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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家庭養老的概念

家庭養老的概念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4-02-04 14:47:00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家庭養老的概念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家庭養老的概念

第1篇

[關鍵詞]以房養老;抵押貸款;金融機構;房屋價值評估;政府監管

[DOI]10.13939/ki.zgsc.2016.03.156

1 以房養老的概念及意義

1.1 以房養老的概念

以房養老,就是針對老年人所擁有的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方式以提前套現變現,使房產資源充分利用,同時使得老年人在晚年可以獲得一筆長期、持續、穩定的現金收入。在我國,以房養老的方式還處于初級不成熟階段。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以房養老”的觀點會逐漸被更多社會民眾所接受。

1.2 以房養老的意義

1.2.1 保障養老問題

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預測結果顯示,到2045年,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4億多。而我國的家庭模式仍然主要是獨生子女家庭,贍養老人承擔的經濟壓力比較大。同時,老年人口數量龐大,國家的養老資源將會嚴重不足,財政支出緊張。為了使老年人口的養老問題得到充分保障,增加養老資源,以房養老的實施變得相當迫切。

1.2.2 增加就業機會、利于家庭關系的穩定和睦

以房養老的方式得到社會的普遍推廣和認同后,將會出現更多的金融機構、中介機構、服務機構,從而會增多就業機會,實現人力資源的充分利用。從家庭的角度來講,以房養老不僅能有效解決老人生活上經費緊張的困境。而且,又不會增加子女負擔,有利于一個家庭的長期穩定和關系和睦。

1.2.3 促進房地產業、金融業以及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

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可以使房產資源達到更有效的利用,進一步激活房地產交易市場,同時也可以擴大金融機構的業務,對金融機構的發展起著積極的作用。人口老齡化將使更多的人為了養老和防老而進行儲蓄。“以房養老”也有利于降低社會儲蓄率,釋放社會消費,使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從而推動經濟發展。

2 我國開展以房養老所存在的問題

2.1 傳統觀念的影響

在國人眼里,房產作為其安身立命的根本,“以房養老”不管是老人還是子女,都不會輕易接受。此外,以房產抵押養老這種方式也極易被鄰里街坊視為是兒女不孝的表現,老人將會受到輿論壓力。對于子女來說,不僅他們喪失了父母房產的繼承權,還可能會使家庭關系破裂或者不和,而且也是對子女尊嚴的傷害。我國對于孝道、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本等的傳統觀念,嚴重束縛了以房養老模式在我國的發展進程。

2.2 推行機構公信力不高

國內推行以房養老模式還屬于起步階段,而參與其中的大多都是一些鮮為人知的機構,大多數老人無法將這么大一筆財產交予一個沒有保障的機構。同時,也會有房產轉移后自己的老年生活得不到預期保障的擔憂。并且,由于機構的公信力沒有具體要求限制,市場上極有可能存在機構詐騙、貪污的情況,這不利于整個政策的推行,還可能會破壞這種市場環境。

2.3 政策法規不完善

“以房養老”需要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法制環境。而我國的市場經濟體系還不健全,行業發展還不成熟,政策法規存在不完善的情況。例如,對金融機構違約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而且我國農村宅基地不允許抵押,因此“以房養老”如何在農村中進行推廣也存在相關的問題。老人在養老機構的花銷賬目透明化也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

2.4 房屋價值評估難以科學化

由于房屋價值的評估存在各種問題,房地產的評估體系還不是很健全,管理的效率也比較低下,整體的評估水平不高。很有可能由于技術人員的專業水平不夠或者選取不同的房屋評估方法,造成高估或者低估,使得雙方當事人在抵押房產過程中遭受不必要損失。也有可能評估人員與機構勾結,共同牟取老人的不法利益。

2.5 養老機構條件較差以及以房養老經濟負擔較重

就現有養老機構而言,存在檔次較高的養老機構費用高昂、床位緊俏;檔次較低的養老機構硬件設施、服務水平等條件不足的兩極化現象。而且在我國,特別是大城市,過高的房價讓國人買房本就不是一件易事,而以房養老通常都是60歲以上的老人才有資格,很多人就會做一個考慮,大概只有10~20年的老年生活,似乎自己養老的花銷遠小于購房的成本,因此人們不愿意將房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2.6 未涉及農村老人的以房養老問題

我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盡管城鎮化的推進正在順利進行,但是農村人口依然居多,而我國的農村宅基地是規定不能用于抵押的,以房養老模式受限制于農村居民,多服務于城鎮居民。而實際上,我國最需要解決的是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他們缺少生活經濟來源,養老的經濟負擔過重。

3 對策建議

3.1 加強對以房養老的正確宣傳,消除傳統觀念的阻礙

要想順利推行以房養老,首先就要消除國內民眾的陳舊認識觀念,加大以房養老的宣傳力度,使民眾正確認識到以房養老的概念、程序、好處以及各項優惠政策。具體可以通過社區宣傳、電視新聞節目、網絡宣傳等方式。通過有效的宣傳,轉變民眾的傳統觀念,提高老年人處理個人房產的自主獨立性,從而積極參與試點項目,由點及面,逐步推廣以房養老。

3.2 以房養老形式多樣化,適當放松限制條件

國內初步運行以房養老政策的限制條件過于嚴格,并且項目形式單一。因此針對不同的養老需求制定不同的項目形式尤為重要,應該圍繞房屋所有權是否變更、何時變更、機構的選擇、機構的硬件設施條件等提出多種多樣的選擇方式。在此基礎上,也可以制定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如降低貸款利率、提高貸款補貼等)。以房養老的限制條件也可適當放松。通過項目形式的多樣化和限制條件的適當放松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參與進來,推動以房養老的發展。

3.3 增強運行機構公信力,加強政府監管

增加運行機構的公信力度相當重要,國內初步推行該政策可以有傾向的選擇銀行、知名有公信力的機構。之后可以建立一個以房養老運行機構的等級評定協會,對運行機構各個方面進行綜合的評定,且評定結果公開透明,這將是老年人在選擇養老機構的一個重要依據,同時,也減少了老年人對機構的不信任和顧慮。最后,政府也要加強監管力度,對以房養老項目的每一個運行流程都嚴加把關,加強對運行企業的監管力度,防止腐敗貪污事件的發生。

3.4 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房屋價值評估科學化

目前國內以房養老模式存在相關政策法規的缺陷,例如,對金融機構違約的情況沒有明確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以房養老模式,老人在養老機構的花銷賬目透明化等方面都沒有得到明確的規定。因此,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十分重要,可以在政府部門的網站、官方微博、微信開啟意見征集信箱,發動全國學者和專業相關人士共同出謀劃策,科學地完善政策法規。同時,在房屋價值評估上也到做到公平公正、科學化。

3.5 提高養老機構的硬件設施水平和服務水平

目前多數養老機構的條件較差,普遍存在護理人員素質較低而對老人照顧不周全、硬件設施條件不高、衛生條件較差、老年人的娛樂活動較少等。這就要求養老機構在軟硬件設施方面提高資金的投入。具體要保障老人生活居住的環境舒適、衛生健康,發展老人疾病就醫服務。對于看護人員的雇傭,可以采取高薪聘用優秀、有耐心、有經驗的看護人員。同時,增加機構里老人群體的娛樂活動,從各個方面使老人得到最舒心的照顧。

3.6 在農村居民中進行推廣,并且積極開展以房養老試點

我國目前的以房養老模式受限制于農村居民,多服務于城鎮居民。而實際上,我國最需要解決的是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他們缺少生活經濟來源,養老的經濟負擔過重。因此,需要針對農村居民制定相關的以房養老政策,真正做到全面地推進以房養老政策。同時,積極開展試點工作,采用多種模式,由點及面,逐步拓展以房養老模式,使其被更多的民眾接納。

4 結 論

盡管我國現目前的以房養老模式屬于初級階段,有待進一步的發展,但是我們一方面必須看見以房養老的積極正面意義。另一方面,也必須正視我國以房養老政策運行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并需要積極改正。而以房養老模式運行中新的問題又將層出不斷。屆時,我們需要不斷想出更有效、更全面的解決辦法。總之,以房養老,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參考文獻:

[1]范雪蕾,高子建.“以房養老”模式的國情分析[J].商業時代,2009(8).

[2]袁Z.“以房養老”模式推行障礙及對策[J].人民論壇,2011(20).

[3]王成程.“以房養老”在中國的實踐分析[J].價值工程,2009(3).

[4]朱鯤鵬,張曉偉.我國實施以房養老制度可行性分析[J].湖北社會科學,2015(1).

[5]商登琿.以房養老的本土化探析[J].宏觀經濟管理,2014(2).

[6]柴效武.以房養老,離我們并不遠[J].人民論壇,2006(12).

[7]劉杰鋒,朱沙,曾勝.以房養老:理念、模式和經驗[J].西部論壇,2014(3).

[8]錢麗娜.“以房養老”在我國的困境及對策研究[J].改革與開放,2014(11).

第2篇

關鍵詞:社區 社區養老保障

一、社區保障的定義

社區養老的社區服務,在國外一般稱為老年人社區照顧。20世紀60年代西方國家提出了“在合適環境中養老”(AginginPIace)的理論,首先在英國推行社區老年照護服務fConununityCarefortheElderly)。自此后,西方發達國家紛紛效仿,到20世紀80年代,已走向成熟。大多數學者從社會保障的角度為其進行定義。比較通俗的定義有:“社區保障就是社區承擔的社會保障事務”;“社區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障的執行層次”;“社區保障就是指社區的社會保障”;“社區保障就是社區組織自身為居民提供的各種保障”。有的學者認為“社區保障是根據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實際生活標準,以社區為單位,通過社區組織和社區居民的共同參與,為滿足社區成員的物質文化生活,圍繞各項社會福利事業和社區居民及特殊群體而開展的社會保障活動。”

以上定義從各個側面揭示了社區保障的含義,由于角度不同,對社區保障的認識、界定也有所不同。筆者認為,社區保障這一概念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社區保障是指社區組織承擔的政府交辦的各項社會保障管理與服務工作,以及社區組織通過優化社區資源專門為本社區居民提供的各項保障業務和服務。狹義上的社區保障專指社區組織通過優化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的各項保障業務和服務。因為社會保障作為一項強制性的社會制度,其責任主體是政府,而社區是一個群眾性的自治組織,社區保障不具備社會保障所具有的強制性、互濟性、社會性等特征,也不具備社會保障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如缺乏擴大內需功能、投融資功能等。所以,必須正確認識社區保障的含義及功能,以避免出現社區功能擴大化傾向,影響社區建設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總之,社區中的社會保障是本社區管理組織對社區內成員因各種自然和社會原因導致家庭生活貧困,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提供各種幫助,同時努力促進社區物質和文化生活質量不斷改善的制度。

二、社區養老的特性

1.社區養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謂養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滿足老年人在養老過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質經濟上的供養需要;(2)生活照料和護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藉、充實精神生活的娛樂和教育、老年生活調適的心理輔導、應激——應對社會支持等;(4)保護生命的需要,包括醫療服務和治病藥物的使用。我國養老體系功能應兼具物質和精神兩重性。老年人的養老生活有各種具體而特殊的需要,涉及醫、食、住、行、樂、為、健、學。

2.社區養老的資源多元性

在傳統家庭養老模式中,對老年人的經濟奉養、生活照料和精神關懷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養老功能的資源所在;而社會養老模式的特點是社會提供養老資源。此兩種模式的養老資源均是單元性的。與我國現今社會經濟發展形態相適應的社區養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養老功能的資源既來自個人、家庭,也來自社區、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養老體系的經濟供養部分可包括社會保障、社會保險、家庭供養、個人儲蓄、自我供養幾個層次;照料體系的構成也要涉及國家、社區、家庭和個人等多方面。社區今后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老年護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為老年人“長期生活的場所、一生的歸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習慣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養老住所,而家庭成員則可以給予老年人他人難以替代的親情關懷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應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適當的措施,鼓勵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環境中養老。

第3篇

關鍵詞:多元供給主體;居家養老;老齡化

傳統的中國養老模式以家庭養老為主,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計劃生育的實行,導致了社會轉型下的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趨勢。在這種背景之下,不斷增長的養老需求與家庭養老功能越來越不能滿足養老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養老模式面臨嚴峻的挑戰。鄭功成認為:“沒有發達的養老服務保障,即使有養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質量。”[1]隨著“銀潮”之勢日益猛烈的襲來,越來越多的學者們開始探尋“居家養老”這一順應國際潮流,且符合中國國情的養老方式。

一、“居家養老”的概念

(一)“居家養老”的概念

“居家養老”的養老模式是西方發達國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為止,學界對居家養老的定義也沒有完全達成一致。縱觀我國學者對居家養老的定義,這種定義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為學者所采用: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卻享受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的養老院式服務的一種社會化養老模式,即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以養老制度為保障的養老體系,也被許多學者形象地稱為“沒有院墻的養老院”。因此,本綜述主要以這個定義為基礎,對與此定義相符的“居家養老”進行綜述。

二、我國發展“居家養老”的必要性

1.家庭養老的困境

趙立新在《論社區建設與居家養老式社區養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國,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競爭加劇,婦女就業率的提高,對他們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婦沒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照顧老人,在多種因素的影響下造成了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同時,“代際傾斜”現象在許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婦“重幼輕老”,他們對獨生子女的關心遠超過了對老年父母的關心,這對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產生了負面影響。由此可知,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

2.機構養老的困境

2.1 資源和資金不足

根據現在老年人的比例,社會養老機構的床位嚴重不足。林娜在《社區化居家養老論略》一文中指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最大的特點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這決定了我們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國家的模式。

2.2與中國“孝道”不符

此外,機構養老與中國傳統“孝”的倫理觀念也存在相悖之處。眾多老年人不僅難以承擔養老院高昂的養老費用,同時也難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從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來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顧的背景下子女與父母之間的日常互動和支持對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較明顯的影響。

2.3服務人員素質欠缺

養老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少,素質較低,服務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務質量低劣的養老院工作人員還會嫌棄、欺負、打罵老年人。這不僅不能解決老年人的養老需求,卻反而使辛苦了一輩子的老年人養老都難以安生。

3、居家養老的優勢

正是由于在我國機構養老、家庭養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們在實踐的基礎上才找到了一條更適合我國國情的養老模式—居家養老從現有的研究來看,這一模式的優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3.1符合經濟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養老既可充分利用現有的家庭物質資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據老年人多年的生活習慣安排日常生活,節省開支,同時也有利于保證老年人生活質量。其次,這種養老方式的開展不僅有利于社區內資源的開發,又有利于閑置資源的再利用。這種資源的優化利用不僅體現在社區物質資源方面,還體現在人力資源方面。

3.2服務對象具體、服務針對性強

以社區為依托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的對象相對單一和確定。在社區內開展的老人照顧,能更好地了解到他們的真實需求。社區通過對老年人進行信息檔案管理,對老人的健康狀況、家庭大概情況等建立檔案,根據檔案中記錄狀況進行針對性管理,既包括物質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層面的,通過社區成員和志愿工作者的調查了解,有針對性地提供服務,更好地滿足老年人不同層次的需求

三、發展“居家養老”存在的問題

對于居家養老服務下作所而臨的困境,概括起來,學界主要從以下角度進行了分析:

第一,資金不足。表現在家庭資金和政府補貼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務質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務人員專業素質不高。其次,評估機制方面欠缺。楊春華、費逸認為日前的居家養老服務在運作的過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動主體,環節和選擇,而評估機制卻非常落后,服務滿意度難以測算,無法有效的進行效果反饋,使得居家養老陷入了困境,難以有效推廣和大范圍實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當。目前,政府在推進居家養老服務中參與較多,行政色彩較濃,長期下去會阻礙居家養老的不斷發展。

第四,政策法規制定不足。王金元認為目前政府對居家養老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未進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資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第五,城鄉居家服務發展差距較大。現階段,居家養老服務的試點在城市開展非常迅猛,而在農村則是相對滯后。相對于城市的養老問題,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更加突出。

四、關于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建議

第一,資金方面。①在養老金方面,無疑應當加強社保基金的管理,確保養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籌資方面,學者們在居家養老資金籌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討論主要意見為,在保證基本養老金足額發放的前提下,政府應該加大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投入,同時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居家養老服務。對來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使其專款專用。

第二,服務質量方面。①人員配置方面:首先應當合理利用現有的社區從業人員。在此基礎上,可以鼓勵進城民工、下崗職工等人員加入服務隊伍,以解決服務人員不足的問題。同時加強居家養老服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對其進行崗位培訓、業務素質考試,持證上崗。②在評估機制方面,評估機制主要針對社區服務者以及志愿者進行服務。在對社區專業服務人員的評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饋程度高的評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養老供給主體部分也已經闡述了大部分學者對于政府在居家養老中應當承擔的角色。學者們普遍認為政府應當逐步減小政府在公共資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會的基礎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擊模式。政府應該將掌舵和劃槳的職能分開,轉變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場、非營利組織三者互動的居家養老服務供給體系。

五、居家養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來,學者對于居家養老的認可度越來越高,從不同角度針對居家養老進行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學界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從理論上支持著我國相對年輕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但我們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著不足之處:第一,研究視角狹窄;第二,主體責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規研究不足;第四,具體構想不足;第五,農村研究不足。(作者單位:南京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1]鄭功成.中國社會保障改革與未來發展[J].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0,(5).2-14.

第4篇

1養老體系建設的途徑

養老體系的建設需要確保老年人財富消耗和贍養服務兩個層面的供應。首先,養老過程需要財富消耗,社會在任何時候都應當提倡個體必須為自己準備好養老過程中發生的財富消耗,但無法保證個體在有勞動能力時準備好的財富,恰好能夠與養老財富消耗等同;其次,伴隨著年齡的增長與個體機能的退化,養老過程需要他人來提供持續的贍養服務,提供贍養服務的人與老人之間可以有血緣關系,也可以沒有血緣關系。圍繞這兩個層面,養老體系必須考慮兩種建設:一是基于財富消耗的體系建設。這種養老體系意味著一個人有勞動能力時,不僅要為自己準備好養老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財富消耗,而且要為所需要的贍養服務做好購買準備。這種養老體系必須在財富寬裕的條件下實施。它既可以個人產權財富為基礎,也可以社會共同財富為基礎。二是基于贍養服務的體系建設。其運作機制是:在一個由人際關系構建的財富生產單位中,勞動成員所創造的全部財富,足以支撐這個生產單位中全部成員包括老人養老的消耗。可見,這種養老機制必須在財富為生產單位所共有的條件下實施,并且需要有相應的意識形態構建,來確保這個生產單位中有勞動能力的人自主承擔老人所需的贍養服務。產權是經濟社會得以發展的基礎,在產權基礎上構建的生產方式,必然經歷所創造的財富由匱乏走向寬裕的過程。生產方式的演變及發展決定了可供老人消耗的財富總量。可以推測,在財富總量由匱乏到富裕的過程中,只有確保贍養服務的提供,才能妥善解決養老問題。

2農業生產方式下東西方社會的養老體系建設

2.1東西方社會在贍養服務提供問題上的對比繁衍是生物延續自身的本能行為、物種進化的必然過程、自然演化的內在規律。與生俱來的延續種族的本能驅使生物繁衍后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進化規律驅使生物將后代撫養成獨立個體而自身卻隨著機體的逐漸衰老最終被自然淘汰。對大多數生物來說,親代對子代的撫養是一種發自內心的、愿意為之無條件付出、不求回報的行為,而子代對親代并不一定要承擔贍養義務。子代對親代的反哺,只有人類社會才有(姚遠,2000)。人類憑借有意識的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創造了人類社會與文明。人類社會與文明發展的每個階段都會產生與之相對應的道德、宗教、法律等意識形態,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類的行為。人類繁衍行為與意識形態的關系則是科學與價值的相互滲透,可以用意識形態來解釋缺乏足夠理論和經驗依據的各種理論的產生與傳播(R.C.Richardson,1987)。縱觀人類社會,西方文明下,父母幾乎從來不會要求子女來贍養自己,子女也不必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而東方文明下,“孝”是傳統文化的精髓,父母的養育之恩重于泰山,父母能力不及時,子女應該反過來無私幫助和照顧父母的觀念深入人心,這種觀念還受到道德與法律的雙重保障,成為人們思想中的一個共識,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將會受到社會的譴責。在農業經濟時期,所創造的財富尚不寬裕。農業生產方式以血緣關系為生產單位,勞動生產的財富為家庭所有。在這個生產單位中,如果要求子女對父母承擔起贍養義務,從行為角度來說,僅憑血緣之親難以保證子女必須對父母盡到贍養義務;從社會角度來說,血緣之親難以規范、管理。在以家庭為單位的農業生產方式下,東西方社會構建出完全不同的兩種養老體系。

2.2農業生產方式下東西方的養老體系建設西方在生產方式演變及發展進程中,其個人主義意識形態促使其推進各類社會養老模式的發展,即基于財富消耗構建的機構養老模式、居家養老模式等涉及經濟合同的、以個人產權財富為基礎的社會養老體系。西方老年史和家庭史的研究表明:首先,老年人是通過轉移私有產權或將遺產留給子女,換取子女簽署的退休合同和有限的退休保障。這類合同通常極為詳盡,規定子女應提供的食物數量、其它物品及居住空間。由于西方社會老年人權力的逐漸減弱,尤其是伴隨著私有產權和遺產的正式轉移,使其對年輕人的控制力非常微弱,經常出現拒絕贍養老人的現象。西方文明曾以一種難以置信的齷齪的態度對待老年人(林義,2000);其次,歐洲大陸及美國工業化以前占統治地位的家庭結構是核心家庭而不是擴展的家庭形式,由此而出現了老年經濟保障一般是通過家庭、教會、各類自愿互助組織、私人保險、政府救助以及發展到近代政府舉辦的社會保險來實施的狀況(林義,1999)。東方在生產方式演變及發展進程中,則首先構建了“百善孝為先”意識形態,并以此為前提構建了家庭養老模式,即基于贍養服務的家庭養老體系。首先,為了促成子女對父母承擔贍養義務,整個社會倡導“父母在,不遠游”的血緣意識形態,把父母對子女的撫養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在意識形態層面上整合到一起,建立了一個頗具地域特色的概念———孝;其次,為了解決財富上的不寬裕,提倡“大家庭”生產方式,確保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所創造的財富,足以支撐家庭全部成員包括老人養老的消耗。由此建設了在農業經濟生產方式下穩定的、長盛不衰的家庭養老體系。

2.3對中國社會養老體系建設的啟示總體來說,雖然同在農業經濟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方式下,西方社會和東方社會在養老體系的建設路徑上有著天壤之別:西方社會首先強調的是養老過程中的財富消耗保障,忽視了養老體系中的意識形態構建;東方社會則首先強調意識形態構建,保障養老體系在贍養服務層面得以實施,其次以“大家庭”的方式保障財富消耗層面。由此產生東西方社會與文明在對待贍養服務上的差異,以及家庭這個生產單位在組織規模上的差異。由此可見,被賦予一定價值的意識形態對養老體系具有極大影響。試圖解決養老問題時,我們不能忽視養老體系與生產組織關系相適應,更不能忽視意識形態建構。家庭養老體系先是圍繞贍養服務進行建設,再以家庭組織形式保障財富消耗,在生產方式發生轉型時,繼承并延續以贍養服務為基礎建設社會養老體系的思路,對政策制定、體系完善能夠起到一定啟示作用。

3中國社會養老體系建設的研究新思路

3.1我國社會養老體系建設現狀建立在血緣關系基礎上的家庭養老體系,是生產方式與意識形態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凝結了前人的智慧,是璀璨文明的閃光點。工業經濟出現后,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生產方式分崩離析,這也意味著養老體系由家庭養老為主導逐漸向家庭養老與社會養同支撐轉變。我國四種社會養老模式的現狀可歸納為表1。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體系重點在于機構養老和居家養老模式的構建。機構養老是指為老年人提供飲食起居、清潔衛生、生活護理、健康管理和文體娛樂活動等綜合的機構(王瑞華,2010)。以安徽省為例,到2015年機構養老模式構建的目標為:全省養老機構床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張以上。其中城市養老機構中,社會辦養老機構床位數所占比重達到50%①。對于失能老人來說,機構養老為最佳選擇,但從老人心理慰藉來說,機構養老劣于居家養老。居家養老服務包括衣食住行、醫療保健、學習教育、健身娛樂、情感慰藉、法律咨詢、生活援助、參與社會等內容。而日間托老所、老年餐桌、送餐服務等既是社區服務的內容,也是機構養老服務的一種延伸,對居家養老形成支撐,從而也可視作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陳友華,2012)。

3.2社會養老體系的建設新思路在生產單位由家庭向社會轉變的過程中,產權的依然存在,導致目前的社會養老模式存在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機構與居家養老,產權概念在這種養老模式中非常明晰———以財富來購買贍養服務;一種是義工養老,實質上無需任何產權概念———用社會成員的勞動來支撐贍養服務。義工養老繼承并延續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特點(見表2),當把社會視為一個生產單位,這時寬裕的財富生產能夠促使“勞動成員所創造的全部財富,足以支撐這個生產單位中全部成員包括老人養老的消耗”狀況的出現。如果能夠借鑒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孝”這一意識形態的構建路徑來構建以非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敬老”意識形態,確保生產單位中的成員自主承擔老人所需的贍養服務,那么這種養老體系是具備穩定和長久不衰的潛質的。基于財富消耗構建的機構養老模式、居家養老模式等涉及經濟合同的、以個人產權財富為基礎的養老模式是社會養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在中國社會,構建出完善的機構養老模式和居家養老模式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從我國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來說,義工養老模式在提高養老能力、減少養老成本、甚至國民道德修養等方面更勝一籌,誠然現階段還無法實現,但應當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

第5篇

關鍵詞: 城市養老養老模式養老機構

中圖分類號:F29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 文獻回顧

近幾年來,國內學者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面和不同的側重點對養老模式的現狀和改革作了深刻、獨到地分析。目前有關養老模式理論探討的文章有近百余篇。這些文章大多從我國養老模式選擇的背景、現實意義、國外的經驗借鑒、改革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等不同層面入手,提出了許多較為新穎并且具有學術價值的理論和見解。有很多學者對我國目前的養老模式進行了分類,但不論分為幾類,其本質都離不開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兩類。陳賽全在《中國養老模式研究綜述》(陳賽全,2000年)中,通過對能夠搜索到的100多篇文章分析后指出,養老模式主要的分類有以下幾種: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和居家養老。并同時指出,與我國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養老模式應該是社會養老為主,家庭養老為輔。居家養老是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的有機結合(陳軍,2001年)。此外,從養老模式的探索角度,國內的很多學者進行了探索性的嘗試,比如:應對出現的老齡化危機,調整養老方式外,進一步推出集中養老、異地養老等新模式,合理配置和節約養老資源(柴效武,2004年);開發售房養老新模式,即利用老年人擁有的房產在該老人故后仍能留下剩余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保險模式和機制,將其提前變現套現,來養度老人的余生,實現老人自我養老(柴效武、蔣徐嬌,2004年);學者田曉虹對“異地養老”的可能性作了深入研究,其中對“異地養老”的制度、選址、環境作了具體的建議。

從上述研究綜述中可以看出,從養老模式選擇的角度進行研究的尚且不多,為此,本文基于以上的背景以養老模式的選擇為題,從老年人個體因素考慮,結合中國社會轉型期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的現實,對我國的城市養老模式進行探索。

二 概念界定

(一)人口老齡化

人口老齡化反映的是一個時期的動態過程,它說明人口年齡結構類型上的變動趨向,表示人口總體是在向老年性演變,或者在年老型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年老型人口的實現,必定要經過人口老化的過程;而人口老齡化的結果,又必然會使人口年齡結構類型屬于年老型。

關于對“人口老齡化”的概念界定,所謂“人口老化”指一個人口總體中的中老年人口所占的比例(或份額)不斷增加,或者青少年人口所占的比例不斷遞減這樣一種漸進過程,俗稱“人口老化”。人口學上一般把年滿60或65歲及以上的人口稱為“老年人口”。當我們說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是老齡化人口,或處在老齡狀態時,就是指該國家或地區人口中的成年人口尤其是老年人口比例(或份額)在上升,或者是青少年人口比例(或份額)在下降。基于上面所述,人口老齡化在本質上所反映的是人口的“(年齡)結構”效應。

城市養老模式

模式是由眾多規律構成的一種固有的系統的表現形式。城市養老模式,即在社會城市養老實踐中探索、總結出來的,為解決城市年老型人口養老問題、緩解人口老齡化趨勢帶來的社會問題而形成的系統的、典型的方式方法。劃分養老模式的標準不在于具體的養老地點和形式而在于養老資源(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的來源。我國現有的養老模式,初步甄選最基本的三種養老模式:傳統的家庭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這三種養老方式各有其特點,在功能上相互補充,構成了老年人養老服務體系。

家庭養老具有養老成本低、效用高等特點,老年人在其熟悉的環境中享受親情、安度晚年。家庭養老是最為傳統,同時也是最為重要的養老方式。社區養老是在社區內建設完善的養老服務設施,并配備高素質的專業人員為社區內的老年人提高養老服務。社區養老是對家庭養老功能的補充,它并不是單獨存在的一種養老方式。我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和專業人員不足,不能滿足老年人對社區養老的需求,沒有起到補充家庭養老功能的作用。機構養老是一種新興的養老方式。機構養老的成本較高,但入院老年人可以享受專業化的養老服務。在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機構養老。我國目前養老機構的數量和結構不能滿足老年人對養老機構的需求。我國發展養老機構的潛力巨大。

三 轉型期我國城市養老模式的現狀

目前我國處于社會轉型期,傳統的大家庭日趨解體。核心家庭、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社會道德滑坡的跡象明顯。各種不贍養老人、虐待老人的新聞不斷見諸于報端。由于工業化的影響,老年人在家庭內部滿足養老需求的程度在降低。隨著社會對老年人的日益關注,社會保障體系的日趨健全,社會對老年人的保障力度日趨加大。老年人的經濟狀況在很多程度上得到改善,老年人對自身養老的追求不斷增高,正日益突破家庭養老的局限。因此,社會化養老正成為越來越多的老年人的選擇。

人口老齡化的變化趨勢及未來龐大老年群體的養老,無論是家庭養老,還是社會養老,都已成為個人和社會必須認真思考和準備的一個問題。對于個人來說,現在的老年人,甚至是年輕人都已經開始對此有所意識,無論是被動地由工作單位督促積累養老金、加入不同水平的醫療保險體系,還是主動地參加不同類別的商業養老保險,都希望提高個人晚年經濟水平、醫療服務保障和生活水平。對于社會來說,國家更是意識到人口老齡化、老年人群不斷膨脹的事實,已經在原有的社會福利機構的基礎上增加了新型的養老機構,以滿足老年人群的不同需求。現今養老機構的名稱繁多(養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動中心、老人院、福利院、老年護理院……),所有制的性質也有所不同(公辦、民辦、公助民辦、公辦民營)。

現在的養老模式選擇雖然實現了多樣化,但落實到具體實施上,大部分城市及地區由于財力、條件等因素的影響而只能在原有的養老模式上作部分創新,導致調動不起來老人們自身養老的積極性,作為主體的老人不愿意參與到這項事業中去;即使在一個地區有幾種養老模式并存,比如存在“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等,但這些模式之間很獨立,各自的資源也單獨使用,造成了養老資源的浪費。每一種養老模式都有其適用條件。事實上,幾種模式的相互融合才能實現模式效用的最大化。

五 影響我國養老模式選擇的因素

(一)經濟因素

經濟發達程度是影響城市養老模式選擇的重要因素。在中國東部沿海以及內陸個別比較發達的城市,經濟實力決定了城市能夠提供更多的養老保障和養老服務,城市的年老型人口由經濟能力選擇機構養老或異地養老模式;而相對不發達的城市,養老保險覆蓋面不廣,養老金缺口較大,年老型人口唯一能選擇的就是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

第6篇

【關鍵詞】農村 空巢老人 養老模式 社會支持網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口老齡化趨勢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然而,作為老年人中一個特殊群體的空巢老人,其數量和比例的不斷攀升已使得我國老年工作面臨越來越多的問題。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空巢問題已日漸凸顯,有預言,空巢家庭將是21世紀我國城市和許多農村地區老年人家庭的主要模式。種種跡象也表明,空巢問題已成為新時期人們談論人口、養老等問題的焦點,而農村地區的空巢問題更成為當下老年工作的重大課題。

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困難

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特別是在農村地區,“養兒防老”的觀念和做法相對普遍。人們偏好以多子多福、兒孫滿堂的大家庭為榮,認為幾代同堂、兄弟不分的聯合家庭、擴大家庭是繁榮幸福的象征。然而,如今家庭的日漸核心化、空巢化,使得空巢老人在經濟上依靠子女供養變得困難,日常生活照料、醫療衛生護理失去了依靠,精神失去了寄托、心理缺少了撫慰,使得空巢老人在各方面都面臨諸多困難。

經濟上,農村空巢老人依然承擔著巨大的經濟壓力,生活水平偏低。據調查發現,目前我國農村“空巢家庭”老人最主要的經濟來源還是靠“自己勞動所得”,“子女給予”的比重偏低,“農村低保金”和“政府資助”更是少得可憐。在家庭養老功能日漸弱化,而政府和社會在農村的養老作用仍扮演著配角的情況下,多數農村空巢老人只有“生命不息,勞作不止”,不存在“退休”一說。青壯年子女進城務工、經商,所掙得的錢要用來供自己的孩子讀書、交房租、交水電費等,很少有多余的錢來供養老人。因此,農村空巢老人還得靠通過自己的勞動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同時,由于老人容易患上各種疾病,醫療費用也是他們沉重的經濟負擔。此外,“啃老”現象在農村并不是個別,很多農村地區子女的撫養、教育、求職、結婚、買房等都還需要父母的支持,這樣一來這些老人的經濟生活就變得更加拮據。在這樣的條件下,農村空巢老人對經濟支持的需求度明顯高于其他需求。

生活照料上,缺位現象日趨增多。生活照料缺位是指空巢老人在生活上需要照料但沒得到應有的照料的現象。家庭中的子女本是農村空巢老人生活上的主要照料者,但這些子女由于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而無法在老人身邊親自服侍,因而造成農村空巢老人在生活照料上缺位。同時,由于子女外出打工,除少數之外,大多數“空巢老人”還要承擔起家庭農業生產的重擔和照顧孫輩生活的重任。一旦生病臥床,除擔心巨額醫療費的來源問題外,還要擔心誰來照料自己。隨著城市化步伐的加劇,以及中青年人口的城鎮化流動,農村空巢老人生活照料缺位的問題也將日益嚴重。

在醫療保健上,農村空巢老人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和幫助。據統計,目前我國60歲以上農村空巢老人70%以上都有慢性病,有的患病老人需要到較遠的鄉鎮衛生院看病,很不方便。農村空巢老人一旦患病,由于生活上缺乏兒女的照顧,自己又沒能力請保姆照料,也沒有經濟能力來化解疾病風險和恢復身體健康。因此,各種老年病成了很多空巢老人最大的威脅,對他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極大影響。有的孤身老人在家中暴病卻無人救助,甚至因病死亡多時仍無人知曉,這應當引起有關組織和機構的高度重視。

在精神慰藉上,農村空巢老人缺乏愛和關心。由于子女不在身邊,加之農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較單調,“空巢”老人生活比較寂寞,很容易陷入空巢心理危機。

現行養老供給模式及其弊端

傳統的家庭養老供給模式。家庭養老實際上是老年人在自我養老的基礎上,將老年風險向其他家庭成員分散的養老模式①,它建立在傳統孝道倫理觀念上,以血緣和親情為基礎,其養老功能具有明顯的家族性和排他性。在這種模式中,老人的物質和精神支持由家庭成員來提供,它不但可大大減輕政府的壓力,且受市場因素的影響較小,同時在情感精神方面的作用也是其他任何養老模式所不能替代的。但是,這一模式下老人生活質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養人自身的素質和富裕程度。盡管我國傳統道德觀念及法律法規對養老責任都有約束,然而,新形勢下家庭結構的核心化、大量青壯年外出及傳統養老觀念的變化等因素造成的家庭養老壓力又不得不使家庭養老在品質上大打折扣,這也使得農村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質量參差不齊。特別要說的是在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下,家庭結構逐漸轉變為“4-2-1”型(少數是“4-2-2”型),即一對夫妻要贍養4 位老人,撫養1 個或2 個子女②。這種情況下,單純地靠家庭養老模式來解決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就顯得很蒼白無力。但在經濟社會還有待進一步發展的農村地區,它仍將是未來相當一段時間內農村養老的主力,其重要性不可忽視。

社區養老供給模式。又稱集體養老,指農村基層社區主要依靠集體經濟的力量來滿足社區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社會保障方式③。社區養老是介于家庭養老和社會化養老間的一種過渡形式,具有一定的優勢:對老人進行集中管理和服務有助于提高養老資源的充分利用;減輕家庭成員的負擔,化解家庭養老的風險;老年人一起生活容易找到彼此間的共同語言,減輕心理負擔。然而這種模式在農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不僅養老對象、受眾面有明顯的局限性(主要針對無經濟來源、無固定贍養人、無自我生活能力等“三無老人”和鰥寡殘疾人員),而且養老物資和服務也十分依賴于當地的經濟水平;此外,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多數農村空巢老人對養老院、“五保”、“低保”等有偏見和排斥感,認為“那會讓自己臉上無光”,并且這種養老方式在具體的制度安排和操作落實上也缺乏統一規范的管理和監督。

社會養老供給模式。指在某一較大區域范圍內依靠全體社會成員或某些經濟實體的力量實現養老責任共擔的養老保障機制④。作為一種養老模式的高級形式,其具有明顯的優越性:通過制度安排來保障廣大農村地區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解決其養老的后顧之憂,有較強的制度性和較廣的受眾面;將當下相對空閑的資金用于自己或者他人未來養老的保險支出,不但可降低家庭的養老風險,也利于資源的合理調配;在農村“養兒防老”的思想觀念依然比較牢固,因而通過養老保險還有利于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地區的貫徹執行。然而,這種模式在經濟較為落后的農村地區是有一定的推行難度的。首先是經濟因素的制約,由于目前我國城市化水平還比較低,農村老年人所占比重大,且地區經濟發展很不平衡,這樣的條件下,單純的社會養老模式難以滿足老年人的養老需求,也使政府背負巨大的財政壓力;其次是思想觀念作祟,“養兒防老”的觀念在農村依然廣泛、牢固,這樣就使得養老保險多少被人們不信任。

個人自養供給模式。指個人在勞動就業期內將一部分現期收人作為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儲蓄起來,以滿足老年生活需求的養老方式,包括進入老年后,經過自身努力獲得經濟報酬的行為⑤,在農村地區以后者居多。農村老年人擁有土地、林院、農具等基本生產資料,通過自主勞動獲取生存資料,自力更生,不但減輕家庭、社會和國家負擔,也通過勞作來維持自己的身體機能、發揮自己的經驗和技術優勢、實現自身價值。盡管當前我國不少農村空巢老人以這種方式養老,但多是“不得已而為之”。首先,個人自養供給模式的前提條件是要有足夠的儲蓄或良好的身體條件,然而在農村地區的空巢老人,多由于經濟收入不穩定、負擔過重、身心健康狀況不理想等因素,使得具備條件的人少之又少;其次,自我供給模式的維持也存在先天的暫時性,隨著老人年歲的增長、身體機能的退化,自我供給、自我照料遲早會被他人供給、他人照料取代。因此,受個人經濟條件、身體狀況、精神狀況等因素的影響,這種養老模式作為一種權宜模式來緩解家庭成員壓力尚可,若是作為老人養老的主力模式或長久模式則難以實現,也不適合。

社會支持網養老的提出

社會支持網源于西方社會學研究,是網絡分析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1922年,齊美爾在《群體聯系的網絡》中第一次使用了“網絡”概念,后來Manuel Barrera J R等又從廣義的角度把社會支持分為物質幫助、行為支持、親密互動、指導、反饋和正面的社會互動等六種形式⑥。

參照國外研究,結合我國當前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現狀,可得出以下結論,即社會支持網注重對網內成員物質和精神的雙向支持;這對處于弱勢地位的社會群體具有重要的意義;而在我國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領域,這一課題還很新,有諸多的可能性值得研究和探討。因此,本文沿社會支持網以往研究的一些思路和框架,參照老年社會學的一些基本概念, 嘗試運用“社會支持網”的養老模式來緩解當前農村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難,試圖探討得出一個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空巢老人養老模式。筆者看來,個體的“社會支持網”不僅包括經濟、生活上互動頻次高且相對固定的家庭血親關系,也包括他的鄰居、朋友和同事以及他所在的社區和組織,而在農村,人們的社會支持網以血親關系為主,血親以外的支持網多不被人看重,正如所講的“差序格局”下,人們之間的交往意愿和信任程度主要看血緣的親疏關系⑦ 。良好的社會支持網有益于減緩生活壓力,有益于身心健康和個人幸福;社會支持網的缺失,則會導致個人的身心疾病,使個人日常生活的維持出現困難⑧ 。農村空巢老人面臨的諸多問題可以看作是個體社會支持網中某一環節缺失的結果,而家庭、社區、社會以及老人自身,對重建一個完善的社會支持網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養老社會支持網的構建和路徑探索

完善和規范政府、社區的正式支持。正式支持來源于政府、社區及其他正式組織,是對老年人社會支持的一種制度性介入,在農村地區,這種支持卻出現了相對匱乏的狀態。但近年我國社會政策的各項改革都較多地收縮了國家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而過多強調家庭和社會責任。這樣的政策調整是需要充分考慮社會發展實情的。雖然目前我國非政府組織已有一定的發展,但還沒能完全發育到能夠獨立承擔社會事務的階段,這種情況下,國家與政府過早地淡出社會服務領域就造成了正式支持的不足,勢必造成農村老人應有的社會福利得不到滿足。因此,政府和社區的正式支持還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從而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如“五保”、“低保”、社區照顧、合作醫療、養老保險等;規范各項制度指標的操作和落實,加強監督和輿論反饋,使國家有限的財力真正用到需要的老人養老上。

培育和豐富非正式支持。非正式支持的主要來源被認為是家庭成員,然而由于種種原因,這種支持的提供呈現出萎縮趨勢。受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農村家庭結構逐趨小型化,使得農村的獨生子女未來的養老壓力倍增;此外,農村家庭的核心化及中青年人口的城鎮化流動更使得原有的養老支持日漸減少。雖然中青年人口的城鎮化流動可能為農村家庭養老提供更多的經濟支持,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家庭的經濟窘境,但由于長期的聚少離多而導致的“空巢家庭”增加及“代際關系”的分化,使得農村家庭的養老支持力失衡⑨。這樣的條件下,一方面要為進城務工的農村中青年提供良好的就業環境和平臺,保障其正常的經濟來源;另一方面要充分挖掘老人的其他支持網絡,加大對農村空巢老人的關注力度,既解決離鄉人員的后顧之憂,又使得老人不會因為子女不在身邊而感到孤單和無助。

提高支持網的質量。當前我國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支持網絡還存在不少問題,限制了農村老年人社會支持網的整體質量水平。其中最主要問題在于網絡的規模太小,可供選擇的支持來源不多,從而減少了老年人養老的經濟來源;其次,我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機制還不成熟,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仍在摸索中,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也不夠充分;另外,盡管農村老人對經濟供養的需求明顯高于其他方面的需求,但提供的支持僅停留在基本生活層面,而忽略對老人精神和情感的支持,這也使得我國農村老年人社會支持網的整體質量水平降低。因此,針對當前農村空巢老人支持網質量上的不足,筆者認為,在保證老人對實際支持需要的基礎上,進一步豐富老人的情感精神生活;在堅持以家庭和親屬支持為主的基礎上,加快我國農村社會求助和服務等支持的建設,積極發展農村老年人服務事業,如成立一些老年健身、咨詢和娛樂場所等。

維護支持網的穩定性。人到老年,所期盼的是一份安定祥和的晚年生活,這有賴于支持網的穩定與否。但從當前的情況看,農村老人的社會支持網是以親屬特別是子女為主的,這種模式十分脆弱,一旦條件發生改變,就極有可能被其他養老模式所取代。社會的流動性,婦女地位的提高,城市養老模式的滲透及新一代獨生子女的長大等因素都會影響到當前農村老年人的支持模式。因此,維護支持網的穩定性就顯得格外重要。但目前的情況是,家庭支持的比重大大超過了國家支持和社會支持,而維穩的根本在于平衡各種支持在支持網中的比重。具體的做法是政府將農村地區老人的養老支出列入地方財政預算,通過各種制度性支持,減輕老人對家庭成員的經濟依賴;同時個人通過樹立自主生活意識,合理規劃自己的財產分配,從而減輕對他人和社會的依賴。

總之,當前農村地區的空巢老人面臨著多方面的生活困境,造成這種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制度因素也有人為因素,但總的來看都可視之為他們在社會支持網某一環節上的缺失。

(作者為廣西民族師范學院副研究員)

【注釋】

①張海川:“中西方家庭養老比較與構建我國養老保障體系的探索”,西南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05年。

②陳林,劉國君,董登新:“新形勢下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模式探析”,《武漢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③周躍鋒,劉敏:“對我國農村養老模式的探討”,《改革與戰略》,2010年第3期。

④⑤黎民,楊惠:“我國欠發達地區農村的養老模式選擇”,《中州學刊》,2005年第2期。

⑥Manuel Barrera J R, Shella L. The Structure of Social Support: A Concepual and Empirical analysis. Journal of Community Psychology, Ainlay,1983,8(11).

⑦:《鄉土我國 生育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33頁。

⑧賀寨平:“社會經濟地位、社會支持網絡與老年人身心狀況”,《我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

第7篇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社區養老;志愿服務;可行性

據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統計,到2030年中國60歲以上的老齡人口將達到4億。此數據足以顯示中國面臨的嚴峻的老齡化問題,這是造成中國養老成為一大難題的基本原因。又由于目前中青年的流動性大,工作任務繁重,通常一對夫婦要贍養三四個甚至更多的老人,使得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已不能適應時代的發展。而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和社會各方面的因素也還不能達到社會養老的要求。于是社區養老這種處于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之間的養老方式應運而生。這種養老方式既不會完全脫離中國傳統的孝道主導的家庭養老,也不會超出社會經濟的承受范圍,對于緩解中國如今面臨的養老問題具有現實意義。

一、關于社區養老的研究綜述

現目前的社區養老研究中,對于社區養老的概念可以概括為兩種。史柏年認為:“社區養老是指由正規服務、社區志愿者及社會支持網絡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幫助和支援,使他們能在其熟悉的社區環境下維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離。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顧和老人社會機構照顧之間的一種運用社區資源開展的老人照顧方式。”另外,有學者認為:“社區養老是由社區成立養老服務機構,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提供有償又有效的生活服務(梁新穎,2000)。”

我國實行社區養老的必要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是家庭養老保障的功能的弱化以及機構養老存在缺陷(陳永生,2008)。現在的中青年很多生長在少子女或者獨生子女的家庭,于是造成了一對夫婦要同時贍養三、四位甚至更多的老人,全部老人都和后輩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可能性就很小,即便是能生活在一起,子女也都要忙于工作而無法全天候地照料老人;另外有的子女工作流動性大或者常年在外地工作,這些原因都促使社會上形成了數量龐大的“空巢老人”。在這樣的現實條件下,家庭養老陷入了困境。其次,我國的養老機構本來數量就不多,加上老齡化的加劇,現目前的很多機構已經開始超負荷的運轉。而且許多老人自身并不愿意在養老院生活,因為那里沒有家里的舒適自在,也缺乏相應的歸宿感,長時間的居住還會產生被子女忽視或者拋棄的想法。并且,養老機構的昂貴費用也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承受的。這些原因都使養老機構無法成為解決當前養老問題的根本之策。另外也有學者從家庭、社會和老年人居住狀況來分析社區養老的必要性(董洪敏,2000)。

二、社區養老可利用的志愿者資源及其采取的服務方式

在社區養老中,可以充分加以利用的志愿者分為兩類。一類是社區內部的志愿者資源。社區中存在這樣一部分人員,即沒有工作的中年婦女和退休在家的中老年,但是前提是他們有健康的身體和從事一定家庭勞務的能力。這部分人員應該是服務社區養老的中堅力量,因為他們的服務具有較好的時間連續性,而且和被照顧的老人一般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年齡差距也不大,照顧起來比較被老人接受。這部人員主要是負責為那些行動不便、無法進行基本的家務勞動的老人服務,比如買菜,做飯,以及一些簡單的衛生整理。但是由于這部分人員不屬于相關的單位或者組織,長期自發地進行無償志愿勞動是有困難的,所以就需要一種動力機制。針對這個問題,有學者就這類人群的志愿服務方式提出了“時間儲蓄”這個概念,即社區服務志愿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服務所花費的勞動以時間為單位記入個人服務儲備賬戶,等到自己年老需要接受他人服務時,就可以從自己的服務時間儲備賬戶中支取等值的服務時間(吳燕民,2007)。

另一類志愿者主要來源于社會上的各單位組織,特別是學校、醫院、機關等事業單位以及一些社會上熱衷于公益事業的組織及個人。這部分志愿者一般都是中青年,參與服務的頻率相對較低,一般一周參與一次或者一個月參與一次,由于這種不連續性以及老人們對陌生人的疏遠,所以他們主要參與的服務項目就不能是那些老人日常所必需的和生活起居聯系密切的一些事項。但是這部分志愿者在其他方面存在優勢,例如醫院的醫生可以對老人進行定期的健康檢查或者診治一些常規病情;學生和一些機關人員可以開展相關的文藝或者物質性的慰問活動,并且擔當一些心理疏導的工作,對基本環境衛生的打理等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另外,由于這些人的工作生活中接觸的人多,可以通過一定的方式為社區養老事業募集資金,例如在學校里定期開展一些募捐活動或者慈善演出等。

但是,這兩類志愿者都不能確定其志愿服務的固定性,所以社區養老里聘請有償的養老服務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政府、社會各界應該做什么

社區養老中,政府應為推動志愿服務建立一個有保障的大環境。除了在政策法規上的保障完善以外,應積極支持和發展相關的NGO組織,NGO組織有獨立性、非營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點,這些特點決定了非營利組織具有更易于接近服務對象、能對服務對象的需求作出靈活反應等優點,也更具有人性化(萬春利,2009),并為社會上一些單獨的公益事業愛好者提供了渠道。另外,政府也應積極完善我國的志愿服務體系,把潛在的志愿資源充分調動起來,例如將志愿服務列入各級政府組織的總體規劃,并在財政上給予滿足。

社會各界特別是學校、醫院等企事業單位也是存在許多的潛在志愿資源,在這方面可以借鑒西方一些國家的經驗。在美國每天有2200 萬人從事義務服務工作,包括各行業、各年齡段的志愿者,在他們當中以青年人居多,一些學校對于年青人參加義務服務作了相關規定,如美國馬里蘭州規定:在高中學習期間的學生,必須參加社會服務工作60小時,方可畢業(田小波,1999)。其他的單位也可模仿這種模式將志愿服務納入員工的考核中,這對塑造企業良好的社會責任也有很大的幫助。對于醫院和一些保健機構這些和老年人關系更為密切的單位,應建立“一對一”的幫扶關系,定期地為老人義診,對于老年人的突發疾病等,及時采取上門服務,這種長期的幫扶關系,也有助于醫護人員對本社區老人的健康狀況以及病史有熟悉的了解,便于采取長期治療。

總之,在我國的社區養老中應大力倡導志愿者服務這一具有奉獻精神的、有利于社會和諧的行為。我們應該盡力去挖掘志愿資源,建立完善的志愿者隊伍和相應的服務及保障體系,使我國的社區養老早日實現。

【參考文獻】

[1]陳永生.對我國社區養老的可行性分析[J].北京城市學院學報,2008(06).

[2]董洪敏.淺談我國社區養老的可行性[J].人口與經濟,2000(02).

[3]梁新穎.家庭養老社會化問題探路[J].社會科學輯刊,2000(04).

[4]田小波,董洪敏.美國人怎樣養老——訪美籍華人張凌女士[J].人口與經濟,1999(01).

[5]萬春利.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制約因素和對策[J].哈爾濱市委黨校學報,2009(02).

[6]王輔賢.社區養老助老服務的取向、問題與對策研究[J].社會科學研究,2004(06).

第8篇

關鍵詞:以房養老 影響 理性選擇

一、以房養老的概念及實施背景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按計劃“以房養老”政策會于2014年上半年試行推廣。

相對來說,“以房養老”作為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值得我們思考,從學術界公認的概念來看,以房養老一般包含以下幾種形式:一是子女養老,房產由子女繼承;而是撫養人養老,房產由撫養人繼承;三是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價款養老;四是將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養老;五是售出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六是將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該筆款項交納房租和養老;七是將房屋抵押給有資質的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每個月從該機構取得貸款作為養老金,老人繼續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則用該住房歸還貸款。

第一種形式屬于家庭養老,取決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間的幾種形式屬于自養老,有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確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較大不確定性);最后一種形式為社會機構承攬的反向抵押貸款養老,屬于社會機構提供的以房養老業務,可以為適合以房養老的人群提供更為便捷的服務。經過相關部門對“以房養老”這種新型養老模式進行論證研究。從改善我國的養老條件,拓寬養老渠道入手提出了“以房養老政策”,這項政策也為為我國的養老模式提供有效的保障和可行的措施。以上這些可以看成我國在以房養老政策方面的最新動態,但是我們還得理性認識“以房養老”這一新型概念在我們國家的推廣運用。

二、以房養老在我國實施面臨的挑戰

(一)法律制度未完善

從目前情況來看,“以房養老”政策設計了諸多行政部門,目前雖然國務院要求開始試點工作,但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協調制度、聯系制度均為建立和完善,如何保證房產、銀行、老人、政府等多方面的信息透明扔存在較大的漏洞。

(二)傳統養老觀念的禁錮

受傳統思想的影響,我國的老人都希望在晚年有一個溫馨、和睦的家庭環境,子孫繞膝共享天倫。如果老人選擇了“以房養老”,常會給人造成“子女不孝、養老困難”的表象,其子女可能要承受來自社會的輿論壓力,同時房產以后會被銀行收回,也可能引發子女同父母間的感情危機、財產危機。再者“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孫耕”的傳統觀念也一直影響著這一代老人,遵照傳統老人更愿意選擇將房產留給子孫后代。所以“以房養老”這種新型模式勢必對傳統養老思想帶來強大的沖擊,這也是今天試推“以房養老”的“天然”屏障,在短期內不容易被大家所共識。

(三)適合人群有限

有專家表示,“以房養老”模式需滿足3個條件,首先老年父母與子女必須分開居住,老人對房屋擁有絕對的產權,這樣出租或者抵押房屋時不會影響到兒女的正常生活。尤其適合丁克家庭,獨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無子女、子女定居國外的老人,沒有直接繼承人的老人。其次老人應所擁有房產的地理區位、保值能力等也是金融機構再實施此項業務時必須考慮的,為充分保證銀行資產的安全性,銀行一般會區別對待有房產的老人,以備在收回房產對其處置時,除去支出的養老金后,還有盈利可言。

(四)金融機構存在為難情緒

首先反向抵押貸款是一個跨銀行、跨保險的金融理財類產品,目前“倒按揭”的評估標準非常復雜,我國的“倒按揭”業務尚不成熟,金融機構除了估算房屋價值以及未來房價中長期走勢,還要估算老人預期壽命,這些因素都難以預測,也就加大了金融機構涉足的風險。其次如何確定“倒按揭”利率也是一大難題,貸款額少,老人不樂意,貸款期長,金融機構又可能吃虧。對于銀行要培育一批類似保險精算人的測算人群,這在短期內是不能實現的。同樣因為潛在風險,對保險公司的精算師要求也非常高,國內的保險公司也不敢輕易嘗試“倒按揭”。

三、理性看待以房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