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8 17: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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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社保經辦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社保
近十年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取得重大突破,在此期間,我國的社會保險體制日益完善,醫療、養老等主要的社保項目日漸豐富并開始向農村地區擴展,制度覆蓋面與基金征繳額逐漸提高。但是,我國的社保經辦機構的發展卻相對緩慢,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之差尤其突出,普遍存在信息化建設不足、人員負荷過重和運行機制不暢等諸多問題。加強我國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我國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是維護我國社會安定團結和確保人民群眾利益的迫切要求,同時有助于提高我國整體的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意義重大不容忽視。
一、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保險事業的迅猛發展,特別是社保事業向縣級以下城鎮的發展,以及社保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使得基層社保經辦機構面臨著巨大的挑戰,經辦機構管理出現了信息化系統滯后等一系列問題,嚴重影響了社保工作的運行效率和服務效率。
(一)信息化系統還相對滯后。隨著社保事業的發展,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將更多的依賴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支持。通過對信息管理的系統化,可以使經辦機構的業務得到更好的規范和監督。但是就信息系統的現狀來看,經辦機構的計算機系統建設普遍滯后,對目前日漸提高的經辦要求無法適應;各種信息系統進行分散管理互不兼容,難以達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信息系統功能不夠完善,具備多功能服務系統中的子系統還需要進一步的開發,不能提供一站式的服務。
信息化建設的集中程度不高,各信息系統互相不兼容。業務運行系統是各自進行開發建設,并且服務功能也不同,不能有效利用業務經辦之間的關系。封閉運行、分散管理構成社保機構之間的隔墻,信息資源無法共享,對綜合治理不利。各種社保信息系統時常重復建設,信息化資源浪費、分散。
(二)機構管理體制不夠完善。社保經辦機構承擔著幫助人民受理國家社會保險的義務,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因而影響著社會公眾對于政府的滿意度。而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名稱的不統一會導致標識不鮮明,公眾識別度不夠高,很難為公民提供便捷的服務。如江西省,萍鄉市的醫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叫萍鄉市醫療保險管理處、機構規格是副處級,而鷹潭市的醫保經辦機構則為鷹潭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公室、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經辦機構層級和規格的不一致同樣對社保經辦業務的開展和經辦公作效率有影響。如在江西省膿包試點縣,全省共11個試點縣,其中有三個縣的新農保是由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統一經辦。而其他縣區則另外成立了農保局。農保和城保本來同樣屬于社會保障養老保險范圍,由于另外設置部門經辦管理,造成政出多門、資源浪費、工作效率低等問題。
(三)業務量劇增,負荷重。隨著基層參保人數的增加,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人均工作量日益增加,經辦機構超負荷工作的情況十分普遍。然而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在經費和編制上卻沒有相應增長,業務需求與經辦負荷程度明顯不相適應,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加之經費不足造成的軟硬件系統建設的滯后,對經辦工作的效率有直接的影響。
二、優化基層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對策
加強能力建設是社保經辦機構建設的關鍵。針對基層社保經辦機構存在的問題,我們要根據經辦機構的性質和職能,做好工作定位,解決好相應的經辦能力缺陷問題,達到提高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目的。
(一)信息系統建設升級。進一步加強社保信息系統建設,實行自上而下的統一管理,構建統一、集中的大系統,集信息技術的資源優勢,支撐各種業務經辦,達到信息資源共享的目的。爭取盡早實現對法人信息和個人信息的綜合及集中化管理,通過建立社保電子檔案管理方式,及時了解參保個人或者單位法人的各種綜合信息,從而使管理效率得到提高。加大對硬件配套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并確保資金足額按時撥付到位,保證對系統建設的財力支持。擴大系統的應用范圍,提高系統的應用水平,完善系統的多項服務功能。
(二)管理體系建設升級。對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和規格進行統一,以便于公眾識別。如在各地級市,社保經辦機構的名稱統一為xx市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xx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機構的規格為副縣級或者副處級,以方便地區間社保工作的銜接和經辦工作效率的提高。通過管理模式設計,形成領導決策、專業管理、業務運行以及綜合服務式的管理體系,做到領導負責重大決策;專業管理層進行監督管理;業務運營層落實政策;綜合服務層負責對外服務。
(三)提高經辦人員素質和工作效率。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的窗口服務單位,責任重大。社保經辦機構要主動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經辦機構的現場管理,強化過程監督與考核,提高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經辦人員的培訓應與社保經辦組織戰略的近期安排和長期規劃相適應,培訓內容應該涉及業務知識、組織機構、公共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在教員、教材、培訓方法上都要進行創新,做到與時俱進,培訓結果要同職業資質、考核、薪酬聯系起來,以調動員工學習的積極性。對于地區之間經辦員工人數的不平衡,上一級管理機構應該合理調配經辦機構人員人數,從而使經辦設施的資源配置達到優化,最終提高社保經辦機構的工作效率。
三、結語
社保事業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事業的基礎重點,加強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關系到國家的長遠發展,關系到每個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的長治久安,是一項政治工程,也是一項社會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因而提高基層社保經辦機構的能力建設是落實服務于民的重要任務之一,具有深遠而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關鍵詞:普法教育 問題 對策
1 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 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 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 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 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入聯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 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 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2 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 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關鍵詞:新媒體 社區治理 微信
一、呼倫街道微信公眾平臺的基本情況
2013年呼倫街道率先創建了“呼倫街道微信公眾平臺”,打開了黨群、干群溝通的新途徑,榮獲了“第三屆全國基層黨建創新案例優秀獎”。目前,呼倫街道微信公眾平臺由兩部分組成,訂閱號提供組織、技術支撐,微網提供應用信息和服務支撐。
二、呼倫街道微信公眾平臺實際中發揮的作用
(一)充分發揮了政務公開的職能。平臺在實際工作中就是堅持向群眾“講實情、說真話、辦實事”,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也避免了虛假信息所產生的負面影響,方便了居民,提升了民主意識和民眾參與熱情,確保公眾有效監督。
(二)充分發揮了匯聚民意的職能。呼倫街道利用平臺試圖探索創新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新機制。如微信平臺收到居民群眾咨詢、反映問題的意見及時回復,變“單向灌輸”為“雙向溝通”。針對轄區企事業單位及居民個人存在的一些常見問題,利用平臺的自動回復系統,及時地、細致地給予解答,搭建了匯集民智新平臺。
(三)充分發揮了便民的職能。平臺在實際工作中將一些社會謠言及時澄清,對居民關心的國家普惠惠民政策及時,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謠言的擴散傳播,避免群眾產生心理恐慌而導致的社會秩序混亂,做到了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三、呼倫街道微信公眾平臺社區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問題
1.傳統治理方式的思維慣性。筆者曾在街道等基層單位工作,經過對公眾平臺的實際運營及創建過程中,明顯可以看出,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的應用還薄弱。微信作為一個獨特的公共空間建構了一種新的社會生活模式,對新媒體的應用重視程度還有待進一步增強。
2.推廣應用滯后。基層干部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他們還不能完全掌握和運用新媒體,還不能成為新媒體參與社會治理的支持者和推動者,制約了新媒體在基層政務上的運用和發展。
3.運營人才缺乏。雖然以微信等為代表的新媒體平臺在基層政府社會治理中的角色越來越重要,但是懂得新媒體運營的人才缺乏,運營人員缺少必備的知識體系和專業素質,沒有開發能力,只能被動應用,不能適應形勢和民眾需求,成為制約新媒體發展的關鍵。
(二)原因分析
1.新媒體的覆蓋小。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還是一個新鮮事物,而微信正是新媒體產品代表,它的應用在社區居民的認同感上還是問題重重,社區活動、交流方式、情感歸屬、科技自身的問題影響其應用。
2.新媒體的投入不夠。在深化改革時期,對社會建設尤其是對基層社區治理還沒有納到重要位置,使得基層不能適應社會轉型的社區治理方式,對于創新社區治理方式等方面投入也很欠缺,缺乏人、財、物等的投入。
四、完善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應用的對策建議
(一)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要搭建平等交流的開放平臺,推動不同主體間實現合作共治。公眾權利的高效有序運行,需要建立公眾利益表達機制,搭建訴求互動表達平臺,通過各方表達自己的利益需求和認真考慮他人的利益訴求,在平等協商和彼此妥協的基礎上達成對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共識①。所以,在社區治理過程中要充分利用新媒體搭建交流自治的開放平臺,保證信息的真實和完整,提升決策的可行性,實現共治與善治。
(二)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要建立雙向權利運行模式,加強對權利的監督制約。利用新媒體建設的互動、監督平臺能夠較為充分地實現在均等條件下對所有人的開放,使所有利益相關者自由自愿參與進來,并不受任何歧視與阻礙,全天候、全過程、全方位實現有效監督,并通過新媒體傳播的放大效應,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約機制。
(三)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要協調社會利益關系,形成多元沖突、矛盾激化的緩沖地帶。目前社會轉型期,需要健全和蓬勃發展的社會,增強社會的構建需要公共領域的培育,國家和社會之間存在極大的張力,而“公共領域”充當了這種張力的緩沖地帶②。新媒體參與社區治理對于緩解錯綜復雜的社會矛盾,不同階層和利益主體之間找到一個平等平臺,運用新媒體表達對社會的態度、觀點與立場,政府通過新媒體利用大數據云計劃,進行處理分析,搜集社情民意。
(四)新媒體在社區治理中要不斷開發新媒體推送便民服務功能,創新社區治理服務路徑。群眾希望獲得“一站式”且無間斷24小時、零距離的服務,新媒體為這些期待提供了可能。在社區治理中,互聯網思維與“網絡化基層管理”已經成為了一個新的發展趨勢③。利用新媒體高效、便捷、傳播網狀等特點,打造為民服務平臺,社區各項業務工作及服務流程,提供各類民生服務。新媒體可以通過一系列專門的、有針對性、細分群眾的服務,對服務對象實現興趣愛好、職業年齡等專業化細分,滿足各類公眾群體的個性化需求,實現政府與公眾之間的互動溝通,凝聚共識。
五、結語
本文對呼倫街道運用新媒體參與社區治理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所遇到的問題和解決辦法,以治理理論和調查研究為視角,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總結,為推進社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提供了參考。
注釋:
①金世斌:《公共權力運行中的公共利益悖論及其消解》,《上海城市管理》,2014年第05期,第11-13頁。
②宋瑞霞:《公共領域:國家與社會之間張力的緩沖地帶》,《法制與社會》,2014年第02期,第9頁。
③楊敏、楊玉宏:《“服務D治理D管理”新型P系與社區治理新探索》,《思想戰線》,2013年第3期,第23頁。
參考文獻:
[1]Melvin Delgado, Community Social Work Practiceinan Urbancontext: The Potentialofa Capacity Enhancement Perspectiv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2000.
[2]彭蘭.網絡傳播概論[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3]俞可平.治理與善治[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
[4]宋瑞霞.公共領域:國家與社會之間張力的緩沖地帶[J].法制與社會,2014,(06).
關鍵詞:合法不合理 合理不合法 社會轉型期 糾紛解決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原則,對整個民事審判的過程起指導作用。然而人們對"事實"的理解產生懷疑:我們用以審判的"事實"究竟是絕對的事實(客觀真實),還是相對的事實(法律真實)?從現實操作來看,隨著我國民事審判方式的改革,越來越注重程序正義,我們用以審判的事實應該是法律真實。但我國國情比較特殊,尤其是基層法院審理案件,是否也應一味追求程序正義呢?本文針對當前我國基層民事審判的事實發現面臨著"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的困境做了初步分析,我們主要說明在基層民事審判中不能把兩者絕對對立看待,應在聯系的觀點下全面看待這兩種真實。
一、基層民事審判產生困境的原因
一般而言,事實發現有四個制約因素:事實發現能力的有限性;發現客觀事實的主觀路徑;追求客觀真實與其他價值目標之間的衡平;事實發現的成本。①任何一個制約因素都會給事實發現帶來難題。當前我國基層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造成事實發現環節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具體原因:
1、中國處于社會轉型期。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流動增大,社會開始陌生化,但陌生人社會并未完全建立起來,轉型的中國社會是一個陌生人社會和熟人社會并存的社會。基層民事審判同樣面臨熟人社會和陌生人社會,現代化的城市和傳統的農村地區以及向城鎮化過渡的地區。這種不平衡性和地方性對統一的民事審判提出了挑戰。面對最基層的農村地區,法官們還不得不固守一些司法傳統來適應基層社會,以使自己的裁判順應民意。而法律所規定的證據規則、法律程序、法官職責并未考慮司法傳統和適用的法治土壤。所以事實發現符合了司法傳統確立的標準達到客觀真實,卻又常常違反程序法的規定,出現"合理不合法"的現象。
2、證據法律規范導致基層民事審判的事實發現困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基本上以當事人主義為基礎,以抗辯制為理論前提,它要求事實發現過程主要依賴于當事人。但現在一般當事人尤其是基層民眾的證據意識差,不少當事人不清楚自己所負的舉證責任和逾期舉證的后果。在這種情況下,適用《證據規定》實際上使有些本應勝訴的當事人敗訴,導致當事人對結果不滿,而當事人又不懂并且不管法律規定的一些程序和規則,只認為自己的實體權利沒有得到保護而侮辱、毆打審判人員甚至有的圍攻法庭,或到處上訪。
3、基層法官們的法學理論素養和司法能力及技巧方面的原因。基層法院審理的大都是一些借款糾紛、勞動爭議、家庭成員之間的糾紛或相鄰關系的糾紛等。就這些普通的民事案件來講,事實發現更多的是依靠法官們的洞察力,洞察力來自于社會生活經驗,而非來自于法律知識。但自《證據規則》出臺以來,僅僅依靠洞察力、社會經驗審理案件,而不以證據規則發現事實的規定來審理就有程序違法之嫌。基層法官們嚴格按照程序法的相關規定發現事實而引發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適用的法治土壤和法律應用背景的社會生活變化,在于民事審判所需要的發現事實的知識和技能。
二、解決基層民事審判困境的對策設想
按照現代司法理念,程序公正和當事人主義是事實發現應當遵循的原則。但是在中國,尤其是在基層,大多數人認為法官就應當還其清白,追求客觀真實。基層法官如果不顧當事人的這種司法期求,而一定要堅持現代司法理念之上的證據規則,恐怕就容易產生其他問題。作為一名中國基層法官,應當把法律與傳統道德、人情有效有機結合起來,更多的考慮法律規范及其適用如何滿足大多數群眾的司法期求,在法律適用中逐步的轉變并提高中國老百姓的司法理念。
規則的統治是重要的,這幾乎可以說是現代法治的核心。②現在,世界兩大法系的主要國家都追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規則的統治。中國當代的司法制度從總體上已經要求從"糾紛解決"向"規則之治"的轉變,從注重實質問題向注重程序問題轉變。但轉型社會的生活現實決定了在當代中國基層法院,特別是農村基層法院的民事審判中,仍然以解決糾紛為中心。③基層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絕大多數是婚姻家庭、債務糾紛、損害賠償等案件,一般不存在法律適用上的疑難和爭議。只是我國的多數當事人缺乏現代訴訟的證據規則意識,且根深蒂固地認為法官應當為民做主,有責任查清事實,否則他們就認為法官無能或辦錯案。基于轉型中國的基層社會生活的現實,要求基層民事審判中"以事實為依據"不能機械的理解為"以證據為依據",而要求基本應當查清,基本證據應當確鑿,要求基層法官在當地各種條件制約或支持下,權衡各種可能的事實發現后果,然后做出一種法官認為對當事人最好的,基本能為當事民眾接受認可的選擇。
我們應當基于轉型社會基層民事審判的現實來完善《證據規定》中的相關規定。比如完善《證據若干規定》第3條關于法院義務的規定,明確法官的釋明權。釋明權被認為是解決對抗制導致的證據規則機械化缺陷的有利工具。考慮到轉型社會的實際情況,應當強調舉證指導為法官"應當"為之的義務。另外還要求法官正確靈活的適用舉證時限制度。舉證時限制度實施后給基層民事審判帶來的最大問題在于,很多民事案件沒有律師的當事人往往不知道逾期舉證的法律后果,經常在舉證期限屆滿后舉出關鍵的證據。法官遇到這種情況往往進退兩難,不采信這種證據,合法不合理,有違實體公正;采納這種證據對方當事人又會以法院采納已經超過舉證期限的證據有違公平原則而反對。為了避免本來能夠勝訴的人不會因為訴訟知識的欠缺而敗訴,最大限度地實現司法公正,在適用舉證期限制度時,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對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證明要求等進行釋明。二是在案件審理中新形成的事實焦點,應當允許雙方當事人就此重新補充證據。
三、結語
綜上分析主要只是針對我國基層農村和社區這一法律適用的特殊土壤而言。按照我們長期司法實踐的理解,司法審判首先要追求的是客觀事實,即盡可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扎實,避免枉法裁判。而當審理已經結束,客觀事實沒有查清,或者難以查清,只得依據法律真實做出裁判,依據證明責任分配原則來分配最后的勝敗。總之,"法律是實踐的,是要解決問題的,是要解決我們的問題的,是要解決我們眼下的問題的。"④所以,針對基層法院面臨的困境,一方面,為有效處理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基層民事審判必須重視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期求,事實發現應當合法又合理。另一方面,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捍衛法律尊嚴,法官應當貫徹"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基層民事審判還必須在現有的法律制度資源中尋找實現公平正義的方法,事實發現還應當合理又合法。基層法官既要直面法律規范和轉型社會生活之間的沖突,又要直面法律規范和轉型社會生活的約束。
注釋:
①[美]理查德·A.波斯納著,徐昕、徐昀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5頁。
②蘇力:"現代化視野中的中國法治",載《學問中國》,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③蘇力:"糾紛解決與規則之治",載《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178頁。
④蘇力:《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版,第12頁。
參考文獻:
[1]蘇力:《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版。
[2]蘇力:《道路通向城市》,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主編:《司法能力建設與司法體制改革問題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年版。
[4]主編:《民事訴訟論壇》,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版。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普法教育問題對策
一、農信社普法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
近年以來,農信社通過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廣大員工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明顯增強,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大大提高。但隨著農信社改革步伐的加快,在農信社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1.1員工學法積極性不高。農信社員工平時工作忙、壓力大,對法律知識學習不夠。認為只要做好本職工作了,法律知識學的好不好不重要;農信社領導在對待抓普法教育這方面也存在模糊認識,對普法教育工作支持不夠,認為普法教育是“軟任務”,抓不抓問題不大,只要能完成業務指標就行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達到提高員工學法積極性,當然更談不上普法取得顯著成效了。
1.2農信社普法教育手段不能適應新形勢下普法工作的客觀要求。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信社新業務不斷推出,員工得把越來越多的精力投入到新業務的學習中,把員工集中在一起上普法課也存在一定的難度。在內容、方式方法上無法滿足員工的喜好,這勢必挫傷員工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目前,農信社普法大多時候還是采取橫幅、標語、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方法簡單,形式單一,普法未能真正進入基層社,在上級檢查這項工作時,往往是走形式,工作中彼于應付。
1.3農信社普法教育方式針對性不強。農信社沒有建立起法律法規定期學習制度,領導沒有把此項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不能及時跟蹤學習新近出臺的一系列與銀行業務密切相關的各種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所以也談不上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讀和分析,更談不上用于指導和防范業務經營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1.4員工結構不合理,影響法制觀念更新速度。目前聯社員工基本上是兩大結構群體:新入行青工和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參加工作的員工,即一部分是學生出身和轉業軍人構成的青工隊伍,人員成分復雜,思想不穩定,可塑性強,且每個人的知識層次、生活閱歷、思想覺悟、業務技能千差萬別;另一部分是上個世紀80年代初招工社的老職工,他們經歷了計劃經濟向商業銀行轉軌的歷史變革,這部分人接受的普法教育基本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理論,雖然后期也經歷了多次教育普法教育和實踐鍛煉,有相當多的人員進入高等學府深造,也出現了部分精英人才,但就員工隊伍整體結構而言,新鮮血液補充太慢,員工年齡沒有形成梯次結構,尤其在基層聯社,人員老化、合適人才青黃不接的現象普遍存在,嚴重影響了普法教育速度,影響了聯社普法教育的有效開展。
1.5普法教育忙于應付。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聯社的業務范圍、產品種類、客戶構成、服務手段等發生了深刻變化,隨之各種制度、辦法、操作規程和實施細則等不斷出臺,但由于缺乏超前性、相互關聯性、前后銜接性和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漏洞預見性,在普法教育中表現為不順暢、不自然,難與國家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內部風險防控總處在亡羊補牢狀態。
1.6自卑心理產生對普法教育的抵觸情緒。
聯社由于其自身的特點,改革的步伐較其他國有商業銀行相對慢一些,從單位形象到員工各方面待遇都不如國有商業銀行,致使部分員工在攀比中產生了自卑感,特別是習慣了“吃大鍋飯”的那部分員工,經常對從事的工作產生消極情緒,對普法教育新理念產生抵觸,他們是聯社進行普法教育的重點教育對象。
二、推進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策
隨著國家普法教育的進一步深入,廣大農信社員工要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提高農信社法治化管理水平、積極推動農信社民主法治建設,大力加強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力度,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2.1加強組織協調,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機構職能作用。一要善于“借力”。要立足于當前實際,善于借臺唱戲,借兵打仗,借箭發令,積極主動協調各級地方政府,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協調普法與效能、綜治等共同督查、督辦;積極引導全員關注支持普法教育,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積極參與普法教育,努力探索普法運作機制。二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普法領導小組的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把普法與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試點、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建、精神文明活動等結合起來,實現資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動農信社普法廣泛開展。
2.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一要建立剛性機制。目前,普法依法治理制度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只規定應該怎么做,而對沒有做到如何處罰沒有規定,從而導致法制教育忽緊忽松。二要建立規范的指導體系。要盡快制定農信社具體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意見、依法治社指導性意見,在全轄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科學合法,易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規范體系。三要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應當組織人員根據實際,制訂一個合理的、可操作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評量化標準,納入績效考評,每年組織檢查考評,并將考評結果作為各信用社評先評優的重要條件。
2.3明確普法教育的對象。農信社普法教育的對象應該包括農信社的高管人員、聯社所有科室人員、基層網點負責人及基層員工等所有從業人員。各社應該設置普法教育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社普法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并在每個社設置普法宣傳員,負責本社員工的普法宣傳任務。
2.4選準普法教育的內容。要廣泛宣傳整個法律體系的知識,著重抓與農信社工作有關的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通過舉辦培訓班,使廣大農信社的干部普遍提高守法、用法水平,能熟練掌握和運用金融法規知識,結合具體工作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法規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達到監管的要求,使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準則相一致。可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擔保法》、《物權法》、《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規以及《票據法》、《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保險法》、《信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應制定切合實際的培訓計劃,有目的、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培訓內容,達到學以致用,熟練掌握的目的,真正達到普法知法的效果。
一、把握重點,發揮職能優勢,全面推進司法行政工作發展
(一)努力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按照中辦、國辦[2007]23號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兩個規定”要求,切實抓好各級調委會的組織建設,盡快達到“五有”、“四落實”,采取以會代訓、旁聽審判等形式分批分層次對人民調解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調解人員的素質。與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探索解決在司法審判中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問題。堅持一年兩次的矛盾糾紛排查,遇有傾向性問題和重大問題苗頭,及時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提出建議,防患于未然。
(二)切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努力減少重新違法犯罪。要進一步完善幫教安置網絡,做好銜接工作確定幫教類別,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幫教檔案。
(三)抓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法制建設。全面實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縣“兩個規劃”,實現“兩個轉變、兩個提高”的目標,我們要突出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上要有新進展,要制定我縣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建立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各項制度,如縣委中心組學法制度、縣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二是強化對普法依法治理聯系點的指導工作,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全面抓好區域、行業、基層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在農村和農民學法上要有新發展,結合我縣新農村建設的具體實際,進一步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送法進村入戶”活動;四是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擴da+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四)發揮法律服務作用,為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公證、律師要探索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服務方式和手段,努力為我縣“十一五”規劃提供法律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在積極當好鄉鎮人民政府和村級集體組織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法律顧問的同時,要積極拓展業務領域,主動介入農村改革發展的各個領域,為農業發展、農民增收服務,為新農村建設服務。
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進一步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支持
(一)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務大局。要把本職工作與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實現四個“圍繞”:一是圍繞政府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做好法律顧問工作;二是圍繞經濟建設中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三是圍繞維護社會穩定,發揮法律保障作用;四是圍繞熱點、難點問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發揮職能優勢,促進中心工作的順利完成,引起各級領導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視,把普法教育、人民調解等工作擺上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使司法行政工作和其他工作相結合,協調發展。
(二)牢固樹立服務意識,主動為黨委政府排憂解難。實行普法先行,運用法律手段調處的做法,發揮人民調解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抓好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調處工作,凸顯司法行政工作在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司法行政隊伍素質
內強素質,外樹形象,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隊伍。
(一)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養。要認真學習dxp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特別要把學習領會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即將召開的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任務,用科學的理論武裝干警頭腦。要大力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大張旗鼓地表彰先進,激勵斗志,教育廣大干警樹立敬業勤政、銳意進取、奮發向上的良好精神風貌。
(二)加強專業素質教育。要結合隊伍整體素質的實際,按照“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有針對性、按計劃對干警進行各種業務培訓,努力培養一支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的基層司法行政干警隊伍。
關鍵詞:釘釘;互聯網;城市社區管理
1信息技術是城市社區創新管理的手段
2017年8月4日,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第40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6月,中國網民規模達到7.51億,手機網民規模達7.24億,手機網民占比達96.3%。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云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等新技術逐步得到廣泛應用,對社區治理的影響日趨明顯。釘釘(DingTalk)是阿里巴巴集團專為中國企業、政府、團隊打造的免費溝通和協同的多端平臺,提供PC版、Web版和手機版,支持手機與電腦間文件互傳,主要有免費商務電話、DING、消息已讀未讀、團隊組建等功能,結合搭建在釘釘平臺內部的微應用,提升企業溝通和協同效率。在貴州省貴陽市政府采用釘釘軟件進行管理的大環境下,本文以貴陽市白云區大山洞社區為例,探索如何通過釘釘更好地實現社區的創新管理。隨著城市社區承載的功能越來越多,必須要不斷創新社區管理模式。我們要適應新形勢,以現代信息技術為引領,提高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把精細化、標準化、常態化理念貫穿于社區治理的全過程。借鑒一些基于互聯網開展的在線調解、協商談判等做法,善于運用新技術提高糾紛化解水平[1]。“十三五”規劃提出了要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改進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的發展目標。因此,創新城市社區的精細化治理模式不僅對社區自身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對城市整體的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現階段,城市社區管理已成為中國社會發展的一個戰略性問題。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逐步提升社區管理水平,必須進行全新的管理,為社區管理工作帶來便利和啟示,進一步加強社區信息化管理工作,探索互聯網環境下的社區管理模式創新,構建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型社區。
2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城市社區形態不斷呈現多樣化。多種因素的交錯疊加,給社區治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1)社區社會事務繁雜,缺乏及時的管理與監督。社區服務工作總量多且分散,缺乏及時的管理與監督。及時有效管理與監督社區服務資源,將是進一步完善社區管理模式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發揮社區服務功能的關鍵手段。(2)社區工作人員年齡老化,專業化程度偏低。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隊伍年齡結構不合理,老齡化現象嚴重。社區管理非專業化現象嚴重,人們對社區服務與管理的專業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城市社區管理缺乏溝通和交流平臺。目前社區硬件設施普遍落后,嚴重制約了社區發展。雖然也有如大山洞社區壓縮辦公空間建設多個供老人、小孩交流與活動的空間,但人們認識上存在偏差,缺乏溝通交流,居民缺乏教育,社區與居民關系疏遠,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意識較弱、渠道較少[2]。(4)社會參與社區建設程度較低。社區網格化管理強調問題及時收集和反饋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居民實際需求及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熱情,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管理的積極性并不高。社區作為管理部門,基本是在職能范圍內組織開展相關活動,完成上級交派的各種任務,而由于人員和精力有限,在主動引導、激勵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方面做得不夠,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管理渠道不多。(5)社區治理過程中信息化技術運用不夠廣泛。當前開展的社區各項治理任務基本靠群眾的反映和政府部門的實地巡查,對信息技術的應用不夠充分[3]。
3解決城市社區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的對策
信息技術的發展在豐富人們生活的同時也給社區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社區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涌現,傳統的社區治理模式很難保持有效性和持續性[3],要依托信息技術實現社區管理主體多元化、鼓勵社會參與決策等[4]。
3.1實現多方整合,提升社區服務管理水平
“釘釘”政務移動辦公系統集即時消息、公告、定位簽到、考勤、日志、審核、視頻等功能于一體,從管理和服務入手,建立了信息收集、受理、監督等方面的工作規范和機制,積極發揮了基層黨員、愛心媽媽、青年志愿者、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社區干部與職能部門人員等的作用,形成了社會服務管理問題有人報、事件有人管、處置有反饋、結果有監督的工作局面[5]。實現各級各部門“溝通高效化、聯動智能化、反饋便捷化、信息數據化及監督全程化”,將全社區相關部門干部和職工納入“釘釘”監督管理體系中,跟蹤督查基層干部社區責任落實。基于釘釘的信息平臺變革社區管理和服務手段,滿足各類群體不同層次的社區服務需求,比如轄區有企事業單位328家、個體工商戶2224戶,可以組建相關的工作平臺,既是宣傳政策、通知公告平臺,又搭建了相關單位、個體交流溝通的橋梁,已讀未讀一目了然,精準關懷,減少了社區人員的工作量,利用“授客學堂”對現有人員進行培訓,促進現代化社區建設。
3.2通過釘釘搭建一體化、多層級管理交流平臺
我國的社區規模大,社區居民參與的廣度和深度不夠,渠道不暢通。通過釘釘搭建的平臺為社區治理帶來了新的契機,拓寬了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通道。推動與扶持公民參與模式,轉變以政府為中心的一元化思維方式,充分肯定公民在社區中的作用,促使公民參與社區中的各種公共事務并與政府部門進行良性互動,使許多利益沖突在基層就得到解決[6]。在信息高度發達的時代,及時準確獲得和傳遞各種信息,成為現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釘釘為居民參與社區活動和事務搭建了新的平臺、拓寬了參與渠道,成為提高居民參與度的有力手段。釘釘是基于手機號碼認證的平臺,社區發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社區自治組織,通過釘釘搭建“社區—小區—樓棟—個人”的一體化、多層級管理平臺,總的管理員由社區工作人員擔任,各小區或樓棟設置一個子管理員,居委會利用該實名平臺支持和鼓勵社區內諸如業主委員會、各種自治團體的溝通交流,也可以鼓勵以樓為單位建立加強宣傳、教育、溝通的群和平臺。基于該平臺可以社區各類信息公告,組建不同層級的交流平臺,實現各類事務數據的收集、統計[7]。
3.3通過釘釘搭建社區的各類活動平臺
信息技術的普及應用,成為社區建設工作不斷深入、人員素質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的必要手段,有效滿足了市民咨詢、救助、服務、娛樂的日常需求。比如大山洞社區爭取上級各部門的支持搭建了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平臺,成立了大山洞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工作領導小組、大山洞社區兒童幸福家園家長委員會、兒童委員會等組織,為招募和管理專職和兼職的人員隊伍、專職愛心媽媽和青年志愿者隊伍、社會組織、“兩代表一委員”、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等人員,可以開發人員招募和管理系統。
3.4完善社區服務工作機制,創新社區服務體制
高效和迅捷的溝通工具可以提高社區的工作人員溝通效率。探索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釘釘+”模式,重塑工作流程,創新服務群眾模式,提高效率,有效推動了各項工作。通過“釘釘”把社區管理、城市管理、違建巡查、城管等工作分發下去,實現隊伍建設“全覆蓋”。利用釘釘平臺中消息、DING等功能,打破多層級管理模式,一線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相互直接反饋信息和接收指令,逐步形成“信息、解決問題、核查反饋”的工作流程,結合社區開展的社區兒童幸福家園推出“日照料”“周活動”“月家訪”“建臺賬”“延時制”的工作機制,利用釘釘中的簽到、日志、微活動、微社區等活動信息、反饋工作情況,保障家園的規范運行。比如大山洞社區推出“日照料”“月家訪”“延時制”的工作機制,專職愛心媽媽可以通過日志提交每日輔導和照顧兒童的情況,以供其他愛心媽媽查看。創新社區服務體制,健全“五項機制”,建設陽光之家。
3.5加強釘釘信息平臺建設,預防和疏導社區矛盾
加強釘釘信息平臺建設,一是搭建問題溝通交流的平臺。基層社會服務管理終端由社區向前延伸到網格,基層干部可以通過不同的溝通交流群和報送日志等及時發現問題,將事后介入變為事前掌控。二是搭建及時處置和監督平臺。以信息技術為支撐,及時準確掌握基層發生的各類事件和不穩定因素,解決群眾遇到的問題和難題,對報送的事件要求處理人員及時報送處理結果。三是搭建決策支持平臺。依托這一管理體系,可以更加精確地了解網格內突發事件、群眾需求等信息,實現了動態過程中的“底數清、情況明”,實現精細化、規范化、信息化和科學化管理,為工作決策提供了更加直觀、便捷、實時的信息參考[5]。
4結語
隨著互聯網普及,信息技術和人類生產與生活交匯融合,對社區治理、人民生活都將產生很大影響。以后將繼續探索釘釘及相關微應用集成的平臺應用,與現有系統進行整合,抓住信息技術發展帶來的機遇,開創社區創新發展的新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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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財政財務管理對策
1引言
對于公共財政來說,基層財政部門的是主要的部門,要和廣大人民群眾直接打交道。國家開始大力扶持三農投入支出不斷鄉鎮財政管理新農村建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鄉鎮財政管理仍有許多不健全,不足的地方,所以有必要完善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的促進鄉鎮財政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水平。
2基層財政部門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分析
2.1財政支出缺乏預算控制,隨意性較大
鄉鎮財政收支通常是沒有預算的控制,所謂的預算也就是預算會計根據縣級下達的稅收任務,聯系上一年度上級財政的支付情況,對本鎮的總收入進行測算,支出預算則更加簡單,就是以人員為基礎,對工資、保險、公務費進行計算,而其他項目則無預算,檢查種類不同,編制不同的預算。在預算的具體落實過程中,很多鄉鎮十分注重組織收入,由于要進行考核,一票否決,就算沒有實際稅源,也要完成稅收任務。沒有嚴格控制支出,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很容易出現收不抵支的情況,即使沒錢,也要借款,也不管是什么用途的錢,專款也照樣挪用,不計算成本、不顧及經濟效益,也不擔心負面影響,不該上的項目也要上,造成很大程度的浪費,致使債務加大,支出也不規范。
2.2債權債務不清晰,越積越多
鄉鎮存在很多債權債務,而且原因復雜,其中主要包括賬內和賬外債權債務,賬內債權債務主要是指在會計賬面上可以看出來的各項應收款、應付款,通常是各種保證金以及借款等。賬外債權債務指會計賬面未反映的欠款,比如未決算工程、未入賬的收入等。由于鄉鎮財務管理缺乏規范性,人員流動性較頻繁,很多的往來款不能及時清理,有的款項長久的掛賬,有的企業已破產倒閉,法人已死亡,往來款還沒有進行核銷處理,賬外債權債務始終脫離財務監管。正是以上這些原因導致債權債務不清晰,也不能反映鄉鎮負債的真實性。
2.3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
一是會計賬簿設置不規范,會計核算不統一,總賬及明細賬不相符,明細賬設置不全,財務人員不使用規定的會計科目,隨意簡化甚至編造會計科目。二是不規范的原始憑證,對報銷的單據審核把關不嚴,有使用虛假發票報銷的情況,有甚者還有白條入賬。三現金的使用超限額和范圍,很少使用銀行轉賬支付,一般都用現金支付,有的萬元以上甚至幾十萬的款項都用現金支付。四是將收入和支出在往來賬款中核算,不能真實地反映資金收支和資產負債情況。
2.4固定資產監管不到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
固定資產管理漏洞多。目前,鄉鎮的固定資產管理成為非常薄弱的環節。一是固定資產沒有進行定期盤點,未設固定資產帳,資產購置、報廢等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等情況普遍存在。二是移交不清、賬實不符,部分鄉鎮在領導變更及人員調整時對固定資產沒按規定進行移交,固定資產僅有總賬而無明細賬,且賬面數連續多年保持不變;三是固定資產賬簿記錄不完整,部分物資未按規定在固定資產賬面反映。
2.5內部控制不完善
有的鄉鎮干部思想認識不夠,缺乏內部控制意識,風險意識薄弱,設立的內部控制只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有的鄉鎮甚至沒有有建立內部控制部話門,更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崗位之間缺少相互制約機制,沒有落實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制度。有的鄉鎮有些經濟事項的決策、審批、執行集于一人,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經集體領導班子討論。有的鄉鎮資金使用隨意性大,部分財務收支事前無人審批,事后無人復核,票據使用不規范、白條列支等問題時有發生。
3解決基層財政部門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建議
3.1強化預算管理,合理安排資金
鄉鎮預算的真實性落到實處,一是要改變鄉鎮領導的預算觀念,人大代表履行職務的意識,財政部門要收實支緊的原則,科學的財編制綜合預算,人大要按時召開會議認真審議預算草案、監督預算的執行,確保按法定程序調整、追加預算。二是要突出預算的目的性,減少隨意性和盲目性的支出財政:嚴格執行財政預算,有效控制各項支出,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節約行政成本,壓縮各項不合理的財政支出,提高各項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3.2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財務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財務制度建設和執行,各級鄉鎮財政部門要根據自身薄弱環節,根據《會計法》及《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從明確職責分工、授權審批、內部牽制等關鍵點著手,制定一整套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對鄉鎮財務收支進行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全面監督和控制。將不相容的職務進行分離,實行資金限額集體審批制度,做到無預算不審批,對重大的經濟活動實行集體研究審批制度,實現從源頭上治理財務管理混亂問題。同時實行政務公開,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財務收支情況及審計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4小結
基層財政部門管理層和員工應該最大程度地節約各類成本和費用,建立成本管理控制體系,提高內容和服務質量。建立集權型財務管理體制,嚴格控制制度,加強全面預算與監控,降低基層陷入財務危機的可能性。本文就基層財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關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有針對性地對各項問題都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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