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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05 16:45:1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

第1篇

關鍵詞: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迅速崛起,對促進經濟發展發揮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劣勢在于規模小、發展時間不長、融資難,融資難問題對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為了讓中小企業穩步發展,政府、金融行業都嘗試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各省各市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一系列幫助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舉措,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資產證券化理念的出現,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帶來了希望。而如何實現資產證券化,成為當前中小企業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概述

所謂資產證券化,實則是將當前無法獲得收益的流動性差,且未來存在預期收入的資產進行重組,并在資本市場上以證券的方式出售,獲得保障企業生存經營的資金,實現企業融資的重要目標。資產證券化一般包括四種形式,分別為實體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證券資產證券化和現金資產證券化,其中實體資產證券化指的是以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為基礎發行的證券,信貸資產證券化指的是對信貸資產進行重組方式的證券,而現金資產證券化則是將現金轉化為證券的過程。

總的來說,資產證券化是解決企業當前生存經營危機的重要融資方式。中小企業將自身資產和具備預期收入的資產進行重組,再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在資本市場上出售,不僅實現了加速資金的流動性,也為解決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例如,常見的高新中小企業將知識產權進行資產證券化,將知識產權的價值提現,高速公路運用公司將未來可以收到的過路費作為產品,將其在資本市場上出售,解決高速公路建設過程中缺乏資金的問題,確保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序進行。將中小企業資產和預期收入資產進行重組,以證券的方式進行出售,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重要途徑。

二、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資產證券化發展緩慢的原因分析

1.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經營風險大、信用等級低

中小企業經營規模下、發展時間較短,容易受市場經濟波動的影響,使得中小企業市場風險比大型企業大。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處于弱勢競爭地位的中小企業,其發展道路更是艱辛,融資困難大大提高?,F階段我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信用意識不強、信息披露意識差、財務信息虛報等問題,信用等級低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的積極性。

(2)中小企業金融機構發展緩慢

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融資過程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中介作用,金融機構對于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和擔保,能夠為中小企業順利融資提供充分的保障。就我國現階段金融機構發展狀況而言,發展速度緩慢,體系不完善,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所有制形式存在歧視等,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除此之外,相關政策法規不健全,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難以對中小企業發展和改善融資狀況提供充分的保障。尤其是擔保機制不健全,金融機構不愿意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使得中小企業在融資中遇到各種阻礙,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重要目標難以實現。

總之,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還存在諸多問題,以何種方式快速融資,成為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2.我國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發展緩慢的原因分析

(1)對資產證券化融資缺乏正確的認識

就我國目前融資方式和情況而言,資產證券化融資屬于一種融資創新方式,這種融資方式與傳統融資存在非常大的區別,例如資金來源、資金成本、歸還方式等。所以,在中小企業推廣和運行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出現了一定的困難,與中小企業融資理念矛盾、對資產證券化融資缺乏正確的認識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對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發展存在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2)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負面影響

次貸危機對美國經濟形成了嚴重的打擊,深入分析美國次貸危機出現的原因可以發現,銀行資產證券化融資是導致次貸危機的導火索。為此,資產證券化融資蒙受陰影。我國中小企業發展時間短,處于探索正確發展道路的謹慎時期,帶有“巨大”風險的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讓中小企業望而卻步。所以,資產證券化融資的負面影響成為影響我國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意義

中小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因為資產證券化融資是將企業當前流動性差且未來具有可預期收入的資產進行重組,再以證券的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進行出售,既有效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也解決了中小企業當前經營困難的問題。深入剖析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結合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可以將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的意義概括為以下兩個方面:

1.有效規避貨幣政策風險

以往中小企業融資主要的融資方式為銀行貸款,而這種融資方式受到了諸多制約。尤其是在緊縮性貨幣政策下,以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融資,使得融資更為困難。而采用資產證券化融資,快速獲得滿足企業發展的資金,就可以確保中小企業有效規避緊縮性貨幣政策帶來的風險,為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可以降低融資成本

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成本更低,一般要比銀行貸款的融資成本低60個~100個基點。所以,為了節約中小企業融資成本,采取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是十分有必要的。

四、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基本途徑

資產證券化融資是現階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效性選擇,主要是因為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本質是將企業資產和負債重組發行證券,在資本市場環境下,以發行債券的方式有效提高了資產的流動性,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發揮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據中小企業經營特點和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原理,對中小企業資產重組實現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重要目標。

1.信貸資產證券化融資

信貸資產證券化方式成為中小企業的最佳選擇,它有效拓展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是因為中小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當前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可預期收入的信貸資產,將其轉化為證券進行發行,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就可以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當前存在的融資障礙。另一方面,信貸資產證券化可以將中小企業的貸款專營模式與資產證券化有效結合起來,在融資市場上體現出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充分發揮出市場在風險分散和資源優化配置上的優勢,從而為中下企業融資提供一種新的方式。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有效結合,大大降低了中小企業整體融資的成本。所以,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中充分發揮出信貸資產融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近年來高新技術產業迅猛發展,對優化我國產業結構發揮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突出優勢在于擁有自己的知識產權,而其經營中的問題在于缺乏足夠的資金,這個問題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中小企業進一步的發展。處于風險投資尚不發達的市場環境下,中小高新技術企業難以實現融資目標,缺乏足夠的資金保障使得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了諸多問題。在此背景下,資產證券化融資應運而生,知識產權證券化成為中小高新技術企業解決融資難的重要途徑。一方面,實現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可以有效解決融資難問題,滿足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融資需求;另一方面,知識產權證券化有效控制了證券的總體風險,大大增強了證券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資產證券化融資成為現階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必然選擇,充分發揮出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優勢,選擇適應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方式,確保中小企業順利融資,就可以真正實現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重要目的。

參考文獻:

[1]洪艷蓉.資產信用融資與風險管理:專利許可收費權證券化的新探索[J].知識產權,2013,(11):77-82.

第2篇

[關鍵詞]高新技術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

一、高新技術企業經營現狀

高新技術企業對于新產業的出現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和變化的消費者需求,高新技術企業正在成為決定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競爭實力的重要因素。截至到2003年末我國共有各類企業1000多萬戶,其中有高新技術企業28600家,其中98%是高新技術中小企業。2003年初我國累計投資額為200億元,其中85%以上集中在軟件、信息通訊、生物醫藥等國家重點發展領域。高新技術企業主要特點是資金需求量大、投資風險高。高新技術企業對資金的需求表現出明顯的階段特性。由于投融資體系不完善,目前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主要是自我積累,資金匱乏現象較多。許多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面臨融資困境,極大的制約了發展速度。

證券化是近幾十年來國際金融領域中發展最快的金融工具之一,是一種衍生證券技術和金融工程技術相結合的產物。它于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開始興起,逐步發展到全球,20世紀90年代更是呈現出迅猛發展的態勢?,F代市場經濟是一種建立在穩定信用關系上的經濟,失信行為極大地增加了交易成本和投資風險。目前已經有一定數量的高新技術企業嘗試采用無形資產證券化手段進行融資,其理論還處在探索形成階段。

二、高新技術企業信貸融資渠道存在的問題

1.我國抵押擔保機制不完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舊率高。企業資產評估登記要涉及土地、房產、機動車、工商行政及稅務等眾多管理部門,再加上正常貸款利息使抵押擔保費用更高,高新技術企業難以承受。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無形資產比重較大,資產評估中介服務不規范,屬于部門壟斷,評估準確性低。評估登記的有效期限短,與貸款期限不匹配,在一個貸款期限內重復評估,導致工作效率低、信貸費用高的不利局面。無形資產的評估機制不健全,導致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無法拿出更多的抵押物。

2.我國信用擔保機制不完善。我國信用擔保機構面臨的主要問題很多。如擔保機構數量十分有限,目前在保中小企業戶數僅為中小企業總數的13%左右,更難以滿足中小科技企業的擔保需求。擔保功能薄弱,累計擔保責任金額僅為可運用擔保資金總額的2.5倍左右,沒有起到放大的作用。擔保機構的資金規模及業務量有限。2002年累計僅為28717戶中小企業提供了擔保,累計擔保金額僅598.18億元,擔保金額與數量均嚴重不足。據調查目前僅有20%的擔保機構提供信用擔保,其他機構擔保時要求提供相應的抵押品或再擔保以及互保。沒有形成合理的與金融機構之間的風險共擔機制。

3.我國信用評級體系不完善。我國還缺乏被市場投資者所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盁o形資產支撐證券的評級是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而我國的信用評級制度不完善,評級機構的體制和組織形式不符合中立、規范的要求,評級機構的運作不規范,信用評級透明度不高,沒有一個統一的評估標準,難以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地評估。缺乏被市場投資者所普遍接受和認可的信用評級機構,必然影響資產支撐證券的市場接受程度。三、完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無形資產證券化融資方式

第3篇

次貸危機使世界各國開始重新審視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有的國家甚至對其有效性產生了強烈懷疑,認為資產證券化是導致這次次貸危機的罪魁禍首。誠然,資產證券化存在著它內在的弊端。

一、中集集團背景資料

2000年3月,中集集團與荷蘭銀行在深圳簽署了總金額為8 000萬美元的應收賬款證券化項目協議。此次協議有效期限為3年。在3年內,凡中集集團發生的應收賬款,都可以出售給由荷蘭銀行管理的資產購買公司,由該公司在國際商業票據市場上多次公開發行商業票據,總發行金額不超過8 000萬美元。在此期間,荷蘭銀行將發行票據所得資金支付給中集集團,中集集團的債務人則將應付款項交給約定的信托人,由該信托人履行收款人職責。而商業票據的投資者可以獲得高出倫敦同業拆借市場利息率1%的利息。

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項目的基本流程:

1.中集集團首先要把上億美元的應收賬款進行設計安排,結合荷蘭銀行提出的標準,挑選優良的應收賬款組合成一個資金池,然后交給信用評級公司評級。

2.中集集團向所有客戶說明ABCP融資方式的付款要求,令其應付款項在某一日付至海外SPV(特別目的公司)賬戶。

3.中集集團仍然履行所有針對客戶的義務和責任。

4.SPV再將全部應收賬款出售給TAPCO公司(TAPCO公司是國際票據市場上享有良好聲譽的資產購買公司)。

5.由TAPCO公司在商業票據(CP)市場上向投資者發行CP。

6.TAPCO從CP市場上獲得資金并付給SPV,SPV又將資金付至中集集團設于經國家外管局批準的專用賬戶。

項目完成后,中集集團只需花兩周時間,就可獲得本應138天才能收回的現金。作為服務方的荷蘭銀行可收取200多萬美元的費用。

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分析

(一)可能導致財務風險的主要交易環節分析

1.設立特設信托機構環節

特設信托機構是專門為完成資產證券化交易而設立的一個特殊機構,它是資產證券化運作的名義主體。在本案例中,荷蘭銀行就是為了完成中集集團本次資產證券化的特殊信托機構。該信托機構必須和中集集團(證券化資產銷售方)沒有關聯關系,這是為了使證券化資產和中集集團的其他資產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該信托機構購買資產證券化權益受益人銷售給它的資產組合,并負責對該資產組合進行管理,以確保到期本金及利息按時支付。然而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支付責任,因此它與信托機構仍然有利益上的關聯,沒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這是導致證券化相關方財務風險的原因之一。

2.金融資產出售環節

金融資產的出售必須是“真實銷售”,以保證買方在特殊情況下擁有強制性處置資產的權利。通過“真實銷售”以實現“風險隔離”,即特設機構對委托管理資產的權益將不會因發起人的破產而喪失。中集集團某子公司將未來幾年向客戶的未來運輸收入以協議形式出售給特設信托機構,中集集團對該資產不再擁有所有權。但是中集集團仍然需要對客戶承擔責任,當資產池中資產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債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負有法律上的補足責任。因此該證券化資產沒有實現真實出售,相關風險沒有實現轉移。

3.信用增級環節

信用增級也稱信用的提高,是指特設機構為了確保發行人按時支付投資者本息而采用的各種有效手段,是資產證券化交易結構成功的關鍵所在。信用增級不但保證投資者免受資產質量風險損失,還可以大大降低證券化結構風險,是提升資產證券投資級別的重要手段,也是資產證券能夠交易成功、降低融資成本的重要保證。

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采用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即當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時中集集團負有補足清償的責任。這就增加了中集集團未來的財務風險,使中集集團未來的現金流量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

4.破產隔離環節

償付資產支持證券到期本金與利息的來源必須與原始權益人隔離開來,以避免發起人遇到麻煩或者破產所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無論發起人發生什么問題,都不會殃及特別載體;其次,要保證應收賬款從發起人轉移到特別載體的過程中不受到干預。

在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這個案例中沒有做到特殊載體的破產隔離。因為,中集集團在出售證券化資產后仍然承擔著對客戶的清償責任,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實現轉移。中集集團的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時,該資產池中現金流量勢必受到影響,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級別會受到很大的沖擊。

(二)違背資產證券化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終極目的就是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從而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然而中集集團資產證券化既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也沒有做到證券化資產和企業資產的風險隔離。

1.違背真實銷售原則的財務風險分析

中集集團的資產證券化違背真實銷售的原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管理權沒有轉移。在本案例中,中集集團雖然以協議的形式把資產出售給了特設信托機構,轉移了對資產的所有權,但是其作為該資產證券化的服務商仍然負責對該證券化資產進行管理。根據會計上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中集集團仍然對該證券化資產承擔著責任,沒有實現證券化資產的真實銷售。

另一方面是與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子公司資產證券化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設信托機構提供超額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當特設信托機構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資產支持證券的本金和利息時,中集集團承擔著補充清償的責任。由此看來,中集集團某子公司雖然通過一紙文書的形式實現了真實銷售,但是與其所售資產相關的風險沒有完全轉移到購買方。因此,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該子公司沒有實現真實銷售。

2.違背風險隔離原則導致的相關財務風險

一方面違背真實銷售原則就意味著證券化資產相關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完全轉移,中集集團仍然承擔著該證券化的資產未來運營失敗的風險,證券化資產也沒有完全擺脫中集集團自身的風險,如破產風險的影響。中集集團整體信用度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該資產支持證券的信用度的高低,中集集團本身的運營風險也會傳遞到該證券化資產。因此,作為發起方的中集集團沒有和證券化資產實現風險隔離。

另一方面,該資產證券化采用的信用增級方式是中集集團為特殊信托結構發行資產支持債券提供擔保的內部信用增級方式。在證券化資產運營失敗,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到期本息的情況下,中集集團存在著承擔補充清償責任的財務風險。即證券化資產的風險和中集集團本身的風險沒有實現完全的風險隔離。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

(一)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方案概述

正如歷史上所有的經濟危機的救市方案一樣,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世界各國政府都擔當著主要角色。在這個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圖1所示)中,由政府出面成立一個資產證券化財務風險防范基金。各個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及其后來證券投資者都要根據自己的收益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交由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當在某個資產證券化案例中,由于某些原因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證券到期的本息時由該基金管理部門進行補足,因此可以防止資產證券化的失敗,進而避免其導致相關財務風險。

(二)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運行

1.風險防范基金管理者必須是政府部門。因為只有政府才可以在出現如利率下降、物價下跌及自然災害等嚴重系統風險時有能力擔當起救市的角色,市場經濟其他參與者自身都處于市場風險之中,很難承擔救市重任。例如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一些財大氣粗的跨國企業諸如著名的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美林證券及其美國三大汽車巨頭等都沒能躲過金融危機帶來的巨大的系統風險。如果不是美國政府及時地出手相救,相信美國的通用、福特和克萊斯勒三大汽車巨頭很難逃脫破產的命運。

2.風險防范基金提取比例必須多樣化。在要求資產證券化的參與者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防范基金時必須對其資產池中的證券化資產進行信用評估,根據其信用度確定計提標準。信用度越高計提比例越低,信用度越低計提比例越高。以此防止濫用資產證券化這種創新的金融工具在金融市場中圈錢的行為,保持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有利于促進市場參與各方的公平。

3.風險防范必須堅持按收益計提的原則。按資產證券化各參與者所獲收益計提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體現了金融的公平原則。即從資產證券化中獲得了收益,就要支付一定的代價來防范可能由該資產證券化導致的財務風險。因為各參與者的收益越多,那么該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就越大。因為投資收益是銷售該證券的收入與投資該證券的成本之差。收益大就必然意味著該證券的轉手價格較高,那么當資產池中產生的現金流量不足以支付該證券到期本息時該證券持有者就會承受較大的投資失敗的財務風險。因此,各參與者從該資產證券化中獲取的收益越大,其計提的用以防范其后投資失敗的風險防范基金就應該越多。

(三)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的綜合評價

首先,該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方案側重于對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估。因為,初次資產證券化風險防范基金的計提是根據信用評級機構對資產池中證券化資產的信用評級來確定計提比例的。因此,證券化資產一般都會經過嚴格的信用評級,其信用度較高,其資產證券化失敗的可能性較小,進而減少了各資產證券化參與者因資產證券化失敗而引起的財務風險。

第4篇

從貨幣供給的角度看,2005年,廣義貨幣M2的增速提高(從當年1月份的14.13%上升到8月份的17.34%),狹義貨幣M1的增速下降(同期,由15.32%下降到11.5%),導致貨幣流動性(M1/M2)比例下降。這一指標表明,企業流動資金、社會資金供給趨緊。銀行信貸趨緊與股市長期低迷形成的融資約束,已不僅表現在微觀層面上,而在宏觀層面上也呈現出來。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陷入困境,這大大影響了中小企業的發展。

一、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新思路――資產證券化

打破金融瓶頸需要金融創新,創新需要提高整個金融體系的資產流動性,進而拓寬抵押資產來源。創新的關鍵步驟在于實現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實現了資金、技術與管理的結合,把投資者、風險資本家(中介機構)和企業管理層三方納入同一系統,建立一套以績效為標準的激勵機制,從而有效避免了股權融資中所有權對經營權的弱化而產生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同時也擺脫了債權融資中投資者對企業激勵的弱化。大大降低了企業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在機制上更好地解決了信息不對稱問題,顯著提高了融資效率。通過資產證券化,貨幣流動性將得以提高,金融與實體經濟兩大齒輪間才會注入充足的劑,“寬貨幣、緊信貸”的金融困境才能逐步舒緩。

二、制約我國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因素

1、內部因素

首先,中小企業最顯著的特點就是財務狀況缺乏透明度,財務信息公開程度遠遠落后于大型企業,造成市場對信息的有限需求得不到滿足。相比較而言,大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的公開化程度及真實性遠高于中小企業。銀行自然愿意向大企業貸款。

其次,風險和成本偏高。銀行的首要目標是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中小企業的高倒閉率和高違約率(據工商部門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訂立的合同約40億份,合同標的100萬億元,但是平均履約率只有50%左右),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使得銀行難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導致銀行不愿放貸。據統計,中小企業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貸款頻率是大型企業的5倍,而平均貸款數量僅占大企業的0.5%,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是大企業的5-8倍,且對中小企業貸款風險遠遠大于大型企業,所以,銀行對中小企業存在著嚴重的惜貸現象。

2、外部因素

首先,所有制歧視。我國中小企業實際上是一個復合群體,既包括國有中小企業、集體中小企業,還有大量的鄉鎮企業、個體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等。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卻受到不同的待遇。大部分的銀行貸款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私營企業得到的貸款最少。

其次,資金規模有限。我國養老金制度剛起步,數額小,社會保障基金規模有限,其余額占資產證券的比率僅為1%左右,加之近年來該基金支出劇增,因而社會保障基金參與證券市場的能力有限;我國保險公司的保險準備金余額雖大有增長,但其保費收入增長速度不斷放慢,同時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在下降,有些形成了不良資產;證券投資基金是我國證券市場上最為市場化、專門化的機構投資者,出于資產組合中的對債券資產的需求,證券投資基金可能成為起初試點資產證券的最大需求者,但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的總體規模較小,不能滿足資產證券的需求。

再次,準入門檻較高。1993年頒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所籌集資金不得用于房地產買賣、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與本企業經營無關的現行投資。1995年10月生效的《保險法》中規定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且投資基金投資國債不得低于20%。這種規定大大限制了保險機構的加入,迫使主要的投資機構無法進入。

三、發展我國中小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對策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天使資金、風險基金和公眾資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中小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政府已經開始對中小企業融資給予高度關注,從1999年到現在了一些文件如:《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強和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等。國家經貿委正在重點抓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聯網和國家、省兩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的建設工作。

2、促使信用升級

⑴應建立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機構,充當中小企業證券化融資的中介機構。在市場上收購中小企業用于證券化的各種無形資產,并對其進行證券化。政府有關部門出面組建這類中介機構,一方面可以廣泛收購中小企業用于證券化融資的資產,實現資產更加充分的組合,使各類成分的資產的風險得到最充分地對沖;另一方面,在起步階段組建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機構,能夠有效地推動新的融資手段在國內的發展,同時也有利于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的提升。

⑵設立專項投資基金。在國內,由于金融市場的不健全,通過資產證券化為中小企業融資,還是一項金融創新業務。在起步階段,不僅在一級市場上需要政府部門給予扶持和推動,在二級市場上同樣需要政府部門給予有力的扶持和推動。為此,有必要建立專項中小企業投資基金,專門買賣為中小企業融資而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活躍資產支持證券二級市場。專項投資基金,以政府部門出資為主,同時吸收金融機構、大型工商企業的資金,甚至自然人的資金。國家通過制定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專項投資基金發展,鼓勵更多的機構和個人投資專項基金,壯大專項基金實力。

⑶健全信貸擔保體系。為了使資產證券化能夠較好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必須保證資產支持證券享有較高的信用級別,具有投資價值,才能廣泛調動各方面資本。提高資產支持證券信用等級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要從外部對所發行證券進行信用擔保,實現信用升級。在國內成立由財政部門出資的、覆蓋面較廣的信用擔保體系,為所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提供擔保,提升證券的信用等級。政府組建機構提供信用擔保,只是為資產證券化提供信譽支撐,并不是借此讓政府為中小企業的失敗買單。

⑷推廣優先/次級結構證券,提升投資者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信心。中小企業資產證券信用升級可采用內部增級和外部升級的方法。內部增級包括劃分優先/次級結構、設立利差賬戶、備付金賬戶等;外部升級包括尋求保險公司擔保、中介機構評級、要求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保護局或保護基金等機構或公司。其中優先/次級結構是將發行的證券按本金的償還次序分為兩檔,優先級和次級。優先級證券先獲得本金償付,只有優先級證券本金償付完后,次級證券才可以償付本金。如果發生違約損失,則在次級本金額內的損失都由次級的持有者承擔。

3、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第5篇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

基金項目:本文是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的階段性成果(項目編號:2012GXS4D074)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3年2月23日

一、引言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和科技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萍夹椭行∑髽I是知識和技術創新的重要載體,已日益成為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一支生力軍,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緩解就業壓力、優化投資結構以及提高整體經濟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盡管如此,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身具有的一些特點,使得其普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融資難已成為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為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需要在傳統融資渠道基礎上探索新的融資方式來化解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推動整個社會的科技創新,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融資方式的創新,近年來越來越受到各類融資主體的關注,相關的理論研究也逐漸展開。楊亞西(2006)認為,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資產證券化技術的縱深發展,為促進高新技術轉化,推動科技進步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已成為國外發展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融資方式。楊亞西、楊波(2007)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踐,對我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具體運作流程和重要環節進行了研究和設計,為在我國建立可行的知識產權證券化運作模式提供了理論借鑒。史蕾、路正南(2009)的研究指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本質特征使傳統融資模式不能適應其融資需求,知識產權證券化已成為國外高新技術產業的一種創新性融資方式,并從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優越性、我國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可行性角度進行了分析。張雪紅(2009)探討了通過證券化實現知識產權資產價值的優勢,并結合實際案例對知識產權資產證券化的程序進行了研究。趙子銥(2009)在分析高新技術企業通過知識產權證券化進行融資可行性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流程進行了探討。李秋(2012)認為積極借鑒國外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實踐經驗,在我國開展產權證券化,將有利于解決創新型企業尤其是中小創新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我國技術產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從已有的研究文獻來看,主要側重于分析我國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可行性、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操作流程與運作模式以及對國外的經驗借鑒等,而將知識證券化的研究對象聚焦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這一知識產權開發的主體,并從整體上探討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發展障礙,提出發展對策的研究還不多見,因此本文從這一角度切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展開研究。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營特征及融資困境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營特征。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界定,理論界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說法。國家科技部和財政部在《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出的界定得到很多學者的認同。這一標準主要涉及技術領域、人員規模和比例、產品研發經費和比例等角度,如有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企業已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職工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00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3%,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等。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經營上與大企業和傳統的中小企業有許多不同之處,突出表現在其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的特性。高風險體現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生產經營中,需要不斷投入研發經費,資金需求持續性強、頻率高,研發經費需求一般為傳統企業的10-20倍。除此之外,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經營中還面臨技術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以及管理風險等,這些風險的存在使得科技型中小企業存活率較低,國外一般科技型中小企業存活10年以上的僅為5%-10%,絕大多數夭折或維持較小規模。高收益體現為當技術研發成功并且產品在市場上得到消費者認可之后,企業就會進入快速增長的通道,產品不僅有明顯的市場優勢,同時也具有較高的附加值,通常情況下其投資收益率會遠遠超出傳統產業中小企業的平均收益率。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科技型中小企業傳統的融資渠道主要有債權融資、股權融資、政策性融資等,這些融資渠道有些曾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發揮過一定作用,但隨著融資的不斷擴大和融資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已很難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

1、債權融資。常見的債權融資渠道有發行企業債券和商業銀行貸款融資,這兩個渠道都過于向大企業集中,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從發行企業債券來看,在我國企業發行債券要受到國家嚴格控制??萍夹椭行∑髽I由于在規模、評級上的劣勢很難取得債券發行的資格,滬深證券市場的數據表明,截至2013年1月底,共有1,012只企業債券交易,但發行主體基本來自道路、水電、能源等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行業的大企業,沒有一只是由科技型中小企業發行的。再從商業銀行貸款融資看,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的貸款項目更多的是由大型銀行掌握,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數據顯示,2012年前3季度,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持有資產3,760,684億元,其中,大型商業銀行平均持有46.77%,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持有16.63%,城市商業銀行平均持有8.85%,其他金融機構占27.75%;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持有負債3,522,219億元,其中,大型商業銀行平均持有46.81%,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均持有16.74%,城市商業銀行平均持有8.81%,其他金融機構占27.63%。由于缺乏完善的信用體系,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難以形成自己的品牌和商譽,以及大型銀行出于貸款規模效益的考慮,常偏向大中型企業發放貸款。

2、股權融資。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理論上可采取的股權融資渠道有主板上市、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上市等,但實際操作難度較大,且無法滿足較多的融資需求。我國股票主板市場有嚴格的上市條件限制,如發行前三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千萬人民幣,發行前三年累計凈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千萬人民幣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所以對絕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通過主板市場上市融資可能性很小。為了給達不到滬深主板市場的中小企業提供上市融資的渠道,我國2004年又成立了中小企業板塊,但事實上中小企業板除了要求的企業規模比主板小,其他標準與主板幾乎一樣,從而使得眾多科技型中小企業望塵莫及,截至2012年底,我國中小企業板共上市約700家中小企業,而同期全國中小企業總量約為5,650萬家。2009年10月,我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開板。創業板市場的最大特點是對企業的門檻要求比較低,這有助于為那些潛力較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機會,從而促進它們發展壯大,截至2012年底,我國創業板共上市約35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板的設立雖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相對于逐年新增的、數量龐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仍然是杯水車薪。

3、政策性融資。政策性融資渠道包括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鸬龋萍夹椭行∑髽I利用政策性融資渠道也存在著較大的困難。在我國,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還不多,從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看,全球范圍內政策性銀行向開發性金融機構轉型是一種主流趨勢,很少能夠對急需貸款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支持。而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等雖然能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帶來一些幫助,但專項資金資助的額度,每個項目一般不超過200萬元,且支持比例低,從近幾年的數據看,絕大多數省份獲得的企業數在100家以內,總體來看,還遠不能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巨大的融資需求。

因此,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傳統的融資模式具有難以克服的障礙,需要新的思路化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三、知識產權證券化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的創新方式

知識產權證券化是指原始權益人將缺乏流動性但未來能產生可預期的、穩定的現金流的知識產權通過一定的結構設計轉讓給某一特設機構,由特設機構對知識產權資產中風險和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以知識產權后續許可使用費為收益支撐,向投資者發售一種可以交易和流通的證券以獲得融資的方式。

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具體流程如圖1所示。(圖1)根據圖1所示,知識產權證券化的交易流程通常需經歷七個步驟:①權益轉讓,即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原始權益人、發起人)將知識產權未來一定期限的許可使用收費權轉讓給以資產證券化為唯一目的的特設機構(SPV);②內部信用評級,SPV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資產證券化(ABS)發行之前的內部信用評級;③信用增級,即SPV根據內部信用評級的結果和知識產權的所有者的融資要求,采用相應的信用增級技術,提高ABS的信用級別;④發行信用評級,由SPV再次聘請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發行信用評級;⑤證券發行,SPV向投資者發行ABS,以發行收入向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支付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收費權的購買價款;⑥收取使用費并存入指定賬戶,即知識產權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務人向知識產權的被許可方收取許可使用費,并將款項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賬戶,由托管人負責管理;⑦支付投資本息及中介服務費,即托管人按期對投資者還本付息,并對聘用的信用評級機構等中介機構付費。

知識產權證券化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的創新方式,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發揮核心優勢,突出差異化競爭??萍夹椭行∑髽I最大的優勢是在某一領域掌握著較新的技術,這一技術在同行業一般處于領先水平,并以知識產權的形式存在。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大企業、傳統中小企業的重要區別就在于它具有鮮明的高科技特征。在資金融通市場上,大企業擁有較多可以抵押的財產,融資相對容易。傳統中小企業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相比,經營風險較小,而且不需要大量的前期研發費用,所需的融資數量較少,因此從一般融資渠道獲得所需資金的難度要小一些。在融資供給約束的市場中,這三者之間融資需求形成一種競爭關系,科技型中小企業只有從自身的優勢出發,避免傳統融資渠道的激烈競爭,將自己的優勢資源充分利用好,走差異化的途徑,才能在激烈的融資競爭中贏得一席之地。

第二,降低融資成本,分散融資風險。一方面知識產權證券化完善的交易機制、信用評級和增級技術,以知識產權這種優質資產作為ABS還本付息的基礎,使得承擔知識產權證券產品發行的特設機構不必采用折價銷售或提高利率等方式吸引投資者;另一方面雖然發行ABS要支付多項發行費用和交易費用,但當基礎資產達到一定規模時,各項費用占交易總額的比例將會很低,從而在客觀上降低了融資成本。知識產權是否能夠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取決于運用該知識產權制造的產品市場銷售狀況。由于產品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消費者對知識產權相關產品消費偏好也不斷發生改變,以及對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等外部因素都可使知識產權的預期經濟效益受到影響,從而導致知識產權自身價值的降低,使知識產權所有者面臨喪失未來許可使用費收入的風險。然而,通過證券化運作之后,原來由所有者獨自承擔的知識產權貶值風險將分散給眾多的知識產權ABS投資者,同時也能使知識產權未來許可使用費提前變現,讓知識產權所有者迅速獲得收益,并占有資金的時間價值。

第三,強化創新激勵。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種無形資產收入導向型的融資方式,知識產權所有者僅以未來一個時期的收益即知識產權所帶來的未來現金流為基礎,并沒有放棄該知識產權,本質上是通過交易知識產權的預期現金流獲益,可有效避免轉讓過程中容易出現的知識產權糾紛,在客觀上既有效實現了知識產權的收益性,也更好地保護了知識產權。同時,知識產權證券化也是一種科學的創新激勵機制,本質上是對知識產權發明創造的一種尊重。通過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的運作,能夠在高科技領域形成重視知識產權資源,客觀評價和確定知識產權價值,促進和激勵企業的知識產權發明創造,并有效地調動知識產權發明人、設計者及其主要實施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障礙

雖然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創新,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但作為一個相對較新的融資方式,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障礙,主要表現為:

第一,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項較新的業務,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還不夠完善,有些法律制度存在盲區、有些與其他法規相抵觸,比如知識產權證券化中的關于證券的規定、對“真實銷售”的規定、產品交易規則和信息披露等都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而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設立及功能、關于SPV的規定也與《公司法》、《破產法》等法律中的部分條例抵觸。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將使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礎。

第二,配套政策缺失。知識產權證券化在科技型中小企業中的開展,涉及的環節較多,任何一個環節的不順都可能導致整個融資活動的失敗,因此許多環節在實施過程中需要有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跟進,譬如產業扶持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等,而從目前的情況看,還缺少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的配套政策措施。

第三,專業人才隊伍匱乏。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一項高技術含量的融資業務,在國內還屬于較新的事物,只有極少數金融從業人員熟悉這一業務。從我國已開展的業務來看,除個別項目是由國內機構獨立完成外,大部分項目都要由國外機構參與設計才能完成,可見,人才匱乏是我國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一個突出問題,這將嚴重阻礙該業務的廣泛開展。

第四,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滯后。知識產權證券化運作流程的復雜性,決定了這項業務的順利運行離不開投資銀行、各類信用評級機構、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機構、專業法律服務機構等眾多熟悉該業務的機構所組成的中介服務體系。而我國上述中介服務體系建設還相對滯后,無論在總體數量上還是專業化服務水平上都有待提高。

五、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對策建議

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中的障礙,結合該項業務在我國發展的具體情況,本文提出如下幾點發展對策建議:

首先,加強系統建設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作為融資方式的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發展需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環境。由于知識產權證券化涵蓋領域的廣泛性和技術性,具體運作要涉及諸如民法、公司法、知識產權法、證券法等許多法律法規。因此,需要我們對現有法律法規中與知識產權證券化相關的內容進行系統梳理,如果各法律規定之間存在相互沖突的,需要協同相關管理機構和法律專家提出專門意見對之加以完善。如果業務開展過程中有些環節在各法律法規中都沒有相應的內容規定,則可由幾家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機構向立法機構提出制定相關法律的申請,以進一步完善該領域的法律法規。此外,完善法律法規的過程中,可以多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加快我國該領域法律制度建設的進程。

其次,加強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實。為促進知識產權證券化的融資創新得到良性發展,需要及時對相關配套政策進行研究,重點是加緊在產業政策和稅收政策上做相應調整和完善,從產業扶持的角度鼓勵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創新,從稅收政策的角度盡力降低其融資成本。并在我國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即由相關部委與國家知識產權局、銀監會聯合組織成立專門管理機構作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主管機構,指導和落實相關配套政策的實施。

再次,強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培養。從國內外的發展經驗來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的開展,人才建設是關鍵。在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可采取對現有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如對目前從事投資銀行或證券分析業務的人員進行系統的業務培訓,也可通過在研究生專業人才培養中增設知識產權證券化方向直接進行高端人才培養,必要時還可適當引進國外優秀人才充實我國知識產權證券化人才隊伍。

最后,規范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從國際成功的經驗來看,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必須要有規范的中介服務體系作支撐。而在我國,相關中介服務機構雖然已初步具備為知識產權證券化提供必要專業服務的能力,但由于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涉及環節多,專業性強,各中介服務機構之間的協調缺乏統一的管理,導致整個中介服務行業的服務水平大打折扣。為此,需要整合各類中介服務資源,逐步形成知識產權證券化各業務流程相配套的中介服務體系和協調機制,并可建立中介服務市場的準入制度,確定適當的準入條件,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必要的審查。同時,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可考慮與國外知名的中介服務機構合作,在吸取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的同時規范我國中介服務體系建設。

此外,在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發展的初期階段,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容易引起人們對它的錯誤認識,因此要加強知識產權證券化功能和作用的正面、客觀宣傳,讓人們真正了解這一融資方式的好處,在全社會形成一種積極的參與和投資氛圍,從而使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這一融資方式得到順利發展。

總之,知識產權證券化作為知識產權開發模式與融資方式的雙重創新,既能夠以低成本的融資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又能加快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開發和產業化進程,并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因此,我們應在借鑒國外知識產權證券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盡早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制寧配套政策,在人才和中介服務體系建設上狠下工夫,使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業務得到合理、有序、高效的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調研課題組.杭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調查分析[J].杭州科技,2011.2.

[2]秦菲,陳劍平.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研究[J].社科縱橫(新理論版),2008.2.

[3]楊亞西.知識產權證券化:知識產權融資的有效途徑[J].上海金融,2006.10.

[4]史蕾,路正南.高新技術產業知識產權證券化融資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5]黃光輝.我國發展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制約因素研究[J].中國科技論壇,2009.4.

[6]肖海,朱靜.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國際發展趨勢及中國發展策略[J].電子知識產權,2009.12.

[7]張雪紅.淺談知識產權的資產證券化[J].法制與社會,2009.9.

[8]楊亞西,楊波.我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模式設計[J].特區經濟,2007.10.

第6篇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融資平臺 對策

所謂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未來具有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匯集起來構成一個資產池,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變成可以在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通過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證券的方式將未來現金流收益權轉讓給投資者以獲取融資的一種技術。這項技術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已作為一種全新的融資手段登上了金融市場的歷史舞臺。作為一種最具生命力的金融創新,經過幾十年的迅速發展,目前,美國的資產支持證券已超越聯邦政府債券成為最大的債券市場和最重要的融資工具。1985年傳統資產證券化市場總規模僅為39億美元,2006年已增至7.3萬億美元,20年間增長了1800多倍,平均每年增長45.8%。在歐洲、亞洲、澳大利亞以及其他地區,這種融資方式也得到了廣泛的應用,資產證券化已經成為全球金融發展的重要趨勢。在我國,資產證券化也得到穩步的發展:從1992年三亞地產的投資證券到2005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標志著我國資產證券化實踐終于邁出了實質的一步。至2006年5月,在深交所掛牌轉讓的“瀾電收益憑證”表明,中國資產證券化試點步伐明顯加快,此舉有利于為企業開辟新的融資渠道,同時也給北部灣(廣西)企業融資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一、北部灣(廣西)利用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優勢分析

1.有效回避企業資信評級低、缺乏有效抵押擔保的矛盾

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信用評級取決于產品本身,與企業本身的資信水平無關。可以通過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等創造出高于企業自身信用等級,甚至高于所在國家信用等級的證券,不管是虧損企業還是優秀企業都可以通過結構融資方式,將一部分流動性差但能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出售證券的方式變現。所以,資產證券化能夠較好地回避絕大多數企業資信評級低,或者根本沒有獲得資信評級而不能獲得融資等問題,也能較好地克服因社會信用基礎薄弱、企業(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沒有有形資產抵押而影響企業融資的矛盾。

2.有利于融資企業降低融資風險和融資成本

首先,資產證券化為融資企業降低融資風險。特設機構(SPV)并不是直接簡單地以某一個企業的應收賬款、知識產權,或營運項目的收益權為支持發行證券融資,而是將從眾多企業購買的各種資產,分門別類地構造成資產池,實現資產充分組合和各類資產風險的充分對沖,并將其風險與收益進行結構性重組,然后以資產池預期現金流為支持,發行證券融資。經過一系列金融工程技術處理,有效地降低了企業融資風險。并且,資產證券化可以把信用風險分成三部分,把每一部分的風險分配給最適合承擔的機構,從而減少甚至消除其風險的過分集中,實現風險的市場化。在北部灣(廣西)資產證券化中,資產支持證券的風險可以進行三個層次的分配。第一次風險是由資產原始權益人來承擔;第二次風險是由具有很高信用力和資本實力的信用增強機構來承擔;第三次風險則是由投資者來負擔。這樣對風險進行合理地配置,使投資風險進一步降低。其次,資產證券化降低融資企業的融資成本。資產證券化的融資成本包括向投資者支付的收益率及資產證券化運作過程中的費用。資產證券化產品向投資者支付的收益率即為發行收益率要低于銀行的貸款利率。這主要是因為資產證券化融資通過破產隔離以及信用增級處理,融資風險得到較好的控制。同時,根據資產證券化的制度安排,特設機構(SPV)被設計為一個專門經營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特殊公司,組織結構和業務范圍相當簡單,成為幾乎不破產的特殊公司,投資者幾乎不會蒙受破產風險損失,融資也就勿需破產風險補償,融資成本得到進一步降低。

3.有利于優化融資企業財務指標,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

資產證券化作為一種新型的融資手段,比起負債籌資有其特殊的優勢。因為,資產證券化是將待證券化的資產真實出售,售出后,即從企業賬面和資產負債表上剔除,從而企業資產中減少了流動性較差的部分,增加了流動性最強的現金,極大地改善了企業的財務指標。同時,企業獲得了充沛的現金流量卻不增大負債比率,有利于企業更好地發展及再利用別的籌資方式籌資。在投資人更加重視現金流量而非資產總額的今天,資產證券化使融資企業獲得更多的經營優勢。

4.提高融資效率,實現融資企業與投資者雙贏

資產證券化使企業具有明顯的融資優勢、規模優勢、成本優勢、風險轉移優勢、股東權益優勢等。凡有可預見、持續現金流量的資產,經過適當的結構重組均可進行證券化融資,因此應用范圍廣泛。對企業而言,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企業融資效率,并由此推進資本市場的繁榮發展。同時,資產證券化的金融創新可以改善廣西金融市場的品種結構,將長期資產與短期負債進行了有效的對接、調整,從而提高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轉效率。資產證券化使金融資源得到新的、合理的配置,能滿足不同偏好的投資者的不同需要,豐富投資人的選擇,實現資產所有者資產形態轉變的要求。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資金融通的效率,增加資金來源,改善資金質量,延伸風險配置結構,緩解資本市場壓力,提高金融系統的安全性。資產證券化的創新,可以豐富金融品種和工具,使籌資、融資的渠道和手段進一步豐富,為投資人提供更多的可選擇性。

二、北部灣(廣西)實施資產證券化的具體思路

1.選擇可以進行證券化的資產并構造資產池

融資企業首先對自身欲證券化的資產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如應收賬款、住房抵押貸款、基礎設施收費等),然后根據發行人特設機構(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提出的標準,將其擁有可證券化的資產“真實出售”給SPV。SPV 以購買的資產組合的未來現金流為擔保向投資者發行債券。這樣,企業可以把不流通的存量資產或有未來現金流的資產轉換成現在的現金流,滿足企業對流動資金的要求。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不是所有資產適合證券化。根據北部灣(廣西)經濟發展的情況,可以考慮對下面的資產進行證券化:一是從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考慮。基礎設施投資所形成的資產不僅具有穩定的現金流收入,而且統計資料完備,易于實現資產剝離。二是從中小企業資產方面考慮。中小企業適合證券化的資產主要集中在應收賬款、高新技術產權和具體項目收益權。例如,應收賬款。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作為大型企業的配套企業而存在,它們與大型企業的業務往來產生相當規模的應收賬款,或與政府工程產生應收賬款。這些應收賬款有大型企業的信譽和政府作保障,壞賬率比較低,具有證券化價值。

2.設立SPV并出售可證券化的資產

SPV的選擇直接影響證券化交易的成本及MBS今后發展的方向,因此它是整個交易結構的中心。目前可以考慮由政府、市場中介機構或由融資企業自己成立SPV。政府設立的SPV由于具有較高的信譽度和權威性,能夠得到證券市場的廣泛認可,有利于推動資產證券化市場的發展。在我區開展資產證券化的初期,由政府設立SPV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選擇。此外,也可允許部分具有較強實力和良好信譽的證券公司(如國海證券等中介機構)以不同形式設立SPV來參與證券化業務。這是因為國內證券公司籌備資產證券化項目已取得一定的成效:2006年 “莞深高速收益計劃”和 “瀾電收益憑證”已在深交所上市;上交所也上市了一些企業的資產證券化產品;海通、國泰君安、招商、國元等多家內地創新試點類券商目前也在積極籌備一批為企業融資服務的資產證券化項目。最后,可以先不設立獨立的SPV,由融資企業成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由子公司作為SPV購買證券化資產,并發行以此資產為抵押的債券。選擇這種模式的SPV有以下的好處:第一,可以越過建立、規范一級市場的階段,節省了時間,縮短了證券化的環節。第二,由于抵押貸款只是在母公司與子公司實現“真實出售”,而實際上沒有實現“真實出售”,不需要建立獨立的SPV,從而規避了有關法律上的障礙,使得用這種模式推進證券化,受到的障礙最小,有利于積累證券化的經驗。

3.由特設機構(SPV)設計證券產品并進行資產重組和信用增級

SPV將資產池中的資產劃分為信用等級不同的多檔債券,以適應不同投資者的需要。為了取信于投資者并減少風險,需要有信用評級公司對這些待證券化資產進行評級,以考核這些資產在未來一定時期內的可收回性及預計現金流量。如中集集團委托標準普爾公司予以評定,得到了短期融資信用的最高級別,這為 MBS的發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信用評級機構的知名度和經驗及對待證券化資產的評定級別將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證券的發行和認購。

4.發行資產支持證券(MBS)

SPV與承銷商簽訂承銷協議,承銷商負責向投資者銷售資產支持證券。

5.獲取證券發行收入,并向原始權益人支付購買價款,同時向聘用的各類機構支付專業服務費

服務人負責收取、記錄由資產組合產生的現金流收入,并將這些款項全部存入受托的收款專戶。受托人開立以SPV為權益人的信托賬戶,在資產池積累的資金沒有償付投資者之前,進行資金再投資管理,以確保到期對投資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在資產支持證券期滿結束時,由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量在扣除還本付息、支付各項服務費后若有剩余, 這些剩余資金將按協議規定在銀行和SPV之間進行分配。

三、北部灣(廣西)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其它對策

1.改善北部灣(廣西)資產證券化運行的經濟和金融環境

(1)提高信用評級機構、擔保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職業化、規范化程度

資產支持證券的評級是投資者進行投資選擇的重要依據,其中中立、科學、公正的評估結論是投資者投資決策的基礎,因此信用評級機構及相應的信用評級規則體系在資產證券化的信用級別的構造中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獨立、客觀的信用評級是資產證券化健康出生與成長的關鍵。北部灣(廣西)的資信評級業發展十分落后,評級與評估工作一般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如果信用評級機構信譽低、獨立性差,資信評級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使資產證券化的魅力大為減弱。北部灣(廣西)區可以借鑒美國聯邦政府成立企業管理局,專門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的經驗,在區內成立由財政出資的、覆蓋面較廣的信用擔保體系,為所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提供擔保,提升證券的信用等級。同時,證券化的實施需要一個社會專業中介服務體系,包括證券承銷、資信評估、保險、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擔保、投資咨詢、公證、發行、交易、托管、清算等服務機構。因此,既要積極培育和發展中介服務機構,又要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嚴格職業標準,提高抵押證券市場信息披露的規范化、真實性和及時性,為證券的發行和流通交易提供保障,提高市場效率。

(2)完善北部灣(廣西)資本市場

廣西資本市場還是一個欠發達的市場,主要表現在:市場總體規模不大,資本市場對經濟的帶動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市場功能未能充分發揮,企業再融資后勁不足;市場主體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競爭力有待增強。目前廣西的上市公司只有22家。到去年底,上市公司的總市值為353億元,僅占全區GDP的12.93%,遠低于全國37%的平均水平;上市公司累計融資總額86億元,只占全國10000億元的0.86%。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廣西區資本市場與全國相比還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加快資本市場建設勢在必行。為了加快資本市場的發展,應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全面落實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落實轄區監管責任制,全力推進股權分置改革,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加上市交易品種,促進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規范發展,有效化解市場風險,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促進廣西資本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2.改善北部灣(廣西)資產證券化運行的制度環境

目前我國還沒有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法規,資產證券化仍處于試點階段。應充分考慮北部灣(廣西)資產證券化的深遠意義,大力推進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本身就是一種新型的金融工具創新。每一種金融創新大都是對現有各種法律規則桎梏束縛的反映??疾旄鲊Y產證券化發展的歷史,我們發現資產證券化得以迅猛開展主要采取兩種立法發展模式:第一種模式是市場主導法律,即先培育出市場,產生資產證券化的實踐,為了支持和發展這個市場,再對相關制度、法律進行調整,或制定專門的規則以適應市場的需要。第二種模式是法律主導市場,即先對資產證券化進行專門立法,建立起資產證券化的法律體系,以此來推動資產證券化的產生和發展。無論采取何種模式,政府的主導作用都是發展資產證券化的重要支撐。建議我國應采取法律主導市場模式,盡快制定單獨的資產證券化法,并與多部相關法規銜接。金融創新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資本市場改革最根本的一步就是完善法律體系。沒有法律體系的完善,沒有在事實上體現公平原則的法律約束和遏制,我們的金融改革就會因法律體系改革的滯后而失敗。

參考文獻:

[1]金高軍 楊保健:資產證券化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J]. 商業研究,2005,(4)

[2]楚天舒 毛志榮:美國、日本資產證券化市場比較及借鑒

[3]劉向東:資產證券化在全球的最新發展[N].上海證券報,2006-06-05

第7篇

關鍵詞:次貸危機 資產證券化 審慎發展

中圖分類號:F830.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1-084-02

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發生之前,資產證券化這一近幾十年來國際資本市場發展最快、最具活力和令人振奮的創新金融工具,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和亞洲等新興經濟體獲得了超常規的發展,對推動這些國家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美國次貸危機發生之后,引發了人們對于作為危機導火索之一的資產證券化的審慎思考。各國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實踐,為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鑒。這種借鑒不在于給我們提供了現成的資產支持證券化工具,而更多的應該是資產證券化這種思路。

筆者認為在我國發展資產證券化,必須結合中國金融、經濟的實際環境,汲取次貸危機的教訓,審慎地看待資產證券化的功能,合理利用資產證券化工具,促進中國經濟、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一、正確看待資產證券化的功能

資產證券化是從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開始的,最初主要是為了提高金融機構資產流動性以及轉移和分散貸款的風險,這是資產證券化的兩個最基本的功能。

資產證券化提高銀行資產流動性的功能就是以債券的形式把具有未來現金流收入和缺乏流動性的資產進行打包和重組,將其轉變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流通的債券,由此解決銀行“存短貸長”的矛盾,實現銀行貸款機構流動性的增加。

資產證券化轉移和分散貸款風險的功能,主要是以證券化的方式實現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資產的安全性,通過向證券化產品的投資者發行證券,銀行可以及時收回貸款債權,而將抵押貸款等基礎資產的信用風險(不能按期還款)轉移和分散給投資者。

資產證券化最大的特點是,其基礎支持資產主要是貸款、應收賬款等具有可預計的未來現金流的資產,是以資產信用替代企業整體信用,投資者可以通過降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資產折價,相對準確地評判企業的價值。

解析美國次貸危機發生的根源,我們可以發現,資產證券化的這兩個基本功能,由于監管不到位,在其發展過程中被無限放大,特別是次級貸款等衍生工具的反復無限的流轉,使投資者對證券化的產品根本無法判斷其價值,最終引發了這場金融危機。銀行抵押貸款機構認為,其可以不斷地通過證券化運作將一些缺乏流動性的資產變現,這樣其就有更多的流動性資源來發放抵押貸款,從而不斷提高利潤水平。而經過華爾街的投資銀行不斷包裝,演化出來的衍生工具將證券化產品反復證券化,從而實現了流動性的無限擴張,其結果造成了“投資無約束”,導致大量的信貸資金流入住房抵押貸款市場,引起房地產價格的不斷上漲,巨大的資產泡沫就形成了。

二、中國發展資產證券化的正確思路

當前,世界經濟復蘇緩慢,中國經濟雖然在世界經濟發展中保持一枝獨秀,但經濟轉型的壓力十分巨大,隨著通貨膨脹預期的加劇,經濟結構的矛盾將十分突出。特別是經過前兩年的信貸大投放,會不會產生大量的不良貸款,銀行信貸質量將能夠經受嚴峻的考驗。加上不斷上漲的房價,盡管國家出臺了一系列的調控措施,房地產價格仍然如勒不住韁繩的野馬一樣瘋狂上漲,而按揭貸款作為國有銀行個貸業務的重中之重,在總貸款量的占比已達到20%~30%,部分銀行基本上已達到國際上公認的警戒線標準,個人房貸的風險隨時會發生。

處于防患于未然的考慮,從2009年開始,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呼聲又起,乃至于工行、建行等銀行的負責人紛紛呼吁,要盡快研究允許銀行通過資產證券化,以防范可能即將到來的信貸風險。

筆者認為,從銀行的角度看,實行信貸資產證券化不失為一個化解風險的有效方式,但如果把轉移和分算信貸風險放在第一位,讓投資者來替銀行分擔風險,尤其是把資產證券化定位于不良資產的證券化,則是極不道德和不負責任的,與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功能背道而馳。因為中國的金融環境不同于美國,也不同于金融危機后的亞洲各國。

首先,中國的融資結構不同于美國、韓國等發達國家。長期以來,銀行業資產占據了中國金融資產的大部分,企業融資主要依賴于銀行信貸資金。由于中國的股票市場,自誕生之初就存在著功能上的偏差,再加上制度性設計上的人為分割缺陷,市場秩序混亂,上市公司質量低下,投資者信心倍受打擊,發展速度緩慢。而且債券市場的發展又滯后于股票市場的發展,在債券市場的融資中,政府債券以及準政府債券發展較快,比重過高,而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明顯滯后。企業債券余額在全部債券余額中的比重不足6%。而美國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基本平衡,直接融資市場較為發達。加上美國是典型的自由市場經濟國家,資本市場非常發達,企業行為也已高度的市場化。美國銀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十分發達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國較低的儲蓄率,導致銀行從常規渠道獲取的資金來源不足以滿足其放貸需求,利用資產證券化可以較好地解決其銀行流動性不足的缺陷,并從資產證券化產品的發行中獲得貸款服務收入,以彌補存貸利差的不足。而我國由于各種原因,居民的儲蓄率一直高居不下,加上國有金融資源的壟斷性,銀行系統占據了絕大部分儲蓄資源,銀行不擔心資金來源(同業競爭除外),同時社會對于銀行貸款的需求也十分強烈,銀行也不擔心貸款的壓力,而通過資產證券化融資取得的資產流動性又面臨著較大的投放壓力,在宏觀調控的壓力下,銀行將勉為其難。因此,我國的銀行業通過資產證券化方式解決其流動性和長期負債融資需求的壓力并不大。

其次,和亞洲等其他國家相比,引入資產證券化的初衷不同。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后的亞洲各國之所以引入資產證券化的初衷則主要是為了解決銀行危機產生的大量的不良資產,以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無論是日本、韓國,還是泰國等都是如此。但隨著這些國家金融體系的重建和金融秩序的恢復,資產證券化則被賦予了新的內容。以韓國為例,其資產證券化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999―2000年是引入資產證券化階段,主要目標是金融重建和不良貸款的處置;2000~2001年是資產證券化的發展階段,主要提高資產流動性,克服期限集中到期的問題;2002~2004年是不斷成熟階段,證券化的基礎資產擴大到中小企業融資、信用卡應收款、學生貸款、未來收入債券等。

我國的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在經過國家注資、境內外上市以及引進戰略投資者后都有了顯著地提高,銀行系統的不良貸款率不斷降低,通過資產證券化處置不良資產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壓力并不很大。同時,通過資產證券化來化解銀行業的不良資產也有失偏頗,適合資產證券化的資產只能是低流動性資產,而決非不良資產。資產證券化不同于銀行貸款、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它是資產支持證券,是以未來可預計的穩定的現金流為標的。而所謂的不良資產大多是不具有可預計的現金流產生,其價值大打折扣,不良資產的證券化難度很大。中國資產證券化的對象可以是流動性較差的資產,但絕不是質量低劣的資產,更不可以對大量呆壞賬資產進行證券化處理,商業銀行不能為了創新而創新。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中國引入資產證券化的思路應該是通過引入資產證券化來改善融資結構,完善證券市場,推動中國經濟的發展。一是通過不同種類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為投資者提供足夠多的可選擇的儲蓄替代型證券投資品種,從而分流銀行體系存在的巨額儲蓄資金,緩解銀行體系信貸擴張的沖動和壓力,降低宏觀調控的成本。二是通過資產證券化提高直接融資比例,優化金融市場的融資結構,開辟股權融資、債權融資(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之外的第三條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價格發現功能和監督約束機制,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三是通過資產證券化拓寬開發性金融的融資渠道,支持國家基礎設施等經濟瓶頸領域建設,減輕國家財政的壓力,促進中國經濟發展。

三、如何合理利用資產證券化

要達到上述目的,筆者認為,中國推行資產證券化應該在兩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應該優先考慮對國家基礎設施等資產的證券化,特別是有穩定現金流預期的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收入電力、供水、水處理、高速公路、鐵路、機場、港口,以及石油和天然氣儲備、金屬和非金屬礦藏、林地等資源資產的證券化。而隨著國家經濟戰略轉移,特別是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中部崛起等戰略,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而資產證券化完全可以使我們走上開發性金融之路,既可以達到分流儲蓄、豐富證券市場投資品種,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又可以支援國家經濟建設,減輕國家財政的壓力。

二是積極改善融資結構,通過資產證券化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建立起新的融資渠道,促進中國經濟平穩發展。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融資難是不爭的事實。資料顯示,目前,中國中小企業總數已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提供了全國80%的城鎮就業崗位,上繳的稅收約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工業經濟的重要增長點,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與此相矛盾的是,占全國企業總數99%以上的中小企業占有的貸款資源卻不超過銀行貸款總量的20%。上市指標也主要用于扶持國有大中型企業,雖然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已經開通,但中小企業進入的門檻似乎還太高。由于中國證券市場不發達,風險投資市場也還處于起步階段,而債券融資和銀行的“國企”偏好,很難滿足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其它融資方式也幾乎與中小企業無緣。這說明,對于正處于規模擴張時期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成為制約其發展的主要因素,這必將對我國的經濟增長速度和質量帶來不良影響。資產證券化的創新完全可以為中小企業開辟一條新的融資途徑。我國中小企業對國家經濟的貢獻有目共睹,特別是那些擁有優質資產、發展前景明朗、經營業務透明度高、現金流充沛,處于行業上升期的成長型企業,在現有的融資條件下,很難直接發行企業債或短期融資券,資產證券化方式則為他們提供了很好的融資渠道。我們可以借鑒韓國和德國的經驗,特別是德國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支持更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根據德國聯邦經濟和勞動部的統計,德國目前有中小企業約330萬家,占全部手工業、工商和服務行業企業的99.7%,提供了德國所有工作崗位的69.7%,其產值占全部企業創造的增加值的48.8%。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德國經濟體制的支柱。同美英相比,德國的風險投資市場不夠發達,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形式。但最新調查表明,這種偏好已經開始在改變。德國政府除了通過風險資本支持外,2000年以來,德國中小企業銀行開始聯合德國各類銀行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啟動了平臺“Promise”(促進中小企業信貸證券化)。而韓國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2002年以后也已擴大到了中小企業融資,并初具規模。目前需要做的是轉變觀念,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設立中小企業銀行或擔保機構、資產證券化保護基金等機構,為大規模開展資產證券化創造條件。

除上述兩個方面外,筆者并不否認資產證券化對化解金融信貸風險的作用,但信貸資產的證券化必須回歸到提高流動性這一資產證券化的基本功能,并納入到國家的宏觀調控上來,服從于國家的貨幣政策,從而抑制可能引發的信貸擴張沖動,避免重蹈美國次貸危機的覆轍。

參考文獻:

1.鄧偉利.資產證券化: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2.王鐵軍.中國中小企業28種融資模式.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3.陳文達.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4.成之德等.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全書.中國言實出版社,2008

5.王政.美國資產證券化有卷土重來之勢.中國證券報,2009.10.15

6.(美)迪米特里斯?肖拉法.應惟偉,劉鵬,金華譯.美國金融的興衰啟示錄.證券市場周刊,2008.10.17

7.張宇哲.次貸危機后中國開啟資產證券化還有多遠.新世紀周刊,2010.08.02

第8篇

[關鍵詞] 資產證券化 會計確認 經濟后果 會計準則

資產證券化起源于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憑借其所具有的風險隔離、信用提升以及設計靈活等優點,資產證券化隨后得到迅速發展,成為目前國際金融市場最具活力的金融創新之一。

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人以缺乏流動性、但具有未來穩定現金收入流的資產為基礎進行結構性安排,并對不同資產的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重新組合,以此發行債券來融通資金的過程。資產證券化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具有的參與主體眾多、結構復雜、后續不確定性等特征,對傳統會計確認、計量、報表合并等理論形成了沖擊。

一、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會計確認問題及影響

資產證券化中會計確認問題的核心是證券化資產的終止確認,即確認為“真實銷售”還是“擔保融資”的問題,這直接關系到證券化的資產和相關債務是否應該被分離出資產負債表,對發起人意義重大。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問題,我們將從不同會計處理對企業財務報表及其經濟后果的影響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1.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如果將證券化資產作為銷售,則發起人將在資產負債表中終止確認證券化資產,銷售額與證券化資產的賬面價值及交易費用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將其作為融資,則證券化資產仍保留在資產負債表內,發起人將把資產證券化交易確認為一項以證券化資產為擔保的負債,交易費用在借入款項的使用項目中予以資本化。

一般來說,資產證券化的實質是企業優質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提前實現,因此證券化資產的定價往往高于其賬面價值,兩者的差額直接帶來利潤的增加。相比“擔保融資”, 顯然“真實銷售”情況下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將得到明顯改善。而對于利潤表,作為融資處理對其沒有影響,作為銷售處理時有可能導致當期利潤的上升。兩種處理方法中,發起人的現金流量表中除了現金來源不同外,其他項目都相同。

2.對企業的經濟后果影響

資產證券化最具魅力的地方是風險隔離機制,即將證券化資產與發起人的經營能力和信譽脫離,投資者的回報僅取決于證券化資產的增值能力而不受發起人經營風險的影響?!帮L險隔離”機制實現了信用指標的客觀化,保護了投資者,而“風險隔離”機制的基礎是證券化資產確認為“真實銷售”?!罢鎸嶄N售”情況下,證券化資產退出發起人的資產負債表,企業籌集到所需的資金又未增加企業的負債,同時降低了發行人的資產負債比例,為發行人進一步融資創造了條件,從而使企業處于優勢融資地位。

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還可能涉及到稅收的問題。如果將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真實銷售”作表外處理,發起人將確認相關的損益。按照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發起人對確認的收益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確認的損失可沖抵應納稅所得。同時,發起人向SPE轉移資產作為銷售資產處理應征營業稅,并按購銷合同稅率征收印花稅。因資產證券化業務往往涉及金額巨大,對其征收營業稅將帶來沉重的稅收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抵銷了證券化融資的成本優勢。如果將資產證券化作為一項“擔保融資”作表內處理,發起人不確認損益,從而不需繳納所得稅。發起人向SPE轉移資產屬于轉移質押資產,所有權并未轉移,從而不需繳納營業稅,但應按借款合同稅率繳納印花稅,而借款合同的印花稅率又遠遠小于購銷合同。

二、資產證券化中會計確認方法的演變

目前國外對資產證券化會計處理問題的研究已較為深入,對資產證券化會計確認和計量標準的認識也先后出現了風險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三個判斷標準。

1.風險報酬分析法

1991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首次提出“風險報酬分析法”,并于1995年6月對“風險與報酬分析法”做出了一定的改進,要求實質上所有的風險與報酬都轉讓后才能進行終止確認。在“風險報酬分析法”法下,一項己經確認過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終止確認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1)與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有關的實質上所有的風險和報酬都己經轉移出去,任何留存的風險和報酬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的計量;(2)潛在的權利和義務已經實施、解除、取消或終止。

2.金融合成分析法

1996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提出了“金融合成分析法”。按照這種方法,在涉及金融資產轉讓的情況下,應當將已經確認過的金融資產的再確認和終止確認問題與因金融工具的轉讓合約所產生的新的金融工具的確認問題嚴格區分開來。決定一項資產交易能否進行銷售處理要看其控制權是否由轉讓方轉移給受讓方,而非看其交易形式。2000年9月,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對金融合成分析法做了進一步的補充和完善,對控制權放棄的條件和SPE進行詳細規定,并認為會計師在進行會計核算時,必須依賴法律意見來確定某一資產是否可以算作銷售。

3.后續涉入法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于2002年提出了以“沒有后續涉入”作為銷售確認標準的后續涉入法,它放棄了基于“控制權轉移”的終止確認標準。根據后續涉入法,只要轉讓者對被轉讓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的后續涉入,不考慮后續涉入的程度,與后續涉入有關的這部分被轉讓資產作為擔保融資處理;而不涉及后續涉入的那部分資產則作為銷售處理。

綜觀這些會計準則的變化,也透視出資產證券化的確認問題隨著實體經濟的發展,經歷了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從“風險―收益”標準到“金融合成法”再到“后續涉入法”的演變,似乎反映了會計準則的制定者對資產證券化能否確認為銷售的標準經歷了一個“嚴格―寬松―嚴格”的過程,而這個過程反映了會計準則制定者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推動與資產證券化風險控制之間的不斷權衡。

三、目前我國資產證券化的會計確認方法

2006年2月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第二章中提出了對金融資產轉讓終止確認的判斷標準:首先看所有權上所有的風險與報酬是否已經轉移,在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與報酬的情況下,再以“控制權”作為判斷標準,轉讓者不再保留控制權,該資產作為銷售處理,如果轉讓者保留了控制權,按繼續涉入程度確認一項金融資產。

從上述流程可以看出,在會計確認標準上,新準則第23號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整合了風險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的思想。這主要是考慮到目前我國的金融衍生產品市場尚處于初級階段,風險報酬分析法在我國仍有其生存的土壤,而部分引入金融合成分析法和后續涉入法則為它的應用空間留有余地。但我們同時也應該看到,我國相關的會計確認規范還存在值得探討的地方:即目前的準則對于三個標準在實務中如何合理銜接并沒有細節指導。由于資產證券化會計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專業人士的職業判斷,很可能會出現性質相同的經濟業務形成不同的會計處理,不利于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在我國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務中,已形成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長期資產證券化,而這兩者的資產性質、轉讓方式、風險程度是不盡相同的,現行準則只是籠統地將兩者放在一個框架下進行會計處理,不能將兩類資產潛在的風險分別準確地揭示出來。

四、完善我國資產證券化會計規范的建議

資產證券化被確認為發起企業的“真實銷售”還是“擔保融資”,不僅將直接影響發起企業的財務狀況及資產證券化投資者的利益,而且與發起企業原債權人的利益也密切相關。因此,健全的資產證券化會計準則應有效控制發起企業為達到一定目的濫用會計處理的行為。

1.減少資產證券化確認方法的選擇彈性

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還處于起步階段,業務結構并不復雜,資產上的控制權和與其對應的風險、報酬發生分離的情況暫時還未出現,因此建議采用風險報酬分析法為主的判斷標準進行會計確認,當資產證券化發展到相對復雜階段時再逐步推出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減少資產證券化的選擇彈性可以避免出現性質相同的經濟業務形成不同的會計處理,大大降低運用資產證券化進行報表操縱的彈性空間。而且從嚴控制確認為“真實銷售”的條件,也有利于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2.細化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會計規范

目前我國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務中,主要是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和企業長期資產證券化,而這兩者的資產性質、轉讓方式、風險程度是不盡相同的,如果籠統地將兩者放在一個框架下進行會計處理,不利于兩類資產的風險控制。因此建議細化資產證券化的相關會計規范,針對不同性質的證券化資產制定出相應的會計規范。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何小鋒:資產證券化:中國的模式.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洪艷蓉:資產證券化法律問題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