗后,為人員實行激勵機制與懲罰措施,提高人員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還應加強對工作人員法律內容知識的培養,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避免出現糾紛現象的情況,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為培養專業的高素質人才做準備。只有工作人員的素質不斷的提高,才能夠制定出規范的合同文本,使招投標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能夠有序進展。
3 結語
招投標文件與項目合同是建設工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據,合同在建設招投標中具有很大的惡意以,對工程質量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需重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將兩者有效的協調起來,才可以實現招投標文件與合同管理一體化。應加強招投標合同管理,制定科學合理的策略,完善招投標機制,規范合同條款內容,提高合同管理意識,推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有序進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工程管理;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316 【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1674-3954(2011)03-0105-02
西德國際工程項目管理公司合同管理經驗:“通過工程項目管理中技術的優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潤最多不超過3%~5%,而合同管理得好,卻能使利潤增加10%--20%”。由此可見合同管理好壞不僅關系到項目是否能順利實施,也關系到項目投資效益能否實現。作為項目法人,合同管理就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必要的管理機構及管理制度,對合同訂立、履行合同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使合同能夠依法訂立、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提高企業的投資效益。對于工程規模巨大、建設周期長,工程投資多,受內外部干擾因素多的項目來說,加上合同種類繁多,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復雜、繁瑣和艱難。筆者根據自己的合同管理實踐,擬從業主的角度就如何有效地做好合同管理談幾點體會。
一、依法管理是基本要求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合同管理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工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市場體系日趨健全,運作模式漸顯規范的條件下,國家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四制”,并頒布了《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從“工程建設項目立項”開始到最終“合同簽訂”的全過程都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同時,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等,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環境保護及招標投標、合同履行等實行監督。因此,項目業主認真學習、研究這些法律、法規,在充分認識和理解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計和制訂科學的合同管理辦法,確保合同管理合法、規范、有序,這既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市場法制化、規范化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
二、科學的管理體制是基礎
抓好合同管理,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最基礎工作就是抓好合同管理的機構設置、制度建設和人員的配備工作,并使其發揮真正的作用。
1、完善的組織機構
為了抓好合同(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公司有相關部門領導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并實行“部門負責、歸口管理”的制度,計劃合同部是合同管理的專門機構,其他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合同簽訂、履行相關專業工作。公司還設立有法律顧問處,對合同的簽訂、履行提供法律咨詢。此外,設立專職的合同管理人員,要求合同管理人員除具有較為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外,還必須具有比較全面的法律、法規及黨的方針、政策等專業知識,能夠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
2、明晰的合同分類
有些工程建設項目規模大、工期長,管理環節多,相關合同數量大、種類繁多,對合同進行分類可以使我們更加準確地掌握同一類合同的共同特征及其成立、生效條件,以便于對合同有針對性進行管理,也有利于履約過程中合同爭議的解決。此外,確定統一的合同編號原則,合同編號一般包括由以下信息:公司名稱英文縮寫、合同承辦部門代碼、合同類型代碼、簽訂年份、合同序號,這樣的合同編號極大地方便合同臺帳的建立、合同統計、合同列報和合同分析。
3、明確的管理職責
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合同管理非常重要,處于核心地位,但合同管理必須與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工期管理、成本管理等密切配合才能構成一個完整項目管理體系,這樣一個系統中,各管理職能之間既相對獨立,又具有密切的關系,因此,明確公司各職能部門在合同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合同管理與其它管理系統的界面,避免出現管理死角和盲區十分重要。
4、規范的管理制度
要把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必須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嚴格的規章制度。為此公司制訂了《合同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制度,對合同的承辦、合同立項、合同會審、合同簽訂、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合同變更與解除、合同糾紛處理、合同資料管理、合同審計及監督,合同后評價等各管理環節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規范了合同管理行為。同時,使用國家頒布的合同范本以保證合同訂立合法性、全面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得到落實。
三、提高參建各方合同意識和管理水平是前提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業主與設計、監理、施工、設備及材料供應商、銀行、政府(負責移民)等的關系是合同關系,此外的其他參建各方之間并無合同關系,但都是為了一個共同的建設項目服務,需要彼此互相配合和協作。在實踐過程中,業主與承包商的利益雖然不完全一致,但合同的完滿實施卻是雙方共同利益所在,因此,提高參建各方合同意識很關鍵。合同意識就是市場經濟意識、法律意識和履約意識,在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有了合同意識,就能牢固樹立合同法制觀念,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保證合同正常履行,從而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為了提高參見各方的合同意識和管理水平,我們多次組織舉辦合同管理培訓班,通過培訓促使合同各方提高合同法制觀念,充分認識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使各方認識守合同、講信譽,不僅直接關系到企業經濟利益,甚至關系到企業能否生存;通過培訓提高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水平。此外,在合同執行中遇到合同變更、索賠、爭議等,不折不扣地按合同原則處理,提高了參建各方的履約意識。
四、抓好過程控制和管理是關鍵
合同管理貫穿于工程建設的全過程,因此,合同管理必須樹立全員、全過程管理的意識,同時,抓好合同立項、招標、簽訂和履行等關鍵環節的控制和管理。
1、合同立項管理
合同的簽訂意味著合同的生效和履行,必須采取認真、嚴肅、謹慎的態度,所以對合同簽訂的立項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比如一些工程符合合同簽訂的立項條件是:(1)屬于此工程建設需要;(2)沒有包含在其它已經簽或待簽合同中;(3)項目內容或工作范圍已明確,技術方案落實;(4)具有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5)資金已落實。
2、項目招標管理
在工程建設范圍內,除移民征地、融資合同外,其他合同的訂立主要是通過招投標來選擇合同簽訂單位,因此,組織好招標工作,通過招標選擇有資質、實力強、信譽好的承包人來實施合同,是提高合同履約率,減少合同糾紛的關鍵。要做好項目招標工作,關鍵抓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強化招標文件編制和審查,特別是對招標文件的合同條款、工程量清單、技術規范、招標圖紙的審查,確保招標文件各部分內容高度統一,避免互相矛盾,各條款、各項目的內容要完整、明確,避免差錯、疏漏、含糊不清,最大限度減少合同糾紛和爭議。二是制訂科學合理的評標辦法,科學、全面、深入地對投標文件進行分析和評價。三是組織好評標工作,審查投標單位資質、信譽、能力,審查投標文件的響應性,評審技術方案是否可行,評價投標報價的合理性等。
3、合同簽訂管理
強化合同簽訂管理體現了一種防患于未然的法律要求,因此,經過招投標活動,確立中標單位,進入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階段,擬簽合同的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都必須對合同條款再次進行認真研究、推敲,力求條款明確、完善、用詞嚴密、內容合法、權力和義務明確。此階段的合同管理主要包括(1)把評標過程中發現投標報價不夠合理地方,通過談判予以調整;(2)結合評標意見,進一步了解中標人的技術方案和措施是否能滿足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及環境保護要求;(3)進一步審查、落實中標人的信用性,包括財務能力、履約能力,擔保方式是否切實、可靠等;(4)進一步審查技術依據是否真實可靠、技術措施是否完備、技術標準和技術參數是
否科學、真實,對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進行施工的項目,由于無現行規范可循,更需要仔細檢查提供的技術要求和規定是否準確、完整。(5)審查價款或酬金和結算方式合法性;(6)嚴密性審查,包括條款齊備、完整;文字清楚、準確;設定的權利義務具體、準確;合同相關手續完備;合同相關附件完備等。
關鍵詞:電力行業;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成本控制;項目管理;競投標過程
合同管理是電力工程建設單位的重要管理內容之一,嚴格規范的合同管理對于提升電力企業的良好社會形象、監控工程建設風險、降低建設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電力行業工程建設的重要管理內容,也是貫穿整個建設項目從招標到項目竣工驗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經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內容,在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有著密切的聯系,做好合同管理,對于工程建設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合同管理在電力行業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1.1合同管理與招標工作的聯系
對于電力工程建設單位來說,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做的就是編寫項目招標文件,根據現階段招標合同要求規范,招標合同包括報價清單、項目預算以及具體施工組織設計等,同時也設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電力建設項目工程的總工期,工期的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以及一些細分項目工程的建設時間等,其中施工進度計劃應該包括在內;第二,價格,合同中關于價格的條款,應當列明工程建設的總價款以及各項目的單項價格;第三,工程項目的建設質量、規模和范圍,都應當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確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對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具體活動進行管理,從而滿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編制合同文件時,要綜合考慮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提高對項目建設每一環節的質量控制水平,對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項,要做出明確的說明,防止出現招標合同的不嚴謹、不規范的情況,做好招標風險防范,可以說合同文件的編寫是招標工作的重點基礎內容,科學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標工作的順利進行。
1.2合同管理與工程項目管理的關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項目管理圍繞著合同管理而進行。合同管理是整個工程項目管理的立足點,是招標企業對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及成果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的依據。工程項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體實踐,工程項目管理要嚴格按照合同條款來執行。合同管理對整個工程項目的實施起總控制和總保證作用,工程項目實施的全過程和各方面都需要與之配合。
2電力行業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問題
2.1合同管理不規范、不夠科學
在調研中發現,一些電力企業對于工程建設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規范、不科學、不嚴謹的地方。合同的相關條款,與實際工程建設情況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規方面的文件,由于實際原因做了調整,但是在合同中,沒有得到及時的糾正。一些紙質文本合同的資料信息,記錄比較粗糙,條款中對于技術方面的內容不是很明確,建設工程項目的數據資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藝參數不夠精確,合同及相關文件的管理,沒有科學規范的程序。
2.2對工程成本管理認識上的誤區
一般電力企業對于成本管理,就認為只是企業計劃部門與財務部門的事情,但是我們知道,電力行業的工程建設,管理人員與一線生產人員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說,施工項目經理對成本管理發揮的作用要比財務人員大的多。另外,一些技術負責部門,對成本管理也認識不到位,認為技術部門只負責技術研究即可,對施工項目的成本管理,沒有形成正確的認識。工程成本管理其實是貫穿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管理內容,沒有正確的成本控制意識,對于電力企業來說,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企業體制不夠健全和完善
由于電力企業相關體制機制的不夠健全、不夠完善,導致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一些不規范的合同管理,最終會反映到實際項目建筑質量上,導致項目工程質量不合格,影響電力企業的形象和經濟效益。不健全的管理體制,對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時糾正,相關的施工作業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
2.4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成本重視不足
電力行業的建設工程,一般以規模較大的國有建筑企業施工較多。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一些企業為了拓展自身業務規模,就故意壓低投標價格來中標,而后期實際施工過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導致最終的結算金額超出了合同價款,這些也導致了電力企業工程建設成本的增加。建設單位在招標工作中,對項目的整體成本不夠重視,合同管理中沒有貫穿全過程成本控制理念。
3加強電力行業工程建設合同管理與成本控制的對策
3.1健全制度,規范工程建設管理
電力企業工程建設要轉變管理方式,突出對建設主體的引導和服務,在引導中形成共識,在服務中改善管理;強化建設工程基礎管理;堅持行業標準,樹立行業標桿,擴大標準化知識宣傳,增強標準化意識;堅持源頭管理,樹立系統思維,把好建設工程各環節,實施全程動態監管;堅持問題導向,以安全隱患為重點,把握建設工程管理難點的根源和本質,提升工作實效;堅持制度先行,適應改革發展新常態,完善建設工程管理的制度框架,確保制度的系統性、嚴密性和權威性,實現規范化管理的制度化、長效化。要落實責任制,在試點項目中推行施工總承包負責制,要求施工總承包企業對工程質量、安全及人員管理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負直接責任,并實行社會公開承諾制,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公開承諾履行責任,接受社會監督。落實實名制,全面實行施工人員實名制管理,要求施工企業依法與農民工先簽勞動合同后進場,建立完善用工臺賬。在試點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進行臺賬管理,督促施工企業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普及“三級教育”,嚴格特種作業要求,做到持證上崗、人證合一。落實備案制,依法建立完善用工臺賬,辦理勞務用工備案。試點推行工資分賬管理,要求分包企業負責為招用的施工人員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施工人員工作量并發放工資。
3.2抓好合同管理,減少工程索賠
在上文的分析中可知,電力建設合同管理,對成本控制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所以要想進一步降低施工建設的成本,在合同管理環節,一定不能忽視。對于電力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來說,要安排專業的法律人士對相關合同進行審查,同時結合施工技術人員提供的工程建設情況報告,進行綜合分析,提前發現合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漏洞,及時采取彌補措施,降低因為合同管理造成的工程價款索賠。
3.3加強施工單位競投標過程監管
競投標是工程項目建設的起點,在這個過程中存在很多地方容易產生監管漏洞,一些別有用心的企業或者個人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往往在競投標過程中,使用一些技巧和策略,但更有甚者是弄虛作假,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競投標的市場公平性,也不利于合格的競標者入選。因此,對于電力項目工程建設來說,一定要建立完善的競投標過程監管,包括從競投標企業資質、社會信譽、技術水平、項目建設成本等多方面,加強對競標過程的監管,制定有效的監管程序,運用公眾信息平臺,切實讓不法競投標分子無處藏身。確保整個評標過程的公平、公正,同時也是企業堅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公共資源交易原則的重要舉措,嚴肅了招投標紀律,確保電力工程項目招投標在陽光下運行。加大信用信息公開范圍,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大幅提高失信行為成本,同時在更廣領域內對招投標失信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3.4做好直接和間接成本控制
控制成本的關鍵在于選擇性價比高的施工企業,電力工程建筑招標單位需要從以下方面入手做好直接和間接成本的控制:第一,電力工程建筑招標單位要選擇性價比高的施工企業來參與工程項目建設,當然招標單位也要控制采購物資的成本。物資在電力工程施工中占據重要的地位,基于現實中存在的以次充好、虛報建筑材料價格的現象,招標單位要在保證物資質量的基礎上選擇報價低、質量高的供應商;第二,完善招標機制,增加招標透明度,以此提高電力工程建筑管理效能。提高招標管理工作制度的透明度可以避免一些違背企業利益行為的出現。當然在互聯網時代背景下,招標單位也要積極推廣網絡招標技術,以此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資源成本支出,從而為電力企業節省經濟費用;第三,編制招標項目預算。標的預算是工程招標中重要的環節,只有明確了工程預算費用,才能對投標價格的合理與否進行正確的判斷,才能實現電力工程建筑項目效益的最大化。
4結語
總之,在經濟新常態環境下,基于電力建筑市場競爭程度的日益激烈,如何提高電力企業經濟效益是當前電力工程建設施工所考慮的主要問題之一。實踐證明通過加強對電力行業工程建設合同的管理及成本控制是提升電力企業經濟效益,降低國家能源消耗的重要舉措,因此基于電力行業建設規模的需要,應該從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入手,以更加有效的舉措實現我國電力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潘紅 單位:山西大唐國際臨汾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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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管理;全過程造價;控制;影響
中圖分類號: TU723.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引言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關于建設項目事宜依法訂立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是控制工程質量、進度、全過程造價的重要法律文件。沒有合同管理,則項目管理難以形成系統,難以提高工程效率,項目的目標也難以按時按質完成。合同管理的好壞不僅關系到工程項目能否順利按時完成,同時也對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有著重要的影響。
1 建筑工程全過程造價控制當前存在的問題
1.1 不重視項目投資決策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
投資決策是實現工程造價的源頭,在項目的建設中影響工程造價的程度最高,對整個工程的造價控制具有先決性和指導作用。在該階段,計算和核定出該項目的工程投資,其重要性直接影響到建設前期的投資決策,關系到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的正確編制以及項目建設期造價的有效管理與控制。發達國家對投資決策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十分重視,不惜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進行投資決策階段的工程造價研究,做出較準確的工程造價,而我國卻經常出現工程造價的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其主要因為我國缺乏建設前期確定工程造價的有效依據,只能憑借以往的經驗和參考以往的工程項目造價進行估算,有些單位為了項目能被批準,有意低估投資金額,嚴重影響工程造價的準確性。
1.2 設計與造價控制脫節
設計是工程建設和投資控制的關鍵,是全過程造價控制的重點。目前我國大部分設計人員在設計中重技術輕經濟,對于工程造價方面的問題并不關心,一方面是因為他們缺少工程造價方面的知識,另一方面他們認為那是造價是工程預算員的工作,因此往往造成設計與造價控制相脫節,最終沒有做到通過優化設計方案來控制總造價。
1.3 惡意低價中標,對工程合理造價不力
在招投標的過程中,由于管理不嚴或缺乏強有力的監督機構等原因,使一些承包單位在投標報價時為了中標往往惡意報低于成本的價格,不僅使工程的質量難以保證,也無法真正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1.4 忽視施工階段和竣工結算階段對工程造價的控制
由于缺乏管理和監理單位的監理,施工單位常常為了自身利益,在施工過程中未經嚴格地審批就想方設法、巧立名目地增加簽證及設計變更或以少報多,以獲得額外的收入。現在有不少承包人在竣工結算階段不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法規,多算工程量,材料價差不按規定調整,簽證不合理,施工合同條款不符等現象。加強竣工結算階段的造價控制,堅決打擊弄虛造假現象,工程造價務必真實、合法。
2 合同管理對全過程造價的重要性及影響
2.1 重要性
全過程造價控制作為一種更有效的造價控制方式而越來越多地被投資方采用,而合同管理對其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業主與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工程發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監理和驗收的重要法律依據。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十分復雜的過程。在這一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中涉及到的合同可能有很多,如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
2.2 合同管理對全過程造價的影響
2.2.1 合同管理影響著工程全過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
工程合同不僅明確了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明確了監理和造價工程師的權利與義務,從而確保了合同雙方間的利益最大化。一般在擬訂施工合同過程中,造價工程師需要核實和計算在建過程中所有的成本和費用。這需要一定的行業標準、專業知識、實踐經驗、足夠的責任心和耐心,來處理工程的計價、合同變更、問題索賠等重要原則條款,更好的維護發承包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以確保在未來的施工中所有工作的進行得到相應的保障。
2.2.2 合同管理貫穿著工程全過程造價的整個環節
工程造價是指進行建設工程所需的全部費用,由于建設施工的周期長、生產要素價格浮動較大等特點,使工程建設過程中復雜多變和不確定因素增多。早期的投資決策、項目設計、招投標及后期的承發包、施工、竣工驗收結算和最終的財務決算階段中的每個環節都與合同緊密相關,每個環節中的細節費用都需要造價工程師進行科學分析核算,并詳細的體現在施工合同之上。
2.2.3 合同管理是解決雙方經濟糾紛的重要依據
簽訂的合同作為雙方履行義務的重要法律依據。其詳細的內容、合理的條款、嚴謹的態度,很好的控制和約束了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的各個環節,更好的避免了更多糾紛的產生。在現實中,往往一方漠視施工合同中的有償條款內容,無視施工合同的嚴肅性與法律性,為了自己獲得更大經濟利益,違反合同條款。與此同時,利益受損方便可憑借手中擬訂的合同文件條款內容,去尋求法律援助,從而很好的
維護己方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3 加強合同管理,控制工程全過程造價
充分了解國家政策和行業規定,工程量計算核實準確,設備、原材料價格收集齊全,深入市場調研,對有關技術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況要及時掌握,以便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合理確定工程造價。
2000 年建設部在參考《FIDIC 土木工程合同條件》的基礎上修訂并了現在的《建設工程承發包合同示范文本》,雖對整個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與國際的標準合同文本如國際通用的FIDIC 合同文體相比,在合同文本的嚴謹性,合同主體的責、權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差距,為此我們應借鑒國外先進合同管理經驗,加強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全過程造價。
4 結語
合同管理與工程造價控制是緊密相連的,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必將使工程造價得到最佳控制,提高資金利用率和企業的經濟效益。只有加強項目合同的規范化、科學化管理,隨時處理好計價、變更、索賠等問題,才能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和有效投資,維護好各方的合法利益,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 合同管理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的通知》(〔1999〕16號)指出:“必須實行合同管理制,建設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設備材料采購和工程監理都要依法訂立合同。”水利部《關于切實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指出,項目建設要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建設監理制、招標投標制和合同管理制。顯然,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全面實行合同管理制,是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參建各方的一項重要工作。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以及水利水電工程參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合同法規的貫徹實施等一系列活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經濟活動涉及的情況比較復雜,這就要求工程參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國家基本建設方面的業務知識,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知識,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嚴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合同進行動態管理,以達到預期的合同目的,實現預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的基本特征
合同是社會經濟發展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法制化在經濟活動中的反映。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是運用法律法規管理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經濟活動的必要手段,有著自身的基本特征:
1.合法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既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約束,也受到技術規范和工程定額的約束。在合同擬制、談判、簽約、履行等過程中,有關參與人員必須要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和預算定額,要依法辦事。首先是合同主體要合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款》規定,工程承包人要具備法人資格;其次是合同內容要合法,不能有違反國家法律、政策、計劃的條款;再次是形式要合法,符合《合同法》的形式要求。
2.目的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工程建設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最終目標是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只有工程項目法人、勘測設計、監理和施工等有關各方有組織地實行合同管理,分別實現各部分的合同目標,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整體合同目標才能實現。
3.真實性。合同的真實性要求合同是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真實一致,內容是可行的。即是說所訂合同的內容,當事人雙方都有能力全面履行,并且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內容全面履行。
4.嚴肅性。合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切實制約作用,所以要嚴肅對待,不能單純把合同當作信任憑證。訂立合同要嚴格合同審查制度,要有專人管理和解釋,促進合同全面實現、全面履行。
5.預見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受到氣候、地形、環境等自然條件的影響較大,施工難度較高。這就要求在訂立合同時,盡量預見到可能發生的各種不同類型情況,特別是不可抗力方面的條款要作出明確的表述,使合同雙方在發生不可抗力的災害時,有據可依,不至處于被動局面。
二、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的種類及范本
水利水電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必須依法訂立合同,項目法人與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供應商、監理單位等分別簽訂勘察設計合同、工程承包施工合同、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和工程監理合同等。目前,勘察設計合同的范本是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包括《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GF-2000-0208)和《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工程監理合同的范本是水利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
三、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從計劃立項、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管理到運行管理,都直接與經濟發生關系,都需要用合同的形式注釋這種關系。因此,合同管理工作貫穿整個工程建設的全過程。近年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招標階段的問題
招標階段的問題多發生于施工合同,主要是招標不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由于施工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存在互異性,必然產生經濟利益上的矛盾并表現在合同上。如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利用僧多粥少的心理對承包人提出一些苛刻條件,迫使承包人壓級壓價,給承包人增加額外負擔,甚至直接壓低中標價格,使承包人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二)簽約階段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合格。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首先合同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其次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例如,某大 (2)型水庫工程等別為Ⅱ等工程,項目法人未經招標與某丙級資質監理公司簽訂施工監理合同,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規定》,丙級僅可以承擔Ⅲ等以下水利工程的施工監理業務。該監理合同因此出現主體不合格問題。
2.合同文字不嚴謹。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依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合同文字不嚴謹、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例如某水電站在與施工單位簽訂的三通一平工程承包合同中,對工程屬性劃分并不十分明確的項目,合同條款也未給予明確,僅在計價方式中寫道“本工程項目總價暫定xx萬元。其合同價款按四川省九二定額執行”。這一條款的缺陷較大:首先是適合工程的該省九二定額有市政與建筑之分;其次是合同未對工程的類別和相關配套文件加以注明。到底該按何種定額、何種取費標準執行,缺乏可操作性,結果就嚴重影響了合同的順利履行。
3.合同出現違法條款。合同違法條款無效;若違法條款屬于合同主要條款之一,將導致整個合同無效。例如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有一條款“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大小傷亡事故,建設方概不負責,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該條款顯然違反《勞動法》、《民法通則》等有關責任事故、勞動保護和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屬于違法條款,不具備法律效力。
4.合同內容有缺陷。《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對合同的內容有明確的要求。如果不按法律法規要求簽訂合同,就會出現內容缺陷,從而影響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例如某堤防工程施工合同簽約七日之內,項目法人就按總價30%支付給施工單位1500萬元的預付款,后因施工單位把資金挪作他用,造成該項目后續工程無法正常進行。
5.合同與結算分離。在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由于執行合同不嚴格,對竣工期限和罰責的履行不真實,出現了按合同無法結算的情況,于是只好合同歸合同,結算歸結算,相互分離,失去應有的作用。典型事例是某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結算條件約定不明確,施工單位拖延建設工期達兩年之久,最終仍無法按合同條款的罰責進行工程結算。
6.合同形式有缺陷。一些重要的經濟合同的簽定,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要執行標準合同文本并經公證或鑒證才有效力,沒有經過公證機關的公證、鑒證就開始履行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7.國際間合同疑問。我國加入WTO后,越來越多的水利工程涉及國際間合同。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國情不同、語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譯問題,這些合同文本出現不少疑問。對這些疑問不能回避,必須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義,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損失。
(三)履約階段的問題
1.違法轉包或分包。根據法律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建設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但在工程實際建設過程中,非法轉包或分包的行為仍然存在,造成合同履行起來困難重重,工程質量很難保證,出現一些債務糾紛,造成工期拖延,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2.不全面履行合同。全面履行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包括履行義務的主體、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以及履行的方式、地點、期限等,都應當遵照合同約定。某些工程出現合同部分履行,部分不履行,就是不全面履行合同問題。
3.出現情勢變遷沒有及時變更合同。合同成立后,非由于當事人自身的過錯,而是由于某些意外情況致使合同目的難于實現,需要對原合同進行適當修改,便于繼續履行合同。有些水利水電工程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經濟損失。
4.缺乏必要的簽證和函件往來材料。履約過程中的簽證和函件往來是工程建設的需要,也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有些水利水電工程管理人員對此不夠重視,當發生糾紛時,經常由于無法舉證而敗訴。
5.缺乏及時溝通。合同履行過程中各相關部門缺少溝通,各自為政,給合同全面履行造成困難,也經常致使有關問題的處理出現相互推諉、難以解決的現象。
6.訴訟時效問題。我國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有些水利水電工程履約中出現了應該訴訟事件而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7.不注意隨附義務的履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單位負有一定期限的質量保修義務。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處理解決,這也是全面履約的要求。
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作用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逐步走向市場經濟的今天,用計劃經濟模式的手段管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辦法已經不適應形勢的發展要求,隨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法律手段的管理方法不斷地被引進到各項管理中去。因此,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與管理部門在基本建設過程中不能僅僅重視專業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等傳統手段,忽視法律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者們應當充分重視合同管理的作用、認真對待并嚴格執行各類合同,從而達到高效的管理目的,為工程建設爭得時間、贏得效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簡化管理環節。多年以來,我們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中,習慣于使用行政手段,使得工程建設實施過程中出現扯不完的皮、開不完的會,造成質量難于保證,進度難以按期完成,獎懲無標準,管理無章法。運用合同管理手段可以有效解決以上問題,嚴格按照合同約束和調節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行為可以簡化建設管理的諸多環節。
2.減少工程結算糾紛。工程結算,是控制建設項目投資的最后一道關口,工作程序較為復雜。由于某些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人員無視合同的存在,隨意修改設計、增減子目,結算時僅憑現場代表的一句話就給予辦理,一方面為極個別施工人員鉆空子提供了機會,給國家和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嚴重影響工程項目投資的控制,甚至產生工程經濟糾紛。唯有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才能制約管理人員的行為,給工程結算提供一個切實可行的框定方案。
3.規范甲乙雙方行為。一般來說,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都較大,參與建設的現場管理人員手中直接掌握著支配工程建設資金的權力,稍有不慎,便會造成極大的浪費。特別是在用行政手段的方法管理工程建設時,往往某位領導、某位管理人員的一句話,就可以任意變更設計、任意改變取費標準,任意簽署結算單據。通過合同管理,明確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
4.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在以往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由于缺少對工程投資情況進行經濟分析研究,使得某些項目投資金額不斷追加,工期一再延誤,以致嚴重影響投資效益的發揮,造成國家財政或者企業資金的極大浪費。只有嚴格執行合同的工期條款才能切實保證工程進度。在工程質量方面,也只有嚴格按合同的質量要求辦事,才能夠避免或者最大程度地減少工程質量事故。最近幾年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多起人為工程質量事故,無不是未嚴格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序、技術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而引發的。
五、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措施
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中實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設管理體制在改革中邁向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關鍵,是建立法制經濟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有利于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切實保障工程參建各方的合法權益,并確保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
1.增強法律觀念,依法進行合同管理。當前我國建設行業法律法規日趨完備,尤其是《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的頒布實施,對工程招標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水利系統也根據行業特點制定了有關政策、規范。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水利水電工程參建各方要加強法律學習和法制宣傳力度,促使全體員工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守法意識,學會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保護自己,用法律武器維護單位合法權益,促進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認真閱讀有關法律法規,并對所簽合同的標的、計量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點、違約責任等等內容,應作出明確具體的解釋,防止出現歧義,增強合同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
2.強化合同管理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制。遵循合同管理的法律程序,要從根本上改變那種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陳舊方法。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決定了合同不同于單位內部的生產經營、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是一種受法律規范和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因此,應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例如設立法律事務部門或者設置法律顧問,來專門審核合同的簽訂和監督合同的履行。此外,也可以探討建立單位計劃、財務、質監等業務部門,以及紀檢、監察、法律、審計等監督部門共同把關的合同會審制度,以期減少合同內容的盲目性。
3.加強學習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參建各方應選派具有豐富的工作實踐經驗、懂法律、懂管理、懂業務、懂財務、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并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加強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對于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也要加強合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執行合同。
4.嚴格合同的預管理,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所謂合同的預管理,就是合同簽訂前對合同項目的計劃立項、招標文件的編制及審查等,這是合同簽訂后能否順利實施的關鍵。招標文件的編制和審查要以技術要求合理,商務要求嚴謹、公平,整體規劃可靠為原則。堅持合同審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順利履行的前提與保證。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條件,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工程等級和技術要求是否具體,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簽定是否具有完備的手續。在工程招標時還應該對投標單位的主體資格、企業信譽、注冊資金、隸屬關系、財務經濟狀況、設備及技術條件、履約能力,與招標工程相類似的工程經驗等進行嚴格審查,以確保中標單位的內在質量。
5.積極推廣使用合同范本,簽約之前廣泛協商。使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范本有助于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防止合同缺項、漏項和不平等條款的出現,有關各方應積極推廣使用。每一份合同簽訂之前,合同管理部門對于合同文本要嚴格把關,必要時請有關業務職能部門進行會審。合同雙方針對合同條款特別是主要條款進行全面、深入、詳盡的平等協商,在簽約階段解決雙方分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才能減少合同履行的難度。
6.加強合同實施監督,及時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實施監督是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項目法人應定期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并建立完善的合同實施監督和檢查考核制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嚴格按合同約定辦事,對質量、進度、安全、造價、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從合同約定。合同雙方是平等的合同主體,一切事務的處理都以合同為準繩。監理工程師和設計代表,以及其他參建單位,都在合同規范的范圍內履行職責。對于設計變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費用增加,依據合同條款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處理。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糾正,對隨意違反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通過正規化、規范化的合同管理防止因違規而造成不良后果。
7.充分利用電子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隨著現代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規模的不斷擴大,工程信息量不斷擴大,信息交流的頻率與速度也在增加。電子信息化手段給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了一種先進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簽訂、履行乃至終結過程中會產生大量的信息資源,這些信息資源既是現有合同的總結,又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寶貴的經驗資料。加強合同實施過程的信息管理,可以從兩方面著手:一是建立項目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把整個項目建設涉及到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監理咨詢等合同文本存儲在計算機內,并進行適當的分類和編碼,對有關信息進行鏈接,隨時掌握各個具體合同的實施動態,針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分析研究,不斷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強對項目參與方的信息管理,信息發出的內容和時間應有對方的簽字,要及時處理對方信息的流入。
8.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合同履行結束,要逐一對合同進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資料要求齊備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對合同費用問題要有最終決算,雙方對決算結果都要簽字認可。此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經常出現索賠的問題。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加強合同索賠管理不僅有利于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水利水電工程參建單位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未來的生存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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