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04 16:40:13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網絡服務提供者;過錯責任;注意義務;判斷因素
近十幾年來,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網絡侵權糾紛也開始不斷涌現,但首先應明確的是,這些新興的侵權糾紛其實質上仍屬于傳統侵權領域的法律關系矛盾,僅僅只是在主體的行為方式和傳播介質上發生了變化,因此,研究網絡服務提供者之法律責任仍必須以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為基礎。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簡稱《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便涉及了相關規定。①
一、主體分類影響之爭
目前,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概念已被大家廣泛接受與應用,其一般指為網絡用戶提供相關的互聯網技術服務,以及為用戶提供在網絡上、查詢、使用相關資源的各種服務的主體。但事實上,網絡服務提供者并非是一個已經完整的概念,其存在著較多的分類。網絡服務提供者根據不同的分類標準,存在著不同的種類:如有些學者根據網絡服務提供者實現的功能不同進行分類;②而有些學者根據網絡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服務內容不同進行分類。③由此,即產生了依據不同主體類型劃分不同侵權責任的學理,顯而易見,僅僅提供網絡設施的網絡服務提供者和主機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一定是有所區別的。
雖然這種主體依據論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在筆者看來其仍存在缺陷性。其緣由在于,網絡技術作為一種科技手段,必然是不斷更新發展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類型也會不斷增加,功能也會逐步的復雜與多樣化,并且同一個網絡服務提供者也會同時承擔著多種網絡服務的功能角色,想要窮盡類型的劃分不僅存在技術上的困難,同時也不利于穩定侵權的法律責任判斷,所以,筆者認為判斷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還是應當回歸其侵權的行為本身,根據其行為的功能和本質加以確定侵權的責任。
由此,我國的《侵權責任法》第36條并未對各類網絡服務提供商進行分類和區別,而是統稱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是有其立法考慮的合理性的。未從主體上加以類型分類,可以避免單一化的類型界定而導致歸責時的麻煩,也同時賦予了法官以自由裁量權,對涉案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具體行為的性質作出判斷,從而確定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就以網絡侵權糾紛中最常見的著作權侵權為例,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是內容服務,也即其自己創作、采集、編輯作品和信息并在網絡上供公眾瀏覽、下載等有償或無償使用,依據其該行為性質自然應當承擔直接侵權責任;而若網絡服務提供者僅僅提供了鏈接服務,即其并不直接提供信息,而是提供了一條可訪問相關信息內容的途徑,用戶可以由此查閱相關信息內容,可見,這種行為在性質上僅僅是一種程序服務,是技術上的輔助功能,因此,在對該行為法律責任的判斷時就要復雜的多,在以過錯責任的大前提下,需要考慮其注意義務的履行程度等等。所以,法律窮盡規定所有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類別是難以實現的,只有從行為功能出發,進行不同的區別對待才是合理且有效的。
二、過錯責任歸責原則之適用
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法律責任的歸責原則經歷了嚴格責任至過錯責任的發展歷程。在網絡早期發展中,較多國家對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的是嚴格責任原則,最大限度的保護權利人的利益,這就使得整個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受到阻礙,停滯不前,因為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不將其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防止侵權和避免承擔責任當中,而這樣的發展最終會阻礙整個社會的科技文化進步。發展至今,國際上的普遍態度已經轉變,以過錯責任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歸責原則已是共識。
將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歸責原則確定為過錯責任是符合法律公正之意的。從法理的角度來看,嚴格責任的確立是為了適應社會的飛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工業災害、高度危險等社會問題,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顯然不包含于內;從技術的角度來看,網絡技術的生命力在于快速與便捷,倘若其需要對經由自己提供服務的用戶所的內容進行逐一的審查來避免嚴格責任項下的侵權糾紛,顯然與其發展主旨相悖;從利益平衡的角度來看,對網絡服務提供者加以規范目的在于平衡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以及社會公眾各方的利益,采取嚴格責任并不能合理達到此目的;從比較法的角度來看,目前世界上主要的一些國家和地區都傾向于對中間服務商采取過錯責任,并且法律明文規定一些責任限制條款,不再將中間服務商的責任嚴格化,以促使中間服務商將更多的精力用來發展其服務類型,提高服務質量。因此,我國《侵權責任法》也采用了過錯責任原則,其第1、2款都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明知的前提下承擔法律責任。
三、合理注意義務的判斷因素
《侵權責任法》第2款規定了"通知--刪除"程序,也即通常意義上的避風港原則,根據權利人的通知,可以有效判斷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明知標準,但顯然存在者權利人未能進行有效通知的侵權狀況,此時,網絡服務提供者并非完全免責,這就涉及了對《侵權責任法》第3款的"知道"標準的判斷。雖然現有較多學者主張該"知道"一詞僅限于"明知"而不包括"應知",但這種限縮解釋僅僅是現在我國網絡產業正處于新興發展時期所采取的措施之策,就長久發展趨勢而言,"知道"的判斷標準應當包含"應知"。如何來確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的合理的注意義務,是一個隨科技發展而將不斷予以變化的范疇,因此,筆者將就其合理注意義務的若干判斷因素作出建議以供探討。
1.從網絡服務提供者主體出發
將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注意義務限定于一定的程度內,首先是由其主體特性決定的。第一,網絡服務提供者礙于技術上的發展限制,其監控能力存在無法克服的局限性。網絡服務提供者必須借助技術手段才能對通過系統或網絡上的信息加以監控,因此其監控能力取決于所采用的技術手段,雖然現在很多的服務商會使用"過濾技術",即讓所有的信息及信息的碎片都經過某個電子過濾器,以便自動濾除侵權信息,但顯然,這樣的操作仍是受制于技術發展的。因此,判斷其注意義務時不得不考慮整個網絡技術的行業發展階段性。第二,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上侵權信息進行監控,需要經濟上的監控成本。倘若為監控花費的人力物力成本大大超過了其自身的營運盈利,這是任何一個網絡服務提供者都不會予以追求的,法律也不應當強求其放棄一個理性經濟人的角色扮演本能。第三,網絡服務提供者僅僅只是一個技術服務提供商的角色,其不是專業的律師或法官。即便是一個有經驗的法官,其在裁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侵權時,仍需要考慮各個方面的具體情節因素,如作品的原創性、對作品的使用是否適用責任限制、權利人歸屬以及法律具體適用等等。而這樣的判斷,對于一個網絡服務提供者而言,無疑太過要求,甚至會影響網絡這整個產業的發展。第四,不同的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本身資質、技術水平也參差不齊,當然不應當對所有的提供商采取統一的注意義務判斷標準,一家規模不大的網絡技術公司和一家專業的大型跨國網絡公司在網絡服務提供時,必然在資源上、在判斷能力上、在監控能力上等各方面都是不同的。因此,對于現有的一些知名的,較有資質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更為嚴格的注意義務。最后,網絡服務提供者倘若已經采取了其可行的預防措施,自然應當認定其已經履行了一定的注意義務。比如該網絡服務提供者已經依據其本身的條件安裝了"過濾機制",抑或其已經對用戶作了防止侵權的聲明提醒等等,這就應當將其歸入注意義務予以考慮。
2.從權利作品本身出發
依據不同的權利作品從而作出不同程度的注意義務的區分是有其意義的。一方面,每個侵權糾紛所涉及的權利作品是不同的,有些權利作品較為知名,權利人對其已經投入了大量的前期宣傳,抑或該權利人本就屬于知名人物,其作品涉及的社會影響力較大,公眾對其認知程度較高,相應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盡的注意義務程度要求自然也需提高。而另一方面,每個侵權行為的程度是不同的。以著作權侵權糾紛為例,上傳者上傳了權利作品的某個章節,或全部內容,在該兩種不同的情況下,自然后者的注意義務需要更加嚴格,畢竟僅僅上傳某個節選內容對于每日需要處理海量信息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來說是難以掌控的。
3.從直接侵權人主體出發
網絡服務提供者并未直接編輯侵權的信息,而僅僅是為直接侵權人,也即上傳者提供一種技術服務。如權利人進行通知程序時,侵權行為其實并未定性,上傳者究竟是否存在侵權行為也難以確認,若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通知人的要求而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的措施時,在很多情況下是要承擔違約風險的。因此,這就使得其將陷入侵權賠償和違約責任的兩難境地。為此,如果將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注意義務要求過于嚴格,則會導致整個網絡自由的限制,導致網絡產業發展的缺陷,同時,也不應將權利人的保護建立在對普通社會公眾的利益與自由損害基礎之上。
四、結語
綜上所述,網絡技術正在不斷的進步,網絡產業也在不斷的發展,新興的產業必然伴隨著較多新興法律糾紛的出現,而規范整個網絡環境的法律也將逐步完善。對網絡服務提供者課以何種法律責任是需要考慮多方面的利益發展的,太過于嚴格或過于寬松的標準都不適合,因此,司法者只有在法律規定下,依據各方面的具體因素予以具體裁量,從而為整個網絡法律環境創造其生命力。
注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36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②可分為網絡設施經營者、接入服務提供者、主機服務提供者和電子布告板系統經營者、郵件新聞組及聊天室經營者四大類。薛虹:《再論網絡服務提供者的版權侵權責任》,《科技與法律》季刊,2000年第1期。
一、主要問題
一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緩慢。我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在鄉(鎮)一級尚能依托鄉鎮司法所完成建設和運行,但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滯后,作用發揮不足。基層法律服務人員不足,難以做到專人專職,同時從業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律師參與村(社區)法律服務工作有時也只是為了完成基礎任務,部分法律服務工作者能力不足,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切實解決群眾需求。
二是依法治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個別單位對推進法治建設工作重視不夠、推動不力,滿足于完成規定動作,統籌推進不到位,主動創新意識不足,依法治理成效不明顯。部門間缺少聯系,在基層法治建設中存在“單兵作戰”現象,缺少集成效益,缺少資源整合及資源共享,存在一定的資源浪費。
三是基層干部法律素養有待提高。部分農村基層干部對現行法律一知半解,法律知識普遍缺乏,法治意識普遍淡薄,習慣于執行上級交待的工作任務,以“實干”和“實效”為原則,一般不認真研究政策和法律,甚至偶爾存在不依法辦事的情況,不能正確引導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四是基層群眾法治意識相對淡薄。一些群眾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相對薄弱,習慣于習慣,法律知識缺乏、法治觀念淡薄,依法自我保護意識不強、依法維權意識不足,遇事找法情況不樂觀。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正確反映訴求,一般不通過法律途徑,習慣于自行解決或者選擇上訪甚至作出過激行為,導致違法犯罪。
五是普法宣傳尚未真正深入人心。普法宣傳一般情況下難以適應群眾對法律的多樣需求,普法工作仍存在普法形式單一、缺乏針對性、宣傳工作缺少深度、實效性不夠強等問題,導致群眾對普法活動的熱情降低,關注停于表面。部分單位“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普法僅滿足于完成規定動作,某些普法宣傳活動甚至存在形式大于實質等問題。
二、工作建議
一是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與城鄉基層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部門聯系合作,建設法治鄉村,統籌推進基層示范創建,特別是在陣地建設上要統一謀劃部署,避免多方設計造成資源浪費。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為載體,通過典型示范,引領帶動法治鄉村建設,積極動員鄉鎮、村社持續深入開展基層法治示范創建活動。
二是增強法治意識,帶頭學法守法。加強村干部法治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緊緊圍繞當前農村工作實際,將法治教育培訓與其工作實踐有機結合,把依法辦事作為基層干部履職的硬要求,切實提高村干部建設法治鄉村的能力。持續深化基層綜合執法改革,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堅定、業務技能嫻熟、執法行為規范、人民群眾滿意的綜合執法隊伍,為實施鄉村振興、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執法保障。
一、加強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截止2019年1月,我縣依托縣司法局、各鄉鎮司法所及各村級活動室,已完成1個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0個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30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工作。以縣為龍頭引領、鄉鎮為重點示范、村(社區)為覆蓋延伸,推進縣、鄉、村三級“一站式”“窗口化”綜合性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功能定位采取“3+x”建設模式,“3”為法律援助、法律宣傳咨詢、人民調解,“x”為專業調解、外來企業投訴、律師、公證、安置幫教等拓展職能,采取“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別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的運行模式,通過整合資源,實現各類公共法律服務項目集中進駐,優化服務機制,統一服務流程,形成符合實際、上下貫通、功能完備、整體聯動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體系。依托司法所、鄉鎮便民服務中心推進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建設。依托“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和駐村工作隊等靈活形式,實現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
二、持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
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學習貫徹黨的及系列全會精神與開展群眾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相結合,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同心同向”“感黨恩、愛祖國、守法治、奔小康”“送政策、送文藝、送法律、送衛生、送科技五下鄉”“兩高一示范”脫貧摘帽、爭創“大渡河流域鄉村振興示范縣”“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緝槍治爆等群眾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推進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等以案釋法,通過經典案例講解、播放典型案例警示宣傳教育片、發放以案說法宣傳讀本等方式,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范和教育功能。
以“法律七進”為重要載體,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宣傳婦女權益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大力倡導尊重婦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對保障婦女的基本權利,實現社會公正,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在做好婦女權益保障的宣傳工作中,一是周密部署,把婦女權益保障法納入全旗普法規劃和年度普法計劃。在“七五”普法規劃中,把婦女權益保障法作為重點普及內容,列入普法規劃和計劃,列入檢查考核項目。二是廣泛宣傳,著力提高婦女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針對大部分婦女文化水平相對較低、法律知識缺乏、維權能力不強等特點,加大《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宣傳普及力度,先后開展廣場咨詢、以案釋法圖板展、發放宣傳資料、“送法入戶”、“送法下鄉村”等活動。先后多次組織普法宣傳小分隊、普法義務宣講團等深入鄉村、社區宣傳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知識。使廣大婦女對婦女權益保障法有了進一步的了解,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和素質得到進一步的加強。三是拓展載體,積極營造全社會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氛圍。婦女權益的保護,是個社會系統工程,只有全社會真正形成尊重婦女、保護婦女權益的良好環境,婦女權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來,我們注重整合資源、創新形式,特別是在“三八”婦女維權周活動中,開展系列宣傳活動,積極開展“送法進機關”、“送法進社區”、“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通過現場解答咨詢、發放宣傳手冊、播放宣傳視頻等,大力宣傳婦女權益保障相關法律法規,促進了尊重婦女、愛護婦女、維護婦女合法權益良好氛圍的形成。
借助“法律七進”活動的深入開展,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力度。一是組織深入到全縣各中小學校,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宣傳活動,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三八”婦女維權周、“五四”青年節、“12.4”憲法日等重大時間節點,開展現場法律咨詢等宣傳活動。三是利用法治宣傳欄這一重要的宣傳陣地,適時制作有關未成年人保護法方面的宣傳欄目。四是為全縣各中小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五是利用基層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職能,適時以案說法,加強廣大人民群眾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了解和認識。
____是____融孚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合伙人。37歲、從業15年的他,工作業績讓不少同行羨慕:他和所在的法律服務團隊曾為國內外知名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在境內外資本市場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執業經驗。他參與完成的多個項目曾開創業內先例,至今仍作為行業標桿被參考學習。____年年底,他帶領團隊與國際律所合作完成中國第一單飛機租賃收益權跨境證券化項目,獲得國際法律專業雜志評選的年度結構融資大獎。
“你們別看我現在站在講臺上,我小時候家里13口人擠在一間6平方米的房間,靠自己奮斗改變了命運。無論出生在哪里,無論父母從事什么工作,只有你們心中有夢想,都可以在這座城市生活得有尊嚴。”面對就讀于____市蔡陸中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____講述著自己的成長和創業經歷。
最近,由____擔任隊長的____青年律師志愿服務自閉癥家庭慈善義工隊有一項特別任務,就是為把全球巡展的“____”引來____的自閉癥男孩巖巖提供公益法律服務,為其肖像和姓名的公益性使用提供法律保護方案和文本設計。
除了直接服務弱勢群體以外,____還為公益性行業協會、群團組織擔任法律顧問,為他們所服務的廣大公益性機構、志愿者組織和慈善項目進行法律制度和標準文本設計,確保志愿者、受助對象和愛心企業都在法律框架內運作。從2008年開始,____擔任____社會福利行業協會義務法律顧問,制定了____養老院入住合同示范文本,與____保險業公會商談推出第一份意外事故保險條款,直接影響到全市300多家養老院、30000多名老人。
____年____開始擔任____慈善基金會法律顧問,就各個慈善志愿者項目進行法律制度設計。比如,幫助獨居老人和單身白領結對的“守夜天使”項目,既能解決獨居老人夜間緊急就醫呼救需求,又能減輕白領住宿成本負擔,但其中涉及財產和人身安全等方面復雜問題,都需要有法律規范。因此,____牽頭制定了招募結對流程以及包括老人、家屬、社區、和單身白領、志愿者管理機構、慈善基金會的“六方協議”標準范本,幫助各方在合法有序框架內實現項目的良好愿景,為慈善資金優質項目長期有效投入奠定了基礎。
作為____團市委主管的____青年家園民間組織服務中心的法律顧問,____為團市委平臺上指導、孵化的各類民間公益組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為青年影響社會公益評選提供法務支持。“將法治思維落實到社會工作中,就是創新社會治理的一種方式,輻射面與影響力會更大。”他表示。
用法治思維延伸公共法律服務內涵的同時,____還在不斷以志愿精神拓展公共法律服務所涉領域的外延。“開陣地、接地氣”,他有效利用社會各界平臺和資源,延伸公共法律服務輻射面和影響力,讓城鄉居民更加便捷、有效地獲得專業公益法律服務。
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包含的另一個課題就是司法行政工作一體化建設,很多工作需要不同司法行政部門共同協作開展。律師應該如何配合?
____覺得,除了擔任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和街道社區的法律顧問,志愿者將是覆蓋面更廣的方式,也是更適合廣大青年律師參與、發揮更多力量的方式。在他的倡議下,____律師團委與____監獄局團委、戒毒局團委聯合為司法干警、戒毒民警提供法律培訓和支持。他們為矯正社工進行法律培訓,為矯正對象提供法制教育和咨詢,為矯正對象家人提供幫助。
“志愿者身份是律師參與各項工作的切入點,志愿者服務作為公共法律服務的一部分,可以由政府或第三方慈善公益資金采購和扶持。”____說。
律師行業龐大的基礎是青年律師。以____新區為例,40歲以下的青年律師占60%,____歲以下的青年律師中,團員又占60%。____認為,青年律師在最初的就業和創業期,生存壓力大、心理更脆弱,恰恰又是思想最易波動、易受影響的群體,必須給與他們溫暖和引領,從“娃娃”抓起,樹立正確的核心價值觀。抓住這兩個60%的主體,在青年律師中加強隊伍建設,讓
主流思想占據引領地位,將決定行業未來發展。作為____律師青年聯合會主席,____帶頭在青年法律工作者群體中宣傳正能量、樹立正方向:開展系列豐富多彩的公益、文化、專業、推優等活動;推薦一批優秀青年律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評十大杰出青年、杰出青年志愿者;與企業界、金融界等青聯委員開展聯誼共建。
____年7月,____律師青聯積極承接____香港大學生實習項目,接受一批香港法律專業大學生,幫助他們了解體系,實地參觀考察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地,參與律師業務和課題調研。
____年12月,、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授予____第十屆“中國優秀青年志愿者”稱號。
現在的____,每天的工作包括律師業務、社會工作、公益服務等各個方面,雖然有不同團隊默默支持和分擔,但很多事必須親力親為,基本都要工作到凌晨一兩點才能休息。
一、完善多元化的社會協調機制,健全具有特色的創穩維穩體系
1.積極轉變穩定觀念。實施“百家陽光屋”計劃,依托村(社區)人民調解室,統籌資源,打造100個集矛盾化解、法律咨詢、法制宣傳、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服務百姓民生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法治“陽光屋”。圍繞矛盾糾紛發生發展的軌跡,強化信息獲取能力,適時調整工作的重點內容、重點方向和服務形式,增強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動性。完善三調聯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網格化排查,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分級預警報告、分級處置制度和重大矛盾糾紛快報、直報、零報告制度。
2.發揮人民調解基礎作用。積極推動基層司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司法專項編制實名制管理,解決好基層司法行政管理體制不順、人員老化、隊伍不穩的問題。向司法所派出基層人民調解協調員,進一步加強組織建設、業務建設。深化省級優秀司法所創建活動,創建1家省級優秀司法所。推行基層司法所公共服務規范,健全基層司法所長效管理機制,明確服務項目、服務質量和監督評估的具體標準。拓展調解組織覆蓋面,制定調解組織進“兩新組織”實施意見。開展調解業務菜單式培訓,放大“婁城老娘舅”、“閔阿姨”調解品牌。探索建立疑難案件流動調委會和巡回調解室,完善第三方介入化解社會矛盾機制,提升調解結果的公平性和認可度。
3.推進矯正社會化。開展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鞏固年”活動。建立健全融社區矯正、心理矯治、陽光就業、公共法律服務于一體的特殊人群服務平臺。加強對矯正社團與社會幫教的指導扶持力度,提升司法行政開發利用社會資源的能力。完善社區服刑人員集中教育和社區服務制度,定向定量定時定期開展集中教育和社區服務。全面落實《關于對就業困難刑釋解教人員實行積極就業政策的實施意見》等安置政策,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社會安置積極性。
二、樹立享受法律新理念,培育全民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體系
4.培育法律消費理念。激活“法律消費”意識,培養正確的憲法和法律觀,變公民被動消極的守法意識為主動積極的用法意識,使全體公民習慣于法律生活方式,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開放法律服務市場,年內引進優秀律師事務所2-3家,成長型優秀律師8-10人。實施“強所”戰略,做大法律服務總量、做優法律服務質量,為提高全社會法律消費水平提供基礎保障。推動優質法律資源下沉,著力加強弱勢群體法律服務工作,開展農民工特色化法律援助,堅持平等的法律消費觀,有效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5.助推依法行政。努力發揮市政府法律事務專家咨詢委員會、經濟社會發展法律服務團、服務社會管理創新優秀青年律師團三支隊伍的作用,充實名律師庫,著力推進政府及其部門的法律顧問工作,充分發揮法律咨詢、決策建議和論證等作用,協助政府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經濟關系、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
6.實現“法律體檢”常態化。積極應對當前國內外復雜嚴峻的經濟形勢,突出企業法律服務工作,合理調整法律服務資源在規模企業和小微企業間的分配,幫助企業規避生產經營中的法律風險。發揮“六五”普法講師團作用,開展企業高管法律風險培訓,增強事先防范、規避風險能力。創新“法律體檢”形式,組織全市法律服務人員采取電話問診、現場把脈等多種形式,筑牢企業法律風險“防火墻”。
7.增加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強化法律消費指引,以法律消費手冊、法律生活手冊等引導群眾。加大政府購買扶持力度,大膽實踐公共法律服務產品市場化運作,將《太陽》雜志、公益律師服務崗位、法治文藝團隊公開推向市場。建立“光明萬家”法律服務聯系卡制度,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人群的實際,了解法律服務需求,開展菜單式服務,建立評價體系。完善“一村一顧問”和城市社區“律師工作站(室)”建設。
三、滿足人民群眾需要,形成富有特色的婁東法治文化體系
8.創新考核評價機制。爭創“六五”普法中期全國先進。大力實施“法治文化建設提升年”活動。爭創全省第二批法治文化示范點。力爭年內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達標率達到25%以上,爭創省級1個、市級2個以上誠信守法企業。組織開展中期考核,切實將考評轉化為推動法制宣傳教育的有力杠桿,全面推動“六五”普法規劃的落實。重點考核各鎮區、各部門圍繞人民群眾的新期待開展“法律六進”活動所取得的成效。重點建設瀏河梅花草堂、城廂偉陽社區和雙鳳三個法治文化公園,沙溪法治文化廣場和璜涇法治文化廣場二期工程,實現法治文化陣地全覆蓋。
9.創新領導干部及公務員學法用法述法評價體系。全面實施人大、非人大任命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積極開展服務轉型升級、農業現代化、生態文明建設等專項法律宣傳和服務活動,切實發揮領導干部、公務員在推動依法治國方略中的龍頭帶動作用,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理事務、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10.創新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和內容體系。切實抓好中小學生及大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開展優秀法治教案評比,在學校廣泛普及法律知識,培養法治思維,樹立法治信仰,推動青少年自覺學法守法尊法。組織“太陽寶貝”系列活動,推出法治文化套餐,努力促進青少年早期規則意識的養成。
11.創新法治文化建設推進機制。培育和扶持專業法治文藝團隊,提升市場化運作機制。強化“六五”普法宣傳資料的數字化包裝,提升“太陽”品牌,形成包括法治動漫DVD、法治游戲、法治微電影在內的數字產品庫。
12.創新協調聯動機制。提高法治文化活動社會參與度,完善普法社會協同機制。融合各鎮區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活動和各部門的普法宣傳日,豐富“政社互動”內涵,協調開展“與太陽同行”千人法治征文、誠信守法百佳企業創建和農民工萬人學法比賽等活動,舉辦第二屆市法治文化藝術節。
四、強化發展軟實力,打造底蘊豐厚的文化司法體系
13.重點打造法律服務行業誠信文化。推動公證律師文化建設,推廣《金太律師》做法,引導律師事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做大做強;高度重視質量管理,改革誠信質量制度,建立成熟的質量管理體系,形成精干高效的專業化隊伍;拓展法律服務渠道,建設市公共法律服務網,以優秀的法律服務行業文化促進法律服務市場繁榮發展。
14.強化公益文化建設。繼續倡導“法為上、和為貴、調為先、讓為賢”為主要內涵的調解文化,堅持以溫馨和諧氛圍感染群眾、樸實無華的方式貼近群眾、典型調解案例引導群眾,有效提升調解質效。探索公益服務崗位建設,公開招募全社會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士,組建法律志愿者隊伍,積極引導社會資源參與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加強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文化建設,打響“光彩人生”品牌,驅動蒙塵的人生重新煥發光彩。
15.積極培育窗口文化。推廣璜涇鎮、瀏河鎮經驗,建設市鎮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圍繞基礎建設出精品、文化活動出成果、制度建設有特色的目標,創建優質服務窗口。開展“崗位形象設計”活動,個性打造《服務崗位形象標準》,強化監督考核,將形象設計執行情況與績效考核相結合,規范服務行為,展示窗口靚麗風采。開通司法行政服務熱線,打造集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律師、公證、普法、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于一體的服務百姓“一線通”。
16.建設“智慧司法”。整合司法行政內部資源和五大平臺,探索法律服務咨詢平臺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的主動接駁,按照管理高效、服務便捷的要求建設“智慧司法”信息指揮系統;積極開展網絡視頻調解、專家遠程會診等服務,全面提高數字化背景下的司法行政履職盡責能力。設計制作“光輝”品牌視覺識別系統,提升影響力。強化文化建設智力支持,聘請文化司法顧問,利用社會文化設施、文化資源,提升司法行政綜合實力。
五、維護和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多主體多層次的法律保障體系
17.堅持司法行政工作的人民性。實現司法行政工作的“五大延伸”,即:向服務“三農”工作延伸、向服務城市低收入人群延伸、向服務社會弱勢群體延伸、向服務關系群眾利益的重點領域延伸、向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延伸。突出做好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突出對特定群體和社會弱勢群體權益保護,光輝、情滿婁江。擴大法律援助惠及面,常住人口法律援助案件和辯護率達到萬分之八以上。積極研究落實修訂后的《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全面規范履行法律援助職責。開展省級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設,創建基層示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執行救助與社會救助相銜接的制度。建立法律援助辦案質量監督評估體系。
18.持續推進惠民實事工程建設。重點建設“光輝工程”品牌鍛造、法制宣傳教育中心、青少年幫教愛心基地、服務現代化“光輝”行動、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專業調解服務隊等市級實事項目和城廂鎮社區矯正心理咨詢中心、瀏河鎮閔阿姨調解沙龍、浮橋鎮小微企業聯合調委會、雙鳳鎮陽光幫教幫扶工作站、新區新人法治俱樂部二期、沙溪鎮法治文化廣場、璜涇鎮法治文化廣場二期等鎮級實事項目。確定每月10日為司法“光輝日”,組織全市司法行政人員、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婁城老娘舅、人民調解員深入村(社區)開展惠民服務,替民代言、為民維權。
19.進一步加大資金和服務投入。統籌社會多方力量,形成以司法行政為主導、專業法律服務機構為支撐、全社會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志愿者為補充的多主體聯動的法律保障網絡,建立覆蓋就業、教育、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多層次法律保障體系,確保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拓展服務功能,完善內容豐富的社會協同體系
20.加強行業協會能力建設。將2013年確定為行業協會管理能力提升年,支持律師協會、法律工作者協會和婁城老娘舅聯合會等組織履行自律職能,支持律師協會開展換屆選舉工作。深化法律服務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提升行業自律能力。強化法律服務行業黨建工作,創建2家“五好黨支部”,1家“標兵黨支部”。積極創建省級規范化法律服務所。建立法律服務機構政治指導員制度,提高律師事務所管理委員會中黨員比例,支持各黨支部在局黨總支領導下參與律師事務所日常管理,發揮黨員律師在律師事務所管理中的作用。
21.加大協同力量扶持力度。建立派遣律師制度,為政府重大決策、重點建設項目和新引進投資企業推薦優秀律師,拓展律師執業的領域和平臺;實行人民調解個案補貼制度,提高人民調解員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出臺青年律師培養扶助計劃,將扶持重點向從業2年以下,年收入在5萬元以下收入低、案源少的青年律師傾斜,加大培育力度,加快優秀青年律師成長步伐。
22.努力提升社會協同水平。繼續積極培育新型社會組織,匯聚“陽光生活使者”群體,拓展一切社會資源,共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完善律師參與領導接訪、值班制度,加強與義工聯等知名社會組織的合作,以“光輝崗”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擴大覆蓋面。
七、形成融合發展機制,造就一支具有豐富實戰經驗的司法行政干警隊伍
23.講大局,在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中不斷轉變作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精神,重點加強領導干部的學習培訓,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警全面準確領會和貫徹黨的十精神。深入推進“黨建創新工程”,全面加強司法行政系統黨的建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爭創勤廉示范單位,健全完善具有系統特點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打造“清廉從警、和諧興業”的廉政文化品牌,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工作,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確定并組織實施法律服務“繁榮港實事項目”。突出為重要地區、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開展法律服務,主動為構建城鄉一體新格局、建設美麗宜居新家園、增進社會建設和諧度提供法律支持。
24.重誠信,在加快發展中不斷提升服務質量。開展三星級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評選活動,大力推動律師依靠個人資源接案,向律所形成品牌、專業優勢接案轉變;大力推動律師事務所個體運行向團隊運行轉變。加強監管,堅決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法律職業掮客和“司法黃牛”。強化公證隊伍建設和案件質量監管,力爭每件公證都辦成“鐵證”。建立法律服務行業紀律檢查監督體系,打造“陽光法務”。加強公證處建設,解決公證員結構性缺員問題和辦公條件等影響公證處的現象。深入推進公證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加大人員培訓和培養力度。
1、人民調解工作。在309個行政村和3個社區調整和充實了人民調解員隊伍,村級人民調解組織覆蓋率100%。九個鄉鎮和工業園區成立了十個鄉鎮級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縣交警隊、縣人社局等單位成立了六個專業性調解組織。
2、法律服務工作。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79件,受援群眾81人,接待來電來訪863人次。公證處辦理民事、經濟公證事項137件。
3、社區矯正工作。我局共接收社區服刑人員49人,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89人,均登記造冊,全部落實了責任措施,幫教率達到100%。
4、安置幫教工作。今年對解除勞動教養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一建立了幫教小組、落實了管控措施;當面講解法律政策,并簽定幫教協議書。
5、法制宣傳工作。6月22日到26日,我局開展了司法公開“開放周”活動,24日、25日深入到縣第二高中和金店鎮文孝社區進行普法宣傳,26日,我局舉行“司法公開日“活動,上街發放法律宣傳資料1200余份,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群眾代表共計30余人參觀了法律服務大廳、公證處,最后召開了座談會,聽取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二、存在的不足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普法經費、法律援助經費、人民調解經費不足。二是司法管理體制不順,不能夠真正發揮作用。
(二)改進措施
一是加大對普法經費、法律援助經費、人民調解經費投入。以便于更好的開展各項工作。二是理順司法管理體制,實行司法所真正垂直管理,真正發揮作用。
三、工作謀劃
一是進一步整合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法制宣傳教育、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資源,著力探索構建“政府主導、司法行政牽頭、部門聯動、社會協同”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抓好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
二是組織兩次以上矛盾糾紛集中大排查大調處活動,進一步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建立行業性、專業性的人民調解組織,發展專業化、社會化人民調解員隊伍,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三是全面做好社區矯正工作。進一步加強與黨委、政府各部門間的銜接配合,規范社區矯正人員交付銜接工作,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必接必送制度,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科學矯正。
――傳統文化心理影響較深,“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出現糾紛化解等訴求,首先想到的不是尋求法律方式解決,而是在第一時間托熟人找關系,尋求權力的消解和庇護。其背后是一種傳統文化心理,即,相信人情可靠,不信法律權威;迷信權力,不信法律。這種心理催生了權力尋租,助長了人治發達。正是基于此,不少群眾“不信法”、“唯上不唯下”,采取封門堵路、哭鬧、打罵、喊冤、服毒、自殘等極端手段,試圖擴大事態,制造轟動效應。一些群體甚至跨區結伙串聯,選擇政治敏感時期、重大節日期間集體群訪,制造影響和事端,給社會穩定帶來嚴重威脅和影響。
――法律權威還未完全形成,公權濫用現象仍然存在。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但法治觀念還沒有完全深入人心,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等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官員在決策時頂不住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缺乏捍衛法律的精神;部分執法者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對法律也不夠忠誠;少數基層干部、行政執法人員沒有完全嚴格執行相關制度法規,存在不作為或者亂作為現象,缺位越位、違反程序的情形時有發生。這導致一些群眾到相關部門反映問題,部門相互推諉扯皮,群眾有怨無處訴、無法訴,最后病急亂投醫地到處上訪、鬧訪、纏訪,加大了矛盾糾紛化解的難度。
――法治宣傳教育不夠深入,全民愛法護法的習慣尚未養成。當前,如何引導群眾依照法律程序表達民生訴求的工作做得不夠,導致群眾形成一種“大鬧大得、小鬧小得、不鬧不得”的畸形心態。一些政府部門經常“運動式”地治理問題,關鍵時期怕上訪造成惡劣影響,全面動員、全員參與,集中解決突出、尖銳的矛盾糾紛,調動大量人力和物力資源“做工作”買平安,從而使一些群眾對法律失去信仰,在心目中造成“政府怕我上訪”的錯誤觀念,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他們不依法解決問題,寧愿以身試法去“撞南墻”,最終導致“有理的要上訪,無理的也要上訪,特殊時期更要集中上訪”的局面。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無論是傳統文化心理的遺毒,還是當前公權濫用的積弊,都不可能在短期內迅速革除。因而,引導人民群眾理性表達民生訴求,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努力培育公民法治觀念,大力推進法治文化建設。
第一,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在全社會樹立法治基本導向。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這就要求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進法治社會的發育,以司法的嚴謹、執法的嚴格來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覺,真正讓廣大人民群眾從正常的渠道表達民生訴求。一方面,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各級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不斷解決群眾合理利益訴求。同時,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司法公正對于社會公正的引領作用,并在此基礎上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嚴格依法辦案,“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健全權責一致的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努力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從而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具體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對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權威,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對法律的敬畏和信仰。
第二,強化基層治理,夯實法治基礎,在基層大力培育公序良俗。要從區域實際出發,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礎工作。深刻領會“禮法合治、德主刑輔”的治理理念,在廣大基層大力培育、宣傳公序良俗,把“政社互動”、“鄰里自理”、“街坊共治”作為基層治理的新模式,和諧鄰里關系、家庭關系,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傳統民事矛盾糾紛,從源頭上為群眾解憂。積極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社會事務、維護公共利益、救助困難群眾、幫教特殊人群、預防違法犯罪的機制和制度化渠道。全面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范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訴求暢通,及時獲得有效法律幫助。
第三,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推進法治文化建設。以群眾的法治需求為導向,深化法治宣傳教育,著力提高普法的互動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在全社會營造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重點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治宣傳教育。對各級領導干部法治思維的培養應當做到“教”與“管”相結合,讓他們將“法治”理念深深植根于頭腦,任何時候都不逾越法律紅線,任何情況下都不觸碰法律底線,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法治信仰涉及“三觀”,只有家庭的耳濡目染、教育機構的長期努力、全社會的共同推進,才可能逐漸形成。學校教育尤其是至關重要的一個環節。法治課應作為必修課,讓每個學生從小接受法治教育,增強規則意識、程序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長。各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小品、相聲、歌曲等文藝節目的手段和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支持城市社區、鎮村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和法治宣傳志愿者開展法治文藝創作,以豐富的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說服人,不斷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養,真正使愛法、護法、守法成為一種習慣、一種生存方式、一種生活規律。
一、深化學習教育,推動干部能力提升。
(一)統籌謀劃學,將政治教育、法治教育、黨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教育、“精神”教育納入實施方案,制定了常態化學習課程安排,細化分解學習任務,緊緊結合黨史學習教育使全體干警牢固樹立“學用結合”理念,著力解決“學什么”和“怎樣學”的問題。
(二)創新舉措學,認真整理必學及選學篇目,印制、征訂并發放學習參考資料共計104余份。堅持局領導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充分發揮頭雁效應,引導干部職工采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線上學習+線下學習”等各種學習形式,抓實書本學習的同時,充分利用“學習強國”、川觀新聞、錦官驛站等新媒體平臺,將學習教育貫穿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始終。
(三)政治輪訓學,組織干部100余人次參加政治輪訓,對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時參加政治輪訓的干部及時組織集中“補課”。干部圍繞學習內容撰寫心得體會90余篇,并組織心得體會交流,確保政治輪訓不走過場、不搞形式。
二、踐行服務宗旨,強化為民服務能力。
(一)推進“全業務、全時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15名法律服務工作者與7個鄉鎮82個村(社區)簽約,實現“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全覆蓋,法律服務工作者成為基層群眾的“隨身法律顧問”,大力開展法律志愿活動。今年以來,律師團隊共進村入戶提供法律服務400余人次。
(二)組建律師團隊,認真落實《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遴選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棒、風險意識強、有一定刑事案件辦理經驗的律師組成服務團隊,根據需求隨時提供法律援助服務。截至目前,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434人次,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件,辦理其他法律服務事項(代書、咨詢等服務)379件。
(三)以市(州)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工作為切入點,打造“法治文化陣地+休閑娛樂場地+區域特色+紅色文化”四維一體的特色法治文化實體陣地,完成烹壩鎮固包村、瀘橋鎮咱里村、瀘橋鎮海子環環村、冷磧鎮杵坭村、興隆鎮和平村法治文化實體陣地建設。
(四)我局指導嵐安司法所組建縣第一支由群眾組成的“縣紅色法治文化宣傳隊”。法治文化宣傳隊主要由政治素質較高,且具有一定表演能力和熱心普法公益事業的群眾組成,通過用本土話、俗話、俚語等自主創作接地氣的文藝作品,在縣、鄉、村的舞臺上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快板,歌舞串聯、山歌等方式開展法治宣傳,使群眾都成為“我要學法、我能守法、我會用法、我來普法”的新人。自宣傳隊成立以來,已在嵐安鄉、瀘橋鎮等鄉鎮開展“學黨史,頌黨恩,法治宣傳進鄉村”系列宣傳活動5場次,受眾1000余人次,網絡宣傳閱覽人數19萬余人次,其中推送至“之聲”的《法治宣傳進老區、唱響紅歌頌黨恩》法治宣傳新聞廣受好評,播放次數達16萬余次。
(五)從特殊對象權益保護入手,以“我為群眾辦實事”和“六穩六保”工作精神為指導,創建“兩類人員”“管理+幫扶”“三大機制”,創建職能部門與協作單位聯動機制,以司法行政部門為主,聯動人社、衛生等部門,就“兩類人員”就業技能培訓、心理撫慰矯治等方面進行合作聯動;創建跨區域協同機制,與石棉縣司法局建立《社區矯正跨區域執法協作協議》;創建政府部門與企業再就業銜接互動機制,確定山盛水泥廠作為“縣刑釋回歸人員安置幫扶基地”,提升“兩類人員”管理幫扶成效。
(六)進一步提升鄉(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員業務水平、調解技能和法律知識,依法依規調處好民間糾紛,始終發揮好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夯實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基礎,培育基層法律明白人,5月20日,縣司法在縣政務中心五樓會議室召開人民調解、法律明白人培訓會,縣基層調解組織107名人民調解、法律明白人參加了培訓。
三、加強對年輕干部培養選拔。
我局充分認清年輕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年輕干部的自身特點和成長規律。正確看待年輕干部在發展縣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打牢年輕干部培養管理工作的思想基礎;著力改善全縣司法行政干部隊伍結構,按照“高度重視、重點培養、統籌選配”的工作思路,把培養年輕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努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四、2022年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