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3 16:53:4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保險公司理賠管控措施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1國內外車險欺詐與反欺詐概述
車險欺詐遍布全球,從上個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開始采取強硬措施以應對車險欺詐,并形成了以司法監督機構、保險公司、保險行業組織、車險理賠等相關機構為基礎的在車險理賠風險管控有法可依、在反欺詐環節信息共享的保險反欺詐組織架構。關于英國車險反欺詐,英國保險人協會ABI公開表示:在本世紀初,車險欺詐是一種快速增長的犯罪;不過由于近幾年來,英國車險反欺詐工作初見成效,近期英國車險平均保費(如圖1所示)已有明顯的下降趨勢。
相較于國外保險發達國家,國內車險反欺詐形式仍不容樂觀。近年來,我國車險行業蓬勃發展的同時,車險賠付率也節節攀升,據最新《中國保險年鑒》記錄,2015年我國機動車輛保險保費收入6199億元人民幣,占財產保險保費總收入77.5%,而車險賠付率高達70%以上,一個重要原因是機動車輛保險欺詐泛濫。車險“高保費、高賠付、低效益”的經營現狀使車險賠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潤貢獻度與其保費占比嚴重不匹配,直接影響到整體財險業務的可持續發展。據保監會財產險監管機構分析,全國車險欺詐索賠額占賠付總額比率遠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因此開展反欺詐研究刻不容緩。
2車險理賠流程概述
圖2為保險公司常見的車險理賠流程圖。理賠流程中的查勘環節關系到該次出險是否是保險事故、保險人是否應該立案,定損環節則直接關系到賠償金額的正確與否,因此查勘定損環節是保險理賠流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圖3是常見的查勘定損詳細流程圖。
3車險理賠流程中的反欺詐研究
基于車險理賠流程,本文將從其中查勘、定損、核損三個重點環節,分析可能出現的欺詐情況,并針對性地提出反欺詐措施。
3.1查勘環節
碰撞邏輯:當出現定損配件部位與出險碰撞部位不一致,對于此類欺詐比較依賴于現場查勘的準確性,要求現場查勘務必及時全面,有條件的保險公司可考慮采取雙人查勘制度,并且要求提交詳細的查勘記錄。
時間信息管理:若出現出險時間與保險到期時間非常接近、夜間、凌晨出險等情況,查勘人員則需高度重視,可借助時間因素來進行欺詐預警。接到此類查勘作業的查勘人員須核實出險時間信息,并可依賴定損平臺統計分析以往出險理賠記錄信息對比以達到防控欺詐的目的。
3.2定損環節
工時管理:當定損工時單價或時長超過限定值時,事故車主有嫌疑與修理廠串通欺詐保險公司。完善的維修工時庫及工時價格庫對于工時防欺詐管理能夠起到積極作用。
維修方式和維修邏輯:在事故車維修過程中,出現可以修復的配件卻采用更換處理的情況,或更換新件費用比修復費用低,為防止存在投保人采取低價換件而按照高價修件索賠,此類風險需加以管控。對于此類欺詐的防控可采取將維修方式信息與每個配件信息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智能定損系統內部算法自動識別維修方式的欺詐。
理賠信息不共享:信息不共享是導致欺詐的主要原因之一,最有效的管控辦法是實現承保、理賠等信息共享,而實現信息共享一個切實有效的辦法就是共用定損平臺,平臺將各家保險公司的信息進行整合分析,利用大數據技術在后臺自動進行欺詐識別。
車輛信息管理:此類欺詐的表現形式包括車輛信息與保單信息不符、車牌號、Vin碼不符合規則等,對于該類欺詐的管控,可以利用數據挖掘技術發現高風險車型,建立風險車型庫,并且利用定損系統對定損環節的自定義車型進行限制,以確保理賠車輛信息的準確性以及對高風險車型的警示功能。
配件信息管理:與配件相關的欺詐是定損流程中一種主要欺詐,欺詐形式包括配件用量超出裝車數量、配件未進行殘值處理、定損輔料與主要配件不符等,由于車輛上配件品種繁多,根據傳統經驗,需要識別配件信息管理不足的欺詐需要較高的專業素質和豐富的風險防范經驗。利用現代數據開發技術,可開發一套適用所有車型的車輛標準配件,每個配件內部或幾個配件之間都嵌入相應風險規則,可以大大提高欺詐識別幾率并能及時預防欺詐發生。
配置信息管理:在理賠中經常出現低配車裝高配件的情況,僅依靠查勘定損員的人工判斷是遠遠不夠的,建議建立車型配置數據庫,根據車型定型直接可以判定相應車輛配置,通過配置可直接確定相應配件,從根本上杜絕低配高賠的欺詐。
3.3核損環節
基本信息管理:理賠定損流程需錄入完整的基本信息,尤其是重要信息不可缺失,重要信息包括Ⅵn碼、車牌號、事故車主駕駛證號等,另若投保人未按規定進行年檢、車輛未通過年檢或年檢到期的,保險公司可直接拒絕理賠。基本信息管理的缺失很可能滋生欺詐,對于此類欺詐的防控,傳統方法是人工審核基本信息,隨著定損平臺智能化,先進的定損系統已可實現系統自動審核,審核準確性、有效性都大大提高。
理賠環節資金管理:當理賠流程中額外費用如管理費、運費等支出過高時,則存在欺詐可能。對于此類欺詐,人為核對此費用是一種管控方式,另一種更為有效的管控方式是在定損系統中設置額外費用限定值作為參考依據,一旦超過限定值將發出欺詐預警。
4建議
通過對車險理賠流程的反欺詐研究,本文對汽車保險行業給出三點建議。
第一,推進行業信息共享。本文倡導各家保險公司在保證整體車險市場經營效益的基礎上,共享信息,共同防范車險欺詐。
承保管理是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的總關口,承保質量如何,關系到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和經營效益的好壞,同時也是反映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致。目前市場上的絕大部分保險公司都以追求規模、追求保費為目標,在保源有限增長、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各公司迫于業務壓力,展開非理性價格競爭,導致車險“高返還、高手續費、低費率”現象愈演愈烈。為了搶占更多的市場份額,一味地追求業務規模和發展速度,向保戶開出諸多優惠條件,甚至不惜犧牲公司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對承保質量的高低漠然視之,不僅增大了承保標的風險系數,降低了車均保費,同時也為以后的理賠工作帶來諸多隱患,致使承保效益進一步降低。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個問題:
一是業務基層只要數量不問質量。長期的思維定勢,致使業務基層單位思想仍然停留非理性價格競爭上,承保管理環節相對薄弱。面對業務發展和市場競爭壓力,“拾到籃子里就是菜”的思想普遍存在于各經營單位特別是基層一線。不符合承保條件的車輛仍可按正常標準承保,部分車輛“套用條款”現象屢禁不止,保戶為了“節省”保險費,往往采取“套用條款”投保的行為,變相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從而改變車輛條款適用類別。如:人為將營業用車作為非營業用車性質承保、家庭用車作為非營業用車承保,由此雖然實現了保費收入的增長,但業務質量參差不齊。
二是承保政策執行力不夠。目前核保工作基本上局限于要素核保,不驗車承保。基層展業單位對驗車承保重視不夠,對投保車輛根本不進行檢查驗車,片面輕信投保人的表述,而核保人員又無力顧及,造成諸多風險漏洞。
因此,車險迫切需要在經營上實現由大到強、由量到質的轉變。要求我們必須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合規經營,防范風險,實行有效益的承保政策,提升風險選擇能力,提高保費充足性,推動業務質量的持續改善。
一是合規經營,嚴控違規風險。開展合規經營教育,樹立效益第一的意識。隨著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保險競爭日趨激烈,競爭手段單一、經營數據不真實、市場秩序不夠規范等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影響了保險業的科學發展,為止,保監會以保監發[2008]70號文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財產保險市場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合規經營,規范市場秩序。江蘇保監局貫徹落實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推出五項監管新舉措,重拳規范車險市場秩序,實施了“四高”(業務非正常增速高、展業成本高、綜合賠付率高和市場不良反映呼聲高)指標為核心的產險分支機構分類監管辦法,建立了保險公司月度監測指標制度。根據月度監測獲取的數據將各產險分公司分為低成本擴張型公司、低成本收縮型公司、高成本擴張型公司、高成本收縮型四類,并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通過檢查式調研、約見談話等方式,進一步分析其成本偏高的根本原因,對存在違法違規和惡性競爭行為的公司,堅持從嚴從速查處,有效防范了系統性風險。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也從6月20日起降低手續費用,商業車險10%-12%。保險公司要自覺遵守行業自律,特別是在市場中起主導作用的公司要引領市場,降低違規經營成本,規范市場秩序。
二是提升承保定價能力,是要通過業務風險識別能力的加強,提升定價體系的精確度,不斷優化業務結構,主動甄別風險,進行選擇性承保。解決業務結構問題,首先要進行動態盈利性分析,通過分析,甄別客戶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銷售費用和服務資源,形成對風險的主動選擇能力,推動業務結構改善。首先是制定科學的承保政策,目前人保財險公司按業務盈利能力高低,將業務分為A、B、C、D、E、F六個風險分類,結合對各客戶群具體險別業務的盈利分析,明確各客戶群的效益險種,根據客戶類別有針對性地加大效益險種的營銷力度,限保虧損險種,提升業務整單盈利能力。全力鞏固A類業務,積極發展B類業務,有效提升C類業務,控制D類業務,重點管控E、F類業務,提高優質業務續保率。通過精細化分析對險別進行細分制定差異化的承保策略。江蘇省目前商業車險理賠賠信息共享平臺已建立,各公司承保轉入業務(F類)時通過平臺逐單查詢商業險上年出險次數,并嚴格根據費率規章使用系數。出險一至二次不得使用無賠款優惠系數,出險三次上浮10%,四次上浮20%,五次及五次以上上浮30%。二是要嚴格執行統一核保制度,加強核保力量,樹立核保工作的權威性,防止病從口入。三是確保原始數據錄入真實可靠,強化數據質量管理,加強考核,落實責任制,為業務數據的積累和業務分析奠定基礎。四是做好數據分析,對公司的車險經營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做好業務風險的預測,以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前瞻性,并通過費用差異化配置,有效進行風險選擇,在競爭中贏得主動。
二、車險理賠風險及防范
車險賠款支出作為保險公司最大的經營成本,賠付率過高,車險經營效益壓力很大。賠款未能及時兌現保險公司規定時間內結案賠付的承諾,造成理賠難的局面,直接影響保險公司的聲譽。車險理賠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是近幾年汽車走進了普通家庭成了代步工具,隨著車輛的巨增和新駕駛人的不斷涌現,交通事故也隨之而增,當前有效報案數增速和已決賠案數量增速已達歷史最高水平。2008年人保財險公司處理已決案件呈高速增長態勢,每月平均處理賠案超過100萬件,出險率不斷增高。
二是三責險賠付率持續上揚,其中人傷案件賠款占比逐年增大,案均賠款居高不下。涉及人傷案件的訴訟也呈上升趨勢。
三是理賠關鍵環節管控不嚴,現場查勘過程的粗放管理,加上部分理賠人員素質不高、原則性不強,把關不緊,增加了理賠水分。
四是保險欺詐行為不斷擴散,道德風險有蔓延的趨勢。
上述問題的出現有悖于現代保險公司注重經濟與社會效益的最終目標。加強理賠管控,提升理賠工作水平,以優質的服務贏得客戶,強化理賠關鍵環節管控,擠壓理賠水分,提升車險盈利能力,使業務發展及服務和諧社會的要求相匹配。
1、加強理賠專業化隊伍建設,提升客戶服務能力。一是把好隊伍的入口關,強化培訓。選擇高素質人員充實理賠隊伍。強化理賠專業技能建設,提高理賠人員的綜合素質。實行專業崗位任職資格制,初中高定損員的權限管理和初中高核賠人員的專業化管理。二是完善理賠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理賠業績量化考核體系,提高理賠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三是持續開展理賠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車損險查勘定損力度,把好理賠第一關。車險的經營好壞與現場查勘力度有直接關聯,提高現場查勘率,加強查勘定損環節時限管理,強化第一現場查勘要求:一是對單方事故采取快捷服務程序處理的案件,第一現場查勘率包括復勘事故第一現場查勘率必須達到100%。二是出險后未及時報案和有疑問的案件必須查勘第一現場,對于汽車修理廠代辦的案件必須和被保險人或事故當事人聯系,核實出險情況和復勘事故第一現場。三是對關鍵時間和關鍵車型出險的車損案件,當場報案的必須查勘第一現場,如未當場報案的,要復勘第一現場。關鍵時間如:下午一點半左右,晚上七點半左右;關鍵車型如使用年限8年以上的老舊車型等。四是建立健全理賠后監督機制,定期開展定損復查。查勘案件復查率不低于10%,核損案件復查率不低于3%。五是加強對異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權,車損超出一定數額的案件要派出高級別定損員前往出險地查勘定損。六是規范定損標準,強化報價和核損管理,堅持能修不換,不能修則換的原則,區分合作與不合作4S店,嚴格理賠定價標準,努力提高定損的準確性。
3、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加強對疑似虛假案件的調查,嚴控通融案件,建立支公司賠案反制性監督機制。進一步完善公安駐保險公司警務室的建設,加大打假防騙的工作力度,提高打擊效果。對有疑問的人傷賠案中的戶口性質、被撫養人的情況及有明顯傷殘評定不合理的認真調查,申請重新進行傷殘評定。對重大欺詐騙賠案件的查獲給予特殊獎勵。
4、加強人傷案件的管理,擠壓不合理賠付。近年來人傷案件賠款逐年增大,其中醫藥費、死亡傷殘賠款也是逐年增大,人傷案件的案均賠款居高不下,1-5月江蘇人保財險人傷案均賠款22411元,同比增加4261元,增長率為23.48%。如何擠壓人傷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賠工作的重點。一是要成立由理賠部負責人、醫療專家、醫療跟蹤人員組成的醫療跟蹤、審核小組。對涉及人傷的案件進行跟蹤服務,提前介入,對醫療及用藥方案、費用標準等與醫院進行溝通,并及時告知保戶。并要示跟蹤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醫院,詢問傷勢和傷者的職業及工資收入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二是對涉及人身傷殘和死亡案件的被撫養人、傷者收入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重點加關注10級傷殘的。三是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進行醫療費審核,嚴格剔除賠案中不合理費用,對醫療專家進行相關考核,提高其工作積極性。
5、增強車險未決賠款管理能力,提高數據準確性。未決賠款的準確于否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綜合賠付率、利潤率等指標,直接影響車險經營成果。建立未決賠案長效管理機制,明確專人負責車險未決賠款管理,定期與保戶聯系,了解案件進展及時對車險未決賠款進行修正,使其與賠款相近,確保數據的準確性,防止車險未決賠款估損過高或過低而影響車險經營效益。
三、車險財務風險防范
車險財務風險主要表現為:應收保費的風險、成本歸集不合理的風險。防范財務費用風險要從源頭抓起,降低車險經營中的各項成本,將綜合成本率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1、強化分險核算工作,確保車險經營成本的準確歸集。目前直接費用間接化、間接費用平均化的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各險種間費用分攤不均衡現象仍未得到根本解決。要從源頭提高費用歸集的準確性、合理性,真實反應經營情況。一是實行銷售費用的差異化配置,以增強風險選擇能力,將費用向優質業務、優質客戶群傾斜,切實提高銷售效率。二是推進車險理賠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操作,提高理賠效率,降低理賠成本,提高理賠資源利用效率。要重點解決在車險賠案中不合理列支各種行政管理費用問題。
2、全面推廣車險“見費出單”,加強應收保費管控,集中清理存量應收。嚴格管理和考核機制,全面規范應收保費管理。
四、新《保險法》對車險的風險防范
將于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新《保險法》,關于被保險人利益保護的條文有了明顯的增加,這既是法律對當前保險業主體關系地位的調整,也是當前保險業務經營中尤其是理賠過程中諸多問題的體現。因而如何順應《保險法》的要求,規范財產保險公司的內部理賠流程,提升理賠服務能力和速度,降低理賠過程中發生的訴訟風險,是車險理賠所面臨的新課題。
隨著交強險的實施,目前涉及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訴訟案件正在急劇攀升,已經對保險公司的經營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和挑戰。對于受害人的,目前法院多是判決保險人承擔交強險項下的賠償責任,對于商業三者險則礙于民事訴訟法和舊保險法的規定,判決保險人直接向第三人賠償的案件仍是少數。但新《保險法》第65條第2款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傳統上車險三責險理賠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先由受害第三者向被保險人請求賠償,被保險人向受害第三者賠償后,被保險人再向保險人請求賠償;另一種是受害第三者向被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人得到被保險人的通知后,直接向受害第三者賠付保險金。新保險法第65條第2款對第二種賠付方式進行了明確,以法律的形式賦予了第三者保險金請求權。可以預見的是,在司法審判實務中對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受害人直接被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有權申請追加承保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由保險公司直接向受害人賠償,從當前法院判決的趨勢和人傷案件在理賠業務中的占比看,保險人的賠付成本面臨陡升的壓力,會嚴重影響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基礎。
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現金流管理
一、經營活動現金流的預算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建立經營活動現金流預算管理機制是實現穩定現金凈流入的保證。經營活動現金流預算管理的內容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監控、預算調整和預算評價等方面。經營活動現金流的預算編制要與承保利潤預算對接,按照產品線維度和月、季、年的時間維度進行編制,并充分考慮與產品線保費收入和成本費用相關的應收應付事項的影響。經營活動現金流的預算執行與承保活動密切銜接,保證業務銷售計劃按預算安排推進,成本費用不突破預算進度,應收應付事項嚴格管控。在預算執行的過程中同時開展預算監控分析,及時發現主要預算收支項目在執行額度和進度上偏離預算目標的不利情況,提出預算糾偏的措施并加以落實,盡可能將預算執行偏差降到最低。對于預算執行過程中遭遇不可抗力(政策變化、市場環境、自然災害等)影響,導致現金流預算目標難以達成時,要實事求是對預算進行調整,保證調整后的預算仍然符合現金凈流入的原則要求。年度結束后,要對經營活動現金流預算編制、執行等情況進行總結評價,不斷強化預算對改善經營活動現金流的支持作用。
二、經營活動現金流入管理要點
(一)加快產品迭代升級,以穩增長驅動現金流入。增長財產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是現金流入的源泉,適銷對路的產品是保費收入增長的有效支撐。隨著經濟、科技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人們對保險產品的需求日益增長,但是目前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供給質量低,與市場需求之間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顯。財產保險公司要想在發展中取得先機、掌握主動權,必須推進保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圍繞服務科技創新、圍繞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圍繞服務鄉村振興、圍繞服務環境保護、圍繞服務社會治理創新等方面,加快傳統產品升級改造和新產品開發,打造優質廉價的保險產品,不斷滿足實體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需求。有了好產品,也要有合理的定價,才能夠獲得市場認可,才能獲得合理的收益和正現金流。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保險產品定價也要從基于傳統的精算數據向基于大數據轉變,更加精準地識別風險,細分客戶群體,對細分市場實行差異化定價,并根據市場費率水平動態調整。創制滿足客戶個性化需求的“一攬子”組合保險產品,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重保障,增加銷售賣點,實現保費收入可持續增長。(二)優化銷售渠道選擇,提升投入產出比。目前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在銷售渠道選擇中仍然過多地依賴中介渠道,以河北產險市場為例,2018年專業和兼業渠道業務占比超過60%。中介渠道業務獲取模式屬于費用驅動型,呈現出難掌控、易流失和投入高的特點。因此,財產保險公司要通過優化銷售渠道選擇,來提升投入產出比,改善現金流。一是加強直營銷團隊等自有渠道建設,提高自有業務掌控力和新增業務獲取能力。二是加快互聯網渠道建設,推動線下業務線上化,建立客戶大數據,通過客戶畫像,有針對性地推送產品和服務,提高銷售效率、降低獲取成本。三是制定配套的銷售績效考核政策,落實資源差異化配置,構建低成本業務獲取模式。(三)加強應收保費管理,提高保費實收率。隨著業務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以及信用政策可能因為保險行業競爭加劇而放寬,財險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率也呈逐年升高的趨勢,對現金流產生了較大的不利影響。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應收保費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應收保費管理機制,加快資金回流,提高保費實收率。1.建立應收保費授信管理機制,加強事前授權管控按照經營活動現金流預算方案,實施應收保費預算額度管理,對應收保費總量進行控制。建立客戶資信評級制度,根據客戶資信評級等級確定授信額度和繳費期次,并根據授信后的投保情況、保費繳納情況等資料及時調整客戶授信。建立權責匹配的應收保費授權管理制度,將應收保費審批流程植入業務核保系統,實現應收保費在承保出單前的強制管控。2.建立應收保費催收責任制,加強事中催收管理一是根據“誰簽單、誰負責”的原則逐筆明確應收保費催收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建立終身責任制,通過責任人績效兌現預留保證金的方式確保責任制的落實。二是建立應收保費信息管理系統,實時記錄反映應收保費的產生、清收及賬齡情況,對即將逾期的應收保費進行預警提示,督促責任人及時催收,并監控催收進度。三是建立逾期應收保費分類催收及考核機制,根據應收保費逾期賬齡采取不同的催收措施,并保留有效的催收證據材料,在訴訟時效內及時提起訴訟,并根據催收情況實施考核獎懲。3.建立應收保費責任追究機制,加強事后問責管理建立應收保費責任認定和追究制度,對應收保費壞賬損失逐筆核實形成原因,根據金額大小和性質對責任人進行相應問責處理,形成內部威懾機制。同時,加強壞賬損失成因分析,通過完善流程制度、調整授信等方式,有效降低壞賬損失的發生。
三、經營活動現金流出管理要點
(一)創新理賠服務模式,降低賠付成本支出。賠付支出是財產保險公司占比最大的成本(超過50%),賠付成本的降低不僅有助于改善保險公司經營效益、減少現金流出,同時也有助于整個社會效益的提升。降低賠付成本的途徑主要來自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保險公司深度參與災害事故預防工作,降低保險事故發生率。二是忠實履行合同義務,準確核定事故損失,防止損失補償以外的利益漏損。1.整合內外部資源,實現保險事后賠償向災害事故事先預防轉型。一是建立與當地氣象、地震等部門的聯動機制,提前獲取可能導致重大災害的預警資料,發動客戶有針對性地開展災害預防工作。二是建設重點投保企業事故風險識別系統,借助科技工具,對火險等事故隱患進行不間斷排查預警,防范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三是實施“警保聯動”,參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和交通事故處理,探索建立交通違章行為與商業車險保費聯動機制,促進交通事故率的持續下降。2.準確核定保險事故損失,嚴格履行保險合同義務,做到不錯賠、不亂賠、不惜賠。一是加強理賠人員業務技能培訓,提升事故責任的核查認定能力,準確界定保險責任。二是嚴格按照保險條款約定核定事故損失并承擔賠償責任,對于不屬于事故直接原因造成的間接損失,以及因施救不當擴大的損失不予賠付。三是加強與第三方專業機構的合作,在事故責任認定、損失核定等方面尋求專業支持,實現精準定責定損。3.通過大數據分析、舉報線索、行業信息共享等手段,依法開展理賠反欺詐工作,有力打擊騙賠行為,凈化理賠環境。同時要依法開展追償工作,及時取得追償收入。(二)分類管理營業費用,提升費用使用效率。財產保險公司的營業費用按照發生環節不同可以分為固定費用、理賠費用和銷售費用。其中,固定費用為管理機構發生的、與業務量不直接關聯、相對固定的費用支出;理賠費用為理賠部門發生的、與案件量直接相關的費用支出;銷售費用為基層經營機構發生的、與業務獲取直接相關的費用支出。根據費用性質以及與業務量的相關性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1.固定費用管理固定費用管理采用總量控制,并通過零基預算的方法以項目編制預算,按項目評估預算編制的必要性與合理性,避免不合理支出納入預算,預算確定后嚴格按預算剛性管控執行。2.理賠費用和銷售費用管理理賠費用和銷售費用均采用彈性預算的方法進行預算編制,與運營相關的相對固定不變的費用(物業運行費用、人工固定成本等)采用歷史成本編制,與業務量(理賠為案件量)相關的費用采用單位成本與業務量的乘積編制。目前,財產保險公司正在探索通過優化服務模式,實施承保理賠線上化(自助投保、自助理賠)的方式降低單位成本,并提升客戶服務感受。(三)重視納稅籌劃,降低剛性現金流出。依法納稅是企業的法定義務,納稅對于現金流而言是一項剛性流出。“營改增”實施以后,財產保險公司的納稅籌劃成為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財產保險公司納稅籌劃的目標在于合法降低銷項稅和取得可抵扣進項稅。納稅籌劃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對接國家惠民政策,開發更多免稅保險產品,在落實惠民政策的同時,降低公司稅負。二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有關“提供保險服務的納稅人以實物賠付方式承擔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的,自行向車輛修理服務提供方購進的車輛修理勞務,其進項稅可以按規定從保險公司銷項稅中抵扣”的規定,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在滿足客戶意愿的基礎上,優先選擇以實物賠付的方式承擔保險責任,以此獲取主要成本的可抵扣進項稅。三是對大宗資產、大額費用等開支項目實施集中采購,選擇一般納稅人為供應商,在比價的基礎上獲得相對高額的進項稅。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正在快速推進,財產保險公司業務規模將步入低增長期。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通過采購第三方服務實現社會管理職能的方式正在興起,財產保險公司應發揮風險管理專業優勢,積極參與社會管理服務活動,不斷擴大非主營業務收入,以保持良好的現金流表現。
關鍵詞:壽險公司;經營風險;預定利率;銷售管理風險;承保與理賠風險
一、我國壽險行業主要特點
(1)居民保險意識仍需提高。隨著中國經濟繼續保持穩步增長,以及國內壽險行業的快速發展,我國居民的保險意識和購買能力不斷增強,到今年6月底壽險公司已經累計總資產達7.65萬億元。但與世界上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相比,我國目前的保險深度和密度仍然較低,還有相當一部分居民對壽險產品缺乏最基本的了解和認識,甚至對壽險行業產生較大的誤解。據統計,2013年國內保險密度為1266元,保險深度為3%。[2]而在發達國家,保險市場保險深度已達12%左右,保險密度通常已達2000到3000美元。相比而言,國內的人均保費還達不到發達國家的十分之一。另據其他數據,日本人均保單在5張以上,歐美發達國家的人均保單甚至超過10張,而國內人均擁有保單只有0.6份。
(2)壽險費率已逐步放開。隨著《中國保監會關于普通型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3〕62號)文件的下發,我國壽險費率市場化已經開始實施,“預定利率”3.5%(含)以下的產品僅需報備無須審批。“預定利率”作為保險產品定價基準,得以與金融市場以及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的變化對接。但費率市場化也存在著一定風險,保險產品定價限制的放開容易引起同業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存在給行業帶來系統性風險的可能性。因此,它必然要求保險公司提升公司管控、產品定價和市場監管等多方面的能力,以防范可能出現的定價風險。
(3)經營成本不確定性。我國銷售的壽險產品主要以長期型為主,其中銷售比重較大的重疾類產品由于保障期間長,理賠數據統計周期長,在確定產品成本時,需進行龐大的統計數據及資料,而實際上壽險公司很難獲得足夠量的相關文件,加上風險的影響因素也時刻在發生變化,使得壽險公司在計算成本與盈虧時難以得出準確結果。
二、我國壽險公司主要經營風險定位
(1)壽險產品定價風險。壽險產品的定價是建立在精算假定基礎之上的,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死亡率、利率、費用率、生效率和平均保額等。產品價格是市場競爭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但一味地追求產品價格上的競爭力,在定價時不采用較保守的精算假定,就可能因定價不合理令公司面臨較大的損失。例如,死亡率設定過高,產品缺乏競爭力,影響業務發展,而死亡率設定過低,產品有價格優勢,但會導致公司虧損;又如費用率擬定過高,則產品價格偏高,響到市場競爭力,費用率擬定過低,則影響業務發展。[3]
(2)銷售管理風險。由于壽險產品利益條款專業性較強,以個險渠道為主的保險人員的素質大都參差不齊,存在著為了個人利益,在向客戶推介產品的過程中通過欺騙、隱瞞或者誘導等方式,對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例如,夸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作虛假宣傳;以銀行理財產品、銀行存款、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其他金融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等。根據中國保監會有關部門及各保監局統計,2014年上半年共接收人身險公司的投訴7286件,消費者投訴事項涉及人身險的共有8275個。主要表現在銷售人員沒有完全履行告知義務,包括夸大產品收益、錯誤解釋保險條款、隱瞞投資風險或保險合同期限、混淆保險與理財產品的概念等。以上銷售誤導行為還易引起集中性退保風險,引訟和糾紛進而引發。
(3)承保與理賠風險。承保風險主要表現有三方面:一是因為公司償付能力不足或資金流動性不足而導致的財務支付風險。二是投保人因為個人利益而做出對保險人不利的逆選擇風險。例如,刻意隱瞞疾病投保健康重疾險。三是投保人或受益人為騙取保險金而故意制造、捏造或冒用保險事故的道德風險。例如,投保人對被保人的故意傷害、被保人故意自殺或自殘以及偽裝并未發生的保險事故或利用或者冒用保險事故等。盡管壽險公司建立了相對完善的核保體系,但受限于核保人員的能力素質參差不齊,對風險的評估準確性不高,可能會做出不正確的承保決定,給公司造成較高風險。理賠也是壽險公司經營過程中至關重要的環節和極易發生風險的環節。目前,國內壽險公司普遍存在著理賠風險管理體系不健全、理賠管理人員缺乏、理賠崗位設置不合理、考核制度不健全、調查工作不夠深入等問題。各家壽險公司也都或多或少存在著部分理賠人員對于公司理賠制度的執行不夠嚴格、不根據實際情況仔細核實理賠項目等問題,甚至還出現了個別壽險公司理賠人員與客戶私下串通編造假的理賠案件,進行違法交易等極端情況。總之,如果對理賠環節把關不嚴,風險控制不當,將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和盈虧情況。
三、我國壽險公司經營風險管理對策
(1)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理念。目前,我國壽險公司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都樹立了風險管理理念,但在實際業務經營過程中,由于對于保費規模的追求以及注重市場份額排名的傳統思想根深蒂固,市場競爭日益白熱化導致公司經營行為和管理方式仍然是以業務增長為導向,保費收入至上。因此,進一步加強樹立風險管理觀念,強化風險管理意識非常重要。保險公司本身從事的就是風險管理,業務做的越大,經營管理的風險也就越大,也就越需要防范化解風險的發生。我國壽險公司必須深刻認識到經營風險管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將風險管控的理念深入到經營管理的每一個環節。[4]
(2)科學防范產品定價風險。必須要科學地設計產品的定價,要對產品定價的關鍵因素進行充分考慮,設計出合理的價格,同時要對產品的盈利能力進行模擬和測算,其中重點要防范利率風險。目前,我國壽險公司資金的運用所受限制較多,主要是在銀行存款和購買金融債券。當市場利率大于預定利率且持續上升時,由于壽險公司不能根據市場利率的提高調升預定利率,壽險產品價格將相對過高,對潛在保險需求會產生抑制作用,尤其當市場利率上升到一定水平,即選擇退保產生的損失要小于選擇銀行同期存款可獲得的收益時,理性的消費者會選擇通過退保或進行保單質押貸款的形式,公司流動性風險將隨之增加;而當市場利率低于產品預定利率時,資產價值的上升要小于負債價值的上升,就會產生利差損。同時,壽險公司應該推出更多種類的產品,不斷優化險種結構,防止集中銷售一類產品而帶來的集中風險。此外,監管機構雖然放開了預定利率,但為了管控風險也做了一定限制:不高于3.5%的產品只需要報備,高于的就要報送保監會審批,且對于需要審批的壽險產品,要求所屬公司最近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這種規定也是為了使監管機構能夠評估該公司的經營行為的可行性及其市場影響。[5]
(3)銷售風險管理。壽險公司應當加強對售前、售中及售后的管理,從銷售人員的銷售資質、銷售培訓、宣傳資料、銷售行為、客戶回訪、銷售品質和客戶投訴等方面扎實開展銷售風險管理工作,著力構建綜合管理長效機制,從源頭防范化解銷售風險。一是應加強對人行為的管控力度。對人的管理要從以前的粗放、簡單轉變成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約束。首先要加強教育培訓,包括保險法律法規的相關知識、保險產品知識、電話銷售技能、職業道德及相關專業培訓等,使得人懂法、守法、懂保險。同時,還應定期對人的銷售資格管理進行檢查,嚴格執行持證上崗規定,對人的培訓情況以及產品宣傳等情況也要定期進行檢查。二是要加強售后回訪以及投訴處理工作。要充分認識到客戶回訪機制對防范銷售誤導和提示投保風險的作用,嚴格按照監管的要求進行回訪以及做好投訴案件處理工作,將客戶回訪以及投訴處理情況納入銷售人員和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6]
(4)切實抓好承保及理賠工作。對承保工作,一是要堅持規模與效益并重、展業與管理同步的經營思想,加強業務質量考核,控制好承保風險,制定與利潤相關的考核指標,并把這些指標作為經營者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二是要建立起完善的核保工作機制,制定科學規范、適于操作的核保規程,合理界定各級承保權限,建立逐級負責的責任制度。三是要加強核保管理,改善核保條件,提高核保技術,提升電子化、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水平。四是要提高核保人員素質,實行資格考核,并將核保質量同核保人員經濟利益掛鉤。同時,加強理賠風險的宏觀監管,推進理賠風險管理技術的發展,建立完善行業范圍內客戶理賠信息資源共享、交流平臺,共同制定風險防范措施,不斷優化風險管理方法。對于壽險公司而言,理賠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對理賠風險控制具有重要作用,要明確理賠內部控制的目標,建立嚴密的理賠內部控制體系,確保公司在理賠業務經營過程中合法合規,從而有效控制和防范理賠風險。[7]
參考文獻:
[1] 2014年1-6月保險統計數據報告[R].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官方網站.
[2] 2013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R].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
[3] 舒文德,葉俊彥,余中堅.論壽險公司經營風險的防范與化解[J].保險研究,2006.
[4] 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保險資金風險管理的意見[Z].
[5] 唐洪濤,楊平.壽險業的經營風險及其防范[J].黑龍江金融,1998.
文 /《中國證券期貨》記者 雒招霞
為規范互聯網保險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保險健康規范發展,日前,中國保監會印發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的,標志著我國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制度正式出臺。
去年12 月10 日,保監會曾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征求意見稿已經征求了很長時間,此次監管辦法也是綜合了各方的意見。
7 月18 日,十部委聯合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支持有條件的保險公司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臺開展網絡保險銷售等業務,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金融公司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公司風險抵御能力。
據了解,該《辦法》首次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是指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和移動通訊等技術,通過自營網絡平臺、第三方網絡平臺等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業務。并以鼓勵創新、防范風險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為基本思路,從經營條件、經營區域、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方面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的基本經營規則。同時,《辦法》明確了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主體定位,規定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負責。此外,《辦法》還規定,保險機構及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將相關信息泄露給任何機構和個人。
部分險種可跨區域經營
互聯網保險產品能否跨區域經營一直是業界關注的焦點。《辦法》規定,保險公司在具有相應內控管理能力且能滿足客戶服務需求的情況下,可將四類險種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經營區域擴展至未設立分公司的區域。
基于互聯網方便、快捷、跨地域等特點,《辦法》適度放開了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如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等。
此外,中國保監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并公布上述可在未設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的險種范圍。
一位從事保險研究人士認為,《辦法》對機構網點少的小公司是利好,尤其是對信息化做得比較好的小公司,就可以在網上爭得全國的地盤。
一家中型保險公司電商事業部負責人表示,《辦法》對中小險企還是有些支持,最重要的是有些業務沒有開設機構的也可以開展,不受區域限制。不過,這對大型保險公司會有些沖擊。
互聯網保險有效監管路徑
目前,該《辦法》還沒有對互聯網保險產品做出特殊規定。盡管互聯網保險產品種類繁多,創新產品層出不窮,但與傳統保險產品并沒有本質上差別。因此,《辦法》未提出單獨報備“互聯網專用產品”要求,而是采取與線下產品一致的監管要求,由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管控水平、信息化水平及產品特點,自主選擇符合互聯網特性的產品開展經營。保險監管機構主要通過事中監控和事后監督等措施,實施退出管理以加強對互聯網保險產品的監管。
《辦法》堅持“放開前端、管住后端”的監管思路,通過明確列明禁止性行為,建立行業禁止合作清單等方式,強化了保險機構和第三方網絡平臺的市場退出管理,充分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調節機制,督促保險機構及相關第三方網絡平臺依法合規經營。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加強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客戶服務管理,建立支持咨詢、投保、退保、理賠、查詢和投訴的在線服務體系,鼓勵保險公司創新服務方式,確保客戶服務高效便捷,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此外,對于跨區域銷售的產品,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或保險標的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險公司沒有設立分公司的,保險機構應在銷售時就其可能存在的服務不到位、時效差等問題做出明確提示,要求投保人確認,并留存確認記錄。一旦發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 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而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開展上述保險業務的,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
《辦法》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部分第三方網絡平臺對保險業務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薄弱,導致違規承諾收益、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等違法違規現象,作出明確規定。《辦法》要求明確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邊界,強化其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約束:一是明確職責定位。第三方網絡平臺可以為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業務提供輔助支持。若第三方網絡平臺參與了互聯網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等關鍵環節,則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二是強化合規管控。《辦法》明確了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規則,并要求保險機構加強對第三方網絡平臺等合作單位的管控責任,切實履行將保險監管要求告知第三方網絡平臺的義務。三是實施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第三方網絡平臺有配合保險監管部門日常監管和現場檢查的義務,若有違反,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責令保險機構終止與其合作。
另外,《辦法》還表示,保險機構的總公司要對互聯網保險業務負總責,實行集中運營、統一管理,不能以分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關鍵詞:車輛;保險;盈利。
機動車輛保險是我國財產保險中經營歷史最久的險種之一。近幾年,隨著中國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車險業務的規模更是逐年擴大,多數財產險公司車險保費占比高達70%以上,毫不夸張地說,車險的經營狀況直接影響財產險公司的健康發展。當前中國保險業處于轉型的關鍵時期,車險的盈利能力建設也被提到前所未有被關注的高度。然而如何實現車險盈利,對所有保險從業者來說,都不是一個輕松的話題。筆者結合近幾年工作的實踐,就如何提升車險盈利能力,談幾點個人粗淺的意見。
一、當前行業車險盈利能力脆弱的主要成因。
車險市場競爭一直是各家公司競爭的焦點,也是保險市場競爭的最前沿。多年來,由于非理性的市場競爭,各家財險公司沒有正確處理效益與發展的關系,經營管控的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正常年景下普遍虧損,車險創利能力相當脆弱。
1.經營理念嚴重扭曲。
經營理念決定經營行為,經營行為決定經營成果。近些年保險公司車險業務做大卻沒有做強,與公司的經營理念扭曲有很大關系。很多公司以規模論英雄,考核獎勵、人員升遷、資源配置都是重發展、輕效益,在這種指導思想下,不計成本追求規模、不做風險識別和管控追求速度,最終導致業務質量失控,是車險虧損的首要原因。
2.經營管理粗放。
在扭曲的理念指導下,公司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說有章不循形同虛設。不嚴格執行報備條款費率,定價權隨意下放,承保風險把關不嚴,核保流于形式、造成嚴重的“消化不良”;理賠管控弱化,特別是理賠的環節、細節上沒有管控到位,造成理賠嚴重漏損。
3.惡性競爭,市場主體大打價格戰。
保險公司經營成本是后置的,這些年一些新入主體為了迅速擴張業務,忽視成本核算,具體表現為:競相壓價、隨意擴大保險責任、大噸小標、錯套條款和費率、亂用車型折扣系數等等手段不一而足,由此引發行業的價格戰,承保風險加大、經營成本不斷攀升、保單質量無從談起,客戶滿意度下降,行業信譽受到影響。
二、提升車險盈利能力的意見。
車險是一個典型的管理型險種,增強盈利能力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風險識別與管控、財務資源配置、理賠管控、客戶服務等多個環節。實踐證明,只要我們堅持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效益第一”的指導思想,強化車險管控,堅定不移推進各項盈利舉措落實,就一定能夠實現車險有效益的發展。
1.轉變經營理念,堅持有效發展。
保險公司的盈利能力建設不單是管理者思考的事情,所有保險從業人員都應當將有效經營的理念根植于思想意識中、固化在日常管理行為中。當前,中國保險業正處在市場轉型的關鍵時期,由規模型、粗放型發展,逐漸向管理型、質量型發展轉變,這也是順應行業監管和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使然和方向。作為保險從業人員特別是管理者,要深刻認清形勢,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自己的價值觀、業績觀,牢固樹立“效益第一”的要旨,圍繞“效益”開展業務發展和經營管理。
2.優化業務結構,推進選擇性承保。
解決業務結構問題,首先要進行動態盈利性分析,通過分析,甄別客戶的盈利水平,配合承保政策、銷售費用和服務資源,形成對風險的主動選擇能力,推動業務結構改善。其次是制定科學的承保政策,結合動態的數據分析,明確各客戶群的效益險種,根據客戶類別有針對性地加大效益險種的營銷力度,限保虧損險種,嚴格根據費率規章使用系數,加大對車險核保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其責任感和崗位榮譽感,提升業務整單盈利能力。三是確保原始數據錄入真實可靠,數據質量是公司經營分析、判斷、預測和決策等經營管理的基本條件,而承保信息也是數據質量的基礎部分。
3.加強理賠管控,提升理賠工作水平。
賠付是車險經營最大的成本,理賠環節則是最大成本的操控者。在抓好承保“進口關”的前提下,控制好理賠的流程和各環節,防止利益漏損對提升車險盈利至關重要。
(1)加強理賠專業化隊伍建設,提升客戶服務能力。
一是把好隊伍的入口關,強化培訓。選擇高素質人員充實理賠隊伍。強化理賠專業技能建設,提高理賠人員的綜合素質。實行專業崗位任職資格制,二是完善理賠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理賠業績量化考核體系,提高理賠人員的責任心和工作積極性。三是持續開展理賠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和警示教育。
(2)加大車損險查勘定損力度,把好理賠第一關。
車險的經營好壞與現場查勘力度有直接關聯,提高現場查勘率,加強查勘定損環節時限管理,特別是強化第一現場查勘要求;建立健全理賠后監督機制,定期開展定損復查;加強對異地代查勘案件的授權,車損超出一定數額的案件要派出高級別定損員前往出險地查勘定損。規范定損標準,強化報價和核損管理,堅持能修不換,不能修則換的原則,區分合作與不合作4S店,嚴格理賠定價標準,努力提高定損的準確性。
(3)加強人傷案件的管理,擠壓不合理賠付。
近年來人傷案件賠款逐年增大,其中醫藥費、死亡傷殘賠款也是逐年增大,人傷案件的案均賠款居高不下,如何擠壓人傷案件的水分是今后理賠工作的重點。一是要成立由理賠部負責人、醫療專家、醫療跟蹤人員組成的醫療跟蹤、審核小組。對涉及人傷的案件進行跟蹤服務,提前介入,對醫療及用藥方案、費用標準等與醫院進行溝通,并及時告知保戶。并要示跟蹤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醫院,詢問傷勢和傷者的職業及工資收入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二是對涉及人身傷殘和死亡案件的被撫養人、傷者收入等相關情況進行調查。重點加關注10級傷殘的。三是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進行醫療費審核,嚴格剔除賠案中不合理費用,對醫療專家進行相關考核,提高其工作積極性。
(4)增強車險未決賠款管理能力,提高數據準確性。
未決賠款的準確于否直接影響到公司的綜合賠付率、利潤率等指標,直接影響車險經營成果。建立未決賠案長效管理機制,明確專人負責車險未決賠款管理,在保證質量嚴控風險前提下,及時清理垃圾數據,了解案件進展及時對車險未決賠款進行修正,確保數據的準確性,防止車險未決賠款估損過高或過低而影響車險經營效益。
(5)建立健全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加強對疑似虛假案件的調查,嚴控通融案件,加大打假防騙的工作力度,提高打擊效果。
對有疑問的人傷賠案中的戶口性質、被撫養人的情況及有明顯傷殘評定不合理的認真調查,申請重新進行傷殘評定。對疑難案件的跟蹤和調查取證,要把握好對戶籍、行業、傷殘評定等真實資料。要加強與交警、經偵、法院、法醫等聯系與溝通,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確保事故車輛定責、評殘、酒后駕駛事故認定等公正性。要積極應對訴訟,提高訴訟案件的勝訴率和滿意度。并且,要積極做好代位求償,最大限度減少公司利益損失。
此外,我們還根據不同客戶的特定需求,有針對性地研發了一系列特色車險產品,滿足客戶差異化的需求。一是“直通車”機動車保險。該產品是專門為電話營銷渠道開發的渠道細分型車險產品,定位于分散性直銷車險業務,目標客戶群是大中城市分散性個人客戶,比購買傳統渠道的車險產品可享受更多的優惠。二是“尊貴人生”機動車保險。該產品以“尊貴、省心、專業”為核心理念,以全面、優質的服務為主要亮點,是面向追求高品質車險服務的客戶開發的客戶細分型產品,首次引入服務條款,提供“車險管家”專屬服務,是我公司通過產品創新實施客戶細分,提升服務水平的有益嘗試,是創建車險子品牌,提升營銷能力的重要探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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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具有責任保險的獨特性質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責任保險中的一類,其自然具有責任保險的一般性質,如其具有第三人性,即其承保的是食品企業對作為第三者的消費者的責任,賠償也是針對第三者的損失進行的。且責任保險是一種限額保險,保險公司對賠償的范圍和賠償的金額會有所限制。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標的也是特殊的,其承保的不是實體性的資產,而是食品安全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在經營上需要更加關注法律、市場秩序和食品企業的行為信譽等因素。
( 二) 具有準公共產品的性質
用純商業化的眼光去看待食品安全這個領域是不合適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更應被視為一個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 指產品被提供出來以后,增加一個消費者不會減少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數量和質量,其他人消費該產品的額外成本為零) 或有限的非排他性( 與排他性相對應,排他性是指排斥他人消費的可能性,即如你在使用一件產品時別人就不能使用,或當你能完全擁有一件產品時,別人就不能擁有) 的公共產品,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于準公共產品。
對于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在理論上應采取政府和市場共同分擔的原則。食品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者是消費者,消費者與食品生產商或是銷售商之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如果將所有的因食品生產商或是銷售商的故意行為導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均作為不可保風險,缺乏知情權的消費者就仍然得不到保障。但如果不加區分地對所有食品安全事故都作為可保風險,由于理賠的壓力保險公司就難以持續經營下去,也損害了那些真正可以得到補償的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應視為一種公益性的長期性的保險,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純商業保險,所以其才有必要上升到國家層面去推行。
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強制的必要性
強制保險又被稱為法定保險,是由法律規定必須參加的保險。商業保險一般都實行自愿原則,但是對少數危險范圍較廣、影響人民利益較大的保險標的,應當實行強制保險。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減輕企業的財務負擔和運營風險、輔助政府監管、拓寬保險公司市場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其實施是非常有必要的。在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嚴重、消費者權益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該險種強制的必要性也日益凸顯。
( 一) 企業風險意識薄弱,政府監管壓力大有些食品企業在市場巨大利潤的誘惑下,風險意識被削弱,會出現不能嚴格執行相關法規,自我監督管理不到位,規避責任、鉆法律的空子的現象。加之食品行業具有投資較小,見效快,利潤大等特點,行業規模日趨龐大復雜,各類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數量眾多,小作坊、小企業不勝枚舉,從而造成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壓力大、難度大,僅僅依靠政府的力量難以徹底根治食品安全問題。通過強制性的實施,可以無形地監督促使企業進行規范標準的生產經營,用市場的手段分散食品企業所擔憂的賠償責任。這一方式也可有效地降低政府的監管壓力,政府將更多的精力放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宏觀方向的把握監管上。
( 二) 消費者信息不對稱,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消費者很難了解清楚企業的生產加工行為,包括企業的違規行為。除此之外食品企業經濟賠償能力有限,大型事故發生時消費者難以得到應有的賠償,即使通過訴訟的手段來獲取賠償是異常困難的,也由于食品安全侵權的受害人范圍廣,賠償額度巨大,企業往往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承擔法律上的賠償責任,由此消費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強制性的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除了保障食品經營者免受因承擔賠償責任而導致的財務影響,更重要的是,其更大地保護了受害人利益,尤其是在食品經營者破產不能對受害人承擔責任時。
三、建議
( 一) 保險公司抓好理賠工作,政府協調配合保險公司和政府在該險種推行的過程中需要進行不斷地溝通和磨合,僅一方的努力是難以收到成效的。保險公司須重點抓好理賠工作,只有真正地將理賠落到實處,才能使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保障。理賠應以群發性的食品安全事故為主導,因為單發性的個體事故很難判斷原因,理賠難度大。群發性事故一旦發生,政府對原因的調查會比較深,能真正做到定性定責,保險公司也就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定損理賠。政府方面,尤其是地方政府應將保險的實施推廣方案與政府監管導向和階段性目標相吻合,因為食品安全保險不是單獨的唯一的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手段,僅僅依靠保險是無法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政府應將該險種的推行作為整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一個環節,并在實施過程中使其與食藥監管部門、工商部門等重要職能部門緊密配合,最大化體系的功效。
【關鍵詞】互聯網;保險行業;財務風險
引言:
互聯網的發展使得傳統模式下的金融行業受到了一定的沖擊,眾多企業開始運用互聯網實現轉型升級。保險行業的突出特點就是需要大量數據,以此為前提而運營。現階段,國內的互聯網保險更多是傾向于網絡借貸或是第三方支付。在大數據與云計算發展的情況下,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成長還有較大的空間,在新舊模式的結合下,也會煥發出新的生機。下面將結合互聯網,對保險行業如何進行防范風險展開列點闡述。
一、財務風險預警機制
1.1籌資方面
對于現在互聯網保險資本構成的特殊性來說,互聯網保險公司應該充分認識到籌資方面存在的隱性風險,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籌資的水平。與此同時,還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積極地拓展籌資的渠道,對資本的比例進行科學控制,使得財務預算工作順利進行,保障現金的儲備。
1.2承保方面
互聯網保險公司在承保風險的控制方面更多是表現在定價方面。因為現在互聯網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傳統的保險產品比較,能夠應用的數據與樣本還是較少的。保險公司可以以市場需求為基礎,對消費者的進行調研,對其可行性詳細分析。結合預期的預判,對相關的內容進行假設。加之市場競爭情況的綜合考量,合理的對新產品進行定價。新產品推出的首要階段,可以設置相對保守的保險期間作為試點,選取保守一些的定價對策。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點之后,積累相應的經驗,對產品定價進行優化,從而使得保費的風險能夠有效降低。
1.3理賠方面
因為現在的互聯網保險公司主營業務范圍更多是為互聯網場景進行服務,其具備保額小、客戶分散的特點。因此相較于傳統保險企業來說,理賠方面就存在更多的風險。保險行業應該針對理賠制定預警機制,保障其經濟安全。
1.4投資方面
雖然現階段的互聯網保險行業發展還未完全成熟,不過其經營逐漸趨于多元化發展還是可避免的。互聯網保險行業為了能夠更好的應對投資方面的風險,應該率先科學管控投資的比率,確保正常經營。另外,就是應該做到未雨綢繆,在未發生風險之前,提前做出風險防控措施,保障資本的有效性。
二、大數據財務的評估
保險公司屬于經營風險較為獨特的企業,政治、經濟或是科技等方面一旦出現問題,那么就可能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這些外在因素加之企業內部的問題,就會造成公司經濟情況動蕩。現階段保險行業應該針對工作需求創建大數據平臺,對相關的數據進行整合和存儲,實現信息的傳遞,并且把不同系統下的數據徹底打通。然后按照需求對數據進行挖掘,達到財務信息的共享,可以為客戶提供第一手的資料,以此來對財務風險進行識別和分析。例如,可以構建大數據平臺,對理賠情況記錄在案,查詢客戶的個人征信問題,查看其是否有犯罪記錄等,通過大數據下的算法與模型對可能存在的欺詐方式進行甄別,避免保險行業蒙受經濟損失。從信息系統故障與安全方面來說,可以加強對信息技術的開發,對其進行科學的管理,構建信息系統防火墻,形成多效應急機制。保險行業管理者可以及時采用安全措施,控制整體的信息安全風險。另外,網上還存在保險欺詐情況,這就可以利用大數據,制定反欺詐規則,將自動化技術手段應用于其中,避免欺詐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構建保險財務制度
互聯網保險公司應該站在防范和預警的角度上,重構適合互聯網經營模式的財務規章制度和流程。除此之外,保險行業也要不斷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盡可能的減少內部管理可能造成的財務風險。對于保險服務過程中存在的疏忽以及人員缺失造成的風險,則可以從優化組織結構方面入手,創建部門齊全、職能分類明確的風險管理委員會。工作人員必須要嚴格的根據相關要求,從資金應用、財務、信息系統開發、兩核等不同的環節著手,制定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將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