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7-19 17:11:4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安全生產責任法律法規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現行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陸續制定并頒布了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確實已經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架構。但該法律體系在運行的實效上,與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安全生產形勢的客觀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1.部分法規、規章缺失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模式正發生著巨大變化,企業間的兼并、收購、分立或重組不斷發生,國家產業結構不斷調整……安全生產工作需要面對未曾有過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矛盾。在具體的生產過程中,我國的生產企業普遍存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不足、職業病預防措施不到位等問題,因此,急需加強并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市場安全準入、職業危害預防防治、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等方面的工作,目前這些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不少尚未制訂,無法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2.部分立法質量不高由于立法前期階段的調查研究做得不夠充分,草案的征求意見范圍也不夠廣泛,立法的社會公眾參與度較低,導致現行部分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的立法質量不高,可操作性和實效性不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行起來有難度。3.法律法規、規章更新不及時受立法機制和立法技術等因素制約,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中,有的頒布實施已經十余年仍未進行任何修訂,已經不能適應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的需要,不利于依法治理安全生產。如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過輕、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屬獲得賠償較低就是其中比較突出的表現。4.安全生產標準法律強制力不足安全生產標準是安全生產的生命線。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家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標準,對促進安全生產確實起到了積極作用。據統計,以煤礦安全標準為例,現有煤礦生產標準715項,現行496項,廢棄183項,廢止26項,即將實施10項;其中煤礦安全生產標準81項,現行73項,廢止8項[2]。我國《安全生產法》明確要求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執行安全生產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這些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可以視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組成部分。但這些標準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立法,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法律強制力也有所欠缺。
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完善
1.《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目前,國家出臺了《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該規劃試圖“加快制定修訂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等四部法律、行政法規;啟動制訂修訂安全生產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等三部法律、行政法規;完成60多部規章的制訂修訂”。規劃提出,“要加強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冶金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加強中介機構、應急管理、職業健康監督檢查等重點工作的立法”,目標是“力爭到2015年末建成基本完善的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2.對《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的修改與補充筆者嘗試對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其規制的內容進行歸納,將其劃分為八個大類。①生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這無疑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的最重要內容,安全生產的日常內容就是生產管理,因而事關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實際上就是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的主體部分。當然,生產管理還可以進一步細化、細分為生產規程、職能管理、科技支撐、監管監察、事故處理、事后賠償等方面。正是因為這一方面是安全生產真正的主力內容,太過重要,所以綜觀目前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對此考慮得都比較科學完備。不過筆者認為,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十二五”立法規劃對事故處理和事后賠償這一部分的考慮略顯不足,這部分如果缺乏明確而科學的法律支撐,會對平撫家屬情緒、安定職工人心、盡快恢復生產、盡量減少損失造成不小的負面影響。所以,理應制訂相應的事故處理和事后賠償法規。②應急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在我國當前初步成型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應急處理方面的法律法規非常缺乏,常常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后,名義上啟動了“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但實際上往往組織不力、調度不靈、現場混亂。雖然《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在行政法規層面制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但僅靠這一部法規難以解決所有的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現場管理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筆者認為,這樣的立法層級難以保障現場應急救援調動的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③勞動保護與衛生防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安監總局和衛生部已有部門規章予以一定程度的保障,目前需要進行適時修訂和一定程度的規章制定,“十二五”立法規劃中已經作出了考慮。如修訂《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安監總局和衛生部聯合修訂);制定《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安監總局和衛生部聯合制訂)等。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現有的法規、規章在這一方面有所涉及,但不夠完善,“十二五”立法規劃中作出了較為適當的考慮。如制訂《注冊安全工程師條例》、修訂《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等。⑤中介服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現有的法規、規章在這一方面的規定顯著不足,更談不上完善,“十二五”立法規劃中作了相應的立法規劃,如制訂《非煤礦山外包工程管理辦法》、制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等。⑥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在我國當前初步成形的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中,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法規是比較缺乏的,已有的少量規章也早已不盡合理。雖然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提出了修訂《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和《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但恐怕仍難以應對現實需要。筆者認為,應當制訂《煤礦企業安全評級實施辦法》、《礦用設備產品安全認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用以規制安全生產、特別是矛盾突出的礦山安全評價與市場準入。⑦財政支持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和征用管理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就現實情況來看,這樣的立法層級難以保障其現場應急救援調動物資、財力的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⑧信息公開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我國的各級政府機關長期以來已經形成了“內部文件”、“內部傳達”等思維和行動模式,加之各級官員對其政績、“政治前途”的考慮,安全事故一旦發生之后,社會公眾往往得不到真實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在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基礎之上,以更強有力的方式促使信息的真實公開,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筆者認為,安全生產“十二五”立法規劃中把《安全生產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納入安監總局的部門規章,這樣的立法層級無法保障其強制執行力,應以國務院行政法規的形式予以頒布實施。3.安全生產標準的法律化安全生產的各項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是規范安全生產的生產、管理和技術操作各個方面的準則與規范。目前我國的絕大多數安全生產標準,如《煤礦職業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2008)、《煤礦采掘工作面及主要通用安全檢測規范》(LD/T90-1996)、《煤礦安全生產監控系統通用技術條件》(MT/T1004-2006)等都還只是國務院有關部委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充其量只具備部門規章的效力等級,在強制力保障方面有相當大的欠缺。在這方面,一些國家的做法值得我們參考借鑒。以美國為例,美國《聯邦法典》(礦產資源卷,1998年頒布)第75部分就是地下煤礦的強制性安全標準,《聯邦礦山安全與健康法》的內容即是以“井工煤礦法定安全暫行標準使用范圍”為主。這種做法,就是把安全標準、技術規程寫入法律之中,以法律的形式頒布實施,這樣不僅起到了將法律條文具體化、可操作化的作用,而且使這些標準和規程有了強制性實施保障[3]。我們可以考慮借鑒這樣的成功經驗,將重要的安全生產標準以附件的形式隨同法律法規頒布,使其在強制力上有較大提升。
作者:呂波 單位:南京工業大學
(一)負責參與編制本縣安全生產及其監管的有關規劃與計劃,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招投標核準及招投標活動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監管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縣企業發展局
(一)負責本縣電力、非煤礦山、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組織貫徹執行電力、非煤礦山、工業企業等有關安全方面的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三、縣教委
(一)負責組織指導本系統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含學前教育機構,下同)制訂安全工作規劃和應急預案,編制各級各類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制定校園環境治理標準,并組織實施;指導本系統教育機構開展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督促本系統教育機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負責縣教委管理的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縣教委管理的學校和直屬單位的食堂、學生公寓、附屬設施、校內互聯網上網場所以及實驗室、校辦企業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配合治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對學校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本縣中、小學校春游和其他集體活動安全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校外教育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各類學校履行安全工作職責承擔管理責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四、縣公安局
(一)負責本縣重大活動、大型社會活動(含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的審核登記和大型社會活動期間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有關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本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制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指標,督促、檢查和考核各有關單位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情況;組織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檢查,依法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調查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負責全縣車輛注冊登記、年審和駕駛員年審換證工作;負責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進行監管。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消防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消防規劃的評審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責任指標并組織實施;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社會消防力量的培訓;負責建筑工程消防審核及驗收;負責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開業前和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綜合檢查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監督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依法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組織、指揮全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負責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主管全縣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的監察工作,負責本縣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信息網絡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單位的購買、使用及相應儲存;監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許可民用爆破企業和作業人員;監督指導民用爆破器材從業單位安全保衛、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許可民用爆破器材運輸和確定運輸線路;組織銷毀處置使用、運輸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偵查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六)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七)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負責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和道路運輸安全的監管;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五、縣國土房管局
(一)負責本縣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建立監測、預報體系和群測群防網絡,組織重大地質災害的治理,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二)負責頒發行政許可范圍內的采礦許可證,對本縣礦產資源勘查、開采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取締非法采礦,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本縣各類房屋的使用、裝修安全、修繕、白蟻防治和拆遷的行政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六、縣建委
(一)負責組織具有建筑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建立防范和處理安全事故的責任制度,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督促建筑行業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監督檢查建筑行業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發現違法行為,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處理,超出職責權限的及時報告縣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現場安全以及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擬訂本縣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現場安全及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以及有關的管理規范,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三)負責貫徹執行房屋裝修的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負責本縣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本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以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建設工程建設材料的質量管理和建筑機械與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六)負責在組織編制和審查本縣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城市規劃工作中,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組織對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災害和人民防空建設規劃等安全要求進行規劃審查,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七)在履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七、縣市政局
(一)負責組織擬訂本縣城市環衛、園林綠化行業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本行業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監督檢查本行業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發現違法行為,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處理,超出職責權限的及時報告縣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本縣城市道路、排水、橋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和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負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廢棄物收集、清運和處理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三)負責天然氣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八、縣交通局
(一)負責結合本縣交通行業的特點,研究并組織擬訂本縣交通運輸有關安全方面的標準和規范,組織開展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安全檢查,組織協調并督促有關部門制訂交通行業應急預案,協調處理交通行業重大突發事件,監督檢查縣公路局、縣交通執法大隊、縣運輸管理所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的情況,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資質管理,負責道路運輸業戶、營運車輛、從業人員的市場準入;維護道路運輸的市場秩序,負責道路運輸經營監督與違章經營處罰;負責對經營性客運汽車站的監督,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罰;負責對車輛維修經營者的監督,對違規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罰;參與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公路工程質量管理、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公路養護工程監督管理、公路養護工程市場準入管理等工作;負責管理和保護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依法檢查、制止、處理各種侵占、破壞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設施的行為,參與公路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本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負責水路運輸管理、水運工程質量監督、地方航道管理、航標管理,以及經批準從事客貨運輸地方船舶的安全監管,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市場準入,對地方水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公路、水路運輸單位、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負責放射源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人員的安全監管。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九、縣水務局
(一)負責制定全縣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二)負責城市水務及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三)負責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嚴格執行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條件市場準入制度,加強施工現場危險源排查和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四)負責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運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工程運行管理安全責任制,加強工程運行安全管理和應急管理,嚴格執行各項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并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五)負責本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制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負責有關安全宣傳教育,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六)負責本縣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的業務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的技術檢驗、注冊、發放牌證、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工作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七)負責農村機電提灌管理工作。負責提灌作業的質量監督;制定機電提灌建設技術規范、管理規范,指導全縣機電提灌提水蓄水抗旱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八)負責研究提出農業機械作業規范和技術標準經批準后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產品質量檢驗、鑒定和認證管理,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產品、農業機械維修、農業機械作業質量監督,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九)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縣畜牧局
(一)負責主管全縣動物內檢和動物防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統一組織開展疫情監測、免疫接種以及落實檢疫、封鎖、撲殺、消毒、病畜無害化處理等各項措施;負責外地進足畜禽及其產品的動物防疫和運輸車輛檢疫消毒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本縣獸醫醫政、獸藥(漁藥)、飼料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一、縣農業局
(一)負責本縣農藥的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漁船的安全監管,并配合交通部門堅決打擊不符合運輸條件、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客貨運輸的漁船,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二、縣貿易局
(一)負責結合國內貿易的特點,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督促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依法監督檢查本行業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和進行具有行業特點的專項整治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違反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及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擴建的安全審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許可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進出口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本縣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依法對生豬屠宰活動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定點屠宰廠(場)的行政許可職責,依法打擊定點屠宰廠(場)內生豬及生豬產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不法行為,嚴格肉品品質檢驗,對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十三、縣衛生局
(一)負責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系統,制訂全縣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控制和醫療救治工作,并承擔綜合監管責任。
(二)負責結合本縣衛生工作的特點,組織擬訂本縣衛生醫療機構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本縣衛生醫療機構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本縣衛生醫療機構重點單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監督檢查本縣衛生醫療機構重點單位貫徹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發現違法行為,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處理,超出職責權限的及時報告縣政府或告知有關部門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三)負責食品衛生、消毒產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實施和食品包裝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預防食物中毒措施,負責對食物、生活飲用水等中毒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和監督管理;負責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從事致病性微生物實驗的科學研究機構等執行有關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防止醫源性感染、醫院內感染、實驗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擴散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采供血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六)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工作;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醫療應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七)負責食品消費環節和餐飲業、集體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衛生許可的主要內容是場所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和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狀況的評價與審核,要嚴厲查處上述范圍內的違法行為,并將衛生許可證的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質監、工商部門,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十四、縣環保局
(一)負責組織起草本縣防治環境污染規劃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規范性文件;負責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依法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組織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放射源的生產、進出口、銷售、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置安全的統一監管。建立并實施放射源登記管理制度;負責從事輻射安全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管理;負責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負責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負責調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和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及可能對人員傷害情況的監測,提出對環境和人員保護措施的建議;負責對空氣和水污染的監測,并提出治理方案。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十五、縣工商局
(一)負責商品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監管,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流通環節食品的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食品、食品虛假廣告、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將營業執照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縣質監和縣衛生部門。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在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監管,查處違法行為,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單位營運執照,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事項嚴格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十六、縣林業局
(一)負責制訂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規劃并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本縣森林防火工作,負責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負責制定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劃并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植物檢疫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七、縣質監局
(一)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全縣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及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廠(場)內機動車輛、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負責依法對各種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等環節實行行政許可管理;負責對特種設備從業人員、檢驗人員進行考核、發證;負責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實施進出口監督管理;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及檢驗檢測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嚴厲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要將生產許可證發放、吊銷、注銷等情況及時通報衛生和工商部門。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實行資格管理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用于安全防護方面,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和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六)負責制定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標準,監督抽查煙花爆竹的質量,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七)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及監督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事項嚴格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十八、縣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一)負責本縣藥品(含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藥品生產、研制、經營和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調查處理藥品質量安全事故,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負責本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事故查處,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事項嚴格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十九、縣旅游局
(一)負責結合本縣旅游行業的特點,組織擬訂旅行社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在職責權限范圍內督促、檢查旅游業重點單位(旅行社、旅游區〔點〕、星級飯店等)落實有關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組織制訂旅游安全應急預案,消除事故隱患,依法查處違反旅游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對有關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和報告。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二十、縣安監局
(一)依法對本縣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組織起草本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制訂本縣安全生產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調查處理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的意見并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統計本縣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信息,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綜合監管責任。
(二)負責在全縣煤炭行業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程,督促檢查指導全縣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開展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煤礦安全技改項目的管理;指導全縣煤礦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煤炭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指揮;對全縣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并組織復查;依法組織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負責縣屬重點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咨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負責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和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審查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六)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危險化學品的登記管理、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對比研究
作為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不僅關系到國家經濟的穩步增長、建筑業的健康發展,還關系到建筑工程項目質量的保障以及施工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建筑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汲取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促使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1中外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差異
從18世紀中葉到現在,美國和英國等發達的國家經過長足發展,在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們關于安全管理的制度和經驗具有普遍的借鑒意義。我國與這些發達國家在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體制、法制以及機制上面都存在一定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安全管理的理念不同。安全理念也叫安全價值觀,是在安全方面衡量對與錯、好與壞的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和思想,是企業安全文化管理的核心要素。
(2)相關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完善程度不同。英國健康與安全法律擁有150多年悠久的歷史傳統。美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相關法律屬于整個職業安全與健康法律體系的一部。美、英兩國的法律體系在基于職業安全與健康基本法律體系基礎之上,根據職業安全衛生基本法律的要求進一步制定了相關輔助的條例、標準、規范等,從而形成了較完整統一的綜合安全法規體系。我國自建國以來,針對建筑業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約,只有1998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2004年施行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這些法律法規在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暴露出了法規體系不健全、可操作性不夠強和存在著交叉重復等現象的缺陷和問題。
(3)安全管理機構的健全程度不同。我國對于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條件無明確規定,導致一些規模較小的建筑企業中缺乏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我國專門從事安全管理的人員配備多是依據建筑企業的生產能力和承攬工程的建筑面積來確定配備人數,而以施工作業人員人數為配備依。
(4)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力度不同。這里所指的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主要指在安全教育、勞動保護、文明施工和現場安全設施四個方面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情況。英國建筑業用于安全防護設施的開支要占工程造價的6%,國外最低的投入率也達到2.74%。而我國的安全管理相關投入率平均為2.26%,低于國外最低標準。
2對中外項目安全管理差異的啟示
(1)樹立更為清晰明確的安全理念。安全管理是要做到尊重生命,為生命負責的,所以安全理念中應更多的體現出“以人為本”的思想。在這點上,我們不妨借鑒一下“零容忍”的安全理念。
(2)完善我國的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我國現有的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可以在借鑒國外優秀經驗的基礎上做進一步的整合。還要做到查缺補漏,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法規來填補相關空白。同時還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有效監督各項法律法規的落實和情況。對不按法律法規要求執行的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從嚴處理。
(3)促進安全管理機構的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對安全生產負有重要的責任,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我國還需要進一步規范建筑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并加強監管的力度。
(4)增加安全管理的相關投入。保證相關安全投入,如安全防護設施的開支等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已落實,并做到了專款專用。只有如此安全管理才能落到實處,相關的安全防護設施也能做到細致周全。
3結語
發達國家的先進安全管理經驗無疑給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發展提供了一些捷徑,只要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加以甄選揚棄,就能有效解決我國安全管理中的問題,促進我國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郭樂樂,陽富強.中英兩國建筑安全管理模式的比較研究[J].福建建設科技,2014,(6).
一、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基本情況
農場有限公司工會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開展“安康杯”競賽為主線,不斷抓實職工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提高了廣大職工的勞動安全衛生意識,有效地維護了職工的生命健康權益。
一是農場有限公司工會定期采取自查和帶隊排查,對農場有限公司內的各企業、廠房車間、機器設施、設備等進行綜合大檢查;對企業勞保用品發放情況及職業病防治情況監督檢查。二是組織動員職工立足崗位,開展作業現場安全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的排查活動。組織廣大職工深入開展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對生產現場、設施設備進行排查治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三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制止并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現象。在重大節日前對職工工作中存在的“三違”現象進行檢查,對職工存在習慣性的違章操作進行了重點整改,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四是開展群眾性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積極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營造注意防火和安全生產工作氛圍,使干部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和安全生產技能及逃生自救常識,切實提高消防安全意識,鼓勵干群主動舉報火災隱患和安全生產違規違法行為,增強干群安全生產工作的能力。
二、相關法律法規施行情況
農場有限公司工會組織圍繞“安康杯”競賽活動為全年常規工作,對“安全生產月”活動集中行動抽查整改,大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法制意識,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培植先進的安全生產理念,逐步促進職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轉變。一是安排組織工會干部深入基層、企業中,向企業職工發放《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宣傳單1000多份。二是開展“安康杯”競賽活動,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操作的培訓,同時以宣傳板報、跨街顯示屏滾動播放等形式進行勞動安全宣傳教育。三是針對農場生產的特點,認真開展了職業病防治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與安全生產相關聯,且形式多樣、豐富多彩,職工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提供知曉率、曝光率、參與率,營造安全氛圍,增強廣大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了安全素質。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持我鎮安全生產的良好狀態,根據縣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做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加強領導,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執法力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保持全鎮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成立組織
鎮調整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其組成如下:
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姚傳珠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鎮經濟發展辦。
三、加強基礎管理,認真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
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全面落實生產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或個人私營投資者以及村(居)委會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全面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報告、整治、清除安全帶事故隱患,提高單位和職工搶險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投入機制,不斷發送安全生產條件。
2、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企業、單位、村(居)委會必須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配備一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名單于5月10日前由企業、單位、村(居)委會以文字形式報送鎮安全生產領導組辦公室。
3、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重要工種人員,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堆積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各類企業要按照國家頒布的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質量工作標準建立各生產環節、各崗位和安全質量責任制和完整詳細的安全生產臺帳,加快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和行為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的要求,做到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
四、健全制度,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
1、嚴格執行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生產安全事故要依照有關規定,嚴格調查程序準確定性,從嚴處理,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2、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力度,要依法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成立以副鎮長*為成員的道路交通人員密集場所監管責任組。成立以副書記王德斌為組長,龍宏喜、顧承新、余曉明、葉忠福為成員的建筑施工監管責任組,成立以副書記孔慶勇為組長,副鎮長齊慶凱為副組長,施正芳、郝軍、龍宏喜、姚傳珠、陶政、丁永輝、余曉明、葉忠福為成員的企業、特種設備、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組。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整改要求的,責令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予以關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企業負責人或業主,要依法實施經濟處罰。發現非法生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爆破器材生產場所,及時給予嚴厲的打擊取締。對企業或村(居)委會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五、加強領導,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村(居)委會、企業、單位的負責人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地、本行業、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三項”制度,即:四項報告制度(重大隱患適時報告制度,安全檢查定期報告制度,日常工作分季報告制度,專項整治分月報告制度),督查督辦制度,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企業交通安全自查報告【一】
我廠在上級各部門領導的關心和指導下,嚴格執行《印刷業管理條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企業良好形象。立足于國家有關印刷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并結合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各項法律法規,深入學習,認真貫徹,堅決執行,杜絕一切違法違紀的經營行為,我們堅決執行五項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即時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和殘次品銷毀五項制度,統一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印刷品登簿》,同時制定和完善了相應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經營的過程中不斷提升企業的形象、企業的誠信度,為印刷行業營造一個好的氛圍出一份力。
在經營過程中我們通過學習、領會各項經營政策和法律法規,使企業逐步步入了一個良性循環的軌道,為以后的發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在以后的經營過程中,我們要經常學習各項行政法規,將能做的事做的更好,爭取能受到上級領導的好評,對違規亂紀的事,我們要杜絕,決不能讓違規亂紀的事在我們企業孳生。 遵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的方針,我們從建廠時就杜絕購置淘汰設備,使企業從一開始就與淘汰設備決裂,我們遵循優化產業結構,從提升企業的競爭力著手,購置了國內當前市場上的注流設備,為企業在以后的行業競爭中顯現優勢打下了伏筆,在以后的經營過程中,我們將不斷學習,敏銳洞察,拓展市場,不斷壯大自己,為以后引進新設備,提升企業在行業中的競爭力而不斷努力。我們以“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謀發展”為理念,嚴把產品質量關,決不讓不合格產品走出企業。
我們將積極配合好上級各行政部門的工作,對組織的各項培訓積極參加,并認真貫徹各項措施,及時上報各項數據企業按規章開展公司業務,有健全的承印驗證、登記、保管、交付、銷毀等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2011年統計數據已按時報送,企業在審核登記期內沒有違規行為,未受過行政機關任何處罰。在今后的經營中,我們將一如繼往的執行好各項法律法規,學習好各項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業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對企業自身的不足要經常自查,雖然11年各項管理措施都跟上去了,但還有一些不足之處,有些管理的措施沒有監督到位,在以后的經營管理中,我們將對這些不足認真對待,徹底改善,并認真監督好各項制度措施的到位情況。
企業交通安全自查報告【二】
按照【邢發20XX】14號文件通知要求開展企業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活動。我公司領導高度重視,積極組織相關人員抓好組織發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不留死角。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定資金的原則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嚴防事故發生。現就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一、 強化管理,明確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我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公司調整充實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力爭做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 細化措施,落實到位
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市安全生產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做到依法管理,強化監督,嚴格檢查,督促整改,讓隱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以監管工作為重點,嚴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三、工作內容及措施辦法得當
1.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意識。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倡導和抓好安全文化建設,增強公司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我企業按照有關要求,積極主動選派人員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和復訓,并切實抓好企業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的培訓,努力確保特種作業人員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三是行政辦定期組織機動車輛駕駛員和車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培訓教育,促使其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嚴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四是加強檢查、督促,促使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制度化、經常化。
2.強化安全責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責任,必須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好與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有崗、有位、有責。二是公司安全生產領導組定期組織人員對各個部門落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并將情況登記在冊,作為年終綜合考核的評分依據。三是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規程,并嚴格執行,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安全生產有章可循。
3.突出重點,狠抓落實,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
a.開展了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企業安全生產領導組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車間存在的重大隱患,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資金,安排專人督促整改,并將隱患排查以及整改情況備案存檔;各車間和安全責任單位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制定措施,落實專人,限期整改,并將情況及時上報企業安全生產領導組。
b.車間內安全隱患排查。車間用電規范化,建立了臨時搭接電線使用檔案,并組織電力維修部門統一檢查了車間內用電線路,保障車間內用電安全。二是重點檢查了生產設備,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由車間主任牽頭負責整改,并記錄在案,對5號車間物品分類規劃做出相應調整,要求歸類、規范存放相關物料、產品、機械備件。完善車間內消防標志、注意事項、指示標志等安全標識。
四、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企業員工(車間)安全生產意識較為淡薄,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有待加強。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問題;對策
一、現階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識薄弱,責任落實不力
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監管以及業主單位等多個要素,只有工程參建各方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才能真正保證工作安全。但在現實工作中,由于建筑工程安全責任基本完全由建筑工程企業承擔,其他各方承擔的責任很有限。很多建設單位招標環節不規范,安全管理意識不強;施工單位盲目追求利益,忽視加強安全投入與安全保證體系的建設,對分包隊伍資質審核不嚴,使得施工安全問題頻繁出現;監理單位未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與工程相關標準進行安全監管,沒有真正履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使得違章違規造成建筑坍塌事故多發;不少設計單位沒能充分考慮施工難度與安全操作等,未能對建筑工程安生產進行有效指導。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尚不健全
現階段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數量雖然已經不少,但有相當一部分是針對之前計劃經濟體制存在的問題而制定的,隨著當代市場經濟與建筑業的快速發展,逐漸不能滿足工程安全生產的需求。一方面,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技術標準等需進一步加以完善,仍存在個別標準存在重復與交叉現象,很容易出現參建各方互相推脫、無人管理的現象。另一方面,具體適用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相對太少,有的法律可操作性不強,存在的漏洞較多,導致實際進行監管時存有難度。
(三)安全管理質量控制不夠,政府監管存有盲區
目前有部分建筑工程企業僅局限于大檢查與標化驗收,不能及時、有效地對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的違規操作進行安全管理,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此外,政府監管體系尚未形成,安全監督與檢查力度不夠,且目前采用的監管方式手段相對單一、落后,存在不少需進行監管的項目尚未施行,對工程安全生產標準要求不夠規范與明確。且現在建筑行業門類較多,安全職責權屬存在差異,缺乏統一規范、權責分明的政府監管體系,導致有的安全監督執法人員不能做到嚴格依法監督,嚴重影響工程安全管理。
(四)建筑工程相關人員綜合素質不夠高
建筑工程擁有一支高效、高素質的施工隊伍是做好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現階段存在不少工程從業人員大多為文化程度相對較低、理論基礎不夠扎實的農民工,他們缺乏規范、專業的崗前培訓,未經安全教育,缺乏安全生產意識,很難滿足施工安全的需求。同時,有的建筑工程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對安全生產投入少,不僅缺乏一定的安全訓練與救援設備,甚至存在擠占安全生產費用以降低生產成本的情況,導致安全隱患,不利于及時、有效應對安全問題。
二、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對策措施
(一)加強參建各方的安全職責,強化安全意識
完善安全責任機制、加強參建各方安全職責是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證。首先,建筑工程各方應注重增強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定期對其進行實地參觀與學習安全管理落實較好的項目工程,不斷增強其建筑工程安全知識與安全意識,以加強其對安全知識的運用,提高其應對安全事故與安全防范能力。其次,建筑工程各方都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明確其職責,認真落實其安全職責,努力創造良好的安全建設環境,并注重制定合理的安全預警方案,以有效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法律法規體系,規范市場準則
一方面,我國相關部門應制定內容完整、針對性強,能夠具備實效性與可操作性的安全生產制度,根據市場需求與建筑業發展要求,健全工程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為工程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據,以確保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健康、持續發展。另一方面,應注重加強對工程參建各方進行嚴格把關,加強工程建設的市場準入標準。建筑工程企業與監理單位應在施工和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指標。施工單位應合理制定各分包方的安全生產標準,完善相關安全管理準則,保證工程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建設單位應增強安全生產資質能力,加大安全生產投入。設計單位應根據施工情況與安全操作進行合理設計,為施工提高安全指導。參建各方落實職責,確保工程安全。
(三)強化內外監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
建筑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與施工情況細化施行標準,結合建筑工程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完善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工程安全標準機制。同時建筑工程應注重強化內外監督,真正保證工程安全。首先,工程本身應加強內部的自我安全管理,制定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各環節職責,實行獎懲制度,進行嚴格考核,確保安全管理落實到位。其次,政府是安全監管的主體,應注重轉變政府職能,做好對工程施工前、中、后的安全職責管控,強化對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力度,以確保工程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管理。再次,強調群眾參與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政府監管的不足,有利于其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工程現場的情況,以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率。
(四)進一步提升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
工程安全問題是關系到人身及財產的重要問題,不斷提高對建筑工程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是加強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條件。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工程企業應強化從業人員的安全理念,組織安全知識教育,使其認識到工程安全的重要性,加強安全技能的實施與演練,使其不斷提升安全操作技能。此外,隨著當代科技的發展與信息化程度不斷提高,建筑工程對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越來越高。工程企業應注重加強對施工人員進行嚴格的上崗考核與評估,通過對其進行專業培訓,使其熟悉掌握技術規范與操作流程,不斷提升其業務技能與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安全生產。
三、結束語
總之,安全是人們生命的基本保證,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堅持安全生產與工程效益并重,不斷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以有效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從而有利于保障國家與人民的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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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個人總結范文
根據__[__]___文件,___開展__年“安全生產月”活動__通知,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緊緊圍繞全中國安全生產月主題“綜合治理,保障平安”。于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此次活動。現將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的自我總結
一、領導重視,___措施到位。
縣政府將“安全生產月”這項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認真動員部署,精心策劃___,建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層層落實責任。安監部門充分發揮綜合監管和綜合協調作用,指導“安全生產月”面上工作;宣傳、文化___部門負責協調各有關新聞單位,積極配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相對集中開展宣傳報道工作;公安部門牽頭負責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知識的宣傳;工會___負責發動企業積極參加競賽活動“安康杯”和為農民工送安全衛生知識活動;共青團___負責創建“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等活動;各有關部門都根據行業特點,___開展有社會影響的安全宣教活動。
二、圍繞主題,豐富活動內容。
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圍繞“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動主題,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一通過安全宣傳條幅、宣傳欄、文化櫥窗、宣傳畫、公益廣告等形式,營造戶外安全生產宣傳氛圍;二以中小企業為重點對象,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普及安全知識為重點內容,___開展基層服務活動。動員各有關單位積極參加,形成聯動,深入到所屬鄉鎮、企業、廠礦、村居等基層單位,將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和安全文化方面的咨詢服務送到基層單位,直接面對企業職工、村居居民宣傳安全法律法規和應急管理科普知識,幫助基層單位和企業找漏洞、查隱患,抓整改,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三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數字電影、互聯網等大眾傳媒,利用廣播站等陣地,采取安全生產月專題節目、文藝演出、演講、安全知識和技能競賽等群眾性宣教活動,讓“安全發展”科學理念深入人心;四結合“安全生產執法年”和全員安全培訓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宣教活動。利用有關媒體大力宣傳安全生產先進典型,依法處罰一批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典型生產經營單位。
到目前為止,全縣共懸掛標語(橫幅)___條,發放《___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的調查處理條例》、部門法規等宣傳品___冊,張貼宣傳畫___張,___安全生產提示短信___萬余條,刊出安全生產宣傳專欄___篇次,出動宣傳車___臺時,電視報道___次,廣播報道___條,送文藝下鄉198場已開始,開展安全咨詢___次,培訓各類人員___人次。共出動檢查人員___人次,檢查各類企業___家,查出各類隱患___處,現場整改___處,發隱患整改通知書___份(___處),主要存在未制訂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臺帳,未制訂崗位操作規程,未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未設置警示標志,未建立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
三、加強指導,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也是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責任主體。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動員企業主動參與“安全生產月”活動,每個企業都有活動計劃、活動內容、宣傳標語和經費投入,并___開展一系列宣教活動,主要形式包括:崗位安全自查活動、“我為安全獻一策”活動、安全生產管理規程意見征詢活動;___開展全員安全技術和技能培訓;___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技能競賽、崗位評比等活動;在廠區、車間等工作場所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資料,營造企業濃厚的安全文化氛圍。
通過本次安全生產月活動,使我們的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為以后開展安全生產工作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