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5 17:14:1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商品經濟的發展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宋代的商品經濟處于全面發展的狀態,表現為商業政策的改變、手工業的繁榮、城市商業的發達以及海外貿易的發展。首先,在商業政策上,宋代統治者采取了與過去歷代王朝都迥異的重商政策。中國封建社會發端于農業社會,從春秋戰國封建制度萌芽起,農業都是作為國家統治發展社會繁榮穩定以及軍事經濟發達的基礎,因此對農業格外的重視。在思想層面,漢代以后,董仲舒改革的新儒家思想更是為了體現帝王的統治目的,而將重農抑商思想融入進去,因此此后的歷代帝王都鼓勵發展農業,控制甚至打擊商業活動。而這一點到了宋生了改變,宋初太祖趙匡胤認為“多積金,市田宅,以遺子孫。歌兒以享天年”,以博民富。在宋太祖之后,宋太宗趙光義也號為“令兩制議政豐之術以聞”。宋神宗在位時“尤先理財”,令眾“政事之先理財為急”這樣的重視經濟的思想一直貫穿于宋朝,這是保證經濟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其次,宋代的手工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達到了封建社會最為繁榮的程度。與唐代相比,宋代的坑礦、茶鹽、造船、造紙、制糖、紡織、制瓷等有較為明顯的進步。從特點上看,宋代的手工業產地逐步擴大,出現了區域性的手工業企業和家族式的規模企業。手工業產品的產量也隨著生產區域和交易范圍的擴大而增加。最為顯著的變化是當時的手工業技術水平提高非常明顯,在制糖業、采礦業、陶瓷制造業等方面都有所提升,比如制糖業出現了“糖冰”(冰糖)的生產技術,宋瓷的技藝手法融入了多種藝術元素。另外,宋代經濟發展還體現在宋代城市貿易的繁榮。在宋代之前,不僅國家不重視發展商品經濟,而且在城市格局上體現了重農抑商的思想。宋代以前的城市中,嚴格限制工商業活動的范圍,將城市劃分為坊和市“,坊”是指居民居住區“,市”是指商業活動區。同時還規定,所有的商業活動都必須在“市”區進行,不得在“坊”區進行商品買賣活動“,市”的經營時間也被限制在白天有限的時間內。這種規定大大限制了城市商品買賣活動的時間和范圍。而在宋代,這一界限被消除了。北宋的都城汴梁城突破了市坊的界限,街道兩旁和居民區都有商業活動“,坊巷橋頭及隱僻去處俱是鋪席買賣”,顯示出商業的高度繁華程度超過了長安城。北宋的都城汴梁城還出現了早市和夜市,呈現出了全面繁榮局面。同時,商業城市和市場數量在這一時期也急劇增多,除了北宋都城汴京和南宋都城臨安兩個最為著名的繁華都城外,成都、建康、鎮江及揚州等城市也十分發達,人口規模也逐年增加,汴京和臨安的人口大致有170萬和120萬左右。除了大都市商品交換異?;钴S外,眾多商業性集鎮也如雨后春筍般遍及全國各角落,這些集鎮多集中于海上貿易繁榮的沿海鎮市或水陸交通樞紐的內陸商鎮,甚至在農村也打破了往日的寂靜,于頻繁的貨品交換中逐漸形成了“草市”或“墟市”,使得整個國家的商品貿易活動都十分活躍,深刻反映了宋代商品經濟的繁榮發達。
二、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對律學發展的影響
1.商品經濟對律學思想的影響。
不同的時代都有著不同的立法思想,不同的經濟水平之下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研究思想也有很大差異。作為經濟基礎的商品經濟的發達,也使得宋代的律學研究思想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國的封建法律思想從西漢董仲舒確立新儒學以后而確定,經過魏晉南北朝、隋代、唐代的發展,到宋代時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尤其在經濟基礎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就需要一種新的世界觀來適應這一變化,理學作為律學的思想基礎就在這種情況下得以發展。理學名稱的起源來自于宋代儒學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它是以儒家的倫理思想為核心,糅合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而成的一種理論形態,其核心內容是強調“理”的先天的存在,把抽象的“理”提到永恒的、至高無上的地位,學習的目的就是“即物窮理”。理學思想肯定了封建社會的等級關系,認為“:夫天之生物也,有長有短,有大有小。君子得其大矣,安可使小者亦大呼?天理如此,豈可逆哉?”關于法律他們認為禮與法都是“理”的體現,是為了管理和統治人民而設置的工具“,禮者,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法者,天下之理”,“律所以明法禁非,亦有助于教化”。因此,認為治國就需要禮法合一,同時要根據事物發展的規律制定不同的領域的法律規范。在理學思想之下,任何事物都有其發展規律,法律要依據這些規律進行,因此對待農與商他們都保持了同等的客觀的態度,在商品經濟有所發展的情況吸取也加大了對商品經濟的調整。立法上統治者調整了歷代立法中重刑法輕民法的傳統做法,開始探索民事立法和經濟領域的立法,專門研究施行了鹽法、酒法、茶法等法令。為了順應商品經濟的規律,宋代立法制定了一系列的經濟民事法律,統一了國家與經濟活動者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同時,立法的科學性也將政府的政策導向更好地促進了商貿發展和手工業的繁榮。
2.商品經濟對應用律學的影響。
中國古代的律學十分注重法的應用,在法的解釋和刑事技術方面的研究最多,形成的研究成果也最為豐富。宋代商品經濟的發達,客觀上使得社會財富得以積累,民間財富的積累讓民眾可以擁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事律學研究活動。從國家層面來說,也加大了對律學研究人才的培養,設置了律學博士專門進行律學研究,涌現出了《刑統賦》、《律文音義》、《律令釋義》等一些著名的律學研究著作。其中《刑統賦》就是律學博士傅霖編制的,他在研究時認為《宋刑統》不便閱讀和記憶,于是將《宋刑統》的全部律文的要旨,用韻文體裁撰為律學讀本,并自行作注,解說韻文含義。受到商品經濟發展的影響,以及理學的繁榮,人們看待事物的方式也更為客觀,不再僅僅看到統治秩序的維護,而更加注重對社會個體正義的維護,突出人的個體價值,在司法實踐上更加注重刑事科學技術的應用,出現了諸如《折獄龜鑒》、《棠陰比式》、《洗冤記錄》等法律應用領域的著作。其中《洗冤集錄》使得法醫學取得突破性的進展,對中國乃至世界的法醫學發展都產生了重大影響。
三、結語
關鍵詞:經濟發展;商品勞務稅;資本積累;產業結構
經濟發展是指隨著經濟增長而出現的經濟與社會結構的變化,經濟發展是當今世界的一個主題,而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任務更為艱巨,要求也更為迫切。規范經濟學認為,經濟增長的力量來自于市場的價格機制作用,它能夠自動地促進資本積累、技術進步和勞動力的充分利用。然而在現代市場經濟中,市場失靈是普遍存在的,政府有責任干預市場運行,而對于以市場為配置資源主體的發展中國家來說,政府適當干預經濟發展的意義則更為重要。
稅收是國家對部分產品或國民收入進行的法定分配,它同經濟發展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是政府調節和干預經濟的主要工具和為其他財政政策籌資的主要手段。一般說來,現代稅收除籌財政資金的基本職能之外,還具有三大經濟調節功能,即促進資源有效配置、調節收入合理分配以及實現經濟穩定增長。在發達國家,所得稅是主體稅種,稅收政策實施的主要工具都是所得稅,而在發展中國家,由于經濟發展水平、稅源構成和征管能力等因素,商品勞務稅往往成為主體稅種,因而其在稅收政策實施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商品勞務稅是以商品和勞務的流轉額為課稅對象的課稅體系。它主要包括消費稅、銷售稅、增值稅和關稅。本文擬對經濟發展中的商品勞務稅作一理論上的探討。
一、發展資本積累與商品勞務稅
在發展中國家,實際經濟增長和在增長基礎上的經濟發展,有著壓倒一切的意義,但經濟增長要受資本積累規模的約束。因而,如何形成足夠的發展資金,是發展中國家在經濟發展中面臨的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
一般而論,一國的資本積累有兩種來源,一是利用外資,二是動員國內資金,尤其是國內儲蓄。國內儲蓄包括居民個人儲蓄、企業儲蓄(稅后利潤)和政府公共儲蓄(主要來源于稅收)。稅收在調動社會資源用于儲蓄、投資方面有兩條渠道:一是通過征稅籌集財政資金,增加公共儲蓄或政府用于公共投資的集中性財力;二是通過制定鼓勵儲蓄的稅收政策,刺激企業和居民個人把更多的收入用于儲蓄,擴大私人投資。
在發展經濟學的稅收政策思路中,一國資本積累水平同稅收收入水平相關,也和稅制結構選擇相關。發展中國家采取什么樣的稅制結構,選擇什么稅作為稅制結構中的主體稅種,在許多發展經濟學家看來,首先應服從于擴大和刺激儲蓄、促進資本積累的需要。他們的基本主張是,商品勞務稅應成為發展中國家的主體稅種,對發展資本的籌集發揮主要作用。為此,他們作了廣泛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
商品勞務稅的范圍主要是指一般銷售稅、消費稅、以及營業稅和關稅等間接稅。從總體上看,這些稅收的在發展中國家的比重較高。一般說來,經濟發展水平愈低,商品勞務稅的比重愈高。據資料顯示,在低收入國家,商品勞務稅占全部稅收總項的比重為41%,而高收入國家這一比例為30.9%,如果將進出口關稅并入商品勞務稅計算,高收入國家的比重為32.4%,而低收入國家高達71.1%.這表明較低的經濟發展水平與較高的商品勞務稅比重相聯系。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雖然商品勞務稅作為主體稅種具有穩定的籌資功能和較低的征管成本,但根據稅收效率的分析,它會對經濟增長和市場機制產生較大的扭曲效應,這就需要適當提高所得稅比重,推行商品勞務稅和所得稅并重的雙主體稅制結構。
二、優化產業結構與商品勞務稅
根據發展經濟學家赫立克和金德爾伯格的理解,經濟發展不僅意味著以更多的投入或更高的效率去經營更多的產業,還意味著產業結構的變化以及生產過程中各種投入量分布的變化。在一國資源量為一定的條件下,通過產業結構變化,優化資源配置,可以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推動經濟增長的內在力量。
考察西方國家100多年的經濟發展過程,產業結構變化的長期趨勢是:初級產業主導制造業主導服務業主導。而引起或影響產業結構變化的原因如同經濟發展的動因一樣復雜,從外因分析,政府的產業政策及其配套的財政、稅收政策是一個重要的外部因素,特別是稅收政策在推動一國產業結構形成、發展和優化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對于商品勞務稅來說,它作用的大小是一個理論上和實踐中爭論頗多的問題,下面我們來作簡單探討。
首先,在講座經濟體制下,商品作價主要采用國家指令性或指導性計劃價格,商品勞務稅在配合價格調節生產和消費,以促進產業結構化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商品價格由市場決定,低稅和高稅不能直接形成低價和高價,因而商品勞務稅對于調節產業結構的功能必將削弱。其次,商品勞務稅作為間接稅,具有易于轉嫁的特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間接稅的稅負轉嫁機制將充分發揮其作用,這決定了運用商品勞務稅調節產業結構具有不確定性,甚至使政策目標落空。第三,商品勞務稅與價格直接關聯,其本身會扭曲商品的相對價格,導致消費者剩余損失;扭曲生產要素的相對報酬而導致生產者剩余損失。因而最終不利于市場機制的有效運行。第四,商品勞務稅還會對產業政策發生扭曲,這突出表現在增值稅選型上。以我國為例,在生產型增值稅實行統一稅率的情況下,加工工業的進稅抵扣比重大,稅負輕;基礎原材料和能源工業的進項稅抵扣比重輕,稅負重。顯然,生產型增值稅是與發展中國家的基本產業政策相背離的。
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能過分強調商品勞務稅對于調節產業結構的作用,而應適當弱化。稅收對于產業結構的調節應主要依靠所得稅優惠來發揮作用,同時適當發揮商品勞務稅的輔作用。
三、實現地區協調發展與商品勞務稅
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以各個地區的經濟增長為基礎的,是各個地區經濟發展的總和。在同一個國家,由于地區間勞動素質、資本投入、技術進步、自然資源,地理和交通條件,以及其他社會性、國民性因素的差異,往往使區域間經濟發展處于不平衡狀態,既有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地區,也有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甚至經濟落后地區。稅收對于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如何采取有效的稅收政策以及商品勞務稅在其中發揮什么作用,則值得探討。這對我國目前正在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也應該是有啟發意義的。
摘 要:近十多年來,中國的房價一直是廣大的熱點問題。房價的一路飆升導致了各種經濟問題及社會不滿的出現。2007年由美國房地產次貸危機引發的國際金融危機席卷金球,破壞巨大,影響深遠。房價關乎中國的國計民生和可持續發展。本文試圖解讀中國房地產價格,從深層次上分析探討中國房價漲跌的原因。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探討;商品房;經濟
近近十多年來,中國房價的飆升使得絕大多數百姓只能望“房”興嘆,廣大守法工薪階層是很難買得起房子的。對于這個問題,中央與地方政府曾多次出臺了系列調控措施,但并沒有達到控制房價過快上漲效果。從結果上來看,很多次政府調控房價卻成房價上的漲助推劑。反而是今年在沒有明顯政府調控加碼的情況下,房價卻出現一定程度下跌。中國的房價是到底由什么來決定的?怎樣才能讀懂中國房價?
一、中國房地產的現狀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的形成時間不長,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實行的是公有住房實物分配制度。1998年國務院發出《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從此,中國房地產逐步成為一個國家的支柱產業,成為一個全國性的消費、投資、投機三合一的重要市場。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房地產業飛速發展,極大地促進了我國經濟繁榮和城市化進程。然而,近十年來房價持續上揚,房價成為絕大多數國人的心頭的痛。房奴們與還沒有資格當房奴的人們只能望房興嘆。房價飛速上漲而工資水平卻相對穩定,導致房價收入比連年增長。根據聯合國統計,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3~7比1,而我國卻遠遠超出這個比例,一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更是奇高。一面是普通工薪階層根本買不起住房,承受巨大的社會壓力,另一面是出于投機性或投資性目的,有些購房者每人購買了很多套房子,成為房市中活躍者和重要力量。
二、對房價上漲原因分析
1.需求方面的原因分析。中國房價的上漲,最根本原因還是資金推動。房地產價格上漲從本質上來源于超發的貨幣,M2超發得多,房價就上漲快,M2超發得少,房價就上漲慢。說到底,還是廣義貨幣(M2)不斷膨脹造成的,過去15年間中國的M2的平均增速為20.2%,遠超過GDP的增速。1999年年底的時候,中國的M2是12萬億,到今年9月底是120萬億,15年里上漲了10倍。而10倍,基本上就是中國房價在這期間的平均漲幅。當然,有的中小城市人口流出房價上漲較少,有的大城市人口大量流入,房價上漲較大。但中國在此期間之所以沒有造成大規模的通貨膨脹,就是因為房地產、地方融資平臺成為蓄水池,吸納了大量資金。由于這些資產的流動性較差,因此吸納資金變成鋼筋、水泥沉淀下來,這樣不統計房價的通貨膨脹就降了下來。當然,房價與M2并不是完全對應關系,它還受其它很多因素影響。
中國相對寬松的信貸標準,增加了普通民眾購房的支付能力,直接拉動了對房屋的需求,從而推動房價上漲?,F在住房按揭貸款成為相當普遍的購房方式,很多原來沒有足夠支付能力的人提前實現住房消費,直接刺激了住房需求的增長。每當政府放松貸款限制之時,也房價即將上漲之時,九月底開始的本次政府放松房貸也不例外。
土地買賣是地方政府的頭等重要財源,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融資還款很大程度上依賴土地財政。地方政府土地財政就是壟斷土地供給,一方面千方百計低價收地,許多地方野蠻拆遷,征地血案就是低價收地的表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不遺余力地經營城市,大力推動地價不斷上漲,這樣賣地就能生財有道,取得巨大的超額壟斷利潤。地價上漲結果必然從成本上引起房價上漲。
我國房價近十多年來的大幅上漲,房地產行業投資回報遠遠高于社會平均水平,另外由于民眾投資渠道不暢,股市風險大,債市低迷。超發的貨幣大量流入房地產。高額的收益率以及對房價上漲的預期,加大了房屋的投資和投機需求,投機者的炒作更是房價迅速上漲的重要因素。
2.供給方面原因的分析。影響房地產供給的因素主要包括房價、土地成本、開發成本,市場預期等等。房價預期是影響房屋供給最重要的因素,房價上漲預期會使開發商紛紛斥資買地,啟動建設項目,從而提高市場住房供給。但是,中國房地產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政策市,國家政策動向是開發商最關注的,國家政策影響住房供給的情況是最值得關注的。
隨著城市化進程,能用來建房子的土地越來越少,稀缺的土地資源始終是開發商爭奪的目標。這也和地方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相對應的。這樣土地的價格不斷上漲。地價的上漲,推動房價的上漲,房價上漲反過來又促進地價上漲。開發商不得不以更大的成本獲得土地,這樣就影響到房屋的供應量。
3.博奕的利益相關者的分析。房地產價格主要利益博奕者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開發商,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剛需消費者,改善消費者和投機者。
中央政府把房地產作為國家經濟的支柱產業,一旦經濟增長下滑,就會想到從房地產上做文章?,F在中國人買什么都不積極,唯一對房子情有獨鐘,更有丈母娘需求這樣剛性需求做支撐。中央政府采取的房產調控措施,試圖控制房價過快上漲,但政策的出發點是行業的穩步發展,事實上對控制房價上漲沒有多大作用。
房地產業的發展對地方政府有無與倫比重要的意義,不僅有助于增加GDP考核份量,財稅部門對房地產行業稅收有嚴重依賴,賣地收入更是地方政府命根子。地方政府實際是房價飆升的幕后的最大的推手。
房價上漲的另外一個重要的推手是商業銀行。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行業,對銀行業的依賴性很大。商業銀行的開發信貸是開發商資金來源,個人住房信貸極大地提高市場的住房需求水平,從而推動房價不斷上漲。從政策上,商業銀行更喜歡寬松的金融政策,將貨幣從左手轉到右手,從而獲取利差。
中國的中央銀行并不是獨立的,它是中央政府的一個金融政策代言人和執行者。其金融監管更多反映了中央政府的意志。
眾多開發商作為房地產市場的主體,決定著住房的供給水平。開發商做為企業,其動機是為獲取高額利潤,它們經常通過捂盤惜售、延期開發、改變開發模式,改變土地用途等多種方式抬高房價。開發商的唯利是圖,謀取暴利。抬高房價能有更多的利潤,當然是它們必然的選擇。
剛需消費者,改善消費者是房市中的散戶和弱者,他們隨波逐流,買漲不買跌。同時他們也市場的中堅力量,是房子真正需求者和消費者。投機者是市場劑,也政府調控的首要打奔放的對象。
總之,從利益角度來看,目前,房地產行業依然是中國最大的支柱型產業之一,為中央和地方政府貢獻著巨大的稅收,特別是為地方政府提供巨額賣地收入。政府與相關利益的捆綁,決定了政府不會過分打壓房地產價格。但中央政府顧忌房價已是一個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因而調控的目標是防止房價過快上漲,而不是打壓房價。
從長遠來看,目前的中國正在大力加快城市化建設,原有的大量農民與非城市人口向城市轉入,就需要新建大量房屋,就要不斷地拆舊建新。在供求的動態平衡中,只要政府 手握土地開發出售權,土地價錢節節攀升,房價只會增長,而不可能下跌,因為開發商要賺錢,政府要獲取巨大財政收入。至于增長的幅度,政府一直在做的就是維穩,目標是樓價不要有太大變動,不能出現類似美國的房地產金融危機。
參考文獻:
[1]王阿忠.中國住宅市場的價格博弈與政府規制研究[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5.
[2]闕亞冠.中國房地產現狀[J].科學之友,2013:93.
關鍵詞:漢口北;第四代批發市場;發展定位
一、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市場概況
(一)地理位置
漢口北批發第一城位于漢口北專業市場群的西頭核心區,與漢口竹葉山商圈一河(府河)相隔,該市場群為黃陂區現代經濟發展核心版塊。項目精心選址于武漢所獨具的航空、鐵路、港口等三大交通樞紐戰略資源的黃金節點:武漢航空城、橫店編組站、陽邏深水港正好將其圍合其中,南距漢口火車站5公里、武漢港10公里,東距陽邏深水港15公里,西距天河國際機場6公里。
就區域形式看,項目地塊四周平坦,北控豫皖,是省會城市緊密圈內水陸空交通最為密集之地。318國道和機場高速、盤龍一級、岱黃高速穿境而過,縱貫南北;楚天大道一線串珠,橫貫東西。京廣、灄陽兩條鐵龍奔騰呼嘯,呈龍騰之狀;武漢中環、外環一雙金鳳挾街而動顯鳳舞之勢。距天河機場、陽邏深水港片刻之時,離武漢客運港、漢口火車站一箭之遙。上可通達五洲,下可縱橫四海。
(二)市場規模
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定位于“中國最好,中部最大”的國家一級專業批發市場,總建筑面積380萬平方米,預計投資人民幣60億元,2007年11月全面啟動建設,擬分三期、五年逐步開發建設完成。建成后預計年銷售額500億元,年創稅收10億元以上,安置就業20萬人。在建的一期項目用地400畝,建筑面積61萬平方米,建成后預計年銷售額50億元,年創稅收1.5億元,安置就業2萬人。
(三)市場定位
“第四代批發市場”為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新定位,這一創新理念的提出基于地方政府和卓爾集團深入漢口北商貿城、深圳華南城、虎門服裝市場、無錫新世界國際等國內頂級批發市場進行走訪得出的結果。
現代大型批發市場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代是集市、批發交易市場時代,第二代是專業批發市場和物流服務,第三代是以展示為主的一級交易批發市場。而第四代批發市場作為新生代集群市場,除具備批發、零售功能外,還擁有強大的交通物流網絡、完備的電子交易平臺、齊備的產品種類、健全的信用保障體系和便捷的生活配套等一系列配套附屬功能,為現代化市場交易提供最佳途徑。
建成后的“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將按照國際市場運行規則營運,最終形成群落性、互交型、立體化的一站式流通超級大市場運行網絡體系。是一個集服裝、鞋業、紡織、小商品、酒店用品、家居家具、日化用品、兒童用品、電子電器、塑料制品等市場于一體的超現代城市綜合體,包含交易、展示、物流、娛樂、服務等諸多功能的現代市場集合體。
二、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發展現狀分析
(一)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發展優勢
1.政府的大力支持。落戶漢口北的批發商將享受很多優惠政策,黃陂區出臺了十大優惠政策,對入駐商戶提供包括工商、稅務、教育、住房在內的系統政策內容。漢口北國際商貿城采取了“政府支持,全民經商,利好政策長期不變”的先進運營模式,與政府積極協商,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爭取各項優惠、扶持政策在一段較長時期內不改變,促進商戶生意持久發展,保障市場開市即旺。
2.龐大的物流交通體系。針對漢口北批發城,政府專門為該項目配套建設占地100畝的貨運站,占地80畝的客運站和30萬平方米的物流中心,它們與批發第一城同時開業營運。貨運站將首期開通80條線路通達湖南、安徽、河南、江西、浙江、江蘇、福建、廣東、廣西等省。此外,漢口北還設置了武漢北部最大的公交換乘總站開通20多條公交線路等。漢口北國際商貿城在原有強大的交通物流體系下,又著手于2010年1月在建面積達125 000平方米,總投資超過15 000萬元的漢口北國際商貿城客運中心,不僅有海運,陸運、空運物流也達到成熟階段。
3.明確且齊全的功能分區。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是一個集服裝、鞋業、紡織、小商品、酒店用品、家居家具、日化用品、兒童用品、電子電器、塑料制品等市場于一體的超現代城市綜合體,包含交易、展示、物流、娛樂、服務等諸多功能的現代市場集合體;漢口北國際商貿城主體市場、生產企業直銷中心、商品采購中心、倉儲中心、餐飲中心五大經營區,國際商貿城一期市場經營工藝、飾品、玩具和花類四大行業商品區以及其他細分如五金、電子、電器、服裝、雨傘等。
(二)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發展的制約因素
1.市場要素成本不斷上升。一是地價成本逐年上升。近些年來,武漢市商務樓、房地產價格每年平均以14.29%以上的幅度遞增;市場周邊地區的寫字樓的出租率接近100 %,普通居住用房的租賃也不斷攀升。二是市場商位轉讓、轉租價格不斷攀升。據調查,國際商貿城有54 %是非實際經營者,轉讓、轉租的比例偏高。三是市場交易相關貿易體系建設尚待進一步完善。如外貿業信用體系建設還剛剛起步,外貿詐騙時有發生;市場經營戶還不能很好地利用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網上配送等現代流通業態和交易方式。四是工人工資成本的增加,以及中部地區與東部沿海地區出現了爭搶工人的現象,導致勞動力這一要素成本增加。
2.在國內外的知名度不高。相較于“小商品海洋、購物者天堂”的浙江義烏國際商貿城,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的宣傳力度還頗顯不夠,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仍屬于新興的、待發展與壯大的市場。
3.先進流通方式和交易手段應用面不廣。電子商務、品牌經營、連鎖配送等新型流通業態應用面還需進一步擴大,市場的住處化程度還需加大,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沒有建立。實施全方面流通方式相結合,各種交易手段相補充。
三、發展對策
(一)集體認同和身份構建
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要實現自己的戰略目標和確定發展方向,必須形成“漢口北共識”即中國商業界對漢口北身份的集體認同。
通過以下數據對比可以看出,武漢的區位是明顯的,但區位并不能自然帶來商業中心的確立。在中部6省,武漢的地理區位效應為3.46,高于鄭州的2.40、長沙的1.70、合肥的1.37、南昌的1.15,說明武漢具有區位優勢。但武漢與長沙的絕對經濟聯系強度為2.47,與鄭州為1.57,與合肥為0.30,與南昌的為1.10,其經濟中心性為2.31,低于鄭州的2.80,與合肥的2.31、長沙的2.29相當,略高于南昌的2.03。這就是說,武漢的經濟輻射源作用有限。因此必須提升漢口北的營銷能力,充分展現其商業價值,以漢口北共識來贏得業界、中部地區的集體認同——把漢口北自覺接受為一個商業樞紐,其關鍵在于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漢口北的自我身份建構。漢口北需要向外部說明:它與其他大型批發市場有什么差異?它要肩負什么樣的歷史使命?漢口北要通過自己的形象包裝,特別是理念的提煉,使自己成為一個品牌。第二個層面是:區域身份建構。就是外部各個地區是不是把漢口北作為一個中心。這不僅要求品類齊全,而且要求系統先進、低成本。如果漢口北的成本差不能消化中部商戶到東部購物的成本,那么,漢口北就難以在區域獲得身份認同。低的交易成本是決定商業環境的重要因素,是一個城市成為“好客的中心”、“世界性商場”、“商品和貨幣的交換中心”的必需條件。什么時候漢口北成為中部地區最“自由”的“淘金市場”,漢口北就會成為一個各類商品、各類商戶的密集區,它的區位優勢、交通優勢、市場和物流優勢,就會成為發展的驅動力。進一步而言,武漢就會產生新的商業高度。
(二)制定和完善市場發展戰略規劃
在廣泛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站在市場國際化的新高度,制定“十二五”市場發展規劃和十至二十年的中長期國際性商貿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實施新的市場發展戰略。加快規劃建設國際性商貿中心的配套設施,打造中央商務功能區。即定位以大型國際商貿城為標志,辦公、金融、會展、科研等功能有機融合的人文生態商務區,吸引集聚各國商務、金融、會展、中介機構、科研機構,構筑起具有漢口北商貿業特色的城市景觀。同時,吸引新興產業的高技術生產部門在商務區周邊集聚,使產業經濟向高梯度地區進一步集中,帶動周邊區域的經濟發展。要加強市場體系的規劃建設,加快建設現代物流業,創建國際物流中心,要強化國際物流區的規劃,引進并提升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涉外管理機構的規格,提高通關速度,加大無水港建設的力度,形成集運輸、儲存、包裝、裝卸、流通加工、信息處理等一體的物流體系。大力培育汽車城、農貿城、物資市場、小商品原材料市場等專業市場,建設較為完善的市場體系。在發展小商品工業發展規劃中,按照“引一個商品、興一個市場、帶動一個產業”的發展思路,深化“貿工聯動”戰略。
(三)合理配置生產要素資源
1.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繼續保持市場低成本運行優勢。一是穩妥實施市場行業布局調整,強經劃行歸市。推進市場與專業街合理布局,有效解決“幾地經營”、“經常搬遷”、場街矛盾等實際問題,降低市場經營成本。二是強化市場收費的宏觀調控。繼續實行并完善“一個口子”收費,規范市場收費行為。三是致力積極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持續深入開展經濟秩序整頓活動,強化市場監管和制度建設,形成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四是加強商位規范管理。針對當前商位轉讓、轉租價格高的實際情況,建議打破市場“商位終身擁有制”,穩步推行商位市場化流轉。五是進一步改善市場配套設施。合理規劃、建設倉儲、物流、交通和城區貨物短駁運輸等配套設施,充分降低貨物營運成本。六是改進經營組織形式。按照“企業產生于交易成本的降低”的西方經濟學理論,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引導市場或全市個體工商戶改造發展成企業,提高其在市場經營中競爭力,以便解決當前我市個體戶交易成本過高的實際問題。
2.促進各類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合理、有效地集約使用土地、水、能源、勞動力等生產要素,謀求有限資源的投入效益最大化。一是轉換空間目標,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通過完善區域功能定位,改善交通、通信設施,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縮短城區及郊區的空間距離,實現“錯位競爭”,拓寬用地途徑和空間。二是采取靈活多樣的土地供給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不同項目用地,靈活采取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不同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適度增加城市建設用地的投放量、采取稅收杠桿等方法適當平抑不斷攀升的房地產價格,合理調控專業街店面租金。三是集約使用土地、水、能源等有限資源。大力開展節能、節約、重效等方式,克服資源供給嚴重不足,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四是合理、有效使用人力資源。根據實際需要,加強專業定向培訓,并主動向企業進行用工指導、用工推薦,有效降低勞動力使用成本。
3.經典設計,精細管理,推進低成本“節流”戰略。傳統的批發市場因為規劃設計落后,管理混亂,增加了商戶的經營成本。漢口北則通過經典設計、精細管理,為商戶節省交易成本。做到不給市場留死角、偏角,保證各個商鋪人流、財流均衡有序,實現市場平等競爭。中國著名經濟學家鐘偉分析,現代批發市場應該具備多重功能才能長久興旺:第一,必須形成產業集群;第二,應該有好的會展,展示好的產品;第三,要有非常強大物流的支撐;第四,為入駐的企業和商戶提供綜合服務;第五,給入駐商戶提供網上交易平臺,幫助他們擁有實體店鋪和網絡虛擬店鋪的便利。
相信漢口北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在不久的將來真正的實現“中部最大,中國最好”這一目標。在不久,它將成為華中商業地產的新地標,中國批發行業的中堅力量。
參考文獻:
[1]郭培章,等.中國城市可持續發展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
[2]萬斌,等.2005 年:中國長三角區域發展報告[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
[3]胡思勇.漢口北批發第一城開業,打造武漢商業新高度[N].湖北日報,2009-12-31.
[關鍵詞] 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人類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斷地向自然界宣戰,通過勞動利用和改造自然資源以滿足自己不斷增長的多方面需要,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這種經濟活動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不少思想家和經濟學家都進行過考察和研究,而馬克思的論述為大多數學者所接受,他在《(政治經濟學批判)(1857年-1858年草稿) 》中闡述到:人的依賴關系(起初完全是自發的),是最初的社會形態,在這種形態下,人的生產能力只是在狹窄的范圍內和孤立的地點上發展著。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是第二大形態,在這種形態下,才形成普遍的社會物質變換,全面的關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體系。建立在個人全面發展和他們共同的社會生產能力成為他們的社會財富這一基礎上的自由個性,是第三個階段。第二階段為第三個階段創造條件。因此,家長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狀態隨著商業、奢侈、貨幣、交換價值的發展而沒落下去,現代社會則隨著這些東西一道發展起來。這段論述科學地揭示了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的發展軌跡: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三個歷史階段。它們并不是可以任意選擇的,而是取決于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程度和改造能力,即生產力發展水平。當生產力的發展十分低下時,人類只能依靠“人的依賴關系”來戰勝自然,滿足自身的需要,這就是人與自然之間的“自然經濟”時期。當生產力的發展出現了社會分工,同時伴隨勞動成果有了剩余而產生私有制以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關系就要建立在“以物的依賴性為基礎的人的獨立性”形式上,即人們通過“商品交換”的形式來實現滿足自身的需要,隨之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的形式也就進入了“商品經濟”發展時期;當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使社會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勞動將成為人類生活的第一需要,私有制也隨之消亡,個人得到全面發展,那時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形式就不需要通過“交換”的形式來實現,也就不需要“價值”插手其間,而是以“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形式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從而進入產品經濟的發展階段。
產品經濟形態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發展階段,或者說“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模式”,而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必然。這可從三個方面證明:第一,在歷史上它是在對資本主義經濟制度批判的基礎上,作為商品經濟的否定形式而提出來的,并且由空想社會主義者們以試驗的方式實行過。雖然最終失敗了,但失敗的原因并非產品經濟形式本身的錯誤,而是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沒有達到可以否定商品經濟的程度。第二,當代世界某些發達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實踐足以證明,它們所實行的大量“福利”經濟政策,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體現出產品經濟形態的痕跡。第三,如果從分配的角度運用抽象法來考察一個家庭內部的經濟活動(不考慮它與外部的經濟聯系方式),也可以得到證明:當其收入水平較低時,父母要以計量的形式對家庭成員進行消費品分配,而當收入水平較高以后,因為消費品的種類和數量可以得到不斷補充,所以父母就不再以計量的方式進行分配,而以“各自按需索取”的形式來滿足家庭成員的需求。這一點已為我國改革開放后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所證實。以小喻大,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又何嘗不是如此呢?商品經濟形態的發展終將被產品經濟形態所代替,這在人類社會經濟形態發展史上只是個時間問題。
經濟形態發展的每一個歷史階段,都有一個由產生到成熟、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因而會體現出不同發展時期的階段性。商品經濟形式的發展也不例外,以中世紀的結束和資本主義社會的確立為標界,大體可分為前后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簡單商品經濟時期,后一階段為復雜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發展時期。簡單商品經濟也稱為小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產生和培育時期,它的交換是以直接獲得所需要的使用價值為目的,是作為自然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而存在。因此,它只存在于當時占主導地位的自然經濟的夾縫之中,處于從屬地位。復雜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的成熟和發展時期,這時的商品生產和交換不再以獲取使用價值為直接目的,而是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并且成為社會居主導地位的經濟形式?!笆袌觥币殉蔀樯鐣洕顒拥臉屑~和中心環節,是商品經濟發展到這一階段的突出特征。因此到19世紀末,開始有學者把這種復雜的商品經濟稱之為市場經濟??梢?市場經濟是商品經濟發達起來以后的一種成熟的表現形式。
從上面的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認識:第一,商品經濟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的基礎在生產力方面乃是社會分工引起的勞動社會化,在生產關系方面則是生產資料歸不同的經濟主體所有(起初是私有制)。因此它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歷史時期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所出現的社會經濟活動的一種組織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商品經濟是一種“自發”產生的社會經濟制度。第二,市場經濟在本質上就是商品經濟,是商品經濟形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它以“市場”為核心,以市場機制為紐帶來構建整個社會經濟活動的系統,通過市場把社會各個經濟主體緊密地聯系起來,形成一個網絡結構。
一、城市志要反映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推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是城市的主要功能,也是城市志應反映的基本規律。城市是歷史的范疇,也是生產力發展社會勞動分工,工商業勞動和農業勞動的分工,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基地,還是城市形成和發展的條件。任何城市,不管它最初的成因是什么,都是商品經濟發生、發展的場所,城市就是一個大市場。城市總是從交通比較方便的地點形成,最初是一般商品的集散地,同時還是商賈和手工業者集中活動的場所。我國資本主義萌芽和帝國主義的入侵,迫使我國城市商品經濟被動的發展。許多交通和貿易比較發達的城市都形成了近代工業最集中的地方。商品經濟的發展又促進了金融、保險、信托、交通、通訊和科學技術、文化教育、城市基礎設施,以及大量服務行業的發展。這一切必然引起人口的集中,逐步形成了中心城市,并帶動了廣大范圍的城市經濟的發展。城市內部,城市和廣大區域的聯系,都是以商品的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運動過程為紐帶的。
幾千年來,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城市經歷了漫長的過程,這與城市的發展是不可分的。城市由簡單形態發展到極其復雜的現代形態,本質上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變化的。因此,城市志要從歷史的范疇內考察和記述商品經濟的發展和變化,以反映它的規律性,為當展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提供歷史與現狀的可靠依據。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形態下的商品經濟是逐漸發展的,它屬于資本主義性質,屬于半殖民地的買辦性質,是建立在農民與工人、破產與貧困基礎之上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生產資料公有制基礎上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和產品分配體制,不但消滅了剝削,而且避免了資本主義社會生產的無政府狀態和周期性危機。從而大大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顯示了計劃經濟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優越性,這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優越于資本主義經濟的根本標志之一。但是,長期以來,經濟體制缺乏應有的靈活性,特別是忽視商品經濟和價值規律的運用,各種管理體制的僵化,限制和束縛了商品經濟的發展。這是制約我國經濟現代化和人民消費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由此得出一個結論:商品經濟的充分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可逾越的階段,是實現我國經濟現代化的必要條件。因此,城市志的功能之一,就是要記述和反映在各個不同的歷史時期,商品經濟發展的狀況,商品在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各個領域內的運動狀況,以及城市作為集散地和紐帶中的地位作用。
二、城市志要反映城市開放的曲折道路。開放是發揮城市功能的前提條件,是發展商品經濟的內在要求,城市志應側重于記述城市開放內容上。幾千年來,封閉、分割,是自然經濟的自給自足封建城堡特征,但被資本主義、帝國主義的大炮轟開后,我國沿海沿江的城市經濟就同國際市場聯系起來,城市就成了開放型的。作為一個城市,從行政建制說,按法律規定它有自己的行政區域,但從商品經濟的要求說,它是沒有界限的,應該是對內對外開放的,它的商品可以打入任何一個地區和國家。這是城市的主要功能,也是商品交換的地方,這種功能決定了它不能封閉,只能對內對外開放。例如:我國沿海城市與青海經濟發展對比相差50年。所以,開放才有竟爭、才有進步、才有發展。封閉只能使城市桎梏、窒息。
長期以來的僵化體制違反商品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形成了“條條”和“塊塊”的分割,“點”(城市)與“面”(區域)的分割,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的分割,使城市變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又是高度集中的狹隘的小系統,因而阻礙了社會的進步。改革則做到了條塊結合、點面結合、內外結合,充分發揮城市開放性的功能。因此,我們應當抓住改革開放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解放思想,拓寬眼界,解決城市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把我們的城市改變為開放型的、多功能的、現代化的經濟中心。
城市志應以記述本市區域為主,同時突破它的局限性,以充分反映中心城市對內對外開放的功能。從點看面,既看城市反映輻射面的大小和吸引力的強弱,又從商業、交通、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等各方面來反映同廣大城鄉的聯系,還要看對經濟區的輻射力、吸引力的影響深遠。從內看外,即從國內資源、國內市場同國外資源、國外市場的聯系上,從國內科學文化和國外科學文化的交流上,反映城市在對外開放中的功能。
三、城市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復雜的,綜合性的,因此,社會化的要求越高,城市志所記述的社會化程度的變化過程應越全面。城市功能是多方面的,它不僅是工業生產的基礎,而且應當是貿易中心、金融中心、交通樞紐、信息中心,有些城市還是科學、教育中心。所以城市改革的重要任務,就是要把城市的多種功能發揮出來,從而推動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
各種類型的城市都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因而也具有獨特的功能。例如:北京是全國政治中心,廣州是海港城市,西安是古都,就如青海省海西州的格爾木市已成為青海省西部的經濟中心、交通樞紐、物資集散地及鹽化、石油工業為主的高原城市,上述比較結果顯示出它們都各具特色。因此,城市志應充分反映這種特色和優勢。但是,由于它們之間都具有共性,決定了商品經濟的發展,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社會勞動分工越細,城市社會生活的內容就越復雜,城市功能也逐漸由比較簡單趨向復雜化,由單一功能向多功能發展。而勞動分工越細,對專業化和社會化的要求程度就越高。各個城市在各自的發展中,都面對著由于忽視城市的專業分工和社會化所帶來的種種矛盾,各種比例關系不協調,包袱沉重,條塊分割、城鄉分割、內外分割。城市這個塊塊內部又為若干條條所分割,企業和事業單位形成“小而全”、“大而全”,各自自成體系。這是歷史上沒有解決,而且各方面的發展還受其制約的現實弊端。城市志記述時不僅要突破區域的界限,而且應突破行業和部門的界限,著眼于記述城市專業化和社會化的發展過程結果。
城市社會化和商品經濟是同步發展的,改革促使現代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也促使專業化、社會化的進程加快,城市越來越成為高度分工、又密切協作的經濟和社會的大系統。所以,城市志在內容上應從城市的這一特點出發記述,反映出它的現代性和科學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社會專業分工越細,新興產業和新技術的開發都有單獨條目。如保險業、旅游業;生活資料、商品、金融、技術、運輸、勞務市場等;各種所有制成份、多種經營方式的并行發展,產業結構的變化;電子計算機、光導纖維通訊等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對外開放口岸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增設等等。二是在專業化分工基礎上的協作和聯合是形成新的生產力的必由之路,應充分記述。這種協作和聯合的發展是由點到線、到面,由近及遠、由市內到跨省、市,由簡單到復雜,由單個行業到跨行業,由單一經濟成份到多種經濟成份,由松散到緊密,互相滲透、互相交叉發展的。這種以橫向聯合為主的新型實體現已大批興起,方興未艾,這個大趨勢標志著社會化向高程度發展。如:工農貿結合、技工貿結合,教學、科研、設計、生產、經營結合的聯合體;企業群體,以龍頭產品為主的跨行業、跨城鄉、跨城市的聯合體、企業集團;城市群體,中心城市和周圍城鎮的聯合體,大流域的城市聯合;國際間的聯合,在資金、技術、人才上的聯合,三資企業和外商獨資業的開設等等。三是城市各產業、各部門、各行業既是各有細密的專業分工,又是在為協作而互相聯系、影響和制約,并互相服務。因此,城市志在記述每個部門和行業時,都必須考慮到它自身的功能、目標,及同相關行業和整個社會的影響:是促進還是制約,是利于生產力和社會的發展,還是限制和束縛了它的發展。
四、城市的發展是我國現代化的標志,又是現代化的依托,城市志在記述時應反映現代化的歷史發展的趨勢。我國進入近代社會是從城市的現代化開始的,圍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總目標,城市在現代化建設中起著主導作用。盡管我國城市現代化的起步較晚,進程較緩慢,底子薄。但是相對地說城市是沿著現代化的軌道發展的。城市志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記述反映:1.生產由體力勞動密集向智力勞動的轉化,逐步向智力密集發展。這就要充分反映勞動者文化技術素質的變化,設備技術的逐步現代化,科學技術的廣泛應用,管理水平的提高。2.城市功能由單一功能向多樣化、綜合化的發展。3.城市專業化和社會化程度的提高。4.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逐步向現代化發展。5.城市建設由無政府盲目發展向有規劃、有目標的現代化方向發展。6.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學化的發展。7.城市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同步進行,勞動人民政治和經濟地位的變化及提高,生活水平和環境質量的提高等等。
前的兩三千年里,炎黃子孫在神州大陸建立了統一強盛的封建帝國,創造了燦爛的中華文化。在這漫長的中,我們既可以看到在一定歷史時期內有不同的關系及其亞種并存,也可以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中尋見各種經濟關系消長的軌跡。從一定意義上講,我國封建始終是建筑在綜合經濟基礎之上的。
正如馬克思所說,在一切社會形式中都有一定的生產支配著其他一切生產的地位和,因而它的關系也支配著其他一切關系的地位和影響。在封建社會中起這種作用的生產是農業,它的關系則是地主制生產關系。地主通過出租占有的土地收取地租剝削佃農,是這種經濟關系運動的軸心。在這種關系中,地主和佃農矛盾對立,相互依賴,各自成為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主經濟、佃農經濟以及與之并存的自耕農經濟和各種小生產經濟的總和,構成中國封建社會的主要經濟體制,我稱之為“地主制經濟”。
地主制經濟是人類歷史上多種封建經濟類型之一。這種類型的封建經濟是否也象領主制經濟那樣,其本質屬性是經濟的,或者說它也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并可由此進而認為,凡封建社會必然是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呢?這個既不應該教條式地肯定,也不可根據一些表面現象簡單回答,最好考察它的基本經濟單位——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的運轉過程,它的帶有普遍典型意義的經營方式,以導找適當的答案。
先看地主經濟。所謂地主經濟是指地主自身的經濟,它是地主制經濟中占主導地位的經濟,它制約著并存的其他經濟,影響它們的。地主經濟的主要特征是非生產者——地主占有土地經營農業,其經營形式大體分為兩大類,即地主經營制和地主租佃制。
所謂地主經營制是地主在自己擁有的地產上進行農業經營;一般以使用雇傭勞動為主,有的使用奴婢勞動或僮仆勞動;產品往往是出售的,當其種植經濟作物時尤其如此。所以地主經營大多不是自然經濟。實行地主經營制的地主是經營地主,這類地主到明清才逐漸增多;但即使這時,他們在地主中也是少數。因此本文在對地主經濟進行質的剖析時以租佃制地主為主要對象。因為租佃制地主才是地主經濟成熟了的形態。就讓我們用解剖人體去理解猿體那樣,通過對租佃地主的分析去認識地主經濟一般吧。
地主租佃制就是地主將占有的土地分散出租給佃戶經營;自己坐收地租。中國封建社會中絕大多數地主采取租佃制方式進行剝削。除一般民田外,族田、學田乃至王府莊田、官田屯田等等土地占有形式的經營方式的實質也都是地主租佃制,盡管它們的形式或有小異。所以說,租佃制是中國經濟中大量的、有代表性的土地經營制度,中國封建社會的地主制經濟主要是租佃制的地主經濟及與之相適應的、相伴隨的農業經營制度。
租佃地主占有土地的面積大小不等。絕大多數地主占有土地量不是很大,而且往往沒有草地、牧場、森林等多種類型的地產。有較少的地主土地占有量相當之大,特別是皇室、王府及縉紳。不論土地占有多少,他們把全部土地分割成小塊招佃出租。有的地主留下部分土地自營。自營地的耕作不是采取令租佃土地的佃戶提供勞役耕種,而是依靠僮奴、奴仆或雇傭長工和短工耕作。是為租佃地主兼經營地主。地主出租土地的目的是收取地租。有的地主要求佃農勞役,如為之看家護院,家庭服役等,但這是次要的;地主主要是從佃農那里收取實物地租。實物地租的是谷物。通常的地租量是佃地產量的百分之五十;或于年節之際索些雞鴨之貢,不占主要地位。地主一般不干預佃農的種植耕耘。當其為佃農提供耕牛、農具或種籽時,或對佃農生產施加某種程序的干預。這是因為提供生產資料帶有租憑、借貸性質,干預生產以便于秋后獲得滿意數量的谷物,并非監督種植計劃以滿足地主的多方面需要。大地主設總管或管家,其主要任務是催租,是單純的索取,不是去干涉佃農的生產活動??梢?,沒有自營 地的地主的經濟活動內容不包括農業生產環節。這樣的地主是不少的。
再看佃農經濟。租地佃農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另一種基層經濟實體。他與租佃地主相依,無此無彼。這種經濟實體主要以夫妻子女(有時包括雙親)組成的小家庭為單位,依靠佃入土地,自備其它生產資料,依靠家庭勞動力主要從事農業勞動。佃入土地的數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家中勞動力數量的制約。他們從確定種植品種直到收獲的全部生產活動都獨立進行。收獲時把租地上收獲的農產品的二分之一左右無償地繳給地主作為地租。其余二分之一自留,用作籽種、農具等經濟條件的補償、擴大再生產的追加和全家生活消費。有的佃家家庭兼營副業、手作為補充。租種同一地主的各家佃戶自行決定所從事的副業、手工業的種類和規模,地主不作統一安排。出賣勞動力,充當短工,往往也是佃農收入來源之一;再不敷時,借貸則是不可避免的了。佃農自負盈虧,跟地主只發生佃地償租、借債還錢的關系,其經濟條件的補償和再生產不在地主考慮之內。另有一部分佃農自己占有少量土地,同時租入部分土地,都由自家耕種,是為半佃農,其經營方式接近自耕農,屬于自有的那塊土地上的收獲物與地主無涉。
還有自耕農經濟。與地主、佃農時存在的相當大量的自耕農,也是由小家庭組成的經濟實體。他們的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堵陽自有的。土地占有量大體是家中勞動力所能耕種的,或者雇傭少數短工協助即可耕種的。一般地說,自耕農的經濟比佃農優越,家中的勞動力也比佃農較多、較強。他們兼營副業、手工業的規??赡鼙鹊柁r的大。自耕農自負盈虧,在分配方面不與地主發生直接關系;但需向國家繳納賦稅,承擔差徭。與自耕農經濟地位相仿的是小手工業者、小手工業作坊主,也可包括在自耕農經濟這個范疇之內,不另敘。
在講座自然經濟的條件問題時,我們曾經提到,嚴格的人身依附關系往往既是強制本經濟單位內生產者為土地所有者提供勞役地租的有力保證,也是使勞動者按照土地所有者的需要進行分工的保證。這在領主制經濟中表現得相當明顯。中國封建社會中佃宵和地主的關系是因土地租佃關系才形成的。封建王朝也曾給予地主階級某些特權,使之擁有對佃戶的超經濟強制力。例如,為保證社會治安穩定而將佃戶的戶籍編入地主戶籍,為維護等級秩序而將佃戶的地位置于地主之下,在人口稀少地區制止佃客離開租地他往,以保證勞動人手不致外流,規定佃戶不交租應受刑法懲治,等等。這種超經濟強制力使主佃關系帶有等級特征。不過,由于我國封建政權歷來實行中央集權制,朝廷賦予地主的權力,最大也沒有達到準許地主擁有獨立的司法權的程度。在生產方面,地主一般并不利用這些特權強制佃永按照他的意志進行分工。又由于土地買賣和其他原因,地主與佃戶的關系并不長期固定,因此同一地主的各個佃戶難以形成固定的內部分工。地主索來的地租只是清一色的谷物。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租佃地主家庭是不進行生產活動的全寄考消費經濟單位。他們的需求卻是復雜多樣的。谷物地租的價值量足夠支付地主一世所需物品的價格而有余,但從使用價值來看,單純的谷物只能直接供給食物中的主食所需,遠不能代其他食品、衣著、住房、車馬以及精神方面的各種必需物品,也不能用以繳納須以貨幣繳納的賦稅。實物收入的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靠地主經濟單位自身無法解決。唯有和其他經濟單位彼此發生商品貨幣關系,問題方能迎刃而解。他們只要出售租谷,就可得到貨幣,也可以得到一切。他們完全有條件做到這一點,因而沒有必要強制佃戶按照他們的需要分工生產各種實物。單一的實物地租絲毫不妨礙地主經濟的發展,所以這種地租形態得以久存。概括為一句話,就是:單一實物地租形態不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的實現條件,租佃地主經濟單位不能以自然經濟為基礎。有一種論點認為,對地主制經濟而言,實物地租是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條件下的地租形式,或者說,實物地租長期占統治地位反過來又鞏固了自然經濟。這種看法是值的商榷的,因為這里忽略了單一實物地租和多種實物地租產生的后果是不一樣的。
租佃制使佃農相對獨立于地主經濟之外,佃農既不被強制提供勞役地租,又不按統一要求提供多種實物地租,地主經濟要想實現使用價值形態自給是不可能的;那么,地主占有土地和擁有其他資源的數量多少,對于是否自然經濟已經沒有意義了。盡管中國封建社會中有的地主集中占有的土地量很大,在資源方面為實現自然經濟提供了可能,租佃制下佃農分散獨立經營和繳納單一的實物地租,使這種可能性再也不能變為現實。
佃農和自耕農有許多共同之外,其基本點是:兩者都是以小家庭為單位的小生產,都是小農經濟。他們耕種的土地面積大小,一般都與家庭勞動力(或加少量雇工)的負擔能力相適應;他們的收獲物都以農產品為主。作為一個生產型的經濟單位,需要是多方面的。除去食鹽、陶瓷器皿等生活資料外,要有鍬、鎬、鋤、鐮、犁等金屬農具,磨、碾、碌碡等石器,乃至車、船等運輸工具和耕牛、挽馬等大牲畜;有些手工業更需另外一些工具,如織機等。這些都不是小農經濟個體能夠自給的。
地主和小宵有一點是共同的,即各自都有使用價值形態的收入單一(少樣)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并且這個矛盾都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地主制經濟總產品中相當的一部分須經過如下的轉化:使用價值形態(谷物及副業、手工業產品)賣 價值形態(貨幣)買 使用價值形態(各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不經過這形態的轉化,生產循環必將發生危機。可見,中國封建社會中的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五個基本條件,不能滿足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商品買賣活動對于地主制絕不是可有可無的環節,而是由地主制經濟各個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所決定的。所以說,地主制經濟的發展是以商品交換關系為條件的,商品經濟在地主制經濟的運轉中不是附加的,不是外在的。地主制經濟和商品經濟有著本質的聯系。
在分析中,人們有時認為,為了換了 本經濟單位使用價值的需要而生產部分產品出售,這不是商品生產,不屬商品經濟范疇。這個提法可以商榷。說為買而生產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當然是對的,但說它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值得重新。因為這實際是,為了論證某種經濟單位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簡單地根據是否以使用價值為目的來確定經濟單位的經濟類型。
經濟單位生產活動的目的性可有三種不同情況,即(1)為了獲得直接消費需要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用生產”,(2)為了換得本單位需要而又不能生產的使用價值,簡稱為“為買生產”和(3)為了價值增殖,簡稱為“為利潤生產”或“為賣生產”。經濟單位的生產目的性跟它的生產關系性質、經濟類型的關系可表示如下:
生產關系性質 生產目的 經濟類型
非資本主義生產 (1)為用生產 自然經濟
(2)為買生產 商品經濟
資本主義生產 (3)為賣生產
從表中可以看出,(1)為用生產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經濟類型不同但生產關系性質相同;(2)為買生產和(3)(為賣生產的經濟單位。它們的生產關系性質不同但經濟類型相同。(2)為買生產的經濟單位雖是非資本主義性質,經濟類型卻是商品經濟。經濟單位的生產關系性質和它的經濟類型,概括的不是同一層次的問題,兩者雖有密切聯系,但無必然的統一關系。這是因為商品經濟并不專門存在于某種性質的生產關系之中,非資本主義經濟并不必然是自然經濟。因此,分辨生產關系性質時,考慮其生產目的是為了使用價值還是為了價值,分辨經濟類型時考慮的卻是達到目的的方式,即是否通過外部的貨幣交換關系。不要因為(2)為買生產是非資本主義經濟就認定它不屬于商品經濟類型;也不必因為它是商品經濟類型而認定它必是資本主義經濟。人們為了說明(2)為買生產的非資本主義性質而只看到其生產的目的和(1)一樣都是為了使用價值,就認為(2)也是自然經濟。這種看法忽視了使用價值的獲得是否通過貨幣交換;而通過貨幣交換與否,卻代表著看不同的經濟類型。把(20為買生產看成自然經濟,在上是把商品交換納入到自然經濟范疇之中;而商品交換恰恰是自然經濟范疇所要排斥的主要內容,否定為買生產是屬商品經濟范疇,實質也就否定了小商品生產的存在。
我們還應注意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土地的買賣問題。地主兼并土地成為大地主,或破產而出售土地,自耕農出賣土地淪為佃農,或買進土地變為地主,佃農購入土地成為自耕農乃至上升為小地主等等現象,在中國地主制經濟發展的全過程中是經常發生的?!扒晏锇税僦鳌钡闹V語,生動地反映土地易手之頻率。既然土地是商品,土地買賣當然是商品貨幣關系。在正常情況下,想買土地就得先積攢貨幣,出賣土地得到的也是貨幣。小農是存在購進土地的可能性的。經濟上升的欲望總在刺激他們擴大土地占有面積。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盡量擴大(2)為買生產,以便得到多一點貨幣。由此他們與商品經濟的聯系更多了,而不是保持或發展自然經濟。
如前所述,有與農業相結合和與之并存的多種手工業是自然經濟的重要條件。地主制經濟中的佃農和自耕農確有不少是經營家庭手工業的。為了增加產品、擴大收入,他們有必要這樣做;在農業收入不足維持生計的情況下尤其如此。他們也有可能這樣做,因為家庭是由男女老幼不同的勞動力搭配組成的,便于內部協調分工;還因為農業生產有明顯的季節性,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在一年內有許多閑暇,佃農和自耕農都可以自由支配勞動時間,一個小農個體同時從事的手工業項目畢竟是很少的,不可能經營多種手工業。他們選擇哪種手工業,要考慮勞動力數量,原料來源、技術傳統,更需考慮的是產品能否賣出支。通常的做法是致力于自家能夠進行的手工業,盡可能多生產一些拿到市場出售。這也就談不上家庭手工業是為了自給自足了。為了家用而制造一些手工制品,比如為掃地而自做兩把掃帚,與其稱之為家庭手工業,倒不如把這算做家務勞動更為貼切。自然經濟必須有家庭手工業,但有家庭手工業不一定是自然經濟。不能把有關家庭手工業的史料不加分析地統統用來證明自然經濟,其中很多只是反映價值形態的自給自足而已。
許多著作認為男耕女織的耕織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典型表現。乍看起來,小農自種糧食以果腹,自織布匹而暖身,衣食具備,無復有求于他人,也就與商品經濟無涉了。其實未必。如前所述,自然經濟是有特定含義的,首要的是經濟條件的自足。很顯然,衣食兩項是很重要的,但遠非全部經濟條件。單一的家庭手工紡織,并不能使經濟單位得到使用價值形態的全部自足。不可否認,家庭手工織品中會有一部分是自給性生產,但不能僅僅看到這一部分因而否定出售部分的商品性。再者,如果說“織”是自給,就意味著該戶農民自己植棉,自己紡紗,自已織布,最后自己縫制給夠全家所需的衣服。可是,種、紡、織、縫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有可能是自家不愿解決或根本解決不了的;如果進而想到這一系列勞動所需工具的來源,就更復雜了。其實耕種這類經濟作物以及從事一系列手工業生產的農戶的產品,大都遠遠超過自己家庭的需要量。一般地說,桑、麻、棉等經濟作物總是作為商品作物種植的。農村中出售棉花、紗線、布匹,以及買棉紡紗,買紗織布成衣的,從來大有人在。麻亦類似,絲織尤其明顯。在這里,買賣雙方盡管都是為了滿足本經濟單位所需的經濟條件,但都是通過貨幣運動進行的,商人活動其間尚暫不論。“男耕女如何”農戶的產品從價值形態說可能收支相符,但這不意味著滿足了自然經濟平衡律的要求。產品的使用價值形態對本經濟單位來說,不論是自給不足還是自給有余,都將與商品經濟發生聯系;前者買進,后者賣出??梢?,為了獲得再生產必需的全部經濟條件,耕織結合的小農也得藉助于商品交換。事實上,我國直到明清時期植棉織布的農戶也從未達到總農戶的一半以上,面織麻,織綢的更少,在考慮到大量農戶的穿衣問題并不能依靠家庭自產解決時,可以設想其間普遍存在的商品貨幣關系。何況小農之家機杼之聲達旦,無非是為了明晨拿到市場上的布匹稍多一些。這種耕織結合越發展,市場上的商品量就越大,是不說自明的。男耕女織現象只能反映地主制經濟下男婦勞動力的充分作用,說明小農經濟的經營方式,而不能證明農戶個體或更大的范圍內必然是自然經濟。
總之,對于地主制經濟來說,與農業相結合的單一的家庭手工業除去可能滿足本經濟單位某一種物質需求面外,它的重要意義在于補充家庭經濟收入,而不在于因之實現自然經濟;它不象在領主制經濟單位中的多種手工業那樣,是多品種實物地租的前提。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是自然經濟的必要條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條件。在考察地主制經濟時,不要看到哪里有農業與家庭手工業的結合就認定那里必然是自然經濟;事情可能相反,恰恰那種結合正是商品經濟的表現,它跟商品經濟的發展成正比,甚至可以說,中國封建社會的大商品量的主要依據之一就是小農一和家庭手工業的結合。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并不排除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可能存在自然經濟的經濟單位。如前所述,凡具備平衡律實現條件的經濟單位都可是自然經濟的。魏、晉、南北朝、隋、唐都有大型的莊田,它們包括大片地產,擁有相當豐富的自然資源和足夠的人身隸屬于主人的勞動力,具備自然經濟平衡律要求的條件。如果這類莊田是統計表的經濟單位,很可能就是自然經濟的個體。不過迄今對它們的組織、經營情況不甚了了,其中主人和勞動者間是否租傭關系,內部如何分工,所屬店鋪、店舍是什么狀況,如此等等,史料語焉不詳。我們姑且把它們看作是類似歐洲領主莊園那樣的自然經濟單位。不過這類莊田是中國封建農村經濟的組織形式之一,一般來說,是不用它做中國地主制經濟的典型代表的。
說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也有很大差異。自北而南沿海堵省,黃河中下游,長江流域及長江、珠江兩個三角洲等地,經濟水平提高,那里的區域間以及經濟單位間的商品經濟都比較發達。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很明顯的。南方是北方、沿海和內地、中部和邊疆、平原和山區、漢族和少數民族、近郊和遠效、經濟作物區和大田作物區,經濟水平差別很大。有的地區生產水平極低,特別是地理條件決定的困難地區,與外界的經濟聯系極少,呈相對閉鎖狀態。那里有的農民家庭自己生產所需的幾乎一切物品,從而不依賴于市場和它以外那部分社會的生產運動和歷史運動,雖然那里也是地主制經濟。即使在一般地區,地主制經濟各類經濟單位產品的商品率也大不相同,他們之中有的絕大多數產品留自用或大部分自用。
是否可以由此認為自然經濟是地主制經濟的必然呢?不能。經濟單位把部分產品留作自用,這和經濟條件的自我滿足是兩碼事,前者只是部分生產具有自給性,不能稱之為自然經濟。自給程度較高的現象并不是地主制經濟運動方式內在決定的,而是生產力水平低下的結果。與商品經濟聯系很少的農民家庭往往是由于缺乏足夠的勞動力,不掌握較高的生產技能,缺乏原料,因循守舊,或者還有其他原因,他們只得以最壞的經濟條件從事最供銷水平的生產。他們的產品僅夠維持起碼的生存條件,沒有多少產品能向市場提供,從而也極少右能從市場上獲得較多的經濟條件。這種經濟單位再生產的經濟條件低得和勞動力的生存條件極差而外,交通條件惡劣,運輸工具落后,這是農民突破相對隔絕狀態的重要障礙。這些都是生產力水平決定的。誠然,由于中國封建社會生產力一般地說是較低的,因而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往往帶有不同程度的自給性。但應注意的是,這種現象基至可能在比封建主義先進得多的生產方式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若就地主制經濟的各種經濟單位的經營方式看,它不但不排斥商品經濟,而且以商品經濟為自身繁榮的條件。在一定條件下呈基本自給狀態的地主制經濟的經濟單位,一量生產條件改善,產品有所嗇加,商品經嚌運動就會展開。生產力水平越高,商品經濟就越發達,地主制經濟也越繁榮。商品經濟的發展不但沒有破壞地主制經濟,沒有改變它的本質,反而使之繁榮;相反,地主制經濟并不以生產的自給性為條件。誰也不會認為,地主制經濟越發展,生產的自給性定然起高??梢?,中國封建社會中有些經濟單位呈自給現象,并非由于它是地主制經濟。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說以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西歐中世紀早期領主制經濟的主要特點,是可以的;稱它是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經濟制度的主要特點,是不妥當的。
再有,所謂基礎是指事物發展的根本。A是B的基礎,意味著B離開A就不復存在,或者改變本質。自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全然不是A與B的關系。即使佃戶完全進行商品性生產,只要和佃關系不變,它仍然屬于封建的地主制經濟范疇。既然地主制經濟是中中國這樣的大國中躡在了兩、三千年的封建經濟制度,那么在研究整個人類社會封建歷史階段特征時,當然不能無視它的存在。不加區別地統稱封建社會經濟制度以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為基礎的提法,也是不妥當的。
三
現在討論一些有關的
先談地方小市場的性質問題,我以為,地主制,也要把商品流通放在封建經濟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整個經濟運動過程之中考察。不能只看上農的商品率較低,便斷言商品經濟僅僅是地主制經濟與之略有聯系的身外之物。而應注意到商品流通是地主制經濟的交換形式,沒有它,分配所得與消費(包括生產消費)所需對不上號,經濟運動難以繼續。地主制經濟依賴商品經濟的根本原則,是私有制下小生產形成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不能在本經濟單位內自行解決,這個矛盾是由地主制經濟的經營方式決定的。
地主制經濟的三類經濟實體,地主經濟、佃農經濟和自耕農經濟(含小手者經濟)是我國封建經濟的基本細胞。出于細胞生存的需要產生了地方小市場,在地方小市場的基礎上形成了區域性市場,區域間經濟聯系以及域鎮商業(這里暫時舍象對外貿易)。這種情況,在以經濟為基本經濟單位特征的社會,例如歐洲中世紀早期建立在領土莊制基礎上的封建社會里,是看不到的。
有同志認為,在地方小市場上進行的品種調劑,互相取得原料或成品完成再生產的交換是使用價值的交換,乃是勞動的直接交換,雖然往往也經過商人,但應屬于自然經濟的范疇。這個看法似可商榷。
市場是屬于商品經濟范疇的概念。自從人類社會出現商業以來,市場也和商人,商人資本、貸幣、價值、價格等一系列關系一樣,早已存在。價值也是十分古老的規律,在一切通過貨幣進行的交換關系中,不同程度地發生作用。在不同的社會形態下,市場為不同的生產關系服務,它的范圍和性質隨生產關系的變化而有所不同。如果商品生產的目的是 通過購買勞動力進行價值增殖,那就是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這種生產關系占統治地位時,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市場就是資本主義市場,其規模擴展到空前的程度,勞動力普遍成為商品。這標志著商品經濟的高度,進入新的階段。不過,不能認為僅只這種市場才屬于商品經濟范疇。
封建社會的國內商品流通曾經相當發達。城鎮中的商品經濟固不必說,地方的、區域性的乃至區域間的商品商場都早已存在。各類市場各有其主要的功能。其中地方集市墟場是整個商品流通的基層環節,它起著為大范圍市場集中商品的作用,更重要提,通過它才解決了基本經濟單位固有的產品單一性和需求多樣性的矛盾。生產循環得以順利繼續。
市場,總是反映個人之間、經濟單位之間的商品貨幣關系的概念;大小市場都是一樣的。地方小市場的貿易有許多是商人的活動。也有許多是生產者出售自己的勞動產品。生產者主要是小農和小手工業者,他們的產品有一部分留作自己消費,蓁部分進入市場出售,就成為商品。不是為了出售的,即不是作為商品生產的物品,是不會作為商品進入漢通的。這就是恩格斯所說的,物品生產出來不僅是為了供生產者使用,而且也是為了交換的目的。自發的社會分工使得產品具有商品的形式,商品的相互交換,即買和賣,就使個體生產者有可能滿足各式各樣的需要,既不應以小農產品中出售部分的性質決定自用部分的性質,否定這部分生產是自給生產。也不該以自用部分的性質決定出售部分的性質,否定這種生產是商品生產。盡管在一些情況下,個體小農的產品中進入市場的部分可能不是主要的,但在市場上,他仍以小商品生產者的身份出現。在生產過程中,小農根本無法分清哪一件是為了自消費,哪一件是為了出售而勞動。中交換中,生產關系性質、生產目的性以及購買者目的性都不問題的性質,都被商品這一共性掩蓋了。
馬克思在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下商品資本轉化為貨幣資本時說,產業資本是和各種不同的社會生產方式的商品流通交錯在一起的,只要這些生產方式同是是商品生產,不論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生產的產品,還是中國農民的,印度農奴的、荷隸東印度的公社的、俄羅斯農奴制國家的或者半開化的狩獵民族的產品,它們總是作為商品和貨幣同表現產業資本的體貨幣和商品相對立,作為它們來源的生產過程的性質如何是沒有關系的。我們在分析封建社會市場進可以運用同樣的。自耕農的產品也罷,佃農交租后自用有余的產品也罷 ,封建主利用奴婢勞動生產的產品也罷,地主收來的地租也罷。當它們作為商品出現時,共同構成市場客體,與貨幣相對立。地方小市場也不例外。
在中國封建社會的地方小市場上,確有許多生產者之間的交易是以物易物的。但不能把這看作是使用價值的直接交換、勞動力的直接交換。從所周知,我國很早就有貨幣,至少到秦朝已經統一了貨幣單位,通行啟蒙 及城鄉了。我國封建社會中包括地方小市場在內的各級的以物易物只中表象,它不是直接的勞動交換,而是以貨幣價格為背景的。使用價值交換是不能離開交換價值。這里已不是一般等價物出現以前的以物易物,而是省略了貨幣轉換過程的商品交換。這就意味著交換的產品不但有使用價值,而且也是交換價值的相當者,就是說,它是商品。
總之,中國封建社會中產品交換過程表現為商品流通過程,前者與后者相一致。地方小市場也和更大范圍的市場一樣,是流通的場所,不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小市場不但和更大范圍的商品流通市場是在同一體系之中,而且前者是后者的基礎,不應把它們從性質上分開對待。
再談談經濟單位的劃分問題。所謂自然經濟,是指一個經濟單位的經濟條件通過內部的再生產補償,而不通過與其他經濟單位進行商品交換。因此,與地方小市場是否屬于自然經濟范疇密切相關的一個問題是怎樣確定經濟單位范圍。
有同志認為,在中國地主制經濟中,單一的經濟單位個當于一個鄉或邑縣,包括這一地區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還有小商人,一家一戶,包括手藝人戶,只是一個“生產單位”而不是“經濟單位”,他們聯合起來才成為一個經濟單位。邊個意見也可商榷?!敖洕鷨挝弧狈秶拇_定,可因研究的目的面異。例如:研究國際經濟時可以國家或跨國公司算做經濟單位;研究區域經濟時可以經濟區或行政區為經濟單位?,F在我們研究的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問題,經濟單位劃分的原則宜以是否能夠發生商品交換行為為據。所以,所謂經濟單位,應指經濟活動中最基本的自負盈虧的獨立體,也是最基本的經濟組織。本文有時也稱之為經濟實體。它有經常性的比較固定的收入來源,能夠自行決定本單位范圍內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和規模,在交換中是買賣的一方。其內,有決定全部經濟活動的實際上的權威;這個權威是生產資料所有者,或者是主要勞動力,在封建家長制下,往往就是家長本人。其收入如果是來源于農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活動,它就表現為一個生產單位;如果是經營商業,則表現為一個商業店鋪;如果是出租土地或放高利貸,則表現為一個地主或高利貸者家庭。經濟單位可以是一個消費單位,不一定是一個生產單位,而生產單位總是一個經濟單位。所以,經濁單位實際只表現它在經濟上的獨立性而不反映其性質如何。中世紀早期西歐領主莊園中領主的自營地靠農媽的勞役地租經營,靠農奴繳納多種實物地租滿足經濟條件。農奴雖有相對獨立經濟,他的生產卻在相當程度上決定于領主的需求,農奴之間有勞動交換而不形成商品貨幣關系。領主和他的農奴們共同成為一個不可分的經濟實體。他們之間的經濟關系和地主佃農的經嚌關系相比全然不同。因此,領主莊園作為一個整體是經濟條件自我補償和再生產的經濟單位。中國地主制經濟中的小農家庭(包括佃農、自耕農以及小手工業家庭)和地主家庭,則分別是獨立的社會經濟組織。一個地主即使占有大量土地,也是分租給許多佃戶。佃戶們用承擔繳納地租的義務換取土地使用權。地主如有自營地,并不靠佃戶勞役耕種。佃戶所繳實物地租是地主的經濟來源,但不是再生產的物質條件。地主對佃農經濟的盈虧不承擔義務。佃戶和自耕農一樣自行決定生產內容,他們的經濟條件補償和再生產過程并不包括地主的活動。地主既不是自己的佃戶們的生產計劃者、組織者,更不是一個村、邑縣的經濟級織者。因此,地主和他的佃戶們只相互依存,而不是統一為一個經濟單位;村、縣就更加不成其為統一的經濟單位了,如果把許多自負盈虧的獨立個體,臂如說一個縣范圍內所有的地主、農民、各種工匠、手藝人和商人等都放在一起稱之為一個經濟單位,無異于把肌體說成是細胞。那當然會認為地方小商場是經濟單位內部的事,那些經過商人的貨幣交換活動,也都被劃為自然經濟范疇了,把商品流通活動歸納在排斥商品流通的自然經濟概念之中,這在理論上是費解的。
最后談談地主制經濟下商品經濟的特征及其它。資本主義關系的產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我認為,地主制經濟的發展也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條件的。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制經濟相適應。
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是以生資料私有制和雇傭勞動為基礎的大生產。勞動力成為商品;資本家使用雇傭勞動進行價值增殖。為了價值和剩余價值得以實現,的產品必須全部出售,經過轉化為貨幣這樣一個產品運動階段,否則,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都不得補償,再生產循環中止,利潤也不能實現。機器、原材料等不變資本也是貨幣資本通過流通五一節實現的。因此,商品流通是資本主義經濟運轉中的必要環節。流通從屬于生產;商業資本從屬于產業資本。
地主制經濟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同樣是在一定水平基礎上的再生產過程的要求。商品經濟的發展促進各經濟單位的生產循環過程,使生產進一步發展。不過,這里的商品經濟是建立在小商品生產即簡單商品生產基礎之上的。佃農、自耕農、小手工業者等都是小商品生產者。他們是依靠家庭個體勞動的小規模個體所有者經濟。商人資本獨立于生產過程之外。所以小商品生產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W-G-W1)顯然不是資本主義的商品流通(它的公式是:
G-W …P…W′-G′);以小商品生產為特征的地主制經濟,也完全不同于以雇傭勞動為特征的資本主義大經濟。盡管地主制經濟以商品經濟為條件,但商品生產總是停留在簡單商品生產階段,商品流通也總是人屬于地主制經濟,為地主制經濟服務。這樣的商品經濟,其發展程度無法和資本主義的相比,其結果也只能是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
小商品經濟是十字路口的經濟,它時刻在向兩極分化。它本身沒有導向性,其上升的方向明顯地受當時主導經濟形態的制約,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它主要上升為資本主義企業,是謂小商品經濟第時每刻產生資本主義。在封建地主制經濟為主導的社會中,小商品經濟雖然有的也向剝削雇傭勞動式轉化,從而產生具有不同程度的資本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但它難以壯大為新的占主導地位的生產方式,其中絕大多數走向購買土地進行地租剝削的道路,向地主經嚌蛻化。所以當小商品經濟處于地主制經濟的寬容度范圍以內的時候,它的發展起不了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大,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度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是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地主制經濟的作用。而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寬容度之在,可能大大超出了過去的理論設想的程度。因為實際上地主制經濟對商品經濟的發展不時寬容的問題,而是自身繁榮的必要條件。
在地主制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和諸子均分繼承的制度使得大的地主經濟單位往往會分為小的,又或瓦解為自耕農或佃農。但地主經濟卻同時有不斷再生的能力。由于遺留或力量強制形成的帶奴隸主義性質的經濟單位,最終也被地主經濟“同化”。如下圖(按,圖略)所示,
地主制經濟就是在這樣的循環中發展的。如果這個示意圖是三維的、全息的,就可以是看出圖中的大圈隨歷史前進越來越大,其中諸半徑形成的夾角在不同時期是有變化的,但它的結構將基本不變。圖中的雙線箭頭()表示的道路不被堵死,地主制經濟的這個圈圈就難有重大的突破,建立其上的封建社會就當然地屹立不動。
由此而順便談及,解決中國封建社會何以特長的問題,我以為最重要的是要弄清地主制為什么能長存,而這一問題的契機,則在于找到地主經濟具有強大吸引力的原因。地主經濟受到上層建筑全力保護和意識形態的全面支持,出租土地坐食地租成為合理、合法、省心、安全的剝削方式。購買土地的欲望成為這個社會的主導投資意識,它對以各種方式積累起來的財富的投向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地主經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太陽,整個封建經濟在圍繞著它旋轉。對解決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問題來說,這里就是“羅陀斯”。
小商品經濟和地主制經濟的協調統一是因為,一則小商品經濟和小規模經營相適應,二則小商品經濟和適合分散操作的技術及低效能的工具相適應。小農、小手工業者都是依靠歸個人所有的、只供個人使用的、小的、簡陋的和數量有限的勞動資料進行個體生產。在那些小農能夠買得起并且能使用的高效能機器工具和相應的技術出現、從而突破分散的小經營形式以前,小商品經濟只能是小商品經濟。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證明這一點。歸根結底,是生產力狀況決定了生產關系形式及整個社會經濟結構。至于生產力之所以長期處在一個較低的水平上,有其經濟的、上層建設的意識形態的多方面原因,不能企望用任何單一的因素解釋清楚,而這超出了本文討論的范圍。
在看到商品經濟發展促進地主制經濟繁榮的同時,還應看到它對小農的另一面的影響。地主得到的實物地租,一部分直接消費掉,一部分進行糧食投機,其余部分將投放市場換成貨幣,用于其化消費、繳納捐稅、購買土地、從事商業、開張典當,放高利貸以及入柜窖藏。商人和高利貸者用一部分資金購買土地兼行地租剝削,更多的部分用于通過商業渠道或放債、抵押、典當等活動剝削廣大農民。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也是地租的派生形態。地主、商人、高利貸者彼此相通,形成三位一體的結合。
小農生產的糧食自留部分中,除去一部分為了生產需要必須投入市場出售外,留作食用的部分,有時為了以細換粗品種調劑,也要通過市場。一些貧困農民則往往陷入如下的惡性循環:春耕時借貸,秋收后賣谷還債,春荒再次借錢買糧度日;自有糧食全得通過市場環節。這就出現了谷賤傷農、谷貴也傷的怪現象。農民明知兩頭吃虧,還不得不投入這種買賣關系之中;他們被卷入商品經濟的程度不但很深,而且無力自拔。
由此可見,我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發展一方面是地主制經濟生產循環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地主、商人、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的層層剝削活動的前提;而三結合的剝削反過來又促進商品經濟的發展。從這個角度看,我國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某些方面的發展,并不一定意味著生產水平有所提高,不一定反映農民經濟十分興旺發達,也不預示生產關系方面將有什么重大變化或突破。但我們卻可以商品經濟的發展中看到了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三位一體結合的依據。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是地租的轉化形態,同有商品經濟也就沒有這種轉化。正是從這個特定的意義上說,在中國的封建經濟中,商品經濟是地主、商人和高利貸者聯合對方大農業勞動者進行剝削活動的工具。不同范圍的市場網與三結合剝削網基本上是協調一致的,或者說,前者是后者的表現。上面只是糧食為例說明這個問題,其他所有經濟作物和手工業品的生產又何嘗不是大同小異。如果認為小農純屬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基本無關,實際上也就是把他們排除于商人和高利貸者剝削對象名單之外了,那么,三位一體的剝削又從何談起呢。
以小商品生產為基礎的商品經濟是為整個地主制經濟服務的,它和租佃制度一樣,是封建經濟不可分的組成部分。地主、商人資本和高利貸資本將其根系盤曲交錯、密密麻麻地深扎在封建經濟這塊沃土之中,通過租佃關系、商品關系和債務關系三條管道,盡情地吮吸一切養分以自肥自壯,資本主義之芽要在此地萌生成長,難矣哉!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營銷 戰略決策 調整
商品經濟的本質是物物交換,不同商品之間以貨幣為中介而產生了交換關系,在滿足人們日常商品購買活動的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盈利機會。新經濟體制下,企業之間的商品交換范圍更加廣泛,除了實質性的商品貨物外,也可以用商品生產技術、勞動力、資金等同等交換。面對這種新型的經濟模式,各個行業必須調整市場營銷的戰略決策,這樣才能保持原有的經濟收益水平。
一、商品經濟的必然性
經濟學家提出,商品經濟是與商品相關的一系列活動綜合,其涉及到了生產、交換、出售等核心環節。我國社會主義經濟事業經歷了漫長的變革歷程,傳統經濟逐漸被新型經濟產業模式所取代,商品經濟是社會現代化發展的必然產物。早期我國一直保持著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模式,雖然滿足了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要求,但無法為生產者創造實質性的收益,這與社會主義經濟發展是不相符合的[1]。商品經濟是針對不同商品提出的新方式,通過商品生產、商品交換等流程,不僅把生產出來的商品銷售給使用者,也能為企業創造豐厚的經濟收益。因此,商品經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社會主義現代化產業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
二、新經濟時代下企業經營的特點
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商品經濟是從原始自然經濟轉變而來的新環境,標志著中國社會經濟進入了另一個轉變階段。商品經濟并非某個時期內的經濟體制,而是社會主義經濟在很長時間內積累的一種應用方式,這決定了商品經濟時代下企業經營呈現了多種特點。主要包括:
1、市場性。市場是任何商品交易的主要平臺,缺少市場為支撐的經商品經濟不存在。商品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之間的經濟聯系,只能通過把它們的產品拿到市場上去交換才能得到實現;并且商品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只有使自己的產品在市場上交換成功,才能取得相應的經濟利益。
2、自發性。生產者根據市場需要、經營利益,自動地獨立地進行生產和經營活動,從而使商品經濟的運行過程表現為一個由內在利益機制推動的自行運行的經濟過程[2]。這是由于商品制造者與購買者之間形成的供需關系,為了更好地推動產品生產與銷售,市場主體之間必須形成自發性的合作關系。
3、競爭性。商品價值的確定和實現過程,也就是商品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之間相互競爭的過程。商品經濟時代出現競爭的根源,一是由于企業之間的營銷利益沖突,各個企業都想賺得更多的經濟利潤;二是經濟體制開放式改革后,外來進口商品對本國商品造成的沖擊,使企業之間的經營更具競爭特點。
三、商品時代市場營銷的戰略性決策分析
商品經濟時代是社會經濟變革的必然趨勢,企業要想維持穩定的經營模式則必須要適應商品時代的市場營銷規則,這是創造理想經濟收益的基礎。市場營銷是指個人或集體通過交易其創造的產品或價值,以獲得所需之物,實現雙贏或多贏的過程。筆者認為,隨著國家政策的宏觀調控,我國商品經濟也開始朝著多元化方向經營,這就要求企業必須調整過去的市場營銷小站,以適應新經濟時期的產業發展需求。
1、產品策略。不同產品參與市場營銷都有其特定的方式,只有選對產品策略才能保證銷售活動的正常進行。商品時代市場營銷戰略調整,必須先對產品策略實施新的改革。主要研究新產品開發、產品生命周期、品牌策略等,也包括了價格策略、促銷策略和分銷策略的基礎。例如,新產品研發分析中,要顧及研發項目的成本、收益等情況。
2、價格策略。從消費者角度分析,其購買某一種商品之前,更多的是考慮商品價格,價格高低是決定其是否購買的關鍵要素。企業制定市場營銷方案時要堅持以價格因素為中心,主要目標有維持生存、利潤最大化、市場占有率最大化、產品質量最優化。以消費者心理價位為指導,提供切實可行的價格策略,這是帶動商品銷售的有效措施。
3、促銷策略。人類社會是不斷變革發展的,經濟事業也是隨著時間不斷地改革變動,這樣才能符合我國現代化建設的要求。商品時代市場營銷戰略要注重銷售方式的調整,適當地應用促銷政策推動商品的銷售,其主要目的是:傳遞信息、強化認知、突出特點、擴大銷售[3]。例如,商家推出打折、贈送等促銷方式,往往會取得良好的營銷收益。
4、渠道策略。不斷拓寬銷售取代是營銷戰略決策的重要步驟,這是指為了達到產品分銷目的而起用的銷售管道。發展商品經濟是時代的必然需求,其帶有深刻的時代意義,標志著國家經濟產業創新時期的到來。企業必須快速地拓寬銷售渠道,挖掘一切可利用的銷售資源,以實現產品銷售數量及營銷收益水平的增長。
四、結論
回顧過去,若我國依舊堅持自然經濟方式,則很難滿足國內市場商品購買的需求,企業參與社會化大生產的積極性也會受到影響。商品經濟帶動了產業收益的增長,這是時代經濟結構調整的必然趨勢。
參考文獻:
[1]紀雯.淺談商品經濟是時代的必然趨勢[J].經濟周刊,2010,19(10):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