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23 15:16:2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食品藥品監管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疫苗;安全;監管
隨著我國邁入“十三五”的開局之年,各項事業都在蓬勃發展,但由于個別人的利欲熏心,以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力,出現了震驚全國的山東非法疫苗案,讓人們痛心疾首。事關國家改革發展大計,它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政治問題,更是廣大人民群眾最重要、最直接、最現實的民生問題。
一、事件的爆發
2016年3月18日,山東濟南警方破獲一樁案值5.7億元的非法疫苗案,疫苗含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該省犯罪嫌疑人龐某衛母女自2010年以來,從陜西、重慶、吉林等10余個省市70余名醫藥公司業務員或疫苗販子的手中,非法低價購進乙肝、流感、狂犬病等25種兒童、成人用二類疫苗,然后未經嚴格冷鏈存儲運輸加價銷往廣東、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等18個省份,長達5年的時間。
事件一經報道,迅速成為社會人們關注的焦點,引發網友熱議。而這次的事件波及范圍之廣、時間跨度之長前所未有,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曾因非法從事疫苗藥品經營活動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但是她竟然能在緩刑的期間繼續從事販賣,令人詫異。
二、何為問題疫苗
從醫學上來講,疫苗是指用細菌、病毒、腫瘤細胞等制成的可使機體產生特異性免疫的生物制品,是減毒或者滅活后的病毒,本身也常有一定副作用,通過疫苗接種使接受方獲得免疫力,被廣泛認定為能減少許多疾病的流行和影響。加之使用對象大多數是新生兒、嬰幼兒及青少年,所以注射了問題疫苗便可能對人體帶來不可預見的危害。
三、非法疫苗的流通問題出在哪里
(一)監管難度加大
自2005《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實施以來,為了保證疫苗質量的穩定可靠以及群眾用藥安全有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大了對疫苗的監管力度。根據《條例》中的規定:疫苗生產廠商可以直接向接種單位、疾控機構或疫苗批發商從事疫苗銷售活動,疫苗專門由疾病控制機構供應的壟斷局面被打破。進而增大對疫苗流通過程監管的難度。
(二)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
市場經濟的發展為社會帶來了巨大財富,但經濟利益至上的逐利特性,也誘發了極端利己主義的傳播與擴散,誠信的缺失、喪失道德底線,使藥品買賣人員為了巨額利潤不惜觸犯法律鋌而走險。他們唯利是圖,只認錢,不講德,甚至為一己之利,突破道德底線、挑戰法律權威,人生觀與價值觀完全扭曲。
四、如何提高對藥品的監管效力
(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1.牢固樹立正確的藥品監管指導思想和科學監管理念
準確把握工作定位,正確處理政府與企業、監管與服務、公眾利益與商業利益的關系,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維護政府藥品安全監管的公信力,讓人民群眾用上安全有效的藥品。
2.建立統一高效的藥品監管體系
完善疫苗的流通體系,在疫苗的銷售和運輸環節,藥品監督部門要聯合其他相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對疫苗市場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疾病控制機構與接種單位疫苗購進渠道資料是否齊全,購銷記錄是否完整,購進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做到賬物相符,若發現疫苗購進中存在違法行為,應依據《條例》進行嚴懲。
3.監管者應切實履行自身職責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應按照其監管職責,堅持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不為蠅頭小利而知法犯法,需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新的監管形式
除了當前電子監管已成為疫苗安全監管的手段之一。政府應加大投入力度,創新更多監管形式,比如人人參與機制,讓更多人能夠參與到監督中來。
(二)藥品生產企業
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的作用,作為疫苗的生產商,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疫苗批發企業和人員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冷藏設施、設備和冷藏運輸工具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不違規將疫苗銷售給不良批發商。
(三)公民個人
我們作為社會中的一員,應該積極參與到社會事務中來。不斷完善自身道德修養,同時提升自身的專業知識水平,從身邊發現藥品安全隱患,及時反映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監督工作。
注解:
武眾眾,程景民.對我國當前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思考[J],食品工程2014年第4期12月
關鍵詞:藥物臨床試驗;資格認定;護理
國家對實施臨床試驗的醫療機構實行資格準入制度,即臨床試驗必須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SFDA)批準的臨床試驗機構進行,而醫療機構資格認定具有明確程序與標準[1]。申報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是各醫療機構提高醫療、科研學術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2]。本院從2011年2月開始籌備申報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現場檢查,2013年8月15~17日,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SFDA)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委托,專家組一行4人蒞臨本院進行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現場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4年第27號公告文———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公告(第5號)》公告,包含本院在內全國51家醫院獲得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本院成為漳州市獲此殊榮的首家醫院,筆者所在的消化內科是獲得藥物臨床試驗資格的臨床專業之一,現將2011年2月以來為迎接資格認定所做的前期準備工作總結如下。
1專業人員準備
1.1人員選擇
從科室護師中選擇大專畢業,工作10年以上,愛崗敬業、做事嚴謹踏實、有鉆研精神的護士作為專業護士。
1.2人員培訓
藥物臨床試驗所有研究者都應具備承擔臨床試驗的專業特長、資格和能力,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多次、全面培訓才具備研究者資格。
1.2.1參加網絡培訓
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級研修學院網絡培訓,取得結業證書;
1.2.2參加知識講座
參加院藥學部組織的多種形式藥物臨床試驗知識講座,循序漸進,提升理論水平。本院將培訓納入科教科繼續教育重點工作進行管理,培訓形式有:①到先進單位參觀學習。②邀請知名專家來院講學。③參加SFDA網上培訓。④參加國家級培訓班[3];⑤自編與訂購培訓教材的學習,人手一冊,科內專業人員結對子,互相提問,共同提高。⑥院內機構辦公室負責人、秘書、藥品管理員講解相關知識。
1.2.3參加科內培訓
參加科內儀器設備使用、專業技術標準操作規程等理論、操作技能培訓,只有掌握專科搶救操作理論和技能,才能確保受試者的安全。
2醫院設施準備
2.1搶救儀器設備準備
申請藥物臨床試驗資格認定的醫療機構必須具有與藥物臨床試驗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專科備有的搶救儀器有:呼吸機、除顫儀、心電監護儀、膠囊內鏡、食管PH值監測儀、電子胃鏡、電子腸鏡、急救車等。每臺儀器專人專管,并懸掛《標準操作流程》及《儀器使用登記本》。
2.2資料準備
完善管理制度和標準操作規程(SOP)是確保試驗質量的重要環節,臨床專業不僅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技術設計規范和SOP,更重要的是保證其可操作性和執行的依從性,杜絕試驗過程的隨意性,從而確保藥物臨床試驗結果真實可靠,保障受試者的安全。各項制度、規范及SOP的制訂不但要遵循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符合科學、倫理要求,還要結合本專業的特點。
2.2.1專業管理制度
如《病房管理制度》、《研究人員培訓制度》、《試驗用藥品管理制度》、《急救藥品管理制度》、《儀器設備管理制度》等。2.2.2專業人員職責如《研究護士職責》、《藥物管理員職責》等。
2.2.3專業操作技術標準操作規程
如《三腔二囊管置管標準操作規程》、《胃腸減壓標準操作規程》、《導尿術標準操作規程》、《靜脈輸液標準操作規程》等專科22項護理技術標準操作規程。
2.2.4研究者資格證書復印件
藥物臨床試驗培訓證書、論文復印件等。
2.2.5專業儀器使用標準操作規程
如呼吸機、除顫儀、心電監護儀的標準操作規程等。急救車藥品、物品管理登記表,如《急救車藥品清點交班本》、《急救車物品清點交班本》、《急救車藥品效期登記表》等。
2.2.6專業急救預案
如《防范和處理藥物臨床試驗中受試者損害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機磷農藥中毒急救標準操作規程》、《靜脈曲張上消化道出血急救標準操作規程》等。
2.2.7藥物儲存相關記錄
如《臨床試驗用藥物庫存表》、《臨床試驗用藥物登記表》、《藥物退還登記表》、《臨床試驗用藥物儲存室溫濕度記錄表》、《臨床試驗用藥物冰箱溫濕度記錄表》、《臨床試驗用藥物藥品柜溫濕度記錄表》等。檢查前應將所有資料排序、編碼、整理成冊,放入專用研究資料柜或與相應儀器設備隨行。
2.3應知應會知識儲備
2.3.1藥物臨床試驗相關法律法規
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GCP)》、《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試行)》等。
2.3.2試驗藥物運行全過程
熟知試驗用藥物的交接、保存、發放與回收、返還與銷毀各環節的標準操作規程。
2.4現場檢查準備
2.4.1機構設置
科室設立受試者接待室、試驗藥物儲存室、資料室、搶救室等,采用獨立房間,避免受打擾。
2.4.2檢查所有搶救設備
確保性能完好,檢查急救藥品,確保無過期或批號不清,在儀器相應登記表記錄檢查及試運行情況。
2.4.3加強藥物管理
試驗藥物柜專人管理、專柜帶鎖(冰箱也帶鎖)、專門記錄、儲存室、冰箱、藥品柜配有溫、濕度計。
2.4.4做好環境維護
做好病區環境秩序維護,限制探視和陪護,加強巡視,保證病區整潔、安靜有序。
3小結
得力的組織機構保障、措施得當的知識培訓和嚴謹的資料是順利通過資格認定現場檢查的關鍵,全面、周到的護理配合與現場準備也是不可或缺的。今后,本科將把做好藥物臨床試驗作為工作重點,不斷學習,在藥物臨床試驗的實踐中不斷規范和完善制度與SOP,培養臨床專業人員嚴謹的工作作風,保障臨床試驗質量,不斷提高本院藥物臨床試驗研究和管理水平[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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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劉敏,樊文竹.淺談籌備申報藥物臨床試驗機構資格認定的關鍵環節[J].華西醫藥,2013,28(11):1780~1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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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不對稱;中藥標準;藥品安全;中藥管理;第三方認證
信息不對稱是影響市場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并因此可能導致“Lemons”效應,即在質量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消費者無法判斷產品質量,導致低質量產品將高質量產品驅逐出市場的現象。藥品市場是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并且可能存在“Lemons”問題。因此許多國家設立藥品監管機構,制定藥品標準對藥品進行監管。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也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突出特色。中醫藥如何進行管理是我國政府面臨的獨特性挑戰。一直以來,我國藥典管理中藥借鑒了西方管理化學藥品的思路,以某一或某些成分含量作為限定標準,這一做法對中藥質量管理顯然存在不足之處。本文對《中國藥典》標準管理中藥的局限性進行分析,并且借鑒食品領域消除信息不對稱的方法,提出建立中藥質量的第三方評價體系和探索《中國藥典》之外的標準體系的政策設想。
1信息不對稱
1.1信息不對稱的概念
信息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交易雙方對于交易物品具有不同的信息集,通常一方具有信息優勢,另一方則無法獲得全部信息。信息不對稱是影響市場效率的因素之一,許多研究證明信息不對稱的存在可能導致市場效率降低甚至完全破壞。
1.2信息不對稱的研究進展
Akerlof在其經典論文中以二手車市場為例提出了“檸檬市場”(“lemons” market)的概念,該論文被認為是信息經濟學的開山之作[1]。Akerlof指出“質量信息不對稱可能導致產品平均質量的下降,市場規模的縮小”。在隨后的研究證明許多市場都存在信息不對稱,如Greenwald證明勞動力市場存在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效應,Rothschild研究了保險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幾個典型的信息不對稱市場見表1,這些市場的交易雙方對交易物品的信息存在差異。
2中藥市場的信息不對稱
中藥市場流通的主要商品是中藥材(個子貨、飲片)和中成藥。在工業化以前,中藥市場的商品以中藥材為主,現代中藥市場以中成藥銷售為主。無論是中藥飲片還是中成藥都存在信息不對稱。
2.1中藥材質量多樣性導致信息不對稱
同一種中藥材質量可以說是千差萬別的,識別質量對消費者而言是十分困難的事情。以地黃為例,根據其大小分別分為一等(每公斤16支以內),二等(每公斤32支以內),三等(每公斤60支以內),四等(每公斤100支以內),五等(每公斤100支以外);根據其產地可以分為河南產、山西產、山東產、河北產、陜西產等,不同產地和不同等級品質又有不同。根據李更生、張留記等[6-7]研究結果整理的數據,結果顯示不同產地地黃梓醇含量可以相差數十倍,不同產地和不同規格間地黃苷D均有較大差別,見圖1,2。
儲存時間也是影響中藥材質量的重要因素,許多藥材在儲存過程中有效物質含量發生變化,根據易建利等對牡丹皮貯存進行的研究整理的結果[8],見圖3。結果顯示無論是丹皮藥材還是丹皮飲片,在貯存過程中丹皮酚含量不斷降低。
眾多影響因素導致中藥質量的多樣性,缺乏相關經驗的消費者很難通過外觀去判斷中藥質量。這就導致了中藥質量的信息不對稱,在市場上流傳著“種藥材的是兩只眼,收藥材的是一只眼,買藥材的是瞪眼瞎”這樣的俗語。這是人們對中藥質量信息不對稱形成的樸素認識,反映了中藥生產和流通過程中逐漸形成了信息不對稱。實際上即使在中藥行業里,多數人對中藥質量也是一知半解。
2.2中成藥的使用加劇了信息不對稱
中成藥是由中藥材加工而成,因為經過了復雜的工業化生產,其質量鑒別極為困難,自古就有“丸散膏丹,神仙難辨”的說法。在中成藥市場,消費者對于自己所購買的藥品質量是無法判斷的,他的選擇依賴于廣告或有限經驗。如果藥品因質量問題被曝光,消費者很可能會減少對該藥品的購買,但是對于那些沒有曝光的藥品消費者無法判斷,都默認為擁有平均質的合格品。而生產廠家對自己生產藥品的實際質量比較清楚,因此在中成藥買賣雙方之間形成了信息不對稱。根據鮮潔晨等對不同廠家六味地黃丸有效成分比較研究結果 [9] ,見圖4,不同廠家生產的六味地黃丸丹皮酚和馬錢苷含量各不相同。
3中藥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和影響
3.1中藥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程度
信息不對稱程度是研究一個商品的重要特征,直接影響著產品的營銷和管理策略。
在國際上劃分信息不對稱程度可以將商品分為4種:搜尋產品,經驗產品,信用產品,波將金產品。不同的商品其表現特征不同[10],見表2。
在《衛生經濟學手冊》(handbook of health economics,volume 2)中[11],將藥品信息不對稱描述為“Experience or Credence Good”,即經驗產品或者信用產品。對中藥而言,符合《衛生經濟學手冊》的這種劃分:有的中藥質量消費者可以通過使用來確定(經驗產品),有的中藥質量消費無法根據自身經驗進行判斷(信用產品)。但是由于中藥質量和療效的復雜性,筆者認為大多數人在使用后仍然不能判斷質量,例如中藥材的農殘、重金屬、成分含量很難通過使用感知,再如中藥材霉變和走油等經過加工也很難被發現,因此中藥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多數應該屬于信用產品的類型。信用產品就意味著中藥市場的信息不對稱不可能通過自身調節消除,必須依賴于第三方揭示。
3.2信息不對稱對中藥市場影響
信息不對稱對市場最重要的影響就是產生“lemons”效應,也稱“檸檬效應”或次品效應。其意義是當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時,買方愿意以平均價格支付給賣方,導致質量高于平均質量的商品(其價格也必然高于平均價格)無法成交,從而退出市場,進而引起市場平均質量的下降。
為了便于理解舉例進行說明,有3個企業分別生產3種六味地黃丸,其成本價格分別為20,10,5元,見圖5。但是消費者因為信息不對稱的影響只能按照某一價格,如25元進行購買,那么3家的利潤分別為5,15,20元,顯然20元利潤的企業具有更強的競爭力。也就是說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通過競爭機制質量最好的產品被質量最差的產品驅逐出市場。更為一般性的證明可以采用不完美信息動態博弈論的方法進行推導,可以參見《信息經濟學與博弈論》一書[12]。
4藥典標準與信息不對稱
4.1藥典標準的起源
藥典標準早已出現,如《新修本草》可算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藥典。但是藥品監管體系作用機制一直到信息經濟學興起之后才闡釋清楚。如《衛生經濟學手冊》所述“在經濟學上,眾所周知的是:這種信息不對稱可以導致檸檬效應……,市場失靈解決方法之一就是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世界各國在藥品市場都引入第三方進行質量監管,在中國監管部門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在日本為衛生福利部(MHW),在美國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從經濟學研究的結論可以看出:政府作為藥品監管第三方的核心職責是解決食品藥品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4.2藥典標準的管理原則
西方藥品管理采用的是最低質量標準(minimum quality standard,MQS)。MQS的作用如Leland所述“MQS能夠一定程度上減輕信息不對稱,增加社會福利”[13]。Leland指出“正是因為信息不對稱的存在,醫生、律師、會計師和股票經紀人等行業需要有許可證制度,而藥品和其他有潛在危險的產品都必須滿足MQS安全標準”。《中國藥典》也實行MQS管理,并且逐步將該方法從化學藥品擴展到中藥質量控制領域,這就形成了現有的藥典中藥質量控制體系。
5現行《中國藥典》中藥標準的問題
5.1藥典標準制定的原則
現代中藥的質量標準以指標成分鑒別為核心控件,一般是選擇專屬性或有效的成分作為指標,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藥典標準制定方法參照《中藥質量標準研究制定技術要求》:“含量限(幅)度的制定,應根據藥材、飲片的實際情況來制定。一般應根據不低于10批樣品的測定數據,按其平均值的±20%作為限度的制定幅度,以干燥品來計算含量……”。在實際執行中,大多數藥典標準的制定者將該方法簡化為“取10批藥材,測定平均含量,再乘以80%”。
5.2藥典標準的合理性
“取10批藥材,測定平均含量,再乘以80%”這一做法并非缺乏依據。藥典標準作為一個法定標準,必須具備合理性。雖然中藥的質量是有差別的,但是大多數質量概率應該符合正態分布:少數藥材具有高質量或低質量,大部分是中間質量。這一作法使得多數具有中間質量的中藥(即標準線右側的中藥)符合藥典標準。這一做法具有法理上的合理性,見圖6。
5.3現行MQS存在的一些問題
在使用基于指標成分含量控制的MQS管理中藥時也存在一些問題,最大的挑戰來源于中藥有效成分的不明確。MQS可以用于管理化學藥品因化藥藥理作用清晰,只要控制有效物質和有害物質的含量就控制了有效性和安全性。而中藥有效成分和有害成分多不清楚,使用基于指標成分含量控制的MQS管理中藥常常顯得力不從心。
5.3.1中藥多成分、多靶點導致MQS失效 越來越多的研究證明,中藥的療效往往是多成分、多靶點的網狀系統。這種多成分、多靶點就給MQS制定帶來了困難。MQS需要對每一個指標成分制定最低限量標準,指標成分越多檢驗就越困難,加上各成分的協同增效和拮抗作用,導致中藥MQS制定依據十分牽強。MQS雖然給出了某一成分的限量標準,但是這個標準可能與實際療效毫無聯系。
5.3.2質量多樣性導致MQS失效 食品藥品監管方的核心職責之一是解決食品藥品領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然而,MQS管理中藥時卻忽視了中藥質量的差異問題,只制定一個最低標準,并不能起到消除信息不對稱的作用。
歷代本草以及歷代醫家都認為中藥存在道地藥材和非道地藥材的差異,懷山藥、寧夏枸杞、川貝母等是普通老百姓都耳熟能詳的道地藥材,然而在藥典標準中所有藥材標準均以MQS形式出現,這與第三方消除信息不對稱的職責幾乎背離。
這與《中國藥典》立法目的有關,以山藥為例,作為一種國家標準的藥典,它應當保證大多數農民正常種植的山藥是合格的,而不能僅把懷山藥作為藥典標準。如果懷山藥甚至“鐵棍山藥”作為藥典唯一合格品,那么山西、陜西、河北等地的種植戶必將遭受重大打擊。
6解決中藥市場信息不對稱可以借鑒經驗
食品領域也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尤其是在食品工業興起之后,信息不對稱成為影響食品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中藥與食品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相似之處,許多經驗可以共用。
6.1食品領域的第三方認證制度
食品領域一般采用第三方認證(third-party certification, TPC)制度來保證食品安全。多數情況下,政府機構不作為第三方出現。
TPC組織通過可靠的方法和一系列標準對食品安全進行認證,并且通過自身信譽對產品進行擔保。Hatanaka研究認為TPC對食品的生產、零售等多個領域起到了積極的調節作用[14]。Tanner將TCP作用一般性總結為降低風險和責任;強化盡職抗辯;增強遵法信心;保證競爭優勢;改善市場;促進國際認可;降低成本,提高利潤;降低信用成本;更有效的管理[15]。
最著名的TPC組織應該是美國全國衛生基金會(national sanitation foundation,NSF),NSF是一個獨立、非盈利、非政府組織。NSF致力于公共衛生、安全、環境保護領域的標準制訂、產品測試和認證服務工作,是公共衛生與安全領域的權威機構。NSF強制要求如一家公司若要在產品印上NSF標識,則必須遵從NSF認證和授權的各項嚴格要求。這些要求包括周期性測試及評估,甚至采用突擊式的檢查。如果發現標識被誤用或產品不遵守規定,NSF有權采取:扣押查封產品和庫存貨物;召回、銷毀不合格的產品;取消企業認證資格,并列入黑名單;通告民眾、采取法律行動等嚴厲措施。
6.2分級認證制度
在食品領域還存在著分級認證做法。分級認證對解決異質性信息不對稱重要方法。分級認證可以將質量的信號傳遞給消費者,使得消費者從甄別優劣改為選擇優劣。例如,在酒店行業實行的星級認證使消費者在入住前就知道所住酒店的標準,從而降低了消費者甄別酒店耗費的成本。分級認證的作用在信息經濟學研究中已經有充分的闡釋[12]。
在我國食品領域已經開始嘗試分級認證的做法,在《關于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食藥監食[2012]5號,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對持《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服務單位進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等級評定工作。《意見》規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年度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3個等級,分別用A,B,C 3個字母表示。
6.3私人標準
私人標準(private standards)也是一種標準形式,相當于企業的內控標準。雖然標準常被認為是公共領域的內容,Reardon認為標準應該在非公共經濟領域有同樣的重要性[16]。Fulponi對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簡稱)國家調查顯示,超過85%零售者使用私人標準,B2B(business to business簡稱)標準在國際貿易已廣泛應用[17]。
6.4過程控制
食品營養功能的復雜性導致很難對某種產品的某一成分進行控制。事實也證明在食品領域任何單一指標控制都存在造假的風險,如對牛奶蛋白質含量控制方法不當導致了三聚氰胺事件的爆發。好的食品是生產出來的,并非檢驗出來的,控制應貫穿生產過程。
過程控制的杰出應用就是HACCP(hazard analysis critical control point簡稱)體系和追溯系統。HACCP是一種鑒別、評價和控制對食品安全至關重要的危害的一種體系。HACCP要求對原料、關鍵生產工序及影響產品安全的人為因素進行分析,并制定對應的控制方法[18]。追溯系統(traceability systems)也是解決食品領域信息不對稱的常用方法。Hobbs對可溯源系統功能總結為3點:一是為食品供應鏈回溯方法;二是為食品安全法案提供事后分析的證據;三是降低消費者搜尋質量所支付的信息成本[19]。
7中藥管理的政策建議
7.1建立中藥質量的TPC制度
執行MQS的監管部門,更多關心的是中藥的真偽問題。優劣問題的解決則需要具有多年中藥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士才能擔任。需要盡快建立起可以揭示中藥質量的TPC組織。國家規范其組織形式并賦予其合理的法律地位。TPC組織應獨立于消費者和企業之外,通過信用形式獲得消費者和企業的認可和報酬。TPC組織可以參考NSF的組織形式。
7.2探索《中國藥典》之外的標準體系
《中國藥典》標準作為國家標準,其地位決定了它應當是MQS,而MQS無法消除中藥質量差異引起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因此,應該在《中國藥典》之外,由TPC組織主導建立起一套新標準以消除或減輕信息不對稱。
該標準體系必須符合3個特性:一是該標準不與藥典標準相違背,藥典標準作為國家標準,其決定了藥品的真偽性,新標準體系用于檢驗真藥的優劣性;二是該標準必須是過程控制標準,中藥的特殊性決定了單純的含量控制都是危險的,新標準體系必須基于原料、炮制等關鍵點的全程控制;三是該標準必須是分級標準,由于藥典標準是MQS,不能解決市場的“lemons”問題,只有分級標準才能消除中藥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切實可行的標準體系包括:TPC標準體系,私人標準體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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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market based
on information asymmetry
YANG Guang1,2, WANG Nuo3*, GUO Lan-ping2, WANG Yong-yan1,2, HUANG Lu-qi2, LIU Jin-xin1
(1.College of Resources Science & Technology,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2.National Resource Center for Chinese Materia Medica, China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inal Sciences, Beijing 100700, China;
3.School of economics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Abstract] Pharmaceutical market is a typical market with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which can lead to "lemons" problem. In all developed countries, firms must receive regulatory approval to market a pharmaceutical product. Such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including SFDA,EMA,FDA and so on. Chinese materia medica is a special part of pharmaceutical market in China. The management of Chinese materia medica is a special challenge in China.
【關鍵詞】餐飲服務;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危害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1-0499-02
亞硝酸鹽作為重要的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發揮著多方面的作用,由于其安全性問題,如何降低亞硝酸鹽在食品中的殘留量一直是食品安全質量控制的重點項目之一。2012年5月28日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公告:從即日起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從此亞硝酸鹽在餐飲服務經營過程中作為添加劑被全面禁止,專家和學者普遍稱道,但筆者在從事具體的餐飲服務監督和日常管理工作過程中發現仍有部分被監督單位和相當一部分餐飲從業人員,甚至個別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人員對亞硝酸鹽危害缺乏認識,對這一舉措沒有引起重視和嚴格執行的自覺性。本文試圖從正確認識亞硝酸鹽的危害和餐飲服務使用亞硝酸鹽的特點綜合分析和論述禁止餐飲服務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必要性,以利人們對加強防范亞硝酸鹽食物中毒措施,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1當前餐飲服務過程中食品添加劑的治理概況
從《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食品安全越來越被人們重視。2008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餐飲消費環節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以來,餐飲服務領域一直開展著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并逐年強化,在2011年全國召開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2011〕20號)后,針對餐飲業的特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國食藥監食[2011]188號》發文進一步要求地方各級監管部門要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服務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使用食品添加劑情況實施重點監管,尤其要加大對小餐飲的巡查和抽檢力度;并要認真核查餐飲服務單位落實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和查驗記錄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劑“五專”(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管理制度。通過了連續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據報道餐飲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總體情況不容樂觀,還需要加強指導與監管及完善法規和建立餐飲業食品添加劑使用指南,更新檢測技術[1]。在這幾年的整治過程中,亞硝酸鹽類食物中毒事件仍屢見不鮮。亞硝酸鹽成為了一種化學性污染物,影響著人們的飲食和健康,引起專家、學者和百姓的關注。當前該專項整治工作仍將繼續。
2正確認識亞硝酸鹽食品添加劑使用中存在的問題
亞硝酸鹽具有護色和防腐作用常被用作肉食品的添加劑,它是一種允許使用的無營養性的食品添加劑,只要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使用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根據我國現行《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規定,亞硝酸鹽作為護色劑、防腐劑在肉類制品、肉類罐頭等中的最大允許使用量均為0.15克/千克,而殘留量略有差異:肉罐頭類殘留量不得超過50毫克/千克,西式火腿中的殘留量不得超過70毫克/千克,其他大部分肉類食品(包括腌臘肉制品類,如咸肉、臘肉、板鴨、中式火腿、臘腸;醬鹵肉制品;熏、燒、烤、油炸肉、肉灌腸、發酵肉制品等)中的殘留量不得超過30毫克/千克。現實上餐飲服務單位的從業人員使用亞硝酸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加入量不容易把握,更難實現殘留量的有效控制,造成了多年來我國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事件非常多見[2],其中餐飲單位濫用和誤用亞硝酸鹽是引起急性亞硝酸鹽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有文獻統計發現在我國亞硝酸鹽引起的急性食品中毒是以誤食亞硝酸鹽為首位[3]。而人們濫用和誤用亞硝酸鹽似乎又與我國現行的GB2760――2011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有關,該標準將亞硝酸鹽籠統地容許加入肉制品中。嚴格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控制硝酸鹽、亞硝酸鹽作為發色劑的使用范圍、使用劑量及食品殘留量,一直是食品衛生監督和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項目之一。但在餐飲服務單位由于個別從業人員缺乏相關知識,不了解亞硝酸鹽對人體的危害,亂加、誤加、使用不當或過量使用而危害人體健康的現象時有發生,因誤食或使用過量而造成中毒的事例非常多和后果嚴重[4]。亞硝酸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衛生標準從GB2760-1986;GB2760-1996;GB2760――2007;GB2760――2011使用了二十多年卻一直未修改過。有人于2005年就做了關于修改的建議[5]。當前我國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當重視,2012年衛生部針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就舉行了四場新聞通氣會;近期據中新網報道中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綱領性文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劃(2011――2015年)》的起草工作已經基本完成。筆者有理由相信相關的亞硝酸鹽等一系列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將會作出相應的修訂。
3從亞硝酸鹽對人體的危害和中毒原因分析餐飲服務單位禁用的必要性
亞硝酸鹽對人體的危害包括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
急性中毒原因多為使用不當和誤食、摻雜、使假、投毒以及食用了含有大量亞硝酸鹽的蔬菜,尤其是不新鮮的葉類蔬菜。
慢性中毒(包括癌變)原因多為飲用含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含量高的苦井水、蒸鍋水和食用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含量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變質的蔬菜。餐飲服務單位中引起急性中毒原因多為使用不當和誤食,因其與食鹽相似將亞硝酸鹽誤作食鹽、面堿等食用和使用不當。如2008年全國開展食品添加劑整治以來引起的幾起典型案例:2008年8月3日在深圳福田區景田北某超市一熟食檔工作人員誤將亞硝酸鹽當味精加入快餐引起30人中毒;2009年5月6日,湖南石門發生因廚師誤將亞硝酸鹽作為食用鹽燒烤板鴨,導致十多位品嘗者食用后發生中毒反應;2010年10月8日,在四川海螺溝四景區廣州旅行團游客食用當地酒店供餐引起亞硝酸鹽中毒事件,造成包括酒店員工以及游客在內總共一百余人被送院治療,并至一人死亡;2010年11月30日,上海閔行區某工廠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共有100名左右的工人被確診為亞硝酸鹽中毒事件;2011年4月21日,北京一名一歲半的女嬰在吃了張繼存賣的炸雞塊后身亡,死因鑒定為張繼存在炸雞中加多了亞硝酸鹽,致人中毒。從這些案例分析看,餐飲服務使用亞硝酸鹽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唯有禁止餐飲服務過程中禁用亞硝酸鹽才能杜絕該類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4從食品安全預警信息看餐飲服務單位禁用亞硝酸鹽的迫切性
為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衛生部在2010年7月21日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的首個食品安全預警公告中,就食品中毒等進行預警,在預警中明確要求對熟食鹵菜制售者應嚴格管理亞硝酸鹽;該公告特別提醒,熟食鹵菜制售單位應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和管理,設置專門場所保管亞硝酸鹽,并嚴格標記和使用管理,防止誤食誤用。衛生部在2011年第21號關于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發生的預警公告中又將嚴防亞硝酸鹽引發的食物中毒預警放在第一位,該公告進一步要求集體食堂和餐飲業要加強管理,嚴禁購買、使用工業用鹽,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建筑工地要加強對工業用亞硝酸鹽的管理,標識要醒目,要有專人管理,嚴禁與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集體食堂和餐飲業要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正確使用亞硝酸鹽,嚴禁超量、超范圍使用。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用作食品添加劑的亞硝酸鹽的生產、流通環節加強監管。但在這連續的預警公告過后仍有危害案件的發生,更好的防范舉措也就只有在餐飲服務領域禁用了。
5從預防亞硝酸鹽食物中毒關鍵控制點(HACCP)原理分析餐飲服務單位禁用亞硝酸鹽的正確性
HACCP質量控制體系是科學、經濟、實用的限定性不利因素預防性食品安全質量控制體系之一,就當前餐飲服務經營過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危害分析看,嚴禁餐飲服務單位購買、貯存、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是預防亞硝酸鹽食物中毒事件的關鍵控制點。就近年來關于亞硝酸鹽危害分析的報道大多都與餐飲服務經營過程有關。如劉大星等[6]對2004――2008年國內化學性食物中毒文獻分析發現化學性食物中毒的主要中毒因子中亞硝酸鹽為首位,占了49.74%;張彩虹對珠海市餐飲業中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情況監測數據分析結果中各類添加劑指標總體檢出率為72.22%,超過規定使用限量樣品檢出率為9.03%,超出使用范圍樣品檢出率為32.64%,超標/超范圍項目為合成色素、硝酸鹽、鋁、苯甲酸、甜蜜素[7]。據調查,目前在餐飲服務中使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很普遍,同時存在著使用添加劑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8]。當前已經確認了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潛在的危害。針對這種危害采取的禁用措施是非常正確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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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食品安全法 采樣 小型餐飲戶 檸檬市場
中圖分類號:F768 . 2 文獻標識碼:A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國之安者,必積其德義,但,何謂德義?衣食足而知榮辱,衣食尚且不足,何談教化德義?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不僅是兩會民生所關注的重點,隨著三氯氰胺,蘇丹紅,塑化劑,等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題逐步走入人們的視野,如何保證食品健康,如何打造健康食品城市,抑或如何保障公眾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已成為放在食品藥品監督所辦公桌上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武漢市某區小型個體餐飲戶食品安全現狀
經過一個月的實習生活,通過親身走訪數十家,查看百余份餐飲操作間筆錄,對武漢市某某區小型個體餐飲戶食品安全現狀作出了初步的分析,以其結果來看,食品安全現狀不盡如人意,僅以中型餐館的量化評分來言,多數為C,少數為B,而A更是鳳毛麟角,而個別小型餐飲,快餐店,小吃店更是“臟,亂,差”在第三類餐飲服務許可標準(適用于小型餐館,小吃店,供餐人數50人以下單位食堂)中所要求的21項,僅三個關鍵項便有多家餐館難以達標,在采樣分析報告中多家小吃店食品中檢測的SO2與游離礦酸甚至是大型餐館的幾十倍甚至數百倍以上,這樣的安全現狀著實讓人憂心。
就目前問題的情況進行簡要分析,并對66家餐飲企業筆錄進行具體統計與總結,發現主要問題在以下34個方面。
(1)未見(餐飲服務許可證)或擅改餐飲服務許可地址。(2)餐飲服務人員未能出示健康證。(3)操作間內保潔柜無門。(4)現場無專用的倉庫,倉庫內有積水,庫房無門。(5)未見索證索記中心(6)保潔柜內餐盤有水珠成串滴落,圓盤內有油漬。(7)生食存放冰箱有吐司,煉乳。(8)保存食品過期。(9)索證索記登記過期或無索證索記。(10)下水道無坡度。(11)洗碗池與洗菜池未分開(12)成品,半成品,生食混放(13)未見廢棄油脂回收記錄。(14)使用食品添加劑不符合標準。(15)無拖把池。(16)餐用具未經消毒,或沒有消毒設施。(17)保潔柜數量與用量不適應,保潔柜放有私人雜物。(18)生食海產品間未啟用(19)垃圾桶無蓋。(20)食用油及熬好的火鍋底料直接放在地上。(21)無防蠅,紗門紗窗,及防鼠設施。(22)與申報項目不符合。(23)工作服不應掛在操作間內,人與動物不應在操作間內居住。(24)冰箱無生熟標志。(25)未按標準儲藏食物。(26)食品直接放在地上,餐具落地存放。(27)不符合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許可范圍。(28)食品無廠名,生產地址,生產日期及保存期。(29)庫房放有雜物。(30)涼菜間無紫外線燈管。(31)操作間破損,與外界直接相通。(32)操作間內洗手間與粗加工間,白案間無隔離防護措施。(33)室外加工,搭制簡易,棚子設在室外。(34)食品調料及食品無中文標識。(35)廢棄油脂沒有回收。(36)無食品保存倉庫。(37)冷藏庫與供餐不相適應。 (38)廁所設在操作間。
統計項中(1)為基本項,即缺少餐飲服務許可證與擅改許可經營地址的餐飲店應依法予以堅決取締,上述60余家中就有13家缺1項,占總數近20%,而其中無店名小個體餐飲經營戶占9戶,占總數的13.6%。
其中1.2.3.4.6.9.11.12.16.21是尤為突出的,在總計66家中有12家以上出現此種情況,并不是個例形式而是極為普遍的現象,通過對餐飲業主及對執法人員的詢問中得知,造成目前這一情況主要是因為餐飲業人員流通量大,魚蛇混雜,中餐館的食品添加劑沒有統一的標準,餐具的消毒難以落實到位,而對于服務人員的培訓上崗更是敷衍了事,索證索記往往嫌麻煩而草草應付,小型戶主往往沒有足夠的面積建立符合標準的操作間,而健康證也因為60元的體檢費而難以落實,連最基本的餐飲服務許可證也有人推說“不知道,不清楚”。
這些問題無一不反映了食品安全與衛生的監管與宣傳工作并不到位,這些宣傳不應該只是片面條款式的照本宣科。而應是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通俗講解,正如知道了紫外線燈管可以防蒼蠅,所以涼菜間要安裝;生熟混放,成品半成品混放,葷素于統一水池清洗會造成細菌污染,所以這些應該分開放置。檢查與執法不到位,餐飲服務人員必須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執法,確切落實第三類餐飲服務許可標準,而不能最后推說“這不該我管”,“我不知道”,“不知者無罪”,作為違反標準的托詞。
二、對比國外食品安全現狀——淺談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
日本的食品安全委員會從2001年開始經過10年的發展在食品安全這一范圍內作出了突出的成績,2001年因為瘋牛病,日本正式成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并直接率屬內閣,規定了中央,地方,公共團體,生產者,運輸者,銷售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各自的責任,形成了一個以風險評估功能為中心,具有獨立性風險管理,風險溝通,一貫性的新的食品安全行政機構。
食品安全委員會委員要求無論任職或退職時都不得泄露職務秘密。不得在政黨以及其他政治團體任職,不得積極從事政治運動,除總理大臣許可外不得經營獨立性企業,不得從事取得報酬的其他職務,不得從事其他金錢為上利益為目的的業務。
不得不說日本通過這些規定確立和保障了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真實性和客觀性,但如果照搬的話并不符合我國國情,日本畢竟與我國的社會狀況有所差異,但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有些做法卻無疑值得我們借鑒。
我們在處理食品安全問題上,缺乏對消費者的足夠重視與尊重,造成了許多信息上的不對等,在論文的后面我將以檸檬市場予以解釋和說明,這些信息上的不對等會造成市場的萎縮和不存在。
在這些問題上,日本安全委員會提出了“消費者代表的個人,有助于彌補專家理性上的不足,有助于防止科學家借科學家之名行背叛民眾之實。
日本選擇了圓桌的溝通方式,生產加工者,消費者,行政者,風險評估專家參與討論,而委員會必要時可請求行政機關,有一定權威性,獨立性與公主性。
借鑒日本經驗, 對目前武漢市某某區小型個體餐飲戶食品安全現狀,特提出以下幾條合理化建議:(1)與工商局等相關部門相互合作,加大聯合執法的次數與力度。(2)建立類似家政中心的餐飲服務中心,直接從中心選取餐飲服務人員,減小并控制餐飲服務的流通。(3)推廣洗碗機,在政策上予以支持。(4)建立專門的索證索記中心,并統一檢查。(5)給予明確區分條例于成品,半成品,生熟,制成條例掛于操作間。(6)制作健康證標牌,要求服務人員掛在胸前。(7)與相關部門協調,統一回收廢舊油脂。(8)統一配給垃圾桶。(9)關鍵部位裝修統一要求,請按要求裝修整改。(10)在海關處設置食品安全人員,控制食品添加劑的流入,從源頭防治。
但國外的方法未必適應于我國,針對餐飲衛生出現的情況。應采取針對性措施,而不是一味提口號,談專家,所以針對這些問題,我提出衛生餐飲評級制度,結合工作人員例行的巡檢,在筆錄的基礎上加上綜合評級,設置優良中差4個評級制度,出現項目數2項以內為優,5項為良,8項為中,8項以上為差,采用季度評級,針對評級結果指定措施,對優良等級餐飲減少巡檢,而對中差等級增加抽樣,使食品藥品監督局工作增加效率,而減少應景的應付。同時評級制度也予以公示,將選擇的主動權給予消費者。
三、 從采樣思考我國食品安全相關法律--理論與實踐的沖突
2009年6月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一個完全的法律制度,然而在實行中卻依然有不少疏漏,這是理論與實踐的沖突,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制定時的想當然。
1、首先《食品衛生法》并沒有確立一個完整的信息制度,僅以抽樣為例,關于抽檢的規定散見于《健康相關食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規定》《產品質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論法》和《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檢管理方法》。
如上所述,并沒有一個統一的食品安全抽檢的法律制度,并沒有一個確切的索引,沒有一個明確的信息,試想,難道要一個一個翻看上面所述的各個法律,這造成了信息的決對不對等。
2、沒有一個專門的抽檢食品種類和品種的目錄,基本上抽檢過程中是哪里有就抽哪里的,這里想抽多少就抽多少,食品種類湊不齊就以餐具代替。
在采樣過程中應該減少次數,不應該區里抽完,市里抽,市里抽完省里抽,到最后卻不知以誰為準,應該采樣的餐飲企業增多而減少每一家采的量
3、于采樣的規定而言,詳見于《2011湖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衛生監督抽檢武漢市第二階段抽檢工作實施方案》將采樣分為19個批次3800個樣。
但是卻沒有明確規定在一次采樣過程中到底采多少家,1900家采3800個樣與19家采3800個樣哪一個更具代表性,兩者可以等同嗎?
4、在2004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劃分了農業部,質監部門,衛生部門,工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職能與工作范圍,卻造成了各部們工作上的混亂。各個部門之間變得臃腫,責任與處理問題也相互推諉,最后讓民眾弄不清楚到底誰來負責,到底該找誰。
四、食品安全法的法條競合和想象競合
在上文所述中,僅以采樣而論,相關的食品安全法看似滴水不漏,其實卻有漏洞可鉆,對采集樣品付費也沒有確實規定,很多時候只能餐飲店自己意思一下,又如第十九款中規定,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方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實際上工商局與衛生局卻缺乏協調,在工作中,常見有工商登記而無法出示相關證件,在第二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上規定,進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食品出廠檢驗記錄外,還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生產過程的安全管理情況,但實際上,規定的處罰措施并不明確,無法按條例進行處罰,對于進口的食品添加劑要求有中文標示,這應該從海關從源頭上把關,而不是被動的檢查。
在食品安全法律上,沒有法律上的信息,公布安全范圍并不明確,操作性不強,,沒有權威性,即在聯合執法中無真正有決定性的部門。
在處理問題上被動而不主動,而且在獎勵與舉報上的處理并不恰當。
2001年10月的《舉報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中提出了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制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食品安全法》征求意見稿中第九條第二款也有類似規定,但《食品安全法》中刪去了這一條。就目前來看,食品安全問題多,舉報人員卻偏少,存在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不反應的情況。
而且職能部門的分工并不明確,需要政府監管,而政府監管又存在監管不到位或監管成本過高,我國的食品安全司法現狀是在罪與非罪,寬嚴量刑間徘徊,沒有一個可以的量刑標準,到底如何罰,怎么罰?
同時在我國《食品安全法》中存在明顯的法條競合和想象競合,重法優于輕法,但條文規定的犯罪的標準并不一致,使之到最后疑罪從無,重罪從輕,
人在犯罪的各個環節所起的作用不同,適用的罪名的差異,是適用共同犯罪理論,還是每個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都進行劃段定罪。
而在現階段我國的《食品安全法》中強調了食品質量的安全與符合當有的營養要求,卻忽略了食品欺詐行為及對后代健康存在的安全隱患。
在食品安全的司法量定上,我國還需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真正做到依法量人,量人度刑。
附:法條競合:指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具有包容關系的具體犯罪條文,依法只適用其中一個法條定罪量刑的情況。
想象競合:是指行為人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其犯罪結果侵害兩個或兩個以上權益,觸犯兩個或兩個以上罪名。
五、小型個體餐飲戶與檸檬市場
1970年,31歲的著名經濟學家喬治·阿克爾羅夫發表了《檸檬市場:質量不確定和市場機制》的論文,開創了逆向選擇理論的先河。他憑著該論文,摘取了2001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
檸檬市場提出了優質商品因為價格高于劣質商品的價格,因而無法獲利或者無人購買而被趕出市場。
檸檬市場是指信息不對稱的市場,在市場中,產品的賣方對于質量擁有比買方更多的信息,極端情況下,市場會萎縮和不存在,這是信息經濟學中的逆向選擇。下文筆者用實習中的兩起投訴案件敘述食品安全中的檸檬市場。
1、五塊錢的爭端。
因為一碗粉該不該免單,我們接到了彭女士的投訴,彭女士因為在一碗粉中吃到了蒼蠅所以要求兩碗粉都免單,而店主不同意,從而引發了糾紛,我們在現場的觀察中發現,這家“都市燒烤“的衛生條件非常差,可為什么生意不差,很多顧客都選擇在這里就餐,而附近幾家衛生條件相對較好的中型餐館卻少人問津呢?
2、這是檸檬市場還是素質問題。
在一起關于早餐的投訴中,餐館的老板無法出示餐飲服務許可證,但不從自身找問題反而咬定顧客是訛人,并聲明這附近餐館都遇到這種問題,對自己經營環境差,衛生條件不達標等已成事實卻推說自己“生意”忙不過來。
對于這里的小型個體餐飲,多數執法單位都因為業主生活困難而網開一面,這在很大的程度上助長了檸檬市場甚至造成了某些個體餐飲的素質問題。
能在大型餐廳就餐的人畢竟是少數,多數人都會選擇中小型餐館就餐,要保證人民食品安全健康,保障衛生良好的中小型餐館利益是重中之重。
檸檬市場中最后提到了檸檬市場的存在是由于交易一方并不知道商品的真正價值,只能通過市場上的平均價格來判斷平均質量,由于難以分清商品好壞,因此也只愿意付出平均價格。由于商品有好有壞,對于平均價格來說,提供好商品的自然就要吃虧,提供壞商品的便得益。于是好商品便會逐步退出市場。由于平均質量因此下降,于是平均價格也會下降,真實價值處于平均價格以上的商品也逐漸退出市場,最后就只剩下壞商品。在這個情況下,消費者便會認為市場上的商品都是壞的,就算面對一件價格較高的好商品,都會持懷疑態度,為了避免被騙,最后還是選擇壞商品。這就是檸檬市場的表現。如果對衛生條件差的小型餐飲一味縱容視而不見,而不嚴肅處理,遲早這些餐飲會得寸進尺,甚至原來重視衛生的餐飲店也會同流合污,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豈一日之功?這些情況這些現實,難道不值得我們警醒嗎?取締衛生條件不好的小型餐飲已是大勢所趨,個體餐飲戶的生活條件不好難道就因為憐憫他們的生活而漠視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嗎?好心未必能做好事,如不采取行動,遲早釀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后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呢?
六、雜草理論與構建新型餐飲城市
所謂雜草,是指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小型個體餐飲戶,奪取禾稻(符合衛生情況的餐飲戶)的生活空間與營養水分,如果因為憐憫他們的生活狀況而放棄除草,禾稻遲早會因為生存空間與營養不夠而枯死。
正如檸檬市場所帶來的影響,消費者的逆向選擇與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心慈手軟,已經成為威脅食品安全的一個嚴重問題,對小型餐飲戶到底該如何處理,是蚊子腹內刳脂油還是一句“下次注意?對于小巷子里與蛇混雜的排擋們,怎么執法,怎么處理,是被動的等人投訴,還是為小金額的糾紛疲于奔命?
只有從源頭上想辦法解決,不找小型餐飲戶主,而處理小型餐館的租主,罰地而不罰人,對餐館的房東進行處理而減小對經營個體戶的懲罰力度,小型個體餐飲戶往往因生活條件不好而難以承擔罰款,但租房的房東則有一定經濟實力,然后鼓勵檢舉與揭發免責,在一定程度上杜絕“;油煙擾民的生存空間。”
房子是用來住人的而不是用來開餐館的,僅僅以書面提出餐飲服務許可標準時遠遠不夠的,真正需要的是各部門協同的合作,在各做中嚴法執法,知法執法,加大罰款力度在執法中做到“以戰養戰”,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數管齊下,斬草除根。
治大國若烹小鮮,治餐飲如種大田,除草,扦插等等必不可少,在手續上明確思路,在執行中條理清晰,在執法上不容人情,那么一個良好健康的餐飲區的建立又有什么困難的呢?
而建設新型餐飲區是將城市劃分區使餐飲集中營業,這樣便于管理,方便處理,方便檢查,也方便市民就餐,同時推動流動早餐車巡游武漢三鎮大街小巷,推廣綠色食品,衛生食品的安全理念。
建立餐飲工會制度以方便餐飲管理。鼓勵公平競爭與良性競爭,監督細化,層級追究,在此基礎上形成地方經濟特色打造食品健康之都,統一培訓餐飲服務人員,做到持健康證上崗,有證經營,并將核查標準真正落實到位。
七、結論
食品安全看似疥癬之患,實則已成頑疾,如不早醫,早晚釀成大患,目前我國對于食品安全是治標不治本,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而實際上,食品安全是真正威脅到經濟發展,國民健康乃至于種族存亡的嚴重問題,而處理這些問題對我國以及我國相關部門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
(作者單位: 華中農業大學楚天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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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藥學院成立于2000年,自2001年起招收四年制藥學專業本科,藥學院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在學生培養上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是藥物分析專業與藥學專業在培養目標、培養方法上還是存在著一定差異,尤其是在畢業實習環節上有較大差異.藥物分析專業旨在培養能夠在藥品生產、檢驗、流通、使用、監管及研究開發領域,從事藥物分析相關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4],藥物分析專業的學生除了要掌握藥物分析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外,還需要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通過畢業實習來完成高質量的畢業論文則是實現這一專業培養目標的必要教學環節.畢業實習是藥物分析專業學生培養的最后一個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學生需要通過畢業實習來完成畢業論文,并最終通過論文答辯,獲得學位.藥學院從專業建立之初就依據專業特點及培養目標要求,遵循“提升能力,推動就業”的理念,結合學校及學院自身實際情況,制訂了詳細周密的實習方案.除了確保優良的實習內容、實習條件、帶教老師等關鍵因素外,還建立了易于操作的畢業論文管理系統來保證畢業實習及畢業論文質量.在多年教育實踐中,通過抓住畢業實習各階段的關鍵節點,采取行之有效的質量控制舉措以提高畢業論文質量,初步探索出適合我院實際的藥物分析專業畢業實習模式.
2藥物分析專業畢業實習的探索實踐
2.1優選校外實習基地,創建高水平實習平臺.優良的實踐教學條件是完成畢業實習的前提與基礎,藥物分析專業的畢業實習對分析儀器設備及實驗室要求較高,考慮到校內現有的大型分析設備、科研實驗室及帶教老師現狀,一時難以滿足近百名學生的實習所需,因此在加強校內畢業實習教學環境建設的同時,藥學院在篩選現有藥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基礎上,又進一步依托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了藥物分析專業的實習基地建設.我院原有藥學專業實習基地主要是以總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等為代表的各級醫院,其中只有部分醫院開展了治療藥物監測及體內藥物分析等工作,除了利用這一部分實習基地外,學校又拓展了一批具有高水平藥物分析儀器平臺及帶教老師隊伍的實習基地,包括以中國藥科大學新藥篩選中心、軍事醫學科學院為代表的科研實驗室,以總后勤部衛生部藥品儀器檢驗所為代表的藥品檢驗機構,以藥明康德新藥開發有限公司、睿智化學研究有限公司為代表的藥物研發企業,以常州制藥廠公司、豐原藥業為代表的藥品生產企業,這些實習基地所具有的先進的儀器設備和分析實驗室為藥物分析專業畢業實習提供了有力的平臺保障.2.2遴選實習帶教老師,推行雙導師制.優秀的帶教老師是學生能夠完成高質量畢業設計與畢業論文的根本保證,學校與實習基地共同對帶教老師的帶教經驗及科研經歷進行綜合考評,聘任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歷、責任心強的人員作為帶教老師,優先選擇研究基礎好、項目經費高的帶教老師.原則上每位帶教老師每年只帶教一位實習學生,避免帶教老師因分身乏術而導致實習帶教質量下降.每屆畢業實習完成后,由藥學院組織實習單位及實習學生對帶教老師進行考評,及時掌握帶教老師的帶教情況,實行能者上、庸者下的競爭機制.校外畢業實習是學生由學校到社會的銜接,對于學生順利完成角色轉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考慮到校外實習基地的帶教老師通常缺少學生管理經驗,藥學院還為每一位實習學生指定了校內老師作為帶教老師,實行畢業實習雙導師制,校內帶教老師還最終負責畢業論文格式審定及畢業答辯輔導工作.2.3開設相關課程,實習前強化培訓.畢業實習在形式上和內容上與學校教學有很大差異,為了使學生能夠更快更好地適應畢業實習,在實習前對學生進行針對性的指導則是非常必要的.藥物分析專業培養方案在實習前的第6學期設置了《藥學綜合知識》、《藥物分析實驗技術》兩門課程,前者由高職稱教師圍繞畢業實習相關的文獻查閱、論文開題、論文撰寫等內容對同學進行指導;后者則通過開設綜合性實驗,通過開放實驗室的形式來強化學生對各種分析儀器設備的操作與使用,以期讓學生可以在實習基地更快更好地投入實習工作.2.4利用網絡論文管理系統進行畢業論文管理.考慮到學生多在校外基地實習,為了便于對畢業論文的過程進行管理,藥學院采用了基于互聯網的本科生畢業論文管理系統,畢業論文的選題、開題、審核、提交、修改等工作均可在系統中實現,校內帶教老師與校外帶教老師均可通過系統對學生的畢業論文進行指導.帶教老師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結合自身的研究方向,擬定實習項目后通過論文系統遞交.由藥學院組織校內外專家對項目進行審批,項目經審批后即可通過系統向實習學生下達畢業論文任務書,學生在獲知自己的選題后,在校內外帶教老師指導下制定畢業實習計劃、查閱文獻、設計試驗方案等,并于指定期限內錄入論文管理系統,也鼓勵有條件的實習基地進行開題匯報.2.5利用中期檢查關鍵節點,及時掌控實習進度.對于為期一年的校外畢業實習,除了平時通過校內外帶教老師對實習進度進行監督管理外,在中期進行實習檢查也是對畢業實習及論文質量進行控制的關鍵步驟,通過實習中期的檢查可以對學生畢業實習進度進行檢查監督,及時調整試驗進度,確保能夠如期順利地完成畢業論文.中期檢查通常安排在每年11月份左右,由學校向實習單位發送書面的中期檢查通知,再由藥學院選派年級輔導員和專業教師共同至實習點對學生實習情況進行中期檢查,由實習學生作課題進展匯報.通過中期檢查還可以加強學院與實習基地間的溝通交流,方便學院更好地掌握學生實習及教師帶教情況.2.6重視論文答辯及論文成績復審.畢業論文答辯是對學生實習過程和實習成果進行全面評估的關鍵環節.在實習結束前,要求學生必須于規定時間內通過論文系統提交畢業論文,由校內外帶教老師對其論文質量進行審核評分,每位同學的畢業論文除了由帶教老師評分外,還要求另外兩位評閱老師對其論文進行評閱評分,提交評閱意見,同時也鼓勵有條件的實習單位對學生論文進行預答辯.藥學院內成立答辯小組,實習學生返校后在校內帶教老師指導下完成所有畢業答辯材料,并提交至論文答辯委員會進行嚴格的答辯資格審查,對于達不到要求的論文一律不給予答辯資格,對于經修改后達到答辯要求的論文給予安排延期答辯.學生分組進行畢業論文答辯,答辯小組專家對學生答辯過程進行打分,最終的實習成績由帶教老師評分、評閱老師評分及答辯成績三部分組成.為了保證論文的嚴肅性,避免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干擾,保證畢業論文質量.藥學院對所有評定為優秀和不及格的論文會組織專家進行復審,對于評定為其他等級的論文也會抽取其中的10%進行復審,如有成績評定與專家組評審結果差別較大的論文,則要進行更正并予以公示.嚴格執行論文評閱與答辯,把好論文答辯關口,能夠提高畢業學生對論文質量的重視,并對將要開始實習的下一屆學生具有警示作用.
3結論
通過畢業實習可以培養藥物分析專業學生文獻查閱、實驗設計、數據分析處理以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的能力,而且通過畢業論文答辯還可以從側面提高學生的計算機應用、科研寫作、語言表達等能力.在《全國藥學類本科專業認證實施辦法》中“畢業實習與畢業論文”是衡量專業建設水平的18個二級指標之一[5].我校藥學院藥物分析專業畢業實習模式經過6屆藥物分析專業的實際運行,均順利地完成了畢業實習任務,遞交了較高質量的本科畢業論文,高水平的實習平臺還有力地推動了學生就業.教育部公布的專業備案和審批結果顯示,自2010年至2015年已有14所本科院校開設了藥物分析本科專業,我校藥學院對于藥物分析專業畢業實習的探索和實踐也為兄弟院校本專業的實習工作提供了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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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穎,劉浩,張小紅.如何培養藥物分析專業學生的職業綜合素質[J].科技創新導報,2010(25):151.
一、落實年度衛生實事項目
1.加快推進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啟動建設區公共衛生中心,爭取年內開工。木瀆人民醫院外科住院樓年底基本完工,2015年4月底投用。加快推進越溪、郭巷、光福等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越溪衛生院6月底前投用,郭巷衛生院年底前投用,光福衛生院年底前基本完工。啟動建設長橋蠡墅醫院(名稱待定)。
2.區域衛生信息化工程。加快推進區衛生信息中心建設,建立區域衛生數據中心。按照衛生部《基于健康檔案的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建設指南(試行)》等信息化建設標準,建立區域衛生信息平臺,完成與市衛生信息平臺的對接,年內實現健康檔案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促進公共衛生均等化
3.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對照國家建設標準,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公共衛生專業機構建設,按照時序進度配合做好區公共衛生中心工程建設。完善區精神衛生中心運行管理機制。區婦幼保健所確保通過省級婦幼保健機構復核評估。
4.落實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常住人口為基數,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44元。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全面規范實施10大類41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進特色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做好重性精神病人免費服藥和服藥后安全檢測、社區健康自助小屋(數字化慢病管理)等項目。
5.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績效常態管理,進一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認真落實血吸蟲病、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任務。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力爭消除麻疹,建成市數字化預防接種門診示范區。完成中國消除瘧疾行動省級評估驗收。完善慢性病綜合防控機制,加快推進慢性病綜合防控示范區建設,提高疾病管理效率,試點開展高血壓病人遠程居家管理。
6.加強婦幼保健管理。加強母嬰安全管理,嚴格高危孕產婦分級管理和剖宮產審批制度。深化母嬰陽光工程,將服務人群逐步擴大至常住人口。強化婦幼保健管理,推進數字化兒童保健門診建設,提升婦幼保健綜合實力。推進婦幼衛生信息化管理,開展社區居民產后訪視信息化管理示范點創建。提高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監管力度。
7.提升衛生應急水平。完善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健全部門協作聯動機制,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培訓演練。啟動區級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按標準儲備應急物資。做好日常風險評估和預警監測,及時規范、科學有效實施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
8.深化愛國衛生和健康城市建設。持續推進城鄉綜合環境提升工程,強化農村環境長效管理考核。豐富健康城市內涵,推進健康場所建設,新建市健康村10個。鞏固創建衛生鎮、村成果,新建國家衛生鎮1個。實施健康促進“百千萬”工程,抓好流動人口、職工、農民、學生等重點人群健康促進,開展公民健康素養干預和監測,強化控煙工作。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
9.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完善食品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及時上報重點品種檢測信息和食品安全消費預警。推進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頓“天安行動”,圍繞三個重點項目(農產品質量保障,食用油放心,鹵菜廠、店誠信生產經營)和五個重點領域(重點場所“五小”單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養殖場病死畜禽規范化處置、桶裝飲用水、區域特色食品),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強化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0.提升衛生監督執法水平。鞏固衛生監督體系建設“達標示范”成果。深化衛生監督體制綜合改革,開展衛生監督員職位分級管理試點工作,加快衛生監督協管隊伍建設。強化食品安全、醫療服務、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衛生監督和消毒產品、涉水產品等監督抽檢。實現醫療機構、餐飲業、住宿業和游泳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全覆蓋。加強檢查指導,促進旅游餐飲服務業全面提升。深化衛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機制,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繼續推進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
三、健全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1.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水平。堅持政府舉辦為主和城鄉聯動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完善“十五分鐘健康服務圈”。結合城鄉一體化建設,合理調整機構設置規劃,優化衛生資源配置,長橋(蠡墅)、越溪、郭巷街道等拆遷較多的區域要合理調整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確保通過省社區衛生服務先進區復核評估。城區(長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成國家級示范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東山醫院建成省級示范鄉鎮衛生院。建成省級示范社區衛生服務站3家。
12.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立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的綜合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上下聯動、分工協作機制,強化對口支援,逐步建立電子藥房、會診中心、檢測中心、遠程會診、網上預約、雙向轉診、移動終端等系統,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服務能力和服務效率。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老年護理服務。協調區域內醫療機構共建東山、金庭兩個120急救站點。
13.創新社區衛生服務模式。全面推行家庭醫生制度,開展以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為模式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務,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率達到65%以上,長橋、木瀆、橫涇中心等繼續深化“保姆式服務”和“醫療服務進萬家”。開設社區(城區、鎮區)全科醫生工作室,實行“定地點、定時間、定人員、定內容和定任務”服務,吸引更多的居民群眾在社區首診,服務對象在社區的滿意度達95%以上,社會滿意度達85%以上。
四、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14.強化公立醫院管理。加強醫院基礎質量管理,嚴格執行醫療質量管理核心制度,繼續開展醫療服務、醫療核心制度、藥事管理、醫院感染等專項檢查。推進平安醫院建設,做好醫療糾紛、醫療事故的防范預案,完善醫院投訴管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醫患糾紛,積極推行第三方調解。繼續推行醫療責任保險,提高參保率。不斷強化醫療機構準入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合理用血管理,強化血液安全管理,保證臨床用血100%來自無償獻血。
15.全面改善醫療服務質量。繼續推進“三好一滿意”活動,認真實施“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全面改進醫療服務。提升等級醫院建設水平,醫院確保通過二級甲等綜合醫院復審,木瀆醫院確立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建設目標。加強重點專科(專病)建設,對市級臨床重點專科進行滾動式管理。加強對外協作,積極開展與醫學院校、科研院所和上級醫院的技術合作。不斷改善就醫環境,推行便民服務,優化就醫流程,縮短患者就醫時間。
16.加強中醫藥工作。認真貫徹省中醫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市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意見》,按照綜合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臨床科室建設標準,配置中醫藥人員,設置中醫科,開設中藥房。木瀆醫院以建設三級中西結合醫院為契機,爭創中醫服務品牌,甪直、東山繼續加強中醫特色建設。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適宜技術,加強技術培訓,所有社區衛生服務站都能開展中醫藥服務。
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17.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全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和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計劃,在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上開展網上集中采購,并按合同要求集中統一付款。區級公立醫院按規定優先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強化《國家基本藥物處方集》和《國家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培訓,引導醫務人員合理用藥。
18.鞏固基層綜合改革成果。綜合考慮城鎮化進程、服務人口、服務需求和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編制總量,實行統籌安排、動態調整。完成第二批(250人)衛技人員人事考錄進編。合理配置公共衛生、醫療服務人員,適當提高護理人員比例。進一步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法人主體地位,落實用人自。強化績效考核,將服務質量數量、患者滿意度、任務完成情況和居民健康狀況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強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推行績效工資制度,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干、貢獻突出等人員傾斜,提升基層人員工作效率。
19.啟動公立醫院改革前期準備。成立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有序推進醫藥分開,推動醫院健康發展,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定期核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并動態調整。公立醫院全面開展成本核算,通過精細化管理實現流程優化,提高經濟運行總體水平。
六、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提升農村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全區城鄉居民(農村)醫療保險參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均籌資水平達650元,與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水平相當。進一步提高補償水平,住院費用實際補償比達到58%以上,縣鄉兩級政策范圍內補償比保持在75%左右。探索混合支付方式改革,科學調控和管理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原則上控制在8%左右,適當擴大基本醫療保障的個人賬戶資金支付范圍。全面實施肺癌等20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確保符合救治條件的人員全部納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圍,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70%。
七、強化食品藥品監管
21.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全面推行行政指導,搭建信息交流平臺,為醫藥企業營造健康發展環境。抓好藥品、醫療器械行業誠信體制建設,開展誠信等級評定,開展“文明示范藥店”創建活動,規范醫療機構藥房日常監管。切實加大對不守信企業的檢查力度,引導企業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22.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管。繼續實施質量授權人制度,加大對高風險企業、高風險藥品、國家及省重點監管醫療器械品種生產企業的監管。落實基本藥物生產企業報備制度,實施基本藥物全品種電子監管制度。加快推動企業實施新版GMP,做好特殊藥品日常監管及含麻黃堿復方制劑生產監管工作。嚴格藥品經營許可審批標準,加強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和跟蹤檢查。推動藥品遠程動態監控、藥品電子監管系統。督促企業實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范》,加強藥械重點品種、重點環節監管。完善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制。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抽驗,重點抽驗基本藥物中標品種和舉報投訴集中、違法廣告多發品種,切實提高抽驗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23.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深入推進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頓,加大對食用油、鹵菜等重點品種以及學校食堂、大中型餐飲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游景區周邊餐飲單位等重點單位的治理力度。推廣“五常法”管理模式,推進量化分級管理,提升餐飲服務環節科學化監管水平。全面完成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抽檢批次,依法做好抽檢后續處置工作。切實做好重大活動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4.強化保健品化妝品監管。進一步完善保健品、化妝品監管責任體系,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進一步完善“聯合監管、聯合服務”工作機制,針對疑難環節和突出問題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推廣化妝品生產企業質量受權人管理制度,增強企業的質量安全意識。強化保健食品化妝品日常監管,加大重點產品抽查、突擊檢查和飛行檢查工作力度。開展對美容美發行業、保健食品專賣店等經營使用單位的規范化管理試點,組織開展蜂膠、靈芝孢子粉等重點產品專項檢查。
25.加大藥品稽查執法力度。保持對制售假冒偽劣藥械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針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用藥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加強部門協作,構建執法協同體系,開展聯合執法,加強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達100%。加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的整治力度。
八、完善政策保障
26.重視衛生科教工作。發揮科教興衛資金的引導激勵作用,重點支持臨床科技項目和青年科技項目。實施《區衛生人才和重點學科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4年~2015年)》,加快建設一批適應衛生服務需求、具有省內市內先進水平的重點學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基層實際,積極開展適合基層的科研活動。注重醫療護理創新,積極申報市級科技指導性項目。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應用和優秀論文申報。
27.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實施衛生人才工程,加大衛生人才引進、培養力度,鼓勵選派優秀人才到國(境)內、外高水平機構、上級醫院進行進修學習。開展新一輪區名醫生、青年骨干人才、優秀星級護士評選。強化基層基礎人才培養,落實《省政府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實施意見》,新畢業臨床醫學本科生全部參加為期3年的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到2015年,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4名、每個站有1名以上經過培訓的全科醫生。加強對社區衛生技術人員的培訓,開展對全科醫生、社區護士和公共衛生人員“三基”訓練和競賽,提高公共衛生保健服務的水平。貫徹《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做好鄉村醫生的日常管理。
論文關鍵詞:產品召回 信息披露 政府部門
近年來,由產品召回信息的引發的消費者權益問題吸引著人們的廣泛關注。從“三鹿奶粉事件”中未銷毀的問題奶粉作為原料的“毒奶粉”重現市場,金浩茶油含超標致癌物,產品召回信息不向公眾公布,錦湖輪胎召回公告的召回輪胎數量與產量不成正比,這些都折射出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有待完善之處。為此,本文探討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的不足,提出完善之對策。
一、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一)產品召回信息概述
產品召回或缺陷產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對缺陷產品,由生產者通過警示、補充或者修正消費說明、撤回、退貨、換貨、修理、銷毀等方式,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缺陷產品可能導致損害的行為。這里的“生產者”,是指從事產品加工、制作的單位和個人。通常,進口商品的進口商或者商被視為生產者。豍筆者認為,從狹義的角度,產品召回信息是指僅在產品召回正在進行的環節中,應當由生產者披露的信息。一般而言,生產者應當披露的信息包括:(1)缺陷產品的名稱、結構、樣式、序列號、外觀照片或簡圖等;(2)有關缺陷產品生產、銷售方面的信息,如缺陷產品生產者、主要銷售者、銷售數量、各地區市場銷售數量等;(3)產品的具體缺陷狀況以及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具體危險;(4)生產者為防止缺陷產品侵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而計劃采取和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步驟,以及消費者為了防止損害發生而應當采取的措施等。豎從廣義的角度,產品召回信息是指在產品召回的整個上述過程中,生產者和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向消費者及社會公眾做出解釋和說明的全部信息。
(二)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概述
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對保護消費者利益及保障缺陷產品的召回順利進行起著關鍵性作用。因此,實行產品召回制度的國家普遍都建立了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
從各國的實踐情況來看,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包括新聞會、海報、新聞或雜志廣告、視頻信息、信函、免費電話、傳真等。為了促使企業及時、充分、準確的披露產品召回信息,各國法律以及主管機構制定的文件通常會對信息披露的期間、方式、范圍等做出詳細的規定。
以產品召回發源地、產品召回制度發達的美國為例。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負責一般消費品的召回,按照其召回規則,廠商進行報告是產品召回程序的第一步。依照《消費品安全法》第15(b)節的規定,制造商、分銷商、零售商應該立即將產品不符合標準的情況,缺陷的情況或者相關風險的情況告知消費者安全委員會。而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對“立即”的解釋是24小時之內。如果不能確定是否應該報告某些信息,可以花一定時間來進行調查,該調查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如果知曉此產品安全相關信息的是公司CEO或其他負責向委員會報告的相關行政人員,并且能理解信息的重要性,委員會認為公司已經知道了有關產品安全的相關信息,正常情況下,上述兩類人員獲知此類信息的最長合理時間是5個工作日。豏又如澳大利亞1974年《聯邦貿易實踐法》中規定實施了產品召回的生產者或產品提供者要在實施了召回行為后2天內應依法書面通知主管機構。通知的內容主要包括:(1)產品的詳細情況,如:名稱,型號,編號,圖片等。(2)產品提供者的詳細聯系方式:公司名稱、地址、郵政地址、e-mail地址、網址、電話號碼、傳真。(3)對產品危險的聲明。(4)產品投入流通的時間。(5)產品在何處分派或出口。(6)提供者所擬采取的措施。(7)其他提供者和消費者應采取的措施。(8)使用或儲存該產品的詳細信息。此外,規定了對銷售到國外的產品,一旦生產者或產品提供者發現產品具有導致危險的缺陷,就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通知貨物進口人,并將該通知的復印件在10天內提交給主管者。豐
對于產品召回信息披露的方式,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制作的產品召回手冊列舉了一些方式。公布召回信息的方式有:以電視新聞方式公布;召開全國性新聞會,在電視、廣播上宣布;通過全國性報刊雜志公布;通過區域性媒體公布;在企業網址上公布;通過產品銷售記錄、登記卡等途徑尋找購買者,并直接告知其召回信息;通知與產品相關的批發商、商、零售商、維修人員、安裝人員等;在銷售點招貼公告;在企業商品名錄、業務通訊和其他市場資料上公布;在產品使用者最可能造訪的地方招貼,如醫院、商店、兒科醫生診所、托兒所、修理店、設備租賃店等;直接通知維修點、零部件供應點、舊貨店,等等。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選擇以上方式。企業在產品召回過程中使用的每一份公告都應經過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審查(除非企業能辨認出所有購買召回產品的客戶并直接通知他們),之后會聯合新聞稿。新聞稿采用的語句措詞成為其他召回信息公布方式的依據。企業以其他方式召回信息時,在內容上不得與新聞稿抵觸,以免引起誤解和混亂。每一份召回公告都經過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的審核,以確定生產者采取了最充分適合該產品的召回信息公告方式。豑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以主管一般消費品召回機構的身份制定產品召回手冊,指導企業的產品召回。
二、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相關立法及存在問題
(一)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相關立法
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相關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產品召回制度在部分領域的建立而產生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以下稱侵權責任法)頒布實施之前,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和《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我國在四個領域:即汽車、兒童玩具、食品和藥品領域建立了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制度。與之相適應,關于產品召回信息披露方面的行政法規有兩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系統管理辦法》和《兒童玩具召回信息與風險評估管理辦法》。其它有關法律條文散見于《食品召回管理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之中。侵權責任法實施以后,從第四十六條可以看出,我國已將可召回產品的范圍擴展到全部產品的范圍。
(二)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
1.產品召回信息的信息化管理范圍有待擴大。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建立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信息系統,此信息系統根據質檢總局的委托,在缺陷產品召回管理中心的組織下,完成有關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在《食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也有召回信息系統建設的類似規定。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負責有關產品信息的統一收集、分析、處理,產品召回信息的。目前,我國只在汽車、食品、兒童玩具領域等有限的產品領域建立了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覆蓋面狹窄不能適應產品召回的范圍日益擴大。
2.產品召回信息的公開化程度有待提高。
2010年3月8日,公民劉文俊向國家質檢總局提交申請,要求公開包括豐田在內的汽車質量投訴的統計數據、調查結果和處理方法。這些信息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十一)項,政府主管部門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召回事件的發生更使得這些數據和資料屬于應當披露的產品召回信息的一部分。
政府主管部門對召回計劃實施效果的評估、對所召回的缺陷產品的處理結果都屬于應披露的產品召回信息,公眾有權知道召回的缺陷產品后續監管與處理的情況。披露產品召回信息既是政府主管部門履行召回監督職責的體現,也是公民實現知情權、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要求。
3.產品召回信息的缺乏細致統一的標準。《藥品召回管理辦法》中第九條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藥品召回信息公開制度,采用有效途徑向社會公布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信息和召回情況。”但是并沒有對藥品召回信息的范圍、內容、的程序、形式、時限做出規定,使得我國藥品召回信息的沒有細致統一的標準可供執行。目前,我國藥品召回信息的公開主要是采取召開新聞會的形式召回信息,這種形式不能全面有效地將藥品召回信息告知公眾。此外,由于缺少官方召回信息的,一些媒體為達到新聞效果,一些夸大的、負面的、不實的信息,從而影響藥品召回的順利進行。
三、對完善我國產品召回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議
(一)建立除藥品、食品產品外的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
產品召回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有效的信息收集與。目前,我國只在有限的領域如汽車、兒童玩具領域建立了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并出臺了相應的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現有的產品召回信息系統使用范圍的有限性不能適應當今社會產品召回范圍日益擴大的趨勢。鑒于藥品、食品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建議我國建立一個適用于除藥品、食品范圍外的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負責全國范圍內產品傷害監測信息和產品缺陷投訴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與,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對產品召回的有效監控。產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統還應該具有歐共體快速信息系統的功能,即其設立的主要目的是“在缺陷產品危害嚴重的情況下實現信息的快速交換”。
(二)進一步加強國家產品召回網站的建設
消費者遇到缺陷產品時需要將問題反映給主管部門或者生產者,經營者發現問題后需要召回信息,政府的主管部門需要匯總信息,這些行為的有效實施都需要建立強大的信息系統。統一的產品召回信息網站有利于各方主體信息的順暢交換,因此,建議建立我國產品召回信息的專門網站,在此網站上,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消費者投訴、舉報的方式,并健全投訴、舉報的受理、處理、反饋、公示程序,建立和各相關機構如消費者協會、質檢部門投訴系統等的信息交換和共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