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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8-21 17:13:2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能力

第1篇

【關鍵詞】風險管理 COSO框架 保險公司 分支機構

近幾年,我國保險行業保持了較快的發展速度,保費規模不斷擴大,行業整體實力逐步提升。但是,目前保險公司在管理上還較為粗放,精細化程度不高,風險管理能力總體偏弱,特別是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本文所稱的分支機構是指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及以下機構)“重業務、輕管理”的問題較為突出,致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上面臨較大的風險隱患。美國反欺詐財務報告全國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提出的企業風險管理框架(以下簡稱“COSO框架”)對我國企業加強風險管理提供了理論指導,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一、COSO框架的主要內容

COSO是美國反欺詐財務報告全國委員會(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的發起組織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的英文縮寫。在總結《內部控制整體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的實施基礎上,結合《薩班尼斯—奧克斯利法》(The Sarbanes-Oxley Act)的相關要求,廣泛聽取各方的意見和建議之后,COSO于2004年頒布了全新的COSO報告:《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Integrated Framework)。該框架順應了安然、世通等財務舞弊案之后,國際社會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的呼聲,拓展了內部控制的內涵,提出了企業風險管理的全新概念,在更高層次、更寬范圍上推動和發展了內部控制,進入全面風險管理時代。

COSO框架對企業風險管理進行了詳細和全新的描述,指出“企業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它是由一個主體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應用于戰略制訂并貫穿企業之中,旨在識別可能影響主體的潛在事項,管理風險以使其在該主體的風險容量之內,并為主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將企業風險管理分為八個構成要素:內部環境、目標設定、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這八個要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的,企業要綜合運用、系統平衡這八個要素,制定最優的風險管理組合。

二、加強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全面風險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強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是由公司內外部因素共同決定的,對行業發展來說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 由公司自身業務性質決定的

保險公司的經營對象是風險,經營過程面臨的風險不同于一般企業;而且保險商品是一種特殊的無形商品,是對保險消費者的承諾,產品本身就具有較高的風險性,這在客觀上需要保險公司加強風險管理水平。分支機構作為保險公司的基層組織,是公司業務拓展的前沿和客戶服務的終端,面臨的風險主要有承保風險、理賠風險、財務風險以及人力資源風險等。保險公司的很多風險是從分支機構發源的,而且各地分支機構的風險逐步積累到總公司,其影響是很大的,因此,必須加強風險管理,保證分支機構在經營上合法規范。

(二)由外部經濟社會環境決定的

現在國際國內經濟形勢趨于復雜,經濟社會的運行風險加大,企業開工不足、出口減緩、效益下滑,給保險公司的承保帶來較大影響,分支機構面臨的市場競爭壓力加大;隨著自然災害發生頻率增加,人身傷害賠償標準的不斷提高,保險公司的賠付支出不斷攀升;同時新《勞動法》的實施,加大了保險公司的勞動用工風險和人工成本。投資收益的不穩定、銀行利率的波動,都給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諸多不確定性,外部環境的變化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由保險監管部門要求決定的

近幾年,中國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建設越來越重視,先后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試行)》、《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等制度,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組織機構、執行實施以及監督管理都提出了明確要求,是監管部門的強制性規定,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必須在總公司的統一安排下貫徹落實。

三、COSO框架在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全面風險管理中的應用

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全新的管理方式,改變了過去的思維方式和管理觀念,構筑起風險管理的新框架;全面風險管理又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就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全面風險管理來說,要以八個構成要素為基礎,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逐步構建科學、合理、適應的風險管理框架。

(一)內部環境

內部環境包含組織的基調,是企業風險管理所有其他構成要素的基礎,為其他要素提供約束和結構,主要包括主體的風險管理理念、風險容量、董事會的監督、人員的誠信、道德價值觀和勝任能力、管理層分配權力和職責以及組織和開發員工的方式等。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在內部環境建設中,首先要樹立風險管理意識,從管理層到普通員工必須樹立起風險意識,把風險管理貫穿于企業流程的每個環節、滲透到員工的日常行為中,形成一種風險管理文化。其次是要組建和諧團結、精干負責的領導班子,領導層的重視是風險管理的關鍵;要設置精練高效、權責適當、與風險管理目標相匹配的組織構架,為全面風險管理的實施奠定良好的組織基礎。再次是要堅持以人為本,注重人力資源的培養和利用,建立學習型組織,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同時風險管理要堅持人人參與的原則,將風險管理目標層層分解,做到全員參與、人人有責,構建全員的風險管理模式。

(二)目標設定

目標設定是事項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應對的前提,在企業管理層識別和評估實現目標的風險并采取行動來管理風險之前必須有目標,而且目標必須與企業的風險容量相協調,目標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經營目標、報告目標和合規目標。經營目標關系到企業經營的有效性和效率;報告目標旨在為管理層提供準確而完整的信息,同時需要滿足外部監管的要求;合規目標要求企業從事的活動必須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自律的規定。

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在設定風險管理目標時要重點考慮以下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總公司戰略選擇,分支機構的目標應該符合總公司的戰略要求,總公司的壓力會通過目標的形式傳導給分支機構;二是當地的市場環境,包括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市場保費容量、市場主體的經營現狀、監管和行業自律環境等;三是自身所處發展階段,這是一個分支機構的歷史階段問題,同時也是面臨的現實問題,只有正確分析和面對發展階段,才能設定合理、有效的風險管理目標。

(三)事項識別

事項是源于內部或外部的影響企業目標實現的事故或事件,可能帶來正面或負面影響,或者兩者兼而有之。企業管理層要對事項進行識別,以確定它們代表機會,還是代表風險,風險對企業實施戰略和實現目標具有負面作用。事項是受內外部因素影響的,識別這些影響因素與識別事項是關聯的,確定起主要作用的因素之后,管理層就可以考慮他們的重要性,進而集中關注影響目標實現的事項。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外部影響因素主要包括經濟因素、政府行為、自然環境以及保險市場環境等,政治因素、社會因素和技術因素的影響較小,或者說影響作用發揮的很慢;內部影響因素主要包括基礎結構、人員、流程以及技術等。通過分析發現,分支機構的事項主要包括承保、理賠、財務與人力資源等。

(四)風險評估

企業在對事項進行識別之后,需要對事項進行風險分析,從可能性和影響兩個角度對事項進行評估,考慮事項對目標實現的影響程度。在風險評估中一般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由于保險公司實行數據大集中,總公司設立精算部門對全國的數據進行測算分析,所以,分支機構在風險評估時可以更多地采用定性分析法,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進行分級,并依據重要程度進行分檔,為下一步的風險應對和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五)風險應對

風險應對是企業在評估風險之后采取的應對策略,主要包括回避、降低、分擔和承受,使總體剩余風險處于期望的風險容限和風險容量之內。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風險中,公司無力承擔的承保風險、超過風險容限的、總公司資本金無法支撐的業務,就要采取回避方式應對;理賠風險是無法回避的,可以采取合理的分保方式進行分擔,更多的可以采取降低方式,通過加強理賠管理擠壓水分,堵塞漏洞;財務風險在風險容限以內的可以承受,違反外部監管規定的一定要回避,大多數時候可以采取降低方式,加強財務管理,避免出現財務上的危機;人力資源風險中,一般的人員流動可以去承受,但是關鍵崗位的離職以及帶動核心業務流失的離職,一定要采取靈活的人力資源政策去降低、減少人員流動對公司造成的損失。

(六)控制活動

控制活動是幫助確保企業管理層的風險應對得以實施的政策和程序,風險應對選定之后就要實施確保風險應對執行的控制活動,一般包括兩個要素:確定應該做什么的政策以及實現政策的程序。根據COSO框架的設計,保險公司分支機構控制活動的政策和程序主要是制度層面和執行層面。制度是全面風險管理理念和流程的固化過程,分支機構需要按照風險管理的要求從目標到構成要素重新梳理和修訂現有的制度,形成符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切實可行的風險管理規章制度。在風險管理內部環境培養和制度推行的基礎上,要通過內部考核和監督的方式為分支機構的風險管理構筑“硬性”邊界,考核應該科學、合理,監督必須持續、深入,推動執行層面的建設逐步完善,切實解決執行力層層遞減這一分支機構管理中的突出問題。

(七)信息與溝通

現代社會是信息社會,企業要識別和獲取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包括財務和非財務的大量信息,以便識別、評估和應對風險,進而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COSO框架指出,企業可以通過建立信息系統的方式解決信息獲取和利用效率的問題。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信息一般包括數據信息和非數據信息,數據信息存儲在業務財務系統中,獲取方便,使用上都有相關的分析模型,關鍵在于管控基礎數據輸入上的風險,防止“垃圾進、垃圾出”。非數據信息的識別和獲取就顯得更為重要,公司管理制度和外部監管政策的傳遞是內部信息溝通的關鍵,同時與投保人、中介機構、同業公司、政府機關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等外部機構也要保持良好有效的溝通。

(八)監控

監控是對企業風險管理構成要素的存在和運行進行監督評價,可以通過持續的監控活動、專門評價或者兩者相結合來完成。持續的監控活動發生在企業正常的、反復的經營活動中,起到監控企業風險管理有效性的作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員經營報告、市場分析、內外部審計報告、監管部門報告以及員工意見反饋等。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來說,在監控活動中要重點做好內部稽核工作,內部稽核應該是廣義的,包括內部審計以及其他基于財務業務數據真實性的內部檢查等。在經營管理工作中,要不斷完善稽核審計規章制度建設,加大稽核工作力度,提高稽核審計頻率,明確重點風險領域和關鍵環節,更新稽核審計工作方法,提高稽核審計工作的效果。必要時,可以引入外部審計力量,對內部稽核進行有益補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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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貴全.對財產保險公司風險防范的思考[J].經濟師,2010(02).

[4]葉慧霖.關于加強財產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控監管的思考[J].中國保險,2010(01).

第2篇

一、保險合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發展

(一)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的第一階段作為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第一階段的成果,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在2004年3月了IFRS 4――保險合同。該準則定義了保險合同和再保險合同,引入一些對保險合同會計處理的變化。這些會計處理變化主要包括:要求保險公司單獨確認保險合同中的內嵌衍生金融工具,并以公允價值對其予以計量;禁止建立均衡準備和巨災準備等。IFRS4――保險合同還要求增加關于風險暴露的定性和定量描述;提供關于風險管理政策的描述;以及對保險公司未來現金流金額、時間和不確定性有重大影響的條款披露。

(二)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的第二階段IFRS 4――保險合同盡管在以上方面做出了規范,但全球保險業關于保險合同負債的計量仍未統一。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的第二階段致力于彌合各國公認會計準則在保險負債計量上的差異,并期望以“現時退出價值”作為保險合同負債的計量基礎。2007年5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了“關于保險合同的初步意見”的討論稿,根據各方對該討論稿的反饋意見,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將在2009年第三季度公布新準則的草稿,新準則的最終版本預計于2010年底公布,并在2012年底實施。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第二階段的討論稿要求保險合同的負債以“現時退出價值”計量,現時退出價值定義為承保人于報告日向另一實體轉讓其剩余合同權利和義務預期需要支付的金額。為計算現時退出價值,保險公司需要估計保險合同的未來現金流、運用合適的折現率、估計市場參與方對承擔相應風險所要求的風險回報率和提供相應服務所要求的服務利潤率。這些現金流的估計應是明確的,且盡可能同市場可觀察數據保持一致。未來現金流的估計應在報告日以無偏的方式,在考慮所有有關合同義務所導致的現金流的時間和不確定性信息的基礎上做出。保險公司除應遵循IFRS 4――保險合同的要求之外。還應遵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IFRS 7)和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IAS 32)關于金融工具表達和披露的要求;以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IAS 39)關于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要求。綜合來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致力于提高保險公司在定價、盈利能力、風險管理和投資方面的透明度。

二、保險合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分析

(一)產品設計與定價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精神在于反映交易的實質。通過單獨計量內嵌衍生金融工具、風險回報率和服務利潤率,保險公司的建模過程將更加精細化,從而方便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的資產和負債進行各類敏感性分析。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保險公司將獲得此類附加信息,這些信息將幫助保險公司更好地做出各個產品線的盈利能力分析,有助于保險公司更好地了解其各個產品線的相關風險和不確定性。

壽險公司。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四號――保險合同的實施,要求保險公司重新審視其提供所有業務種類,按照準則的要求劃分保險合同和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將要求保險公司對該類內嵌衍生金融工具進行確認,并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因此,這可能導致某些保險產品和年金產品被停售、重新設計或者以更高價格進行銷售。該趨勢已經在歐洲的保險公司的產品定價上顯現出來。歐洲的保險公司按照歐洲內涵價值(EuropeanEmbedded Value,EEV)的原則對內嵌衍生金融工具進行定價,這種定價的原則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公允價值導向是實質趨同的。2004年的日內瓦協會對國際保險公司高管的調查顯示,壽險公司在轉向以公允價值為導向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后,公司傾向于通過減少保險產品所包含的保證、減少退保選擇的靈活性和其他內嵌衍生金融工具來向保單持有人轉移保險和投資風險。這一切都要求保險公司對其產品的標準建模流程、風險管理以及定價流程進行重大升級。

非壽險公司。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特別是對非壽險公司而言,負債的估值由于折現和隨機模型的引入變得更加復雜。對于提供長尾業務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缺少可觀測的市場數據,同時其具有高波動性和潛在的巨額賠付可能,保險負債的評估是相當困難的。但只要這些保險公司在其財務報告中提供更多的有關風險如何被定價的信息,如詳細披露風險回報率和服務利潤率的計算過程、精算模型的假設和敏感性分析等信息,風險的定價過程就會變得透明。在禁止使用平衡準備和巨災準備的情況下,保險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得以顯現,保險公司權益的波動會增加,這會進一步加劇整個市場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可能會提高相應產品費率,同時得到較高的利潤,但當利潤變得透明時,價格也會走低。保險公司的盈利、損失的周期循環也會變的明顯。面對風險定價變得日益透明和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保險公司將被迫重新梳理其內部流程,改善成本結構,以增強其定價能力和競爭力。

(二)投資策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公允價值導向會導致保險公司利潤表的劇烈波動,這迫使保險公司的管理層重新思考其投資戰略。在資產方面,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IAs 39)的規定。對于某些市場而言,要引入全新的投資資產分類方法;在負債方面保險合同會計準則項目第二階段的研究成果要求使用現時退出價值來計量保險負債,這要求保險公司深刻的理解同保險負債相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并能理解其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為適應這種估值方法的變化,保險公司管理層必須重新考慮其投資策略,這將導致保險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的重大改進。

對于某些市場中的保險公司來說,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IAS39)要求其對保險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和計量。保險資產確認和計量的變化會導致保險公司財務報表的波動性增強,這促使保險公司管理層開始重新考慮如何配置其組合資產。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可供出售類資產將對壽保險公司的權益帶來更大的波動。在以類似公允價值的現時退出價值方式計量保險負債的情況下,保險資產負債的錯配在會計核算和償付能力計算上會導致嚴重的不良影響,這將鼓勵保險公司主動減少這種資產負債的錯配狀況。并且由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要求內嵌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價值計量,這也促使保險公司會積極主動的管理同這些內嵌衍生金融工具相關的風險。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施使保險公司更好地了解其未來現金流的時間、風險和不確定性,改善了保險公司的現金流對沖策略。

(三)風險管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將促使保險公司改善其風

險管理系統。首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能幫助保險公司更好地了解其業務組合,這將有利于這些業務組合的管理;其次,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也提供了改善內部控制的機會;最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使保險公司的財務報告更具透明度,這種透明度的改善增加了保險公司風險管理部門的責任。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施能使保險公司的管理層獲得更多的相關信息,使管理層能從新的角度審視其各個產品線的盈利能力,從而改善保險公司的整體業務管理能力。通過獲得同公允價格更相關的信息,保險公司管理層可就如何繼續提供某一產品線的服務做出更好的戰略決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也可以幫助保險公司管理層改善其現金流管理、以及資產負債匹配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將增強保險公司整體和其某一具體產品線的資產和經營狀況的透明度,這將方便投資者、監管當局對其經營狀況的審閱。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實施還會改善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統一會計準則的實施將有利于保險公司內部各個子公司報告流程的統一和集中,減少其各個子公司之間數據口徑的不一致和出現錯誤的概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兼顧償付能力信息需求的導向也能改善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償付能力監管框架兩方面的相互協調將促使雙方朝著同一方向演進,這會減少在未來針對不同目的運用不同估值體系的困難。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新的償付能力框架的實施將使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披露和透明度得到增強,這使得保險公司管理層的風險管理責任得到強化,同時進一步強化了保險公司管理層的相關責任。

(四)證券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保險合同項目第二階段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四號――保險合同的實施會促進保險聯系型證券市場(insurnce―hnked secufifizafion)的發展。現有的保險聯系型證券主要集中在高風險低概率的保險風險,由于受相應數據積累和建模因素對保險風險再打包計算能力的限制,保險聯系型證券市場的發展也一直受限。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施帶來的保險業財務狀況透明度的增加將有助于減少投資者在投資保險聯系型證券市場時的顧慮。現時退出價值模式具有類似公允價值的特征,同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對各種保險假設和方法論的披露要求更高,這使得投資者對保險負債的公允定價變得更容易,增加了保險負債證券化的可能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也使得不同國家的保險公司的估值比較更為容易,這一切都為投資者投資保險連接型證券化產品提供了方便。

在實施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后,由于有更多的披露要求,這會鼓勵保險公司管理層思考如何利用保險聯系型證券的交易來保持其報表的穩定。例如,被報告出來的負債和資產的錯配會迫使保險公司管理層沒法將某些保險負債移出至表外,而通過證券化的手段可以達到這一目的。證券化除了可用作風險管理的工具外,還可以為保險公司新業務的拓展和業務并購提供融資服務。如上所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帶來的更多的信息披露使保險公司管理層更清楚的看到各個產品線的盈利能力,以及各項風險投資業務的盈利。因此,公司管理層會考慮或通過并購強化其核心業務的核心競爭力,或通過多樣化經營來對沖其業務的波動性。不論選擇哪種途徑,保險負債的證券化都將釋放資本用以投入上述業務活動。

(五)合并和收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本身不會構成推動保險公司合并和收購的因素,但其可以提高此類交易的質量。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會促使一些保險公司著重盈利產品線和核心競爭力的建設,合并和收購是達到這一目的方式之一。一些保險公司可能會選擇多元化經營作為其對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波動的手段,這會增加保險公司剝離其經營情況欠佳或者對資本占用較大業務的可能,盈利能力較差的業務,產品線的交易量會上升。并且,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高成本也會引導保險公司通過兼并和收購行為來實現其經濟規模效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采用會顯著提高并購過程的質量。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相關信息的質量和透明度的提高、相關概念定義、會計處理方式的統一都有利于對目標公司的甄選和盡職調查的進行。

第3篇

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是決定其能否穩健經營的一個重要方面,目前無論在實踐中還是在理論界,對風險管理的探討都集中在幾個典型的風險問題上,如利差損風險、資金運用風險等,盡管這方面的研究很多,但一個保險公司究竟面臨哪些風險以及怎樣制定風險管理措施,似乎仍然沒有一個清晰的思路,而且由于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十分復雜和多變,當風險已經暴露出來再尋求解決的辦法,畢竟不如防患于未然,這正是風險管理最本質的思想。此外,對于保險公司的經營來說,由于它所面臨的風險并不都是純粹風險,也就是說,風險并不一定意味著可能的損失,超前的風險意識和目標統一的風險管理可能會變損失為巨大的利潤。而要想做到這些,首先需要對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有一個整體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尋求系統性的措施。

一、保險公司整合風險管理的內涵

企業的整合風險管理是近年來國際風險管理領域最前沿的思想之一,指的是從整個組織所有的業務范圍出發,積極、超前和系統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風險,從整個組織的目標出發制定風險管理策略。它首先需要將組織在所有層面上的風險評估出來,然后集合所有這些層面上的結果以優化風險管理措施,并確定這些措施的優先次序。保險公司風險的以下特點不容忽視,由此也可以看出整合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一)風險是一個層級的概念

保險公司每天都處于各種各樣的風險之中,不同的風險具有不同的來源和不同的性質,對公司的影響也不同。這些影響中,既有不利的影響,也蘊含著巨大的商機,只有將這些風險梳理至相應的層面,才有助于更清晰地從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的角度把握風險。

(二)風險是一個整體的概念

這些剝離至每一層的風險并不是獨立的,而是可能會相互影響。保險公司很多損失的產生都不是由于一個因素引起的。例如,利率降低導致保險公司銷售的高利率保單未來償付超過保費收入,并加劇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足,而最終的利差損除利率本身的變化外,還可能與公司的決策機制、精算以及市場反應能力有密切關系。因此,如果僅就一個因素而論風險,不能從一個綜合、全面的角度來思考問題,我們就無法正確認識風險的全貌,也就無法從根本上有效控制風險。

二、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

按照風險影響的范圍不同,可將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分為以下三類:

(一)一般環境的風險

一般環境的風險指除了影響保險公司經營外,也影響其他行業的企業經營的風險,主要包括:

1.政治風險。是指由于戰爭、以及其他政治動蕩而帶來的損失的不確定性。它主要影響保險市場需求量、需求類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決策及運用績效與損益。例如,“9.11”,事件后,美國一些民眾可能會減少或暫停長期性理財活動,使一些長期產品需求量下降,而戰爭險的需求量將增加,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的績效也將由于變現壓力增大及資本市場低迷而受影響。

2.政策風險。是指財政及貨幣政策的變革、政府法規、價格控制等可能由于未能顧及保險業的行業利益或與保險業發展的現實情況有一定差距而帶來的風險。它將影響保險行業的競爭程度、成本結構以及資金運用績效。保險公司的經營必須在特定的宏觀經濟政策下進行,這就使得保險公司必須注意研究國家各種宏觀經濟政策的變化,及時調整公司經營策略和方針,合理規避政策風險。

3.宏觀經濟風險。來源于通貨膨脹、利率、匯率、房地產景氣等。它將影響保險市場需求量、需求類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決策及運用績效。其中,利率風險對我國保險公司的影響尤其突出。所謂利率風險,是指一個金融企業的資產與負債在期限或利率差價匹配不當時,或當浮動利率的金融債務對于以后的現金流動不穩定時產生的風險,由于保險產品的費率厘訂是建立在預定利率的基礎上,利率的變化勢必直接影響到公司盈利和償付能力。近年來我國連續8次降息是導致目前我國壽險公司巨額利差損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利率下降同時還迫使壽險產品價格上升,影響行業整體市場擴張速度;而當市場利率走高時,一般消費者可能減少對于固定預定利率相對較低的保險產品的需求,這也將對保險公司的銷售產生影響。除了利率風險外,匯率風險也將逐漸突出。匯率風險主要指匯率變動的可能性及公司對匯率變動的承受能力。加入WTO后,國內保險公司的涉外保險業務必然增加,相應地各種外匯的使用頻率和額度也將增加,同時,由于我國目前存在的外匯管制、各種套期保值工具和市場的不完善等,必然給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一定的匯率風險。一般來說,絕大多數保險公司都用多種外幣搭配組成貨幣儲備。對制定有國際化發展戰略的中國保險公司而言,將來也必須考慮這個問題。

4.社會風險。是指社會觀點變動、社會不安定、示威及罷工等可能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損失。它將不同程度地影響保險市場的需求量。

5.自然風險。是指由于地震、臺風、洪水和其他自然災害造成的保險公司損失的不確定性。其影響具有雙重性,一方面由于保險給付將影響保險公司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災害的發生將激發個人與企業對于應用保險來轉移各種風險的意識,因此也可能會影響保障型產品的需求量。

(二)行業環境的風險

行業環境的風險指保險行業所特有的外部風險,主要包括:

1.市場風險。來源于產品市場的不確定性,如客戶偏好改變、各年齡段人口的比例、產品生命周期、替代產品、產品多樣性等。它會不同程度地影響保險市場需求量、需求類型、產品類型、保險公司培訓課程的設計及營銷方式等。例如,高齡化社會對于年金保險及長期醫療類保險的需求日增。又如,一般消費者的理財需求趨于整合時,保險業務人員就必須補充其他投資理財方面的專業知識及管理能力,保險公司培訓課程的設計及營銷方式等也須有相應的配合。

目前,個人理財是我國中、低消費階層的一個極大需求領域,曾有調查指出,74%的被調查者對“個人理財服務,由專家為自己度身定做理財方案”感興趣。個人理財一般分為生活理財和投資理財兩種。生活理財是指設計如何把自己的未來妥善安排,即使到年老體弱時也能保持現有的生活水平;投資理財則是指不斷調整存款、股票、基金、債券等投資組合以取得最好的回報。保險在這兩個方面都具有先天的優勢,雖然由于分業經營的限制,保險公司還無法全面地進行代客理財,但全面的個人理財知識卻是當前保險營銷極好的一個切入點。

2.競爭風險。來源于現有競爭者競爭、新加入者、策略聯盟、異業競爭、營銷手段,如銀行保險與電子商務等。它將影響保險公司的新業務來源、業務成本、業務穩定程序。競爭風險是我國保險公司面臨的最嚴峻的風險之一,除了外資保險公司即將進入帶來的壓力以外,現有競爭者之間由于搶占市場的急迫性,也隱含了極大的風險,突出表現在:(1)同業間價格競爭的不合理性:通過低費率、高返還、高手續費、高保障范圍、協議承保等方式爭奪市場;(2)利用外來力量競爭的不公平性:在業務經營中滲透包括行政權力、私人關系在內的外來力量,并通過這種力量爭奪市場。這些都有可能導致無限制地承攬風險而忽視對風險的管理。

3.財務風險。主要指資金運用限制等給保險公司帶來的損失的不確定性。它可能使得保險公司難以建立理論上的最佳投資組合。在一個競爭性的市場環境中,承保利潤往往很低,甚至為負,投資利潤在利潤總額中占很大比重,因此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非常重要。我國2000年的全國保險公司總資產為3373.9億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約占總資產的70%,導致保險公司受銀行存款利率影響非常明顯。因此,管理機構也正在積極研究放松資金運用限制。

4.法律風險與監管風險。是指保險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管政策給保險公司帶來的風險。

(三)企業環境的風險

1.營銷風險。來源于與營銷人員有關的素質和人員流動等問題、營銷成本、營銷方式方法與市場的配合度、電子商務及銀行保險。它將影響個別保險公司的新業務來源、業務成本、業務穩定程度及業務成長等。營銷風險目前在我國保險市場上表現極為尖銳,壽險公司招聘的個人人來自不同行業,只經過短期培訓,大多對金融知識知之甚少,綜合素質良莠不齊,在展業過程中又比較急功近利,不可避免地對保險公司的形象與信譽造成一定的損毀,而通過營銷員在消費者心目中樹立起來的中資保險公司的形象卻正是其能否在開放后仍然擁有一定市場的關鍵。

2.研發風險。來源于新產品開發、精算假設的合理性與敏感性等。它將影響到新業務推展、業務成本、效益及資金成本等。例如,若壽險公司新產品的精算假設過于樂觀,則雖有利于新業務推展,但卻可能提高資金成本,導致投資部門資金運用壓力增加,也會增加利差損的發生的可能性。

3.資金運用風險。是指資產配置與資產負債組成等給保險公司帶來損失的不確定性。它會影響到公司投資收益率的期望值與變異程度、利率風險的程度、財務健全性等。例如,壽險公司如果將較高比例的資金投資于高風險的短期項目,則與其負債的長期性就可能不相符,將使每年的損益變動程度加大。我國由于長期以來資金運用渠道比較單一,所以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一直較為表淺,集中體現于兩個方面:一是沒有利用有效的量化指標對資金運用風險進行評估;二是缺乏明確的資產負債管理目標,資金來源與運用的結構和期限不相協調,沒有很好地實行“投資免疫策略”來規避風險。

4.決策風險。決策的形成方式與邏輯、組織結果與決策的配合度、組織文化、核心競爭力的選擇與培養等都是決策風險的風險因素。決策風險將影響組織目標達成的可能性與程度。

5.行為風險。是指公司除最高決策者之外的其它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人員道德與風紀、流失給保險公司可能帶來的損失。行為風險可能會導致效率低下、專業判斷能力不足,甚至違法,這將嚴重影響保險公司的利益與形象。

三、我國保險公司的整合風險管理對策

在全面分析了我國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及其相對重要程度之后,整合風險管理的對策可分為財務型對策和控制型對策兩種類型。

(一)財務型風險管理對策

這種策略是指在不改變保險公司其它經營策略的基礎上,運用一些財務型措施降低某些風險的可能損失,包括資產負債管理、衍生工具合約及保險等。資產負債管理可應用于管理資產報酬率、風險與持有期間的配合等,由于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銷售長期性產品取得的保費收入形成對客戶的長期負債,為了使這種負債在債務期滿時能夠得到及時足額的清償,并能為保險公司創造利潤,這些資金的運用所形成的新的資產組合必須與保險公司負債相匹配,才能轉移和分散風險、增加收益。資產負債管理在國外許多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我國保險公司亟待加強的,目前的主要癥結是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限制。而在渠道拓寬的過程中,比較穩妥的辦法是逐漸拓寬,開始的時候,可以采用每年遞增的方式規避風險,并嚴格審核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效果。衍生工具合約中的期貨合約與期權合約可以很好地轉移投資類風險,例如與投資組合的價格變動風險有關的匯率風險、利率風險、股價或股指的變動風險等。很多國家都有非常完善的衍生工具市場,有各種套期保值產品可供資金運用部門選擇,但目前我國尚無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因此這種措施還要等待市場進一步規范與發展。保險則主要是處理一些純粹風險,例如公司的實體資產與人員所面臨的風險。

(二)控制型風險管理對策

與財務型措施相對,控制型措施主要是通過一些經營策略的調整,使得公司內部資源條件與外部經營環境相適應,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損失的大小,進一步又可分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兩個方面。

1.事前控制

(1)建立一套有效的風險管理預警指標體系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選取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發展和償付能力最有代表性的一些指標,如核保平均費率、綜合手續費率、應收保費率、綜合賠付率、資金運用收益率、高風險大保額業務再保比率及各項準備金充足率等組成風險管理預警信息系統,在公司各項實時數據的基礎上進行分析監控,比照公司最高管理決策層明確規定的風險容忍程度,從不同角度審視公司經營活動的過程,可以按照短期、中期、長期三個層面發現并預警不良征兆,使管理者能及時有效地調整經營策略,防止內部隱患,將風險盡可能化解在萌芽階段。

(2)進行持續的策略管理可以降低決策風險。即決策的制定要依據公司本身的條件及其經營條件的機會與威脅,明確設定公司未來的調整方向,分析策略實施后的各種可能結果及這些結果發生的前提條件的現實性。

(3)通過風險轉移以降低自身承擔的風險。例如,在今后法律認可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發展策略及風險承受能力設定各險種及整體的自留額,通過再保險降低承保風險。將部分業務外包給其它機構,如將勘災定損外包給公估公司,既可轉移與這部分業務有關的風險,又可將精力集中于核心業務上。又如,風險轉移是壽險公司管理利率風險的最有效方法之一,分紅保單可以將利率風險部分轉移給保戶,而投連產品則可更多地進行風險轉移,因此,這些產品的設計與營銷是關鍵問題,應盡量避免出現轉移了一種風險,但又帶來其它風險的情況。

(4)利用風險分散與多樣化降低風險。公司的重要設備和數據應予以備份,以避免因社會風險、自然風險、行為風險而造成巨大損失。例如在美國“9.11”事件中,很多世貿中心中的機構都因計算機及辦公室被毀而失去了大量重要數據與商業資料,但也有公司在另外的地方進行了數據的實時備份而免遭損失。保險公司為避免管理人員與技術含量高的人員離職而使業務暫時中斷,可采用人員輪換及培養后備人員的方法進行分散。產品的多樣化是管理市場風險與競爭風險的有效方法。目前我國保險市場品種比較單一,對每個公司來說都不利于市場風險的管理,而各公司產品的雷同則不利于在競爭風險中取勝。由于不同的消費群體有不同的消費能力和消費需求,各公司應積極開發新險種以分散由險種單一帶來的風險集中,對于原有產品,也還有很大的細分空間。在產品形式上,還可以推廣現在發達國家保險市場上比較流行的“一攬子”保險計劃。

第4篇

[關鍵詞] 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信用評級

截止2006年6月末,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15 808億元,較2005年底增長12.17%。其中銀行存款為5 667億元,較年初增長9.71%,占比35.85%,較年初下降0.8個百分點。債券投資8 657億元,較年初增長16.67%,占比 54.77%,較年初上升2.11個百分點。證券投資基金782億元,較年初下降29.30%,占比4.95%,較年初下降2.9個百分點。股票投資434億元,較年初增長173.62%,占比 2.75%,較年初上升1.62個百分點。”在資金運用余額快速增加、投資壓力和資產配置難度加大的情況下,如何在資金運用過程中,既能保持資金的快速增值,又能確保有效的風險管理,是擺在保險業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現狀及問題

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是保險企業經營的重中之重。根據美國保險業1996年至2000年的測算,保險公司面臨的主要風險為:保險風險20%,信用風險1%,利率風險11%,商業風險4%,保險分支機構投資風險23%,保險資金投資風險41%。可以說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是保險公司最大的風險源。

從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情況看,運用的方向不同,其面臨的主要風險并不完全一致。銀行存款主要風險總體上有兩類:信用風險和利率風險。在我國,由于我國存款市場利率還未放開,而且保險公司通常與銀行達成大額存款協議來確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臨的利率風險也是比較小的。對于國債投資,其面臨的主要風險是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基本不用考慮,而公司債券投資,則既面臨利率風險,也面臨公司的信用風險,特別一些競爭性行業的公司債券,其信用風險相對較高。對于股票投資,不僅面臨非系統性的利率風險、信用風險等,也面臨系統性的風險,因而股票市場整體的波動對保險資金股票投資造成的市場風險相當大。

從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情況來看,-目前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保險資金運用結構不盡合理,不能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統一,使保險投資難以成為保險公司與保險業務并重的主導業務

從發達國家的情況來看,保險公司主要依靠投資組合實現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彌補承保虧損,取得經營利潤,其投資業務已成為與保險業務并重的兩大主導業務之一。比如在美國,壽險資產于1997年的分布情況大體是政府債券占 15.8%,公司債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國,1996年保險資金運用情況大體是股票54%,債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過多集中于銀行存款,盡管近兩年我國對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有了新的規定,但整體資金運用結構仍不能起到保險資金資源優化配置作用,也難以得到令人滿意的收益(見表1)。

2.與保險資金運用相匹配的資產負債風險管理體系還需進一步完善

保險資金在運用過程中,能否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在實現投資收益的同時,滿足保險業務經營過程中對資金的需求與使用,是保險公司能否穩健經營的關鍵。資產負債風險管理則是基于保險業務的負債與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合理匹配的風險管理方式。

資產負債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動所引發利率風險的問題。在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發生了數家大型保險公司因為沒有適當的利率風險管理而導致破產的情況。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產生的風險,監管機構開始要求保險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檢驗其利率風險管理。同時,保險業也開始整合利率風險以外的問題,包括承保問題、市場風險問題等等,從而使資產負債風險管理作為衡量產品相關風險與公司整體風險的一種重要管理工具,為保險公司所廣泛采用。

從我國保險業情況看,保險資金運用的資產與保險業務的負債之間結合得并不是很緊密,一般僅是從產險、壽險公司內部資金來源不同,強調產險公司資金運用的相對短期性和壽險公司資金運用的相對長期性,但對于保險公司內部由于各保險產品性質的不同,賠付速度的差異,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比例的不同,而對保險資金運用過程的更細致的資產結構要求并未給予足夠的重視,資產負債風險管理仍需進一步完善。

3.保險企業信用評級機制仍末完善,未能對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進行有效約束,影響保險資金風險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信用評級指對特定企業按一定要求進行從高到低的評級排列,一般都有專門的簡單對應符號,如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號來表示企業的評級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公司則采用aaa到d的代號來表示。我國目前信用評級采用的代號基本類似,如目前我國最大的評級機構之一——中國誠信評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號來表示。

通過保險企業信用評級,保險企業將會承擔一定壓力,因為它們需要一個較高級別的評級結果,這樣不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籌集到所需的資金。如果保險公司對其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不到位,或存在嚴重缺陷,則在評級過程中自然會反映出來,其評級結果就會較低,從而破壞保險公司在市場上的形象,影響其長遠發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業保險公司中,已正式評級的有35家,進行公開信息評級的有12家,未進行評級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國保險公司還沒有進行信用評級。

我國保險企業普遍對信用評級不重視,同時由于信息公開程度不夠,也很難對其進行真實的評級。此外,從信用評級機構角度看,目前我國信用評級機構缺乏足夠的獨立性,這主要是由于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有著密切關系,在這種情況下,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并不能完全為市場所認可。

4.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內部風險管理體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從保險業資金運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資的方式,即保險公司自己不直接從事投資運作,而將全部的保險資金委托外部的專業投資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內設投資部門的方式,即保險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投資管理部門,并在投資部門內按分工和投資業務的不同,分成多個分部或小組,具體負責本公司的保險資金投資活動;三是設立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方式,即在保險公司之下設專門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由其對保險資金進行專業化、規范化運作。

從國際上看,目前世界500強企業中的34家股份制保險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的模式對其保險資金進行運用管理。國際保險業發展經驗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險資產的管理模式很難有效控制保險資金的投資風險,而采取內設部門的管理模式則對保險資產管理的專業化水準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構成了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專業化的保險資產管理模式比較有效地增強了保險資產的經營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險資金的運用效率。

從理論上講,一個有效的公司內部風險管理體制應該形成決策系統、執行系統、考核監控系統三個方面有機統一的保險資金運用分權制衡系統,這是保險公司內部極為重要的風險管理環節。近幾年來,我國一些大型保險公司,如中國人壽、中國人保、中國平安等已建立了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打下了較好的基礎。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險公司未建立專門資產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經成立專門管理公司的保險公司,在公司內部其相互制衡約束的風險管控仍顯不足,決策、執行、監控之間的有效協調仍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優化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制的路徑選擇

2006年6月26日,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就加快保險產品開發、拓寬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等進行了明確,這是保險業加快發展的重大政策利好,為保險業跨躍式發展打下了基礎。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目前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著不足,可能會對保險業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為此,必須針對目前我國保險業資金運用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優化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制。

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應考慮建立多層級的風險管理體制,即建立由宏觀風險管理機制、中觀風險管理機制、微觀風險管理機制三個層面構成的整體風險管理體制。宏觀層面以政府監管機構為主體,從法律法規入手,輔之以行政手段方式進行;中觀層面則是以社會角度,包括信用評級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機構,約束規范保險業資金運用;微觀層面則從保險公司內部風險防范與控制角度入手,加強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具體來說,合理的路徑選擇包括以下方面:

1.從宏觀層面上加強保險資金的風險管理體制,確保整個保險業的健康發展

宏觀層面的風險管理更多是從政府監管機構角度進行的。當前,金融混業經營已是金融業發展的趨勢,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三大金融監管部門應密切合作,依法監管,研究保險資金風險管理情況,協調立場,共同筑起防范風險、保障資金運用安全的防線。

從保險監管來看,保險監管可參照國外先進有效的監管手段,建立起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的監管方式,包括通過制定綜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動性比率、準備金比率、資金運用結構等具體定量分析指標,為償付能力監管提供科學依據。同時,可從政府層面規定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確定保費儲備金,如何將投資資金與保費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當的比例,以確保保險公司未來的償付能力。

從證券監管來看,由于保險資金運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證券市場,包括股票、企業債券等,因此加強證券市場監管,完善證券市場對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是相當重要的。當前,我國資本市場仍存在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對資本市場實施風險監管也是理論界和監管機構重點研究的課題。證券監管部門可以利用保險公司進入資本市場之契機,加強資本市場監管,完善資本市場的公司治理機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為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2.從中觀層面上發揮信用評級等社會機構力量,加強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監督能力

要確保信用評級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國目前的信用評級制度,并將之運用于保險企業。目前,我國在信用評級制度方面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要解決信用評級機構與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方面的關系,使信用評級機構的人員及資金方面與政府及金融監管機構脫離開來,從而實現信用評級機構的真正獨立性。只有實現信用評級機構的獨立性,才可考慮信用評級機構評級過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評級市場準人方面,必須嚴格信用評級機構的數量,防止過度競爭,以利于信用評級機構的聲譽的建立和維護。從世界各國的評級市場來看,全球性的評級機構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標準普爾公司和惠譽國際公司(其總部均在美國)。我國目前有九家許可準入的信用評級機構,但我國評級市場非常小,很難容納這么多的評級機構生存。為樹立評級業的聲譽,從而被社會所認可,有必要嚴格市場準入,將評級機構數量限制在幾家之內,然后由這幾家機構進行市場競爭:三是由于信用評級在保險資金風險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慮信用評級在各個法律法規中的銜接問題,逐步完善保險企業信用評級業立法。由于保險企業評級主要面向社會大眾,因而保險企業信用評級可以中國保監會為主對保險企業信用評級機構予以監管。

此外,要利用保險行業協會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險同業公約,規范入市資金的運用和日常操作,以規范其成員的風險約束。行業協會雖然不具備法律力量,但它從道德和公司聲譽出發去約束其成員的投資行為,可以減少敗德行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統和網絡系統,使保險行業協會及時獲得其成員的各種交易信息,使同業監管更為方便,及時發揮行業監督的作用。

3.從微觀層面上優化保險資金風險管控,使保險公司內部資金運用的風險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與優化

首先,在保險公司層面上要進一步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專業化運作。盡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險公司專門成立了資產管理公司,但仍有相當部分保險公司仍處于內設部門或外部委托方式進行管理,這從長期來看不利于投資效率的提升及風險的管控。因此,要進一步加快專業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規范建立工作,新設立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在保險公司現有的資金運用部、投資管理中心等內設職能部門的基礎上形成,但必須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

其次,在保險公司內部要構建投資決策、業務運作與風險控制三位一體的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一是要樹立健康的投資理念并貫穿于資金運用戰略決策過程,通過組成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公司中長期投資政策,對保險資產進行戰略性分配。

投資決策委員會可以下設投資決策支持部門或小組,分別負責對若干專項投資決策前的重新分析、論證,并對已決策的資金運用項目進行追蹤。二是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執行系統,即由投資公司根據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進行具體操作;三是要建立資金運用的考核監控系統,設立資金運用績效評估和風險控制部門,監控資金運用執行部門的行為,及時發現與控制資金運用風險,考核執行系統的業績,并將各種結果反饋至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這三個子系統的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形成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保證資金運用的科學性、準確性,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強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工作。保險公司在加強資產負債管理過程中,一是要在負債管理上,實行理性的產品定價,要求根據資本市場的長期預期,合理進行產品定價;二是在資產管理上,要求投資組合的證券選擇和期限結構必須符合負債的特點。此外,資產負債管理可以通過資金流動性和償付能力控制、持續期管理、總風險限額控制等手段的運用而加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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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1 航運保險及其分類

航運保險是航運業損失補償、保障和風險管理機制,是轉移和分散航運業風險的業務工具。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其按照不同分類包括:直接航運保險、航運再保險和衍生類航運保險業務(即針對現代物流而衍生發展的港口、物流、船舶經紀、船舶租賃、各類航運服務等領域面臨可保風險的相應保險業務)。具體分類如表1-1。

2 “一帶一路”建設的航運保險需求

風險保障和資金融通是保險的兩大功能,也是保險服務“一帶一路”的兩大主要領域。在“一帶一路”的戰略規劃中,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中的四通,即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都與保險有著密切關系。

(1)設施聯通是“一帶一路”的基礎和優先發展領域如何確保投資安全性是保險資管行業面臨的首要問題。根據亞洲開發銀行測算和統計2010-2020年亞洲地區每年基礎設施投資需求將高達7 500億美元,2010-2020年亞洲基礎設施投資總需求預計 7.9萬億美元,見表2-1。

如此巨大的投資體量和廣泛的設施建設,如果沒有風險防護機制,必然后果堪虞。海內外工程險、貨運險、財產損失保險、船舶保險、境外投資保險等保險產品都是不可或缺的風險保障工具,特別是涉及航運業的船舶、海洋工程設備等重大技術裝備保險、港口投資保險等將成為支持中國裝備“走出去”的重要支持。

(2)在貿易暢通領域,涉及航運保險的首當其沖的便是船殼險、貨運險,建造險、責任險、港口險、能源險等,其保障了整個貿易流程以及產品使用的各種風險,而出口信用險等產品則確保了應收賬款的到位。

(3)在資金融通領域,保險的支持可以歸納為直接支持和間接支持兩大方面。在“一帶一路”建設中,保險必將是投融資體系的重要主體。一方面,通過保險投資基金、債券保證、貸款保證、信用保險等方式,保險將在投融資中發揮重要的增信功能,成為促進資金融通的催化器和保障貨幣體系良好運作的穩定保障。

(4)特殊的“另類”航運保險。如跨境并購保險、涉及人員安全的險種,例如海盜、戰爭險、船舶油污險、船東互保險等,以及風險的轉移如再保險,以及巨災保險等涉及航運保險。

3“ 一帶一路”建設面臨的主要風險

3.1地緣政治風險

美國的“新絲綢之路”計劃、俄羅斯的“歐亞聯盟”計劃等都與中國的“一帶一路”戰略存在區域的重合。中亞地區一直以來就是俄羅斯的勢力范圍,美國借助反恐戰爭插足其間,美俄形成爭斗之勢,中國的“一帶一路”戰略必須要通過中亞地區,這勢必與美、俄發生碰撞,面臨著美、俄兩大勢力的壓力。南亞地區存在著印度這個地區大國,中印之間的領土爭端使得印度對于中國的“一帶一路”戰略保持高度警惕,中國在南亞地區的經營拓展面臨著印度的強大壓力,作為中國之后最具潛力的發展中大國,印度在南亞的存在感是“一帶一路”難以回避的地緣政治壓力。東南亞地區的局勢由于美國和日本的介入而變得格外復雜,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就是以東南亞為突破口,力圖遏制中國在該地區的影響力,日本更是把東南亞當成與中國角力的重要戰場,在美日的影響下,中國“一帶一路”戰略受到嚴重的影響。

3.2政治、經濟、法律風險

“一帶一路”沿線大多是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由于政治文化差異、民族宗教復雜,又是大國利益交匯區,經貿合作面臨一定的政治、經濟、法律風險。部分國家存在政局不穩、經濟狀況不佳、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問題,有些國家外資國有化和征收風險高、國內通貨膨脹嚴重、經濟結構單一,金融體系欠發展。此外,(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很重要一部分源自中亞和中東一些地區,而這些地區中有部分是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必經之地。在服務“一帶一路”戰略過程中,如何確保投資安全性是保險行業面臨的首要問題。

從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600多位企業風險管理者的問卷調查中看出,對中國企業影響最大的海外十大主要風險(見表3)。分區域和國別看,“一帶一路”國家風險評級多為5-9級,其中國家風險水平處于中等及以上的國家有48個,占比為76% ,區域絕對風險水平處于相對高位。在21個關鍵國別中,國家風險水平在中等及以上的國家有14個,占比為66.7% 。

3.3 項目融資需求信息搜集困難

保險機構在“一帶一路”相關的項目融資信息搜集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困難。現階段中央和地方尚未最終確定和公布“一帶一路”建設項目清單,保險機構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相應也缺乏一定前瞻性和預判性。同時,保險行業對沿線國家的信息掌握較少,單靠保險機構自行開展信息收集效率較低,也無法保證數據的真實準確。

3.4 國內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國內不少企業和機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政策、相關法規缺乏深入了解,另外,針對跨國性、高復雜性風險的識別、評估、防范、管控能力明顯不足,難以有效應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大量的市場和非市場風險。除此以外,而保險企業在市場銷售、債務追償、理賠服務、風險評估、資信調查等各個方面還需建立應對風險的機制和體系。

4 航運保險風險防控的對策

4.1 加強頂層設計

從行業層上,要積極推動把保險機制作為一項制度性安排納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總體布局之中,加快出臺保險業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指導意見,推動出臺保險業服務“一帶一路”戰略的支持、鼓勵政策。建立“一帶一路”重點項目機制。各級政府根據“一帶一路”建設總體規劃,加快“一帶一路”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制定和公布,從政府和行業層面梳理并設立重點國家、重點產業、重點企業保障目錄,引導鼓勵保險機構向重點領域傾斜和配套保險服務。完善上海、福建、天津、廣東自貿區完善投資的負面清單制度。保監會應及時出臺保險機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具體實施細則。

4.2 加強基礎建設

從行業層面,由銀監會、保監會、交通部、工業信息不、商務部等部門牽頭建立國家風險評價模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風險數據庫,為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提供支持;建立健全我國保險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保險監管部門之間、保險機構之間以及國際多邊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調和務

實合作機制。從企業看,加強專業人才儲備和隊伍建設;加大力度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政策法規、人文宗教等相關知識,加強對國家地緣政治風險、經濟金融風險、資金運用風險、宗教文化風險等全方位的分析研究;加大與海外機構的合作,統籌信息、人員、技術等方面的共享與互通,以解決保險機構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可能會遇到的重大項目對接難、缺少專業平臺、溝通協調難度大等困難,通過合作實現共贏。同時,重視再保險的發展,構建“一帶一路”區域的國際再保險中心。

4.3 精細化合作國家和地區分類

監管機構與保險行業組織對沿線國家制定優先開展保險合作的國家和地區進行了分類或白名單制度,見表4。航運保險企業需強化對這些國別風險研究,控制航運保險風險,

4.4 構建有利于“走出去”的保險支持體系

鼓勵資本實力雄厚、境外業務有一定規模且有經營管理經驗的航運保險公司在“一帶一路”沿線的重點區域鋪設機構網絡,為“一帶一路”保險服務提供有效載體。調整保險機構監管政策和國際慣例、國際市場規則不適應的地方,使監管更加科學。創新風險承擔方式,例如采用政府引導基金,在其之下設立專門的“一帶一路”航運保險保障基金,與保險資金共擔風險;對于商業機構難以承受的政治風險、種族和教派沖突風險和戰爭風險等,建議政府建立財政兜底機制。加強保險業公共產品的服務,需要風險信息的調查,需要專業的評級機構、第三方智庫提供相應的專業服,重視保險信用體系、資信評估體系和風險管理信息服務體系的建設。

4.5 加強國際機構的合作

政府引導保險機構與世界銀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絲路基金等多邊國際機構加強溝通與協調,建立溝通合作機制。合作包括監管機構間的合作、保險公司間的合作以及保險公司與多邊金融機構間的合作三個方面。同時,積極組織國內保險機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保險機構開展合作,舉辦雙邊、多邊的監管論壇和行業研討,重點在市場準入、監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強協調與信息共享,形成金融支持和風險管控的合力。

4.6 加強內部管控,建立服務創新和風險支持體系

航運保險企業應當加強內部管控,建立健全跨境產品服務創新和風險管理支持體系,搭建境外項目咨詢及風險查勘服務平臺,在更好地支持服務于實體經濟、服務國家戰略的同時加強風險防范。同時,借助“互聯網+”等手段創新跨境保險模式;探索跨境保險項目“共保體”等合作模式,形成資源共享和發展的合力。重視和發揮再保險機制作用,提升保險保障能力。在人才方面,通過外引內培,打造適應海外航運保險投資業務發展的專業團隊,加強高端復合型人才、保險技能型人才、金融創新型人才、綜合管理型人才的培養,提升風險控制能力。

第6篇

2014年,成為外資保險行業突飛猛進的一年。自從1992年首家外資保險公司入華以來,目前已經有近50家外資保險企業以合資或獨資子公司或代表處形式進入中國市場,但在過去兩年里,外資保險企業的市場份額增長有限。外資壽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從2011年的4%增加至2013年5.6%,但仍明顯低于2005年8.9%的峰值水平;至于外資財產保險公司則始終徘徊在1.3%左右。

據蘇黎世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董事兼CFO朱振聰介紹,一直以來,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市場的產品線一直都是沿著“縫隙市場”發展。從規模上來講,外資保險跟中資保險并不在一個量級上,比如在占中國財產保險市場70%以上市場份額的車險等一些領域,外資保險是無法和中資保險正面競爭的。而所謂“縫隙市場”正是在外資保險行業更有優勢的區域挖掘潛力,并且已經很有成效。“像蘇黎世這樣的全球500強的企業,在全世界都有網點,這種情況使得我們在一些險種上有著天然的優勢,諸如‘董事責任險’和‘產品出口險’等產品。特別是針對有海外投資的中國企業,我們的跨國風險解決方案可以幫助跨國企業全面有效地解決他們在海外發展可能面臨的風險。對于現在業務已經走向世界的中國企業來說,如果在海外發生理賠等相關事宜,當然有著全球網點的外資保險公司處理起來更有經驗和方便得多。隨著中國企業全球貿易的突飛猛進,這個所謂‘縫隙市場’也已經以驚人的速度成長著,這也加快了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布置網點的速度。”

結緣保險業

朱振聰于2008年年初加入蘇黎世,用她自己的話說,她的求學和職業生涯一路走來非常“幸運”。1995年,朱振聰到澳大利亞莫納什大學(Monash University)留學,主修會計專業,畢業之后又在莫納什大學讀了MBA,主修金融。2000年,朱振聰回國后就加入AIG(美國國際集團)。“我是AIG在中國招聘的第一批管理培訓生,在做管理培訓生這個階段我在市場部、理賠部、核保部等各個部門以輪崗培訓的形式工作了一段時間。從管理培訓生一直做到財務經理,這7年在AIG的工作經歷可以說給我的職業生涯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2008年年初,我加入蘇黎世咨詢服務公司擔任財務總監一職,現在擔任蘇黎世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我在外資保險公司的學習和工作經歷,讓我對保險行業的各個部門運作都有了比較清晰的認識。”

外資保險公司有著自己獨特的矩形陣線管理模式,幾乎所有稍具規模的公司都屬于矩陣組織,公司中的成員都至少受到來自兩個維度的管制。矩陣管理基于專業、分工與運作統一性的考慮而產生,隨著組織規模的擴大,分工日趨細膩,矩形陣線管理模式應用范圍也愈加普遍。在蘇黎世,由朱振聰直接管理并且直線向其匯報的部門包括財務部和精算部,而再保險業務部分則向她進行虛線匯報。但不管哪種管理模式或者哪種組織架構,在朱振聰看來,財務工作依然是萬變不離其宗,“即使在傳統行業,作為CFO,現在也已經不再局限于制作報表或者僅僅滿足監管機構的合規性要求,而需要對公司的各項戰略決策進行多維度的積極介入,參與到戰略制度的管理中去。”

自從1992年首家外資保險公司入華以來,這20多年正是中國金融和保險市場發展變化最快的時期。對于外資保險業來說,是否能夠適應中國特殊的經濟局勢,是能否克服水土不服。朱振聰認為,對于有著悠久歷史和世界性的行業經驗的外資保險公司來說,應對變革可以說非常有經驗。“我們有很多成熟的經驗和對策可以分享,很多時候不需要重新設計,只需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做一些改進就可以。比如我們現在即將面對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問題,蘇黎世保險的馬來西亞公司,也是近期要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相關稅制變動,并且時間上比中國要提前,馬來西亞的相關同事已經做了許多準備工作,這些工作經驗對于我來說是完全可以借鑒的,并且我們已經著手開始準備和學習。在資源和知識的分享上,蘇黎世這樣的大型國際化的保險公司有著深厚的積累,這可以說也是一家世界級的企業能夠不斷發展的核心競爭力之一。”

應對“償二代”

對于保險行業來說,無論是中資還是外資,現在都要面對一個歷史性的變革。2013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了“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整體框架”,以提高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促進中國保險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計劃,新的償付能力體系(簡稱“償二代”)將在三到五年內完成全面部署。2014年12月,監管機構即將完成“償二代”體系,并進行最后一輪的測試。

據了解,“償二代“的整體框架主要確立了“三支柱”的監管體系。第一支柱是定量資本要求,主要防范能夠量化的風險,要求保險公司具備與其風險相適應的資本。第二支柱為定性監管要求,是在第一支柱的基礎上,進一步防范難量化的風險。包括風險綜合評級、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要求與評估、監管檢查和分析,以及第二支柱監管措施。第三支柱則是市場約束機制,是引導、促進和發揮市場相關利益人的力量,通過對外信息披露等手段,借助市場的約束力,加強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第一代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向償二代轉變可以說是體系性、框架性的轉變,不同于現行“規模導向型”的資本監管思路,償二代將轉變為“風險導向型”,這種在世界保險領域都頗為領先的概念對于整個中國的保險行業將會帶來更大的推動。

談起“償二代”,朱振聰坦言這將會是2015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雖然說現在‘償二代’在具體啟動日期上還未最終確定,但是‘償二代’較之‘償一代’有了很多根本性的改變,其‘前端放開,后端收緊’的理念更為科學和先進,‘償二代’對保險業影響非常大。從我們保險公司的產品線的選擇規劃到再保險政策的安排,以及對于未來向社會的信息披露和社會責任,公司內部的難以量化的風險管理,都在‘償二代’的管理范疇之內,這對我們的運營帶來了深遠的影響,也是作為CFO需要積極準備和調整的地方。此外,對于金融行業可能在2015年或2006年年初推行的營業稅改增值稅,這更是涉及到了我們保險行業價值鏈的每個環節。”對于這些,朱振聰強調拿出積極的應對策略,也是考驗作為CFO的解決問題能力的時候。”

CFO的影響力

對于有著豐富從業經驗的朱振聰來說,無論再忙,日常的財務管理卻從來不會放松。“我在日常的財務管理中非常重視預算,這是對企業未來戰略的一個把握。在預算中我們會精確到產品線的盈利狀況預測,并且做出敏感性分析。比如在產品的分析上,有些產品雖然目前不盈利,那么未來這個產品是否有潛力,這就需要我們做出詳細的分析和判斷。”而如何通過財務數字來對企業的戰略進行“影響”,朱振聰認為這是考驗CFO能力的關鍵所在。“大多數時候,我們不會要求企業的管理層和決策者像專業的財務人員一樣,對財務數據所表達的含義能夠了如指掌,這個時候,就需要CFO更多地將財務數字所包含的意義,用更簡潔的語言來進行表述,并且達到能夠對戰略進行影響的程度。在保險行業,針對每個險種的盈利狀況如何、目前經營如何、未來的趨勢如何,我們需要跟業務部門進行反復推敲,成功在哪里,是不是還有進步空間;失敗在哪里,是否還有改進的可能,都需要進行反復論證。當然,作為財務工作人員,想做到這點并不容易,CFO需要突破傳統的財務理念,深入了解行業發展和監管動態,積極地參與公司的戰略規劃,為公司長期可持續性地盈利發展保駕護航。”

對數據的分析能力,已經成為當今財務工作者的一項重要技能之一,尤其是保險行業。朱振聰告訴我們,對保險行業來講,大數據的分析和應用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上。“現在的數據不是不夠的問題,而是如何在海量的數據中提取有用的信息,這對于我們來說也是個挑戰。數據的增加,使得我們的財務工作以往花在數據獲取上的時間變少了,所以我們就要將更多的時間投入到數據分析中來,雖然說現在輔助大數據分析的工具也非常多,但是即便如此,想要依靠分析結果提煉出來有價值的結論,也并非易事。”

第7篇

【關鍵詞】保險公司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履約責任

貨款購車消費信貸履約保單借款合同

一、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我國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迅猛。截至2003年11月末,汽車消費貸款的余額已達1800多億元。全國“私車族”中,近20%使用了汽車消費貸款。2002年底,全國各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為1100多億元,而截至2003年7月底,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車貸余額就高達1409億元。(1)從2000年起銀行與保險公司聯手打造汽車消費信貸的“蛋糕”使得汽車消費信貸不斷升溫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市場越做越大。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大力發展也帶動了其它車輛險業務的發展。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甚至成為一些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增長點,有些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占比有時達到50%以上。

但是,去年8月,車貸履約險,相繼在北京、廣州、上海、深圳、蘇州、杭州等城市被緊急叫停。今年1月,中國保監會頒布《關于規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現行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在3月31日前停止,并對新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采取了“緊縮”政策。

廣州保險同業公會今年第一季度的統計數據顯示廣州地區各財險公司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平均賠付率高達135.57%個別公司的賠付率竟達到400%。所有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無不在這一業務上陷入虧損的泥潭。資料顯示截至2002年底廣東省內各保險機構收取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保費共計2.039億元而因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金額高達1.5843億元(2)。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之所以出現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消費者、汽車經銷商、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均有責任。

在購車人方面。由于我國尚未成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社會信用環境相對較差。加上保險公司、貸款銀行管理上的漏洞,作為貸款購車者,在發現違約成本較低時,往往選擇違約,甚至欺詐。由于近年汽車不斷降價一款車型一次降三四萬元并不鮮見。貸款購車人買車時花去了幾十萬元。(3)但幾年后可能連對折都不值。當貸款人發現為舊車還貸比買輛新車交的錢還多時就可能故意不還款。一些經營者利用汽車消費貸款的有利條件,購置車輛進行商業運營,這不僅加快了車輛的折舊,而且,貸款人還面臨著十分嚴重的車車輛損失風險和商業風險。最終造成大量購車人到期無法按約還款。更有甚至者則利用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進行詐騙。如將還車貸的錢挪作它用。或惡意車貸,車一到手就立即轉賣“黑典當”或“地下錢莊”,隨即隱匿行蹤,進行貸款詐騙。由于我國信用體系的滯后,信用風險逐漸暴露出來,據調查統計平均違約率高達30%,使保險公司無法承受,導致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理賠訴訟糾紛不斷,青島市6億多元車貸險理賠訴訟就是一個典型案例(4)。

在汽車經銷商方面。作為經銷商,其目的是為了增加汽車銷售量,至于購車人是全額購車還是貸款購無所謂,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提供保證保險增加其銷量和手續費收入則一舉兩得。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對購車人的資格、風險進行認真地調查或評估,必然會有相當多的有購車意向的人不符合購車條件,這與經銷商的利益相悖。所以,經銷商總是盡可能使所有的貸款購車人符合保證保險的條件,增大了保險公司和貸款銀行的風險。在法律實踐中,經銷商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貸款銀行方面,貸款銀行最大的責任就是放松了貸前審查。作為貸款方,商業銀行認為通過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來保證貸款的安全是幾乎無風險的貸款。根據一些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的規定,保險公司可就銀行貸款的90%提供保證保險。因此,一些銀行在放款的標準上遠遠低于保險公司的要求,甚至認為:只要有保險公司提供保證保險,銀行可以不做貸前的風險調查或評估。降低汽車消費貸款門檻了。如:大幅下調首付比例有的銀行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將規定的3年還貸年限延長到5年--8年;大幅下調貸款利率;將放貸人對象逐步由高收入者擴展到一般的工薪階層;放寬、簡化信用審核甚至取消擔保人制度等。

在保險公司方面。事實上,保險公司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方面大幅虧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該險種的風險管理不善。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承擔了該消費貸款90%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內部沒有專門的對信貸風險進行評估、風險管理的部門或專業人員,缺乏對信貸風險的評估、防范方面的經驗和能力,導致的結果就是過分依賴貸款人。而銀行對汽車按消費貸款的發放是根據保險公司調查材料和履約保單、機動車輛保單簽發的如此的操作程序不可能不產生巨大的風險。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是近兩年保險公司為拓展經營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我國辦車貸保證保險時,該險種尚未引入精算機制,對面臨的信用風險既沒有歷史數據,又無法準確預測,只是在對市場前景的憧憬中推出了產品。在這種情況下倉促地設計產品很難保證對風險進行有效地控制,忽視了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保險公司承擔巨大的損失也是再所難免的。另一方面,部分基層保險公司迫于規模壓力,為做大業務,與銀行簽訂了大量的補充協議,將保險業務變相轉為擔保業務。這也是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出現大幅虧損的一個原因。

三、汽車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的法律關系

在實踐中,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一般是這樣操作的:首先,由保險公司、貸款銀行和汽車經銷商之間訂立合作協議,作為三方合作的基礎。根據該協議,汽車經銷商協助購車人與貸款銀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合同、與保險公司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合同等。有時,經銷商也可以為購車人提供借款保證。所以,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經常涉及四方當事人:銀行、借款人、銷售商和保險公司。其中的法律關系包括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銀行與銷售商之間的保證合同關系、借款人與銀行(有時是保險公司)之間的消費品抵押合同關系、和保險公司與借款人、銀行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其中,產生糾紛最多的是擔保合同與保險合同。所以解決這類糾紛的關鍵在于區別是兩類不同性質的合同。

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信用保險合同的一種,信用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信用放款或信用賒銷中因債務人基于正常的商業風險未能如約履行合同而遭受損失作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為其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與信用借款合同和買賣合同分屬不同的法律關系,是獨立的財產保險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合同屬于保險法調整的對象,這種保險合同雖具有保證的性質,但其與保證在責任承擔,追償權行使的方式等方面存在本質的區別。保證擔保合同是當事人根據擔保法訂立的,受擔保法的調整,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一般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從合同無效。但是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保險人根據大數法則和保險原理,根據保險法訂立的。是一個獨立的合同,它雖然與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有一定的關系,但其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的影響。雖然民事合同是保險合同的前提或基礎,保險合同并不是民事合同的從合同,民事合同的權利義務是保險人確定承保的條件的基礎,但不能改變兩個合同在實體上或程序上的法律獨立性。

四、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處理

去年以來有關汽車的投訴和官司劇增。據北京市工商局統計,汽車已成為北京十大消費投訴熱點之一,2003年度共受理汽車投訴272件,其中因車貸引發的糾紛又占了大頭。杭州上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顧震輝透露,去年上半年,他們受理的610件金融案件中,汽車信貸官司占到八成多,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近4倍,涉案標的1.71億元,同比增長7倍。

筆者認為:在處理這種復雜的糾紛時,在實體法上要分清各個合同的性質,明確它們之間的主次關系,從而確定各自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然后根據實體法上的法律關系確定訴訟法上的問題。

首先,抵押人應當首先承擔擔保責任。在主次關系上要明確抵押合同與保證合同和保險合同的關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和銷售商為降低風險,經常要借款人用所借款項購置的消費品設定抵押,抵押權作為擔保物權,是物權的一種,而保證合同與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債的關系。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則,當借款人不能歸還到期債務時,權利人應當首先行使抵押物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擔保法第二十八條也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所以,抵押人應當承擔第一順序的責任。

其次,保證人應當承擔第二順序的責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實踐中多由銷售商作為這種保證人。既然是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保險人承擔第三順序的責任。保險是根據大量法則,對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無法控制的風險進提供保障的商業活動。近代以來,一般規則及其模式為:通過立法及其解釋將保險事故之范圍定性為“偶然事故或意外事故”。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顧名思義,是保險人保證債務人履約的一種保險,它是對債務人的履約能力或履約信用提供保險,如果債務人喪失履約能力,保險人才承擔保險責任。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債權人只有在其債權無法實現的時候,才能行使其附屬權利。如果債務人有履約能力而不履約,債權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保護其債權。既然有抵押權和和連帶責任保證,說明債務人還有部分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是以被保險人喪失履約能力為保險事故發生而承擔保險責任的,既然被保險人還有上述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這時就不能認為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人僅應當承擔在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之后的第三順序的責任。

第四,保險合同與一般的合同具不同的法律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將原《經濟合同法》中的其他八種有名合同都收進了新法,卻單獨把保險合同剔除了,這本身就說明保險合同雖然也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但是它作為一種射幸合同具有獨特的補償,所以,保證保險只能作為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擔保人也不能履行義務時的一種補償。

另外,銀行作為債權人有義務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防范和控制自己的風險。如按照貸款程序嚴格審查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履約能力,嚴格審查抵押手續,以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如果保險人首先承擔保險責任的話,容易增加借款人的逆選擇,導致大量的道德風險的發生。

由于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上的法律關系復雜,導致一些訴訟上的爭議,如訴訟的管轄權問題、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訴訟管轄方面。它不受民事合同約定的限制,由于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有一定的基礎關系,所以,在訴訟的管轄權問題上也容易產生爭議。法律實踐中,這兩類合同均有爭議的處理條款,而條款中均選擇了不同的法院管轄,筆者認為,這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是兩獨立的合同,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一般不應合并審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要考慮責任保險的性質,作為責任保險,合同的標的不是投保人借款所購的汽車,而是投保人的履約責任。所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一般應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上,法院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和擔保合同糾紛時一般不應當追加保險人為第三人或列為共同被告。

五、防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一些建議

據估計到2005年我國有購車能力的家庭將達到4200萬戶。(4)對于開辦汽車信貸的金融機構來說這意味著巨大的市場份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理應也有著巨大的增長空間,同時,該險種還可以給保險公司帶來長期的、較為穩定的車險客戶,從而帶動其它車輛保險產品的銷售。可以說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首先,保險公司應當吸取以前的教訓,加強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防范和管理。以前,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過程中,操作不夠規范。如放貸管理不規范,貸前調查走訪、健全檔案等各項制度沒有很好落實,在簽訂協議時將保險責任無限擴大等。這些都使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成本和承保風險不斷加大,賠付率不斷上揚。有的保險公司甚至委托汽車經銷商或銀行開具保證保險單,在對信貸對象信用情況的調查審核中很難發揮作用。所以,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管控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嚴格限定貸款人的資格,加強貸前風險審查,將貸款車的用途嚴格規定在個人消費方面。

其次,保險公司應當更新經營理念,堅定以效益為中心的經營思想,調整經營策略。

目前,部分保險公司仍然采取以盲目追求保費規模為中心的粗放型經營方式,而總公司和分公司經營目標的差異性更加強化了保費收入最大化的經營模式。分公司不掌握投資權,其可支配費用直接同保費收入掛鉤,因此分公司大都將保費收入作為首要經營目標,陷入盡可能擴大保費規模以獲得經營費用最大化的惡性循環。這樣,一些保險公司為擴大保費規模,自覺不自覺地放松了風險管理控。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中,汽車經銷商擴大了銷售量,銀行轉嫁了信貸風險,所以,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樂此不疲,在保險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成了保險公司最容易擴大保費規模的險種。可見,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迅速發展是這種經營理念的必然結果。

同時,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發展也帶動了由履約保險鎖定的新車機車險保險市場,擴大自身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份額,有些保險公司不惜放寬對借款人投保汽車消費貸款履約險資格的審查,對投保客戶特別是汽車經銷商施以各種優惠條件,對銀行則競相加大自己的負荷,客觀上致使貸款銀行對轉嫁風險和放松信貸管理“有恃無恐”,對貸款逾期現象比較漠視,降低車貸發放標準爭奪市場,甚至違反有關規定以滿足汽車經銷商的不合理貸款要求,以致出現了一戶多貸、惡性貸款、無效擔保等現象,給最終承擔貸款風險的保險公司造成了風險。將保險業務辦成了擔保業務。

最后,保險公司不應當拒絕風險。保險公司是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并不一味地拒絕風險,而是根據風險的大小和特點,決定是否承保和以什么樣的費率承保。信用體系不完善正是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這類保證險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和條件。如果信用體系非常完善,“沒有風險就沒有保險”,保證險也就沒有市場空間了。所以,經營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出現大規模虧損,不能僅僅將責任歸于社會信用環境差,而更應重視其中所暴露出的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機制的缺失、風險管理能力的不足以及對審慎經營原則的忽視。

【注釋】

(1)陳建軍《虧損重負“扛不住”財險公司敗走“車貸險”》《上海證券報》2003年07月21日

(2)殷德《車貸險風險四方匯集》《廣州日報》2004.2.15

(3))白亞波《保證保險應當注意的風險》《保險研究》2004.4

第8篇

根據《建設部關于行業標準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127號), 房地產是指“可開發的土地及其地上定著物、建筑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托于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房地產作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其健康發展與否對國民經濟的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房地產業作為一個典型的資本密集型產業,充足的資本支持是其健康發展的必要條件。但近兩年房地產企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資金鏈壓力,部分中小房地產企業逐漸顯現資金鏈斷裂的危險。長期以來,因融資成本的考慮,我國房地產業的融資渠道主要集中在商業銀行貸款,融資渠道的單一性不可避免地給房地產金融的發展埋下了風險的隱患。在此背景下,信托、證券、基金等投融資渠道近年來發展迅猛,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房地產企業多元化融資的問題,降低了企業的融資風險。

我國房地產信托發展現狀及優劣勢

根據2013年年末的信托行業相關數據顯示,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資產規模已超過10萬億,超過保險公司,成為四大金融支柱中僅次于銀行的金融機構。而在信托公司的業務分類中,房地產信托占據了可觀比例,這與信托模式的多樣性及房地產的資金需求量大且能承受高額的資金成本關系密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的規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在實務操作中,房地產信托從委托財產類別上主要有房地產財產信托和房地產資金信托。前者是指房地產企業作為委托人,以其所有的房地產或者財產收益權委托信托公司設立自益信托,通過向社會投資者轉讓全部或者部分信托受益權,使其成為最終受益人而獲得相應資金用于房地產項目的活動。后者是指委托人基于對信托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將資金用于房地產項目。

近幾年,房地產信托項目發展迅猛,風險累積,為抑制“井噴”式的發展速度和規模風險,銀監部門不斷出臺各類監管文件,從2008年《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托公司房地產、證券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到2014年4月《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對房地產業務的監管程度逐步深化。

房地產信托易發的風險狀況

(一)房地產項目建設及銷售風險

如果目標項目未能按照原定開發進度順利實施,或因任何原因導致項目后續建設資金不能按照預期安排及時到位,將影響項目不能按期建設完工和銷售。

(二)經營風險

房地產公司的經營狀況以及發展的各種因素,如管理能力、財務狀況、市場前景、人員素質、技術能力等,可能影響其盈利和運作能力。

(三)信用與流動性風險

若項目未能按期開發并取得預期收入,由于經濟形勢和市場環境的變化,當需要處置擔保物時,可能發生擔保物不能順利變現、甚至貶值情形。且可能發生房地產公司及擔保人惡意或者非惡意違約情形。

(四)管理風險

信托財產運作過程中可能由于信托公司的信托資金運用、管理部門對市場和經濟形勢判斷失誤、獲取的信息不全等,導致信托項目風險。

房地產信托風險管理

(一)信用風險管理

在項目的前期運作中,組織專人進行項目盡職調查。針對創新類信托項目,聘請律師事務所擬訂或審核合同,并在合同中設立違約及擔保制度。

(二)市場風險管理

通過加強市場調查、研究及分析,盡量對股價、利率、匯率等市場要素有較全面準確的了解;而對于較復雜的特定市場且不能有效了解和把握其風險的,一般采取謹慎原則、保守操作;同時,在業務拓展或產品推介時,除信托文件明示風險外,信托公司必須向投資者明確說明市場因素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

(三)操作風險管理

在財務管理、內部稽核、資金運作、賬戶管控、客戶檔案管理等方面,嚴格按信托法規及信托文件設定相應的管理崗位,堅持固有和信托業務的分離,設置專人專崗,明確管理職責及審批權限,嚴格執行核保核簽管理辦法,并通過內部郵件系統、審批流程等標準化、系統化的管理方式,最大程度地控制內部管理方面的風險。

(四)不斷完善風險控制措施

從信用履約能力、償債能力、盈利能力、經營及發展能力等五個方面綜合考量客戶信用等級。科學評價企業信用狀況,準確識別、度量信用風險。針對每個信托項目,合理運用多種風控措施,包括:以不動產作抵押,定期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公司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建筑承包方出具書面承諾放棄項目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等。監管房地產企業的資金使用,要求房地產企業在監管銀行開立監管賬戶,用于歸集銷售款,在房地產企業的銀行賬戶預留印鑒上加蓋信托公司監管人員名章,對資金使用進行逐筆審批,封閉運行。

(五)加強貸后管理

切實落實風控措施,確保項目按計劃執行,防止項目運行偏離最初的交易結構設計范圍。建立信托經理負責制,信托經理應對項目銷售、建設風險進行主動管理。

信托公司應設置專門的項目管理部門,委派專人定期逐一排查各項目,按時收集房地產公司財務報表、銷售臺賬;實施全面的人員派駐制管理,通過派出董事和財務管理人員、委托銀行監管賬戶等形式對房地產公司重大事項、資金使用、銷售款回籠等情況進行現場監管,密切關注項目可能出現的風險,確保項目的安全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