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25 16:54:0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金融資產的估值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由于金融機構日積月累大量的不良金融資產沒有及時得到解決,使得金融風險加大,甚至發生危機。金融機構要縮小風險范圍,就得處置不良金融資產,對不良金融資產評估是不良資產處置的前提條件,所以金融資產評估公司要深入不良資產內部,面臨不良金融資產錯綜復雜化的問題要使用適當的方法進行不良資產的評估,不然評估出來的數據相差很大。
1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的重要方法
1.1假設清算法
假設清算法是在假設債務人或債務責任關聯方進行破產清算,對債權方受嘗度進行分析計算的方法。適用于企業負債結構簡單,資產分布區域集中,經營條件困難的單位。從債務人總資產中扣除不能償債的無效資產,從總負責中扣除不必償還的無效債務。按照償債順序優先受償,分析債權人在某一時間點上從債務人或是債務關聯方所能獲得的償債程度。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債務人一般償債能力系數=(總計有效資產-資產應扣除項目)/(總計有效負責-負債應扣除項目)
債務人一般債權可受償額=(特定債權總額-優先債權受償金額)×一般債權償債能力系數
債務人可獲受償額=一般債權可受償額+優先債權受償額
受償比例=不良債權受償金額/債權總額×100%
1.2現金流償債法
現金流償債法是依據企業近幾年經營成果以及財務狀況為經驗,對企業未來一定時間內的現金流償債能力及成本運營情況進行分析。適用于企業經營狀況良好,財務資料規范的企業進行評估處理。具體公式如下:
可回收額=(未來N年凈現金流折現值+期末可收回資產價值折現)/企業全部負債總額×特定債權總額
1.3信用評價法
信用評價是指通過對債務機構的財務及非財務指標進行綜合分析,評估企業的信用等級情況,根據信用等級情況評估償債能力,縮小償債風險的一種評估標準。適用于處于持續經營狀態,財務核算較規范,與信貸機構有良好的信貸關系。
具體公式如下:
貸款本金損失率=(貸款企業信用等級系數×貸款方式系數+貸款資產形態系數)-貸款企業信用等級系數×貸款方式系數×貸款資產形態系數
貸款利息損失率=(信用等級系數+貸款資產形態系數)-(信用等級系數×貸款資產形態系數)
2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置存在的問題
金融不良資產評估是在金融不良資產處置過程中對金融不良資產進行資產價值的確定,評估合理化、公允化。我國對金融不良資產的評估實踐已經跨過了十幾個年頭了,評估行業的公司在不良資產評估領域實踐摸索,也總結了不少成功經驗,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對金融不良資產處置起到了較好推薦作用。由于經濟發展速度快導致金融不良資產產生的多樣化、復雜化,給評估行業公司帶來了新的課題。使評估機構面臨著諸多問題。
2.1評估技術不及實踐需要
評估行業公司處理的一般都是關停、倒閉的企業,評估行業公司對這些金融不良資產處置一般都是對債務公司實行快速變現為目的。這類資產處置不同于其他資產,處置價格除了受資產本身的因素有關外,還在很大程度上受著金融不良資產特殊市場狀況、及各種因素的影響,現有評估標準和規范明顯不適合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要求,在執行上由于缺乏適合的理論約束,只能對實物資產價值進行評估,難以準確核算出這些資產的無形損失和效率損失。由于沒有真正意義上評估技術的支持和我國二級市場的不夠活躍,在金融不良資產處置中也很難采用現行的評估價格,導致評估結果與最終處置結果差距很大。嚴重的影響著評估公司的積極性。
2.2評估對象概念狹義
目前我國金融不良資產評估體系中仍然處于保守狀態,只對評估標志物可提供的表類(財務報表、呆滯貸款單、和收購規模的呆賬貸款等)進行分析判斷,目前我國不良金融資產存在著大量評估資料不全,甚至超不全的現狀,在這種情況下僅僅通過價值分析,對金融不良資產進行評估及處理,無疑是弱化了資產評估公司對不良金融資產評估提供有意義價值的作用。
2.3評估存在低估的現象
不少業內人士普遍認為評估公司會對不良資產進行高于市場價格的評估。然而也存在少的不良評估公司機構敢于違背自己的職業道德,迎合評估報告使用者的要求,協助其完成低價收購的非法行為,只是為達到債務公司快速變現的目的和收購公司的低價值收購的需要。從中賺取昧著良心的錢。從而沒有發揮出評估公司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置的真正意義,導致債務公司大量資產流失。給金融市場造成了傷害。
3完善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理的對策
3.1建立不良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機構
我國應該吸取國外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置的經驗,從我國國情出發建立起適合我國金融發展的行政管理機構。其性質主要是行政管理。主要行政職能分為:第一,所有屬于金融不良資產的全部歸屬于不良金融資產行政管理機構管理。第二,代不良金融資產負債方管理所有資產的管理權限。第三,不良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只屬于國家管理并由國家制定相關的法律及行政法規,做到執行結果有理論依據、有法可依。第四,不良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機構不可以直接去處置不良資產只是通過制定相關制度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和商業機構進行指導,控制其對不良資產進行處置。第五,不良資產評估管理機構可以通過制度競爭性投標、估價、內部控制等,表現為評估獎勵和評估薪酬系統來管理和協調評估公司以調動其積極性。
3.2確定評估對象,明確評估意義
我國對金融不良資產評估、處置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隨著時代的變遷不良資產的產生也是千變萬化的,解決金融不良資產的評估問題也是要經得起時代的考驗,順應金融時代的發展確定評估對象,尋找出任何和評估對象相關的詳細資料、健全資料。對所有評估對象進行有效的評估。改變狹義的評估概念,真正做到不良金融資產的評估的需要。
對于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的確認和計量,基金投資運營機構在初始取得投資時,應當以交易日支付的價款作為其公允價值入賬,記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及相關稅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記入交易費用。購入股票、債券等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利息計入初始投資成本,增加交易性金融資產;實際收到發放的股利、利息沖減初始投資成本,即沖減交易性金融資產。企業年金基金應當按日估值,或至少按周進行估值,即將每個工作日結束時或每周五確定為估值日。估值日對投資進行估值時,應當以估值日的公允價值計量,以此調整原賬面價值,增加(或沖減)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基金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在初始和后續計量時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當期損益。所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即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活躍市場中的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1)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例1]20×7年4月1日,A企業委托投資管理人用企業年金以交易為目的購買B公司股票10萬股,每股3元,手續費千分之1.5;以交易為目的購買D股票投資基金10萬份,每份5元,手續費千分之1.5;以交易為目的按面值購入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20×7年1月1日發行的3年期按年付息E企業債券,面值為100元,5000張,共計50萬元,利率4%,手續費千分之1.5。賬務處理如下:
購入B公司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
——B公司(成本)300000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450
貸:銀行存款300450
購入D股票投資基金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基金投資
——D股票投資基金(成本)500000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750
貸:銀行存款500750
購入E企業債券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成本)500000
投資收益——交易費用750
貸:銀行存款500750
(2)對于收到的屬于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例2]20×7年4月30日,收到B公司已宣告分派的20×6年現金股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為0.3元,該股利到達托管賬戶。
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3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
——B公司(成本)30000
(3)估值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例3]20×7年6月1日為估值日,B公司平均每股價格為3.2元,D股票投資基金每份平均價格為5.1元,E企業債券市場平均交易價格為98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
——B公司(公允價值變動)2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股票價值變動損益20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基金投資
——D股票投資基金(公允價值變動)1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基金價值變動損益1000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債券價值變動損益1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公允價值變動)10000
(4)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例4]20×7年12月30日,確認E企業債利息收入,并到達托管賬戶,金額為20000元。
確認E企業債利息收入時,計入公允價值變動的金額為15000元(500000×4%×9÷12),計入收回成本金額為5000元(500000×4%×3÷12)。
借:銀行存款2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公允價值變動)15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成本)5000
[例5]20×7年12月30日,B公司宣告分派20×7年現金股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1元(所分配股利假設均為20×7年經營所得),并到達托管賬戶。
收到分派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1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
——B公司(公允價值變動)10000
(5)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例6]20×7年12月31日,投資管理人以3.5元/股的價格在證券市場上賣出所持有的B公司股票,以每張105元的價格售出E企業債券,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相同,不考慮相關稅費。
賣出B公司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35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投資
——B公司(成本)270000
——B公司(公允價值變動)10000
投資收益——股票差價收入70000
同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股票價值變動損益20000
貸:投資收益——股票公允價值變動收益20000
賣出E企業債券時,
借:銀行存款525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公允價值變動)25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
——E企業(成本)495000
投資收益——債券差價收入55000
同時,
借:投資收益——債券公允價值變動收益1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債券價值變動損益10000
20×7年12月31日,將各項收入、費用同時轉入企業年金基金凈資產賬戶。
借:投資收益——股票差價收入70000
——債券差價收入55000
——股票公允價值變動收益20000
貸:企業年金基金133050
投資收益——債券公允價值變動收益10000
關鍵詞:現行會計準則 公允價值 上市公司 案例 應用 分析
現行會計準則的應用給上市公司估值帶來了新的變革與挑戰。準則的實施將鼓勵上市公司企業并購與對外投資、整體上市和企業科技創新。雖然從長期來講,公允價值的運用并不改變公司自身的實際價值,而只是會計計量方法的改變,但從短期看會改變公司的估值水平,有時對公司價值的短期評估甚至會帶來巨大的影響。
一、債務重組
(一)債務重組公允價值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準則規定,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債務人應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債權人應當對接受的非現金資產按其公允價值入賬,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與接受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對債務人而言,股權的公允價值一定小于債務的賬面價值,二者的差額為債務重組損益,計入營業外收入;對債權人而言,債權轉股權的投資成本包括股權的公允價值與相關稅費,股權的公允價值與債權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現行債務重組準則意味著,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司進行債務重組時,一旦債權人讓步,上市公司獲得的利潤將直接計入當期收益,進入利潤表。債務人會計處理的變化主要有:一是資產和股權由以賬面價值為基礎計價,改為以公允價值為基礎計價。二是部分計入資本公積的改為計入當期損益。
(二)債務重組公允價值計量分析 由于現行會計準則允許將債務重組收益計入凈利潤,ST長控(600137)因債務豁免形成2.71億元的收益,以每股收益4.726元位居每股收益第一,正是因為預計第一季度業績暴漲,2005年4月股改停牌長達4月的sT長控,復牌后上演神奇暴漲,復牌當日上漲850%,股價最高曾達85元。暫且不論其超過八倍的股價增長背后是否存在著人為操控,但一季度4元多的每股收益絕對是*ST長控當日“一鳴驚人”的重要動因,而這高額收益來源依據正是現行會計準則。ST長控的暴漲即刻引起證券交易所的關注,當天下午隨即被實施緊急停牌處理。從公司季報看,一季度實現的凈利潤2.87億元中有2.85億元是債務重組帶來的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收益占凈利潤比例超過99%,這部分利潤既沒有確實的現金流入,也不能向股東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潤仍為負數),所謂每股4元的收益對每股實際現金流并無太大意義。*ST長控事件已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但可以預見,未來其他上市公司實現債務重組后,仍有可能出現類似長控這樣一次性的巨額增長,而不明就里的投資者在跟風買入后很有可能會遭遇巨大損失。
再如自2006年4月起停牌的*ST棱光(600629,棱光實業),2007年10月26日復牌,在停牌近一年半之后,由于該公司已由上海建材集團通過債務重組并重新恢復上市,在首日復牌不設漲跌幅限制情況下,該股以10.89元開盤(前收盤為1.21元),高開800%,最高上漲至18元,全天最高漲幅高達12倍,截至收盤時,報收在14.49元,漲幅為1097.52%,刷新了此前ST長控1055.99%的A股單日最高漲幅,創A股10年來漲幅最高紀錄。由于連年虧損,*ST棱光于2006年5月18日被停止上市交易。當時的第二大股東上海建材集團承擔了重組工作。由于大股東違規轉嫁巨額債務及相關關聯擔保,*ST棱光當時的債務高達7.19億元,而同期公司的總資產僅為3949.2萬元。2006年6月上海建材集團與四川嘉信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建材集團持有*ST棱光的股份從16.61%增至45.68%,合計持有6914萬股,股改的對價為,上海建材集團對S*ST棱光豁免1.5億元債務和注入1.11億元資產。從其公布的2006年年報和2007年一季度、二季度季報來看,利潤均來自于營業外收入,其凈資產收益率竟然分別高達2898.27%、77.6%和88.44%,顯然現行會計準則的變革是形成這一驚人收益的唯一原因。
二、持有金融資產
(一)持有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工具的計量應采用公允價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取得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計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人資本公積。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收益。而金融工具又具體分為四類,因此如何定義金融資產的類型是非常關鍵。一般來講,短期投資,如在二級市場上買入的股票,應該定義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但其他種類的金融工具到底應該歸屬于哪一類,還要取決于公司持有的目的。如果企業出于戰略考慮,持有某公司股票,就應將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而不能將其作為金融工具核算。
(二)持有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分析歲寶熱電持有民生銀行、雅戈爾持有中信證券的股票,具體很難說是交易型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從實踐來看,絕大多數企業將其確認為可供出售的金融工具。如雅戈爾在年報中表示,公司2006年12月31日賬面有已流通的中信證券股份212835116.47元,公司將其歸類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3184338383.53元。因此應追溯調整增加2007年1月1日的股東權益3184338383.53元。由于持有金融工具的價格上升導致凈資產的增加,進而使每股凈資產上升。同樣情況還有歲寶熱電,歲寶熱電以每股凈資產高達16.05元榮登所有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榜首。因為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公司將持有1.84億股民生銀行股權投資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民生銀行2007年一季度末市價已達12.4元,僅該股權公允價值(市價)比賬面價值增值20多億,加上其他一些資產增值,對股本僅1.37億的歲寶熱電來說,采用現行會計準則后,每股凈資產大幅度增加,創下滬深兩市之最。而公司股價也從2007年3月末的20元迅速攀升,僅4月一個月時間,漲幅超過150%,到4月30日已躍過50元。因投資金融類資產導致投資收益大增,并進而影響到凈利潤,這是近兩年來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和股市大幅上漲而出現的一類新現象。“保守估計上市公司股權投資按公允價值計價將促使2007年所有上市公司投資收益增加1000億以上,占去年上市公司總利潤的30%”(邱文光,2007)。
三、資產置換
(一)資產置換公允價值規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一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規定,在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進行計量的情況下,不管是否發生補價,都不確認損益;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的情況下,不管是否發生補價,都應確認損益。
(二)資產置換公允價值計量分析 成都建投(600109)是滬深股市第一個因采用現行會計準則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使凈資產翻倍的股票。成都建投于2007年4月25日公布一季報,因為資產置換,造成每股收益同比增長0.867元(2006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0.043),每股收益達0.824元。比五糧液(0008580每股收益0.27元高,甚至比績優大藍籌貴州茅臺(600519)每股收益0.57還高。而幾個月前的2007年1月23日,成都建布該公司2006年年報實現凈利潤-2361.09萬元,較2005年的凈利潤106.18萬元減少2467.27萬元;股東權益為18082.03萬元,較2005年的20443.12萬元減少2361.09萬元;每股收益為-0.333元,見(表1)。成都建司在《關于2007年第一季度報告每股收益說明的公告》中提請投資者注意,公司2007年1月1日總股本為7098.27萬股,報告期內新增股份7101.20萬股,截止2007年3月31日總股本為14199.47萬股,計算出加權平均股份總數為11832.41萬股,報告期內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9752.32萬元,從而計算得出每股收益為0.824元。報告期內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中包含了置出資產處置利得2254.83萬元。該處置利得是本公司重組過程中交易公允價值和置出凈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該處置利得為一次性收入,按照現行會計準則計入營業外收入,屬于非經常性損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每股收益為0.633元。成都建布的2007年一季報顯示,由于置入國金證券股權,根據公允價值計量,每股收益為0.824元,同比增長了近30倍。公司以全部資產和負債及新增股份與長沙九芝堂渫團)有限公司、湖南涌金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和舒卡股份(000584)持有的國金證券合計51.76%的股權進行置換。公司置出凈資產交易價格為20521.05萬元,置人國金證券51.76%股權交易價格為66252.8萬元,資產置換差價為45731.75萬元,置換差價部分由公司以每股6.44元向九芝堂集團、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支付,共計發行71012041股。
四、公允價值計量的影響分析
(一)影響上市公司的估值結果,投資者更應關注盈利質量 由于現行會計準則顯著地改變了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勢必會顯著影響到上市公司估值結果。對上市公司的估值方法,主要包括未來現金流貼現法和相對估值法等。未來現金流貼現方法不涉及會計利潤,因此,現行會計準則對這種估值方法基本沒有影響,而且未來現金流貼現法計算比較復雜,一般投資者較少使用。在實務中,使用比較多的是相對估值法,相對估值法通常采用市盈率(市價與每股收益比率)或市凈率(市價與每股凈資產比率)等指標,市盈率(或市凈率)的估值方法操作簡單且易于理解,只要確定了每股收益(或每股凈資產),再乘以合理的市盈率(或市凈率)倍數就可以得出。因此,采用市盈率或市凈率進行估值時,估值結果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估值基數即所選取的財務指標―每股收益(或每股凈資產),二是估值乘數即所采用的市盈率(或市凈率)倍數。現行會計準則更多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對公司財務指標(如每股收益、每股凈資產)帶來了許多重大變化,在利潤計量方面,原有會計準則對很多交易事項產生的收益都不予確認或計入資本公積,現行會計準則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債務重組、非貨幣易、股權投資差額、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都計入當期利潤。ST長控因債務重組所產生的巨額利潤就是新舊會計準則差異的一個典型案例。在資產計量方面,現行會計準則變化主要體現在更多地引入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如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都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歲寶熱電、南京高科就是因為對部分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導致每股凈資產大增。由于現行會計準則顯著地改變了上市公司的財務指標,即影響到相對估值法的第一個因素――估值基數(每股收益或每股凈資產),在第二個因素――估值乘數不變的情況下,勢必會顯著影響到上市公司估值結果。
如果對上市公司的估值,既采用現行會計準則計量出來的每股收益,又仍采用“舊思維”下的市盈率乘數,是不科學的。ST長控能暴漲到80多元,便是有人認為既然公司的每股收益能超過4元,那么按市場通行的市盈率定價方法,即便以20倍市盈率定價,則股價就應該超過80元。與此相類似,關于東方集團(600811)的估值分析,提出東方集團的目標價位在100元以上,其理由是東方集團持有大量金融資產、房地產,按照公允價值重新估算,公司每股凈資產有望達到20多元,再參照同類公司5倍市凈率,公司股價應超過100元,而公司目前股價還不到30元,因此認為未來股價還有很大上升空間。東方集團未來股價能不能達到100元取決于市場,本文僅對其估值方法進行探討。類似前述的ST長控和東方集團的估值思路,仔細分析不難發現這種方法存在問題,在選用估值基數(每股收益或每股凈資產)時,采用的是現行會計準則實行后的指標,但對估值乘數(市盈率或市凈率倍數)卻并未進行相應調整,仍按照舊會計準則下的思路沒有變化這是不科學的。以市凈率估值方法為例,過去對資產的計量方式以歷史成本模式為主,每股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每股市價存在差異較大,估值時應選用較高的市凈率倍數,而如果資產主要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每股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每股市價之間差異已大為縮小,這時顯然不能繼續采用原來的市凈率倍數來估值。因此,采用市凈率估值,如果凈資產的計量方法已發生變化,那么市凈率也應當相應進行調整。同樣地,采用市盈率估值方法時,如果收益的計量范圍已經發生重大變化,卻仍采用一成不變的市盈率也是不恰當的。對上市公司來講,現行會計準則本身并不會直接改變公司的內在價值,但可以為估值提供更多、更有用的信息,報表使用者必須關注和學習現行會計準則給估值帶來的變化。
在現行會計準則下,公司損益計量范圍已發生很大變化,投資者在使用會計信息時,僅關注盈利的多少是不夠的,更應該關注盈利的內在質量,因為不同來源和類型的利潤也不相同,有的是實際獲得的利潤,如收到貨款的產品銷售利潤,有的只是賬面的數字,如豁免債務帶來的重組收益;有的屬于持續性利潤,如主營業務產生的利潤,在未來仍然可以持續賺取,有的卻屬于非持續的利潤,如如一次性補貼收入。因此,對于公司賺取的利潤不能簡單地以數字的大小來評價,同樣是會計報表上的利潤,由于來源和性質不同,其含金量是不一樣的,投資者必須學會區分,在對公司的股票進行定價時,不能簡單地將所有的每股收益都乘以同樣的市盈率倍數。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的股市投資者對會計信息使用大多處于初級階段,看財務報表往往只關注每股收益、凈利潤等指標,對于凈利
潤往往也是只看數量不看質量,并且無法理解公司的盈利會在“質量”上還存有巨大差異。再加之會計本身的復雜性,盈利質量并沒有明確的等級劃分標準,盈利質量分析一直以來都是財務報表分析中的重點和難點所在,即使是專業的財務分析師,對于同一家公司的盈利質量分析結論也會經常大相徑庭,更何況普通投資者,要分清利潤中隱藏的玄機確實存在困難。
(二)隱性資產的顯性化 公允價值的采用將對上市公司產生重大影響,過去以歷史成本無法反映的收益,在現行會計準則中改按公允價值計量,某些隱性資產,如投資性房地產、金融資產等的真實價值將得到體現。從2007年首次執行新會計準則就給上市公司總體權益帶來3000億元以上的規模增長。如果某家上市公司因為投資股票獲得巨大的投資收益,那么過去按成本計量無法反映的收益,在現行會計準則下以公允價值計算這些投資股票,其投資收益將大為增加。特別是投資金融資產的上市公司,如雅戈爾、兩面針、東方集團、南京高科、大眾交通持有大量的金融上市公司或者即將上市公司的股權,如果按公允價值計算,公司凈資產將大幅提高,如果像歲寶熱電那樣賣出這部分資產,對當期的利潤收入有極大正面影響。再有就是過去較低價格拿到的土地,如果按公允價值計算,公司資產升值空間巨大,如大眾交通、陸家嘴、世茂股份、浦東金橋都是現行會計準則的受益者。新的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制度更加貼近,強調了對資產透明性的要求。我國上市公司報表與國外公司的差距,不僅是在規章制度上,更多的還是法制監管上。現行會計準則還需要配合更加嚴格的監管,否則像公允價值這樣的指標反而容易成為上市公司操縱利潤的工具,因此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質量的提高還需要各方面共同的努力。
(三)上市公司對于公允價值的態度 財政部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現行會計準則。但在涉及公允價值時,由于進行公允價值計量較為復雜,涉及到許多經濟環節,執行難度較大。上市公司及其財會人員需在有限時間內適應和理解現行會計準則的規定,并為會計準則的實施做好充分準備,包括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對公允價值模型的建立以及相關歷史數據和市場信息的搜集與整理等,其普及過程只能是漸進性的。現行會計準則規定,要以存在活躍市場為前提,才能應用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并且公允價值要能夠可靠計量。
關鍵詞:公允價值;金融資產;計量;對策建議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與發展,金融資產對實體經濟的影響也越來越顯著,金融市場的規模正在不斷壯大。新會計準則規范了很多企業的各類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辦法,并且突出金融資產要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進行計量。最近幾年的實踐證明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計量中存在這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如果不對此進行解決則會影響到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探討。
一、公允價值概述
公允價值,指在一項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自愿的雙方交換一項資產或清償一項基本債務所使用的金額。公允價值也可稱為公允價格、公允市價。確定公允價值的方式有三種:(1)對于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者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的確定分為三種情況,在估值日有市場報價的情況下,可以采用市場報價來進行公允價值的確定。在估值日沒有市場報價同時最近交易日后經濟環境沒有顯巨變化的情況下,可以采納最近交易的市報價來確定公允價值。如果估值日沒有市場報價,并且最近交易日后的經濟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的,可以依據重大經濟環境變化因素,適當調整市場報價以確定公允價值。(2)對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者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的確定,可以參考相類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場報價,或者參考買賣雙方在熟悉情況的前提下進行的最近交易中所使用的價格。(3)不符合以上兩種形式,并且不存在活躍市場的公允價值確定,可以采用具有可靠性的被以往交易的市場價格驗證過且得到市場參與者認同的估值技術。公允價值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實際價值,在企業清償債務時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可以給企業帶來需要轉移的價值。確立公允價值的前提是公平交易,換言之,是自由的買賣雙方在不受各方任何關系的影響,且熟悉情況的基礎上商定形成的價格。
二、公允價值計量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一)對企業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影響。財務報表的編制是企業會計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體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會計信息的報表為資產負債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前提條件是這些金融資產均具有可靠的市場價格(在活躍市場有公開報價)、或有確鑿證據證明其公允價值的確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國業會計準則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其市場價格的確定是以當期最后一個工作日的收盤價為準,還是以當日最高價與最低價的均價作為參考標準。因此,會導致同一項金融資產在不同企業資產負債表中揭示的價值不同,同一企業對同樣的金融資產在不同時期采用不同的市場價格為依據時也會出現不同的價值,進而影響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二)對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影響。首先,交易性金融資產無論是在取得時還是在期末時均以公允價值計量為準,它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借助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計入當期損益,對企業的當期利潤產生影響,但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沒有實現的收益,從而導致企業利潤表中所陳述的利潤并不是企業的實際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時,其變動的差額直接計入資本公積,這種計量對持有該類金融資產期間的利潤總額沒有影響,但當企業出售該項金融資產時,要將原計入資本公積的公允價值變動額轉入到投資收益,則會影響到出售當期的利潤及成果。同時,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形成完全取決于管理者的意圖,在實質上隨時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來說會對某一期間的會計利潤產生影響,因此,不難得知企業為了達到操縱利潤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企業將尚未到期的某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在本會計年度內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其與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值之間的差額計入到資本公積賬戶,導致所有者權益總額發生變動,影響企業的資本結構,當其出售時再從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盡管《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對金融資產分類變更進行了明文規定,但是這些規定僅僅是在限制企業在重分類時所遇到的特殊情況,其并不影響企業管理者在正常情況下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事項與結果。因此,可以看出當把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也可能成為企業操縱利潤的一種手段。
三、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中的應用
(一)金融資產及其分類。按照我國新會計準則中的CAS22,金融資產是指:(1)現金;(2)持有的其他單位的權益工具;(3)從其他單位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權利;(4)在潛在有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權利;(5)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企業根據該合同將收到非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6)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權利,但企業以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權利除外。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將來收取或支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資產應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二)金融資產的確認。(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在新會計準則中,這類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其持有目的是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內獲利。該類金融資產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該金融資產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確認時就確定可能在近期出售,從而賺取差價;(b)該金融資產具有活躍的交易市場,其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獲取;(c)該類金融工具期末應按公允價值予以計量,且報告期間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使得該類金融工具在會計期間的價值變動影響當期利潤;(d)除新準則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歸為該類。由上可知, 如果企業持有的投資準備在短期內出售,并且其公允價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將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應當特別注意的是,如果一項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已經被指定其他類型的金融資產,就不能再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此外,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意圖和能力進行評價。發生變化的,除非是因為企業不可控制的原因導致此變化,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根據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資具有以下特征:(a)企業持有該項投資的目的不是為了短期出售或獲利,而且企業有明確的意圖和能力將該資產持有至到期日;(b)該投資到期的時間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非權益性投資;(c)該投資到期時收回的金額固定或可確定;(d)該投資屬于非衍生金融資產的投資;(e)該類金融資產在期末需要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的攤余成本進行計量和減值測試。(3)貸款和應收款項。貸款和應收賬款,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賬款泛指一類金融資產,主要是指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但不限于金融企業發放的貸款和其他債權。非金融企業持有的現金和銀行存款、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的應收款項、持有的其他企業的債權(不包括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債務工具)等,只要符合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定義,都可以劃分為這一類。劃分為貸款和應收款項類的金融資產與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其主要差別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資那樣在出售或重分類方面受到較多的限制。如果某債務工具投資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則企業不能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下列各類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a)貸款和應收款項;(b)持有至到期投資;(c)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但是不能簡單的認為,除了以上三類之外的金融資產,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該類金融資產具有以下特征:(a)該類金融資產屬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該資產有活躍市場,公允價值易于取得;(c)企業持有的目的明確就是為了出售,但該資產持有限期不定,即企業在初次確認時并不能確定是否在短期內出售以獲利,還是長期持有以獲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圖界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與持有至到期投資之間;(d)該類金融資產期末應按公允價值予以計量,且報告期間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即該類金融資產在會計期間的價值變動不直接影響當期利潤,只有在其出售時才將資本公積轉到投資收益。
(三)金融資產的計量。所謂計量,是指以選定的能夠反映計量對象內在特征的尺度并將其內在特征予以數量化的過程,即入賬價值。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且其交易費用記入當期損益;后續計量仍然采用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變動金額計入當期損益。企業持有該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應當在計息日或現金股利宣告發放日確認為投資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的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后續計量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
貸款和應收款項的計量。貸款和應收款項的初始計量采用公允價值,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后續計量按實際利率法,以攤余成本計量。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按公允價值,且交易費用計入初始入賬金額,構成成本組成部分,后續計量按公允價值,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
四、公允價值在我國金融資產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允價值的可靠性與可操作性不足。公允價值是參與交易的當事人對市場價值做出的一種判斷,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方法,提高了財務報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場形式是復雜的、多變的,有的會計事項可以確認或尋找類似的交易價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把公允價值的估值分為三個層級,其中,第一、二層級要求具備公開的活躍的市場。從我國目前的國情來看,金融市場仍處于發展中階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場,此外,我國的產權交易市場、證券交易市場、生產資料市場等都處于未成熟階段,同時以上市場的監管力度有待加強,再加上信息不準確以及道德風險的影響,金融資產交易縱的情況會時常發生,從而導致市場上的公開標價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有些企業同時在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上雙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進的通訊設備作為技術支持,想獲得其實時報價是存在一定難度的。
(二)公允價值應用于金融資產對資本市場存在助漲助跌的重大不利影響。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的確認與計量上的運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當時的公允價值入賬,資產負債表日也按照當時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這樣的處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當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資產的市場價值的影響。當金融市場高漲時,金融資產的市價上漲會帶動上市公司當期投資收益或資本公積的上漲,而當市場低迷的時候會降低上市公司的當期投資收益或資本公積,即金融資產對股市起到助漲和助跌的負面作用。
五、公允價值計量在金融資產中應用的改進建議
建議有關會計、審計準則制定部門應在推動主要市場數據庫的建設方面發揮領導帶頭作用,積極推動建立國家級市場數據庫,為企業進行公允價值計量時提供更客觀的參數創造條件。企業也應當積極地建立公允價值計量模型,對各項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獲取途徑、取得方式等相關內容進行規范;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注重對公允價值的獲取及資料的積累;隨時根據市場條件的變化,適當調整自身的價值計量模型,以滿足金融資產的計量需求。
將企業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不同時期的公允價值差額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包括在利潤表中,取消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利得與損失計入“資本公積”的做法,杜絕企業人為操縱利潤現象,避免由于企業資本結構的變化導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錯誤的判斷,同時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的做法。
針對企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其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價值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間形成的差額,由于金融資產尚未出售,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以防止企業資本結構變化而對信息使用者產生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商業銀行;公允價值;現狀;對策
一、我國銀行業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量的總體現狀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按照持有意圖,將金融工具劃分為:交易性、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等4類,其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情況見表1。
由于我國銀行業的經營模式以傳統信貸業務為主,證券投資規模較小,因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總體規模很小。我國上市銀行2008年年報顯示,在上市商業銀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中,金融資產平均規模占總資產的比例為9.45%,金融負債占總負債的比例為1.2%,而美國上述兩項比例分別為31%、11%;在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占八成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與衍生金融資產不足兩成。
從經濟環境的角度來看,我國二級市場股價波動大,市場非理性操作情況較多,加之我國以實體經濟為主的發展模式、金融創新較少,包括投資者在內的會計信息使用者對企業業績和未來發展的判斷仍以補償歷史成本后公司實現的利潤為基礎,因此在考慮采用公允價值的范圍和層次上,與成熟市場經濟國家有一定區別。
二、我國銀行業運用公允價值存在的問題及風險分析
雖然我國銀行業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范圍較窄,但是公允價值計量帶來的風險卻不容忽視,存在的問題及對商業銀行的負面影響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金融工具分類不完善,導致信息披露不夠充分
在公允價值計量過程中,應用不同性質的輸入值將對公允價值計量結果的可靠性產生影響。為了使報表使用者了解其中的差異,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57號準則《公允價值》計量引入了“公允價值級次”的概念,根據實務操作上的可靠性和管理層運用估計的程度,將用于公允價值計量的估值技術輸入值按優先次序分為3個級次,即按公開報價計量的公允價值、按可觀察信息計量的公允價值、按不可觀察信息計量的公允價值。2009年3月6日,iasb了《改進有關金融工具的披露(對ifrs 7的修訂)》,確定了公允價值的3個級次,這些層次與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157號準則中闡述的層級類似。公允價值的確定有3個層次:ⅰ.通過公開市場報價來確定;ⅱ.通過自主定價模型和相似資產的公開市場價格來確定;ⅲ.重要市場信息無法獲得,完全通過估值技術來確定。總的來說,公允價值計量的可靠性因信息來源的不同而不同,基于市場信息比管理層估計信息可靠,也就是第ⅰ層次的資產要比第ⅱ、ⅲ層次的資產可靠。
目前我國金融工具按照持有意圖分類并進行會計處理和披露的方式,掩蓋了公允價值信息來源的可靠程度,雖然報表附注中披露了有關信息,但是披露仍欠充分,加劇了公允價值計量的主觀性。這種主觀性受到外部市場有效性的極大影響,我國目前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中,只有少數存在活躍市場,更多要依靠估值技術,處于第ⅱ層次的金融資產比重較大,但是依照現行分類標準,財報上無法披露不同層次的金融資產規模及信息。
(二)增大利潤和權益資本的波動
由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在資產被處置前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本公積。本文以
(二)加快推行宏觀審慎管理,建立逆經濟周期監管體系
目前,我國有關機構已經考慮在現有監管指標基礎上,加入逆經濟周期指標,從動態資本充足率、動態撥備覆蓋率、差別化流動性比率和薪酬激勵機制等方面加強逆周期監管。除了要補充逆經濟周期監管指標外,還需建立和完善逆向的貨幣信貸調整機制。在經濟繁榮期,引導商業銀行調整信貸結構,從產能過剩、效益不高的傳統產業退出,投向高科技新型產業和新能源產業,控制信貸結構風險;在經濟衰退期,完善風險預警機制,定期公布重點行業、企業的貸款質量變化,定期評估銀行使用公允價值對整體風險計量、盈利水平和資本充足率的影響。
從緩解公允價值順周期性角度看,一是進一步明確不活躍市場公允價值運用指引,對流動性不足金融產品要定期確定其風險溢價;二是根據市場的劇烈波動,公允價值計量建立估值儲備或進行估值調整,將估值過程與利潤、權益之間的關系適當弱化;三是增加估值技術、模型、假設和風險參數的敏感性分析并充分披露。
(三)樹立全面風險管理理念和建立風險管理專業化體系
對于銀行業自身來說,應建立健全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的內部控制機制,即建立相應的程序和機制,用于審批和控制擬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新會計科目、產品或交易。當銀行決定是否對一個或一類新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時,應考慮現有的風險管理政策、程序和內控手段是否能夠適應這些擬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新金融工具的特征和風險,是否應該在現有基礎上對風險政策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擴張。除了建立公允價值計量內部控制制度,統一規范估值技術和方法并加強實時檢測,建立定期的風險評估機制和審計機制以外,根據商業銀行業務系統和產品線風險來分配資本,對所有風險實行組合管理,把風險管理落實到業務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并建立符合自身實際的專業化風險管理架構和團隊,對整體風險實時監控和定期審計,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四)探索適合我國的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計量方法
iasb在2010年5月了《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選擇權》,闡述了對運用公允價值選擇權進行制定的金融負債利得和損失進行列報的建議,旨在回應金融負債計量的對立困境。該建議要求,運用公允價值選擇權將金融負債制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企業,將不能在損益中列報因自身信用風險惡化所產生的利得或者因自身信用風險提升所產生的損失;因主體自身信用變動產生的利得和損失將在其他綜合收益中列報。為增加透明度,該建議采用“兩步法”確認此類變動:第一步,主體將公允價值變動的全額計入損益;第二步,與主體自身信用風險變動相關的部分將列報為損益的抵消并且在其他綜合收益中列報。
上述iasb的建議要求區分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中歸屬于主體自身信用風險的部分,其前提條件是要有相對發達的信用評級體系,以及有效的市場利率等。然而,現階段我國在這方面可能還不具備實施條件。以銀行業為例,我國利率并未完全市場化,嚴格監管下的利率浮動并不能反映銀行信貸風險的變化,并且我國的信用評級系統還不發達,銀行的信貸數據通常由銀行各自建立,缺乏貸款在活躍市場交易的數據,導致信息不能共享。因此,探索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的完善方法,需基于我國經濟環境和銀行業的自身特點,在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的道路上,推動我國會計理論和實踐的發展。
四、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
2009年11月,iasb了《國際會計準則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資產的分類和計量》(ifrs 9),2010年5月,fasb了金融工具準則的征求意見稿。上述準則或者征求意見稿存在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擴大公允價值計量范圍的趨勢。
iasb的ifrs 9要求將所有的金融資產劃分為兩類:按照攤余成本計量或者按照公允價值計量。采用何種方式計量取決于報告主體如何管理其金融工具,即其商業模式,以及這一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的特點。首先,企業需要考慮其商業模式,即其持有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為了獲取合同現金流,還是在資產到期前就將其出售以賺取公允價值變動差價。如果是后者,則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如果是前者,則應對合同現金流特征作進一步分析。其次,如果某金融資產的合同約定現金流存在特定時期,且該現金流僅是處于支付本金和未償還的本金相關的利息,同時該金融資產符合上述商業模式的條件,則該金融資產應采用攤余成本的計量方法。
資產證券化產生于上世紀七十年代的美國,是近數十年來國際金融領域一項重要金融創新,具有增強資產流動性、分散投資風險和融資成本低等作用。通常來說,資產證券化是指發起機構將其缺乏即期流動性,但具有可預期的穩定未來現金流量的資產轉移給受托機構設立的特定目的主體(Special Purpose Entity,SPE),由SPE以資產支持證券的形式向投資機構發行資產支持證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ABS),以該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支付資產支持證券收益的結構性融資活動。資產證券化的基本業務流程見圖一。
資產證券化是一項參與主體多、市場化程度高、風險集中、結構復雜的金融創新,其會計處理與信息披露一直是國內外會計理論與實務界研究的難題。國際會計準則并未對資產證券化制定準則規范,主要在《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披露和列報》(IAS32)、《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IAS39)中作了相應規范。我國資產證券化業務還處于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為試點的起步階段,資產證券化所涉及的會計處理尚無明確、具體的規定,主要可以參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CAS23)等準則。
目前,隨著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和深圳出臺系列金融創新措施,資產證券化在我國也受到進一步的關注,研究其會計處理辦法對反映其經濟實質和提示風險有著重要意義。在資產證券化業務流程中,資產證券化發起人處于核心地位,其會計處理也是資產證券化會計處理的主要內容,因此本文主要以發起人的會計處理為研究對象。筆者主要結合現行準則規定探討資產證券化中發起人的會計處理,并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
二、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處理
(一)資產證券化的會計確認
資產證券化中會計確認的核心問題就是發起人是否可以在將準備證券化的資產轉讓時,從原始權益人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將金融資產予以轉銷,即終止確認問題。CAS23借鑒國際會計準則,引入了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及后續涉入法三種終止確認的方式,作為金融資產終止確認的判斷標準。
對證券化資產如何判斷是否進行終止確認,CAS23首先運用風險與報酬分析法,第七條規定“企業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轉入方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不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根據CAS23第九條的規定,如果發起人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該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則運用金融合成分析法判斷,發起人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如果發起人保留對該金融資產的控制,則采用后續涉入法,即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
CAS23采用了風險與報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與后續涉入法相結合的綜合標準,但該標準在實務中未必適用,因為風險和報酬的轉移以及控制權的轉移難以量化。《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中將“95%”作為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轉移的判斷標準,CAS23又進一步說明以企業面臨的風險是否因金融資產轉移發生實質性改變來判斷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是否發生轉移,但這些標準操作起來十分困難,這都依賴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不僅會給發起人提供一定的操縱空間,使發起機構達到調整業績或增加資本充足率的目的,而且可能會告知不同企業相同經濟性質的交易卻采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會計信息可比性差。為了提高會計信息的一致性及實務中的可操作性,我國應該在會計準則中進一步明確各種方法的使用標準以減少方法選擇上的隨意性,并完善各種方法的具體要求。
考慮到我國目前會計人員的職業能力,筆者認為對證券化資產終止確認直接采用后續涉入法更為合適。后續涉入法“以沒有后續涉入”作為確認標準,放棄了基于“控制權轉移”的終止確認標準,這就回避了量化問題。只要轉讓方對被轉讓資產的全部或部分存在任何的后續涉入,不考慮其后續涉入的程度,與后續涉入有關的這部分資產不符合終止確認的條件,視為擔保融資;不涉及后續涉入的那部分資產則應終止確認,視為銷售。
(二)資產證券化的會計計量
根據現行規定,發起人已將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風險和報酬轉移時,將該金融資產以賬面價值從資產負債表內轉出,收到的對價(包括獲得的新金融資產和承擔的新金融負債)按照轉讓日的公允價值計量。將收到的對價和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發起人保留了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時,則不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轉讓金融資產收到的對價,按其公允價值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當不屬于上述兩種情況且發起人仍保留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即金融資產部分轉移滿足終止確認條件的,將該金融資產整體的賬面價值在終止確認部分和未終止確認部分之間,按轉讓日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將終止確認部分收到的對價(包括因轉讓取得的新金融資產和承擔的新金融負債)與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未終止確認部分的資產按照賬面價值計量并保留在發起人資產負債表中。
對于未終止確認部分的公允價值,CAS23第十四條規定“(一)企業出售過與未終止確認部分類似的金融資產,或發生過與未終止確認部分有關的其他市場交易的,應當按照最近實際交易價格確定。(二)未終止確認部分在活躍市場上沒有報價,且最近市場上也沒有與其有關的實際交易價格的,應當按照所轉移金融資產整體的公允價值扣除終止確認部分的對價后的余額確定。該金融資產整體的公允價值確實難以合理確定的,按照金融資產整體的賬面價值扣除終止確認部分的對價后的余額確定。”
目前存在問題主要集中在公允價值的取得上,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金融工具缺少活躍的市場作為公允價值的依據,操作有難度。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多為流動性較差、有穩定的預期現金流的資產,因此,筆者認為其價值用預期現金流貼現法來確定具有客觀性和科學性。同時參照國際會計準則,對新增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確定作出規范。新增金融資產無法確定時,這些資產價值記為零,當新增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確定時,轉讓方不應確認利得。
(三)資產證券化的會計信息披露
資產證券化結構復雜、參與主體多,為了更好保護投資者在內的財務報告使用者的利益,發起人應當對相關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與《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的相關規定較為概括,筆者認為資產證券化信息披露應進一步細化,發起人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詳細說明以下內容:(一)對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披露:1.發起人進行資產證券化的目的,及其與企業整體業務活動的關系。2.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3.資產證券化結構安排的信息,披露結構設計情況以及結構設計中與資產相關的風險,并且對關鍵的風險因素進行詳細說明,同時還應披露、參與主體及各自的權利和義務、SPE設立的方式及其與發起人的關系。此外,由于我國信用評級機構發展較晚,所以應當充分披露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用的信用增級手段,以使相關人員了解相關的信用風險。4. 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情況,包括發行數量、面值、期限等,若在非活躍性市場中,需要采用估值模型對產品進行估值定價,對估值模型采用的假設條件、主要參數、估值方法進行詳細披露。(二)對資產證券化會計處理的披露:1.與資產證券化交易相關的會計政策,即對資產證券化采用的有關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采用的會計政策和方法。2.證券化資產是整體實現銷售還是部分實現銷售,證券化收到的現金金額,實現銷售部分和未實現銷售部分各自的公允價值及分配到的賬面價值,新形成的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各公允價值取得的方法和相關信息。3.與后續涉入資產有關的信息。包括后續涉入資產的成因、種類、金額及與此有關的證券化條款。(三)資產證券化業務對發起人當期損益及未來現金流的影響,應披露損益確認的方法與金額;應結合對發起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分析來揭示對未來現金流的影響。
資產證券化交易中,需要通過設立SPE來實現法律和會計上的“真實銷售”,SPE還行使管理證券、定期向投資人還本付息的職能。那么,SPE是否屬于發起人的合并報表范圍? SPE有兩種設立方式,一種信托型特殊目的實體,由具有經營信托業務資格的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擔任,另一種是公司型特殊目的實體,是由發起人專門為資產證券化交易組建的子公司。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中規定的合并報表范圍是以控制為基礎,公司型特殊目的實體顯然應屬于合并報表的范圍。一般來說,SPE被認為是一種特殊的會計主體,信托型特殊目的實體與發起人存在緊密的聯系,當發起人將資產真實銷售給 SPE 時,SPE 的資產僅限于從發起人處受讓的金融資產以及由該金融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業務活動僅限于購買資產證券化以及發行由此支持的證券。《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第六條規定“控制,是指一個企業能夠決定另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并能據以從另一個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權力。” 發起人實質獲取了SPE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大部分利益的決策權與權力,因此,信托型特殊目的實體也應納入發起人合并報表的范圍。
作者單位:
關鍵詞:商業銀行;會計政策選擇;公允價值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3-0-01
一、我國商業銀行會計政策選擇的基本理論基礎
1.會計政策選擇
會計政策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里被定義為企業在會計實務和財務管理中、會計確認、會計計量和會計報告中,采用的原則和基礎以及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政策選擇就是在會計準則允許的范圍內,企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選擇特定的會計原則和計量基礎,甚至某些具有重大意義的會計處理方法。我國商業銀行運營金融資產時也客觀存在著較大會計政策選擇的空間,不同會計政策對銀行的經營和效益有著不同的影響。
2.新會計準則規定下的金融資產四種計量模式
財政部2006年2月份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中在金融工具確認、金融資產轉移等具體準則中將金融資產分為四類,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其中前兩者以公允價值計量、后兩者則采用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量。金融資產的分類判定主要基于銀行管理層的經營能力和持有意圖,還要結合金融資產的具體特征和外部市場環境來進行。
二、我國商業銀行會計政策選擇的意義和影響
1.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評價指標
(1)流動性指標
反映流動性的指標主要有流動比率、中長期貸款比例、備付金比例等。銀行資金流動性最先通過流動比率指標反映出來,流動比率指標是商業銀行進行風險等級評定的重要依據,對監督和防范銀行資產流動性風險有重要意義。
(2)安全性指標
商業銀行衡量安全性最關鍵的指標是資本充足率,它是銀行資本與加權風險資產的比值,根據我國銀監會頒布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的規定:資本充足率為(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 倍的市場風險資本),核心資本充足率為(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扣除項)/(風險加權資產+12.5 倍的市場風險資本)。規定這兩個指標的意義是抑制商業銀行風險資產的過度發展,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保證金融機構正常運營和發展。金融管理當局一般都通過這兩個指標對商業銀行資本進行管制,監測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辦法》并規定我國商業銀行的附屬資本金額必須小于核心資本,計入附屬資本的長期次級債務必須小于核心資本的50%。
(3)盈利性指標
衡量我國商業銀行盈利能力最具代表性的指標是凈資產收益率,它是凈利潤與股東權益的比值。盈利性指標反映了我國商業銀行的獲取利潤能力,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商業銀行的運營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金融創新能力,良好的盈利性指標反映了銀行可持續發展的前景。
2.我國商業銀行會計政策選擇的意義和影響分析
不同的會計政策選擇會產生不同的會計數據和報表信息,從而對不同的利益方和關聯方產生不同的影響,所以會計政策選擇,必然是不同利益方博弈的結果,是要根據外部市場形勢和內部經營狀況進行綜合考量后的理性抉擇。
(1)會計政策選擇對流動比率、安全比率的影響
首先新會計準則不再僅僅以會計年度來劃分流動資產的范圍,而是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照公允價值或按攤余成本計量,由于對金融資產的分類不同導致其是否計入流動資產,從而影響流動比率的計算,例如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意圖隨時可以賣出,所以將其歸入流動資產,從而流動比率指標的計算發生了較大變化,也影響了銀行流動比率的歷史比較。
一種股票投資如果按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理,會增加銀行利潤,而如果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處理,則對利潤沒有影響,但卻會影響所有者權益。盡管投資最終結果相同,但對于每年的財務報表有著不同的影響結果。如果歸屬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會為銀行利潤帶來較大波動,而如果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則會在當期將這部分利潤隱藏起來,可以在需要時,動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個利潤蓄水池影響銀行利潤。
其次,金融資產的計量方法不同對安全性比率的影響。例如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由于可以隨時出售,該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要么計入當期損益,要么計入所有者權益,計量方法的不同會影響銀行的賬面資本,進而使監管資本發生波動,這樣就會使銀行面臨監管上的壓力。而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由于契約的規定導致該類資產流動性較差,無法對利率變化作出快速反應,故而該類資產并不會對銀行的監管資本造成波動,反而降低了銀行的監管風險。所以銀行一般會在流動性風險和監管風險間權衡,來決定金融資產分類的會計政策選擇。
(2)會計政策選擇對盈利性比率的影響
若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記入股本,則增加了銀行資本的波動性;而一些衍生金融工具由于受到利率、匯率、價格的影響,資產價格大幅波動,從而影響期末利潤的波動。
3.會計政策選擇的具體應用現狀分析
(1)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工具的分類和計量模式的選擇
通過收集并分析我國部分商業銀行2005年-2009年的財報數據,可以看出,除浦發銀行外(2005年8.53%,2009年7.12%),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及衍生金融資產在其他銀行的比例都不超過1%,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比例,這些銀行在這5年都保持相對穩定的比例,平均在4%左右,遠高于前者。可以看出,銀行在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分類中,多愿意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為這類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時可計入資本公積,出售時計入損益,銀行可通過該會計政策選擇的分類來調節利潤,并影響銀行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2)我國商業銀行公允價值選擇權的實際運用
從報表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商業銀行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都比較謹慎,但是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比例相對較高,由于一旦確定為交易類金融資產,就不能再重分為其他三類,所以我國商業銀行的大部分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都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樣的分類,可以有助于調節投資策略。但是我國銀行在公允價值選擇運用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比例遠高于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負債比例,造成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應用上的不對稱,某項相互關聯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負債以攤余成本計量,這樣的會計政策選擇必然會引起損益和權益波動性的增加。另外,我國市場經濟公允價值的估值體系還不夠完備,估值技術落后,市場數據不全導致參考標準缺乏,所以公允價值在我國的應用仍然需要不斷探索和發展。
一、可靠性原則的體現
可靠性指財務報表所反映的信息足以信賴。具體地說,對一個理性的、對會計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依據這些信息能夠作出合理決策。該定義突出了兩點:一是信息是否可靠,是對于理性的、對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而不是對所有的人;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須能使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決策。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持有期間以及處置時都應以其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學術界和實務界通常認為,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生成的財務信息,其可靠性不如歷史成本。事實上在評價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的可靠性時不應一概而論。根據我國新會計準則和FASB于2006年9月頒布的第157號準則《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公允價值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存在活躍交易市場對資產和負債的報價;第二層次是存在類似資產和負債可觀察到的市價;第三層次是可以運用估值技術所確定的價值。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由于需要在估值模型中大量運用假設并對資產和負債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預測,其可操縱性明顯高于歷史成本,可靠性卻遜色于歷史成本。但第一和第二層次的公允價值,其可靠性毫不遜色于歷史成本,且比歷史成本更不容易縱。只要存在活躍交易市場,公允價值信息能夠隨時獲取,以公允價值計量所生成的會計信息甚至比歷史成本計量的會計信息更加可靠。在我國現實經濟環境下,很多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有時難以取得,或者不能可靠計量。因此,財政部在引入公允價值過程中十分審慎,對公允價值的運用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限制條件。新會計準則規定應當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在行文中都明確說明不能獲得公允價值信息的,或者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仍然采用歷史成本計量。這種做法實際上將公允價值運用范圍限定在第一和第二層次上。至于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不論采用何種估值模型,除非上市公司能夠證明其可靠性,否則,其運用將受到嚴格限制。而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所以在選擇投資對象時必然要求選擇那些存在活躍交易市場的股票、債券、基金和權證等金融工具。由此可見,新準則中規定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所提供的會計信息是可靠的。
二、相關性原則的體現
會計信息的披露應根據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規范信息披露的形式、數量和質量,也即與會計信息使用者的目的和要求息息相關。當會計信息能夠通過幫助使用者評價過去、現在和未來的事項或確認、更改其過去的評價,從而影響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時,會計信息就具有相關性。
隨著加人WTO,我國正在融入世界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此次新會計準則中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會計科目運用公允價值計量,是國內會計準則和國際接軌的重要標志。從公允價值的定義可以看出,公允價值實質上是完全市場對資產或負債價值的評估,突破了傳統會計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只提供過去會計信息的局限性,對于投資者判斷企業未來價值更具有決策相關性。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依靠價差來取得收益,其歷史成本只能代表其取得時所付出的資產代價,并且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投資的金融工具短期在市場中價值變化較大,并不表明其現有的價值,當然更不能體現其獲利能力。而公允價值計量具有更強的相關性,通過公允價值信息,使用者可以了解企業當前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真實價值,從而評價企業的經營機會和風險,以及管理當局的經營管理業績和把握市場機會的能力,從而作出適當的投資決策。因此對于會計信息使用者而言,相對于歷史成本,我國準則中規定的對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初始確認和計量、后續計量、期末計價等都是以公允價值為標準,能更好地反映企業真實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需要。
三、重要性原則的體現
對會計信息進行全面性的反映并不意味著對于任何事項都要相同程度地反映,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分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固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充分、準確的披露;反之,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報表使用者作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這一原則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中也有很好的體現。
在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需要支付印花稅、手續費、傭金等交易費用,對于這些交易費用在理論上有兩種處理方法。一是將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入賬成本;二是將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作為投資費用處理。前者體現的是資本化處理的原則,后者體現的是費用化處理的原則。資本化處理方法使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符合實際成本原則,但不符合按公允價值反映的基本思想;費用化處理方法使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能夠按照公允價值反映。但由于交易費用在購買時直接作為投資費用以“投資收益”反映,因而在交易性金融資產實際處置時不能準確反映其真實的投資收益。但在實際工作中,交易費用相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數額極小,因此對交易費用采用費用化的處理是對重要性原則的體現,不會誤導會計信息使用者的判斷。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以進行交易為目的而持有的,持有時間相對較短,其獲取收益的主要來源不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收到的股利或者利息,而是其價格變化亦即其公允價值的變動,因此在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前發生的公允價值變動直接影響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價值及其帶來的收益變化趨勢,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益對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有很重要的影響,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價值變動及其帶來的損益進行單獨反映很好地體現了重要性原則。
四、明晰性原則的體現
為了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會計信息,會計記錄和會計報告要做到清晰完整、簡明扼要,數據記錄和文字說明應能一目了然地反映出企業經濟活動的來龍去脈。這就要求在會計核算中應根據業務性質及特點分別設置不同的明細科目予以反映,使相關信息的反映更準確、清晰、有效。
交易性金融資產投資對象可以是股票、債券、基金以及權證等,這些投資對象的投資風險和投資收益有很大不同。為了清晰反映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品種,便于會計信息使用者理解、判斷相關會計信息,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在總賬科目下設置不同的明細科目,對其賬面價值中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帶來的變化也分別設置明細科目進行反映。在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前,對其公允價值變動帶來的損益進行反映,并且不是合并到“投資收益”,而是作為當期損益單獨反映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中,這樣有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分清投資已實現的損益和未實現的損益,進而判斷企業資產規模、收益風險、財務風險及盈利前景等。對所有損益在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時全部核算到“投資收益”中,可以判定該項投資在持有期間的總收益,由于“投資收益”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都是損益類會計科目,因而對于已在以前期間反映過的公允價值變動帶來的損益不會重復反映。
五、其他原則的體現
一是及時性原則的體現。交易性金融資產以獲取價差為目的,而在證券市場上,交易性金融資產從開始持有到處置,其價值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因此其相關會計信息的時效性更強,為了及時反映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現實價值、預計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以及其預計獲得價差的能力,在資產負債表日有必要按當日各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對其賬面價值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