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0-16 10:41:1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缺乏法律意識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誠實信用作為中華民族的一項傳統美德,在商業經濟社會出現以前就已經存在。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誠實信用作為一項道德準則更是得到全人類的推崇和認可。誠信除了具有這種道德上的價值引導功能以外,在當前的市場經濟中,已經成為維持社會公序良俗、公平交易的價值規范。社會對誠信的道德要求,從形而上的道德范疇發展為直接作用于現實生活的客觀需要。誠信,從其最淺顯的含義上來講,它應該指的是人與人之間在交往過程中應該遵循的一種良知,這種良知直接與欺詐、欺騙相對應,體現出對真實、公正的追求。在我們將誠信的含義納入市場經濟的發展范疇時,誠信在保持其基本價值含義的基礎上就有了新的,更加具體的內容。對于參與市場經濟的不同主體來說,不同的角色定位意味著他們所處的角度對于誠信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誠信的價值被人們重新鶯視,這種重視的原因在于在物質經濟的快速發展中,道德缺失已經成為每個民族都曾經或者現在正在面臨的現實問題。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迫于生產,對利益的追求甚于之前任何一個時期,在這種環境下,多種手段對利益的獲取成為企業的常規選擇,也就是在這一過度追求利潤的過程中,誠信的基本原則常常被企業所忽視。企業這種誠信原則的弱化,必然導致整個經濟體系中另一部分群體的利益受到損害,在這種雙方和利益出現沖突的情形下,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規范就必定會上升到法律的高度。通過法律的肢解,將誠實信用原則通過不同的具體權利義務細分開來,以法律的形式將市場經濟中誠信原則確立下來。這是當前我國市場經濟對于誠信問題拘于現實抉擇。
2誠信問題在企業市場營銷中的具體表現
誠信問題貫穿于企業營銷活動的始終。在營銷活動的每個環節都存在營銷的誠信問題。這些誠信問題,無論對消費者的利益,企業自身的利益還是對社會整體利益均造成損害,我們必須予以重視。
2.1產品策略中的誠信問題
具體表現為:(1)是假冒偽劣商品充當優質商品出售給消費者,存心欺騙消費者。(2)是操縱消費者的需求,過分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欲望,造成社會成本的增加。(3)是產品的包裝及標簽不能提供完整真實的商品信息。企業有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披露與產品操作、使用有關的危險。(4)是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給員工帶來身心的傷害,給社會造成環境污染和危及居民的正常生活。(5)是產品在使用過程中給消費者帶來人身和財產安全方面危害以及產品廢棄物對環境造成污染。
2.2價格策略中的誠信問題
具體表現為:(1)是存在欺詐性定價。如利用消費者對價格的無知,故意抬高標價,獲得高額利潤,以不實的“出廠價~批發價”和“成本價”大做廣告。然后聲稱酬賓大減價或給無貨的商品故意定低價,以造成廉價的錯覺行高價之實。(2)是制定掠奪性價格。即把產品的銷售價格定的遠遠高于生產成本。(3)是實行壟斷價格。有些共同產品的生產商或銷售商為了阻止產品價格的下降而結成價格同盟要求此類產品必須按協議價格銷售。2.3促銷策略中的誠信問題促銷使企業從營銷手段的多樣性獲益匪淺,但是也使部分企業得以瞞天過海,移花接木,造成許多嚴重的營銷誠信問題。(1)是消費者知情權不能履行,售后服務承諾不兌現,搭配銷售,強制交易。(2)是促銷期間制訂不公正的免責條款,消費者即使知道消費者權益受損也不可能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3)是在欺騙性廣告掩護下損害消費著利益,欺騙顧客。如以次充好,短斤缺兩,以假亂真等。(4)是促銷其間刻意破壞市場價格秩序,惡意破壞競爭對手的產品形象和企業形象。(5)是在人員促銷中誘惑消費者購買不需要的產品或不想買的產品,或推銷偽劣產品和滯銷產品或在交易中賄賂送禮。
2.4市場競爭中的誠信問題
企業的市場營銷,除了產品、價格、促銷活動這些內部環節以外,還必須參與開放性的市場競爭活動,也就是外部市場競爭。對于企業的市場營銷工作而言,同行同業競爭已經成為他們面臨的最主要的壓力,在同行競爭中,越來越多的誠信問題不斷暴露。(1)商業秘密侵權。對于企業而言,商業秘密往往意味著一個企業發展最核心、最優價值的部分,商業秘密侵權已經成為當前行業內部侵權的鶯要現象,商業間諜已經成為當前企業在內部員工建設中的重要內容。(2)知識產權侵權。我國在加AWTO以后,企業的產權意識逐漸加強.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包括多方面的內容,可以是企業的注冊商標、企業的專利,外觀設計等相關內容。當前知識產權侵權的案件在我國并不在少數,利用他人已經較為成功的商業品牌進行自我推銷成為知識產權侵害的常規手法。
3加強企業市場營銷誠信問題建設
我們在過多重視和追求經濟增長的過程中,對于誠信的忽視導致了當前社會中出現的各種負面效應。加強企業的誠信建設已經成為—種現實需要,對于企業來說,誠信建設應該貫穿于企業發展與運作的每一個方面.在這不同的環節中誠信建設的對策也是不同的。對于企業市場營銷工作的誠信建設,我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展開:第一,加強企業誠信文化建設。企業文化是指導企業各項工作開展的重要前提,建立誠實信用的企業文化,能夠使企業的各項工作都在這一理念的指引下進行。誠信,既是一個個體在社會中生存發展的根本,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同樣是其發展、壯大的根本。只有誠信的企業文化,才能幫助企業打造高素質的具有誠信品質的員工,才能在對外合作中贏得良好的口碑,有更多的優秀的合作伙伴,這是企業發展壯大必須具備的外部條件。市場經濟的特征雖然體現為激烈的競爭,但是在競爭中合作是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重要途徑。企業誠信文化的建設,能夠在對外交流合作中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者.為企業的市場營銷工作創造更加寬松的外部條件。第二,加強企業營銷過程的誠信管理。企業的市場營銷工作,是一個系統流程的簡稱。要在企業的營銷工作中做好誠信建設,就必須在這一流程的每一個環節進行誠信工作的控制管理。強化企業在營銷過程中的誠信管理,我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實施。首先,將誠信標準分布到不同的工作環節,工作內容的不同決定了誠信的標準也是不同的,將市場營銷工作細分成不同的環節,在每一個環節內部確立明確的誠信標準,制定嚴格的規章準則,從細節出發,才能保證整體工作的誠信有效。其次,加強誠信激勵機制建設。激勵機制是當前企業對員工,特別是銷售型員工普遍采取的激勵措施,對于營銷人員而言,將誠信建設與員工激勵結合起來,能夠讓他們快速有效的接受這—標準,并且能夠更好的實施。鼓勵員工的誠信服務,對于誠信工作突出的員工予以獎勵,對于損害企業誠信形象的員工予以嚴厲的懲罰,這樣才能在企業內部將誠信的重要性體現出來。第三,加強客戶投訴服務機制構建。誠信不是一種單方面素質的需求,對于企業的誠信建設,除了需要企業內部的各種投入和努力以外,還必須得到企業營銷活動的對象,也就是客戶的認可和支持。企業誠信機制的建設,需要客戶力量的參與。這種參與從形式上來看是加重企業的職責,鼓勵客戶提出自己的意見。但是從長遠來看,這是有利于企業的發展的。特別是在客戶投訴、提出fbJ題以后,企業處理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會讓客戶對企業的產品有更進一步的認識。這種通過矛盾的出現在彼此雙方之間建立的溝通關系能夠為企業獲取更多的客戶消費信心,幫助企業維護一批具有忠誠度的消費者。加強客戶投訴服務機制的建設,既是體現企業的誠信態度,又能夠通過努力將這些意見客戶,問題客戶轉化為企業的忠實客戶。
【關鍵詞】婚姻法 夫妻關系 財產關系
傳統文化對男女兩性在角色分工和角色期待方面形成的不同觀念,決定了女性的法律地位與社會地位的差異,盡管現行婚姻法從不同的視角對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和權利作了相應的規定,但由于法律內容的缺位,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和享有權益的法律規定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現行婚姻法律框架下女性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缺位
現行《婚姻法》在原則性的規定、結婚、家庭關系等章節中,都貫穿著特殊地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精神。但從總的立法舉措看,女性權益尚不能得到充分而有效的法律保障。
第一,《婚姻法》原則性的規定上對女性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缺位:
對家庭暴力的內涵界定狹窄,缺乏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據統計,在全國2.7億個家庭中,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高達30%,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每年有近10萬個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體。①我國《婚姻法》第三條、第二十三條、第四十六條明文規定了家庭暴力、實施家庭暴力的法律懲罰措施和救助措施,有利于維護受害方的合法權益。但對“家庭暴力”的內涵界定還不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對“家庭暴力”做了概括性的解釋,但并未包括純粹的精神傷害、冷暴力等行為。
對夫妻忠實義務的規定,缺乏可操作性。現行《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該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但并沒有明確規定夫妻之間的同居義務,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對于因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夫妻離婚的,無過錯方在離婚時才可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條的規定,如果當事人僅以《婚姻法》第四條為依據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該訴訟;已經受理的,應裁定駁回,致使夫妻忠實義務的規定形同虛設。
第二,夫妻人身權利的規定上對女性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缺位:
沒有規定夫妻同居義務。我國現行婚姻法只在基本原則中原則性地規定了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但是在夫妻人身關系中沒有規定夫妻同居義務。家庭法理論認為同居是夫妻間的本質性義務,是婚姻關系得以維持的基本要件,只允許在一定條件下暫時或部分中止同居。在性生活方面,夫妻互有作為和不為夫妻婚外性生活的義務,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規定:“夫妻應同居、相互協力、相互扶助。”②
沒有規定夫妻相互忠實義務。夫妻忠實義務主要指義務,當代資本主義國家相關法律除了規定夫妻雙方互守義務之外,還規定了夫妻雙方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一方通奸是構成他方離婚最重要的法定理由,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就有此類規定。法國、日本等國家的法律還規定,第三人與有配偶者通奸屬于對配偶他方的侵權行為,因此,既允許無過錯方向另一方通奸的第三人提起中止妨礙之訴,又賦予無過錯方向第三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③
沒有明確規定夫妻生育權及女性生育決定權優先于男性。《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夫妻雙方的生育權,對女性的生育權更沒有涉及,目前我國涉及生育權問題的法律有《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定。生育權作為公民在憲法層面的一項基本權利,理應在《婚姻法》得到明確規定,而男女兩性生理結構的不同及在生育過程中的不同分工決定了女性生育權的優先性。
第三,夫妻財產關系的規定上對女性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缺位:
沒有建立夫妻共同財產制度的終止制度。我國實行的是婚后所得共同財產制,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只有在離婚時才可以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現實生活中,當夫妻一方有隱藏、轉移、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時,夫妻中弱勢一方的財產權益必然受到侵害。因此,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嚴重侵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所有權的法定事由出現時,有必要終止夫妻共同財產制度。
沒有建立婚內損害賠償制度。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無過錯方只有在離婚時,才能對配偶方的過錯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根據民法規定,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主要承擔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而《婚姻法》四十六條所規定的夫妻一方的過錯行為符合民事違反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理應獲得相應的損害賠償,而不能以離婚為代價。
現行婚姻法律框架下女性權益法律保護措施的完善
一是建立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準確界定家庭暴力的內涵。我國現行《婚姻法》雖明文禁止家庭暴力,但由于沒有專門的反家庭暴力立法,使得反家庭暴力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據。相比之下,我國臺灣地區于1998年通過了《家庭暴力防治法》,香港也有《家庭暴力條例》。在國外,美國已有14個州制定了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④事實上,我國應制訂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以明確界定家庭暴力的內涵、行為表現方式、性質和范圍;明確家庭暴力案件的管轄主體;明確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⑤
二是在夫妻人身關系中明確規定夫妻同居義務和相互忠實義務。
夫妻同居義務。現行《婚姻法》沒有明確規定夫妻的同居義務,但《婚姻法》第三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六條的有關規定,都體現了為夫妻同居義務立法的必要性。比照世界各國的立法規定,不僅規定了夫妻的同居義務,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條規定;還規定了停止同居義務的正當事由,如《德國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五十三條規定。我國現行婚姻法也應明確規定夫妻之間的同居義務、停止同居義務的法定理由及違反同居義務的法律后果。
夫妻相互忠實義務。現行《婚姻法》應在夫妻人身關系中明文規定夫妻相互忠實的義務及違反這一義務的法律責任。國外法律除了規定夫妻互負義務外,也規定了違反義務的法律責任,如《日本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的規定。法國、日本等國家的法律還規定,第三人與有配偶者通奸屬于對配偶他方的侵權行為,無過錯方享有向第三人提起中止妨礙之訴和向第三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夫妻生育權及女性生育決定權優先于男性。在婚姻法律框架下,男女生育權具有平等性,無優劣之分。但在生育權的具體內容和是否決定生育問題的選擇上女性應優先于男性。男女兩性生理結構的差異決定了兩者在生育過程中的不同分工,在生育行為上女性要用身體孕育新生命長達280天。從懷孕到分娩的整個過程中,女性不僅要獨立承擔生理上的痛苦,還要承受懷孕所帶來的各種精神壓力包括現代社會生存競爭的壓力。正因如此,美國最高法院通過一系列判例確認了婦女的自由墮胎權,否認了丈夫對妻子流產的同意權,從而明確了女性生育決定權優先于男性。
三是夫妻財產關系的規定上對女性權益保護措施的完善。
增設非常法定財產制。非常法定財產制是指在特殊情況下,在出現法定事由時,依據法律規定或夫妻一方或債權人的申請由法院宣告,撤銷原以法定或約定而設立的共同財產制而適用分別財產制的財產制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的規定,當夫妻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或者當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時,有權請求分割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在此基礎上,我國應進一步完善非常法定財產制度。
建立婚內損害賠償制度。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因一方過錯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精神賠償,但必須以離婚為代價。事實上,一方的過錯行為并不必然導致夫妻感情的破裂,而是造成無過錯方在心理和生理上的嚴重創傷。因此,我國應建立婚內損害賠償制度,用以補償和慰藉受害方,修復夫妻感情,建立和諧的夫妻家庭關系。
總之,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產業結構和傳統婚姻家庭結構的調整變革既為女性的全面發展提供了更多的機遇,也對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提出了嚴峻挑戰。因此,立足現行婚姻法律的框架,反思、研究我國的婚姻立法對女性權益的保護,對于提升女性在現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和建立和諧的婚姻家庭關系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作者單位:凱里學院學院)
注釋
①楊清惠,王洋林:“三成婦女曾造家暴,法官呼吁出臺反家庭暴力法”,中新網,省略/fz/2011/06-08/3097492.shtml。
②巫昌禎:《婚姻與繼承法學》,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69頁。
③同上,第170頁。
中圖分類號:S731.2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8-925X(2012)11-0061-01
隨著我市新區的城市建設的飛速發展,我市的綠化建設也在發生著史無前例的翻天覆地變化,目前在全國綠化覆蓋率的增長率排名首位。但在這快速發展中也出現了一些不足之處和應避免的問題。
1 缺乏立體綠化
立體綠化是指在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的立體面、屋頂、地下和上部空間進行多層次、多功能的綠化和美化。在園林建設中進行立體綠化可以豐富園林綠化的空間層次,拓展城市綠化空間、美化城市景觀、減少熱島效應等。
1.1 植物配置方式
1.1.1 道路綠化配置。公路綠化至關重要,主要包括隔離帶綠化和人行道綠化。公路隔離綠化要有嚴格的高度限制,綠籬高度一般不應該超過0.7 m,北方常用的有丁香、珍珠梅、紅瑞木、黃刺玫、連翹。各類花有雞冠花、串紅、月季、波斯菊等類。人行道兩側可用喬木樹種種類較多,如垂槐、饅頭柳、山桃、國槐、北京楊、青楊、新疆楊、金葉榆、小葉女貞等
1.1.2 假山石頭綠化配置。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園林中假山和石文化的應用不斷增多,光禿的假山石頭,會讓觀賞者感覺到乏味。園藝工作者可以藤本攀援類植物對其進行立體綠化,常用的藤本攀援類植物主要有爬山虎、五葉地錦、三葉地錦等。
1.1.3 門庭綠化配置。門庭綠化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常用的立體綠化主要草本是、彩葉草、等;主要小型喬灌木有女貞、月季、碧桃、海棠等。
1.1.4 墻體綠化配置。墻體綠化是一個新領域,在中國的應用前景巨大。一般在墻角設置種植槽,種植攀緣性植物,用木架、金屬絲網等輔助植物在墻面攀緣,經人工修剪,將枝條牽引到木架、金屬絲網上,使墻面綠化。常用到的攀援植物有牽牛、地錦、野山葡萄等。陽臺、屋頂的綠化方式較多,可以設種植槽,也可以用花盆種植。一般以盆栽植物為主,可應用的綠化種類較多,如仙客來、杜鵑、仙人掌、海棠、月季、等。
1.1.5 立體綠化養護較為復雜,如何能提高其穩定性,需要園林設計者和園藝工作者共同努力。園林設計者要充分考慮到如何進行植物配置,首先應用到的植物要適應環境,其次所配置的結構要有足夠的穩定性。園藝工作者在工作中應該盡心盡力,對植物病蟲害及時防治,對生長不良的植株應及時處理,缺株的及時補苗。園林中的立體綠化意義重大。
1.2 要注重苗木的成活率
1.2.1 種植密度。在道路兩旁或在公路的隔離帶綠化中要注意苗木的種植密度:種植密度太大苗木的養分競爭力大、透氣性差,導致苗木的大量死亡,反之苗木的密度小會影響美觀。
1.2.2 要設專人進行管護,防止人畜危栽和病蟲害防治等工作,并及時澆水保墑,以提高苗木成活率,促進苗木的正常生長。新植苗木及未成林,要及時做好補栽和病蟲害防治等工作,促進苗木的正常生長。
2 保護鄉土植物,維護生物多樣性
鄉土樹種是構成地方性自然景觀的主角,也是反映地區性自然生態特征的基調樹種。在自然條件下,很多的鄉土植物都能自行繁衍生長,即使采用人工繁殖,由于鄉土植物對環境極強的適應性,對土壤、水分、管理要求不高,它的育苗成本較低,能極大地降低城市綠化的成本。要保護鄉土樹種及區域性穩定植物群落的組成,有節制地引種,積極引入易于栽培的新品種,馴化觀賞價值較高的野生物種,豐富園林植物品種,形成色彩豐富、多種多樣的景觀,從而發揮最大的生態效益。
3 城市綠化實用性不高
隔離帶一律用多種灌木花草做成多姿多彩的造型,不能遮陰、擋光。
4 因地制宜,構建地方特色城市綠化
城市綠化應該有自己的特色,沒有鮮明特色的城市綠化是缺乏個性的,而缺乏個性的城市綠化就必然缺少影響力、感召力和獨特的魅力。綠化強調城市綠地系統的連續性、整體性,城鄉一體發展的大綠化。綠地在城市。
5 發展節約型城市綠化
由于我市資源十分有限,水源也很有限,應當堅持“以樹為主、花木相隨、優化品種、植物多樣、和諧搭配”的原則,努力做到點線面、高中低、多品種的科學有機結合,使我們的城市真正成為“城在林中、林在城中、花木繁茂、四季常青”的大花園。高質量、高水平的植物配置方能稱為現代城市景觀主流,植物配置時應恪守以人為本的城市綠化營造宗旨,審形度勢,千方百計地把自然引入城市,充分展示生物多樣化,生態景觀多元化,創造深受群眾喜愛的綠色景觀。
(一)缺乏基本的法律信仰,法律意識淡薄。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經濟水平與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針對精神文明建設的步伐卻稍顯拖沓。激烈的社會競爭帶來了人們對利益的過分關注,浮躁的社會風氣嚴重影響了文明社會的發展。在高校法律意識的培養過程中,普遍存在著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對法律的敬畏與信仰的情況,嚴重阻礙了學校的法律教育工作開展,且給學生的個人修養及道德水平的發展帶來了不利影響。例如,近年來,大學生陷入網絡借貸糾紛的案例屢見不鮮,其中不乏一部分學生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對金錢、奢侈品的過度追求,從而造成了與個人經濟情況嚴重不符的高消費,最終釀成了難以挽回的后果。這些案例的發生,體現了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淡薄和個人法律信仰的缺失,在面對金錢和利益的誘惑時,無法分辨對錯,最終造成了嚴重后果,影響了學生的未來發展。(二)高校法律教育培養模式落后,質量偏低。目前,我國的高校雖然已經認識到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但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仍在存在著一定的局限,主要體現在教育模式較為落后,教育效率低下且效果不佳。高校的法律教育僅依靠法律專業的教師進行教學是遠遠不夠的,一方面專業教師資源緊張,很多教師既要承擔自身法律專業的教學工作,又要承擔學校法律普及教育的工作,導致教師工作壓力巨大,教學工作的開展也是分身乏術;另一方面,非法律專業的教師普遍缺乏基本的法律教育常識,無法結合本專業教學內容進行法律教育的普及,從而導致教學效率的低下;再次,教學的方法仍在停留在過去灌輸式的教育模式當中,教學手段及方法落后,難以吸引學生的興趣和注意力,從而造成法律教育和普及的工作無法真正落地,自然發揮不了其效果。(三)高校對學生的思想建設過于松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離不開社會、學校、家庭和學生自身的共同努力,然而在目前的高校教育中,很多學校普遍缺乏對大學生行為習慣、個人修養及思想政治覺悟的管理與約束,只抓學業而放松了對學生道德修養和法律素養的培育工作,造成了法律教育的嚴重滯后。例如部分大學生利用課業時間進行網絡直播等活動,或在互聯網平臺恣意一些不合規范的言論,校園暴力事件頻發,學校缺乏對學生的有效監管,甚至針對此類事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但造成了學生學習成績的退后,更造成了部分學生沉迷于虛假的網絡世界,在金錢和利益面前失去了個人的原則和底線,從而釀成了悲劇[1]。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大學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中發揮的重要價值
將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與提高融入于思想政治教育當中,對提升大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內化大學生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和能力,加強對責任感、道德感和法律意識的感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大學思政教育強化了對大學生思想與價值觀的塑造,大學教育的開展,不僅是對知識和技能的傳授,更是對學生思想品德、道德觀念與行為習慣的塑造和糾正,只有以良好的德行為基礎,才能強化對法律意識的普及和培養,如果一個學生缺乏基本的道德品質,道德底線低下,自我管理放松,那么法律就會成為約束大學生的最后一道屏障,這無疑是與高校教育的理念和目標背道而馳的。大學生是國家發展與民族振興的未來實現者,大學生的思想與價值觀念,影響著其法律意識的建設,更影響著國家未來的命運。將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提高融入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當中,是強化大學生的責任意識,塑造正確的價值觀與思想觀念的重要手段,對提升大學生群體的整體素質與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就目前的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而言,存在著形式大于內容、理論大于實踐的弊端,部分大學的法律意識培養流于形式,成為了應付教育部門的空口課程,高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缺乏重視,法律意識教育的價值和意義模糊,嚴重阻礙了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而將法律意識的培養融入大學思想政治教育當中,以法律的威嚴和其強大的約束力作為當代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論指導與精神指引,這就提升了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深刻性與內涵性,由思想政治覺悟的提高觸動了大學生對法律的敬畏,強化了大學生的責任感與主人翁意識,推動了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與提升工作的改革與推進。
三、基于思政教育的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提高策略
(一)完善思政教育平臺的搭建。針對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中所存在的“形式大于內容”、“理論大于實踐”的弊端,要實現法律意識培養與大學思政教育的有效對接,需要基于當前的思想政治教學體系,對思想政治教育的內容、形式和教學架構進行不斷的優化和改進,搭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平臺。一方面,大學教師應加強對法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清醒認識,學校可以組織培訓、座談等形式,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工作的開展進行深度的分析和解讀,提高思政教師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重視程度,并以此為基礎,進行科學的教學設計,從價值、理念、目標、方法、評價等多個維度,促進以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為基礎的大學思政教育平臺的建設[2];另一方面,將法律意識培養作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個具體模塊,通過法律意識、法律責任、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法律條例等內容與思想政治教學內容的有效銜接,促進其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滲透,引入法律專業的教師或從社會上聘請法律專業的指導教師和專家,定期對大學思政教育的開展工作進行蒞臨指導和授課,從而有效提升思政教育中法律意識教育的有效性,促進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和發展。(二)創設法律意識教育的氛圍。法律意識在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滲透,需要結合內部與外部的雙重影響。所謂內部的影響,就是通過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意識教育,對大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規范、法律素養進行約束,引導大學生由內而外改變自身行為,加強法律意識;而外部的影響,就是通過校園文化和氛圍的建設,為法律意識的滲透創設一個良好的環境,從而由環境影響人、由環境約束人、由環境改變人。在法律意識教育氛圍的營造中,學校可以充分利用社會、家庭和校園的環境,將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的目標、要求和思想內涵進行深度提煉,借助校園網站、專欄、板報、校報、電視、廣播站等媒介進行傳播,粘貼標語、開展座談、分享會,在學生生活與學習的各方面反復進行滲透和引導,潛移默化的約束大學生行為和思想,促進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落地。(三)建立有效的評估與反饋機制。要實現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與思政教育的對接,充分發揮思政教育的作用,應確保思政教育的開展應建立在科學的評估與反饋機制上,學校應根據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和提高的具體要求、目標、任務、結果等要素,結合思政教育的形式和體系,建立針對性的評價與反饋制度,通過定期對教育結果進行考核,利用學分、教師評價、同學互評、學生自評、星級制、積分制等評估機制,評估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并從中總結寶貴經驗,從而不斷優化與改進現有的教育模式,促進大學生法律意識在思政教育中的有效滲透。
【關鍵詞】高職院校;法律意識;現狀;對策
隨著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高職院校占據了高校的半壁江山,肩負著培養面向生產、建設、服務和管理第一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國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職學生不僅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而且是法制觀念的傳播者,是實現依法治國的主力軍,因此,高職院校在培養學生技能的同時,必須培養和加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
1高職院校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分析
1.1法律知識欠缺
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培養的基礎,只有具備豐富的法律的知識,才能形成較強的法律意識,才能在自身的利益受到威脅的時候,做到運用正確的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高職院校學生李某,為了出行方便,自己買了一輛電動車。某個下雨天,李某騎電動車外出買東西,在人行道上直行時候,經過一個路口,一輛汽車突然轉彎,李某避讓不及摔倒在地。汽車司機非但沒理會李某的摔傷,還責怪李某不知躲讓,并且在責罵之后揚長而去,李某只是自認倒霉。從這個事例可以看出,高職院校的學生因不懂法,不具備基本的法律知識,而在自身利益受損的時候沒有維權意識,不能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2法制觀念淡薄
高職院校的大學生在現實的學習與生活當中,由于法制觀念的淡薄,形成了褻瀆法律的意識,往往難以做到自覺的遵守法律制度,沒有義務觀念,隨意的踐踏他人的權利,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1]高職院校學生夏某因與寢室同學發生矛盾,而產生報復的心理。在報復的手段上,她采取偷拿室友財物的方式,想以此方式讓室友著急難過,達到自己報復的目的。雖知盜竊是一種不好的行為,甚至可能造成犯罪,但夏某對此并不在意,法制觀念極其淡薄。
1.3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人們在現代社會環境下對法及法律現象反應過程中所形成的一種理想的信念。[2]高職院校的大學生只有對法律有所信仰,在心里時刻保持著對于法律的尊重,才能在實際生活中實現對于法律價值的正確追求及自覺促進自身法律意識的培養。然而現階段高職院校的學生在法律信仰方面存在嚴重的誤區。受社會上一些不良因素的影響,有些學生認為權力大于法律,認為打官司打的是“關系”,依靠的是“票子”,因此,在處理問題時就簡單以為用錢就可以擺平問題,藐視法律的權威性。
2解決高職院校學生缺乏法律意識的對策
2.1加大學生學習法律的力度,補充法律知識
加強學生法律知識的學習,課堂教學不失為一種快捷高效的方式,因此,高職院校應重視法律基礎課建設,優化師資隊伍,聘請專業素質較強的教師,完善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使學生能夠通過有效的課堂教學學習和掌握比較系統的法律知識和技能。另外,除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外,還應發揮第二課堂的作用,在第二課堂中充分發揮學生的自覺能動性,自主開展法制教育活動。成立學生自治學法組織,鼓勵學生定期開展活動,如“模擬法庭”活動,法律知識競賽、學法守法演講比賽等,學生可通過這些活動主動學習相關法律知識,提高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拓寬自己法律知識的知識面,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3]
2.2營造良好的校園法律教育環境,增強法制觀念
所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環境對人的影響可見一斑。特別是對于心智尚未成熟的高職學生,環境的影響力更不容忽視,良好的校園法律教育環境更有利于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因此,高職院校應實行依法治校,用法制觀念指導學校的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將各項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在全校范圍內營造出依法辦事的氛圍,使學生認同法律的權威性,并內化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自覺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維護法律。[4]
2.3加強實踐活動,提高法律信仰
高職學生對法律缺乏信仰,不信任法律,很大程度都是受個別不良社會現象的影響,片面理解法律,對法律產生誤解。要消除學生的誤解,就要鼓勵學生勇于實踐,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學生只有參加實踐活動,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所學到的法律知識,才能學會將法律知識應用到實際的生活中,在權利遭到侵害或是遭遇糾紛時,能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自己用法的親身經歷,進一步熟識法律,建立對法的信任,提高對法的信仰。[5]
2.4建立學校與社會、家庭的有效聯系,提高法律意識
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不僅僅是學校一方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工程。[6]因此,學校在為學生營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環境的同時,社會和家庭也要發揮自身力量,提高學生的法律素養。社會方面,要注重優化法制環境,營造良好的社會文化氛圍。另外,家庭教育的力量也不容忽視,大學生最早接觸的環境就是家庭環境,家庭環境對學生具有潛移默化的影響,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注重給孩子良好的熏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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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杜冰.增強高職院校學生法律意識路徑探討[J].河北師范大學,2008.
[4]李丹梅.高職院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J].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
[5]于桂鳳.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缺失及解決策略[J].法制博覽,2015.
通過對本次調查問卷的統計與分析,當前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作如下歸納:
(一)高職學生的法律基本常識和基本知識普遍不足當前,培養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主渠道是大一年級開設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其課程性質為公共基礎課。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部分高職學生對專業課比較重視,而對公共基礎課不太重視。對于這門課,只是臨考應付拿學分,不大重視課程涉及法律知識章節的學習。甚至還有不少學生主觀上抱著“只要不違法犯罪,不學法律無所謂”的錯誤觀念不放。因此,不少高職學生都缺乏比較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從調查結果來看,學生對法律基本常識和基本知識的了解程度不太樂觀。問卷題目“我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答對的只占61.3%;“我國最高的立法機構是哪個?”答對的只占45.1%;對于“如何評價你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和認知”這個問題,認為“了解和比較了解”的學生只占55%。由此看來,從對法律的認識和態度來看,有相當一部分高職學生的態度比較消極,由此導致高職學生法律基本常識和基本知識的普遍不足。
(二)部分高職學生缺乏法制觀念,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弱根據本次調查,對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比較熟悉的占32%,對與自己關系緊密的法律《民法》比較熟悉的只占21%,至于《刑法》,比較熟悉的只占9%。“當你的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你準備怎么辦?”只有41%的學生選擇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8%的學生選擇通過武力解決,20%的學生選擇通過關系解決,20%的學生感覺很委屈但認為這事沒有辦法解決,11%的學生不在意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這樣的認識水平,導致很多學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更不用說付諸訴訟。更有甚者連自己違法犯罪了都還不知道。
(三)高職學生的法律能力普遍欠缺法律能力是體現公民法律素質的一個重要標志,主要包括守法能力、用法能力和護法能力。據相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高校違法犯罪學生已占到高校學生總人數的1.51%。當前,高職學生守法能力不高,違法行為不斷增多,主要表現在犯罪率的不斷攀升和犯罪類型的不斷增加。比如,新形式的網絡犯罪行為—制造網絡謠言,上傳不當言論攻擊報復別人等。問卷題目“你會買偷來的、價格比實際價格低得多的自行車嗎?”回答“會”的學生占25%。由于受經濟浪潮和文化思潮的沖擊,部分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逐漸發生偏移,自我意識出現矛盾和偏差。因此,很多學生對發生在身邊的違法犯罪事件不聞不問、不理不睬,缺乏作為公民應有的社會正義感和責任感,守法、用法、護法能力明顯較差,往往不能自覺維護法律的神圣和尊嚴。綜上所述,總的來看,當前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比較低,法律基本常識和基本知識比較缺乏,法制觀念比較淡薄,對法律的信任程度、理解程度和自覺守法的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可見,培養和提高當前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尤顯重要和必要。從小的方面來講,培養高職學生法律意識是提高高職學生綜合素質的需要,是引導和保障高職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從大的方面來講,培養高職學生法律意識是國家依法治國的需要,也是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需要。
二、培養和提高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思考
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是社會、家庭、學校、學生個人等諸多因素綜合影響與作用的結果。培養高職學生法律意識是提高高職學生法律素質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也是引導和促進高職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針對上述當前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現狀,筆者認為培養當前高職學生的法律意識,提高其法律素質和水平,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研究和分析教育客體特點,提高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努力促進高職學生法律意識的形成高職院校在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時,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教育客體———高職學生的思維方式、心理特征、生理特征等方面進行全面研究和分析,這樣才能做到對癥下藥,提高法制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眾所周知,不同的職業具有不同的法律需求,高職學生作為未來的專業性高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職院校在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時,必須針對職業特點滿足職業需求,努力體現法制教育的職業需要。“努力向公眾傳播新的權利義務觀念和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精神,似乎比向他們灌輸大量的法律條文更容易收到預期效果。”可見,不僅要讓學生掌握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常識和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在此基礎上強化高職學生的“職業法律意識”,努力培養和提高其法律意識。
(二)高度重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推進其教學改革與創新,努力發揮好這門課的作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是一門公共必修課,是向高職學生系統傳授法律知識的主渠道和主陣地,是高職學生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學科。培養提高高職學生法律意識、增強高職學生法制觀念應貫穿于這門課全過程。教師要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鼓勵和引導學生主動探索問題和解決問題,讓學生真正重視和真心喜歡這門課,努力讓這門課起到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作用,讓課堂教學成為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有效途徑。因此,要努力發揮好這門課的作用。這就要求:首先,學校要重視該課程,保證充足的教學條件和教學資源。要適當增加課時,充實任課教師,加強對教師的培訓進修以提高其業務水平。其次,教師要創新教育教學方法。在講解法律知識時,應主要采用案例教學法,精選典型的且與學生生活比較貼近的案例,正確剖析,增強教學趣味性、實用性與教育性,以此努力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教學內容的取舍上,要注意專業性、科學性和實用性。比如,要重點講解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法、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讓學生正確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幫助學生形成依法辦事,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思想意識。教師要充分利用現代化多媒體教學手段,讓教學內容更加生動、直觀,增強課堂教學的趣味性與生動性。
(三)理論聯系實際,要開展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活動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作為課堂理論教學的深化和延伸,實踐教學是提高法律基礎課教學質量、培養和提高學生法律意識的重要環節。組織高職學生積極參加法律實踐活動,不僅可以激發他們學習法律的興趣,而且通過法律實踐活動的檢驗,進一步修正和充實他們的法律意識,更真切接觸法的現象,深入法的本質,形成對法的正確看法,以此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要多組織學生參與一些與法律有關的實踐活動。例如,可組織學生觀看《今日說法》、《法律講堂》、《道德觀察》等法制節目;邀請相關辦案人員或專家學者到學校作法制講座,讓學生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學校在制定學生教育管理規章制度時,讓部分學生參與其中,要及時采納學生的合理意見與建議,學生應自覺運用法律和規章制度規范和約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可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原被告等角色,讓學生掌握訴訟程序,提高守法意識;可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審理案件的程序,直觀了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等。
(四)要創設和營造立體式法治環境,以此培養高職學生法律意識,提高高職學生法律能力立體式法治環境可細分為三個層面:即校園、家庭和社會層面。1.校園層面。高職學生生活在校園環境之中,這對他們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法律素質的發展有著直接影響。首先,學校要依法治校,學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要樹立依法治校理念,深刻認識依法治校的意義。要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培養學生權利意識。其次,學校要開展多樣的校園法制文化活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對培養和提高學生法律意識有著潛移默化的作用,要努力激發學生參與校園法制文化活動的熱情。再次,學校應重視大眾傳媒(報紙、電視、網絡等)對培養和提高學生法律意識的作用。高職學生生活中的法律知識大多來自大眾傳媒。學生要學會正確選擇和利用大眾傳媒,學校應加強對學生利用大眾傳媒的指導與監督。2.家庭層面,即要重視和完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質量,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對學生的健康成長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家長淡薄的法律意識會直接影響子女法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因此,要從家庭層面營造良好的法律氛圍。家庭是青少年法制啟蒙的第一所學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位法律教師。如果從小就重視對子女的法律啟蒙教育和法治教育,這無疑對青少年法律意識的培養和提高產生深遠影響。3.社會層面。培養和提高高職學生法律意識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等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多管齊下,這樣才能形成培養和提高高職學生法律素質的強大合力。因此,國家要加強和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為培養和提高高職學生法律意識創造良好社會環境。必須將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全黨全社會要高度重視法律教育,完善社會監督,凈化社會環境,強化社會治安,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在全社會創設有利于高職學生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
一、法治國家建設中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的成果和現狀
我國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黨和國家在我國法治國家建設中積極采取措施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國家不斷的加強立法建設并在公民中大力宣傳法律,樹立公民的法治觀念。但是,目前我國在法治國家建設中對公民法律意識培養的現狀仍然不容樂觀。我國在法治國家建設中對公民法律意識培養取得一定成果1.我國公民對法律的認識趨于理性化我國在法治國家建設進程中,國家對思想教育的重視和教育事業的發展,不斷地加強對法律的宣傳力度,我國公民對于法律的認識也變得廣泛和深入,而且我國很多公民懂得運用法律解決生活中的問題,也懂得了如何運用法律來維權,我國公民的法律素質在社會法制化進程中大幅提高[1]。2.我國公民在法治國家建設中對法律的信任度提高公民對于法律的信任來源于法律對其的保護作用。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今天,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立,為保護公民的權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我國公民對法律的信任程度也越來越高,公民已經愿意并且能夠運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3.我國在法治國家建設中對公民法律意識培養的現狀(1)公民對法律缺乏安全感,信任感降低。隨著我國法制化建設的發展,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公民能夠運用法律來維護權利、履行義務。近年來由于國家法律建設進程發展加快,頻繁廢除舊的法、制定新法的現象出現較多,這種法律制定缺乏穩定性的現象使公民對于法律的信任感逐漸下降,更難以建立起完全的信任感和安全感[2]。(2)公民的法律權利意識不深刻。目前我國公民對法律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基礎層面,對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缺乏了解認知。在我國,公民對于刑法懲罰犯罪的功能知道較多,生活中的刑事案件往往少于民事糾紛,但是公民對于與自身生活聯系較為密切的民商法、經濟法等法律的認識淺薄。
二、法治國家建設中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策略探討
上文分析了目前我國在法治國家建設中公民法律意識培養的現狀,根據法治國家建設中公民法律意識培養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對我國法治國家建設中公民法律意識的培養策略進行了以下幾點探討。(一)政府應當提高立法的質量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蓬勃發展離不開健全的法制,培養公民的法律意識要求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注重立法的質量。立法機關在立法時要根據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在憲法的根本指導下充分考慮到所制定的法律的可適用性,制定出切實維護公民權利和利益并為公民所認可的法律法規。高質量的立法文件對國家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具有重要意義。(二)提高立法活動中的公民參與意識和參與程度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是為公民的生產和生活服務的,法律是為人民制定的。在立法活動中提高公民的參與意識,讓民眾參與到國家的立法活動中去,并對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國家、社會和個人的利益。在公民參與下制定出來的法律更能切實的反映出社會發展的需要,更加具有權威性且在推行過程中更加容易。(三)辯證的處理好公民的法律意識與道德意識教育工作根據我國的基本國情,我國的法律在制定過程中受到傳統道德的影響較為深刻,我國的法律將中華民族傳統道德中的精華部分制定為法律文件,以作為公民的日常行為準則。道德意識對公民的行為據有內在的強制性,一般依靠人們的自覺性遵守道德標準。而法律則是通過國家制定并依靠根據強制力實施的,在保護公民利益方面的作用遠遠超過道德的作用。法律意識與法律道德的內在聯系要求不可將他們分割開來,法律與道德相互支撐、共同發揮作用。
三、小結
關鍵詞:大學生 法律意識 培養途徑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指人們對于法律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和情感、態度的總稱,它表現為探索法律現象的各種學說,對現行法律的評價和解釋,人們的法律動機,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法律、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運用的程度以及對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它包括法律認知、法律情感與意志、法律價值觀三大部分。法律認知是人們關于社會法律現象科學認識活動的結果,它是人們關于法的一般理論和法律發生、發展的歷史及其規律,以及一個國家和地區現行法律的內容和特點等方面的知識的總和。法律情感是指社會主體對法現象的主觀心理態度或心理反應,是社會主體主張權利,為權利和法律而斗爭的內在心理動力,是一個民族最為寶貴的精神財富。法律意志是社會主體為維護法律的尊嚴,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斗爭的主觀心理基礎,表現為主體在任何情況下都不畏、不畏誘惑和脅迫的堅強的守法精神和護法品格。[1]法律價值觀,包括法律評價、法律理想和對法律價值(如公平、正義、自由等)的理解與接受,它是可能對立法、政策適用和司法判決等行為產生影響的超法律因素。它們是一些觀念或普遍原則,體現對事物之價值可追求的理想性等進行的判斷。
據此,我們可以將大學生法律意識表述為: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中國當代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棟梁,他們的法律意識如何對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有很大影響。所以,很有必要對這一群體的法律意識給以關注。
一、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分析
大學生法律意識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具備社會主義現代法律意識的基本內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時還區別于一般社會群體的法律意識。就其主體而言,大學生的年齡層次、受教育程度有別于其他社會群體或社會公眾;就其內容而言,由于大學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學人生觀和世界觀,致使觀察問題、分析問題還不夠全面,因此,他們的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關機構對全國在校大學生進行了隨機抽樣1萬余人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幾乎所有大學生都贊同“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戰略目標,認為應該自覺守法、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等等。然而,同時卻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決不了的問題才應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糾紛”選擇“托人私了”,80.96%的人認為“在親情和法律面前,有時確實不好辦”,42.97%的人認為“能夠鉆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買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認倒霉”。這些數據表明,中國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覺醒和增強,但大多僅僅停留在感性認識水平上,而且“知”與“行”存在較大反差;在不同大學生當中法律意識水平參差不齊。[2]從大學生的行為表現來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學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事例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鮮見,如盜竊、搶劫甚至、、殺人等犯罪行為,以及打架斗毆、毀壞公物、剽竊他人學術成果、隨意撕毀就業合同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而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護意識,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損害。其中不少女大學生對自身安全關注不夠,有些大學生在就業、勤工助學過程中被騙,有的大學生上網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分析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不難發現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點:第一、當代大學生有著較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法制意識。隨著知識的積累,視野的擴大,大學生開始學會對現實行進行深層次的理性思考,關注國家的法制建設,更關注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他們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對國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靜、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現出情緒化的傾向。第二,法制心理狀態呈現出多樣化傾向。有些學生對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比較欣賞,主張在法制建設上全盤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學生受到我國傳統法律文化消極因素的影響,輕視法律的作用。第三,更加注重實現自我價值,但他們往往不能正確認識自我,喜歡以批評的眼光對待周圍的人和事,為表現個性,甚至把學校規章制度視為束縛其思想和行動的多余之舉,對法紀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違規的情況。第四,相當一部分學生雖然法律知識懂得不少,然而現實生活中,其行為與法律規定背道而馳,守法的自覺性較差,形成“學而不用”,“知而不信”現象。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度不樂觀,對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態度不夠堅決。
上述情況表明由于受社會負面文化和學生自身道德以及心理成熟程度的影響,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還沒有達到應有的高度。面對這種情況,對大學生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進一步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勢在必行。轉貼于
二、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調查表明,28.49%的大學生表示愿意接受“法制教育”,其中有11.34%的人把自己最愿意接受的教育內容選定為“法制教育”;38.04%的大學生已明確意識到自己法律意識方面的不足,認為自己必須“積極學習法律知識”。[3]這表明,大學生學習法律的積極性比較高,進一步加強對大學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已經具有了一定的基礎和有利條件
針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特點,我認為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
1、精選內容,擴充課時,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完善法律基礎課堂教學。
首先,樹立憲法法律意識。憲法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在于,它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列寧曾指出: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從憲法的基本內容可以分為兩塊,即國家權力的正確行使和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然而,這兩塊并非地位平行的兩部分,就二者的關系而言,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憲法的基本出發點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其次,通過民法、刑法、行政法、婚姻繼承法、訴訟法的基本理論與知識的學習,使大學生正確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在履行義務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幫助大學生形成依法辦事、同違反憲法、法律以及破壞我國法制的行為斗爭的思想意識。再次,在擴充課時的基礎上,改進教學方法,增加“案例法”、“體驗法”、“討論法”提高教學效果。
2、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積極拓展第二課堂。
走出課堂,旁聽審判,讓案例事實說話,會比老師在課堂上的泛泛講解更有震撼力。庭審過程中,嚴謹的法庭調查,激烈的案情辯論,法庭對事實的認定,對法律的適用,會讓學生充分體會到法的神圣與威嚴。此外,參觀監獄、指導學生自己成立各種法律協會、法律社團,進行普法宣傳。同時,還可以廣泛關注“今日說法”之類的法制節目,閱讀參考法律書籍。這些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提高都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3、加強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自我,認識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的人生追求目標,增強大學生的公德意識。
道德與法律的同質性和功能上的互補性以及兩者界限的模糊性是道德與法律進行一體化運作可行性的基礎。雖然道德與法律有很大差異,但在規范這終極意義上兩者先天是兼容的。而且我國傳統社會中的“禮”,這種倫理法律化低成本高效運作的歷史為我國法制現代化提供了道德與法律一體化運作的歷史實證的先河。尋找道德與法律的契合點,通過道德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這將是一個重大的理論課題。
4、齊抓共管,著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相結合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絡。
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必須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采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通過這些方法和措施,形成一個好的法治環境,使學生潛移默化地受到現代法制的熏陶,從而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
大學生是國家未來的高級建設者,其法律意識的強弱,法律認識水平的高低,直接反映和影響著社會的民主法制化進程。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預防和抑制大學生違法犯罪,同時提高其運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的能力,促進大學生自身素質的完善,更有利于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進程。
參考文獻:
[1]劉旺洪.法律意識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12-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