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1 17: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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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眾聚集場所;裝修;火災;消防
0.引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上消費觀念的逐漸轉變,到公眾聚集場所消費的人們越來越多,一些商家為了拉攏客源,不惜花費重金來搞裝修,一些娛樂場所的內部裝修更是日益高檔、奢華,商家在追逐高額利潤的同時,往往忽略了消防安全問題。
1.公眾聚集場所改擴建工程中存在的問題
1.1先開工建設,后補辦手續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中明確規定“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必須經過消防部門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小于等于五百平方米的公眾聚集場所需要到消防部門辦理設計備案手續”。但是,大多數商戶以為自己的經營的場所面積較小(500平方米以下),不用辦理消防手續,所以都采取了先進行裝修改造,等到消防部門催促辦手續時才補辦。
1.2裝修設計忽略消防安全
在裝修時,大部分的商戶會選擇一些規模較小的裝修公司負責整個項目的設計,而一些裝修公司只是負責場所的裝修和裝飾,對于建筑內部設施的設計往往不考慮在內,包括安全疏散和消防設施等問題。如果是新建的建筑,問題一般不會很大,但是對于老建筑進行裝修、改變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的工程來說,消防安全問題通常都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大部分商戶在設計階段就忽略了消防問題,等到消防部門監督檢查時才注意到自身的消防安全問題,再次設計、再次改造,這往往造成了資金的浪費。
1.3裝修材料使用可燃材料
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指內墻、吊頂、梁、柱、地面等暴露于室內空間表面的材料或材料組合。目前,市場上的裝飾材料種類很多,如紡織品貼墻布、壁紙、塑料貼墻紙、木龍骨、輕鋼龍骨、塑料扣板、石膏板、鋁塑板等。
一些商戶往往選擇一些便宜的裝修材料,比如木方、細木板、塑料扣板等,這些材料都是可燃易燃材料,耐火極限達不到《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留下了大量的火災隱患。
1.4缺少機械排煙設施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設置在一、二、三層且房間建筑面積200平方米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需設置排煙設施”。在實際檢查過程中,有一些設置在四層或者地下的娛樂場所既不具備自然排煙又沒有設置機械排煙,有些商戶為了整體裝修效果竟然將場所內的所有窗戶封堵,還有一些地下場所誤將通風設施當做消防排煙設施。這些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排煙困難,極易造成火勢的蔓延。
1.5消防設施設置不合理
在裝修過程中,部分商戶為了整體裝修效果,將消火栓箱的箱門用裝修材料替換原有的箱門,不利于人們辨認,更有甚者,干脆將消火栓箱用材料封死。還有部分場所達到了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條件,業主為了節省資金,不安裝自動消防設施,而在場所的建筑面積上大作文章,想盡一切辦法來節省資金投入,將消防安全完全拋在腦后。
2.相應的對策
2.1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
就目前而言,群眾的消防法制觀念還比較淡薄,有些裝修工程、改擴建工程不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擅自改變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竣工未經驗收合格就投入使用,以致留下先天性火險隱患。還有些裝修工程的建設單位或個人,不知道改擴建工程、裝修工程還需要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究其原因就是他們根本不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他們不知道自己的違法行為會造成什么樣的嚴重后果,不知道自己的違法行為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所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向社會宣傳相關方面的法律常識,把裝修工程的詳細申報情況在本地媒體中刊登,適時利用電視廣播曝光一批違法裝修工程,達到“打擊一個,教育一批”的目的,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基本的消防法律法規,不斷提高群眾的法制觀念。
2.2嚴把消防審核關口
對于室內裝修工程、改擴建工程,特別是對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消防部門一旦發現未經審核擅自施工,必須在第一時間告知建設單位向消防部門申報,等待審核合格后再施工,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于已經申報且審核合格的改擴建工程,消防部門要定期開展施工質量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隱蔽工程,一定要在隱蔽工程完全封堵之前開展抽查,確保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同時,消防部門要加大對設計公司和消防施工公司的檢查力度,一旦發現有違法國家強制性條款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絕不能輕易放過。
2.3加快裝修材料的轉型
從目前市場上看,可燃的裝修材料仍然占有很大比例,而且可燃材料要比阻燃材料價格低,低廉的價格容易吸引更多的顧客,導致可燃材料裝修屢禁不止。所以,要真正降低裝修材料對建筑火災的影響,就要從源頭抓起。一是開展新型材料的研發。要鼓勵科研機構進行阻燃材料的研發,使阻燃材料的價格進一步降低,并逐步擴大市場,逐漸取代可燃材料,把握市場的主動權。二是嚴格管控可燃裝修材料。相關部門要加強裝修材料的管控,出臺更嚴的行業標準,在產品合格證書上強制標明耐火等級,迫使那些易燃材料或燃燒后產生有毒氣體的材料在市場上的份額逐步減少,逐步被阻燃材料取代。 [科]
【參考文獻】
[1]《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2001年修訂版).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關鍵詞: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
引言
新修訂的消防法對現行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進行了重大變革,明確了消防責任的主體,對建筑工程消防的設計、審核等許可進行了改革,為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據,促進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完善。
一、現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的創新
(一)科學確定消防審驗權行政許可的范圍
2009年開始實施的新消防法改革了我國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不再對整個建設工程進行驗收,改為抽查驗收,對其余工程改為備案。之所以作出這樣的修改,主要是考慮到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行政理念和行政方式已經發生了改變,以往的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的問題,例如隨著城市化進程速度的加快,消防監督機構人員數量少與工程量大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審全驗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不利于發揮建設工程其他責任主體的責任意識的弊端日益顯露等。這些都為合理界定消防審驗權的范圍提供了實踐經驗。因此,有必要對消防審驗權的范圍進行重新界定,以適應消防工作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新的消防法及公安部配套的106號令適時對制度進行了變革,應該說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具體變化主要體現在:首先,一般工程進行事后監督,并且采取備案抽查方式進行監督,沒有被抽取到的,主要靠自律監督,只有一些大型建筑工程才采取事先全查全驗收的方式進行事前監督。其次,消防部門通過堅強日常管理,培養建筑工程部門的消防意識,這樣反而有利于消防責任的落實。過去全部檢查驗收的方式,消防部門管的寬,承擔的責任重,不利于發揮其他部門的積極性,將本該多元化的責任主體轉變為一元化的主體,形成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共同應對消防審核驗收的局面。新的審驗模式取消了一般建設工程審驗權,促使建設工程各主體進行自律管理,又通過備案抽查權、設定嚴格的法律責任規范各責任主體的自律管理。三是有利于發揮消防職能部門的社會作用,符合消防部隊目前的實際。以往的審驗模式超出了現有體制下消防審驗人員的負荷,導致消防審驗周期長,效率低,很多技術審核總在較低的層面徘徊,沒有發揮該制度應有的社會效果?,F行的審驗模式有利于消防機構集中精力將重點放在對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驗收的把關,更大程度的發揮消防機構作為國家消防安全職能部門的社會效益。
(二)對消防審驗程序進行了完善
新的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的一大特色是實體法與程序法并重,完善了相關的程序性規定,規定了消防設計審核的申報條件、許可條件、消防驗收的申報條件、專家評審的程序、備案抽查程序等,同時還明確了消防審驗的時限要求,通過完善程序性規定,程序性規定的完善,增強了監督程序的透明度,也便于消防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三)突出了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保障
依法行政的實質就是限制行政機關權力、保護行政相對人權利的行政,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的保護也在新消防法和《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得到了很好地體現,新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規定了許多新的制度,有力地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作出的行政決定必須要說明理由;辦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近親屬,或者與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辦理公正的,應當回避;行政相對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對具體行政行為提出行政復議,還可以提出行政訴訟;行政相對人有權查閱復制有關的資料;對于錯誤的決定,行政相對人可以要求撤銷。
(四)健全了社會主體的消防安全責任和消防機構內部監督機制
與1997年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相比,2009年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細化了建設、設計、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如對建設單位增加了委托工程監理、選用具有資質等級的設計、施工單位的義務,設計單位注明技術指標的義務,施工單位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的義務等。新增了工程監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責任。對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責任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任中分階段、分主體進行了疊加規定,有力確保了消防產品和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質量。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新增了主責承辦和集體會審制度,并規定了相關人員依照職責對消防執法質量負責。更為重要的是,對于建設單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做出的、以及違反法定權限、程序等行為作出的許可意見,出具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有權予以撤銷。
三、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運行所面臨的挑戰
(一)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亟待制定和完善
《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雖然細化了新消防法確立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但很多規定過于原則、概括,在實踐中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加緊制定和完善以下配套性法規及規范:一是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防火性能規范。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材料的范圍、防火性能評定標準、評定程序等也需要進一步完善;二是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三是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夢瀾軒 幢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 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簽訂地役權變更協議書,經當事人協議,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后記土地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文第_______號第_________順位地役權登記,雙方當事人同意變更。
第二條 地役權范圍:東側長_________米,寬_________米,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不動產標示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目:宅地
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
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將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切實保證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作為本單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本人將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指定一名消防管理人或兼職消防員具體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建立健全逐級的崗位防火責任制(包括領導責任制),切實作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
三、將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校規,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和保衛處消防科的指導、檢查和督促。主要做到:
1、 要制定消防工作計劃,要組織落實各項消防管理措施,要認真作好消防工作的年度總結。
2、 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檔案。對重點防火單位和部位要建立健全專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墻張掛。要建立專項的消防安全工作檔案,日常的防火安全檢查要有記錄,并裝進檔案。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案可查。
3、 要認真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消防培訓,做到本單位師生員工熟悉“二知三會”,即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會報警、會疏散自救和會協助救援。
4、 要加強對師生員工(含聘用的臨時工)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到不拘形式、反復強調;做到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維護和保養;重在經常性教育和管理,嚴禁未經批準的明火作業以及燃放煙花爆竹和在禁煙區吸煙等。
5、 要指定專人做好本單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和管理工作,保證各類消防器材及設施能夠正常使用。
6、 凡是在公共聚集場所開展各類大型活動,舉辦單位應按《集美大學大型公共活動報批表》的規定進行報批,并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置方案,要確保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保證應急時人員能夠及時/!/疏散,
7、 要加強本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特別要重視節假日期間的防火安全工作,節前要認真抓好安全檢查工作,尤其要查找消防安全方面的漏洞和火災隱患。要求主抓的重點部門、部位包括:校部大樓電梯、各片區食堂的油爐、煤氣、建筑或裝修工程的易燃材料、違章用電、電焊設施、電機供電,各類文件、財物、資料倉庫、學生宿舍[含各院(系)、學生在校外租賃的宿舍]、廚房餐廳、圖書館、檔案室、工商院報告廳、藝術學院音樂廳、財院小禮堂、體育場館、教學大樓實驗室、國交和財稅接待中心、網絡中心、以及校內印刷廠等人員集中的場所。要做到經常而全面的防火檢查,力爭早發現早整改,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實消除火災隱患,確保萬無一失,共創“平安校園”。
四、將建立健全由本人領導下的義務消防隊(組)組織,積極組織人員參加保衛處組織的防火知識學習和滅火演練,特別是對新上崗人員要進行防火安全和消防知識的教育,努力使所有人員做到會報警、會用滅火器、會救初起火災。
五、將抓好逐級防火安全檢查制度。正常做到班前班后檢查;營業點、工作室、科室等要周檢查;單位要月檢查;兼職消防員要經常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解決,短期內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送保衛處消防科并采取臨時安全措施?;馂碾[患整改或消除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做好文字記錄,及時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案。[1][2]
六
、將加強值班巡視工作,堅持防火重點部位的24小時值班制。將明確值班人員的職責范圍,做到下班后要拉閘斷電,切斷火源和電源,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切斷電源、火源、氣源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對發現和處理的各種險情,將做好值班記錄并及時向消防安全員報告。 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將嚴格執行《關于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管理規定》。
八、用電線路、用水管道的安裝、維修,將根據后勤集團的規范進行。
九、將加強對火源、電源、氣源的管理,嚴格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機房、實驗室等場所應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志。生產、科研、生活用的明火將做到定人、定點、定措施。在禁火區動火將嚴格報批手續。
十、對從事電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保管易燃易爆化學等工作的人員,將進行消防知識和技能等專項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該項工作。
十一、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及施工,將嚴格執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驗收時將通知保衛處消防科人員參加。任何單位的二次裝修,保證符合消防安全規范要求,基建部門要報請公安消防部門審批,并將消防安全驗收合格書復印件呈送保衛處消防科存檔備案。
十二、將努力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火災,將按照《集美大學消防工作管理條例》(集大保[__年]3號)第四節第十四~第十七條規定的滅火工作預案進行。
十三、對防火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將給予表彰;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將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四、本防火安全保證書一式兩份,由單位和保衛處各存一份。本保證書自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簽字人若有變動要辦理交接手續,并送到保衛處消防科備案。[
單位負責人(簽字):
總支書記:
院長(部長、處長、主任、總經理等):
第一條為加強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的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及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等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本辦法不適用于搶險救災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協調、監督、指導,并直接監督管理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項目。
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內由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項目的安全工作。
城管、環衛、市政公用、消防、衛生等相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市建筑工程安全監督站和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預決算監審站,分別對所管理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現場安全具體實施監督管理;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其所屬的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對本轄區內所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具體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第五條建設單位發包工程項目,必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
第六條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應當到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辦理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未辦理安全監督手續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七條建設單位履行下列施工安全責任:
(一)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條件的施工單位;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責任。
(二)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須按規定足額記取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建筑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在工程施工招標投標中單列為不可競爭性費用。
(三)工程項目開工前,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地下管線資料,組織勘察、設計文件的安全技術交底。
(四)根據國家工程建設預算定額和工期定額,合理確定造價、工期,按合同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不得干擾施工單位正常的施工活動。
(五)不得指令施工單位購買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安全防護用具。
第八條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實行全過程監控。
第九條嚴禁對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新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既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裝飾裝修。
第三章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
第十條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與義務,確保建筑施工安全。
第十一條勘察單位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勘察文件,滿足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辈靻挝粦攲Τ鼍叩目辈旖Y果負責。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設計時,必須考慮施工操作安全和防護的需要,特別是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特殊結構的工程,必須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具體措施和施工方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設計單位和注冊建筑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對設計負責。
第十三條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監理合同的約定實施監理,將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履行施工現場安全監理的監督職責。
第十四條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做好安全監督檢查并建立檢查記錄。
第十五條監理單位應當對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進行審核、確認,跟蹤監理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對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十六條總監理工程師全面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監理工程師具體負責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監理,必須在現場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上下班。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建筑安全機械設備檢測機構出具的數據應當真實,出具的結論應當明確、公正、可靠,并對出具的數據、結論負責。
第十八條商品混凝土、構配件、半成品、建筑材料等的供貨單位和施工機械設備等的租賃單位,進入施工現場應當遵守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與協調。
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承接工程業務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條件,按職責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責任與義務,確保建筑施工安全。
第二十條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現場,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分包的,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工作,并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粦斣谑┕ず贤忻鞔_安全管理范圍,承擔各自相應的安全責任??偝邪鼏挝粚Ψ职鼏挝坏陌踩鹿食袚B帶責任。
總承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責任制度。施工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建設項目的施工安全;專職安全員行使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職責。
項目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現場帶班,與工人同時上下班,不得擅離職守。1名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承擔兩項(含)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保障施工從業人員的勞動安全,應當依法與施工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為施工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按規定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采取措施防止職業病危害。
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應當為施工從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
施工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責任的協議。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置與其企業規模和建筑施工能力相適應的專門安全管理機構,獨立行使安全管理職責。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特性,為每個工程項目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員。
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四條施工單位應當制定施工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按規定評審、備案和演練。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特點及施工現場的條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所有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以下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必須組織專家論證: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跨度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工程。
(五)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人現場監督專項方案實施情況,并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的實施情況。
第二十六條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施工生產情況的變化,對施工現場和作業面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要確保安全技術防護措施費用于安全防護,不得挪作它用。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必須達到建設工程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中可能對毗鄰建筑和設施造成損害的,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毗鄰建筑和設施的安全。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或者設備租賃單位應當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完好,嚴禁不合格的或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的大型機械設備應當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設備履歷書,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起重機械還應當具有市建筑安全監督站的備案手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安裝、使用、拆卸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應當符合有關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設備在安裝、拆卸、運輸前,應當制定實施方案,同時必須使用有資質的單位安裝、拆卸。安裝后,施工單位應組織驗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合格并報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管理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建筑安全生產知識,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任職。對施工作業人員應當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
從事電工、登高作業、金屬焊接、起重機械設備操作等的特種作業人員,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一條施工作業人員依法享有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有權拒絕施工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和強令施工人員冒險違章作業;施工作業人員有權提出施工安全的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認真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必須達到《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要求),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封閉管理,圍擋、圍欄應符合規范要求。
(二)落實粉塵、噪聲、振動、廢氣、廢水以及固體廢棄物等污染的防治措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在醒目位置設置規范的安全生產警示標志,在工程險要處采取隔離防護措施。
(四)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生活區設施設置應當符合安全、衛生要求,不得在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內設置辦公室、職工宿舍等設施。
(五)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外腳手架底部和主要材料堆放場的地面應當作硬化處理,并設置排水設施。
(六)施工現場的入口處應當設置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和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消防安全牌、文明施工牌、重大危險源警示牌,接受社會監督。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門衛,禁止與工程無關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做好施工安全記錄,建立安全資料檔案。安全資料檔案應當設專人管理,做到及時、完整歸檔,工程竣工后報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第五章安全監督機構的安全管理責任
第三十四條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進入施工單位或施工現場檢查,調閱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了解有關情況。
(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撤出施工作業人員,并停工整改。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建筑安全監督機構審查同意,方可復工。
(四)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或不符合保障施工安全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依法做出處理決定。
第三十五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不得影響施工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支持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檢查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不得泄露施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三十七條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以書面形式記錄每次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或者隱患以及處理情況,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拒絕簽字的,應當記錄在案,以備查考。
第三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不得要求施工單位或者其他被檢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設備、器材、防護用品或其他產品。
第六章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第三十九條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啟動預案組織搶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并按照有關規定向建設、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重特大事故應當同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四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按有關規定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安全事故的調查人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有關部門和個人調查事故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
第四十一條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市外企業暫停其企業準入審查備案;市內企業暫停其資質升級、增項、資格認定、注冊等事項。待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有關企業和注冊人員責任后,按相關規定執行。對事故負有責任但未給予降低或吊銷資質處罰的企業,一年內不得申請資質升級和增項。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和投訴建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
第七章罰則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處罰規定的,按照本辦法處罰。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改正并給予警告處分。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相關責任人停止在鄂爾多斯市建筑市場從業。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的施工單位,責令停工改正,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建議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對有關負責人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建議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四十七條施工機械設備檢測檢驗機構出具不真實數據和結論導致施工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八條建筑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的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今天,這次大會是紀委與移動公司共同組織的,在此,我代表公司全體員工向到會的各位紀檢領導表示衷心的感謝,我們這次反腐倡廉交流會得到市紀委的肯定,并得到他們的支持與指導,我們不能沒有監督,沒有監督的權力就會產生腐敗。反腐倡廉交流會要常搞常新,我們在這次交流會上不僅向紀檢領導通報一下工作的發展情況及反腐倡廉情況,更要簽定反腐倡廉協議,簽合同,守信用,按合同協議辦事,對廉政工作進行量化管理。
移動通信是國內唯一專注移動通信發展的通信運營公司,在我國移動通信大發展的進程中,始終發揮著主導作用,并在國際移動通信領域占有重要地位。移動通信已經成功進入國際資本市場,良好的經營業績和巨大的發展潛力吸引了眾多國際投資。移動通信已連續4年被美國《財富》雜志評為全球500強。上市公司成為連續三年入榜《福布斯》“全球400家a級最佳大公司”的唯一企業。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積極實施“業務領先、服務領先”戰略,不斷鍛造和提升執行力,各項主要經濟指標穩步增長,公司運營收入、營業利潤超額完成上級公司下達的計劃,是地區最大的移動通信運營商。剛剛過去的年是分公司歷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公司高奏“創新發展年”的主旋律,實現運營收入累計同比增長,完成挑戰目標的;客戶規模達到萬。全面完成了各項任務,在分公司成長的道路上留下一個清晰而有力的足跡!這一年,我們圍繞省公司提出的“一個目標,提升兩個能力,推進三項競爭策略”的總體思路,心系卓越,追求至善,深入實施規模效益領先、服務業務創新、管理支撐提升三大策略,以創新發展贏得了優異的業績。
在這一進程中,廣大合作伙伴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產品價值鏈獲得了健康持續發展。今年,我們進行了年度優秀合作伙伴的評選工作,對供應商,主要從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價格水平、售前、售后的服務水平、合同履約情況等方面進行考核,工程建設合作方,主要從施工質量、安全管理、施工進度、審計核減率、協調能力、施工人員穩定性、內部管理水平等方面進行考評。經過嚴謹周密的評票,最終有12家單位被評為年度“優秀合作伙伴”。
分公司年采購物品超過億,投資金額超過個億,為規范操作,我公司規定凡進行的法規強制招標限額以下的設備、物資、促銷物品采購(選型),通信工程、基建工程、房屋及設施改造裝修工程(含施工、勘察、設計、監理)發包;合作入圍廠商的選擇和更新;公司規定的其它招標的項目等均要以招標的形式進行。為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公司在通信工程、基建工程、物資采購、經營活動過程中進行招標的紀檢監督制度與流程,保證招標工作中的合法、公平、公正、透明,提高招標實施的效率和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省公司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招標紀檢監督工作的實踐,我們制定了《分公司招標評標紀律》,來監督保證我公司的各項工作公平有序的開展。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廉政建設,規范與合作方的合作行為,強化廉政監督,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營造企業廉政文化,提升企業影響力,保障公司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公司要求,今天我們組織了此次“廉政共建,和諧發展”大會,與合作方簽訂《廉政協議》,與敏感崗位員工簽訂《廉潔從業承諾書》。邀請各位合作方和我們一起規范工作流程,承擔經濟責任與廉政責任的雙重責任,共同構筑防腐體系,以期雙方更好的工作與發展。
各位合作方在和移動公司合作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廉政協議》中的條例規定要求,按照誠實守信原則嚴格履行承諾: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行政管理規定;誠信合作,公平競爭;不以任何名義向我方人員贈送禮金(券、卡)、禮品;不到我方任何人員家中商談業務和對我方人員的親友進行賄賂。
我公司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行政管理規定;在主辦公司招標(入圍選擇)中嚴格執行流程規范;依法、依照合同約定行使相關職權,不降低、放棄各項標準;不在辦公場所以外與合作方商談業務,不得單獨進行涉及金額較大的業務談判;不收受合作方回扣及贈送的禮金(券、卡)、禮品;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擅自參加合作方安排的消費娛樂、健身、旅游等活動。
分公司紀委作為監督方,將采取合法手段對雙方人員遵守法律法規和執行本協議規定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有關公司招標進行全程監督檢查,保證招標、投標、評標、定標及合同履行的公平公正;受理雙方人員有關廉政問題的投訴舉報;發現合作方違反廉政協議有關條款,將視情節建議和督促公司給予合作方必要的處罰,直至終止合同、取消其入圍資格,合作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一、電氣施工階段的管理
從工程開工建設起,電氣施工管理人員就要經常到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尤其是未經驗收及簽認的隱蔽工程不得進行隱蔽或下道工序,切實把握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質量關。電氣管理人員在日常檢查檢驗的關鍵部位有:結構施工中建筑電氣,主要是跟緊結構施工進度的預留、預埋作業,如:
(1)接地工程:基礎底板鋼筋的貫通,柱與底板主筋的焊接,防腐,做接地電阻阻值測試,是否符合圖紙設計及有關規范,必要時可增加人工接地極,以減小接地電阻值。
(2)防雷引下線:當采用立柱主筋做引下線時,必須將作為引下線的主筋自上而下都做標記;當采用專用引下線時,應注意上下貫通成一體,并做好焊接、防腐處理。
(3)配管與箱盒的預埋、預留、位置、標高須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管線內外壁應按規定做除銹和防腐處理,剔除管口毛刺,入箱入盒時需加護口,彎曲半徑須符合規范要求;采用硬質、半硬質阻燃塑料管的預埋須根據埋入的墻體種類進行可靠的保護。當施工完成主體結構工程后,建筑電氣工程將隨著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始進入安裝期,其關鍵工序有:
a.吊頂配管,重點是跨接地線的焊接與防腐;消防報警系統、通訊電話系統等所用的電線管種類須符合規范要求。
b.管內穿線時要根據要求按色標分色,以區分零、地、相線。
c.電纜橋架與金屬線槽安裝要求橫平、豎直,支點間距符合規定,并連成整體妥善接地。
d.電器設備安裝的重點是定位、接地、接線相序。
e.屋頂避雷網與接地引下線焊接是否可靠,上下是否已構成一個貫通的接地體。
二、工程竣工驗收階段
第一,系統測試與試運行工作,電氣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認真查看,并檢查各測試結果是否符合規范要求,一切試運工作應服從指定的專人指揮。無論送電和停電均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第二,竣工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將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技術文件材料經收集、審查和整理,作為對工程進行驗收、管理、使用、維護、改建和擴建的依據,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整理,并做到各項文件資料內容完整,數據準確、真實,簽證齊全。
三、常見的影響電氣安裝施工的因素
第一個是由于工程設計的缺陷而造成一些存在的質量問題。電氣在工程開工前提條件下,應通過圖紙會審以及設計交底,嚴格檢查設計質量,發現設計有各種因素和問題應立刻分析處理,防止設計不合理以及圖紙上的一些差錯影響整個工程質量。
第二個是由于設備和材料不合質量標準而造成質量問題。電氣設備與材料是整個工程實體的構成部份,材料設備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工程質量,所以必須針對設備、材料進行嚴格和按質量標準和設計要求進行采購、訂貨、運輸和保管。在這整個運行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處理不當都將會影響工程的質量。所以必須對設備與材料進行嚴格的檢驗,外觀檢查、電氣性能檢查和必要的解體檢查。做到不合格的設備和材料一律不征用。對合格材料和設備要妥善保管。
第三是由于施工不符合設計的要求,違反操作程序與技術規范,從而造成質量問題。電氣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是指導施工的依據。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施工質量,必須開工前對施工組織設計所采用的施工順序、施工方法和保證工程質量,以及對各項技術措施進行嚴格核實??词欠袂袑嵖煽靠尚泻头显O計要求以及滿足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要求等。
同時向各班組做好技術交底。質量管理的主要環節,在于施工的整個過程,所以必須堅持按圖施工,不任意修改施工圖紙,按照規范與操作規程進行施工與測驗,絕不留隱患。
三、對電氣施工人員的管理
電氣工程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責任心,對他們加強思想和質量教育,使他們樹立質量第一,以主人態度確保工程質量。加強對電氣管理人員的培訓,傳授新技術、新知識,提高施工管理人員綜合素質管理水平,從而,把管理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管理于服務之中,以管理帶服務,以服務促進管理,這樣可以更好的推動電氣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程序化。
四、重視安全管理
安全工作是企業的生命之柱,也是家庭美滿的保證,而安全管理工作,僅僅依靠標語宣傳、會議提醒就能夠根本解決的問題,關鍵在于落實。在項目施工伊始,首要工作是成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并根據所承擔的施工項目特點,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布置落實。
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新進場員工要根據工程的特點進行崗前安全培訓。要編制針對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組織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應設專職持證上崗的安全員。要求施工班組每天上班前根據當天的工作安排進行安全交底。安全工具及設施要落實到位。電氣設備要符合有關臨時用電的管理規定。
關鍵詞: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監督;問題;對策
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產生較大的社會影響。為了減少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經常組織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專項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事故仍時有發生。如何預防和減少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隱患,已經成為擺在消防監督管理人員和社會學者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
1 存在問題
做為一名基層消防監督人員,有必要也有責任對當前我國消防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認真進行研究、分析,進一步提高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災的能力。通過近年來的火災案例和工作中的切身體會,認為當前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頻發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1 部分消防監督人員業務能力不強,法制意識淡薄
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人員都是武警現役警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相關規定,警官來源主要有三個途徑:一是從優秀士兵中選拔;二是普通中學生入軍隊院校學習畢業后分配;三是從普通高等學校的優秀畢業生中選拔。這三種途徑造成部分消防監督人員文化素質參差不齊,同時他們達到一定服役年限必須退出現役,人員流動性非常大。特別是一些人從事消防監督工作時間很短,消防監督業務水平偏低,不知道自身在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工作中的職責,法制意識差[1]。
1.2 消防技術標準不完善,無法有效監管
目前在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行政許可和日常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都需要依據相關的消防技術標準,但由于我國消防技術標準的制定起步較晚,未經長期的實踐驗證,缺乏消防基礎科學研究支持,我國現行的消防技術標準規范往往都是“亡羊補牢”式,缺乏預見性,消防技術標準存在缺陷[2]。特別是與公眾聚集場所有關的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散見于多種標準中,造成不僅剛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人員不能很好掌握,就是有一定工作經驗的消防監督工作人員也不能完全掌握,從而不能起到有效的監管。
1.3 消防從業人員素質差,發生火災不能有效處理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120號)僅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需要取得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對員工需提供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但對員工崗前培訓的機構、內容和標準都未要求,實際上也就是要求單位自己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培訓,而從許多火災案例看,公眾聚集場所發生火災的原因大多是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員工消防意識不強, 心理素質不過硬,缺乏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不重視消防管理工作或違章操作造成的[3]。
1.4 公眾聚集場所數量多,消防監管乏力
近年來,由于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市場投資取向的引導,公眾聚集場所數量大量增加,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于受現役體制限制,人員編制少,很難對這些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有效監督,造成公眾聚集場所取得消防行政許可后,再次進行改建、擴建和內部裝修時都得不到有效監督,新產生的火災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同時由于監督檢查任務繁重, 一定程度上使公安消防部門疲于應付, 導致監督檢查不徹底不細致的工作現狀時有發生, 使一些火災隱患得不到徹底的清除。
1.5 違法違章行為處罰力度小,法律法規不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對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消防設施和器材維護管理方面規定了停止使用、罰款等行政處罰,而在日常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等落實方面僅是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也僅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警告處罰。目前公眾聚集場所大多為私人企業,上述行政處分和警告的行政處罰措施根本達不到對他們督促的作用。
2 提出的對策
做為一名長期從事基層消防監督工作的人員,在這里我提出幾點看法,希望能對今后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2.1 加強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工作
公安部新出臺的《關于建立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負責制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結果負終身責任。因此必須進一步提高對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的重視程度,確保公眾聚集場所不留下先天火災隱患。
2.2 完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
新施行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公安部119號)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的公眾聚集場所范圍進行了限定,除此之外僅需要建設單位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然后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隨機進行抽查。這樣就造成如果備案的建設工程未被抽查到,就會失去消防監督,造成遺留火災隱患。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中又強調,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還要依法對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檢查,這等于又重新進行一次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而一旦公眾聚集場所已經遺留下先天火災隱患,此時整改難度會更大,不僅沒有給建設單位提高便利,反而制造了困難。因此必須完善現行的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模式,一方面可對公眾聚集場所取消面積限定,全部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另一方面可借鑒國外做法,建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由第三方中介組織進行辦理制度,明確中介組織的資質、技術人員構成、工作程序以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問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只去抽查中介機構審核和驗收過的消防設計文件或建設工程,對中介組織的審核、驗收情況進行消防監督,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可能造成對公眾聚集場所失控漏管。
2.3 加強對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的消防資質審查
目前公眾聚集場所由于裝飾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引起的火災較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相繼出臺許多措施進行管理,但是,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對設計和施工單位的監管,因為建設單位相較于設計、施工單位來說對易燃可燃材料的危害性了解得不多,而設計、施工單位卻不同,特別是施工單位往往都想節省施工成本,偷工減料。因此必須會同住建部門從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技術人員構成、材料選擇、進場檢驗和承擔的責任等方面去修改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設計、施工單位在裝飾裝修工程中的法律責任。
2.4 加強對公眾聚集場所電氣設計防火審核、驗收的管理
電氣設備、設施和線路故障是引起公眾聚集場所火災的主要原因。目前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工作中要求對消防電源及配電等進行嚴格把關,但是對電氣防火審核、驗收的標準規定散見于《建設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等多個標準規范中,沒有對電氣防火技術進行系統、全面的規范,因此今后必須加強對電氣防火有關問題的深入研究,編制專門的電氣防火設計規范,提高電氣防火的設計水平,加強對電氣防火的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工作。
2.5 提高消防行政審批人員責任意識,嚴格行政許可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此項工作作為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一項行政許可,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實施進行。消防行政審批人員必須提高責任意識,特別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各級領導必須以身做責,加強消防行政審批的嚴肅性,做到 “誰審批、誰負責”。審批過程中出現、、等違法行為在關部門要嚴肅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2.6 完善公眾聚集場所行政許可有關配套規章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對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要發放《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只有當公眾聚集場所進行改建、擴建和室內裝修,或改變場所使用性質時需要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抽查,或者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撤銷、注銷行政許可手續的情形,否則《合格證》長期有效。這就造成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發放完《合格證》后對公眾聚集場所監管乏力,而許多火災的發生,都是由于公眾聚集場所擅自改建、擴建、室內裝修或改變使用性質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對現行的行政許可配套規章進行修改、完善。公眾聚集場所為了有利于經營,經常會進行改建、擴建和室內裝修,消防安全條件經常會改變,可對《合格證》設定一定時間的有效期,不僅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證法》的規定,而且有利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時掌握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條件,決定變更或延續行政許可,加強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證場所消防安全條件。
2.7 建立嚴格的消防從業人員準入制度
目前公眾聚集場所的電工、焊工需要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需要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而其余消防從業人員大多由保安兼任,普遍存在文化素質不高、消防常識不熟悉和消防業務不熟練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我認為有必要制定和完善現有消防培訓管理法律法規,建立嚴格的消防從業人員準入制度,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會同工商、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研究制定消防從業人員培訓管理辦法,要求具有一定的數量標準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消防從業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培訓或執業資格考試,作為設立公眾聚集場所前置條件,成為辦理場所開業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要明確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對消防從業人員進行取消從業資格、終身禁入行業等嚴厲處罰措施,加強消防從業人員的監管。
2.8 明確單位消防管理主體責任,提高自我管理意識
消防工作是一項社會化工作,要大力貫徹國家《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 “單位全面負責”的要求,公眾聚集場所必須明確自身的主體地位,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責任,進行自我管理。而目前的消防監督管理模式,往往是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大包大攬”,嚴重消弱了場所的消防管理主體地位,因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研究切實可行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管理模式,發揮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部門依法監管”的職能作用,同時還可以修改有關法律法規,將是否投?;馂墓娯熑坞U納入公眾聚集場所使用開業前檢查的一項必備條件,根據場所是否存在消防違法行為以及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消防安全評價報告,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場所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保險費率的調整,督促場所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消防管理工作,并推行全方位防火責任制,把防火責任制落實到法定代表人,明確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的防火第一責任人,充分調動場所自我管理的積極性,明確自身的消防管理主體地位,提高公眾聚集場所抗御火災的能力。
3 總結
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監督管理一直是困擾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社會有關部門和單位自身的難題,而且隨著社會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新情況、新問題還會不斷出現,希望本人的上述看法能為當前的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1]廉鈺.加強公眾聚集場所消防監督管理的幾點思考[J].消防安全與技術,2005,24(02):238-240.