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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的要素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7-10 16:28:4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金融資產的要素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金融資產的要素

第1篇

關鍵詞:IFRS9;分類;計量;預期損失減值模型;改進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1―0114―02

1引言

金融危機的爆發,將金融工具會計問題推到風口浪尖,為順應金融時代的變化,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聯合,共同進行對金融會計體系的研究。從2008年起,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取代了《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該項目在之后幾年分若干階段完成。于2009年,IASB首先闡述金融資產新分類和計量模型的IFRS9,并于2010年新增了涉及金融負債和終止確認的要求。隨后于2013年對IFRS9做出修訂,增加了關于一般套期會計的新規定。在2014年8月,IASB完成IFRS 9準則終稿,變更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并引入了預期損失減值模型。IFRS9的強制生效日期為自2018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開始的年度期間,允許提前采用。除特定例外情況之外(例如,大部分須采用未來適用法的套期會計要求),IFRS9應當予以追溯應用,但主體無需重述與分類和計量(包括減值)相關的前期信息。

2修訂內容

2.1針對金融資產分類的修訂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計量類別。

IFRS 9要求,對于特定金融資產,如果持有該資產的業務模式是通過既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資產來實現其目標,則其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除非為消除或顯著減少計量不匹配而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這適用于通過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與用于確定金融資產是否按攤余成本計量的測試相同)的資產。利息收入、匯兌利得和損失,以及減值利得和損失應當計入損益,而所有其他利得或損失(即,該等項目與公允價值變動總額之間的差額)均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OCI)。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任何累計利得或損失將在終止確認時(或者,若資產因業務模式變更而作出重分類,則可能在較早時間)重分類至損益。利息收入及減值利得和損失的確認和計量方式將與按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相同,從而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代表攤余成本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這將導致在損益中反映的信息與金融資產按攤余成本計量時一樣,但財務狀況表將反映工具的公允價值。

針對債務工具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不同于IAS 39中的可供出售類別。根據 IAS 39,減值利得和損失是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而IFRS 9則有所不同。取而代之的是,減值是以預期損失為基礎,并且采用與按攤余成本計量的資產相一致的方式進行計量。此外,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計量標準是基于主體的業務模式,而可供出售類別則并非如此。

(2)業務模式評估。

IFRS 9就如何確定業務模式是否通過既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又進行出售來管理資產提供了指引。這是引入針對債務工具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之后制定的新指引。IASB借此機會澄清IFRS 9中關于其目標為持有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的現行指引。如果金融資產的出售(為應對信用惡化的出售除外)并非極少發生并且(單獨或匯總而言的)價值并非不重要,則需要評估該等出售是否及如何符合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目標。此外,如果金融資產的出售是在接近金融資產到期期限時進行且出售所得的收入約等于擬收取的剩余合同現金流量,則該出售可被視為符合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目標。IASB同時修訂了現行應用指南中有關業務模式何時可被視為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的示例。根據有關修訂,若干示例已作出修改并新增了一個涉及金融機構的額外示例。

主體將需要評估其持有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對于某些主體(如,非金融機構)而言,該評估可能相對簡單,因為其金融資產可能僅限于應收賬款及銀行存款且很可能按攤余成本計量。從事涉及金融資產的更廣泛活動的主體(如,放款人、出于資金管理活動目的持有債務證券的投資者、保險企業、交易商等)將需要投入更大量的工作以了解業務模式并考慮導致金融資產處置的動機。

(3)重分類。

在作出此輪修訂前,IFRS 9要求若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發生變更,則必須在各分類類別之間作出重分類。這僅限于按攤余成本持有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債務工具。由于現時引入了針對債務工具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上述概念已延伸至涵蓋劃出或歸入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的重分類。

如果主體將金融資產從攤余成本類別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應在重分類日確定該資產的公允價值,而該公允價值與其原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不對實際利率作出調整。如果主體將金融資產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類別重分類為攤余成本類別,則該資產是按其公允價值進行重分類,并且應當同時轉出之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利得或損失,轉出的金額應確認為對重分類日公允價值的調整。該會計處理的影響為所確認的資產賬面價值將如同該資產始終按攤余成本計量一樣。同時,在該情況下不對實際利率作出調整。如果主體將金融資產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資產將繼續以公允價值計量;如果主體將金融資產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則資產也繼續以公允價值計量。

(4)合同現金流量特征的評估。

有關修訂引入了關于如何針對特定情形應用合同現金流量特征評估的新指引。

(5)經修正的時間價值要素

IFRS 9將貨幣的時間價值定義為僅考慮時間推移對價的利息要素。IFRS 9確認該要素在特定情形下可能會作出修正,并因此要求主體詳細評估經修正的貨幣時間價值要素,除非幾乎不需要分析或不作分析也能明確評估的結果。該評估的目標旨在確定合同(未折現的)現金流量與若貨幣時間價值要素未作出修正時(未折現的)現金流量之間有何差異(即,與基準現金流量進行比較)。所提供的示例為可每月重設為一年期利率的可變利率,而用于比較的基準工具則是具有相同合同條款及相同信用質量的工具,但其可變利率可每月重設為一個月利率。如果基于合理可能發生的情形,合同(未折現的)現金流量與(未折現的)基準現金流量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則不能通過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該債務工具必須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6)提前償還特征。

在對所持有的債務工具進行分類時,IFRS 9準則終稿針對提前償還特征的影響采用不同的方法。根據原IFRS 9,特定的提前償還特征將導致無法通過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IASB認為這并非總是適當的,從而新指引要求評估提前償還金額,以確定其是否實質上代表針對本金及未付本金之利息的尚未支付的金額(可包括針對提前終止合同的額外賠償),并要求評估為行使提前償還選擇權而需發生的事項(如果選擇權的行使取決于或有事項)。IFRS 9提供了一個例外情況:如果金融資產是按合同列明金額的溢價或折價取得或源生,并且在初始確認時提前償還特征的公允價值并不重要,則若提前償還金額實質上代表合同列明金額及應計(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利息(可包括合理的額外賠償),將能夠通過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

(7)針對分類和計量修訂的過渡性規定。

有關修訂應當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IAS8)予以追溯應用,但下列規定除外:

①如果基于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的事實和情況評估經修正的貨幣時間價值要素不切實可行,則可在不考慮該要求的情況下應用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

②如果基于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的事實和情況評估提前償還特征的公允價值是否并不重要不切實可行,則主體可在不考慮針對提前償還特征的例外規定的情況下應用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測試。

2.2對預期損失減值模型的修訂

不同于IAS 39所采用的已發生損失模型,IFRS 9引入了一個基于預期損失的新減值模型。與IAS 39相比,計量基礎及減值的應用范圍均有所不同。范圍新減值模型適用于下列所有各項:

(1)按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2)強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

(3)存在給予信貸的現時義務的貸款承諾(除非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4)適用IFRS 9的財務擔保合同(除非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

(5)屬于《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IAS17)范圍的租賃應收款;

(6)屬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與客戶之間的合同產生的收入》(IFRS15)范圍的合同資產(即,在轉讓商品或服務后收取對價的權利)。

IFRS 9要求,屬于減值要求范圍的所有項目的減值均應采用相同的計量基礎。這不同于IAS39。根據IAS 39,按攤余成本計量的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可供出售資產的減值采用不同的計算方法。此外,IFRS 9針對特定貸款承諾和財務擔保合同也采用相同的計量方法,而該等項目此前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IAS 37)以不同的方式計量。

新修訂闡明,即使對于個別金融資產,預期信用損失的計量也必須包括信用損失的概率權重,即使信用損失不太可能發生,且最可能出現的結果是收取全部合同現金流量和零信用損失。該要求實際上禁止主體僅基于最可能出現的結果來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計量金融資產的貸款損失準備所應用的折現率不同于之前的征求意見稿中的建議。對于未發生信用減值的資產的貸款損失準備,征求意見稿允許使用從無風險利率至實際利率之間的任何折現率進行折現,而IFRS9準則終稿則要求在所有情況下均使用實際利率或其近似值。

3IFRS9需改進之處

盡管金融工具綜合項目本來是IASB與美國財務會計委員會FASB共同開展的項目。但最終IASB和FASB決定在某秀方面各行其道。在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金融資產減值等重要問題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與美國公認會計原則US GAAP,仍將存在重大差異。

(1)對業務模式特征和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兩個測評標準,IASB應該提供更多用于判斷業務模式以及改變條件的指引,從而減少在判定上的靈活性。

(2)公允價值選擇權的保留使得分類標準的界限不那么清晰,有了例外條款的存在就必定伴隨著相應的主觀判斷,降低了可比性,而且這也與降低復雜性這一目標相悖。

(3)在業務模式目標確實發生變化時進行重分類很有必要,但這似乎不能排除企業出于某些非正當目的而改變業務模式目標的可能性,以此作為調節利潤的手段。從IAS 39最初時的很小范圍的重分類,到2008年修訂后的重分類范圍的擴大,到征求意見稿中的不允許重分類,再到現在的允許,IASB的多次變更似乎也暗示著重分類問題的棘手。

(4)非交易的權益工具已實現的利得和損失不允許從其他綜合收益中轉入損益,也就不會對凈利潤產生影響,這將對評估企業業績的指標產生重要影響,這些體現盈利和監管的指標可能需要一套新的計算公式。

參考文獻

[1]楊海峰.IASB與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的背景、進展及評價[J].會計研究,2009,(8).

第2篇

【關鍵詞】 金融衍生工具;確認;計量

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債券及貨幣等金融資產的交易為基礎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它是一種通過預測股價、利率、匯率等未來的行情走勢,采用支付少量保證金或權利金簽訂遠期合同或互換不同金融商品的合約。由此可見,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處于不斷的變動之中,其未來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給會計的確認和計量帶來困難。因此在新準則下如何對其進行確認和計量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會計確認

(一)會計確認的涵義及標準

會計確認是會計運行的起始階段,是對企業經濟事項或交易的一種認可行為。葛家澍教授指出,所謂確認,是指交易、事項和情況應否、何時以及如何作為一項要素加以記錄,并計入報表內容與合計的過程。它應遵循兩項基本原則:第一,符合某項要素的定義;第二,能可靠地計量,并認為,會計確認主要解決企業的經濟事項或交易是否應該、何時以及以何種要素進入會計系統的問題。

美國FASB在第5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中指出:某個項目在符合以下全部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一是該項目應符合會計報表某要素的定義;二是該項目有相關的屬性,足以充分可靠地予以計量;三是有關該項目的信息能夠對使用者決策產生差別,即應具有相關性;四是有關該項目的信息是反映真實的、可核實的、無偏向的,要具有可靠性。由此可見,財務報表項目的會計確認應滿足四條標準,即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

(二)金融衍生工具會計確認對傳統財務會計確認的影響

1.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的定義和確認條件。按照傳統的會計要素定義,資產指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負債指企業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一項資源要被確認為資產或負債,除需要符合定義外,還應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與該資源有關的未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企業;二是該資源的成本或價值(對資產而言)或未來流出企業的經濟利益(對負債而言)能夠被可靠地計量。金融衍生工具顯然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的定義和確認條件。首先,金融衍生工具不是由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而在于未來合約的履行情況,且這種未來的交易或事項很有可能不發生。其次,金融衍生工具的收益具有不確定性。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取決于原生金融資產價格的波動情況,處于不斷的變動中,它能否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在簽訂合約時難以確定。再次,金融衍生工具不一定是由企業擁有或控制。金融衍生工具是一種合約,它賦予了雙方按照合約規定進行交易或放棄交易的權利,或在合約規定范圍內處理的權利,因此它不屬于某個企業擁有或控制。最后,金融衍生工具未來流入或流出企業的經濟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計量。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在不斷地變動,流入或流出企業的經濟利益不能被可靠地計量,因此把金融衍生工具確認為資產或負債予以核算都是不合適的。

2.不滿足傳統會計確認的要求。在會計確認環節上,傳統會計理論的核心觀念是權責發生制,它以過去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作為核算基礎,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予反映和確認,同時要求被確認的項目要具有可定義性、可計量性、相關性和可靠性等。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約訂立時,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雖然基本確定,但交易并未實際發生,而且在合約到期時也可能不發生。也就是說,金融衍生工具的權利與義務并未實際發生,收付尚未實現,其未來的現金流量也無法計量。因此金融衍生工具不滿足傳統會計確認的要求,即現行會計不能反映未來的財務活動,傳統會計報表無法反映未來的財務變動。但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預示著未來一系列的財務變動,如果不在表內確認,就不能及時揭示其潛在風險,也不能正確反映其未實現持有損益,這樣的會計信息具有一定的殘缺性甚至虛假性,滿足不了決策者的需要。

3.不符合傳統的會計損益確認原則。傳統的財務會計損益確認建立在權責發生制基礎上,即在交易發生時,將交易產生的收益或損失在當期予以確認。因此,大多數交易的損益在會計上可以肯定或合理地確認或預計,并在利潤表上加以反映。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是待執行的合約,從合約簽訂到執行存在時間差。如果按照權責發生制和實現原則,只有等到合約執行后才能對損益加以確認。在此之前,它僅屬于一種潛在的收益或損失,在利潤表內不予確認和列報。但在此期間,金融衍生工具的價值隨著標的物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收益或損失,如果不能及時地加以確認和反映,勢必會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會計確認

金融衍生工具一方面不符合傳統會計要素的定義、確認條件和標準,不能進入傳統會計報表進行確認;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傳統交易的某些特征,即能在未來為企業帶來現金流入或流出,因此需要對其進行審慎合理的會計確認。

1.初始確認。在我國2006年頒布的“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中,引入了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新概念,把金融衍生工具作為一個新的、單獨的會計要素納入會計報表體系。金融衍生工具的初始確認指在合約簽訂時將其確認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等財務報表要素的過程。新準則中規定,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確認的標準是: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此時盡管合約所約定的風險和報酬并未實現,但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契約性,使其在簽訂時就已經擁有了對未來風險和報酬的控制權,符合擴展后的權責發生制原則,達到會計確認的要求,因此可以在合約簽訂時進行相應的會計確認程序。

2.后續確認。金融衍生工具的后續確認主要反映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與終止確認期間發生的價值變動,它通過收入、費用、損失和利得等要素的確認來反映。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標的資產價格變化頻繁,因而其潛在風險非常大,必須在期末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再確認,即對其期末盈虧作相應的會計處理,同時在會計報表及附注中加以披露。

3.終止確認。金融衍生工具的終止確認是指將財務報表中已確認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從資產負債表中予以消除的過程。當金融衍生工具合約約定的未來交易或事項發生時,合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告消失,企業也就喪失了對與金融衍生工具相關的風險和報酬的控制權,此時就要對其進行終止確認。就金融資產來說,當企業不再擁有構成金融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合約權利或失去了對構成金融資產的全部或者部分合約權利的控制時,應該將金融資產或其一部分從資產負債表中轉出,這就是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會計計量

(一)會計計量的含義

1.會計計量概念。會計計量主要是解決某一項目以什么金額進入會計系統的問題。IASC概念框架認為:“計量是指為了在資產負債表和收益表中確認和記錄財務報表要素而確定其貨幣金額的過程。”葛家澍教授對認為:“所謂計量,是指對財務報表要素進行量化描述的程序?!眱烧呔鶑娬{了量化確定貨幣金額入賬這一要點。因此,會計計量就是為了將符合確認條件的會計要素登記入賬,并列報于財務報表而確定其金額的過程。

2.會計計量屬性。會計計量屬性是指所予以計量的某一要素的特性或外在表現形式。不同的計量屬性,會使相同的會計要素表現為不同的貨幣數量,從而使會計信息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建立在不同的計量基礎上。常用的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

(二)金融衍生工具會計計量屬性――公允價值

在這五種計量屬性中,歷史成本反映資產或負債過去的價值,其余四種反映資產或負債的現時成本或價值,是與歷史成本相對應的計量屬性,可從不同的角度都歸為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因此,計量屬性的選擇也就是對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這兩種計量屬性的選擇。歷史成本應用得最多最普遍,因為歷史成本計量容易取得資產或負債流入或流出的數據,能客觀、清晰地反映其實際收付金額。但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約訂立時的初始凈投資為零或很少,幾乎沒有成本,且在合約持有期間其市場價格在不斷地變化,所以對金融衍生工具采用歷史成本計量顯然是不適宜的,只有公允價值才是金融衍生工具的最佳計量屬性。公允價值就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我國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初始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衍生工具初始確認時,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的金額相同。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會計計量

1.初始計量。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發生,對交易形成的金融資產和負債進行初始確認時,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是相同的。初始取得的金融資產或承擔的金融負債,應當以市場交易價格作為確定其公允價值的基礎。

2.后續計量。對金融衍生工具后續計量時,其公允價值的確定可以分兩種情況:一是活躍市場中的報價,金融衍生工具存在活躍市場,其報價可以用來確定其公允價值;二是公允價值估價模型,金融衍生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則需要根據市場環境采用期權定價模型、矩陣定價模型、現值法等技術方法估計其公允價值。企業應當選擇市場參與者普遍認同,且被以往市場實際交易價格驗證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三、相關建議

(一)重新界定資產或負債會計要素的含義

既然金融衍生工具與傳統的會計要素含義不相容,不妨對會計要素的含義重新作出界定,使資產或負債的定義能夠包容金融衍生工具。這可從兩方面考慮:一是擴充現有會計要素定義的內涵,使之能包容金融衍生工具。即取消傳統會計要素含義強調的“過去的交易或事項”這一限制,使“未來的交易或事項”也可以納入會計要素的含義。二是擴充現有會計要素定義的外延,即增加要素定義的條件,使之能容納金融衍生工具。例如可將資產或負債的限制條件“該資源的成本或價值或未來流入和流出企業的經濟利益能夠被可靠地計量”放寬,使“價值的變動在后續計量中能被公允、及時地計量”也成為資產或負債要素的條件,從而將金融衍生工具納入到會計要素的定義中去。

(二)健全和完善金融與資本市場

金融衍生工具計量的關鍵在于公允價值的取得。但目前我國的金融和資本市場還不夠發達和完善,真正公允的市場價格很難形成,因此公允價值很難保證其“公允性”。只有在活躍的市場條件下,各種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市價才能很好地反映出其真實的價值。所以,有必要健全和完善相應的金融和資本市場。

(三)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

金融衍生工具會計是一門新興的學科,我國在這方面的研究還不夠深入和成熟,加上金融衍生工具本身不確定性高、價值波動大等特點,對其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較難。因此,必須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不斷加強培訓和學習,不僅要注重會計理論知識的學習,還要加強金融衍生工具知識的學習,從而全面提升金融衍生工具會計處理的業務水平。

(四)加強對金融衍生工具會計的研究

金融衍生工具不僅種類繁多,而且創新速度較快。隨著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各種金融衍生工具在企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用得越來越廣泛。因此,需要組織專業人員對其進行研究,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會計準則和法規,規范金融衍生工具會計處理的方法。

【參考文獻】

[1] 葛家澍.關于財務會計中確認與披露概念問題[J].當代財經,2008(5):105-109.

[2] FASB Statement Financial Accounting Concepts Con No.5.1984:6-9.

[3] 中注協.會計[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第3篇

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將于9月中旬進行,為了考生復習方便,特針對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中所涉及的重點、難點及考試中容易出現的考點總結如下,以供參考。

由于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1個基本會計準則和38個具體會計準則以及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因此, 200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的教材內容就發生了很大的變化,2008年考試教材是在2007年教材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勘誤,沒有重大變化。在章節上除“第1章總論”中新增了“第6節 會計科目”,還將2007年教材“第28章金融工具列報”中的“權益工具與金融負債的區分”和“混合工具的分拆”兩節內容調整到“第11章所有者權益“中的”第1節,將“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相互抵銷”和“金融工具披露”兩節內容調整到“第13章財務報告”中外,內容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2008年考試教材除了上述章節變化外,還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負債”、“借款費用”、“所得稅”、“租賃”、“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和“合并財務報表”等章節內容中進行了個別內容的微調。其中較為重要的包括:第5章長期股權投資中權益法核算中刪除了“取得現金股利或利潤的處理”的繁瑣內容,但增加了“投資企業和被投資單位發生內部交易”的會計處理重要內容,并修改了“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及處置”一節中的部分內容;第8章投資性房地產中補充了對空置建筑物的會計處理說明,并在“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后續支出”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改擴建作了相關規定,特別是在“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部分,對如何確定公允價值及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用作了說明,使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規范性;第20章所得稅中在“第4節所得稅費用的確認和計量”一節增加了“合并財務報表中因抵銷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產生的遞延所得稅”的內容,由于新《企業所得稅法》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內部研發支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當然除了上述主要變化內容外,還有其他一些不是非常重要的許多細微變化,在此不再一一講述。

在往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中,單選題一般20題左右,每題1分,但一半以上的題目是需要計算才能選擇的;多選題12題,每題2分,考生答案與正確答案不完全相同均不能得分;計算及會計處理題一般3題,約占24分,每一題并非只涉及一章單一內容,往往涉及多章內容,也具有一定的綜合性;綜合題有2題,每題16分左右,內容具有相當的綜合性,常常涉及長期股權投資與合并財務報表、會計差錯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會計政策變更與所得稅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等內容。會計考試中除了上述100分的正式試題外,還包括10分的英語附加題。

第1章 總論

本章內容會結合以后章節出現客觀題,但分數很少,一般在2分左右,屬于非重要章節。但本章內容是會計準則中的基本準則,屬于基本會計理論,對全書后續章節具有指導意義考生應理解財務報告目標;掌握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中的實質重于形式、可比性和謹慎性等要求;掌握資產、收入、利得和損失等會計要素中的概念及應用。

第2章貨幣資金

本章內容在考試中分數很少,一般在1分左右,屬于非重要章節。考生注意理解貨幣資金管理與控制的規定。

第3章金融資產

本章是新會計準則中新增加內容,雖然在2007年考試中客觀題只占了4分,但計算及會計處理題中也涉及了金融資產,一般來說本章內容應在6分左右,考生應引起特別注意。

重要考點1: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其轉換

金融資產如何計量和報告與金融資產的分類存在密切關系,金融資產的分類一旦確定,不得隨意改變,尤其是初始確認時將某金融資產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后,不能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重要考點2: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

1.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公允價值計量,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與其他金融資產不同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不構成交易性金融資產入賬價值,而應計入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2.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調整交易性金融資產,并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售價與其賬面余額的差額應計入投資收益;考生應特別注意同時應將累計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余額也應轉入投資收益。這部分內容容易出現在單項選擇題中計算,或與所得稅問題結合出現在計算及會計處理題中。

重要考點3: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分類條件及會計處理

1.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考生要注意企業是否有明確意圖將該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并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明確企業在何時可以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在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初始計量時,必須快速、準確計算“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數,并確定利息調整在借方還是在貸方。

3.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后續計量是考試中容易出現的內容,考生應準確計算利息調整的攤銷數,并按下列順序確定利息調整攤銷數,進行會計處理: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上述金額的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資滿足轉換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按下列順序確定資本公積,并進行會計處理: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重要考點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忌鷳貏e注意此內容應與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比較學習,把握它們之間的相同并比較他們的不同之處。

1.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于股票投資時,基本上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計量相同,但要注意兩點不同:第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費用應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成本內,而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費用卻計入了當期損益;第二,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計入資本公積。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屬于債券投資時,基本上與持有至到期投資相同,關鍵問題就是確定利息調整和按實際利率法攤銷利息調整。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論屬于股票投資,還是屬于債券投資,在將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時,均應將持有期間產生的“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重要考點5: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處理??忌⒁鈪^分不同金融資產減值處理不同。

1.第1類,交易性金融資產由于按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不涉及減值問題。

2.第2類和第3類金融資產,即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攤余成本后續計量,其發生減值時,應當在將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差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后,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3.第4類金融資產減值問題考生應特別引起注意??晒┏鍪劢鹑谫Y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中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也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該轉出的累計損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攤銷金額、當前公允價值和原已計入損益的減值損失后的余額。如果該類金融資產價值回升,考生應特別注意區別該類金融資產屬于債務工具,還是屬于權益工具的不同處理。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晒┏鍪蹤嘁婀ぞ咄顿Y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但是,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4章 存貨

本章內容屬于會計要素中的基礎內容,主要把握存貨期末計量。考試多為客觀題,且分數不多,一般應在3分左右,屬于不重要章節。但本章內容容易與債務重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合并財務報表等內容結合。

重要考點:存貨期末計量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顒又校尕浀墓烙嬍蹆r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忌鷳貏e注意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其可變現凈值的確定,應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第5章長期股權投資

本章屬于非常重要章節,不僅可以單獨出客觀題、計算及會計處理題,還會與企業合并和合并財務報表等內容結合,出綜合題,分數少則6分左右,多則10分以上。本章內容與2007年教材內容相比,發生了一些變化,考生要注意按新教材學習,并重點掌握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和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后續計量內容。

重要考點1:不同情況下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企業長期股權投資形成可能是合并形成的,也可能是非合并形成的。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又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忌鷳貏e注意只有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其他情況下均是按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即購買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甚至于發行股份的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

第4篇

關鍵詞 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 優點 弊端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簡介

金融資產屬于企業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初始確認所取得的金融資產時根據企業管理目的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其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三大特點: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于衍生金融工具。

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應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將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其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當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公允價值簡介

公允價值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第32號公告中定義為“在一項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況并自愿交易的雙方,能將一項資產進行交換或將一項負債進行結算的金額”。我國的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所下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笨梢钥闯鲈诠蕛r值的定義上,我國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是一致的。

公允價值的基本特征是:(1)公允價值的本質是市場對資產或負債價值的認定。(2)交易雙方平等、自愿,熟悉情況是構成公允價值的三大要素。(3)公允價值能夠連接過去、現在和未來。

三、以公允價值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優點

1、符合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原則。傳統的會計計量是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的,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來說,歷史成本反映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市場對其價值的評價。當今世界經濟發展迅速,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不斷變化的,假如以歷史成本屬性計量,一經入賬,就不能隨便更改,因此按歷史成本入賬無法反映市場價格變動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價值的影響,很不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策。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可以動態的反應出不同時期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從而符合會計信息的相關性要求,有助于投資者等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作出評價或者預測。

2、符合會計配比原則。如果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歷史成本計量計量屬性,那么會產生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費用按歷史成本計價,收入卻按照市價計量的現象。并且,現行的利潤分配制度易導致收益超分配、虛利實分的現象。因此,用公允價值屬性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符合會計配比的原則。

四、以公允價值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弊端

1、獲取準確的公允價值很困難。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按照購買日活躍市場中的市場價值確定;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如權益性投資等,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而人為地準確確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需要進行詳細準確的市場調查。但是若進行大量而細致的市場調查,必然會耗費企業的大量資金,增加企業的費用。

2、容易被違法控制。由于公允價值是人為確定的,因此容易被一些職業道德不高的會計人員違法控制,人為調整公允價值的變動,從而進一步調整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后的利潤,以達到一些違法的目的,給會計信息應用者造成嚴重的損失。

3、公允價值增大了相關人員的工作量。首先,進行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估計的相關人員要隨時關注市場的變化,從而在第一時間給會計人員提供準確信息,如實反應公允價值的變動情況;其次,記錄公允價值記錄的相關會計人員要及時把公允價值的變動反應到賬面,給企業管理人員及會計信息應用者提供有用信息,使他們及時作出決策。所以每一次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都給企業人員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

五、小結

綜上所述,以公允價值屬性計量交易性金融資產雖然有利有弊,但是我們可以發現公允價值的弊端主要是在于與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人員的自身素質。所以,如果我國能進一步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注重培養出一批素質出眾的相關從業人員,那么就能夠有效減小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害處,更好地發揮這種計量方法的優勢。揚長避短,準確地反應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從而保證企業的健康經營,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促進我國經濟繁榮發展。

(作者:西南財經大學,本科,主要研究方向:稅務,財政學)

參考文獻:

[1]葛家澍.關于在財務會計中采用公允價值的探討.會計研究,2007,11.

[2]許景儒.公允價值計量利弊考量.合作經濟與科技,總第309.

第5篇

流動性偏好即“一個人以貨幣形式加以保存資產價值的偏好”(凱恩斯,1936),流動性所指的就是貨幣,也正是受此影響,盡管各個經濟學家對流動性的理解有所不同,但總體上均將流動性視為和“貨幣特性”具備等同的經濟含義,一般從兩個角度定義流動性:

(1)用資產到期曲線來界定流動性。主要通過資產的變現所需要時間的長短及交易費用的高低進行衡量,流動性能力與剩余期限成反比。國外較早的是從動態視角闡述了資產價格形成過程中買賣價差是如何產生的,并提出了基于交易即時性和買賣報價差(Bid-ask Spread))的流動性概念,開創了以金融產品的市場流動性為核心的微觀結構研究之先河(Demsetz,1968)。國內學者有認為流動性是資產轉化為現實購買力的速度(錢小安,2007),也有將流動性定義為資產短時間內以低成本完成市場交易的能力(黃峰,2007),也有學者認為從期限結構來理解流動性更為準確,并以此解釋了我國金融市場流動性過剩下資產價格上漲與收益率曲線平坦化兩個典型現象(彭興韻,2007)。

(2)從總量的角度定義流動性。為貨幣余額與產出的比率,該比率反映貨幣對產出的效率,在產出值固定的情況下,越高的比率意味著貨幣的生產力效率越低(G. Kaminsky,1999),國內部分學者將流動性理解為貨幣總量(盧萬青,2008;談正達,2012),他們具體的差別只在于采取的口徑不同,這一定義的主要問題在于將流動性過剩等同于貨幣的超額供給,但單純的從量的角度對流動性進行的界定容易忽略深層次的金融特征。在我國事實上存在流動性過剩的情況下,學術界對流動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貨幣層面,屬于“量”的研究,其主要從短期商品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均衡角度進行分析。實際上流動性過剩導致的經濟過熱、通貨膨脹、資產泡沫等社會福利損失都只是表面征象,流動性過剩背后的問題是中國國民財富積累的渠道缺失,大量的財富被占用在低效率的資產之上。在金融創新的深化與金融市場快速發展的背景下,金融逐漸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部分,在外圍經濟體寬松貨幣政策之下,后金融危機時代的國際經濟將進入一個持續的流動性過剩與金融體系改革的再平衡時期,在對流動性過剩問題進行研究時,需從傳統的貨幣與商品市場二元視角轉向貨幣市場、產品市場、金融市場的三元平衡問題,這也要求我們要從期限結構考慮流動性的“結構”與從資產選擇與收益率的角度考慮流動性的“金融力”,即從流動性的第三個含義對其進行探討與研究。已有文獻的流動性研究大部分集中于貨幣的供給角度,本文從貨幣的需求入手,先對貨幣需求進行論述,將貨幣的需求與資產的供給聯系在一起,結合資產短缺對流動性問題進行分類探討,探討流動性過剩在資產短缺情況下解決路徑是否有其他選擇。

二、 從貨幣需求與資產選擇角度考察流動性過剩

隨著經濟發展與金融結構的不斷深化,對金融資產的需求結構出現了貨幣支付類為主金融資產向價值儲藏類金融資產和資本投資類金融資產的演變,主要表現為相對于存款需求而言,更具“金融力”的金融資產需求規模日益增大,借助于瓦爾拉斯一希克斯一帕廷金的理論模型分析了經濟運行中的貨幣作用,證明了貨幣的職能重心正由交易媒介功能向價值儲藏功能轉變(范從來,2007)。據《中國金融年鑒》統計,現金占總家庭金融資產比例從1978年的44.61%降低到2012年7.05%;存款總量穩定增長,2008年后儲蓄存款占家庭金融資產之比有明顯的上升,2012年為57.75%;股票從無到有,2012年占比15.45%;基金與銀行理財產品占6.52%。我國歷年數據表明更具“金融力”的金融資產需求規模正在變大,在金融資產需求結構演變和貨幣職能重心轉變的同時,流動性過剩的主要機理是否發生變化?基于上文三大資產分類,進一步分層次梳理流動性過剩的內涵和類型,為以更好地探析流動性過剩的機理,本文嘗試將流動性過剩劃分為“摩擦型流動性過剩”“結構型流動過剩”“短缺型流動性過剩”三個層次,其中摩擦型流動過剩對應著運營資產,結構性流動過剩對應著儲備資產,本文重點對短缺型流動過剩對應著的金融資產加以分析,最后周期型流動過剩則是作為一種資產短缺經濟中容易發生的危機形勢加以分析。

(1)摩擦型流動性過剩。摩擦型流動性過剩是一種初級形態下的流動性能力過剩的狀況,主要對應貨幣需求的三個分類中的第一類“運營資產”,是基于商品市場與貨幣市場的兩部門經濟結構而產生的過剩,在貨幣供給與經濟實際產出所共同決定的貨幣需求的背離時,表現在現有物價水平沒有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具有一定持續性的貨幣存量相對于商品的過剩。摩擦型流動性過剩主要的存在于貨幣層面,并不必然會引起物價上漲吸納過剩的流動性,傳統的流動性分析采用的M2/GDP衡量的即摩擦型流動性過剩狀況,是基于商品市場與貨幣市場失衡的角度的分析。

(2)結構型流動性過剩。從定量資金的的不同投資領域角度來研究流動性過剩問題,我國目前還存在一定程度的“結構型流動過剩”,這一部分過剩的流動性在初始階段主要滯留在金融領域,并且主要以存款的形式存在,從貨幣需求的“儲備資產”角度進行分析。如果說摩擦型流動性過剩是基于商品與貨幣二市場的模型的分析,則結構型流動性過剩則是基于商品、貨幣、資本三市場的模型分析,并且以處于貨幣市場的主體銀行為切入點的研究。

我國目前結構型流動性過剩主要反應為兩個層面,在金融領域與投資領域分布失衡。首先就金融領域內部而言,不同的金融領域分布失衡,銀行間市場相對于債券、股票市場有著更充裕的資金,四大國有銀行相對于廣大的中小股份制商業銀行有著更充裕的資金。其次是城鄉與產業間存在結構失衡,城市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相對于農村及中西部地區流動性過剩。不同規模的企業之間也存在流動性分配的不均衡情況,大企業流動性過剩的同時中小企業流動性不足,截止2011年底,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 企業已經成為俄中國擴大城鎮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中小企業創造了GDP總量60%的最終產品價值與服務價值,納稅占總稅收50%以上,并完成了65%以上的發明專利與80%以上的新產品的研究。但是我國中小企業仍主要依賴自己的資金積累,外部金融提供的支持力度不足,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來源有50%以上來源于業主自身的固有資本和內部留存收益,債務融資與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方式在1%以內。

(3)資產短缺型流動性過剩。“資產短缺”假說是進行短缺型流動性過剩分析的理論基礎,其主要從宏觀視角對金融資產供求進行均衡分析,其基本架構是金融資產需求由價值貯藏需求與抵押需求共同構成,金融資產的價值貯藏需求由儲蓄水平決定,金融資產的抵押需求由金融業的發達程度決定。金融資產的價值等于資產的基礎價值和泡沫價值的加總,基礎價值部分取決于其未來凈收益流的累計貼現額。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新興經濟體由于普遍存在金融資產短缺,才導致實際利率的內生性下降與長期利率與短期利率之間聯動關系的扭曲(Caballero,2006)。

為測量我國資產短缺現狀,對金融資產的供求差異角度構建資產短缺“C-I指數”(陳嘉千,2011)進行修正:

AS=1-■

其中,AS為本國的資產短缺指數;S為本國的國內國民儲蓄;B為本國的債券發行規模;E為本國的股票發行規模;L為本國的貸款發放規模;?駐S.D.為本國的短期存款變化量。將樣本期間擬定為1978年~2010年間,對我國C-I資產短缺指數進行計算,其中國內的名義GDP、名義的最終消費、名義的存貨增加額以及名義的凈出口年度數據均來自國家統計局網站,如圖2所示。

1978年~1993年間中國交替出現過資產短缺及其過剩現象,此后中國的資產短缺現象一直存在。2003年起,隨加入WTO中國國民財富水平迅速上升,資產短缺程度也日趨嚴重,2007年達24%。結合我國要素稟賦結構的特點,在現代經濟的金融快速發展的條件下,流動性已經不僅僅是貨幣的同義語,它還囊括了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各類金融企業、政府、居民等所有經濟主體持有金融資產的狀況。在事實上存在資產短缺的背景之下,無論是從摩擦型流動性過剩角度以M2/GDP為論據提出的控制貨幣投放總量,還是從結構型流動性過剩角度以存貸比為論據提出的在既定總量之下優化資金投放渠道,均對發展中國家市場金融市場發育程度低、經濟非均衡等問題缺乏深入認識,中國現存的摩擦性流動性過剩與結構性流動性過剩都是資產短缺經濟下必然會發生的情況。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從要素稟賦結構上而言也屬于資本稀缺型,中國當前的流動性過剩這一經濟現象中必然蘊含著與要素稟賦結構相關的經濟學邏輯,要素稟賦結構決定的資產稀缺是導致我國流動性過剩的根源。首先以銀行體系內積聚大量財富為特征的摩擦性流動性過剩問題,關鍵原因正于資產短缺,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中財富創造過程產生的優質金融資產的需求遠遠超出由實體經濟運行而產生的優質金融資產供應量,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與財富缺乏投資的渠道,本質是快速增長的高額國民儲蓄與資產供給相對不足所產生的矛盾,一方面會助長經濟的泡沫化風險,另一方面也影響著經濟發展給居民帶來的財富增值效應,削弱了經濟增長的質量與福利。其次無論是區域間還是產業間的結構性流動性失衡狀態的改善,均離不開金融市場的長足發展,因為金融市場發展與優質資產的供給增加不僅提高貨幣流動速度,還能實現貨幣在區域、產業、時間上更有效率的配置,這也契合我國當前提出的“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中的積極作用”的政策導向。

三、 我國流動性過剩危機的防范與治理機制

經濟發展較快的經濟體在面臨資產短缺時為了安置流動性,往往存在利率管制,在現金流不變時,低的折現率可以增加資產的基礎價值滿足市場需求,同時還存在資產泡沫的傾向,通過資產價格的上漲吸納流動性,在金融創新的推動之下,衍生產品也會遠遠超出基礎金融資產的供給量來滿足市場對資產的需求。無論是利率管制、資產泡沫還是衍生品脫離基礎資產供給量,都是在資產短缺的驅動下產生的,這種為解決流動性過剩而存脆弱的金融體制反過來又加劇了流動性危機爆發的可能性與危害性。在資產短缺的背景之下一旦經濟基本面與投資者情緒發生變化,或者在宏觀政策調節下,強行刺穿資本市場泡沫回歸最初的平衡,流動性過剩瞬間向流動性緊縮的方向發展,這種流動性的反轉變化勢必會對經濟造成巨大沖擊。從我國現實情況來看,這種資產短缺型流動性危機的爆發路徑是我國需要密切關注并積極預防的,這也是前文將流動性過剩劃分為摩擦型、結構型、短缺型三個不同形態的意義所在。

根據上文對流動性過剩不同層次的研究與流動性危機爆發的分析,無論是貨幣總量層面的摩擦型流動性過剩,還是產業地區間的結構型流動性過剩,或是為了滿足對資產的超額需求,通過泡沫化與利率扭曲等方式而導致的周期性泡沫崩塌所形成的流動性危機,根源都在于我國資產供給不足與資產交易能力的缺失。對待我國當前存在的“資產短缺型流動性過剩”宜“梳”不宜“堵”,中國的流動性管理方式需要做出一定轉型,要從被動的總量控制與表層結構調整轉向供給激勵,政策重點也應從抑制流動性轉向如何有效利用過剩的流動性上來,這樣才有助于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和金融結構調整,在供給激勵下的增加資產供給的實現路徑轉變。

因此,要解決流動性過剩問題,關鍵還是要依靠加快國內金融市場的發展解決資產短缺問題,從外匯與本幣、貸款與存款等機制改革推動金融市場的廣度與深度,將過剩流動性的金融力與財富效應充分的發揮出來。有效的發揮利率在引導流動性方面的機制作用,以高效率的金融機構來弱化現存的信息不對稱現象,提高金融市場運作效率;通過金融市場發展來提供更多的優質金融產品,引導流動性的合理分配并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期中政府債務證券化是值得注意的增加資產供給的途徑,財政赤字可作為政府債務的證券化的來源,同時政府債務的債券化還可以作為其他經濟主體的金融資產的 供給與創造的定價基準。我國目前的債務證券化主要來自由中央的財政赤字,而地方債券的證券化率則較低,當前的債權市場無法滿足微觀經濟主體在創造金融資產的過程中多樣化的基準定價與風險收益需求。最近開展的全國政府債務審計,暫估的地方債規模在12.1億元~20億元之間,對其中有優質現金流的債務進行資產證券化處理有著積極的作用與深遠的意義。

第6篇

摘要:隨著金融資產相關概念被引入新會計準則,給傳統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帶來了一些變化,如何準確把握這些變化,是會計賬務處理是否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筆者結合對新舊準則的解讀及多方參考,在此對金融資產的確認提出一點看法。

1引言

2006年2月,財政部了新會計準則,其中顯著變化之一是對金融工具相關概念的引入。其所包含的具體內容有我們以前在舊準則中接觸過的,也有真正全新的交易和業務。此外,對于初次接觸金融工具的非銀行會計人員來說,會計準則和會計指南的規定并不十分詳細,理解并準確把握其概念、確認與計量有一定的難度,對于那些對會計不是很熟悉的財務報告使用者來說難度更大,而且準確理解金融工具的相關概念是關鍵。由于與金融工具相關的內容較多,筆者在此主要對其形成的金融資產進行分析。

2金融資產的涵義及分類

2.1金融資產的涵義

金融資產是一切可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具有現實價格和未來估價的金融工具的總稱。金融資產的最大特征是能夠在市場交易中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遠期的貨幣收入流量。盡管金融市場的存在并不是金融資產創造與交易的必要條件,但大多數國家經濟中金融資產還是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交易的。

2.2金融資產的分類

在1993年最新公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中,從統計目的出發對金融資產作了以下分類:(1)貨幣黃金和特別提款權;(2)通貨和存款;(3)股票以外的證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4)貸款;(5)股票和其他權益;(6)保險專門準備金;(7)應收/其他應收賬款。在線

SNA中的金融資產;實際是按國民經濟各個部門的資產負債表記錄的這些統計對象所有金融資產和負債。對每一部門來說,資產負債表顯示的是該部門為籌集資金發生的金融負債和該部門已經獲得的金融資產,它提供了有關一個部門金融手段運用程度及該部門在債權、債務關系中所處地位的雙重關系。

一般來說,根據金融資產的經濟性質可以將金融資產分為:庫存現金(包括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貸款、墊款、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債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衍生金融資產等。

而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則根據對金融資產投資交易的持有意圖的不同,將金融資產分為:(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的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3金融資產的確認

企業成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時,應當確認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3.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1.1交易性金融資產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2)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3)屬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權和期貨。但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上述三個條件表明,交易性金融資產具有以下三個特征:

(1)企業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目的是為了短期獲利。根據舊準則對長短期的劃分,此處的短期也應該是不超過一年(包括一年);

(2)該金融資產具有活躍的市場,其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p>

根據這兩個特征可以看出,舊準則中的短期投資如果僅僅是為了隨時通過出售獲利,則應當屬于交易性金融資產。

3.1.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當金融資產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應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1)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2)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2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不應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1)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貸款和應收款項。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具有以特征:

(1)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非權益性的投資;

(2)在初次確認時即明確確定一直持有該投資到期才收回,除非有企業不可控制的原因使得企業無法再對該項投資持有至到期,此時應將其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該投資到期時收回的金額固定或可確定。

根據持有至到期投資的特征可知,舊準則中的長期債權投資中準則持有至債權到期的應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此外,對于到期時間短于1年的投資,如果滿足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其他條件,也應該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因此,舊準則中的短期投資如果在初次確認時即確定持有至到期,也應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3.3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賬款,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企業不應當將下列非衍生金融資產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

(1)準備立即出售或在近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2)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初始確認時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因債務人信用惡化以外的原因,使持有方可能難以收回幾乎所有初始投資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企業所持證券投資基金或類似基金,不應當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

貸款和應收賬款的概念明確,確認相對容易。

3.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準則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1)貸款和應收款項。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指南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與前面三類金融資產相比,可出售金融資產具有以下特征:

(1)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易于取得;

(2)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并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

(3)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能是短期持有,也可能長期持有,為了保持計量的一致性,因此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不同,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5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的關系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相關規定,按長期股權投資形成方式或來源不同將長期股權投資分為三類:(1)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3)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根據投資是否對被投資單位擁有控制及控制的方式或者重大影響分為四類:(1)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子公司投資;(2)能夠與其他合營方一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共同控制的權益性投資,即對合營企業的投資;(3)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即對聯營企業投資;(4)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在線

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式分為兩類:(1)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

結合前面對金融資產的分析及長期股權投資的不同分類,筆者認為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與金融資產的確認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長期股權投資在初次確認時即能確定將長期持有。筆者認為此處的長期為超過一年的期間;

(2)如果權益性投資目的是出于對被投資者的長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夠施加重大影響,則該項權益性投資無論是否具有活躍市場和公允價值,均應按相關規定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反之持有意圖并不是為了控制或重大影響,則應確認為相應的金融資產;

(3)對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權益性投資也應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反之,對于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權益性投資應當考慮確認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

4總結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以對金融資產的確認有一個較清晰的認識。當然,由于筆者經驗的不足,本文的分析還有待改進。此外,由于會計準則和相關指南對金融資產確認的相關規定相對比較抽象,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可理解性還有一定差距,因此,要準確地理解金融資產及其確認,盡快進一步完善相關指南才是關鍵。

參考文獻:

第7篇

11月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的對全國291個地級(以上)城市的金融資產質量評級顯示,就東、中、西三大地區而言,東部沿海地區(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和海南11個省市)金融資產質量最高,西部(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廣西、內蒙古12個省區市)次之,而中部(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慕鹑谫Y產明顯比東、西部差。

《報告》指出,排名相對靠后的中西部城市金融生態環境亟待改善;華南經濟區城市在金融生態方面并沒有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稱;在長江三角洲地區,浙江的金融生態整體上要優于江蘇,浙江與蘇南不同的經濟發展模式是造成這種差異的主要因素;在閩南經濟區城市中,信用環境和投資環境得到顯著改善。

為什么中部地區的金融資產質量落后于西部?《報告》的解釋是:“經濟發展水平固然只對金融資產的質量產生了間接的影響,經濟發展的波動性卻形成影響我國金融風險的重要因素。”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李揚進一步解釋說,隨著中部地區經濟發展的波動性增大,其金融生態中的系統性風險也會有一個顯著的擴大趨勢;而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則相對滯后,其金融生態中的系統性風險相對較小。不過李揚同時強調,“當然也不排除西部地區的金融活動本身較少,從而違約率較小的可能?!?/p>

李揚所指的金融生態環境包括九大要素,分別是地區經濟基礎、企業誠信、地方金融發展、法制環境、誠信文化、社會中介服務、社會保障程度、地方政府公共服務、金融部門獨立性。這些因素對于中部地區而言,大多比西部的彈性更大。

第8篇

【關鍵詞】金融資產結構 國際比較 發展啟示

金融資產是金融活動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通過氣資產總量的變化可以進一步掌握金融市場的發展情況,如: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工具和融資方式等不同層次的構建問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金融行業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其發展速度十分迅猛,但相對所產生的金融結構失衡的現象卻越來越明顯。如何在改革的攻堅階段大力推進金融,使其整體結構得到有效的調整是目前我國金融機構所引以為重的關鍵性話題。本文也會以中美英德四國的金融資產為基礎,從國際化角度出發,著力對各國金融資產結構的發展變化趨勢進行科學的對比和研究,為我國金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石。

一、中美英德四國的金融資產概況

據相關數據統計,美國的金融資產總量從20世紀70年代到21世紀初期歷經三十多年的發展,平均增長率可約達百分十左右,其中主要以股票和其他權益等直接融資工具的成效最為突出,可約占總金融產量的百分之二十左右,這也是美國較其他發達國家略勝一籌的顯著特征。同期比,英國金融資產總量可約達百分之十五左右,其中占比最大的要屬存款和貸款這兩種所金融工具,從而使得英國國內金融行業出現了通貨膨脹的現象,甚至已超過其它三個國家的金融投資比度。相對這一時期,德國的金融資產總量也達到了約百分之八左右的比例,最為顯著的就是使其股票和其它權益的市場地位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從而促使德國的金融投資逐漸走向白熱化的擴張程度。較其它發達國家而言,由于我國金融資產起步較晚,其增長率也要略遜一籌,在同一時期,金融資產總量也達到了約百分之六左右。其中以貸款、通貨和存款三種金融工具在金融資產結構中的地位最高,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我國金融資產結構也在不斷的攀升和提高,最終達到理想的金融目標。

二、金融資產結構的國際化比較

(一)金融資產規模增長速度快于經濟增長速度

進入20世紀以來,全球金融資產規模每年都在呈遞增的趨勢上漲,其發展速度甚至已超過了經濟增長的效率。據相關數據統計,20世紀末期,中美英德三國的金融相關比率分別約為:423.0%、615.1%、899.9%、986. 7% , 而到了21世紀初期則分別上升至885.4%、1053.5%、1832.6%、和1168.2%。由此可見,盡管金融資產結構的周期不長,但其增長速度卻是十分驚人,明顯已超出了自身的經濟增長速度。

(二)通貨和存款類資產的比重整體呈下降趨勢

為了順應金融市場需求,各國支付結算工具及短期融資工具都發生了歷史上的變革和創新,致使其相關經濟部門的動態管理水平有了明顯的提高,但也同樣給中美英德的整體金融資產比重帶來了嚴重的影響,使其逐漸朝著下滑的趨勢發展。究其原因,主要受英國銀行同業市場的通貨膨脹及證券市場波動所影響。以全球眼光來看,即使金融市場達到穩定狀態,英國的金融資產中比重還會保持下滑的趨勢。

(三)政府部門的金融資產負債率上升

除中國以外,美、英、德三國政府部門持有的金融資產比重始終都處于下滑的狀態,而債券融資一直是各國政府部門的有效融資渠道。因此以未來發展趨勢來看,雖然政府部門的金融資產負債率下滑,但從整體角度出發,還是呈上升趨勢,這也充分體現了政府部門的負債擴張速度要明顯大于金融投資的增長速度。同時中美英德這四個國家相比較,以美國為首,其政府負債率的上升速度最為顯著,其次是德國,而中國和英國的負債上升率則相對平穩。

(四)金融體系在競爭中相互融合

繼21世紀“IT泡沫”經濟危機以后,各國的金融資本市場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下調,導致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和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兩者也逐漸走向相互融合的方向。促進這種形式的因素有兩種,一種是市場主導型金融體系的融資模式愈演愈烈,使得貸款比重在金融資產運用中的比例不斷上升。另一種是銀行主導型金融體系正在朝著市場化方向發展。

(五)凈金融資產變化存在很大的差距

凈金融資產主要是國家金融機構對本國的凈金。融投資項目。20世紀中旬,全球金融資源凈流入效果已經十分顯著,尤其是一些較為發達的國家,如:美國和英國,幾乎每年都在呈遞增的趨勢上漲,到達21世紀初期,總資產比重已經高達約百分之六十左右,充分發揮了外部資金的優勢。相較于美國和英國而言,由于我國金融行業起步較晚,其凈金融資產的增長速度要略差一些,到21世紀初期,資產比重約達百分之十左右,之所以與發達國家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因為我國存有的大量外匯有關,相信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提高,這種差距也會逐漸縮短。相對,德國的凈金融資產與我國幾乎保持著相同的水平,由此可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金融資產的差距,需要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金融資產結構的整合力度,創新出更為多元、更為新穎的金融工具,以保證本國經濟增長的速度,使之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三、金融資產結構的發展啟示

(一)金融資產總量的增長帶動了整體經濟增長

盡管金融資產結構的規模發展速度要高于經濟增長的速度,但相對也使其有了明顯的提升。并隨著發達國家金融資產結構的快速提升,總結出實際影響經濟增長的有效途徑和機制,強調金融發展可以提高存款利率,增進金融資本的生產,甚至還會提高私人儲蓄利率,極大的提高各國的經濟效益。另外從反向角度來分析,一旦金融資產出現滯后的狀態,則會嚴重阻礙經濟的發展,致使其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彈性,限制金融市場的正常交易,使得金融資金得不到合理的分配。

(二)創新金融工具的多元化發展,促進金融效率

為了更好的促進全球金融資產的發展規模,各國金融工具也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通過不斷的創新,使得金融工具模式變得更加新穎、更加多元,有效的完善了全球金融體系的面貌。盡管這種創新方式與經濟增長沒有直接的關系,但從金融的長期發展來看,金融資產結構的多元化發展不僅維持了資產的均衡,使其效率明顯提高,也帶動了金融經濟的長期增長。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金融工具的多元化創新還會為其投資占比帶來很大的利益尤其是資金需求方、資金盈余方和金融機構,更是為其提供新穎、快捷的信用渠道,并增加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以便于為資金需求方展現更為寬廣的融資空間,最終實現跨時間、跨地域和跨產業的經濟增長目標。

(三)經濟部門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之間的風險應合理搭配

經濟部門通過運用資金,來提高金融資產結構的規模,并利用債券融資來形成金融負債。由于金融工具的不同,其在期限、流動性、敏感性等方面也有著很明顯的差異,因此金融資產結構應協調資產和負債的關系,使其達到統一、均衡的發展狀態,可有效控制金融風險。眾所周知,英美兩國在金融資產負債率方面一直保持著上升的趨勢,這也標志著私人儲蓄要借助外部資金的供給才能滿足自身的消費和投資需求。這種需求最大的來源就是住房抵押貸款,金融負債周期越長,其所承擔的金融風險也就越大,并且相應的通貨和存款的比重也會逐步下降,嚴重影響了住戶積極參與資產投資的力度。因此為了改變這種跨期下滑的局面,住戶在選擇金融資產及其負債結構時,應結合一定的資金積累、經濟增長和金融風險等諸多因素的發展情況,審時度勢,科學合理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