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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

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7-16 08:31:5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國家治理; 實現路徑;

一、經濟責任審計在國家治理中的職能定位

(一) 促進用人制度完善, 確保選拔陽光公開

經濟責任審計在領導干部的選拔、考核、任免中嚴格把關, 對確保黨的干部政策的貫徹執行具有重要意義, 對干部隊伍建設具有導向作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不斷完善, 可以為黨政機關組織部門考察和選拔領導干部提供依據和參考。

(二) 監督權力規范運行, 著力打擊腐敗行為

由于國家管理結構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公共權力所導致的市場效應, 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約束機制, 作為理性人的領導干部很有可能會出于自身需要來利用市場監管和國家資源的配置權力謀取不當的經濟利益, 導致權力尋租等危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為發生。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通過對其任期內的履職情況進行評價從而達到監督和規范權力運行的效果, 尤其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打擊腐敗行為。

(三) 推動干部責任落實, 實現工作高效透明

從問責的角度看,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種見得和追究責任的審計機制。它從目標責任入手, 確定領導干部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并對其履行情況進行評價。這種機制強化了受托經濟責任的有效履行, 進而維護了國家的經濟安全, 提升了國家治理效率。

二、當前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障礙分析

(一) 經濟責任審計中責任界定缺乏明晰性, 覆蓋范圍不全面

在目前的經濟責任審計中, 領導干部的責任界定相對模糊是一個最突出的問題, 尤其是黨政責任、前任與繼任的責任、集體與個人的責任、故意與過失的責任和主觀與客觀的責任難以合理劃分和界定, 從而派生出集體擔責為個人行為護盾, 個人違紀演變為集體違紀等多種治理亂象, 致使問責不公, 監督失實。

(二)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存在滯后性, 評價缺乏科學性和公正性

當前我國的經濟責任審計多為離任審計, 介入滯后, 往往只強調事后問責, 缺乏事前約束和事中監管。

(三) 經濟責任審計問責不到位, 沒有形成合力監督

目前來看, 我國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并不到位, 其結果既沒有全面運用, 也沒有做到充分運用, 具體表現為審計結果只在審計內部體系傳達, 組織和紀檢等部門知識用作簡單的參考, 在干部考核評價中的分量并不足, 沒有有效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監督作用, 對于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和履職評價并沒有實質性效果, 人為地造成了監督脫節。

三、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實現路徑

經濟責任審計是服務國家治理目標的必然要求, 基于公共受托經濟責任觀的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服務國家治理的路徑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實現:

(一) 全面覆蓋, 合理確定監督內容

經濟責任審計首先要確定領導干部的目標經濟責任。目標經濟責任的確定是對領導干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的基礎。能否及時有效地履行目標經濟責任, 是領導干部是否履職盡責的一個重要表現。確定目標經濟責任, 就是要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決策事項中所承擔的責任進行充分分析和判斷, 決策過程中是否出現了違背社會和經濟發展規律和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在具體經濟項目建設中, 是否出現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招商引資是否公平公開, 是否兌現了上任之初的承諾等等。堅持以領導干部的目標經濟責任為導向, 經濟責任審計更能突出審計重點, 為責任政府的建立和國家治理目標的實現提供保證。

(二) 及時, 科學建立評價體系

對于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報告要體現以科學公正的評價體系為基礎的報告內容。經濟責任審計的認定結果事關被審計領導干部的任用和選拔, 也關系到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效果。審計結果要及時對外公告。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讓社會公眾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進行有效監督, 對被審計對象具有極強的震懾力, 讓權力運行接受群眾的全天候監督。在不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情況下, 盡可能公布更多的審計結果;審計公告內容也要進一步豐富, 既要深刻指出問題, 也要推廣優秀的經驗和做法, 提供借鑒學習的平臺。對于公告后的群眾反饋, 要及時作出反應, 進一步開展調查, 完善審計結果。

(三) 齊抓共管, 強化責任追究機制

經濟責任審計要強化領導干部責任追究。如果僅有科學的制度規范安排, 而不注重問責力度, 經濟責任審計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客體與一般類型的審計不同, 是領導干部個人, 極具針對性, 更應加強對其本人經濟責任的判斷和追究, 從權力源頭上遏制行政權力的濫用, 保證行政職權和經濟責任的實時掛鉤。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領導干部存在的問題, 應當按照權責一致原則, 充分考慮其發生的歷史背景和實際過程來確定, 同時嚴格落實終身問責制度, 必要時移送紀檢和司法機關進一步追責。

(四) 跟蹤回訪, 促進行政制度完善

逐步制定和完善審計跟蹤回訪制度。提升領導干部履職盡責能力。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對干部個人的專項審計, 其結果勢必會對其本人有深刻的影響。由于經濟責任審計通常發生在領導干部離任之時, 審計報告的內容對于其下一步任職和工作的開展將會起到一個重要的參考作用。在未來的經濟事項決策和執行中, 領導干部本人出于對其自身形象和政績的考慮, 也會避免出現在其經濟責任審計中發生過的失誤和問題, 從而讓政治合格型干部向經濟管理型干部轉變, 財盲加法盲的領導干部向懂法與守法的理財型領導干部轉變, 做到慎用財權, 用好財權, 從而科學決策和布局, 整體提升國家的治理水平, 更好地履行其受托經濟責任。

參考文獻

第2篇

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績效審計;結合分析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不僅是一種監督方式,而且也是一種科學的評價方式,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能夠對領導干部在任期之間的經濟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主要側重于遵守法律法規、重大經濟政策、財政收支以及審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一、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的現狀

就現階段來說,某些單位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過程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以及經濟活動的合法性依舊存在一些問題,只有積極對財務會計活動以及經濟行為的規范化進行深入研究分析,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合法性。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工作人員必須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對真實的信息進行核對,如果不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就會研究嚴重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經濟責任審計在貫徹績效審計理念方面的深度以及廣度不能滿足實際的需求,也會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造成影響。績效審計評價工作開展過程中,都會涉及到各種類型財務指標以及和非財務指標,但是,在實際的工作開展過程中,指標自身就難以量化,并且被審計單位績效的影響因素較多,衡量審計單位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標不能進行統一,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從而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治理。

二、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中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工作的工作力度不足

就現階段來說,我國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審計工作量較大,特別在各個政府換屆的過程,各個部門的人化狀況較大,因此,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也較大,從而難以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另外,在實際的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缺少專業的審計工作人員,在設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不能掌握經濟審計工作的重點,不能準確的界定經濟責任,更不能技及時的對工作內容進行評價。

(二)不具備合理的效益界定目標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為上級部門、監管部門及人事部門考察與任命干部提供科學合理的工作依據。但在,在審計工作中,審計工作人員能夠及時的確定干部在任期之間的微觀效益,但是不能直接有效的認定其宏觀效益,從而導致不能及時客觀的對黨政干部進行有效評估,嚴重影響了審計工作的質量。

(三)不具備完善的評價標準

在我國財政監督工作開展過程中,主要的監督內容包括總量監督和結構監督,但是,嚴重忽視了對財政資金使用效果的監督,經濟責任設計工作在開展過程中,不能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只有積極構建新的評價標準,才能保證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提高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工作的措施分析

(一)根據績效審計選擇合適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

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績效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所涉及的內容較為廣泛,并且工作較為復雜,相應的審計方式與傳統的審計方式存在不同的差別。因此,工作人員在選項工作開展過程中,應該積極堅持可行性、重要性、時效性的原則,采取合理的方式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并且,在選擇過程中,還應該依據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知識結構體系等進行綜合考慮,選擇一些資金規模較大、影響力較強,而且可以保證審計成本合理以及操作性較強的項目,盡可能的避免選擇一些數據信息獲取難度較大,不具備統一審計指標的項目。

(二)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評級指標

就目前來說,我國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績效審計指標主要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在共同認識以及約定指標開展審計工作。但是,在實際的審計工作時,各個被審計單位的各種情況也各不相同,并且在實踐過程中,業務評價指標等相關工作指標較少。所以,審計部門應該嚴格按照績效審計工作的需求,依據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定性評價以及定量評價結合的指標,從而才能保證績效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審計方式以及審計程序

在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在采用績效審計的基礎上使得審計方式和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相吻合,從而使其形成一種規律性較強的審計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績效審計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作用最大化,并且在實際應用過程中, 還應該積極的將兩種方式進行融合,才能打破傳統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數據信息的管理,保證財務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四、總結

綜上所述,積極對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的狀況、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策進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義,是審計工作質量的根本保證。在實際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從審計工作中實際狀況進行分析,從各個層面制定科學合理的措施,并且還要監督各項工作能夠得到落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的有效性,同時, 還能實現績效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結合,推動我國審計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第3篇

關鍵詞:村干部;財物管理;責任審計

中圖分類號: F239.47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5.24.095

村干部處于落實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針政策的最基層,是執行此方針的最基本的保障,此方針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農民的利益。因此,通過對村干部在任期期間內的經濟責任審計,可規范村上財務管理,確保中央的各項惠民方針政策以及資金確實落到實處,使農民獲得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發展。

1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意義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通過審計村干部所在村的財務、賬目、憑證等有關材料來查看村干部是如何運用權力的。它的目的是形成權力抗衡,促進干部依法行使自己權力和義務。審計也可以制約和監督干部手中的經濟決策、管理的權力,保證民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民眾在充分認識的基礎上公正客觀對村干部進行評價,督促村干部以公正廉潔的作風服務群眾。

1.1 選拔任用村干部的依據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即對村干部任期內的經濟工作指標完成情況、做出主要經濟決策情況、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村級財務管理情況以及個人遵守法規方面進行審查,并依此做出公正評價,給鎮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進行人事提拔提供真實合理依據。

1.2 加強村干部廉潔自律意識

有些村干部認為自己不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之內,不受經濟審計限制而對自己行為不加以約束。實際上經濟責任審計是對所有國家干部都有制約力的,進行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糾正一些村干部不正確思想,使村干部通過經濟責任審計認識到自己行為具有一定的表率作用,必須要加強自我約束,以公正廉潔的作派代表國家為民眾做好服務。

1.3 加強財務管理的重要性

雖然村干部不屬于國家干部系列,但卻是國家依據國家干部標準進行管理的對象。通過審計可以起到監督及預警作用,同時也可以整改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從根源上遏制腐敗現象的發生。通過審計,可以審查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以了解財務管理的真實性。杜絕白條、侵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私分土地出讓金以及公款私存的現象。

1.4 促進村務公開及民主管理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民眾代表及村干部意見,可將審計的村級收入支出情況等重大民主決策情況和財務公開,促進了民眾對村干部工作的了解,加強和督促基層廉政建設。

2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

在一定程度上經濟責任審計已取得了成效,并得到村干部的普遍認可,但具體實施中仍存在很多問題。

2.1 審計機構不健全

目前國家還未曾對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做出統一的法規和操作規范。至今開展的審計工作多數是依據農業部門的相關文件和地方制度相結合來進行的。此項審計工作還未曾納入到鄉(鎮)的正常工作之中,沒有設立審計專門機構,執行審計工作的農經站又在機構改革中被撤銷或合并,工作人員只有一名,不能達到審計組必須是兩人組成的基本要求,而審計工作又涉及到面廣量大的復雜情況,因此難以從制度上加以約束。同時審計主體法律地位不明確,內容不統一,造成對村干部的紀律處分缺乏震懾力。

2.2 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需要一個素質高的專職審計隊伍,因為此項審計工作是一項政策和專業性都很強的專業工作。而現狀是各鄉(鎮)在做審計時都是臨時抽調人員,他們不具備專業知識,不了解審計的程度和內容,對政策把握不準確,對法律規定不熟悉,在具體進行審計時,多采用審閱、復核等過時的方法。這樣就無法進行徹底的延伸審計,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

2.3 地方保護

鄉(鎮)以上級別的部門在進行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顧慮較多,認為一些村干部都是自己一手培養起來的,存在自己很難把自己助手審計的心理,使審計工作很難深入。

2.4 執法力度弱,標準不統一,審計難度大

因為很多村干部都是連任幾屆或更長時間,從事的工作范圍甚廣。如果村干部有違規現象,既可以認定是個人行為,也可以認定是集體行為。對于其中個人應負多少責任并如何追究責任很難量化,這就導致不同的審計人員對一項違法行為會做出不同評價,這樣極容易造成審計不公平公正,影響審計的權威性。而對村干部的審計既包括對人也包括對事的審計,使審計的目標和對象復雜化。在審計過程如發現問題,由于律法力度弱,就只能單一經濟處罰,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使審計工作不能真正落到實處。

2.5 審計結果難以落實

由于鄉(鎮)政府沒有建立審計結果的方式、要求、責任和考核的相關制度,更沒有與紀檢、人事等相關部門聯合,再加上只有監督權沒有處罰權,導致很多被審計的村干部對審計意見的執行只是表面敷衍落實,使審計結果大打折扣。

3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對策

3.1 加強領導,統一部署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的有效途徑,也是遏制和揭發貪污等不法行為的一項重要措施,此項工作對教育廣大村干部,提醒村干部自律有重要意義。當前,各項國家惠農資金來源、渠道及流量比較大,因此在審計時調查取證難度很大。鄉(鎮)有關部門一定要認識到開展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設立獨立的審計部門,并配備專門審計工作人員,保證審計機構和工作人員的穩定。必要時可成立聯合審計組,以審計機關為主,紀委、財政部門為輔來進行工作。上級領導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進行統一部署,做好審計準備工作。審計組進入后要及時召開會議,并張貼審計公告和審計紀律,同時要求村干部正確認識對待對自己的審計,自覺接受監督,主動配合檢查。審計人員要以群眾過程中的突出問題和審計過程中發現的疑點為重要線索進行審查,審計小組要統一行動,對無法進行核查的問題可要求外力協助。

3.2 出臺制度,規范審計

鄉(鎮)政府出臺統一的村干部審計條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審計取證、報告、評價和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部門也要從制度上對審計程序、內容和方法要求等做出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使審計部門在進行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時有法可依,有制度可遵行。可成立由紀委、審計、監查、財政、農經等部門聯合組成審計領導小組,專門負責審計工作的協調和管理。使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真正實現正?;?、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

3.3 健全機構,提高管理

建立健全的農村審計機構,并賦予其一定權力,使其成為相對獨立的農村經濟監督執法綜合部門。目前農村財務管理都不是很規范,由于缺乏原始材料使得審計無從下手,導致工作量大增。因此在健全機構的同時也要加強農村財務管理,提高農村干部和會計人員的素質,使相關材料保持完整,為日后責任審計工作積累經驗。另外要加強農村審計隊伍建設,做好農村審計工作人員的不定期培訓工作,使其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來進行農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確保審計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對象和內容也都發生了很大變化,這需要一支有較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有較強工作責任心和敢于開拓進取的工作隊伍。

3.4 強化監督,整改檢查

在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必須堅持違法必糾的原則以維護審計工作的嚴肅性。要把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處理意見、執行情況納入組織、紀檢、人事部門的正常工作范圍內,以督促被審計的單位及個人在期限時間內進行整改。要嚴格遵守審計結論落實回訪反饋制度,確保查出的問題得到切實的整改。要將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納入村干部考核、晉升的制度中,以改變下任不理上任舊賬的情況。同時,應與村務公開一樣在一定范圍內實施審計結果公示制度,從而維護廣大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決策權。定期以交流形式召開村干部會議,有針對性地宣傳法規,并探討其他先進村賬務管理經驗。

3.5 完善方法,加大執法力度

一方面繼續堅持“經濟事項的合歸、合法性審計與業績考核相結合,專業檢查審計與群眾監督相結合,賬內審查與賬外調查相結合”的審計方法,一方面可以采取“統籌調配審計人員,異地審計”,由市級審計部門統籌安排鎮區農經審計人員,到其他鎮區進行審計工作,既能增強審計力量,又可消除 “自己的刀難削自己把”的顧慮。另一方面,要加大處罰力度,對那些無視財經法紀,侵占、揮霍村集體資產的違紀行為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理,并追究其黨、政紀處分直至法律責任。

4 結語

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通過一系列審計得出對村干部最步中肯的評價,也是村干部任期內履行職務優劣的總結。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加強村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必要性。

參考文獻

[1]虞國慶.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體系[J].農村財務會計,2011,(06).

[2]農業部、監察部、國務院糾風辦《關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專項審計的通知》 (農經辦[2005]12號).

[3] 陳琛凝.加強村級集體經濟審計的幾點思考[J].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10,(11).

第4篇

一、充分認識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內部審計工作是加強內部管理,強化監督控制,提高經濟效益的內在要求。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是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需要。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是促進我局黨風廉政建設,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手段和舉措。通過及時、有效的審計,加強監督和制約,發揮內審“監督和控制”職能,完善管理,保障資金合理、規范使用,進一步維護財經法紀,防止損失浪費。

二、抓好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審計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交通大發展、大建設、大投入的重要時期,在這個新的形勢下,也對交通運輸審計工作提出了更多更新的要求。抓好交通運輸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審計,重點關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情況和建設資金籌措使用情況。市局將配合省廳、市審計局按照其授權或要求做好交通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2012年完成S101合相路K256+715-K269+500段水毀修復和S203淮六路K29+000-K33+650段大修工程的審計工作。按照《省農村公路危橋加固改造民生工程資金審計監督的意見》的規定,組織對2011年實施的危橋改造項目,濉溪縣境內的雁鳴橋、C106一橋、曹橋等中橋進行審計。同時,要逐步擴大對在建和續建項目的跟蹤審計,及時提出審計建議,促進整改落實。局屬單位投資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項目由市局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三、做好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一)2012年配合市委組織部、市審計局做好胡亮、趙德志二同志的離任審計;配合市國資委做好楊青同志的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

(二)依照干部管理權限,每年度對局屬二級機構市交通執法局、市運管處、市公路局(市縣鄉處)、市交通質監站、市汽運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三)積極利用和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作用,為彌補審計力量不足,按照“被審計單位付費”的原則,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干部經濟責任審計。

四、開展預算執行及專項資金審計

積極適應預算制度改革、規范資金管理、提高使用績效為目標,重點關注預算執行、資金使用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加大對所屬預算單位財經紀律、損失浪費和財務風險等問題的監督。按照省廳部署,組織做好2011年農村客運??空揪S護資金使用情況及公交、農村客運、出租車燃油價格補貼資金審計調查的迎檢工作;做好皖交財【2011】390號文件和皖交財【2011】392號文件關于油補資金和源頭治超經費審計調查通報的處理意見及建議,跟蹤督促整改的落實工作;2010、2011年度干線公路養護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的迎檢工作。

五、加強內審指導工作

(一)加大監督力度,有效發揮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牢固樹立監督也是服務的理念,不斷加大審計監督的力度。局屬企、事業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于2012年4月20日前報市交通運輸局。

第5篇

(一)有利于預防國企領導干部腐敗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預防和治理腐敗現象。我們知道,進行任職監督與離職審計,是加強領導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舉措之一。領導者怎樣正確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科學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現有資金,是關系到我國經濟建設持續穩定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所在。目前,我國對于領導干部的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效果來看,依然存在著一些極為突出的困難與問題。綜合分析產生這些困難和問題的根本原因,都與一些領導干部沒有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沒有認真履行自身所肩負的職能職責有著很大的牽連。因此,我們只有通過全面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不僅可以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那些無視國家財經法紀,、貪污受賄、弄虛作假等侵占國有資產的行為,而且可以進一步提高領導干部不斷提高駕馭經濟管理水平,增強遵章守紀意識以及自我制約能力。

(二)有利于國有資產安全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安全管理。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特別是在深化改革開放過程中,有的領導者以合資、聯營、對外招商引資、辦企業等為幌子,把國有資產逐步轉為集體資產,甚至是個人財產,并從中牟取暴利,導致了我國國有資產的流失現象極為嚴重。而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機結合,則可以有效地遏制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不良現象,確保國有資的產保值和增值。

二、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表現形式

(一)實施群眾監督

進行群眾監督,其具體操作程序就是,通過從常委會討論決定以后,由組織部門牽頭組織,通過新聞、媒體、張貼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職或者離任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一般情況下,公示期限通常為7天。如果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沒有問題的,則可以按照正常任職程序履行手續。但是,如果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公示存在問題的,則需要由同級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組成專門的調查組進行調查與核實。經核查確實存在一定問題,但又不足以影響領導干部任職或離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權限,進一步履行和完善有關任職或者離任手續。而對于確實存在比較嚴重問題,并可能影響整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則需要對任用人員和有關問題進行復查審議,并需要做出相應處理的決定。此外,對于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的,則需要報請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依法進行查處。

(二)實施執法監督

執法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有效形式。對此,我們可以由組織部門向審計機構發放審計委托,然后由審計機構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領導干部進行經濟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領導干部任職期間落實有關財經法律、政策、收支、投資、負債以及經濟管理等情況,并進行全程審計、監督與管理??梢?,推行執法監督,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三)實施自我監督自我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監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級監督或下級監督上級,對此,這就要求領導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領導藝術,同時又具有自覺接受來自各方不同級別監督的意識。各級組織部門必須把對本單位領導干部的任期監督列入正?;?、法規化管理,上級領導部門也把所屬各級領導干部任期監督列入考核指標,這樣,從上到下、從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形成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有效約束機制。(四)實施組織監督組織監督,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們必須以審計部門提供的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為前提和基礎,進一步對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進行科學有效的監督,并切實做好任職或者離任的有關財務交接工作。此外,對于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在進行交接時必須以書面的形式進行交接工作,并認真填寫任職或者離任財務交接情況說明書。在開展這些工作過程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部門必須全程進行監督、指導和幫助,確保交接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規定確定監督交接的有關人員。這樣做的最終目的,就是要讓即將任職或者離任的領導干部真正們認識到自己所應承擔的財務經濟行為以及有關責任。

三、當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

審計監督工作流于形式,是當前對國企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實際上,雖然我國已經有了相應的任職和離任審計的規定。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于少數國企領導干部的思想不夠重視,認識不到位,唯我獨尊,我行我素,辦事不按程序,個人說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級監督的大環境下,職責權力有限,審計監督顯得十分乏力和無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嚴重影響制約了國企領導干部任職和離任審計監督職能的全面發揮。

(二)審計監督職責不夠清晰

一般情況下,我們開展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相關職能部門的作用,既做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資源能量最大限度的發揮。然而紀檢審計監督部門是國有企業本單位的一個下屬部門。目前比較普遍存在著:審計上級怕丟位子,審計同級怕丟面子,審計下級怕丟票子的“三怕”現象,嚴重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加上有些紀檢監察干部本身專業業務水平有限,即使事后發現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也是領導干部自身的問題,不會追究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的責任。

(三)審計監督機制不夠健全

目前,從我國的實際來看,所執行的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審計的工作規定、法律法規等都是上個世紀研究制定的,不僅內容極為簡單,而且已經不能很好地適應新形勢下我國各項事業發展的客觀要求,并已不能適應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的現實需要了。此外,也會經常出現移交過程中輕率了事、敷衍應付等現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續不夠齊全和完備,新任同志常使因資料不齊、底數不清等問題和困難而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現因離前任領導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導致了新任職的領導接任不久便暴露這樣那樣的具體問題。

(四)審計監督作用難以發揮

當前,在我國一些單位的審計過程中,在正常情況下,往往是下級審計上級,而且審計監察人員是國企本單位任用的,因而導致任職或離任審計工作都只是走走過場,流于形式,敷衍應付。這樣一來,就必然導致了審計監察工作領導要你審你就審,不要你審你就沒法審,失去了審計監察工作應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審計報告進口袋的結果,形成了審歸審、審白審等不良現象。

四、實現國企領導干部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對策

(一)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

推行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就需要我們本著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以及統一、科學、高效的基本原則,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備、依法辦事、善于創新、勤政廉政的國企領導干部選拔上來。這其中最為關鍵的就在于必須進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體制,而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則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環。實際上,堅持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起來,切實開展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切實把對人和對事的監督結合,進而使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的內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寬暢,信息更加真實,范圍更加廣泛,效果更加明顯。所謂國企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就是指審計部門受組織管理部門的委托,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的監督、分析和評價的具體行為與活動。一般情況下,對國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經濟責任審計三種。因此,審計結果可以作為評價、分析和判斷領導干部從事經濟工作的素質、決算水平以及履行經濟職責的重要依據。因而比起考察評議結果而言,就更具有準確性、客觀性和科學性,進而使得任職監督和離任審計都能實現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機結合。

(二)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

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工作效果,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重要舉措。這是因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以后,我們可以把審計結果作為國企領導干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以及駕馭經濟能力的綜合評價,也為組織人事部門考察國企領導干部提供了科學的參考依據。此外,通過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結合,可以幫助審計部門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過任職監督或離任審計,可以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促進領導干部進一步提高廉潔自律意識,也可以進一步增強領導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識,進而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面深入開展。

(三)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

加強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關鍵策略。只有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管理,提高領導干部對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重要意義和作用的認識,自覺接受并切實做好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此外,把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作為考核干部任職重要指標,不僅可以進一步規范國企領導干部的監督與管理,而且也是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關鍵渠道。在此基礎上,我們必須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宣傳教育的組織機構、明確職責,為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夯實基礎。

(四)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

健全完善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機制,是實現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有機結合的根本途徑。對此,我們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逐步提高任職監督與離任審計的質量和效率。首先,要組織安排好國企領導干部任職或者離任述職報告,要把審計對象以及內容重點放在任職期內負責的各項工作的完成情況、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績、存在問題等方面。其次,要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進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領導干部在任職期內履行職責職能的情況。再次,要組織開好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會議。必須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最終形成科學、客觀、公正的任職或者離任審計報告。此外,需要我們建立相應的綜合評價體系。即任職或離任審計要根據有關職能職責,對任職或者離任的國企領導干部執行政策法規、財務狀況、資產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價。同時必須建立健全違法違紀線索移交報送機制。對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需要及時移交有關部門立案查處。

五、結束語

第6篇

【關鍵詞】內部控制;內部審計;措施

內部審計既是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一部分,又是內部控制體系有效性的確認者,參與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確保企業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行,既是企業內部審計的法定職責,也是企業內部審計的發展機會,對內部控制與內部審計的聯系進行研究,對于開展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一、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的內容

1.內部控制

企業的內部控制是指企業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和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發現和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措施和程序。1995年美國COSO委員會對內部控制作了如下描述: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包括五項要素: 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內容。

2.內部審計

內部審計是由參與企業管理的各部門、各單位內部設置的專門機構或人員實施的審計,其目的是協調單位人員有效履行責任,監督各項管理措施的執行并對其作出評價,以促進企業管理效率的提高?,F代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主要涵蓋以下內容:(1)財務收支審計。主要是評價和監督企業是否做到資產完整、財務信息真實及經濟活動收支的合規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對會計記錄和報表分析提供資料真實性和公允性證明;(2)經濟責任審計。是評價企業內部機構、人員在一定時期內從事的經濟活動,以確定其經營業績、明確經濟責任,這里包括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年度經濟責任審計。(3)經濟效益審計。審計重點是在保證社會效益的前提下以實現經濟效益的程序和途徑為內容,對企業的經營效果、投資效果、資金使用效果作出判斷和評價,其中基建工程預決算審計應為重中之重。(4)內部控制制度評審。主要是對企業內部控制系統的完整性、適用性及有效性進行評價。(5)開展明晰產權的審計。審計明晰其產權歸屬,避免造成國有資產、集體資產流失或其他有損企業利益的行為。(6)其他審計。結合企業自身行業特點,開展對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審計工作。

二、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的關系

1.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內在需求

(1)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永恒命題

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是現代企業制度最顯著的特征之一,伴隨著股份制公司的誕生和發展,從股東到公司員工的層層授權和,就成為公司內外部各利益相關者最為核心的關系。為了防范可能發生的委托人與人的利益目標錯位甚至背離,規避可能存在的人為自身利益而損害委托人利益,即所謂“道德風險”的發生,在公司治理的理論和實踐中,各種對人的經營管理、經營績效進行有效監督和控制的制度安排和控制機制被設計和制定出來,并逐步形成了“關系框架+制度安排+控制機制”三者合一的公司治理架構。

(2)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內容

公司治理既是一個靜態的組織架構和控制機制,也是一個動態的螺旋式不斷趨向完善的過程。在公司治理初始,治理目標定位在防范“道德風險”,治理手段主要依靠資本市場的作用和社會中介的會計控制。隨著全球經濟一體進程的加快和跨國公司的發展,人們把關注的目光,從道德風險轉移到管理風險、經營風險、被兼并風險上,因為這些風險對企業生存和發展具有生死攸關的意義,公司治理的目標也從股東和公司利益最大化,轉變提升為公司價值的最大化,這些都迫切需要在企業內部建立起自我約束、自我控制、自我監督的內部機制,與外部約束、控制和監督形成合力,共同承擔起建立科學嚴密的公司治理機制、完成公司治理任務的重任。

從審計署披露的審計公告情況來看,目前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部分單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不嚴格,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亂拆借、亂擔保、違規經營等問題時有發生,問題性質相當嚴重;二是有的單位采購管理內部控制不嚴,人為加大采購成本,收受回扣,滋生腐??;三是有的單位擅自組織職工集資入股,組建與母體企業有密切關系的多種經營實體,并向這些單位大量讓利,造成母體企業效益流失;四是有的單位違規動用企業資金和補充養老保險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和委托理財,形成較大的資金風險;五是部分單位多級法人和多級管理現象嚴重,體制機制不完善,經營管理散亂,造成決策失誤、經濟責任不落實、國有資產流失。這些問題產生的原因雖然是多方面的,但內部控制不嚴、內部審計不力、內部監管不到位是不容忽視的重要因素。

(3)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事實證明,股份公司掛牌上市,并不等于現代企業制度就已經建立了,如果沒有公司治理,或者公司治理不到位,就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現代企業制度。原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總結我國內部審計工作的優勢和不足的時候,針對內部審計存在的“重監督輕服務、重結果輕過程、重財務輕業務、重合規輕效益、重單項輕系統、重當期輕長遠、重查處輕建議、重獨立輕互動”等問題,多次強調“內部審計機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為你所在的單位、部門在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發揮作用,這就是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提出了要“把內部審計作為一個控制系統,而不是一個檢查系統”、“內部審計要以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為主”、“內部審計要以事前、事中審計為主”、“內部審計要以體現中國特色為主”等全新的內部審計理念。為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方向。

與外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在健全公司治理機制特別是強化內部管理和控制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與時俱進的內部審計,應該圍繞公司治理機制的健全完善,以風險控制為導向,以監督檢查內部控制活動有效性為主線,以促進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為目標,堅持跟著風險走,哪里有風險,內部審計就跟到哪里,在公司治理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2.內部審計是對內部控制的控制

內部審計獨立于會計控制之外,代表管理層對整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況等進行評價,具有其他任何部門和控制所無法代替的重要作用。現代企業制度下,內部控制審計已成為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對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企業能夠糾正和處理制度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和錯誤,使生產經營活動按照預定的目標和方式,在有效的控制下規范運作。

(1)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和監督主要同通過以下幾條途徑實現。一是開展財務收支審計時對與會計控制系統相關的內部控制進行評價監督;二是開展經常性的管理審計時對內部控制系統的評價監督;三是通過企業對“非正常事件”的處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薄弱環節,提出完善建議。

(2)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評價和監督的程序與方法。一是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并做出相應的記錄。二是初步評價內部控制的健全性,確認控制風險。三是實施控制測試證實有關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的效果。四是評價內部控制的強弱,最終評價控制風險,并針對內部控制的缺陷,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范圍和程序。五是審計人員對在審計中發現的內部控制問題進行匯總、整理,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和可能帶來的后果,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

三、加強內部審計,促進內部控制的措施

從前述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關系分析可以看出,要解決企業內部控制一系列問題,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功能為內部控制服務是非常重要的。

1.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合理設置與科學定位

加強內部審計控制,要解決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定位的問題。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科學、有效的內部審計組織機構,是內部審計發揮作用的關鍵。為了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企業在設置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及對其定位上,應堅持獨立性原則和權威性原則。另一方面,組織地位的提高,獨立性增強又為內審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職責,發揮內審的職能作用提供了條件。

2.內部審計從事后審計逐步向事前及事中審計轉變

目前我們的內部審計都屬于事后監督,事后監督只是會計控制程序的最后一個環節,是在會計事項發生后,對會計憑證和資料進行全面監督,因而,事后監督概念所包括的監督內容和范圍相對狹窄。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單一的事后監督已不能滿足經營管理的需要,這就要求內部審計的工作重心逐漸向事前、事中監督轉移,這將對企業內部控制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和評價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資產經營的效益。

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必然經歷計劃與實施兩個階段,我們應該把事前審計與事中審計穿插在其中。首先是對企業的各類計劃中的各項指標進行必要的審核,盡量避免決策失誤。接著是事中控制,內審人員應該對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與審核,在業務發生后的第一時間履行監督職責,這樣可以在錯誤發生后及時進行整改,避免“亡羊補牢”的情況發生。

第7篇

在我國的審計監督工作中,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規范的審計監督制度。很多時候,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工作時不知如何入手。各種財政目標混為一談是審計人員在開展審計監督工作中常常存在的問題。首先,由于制度不夠完善,致使審計人員在很多原則性內容上的理解存在差異,進而出現了審計人員無從下手,超出審計人員工作范疇和評價不當等諸多事項。其次,劃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時常常出現失誤與不妥,責任劃分不清或者是劃分錯誤,進而直接影響到審計報告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我國審計方法不夠完善

如今,我國審計工作存在審計效率低,審計效果不佳的問題,主要是由于當前企事業單位的審計工作處在手工階段。企事業單位內部審計不能像國家審計那樣采用超常的審計手段,對于那些有疑惑重要事項采取內查外調的強制手段,單位內審人員僅能從單位內部獲取相關資料。這樣對于一系列審計工作都具有制約性。同時,由于很多企事業單位審計部門不能給單位帶來直接的經濟效益,很多領導并不看重,人員分配不足。其次,很多領導干部對審計程序缺乏了解,對實施審計監督認識不足,認為審計監督是搞形式主義。然后,當前的工作人員知識結構單一,業務素質不高,綜合分析能力不佳。很多工作人員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處理事情,大大降低了審計單位可信度。

三、審計監督工作的創新對策

1.建立正確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為了規范審計評價工作,我們應該形成良好的考核評價體系。首先,要關注計量指標,例如企業運營狀況、財政部門效益。其次,關注于非計量指標,例如領導干部的工作基本素質、領導的管理水平。還要關注是否存在更新行業或區域是否具有影響力。正確界定審計評價的范圍,才能使評價與目標一致,避免審計工作的隨意性。在進行審計時要明確職權范圍,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有助于對領導干部得出公平、公正、公開的評論,減少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的特殊性。2.應用多種審計方法進行工作??梢酝ㄟ^觀察分析各個部門的基礎設施,產生審計疑問,從而確定審計重點。同時要全面收集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職責的情況,及時對有關人員圍繞領導實施的經濟行為進行詢問、訪談。還有為了促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不斷學習和推廣先進的信息技術手段和系統管理方法。要有效組織人事、紀檢和內審部門,互相學習,互相促進,互相借鑒,促進審計質量的提高。3.重視審計監督工作的基礎建設。從我國整個經濟形勢來看,審計監督工作不是孤立存在的,只有在大的政治文化經濟建設中才能發揮審計監督的重要職能。所以要想加強審計監督工作的力度,必須從根本抓起,從基礎建設開始抓起。審計誠信制度是審計監督工作的基礎,誠信制度包括,審計人員的道德文化水平,以及審計監督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進程。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要求,也是審計監督工作發展的基礎和未來的發展方向。所以,要加強設計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加強工作人員的道德規范培養,形成誠信審計的全社會良好氛圍。

四、結語

第8篇

一、審計藝術的作用

審計藝術是一種管理藝術,存在于審計的全過程,并帶有明顯的時代與地域特征。在審計工作中善用審計藝術將發揮意想不到的作用。一是審計藝術能給人以美的享受和心靈愉悅,體現出一種獨特的精神價值。經濟社會是審計藝術產生的源頭,而審計藝術則是經濟社會源頭涌出的一汪清泉。順著時間的足跡,它一路走來,有時沉靜,有時澎湃,有時潺潺,有時又猛烈的撞擊瞬間迸發出靈動的水花。審計藝術是多變的,未知的。二是審計藝術既體現依法審計,更體現文明審計,藝術性的審計能促進社會和諧。三是審計藝術轉化為公共藝術產品,便于傳承和傳播,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富有感染力和社會教化功能。英國人貝爾納在《歷史上的科學》一文中對此有精辟的解釋:科學情態本身并不企圖教人做這件事而不做那件事。企圖教人做這件事不做那件事則是更應該屬于有同等社會性質的藝術情態的職務。藝術情態的作用之一,正在于使人對于特定動作先產生愿心,然后產生決心。這兩種情態,缺此或者缺彼就都不完整,而且事實上,科學與藝術都沒有缺此或者缺彼而存在著的。

二、運用審計藝術的意義

運用審計藝術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加順利地開展審計工作,不斷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達到審計效果最大化,全面實現審計目標,更好地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運用審計藝術的意義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有利于更好提高審計質量和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審計“免疫系統”理論是審計理念的創新,對審計實踐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傳統意義上的審計大多屬于事后監督,偏于就事論事,其作用有一定的局限性。審計發揮“免疫系統”功能,從傳統的、單純的“經濟衛士”轉變為“經濟醫生”,需要審計人員與時俱進,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充分調動主觀能動性,更加富有創造性地開展審計工作。這當中包括審計人員要更加重視運用審計藝術,通過“望聞問切”,查深查透問題,獲取充分、必要的審計證據,準確把握被審計單位(項目)和經濟社會中存在的問題,做到“治療”與“預防”并重,從完善體制、機制、制度和加強管理的角度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這對于保證和提高審計質量,更好地促進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推進民主法制建設,從而把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落在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